一个销售员的简历(共10篇)
1.一个销售员的简历 篇一
(男,24岁)
求 职 位:汽车销售
期望薪资:5000-8000元/月
目前职位:汽车销售
学 历:大专
工作经验:1-3年
现居住地:北京朝阳小红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自我评价
本人综合素质佳,能够吃苦耐劳,忠诚稳重坚守诚信正直原则,勇于挑战自我开发自身潜力;做一个主动的人,工作积极热情,为了自己的目标为了完成自己想要的事情拼命投入力量;具备良好的人品,乐于与人沟通,生活在群体之中,能够与人进行客观直接的沟通,具有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和与人合作的精神,能够积极互动努力达成团队的目标;善于学习,勤奋务实,刻苦钻研,具备广泛的兴趣和很丰富的知识,适应能力强,能够在很段时间内融入一个新的领域,适应他并且把他做好;
工作经验
北京艾普君拓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
20xx-7 至 20xx-2任职汽车销售薪资3000-5000元/月
工作职责:1. 全面贯彻落实艾普二手车销售的核心流程工作
2. 在店长的指导下,完成销售现场管理
3. 搜集区域市场信息,为上级提供决策支持
4. 建立、完善客户信息系统
5. 为销售支持工作提供协助
6. 学习与自我提升
教育经历
20xx-9 至 20xx-7天津交通职业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
2.一个销售员的简历 篇二
其实, 销售本身是一个充满挑战, 高收入高回报的职业, 不仅为单位公司创造了价值, 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价值。要知道, 销售是每个行业, 每个企业发展中很重要的环节, 先有了销售的业绩, 企业才会有较好的收入和产值。纵观商界各大精英和名企老板, 大部分都有当销售员的经历, 看来销售很重要, 也很锻炼人, 可以帮助一个人尽快的心智成熟起来, 并且做过销售的人内心会比较强大。因为做销售会使我们遇到很多棘手的, 突发的事件, 让我们经常与不同的人打交道, 销售的工作教会我们不仅自己要内心强大, 懂得收放自如, 而且还要学会与不同的人相处, 这些难得的经历对我们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都会有莫大的帮助。
那么, 如何做一个快乐的销售人员呢?我想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思考。
一、尊重自己和他人
尊重自己和对方, 与客户交流的过程中要不卑不亢, 要知道对方即便是客户, 是上帝, 但同时也是个普通人, 不要把自己放的太低, 否则无形中会在自己与客户之间竖起一道屏障, 让客户潜意识里认为双方不是一类人, 自然会没有共同语言。要知道其实我们销售人员与客户是双赢的, 客户购买的是我们的服务, 双方之间是平等的合作关系, 因此对待客户就像交朋友一样, 对自己充满自信的人与客户交往, 往往会收到较好的效果。相反, 如果我们把握不好自己的分寸, 对客户过于点头哈腰, 反而会让对方瞧不起, 同时也会让自己很自卑, 当然也就不快乐。然而, 如果我们过于自信, 容易让客户感到很轻浮, 做事不够踏实, 眼高手低, 这样也不行。所以, 自信从容的面对销售工作, 路自然会走的比较平顺。
二、真诚
态度是决定一个人做事能否成功的基本要求, 作为一个销售人员, 必须抱着一颗真诚的心, 诚恳的对待客户, 对待同事, 只有这样, 别人才会尊重你, 把你当作朋友。销售人员是企业的形象, 企业素质的体现, 是连接企业与社会, 与消费者, 与经销商的枢纽。因此, 销售人员的态度直接影响着企业的产品销量。踏实勤恳的态度, 自然会获得对方的认可。
三、做个有心人
处处留心皆学问。要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 要善于总结销售经验。机遇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 只要你是有心人, 就一定能成为行业的佼佼者。作为一个销售人员, 客户的每一点变化, 都要去了解, 努力把握每一个细节, 做个有心人, 不断的提高自己, 去开创更精彩的人生。另外, 销售人员应该在工作中留心提高自己的产品知识水平, 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快乐的技术型销售人员, 这样既懂市场又懂技术的人销售工作会做的如鱼得水。
四、韧性
销售工作实际是很辛苦的, 这就要求销售人员要具有吃苦、坚持不懈的韧性。吃得苦种苦, 方得人上人。销售工作可能要牺牲好多个人时间, 要不断的去拜访客户, 去协调客户, 销售工作绝不是一帆风顺, 会遇到很多困难, 但要有解决的耐心, 要有百折不挠的精神。
五、知识面要宽
销售人员要和形形色色、各种层次的人打交道, 不同的人所关注的话题和内容是不一样的, 只有具备广博的知识, 才能与对方有共同话题, 才能谈的投机。因此, 要涉猎各种书籍, 无论天文地理、文学艺术、新闻、体育等, 只要有空闲, 养成不断学习的习惯。
六、谈判力
其实销售人员无时不在谈判, 谈判的过程就是一个说服的过程, 就是寻找双方最佳利益结合点的过程。在谈判之前, 要搞清楚对方的情况, 所谓知己知彼, 了解对方的越多, 对自己越有利, 掌握主动的机会就越多。孙子曰, 知己知彼, 百战不殆。当然, 由于销售是面对形形色色的人, 如果遇到不讲理的客户, 比如产品早已交付, 但是回款却迟迟不到位, 拖欠款项却不以为是的客户, 该采取强硬的措施时就不能犹犹豫豫, 软硬兼施, 才能保证利益不受损失。
在我们的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存在销售, 有市场就会有销售, 不仅在工作中我们需要销售, 在生活中我们何尝不是在进行销售, 向别人推销自己, 进而获得别人的认可和信任。上到国家总理代表国家向其他国家推销我国的高铁等产品, 再到生活中我们所消费的每种商品, 从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与销售息息相关。所以如果您是一名销售人员请珍惜自己的工作机会, 因为这是一个很有意义的工作, 从尊重自己开始, 做一个快乐的销售员, 如果您不是做销售的, 也请尊重销售人员, 因为其实我们自己本身也在不经意间从事着销售的工作。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部分做销售工作的人不快乐的原因, 阐述了销售工作的重要性, 接着从几方面讨论了如何做一个快乐的销售人员, 平时的生活和工作中人与人之间通过沟通交流向别人推销自己的产品, 想法等, 可以说我们平时的生活与销售息息相关。
3.一个销售员的简历 篇三
MBA,销售培训专家,致力于用最少的投资、最简捷的方法,最有效地帮助销售团队和销售员个人成长。10年销售经验,6年销售管理经验,10年销售培训经验。历任理实嘉信员工培训学院首席顾问,中国销售培训网首席顾问,曾为中国联通、移动、电信、新浪网、方正电子等数百家企业提供过培训,并通过培训为企业带来30%~100%的业绩增长。代表著作:《销售冠军这样做业务》,《金牌销售教练实战手册》。
2008年,王鑫大学毕业,由于没有工作经验,找工作非常困难,只好先选择在一家小公司做销售代表。一年后,算是有了工作经验,王鑫再次求职,终于在一家规模较大的企业——腾达公司谋到了一个销售职位。
经过两周的产品培训,王鑫正式上岗,销售经理给王鑫下达的销售任务是500万元/年。500万?王鑫觉得有点多,以前在那家公司一年只做100多万。看看其他同事,都领了几百万的任务,据说去年的销售冠军一年做了900多万,也许在这家公司能多做业务吧?王鑫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了工作。
接到销售任务,王鑫边开始跟着师傅学习销售。为了多学习师傅的经验,王鑫天天跟着师傅,帮师傅干活。公司规定师傅带徒弟的时间是3个月。3个月后,王鑫开始独立做业务。又过去3个月,王鑫只签下了70多万订单,眼看试用期到了,销售经理找王鑫谈话,讨论去留问题。为了能留下来,王鑫解释说,前半年主要是学习,后半年保证完成任务。由于腾达公司从事的是大客户销售,销售周期较长,因此,公司规定,对于有潜质,但在试用期内没有完成预期指标的销售代表,可以把试用期再延长半年,叫做留用观察,在正式签劳动合同时,不考虑这半年。王鑫接受了留用观察。
很快,王鑫到公司已经9个多月了,算算销售额,还不到200万。离年底只有不到3个月时间了,但还差300多万的销售额。经理的脸变得越来越难看,同事们也开始远离他,被辞退似乎已成定局。“我很努力地在工作,到底哪里做错了?”王鑫痛苦地想。
现在,请你思考:王鑫到底错在哪里?他应该如何做,才能完成销售任务?
其实,一个销售员的任务80%是在年初“完成”,而非年底完成的。年初完成就是要订立一个有效的计划,只有在年初,你想明白了,你的500万销售额会从哪里来,你将如何获得这些业务,年末,才会如期完成任务。如果不做计划,到年底,只能撞大运了。所以,好的销售员会在年初做一个周密有效的销售计划。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制定销售计划呢?
制定明确的销售目标
明确的销售目标要符合Smart原则。Smart就是:
Specific(具体)。具体就是要能详细规划出要实现的结果,不能太笼统,笼统的目标没有约束力。
Measurable(可衡量)。可衡量就是要有具体的、量化的标准,以便能衡量目标是否实现。
Attainable(可达到)。可达到是指设定的目标要现实,要有可能实现。
Relevant(相关)。相关是说你的目标要和你的事业发展相关,也就是说目标要有意义。
Time-able(以时间为基础)。以时间为基础是指你的目标要有时间限制。
制定销售目标要做两项工作:首先明确销售任务,其次,把销售任务转化成对我们有约束力和指导意义的Smart目标。
我们来做王鑫的例子。假设王鑫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到腾达公司上班,他的销售任务是500万,销售额的确认以回款为准,通常的回款周期是一个月,王鑫应该如何制定销售目标呢?
这就是一个Smart目标,它非常具体,确定了明确的数字指标和时间期限,并且考虑了回款等各方面的要求。这样的目标才会对王鑫有指导意义。看了这个目标,王鑫就会明白,他并不是要在12月底之前签500万订单,而必须在11月底之前完成,因为还要考虑回款。
如果你不是仅仅完成销售任务就满足了,那你还可以确定自己的目标。你可以考虑自己的收入目标,例如年收入多少钱,或者事业发展目标,例如成为销售冠军等,然后,根据你自己的目标,确定一个新的销售目标。要注意,个人目标必须高于销售任务规定的目标。假设王鑫通过计算,发现完成500万销售额,自己能获得16万左右的收入,然而,他急于买房结婚,不满足于16万收入,他希望一年能赚到30万元左右。那么,他可以通过公司的销售激励政策,计算他自己想要实现的目标,假设是850万。这时,他的个人目标就变成:
制定了Smart目标,是你成功的开始,接下来,你还必须考虑清楚如何实现这个目标,也就是考虑成功的途径,并且进一步把总目标细化成可操作的目标。
确定销售额的来源
在你确定了要完成的销售额后,就要考虑,你应该从哪里获得销售额?
销售额通常来自以下几个方面:老客户重购、老客户开发、遗留的订单、增加交易金额、新开发的客户。
1.老客户重购。对于有一定客户资源的销售员来说,首先考虑老客户重购,因为这部分订单比较容易获得,也比较有保障。假设一个销售员,以前有10个经常会重复购买的客户,每个客户平均每年会购买50万元的产品,那么这10个客户就会带来500万元的销售额。对于生产原料的销售员来说,老客户重购是销售订单的重要来源,因此,他们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好这些客户,不让他们被竞争对手抢走。
2.老客户开发。即挖掘老客户的需求,向老客户销售新产品。老客户关系比较熟,销售比较容易。销售员可以在新一年开始之前先做好调查,使自己心中有数。
3.遗留的订单。有时谈好的订单,由于客户预算或者工作进程的原因,没有在当年签约,或者,签了约但已无法记入当年的销售额,例如客户是在12月底签的约,需要一个月回款,而公司确认销售额就在12月底,且以回款为准。这样的订单,就可以计入下一年的销售计划中,作为订单来源。
4.增加交易金额。增加交易金额是指通过向客户销售价值更高的产品来提高销售额。例如,原来客户每次购买3台设备,每台设备100元,总额300元。现在,通过让客户购买更先进的、价值150元的设备,在采购数量不变的情况下,销售额就提高到450元。
5.开发新客户。如果通过上述计算,依然无法获得足够的销售额,就要考虑去开发新的陌生客户。新人,由于没有积累,通常需要把重点放在新客户开发上。即便是一个有经验的销售员,过去的客户资源能带来比较确定的销售额,也会需要开发一些新的客户资源,作为补充手段,来确保销售任务的实现。
销售额的来源要宽裕一些,如果是850万的销售目标,至少要规划出1000万的销售额来源,因为客户会有变化,预期的订单可能会落空,如果没有补充来源,很可能完不成任务。
下面,我们来看王鑫应该如何规划销售额的来源。由于新到一个公司,老客户重购和遗留的订单都不存在,所以,王鑫应集中考虑老客户再开发,开发新客户。王鑫以前工作过一年,手里有20多个关系不错的客户,按照惯例,这些客户应该可以实现180万元的销售额。其余的部分,则只能靠开发新客户来补充。
描述实现路径
描述路径,先要制定分目标,然后,根据目标,确定需要采取的行动。最后把行动变成计划,并落实到月。
1.制定分目标。王鑫可以制定如下分目标:
首先是老客户开发:向熟悉的客户销售腾达产品,并在2011年11月30日之前获得180万订单,12月31日之前回款。
其次,是新客户开发目标。根据腾达公司的经验,想获得320万元订单,必须和50个左右的潜在客户建立联系。为了留些余地,王鑫要和60个潜在客户建立联系。由于客户决策周期较长,所以,必须在上半年建立联系,否则,就不可能在年内产生订单。因此,王鑫的第二个分目标是在2011年6月31日之前,找到60个潜在客户,并和他们建立联系。
2.确定实现分目标要采取的行动。现在要确定需要采取什么行动,才能实现分目标。例如找到60个潜在客户,要考虑谁是目标客户,你将需要多少潜在客户信息,你如何获得这些信息?你如何与这些客户建立联系等相关内容,我们已经在客户开发课程中做过探讨。如果要从老客户中获得销售额,这些老客户是谁?你如何获得他们的订单?为此你需要做哪些工作?投入多少资源?在规划好之后,要尽可能把方法指标化。例如打200个陌生电话,组织3次技术交流、实现4次拜访等。
3.制定行动计划。接下来,就要制定全年的行动计划。先要确定每个月的工作任务。例如:王鑫会制定如下工作任务:
一月份:
找到200个潜在客户信息。
邀请60位客户参加新年推广会。
和20老客户联系,告知自己工作单位变更情况。
二月份:
拜访20个老客户,给他们拜年。
从参加推广会的60个客户中找出20左右的有希望的客户,和他们建立联系。
实现10个新客户的陌生拜访
确定月工作任务后,就要逐月设计工作事项,填入月计划表(见表1)。
月计划表的第一个作用是做全年的工作备忘录。它实际上是你的一份个人日历。在做完年度计划后,你有一些事情已经能够确定具体的日期,如果不标注在日历上,到时候可能会遗忘。此外,你可能会随时确定一些远期的事情,例如和客户约好下周见面,或者客户承诺下个月回款等,只要这件事情会在当年发生,你就可以提前把它记录在相应的位置,到时候,一看月计划表,就知道了,不会遗漏。
填月计划表时,首先要填写月工作任务。在年度总计划中我们已经为每个月制定了工作任务。接下来,根据年度总计划中每个月的重点工作,确定每周的工作重点,填写在本周重点一列中。对于已经能确定具体日期的工作,例如3月18日某客户生日,填入到具体日期框中,以防止遗忘。如果有定期要做的常规工作事项,例如:每天打10个开拓电话,每周五写销售报告等,也先填到相应的日期中去。
回到王鑫的案例。在确定了每月的工作任务后,王鑫可以为每个月制定计划。我们以一月份为例。王鑫一月份的工作任务是:找到200个潜在客户信息;邀请60位客户参加新年推广会;给20个老客户打电话,告知自己工作单位变更情况。
现在,把这些任务再进一步细化,变成可执行的动作。例如,邀请60个客户参加新年推广会,根据经验,必须给200个客户打电话,发出邀请,才能实现60个客户到场。而且,邀请一个客户到场,需要打3次电话:第一次发出邀请,并Email会议资料;第二次,在客户看过资料之后,了解客户意向;最后,还要在推广会即将开始前,再次电话确认客户是否会到场,这就意味着王鑫要为此打600个左右的电话。动作分解后,王鑫要把这600个电话分配在相应的日期下。假设王鑫决定1月6日~10日打第一轮电话;2月11日~20日打第二轮电话;2月21~26日打第三轮电话。那么,在相应的时间段内,加上其他工作,衡量时间分配,就可以做出每日的工作计划。我们以1月6日~10日为例,具体内容见表2。
在制定计划时,要记得先把常规事项填入表中,例如,王鑫就要先填入销售例会,以免忘记考虑这些常规事项所占用的时间,为某一天分配了不合理的工作任务。如果王鑫忘记考虑销售例会,在周五的时候,也规定要打60个电话,到了周五,才发现只有半天时间,那就意味着这天的任务无法完成。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月的计划通常是全盘计划,一天打乱了,后面的计划也会跟着乱,导致整个计划失效。所以,定计划时一定要考虑周全,为所有工作留下充裕的时间。
如果王鑫能在一年之初,就制定这样详细的销售计划,那么,年末的收益基本上是可以预期的,不会出现到了9月份,才发现无法完成任务的尴尬局面。所以,制定一个有效的销售计划非常重要!
(编辑:袁航 market@vip.sina.com)
4.销售员简历 篇四
2000-2003年,山东商职学院 电子技术专业
2003-2005年,济南大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
最高学历:本科
外语语种:英语,四级
工作经历
本人于2005年7月毕业后,一直在三联家电从事销售管理方面工作,青岛三联家电隶属于山东三联集团,是专业的家电卖场。在厨卫家电柜台,由导购员做到值班员、导购主任,工作态度认真,富有责任心,能力强。熟悉家电卖场及家电行业。
工作内容
导购员:负责商场基本流程,辅助导购主任的工作,对所在团队促销人员的基本管理值班员:负责整个营业厅的考勤,人员管理,辅助经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导购主任:负责整个部门日常销售,销售额和毛利。整个部门的人员管理。团队意识的培养。
求职意向
由于这两年的销售及管理经验,本人希望从事轻工、家电 或 商业零售行业,做销售或销售管理工作。
5.销售员求职简历 篇五
姓名:
性别:女
婚姻状况:已婚
民族:汉族
户籍:年龄:
现所在地:
身高:cm
希望地区:
希望岗位:
xx-09~xx-07xx师范大学英语教育本科
xx公司(xx-10~至今)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
行业类别:贸易、商务、进出口
担任职位:销售代表
岗位类别:销售代表
工作描述:
主要工作职责:
1、公司产品的摆放与维护(产品的清洁和保养,定期盘点并及时补货);
2、学习产品知识(公司产品包括:电视、空调、冰箱、冰柜、电脑、音响,手机,电扇,电磁炉、微波炉等生活小家电);
3、介绍产品性能与应用(公司的主要客户群来自非洲,根据顾客的需求,用英语向顾客推荐和介绍产品);
4、信息的收集及发布(售后服务:电影、歌曲、游戏下载等;是与客户保持联系的理由)。
xx公司(xx-08~xx-09)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
行业类别:教育、培训
担任职位:教学主管
岗位类别:部门主管
工作描述:
主要工作职责:
1,搜索和删选教师资源,通知和准备面试、招聘;
2,向新同事介绍公司文化和规章制度,使新同事更快的融入团队;
3,了解和收集员工之间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解决或反馈给领导;
4,检查和核实教案,确定教师课前准备,保证每一课时的质量;
5,及时和家长沟通,让孩子学习更加轻松快乐;
离职原因:个人原因
xx公司(xx-07~xx-07)
公司性质:事业单位
行业类别:教育、培训
担任职位:英语教师
岗位类别:文化艺术
工作描述: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六年级毕业班的英语教学工作
2,布置和检查所有英语课程作业
3,编写六年级英语课程的复习卷及考试卷
4,为个别同学做课外辅导,尽量让所有学生共同进步
5,组织本校学生的英语演讲和学科竞赛活动
离职原因:个人原因
技能专长
专业职称:高级教育
计算机水平:初级
计算机详细技能:熟悉电脑操作及PowerPoint,Excel,Word等Office办公软件,收发电子邮件,网络搜索等等;
技能专长:良好的语言基础及沟通能力:
a、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b、通过了普通话二甲,具有良好的普通话教学沟通能力;
c、学习了第二外语-日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
语言能力
普通话:流利粤语:差
英语水平:英语专业
英语:熟练日语:一般
求职意向
发展方向:能够充分发挥英语优势和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合作能力。
其他要求:
自身情况
自我评价:我独立,诚实,精力充沛,办事效率高有良好的交际能力;能够在不同文化和工作人员的背景下出色地工作;我有积极的工作态度,愿意和能够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勤奋地工作。
6.店面销售员简历 篇六
户口所在: 广州 国 籍: 中国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培训认证: 未参加 身 高: 166 cm
诚信徽章: 未申请 体 重: 65 kg
人才类型: 在校学生
应聘职位: 销售代表:,渠道/分销专员:
工作年限: 2 职 称:
求职类型: 实习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1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东省,广州,天河区
工作经历
佛山高雅橱柜专卖店 起止年月:-07 ~ 2010-09
公司性质: 私营企业 所属行业:家具/家电/工艺品/玩具/珠宝
担任职位: 店面销售员
工作描述:
离职原因:
志愿者经历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
最高学历: 本科 获得学位: 毕业日期: -06
专 业 一: 市场营销 专 业 二: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所学专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语言能力
外语: 英语 一般 粤语水平: 一般
其它外语能力:
国语水平: 精通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本人性格活泼开朗,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并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深受领导和同学好评,待人有礼。
适应环境的能力强,乐于接受挑战,对市场营销相关的商业活动很感兴趣,别且有较丰富的.商业经验。
在校期间无论在学习上,或是在学生会工作上都表现优秀,寒暑假期间也多次做过较高级的商业经验。
电脑office,Word办公软件能熟练操作。
详细个人自传
-担任华商学院企业管理系学生会生活部干事。-担任华商学院企业管理系学生会生活部部长。2010-担任华商学院企业管理系学生会副主席。
7.一个销售员的简历 篇七
由于群众举报, 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市Z医疗器械厂进行监督检查时, 发现在该厂的生产车间中有工人正在加工生产“不锈钢轻便妇检床”、“多功能综合产床”、“全不锈钢多功能可倾斜骨科牵引床”。但是该厂负责人未能提供“不锈钢轻便妇检床”、“多功能综合产床”、“全不锈钢多功能可倾斜骨科牵引床”等上述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该局立案后经查并认定, 2008年11月27日至2009年6月16日期间, 某市Z医疗器械厂在未取得“不锈钢轻便妇检床”、“多功能综合产床”、“全不锈钢多功能可倾斜骨科牵引床”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情况下, 该厂生产并销售了上述产品总货值为91720.40元。因此, 该局查处后, 拟依据《医疗器械监督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处以没收该厂违法所得91720.40元, 并处三倍的罚款275161.20元的行政处罚。
在本案中, Z公司对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该公司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没有异议, 但对认定的违法所得的数额和罚款的金额有异议, 以“违法所得的量化不当”为由, 按照《行政处罚法》、《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关于骉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中实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骍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该局提出了“听证”申请, 并在听证中提出了对于违法所得量化方式的不同意见。在讨论应该给予何种行政处罚的过程中, 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该案中违法所得的量化出现了以下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的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者所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另一种意见认为, 违法所得是指违法者所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在扣除应当扣除的部分后的金额。
二、理论上和实践中对违法所得量化的分歧
对行政处罚的设立在我国行政立法中占有重要位置, 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持, 并且决定了能否有效控制行政权的滥用[1]。违法所得是指当事人实施了违法行为所获取的不正当的利益[2]。医疗器械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产品, 世界各国政府均有特定机构对其进行控制和管理。依照违法所得进行行政处罚是世界各国的相关机构通行做法。而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最重要的是对当事人违法所得的部分进行核实。因此, 如何计算当事人的违法所得就显得非常重要。但是, 我国医疗器械器械监督和管理的实践中, 关于违法所得的认定不仅存在着理论上的争议, 在实践中也存在着相当的差异。
(一) 理论上的争议
“违法所得”这一概念在行政法学界上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第一种观点是“收入说”即认为“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得到的全部实际收入。主要理由是, 第一, 从语义学理解, 违法所得是指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所有利益, “所得”就是得到的利益, 否则, “得不偿失”这一成语实在难达其义;第二, 因为违法行为人明知违法而投入成本费用, 所以在没收其违法所得时, 其投入成本费用不能扣除, 行为人的这部分本来合法利益已经因违法行为的实施而具有了可谴责性。第二种观点是“获利说”, 即认为“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纯利益。在计算违法所得数额时, 应当以非法获得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扣除行为人投入的成本费用, 即违法所得为获利数。主要理由基于两点。一是就字面而言, “违法所得”中最为突出的是“得”字, 而成本是当事人付出的, 不是得到的。因而, 违法所得中的“所得”只能指获利部分;二是, 从法理上讲, “不能允许任何人从自己的错误中获得好处”是古今中外共同认可的自然正义法则, 所以违法所得应该按照获利的多少进行计算[3]。
(二) 实践上的差异
正因为“违法所得”这一概念在行政法学理论上存在着“收入说”和“获利说”的争议。而“违法所得”这一法律术语, 在行政法中, “违法所得”不仅见于法律条文本身, 也常见于工商、金融、海关、食品药品监督和医疗器械监督等多个部门出台的各种规章、条例和通知的行政性规范性文件。而这些行政法律法规中并未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做出统一的规定, 有的是按照“收入说”进行定义, 有的则是依照“获利说”进行定义。正是因为理论上对“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有不同的看法, 因此在实践中, 违法所得的计算方式存在着明显不同。
一方面,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7年2月8日对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药品执法“违法所得”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 (赣食药监办[2006]41号) 的答复, 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 (国食药监法[2007]74号) 中提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违法所得”, 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而2009年3月30日发布的《抚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第23条、第24条和第25条也规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 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抚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并未直接规定“违法所得”的计算方式, 但是后面直接用“货值金额”进行计算, 可见该规定实际上对于“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是指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得到的全部实际收入, 即采纳了“收入说”的标准。
另一方面, 如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中的第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 为违法所得”, 第三条“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 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 第五条“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按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扣除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实际上也就是“获利说”在法律上的体现。
三、现行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中有关违法所得量化的规定和存在的问题
由于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对于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意义, 因此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均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的生产和销售进行专门的管理, 并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从事医疗器械监督的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进行处罚。但非常遗憾的是, 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过程中, 违法所得的量化始终因为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而存在着争议, 在实践中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造成了很多的问题。
(一) 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
我国现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 在第五章“罚则”部分从第35条到第42条, 均规定了“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但是, 如第35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是笼统地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以及根据违法所得的金额多少应当在什么幅度内进行罚款。但是, 有关违法所得如何量化和计算, 在该条例中始终没有明确的规定。
(二) 违法所得量化的标准不明
正因为我国现行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欠缺有关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 因此在管理实践中出现了各种问题。
1. 从行政机关的角度出发
根据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7月18日发布的关于《骉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中实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骍的通知》规定,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机关在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行使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时, 应当执行《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有关规定, 严格依法行政。”因此, 在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中,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作出与“违法所得”相关的行政处罚时除了要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外, 也须适用《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所规定的相关程序。但《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也同样未规定“违法所得”究竟应当如何计算。所以, 在实践上, 相关的管理机构要不就只能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骉药品管理法骍、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骍“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 (国食药监法[2007]74号) 中规定的“《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违法所得”, 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对涉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部分进行量化和认定;要不就像辽宁省抚顺市一样自行制定相关的行政规章对“违法所得”的量化和认定提供依据, 如《抚顺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规定》中的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 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 并处2万元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 并处5万元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 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照;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医疗器械监督执法实践中, 因为很多行政处罚都涉及到对违法所得的量化问题, 而无论采用上述的哪种方式, 因为欠缺统一的计算标准, 而导致在实践中出现违法所得的认定依据不统一、取证难度加大以及处罚力度轻重不一等问题, 最终影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正确执法。
2. 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出发
正因为对于“违法所得”缺乏统一的计算标准, 在医疗器械监督和管理的实践上, 也给行政相对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了困难。
一方面, 如果采用“收入说”的计算方式, 即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骉药品管理法骍、骉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骍“违法所得”问题的批复》 (国食药监法[2007]74号) 的规定, 以“全部经营收入”对违法所得进行计算和认定, 那么有可能使得担负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机关主观上难以避免扩大相对人违法事实的嫌疑, 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 对行政相对人不利。
但是, 另一方面, 如果采用“获利说”, 即参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中的第二条规定的标准“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 为违法所得”进行计算, 那么在实际操作中实际上也会遇到相当的困难。因为, 第一, 无法保证违法当事人主观上都没有逃避法律制裁的心态, 因此在办案人员调查其违法事实时, 在未有其他相关证据予以确凿证实的情况下, 当事人很可能会尽量消灭或缩小违法事实和涉案金额。因此, 怎样认定违法行为的全部收入, 并且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是必须面对的问题;第二, 是时间的问题。因为任何违法行为从开始、案发到执法人员调查终结和作出处罚决定, 都可能存在着一定的时间跨度。因此, 行政相对人违法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产品的收入应该从什么时间点起算, 到什么时间点截止, 也是相关法律法规必须作出具体规定的;第三, 由于各地执法人员在知识经验和技能的偏差, 对违法所得的认定可能也会出现相关的偏差, 如果仅仅以现场监督笔录、询问笔录作为证据, 没有通过对其原始财务账册或产品出入库凭证或产品销售记录等情况的调查来确认其违法所得, 也会造成违法所得的计算失误。
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的完善
在医疗器械监督和管理过程中, 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最为重要的部分莫过于对当事人的违法所得进行核实。但由于在理论上对违法所得量化的争议, 以及在立法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缺乏具体的规定, 造成了在实践中各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机关执行难的问题, 也给行政相对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了困扰。因此, 在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 确立统一的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尤为重要。
(一) 明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的意义
本人认为, 在医疗器械的监督和管理过程中, 明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第一, 违法所得的数额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法律责任的承担。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 未取得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注册证书进行生产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 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 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 违法所得的数额多少, 决定了行政相对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和幅度。
可见, 违法所得的计算对于保护公民合法的人身权益和财产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 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的确定也直接影响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机关正确的适用法律法规, 提高行政效益, 降低行政成本。所谓行政处罚的成本是指国家运用行政权力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达到维持秩序、预防新的违法等目的所可能支出的代价, 包括处罚自身的成本和处罚相关成本。处罚的自身成本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明确规定的处罚量。处罚的相关成本是指行政处罚自身运行所引起的并为其服务的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立法成本、执法成本和司法成本。行政处罚的效益主要是行政处罚实施后所产生的实际结果[4]。没收违法所得, 并根据违法所得的数额的幅度进行罚款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重要的行政处罚方式。但是, 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的量化标准致使相关监管机关在处理违法行为时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而正是因为无法可依, 使得违法行为人常常对违法所得的数额提出质疑, 而相关监管机关又不能提出合理的解释, 最终使得行政相对人不得不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处理方式, 无形中提高了行政成本, 并且降低了行政效益。
(二)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的完善
从语义学理解, 违法所得是指因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所有利益, “所得”就是得到的利益。因此, 必须在相关法律法规上明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计算标准, 慎重鉴别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 采取区别对待的办法, 既要体现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又要体现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不仅给各级医疗器械监管机构提供法律依据, 也方便监管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处罚中适用。
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的量化的原则
本人认为, 在计算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时, 不管是“收入说”还是“获利说”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实践出发, 如果采用“获利说”的观点, 即认为“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纯利益, 在计算违法所得数额时, 以当事人违法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那么, 就会导致一个问题, 即什么是“合理支出”, 怎样辨别和区分“合理支出”。因为在执法人员调查违法行为人的违法事实时, 在没有其他相关证据予以确凿证实的情况下, 当事人很可能会尽量消灭或缩小违法事实和涉案金额, 扩大所谓“合理支出”的金额。同时, 由于各地执法人员在知识经验和技能的偏差, 再加上一些执法人员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 在对违法所得的合理支出进行认定时也会出现相关的偏差, 比如仅仅以现场监督笔录、询问笔录作为证据, 没有通过对其原始财务账册或产品出入库凭证或产品销售记录等情况的调查来确认其违法所得和支出的费用, 也会造成违法所得的计算失误。因此, 本人认为采用“收入说”的观点更符合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现状, 即用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对违法所得进行量化, 理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从语义学的角度出发, “收入说”认为“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所得到的全部实际收入。因此, 这些成本和费用在没收其违法所得时, 行为人的这部分本来合法的利益已经因其实施了违法行为而具备了法律上的可谴责性。因此, 在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过程中所支出的一些必要的经营成本, 比如水、电、气等费用和税收等其他必要的营业支出, 不应该作为所谓的“合理支出”而排除。相反, 应该作为违法所得的一部分进行计算。
(2) 从医疗器械监管机关的角度, 采用“收入说”有利于提高监督机关处理相关违法案件的效率。用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来计算和量化违法所得, 一方面可以避免出现辨别和区分“合理支出”时, 各省市的医疗器械监管机关和执法人员在适用时出现标准不统一的情形, 另一方面也因为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和药品的监督管理都是属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管辖范围。如果采用“收入说”的标准, 则简单易行, 可以大大提高相关管理机关计算和量化违法所得的效率, 从而提高行政效益, 降低行政成本。
(3) 从行政相对人的角度, 采用“收入说”也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简单明了的知道违法所得的构成, 而且了解实施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行为的严重后果, 不仅方便行政相对人遵守医疗器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也有利于发挥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相对人的震慑作用, 提高违法的成本。
2. 违法所得的量化中在立法上应该注意的问题
“没收违法所得”这一行政处罚手段针对的是当事人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具体体现为金钱的利益[5]。但在行政法方面, 如前所述, 不同部门出台的各种规章、条例和通知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未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做出统一的规定, 有的是按照“收入说”进行定义, 有的则是依照“获利说”进行定义, 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甚至只是笼统的规定了应当在什么情况下做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以及根据违法所得的金额多少应当在什么幅度内进行罚款, 而没有对如何计算违法所得做出规定。因此, 笔者认为, 应该在立法层面解决这一问题, 改变目前的混乱现状。
(一) 因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于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至今已经过了10年。因此, 由最高行政机关对违法所得的量化进行立法解释或者对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规定, 统一对违法所得的计算的认识, 以便于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实践中相关监管机关能更好进行行政处罚, 也方便行政相对人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 如前文所述, 理论界对违法所得的量化有“收入说”和“获利说”两种主要的观点。但是在实践中, 本人认为采用“收入说”的观点更符合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现状, 即用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对违法所得进行量化。因此, 不论是采用立法解释或者是对条例进行修改和补充规定以及其他的立法方式, 均应该明确规定“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全部经营收入”。
(三) 另外,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在国家最高立法机关的
指导下, 相关有权机关应当对现行刑事、民事和行政法律法规中涉及“违法所得”的条文进行核查, 逐步统一各部门法对违法所得涵义、范围和量化的认识, 避免各部门法互不统一, 相互矛盾的立法现状。
总之, 在不断提倡“个体灵魂高于公权力”行政法精神的当下, 对类似“违法所得量化”的问题确实应该引起国家有关机关的足够的关注。本人建议尽快修订和完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明确违法所得的量化标准, 以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对有关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方法。
摘要:“没收违法所得”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行政处罚的主要罚种, 但是对于违法所得如何量化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中均存在争议。因此, 文章从一个违法销售医疗器械案出发, 通过对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违法所得量化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 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从而为正确地适用违法所得, 有效打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提供理论的借鉴。
关键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违法所得,量化,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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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虞建成, 刘让春.“违法所得”探析[J].云南:法制与社会, 2008, (4) .
[4]陈无风.穿行于一罚和多罚之间———一事不再罚原则之内涵[J].北京:行政法学研究, 2004, (4) .
8.一个会讲故事的销售家 篇八
拿到 《输赢之惊鸿商机:从线索到订单的销售革命》,随便翻了翻,兴味大增,脑海里冒出的第一个念头便是:这是一本有故事的书。再看看作者,付遥,一个在营销界大名鼎鼎却对我来说非常陌生的人。
这是一本有故事的书,也是一部销售专业书。既然这是一部小说,那作者必然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了,通读全篇,果然如此,虽说付遥在前言中一再谦卑地强调自己中学时的语文成绩很差,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他成为一个写书能手。
当然了,更重要的是,这还是一部销售专业书。按理说,写这样的书,不需要太多的文采,而是实战的经验,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干货”,内容里要能挤出“料”,否则读者是不买账的。
也许有人会问,写营销类的书,难道真的不需要文采吗?我的回答是:是的……当然不是。
举例来说。前段时间,我所供职的杂志,约到一位在国内互联网界很著名的企业家,此人出了不少书,专栏遍地开花,可是当真正拿到他的第一手文稿时,犯了难,这显然是一篇不成熟的毛稿,而且还是在某个场所的讲话稿,抛弃专业性的言论是否正确不谈,光是行文逻辑、语言修辞就让人头疼,几个人轮番“拨云”下来,仍不“见日”。可是这样的文章,却常常见于各大报刊,并且结集出版,这其中的奥秘,恐怕只有那些编辑们才知道。
如果所有商界英才,都如上述我所讲的这位企业家那样,即便在短期内靠伪装能将自己推向神坛,但终有一天他的“文采”败露时,神话也必将随之破灭。相反,读付遥的作品,通篇流畅,毫无娇饰之感,故事情节丝丝相扣,理性中见诸感性,有专业鉴赏水准的读者,一眼能看出这就是实干,就是一个职业营销专家兼优秀写手所具备的一切的“真”。
事实证明,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远远要胜于只会堆砌词藻的“文采专家”,付遥就是这样一个会讲故事的人,这样的人在生活中必然是有情趣的、好玩的、不那么呆板的,否则,他的课程讲到一半,会有人逃跑,他的著作翻开第一页,会有人丢弃。
付遥不仅会讲故事,而且还会讲精彩故事。会讲故事,也许只能证明你只是会讲而已,而且故事大多“拷贝”于他人,你只是起到一个复述的作用,但是会讲精彩故事的人,不仅会借他人来说事,甚至还在此基础上懂得“添油加醋”,从而达到人事合一,使得小说形象更加饱满生动。我相信每个人读该书的时候,会认定小说中的方威就是作者付遥,他所经历的一切,都是付遥所经历的一切,但又不单单如此,方威是无数个职场青年的代言者。
那么如何甄别小说中的虚实呢?很显然,关于销售漏斗在中国落地的实例体系,是真实付遥一手创造并实践的,但是期间纠结的种种人物关系,主要是恋情关系,则是小说叙述的需要,未必是真实。我想读者完全能厘清这些。
小说结构的安排、情节的推进、人物关系的处理,而且更重要的是还要突显“销售漏斗”的核心价值,这些没有大手笔,是很难完成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付遥就是他所构建的小说王国的统帅,没有兵家之长,又何以统帅全局?没有统帅全局之能力,又何以从目标客户销售线索产生,到最终形成订单,直至管控整个过程?又何以借“漏斗销售”来实现一场深刻的业界变革、人和制度的双重转变?
编辑:王深圳910825308@qq.com
9.一个销售员的简历 篇九
姓名:
性别:女
年龄:zz岁
工作年限:1~2年
学历:大专
期望工作地区:徐州市内
求职意向
期望从事职业: 外贸业务员,外贸跟单
工作经历
工作时间:20zz年8月—至今
公司名称:徐××贸易公司(金日成简历)
职位名称:外贸业务员
工作描述:公司主要从事出口业务,出口到中东,非洲居多。出口产品涉及很广,如阿拉伯人喜欢的香熏产品,香熏灯,香熏炉等等。还有家具,包装机器,食用香料,以及化工产品。
工作内容:
1,收发email及客户询盘:每天及时回复客人的询盘,必须保证收到的反馈及时回复并且保证回复的及时性。
2,主动寻找买家:利用INTERNET开发客户,报价,合同制定,和客户沟通相关事宜,寻找供应商,得到最优惠的采购价格。
3,促成交易:签合同,确定样品,跟进生产,验货,订船,提交单证给客户,货款回收。维护重要客户,长期合作。
4,定期更换产品图片。将新产品信息发布上网,或者将产品的图片替换一下。这些都会让买家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信息,吸引新客户。
教育经历
在校时间:20zz年1月 至今
学校名称:zz工程学院
专业名称:金融系
学历/学位:大专
语言能力
英语:六级
国语水平:优秀
粤语水平: 一般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英语熟练,从事过外贸出口业务,熟悉船务、跟单、联络客户,能独立开发海外客户。
自我评价
10.销售主管的简历 篇十
姓名:
性 别:男 公司电话:×××××××××
出生日期:19××年××月××日 家庭电话:×××××××××
地 址:某省科技职业学院***x# 手机 :×××××××××
邮 编:×××
求职意向:销售部主管
工作经历总结
非常热爱市场销售工作,有着十分饱满的创业***。在两年从事陶瓷市场销售工作中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和客户资源。与省内主要的二十多家陶瓷经销商建立了十分密切的联系,并在行业中拥有广泛的业务关系。在往年某省的陶瓷展览会上为公司首次签定了海外的定单。销售部主管个人简历。能团结自己的同事一起取得优异的销售业绩。
工作经历
2×××年5月-至今: 担任某瓷器公司的市场部业务员。
主要负责与经销商签定经销合同、办理产品的包装、运输、保险、货款结算、售后产品跟踪、市场反馈以及开拓新的销售渠道等。文章销售部主管个人简历出自某某学院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10 某某学院 优秀团干,个人标兵称号
/10 某某学院 优秀团干称号
培训经历
xxxx 某省科技职业学院 通过外销员考试
xxx 某省科技职业学院 通过报关员考试
外语水平
可与外商进行日经常用语沟通,能阅读业务范围内常用术语。
电脑操纵
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编辑业务文档,上网收发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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