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经济管理概论

2024-07-01

宏观经济管理概论(8篇)

1.宏观经济管理概论 篇一

复习要点

题型分布:单项选择题(30分,共30题),多项选择题(20分,共10题),简答题(30分,共5题),论述题(20分,共2题)

单项和多项选择题全面复习。

简单和论文复习范围:

1.试述国际收支不平衡对一国经济的影响。

2.试述产业内贸易的主要特征及其不能用传统贸易理论来解释的原因。

3.试述调节国际收支的政策措施。

4.简述我国在技术出口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5.简述比较成本论的局限性。

6.简述国际储备的作用。

7.简述国际服务贸易的特点。

8.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区别。

9.简述中国对外投资的必要性。

10.简述当前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特点。

2.宏观经济管理概论 篇二

(一) 经济法概论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1. 课程针对性不强。

对于不同专业的学生,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该区分不同的授课对象因材施教, 即使使用的教材相同, 也应该把握好不同的侧重点。但在教学实际中, 教师往往忽略了这一点, 相同的教案轮流适用于不同的专业的学生, 忽视了不同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

2. 教学方法欠灵活。

经济法概论作为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实用性很强的法律平台课程, 如果单靠教师通过板书一味地说教, 无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讲授经济法概论课程中, 教师一方面需要用大量的案例作为辅导来帮忙学生理解法律条文, 调动其学习兴趣;另一方面, 还应该积极探索其他新的教学方法, 比如案例教学法等, 或组织学生到法院模拟法庭, 通过控辩双方的辩论, 锻炼学生对法律条文的实际应用能力, 提高教学水平。

3. 教学计划不合理。

经济法概论的教学内容离不开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 而多数院校的教学计划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总学时为48学时, 占3学分, 为公共基础课, 在大学一年级第1学期开设, 其中法律基础知识对学生学习和理解经济法课程有很大的帮助, 但工程管理专业的经济法概论课程在第4学期才开设, 总学时16学时, 占1学分, 这两门课程没有一个很好的衔接, 教学中有的学生连什么是“法律”都不懂, 这就使得课堂教学难度大大增加, 学生的学习难度非常大, 觉得经济法内容繁多, 非常枯燥。

4. 教学内容有待改革。

经济法概论教学内容一般都包括以下部分: (1) 经济法基础理论。主要探讨经济法的产生、发展, 经济法的概念、特征, 经济法的地位、作用, 经济法的原则, 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立法、司法、执法等。 (2) 经济组织法。主要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集体所有制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 (3) 市场管理法。主要讲述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证券法、票据法、房地产法、合同法等。 (4) 宏观调控法。主要介绍计划法、固定资产投资法、税法、银行法、价格法、货币法、会计法、审计法、统计法、环境法、自然资源法、能源法等。 (5) 社会保障法。主要介绍劳动法、保险法、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工商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等。 (6) 经济司法与经济仲裁。如仲裁法等。而现在的工程管理专业的《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内容绝大部分也是采用经济类、管理类经济法教材的内容, 因此, 短学时内学习经济法广泛内容难以做到, 对工程管理也没有针对性, 建议《经济法概论》课程内容应简明实用, 即包括法律与经济法概论、市场主体法、市场管理法、社会保障法四大部分。

5. 考核方法有待合理化。

传统的试题内容主要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名词解释、简答、案例分析等主观题和客观题, 这些呆板、机械的问题, 将一群具有丰富想象力和思维能力的高智商的大学生导向成为一部部背书的机器, 也让学生习惯于“临时抱佛脚”, 最终导致学生厌恶学习、丧失个性培养、缺乏能力与创新, 这种应试教育在考试环节上必须加以改革。

(二) 经济法概论课程的教学改革方法和手段

传统的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 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培养规格和目标要求, 又不符合个体成才成长的内在基本规律, 不利于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一般情况, 教学的内容都是教师借助于一定的方法和手段作用于学生的。广西工学院这几年通过对工程管理专业经济法概论教学发现, 教材不同, 教学效果也不一样, 如工程04级采用南开大学出版社邓运贵主编的经济法概论教材实用性强, 但内容过于陈旧;工程05, 06采用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曹胜亮等主编的经济法教材内容虽然新颖, 但华而不实, 且内容太多太杂, 对工程管理针对性不强;工程07级采用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贵立义主编的经济法概论教材, 内容蛮精炼, 每章均有思考题, 但缺乏案例, 特别是工程管理的经济案例缺乏。因此, 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特点, 采取系统讲授法, 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归纳总结法、目标教学法等方法, 取得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教学活动中, 主要借助传统的教学手段, 经常与学生互动, 采取系统讲授法对经济法概论教材的内容进行讲解、讲述, 使学生能系统地获取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知识及相关法律制度, 这种传统的教学手段形象、直观、概括性强, 学生理解起来较为便捷。在系统讲授的同时, 辅以一些案例教学方法和课堂讨论法、概括总结法等多种方法 (下转第134页) (上接第143页) 双管齐下, 起到了比较好的教学效果。例如, 合伙企业中合伙个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对这不容易理解、记忆的问题, 进行高度的提炼, 概括为“不得抵消”“不得代为”“不得自行接管”, 这样对于记忆繁琐的法律条文有非常大的帮助。尽管传统的教学手段是“一张嘴”“一支粉笔”走天下, 但这比较人性化的教学手段, 互动性强, 有亲情感, 容易与学生沟通交流, 能活跃课堂, 能唤起学生求职求新的学习欲望, 对工程管理专业的学生来说是较适合的教学手段。工程管理面对的是现场施工环境及农民工, 在工程05级的教学中采用幻灯、投影仪、DVD等较为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道具, 讲课较快, 基本上每节课要上1章~3章, 但学生学习目的不明确, 主动性差, 有的干脆睡觉, 教学效果非常不好。因此, 运用传统启发式教学手段可以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使学生形成独立思考、善于自我钻研的良好习惯, 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使他们懂得学习经济法对工程管理所起到的作用。

(三) 结束语

总之, 通过对工程管理专业经济法概论教学实践, 体会到教学方法、手段是多元的, 学生自学、学生互动、教师指导相结合, 学习方法学习策略之类的东西, 教师要详讲, 不是非要用现代化教学手段、道具才能提高教学效果, 对工程管理学生来说, 采用传统启发式教学更适合些。当然, 这样的教学活动, 学习氛围必须是民主的, 教师尊重学生, 坐着的学生尊重讲解的学生, 教导学生用虚怀若谷的心态, 学会倾听, 教给他们倾听的方法。因此, 工程管理专业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 关键在于教师和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 这才能学以致用。

摘要:针对传统的经济法概论的课程教学中存在的现象及问题, 应从改革教学方法, 教学手段方面采取有效措施, 以提高工程管理专业经济法概论课程教学质量。

关键词:经济法概论,工程管理,教学,改革

参考文献

[1]朱昀.高职经济法教学问题与思考[J].内江科技, 2008, (4) .

[2]马永双.经济法教学内容改革的探讨[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1999, 1 (4) .

[3]曹胜亮, 吴秀英, 段葳.经济法[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6.

[4]贵立义, 林清高.经济法概论[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7.

3.读《西方人口经济学概论》 篇三

这个印象有其来由。一方面,在马尔萨斯之后若干年,西方,尤其是英法两国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几乎完全或只作些修改地接受了马尔萨斯的学说。另一方面,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又不断地受到了一些思想家,尤其是社会主义者的挑战和批判。换言之,关于人口问题的正反两方的研讨,都是以马尔萨斯的《人口原理》为出发点。

实际上,人口问题,在西方古代就已经引起思想家们的注意。柏拉图在其《法律》一书中,就曾讨论理想城邦的人口问题。但是,一般说来,在西方,从上古到中古,关于人口问题的论述,与其说是一种学说,不如说是一种态度,而这种态度又有其社会背景。在一切原始社会,甚至在一切上升的幼年文明社会,“高人口出生率的迷信”(fertilitycult)是一个相当普遍的思想。在原始社会,这一思想可能只是动物界为抵抗高自然死亡率,争取物种生存的本能的表现。到了幼年文明社会阶段,社会因素加进来了。氏族的分立,城邦的组建,首先,在政治上要求“广土众民”。然后,“有民此有财”的经济要求,才随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而成为这一迷信的支柱。西方国家上中古的历史,充分地证明了这一思想发展的历程。

当然,这一迷信不是没有例外。古希腊的柏拉图就是强烈的人口控制论的倡导者。在他的《法律》一书中,为了贯彻这一主张,他提出了使现代“道德家”大吃一惊的主张,即为达到这一目的所应采取的手段的建议。有人曾因此认为近代盛行的人口适度论的思想或可溯源于他。但是,这种人口适度论在古代究竟是极少数人的观点,而且,柏拉图等人都是从政治哲学出发,为论证理想城邦应有的人口结构,才提出这一观点的。

马尔萨斯的人口论之所以引起人们的重视,与其简单地说是由于他一开始就从经济方面对人口问题作出分析,毋庸说是由于他用经济分析,对西方过去长期流传下来的“高人口出生率迷信”的思想传统作了一个致命的打击。

这不是贬低《人口原理》从经济方面对人口问题作出分析的重要意义。固然,有人认为,由于马尔萨斯的学说后来受到严重的挑战和批判,马尔萨斯以后,对人口问题的研究逐渐偏于社会学而过于经济学,并举在今日英语国家里,人口问题的教学和研究多半作为社会学的一分支为证。而在十九世纪中叶才得名的主要以统计为内容的“人口学”(demography)迅速发展,生物学、医学、遗传学、地理学、人类生态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统计学等多科性的边缘学科又为这一看法,加以论证。但是,实际上,到了现代,也就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到今日的四十多年的时间,虽然人口问题仍然涉及多方面学科,但由于人口数量、结构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人民福利的关系更为突出;人口问题中有关经济的各方面,逐渐占了人口问题研究中最重要的部分。而人口经济学被认为是经济学一个分支部门或一个分支学科。这就是本书所着重涉及的范围。本书作者彭松建同志对西方人口理论曾作过长期的研究。本书参考了大量现代文献,旁征博引,穷源溯流,分析清晰,独具匠心。它的出版将有助于我们了解今日世界面临的、一个不能说已经得到满意解决的问题。

值得附带注意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殖民地纷纷成为独立国,从而形成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人口问题上的不同社会背景的对峙局面。从十九世纪中叶开始,西方各资本主义国家,亦即我们这里称之为发达国家的人口出生率的总趋势是持续下降的,而发展中国家则在独立之后短短的几十年里,由于政治的解放,经济的发展,卫生的改善等,人口迅速增长。西方人口学者把发展中国家的人口迅速增长称之为“人口爆炸”,也许有点危言耸听。但是,在这些发展中国家中是否存在着另一种呼声,即认为由于过分强调人口增长的压力而形成的人口控制,也可能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的障碍?这一呼声并不强大,但它确给人以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当然,它不是原始社会的“高人口出生率迷信”,但它是否是这一传统的残余,是值得人们深思的。这也使得这个不能说已经得到满意解决的人口问题的解决增加了复杂性和困难。

4.宏观经济管理概论 篇四

经济法律基础试题

注意事项

一、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o

二、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20分,请将你认为的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1.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法律是()。

A.民法B.经济法

C.宪法D.行政法规

2.构建经济法律关系的首要要素是()。

A.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B.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C.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D.经济法律关系的体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

4.债务人明确表示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律上将引起()。

A.诉讼时效的中止B.诉讼时效的中断

C.诉讼时效的延长D.法定诉讼时效期间的改变

5.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的()。

A.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

B.企业的生产指挥机构

C.企业厂长的咨询参谋机构

D.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的机构

6.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的第一清偿顺序是()。

A.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B.破产企业所欠银行贷款

C.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D.破产债权

7.公司法的调整对象是()。

A.公司内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B.公司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C.公司内、外部的财产经营关系和生产协作关系D.公司内、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最高人数是()。

A.20人B.30人C.40人D.50人

9.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

A.按高出面额价格发行股票B.按低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C.按等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D.按小于面额价格发行股票

10.证券的代销、包销期最长不得超过()。

A.100天B.60天C.90天D.30天

11.我国商标法规定,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A.20年B.15年C.10年D.8年

12.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期限的计算日起算日是()。

A.批准日B.申请日

C.公告日D.开始使用日

13.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意义上的消费者是指()。

A.自然人B.事业单位

C.团体D.机关

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

A.一倍B.二倍C.三倍D.四倍

15.我国目前的财政监督机关是()。

A.权力机关B.政府财政机关C.审计机关D.司法机关

16.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

A.公开招标方式B.邀请招标方式C.竞争性谈判方式D.询价方式

17.审计机关实行的领导体制是()。

A.双重领导B.审计署垂直领导C.同级政府领导D.审计委员会领导

18.会计法调整的对象是()。

A.会计制度B.会计关系C.财务管理D.资金流向

19.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其做出裁决意见时按照()。

A.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B.首席仲裁员的意见

C.检察院的意见D.法院的意见

20.仲裁一般采取的方式是()。

A.调节B.判决

C.公开D.不公开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计15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请将你认为的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答题纸上)

2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

A.经济管理关系B.经营协调关系

C.组织内部经济关系D.经济协作关系E.经济竞争关系

22.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下列特征()

A.投资者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投资权利的自然人

B.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C.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E.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机构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23.专利权的主体包括()。

A.发明人、设计人B.共同发明人、设计人

C.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D.专利产品的生产者E.专利产品的使用者

24.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

A.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B.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C.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D.禁止经营者进行任何有奖销售活动E.禁止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25.根据监督主体不同,会计监督可以分为()

A.内部监督B.外部监督C.部门监督D.行业监督E.个人监督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

27.国有企业就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企业。

28.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29.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务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30.行政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四、筒答题(计20分)

31.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6分)32.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6分)

33.政府采购的方式。(8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计30分)

34.2001年3月初甲公司与乙粮油公司签定了购销100吨大豆的合同,单价每吨2400元,总价款24万元,交货款为当年11月30日,交货地点为天津港码头。合同签定后,甲

公司于2001年4月预付货款24万元。乙粮油公司为了向甲公司供货于3月底与某粮库签定大豆购销合同,约定由该粮库提供乙粮油公司100吨大豆,单价每吨2000元,总价款20万元。11月28日在天津港交货,并于4月底预付了部分货款,某粮库必须依质按期交货。2001年10月,某粮库向乙粮油公司提出,由于国家调整农产品价格,每吨须涨价200元方能供货,乙粮油公司立即通知甲公司是否同意涨价,甲公司不同意。乙粮油公司即电复某粮库不同意涨价,并于10月15日派人赴某粮库商谈。乙粮油公司考虑其与该粮库的业务关系,同意涨价100元,但粮库坚持200元。甲公司在交货无望的情况下,诉诸法院,要求乙粮油公司、某粮库履约,否则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请问:(1)甲公司、乙粮油公司、粮库之间签定的合同是什么合同?是否有效?(2)甲公司要求粮库作为第三人履约有法律根据吗?

(3)如逾期不履约,违约金由谁支付?如何支付?(4)本案诉讼费由谁支付?

35.某市一家生产保温瓶的工厂,研制出一种新型保温瓶胆并为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厂在会上称:“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保温瓶胆内均含有‘有毒砷化物’,只有该厂研制的这种新型瓶,具有无毒、保健的特点。”同时,还允诺消费者可用普通保温瓶胆换取该厂产品。此消息通过新闻媒体广为传播,在同行业中引起极大震动,许多销售单位纷纷与原来的供货者终止合同,致使许多普通保温瓶生产厂家损失极其惨重。为此,保温行业许多厂家联系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此事。

请问:该保温瓶厂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吗?为什么?

36.2002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王晶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约53000元。2003年9月回国后让王晶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04年3月3日,王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辞职之后,王晶于2004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

问题:(1)王晶的做法是否合法?

(2)应该由谁来承担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试卷代号:2605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0-2011学第一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经济法律基础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供参考)

2011年1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计20分)

1.C2.A3.C4.B5.D6.C7.D8.D9.A10.C11.C

12.B13.A14.A15.C16.A17.A18.B19.B20.D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计15分,多选少选均不得分)

21.ABC22.ACDE23.ABC24.ABCE25.AB

三、判断分析题(每题3分,判断正误1分,分析2分,计15分)

26.错误。法是统治阶级基本意志的体现,而不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27.错误。国有企业是政府投资或者参股设立的企业。

28.正确。消法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如果是大件商品经营者还要承担运输费用,这是侵犯财产权的民事责任。

29.错误。国家统计数据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30.错误。民事诉讼中贯彻“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

四、简答题(计20分)31.参考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立,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只有具备法定的条件才能生效,并受法律的保护。(2分)

(1)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3)不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6分)

32.参考答案

证券发行审核,是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除豁免证券之外的证券发行作出是否准予发行的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注册制;另一种是核准制。(3分)

注册制与核准制这两种证券发行审核体制各具优点,又各有不足。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则可有效地弥补它们的不足,达到相得益彰的结果。(3分)

33.参考答案

公开招标采购,这是主要的采购方式;(1分)邀请招标方式;(1分)

竞争性谈判方式;(1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分)询价采购方式;(1分)

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如批量采购、小额采购和定点采购等。(1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计30分)34.参考答案

(1)三方签定的是购销合同,意思真实,内容合法,为有效合同;

(2)尽管甲公司与粮库无直接经济往来,但两次法律诉及的标的物是同一的,而该标的物的交付直接引起三方法律关系之变更,而甲公司、乙粮油公司之间案件的结果与第三人有利害关系,故应为本案第三人。

(3)如不履约,三方合同终止。.乙粮油公司退甲公司货款24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粮库退还乙粮油公司的预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与赔偿金。

(4)案件诉讼费由粮库支付。35.参考答案

该保温瓶厂的行为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因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本案中,保温瓶厂利用新闻媒体对其所谓新型保温瓶的性能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保温行业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是属于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36.参考答案

(1)王晶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中,王晶提出辞职后第二日就离开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两大损失:一是培训所支付的培训费;二是因王晶突然辞职延误了工作进程造成的经济损失。

5.经济概论 篇五

当前,经济全球化向纵深发展,生产要素早已超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使世界各国相互的依赖性增强,以致相互融合成整体。自由贸易区战略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大趋势,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拓展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深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的重要举措。

一、已签协议的自贸区

内地与港澳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2003年6月29日签署《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2004年10月27日《〈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签署。补充协议二、三分别于2005年10月18日和2006年6月27日签署。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2002年11月4日,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并正式启动了自贸区建设的进程。

2004年1月1日,自贸区的先期成果--“早期收获计划”顺利实施。同年11月,双方签署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并于2005年7月开始相互实施全面降税。

2007年1月,双方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2009年8月,双方签署《投资协议》,中国-东盟自贸区在2010年全面建成。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

2003年11月3日,中巴签订《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04年10月启动自贸区联合研究;2005年4月签署《自贸协定早期收获协议》;2006年11月24日,中巴两国政府签署《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2008年10月签署《自贸协定补充议定书》,以促进投资合作;2008年12月结束服务贸易协定谈判。中国-智利自贸区

2004年11月18日,中智自贸区谈判启动。2005年11月18日双方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智利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2008年4月13日双方在海南三亚签署《中智自贸协定关于服务贸易的补充协定》。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

中新自贸区谈判于2004年11月启动,经过3年15轮磋商,双方于2007年12月结束谈判。

2008年4月7日,中新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中国-新加坡自贸区

2008年10月23日,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同时,双方还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双边劳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中国-秘鲁自贸区 2007年3月31日,宣布年内启动中秘自贸区联合可行性研究。同年8月,联合研究结束。9月7日,宣布启动中秘自贸区谈判。

2008年11月19日,经过八轮谈判和一次工作组会议,双方宣布中国-秘鲁自贸协定谈判成功结束。

2009年4月28日,双方在北京签署自贸协定。亚太贸易协定

2000年4月3-5日,《曼谷协定》第16次常委会会议通过关于中国加入《曼谷协定》的决定。按照有关程序,自2001年5月23日起,我国正式成为《曼谷协定》成员国。《亚太贸易协定》各成员国已经全部完成国内法律审批程序,从2006年9月1日开始实施第三轮谈判结果。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

中哥自贸协定谈判定于2009年1月正式启动,中哥双方于2010年4月正式签署自贸协定。《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生效。

二、正在谈判的自贸区 中国-海合会自贸区

2004年7月,签署《中国-海合会经济、贸易投资和技术合作框架协议》,并共同宣布启动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

2005年4月23日至24日,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区首轮谈判举行。

2010年1月10日,在利雅得召开中国——沙特经贸联委会第四届会议,会议就进一步发展中沙经贸合作达成一系列共识。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

2003年10月,双方签订《中澳贸易与经济框架》。2005年3月21日,中澳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同年5月23日,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第一轮谈判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

2010年2月24-26日,中澳自贸区第14轮谈判举行,双方就原产地规则、服务贸易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中国-冰岛自贸区

2006年3月14-15日,中冰自由贸易区可行性研究首轮会议在北京举行。2007年4月11日至12日,《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第一轮谈判在北京举行。同年6月22日至23日,中冰自由贸易协定第二轮谈判在冰岛举行。2007年10月17日至18日,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第三轮谈判在北京举行。

2008年4月28日至30日,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议第四轮谈判在冰岛举行。

中国-挪威自贸区

中挪自贸区启动仪式暨第一轮谈判2008年9月18日在挪威举行。2010年9月14日-16日,中挪自由贸易协定第八轮谈判在挪威奥斯陆举行。双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贸易便利化等议题进行了磋商。

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自贸区

2004年6月28日,启动中国-南部非洲关税同盟自贸区谈判。目前,双方正努力推动谈判尽快进入实质性阶段。中国-瑞士自贸区 2011年1月28日,中国—瑞士自贸区谈判在瑞士达沃斯正式启动,双方签署了《关于启动中瑞自贸协定谈判的谅解备忘录》。同年4月7-8日,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第一轮谈判在伯尔尼举行。2012年2月14-16日,中国-瑞士自贸区第四轮谈判在北京举行。

三、正在研究的自贸区 中国-印度自贸区

2005年4月,启动中印区域贸易安排联合可行性研究。2006年11月,双方发表《联合宣言》。

2010年1月19日在北京共同举办“中国-印度经贸合作论坛暨中印企业对口洽谈会”。中国-韩国自贸区

2006年11月17日,中韩举行会谈,同意于2007年初启动中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可行性研究。

2010年5月28日,双方宣布结束中韩自贸区官产学联合研究,并由双方经贸部长签署谅解备忘录。中日韩自贸区

2007年3月,中日韩三国成立联合研究委员会,并开始进行三边投资协定谈判。

2009年10月,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举行,中日韩领导人达成共识。

6.经济学概论感想 篇六

医院在医疗业务活动中,离不开经济活动,包括财政补助经费和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医药等商品流通和资金周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费,财政补助经费收入、医疗收入和医疗成本构成,医院的事业发展等。

当今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正处于大众的风尖浪口之中,如何改善医患关系是一个医院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医疗改革确立市场化以后,市场机制、经济原则深入医疗领域,并深刻地显露出来。一方面,随着政府卫生投人占国民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医院管理机制逐步放开,相当一部分医院成为自主经营的经济主体,特别是民间资本的进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民营医院不断扩大,医疗行为公益性逐步弱化,医学救死扶伤的属性也发生退化,甚至沦为资本逐利的手段和工具。即使在公立性医院,背负沉重的财政负担,在经营管理中不得不重视社会经济效益,并把经济收入列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由此,医疗费用日益攀升。成为广大群众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市场化的出现,商品经济原则也渗透到医疗服务领域中,医疗服务从过去的纯粹的保障服务转变为多元化服务。在医院等级、项目收费、特殊服务上,实施经济量化。如点名手术、预约专家、VIP就诊等的出现,经济上的等级分化趋向日益明显,医患关系成为一种经济契约关系,成为一种有偿服务的经济契约关系。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社会的深刻变化是多方面的。循证医学的出现,对临床医学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医务人员在诊治疾病时,必须尽可能地寻求各方面的客观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诊断,医疗器械辅助设备广泛应用,未病小查,小病普查,大病广查,力求证据充分。特别是在我国医疗法律仲裁中规定举证倒置的情况下,无形中也迫使医疗行为的扩大化,过度检查成为一种现实,并赋予法律上的意义,医患关系物化不可避免。

7.宏观经济管理概论 篇七

一、目前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现状

对于经济管理类学生, 经济法课程是一门必修课, 必须认真对待。但面对如此枯燥的课程, 学生往往不知从何入手, 学习效果较差。就经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来看, 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

(一) 学生基础薄弱, 教学手段陈旧, 教学效果欠佳

高职院校的学生学习基础普遍较差, 知识基础薄弱, 学习主动性、积极性较差, 让他们学习单纯的理论知识和一些法律条文有相当大的难度。经济法概论这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多, 但教学学时较少, 有限的课时无法容纳经济法浩瀚的内容, 任课教师因学时过少和教学进度的压力, 往往是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教师在讲台上一个人滔滔不绝地讲, 但学生基础弱, 听不懂, 就会觉得这些法律条文枯燥无味, 抽象无趣, 缺乏学习的积极性, 学习效果必然无法令人满意。

(二) 传统学习效果评价方式阻碍了对学生素质的提高

传统的应试教育观念一直影响着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评价体制, 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围绕着考试这个中心而展开, 学生的任务主要在于积累与考试有关的知识、应试技能, 考取高分, 让分数来作为测评师生成绩的重要依据。在这样的传统学习环境中, 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考高分, 这样就使得学生的实际运用能力无法得到很好的锻炼与提高。

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

经济法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结合得比较紧密的课程, 它对教学要求比较严格, 离开具体实践, 理论会显得抽象、空洞、枯燥, 无法将理论阐述得透彻、准确到位。所以, 教师的教学活动要始终围绕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自身业务能力提高而进行。特别是针对高职学校的学生, 更应以就业为导向, 充分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 如果能在教学过程中运用案例教学, 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 激发出积极主动地获取知识的意识, 就可以更好地实践互动式的教学理念, 形成必要的职业技能和养成正确的职业观念。例如, 在讲完了企业法和公司法这两章后, 结合学生就业的情况, 让学生思考:如果自主创业的话, 你会选择哪一种企业形式?大学毕业以后参加工作, 很多学生会选择租房子, 那么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事项?如果发生了合同纠纷, 应该如何处理?因此, 在讲授合同法这一章的时候, 所选取的案例不光要让学生有兴趣, 更主要的是使他们重点了解合同的订立、解除和发生纠纷时的解决途径, 建立起自身的维权意识, 掌握好维权的方法。因此, 真实的并相对容易理解的案例可以增加他们对现实生活中风险的了解, 使他们运用已有的法律知识进行案例分析, 更好地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三、案例教学法在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组织实施

(一) 精心设计组织案例

案例的选取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效果, 结合高职经济法课程的教学特点, 教师在选取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案例必须来源于真实的事件, 源于实践。教学案例必须源于现实的社会实践, 在编写和选择案例时, 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规律, 使教学案例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最终使学生能够把在案例教学中所学到的理论运用于实践。

2. 案例内容要跟教学知识点相吻合。

这一点就要求教师做好充分的备课, 要根据所选案例的主题, 将案例的内容和理论知识有机结合起来, 两者相辅相成, 方能起到预想的效果。

(二) 引导学生分析案例

在确定了教学使用的案例之后, 就要引导学生分析案例。教师在介绍案情后, 提出有关问题, 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经济法理论和有关法律规定解决实际问题。可分小组讨论, 也可以大班讨论;可以先合后分, 也可以先分后合。通过大家的群体智慧力量, 将案例分析得多样化、透明化、观点全面化以及方法周全化。要让每一个学生都有表达自己见解的机会。这种方式可以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案例教学

案例教学是一种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教学模式。案例的选择应重视符合“三实” (实战、实用、实务) 带动“三基” (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的要求, 尤其要重视一个“实”字, 要引导学生运用所学到的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让学生意识到自己所学的知识是可以有实际作用的, 这样学生的积极性及探究欲就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常见的案例分析法有三种:列举案例法、讲评案例法、讨论案例法。

1. 列举案例法。

是指在授课中, 教师为了更具体形象地阐述重点难点而列举一个或一组典型案例, 列举的案例可以是现实生活中发生的真实事件, 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对真人真事进行加工修改后的案例。比如, 在讲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时, 我会让学生关注一下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 这个节目里面的案例都值得大家去深思, 而且通过电视把整个案例形象逼真地表现出来, 特别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2. 讲评案例法。

是指教师为了帮助学生理解某一教学内容而对某一案例进行深入剖析, 从中挖掘出比较深刻的内涵, 并通过讲评案例使学生掌握教学内容。在进行这样的教学时, 可以使用电化教学方式, 比如播放民事审判的录像片, 边看边讲评。

3. 讨论案例法。

为了加深学生的学习印象, 巩固教学效果, 教师可以在某一主要章节讲授完后, 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教师需要事先准备有针对性和难度的案例。可以采用分组研讨、课堂上辩论的教学方式, 让学生从各自的角度剖析案例, 阐述自己的观点、见解。讨论结束后教师应当指出本次案例讨论所运用的理论知识, 分析学生的讨论思路是否正确, 分析解决问题的途径、手段是否得当, 以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

四、案例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要想充分实现案例教学法在高职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作用, 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处理好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

案例教学法既注重理论教学环节, 又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就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而言, 理论教学为案例教学提供了分析问题的基础, 而案例教学有利于加深对理论教学内容的解决。在教学过程中, 既不能采取传统的讲授法从头讲到尾, 也不宜将整个课程全部都使用案例教学。

(二) 正确处理案例教学与其他教学环节的关系

案例教学固然重要, 但不能替代其他的教学环节, 也不能与其他教学环节以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环节重复, 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相互补充, 互相促进, 以提高会计专业整体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三) 在案例教学中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在案例教学中, 教师要组织案例讨论过程。在课堂上, 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激发学生的主动参与性与积极性, 引导学生分析案例, 并阐述自己的观点。要尽力营造一种让学生身临其境、积极参与讨论以及乐于表达自己的判断和看法的氛围, 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挖掘学生的思维潜能。

参考文献

[1]赵颖.案例教学法在高校法学教学中的应用创新[J].现代教育管理, 2009 (6) .

[2]张慧琴.浅谈经济法概论中的案例教学[J].文教资料, 2009 (2) .

[3]邢淑清.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中参与式教学探析[J].教育与职业, 2008 (1) .

8.宏观经济管理概论 篇八

[关键词]经济法实践教学调查

一、调查的组织与实施

《经济法概论》是财经类学生的一门专业基础课程,为获得该课程实践教学情况的基础性资料,总结和评价该课程在财经类学生中的实践教学现状,发现问题,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为今后进一步贯彻实践教学的理念和完善《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提供参考方案,组织了本次调查。

本次调查的对象为2008年财经类学生中已修完了该课程的所有同学。本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方法,以发放问卷的方法认真组织学生填写,进行数据收集,在不同学校不同班级的学生中共发放181份问卷,回收181份。问卷的有效率为100%。

本次调查由笔者组织部分教师和学生进行。为了保证调查质量,笔者对调查员、调查实施、问卷编码、数据录入、清理等各个环节加强了质量控制。为了降低误差,对所有的数据都进行了再次的清理,为提高数据的代表性,主要的目标量的精确度计算结果为在98%的置信度下,绝对误差基本在1%以内。本次的调查数据精度很高,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二、调查结果及分析

1、《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所取得的主要成绩

(1)学生对《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有了相当程度的认识。问卷显示,有34.3%的学生非常清楚地知道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性质和目的,有51.9%的学生或多或少对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性质和目的有所了解,只有13.8%的学生不知道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性质和目的。关于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性,有61.3%的学生认为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同样重要,甚至还有28.7%的学生认为实践教学重于理论教学,只有不到11.2%的学生认为理论教学重于实践教学。从总体上讲,大部分财经类学生对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有比较清醒的认识。

(2)学生对案例分析法的了解和认知程度很高。问卷显示,关于实践教学的方法,有159名学生认为自己接触最多的是案例分析法,75.7%的学生认为案例教学法是实践教学的一种方法,且有54.7%的学生反映任课教师上课时常运用案例分析法,43.6%的学生认为教师上课时偶尔运用案例分析法,仅有不到1.6%的学生认为教师上课时不曾运用案例分析法。也就是说高达99%的学生认为教师在该课程的理论教学中是使用了案例分析法的,以上数据表明,案例分析法是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中使用最为广泛,适用频率最高也是所有师生最为熟悉的一种实践教学方法。

(3)学生对目前《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效果有一定程度的满意。调查结果显示,46.1%的学生对现行的实践教学方法表示满意,43.3%的学生认为实践教学的效果一般,而只有8.3%的学生明确表示不满意。同时,56.3%的学生表示现行的实践教学方法有助于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基本技能,32.5%的学生表示对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和基本技能至少有一点帮助。以上数据说明该课程目前的实践教学方法具有相当的价值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调查显示,有13.8%的学生不知道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性质和目的,还有51.9%的学生只知道一点点。高达87.8%的学生认为自己没有真正参与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甚至有89.5%的学生认为学校没有安排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10.4%的学生认为案例分析法不是实践教学方法的一种,还有13.8%的学生回答不知道。总之,以上数据清晰表明大部分学生对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性质、目的、方法以及参与程度等方面的了解与理解还存有很大的误区,这也是在以后的教学活动中首先要加以澄清的问题。

(2)该课程传统的实践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的效果不理想。尽管说学生接触最多的,教师使用最广泛的都是案例分析法,然而该实践教学方法的效果却只能是差强人意,调查显示,学生的满意度仅为46.4%,43.1%的学生认为其效果一般,11%的学生认为其效果甚微或者根本就不满意。这要求我们反思:为什么案例分析法这种长期以来一直为大家所沿袭也为大家所赞誉的实践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并不如我们所期待的那样好,原因究竟在哪里?在以后的实践教学中我们又该如何改进此种实践教学方法?

(3)实践教学方法单一,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方法没有被广泛采纳和运用。调查显示,除案例分析法这种实践教学方法外,学生所听说的其他实践教学方法还有社会调查(85人),模拟法庭训练(56人),邀请公司、企业相关人员讲座或讲解典型案例(51人),法律咨询(44人),庭审观摩(31人)等。由于教师没有将上述各具特色和趣味性的实践教学方法融入枯燥的理论学习之中,所以学生不熟悉也不了解它们各自的特点与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更不能激发所有学生参与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兴趣。多样化的各具特色和趣味性的实践教学方法的缺乏也是造成学生认为自己不能真正参与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4)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时间与地点安排不合理。调查显示,课堂既是《经济法概论》课程理论教学的地点也是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即在上理论课的同时穿插着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在课堂上教师一般通过讲授案例的方式分析有关经济法原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由于该课程专门的实践教学活动时间没有得到合理的安排,导致高达89.5%的学生误认为学校没有安排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时间。

三、对策和建议

对经济类学生来说《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开设意义非凡。但是目前该课程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也表明: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现状根本满足不了社会发展对经济类人才的培养要求,我们应对调查数据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给予足够的关注,充分认识它们对《经济法概论》教学所带来的不利因素,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1、大力倡导《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理念,深化对该课程实践教学的认识

众所周知,现代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能力被看作是人才的首选要素,实践教学作为培养学生能力的重要手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实践教学作为培养财经类学生法律素养和基本技能的一个基础性环节是我们需要大力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领域。为此,领导、教师和学生首先都应解决思想问题。学校要用实践的发展观和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作指引,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宣扬该课程的实践教学,使

所有师生都能非常清醒地认识到该课程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将《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活动的认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其次,学校要为广大师生开展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良好的条件是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成败的重要因素,为此,学校应尽其所能在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与必要的支持。总之,领导、教师和学生必须共同努力一起着力打造该课程实践教学的良好氛围,形成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重,二者共同协调发展的好局面。

2、改进传统的案例分析法,提高和强化案例分析法的实际教学效果

调查显示,案例分析法作为《经济法概论》课程实践教学的一种传统方法深为广大师生所喜爱。但是长期的实践教学也证明现行案例分析法的缺陷不少,案件的陈旧、枯燥,论证式的讨论分析,填鸭式的讲解和灌输等都导致了该实践教学方法丧失了其应有的活力与魅力,以致部分学生误认为它根本就不是一种实践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作为目前公认的解决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的最佳方法,有必要根据时代特点对其进行改革创新,改革创新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新的案例分析法首先应坚持以学生为本,强调学生主体地位的原则。从典型案例的及时收集到案例的多角度展示到问题的提出、分析、解决以及评论,教师做为辅助者和引导者要密切关注每一个学生自始至终的参与。其次,新的案例分析法应是一种立体式的教学方法,包括充分利用幻灯、录音、录像、投影等多种现代化教学设备,使案例教学手段多元化,营造立体化的案例教学环境;也包括灵活运用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案例教学,优化课堂结构,使案例教学形式“立体化”;还包括利用教科书、音像制品、电子教案、电子图书、CAI课件、试题库、网络课程和资料库等一起构筑的一个立体化的案例教学平台。总之,正如美国课程专家派纳所说的“课程是一个回荡着千种声音的领域”,“是多种声音的交响”,努力在实践中探索和改进传统的案例分析法,以提高和强化案例分析法的实际教学效果应是我们每一位教师孜孜以求的目标。

3、科学设计多样化的富有趣味性并各具特色的实践教学活动

调查显示,《经济法概论》实践教学方法的单一是导致该课程实践教学活动实际效果不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正确的理论必须结合具体的情况并根据现有条件加以阐明和发挥”因此,科学设计多样化的富有趣味性并各具特色的实践教学活动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其目的在于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热情,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所有学生积极参与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在该课程的实践教学活动中除使用案例分析法这种我们沿袭已久的实践教学方法外,还应对学生所听说的社会调查、模拟法庭训练、邀请公司、企业相关人员讲座或讲解典型案例、法律咨询、庭审观摩等其他实践教学方法向学生做出清楚的说明,并根据教学的具体内容选择适用不同的实践教学方法,鼓励学生参与其中。如果教师能将上述各具特色和趣味性的实践教学方法融入到枯燥的理论学习之中,那么学生就会熟悉和了解它们各自的特点与作用,这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会大大提升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兴趣,开阔他们的视野,拓宽他们的知识,而且更能培养他们的综合技能。

4、适当拓宽该课程实践教学的时空,实行课堂与第二课堂实践教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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