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外线消毒规定(共8篇)
1.紫外线消毒规定 篇一
如何正确使用紫外线消毒灯
消毒方法
使用时关闭门窗,自灯亮5~7分钟后开始计时。紫外线灯照射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室内,照射完毕后应开窗通风。
消毒室内空气
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照射前清洁尘埃,照射时关闭门窗,停止人员走动。
每10平方米使用30W紫外线灯管1支,有效距离不超过2米,照射时间为30~60分钟。
消毒物品表面
物品要摊开或挂起,使其受到充分照射,紫外线不能穿透物体。
如选用30W紫外线灯管,有效照射距离为25~60cm,时间为25~30分钟。
消毒条件
适宜温度:20~40℃
适宜适度:40~60%
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时,相对湿度大于60%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注意事项
保持灯管清洁
使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消毒应用电源为220V,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一般每周用挤干的酒精(95%)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记录使用时间
每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照射后要记录使用时间,紫外线消毒灯管使用寿命为1000小时,超过1000小时要更换灯管。
定期监测强度
定期使用紫外线强度指示卡检测紫外线消毒灯的紫外线强度。
2.紫外线消毒规定 篇二
1 紫外线消毒机理
紫外线根据波长的不同, 可分为三个波段, 即短波紫外线 (UVC 200~280 nm) 、中波紫外线 (UVB 280~315nm) 和长波紫外线 (UVA 315~400nm) 。紫外线A、B、C三个波段对生物表面均有一定性的杀伤力, C波段对生物的破坏力为最为显著, 又以波长为253.7 nm的杀菌力为最强。
猪场中的紫外线有效工作波段就是C波段, 最有效的杀菌波长是240~260 nm。细菌中的脱氧核糖核酸 (DNA) 、核糖核酸 (RNA) 和核蛋白的吸收紫外线的最强峰在253~257 nm。细菌吸收紫外线后, 引起DNA链断裂, 造成核酸和蛋白的交联破裂, 杀灭核酸的生物活性, 致细菌死亡。
紫外线杀菌灯的发光谱线主要有254 nm和185 nm 2种。254 nm紫外线通过照射微生物的DNA来杀灭细菌, 185 nm紫外线能分解O2, 生成的O与O2结合产生O3, 臭氧具有强氧化作用, 可有效地杀灭细菌。臭氧的弥散性恰好可以弥补紫外线沿直线传播, 消毒有死角的缺陷。所以, 猪场消毒用的紫外线灯最好配备2种灯管。
2 人工紫外线生成工具
紫外线杀菌灯 (UV灯) 实际上是属于一种低压汞灯, 与普通日光灯一样, 利用低压汞蒸汽 (<10~2 Pa) 被激发后发射紫外线。杀菌灯的灯管一般用石英玻璃制作, 因为石英玻璃对紫外线各波段都有很高的透过率, 达80%~90%。
3 消毒时间
规模化猪场中紫外线消毒时间一般规定为5~15 min。短时间的紫外线消毒一般只能对病原体起到部分作用, 但长时间接触紫外线, 人的生理健康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一般情况下, 猪场防疫制度规定紫外线消毒时间至少为5 min, 许多员工及外来人员往往躲避紫外线的照射而缺省必要的消毒程序。更甚者有些猪场仅仅依赖紫外线消毒, 忽略其它防范措施, 导致这些猪场连基本的消毒措施都丧失了。
4 消毒位置
物体外表面。紫外线是靠光线的作用杀菌的, 但是光线照射不到的地方就没有办法利用其消毒, 只能靠分解O2, 生成的O与O2结合产生O3补充消毒, 或者依靠其它消毒方法消毒。
5 影响因素
5.1 安装密度
紫外线对细菌及病原体的致死量为2.5 W/m2。
5.2 安装高度
紫外线消毒物要求不大于1.5 m, 因而, 各规模化猪场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节。
5.3 灯管质量
紫外线灯管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消毒效果。紫外线灯管为石英灯管, 使用一段时间后会逐渐老化, 紫外线照射强度会发生衰退。大多数猪场装上紫外线灯后就一直在用, 除非灯管坏掉的情况下才会重新安装, 一般没有测量紫外线照射强度并及时更换。这样就导致了猪场的紫外线灯形同虚设, 根本达不到杀灭病原菌的作用。为了避免紫外线杀菌度的杀菌能力不足产生不必要的污染事件, 猪场工作人员应利用253.7 nm幅照计作一次照度检测, 大约以3~6个月为检测频率周期。除了使用者的初级检测之外, 每1年尚需由安装厂商作1次幅照强度的检测, 幅照强度不合格的灯管, 应立即更换。
5.4 环境质量
紫外线作用的外界环境温度的范围为10~55℃[3];湿度范围为45%~65%;空气质量良好, 空气中尘埃、微粒物少;无遮挡物。因为, 短波紫外线不能穿透实物, 大部分会被塑胶和普通玻璃吸收。
6 紫外线对人体的危害
6.1 作用于皮肤
紫外线强烈作用于皮肤时, 可发生光照性皮炎, 皮肤上出现红斑、痒、水疱、水肿等, 严重的还可引起皮肤癌。
6.2 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可出现头痛、头晕、体温升高等。
6.3 作用于眼部
紫外线不能引起人们的视觉, 人眼在紫外线灯光线下3 min以上, 可能超过世界卫生组织 (WHO) 及国际非电离辐射保护委员会 (ICNIRP) 所制订的人体安全界限, 因而一般医学上规定不超过5 min[4]。长时间的接触紫外线可引起结膜炎、角膜炎, 称为光照性眼炎, 严重的可诱发白内障。
规模化猪场应选择多途径的安全消毒灭菌方式, 不要迷信短波紫外线灯的万能消毒作用。紫外线灯的杀菌功能会受多种因素影响, 包括暴露时间、距离、尘埃、微粒和灯光强度等。只有正确地认识紫外线消毒的优缺点, 多种消毒措施同时使用, 才能减少规模化猪场内大型疫病发生的几率, 从而保证生猪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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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爱茹, 郑浩, 杨婷.紫外线消毒在规模化猪场中的应用, 猪业科学, 2007 (6) :39~40
3.紫外线水消毒技术的中国拓荒者 篇三
谈到为什么紫外线消毒技术备受青睐,在国内外得到快速发展,刘文君教授介绍到:“通过加氯消毒控制饮用水传播致病菌是20世纪人类取得的重大技术进展,但1993年发生在美国威斯康辛州密沃斯基市(Milwaukee)的一个悲剧改变了人们对氯消毒技术的乐观态度。”1993年5月,密沃斯基一个承担50万人口供水任务的自来水厂发生微生物感染,导致57人死亡,5万多人住院治疗。在对饮用水水质高度重视的美国发生如此惨剧,震惊了全世界。后来经过全面深入研究,发现是一种叫隐孢子虫的原虫导致的,因为这种原虫对氯消毒有抗性,也就是说常规的氯消毒不能有效控制隐孢子虫的传染性。上世纪末国外研究人员发现紫外线恰好能有效控制隐孢子虫,弥补氯消毒的不足,因此紫外线消毒技术立即就“火”了,受到美国、加拿大、日本以及欧洲不少国家的高度重视。而刚好刘文君教授当时在加拿大滑铁卢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课题就是美国环保局(EPA)和给水工程协会研究基金会(AWWARF)资助的关于紫外线消毒技术的重大课题,因此一下子进入国际前沿研究团队。这支研究团队包括当时国际紫外线协会常务副主席James Bolton教授和今年刚当选为下一届国际紫外线主席的Karl Lindern教授。能在一个课题组同时接触这么多高水平专家,刘文君教授现在回忆起来还感叹自己很幸运。
2003年,经人才引进,刘文君教授回到母校清华大学任教。那一年发生了震惊全世界、影响深远的SARS爆发事件。现在大家可能已经淡忘了当时的情形,但在那时小小的病毒搅得首都北京鸡犬不宁,整个中国损失巨大。由此使水消毒的重要性引起政府高层、水行业和普通百姓的高度关注。刘文君教授还清晰地记得回国后应邀作的第一个重要学术报告就是在2003年北京国际消毒技术研讨会上介绍水消毒技术的发展情况、不同消毒技术的优缺点和应用特性。该主题报告受到热烈欢迎并获得一等奖。在了解到国内消毒技术研究比较落后的情况后,他确定了自己的研究主攻方向为安全消毒技术,并把当时国际上也是刚刚起步的紫外线消毒技术作为研究重点。
从此在紫外线消毒技术方面,刘文君教授创造了多项第一:在国内第一个建立了国际标准的紫外线实验装置,自行设计了国内第一台兼有低压、中压紫外线辐射系统的平行光仪,开展了第一次中试规模的饮用水紫外线消毒研究,承担了“十一五”农村饮用水紫外线消毒技术研究和工程示范,主持了国内第一座市政供水的紫外线消毒工程(天津泰达自来水厂三期紫外线消毒工程),成立了国内第一个安全消毒研究中心,作为我国学者第一次入选国际紫外线协会常务理事,担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7年批准成立的紫外线消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至今,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参与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紫外线消毒国家标准《城市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GB/T19837-2005)。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天津泰达自来水厂三期紫外线消毒工程,经过两年运行后,于2011年5月在巴黎召开的国际紫外线协会(IUVA)第六届大会上获得“2010年度IUVA最佳工程奖”,获奖理由是:“通过科研和设计的有机结合,完全依靠本地的技术人员将紫外线新技术应用于工程实际并取得突出效果”。
刘文君教授不但开创了国内大型市政给水紫外线安全消毒工程应用的新领域,在基础研究方面也取得了国际同行高度认可的成果,对紫外线与氯的协同消毒机理、紫外线消毒后微生物复活问题、紫外线消毒后的管网水质微生物稳定性的控制等都提出了重要新见解,提出在保持紫外线剂量的情况下通过提高紫外线强度控制微生物复活的新方法,这些研究成果为推动紫外线技术的健康应用作出了极大贡献。
刘文君教授解释,紫外线消毒技术主要有三方面的优点:1)对抗氯性的两虫(隐孢子虫、贾第鞭毛虫)有较好灭活作用,对细菌、病毒有高效光谱消毒效果。国外一般习惯生饮水,对水的生物安全性要求很高。尽管我国由于历史原因习惯饮茶和饮开水,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提出的水质指标是保证水龙头水可以直接饮用的。2)消毒副产物的问题。中国目前多数水源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加氯消毒后产生消毒副产物是个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部分消毒副产物中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如饮用水标准中规定的三卤甲烷、卤乙酸等是致癌物,特别是卤乙酸由于沸点比较高,在烧开水过程中可能会浓缩。而且水消毒过程中产生的消毒副产物比饮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副产物要多得多。紫外线在消毒剂量范围内则不产生任何副产物。3)从公共安全角度讲,消毒用的液氯有一定风险,在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都有泄漏的风险,因此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举办大型国际活动的城市都禁止用液氯,而改用次氯酸钠等相对安全的化学试剂。刘教授谈到,美国曾报道液氯是恐怖分子最容易获得的危险品,一个液氯罐可以造成几万人的伤亡。而紫外线消毒系统则十分安全,对公共安全不构成潜在威胁。
但是刘文君教授强调,任何一种技术都有利有弊,紫外线消毒同样有一定的缺点,主要有:1)不能维持供水管网持续消毒效果,因此需要与氯或者氯胺配合使用。当然在欧洲(如德国、荷兰、奥地利等)一些水质较好的城市只用紫外线消毒就可以保证管网水质微生物安全性,但就中国目前的现状而言,由于水质的生物稳定性很差,城市的管网很大,管网系统老化和管理不严格等问题,紫外线消毒后管网不加氯或氯胺是不行的,或许在将来水质改善后在一些管网较小的地方可以实现只用紫外线消毒。刘教授在进行农村紫外线消毒示范工程研究中也证实了这一点。2)紫外线消毒后微生物复活的问题。刘教授说这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之一,他说紫外消毒的原理只是DNA碱基对的多聚化,让DNA不能复制从而破坏微生物的遗传能力,因此在一定的光照条件下也会发生解聚,即发生消毒后“死亡”的微生物复活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市政污水消毒中确实存在,但在市政供水管网中则不是问题,因为供水管网被封闭埋在地下,没有光照条件。另外还有余氯确保控制管网微生物问题。因此紫外线消毒是足够安全的,国外已有较多大型市政供水紫外线消毒应用的先例。
谈到多年来的教学科研生活和取得的成就,刘文君教授坦言国外留学的经历对他影响很大:“我在国外做过四年博士后研究,分别在新加坡、加拿大、美国的三所著名高校,三位合作导师都是国际著名水处理专家,三个地方都很有特点,能够体会到东西方文化不同对教育结果的影响。刚去的时候给我的感触是理念上的巨大差异,他们的研究态度很端正,不急功近利、科学性很强,强调研究过程的严谨和对机理的认识,这对我影响很大。目前国内应该说科研条件比十年前有较大进步,国家对科研的重视和巨大投入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但因此在科研界也存在浮躁的问题,特别是研究过程和结论的科学性不够、严谨性不足的问题,所以我提出了十六个字的科研理念:国际视野,中国问题,科学方法,创新思维。”
刘文君教授科研理念中的“中国问题”是指技术研发的着眼点要针对我国发展的重大需求,而不是盲目效仿国外的研究课题。因为我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环保欠账多,饮用水污染事件频发,饮用水安全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特别是2012年全国将全面实行新的饮用水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厂达标改造对适用技术有巨大的需求,因此研究人员需要对中国供水行业面临的主要技术挑战提出自己的答案。较好地回答这样的问题则需要有国际视野,借鉴发达国家过去的发展经验,更重要的是学习人家做研究的科学态度,这一点十分重要,否则投入越大,浪费越大。解决我国的饮用水安全问题更需要创新思维,因为我国饮用水领域相关专业人员面临巨大的挑战:水资源的短缺使得他们往往不得不将不符合饮用水源水质标准甚至受到较严重污染的水源水处理到满足越来越严格的、与国际接轨的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要求。
当我们佩服刘教授在紫外线消毒技术方面取得的成就时,刘教授笑着说,紫外线消毒只是他的一个研究领域,他主要的研究领域是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包括饮用水的生物预处理和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氯安全消毒新技术和饮用水生物稳定性等。我们了解到刘教授是国内最早进行消毒副产物和生物稳定性研究的学者,在国内建立了饮用水生物稳定性研究方法学和指标体系,提出了生物稳定性指标AOC(生物可同化有机碳)的测定方法并被广泛采用。除科研工作以外,在2005年11月松花江重大污染事故哈尔滨恢复供水工作中,他作为专家组主要成员兼新闻发言人,亲临现场,坚持一线,参与制定应急供水技术方案并成功实施,为哈尔滨市提前恢复供水作出突出贡献,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赞扬;并在其他污染事故应急处理中也发挥了突出作用。
除了推动水和废水紫外线消毒技术的发展,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刘文君教授在“十一五”期间负责研发的以紫外线消毒为核心的远洋船舶压载水处理系统(Blue Ocean Shield,BOS)也于2009年通过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初步认证,2010年通过交通运输部的评审和认证,目前正处于产业化阶段。BOS压载水处理系统为国内第一套通过国际和国内认证的压载水处理系统,为我国作为造船和远洋航运大国履行国际海事组织关于压载水管理相关国际公约提供了技术保障,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紫外线是一个很新的技术,别说是普通民众,很多专业人员对这项技术原理仍还很陌生。”多年来,刘文君和他的研究团队做过许多宣传教育工作,传播这方面的知识,对推动紫外线的应用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他认为还需要加大力气投入更多的研究和推广。他说:“很多人一开始觉得紫外线消毒很神秘,有一定了解后又觉得紫外线消毒很简单,这都是不对的。”他说目前市政污水紫外线工程较多,但存在问题也较多,以致有业内知名人士提出要给紫外线消毒技术进行“消毒”。刘教授完全同意这种意见,因为我国特殊的招标制度,使很多不符合要求的紫外线设备进入市场,从事紫外线设备生产和工程应用似乎很有“钱”途,因此一哄而上。很多厂家认为紫外线很简单,买灯管后模仿别人的产品就大功告成,实际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而国家有关部门对此也缺少监管,因此市政污水紫外线消毒的确到了一个关键时期。刘教授十分担心一个很好的技术有被毁掉的危险。
按照国际惯例,紫外线消毒系统需要有独立第三方测试报告,但目前我国还没有这样的机构。刘文君教授一直希望清华大学的紫外研究中心能成为中国的紫外消毒设备第三方验证中心。他说,理论上紫外线反应器的计算值是不可靠的,必须采用生物验证确定剂量反应关系。紫外线是比较新的技术,在美国从研究到被批准在饮用水处理中的应用也仅仅用了短短的5年时间。作为相对保守的饮用水行业,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由于微生物的实验比较专业,需要有专门的独立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来检测。紫外消毒的剂量不像余氯那样可以实时检测,因此必须保证系统的稳定性、设计的合理性来减少风险。而由于紫外线消毒及相关知识的缺乏,有些设备公司由于设计不合理达不到水质要求,给用户和设备制造商带来损失。从法律和政策层面,需要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国家级机构来承担这个工作,目前在中国只有一些研究机构具备这个能力,但没有资质。
尽管刘文君对紫外线技术应用存在的问题表示担忧,但对其未来的发展仍表现出极大的信心,他说:“我们的消毒研究中心以及合作单位正在进行深入的研究,希望对紫外线技术应用和发展中碰到的问题从技术层面加以解决,紫外线消毒技术的前景是光明的。”
刘文君,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饮用水安全研究所所长,现任环境学院党委副书记、全国紫外线消毒标准化委员会主任委员、国际紫外线协会(IUVA)常务理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水工业分会秘书长、教育部留学基金委评审专家、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臭氧专业委员会专家理事、全国给水深度处理研究会理事兼秘书长。曾获2010年度国际紫外线协会最佳工程奖、2010年度第九届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008年度华夏奖、2008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2006年北京市优秀教师,入选2006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2003年北京国际消毒技术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01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称号,其领导的饮用水安全研究所获2008年度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称号。
4.紫外线消毒车的使用方法及保养 篇四
2、紫外线灯管功率:30W
3、辐射紫外线波长:253.7NM
4、紫外线辐射度:>100UW/CM2
5、消毒时间自控范围:0-120分钟
使用注意事项:
1、应保持杀菌灯管表面清洁,否则会影响杀菌效果.
2、应保证杀菌效果,使用时保持温度在10-35度之间.
3、紫外线对有机细胞有杀伤力,人的皮肤和眼睛如较长时间暴露在紫外线下会造成灼伤,因此使用时人员应该离开房间或穿戴防护用品.由于紫外线有较强卸色作用,被消毒物应以浅色为主。
4、如长期不使用,应贮藏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5、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紫外线灯管寿命为3000小时以上.
使用方法:
1、打开保护门,取出 灯臂,并慢慢抬至所需高度,一般情况与地面成90?角度。
2、顺时针方向打开定时器,设定消毒时间,30-45分钟。
3、插上电源,打开开关,杀菌工作,人员离开现场,设立消毒标示。
4、消毒完毕,关闭启动开关,拔下插头,用手托起灯臂,按灯壁调节按钮,放下灯臂,关上保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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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
1、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一般每两周用酒精棉球擦拭 一次 ,发现 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2、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 ,房间内应保持清洁干燥,减少尘埃和水雾,温度低于20℃或高于40 ℃,相对湿度大于 60 %时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3.、用紫外线消毒物品表面时 ,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4、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5、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紫外线灯管寿命为3000小时以上.
5.紫外线消毒规定 篇五
为了进一步贯彻“转作风优环境”和“创先争优”活动,深化服务,规范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严格履行服务承诺与限时办结制度,根据台有关制度,结合我站实际,现规定如下:
一、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台有线电视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的规定,即一般故障24小时内完单,重大故障48小时内完单,工程抢修必须在上级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模拟电视初装、报停、开通、移机、勘察及数字电视安装等业务必须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单,并尽已所能地提速办结,对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处置。晚上因安全因素,除大范围的故障或工程抢修外,原则上安排在白天完工。
二、部门负责人或内勤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即故障维修1天内,安装等2天内)将本区域内的客服单及时分派给施工人员或要求施工人员自行提单。
三、施工人员应及时领(提)取客服单,并对该客服单负全责。领(提)单后施工人员应及时、主动地与客户联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效优质地处置客户反映的问题,并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客服单完工后应由客户对服务质量予以签名与评价,施工员应及时在客服系统中完单并注明情况。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客户有异议的客服单,应在电脑中注明详细情况,明确再约定时间和注意事项。对客服中心反映的客户来电反馈信息,部门负责人或施工人员应及时给出合理、完整的解释。
四、施工人员领(提)取客服单后如发现客户信息与实际有出入(比如客户电话、地址或存在其他错误等),应在核实客户信息、方便客户的前提下,将用户调查单情况及时反馈到客服中心或交到档案室更改,并在电脑中注明详细情况后退单(或完单)。
五、施工人员领(提)取客服单后,即为第一责任人,施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单,客服人员可在施工人员领(提)单后将其通讯电话告知客户,领(提)单人员应向客户解释原因并不得拒绝与客户通话或回应电话错误。施工部门应积极提倡施工人员在完单后将联络方式告知客户,以便于加强客户沟通。
六、施工人员领(提)单到现场后,如确认施工项目牵涉到其他相关部门或施工情况复杂,个人无法解决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告知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牵头联系或协调处置,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处置结果通知客户和客服中心。确属各种原因导致客服单无法办结的,施工人员应及时办理退单业务,并在客服系统中注明详细情况。
七、施工部门的内勤或分管负责人应加强与客服中心的联系,及时对客户投诉中未及时解决的或重要疑难事项予以解释说明,并对客服中心咨询的有关事项予以答复或回复。
八、建立客户服务限时办结“预警”制度。针对客服系统已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超时、催单和重复投诉等现象,站分管领导在接到客服中心反映或客服系统预警后,应立即着手交与部门负责人处置,部门职工应无条件服从本部门负责人的调配,并着手解决、及时办结和完单。站分管领导应及时调查、核实施工单超时的原因,将核查结果报站效能考核小组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告知客服中心和所在部门负责人。
九、违反下述规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条款:
1、因超时等原因导致用户重复投诉,施工人员没有提出合理解释的,每次扣50元,以此类推;每月超时或重复投诉超过5次(含5次)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2、对客户态度生硬,与客户争吵,或因不文明言行或处理不公引起客户投诉,经查实后,扣50—200元/次;每月超过3次,且情节较恶劣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3、故意不接客户电话或回应电话错误,经查实后,每次扣30元;每月超过10次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客户多次来电(或来人)反映施工人员服务质量不满意或在回执单上注明不满意等意见,经查实后,每1次(笔)扣20元;回执单上无客户签名的,每1次(笔)扣10元。
5、非正当理由对办理事项不能限时办结,对应办理的事项不办理或不作为,造成客户多次投诉的,每次扣50元,以此类推;每月投诉超过5次(含5次)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6、施工人员完工后无及时完单,导致客服单超时的,每次扣50元,以此类推;每月超时客服单统计超过5次(含5次)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如内勤原因的,内勤每次扣50元,以此类推。
7、施工人员没有合理原因,随意退单,导致客户重复投诉和催单的,经查实后,每次扣30元;每月超过10次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8、因部门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内勤)调排不当、派单无序或无派单等原因导致安装与维修超时的,责任人每笔扣50元,以此类推;每月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因派单原因导致超时或重复投诉的,扣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内勤)当月绩效工资。
9、职工在工作时间违反午餐禁酒令的(工作时间确因人情酒而午餐饮酒的必须提前请假,经同意后休假),每发现1次扣200元;每月累计超过3次(包括3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导致不良后果的,报台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10、不服从本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管理,不服从工作调排的,每次扣200元,每月累计超过3次(包括3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如对本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的工作指令有异议,必须在执行任务的前提下,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提出异议。
11、因部门管理不当,导致故障维修和安装每月平均超时率达到35%以上的,扣除正、副部门负责人当月各10%的绩效工资;超时率达到45%以上的,扣除正、副部门负责人当月各20%的绩效工资;以此类推。非不可抗力因素(如台风、雷电、大面积停电等等)导致的超时率偏高的例外。
十、对职工因违反第九条规定而扣罚的绩效工资,扣除后由站作为绩效激励经费予以统筹安排。当月职工绩效工资已扣完的,由次月继续扣发,以此类推。对服从调配、业务突出、工作认真、办事勤快、加班加点的职工,站将利用绩效激励经费予以额外奖励。各直属站外线人员的奖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十一、站内将实时公布施工部门各施工人员每月的工作报表,对施工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动态管理。年终组织人员(全站职工和客户回访调查意见占25%,客服中心工作人员意见占25%,本部门职工意见占25%,站中层干部意见占25%的比例)对外线职工的工作业绩或服务质量予以全面评估。对施工业务量多、服务质量高、评估分数高的职工,取前三名予以表彰奖励;对用户投诉较多、平时工作表现较差而且评估分数居于末位的职工,除批评教育外,还将扣罚相应的年终绩效工资。
6.紫外线消毒规定 篇六
但是紫外线消毒在使用过程中, 不能使紫外线光源直接照射到人体, 以免引起损伤。为了避免紫外线对人体的危害, 要采用保护措施。
为了保证控制人员的安全, 系统采用了无线收发模块进行数据传输, 可保证操作人员远距离消毒区域。同时, 在消毒过程中, 如果有人突然闯进消毒区域, 为了保证其安全, 系统采用了热释电红外传感器。当探测到人员闯进时, 立即断电, 停止消毒, 并驱动语音芯片报警提示人员离开。
设计框图
无线数据发射控制部分
无线数据发射控制部分的框图如图1所示。
(1) 设置时间显示模块
设置时间显示模块由两个独立的8段共阴极数码管组成, 显示的是设置的消毒时间, 时间单位为分。
(2) 键盘输入模块
使用一个4×4键盘作为数据的输入部分, 设置的消毒时间就是由这个键盘输入的。
(3) 无线数据发射模块
由键盘输入的数据经过FPGA控制、编码, 将串行数据发送到无线发射模块, 由无线发射模块将数据发送出去。
(4) 供电模块
采用9V电池供电, 用三端稳压块7805, 将9V电压降至5V, 供FPGA控制芯片、键盘输入模块、设置时间显示模块以及无线数据发射模块使用。
室内消毒灯控制部分
室内消毒灯控制部分框图如图2所示。
(1) 无线数据接收模块
由无线数据接收模块将数据接收, 串行传输给FPGA控制核心。
(2) 热释电红外检测模块 (人体检测模块)
由热释电红外传感器LHI778、红外信号处理集成电路BISS0001芯片以及外围电路组成。这部分电路检测到有人员在消毒区域活动时, 向FPGA控制核心发出高电平信号。
(3) 语音提示模块
由语音录放芯片ISD2590、功率放大器LM386以及外围电路组成。当人体检测电路检测到有人的时候, FPGA控制核心向语音提示电路发送使能信号, 驱动语音芯片放出提前录制好的报警语音信息。功率放大器是为了增加输出功率, 提高音量用的。
(4) 消毒时间显示模块
采用一个共阴极的四位数码管CL5461AS。显示的是余下的消毒时间, 倒计时计数, 后两位单位为秒, 前两位单位为分。由FPGA控制核心给出相应的数据。
(5) 消毒灯控制模块
由FPGA控制核心给出控制信号, 驱动继电器电路, 对消毒灯进行开关控制。
(6) 供电系统
由整流、滤波、稳压块组成一个直流稳压电源, 将220V交流电转换成5V直流电。供整个系统使用。紫外线消毒灯由220V交流电供电, 其开关由上述继电器控制。
系统的硬件设计和程序设计框图
无线数据发射控制部分硬件设计如图3所示。
无线数据发射控制部分程序设计软件结构
无线数据发射控制部分程序设计软件结构如图4所示。GEN_CLK是分频模块, 将2MHz的时钟分频为1k Hz和40k Hz的时钟信号。KEYBOARD是键盘控制模块, 用于设置消毒时间。GEN_START_SIGNAL是发射开始的控制模块。TX_MOD是发射数据控制模块, 用于发射键盘设置消毒时间的数据发射。
室内消毒灯控制部分硬件电路如图5所示
室内消毒灯控制部分程序设计结构图
室内消毒灯控制部分程序设计结构图如图6所示。RX_MOD是接收数据控制模块, 用于接收键盘设置的消毒时间数据。VOICE是语音芯片控制模块, 控制语音芯片放出提前录制好的报警语音信息。TIMER是定时器, 接收到的键盘设置的消毒时间数据进行分秒减计时。DISP是数码管显示译码器。CODE是继电器控制模块, 用于消毒灯控制。Reset是系统复位键。
结语
7.紫外线消毒规定 篇七
关键词:消毒剂;紫外联合消毒;胚胎发育;毒理效应;再生水
中图分类号: X131.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002-1302(2015)04-0363-03
收稿日期:2014-12-18
基金项目:国家“863计划”(编号:2013AA102802);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编号:2012BAC18B04)。
作者简介:熊张东,男,安徽安庆人,硕士,从事环境工程水处理研究。E-mail:xzd8256863@126.com。
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氯胺是典型的含氯消毒剂,臭氧有着强氧化性和二次污染小的特性,均为目前最常用的典型消毒剂[1],在再生水的回用处理中应用广泛,这4种消毒剂在杀灭细菌的同时,会与污水中前提有机物发生取代反应,形成不同种类的DBPs,其中,次氯酸钠消毒副产物主要有三氯甲烷(THMs)和卤代乙酸(HAAs);二氧化氯与前驱物发生氧化还原反应,生成ClO2-和ClO3-等致癌产物;氯胺主要依靠一氯胺和二氯胺的氧化性消毒,其副产物与次氯酸钠类似,由于不是游离氯,使得副产物含量降低;臭氧消毒副产物较少,当水样中含有Br-时会产生溴酸盐。紫外消毒法主要利用紫外线破坏细胞DNA达到灭菌的效果,操作简便、消毒副产物少,正逐步代替氯消毒工艺[2]。
斑马鱼为热带淡水鱼,成长周期短,实验室条件饲养方便、易于操作,体型较小,身体上斑马纹线条间隔,胚胎透明度较大,易于观察内部结构的分化过程,并且作为鱼类生物链的高级群体,其生态毒理效应能直观反映水环境的情况,是非常典型胚胎发育研究的模式生物,作为胚胎发育生物学和遗传学的试验动物,被广泛运用于早期胚胎发育基因表达控制研究,后被用于化学混合物的急、慢性毒性检测及重金属生物累积效应研究等[3]。 目前,城市污水成分复杂,有害物质种类多、浓度低,消毒剂消毒的同时会伴随消毒副产物的产生,已知的副产物种类就有几百种,采用化学分析方法成本高,对已知的副产物分析不全面,未知成分也无法定量分析,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其环境危害性,而采用生物方法则具有明显优势,可从毒理学的响应反映其生态安全性。本试验以斑马鱼胚胎作为模式生物,采用污水厂进行实际水样模拟,研究4种典型消毒剂及联合紫外消毒与再生水消毒副产物生态毒理效应的关系,通过分析比较来评价所采用技术方法的生态安全性。
1 材料与方法
1.1 试验材料
1.1.1 水样预处理 采集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沙门某污水处理厂的沉淀池出水及紫外消毒后的出水,混凝处理取上清液,用0.45 μm滤膜抽滤,得到含有复合溶解性有机物的水样,低温保存备用。水样均在使用前取得,保存时间不超过1周,以防止溶解性有机物因外界条件变化不稳定造成误差。
1.1.2 消毒剂 次氯酸钠0.3 mg/L,原试剂活性氯≥55%,使用前标定;氯胺1 mg/L,原试剂活性氯≥24.0%,试剂为氯胺T,分子式为C7H7ClNNaO2S·3H2O;二氧化氯2.4 mg/L,原试剂含量99%,分析纯;臭氧发生器制备臭氧 20 mg/L,5 g/h消毒时间30 s;紫外剂量为白沙门某污水处理厂标准处理剂量,≥300 J/m2。试验过程均采用超纯水以排除其他杂质干扰,含氯消毒剂棕色试剂瓶贮存,低温保存。参照文献[4-8]配制不同浓度梯度的消毒剂,对消毒后水样微生物和余氯量进行测定,均以加入水样后有效氯计;联合紫外消毒试验各消毒剂的量不变,臭氧消毒浓度按照仪器的制备规格确定消毒时间。
1.1.3 斑马鱼胚胎的培养 在实验室条件下,从幼鱼阶段开始饲养斑马鱼,鱼缸采用惰性塑料及钢化玻璃材质。为保证鱼体本身不受外界条件污染,饲养用水为曝气水(自来水经过曝气光照去除氯),温度恒定为26 ℃左右,pH值保持为8左右,以饲料和幼虫为食物喂养2~3个月;严格按照光照比 14 ∶ 10 诱导产卵;收集鱼卵,用超纯水清洗去除杂物。由于长期试验用鱼卵质量会有所下降,成活率降低,需要经过12 h的自身发育来进行筛选,正常胚胎呈透明状,观察剔除胚胎出现明显白斑、卵核出现凝结等本身发育不良的胚胎。
1.1.4 试剂和仪器 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氯胺、臭氧发生器;棕色试剂瓶、移液管若干、移液枪(一次性枪头)、8×6的孔板;荧光电子显微镜、恒温培养箱等。
1.2 试验过程
试验水样共9组,沉淀池出水及紫外消毒出水的预处理水样分别加4种消毒剂进行消毒,以曝气水作为空白对照。用移液枪吸取选取的鱼卵至孔板内,每孔1粒,共48粒;尽量吸尽培养鱼卵的用水,以减小试验误差;每个孔板加1种消毒剂消毒水样,放置恒温培养箱中27 ℃培养,每隔24 h依次取出鱼卵于荧光电子显微镜下观察1次所有鱼卵的发育成活情况,记录试验数据和现象。每次观察完毕,更换孔板水样以保持鱼卵暴露状态的持续性。
1.3 统计分析
1.3.1 特征观察 根据斑马鱼胚胎发育的时间进行观察(表1)。细胞分化初期,无心跳特征,未到达孵化时间,畸形特征还不能观察;48 h记录未孵化胚胎心跳,72 h记录孵化后心跳,48 h已经孵化和72 h未孵化的不计入观察。
表1 各个时间段鱼卵的观察要求
染毒时间
nlc202309051145
(h)
鱼卵特征
心跳 孵化率 致畸率 成活率
24 - √ - √
48 ▲ √ √ √
72 ▲ √ √ √
注:-,不能觀察;√,可观察;▲,部分观察。
1.3.2 数据统计 心率比值=染毒胚胎心跳次数/空白正常胚胎心跳次数;孵化率=孵化胚胎数量/当前孔板总孔数×100%;成活率=成活数量/当前孔板总孔数×100%;致畸率=致畸数量/当前孔板总孔数×100%。采用系统取样法选取试验数据。
2 结果与分析
2.1 毒理学特征表现
试验鱼卵成活率为100%,未出现死亡。消毒剂处理过的水样会使斑马鱼胚胎发育延缓,同等时间下细胞分化速度降低,无卵凝结出现,未完全孵化及孵化后的胚胎都出现心胞囊肿,造成部分鱼卵发育畸形,孵化完全的斑马鱼出现脊柱弯曲、卷尾(图1、图2)。根据OECD制定的《关于斑马鱼胚胎检测单一化学毒性详细指南》,本试验斑马鱼胚胎均为Ⅱ类非致死形态学指标,无卵凝结、心跳停止等致死性类型[9]。
2.2 消毒剂及与紫外联合对斑马鱼心率比值的影响
心率比值越大,试验斑马鱼的胚胎心跳越接近正常水平。由图3可见,紫外联合4种消毒剂消毒相比单一消毒,心率比值都有所增加;二氧化氯消毒副产物对胚胎心跳的影响相对最小,臭氧消毒副产物对斑马鱼胚胎的心跳降低最为明显。由此可推断:二氧化氯相比其他2种含氯消毒剂,以ClO-2和ClO-3 为主要致癌物质的副产物对斑马鱼胚胎发育过程心跳
的影响较大,在完全孵化后则不及THMs和卤代乙酸HAAs对鱼体心跳的影响;臭氧消毒副产物对孵化出的斑马鱼心跳影响更大,当臭氧消毒方式与水样接触时,可能会产生更多量的THMs和卤代乙酸HAAs,目前对臭氧消毒产生副产物的研究还不充分[10]。
2.3 消毒剂及与紫外联合对斑马鱼孵化率的影响
由图4、图5可见,各种消毒方式均对胚胎的发育有延缓作用,但无发育停止现象;不同单一消毒剂影响斑马鱼胚胎发育的时间不同,臭氧消毒水样染毒48 h的斑马鱼胚胎孵化率相对最高,为29.17%,以氯胺组水样染毒72 h的斑马鱼胚胎孵化率相对最高,但基本无影响,可达到正常发育水平;紫外联合各消毒剂,48、72 h基本趋势不变,紫外联合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对斑马鱼胚胎孵化率的影响减小,与不同消毒剂副产物的生成机制相吻合。这是因为影响紫外消毒的是水质透明度,剂量变化让灭菌效果出现峰值,紫外联合氯消毒不仅能
提高再生水灭菌效果,更能在部分种类上减少THMs等副产物的量[11]。二氧化氯消毒产物对斑马鱼胚胎发育的延缓最明显,氯胺和次氯酸钠影响较小。
2.4 消毒剂及与紫外联合对斑马鱼畸形率的影响
由图6、图7可见,不同消毒水样对斑马鱼胚胎均有致畸
性影响,单一消毒和紫外联合消毒均以臭氧组水样致畸性最为明显,二氧化氯的影响最小,次氯酸钠和氯胺次之;消毒剂二氧化氯有效氯2.4 mg/L达到消毒效果的同时,得到的副产物致畸性相对最小,生态安全性最高;4种消毒剂联合紫外消毒,次氯酸钠和氯胺的致畸性明显降低,这与紫外联合消毒控制再生水消毒副产物的机制相符;臭氧消毒致畸性在单一消毒和紫外联合消毒均有很强的致畸性,这可能是由于臭氧氧化水样中的有机物,生成少量消毒副产物,同时,污水水样本身可能含有Br-,臭氧条件下溴化物转化为次溴酸盐,继而生成溴酸盐和溴代有机物,而溴酸盐可以导致染色体变异和DNA损伤,且具有一定的遗传毒性[10,12]。
3 结论与讨论
次氯酸钠0.3 mg/L、氯胺1 mg/L、二氧化氯2.4 mg/L、臭氧消毒时间30 s这4种典型的消毒剂及与紫外联合消毒,对再生水都有一定的生物毒性作用,表现在试验斑马鱼心率减缓、有较高的致畸性和发育受到抑制,无明显的致死现象,存在一定的生态安全风险。
紫外联合消毒效果明显优于单一消毒方式,水处理消毒环节可以考虑联合紫外消毒方式,优化出水水质,降低对环境安全的影响。二氧化氯消毒水样染毒胚胎的孵化率相对较高,致畸率较低,并且胚胎染毒对形态发育完全的斑马鱼心率影响最小;有研究表明,二氧化氯联合液氯消毒相比单一消毒更能降低副产物的产生[13]。因此,从生态毒理效应方面评价,二氧化氯是较为有前景的消毒剂,可联合紫外或者液氯消毒剂应用于消毒工艺。臭氧消毒目前大多数认定副产物较少,但有研究表明,其仍然会产生THMs和卤代乙酸HAAs,会有致癌物质溴酸盐产生,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一定生态安全风险,需要做进一步研究。
针对污水处理厂的出水,目前普遍使用各种消毒剂后BOD、COD、重金属离子及特定物质等重要指标都能够达标,但由于一些微量、痕量污染物的指标体系不完善,具体检测方法也无法全面系统、逐一实施,仍存在生态安全风险。生物学检测可以从毒理学角度考量污水的生态安全性,科学模拟污水排放后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进一步研究,可以为污水的消毒工艺提供更加科学有力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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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 篇八
第一条 为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国内从事消毒产品生产、分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申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个生产场所一证,一个集团或公司拥有多个生产场所的,应分别申请卫生许可证。第三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国家其他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对生产企业进行卫生许可审核。
第五条 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请人)应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
(五)生产工艺流程图。
(六)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七)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八)拟生产产品目录。
(九)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材料按照附件1的要求和格式提供。
第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收申请材料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第七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应当根据《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完成受理、审查、决定,并出具相关卫生行政许可文书。第八条 受理申请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及时指派2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委托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规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实,卫生监督员填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并出具现场审核意见。
第九条 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前,申请人可书面要求撤回申请,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审核同意后终止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可以退回。
第十条 经审查核实,对生产场所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申请材料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结束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卫生行政许可文书整理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卫生许可证的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
卫生许可证载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有效期限、批准日期、证号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应与工商部门核准的一致。卫生许可证样式见附件2。卫生许可证不得涂改、转让,严禁伪造、倒卖、出租、出借。第十三条 卫生许可证上填写的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应与工商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生产方式填写生产、分装。
(三)生产项目填写卫生用品、消毒剂、消毒器械。
(四)生产类别按照附3《生产类别分类目录》填写,不得注明具体产品的名称。
第十四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需要依法延续取得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延续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生产场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四)生产车间布局平面图和生产工艺流程图。
(五)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
(六)检验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生产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
(七)产品目录和市售产品标签说明书。
(八)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
(九)《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十)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部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十一)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详细列出近4年内对该企业所有检查的结果和处理情况)。
(十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受理延续申请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第八条规定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换发的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
(一)生产现场不再符合现行法定要求的。
(二)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或卫生部规定的行为后未按照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意见进行有效整改,致使同一违法行为多次发生的。
(三)提供虚假材料的。
第十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企业的延续申请后,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第十七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未按照规定申请延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延续申请或者不准予延续的,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原许可无效。第十八条 取得卫生许可证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二)公安或工商部门等出具的变更情况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
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从事生产活动,只限于在许可范围内生产,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准的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布局。取得卫生许可证后,生产方式、生产项目、生产类别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按照本规定第五条提交材料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原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八条进行审查核实。
生产工艺、生产车间布局发生改变的,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新的生产工艺流程图或生产车间布局图等材料,经审核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将企业提交的材料归入原档案。第二十条 变更或延续的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变更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变更”字样,原有效期限不变。
第二十一条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另设分厂或车间的,应按照本规定第五条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对申请迁移厂址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发放新址的卫生许可证时,应注销其原址的卫生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注销其卫生许可证:
(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内,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依法应当注销卫生许可证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 遗失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及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报申明,然后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补发的卫生许可证沿用原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日期为准予补发日期,在该日期后打印“补发”字样,原有效期限不变。
第二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中的分装是指以大包装产品为原料直接通过分装加工方式生产定型包装产品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