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务监督委员会计划

2024-10-08

居务监督委员会计划(共5篇)

1.居务监督委员会计划 篇一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纪委的指导下,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独立开展村(居)务监督活动,监督委员会代表村(居)民行使监督权,不直接参与村(居)“两委”的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居)“两委”的正常工作。主要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1、列席村(居)党总支(支部)会议、村(居)民委员会会议及村(居)“两委”联席会议,向村(居)干部和村(居)民了解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情况,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居)务决策、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2、对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对村两委向上级呈报的重大事项、财务报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村(居)务管理提出意见建议,支持、配合村(居)党总支(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廉洁高效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3、对村(居)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询问质询,监督村(居)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组织、主持村三委班子和干部的勤廉双述活动;主动收集并认真处理村(居)民对村(居)务管理的意见建议;组织并主持“社会监督员”、“民情速递员”、“公众评议员”三支队伍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4、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党员大会、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议的事项,行使否决权;在与村(居)“两委”发生严重分歧无法解决时,可视情况建议召开三委联席会议、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或汇报乡(镇、街道)纪委、党委裁决。

5、及时向乡(镇、街道)党委和纪委汇报工作情况,协助上级调查处理信访事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2.居务监督委员会计划 篇二

2014年,XX社区在XX街道党工委和街道纪委的关心指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提高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质量为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做如下总结:

一、科学界定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结合社区实际,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居监会的工作职责。首先是督促居务公开,居务监督委员会对社区两委党务公开、居务公开时间、内容、形式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对社区事务流程化的管理,尤其是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惯例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其次是参与社区管理,对居委会未经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公开表决而自行决定的重大决策提出纠正意见;对社区财务管理情况有疑义的,提出整改意见;年终参与听取社区干部述职述廉和考核评议,使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真正做到参与不决策、监督不越权。

二、严格居务监督委员会管理,推动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目的是在监督上实现多方面的机制创新,实现对社区干部的经常性监督,在干部的权利置于有效地制度监管之下,体现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和事中监管中。

三、加强居务、财务的监督。自居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首先加强了社区事务的公开制度,保障各项事务的透明度,如对社区的困难救助、低保户的申报进行公开;计划生育实施等各项事务监督。在街道纪委的领导下我们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使社区事务更加公开透明,使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能用到实处,做到真正用于民众。

四、存在的问题。通过运行,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监督的全面性,实实在在反映老百姓的问题,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居务监督委员会还有很多不足,由于缺乏足够经验,责任不够明确,对自己的责任、权利了解不够,与居民的交流沟通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有效发挥。

五、2015年的打算。

(一)创新形式,组建“多元化”社区居监会。针对辖区面积广、人口数量多,特别是流动人口多的现状,为更深层次的开展社区居务监督工作,我们将在辖区范围内招募作风正、责任心强的志愿者、党员,成立志愿监督小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机制,与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形成共同监督的工作方式。

(二)多措并举,拓宽收集社情民意的渠道。在原有收集社情民意工作方法的基础上,借助新媒体,拓宽收集辖区社情民意的渠道。由专人负责,收集并整理辖区居民诉求,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于民。

(三)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建立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重要意义,通过居务宣传栏、板报、印发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引导和调动广大居民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 篇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在在纪委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维护、实现、发展群众利益为出发点,逐步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着力构建基层反腐倡廉体系,不断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工作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二、工作目标

在乡纪检监察室的领导下,发挥村监委会的作用,使本村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加强,村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推进;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落实,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切实做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从而使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实现社会和谐。

三、工作措施

1、加强村干部的思想信含宗旨教育、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形势政策教育,从而提高村干部的大局意识和自主、自省、自警、自励意识;坚持做到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量力而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清正廉洁、秉公办事。

2、对每季度的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进行全面监督,切实抓好党务公开、政务公开。

3、加强对村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监督,开展好村干部的“勤廉双述”工作。

4、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来电举报,对热点问题及时展开调查,对存在违法违纪现象的及时向上级部门行反映,协助上级部门好调查工作。

4.社区二〇一〇居务公开工作计划 篇四

我社区居务公开2010年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以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为核心,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为思路。重点健全完善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居民自治机制。

为了扎实有效地做好社区居务公开工作,今年重点要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我们要始终坚持把推进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为今年居务公开的中心工作,认真抓好,抓实,确保居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扎实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建设

按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社区领导班子和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社区组织,统一协调工作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向社区党总支报告制度,加强规范社区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凡社区重大事项和市级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社区班子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实施,强化居务及社区财务公开工作,做到居务工作随时公开,社区财务收支情况按公开表格标准格式,电脑生成数据,每月公开一次,全面接受群众监督。社区财务帐目从2001年起委托街道代理,实行村帐镇管制,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每一报销凭证必须规范,并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经民主理财小组签字后方可进帐报销。各项重大项目建设,投资5万元以上必须经社区班子会、党员、组长骨干会讨论研究,并经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街道招标平台实行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施工单位后,方可实施。

(二)推进民主管理,强化居务公开的责任

1、突出重点,全面推行民主理财。财务管理历来是居民关注的焦点问题,是居务公开的重点。随着居民民主意识的增强,不仅需要了解钱花到什么地方,要求对财务的监督权,还需要参与决定钱怎么花,要求对财务具有决定权。而少数村(社区)财务管理混乱,村干部不愿向群众交实底,财务不敢公开,甚至搞假公开。针这一问题,我们在总结以往民主理财做法的基础上,在镇推行了民主理财制度,组织居民推选责任心强,有理财能力的居民代表3人,社区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并建立健全了理财小组工作制度。居委会充分发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举措,居务党务一切公开,透明地展示在居民面前,财务收支每月接受居民理财小组审计,并向居民群众公开,同时接受街道经济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大型开支、公益事业、计划生育和对外发包等重大事项,需经过居民代表大会或居民大会讨论,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增进了群众参政议政意识,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

2、居务公开普遍实行了“五规范,一满意”的工作推进方式,五规范即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阵地、规范公开管理,一满意即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

3、建立了目标责任制。对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使民主管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居务公开坚持“八不” 安民之策深得民心,即:不搞半公开,不搞假公开,不搞花架子,不做假帐,不做两本帐,不设小金库,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

4、健全居务公开网络机构,强化居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我社区配备居务公开信息员,切实做到居务公开专人负责,专人落实责任。

实行居务公开是新形势下的安民之策,落实民主管理是促进自我发展的根本。由于扎实开展了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各项政策,开展居民自治。居务公开的深化,进一步密切了社区干群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随着居务公开的进一步推进,使居务公开更直接、更彻底,民主监督更扎实、更有效,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

今后我们的工作主要是:

1、调动居民参与居务公开的积极性,总结经验,常抓不懈,推动居务公开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2、继续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对于居务公开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党总支、居委会班子任务和岗位责任,提高社区工作素质,充分发挥社区党总支在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居委会的居民自治作用,以及居民代表作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班子的工作程序。

3、加大对我社区居委会主任和社区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社区干部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居务公开提供组织保证。

**街道**社区居委会

5.居务监督委员会计划 篇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导和监督地

方国有资产监管2010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资厅发综合[201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

按照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2010年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点是,围绕正确把握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方向,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规范有序地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现将《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2010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

各级国资委要高度重视上级国资委对下级国资委的指导监督工作,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相关责任;完善有关制度,建立沟通机制;注意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方式,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形成合力,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2010年工作计划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

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2010年工作计划 为做好国务院国资委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切实提高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水平,按照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的工作重点,现将2010年国务院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计划和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

(一)召开全国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全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办公厅,时间初定为年底)

(二)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研讨会,研讨国有资产监管的重点问题。(办公厅,时间初定为年中)

(三)召开地方国资委办公室主任会议,加强地方国资委办公室工作的沟通与交流,提高地方国资委办公室工作水平。(办公厅,时间初定为年中)

(四)召开全国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会议,进行“十一五”信息化工作总结和国资监管一期工程建设情况通报,布置“十二五”信息化工作。(办公厅,时间初定为年中)

(五)召开地方国资委信息工作会议,畅通地方国资委信息渠道,建立地方国资委信息工作网络。(办公厅,时间初定为年中)

(六)召开全国国资委系统研究工作会议,交流地方国资监管工作进展及安排,研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思路。(研究局,时间初定为11月)

(七)开展地方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调研,跟踪了解《关

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地方国资委在监管范围和职能定位改革探索方面的有关情况,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政策法规局,年内完成)

(八)开展省级国资委指导和监督地(市)级国资委监管工作情况调研,召开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座谈会,建立健全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体系。(综合局,时间初定为4月)

(九)研究制订《指导和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细化指导监督内容、方式方法,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综合局,上半年完成)

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方面

(十)召开地方国资委政策法规工作会议,指导地方国资委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工作,推进地方国有重点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政策法规局,时间初定为5月)

(十一)召开地方国资委财务监督工作会议,指导和督促地方国资委深入开展财务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提高财务动态监测工作水平。(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时间初定为上半年)

(十二)举办地方国资委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填报业务培训,规范和改进国有资产统计工作,提升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质量。(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年内完成)

(十三)举办地方国资委财务管理信息化培训班,尽快完成国务院国资委与地方国资委财务信息系统的联网建设。(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年内完成)

(十四)开展地方国资委产权管理工作调研,召开企业国有产权管理暨产权交易机构工作会议。(产权管理局,时间初定为3月)

(十五)举办地方国资委产权管理业务培训,重点对产权界定、产权流转、资产评估、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等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产权管理局,年内完成)

(十六)加快产权监测网络建设,实现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季度分析运行系统与地方国资委的联网,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行为,加强对地方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监管。(产权管理局,年内完成)

(十七)召开地方国资委业绩考核片会,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推进经济增加值考核。(综合局,年内完成)

(十八)召开地方国资委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座谈会,研讨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薪酬管理等工作。(企业分配局,时间初定为6月)

(十九)召开地方国资委收入分配专题研讨会,研讨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长期激励、规范职务消费以及收入分配、工资总额预算管理等工作。(企业分配局,时间初定为9月)

(二十)研究制订《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为国有控股股东依法履行股东职责、上市公司规范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提供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引。(企业分配局,年内完成)

(二十一)开展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重点问题调研,召开地方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完善国有资本预算报

告制度。(收益管理局,时间初定为9月)

(二十二)开展地方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调研,改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一局、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二局,年内完成)

(二十三)召开全国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研讨会,指导地方国资委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工作。(监事会工作局,时间初定为5月)

三、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

(二十四)开展地方国有企业改制情况调研,推广地方国有企业成功改制的经验。(企业改革局,年内完成)

(二十五)组织对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地方国资委稳妥推进国有企业规范改制工作。(企业改革局,年内完成)

(二十六)建立国有企业改制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企业改革局,年内完成)

(二十七)开展地方国有企业“壳公司”问题调研。(企业改革局,年内完成)

(二十八)邀请部分地方国资委参加中央企业管理创新经验交流会议。(企业改革局,时间初定为下半年)

(二十九)开展地方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情况调研,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企业改组局,年内完成)

(三十)召开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总结研讨会。(企业改组局,两期,年内完成)

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面

(三十一)协调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地方国有企业工作。(规划发展局,不定期)

(三十二)邀请地方国资委参加中央企业战略规划管理和重大投资管理培训。(规划发展局,年内完成)

五、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方面

(三十三)在国有企业深入开展“五项工程”(班组建设、高技能和国际化人才培养、企业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建设、员工关爱、“爱企业、献良策、做贡献”主题活动)。(群众工作局,年内完成)

(三十四)召开地方国资委系统党建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党建工作局,时间初定为11月)

(三十五)召开全国国有企业党建专业委员会(中央企业党建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年会。(党建工作局,时间初定为上半年)

(三十六)召开地方国资委和国有企业宣传思想工作座谈会,促进国有企业宣传思想工作水平的提高。(宣传工作局,年内完成)

(三十七)召开地方国资委群众工作交流研讨会,加强工作交流。(群众工作局,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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