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改革调研报告(共8篇)
1.财政改革调研报告 篇一
关于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经济组
今年以来,我们经济组在四、五、九、十月先后前往广东省地税局、广东省财政厅、江门市(包括台山市)、汕尾市(包括陆丰市)和潮州市(包括潮安县)政府及财税单位,就“改善财政宏观调控,深化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课题进行调研,重点就“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市、县级地方政府的事权、财权与财力三者是否统一?有何矛盾?矛盾如何解决”等若干相关问题进行座谈、研讨,被调研的有关部门和市、县政府针对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结合本地区的现实情况,在某些重大的理论问题与实践的结合方面,取得了很多共识,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与建议,并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利弊关系作了比较客观的分析。现将此次调研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成果
分税制财政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实行分税制体制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财政体制最深刻的变革。通过这次改革基本理顺了中央与省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了中央与省的两个理财积极性,大大提高了全国财政收入占全国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初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基本确立了我国分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总体框架,逐步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确立了中央财政的主导地位,提高了中央财政收入的集中程度,有利于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十五”时期全国财政收入为11.5万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6.4万亿元,增长126.5%;全国财政支出为12.8万亿元,比“九五”时期增加了7.1万亿元,增长124%,国家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都取得了新的成就。
我省从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自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全省财政收入进入了一个健康快速发展的新时期。1994年我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299亿元,2005年达到1806.01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支出,1994年为416.8亿元,2005年达到2287.54亿元。全省一般预算收入自1991年以来连续15年位居全国第一。2005年来源于广东的财政收入完成4431.91亿元,剔除652.5亿元的出口退税后完成5084.47亿元,比上年增长17.07%,有力地推进了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存在的问题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以来,由于种种因素的制约,当年的许多改革内容并未能一次到位,而是采取了很多变通性、随意性的不规范的做法,仅仅是初步搭建了中央与省之间的财政关系的初级框架,这个框架只是构勒了大体的轮廓,其中许多涉及分税制的关键之处,比如事权、财权和财力模糊不清,基本不对称,特别是省以下的地方政府财力吃紧,财政处境艰难。为了“吃饭”和机构运转,到处抓收入,引发了各种各样的违法分配关系,留下了诸多的“先天不足”的后遗症。总体而言,可以说,我国省以下财政体制并没有真正进入分税制轨道,即使在发达地区的县、乡(镇)层级政府也没能真正实行分税制。
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如下:
1.政府职能缺乏科学界定,财权层层上收,事权层层下放,造成省以下政府财权与事权严重分离
主要表现在:
(1)“共享税”越来越多,比重越来越大,严重地削弱了地方政府财力。被调研的市、县财政税务部门同志反映,实行分税制后,财权与财力上收,特别是中央集中的力度过大。1994年中央与地方的共享税只有3个,而目前则增加到12个,由1994年占税种总数的10%,上升到31%;共享税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的比重由1994年的55%增至2003年的70%左右,而共享的比例中央最大。加上省与县的分成,县的实际所得很少。共享税比例的提高和比重的加大,很自然地弱化了本来已经脆弱的地方税体系,再加上一些原属于地方的税种如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等税种的取消,县、乡(镇)财政就更加困难了。比如,位处珠三角腹地的江门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农业税在县、乡(镇)级财政占相当大的比重,尤其是那些经济不发达、收入来源主要是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乡(镇)财政运转能力相当紧张,而分税制确立的转移支付资金又不到位,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难度加大。虽然农村合作医疗在江门市的参保率超过70%,但由于省级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合作医疗标准,即从原来的30元提高到50元,这将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负担。由于财力不足,该市至今无法启动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2)分税制财政体制在对收入范围明确的同时,没有对市、县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范围作出相应的界定和调整,常有交叉和错位的现象。比如在潮州市,一些属于中央财政管理的事业费——武警、边防、消防、气象经费等,都要求地方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市、县政府一些执法、执罚部门上划省级管理,如工商、技监等,一方面削弱了市、县政府职能,使市、县政府事权责任大,另一方面带来了财政职能弱化和财政税收管理权、执法权分散。
(3)现阶段我国各级政府的职能分配是,越是基层政府所承受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就越沉重。世界银行在2002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中国县乡两级政府承担的70%的预算内教育支出和55—60%的医疗支出,地级市和县级市负责所有的失业、养老保险和救济。”据中国工程师协会会长殷大奎透露:“我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而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卫生总费用的2%,财政投入占医院当年支出的比重,省级以上医院约占5%,市县医院一般约占1%,乡镇卫生院在1%至5%之间。”他提供的数据还显示,2003年中国医疗总费用6600亿元,政府只负担17%,而欧共体为80—90%,美国为45.6%(老人、穷人、残疾人全免费)、泰国为56%。卫生部一位官员提供的数据也表明,政府预算支出在中国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已从1978年的1/3左右下降到2003年的17%。
(4)法律法规规定县级财政各种法定支出比例太多,事权范围不断扩大,使县级财政难以招架。如《教育法》规定教育支出增长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科技三项费用”支出要达到总支出的1%;《农业法》规定农业支出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等。
2.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是一种权力主导型的分税制,缺乏公共财政民主化与公共参与的机制
县级政府财权在上级政府的财政管制下,常常处于被动的状态,其核心就是存在制度性的缺陷,突出表现在:
(1)省以下地方政府财权缺乏自主权。
一是目前地方税收立法权全部集中在中央,不利于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开征与停征税种。中央集中全国范围内普遍征收的地方税的立法仍然必要,但一些具有典型的地方税特点的税种的立法权应下放给地方。
二是地方政府缺少税收的调整权。税收调整权包括税目、税率、征税方式方法的调整。地方税的调整权应由地方掌握,使地方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据需要与可能对地方税的征收作因地制宜的调整,以保证税收制度更具高效性和实用性。
三是地方政府缺乏税收减免权。税收减免权的运用,最能体现税收政策,地方政府不具有这方面的权限,将大大限制了地方政府运用地方税收政策的权力。
(2)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各种专项补助,强制性地要求下级财政要按上级政府要求,进行配套资金全额配足,作为检查地方政府或主要领导是否执行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例如教育、科技、农业支出等这些实行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比例挂钩的做法,从实际和长远来看,将使县级地方政府财政无力承担。法定支出在本级财政支出中的占比随着政府级次的下降而上升,越是到基层政府法定支出对本级财政支出的重要性越大,而地方支出自主越难以保证。因此,从现行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来看,作为下级地方政府很难有相应的税权的独立性、完整性和主动性,在财力相应减少,财政缺乏自主性的情况下,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陷入困境就成为必然。
(3)权力主导型的分税制无疑是造成政府行为异化的深层次原因之一。政府行为异化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很大,表现在很多地方政府官员为了“吃饭”,到处抓钱,找钱下锅,没有多少时间去抓经济、公共服务、解决民生问题,为此,不少地方政府为了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除了借债和巧立名目乱收费,别无它路可走。
3.分税制改革未能从深层次上解决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差距,甚至还扩大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
当前,我国在分配领域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居民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地区之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据世界银行的统计数字,我国的基尼系数在改革开放前为0.16,2003年达到0.458,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2005年逼近0.47。而这个“系数”不包括非正常收入,如果把非正常收入也算进去,“基尼系数”可能要更大一些。“系数”越大,贫富悬殊越大,社会越不稳定。据有关方面统计,城市居民收入最低的1/5人口只拥有全部收入的2.75%,仅为收入最高的1/5人口拥有收入的4.6%。据国家统计局等单位2006年发布的《农村经济緑皮书》中指出,我国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2005年城乡人均收入比例高达3.22:1,比2002年的2.8:1扩大了。2004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为2185元,而城镇则为7182元。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也呈现扩大趋势,2003年西部地区人均GDP仅为东部地区的40%。从2000年到2003年,西部与东部地区人均GDP的差距已由7548元扩大到9250元。2003年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0366元、7036元和7096元,比2002年分别增长10.8%、10.5%和8.4%。收入分配不公已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障碍。
4.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存在不少问题
主要表现在:
(1)一般转移支付不能满足地方政府最低公共服务水平的提供,一些贫困乡镇出现了“抓工资保稳定”的反常现象。在财力向中央集中的过程中,中央一般转移支付没有作相应的调整,而是通过增加专项补助的方式来平衡地区间的财力差异。而专项补助在设置方面已经出现项目设置过多过滥、覆盖面过宽、重点不突出、零星分散的现象,在实际操作中被挤占和挪用的现象十分严重。
(2)大多数专项转移支付下达后,不仅不能增加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地方政府还需要额外增加配套资金,加重了地方财政的困难。
(3)由于缺乏有效的约束和效益评估,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将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形象工程建设。
在现实实践中,转移支付补助是以1993年基数给予地方税收返还,没有触及不同地区长期以来形成的财力分布不均衡的格局。随着经济的发展,1993年确定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等基数已发生了巨大变化,但各地所得的各项补助仍按当年的基数计算,上级财政至今仍未调整税收返还基数。如汕尾市,2005年的各项税收返还基数为19546万元,而各项上划收入达51819万元,为各项税收返还基数的2.65倍。返还基数未随着上划收入的增长而提高。再如潮州市财政,1994年上划中央“两税”收入26478万元,2005年达到88586万元,而税收返还基数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下降,“两税”由1944年的66.4%下降至2005年27.16%。1996年上划省“四税”收入7025万元,2005年上划省“四税”收入17526万元,“四税”返还基数占地方财政收入由1996年的20.54%下降至2005年的7.93%。
5.市县政府历史债务沉重,金融风险、企业债务风险及社会债务已经转嫁为财政风险
我省的陆丰县是一个以农为主,经济基础十分薄弱、债务包袱十分沉重的贫困县(2005年全市GDP人均仅为4869元,而2004年广东省人均GDP已达到2380美元,其中珠三角地区达到5206美元),其财政运行的基本经费支出中,三分之二以上来源于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但2001年以来,由于归还化解金融风险再贷款和财政临时借款等,该市2.6亿元的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基本用于扺偿债务,财政供需矛盾十分突出,财政实际可支配能力很小。为确保工资和离退休费发放,财政不得不通过向上级借款、调剂部分专款和压缩单位预算资金供给,这又直接影响了各单位的正常运转,形成了现实的财政支付风险。
江门市由于化解金融风险、借款等历史债务,欠款数额巨大,加上以前政府债务扣款未能全部消化,造成财政负担越来越重,截至2005年底,共有政府债务141亿元。其中市(区)级共有政府债务约70亿元,镇级政府债务约71亿元。因化解债务难度加大,又受债务扣款影响,该市各级财政资金调度十分困难,严重影响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
被调研的其它市县级政府财政,都有不同程度的受债务负担过重而深感支出缺口加大,地方财政面临困境的情况。
各市、县财税单位的同志们一致认为:实行分税制,富裕地区越富,贫穷的地区就越穷,因为富的地区有较好的工业和服务业基础,税基大,地方政府按“基数法”测算出来所取得的收入就越多,相反穷的地区,税基小,地方政府所取得的收入就越小。因此,分税制财政体制必须改革,才能更好地调节地区之间分配不公的差距,调动地方政府理财的积极性。
三、改革取向与建议
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大方向和基本制度成果,必须肯定和维护。但实际情况是,1994年以后,省以下财政体制在分税制改革方向上却几乎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分税制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负面因素却在积累和增强。“共享税”越来越多,越靠近基层,越倾向于采用“讨价还价”的各种包干制和分成制。
我们认为,财政体制如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必然要处理好“两个基本经济关系”——即处理好政府与企业、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除了分税制之外,再不能走回头路搞“分成制”或“包干制”,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如果以“跳出财政看财政”的全局思维和前瞻思维看问题,应该看到,在我国省以下推进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大方向是正确的,问题的关键和当务之急是应努力解决分税制如何过渡的问题,以及如何抑制其负面作用、发挥其正面作用,这才是我们的问题。为此,我们建议:
1.必须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1)明确政府职能范围。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各级政府职能进行了明确界定,即“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随着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任务的确立以及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政府职能应该逐渐向支持和谐社会的构建转变,并据此决定财政职能的转换。
从战略目标来看,即以2020年基本完成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全面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为目标,界定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府职能,从而确定与财政职能相适应的财政体制改革目标。
总的说来,政府职能包括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管理职能两个方面。随着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政府应该有进有退,逐渐从竞争性、盈利性的领域退出,避免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干预,培养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能力;同时,政府应该通过财政手段对经济加强宏观调节,改善宏观调控,对新出现的问题如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教育与医疗、社会保障、突发性事件、国家安全等问题加强管理。因此,市场经济要求政府收缩经济管理职能,强化社会管理职能。有什么样的政府职能,就有什么样的财政职能。
按国际惯例,社会保障和救济通常由中央政府提供,教育和医疗是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责任。在公共财政制度较完善的国家,中央政府提供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住房与社区环境等社会服务的支出占絶对主导地位,这是中央财政的主要职能。
(2)转换政府职能重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我们应该打破体制性障碍,在界定各级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即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的条件下,正确地划分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并将政府职能转换的重点放在:实现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实现由单纯支持经济增长到与社会发展保持和谐的全面转变。可以考虑将地方政府能有效提供的公共服务,作为地方政府的事权,中央只承担地方政府难以有效行使或不宜于由地方政府行使的事权。对于涉及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等共同事务,应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承担或分担的比例,并使之稳定和规范化。
各级政府财权的划分,是以各级政府职能的划分为基础,因此,科学界定政府职能并由此确定各级政府财政收支范围,加快财政公共化的趋势,是长期必须解决的基础性和体制性障碍,而优化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是提高财政职能的体制实现能力的关键。
2.推进依法治税,对税收立法权限作出统一规定
在这次调研中,市、县政府财政部门普遍认为地方税制十分混乱,地方税概念不明确,地方税收法规制定权、解释权、税目税率调整权以及减免税收权等都集中在中央,地方税管理体制变成了一种变相的收入分成,存在税收征管主体权限交叉和税收执法权保障不足。此外,地方税划分标准杂乱无序,有按税种划分的,有按行业划分的,也有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的。比如,将营业税划分为地方固定收入,但却又不包括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这部分划入中央固定收入);将企业所得税分为中央企业所得税和地方所得税,这种交叉重叠的划分方法,违反了分税制的规范要求。此外,地方税制不尽合理,主要表现在税种虽多,但缺乏对地方财力具有影响且长期稳定的主体税种。目前占地方税收比重比较大的税种只有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但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又都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地方税,因有中央分享的部分。而且随着增值税的改革,如果将建筑安装、交通运输企业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业税的税基将会随之减少,收入占地方税收的比重也会下降,更难成为地方主体税种。
为此,必须推进依法治税,对税收立法权限做出统一规定,我们建议:
(1)制定《税收通则》(或《税收基本法》),对税收立法权限作出统一的规定。根据国际惯例,为了充分发挥税收立法权的作用,必须由法律对税收立法权问题做出统一、明确的规定。税收立法权是全部税收问题的逻辑起点和核心内容,它明确国家对哪些行为征税,不同层级间如何分配等基本问题。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指望其对全部税收立法权都予以明确、细化是不现实的,在这种情况下,《税收通则》是合理划分税权、健全税法体系的必然选择,它是规范国家税收问题的宪法性文件。而《税收征管法》的法律级次偏低。
(2)加强税收立法,建立健全税收法律法规体系。税收立法应以立法机关立法为主,提升税收立法级次,逐步形成以税收法律为主体,并以税收行政法规为配合、税收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税法梯级结构,尽量避免税收立法的行政化和低层次化。主要内容及做法大致是:
①有关税收法律的基本原则、通用条款、税务机关及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税收立法的权限、税收管理权限等基本内容,需要通过《税收通则》加以规范,由全国人大立法。②凡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包括全部的中央税、共享税和部分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征收的地方税,其税法的规定、颁布、实施权和修改、补充、废止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③某些全国性税种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可以先由国务院以条例或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但要规定试行期限,并尽快由全国人大上升为正式法律。④国务院有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个别税目,调整个别税率及对税法的解释权。⑤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部分地方性税收法规的制定、颁布、实施、解释和调整,并可依据法律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税收法规实施细则和征管办法。⑥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为了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行政法规,有权制定规章并拥有一定的行政解释权。
(3)赋予地方对某些地方税种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广东省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需要进行适度的分权,逐步建立完善的地方税体系。其思路是:
①对地方影响较大的税种,如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在不违背中央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赋予地方在一定范围、一定幅度内的政策调整权。②全国统一开征但区域性特征比较明显的地方税种,如资源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具体的实施办法、税目、税率的调整、税收减免以及征收管理等权限,赋予地方。③征收成本较高的税种如车船使用税、契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其立法权、征税权、管理权全部划归地方。④省级政府在报请中央批准后,可以开征某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税种。⑤中央赋予地方税收立法权是一个渐进过程,在当前只能下放到省一级地方政府。
3.配套改革:压缩政府规模,减少政府层次,节约行政成本
(1)压缩政府机构,缩小政府规模和财政供养人员。有什么样的政府职能,就有什么样的政府规模,政府规模是随着政府职能的变化而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已取代政府成为资源配置的基础,但我国政府职能并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发生实质性转移,突出表现在从中央到地方仍然保留着庞大的行政管理费用。据统计,1990至2001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年均增速为29.2%,12年间增长了7.3倍,是各项财政支出增长中最快的一项。比如,在90年代,全国有350万辆公务车,一年耗费3000亿元,而在2001年,用于低保的费用只有100亿元,失业保险额只有190亿元,国家财政用于公共产品的民生供给严重不足,而用于行政开支的供给却大大超前,这是值得令人深思啊!
在我们的调研过程中,有的市(地市)财政部门反映:“由于财政供给人员过多,财政用于养人的支出越大,政府用于发展性的支出就小,财政支出压力大,必然导致政府要抓收入。过度的抓收入必然增加企业和农民负担,加剧社会不安与矛盾。即使每年财政收入增加了,增加部分也被新增人员吃掉,这样政府无法拿出更多的资金去发展经济和公共服务事业。”虽然中央经过几次大的机构改革,但改革的分流人员大多进了事业单位,而事业单位改革至今尚未全面推开。
政府职能转变滞后,形成如此庞大的政府规模和如此之多的财政供养人员(2004年底公务员的统计数字为640万人),必然使各级政府不堪重负,特别是县乡政府尤其是贫困地区更为突出。因此,要实现政府事权与财权相对称,必须大力压缩政府机构,缩小政府规模和财政供给人员,使其拿出更多的财力,加大对县乡财政的转移支付,为完善省以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打下良好基础。
(2)减少政府层次,使五级政府变为三级政府。
在现行的省以下的各级政府分税中,省、地(市)拿去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分成的絶大部分和地方大税种,到县乡基本无税可分。这种局面形成与我国实行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政府有很大的关系。在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的基础上,即将启动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将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房产税、土地税、车船使用税、车辆购置税等税种;取消屠宰税、筵席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税种,这将使我国税种进一步减少,使五级政府之间的税种划分更为困难,县、乡政府基本无税可分。因此,要完善省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确保各级政府都有自己的稳定的主体税种,必须对现行的政府体制从纵向上进行改革。为此,建议取消地(市)级政府,将乡(镇)政府变成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中央、省、县三级和乡(镇)派出机构的政府体制,这是符合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减少行政层次”的要求的,可以使省以下的分税制,由原来五级架构下的“无税收政策”变为三级架构下的柳暗花明。
我们对政府体制提出这样的改革建议,除了确保各级政府能够确立与自己事权相对应的主体税种外,主要还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①在税务、工商、公安、司法实行条条垂直管理和教师工资上划县级管理后,乡(镇)政府已不是一级完整的政府,但完全取消乡(镇)政府由于县辖区域大,县级政府难以直接管理农村事务,乡(镇)政府可作为县级政府派出机构。②地(市)级政府本来就是省级政府派出机构演化而来,至今也尚未有《宪法》地位,幷且地(市)级政府为了本级利益往往上收县级财力,截留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县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而且由于省内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市)级政府对县级财力的调控能力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取消地(市)级政府,有利于省级政府对县级财力进行直接调控,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全省范围内公共产品供给的均等化。这种改革有力地促使事权的划分更加清晰化、合理化和构建与事权相匹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降低行政体系的运行成本,县级财政财力更大,更好地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再配之以中央、省两级自上而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加强与完善,必将会从根本上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从而形成有利于欠发达地区进入“长治久安”的机制。
如果从我国的历史和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也大多是实行三级政府。我国自秦朝到民国2100多年中,除了疆域横跨欧亚的元朝实行五级政府体制外,其它各朝基本上都实行三级和四级政府体制。在国外发达国家大多实行三级到四级政府体制,美国实行联邦、州、市三级体制;英国实行中央、郡、区三级体制;日本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体制;德国实行联邦、州、区三级体制;法国实行中央、大区、省、市镇四级体制。
4.完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
针对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建议: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应突出公平,加大对省以下地方政府财政之间财力差距的调节,使省以下各级地方政府享有其与事权相对应的财力支持。
改革的思路是:
(1)科学界定转移支付目标。转移支付目标是为实现社会分配公平目标而为各地提供相对均等化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必须将转移支付的资金用于最需要,而不是用于获得最大经济回报的地方。
(2)合理确定转移支付计算依据。在这次调研过程中,陆丰市财政局提出“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计算应以地方总人口、财政供养人口、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税收收入、经济发展程度、全年平均支出及每年增支因素等设定,充分体现公平和均等化原则、分析制定统一的计算公式。我们认为,一级政府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应以全省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人口及各地国内生产总值,分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系数,但差别不应该过大,总体保证正常运转基本需要和保障水平应一致。”陆丰市财政局提出的转移支付这一计算依据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比较实事求是地反映客观要求,可以作为参考。
(3)应简化转移支付方式。将现行多种转移支付方式统一为均等化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不要搞其他花样很多、又不现实的不规范的转移支付方式。
(4)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重点是严把专项拨款立项关,取消配套的专项资金补助,防止因地方政府缺乏专项补助配套资金不到位而出现的“半截子工程”。为此,必须建立严格的专项拨款项目准入机制和审批制度,减少立项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防止资金的浪费。
(5)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根据政府支出责任范围内的事务,应取消现有专款中名不符实和过时的项目,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对之间变化不大,且将永久存在的项目列入体制补助,冲减地方上解。
5.尽快地解决地方政府历史债务,特别对贫困县地区的历史债务应根据有关政策,重新进行一次彻底地清理
对地方政府的历史债务应根据区别对待,认真扶贫的原则,区别几种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做法。(1)对偿还能力较强的地区,争取在三年内还清,每年按一定比例还债;(2)对偿还能力不强,又需要利用债务支付最需要的经常性预算支出,如工资、离退休费、义务教育等,应给予适当的减债(如台山市);(3)对暂时无力还债,又急需用债务支付经常性预算支出的,在今后三、五年内有能力支付债务的地区,可以考虑给予延期三、五年才还(如陆丰市),以便让地方政府财政渡过这个偿债难关,保证社会稳定;(4)对于经济基础十分脆弱、又无别门路“找米下锅”的贫困地区,应给予全免一切债务的优惠政策,并在免除一切债务的基础上,上级政府还应给予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和专项补助资金,发展以“造血功能”为主的工业和服务产业,以带动该地区的经济起飞和发展。
6.国、地税机构合并的可行性分析与建议
从1994年分税制改革开始,我国设立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别履行对中央收入与地方收入的征管职能。10多年来,国、地税机构分设对于组织税收收入,进行宏观调控,提高中央税收收入比重,增强中央财政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市场经济体系培育和经济的发展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国、地税机构分设出现的各种弊端也暴露无遗,难以适应新的形势要求。
(1)国、地税机构分设的弊端
①征管效率低。主要体现在对改制、合并、改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上,双方互不相让,争抢税源现象经常发生;在对违法案件的查处上,相互扯皮推诿,谁都不愿意行使管辖权,致使案件久拖不决,客观上放纵了违法行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存在大量的重复劳动,如税务登记、征管资料、信息处理、税收票证、税收宣传、政策谘询、税收科研等事项性质相同,但国、地税两机构各行其是,互不通气,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
②征税成本高。两套机构的分设无疑是造成税收成本过高的主要原因。1995年我国仅预算内支出的征税成本就在5%以上,而同期美国为0.6%,日本0.8%,法国1.9%,加拿大1.6%。我国征税成本高的主要原因有:人员费用增长过快,1995年的60万财税人员增至1998年的100万人(不包括临时工),以年人均4万元估算,就需要400亿元经费;基建投入大,两套机构,两套办公地方,国、地税的各种征、管、查机构和办税服务厅设置雷同。此外,国、地税各干各的,分别开发两套网络,各自为政,互不兼容,不能对接共享,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浪费。
③分头管理、分庭抗衡现象突出。将税收分为国家税收和地方税收,极易引起地方政府重视地税,而不重视国税,造成很多矛盾与冲突,甚至严重地挤国税。
④隶属关系不同,利益分配不同。国税属中央垂直领导,从业人员具有很强的优越感,待遇也比地税好,造成利益分配不公,地税人员反感情绪大,不利国、地税团结协作,影响税收征纳。
(2)两套税务机构合并的有利条件
①我国已实行分税制10多年了,中央财政收入得到了切实的保证,打下了比较坚实的经济基础。目前中央税收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达到68%左右,中央本级财政收入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比重56%左右,比改革前的22.02%提高了一倍多,从而确立了中央财政在分配格局中的主导地位,有利于中央宏观调控的加强。
②我国实行分税制是一项正确的决策。实行分税制是世界各国的通行财政体制,但分税制絶不是分机构,即使在实行分税制的西方国家中,也不是一定要分设两套税务机构。如法国,地方政府不单设税务机构,而由国家税务机构的派出机构代为征收。其实,分税制的归宿集中反映在税金在不同政府级次间的分配,国、地税两套机构都共同地承担着这一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任务,这为国、地两税机构合并提供了理论支持与基础。
③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充分发挥税收监控功能,监管方式实现了根本性变革。上级政府和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即时监督下级政府和税务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出现违规违法现象及时通报和纠正,消除了传统层层上报和下达导致信息容易失真和整改滞后的弊端,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税务成本。
(3)国、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合并的建议
①要建设廉价高效的税务机构。“税收是政府的奶娘”,一个真正的民主社会是无法容忍昂贵低效的政府的。一个政府机构的设、存、废必须考虑其运行成本。我国税收成本居高不下是勿庸辩驳的事实,国、地税机构的合并本身是“税收成本是最低化”的必然要求,应在全国组建新的、单一的国家税务机构,实行从中央到地方的垂直管理体制。在机构合并之后,更要树立税收成本理念,加强成本控制,转变税收管理上粗放型管理观念,加大税务系统内部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从中央到地方的精简力度,消除富余人员,精简机关,充实征管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大力减少各种会议、文件报表等,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②构建税收监督制约机制。机构合并以后,各级政府的利益倾向不会自然消失,各种违规操作问题仍可能存在。约束乏力,是导致权力滥用的重要原因,因此,构建税收监督制约机制至关重要,应做到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又协调的要求,在税务系统内部实现征收权、管理权、稽查权的相互制约和彼此协调与平衡。在这基础上,逐步做到财政、国库、银行、税务部门之间实现微机一体化联网,做好信息联通共享,互相监督制约。此外,还要从纳税人监督、社会新闻舆论监督共同建立起独立的税务监察审计机构,从而形成全社会监督制约机制。
③税务机构的设置要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其密度和人员应视税源状况而定。
④整合信息化资源,全国统一联网开发,降低运行维护费用,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⑤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税务人员素质。现代管理理论突出体现了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理念,机构合并以后税务人员更要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学习与修养,增强依法行政的业务素质;要分期分批、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培训学习,并把它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要求,所有这些都要从制度上规定下来。
2.财政改革调研报告 篇二
《方案》指出,我国目前的政府财政报告制度实行以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的决算报告制度,对准确反映预算收支情况、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仅实行决算报告制度,无法科学、全面、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难以满足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因此必须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建立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核算为基础,以编制和报告政府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等报表为核心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是基于政府会计规则的重大改革,总体目标是通过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适度分离政府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政府财务报告与决算报告功能,全面、清晰反映政府财务信息和预算执行信息,为开展政府信用评级、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改进政府绩效监督考核、防范财政风险等提供支持,促进政府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和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改革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四是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分析应用体系。
3.财政改革非财政可为 篇三
《新理财》:GDP降速了,对地方而言这是种压力还是种动力?是不是调结构,转方式也是一个好的窗口期?
陈先森:从宏观来讲,GDP增速下降是可以理解的。今年定的7.5%,其实执行结果应该高于这个数,7.5的增速也不算低。
这几年,我国应对金融危机采取了一些措施,复苏比较快。但是就美国经济,特别是欧洲债务危机对中国的经济影响很大。另外一个调节是对通胀预期控制,CPI还是比较高。
不同地方会有不同反应。东部的经济占全国的份额比较高,他们GDP、财政收入是大幅下降,西部不明顯。就安徽而言,还处于快速的发展期,并没有因为全国的增幅下降,而影响调低安徽的下降。现在很多产业都在向中西部转移,国家也给安徽批了一些综合试验区,一定要利用起来,现在发展势头非常好。
关于企业利益的调整
《新理财》:国企垄断很受关注,搞好国有经营资本预算对国企的暴利有没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陈先森:这个问题现在反应很强烈。我们向人大作报告时也说到,老百姓不满意。
我们省里面的央企,现在是越做越大,他可以在地方上把下面的企业兼并过来,往往少数的大企业在局部的地方就形成垄断地位。这个垄断最终体现在价格上,也反应到效益上。
比如银行,现在大家反应很强烈。去年的实际利润超万亿,企业又怎能不困难!银行的效益是企业过来的。银行就几个大的国有银行,少量的股份制银行,而中小银行比较少,外面进来的银行比较少,没有形成竞争的态势,所以造成垄断,央企也是,逐步把各个省的行业垄断,最后它说的算。
《新理财》:有没有解决的思路?
陈先森:思路,我觉得还是从顶层设计,一个是从国家层面提倡股份化、多元化。第二,把国有经营资本纳入一般预算里面去。以前,国有资本金预算是封闭进行的,没有并入到一般预算里面。我们省才5到6个亿,掌握的资金特别少,分管省长、国资委和财政厅分分,最后又回到企业里去。
《新理财》:如何看待民间资本?如何做到宜疏不宜堵?
陈先森:只能疏不宜堵,资金流动有他一定的规律性,不是政府干涉怎么样就怎样。还是放开市场,让他有序的流动。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实际就是过去的地下钱庄。一方面是国家资本的控制,一会收的很紧,一会放的很松,中小企业经不起折腾,大企业可能抗风险能力还好些。这种情况下,像我前面讲到的,某一阶段,还应该允许小银行、小组织的存在,多元化的发展。否则,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确实很困难,他找不到钱,只有私人,资金链不断他还能经营,一断企业就破产了。我觉得还是应该允许的,现阶段没有办法解决。
初次分配调整难
《新理财》:您觉得现在的税负高不高?怎么样把民生的事业搞好?
陈先森:要提高初次收入分配比重,就要提高税费;可能税费就要过重,现在要加快发展,几个税制都要改革,实际上就是积极的财政政策,今年重点体现在结构性减税上。
但是,现在民生的支出,压力很大,很多是刚性的。目前,一方面不收钱,另一面支出钱从哪儿来?其实是矛盾的。有一个合理的分配和安排。不强调某一方面而否定另一方面,我觉得两方面还是同时兼顾的。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税和费,费主要是社保基金,其他的这几年控制的比较严,不经过国务院批,地方不允许出台,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非税收入取消要有个过程,安徽这几年,费的这方面比较彻底,该减的都减了,该免的都免了。
财政改革不由财政决定
《新理财》:温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很多次提到改革,具体反映到财政方面,目前最需要改革哪些方面?
陈先森:财政体制自身的改革,社会呼声还是蛮高的。具体到财政方面,首先从制度上解决问题,是呼吁出台新的预算法。预算法号称第二宪法,他其实涉及到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分配关系。
另外,目前转移支付、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包括建立四大预算体系,这些制度已经建立了,而且都在实施过程当中。但当初的预算法里没有,要做到依法行政、有法可依。
第二从体制上解决问题。解决财权事权关系的问题。比如基层财政保障机制等问题。加大转移支付力度问题,转移支付当中特别是专项转移支付的问题,全国往北京跑,北京往下批项目,有的和实际操作有矛盾。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实际上把财力向困难地区倾斜,向基层倾斜,财力安排到省、市困难地区更有针对性,指导性。理顺政府间的分配关系,其实很重要。
《新理财》:这些改革也提了很多年,似乎很难具体实施?
陈先森:改革其实很多,包括教育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等等,这些都与财政体制改革有关联。
财政体制改革,不仅仅是经济问题,也涉及到政治问题,必须从顶层来设计,这个不是财政部门能决定的。财政部门的地位现在越来越需要提高。现在,财政部仅仅献言献策,政策的实际拍板决策还是顶层。
社会体制改革,养老保险全覆盖,全部市民提前5年到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基层医疗体制以后,在整合的基础上,都在推进过程中。
大家关注的,矛盾比较多,中央迟迟下不了决心。财权事权的分配关系,政府的分配关系,还有社会的分配关系。声音不绝,但总是落实不了。
4.财政改革调研报告 篇四
关于市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调研报告
今年我市实行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从而把区级财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时期,我区财政体制建设和改革所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显著的。然而,我们也应看到,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还存在着不少亟待完善之处,制约着我区财政的发展。下面就我区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体制运行基本情况 实行分税制度改革后,市级对区级财政制定的政策为:核定区级收支,暂借给
区级一部分税源,在此基础上确定区对市属于定补区,暂借税源在以后的里按照比例市级要逐年收回。
二、体制运行中取得的成效 市区自实行分税制后,我区对城区基础设施投入逐年加大,仅200年,用于城区道路建设、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中小学危房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总额就达到3000万元。人员支出增加,在200年调整津贴工作中,我区克服了财政供养人口多的实际困难,及时兑现了行政机关规范津贴的增资部分,金额达到n万元。
三、体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在充分肯定分税制改革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现行的财政体制改革仅仅是朝着理顺政府间财政体制关系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由于受制于上级政策的限制和自身财政困难的影响,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还有很多不完善和不规范的地方,突出表现在: 事权和财权划分不明确。
区级政府财权的确定必须以其事权为基础。但是,目前我区政府的财权往往与其所承担的事权并不完全配套,影响了区级政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其次是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时期,各项事业管理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以及政府机构等都经常发生调整变动,引起区级政府结构发生变化,导致其与财权不配套。
收入划分不尽合理,尚不规范。
1、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市财政虽然暂借给区级政府一部分税源,但这些税源自200年后,就每年都要由市财政按比例扣回,使区级财政收入每年都要短收一部分。
2、实行分税制后,市级财政与区级财政之间的收支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新的体制下,为了维持市本级财政的正常运转,市里将辖区内的n户纳税大企业的税源上划,作为市本级的固定税源,只留给区级政府一些纳税小企业及零星税种,导致区级财政没有足够的税源去
征收。
3、纳税属地划分不清,使区级财政收入减少一部分。我区内的一些纳税重点企业,税务登记在区,但由于其总公司在其他区县,税收征缴却不在区,例如厂的生产销售都在区域内进行,但是其总部公司设立在区,其税收征缴由区负责征收,使我区收入减少。产业结构单一。
我区财政收入和财力增长趋缓、财政困难的原因主要是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经济总量小、基础薄弱,财政缺乏非煤企业支柱财源,对煤炭、焦化、电力等企业的依赖性比较强,我区的财政收入中有n%靠上述企业征收,而这些企业受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又比较大,抵御风险能力小,如果煤炭市场疲软,会对我区的财政收入造成很大影响,将使我区财政收入减收一半以上。刚性支出大。
我区财政供养人口多,人员支出大。200年在调整津贴工作中,我们克服困难,及时兑现了津贴的增资部分,但是市本级对我区的补助金额仅为n万元,其余的要由区级承担。七煤集团在辖区内下放教师的接收,200年“两高”工作的验收,在很大程度上使我区财政出现缺口,具初步测算需要n万元。
四、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方法
完善财政体制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财政体制杠杆作用,建立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级政府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努力提高基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和政权正常运转的保障水平,通过财政体制创新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按照要求,我市分税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不断完善和创新。
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
区级政府承担的事权结构不仅决定了它所需要的财政收入的数量,而且还决定着它所需要掌握的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其原因在于,财政不但是政府筹集资金的工具,而且是其对社会经济进行
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区级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能既需要相应的资金,又需要运用税收等财政收入形式对社会经济生活实施调控。所以,根据“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在确定区级财政和管理体制,划分市区两级政府的财政收支范围时,不仅要考虑区级政府所承担的多少,而且要考虑其事权的结构。只有这样,才能合理调整市与区财政分配关系,在调动区级发展经济和增收节支积极性的同时,使区级政府有权支配其自身的财权和财力,保障其职能的顺利实现。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逐步建立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财政均等化转移支付力度。市区实行分税制后,区级政府的事务增多,财政支出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我区与区、区相比,属于经济发展落后区,工业基础薄弱,税源征收少,地区间财政收入不平衡,属于“吃饭”型财政,难以开展其他工作,近年,随着城市东延,省市对我区基础设施投入增大,致使区级相应匹配的资
金也增加,使我区财力难以应对,需要在完善转移支付中加以解决,要通过加大转移支付逐级实行财政均等化分配,缩小与其他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压缩专项转移支付额度,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使之真正成为调节地区收入差距的有效手段。加强财源建设。
在市区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框架下,区级更要注意财源建设工作。一要坚持把发展作为财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克服把公共财政建设与支持经济发展对立起来的观念,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度、用财有效”的方针,学会运用财税杠杆为企业的自我发展、自我创新创造更加公平、开放、宽松的环境,在促进全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壮大财政实力。二是要不断巩固提高现有支柱财源,发掘和培植后续财源。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非煤产业,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培植力度,充分运用财政有限的资金,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三是要严格依法纳税,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增强区级财政实力,推动财源建设。四是要牢固树立经济财政观,遵循经济运行规律,从根本上解决税收增长的快与慢、多与少、供与求的问题,促进财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五、对下一个体制改革的建议
无论采用什么类型的财政管理体制,在划分收支范围时,首先应根据区级政权的事权结构划定其财政支出范围,核定出这些支出项目所需的资金数额,然后再从财政收入中确定相应的项目及其数额,作为区级财政的收入范围。所以我们认为,在下一个体制中,应该做到以下
按属地关系划分税源。
1、新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既要保持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又要科学划定税源,在财力分配上既要保证区级自我发展的空间,又要有一定的发展紧迫感,要保证区政府具有一定的经济调控能力,要将区域内的非国有企业,作为区级财政收入的固定税源,要在市级暂借税源到期后,归区级征收。
2、近年来,我区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工作力度,一些重点企业相继投产使用,按照市区分税制的文件精神,新上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全部归区级所有。但是,市里政策调整,将税收超过n万元的企业,收入重新核定,市本级与区级5:5分成,使我区税收减少很大一部分,所以我们希望,辖区内新上的招商引资企业的税收,无论金额多少,都要归区级所有。
合理划定支出。
由于我区是农业大区,城市基础设施差,财政供养人口多,区级财政收入少。所以我们希望,市财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充分考虑到我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财政面临很大压力的基础上,给予区级政府财力方面的支持,尤其是对我区四个乡镇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以保证区
乡两级政权的正常运转。保持原体制不变。
5.乡镇财政管理与财政监督调研报告 篇五
一、存在问题
买税卖税现象,增大了乡镇税收成本。由于对乡镇实行“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定缴定补”的财政管理体制,加之国税、地税征收机关为了节约税收成本等因素,取消原一乡一镇一税务所的征收模式,该设国税、地税征收分局,往往一个征收分局管辖几个乡镇的税收工作,给买税卖税创造了条件,把甲乡镇税收划转给乙乡镇等;同时,各乡镇财政收入任务完成好坏,直接影响到乡镇领导的成绩。因此,各乡镇都主动与国税、地税征收机关协调“关系”,以资助办公费等名义进行变相买税卖税,有的乡镇以税收返还的形式给予个人奖励作为吸引“外来税源”的优惠政策,以挖取本乡镇辖区为其他乡镇或县级税渊,达到增加本乡镇财政收入任务的目的。变相买税卖税不仅增大了乡镇税收成本,还增加了乡镇的财力负担,有的乡镇连发工资都十分困难;同时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践踏了国家税法的严肃性;也为产生腐败创造了条件。
目前有的乡镇财政管理较为混乱。一是未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会计帐户,会计科目混用;二是财政所帐务处理不及时,帐帐、帐证、帐表、帐实不符时有发生;三是以领代报、白条列支现象严重;会计业务核算不正确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乡镇财政人员素质不高,爱岗敬业责任心不强;一是有的乡镇财政人员未经过正规系统培训;二是财政人员自身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三是乡镇中心工作、突击性工作多等因素。
实施乡镇财政监督管理职能难。目前有的乡镇“七所八站”收支未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财务人员不是专职人员,对帐务处理不规范、甚至采用“包包帐”造成帐目不清,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由于人们对财政监督管理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对财政监督管理不理解不支持,认为进行监督检查是和自己过不去对着干。有的领导也不理解、不支持,认为只要完成收入任务,管好财政所自身的帐就行了,监督检查是多此一举,财政人员存在畏难情绪,怕因进行监督检查而得罪人。审计、区级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少、涉及面广等因素,对乡镇的日常监督检查也很难到位。
二、对策建议
对变相“买税卖税“现象应从体制入手,改变国税、地税现有的征收格局,实行一乡一镇一征收所;国税、地税收入任务不分解到乡镇,直接考核国税、地税征收部门;改变对乡镇的考核形式,以乡镇培植源协税护税工作作为考核内容。
对乡镇财政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增强财政人员的责任心,培养敬业奉献的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制度对财政人员的工作行为加以规范,并作为晋级增资的依据;把乡镇财政列入财政审工作计划,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做到一监督、二检查、三帮助、四提高,最终促进乡镇财政管理水平的提高。
6.财政改革 篇六
财政是国家或者政府的经济行为,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不断完善时期,经济转型升级关键时期,财政工作必须适应形势的变化不断改革求变。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做好财政法制化工作。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财政决策和财政管理必须以财政法制为基本依据。财政法制化建设主要包括财政立法、财政执法、财政行政复议三个方面工作。
第二,做好财政监督工作。财政监督工作以各级财政部门为主体,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预算监督;
(二)税务监督;
(三)国有资产监督;
(四)财务会计监督;
(五)预算外资金监督。
第三,加强预算管理。细化和提前编制预算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公开公正竞争,并推行政府采购的对外开放;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加大新农村建设方面投入力度。
(一)加大土地和水资源等农业基础资源的建设投入,促进农业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持续增收。支持高标准粮田和农业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和农田小型水利建设。
(二)支持农业科技化,机械化,加大农业科研投入,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国家农业科研基地、区域性科研中心的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提升农业区域创新能力。逐步构建以国家农技推广机构为主体、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广泛参与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体系。
第五,支持县域经济。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基础作用,并使财政起到引导和服务作用。在企业的创业,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提供切实支持。
第六,加大文化、卫生、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
(一)在文化方面,依托加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设一批图书馆,文化站,电影院,戏院,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依托农民基层自治组织村委会,拨给经费,开展各种文化活动。
(二)在卫生方面,健全以县医院为支撑,乡卫生院,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基层医疗体系,加大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教育方面,继续加大义务教育投入,保障学校建设和运转经费,发展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投入,保障教师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
第七,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新动力,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财政应该支持科技体制改革,稳步加大科技投入比例。继续支持科研院所的发展,支持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参与国家科技项目。支持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工作。
第八,支持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开展落实新就业和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应提高部分困难群体的待遇。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促进劳动力向县域经济转移。
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细致做好以上几项工作,并且不断在实践中客观的发现问题,积极的解决问题,使财政工作真正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7.财政改革调研报告 篇七
一、财政税务制度的内涵
财政税务制度的内涵并不是单一的,其内容丰富多样,是国家以法律法规确立的课税管理形式,其反应了国家与收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在国家财政制度中有这不可替代的作用,除了规定一系列关于课税的法律法规外,还包括对各个类别档案的存档、保存、移交等各种课税征收以及管理方式的合集。所以,企业财政管理中财政税务制度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因时而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状况会出现相应的变革。财政税务制度也并不是孤立的,其与很多制度相关,财政税务制度的变化会带动各大企业中相关企业制度的变革,这种作用在国有企业中更加显著,在企业中的地位不可小觑,制度的发展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整体水平。因此,加强企业财政管理中财政税务制度改革至关重要,对企业的财政管理工作有着重大的作用。
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给企业财政管理带来的问题
(一)企业财政管理成本不断增加
财政税务制度作为财政管理中的重要一环,政府对其高度重视,其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国家在进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后,制度的改革引起了相关管理工作的变动,这样给企业运营带来一系列的改革问题。比如企业的财政管理情况需要适应国家财政税制制度的变革,在实际的公司运营中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如工作人员素质跟不上等等,需要大量的资金对员工进行培训。所以,改革让相关企业在实际运营的过程中增加了运营成本,增加了企业的财政负担。
(二)企业财政管理相关人员素质低下
财政管理部门是国家税收财政改革首当其冲的部门,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对财政管理部门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政策的改变也让财政管理部门面临着巨大的改革,尤其是对财政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政策的相关变化给财政管理工作人员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可是,当今财政管理相关人员素质低下,缺乏与时俱进的素养,也没有多少财政管理经验,很多企业中的财政管理人员的数量也甚少,诸多因素导致了企业在财政管理时面临着巨大的问题,对财政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难度也加大。
(三)财政管理改革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财政税收制度改革不仅仅是政府内部工作的问题,其影响的范围也不仅仅局限在政府这个小圈子,而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国家各大企业财政管理工作。所以,一旦在财政税务制度中出现一些问题,对企业整体状况的影响不堪设想,会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与此同时,企业针对国家的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必然带来企业内部制度的大幅度变革,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整体运行。因此,国家在进行相应的改革之前,一定要对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作出深刻的分析,做好准备工作,不然的话会给我国各大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三、针对企业中财政税务制度改革中的相关建议
(一)建立健全企业税务管理制度,以适应企业财政管理税务改革
我国经济状况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而变化,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上升,出现良好势头,但是经济本身具有不稳定性,近年来国际经济发展不断变化,使得企业在企业管理税务制度改革中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对此,企业要想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就必须建立健全企业税务管理制度,企业相关管理者一定要制定一套适应企业发展的内部制度体系,切实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设,确立企业发展目标以及路线,让企业在沐浴在税务改革的春风下,稳定发展。
(二)加强财政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对财政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财政管理作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在企业整体发展中有着直接的影响。众所周知,劳动力是最活跃的因素,在企业财政税务改革中,财政管理工作人员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素质水平是相当重要的,对企业财政管理工作水平有着直接的影响,关系到企业整体发展。因此,在企业税务财政管理改革中,一定要加强对财政管理人员的素质培养,加强对财政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对此,企业首先要做的就是激发相关财政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企业可以采取鼓励员工的方法等来激发财政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企业要充分挖却员工的潜力,因为员工是企业运营中最为基础的部分,企业一定要对此高度重视,充分激发其积极性,提高财政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自信心,多多鼓励员工,奖励员工,切实提高企业财政管理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再者,在对财政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以及素质培训的过程中,一定要注重方式,要采取多样化、多元化的方式进行员工培训,不能采取传统单一的教学培训模式,要因材施教,根据每一个员工不同的特点进行不同的培训,这样一来员工的素质可以得到比较稳定的保障,以便员工进一步的专业训练,这样一来可以使每一个员工通过企业的培训切实提高自己能力和素质,为财政管理员工自身素质以及工作能力提供保障,为企业整体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三)企业要与时俱进,转变财政管理理念
思想是改革的先导,指导实践,企业在财政税务改革的过程中,要想加强财政管理,就需要一个与时俱进的管理理念去指导实践,在确立思想理念的思想上再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企业的财政管理。企业经营理念对企业整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一定要树立一个合理正确的财政税务管理理念,相关企业领导人一定要高度重视理念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企业要与时俱进,相关管理人员应该有着与时俱进的理念,跟紧时代发展的步伐,因时而变,不断更新企业发展的经营理念,在时代的不断发展过程中明确企业发展的目标,对企业的前进方向有着一个清楚的认识,以思想推动财政税务管理改革,促进财政管理工作的发展。与此同时,企业一定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管理机构,切实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在建立管理机构的同时,也要加强监督机制的建立,监督企业在税务管理改革中的方方面面,助推企业财务管理改革的运行,促进企业整体的良性发展,为我国财务税务改革做出贡献,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四、企业中财政税务改革的重要意义
毋庸置疑财政税务制度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起来了不可替代的促进作用,其规范了课税征收以及管理,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国经济发展的状况;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根本,财政税务制度也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了相当大的物质保障,使得我国经济平稳持续发展,促进了社会的不断进步。企业作为活跃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份子,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财政管理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企业要重视财政税务改革,沐浴在改革的春风下,提高企业自身竞争力,创造经济价值,促进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
五、结语
企业的良好运行与市场经济的支撑密切相关,财政税务制度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与趋势。企业在财政税务制度改革期间,一定要做好制度的顶层设计,立足整体,制定发展计划,要学习西方先进财政税务制度,取其精华,在遵纪守法的前提下进行工作,发挥制度的促进作用,不断完善财政税务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腾飞。管理者要有与时俱进、因时而变的眼光,为企业的发展进行相关制度设计,明确自身发展目标,提高自身社会竞争力,在企业沐浴在财政税务改革的春风下,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摘要: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企业财政管理中财政税收制度也随着时代的发展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变革,财政税务制度在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不言而喻,对企业的发展有着直接性的影响,在经济不断发展、市场体制不断完善的今天,加强税务制度改革势在必行,是当今企业财政管理中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为此,本文针对企业财政管理中税务制度改革中的基本情况以及影响作为分析对象,作出一些基本介绍以及分析,希望给广大相关工作者一些启示。
关键词:改革,税制,管理,财政,企业
参考文献
[1]张学杰.试析财政税务制度改革对企业财政管理的影响[J].现代商业,2015,21:83-84.
[2]李怡晨.论财政税务制度变革对企业财政管理中的影响[J].时代金融,2014,29:116.
[3]何鹤鑫.财政税务制度变革的社会影响分析[J].商,2016,03:146.
8.财政亲历改革其中 篇八
胡强:首先感到非常荣幸,能够近距离聆听温总理的报告。报告对过去五年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回避。对今后几年在发展、民生方面的目标非常明确,措施也很有力。
作为我们财政部门来说,感受很深,因为亲身经历着这些发展过程。为什么这样讲呢,因为我们财政部门是重要的经济部门、综合部门,我们五年来在发展方面、民生方面所做的工作都是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们来具体执行。
另外,不管是民生工程怎么投入,怎么加大,首先要明确把发展放在第一位,要把经济搞上去,把社会稳定的环境也要提升上来。
《新理财》:这次大会也是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发展经验,就财税改革这个具体的领域来讲,您怎么看这几年的改革?
胡强:应该这么来说这五年里取得的成绩非常大,整个财政的改革应该是比较成功的。
从大的方面来说,财政体制、税制改革等方面都是在不断的推进。从财政系统内部来说,就是大力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为什么要搞这个东西,从我们基层财政人来讲,因为我们觉得随着中国财政总量的加大,支出盘子的加大,如果不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升上去,包括阳光财政不建立的话,将来是会出问题的。
因为这个资金,像原来有的地方出了问题,大家在说出来就说一句话来“哎呀,什么事,不就是现在钱多了嘛”,原来我们在管200亿的时候就这么多人管,那么现在管2000、3000亿了,还是这么多人,必须要进行科学化管理、精细化管理。
《新理财》:现在财政改革很难,因为它是矛盾的综合体,从财政一线的视角来看,下一个五年应该从哪一个方面去突破?
胡强:从90年代到现在,我们的财政体制已经执行超过了20年,可以说这个体制为我们这些年的发展,整个国家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说到我们的财政体系,我是亲身经历的,从1985年开始就一直在财政系统,我感觉这个体系,就中央与地方的财力保障,整个东中西部财力的平衡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江西也是受益者之一,为什么这样讲呢?我这地方财政收入是一千三百亿,支出是三千亿,那么说中央给我的转移支付到了一千七百亿,这个对江西其实是非常有利的。
我为什么讲,体制到了一定的时候 还要进行一定的改革,20年整个的分配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在出现什么情况?原来很好的地方,现在又更好。那么你从他这拿一下,他就很不高兴。而且现在是不断的从东部往中西部去支持。中西部实际上困难的程度还是跟东部差距非常大,还可能越来越大。那么这个体制再这样搞下去,就是可能起不到它应有的作用。所以,财政部要对新的财政体制要进行重新的审视。
《新理财》: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可能还是如何让财权事权相匹配?
胡强:是的。本来按道理来讲是财权和事权要分清楚,但是我们的财政体制中财权分清,事权始终没有分清。从1994年起到现在,就好像是我们是分税,财力分完了,至于后面的事情大家就混着日子过吧,大家都打混。实际上啊,应该到了要分清楚的时候了,你也不要给我,但是该管的你也不要推脱。现在很多东西是不平衡的。
其实要讲这个财权事权怎么樣结合在一起,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关键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现在是因为没有分清楚,大家都可以扯。所以我讲,一个体制将来可以修正和完善,也并不一定就是推翻它,在它的基础上完善。我想财政部也在研究这个问题,我觉得到这么大规模了,也应该到了这个时候。
《新理财》:2013年的预算报告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等四个账本第一次完整地呈现出来了,这也是不小的进步。
胡强:是这样的,现在的趋势就是公开透明,阳光化,以后不要想藏着掖着,现在我们江西财政的做法是这样的,支付系统都直接接到了纪委去了。包括政府采购系统、账务系统等等,它时时接轨。以后绝对是趋势。现在国外政府把账目都拿出来秀了,你现在还瞒得住吗?所以以后信息化管理,一定要走。
《新理财》:财政部门是一个综合部门,现在很多的社会热点矛盾,好像越来越集中于财政部门了,您怎么看财政部门所处的位置?
胡强:财政是一个综合部门,所以肯定处在风口浪尖,躲都躲不过。譬如保障性住房,这是民生的一个重头啊,该出手时就出手。我们每年几十亿的资金搞这个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像土坯房的改造,像赣州去年就搞了十万套,这个对地方的财政压力很大。
这个是这样的:中央也在支持,但是像老革命根据地的这些地方,财政部应该拿更多的资金,包括涉及老百姓自己拿的钱,可能拿不出来,省里拿的钱,我哪怕是借债,我都要给它支持。
《新理财》:打造鄱阳湖经济区是江西这几年的重要战略,但是现在这种经济区全国挺多,东西部都有,如何去享受政策的红利?很多人觉得这只是一个概念。
胡强:这个政策不光是概念,事实上也是有含金量的。因为中央也专门给了专项资金支持。我们拿到了政策了以后尽量去争取。包括鄱阳湖经济区,在鄱阳湖周围的县市在中央下达了这个以后都有受益。不是说光有一个概念,但是如何去解决好发展和保护环境的问题,确实很关键。
我们江西在保护生态方面很多措施,在招商引资的过程中,只要有污染的话就不要进来,再有就是尽可能的引进一些高科技的项目,同时要求这些企业都要在环保问题上有承诺。温总理到我们江西调研时讲,我们这样的地方不多了,要保持一方清水,实际上是对江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理财》:刚才小组讨论的时候,很多代表也提到了生态补偿,这个可能也是中部西部共同的问题?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
胡强:为什么要提这样一个问题?这样讲,我们广东到香港的江叫东江,东江的源头在哪呢?在江西赣州。江西的水系是这样的:江西的水系是自流型的,五河发源地在江西最后都流到鄱阳湖,然后再注入长江,也就是说江西的生态保护好了,下游流域的生态就好。但是现在的问题是什么?我们的水是流到东江,资源让让他们花了,据说香港是给了广东补偿的,大概是每年80亿啊,但是这个江西就没有。咱们试想一下,如果咱们在源头建一个化工厂的话?这是什么后果?
按照道理来说,那时候国家财政部也在做这个事情,原来一直想把东江做一个试点,但是一直没有搞下来。我觉得国家应该做一个仲裁人,不管哪一家,它要有一个仲裁。为什么这样讲呢?譬如江西要保护生态,是要付出代价的,凡是到源头,大型的化工厂也好,污染行业也好,我们省里是肯定不能搞,但是这个县就穷,所以要考虑到平衡。
《新理财》:如何看待宏观调控中“政策一刀切”的问题,比如去年很明显的两个调控,一个是政府融资平台,一个是光伏产业。
胡强:融资平台这个事,应该说江西的融资平台还是比较少,这个跟政府的承受能力有关。现在财政部也在管这个事情。政府融资也不是不要搞,而是要考虑它的承受能力,因为最后融资平台买单的都是政府。如果是江西原来已经挣了很多钱,现在承受不了了,你就不要给我下旨了,我不能搞。不要一刀切,大家都不搞,一定是要有一个开前门,堵后门的问题。而现在我们往往出了什么事情,就赶紧把它切了,切了以后后续的事情没人管了。应该说切了以后,怎么办?一定要把规章制度标准等建立起来。
至于说到光伏,为什么举这个例子?现在江西保留下来的,现在是五家企业。事实上,从经营上来讲,困难一点的就是赛维。晶科的效益好的很,股票也一直在涨,国外也认可。但是现在银行对这些光伏企业都不放贷款。这个政策就有问题了。
《新理财》:您理解的中国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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