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2024-09-08

云南省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精选8篇)

1.云南省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篇一

湖南省工商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统筹规划、规范管理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建设,保证建设项目质量,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建设,是指以计算机、通信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工商信息化建设,包括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及相关设备配置。

第三条 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和安全保密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省工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省工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局信息办)设在省局经济信息中心,是省工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省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的信息化建设项目。

第五条 涉及全省工商系统信息化发展全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及省局机关的信息化项目建设由省局信息办统筹实施。

第六条 省局信息办应建立健全工作会议制度和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制度,建立业务和技术部门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 省局业务处室、单位负责确定信息化建设项目业务需求、应用系统试点推广、参与项目实施和验收等工作;经济信息中心负责确定信息化

1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审核项目建设技术需求,督导项目实施和参与项目验收等,并负责运行维护。

第八条 各市州工商局参照省工商局建立健全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履行指导本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应用推广工作的职责。

第九条 各地自行组织的一般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将建设方案报省局信息办备案。

第三章 项目申报和审批

第十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申报由相关业务部门向本级工商局信息办提出,并须提供相应的业务需求说明。

第十一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由本级工商局信息办以适当方式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立项意见。

第十二条 经专家论证后的建设项目,由本级工商局信息化领导小组根据当年财政预算安排,按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并报本级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或者公开招标。第十四条 从事信息化项目设计、软件开发、设备供应、安装、培训服务的建设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资质或同类项目建设的成功经验。

第十五条 信息化项目的设计方案,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应当包括信息系统安全技术应用的设计,并能够满足信息系统安全运行需要。涉密信息化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符合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应严格执行需求方案,切实履行合同,加强项目管理。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工程监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第五章 验收与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 信息化建设项目建成后,应当在正常试运行满3个月后或按合同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由信息化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材料,包括设备使用说明、技术文档等,由本级工商局信息办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参加人员应当有信息化项目建设申报及使用单位、信息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质量保修及维护责任,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2年。

第二十二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的一定时间段内,应由本级工商局信息办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目标、效益、作用、影响进行系统、客观的分析和评价。

第六章 资金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三条信息化建设项目所需资金应当列入批准机关的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严格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信息化项目建设形成的国有资产要及时办理资产登记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形成的科研成果、著作权或专利权等,除特殊约定外,由本级工商局所有。

第二十六条信息化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合同、协议、变更记录、技术资料、图纸、文档等,是记录建设过程、明确权利和责任的重要档案,应收集齐全备案。一份由本级工商局信息办保管,一份由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局信息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2.云南省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篇二

1 高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1.1 教学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不够

高校的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个整体性、系统性工程, 强调各个部门间的数据交换, 无缝对接, 是一个全面性的工作。

1.2 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人员意识薄弱、应用能力低下

管理队伍信息化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应用技术低下, 在常规的管理工作中难以应付一些突发情况。教学管理绝对不仅仅是日常的事务性工作, 只有管理人员熟悉学校的管理流程, 明确管理系统的需求, 不断总结经验, 教师积极配合, 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 用好网络技术这一利器, 齐抓共管, 才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手段不断推进教学和管理。

1.3 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技术含量低、管理效率低下

在计算机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 由于网络技术的应用不足, 数据得不到较好的共享, 部分管理系统重复开发, 大量原始信息依然停留在手工报表或电子表格上, 重复的信息数据或统计占用了管理人员的大量时间。管理系统构建不尽合理, 不同的部门委托不同的开发机构进行系统开发, 由于程序设计人员对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内在联系不能完全了解, 无法站在学校层面高度来分析和解决问题, 导致管理效率低下, 很难适应高校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

2 高等院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探讨

由于存在上述种种问题, 高等院校应结合高校改革发展导向和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需求,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2.1 从大局意识出发, 积极推进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

首先对整个学校办学情况进行梳理, 对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对系统的需求进行研究, 把业务流程、规章制度、管理人员结构等摸清楚, 坚持从上到下、统一规划。其次建立一支学校层面的推进工作小组, 学校层面统一认识后, 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的到位, 逐一推进工作。在执行过程中, 可能会遇到种种问题和难题, 这时候需要各部门和学院思想上高度统一, 才能有条不紊地将工作推进下去。

2.2 整合并优化好校内教学管理信息资源

对校内的各项教学管理资源必须要优化整合, 否则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据共享, 绝对不能各自为政。学校层面建立好教师及学生信息库、图书馆的资源库、精品课程资源库、教材资源库、技能测试 (培训) 资源、公共课资源库等, 各院系及教学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建立与自己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资源数据库, 规范化管理。建立众多资源库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享。因此信息资源的开发建设要遵循统一的标准, 要加强网络权限的管理。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尤其要具备标准化数据的接口以及开放的技术体系, 注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使用。

2.3 不断提高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

高校教学管理队伍和任课教师除了需要有良好的道德素质外, 还应该熟悉学校的各项管理流程, 掌握必要的信息技术专业知识。要定期举行教学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培训, 根据各自岗位职责的不同, 有目的地提高计算机应用水平。同时, 在管理的过程中, 要引入竞争和奖励机制, 调动教学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实践中不断地积累经验, 使管理水平不断上新台阶。

2.4 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规章制度

为提高工作效率, 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学校要根据自身改革发展实际, 及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用制度来规范管理, 这样才能将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可持续发展, 推动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在建立教学管理信息化的规章制度过程中, 每个学校都有各自的实际情况。因此, 应首先从整体上对本校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再综合把握教学管理信息化工作的特点和规律, 来制定符合各自学校实际情况的各项规章制度。

3 充分发挥云计算平台在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高校采用云计算平台所提供的服务, 可以节省大量的基础性建设费用, 如服务器的软硬件更新、升级维护等。在学生的实践实训中, 云计算平台可以提供虚拟的实验环境, 在网络中提供学生学习平台。高校教师在做教学和科研的时候, 既可使用计算机终端, 又可使用移动终端。只要满足网络条件, 就可享受云计算所提供的服务, 随时随地指导学生的学习, 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拓展了教师的工作空间和时间。学生同样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随时随地与教师进行互动, 在线提问, 也可以跨班级、跨专业, 组成学习小组, 共同学习, 共同进步。

总之, 高校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 必须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来统一思想和认识, 需要改变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和观念, 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云计算技术来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 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管理模式, 这是高校教学管理信息化改革的必然, 也是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教学改革的有效之路。

摘要:本科教学是高等院校的中心任务, 其目的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综合性、复合型人才。高校的教学管理已经全面进入信息化时代, 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是高等教育现代化的需要, 是深化教学改革、培养新型人才和提高管理水平的需要。

3.云南省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篇三

【摘要】近年来,我国新农合制度的发展深入人心,在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瓶颈。特别在民族地区,受当地历史、交通、文化等因素的发展制约,农民“因病致贫”的现象仍然存在。如何破解基本医疗保障难题,缩小城乡差距成为笔者的关注点,本文试图从新农合发展的角度,探讨信息化已经和即将带给该体制的重大变革,从而促进偏远地区新农合的发展,消除因病致贫现象。

【关键词】新农合;信息化发展;因病致贫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志码】 A【文章编号】1007-8517(2016)09-0151-02

1新农合制度在云南省民族地区发展概况

1.1新农合制度的广泛推广和运用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建立和实施。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开始颁布实施,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即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构成。中央建立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具有以下几方面积极的作用:从制度上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减轻农民医疗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的问题;引导农民进行合理的健康投资,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合理利用卫生资源,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1.2新农合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新农合解决了农村有病不敢看的问题,在覆盖范围、保障对象、保障模式等方面有了显著提升,但是由于制度设计时依然以大病保险制度为框架,忽略了医疗卫生体系的内在发展规律,在现阶段运行中逐渐暴露出不少问题:一方面财政保障投入性不足,筹资水平较低,从而影响待遇的享受水平;另一方面医疗资源地区分配不均,偏远地区医疗服务水平有限,而需求日益放大,服务能力明显不足;再一方面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乡村一级医疗设备、卫生人员缺乏,医疗水平较低。尤其在云南,研究表明民族地区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依然存在,如果未能利用现有新农合制度来促进民族地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将会进一步阻碍云南少数民族卫生事业的发展。

1.3新农合制度的发展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发挥信息化的优势和作用,健全医疗保险保障体系,扩大医疗服务的覆盖范围。

2民族地区信息化建设发展现状

2.1民族地区新农合信息化需求民族地区长期以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边缘,是变革与创新发展的滞后地区,山高路远和观念落后严重制约了当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缺医少药、看病困难、医疗水平偏低等问题广泛存在,更由于近年来青年劳动力的不断输出,导致留守家乡的多是“老、弱、病、残”,属于弱势群体,疾病袭来,缺乏稍高一些的医疗消费分担机制,看不起病、因病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信息化能弥补医疗缺乏的顽疾,拉近农村与城市发展的鸿沟,使农民也能在家门口享受和报销医疗保障待遇,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对于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除贫困具有重大意义。

2.2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存在问题虽然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医疗卫生,乡村村医的待遇也得到国家的重视和保障,但广大农村仍然存在信息化建设滞后,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①医疗保险专网费用高、投入大、维护难,现已覆盖到乡镇一级卫生院,但无法全面覆盖到村一级。②卫生室没有参保人医疗费用使用信息,“小病不能看,大病看不了”,无法实时上传进行结算,参保人每一次门诊费用报销都需要数月的时间,费时费力,更不便于费用的预算和监管。③村医的待遇虽然得到国家的保障,但村医人才不足,人才流失严重,云南省每一千农村人口乡镇卫生院卫生人员数仅有0.9人,且有职业资格证的村医更是稀少。④村一级医疗水平有衰弱趋势。药品零差价后,村医待遇更多的依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解决,看病开药的动因不足,而且惧怕承担医疗风险,进一步削弱村一级的医疗水平,日常仅能满足按要求开药,医疗服务已无法紧跟现实的需要。⑤村一级的医疗服务和医疗待遇享受成为大问题,同时村与村之间、村与乡之间往来不便,村民居住分散,往来的颠簸和路途的耽误,使医疗的成本较高,医疗负担加重,对偏远、困难、民族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3信息化对新农合医疗体系建设起到促进作用大力推动基层信息化服务和信息化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的具体要求。基层医疗信息化建设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①搭建医疗服务信息平台,使医疗服务不出村,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②信息化的发展拓展医疗服务覆盖范围,有利于数据向上集中,业务向下延伸,提升基层业务服务能力。③信息化具有高效性和便捷性,有助于标准化描述、流程化改造和智能化监督,使医疗服务更加透明、精准,提高医疗服务管理水平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④信息化具有广覆盖的优势,能够一定程度减少城市农村和地区差异,合理分布医疗资源。

3信息化在新农合体系建设中的发展方向

信息化能够适应患者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变化,重新架构医疗服务的不同需求,通过信息在网络上的有效传递,实现信息资源的广泛使用,同时有助于信息系统的规范和统一,是实现医疗技术现代化的必然途径。作为新农合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需要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待遇享受,需要信息的及时维护以确保内容完整,需要信息的可用性以促进信息的双向传递。其涉及面之广、影响面之大,在经历了小喇叭时代、收音机时代、电视时代、固定电话时代、手机时代后,迎来的互联网时代中拔得头筹。今后,信息化将渗透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医疗卫生也将获得长足发展,新农合在这一波的发展中,有必要加大投入,补足短板,缩小城乡差距,加强监管,充分利用信息平台的优势,为民族地区解决医疗匮乏、因病致贫找到思路和办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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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淑云. 顶层设计城乡医保制度:至上而下有效实施整合[J].中国农村观察.2015.3:16-23.

[3]刘晓,俞志元. 美国医院和区域卫生信息化发展及对中国的借鉴[J].医学信息学杂志.2010,1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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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构想 篇四

一、序言随着信息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计算机应用的日益普及和深入,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信息化进程也不断加快。作为信息化前沿的档案部门,已经面临着信息爆炸和技术变革带来的强大压力,如何变被动为主动,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已经成为档案部门不得不考虑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工作者已经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利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新的方法来管理档案的重要性,正在探索一条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道路,而最大限度地开发与运用计算机技术已经成为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最重要的内容。在新的形势下,国家档案局颁布了《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这是“十五”计划期间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唯一一个专项规划。在“十五”期间,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本着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在部分中心城市建设示范性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在《实施纲要》中提到:“十五”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部门要努力建设并投入使用一批内部局域网,基本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和办公自动化;依托当地应用系统建设工程,建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档案目录信息中心,为逐步构建中国档案文献数据库创造条件;依托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档案网站,逐步构建全国档案工作信息网。根据国家档案局“十五”规划的要求,各省、直辖市都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了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同时陆续启动了大规模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例如上海、广东、山东、北京、福建等省市在目录中心建设、电子文件中心建设、“数字档案馆”建设、管理自动化等方面都做出了突出成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政府形象。海南省的档案信息化建设起步并不算晚,但由于缺乏总体规划、政策支持、建设资金等各种原因,以至于现在已经远远落在了其它兄弟省市的后面。为此需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尽快纳入全省信息化工作的总体规划,与各级政府机关网络、硬件、应用系统等方面的建设同步、协调发展,使档案部门也在海南“信息智能岛”的战略目标中占有一席之地,作出自己的贡献,发挥档案作为社会生活中的核心信息的独特意义、作用和价值。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信息智能岛”的重大决策,积极配合电子政务建设,实施信息化带动策略,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海南省信息化“十一五”规划》和《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我省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建设规划。

二、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现状“九五”以来,海南省档案局(馆)就开始了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的探索与开拓,尤其是近几年来,我们以档案信息化带动档案管理现代化,着眼档案信息化建设全局,突出重点,加强引导,积极推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进程,努力使档案信息化与全省信息化建设协调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目前,省档案局(馆)初步建成了“三网一库一站”,“三网”即建成了90个信息点的局域网,按照物理隔离的要求,分别联通了党政专网、公众信息网;“一库”即建立了档案基础数据库,现有档案目录数据80多万条;“一站”即开通了海南省档案信息网站——“琼兰阁”,为档案政务处理、档案宣传和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共享提供了新的阵地。各市县档案局(馆)结合实际,加强了对信息化工作的规划、领导和投入,市、县档案局(馆)都开通了档案网站。县级以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计算机拥有率、档案管理软件普及率有了明显提高。㈠档案信息资源情况。省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156个,室藏31.11万卷档案,音像档案31626盘,照片档案2.95万张,电子档案1318(盒、张)。各单位已普遍使用计算机编辑、打印文件,每年有大量的电子文件在计算机中产生,而这些已经存储在磁盘上的电子文件,经签发打印成正式的纸质文件后,多数未能妥善保存,有的虽有保存,但缺乏统一管理,造成人力、财力和信息资源的浪费。据调查,在省直单位中,有近10%的单位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文件归档采取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并存的方式;有少量单位在纸质文件归档的同时开始收集电子文件,大多数单位尚未开始这项工作。市县属机关、企事业档案室2300多个,室藏档案约60万卷。除极少数单位外,绝大多数单位尚未开展计算机管理档案。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市县级档案馆硬件建设较差,各级政府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过少,档案信息化建设没有纳入本地、本部门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档案事业发展计划,政府信息化建设规划未有档案信息化建设成分。除海口、儋州、澄迈等少数几个市县外,大多数市县都仅配置一台计算机,而且档次很低。有5个市县档案馆没有复印机、去湿机、空调机等设备。18个市县档案馆中,仅有3台消毒设备。省属厅局单位档案室设备配置情况相对较好,省属机关、企业事业档案室拥有电子计算机167台,服务器17台,复印机60台,分体空调机171台,去湿机95台,消毒设备为零。档案管理被评为省一级的单位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目录。部分单位档案部门的计算机与单位的办公或业务计算机网络连接,个别单位档案部门已经实现了文件、档案管理自动化,做到了电子文件的实时归档,即时提供利用。㈢人才队伍情况。从1998年开始,省档案局开展计算机管理档案操作技术知识培训工作,全省大多数档案局(馆)的领导和业务骨干受过培训。通过培训,各级档案干部对档案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不断提高,计算机知识不断丰富。全省共有研究馆员1人、副研究馆员7㈣标准、规范建设情况。

三、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目标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安全保密的原则,加快我省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推动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和数据库建设,建设数字档案馆,开展公众网上查询档案信息服务,加快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以政务外网建设为基础,加快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实现电子文件的实时管理与利用,实现档案信息资源数字化,档案信息利用服务网络化,档案管理工作自动化,信息管理法制化。2012年以前要达到以下目标:㈠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专业(部门)档案馆,全面完成档案基础目录数据库建设,在此基础上构建全省档案目录中心;㈡依托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标准规范体系,设立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的文档数据中心,使文档数据中心成为本级党委、政府信息资源库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内首先在海南党政内网上构建海南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为省直机关各用户提供电子文件的归档、查询、利用等服务,实现电子文件信息的资源共享。海口市档案局也应在近两年内在市党政网上建立“海口市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㈢对现有各级档案网站进行改造升级,市县档案馆主页全部实行独立域名管理,并上载开放档案目录及现行公开文件,全面提升全省档案工作信息网络的质量和水平;㈣在我省电子政务平台上构建文档一体化管理系统,建立各种载体档案和相关电子档案同步的接收平台;㈤在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及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统一平台下进行“三网一库”(内部局域网、行业广域网、社会公众网、档案数据库)建设,基本建成海南省数字档案馆和海口市数字档案馆,使社会公众获得“一站式”的已公开的现行文件和开放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内部局域网,主要是局(馆)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和馆藏档案管理系统,实现内部公文、信息、会务、督查及档案采集、整理、管理、鉴定、检索、编研、利用、数字化等主要业务网上办理,为最终实现“数字档案馆”铺设道路。行业广域网,就是依托省政府电子政务网建设工程,建立为全省各级党政机关服务及与全省各市县档案局(馆)联网的全省档案信息资源专网,实现省直机关内部网间网的横向互联和信息共享,同时与各市县档案馆、档案室之间纵向的政务信息传递、数据传输和资源共享等。社会公众网,就是依托各级公众信息网,建立面向社会、服务公众的局(馆)省级档案门户网站,在网上发布公共信息和档案信息,力求在解决网络安全和保密问题的基础上,在互联网和系统专业网上进行馆藏开放档案目录和现行公开文件的网上查询和浏览服务,逐步提高档案信息化程度,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及对全省档案信息网络实行统一管理。档案数据库建设,就是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最新标准规范和数据格式,建设一批档案信息资源数据库群,如档案目录数据库、原文信息数据库、典藉史料数据库、各种多媒体档案数据库等,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提供全面、及时、有效的服务。

四、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任务㈠进一步加强档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⒈提高应用计算机管理档案的普及率。到2006年底,海南省各级各类档案馆都要普遍运用计算机管理档案。到2012年底,省级机关档案部门的计算机普及率要达到100%,市级机关要达到80%,县级机关要达到60%。⒉建设和完善计算机局域网。目前,海南省档案馆和海口市档案馆已建成局域网。到2005年底,三亚、儋州两市档案局(馆)建成内部局域网,其他市县档案局(馆)争取在2007年底以前建成内部局域网。有条件的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企业事业单位档案馆也应积极建设内部局域网。⒊接入党政网平台。各级档案部门要积极参与当地电子政务建设,档案部门的局域网要按规定要求接入市、县党政专网,并通过海南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和省档案馆互联互通,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⒋逐步添置档案数字化设备和软件。各级档案馆和单位档案部门应当购置扫描仪、音视频数字转换设备、档案管理软件等,适应档案数字化实际需要。⒌提高档案工作的智能化管理水平。各级档案局(馆)应当加强对库房温湿度监测与控制系统,防火、防盗报警系统等信息化改造,提高档案保护、技术装备的自动化程度。㈡全力开展档案基础数据库建设。⒉开展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级档案馆和机关单位档案室要有步骤地开展纸质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制定馆(室)藏档案数字化计划,安排适当投入,逐步开展重要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建立符合质量标准的档案全文数据库。⒊稳步推进档案多媒体数据库建设。对录音、录像、照片档案进行数字化,建立一定规模的多媒体档案数据库。至2005年底,省档案馆完成馆藏全部照片、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分别建立语音、视频和静态图像数据库,并开展多媒体档案数字化相关技术研究,争取成为全省多媒体档案数字化示范基地。有条件的市县档案馆、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以及机关单位档案室也应当尽快开展多媒体档案数字化工作,积极建设多媒体档案数据库。至2007年底,各市县档案馆都必须完成馆藏全部照片、录音、录像档案的数字化任务。㈢筹划建设省、

市数字档案馆。海南省档案局要根据《全国档案信息化建设实施纲要》的安排,在2005年内提出《海南省数字档案馆建设技术方案》,争取纳入次年的省级信息化建设计划项目予以实施,逐年完成。海口市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工程也要同时启动,力争早日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有:⒈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抓四个平台建设:⑴数字档案信息传输平台建设。网络传输平台主要由局域网络、党政内网和国际互联网络三个平台组成。局域网络平台,承担数字档案馆内部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利用等主要业务工作。党政网络平台,连接各市县委、政府计算机中心,实现市县档案馆与进馆单位档案室网络连接,通过省党政内网的光纤主干线路将全省档案网络连成一个整体。市、县档案馆必须与本地信息部门配合,使档案馆的布点工作顺利完成。国际互联网络平台,是数字档案馆连接国际互联网的外部网络平台,承担档案信息发布、档案信息在线利用等工作。⑵数字档案信息采集平台建设。主要建设电子目录采集平台,全文数据采集平台等,承担数字档案信息的日常采集工作。目录采集平台主要承担馆藏各种档案资料目录数据的采集,进馆单位数据采集等工作。全文数据采集平台主要包括馆藏纸质档案采集、电子档案数据采集、照片档案采集、多媒体档案采集、资料信息采集等平台。⑶数字档案信息存储管理平台建设。存储管理平台主要包括馆内数据存储管理服务器、全文存储管理服务器、磁带备份系统等设备,承担数字档案信息的存储管理和信息发布工作。⑷数字档案信息应用平台建设。一是馆内应用平台建设,实现数字档案信息的查阅利用、编辑研究等功能。二是国际互联网档案信息发布和在线利用平台建设,即档案网站建设,提升现有档案网站的功能和质量。三是政府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主要用于接收电子政务产生的电子公文数据,接收通过机关档案管理系统整理完毕的电子档案数据,开展档案信息发布,档案信息在线利用工作。⒉档案信息数据库建设方面,抓三个类型的数据库建设:⑴档案目录数据库:该数据库主要存储著录标引产生的以二维数据表方式存放的档案二次文献,主要包括档案资料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字档案馆目录数据库主要数据来源包括馆藏档案资料目录数据,各进馆单位档案目录数据。⑵全文数据库:主要包括纸质档案资料数字化形成的图像、文本数据,移交进馆的电子档案数据,重要资料信息数据。⑶多媒体档案信息数据库:主要包括照片档案数字化形成的图像数据,馆藏录音带、录像带数字化后形成的多媒体信息。㈣加强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⒉开展党政机关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的试点。按照文档一体化原则、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并存的原则、确保网络安全的原则,以及机关档案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同步发展的要求,2005—2006年,在三个以上省直机关、五个以上市直机关进行电子文件归档及管理试点。至2012年底止,有20%的省直机关建成数字化档案室。⒊继续进行《琼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研发,争取在2005年底前完成软件定型并予以推广,以满足机关办公自动化对文档一体化管理的需求。⒋抓紧构建省级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省档案局(馆)利用省党政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的建设,在2005年初,进行有关调研、设计概念模型、制订政策框架、设置与发布电子文件标准,建立保证电子文件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的有效工作机制,实现政务信息共享,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利用电子文件提供有效服务。对电子文件海量存贮与安全保管技术进行研究,使得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环境中产生的大量电子文件像纸质文件一样得到永久保存。至2005年底,初步建成省电子公文归档管理系统。㈤加强档案管理应用系统建设⒈继续推广先进、实用的档案管理软件。按照“相对统一、标准通用”的原则要求,在全省推广应用《琼兰档案管理系统》、《琼兰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等档案管理软件。⒉建立文档一体化的信息管理体系。各级档案局(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机构要积极参与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应用系统建设,对文档一体化应用项目提出需求分析和设计要求,做好文档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衔接。实现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与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的融合。⒊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各级档案局(馆)要积极参与当地电子政务和政府上网工程。各市县档案局(馆)均应对现有档案公众网站(主页)不断地加以完善和更新,尚未获得独立域名的市县应在2006年底以前办理独立域名,自主进行管理,并且要有计划地上载开放档案目录以及已公开的文件、档案全文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多的文档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和发挥档案网站的作用,使档案网站成为宣传档案工作、公开政务信息、开展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要将海南省档案网站——“琼兰阁”建设成具有海南特点,档案特色,较高水平的门户网站,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档案信息服务。㈥抓紧档案信息化标准和规范建设⒈加快推进档案信息化法制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加快研究和制订我省电子公文归档、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公开和上网安全、网站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规章,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⒉完善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各级档案部门都要学习、宣传与贯彻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省档案局结合全省的档案信息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海南省地方性标准规范和实施办法。在今后几年,要根据《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优先制订本地区电子文件归档及档案信息采集、交换、整合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建立档案信息化标准体系。“十一五”期间,急需制定的海南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地方标准有:⑴《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细则》(地方标准)⑵《各类档案数据库结构标准》(地方标准)⑶《档案数据交换格式》(地方标准)⑷《网站资源归档与管理规范》(地方标准)⑸《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⑹《照片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⑺《录音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⑻《录像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地方标准)⑼《数字档案馆设计与建设规范》(行业标准)⑽《档案管理网络安全标准》(行业标准)⑾《档案文件开放控制办法》(行业标准)⑿《数字化声像档案著录规则》(行业标准)⒀《多媒体信息采

集操作规程》(行业标准)

五、全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保障措施在信息化时代,档案信息将日益成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拥有越来越现代化的手段,所处的技术环境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面临的仍将是艰苦的工作,如档案信息资源的组织、整理、加工与建库等,在网络化、一体化过程中,还将会涉及资金、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数据安全等问题。因此,实现档案信息化需要强有力的保障措施。㈠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提高社会档案意识和档案工作者的信息化意识,正视信息化给档案工作带来的挑战和压力,加深对“实施信息化带动策略”的理解。各级档案局(馆)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作为档案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融于业务监督指导、目标管理、执法检查等活动之中。㈡纳入发展规划,提供经费保障。各级档案部门应围绕“三网一库一站”和电子文件管理申报项目,积极争取将档案信息化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总格局。档案信息化要纳入档案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争取财政投入并保持适当增长比例。1.要根据国民经济增长幅度,加大对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力度,以缓解档案信息化建设资金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问题。2.认真做好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立项工作,财政部门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将档案信息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经费预算。3.

5.湖南省实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 篇五

随着我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逐步推进,培育做大电子信息等优势产业已成当务之急。省电子信息应用教育系统作为全省信息化IT教育培训的支撑体系,近年来已经陆续组织了计算机软件技术资格考试、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软件工程师高级职业培训等项目的教育培训,培养了大批信息化专门技术人才,但仍然不能满足越来越大的人才需求,

据了解,实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主要是对全省现有的IT教育培训资源进行科学整合,组建更大的平台,形成更强的力量,加快打造我省信息技术教育培训“旗舰”。要以信息技术教育培训课程体系、认证和服务体系为纽带,将全省IT教育领域的各级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厂商以及民办IT教育培训机构纳入进来,组织全社会IT教育力量共同参与实施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工程,为我省信息化和信息产业源源不断“造血”。

6.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篇六

(试行)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 秩序,保证水利工程质量,促进水利建设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 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第30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建 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活动。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防洪、排涝、灌溉、除险加固、水力 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建设活动,均应 遵守本办法规定。

水土保持、人畜饮水等工程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水利建设市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坚持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水利建设市场,禁止 任何形式的地区封锁。

第四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水利建设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从业单位,是指从事水利建设的项目法人,项目代建管理单 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咨询、质量检测、安 全鉴定单位,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以及设备和材料的供 应单位。

从业人员,是指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人员。

第二章市场监管职责

第五条水利建设市场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水利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依法实施水利建设市场的动态管理,并依法对全省水利建设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按照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市场主体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发布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并按规定向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省水利建设市场的信息;

(五)指导和监督下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

(六)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本省水利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各州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水利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利建设市场的动态管理和考核工作,并按规定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利建设市场的信息;

(三)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四)依法受理举报和投诉,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建设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资质资格管理

第八条 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均可进入水利建设市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水利建设市场实行地方保护,不得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歧视待遇。

第九条水利建设项目依法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 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项目法人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主管理水利建设项目,也可委托具备法人资格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行项目代建管理。

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拟建项目管理的需要,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要求。为保证项目法人的专业性和稳定性,组建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规定上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中型工程(含参照中型管理)的项目法人组建报州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大型工程(含总投资超过两亿元的项目)的项目法人组建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再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项目法人变更应事先征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条 非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进入水利建设市场实行备案制度。

非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或依法核准后,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成立或者明确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将其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代建单位的有关情况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或者项目建设代建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整改要求。

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咨询、监理、安全鉴定、质量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有关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应资质资格后,方可进入水利建设市场。(一)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申报资质时,首先必 须征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然后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监理资质、安全鉴定资质、质量检测单位甲级资质由 水利部颁发,质量检测单位乙级资质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员、造价员、质检员的资格证书由水利工程协会通过考核后颁发。(四)从事水利工程招标代理的招标代理机构,除应按资质 管理的相关要求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 会)颁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外,还应熟悉水利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拥有水利工程专业的造价师和工程技术人员,同时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组织的业务培训并取得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证。

第十二条 法律、法规对水利建设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作出规定的,从业人员应当在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后,方可进入水利建设市场。

第四章市场主体行为管理

第十三条 水利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在水利建设市场 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水利建设 行业的强制性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的要求。

第十四条 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 本建设程序,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 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项目法人组建审批、招 标投标、合同及质量与安全监督协议签定、施工图审查、开工报 告审批)、建设实施(设计变更审批、阶段验收)、生产准备(蓄 通水安全鉴定、下闸蓄水及投入使用验收)竣工验收(竣工财务 决算、竣工审计、质量评定报告、竣工技术预验收、档案资料、竣工验收鉴定书)、后评价等阶段。项目法人不得违反或者擅自 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十五条 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水利建设项目,其项目法 人应当依法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 机构进行审查,并于收到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 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否采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二)是否符合水利工程强制性标准、有关技术规范和规程要 求;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达到规定的技术深度要 求;

(四)工程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安全和稳定性要求。

第十六条 按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 的,不得使用,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水利工程开工。

第十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依法组织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无论自行招标还是代理招标都必须使用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专家库。不得规避招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实行地方保护和暗箱操作。.

第十/\条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 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 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 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 同估算价低于本项第1、2、3目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5、使用国家投资补助和贴息超过500 万元以上的。

第十九条必须招标的项目,因下列原因,按权限经省人民 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招标:(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应急度汛、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项目,时 间紧迫无法组织招标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因下列原因,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属于省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 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的;

(二)采用新技术、技术规格事先难以确定或者涉及专利权 保护的; .

(三)受自然资源或环境限制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原因。第二十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招标人,经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核准,可以自行招标:

(一)具有项目法人资格;

(二)具有自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工程师、造价师和组织评标 的专家库;

(三)熟悉和掌握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法律规定,并有三人以 上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招投标业务培训并取得证书。

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必须委托省级水行政主管部 门认可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投标代理机构不得在同 一项目中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委托。

第二十一条水利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设 备、材料供应单位应当依法投标,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串通投标,不得以行贿等不合法手段谋取中标。

第二十二条 水利建设项目法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 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不得附加不合理、不公正条款,不得签订虚假合同。

公益性质的水利建设项目和政府参与投资的其他水利建设 项目,项目法人与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签订廉政合同。

第二十三条 水利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开工许可审批制度。国 家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的施工许 可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其他水利建设项目的开工许可 按照项目管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实 施。具体审批程序按水利部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 行。

第二十四条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项目已列入水利建设计划;

(二)初步设计通过审批;

(三)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完成或满足工程连续施工三个月以上需要并经审查同意使用;

(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计;(五)征地手续已办理,拆迁基本完成;(六)施工、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并签定合同;(七)已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已落实质量与安全的保证措施。

第二十五条 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在申请开工许可时应当向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审查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审计意见;(三)国土资源部门关于征地的批复或者控制性用地的批复;

(四)建设项目各合同段的施工和监理合同文件;(五)已办理的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材料;

(六)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措施的材料或经批准使用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第二十六条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完整齐备的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予以许可的,应当将许可决定及时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 水利建设从业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一)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职责,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提供勘察设计 资料和设计文件,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派驻设计 代表,提供设计后续服务;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管理和技术人员 及施工设备应当及时到位,并建立健全质量与安全生产保障体 系。履约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确需更换 的应由建设单位审批后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均衡组织 生产,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做到文明施工和安 全生产;

(四)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配备人员和设备,建立相应 的现场监理机构,健全监理管理制度,保持监理人员稳定,确保 对工程的有效监理。履约过程中确需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的,应由 建设单位审批后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供货,保证 供货质量和时间,做好售后服务工作I(六)质量检测单位应当按照试验规程和合同(或委托书)约 定进行取样、试验和检测,提供真实、完整的试验检测资料。

第二十八条 水利工程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监理控制、企业保证的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 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监督责任,项目法人对工 程质量和安全负管理责任,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负责,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 现场管理责任,质量检测单位对试验检测结果负责,其他从业单 位和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负相应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质量与安全 监督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时,水利建设从业单位和 从业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第三十条 水利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 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建立健全 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履行 安全管理的职责。

第三十一条 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后,从业单位应当按 照有关规定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不得拖延和隐瞒。

第三十二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合理确定建设工期,严 格按照合同工期组织项目建设。项目法人不得随意要求更改合同 工期。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缩短合同工期的,必须经合同双方协 商一致。但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并按照合同规定给予 经济补偿。

第三十三条 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 理和使用水利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按照工程进 度,及时支付工程款;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退还保证金,办理工 程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和征地拆迁款,不得挤占挪用、违规使 用建设资金。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款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拖欠分 包人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项目法人对工程款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时,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挠和拒绝。

第三十四条 水利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

国家和本省有关环境保护和土地管理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护 环境和节约用地。

第三十五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勘

察设计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设计变更的意见,并依法履行审批手续。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设计 规范要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设计变更虚报工程量或者提高单价。

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批准。第三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经项目法人批准,可以将工程

设计中跨专业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勘察、设计工作委托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但不得转包或者二次分包。

监理工作不得分包或者转包。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可以将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并对分包工程负连带责任。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水利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

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指定分包、指定采购或者分割工程。

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分包的管理,工程分包计划和所有分包协议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项EI法A. 同意,同时将工程分包计划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可以直接招用农民工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人。施工单位招用农民工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报项目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备案。

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人应当按照合同按时支付劳务工资,落 实各项劳动保护措施,确保农民工安全。

劳务分包人应当接受施工单位的管理,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 行劳务作业。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

第三十九条 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使 用农民工的管理,对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农民工的,或者 拖延、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要予以纠正。

第四十条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 收管理规定》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规程》的规定及时组织 法人验收,并按项目隶属和有关规定报请主管部门进行政府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五章动态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水利建设从 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的动态管理。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 度,对举报、投诉的内容认真进行审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已建立的水 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对进入水利建设市场的从业单位和主 要从业人员在招投标活动、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中的信用情况进 行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三条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 标代理、质量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按照项目管理的隶属关系,向 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本单位的基本情况、承接任务情况和其他动 态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 法人应当将其他从业单位在建设项目中的履约情况,按照项目管 理的隶属关系报水行政主管部门,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记入 从业单位信用记录中。单位信用及不良记录管理的具体工作委托 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负责。

第四十四条 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作为水 利建设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和评标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对水利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 规定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第四十六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实行地方保护的或 者对水利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实行歧视待遇的,由水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七条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在申请水利建设从 业许可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行政机关不予受 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人在一年内不 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从业许可 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在三年 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o以下的罚款,对单

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 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 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 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 格并予以公告。

第五十条 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工程款和征地拆 迁款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 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第五十一条 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按照 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施工质量、施工工期等义务,造成重大 或者特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工期严重延误的,取消其一 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

第五十二条 施工单位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水行政主 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二)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7fD舌L占土地的;(三)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变更设计中弄虚作假的;(四)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 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 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五十四条 水利建设从业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向水行 政主管部门填报有关市场信息时弄虚作假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

第五十五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 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建设市场管理中徇私舞弊、滥 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 各州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

法制定相应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

7.云南省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篇七

一、农业大型水源工程信息化系统简介

农业大型水资源工程信息化系统是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和方法、信息技术、通讯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是为实现对大型水源工程建设的全程管理,对水源有效管理和利用,以及对水源、灌区进行实时监测、预警和分析的,为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提供水资源建设、管理和利用等信息的重要信息系统。该系统包含工程建设监管中心、水资源监管中心、灌区监管中心和基础信息管理四部分,涵盖了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和水源、灌区监测管理等方面,按照决策层、管理层、业务层三层应用架构设计,形成了管理应用的上下贯通与分析,并与水情监测、节水灌溉等作业层系统实现数据集成,是支撑管理、信息整合和分析的中枢平台。工程建设监管中心以资金监管为主线,以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的过程监控为核心,以项目审计管理为重点,通过将管理制度转化为流程,将流程融入系统,按明确的岗位职责、权限进行应用,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和监管到位。水资源监管中心和灌区监管中心基于物联网技术,实现水源和灌区的可视化、自动化、智能化的管理,提升抗旱、用水、节水能力,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业。系统应用先进的工作流引擎信息技术,将制度转化为流程, 将流程固化于系统,流程按照不同单位、不同岗位的职责进行设置,规范流程流转,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实,工作的规范开展,这样就使得以前的事后管理转变为现在的过程监管,确保了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监管到位。

农业大型水资源工程信息化系统实现了水源工程“建、管、 用”的一体化管理。特别是在工程建设管理中,以模板化进行设置和定制工程建设管理内容,实现管理模式的可复制性;通过工作流应用,将规范管理延伸到参与工作建设的各协同方面等,均是同类应用系统中的首创。在相似的系统中,首次实现了基于物联网技术应用进行水情、土壤商情等信息监测,同时将可利用水资源与气候气象、土壤墒情等信息结合,进行区域旱涝形势分析,为现代农业的生产提供信息支撑,是以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二、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化应用现状

云南省祥云县素有“云南之源、彩云之乡”的美誉,地处云南西部,是通往滇西各地州及东南亚的咽喉要道,同时还是全国优质烤烟生产基地之一。色香味具佳的祥云烤烟以其独特的“清、 甜、香、润”而闻名全国,是许多知名品牌卷烟的首选原料,也是当地主要的农业支柱产业。2009年入秋以来,云南遭遇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祥云县的旱情尤为突出,致使全县12座水库、 1453个坝塘、64个水池、5377个小水窖的蓄水量仅有常年的三分之一左右,青海湖和973个坝塘、42个水池、3568个小水窖全部干涸。其持续时间之长、程度之深、造成损失之大,均为祥云历史上罕见。特别是进入2010年,情况更为严重,生产用水、人畜饮水全面告急!持续恶化的旱情严重威胁着46万祥云人民的生存和发展,建设水源工程,改善生存环境已刻不容缓。

云南旱情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给予了云南极大的关怀和厚爱。云南省委、省政府和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专家深入云南对当前烟叶生产和抗旱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全面了解了云南烟区严重缺水的现状,并经过多方调研,严格评审,最终决定在祥云县实施中国烟草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3.4434亿元,由中国烟草全额援建,着力解决祥云干旱缺水的问题。历经四年,依据农业大型水资源工程信息化系统,终于全面建成了祥云县大型水源“一湖、 一库、一河、四片区”系统工程,将大型水源(青海湖)及下游输配水系统(中河)的控制和管理、田间灌溉系统纳入到智能化控制的范畴中来实现自动化控制,将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基础信息管理纳入统一平台,实行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业务互动,是一项集水利工程、农业、信息化、自动化技术为一体的系统工程。

1.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进度管理评价。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信息系统工程监管中心从工程实施计划采集录入、工程实施进度情况统计,依据工程进展情况拨付项目进度资金。同时,通过工程实施计划与工程实施进度相对照,及时发现各标段工作进展情况,并有针对性地对进度缓慢的工程进行及时纠偏, 从而实现对工程进度的督促管理,确保整个工程项目按计划、有步骤、协调一致快速推进。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也可以提醒相关人员对下步工作事先进行准备。利用网络对项目进度实现信息管理,其目的是控制和节约工程实施时间,协调工作进度。在网络管理的设置中,利用关键路径法设定工程项目各标段时间计划,以实际进度作为管理参数,这样便于管理者一目了然查看各子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结合实际对计划进行必要调整,以便增强整体项目推进的协调性,节约项目完成时间。就中国烟草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建设来说,投资大,工期短,在实施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进度,指挥部将整个项目分为17个标段进行实施。为实现对17个标段的进度管理,如果不利用信息系统的功能,单凭人为控制,那不知道要耗费多少人力,要形成多少纸质材料?特别是对于管理者来说,要实时掌控各标段以及相关配套物资就位情况这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通过系统的运用和信息资料的实时查阅,对工程进度管理提供了方便。

2. 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质量管理评价。质量管理蕴于工程项目建设整个过程。包括决策阶段、施工前、施工过程以及竣工后的质量管理。

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主要内容是在大量搜集资料、调查研究、分析、对比,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并选择最佳方案。

施工前的质量管理,主要是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二是对所有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 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主要包括:一是工序质量控制,包括施工操作质量和施工技术管理质量;二是设置质量控制点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更需要特别引起重视;三是质量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班组内互检,各个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施工员的检查和质检员的巡视检查;监理和政府质检部门的检查。

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责任。

3.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资金管理评价。资金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关键环节之一。“军无粮草难行”。祥云大型水源工程涉及资金庞大,使用周期短,施工单位多。如何有效管好资金流动,也是管理者较为关心的一件事。在项目信息系统设计之初,就充分考虑到这一问题。主要做法:一是根据《中国烟草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建设项目援建资金监管办法》、《中国烟草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建设项目货币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流程、权限设定资金审批支付流程,严格执行申请、审批、拨款制度;二是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制度;三是建立项目资金管理领导责任制和会计核算制,在流程上设置财政、纪检、审计和财务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权限,将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纳入管理和监督之下。有效杜绝个人说了算、擅自变更项目预算、截留、挪用和坐支项目资金的风险;四是由资金管理组参与项目工程资金阶段审计和验收审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资金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4. 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安全管理评价。安全管理是为确保工程项目安全实施而开展的管理活动。对于工程项目来说,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的核心。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该信息系统紧紧围绕现场安全管理这一核心环节, 一是根据安全责任书明确的安全管理职责,在系统中设置相应的岗位、流程,建立工作表单,确保日常工作的开展;二是建立任务指派和落实反馈、资料归档流程,解决关键问题和临时性事件;三是建立现场视频监控系统。通过现场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重点物资仓库、人员、资料室等重点部位进行监控,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同时对施工安全的符合性可适时进行监控管理, 可及时进行纠偏;四是建立安全知识教育平台。进行安全教育、 训练,不仅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知识平台还可以为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查询、学习安全管理知识,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五是确保整改及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系统设置了时限提醒,对安排的整改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则系统出现预警提示,确保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5.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效率评价。经济效益是评价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通常来说,评价一个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可分为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两个大的方面来评价。

直接经济效益来看,通过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用,一是节约了人力投入,如果把系统能够完成的事宜与人工能力比较的话,至少可以节约60人半年的劳力投入,这就减少了工资及劳动费用;二是节约时间,最能体现的是在决策层和管理层上,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方便查阅资料,为决策管理提供依据;三是节约管理费用,还能够堵塞资金漏洞。严格的资金审批管理,全自动化的资金支付操作,从账户到账户,无现金流动,有效规避了资金安全风险;四是能够完整地留下过程痕迹资料,为项目审计提供较为完整的依据,为方便事后查阅提供条件等。

间接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对水源的有效控制和调度,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特别是在应对近几年天气干旱带来的农业季节性用水紧张、困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对下游四个农业示范区的农耕用水、灌溉调节用水起到巨大作用,根据祥云县人民政府的统计,青海湖建成后, 当年四个示范区的年产值达到了960万元;三是在建立网络系统之后数据的共享和数据传递的及时性、准确性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和数据集中管理方面效果显著,企业管理工作自动化、基础数据现代化、管理体制合理化、管理决策科学化、管理效果最优化等方面都一定程度受到影响。

6.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功能评价。从定量指标来看该项目总投入为404.773万元,其中: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投入26.64万元,闸门自动化控制系统投入111.9万元,视频监视系统22.06万元,墒情测报系统13.54万元,中心系统网络及综合软件投入105.58万元。约占工程项目总投资3.4434亿元的1.18%。与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相比,效益明显。从定性指标来看:宏观上,一是中国烟草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现代农业水资源开发利用信息系统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引入信息化技术,是水利信息化和农业信息化相结合,集水利工程、农业、信息化、自动化技术为一体的系统工程。通过该信息系统的运用,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得到提升,经济效益和竞争力得到提高。能有效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有所创新,为企业乃至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提供借鉴。微观上,一是该信息系统为企业、 政府、施工方等多部门、为决策层、管理层、实作层等提供信息服务,其价值不可低估;二是提高了资源特别是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率;三是提升了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从而提升了员工素质,进一步推动企业信息化发展步伐;四是信息收集、传递、处理速度得到提升,为企业决策管理作出快速反应奠定基础。

三、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设计问题分析

1.设计与运用上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祥云大型水源工程项目信息系统通过招投标选择了一家专业公司进行设计。虽然是专业的设计单位,但由于一方面设计单位对烟草行业运行体制机制、管理制度等不熟悉,设计时候在岗位权限、流程环节上都不同程度存在缺陷;另一方面,由于设计工期短,时间要求紧凑,对整个系统没有足够的时间来试运行、进一步调整完善。第三,对使用人员没有进行培训,也导致在运用过程中由于对系统的不熟悉,部分人员用起来觉得不方便。第四,由于系统涉及面较为宽广,客观上导致系统维护困难。存在因为网络、数据等问题而影响工作的开展。

2.设计研发成本偏高。由于没有任何的基础,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来开发应用信息系统,所涉及的人力、设备设施、管理维护等等方面,对于大型工程项目的管理来说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如果工程项目的整体量不是太大,研发这样一个管理系统其本身的价值就不能充分得到展现。

(二)流程环节问题分析

1.在流程环节的设置上尚未能与实际管理制度很好的结合, 存在冗余环节。比如,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里面,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已经涵盖了业务部门、财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但我们仍然还要在资金监管系统中走一遍资金使用监管流程,这就形成了一个多余的资金管理。

2.为保存相应的痕迹资料,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采取发起流程的同时纸质资料也同样尾随流程来走,这样就造成实际操作环节的重复,让大多业务人员都颇为不满意。

3.流程审批环节缺少灵活性。按照流程的设置,上一环节没有签字则下一环节不能签字。往往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出现仅仅因为某环节相关人员不在其位而导致流程停滞。而当这个环节人员在岗的时候,可能下一环节的人员又不在岗,再次导致流程停滞不前。照这样流转下去,要走完一个流程有时需要很长时间。

4.从业务运用人员实际运用情况调查了解到,偶尔存在因系统故障而导致发起流程无法自动送达下一环节的情况等等。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我们系统在流程环节设置上仍有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三)实作运用问题分析

经实地调研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情况, 用鱼骨图表示如下:

从上图中可以看出:对于信息系统运用来说,存在问题最关键的环节因素是来自系统设计本身,其余都是由于系统设计之后续以及相应设备、环境等造成的影响。而人员的因素其实涵盖了整个过程,因为任何事情都需要人去操作。

系统设计方面,主要在于对应岗位职能的熟悉程度,这是以流程驱动为主的信息系统设计架构最基础的环节;另外是系统功能的架构,功能对于事项的满足程度。这两个方面同时影响了在实际运用环节中与实际要求是否相符,或者说其符合程度,符合程度越高,系统冗余环节就越少,符合程度越低,系统冗余无用环节就越多。系统架构起来以后,设备的选择配置是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必然要求,硬件本身的好坏决定其运行质量,其次是相关人员对信息系统的设备及系统运行维护。人员、方法、环境中的这些因数,其实主体都是围绕着人的素养、协调、外在不可控因数等方面表现出来。

四、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的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设计提升

如前所述,设计的优劣从根本上决定了信息系统本身运用的符合程度。因此,就云南祥云大型水源工程建设信息化应用情况来说,要使农业大型水资源工程信息化系统能够在不同工程项目管理中推广运用,就必须进行设计提升。根据原因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完善:

1.结合运用方组织机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流程驱动过程中的职责划分,做到“以事找人”的流程驱动不出现错位。这就需要我们设计方要对运用方组织结构、人事、管理模式等基础信息要熟悉,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运用方的意见建议,最好是要有运用方组织人事、信息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的人员全程参与设计,通过设计把建和用有效结合起来。建议今后如进行类似信息化项目设计,最好成立一个专业设计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甲乙双方、施工方、管理参与方相关人员,根据主体及参与程度分别指派不同层级1人或多人参加组成设计小组,负责这个信息化项目的设计、试用、修订,直至最终确定为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初步设计出来之后,一定要组织人员进行不少于3次的全程模拟运用实作,通过模拟运用发现问题, 改进不足,以期达到最优。

2.尽量避免冗余环节。我们运用信息化系统本身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人员劳动强度,所以我们在设计流程环节时,一定要本着精简、方便操作、安全、效率这几个原则来进行。 如果我们的流程繁杂、操作费时费力,这样的系统就不会受到使用者的认可。而在实际过程中,我们的设计往往偏重于领导、管理层的意志而忽略了运用上的实际问题,比如为了确保资金使用监管到位,在系统中设置了很多的监督环节,实质上很多都是不必要的累赘签字等等。我们对于系统的运用本身是作为一种辅助工具,在设计时候不必要强加太多的人为意识在里面。我们应当考虑更多地是实际解决问题的简单便捷性,这才是信息化的本质。我们可以试想:如果一个人发邮件,需要三至五次审核程序,而在每一个审核环节假如需要2天的预置时间,那么这样的邮件发出后实效性何在?所以,在系统设计时一定要考虑运用的实际性,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3.设计中要充分考虑运用的全面符合性,在运用功能方面要避免冗余,但更要表达充分。比如在商情监测过程中,由于气候情况是时时变化的,我们依据商情分析而给出的灌溉水量就不能依据一时一天情况而定,应该给定一个综合区域综合时段的分析系统,这样才能充分显示此子系统的利用价值。而现在所使用系统中,对商情的监测分析主要依据是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 这个依据显得单薄,不足以对商情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像这样的实例还有很多,在此不作一一列举。

4.设计与实际运用存在一些差距。对于工程项目来说,本身设计的环节多,参与人员多,痕迹资料多。在实际运用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比如图纸。图纸在经过设计报审修订等过程中,大多以纸质的方式出现,一般公司日常运用都是以纸质的方式,而在系统项目监管工程中,必须要求要有相应图纸标准,如何把其转变为电子版的,这就需要我们在系统设计之初就作充分考虑的问题。配备相应的扫描仪器或者确定如何寻求原始电子版等等方式,以确保实际运用能够正常进行。

(二)流程控制提升

对于流程的控制,关键的是在于流程要简洁,从管理的角度,一般企业管理的层级都不超过4级。所以我们在设置流程时原则上也就不能超过4级。除此之外,一方面要方便运用。对于任何人来说,只要点开相应的流程,通过看流程图就可以清楚自己这个环节结束后下一个环节是谁负责处理,方便沟通衔接;且流程模板要简单明了、方便操作,注明什么地方填什么,是否必须填,可以采用选择的地方就不必要输入。另一方面要节约时间,提高工作效率。能减少的环节就减少,必须的环节尽量压缩流程处理时长。处理人只需简单操作即可完成处理,最好做到通过手机上网就可以处理;处理的时限要严格控制,最好是形成系统自动同步授权模式,即当直接负责人不能及时处理时,授权人或者互为AB角之人可以直接处理,尽量减少流程等待时间。现在我们所用的很多系统,比如办公自动化系统,往往因为某一个层级的负责人不在其岗,从而导致一拖就是几天甚至更长时间被耽搁。我们现在运用的现代烟草农业水资源综合利用开发系统在流程设置上就存在这个方面的不足,确有必要进行改进。

(三)实作环节提升

根据实作环节存在问题的分析,设计提升我们在前面已经提过,另外存在的问题需要改进的主要就是设备、人员、环境方面。在设备方面,一是严格把握设备购置过程中的质量关,确保设备经久耐用,少出故障,运行顺畅;设备与系统运行要能够匹配,同时具有可扩展的兼容性。二是设备运行的维护要保障。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很多单位往往都存在,建的热情高,而运用维护的持续性跟不上,从而导致很多信息管理系统得不到长久运用,形成浪费。要建管结合,确保系统长期有效运用,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体现其价值。三是系统需要适时更新升级,在运用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这就需要明确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日常的管理,这个问题必须要使用单位管理层重视才能实现。在人员方面,毕竟一般运用单位在信息化方面的专业人才不多,这就需要对所有运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能熟练操作运用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日常运用维护则需要承担研发专业队伍与使用单位相互配合进行,双方联合建立日常维护长期机制。环境方面,一是环境的安全,比如防火防盗防潮等等方面,安全部门要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进行定期的排查整改,确保环境安全。二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针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不可控因素等可能带来的影响,建立专门的应急机制进行处理, 确保把影响降到最小范围。

参考文献

[1]张建设.面向过程的工程项目风险动态管理方法研究[D].天津大学学校2013(6)

[2]何九会.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研究[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校,2014(7)

[3]吴俊.建设项目前期管理中的风险管理研究[D].重庆大学学校,2014(7)

8.云南省信息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篇八

摘要:教育管理部门对中小学校舍进行管理的基础是学校校舍数据,及时获取完整、准确的学校校舍数据是做好中小学校舍管理工作的关键。本文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校舍GIS管理系统的建设经验,从系统建设目标、系统功能、系统实现方案设计、数据采集过程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并阐述了本系统建设后实际产生的效果,希望能为全国管理校舍数据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中小学;校舍管理; GIS信息系统建设;数据采集

中图分类号:TP315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8454(2008)24-0077-03

教育管理部门对中小学校舍进行管理的基础是学校校舍数据,及时获取完整、准确的学校校舍数据是做好中小学校舍管理工作的关键。云南省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质构造及复杂的地形地貌,气候复杂多变,自然灾害频繁严重,尤其是干旱、洪涝、地震、泥石流和滑坡等灾害十分严重,自然灾害使得危房数量处于动态变化中。校舍数据收集的传统方法是每年从基层学校逐级报送汇总一次,这种方式数据收集时间长,数据描述的粒度粗,无法有效反映全省中小学校舍的情况,从而产生了原有的静态管理模式,无法及时掌握危房动态变化的矛盾。

云南教育由于底子薄,需排危面积大,而排危经费紧张,要求从管理上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并且最大程度保证资金的安全使用,避免浪费。因此,为管理者和决策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中小学校舍数据成为必然要求。

此外,每年政府投入大量的经费排危,但还是存在着危房年年排、年年增的情况,而教育管理部门缺乏有力的数据依据,不能有效说明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导致排危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一个中小学校舍数据管理系统,是必然的选择。

一、系统建设目标

1.采用信息技术将云南省学校校舍管理的各项工作标准化、流程化、数字化;

2.整合云南省教育厅现有学校校舍管理系统、数据以及外部信息资源,实现学校校舍管理流程的自动化,实现内部业务信息与数据资源的共享;

3.建设一个可信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动态更新的基础业务数据库。

二、系统功能

1.分层管理

实现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用户对校舍数据的管理。省、州、县三级用户可以查看本级所属中小学校基本数据、建设数据、单体建筑数据和危房数据。

2.对学校校舍单体建筑的多种形式描述

系统以图片和文字的方式,显示所有单体建筑的建设时间、结构、层数、面积、用途、是否危房等基本状态信息,完好房的四邻照片,危房的破损处照片,危房视频和语音解说,用户可以通过本系统查询全省所有中小学的任何一幢单体建筑的档案。

3.对危房进行全面介绍

系统以图片、文字、视频、语音的方式,显示某一危房建筑的建设时间、结构、层数、面积、用途、是否危房等基本状态信息,同时显示该危房破损处的照片和危房鉴定报告照片,和反映危房整体情况及破损细节的视频,配以危房名称、位置、峻工时间、危险状况、破损位置、拍摄时间等的语音解说,用户可以通过本系统查询某一危房的真实破损情况。

4.实现了学校的基础数据与电子地图的关联

系统显示学校的建校时间、占地面积、教师情况、学生情况等基础信息和学校平面图、学校大门照片等学校现状图片;通过县学校布点图反映学校的空间位置;将学校空间位置数据、学校现状数据和单体建筑数据进行关联整合,实现了从省图→州(市)图→县学校布点图(或县城区学校分布图)→学校现状平面图和学校基础信息→学校单体建筑音像和基础信息的信息显示链。领导和管理人员可以随时随地直观、准确地管理相应权限范围的校舍数据。

5.提供了多种方式的统计功能

系统实现分级、分类、分项统计,并以多种形式输出统计结果,包括数据表格统计表或数据统计图如饼图、柱形图等;输出分布图如危房分布图等。

6.提供外部用户访问功能

系统可以为经过授权的云南省有关厅局、相关人员提供访问相关数据的服务。

三、系统实现方案

1.系统总体框架

系统框架采用B/S架构。系统结构采用三层结构,客户端采用浏览器方式,中间层是IIS,后端是ArcGIS Server(包括SQL Server和SDE)。

系统的工作模式如下:

IE→IIS→ArcGIS Server→SQL ServerSDE

2.设计方案

系统在从省→州(市)→县学校布点的地图转换过程中,采用热点区域选择技术,实现各层次地图的链接。

在系统中,县学校布点图与学校基础数据的关联采用WebGIS技术(ArcGIS Server 9.2),实现地图与MIS系统的链接。

基础数据库的建设采用SQL Server 2000,空间数据库采用SDE服务器:ArcGIS SDE 9.2 For SQL Server 2000。

3.软件开发方案

结合链接技术、数据库技术和WebGIS技术,采用ASP.NET编程平台和C#编程语言开发IIS和ArcGIS Server等应用程序。

4.应用支撑环境

本系统收集了全省3万多所中小学校的校舍单体数据,数据量达到3TB左右。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使用的服务器配置如下:四个四核的CPU、16G内存、5TB的磁盘组和四个千兆网卡。为保证数据安全,增加了一个独立的12TB磁盘存储阵列,用于数据备份。

为保证各相关厅局、州(市)教育局、县教育局用户能通过互联网访问系统,通过购置VPN设备,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为系统服务的VPN专网,确保数据安全。

四、数据采集

1.数据构成

系统中的数据由省、州(市)行政区划图,县学校布点图,学校基本数据,大门照片和学校现状平面图,单体建筑基础数据和四邻照片,危房视频和语音解说等部分组成。

(1)行政区划图

利用省、州(市)行政区划图生成各行政区域分布图。在此分布图上可以同时查询到各个行政区划区域的基本信息、本区域的危房分布情况等,并以图形、文字的方式呈现。

(2)县学校布点图

县学校布点图反映学校的空间位置,实现学校空间位置与基础数据的关联整合。

(3)学校基本数据、大门照片和学校现状平面图

学校基本数据包括学校简介、学校类型、占地面积、建校时间、学生情况和教师情况等。

学校现状平面图以图形可视化的方式反映学校现有建筑的布局、层数、面积、结构等信息。

(4)单体建筑基本数据和音像数据

建筑的基本数据如结构、层数、用途、建设时间、是否危房等。

音像数据包括四邻照片(完好房提供)、破损点细部照片(危房提供)、整体情况及破损细节的视频和对应的语音解说(危房提供)。

2.采集过程

(1)制订统一的数据标准

1)数据标准。由校舍描述数据和非校舍数据(如学校教师、学生等数据)两个部分组成。校舍描述数据由61项组成,非校舍数据取自事业年度统计报表。

2)地图、图片和音(视)频标准。对县级行政区划图和城区图,学校平面图,学校大门,校舍单体建筑数码照片、视频的采集方式、数据格式等做了定义。

(2)基层调研

组织了一个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调研组,选定一个县作为技术准备工作的试点单位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实地技术调研,以保证所拟订的数据技术要求的可行性。

(3)组织培训,分类指导

为避免在数据采集过程中对技术标准的理解出现偏差。云南省教育厅组织了4轮600人次的全省培训,对所属16个州市129个县的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做到每个县有两名负责人。

此外,根据不同州市的实际情况,派出两个批次的专家组对地州进行技术指导。

(4)数据汇总,省级审核

在各县区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并汇总后,通过专门开发的上报软件上报数据。对于上报数据,在省级安排专人对数据进行抽检,有问题的数据返回各县区进行修正。

(5)数据处理

对于县区教育局无法完成的数据处理工作,如学校地理位置、校园平面图中建筑的数字化工作,由省级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请专业人员完成。

(6)数据复核

设计数据复核反馈表和数据复核确认表,各县(区)按照复核流程对已入库的数据进行复核,对已入库的错误数据进行纠正。

(7)数据封存

将复核通过的数据存入工作数据库,除经授权的省教育厅相关管理人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数据进行修改,从而保障数据的可靠性。

3.数据更新

本系统的数据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更新。

第一种方式:以县教育局为单位,通过网络每半年上报一次变化数据。在省级审核合格后,由省级管理人员入库更新,并保留历史数据,实现可追溯查询管理和分析。

第二种方式:与校舍建设项目结合,对数据进行更新。对于通过国家和省安排资金建设的项目,要求在项目初期就对项目进行监管,并由基层定期上报建设进度情况。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便会自动更新本系统数据。

五、系统建设成果

1.实现对全省所有中小学每个单体建筑的监控。云南省中小学校校舍数据管理系统管理着全省所有中小学的所有单体建筑信息(包括单体建筑的基本状态数据、照片,危房的视频和配音解说),有效保证了数据的真实性。

2.开展项目储备工作。通过本系统的基础数据,生成年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库,为各地申报项目提供了基础,避免了项目的重复申报。同时为编制年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计划,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提供了量化支持。

3.相关部门已在统一的数据平台上对校舍改造工程进行管理。如财政厅已使用该系统核查所报危改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教育厅危改项目管理部门利用本系统查询全省的危房面积、分布情况,州、县级教育部门使用本系统查询本地区的校舍数据等。

4.管理水平逐步提高。在完备的校舍数据支持下,危房改造管理工作从定性管理转向定量管理,使云南省危房改造管理水平上了一个台阶。

5.在教育部的关心、重视下,云南省教育厅进行了系统建设的探索。云南省中小学校校舍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得到了教育部周济部长、陈小娅副部长的充分肯定。目前,云南省的经验已在全国进行推广,并为建立全国中小学校舍普查指标体系提供了参考。

云南省中小学校校舍数据管理系统为各级各部门走出管理上的困境,制订中小学排危计划,安排建设资金等教育决策,提供了坚实、有力的量化支持,为政府决策规划提供了有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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