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租仓库管理工作指引(共2篇)
1.外租仓库管理工作指引 篇一
外租宿舍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我司住宿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干净、整洁、有序的居住
生活环境,使住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时间,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该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外租宿舍住宿的所有员工。
三、规定内容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住宿登记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整理备案。
2)宿舍租金由公司统一支付,水电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由住宿人员个人承担。
3)外住宿舍的员工必须绝对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不得随意私自调整房间或床位,不得随意移动房间设备、设施(床、等);
4)保持宿舍卫生,禁止在房间墙壁上乱涂乱画、乱写、乱张贴,禁止在墙上乱拉绳索,乱钉铁钉;
5)禁止在宿舍卧床吸烟,禁止乱扔烟头、果皮、纸屑;
6)保证宿舍安全用电,禁止乱接、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热杯、电饭煲,电炉等高耗电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处以重罚;
7)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灭、水关、风扇停;
8)禁止亲友进入宿舍,禁止外来人员在员工宿舍住宿(含员工亲友);
9)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寻衅闹事,盗窃他人财物,一经发现立刻除名;
10)宿舍内员工个人物品必须妥善保管,如发生被盗,公司有协助调查和报警的义务外,不负其它任何责任;
11)爱护公共卫生(过道、走廊、楼梯、),禁止乱扔烟头果皮或垃圾,禁止将废弃物丢入洗手间之下水道,由此引起的堵塞由直接责任者或全体宿舍人员负责;
12)住宿员工退宿应及时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检查宿舍设施无破损后,允许员工退宿。宿舍设施如有破损,员工对可自行修理或出资由
行政部进行修理,待修理或交纳维修金后员工方可退宿。
13)住宿人员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辞退等)或住宿期限已到,应于离职或到期之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如发现损坏宿舍物品者,要照价赔偿。,特殊情况的须经行政部批准同意;
14)公司毎月定期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宿舍给予表扬,对卫生做得差的宿舍将给予通报和罚款。
15)每间宿舍设舍长一名,其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管理宿舍的一切内务。
(2)负责监督宿舍人员维护宿舍环境卫生。
(3)负责住宿人员的相关材料的管理,如个人安全、紧急联络人等。
四、宿舍入住的条件
1)在公司工作不满6 个月的员工如需入住公司宿舍。需与人事部沟通后经行政部审批方可入住。
2)在公司工作在6个月以上但外派到××市以外地区长期工作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宿舍。
3)在各办事处工作的员工可人住公司在该城市安排的宿舍。
4)所有住宿人员必须符合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等条件方可入住。
5)所有人员在人住前必须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此制度方可人住。
五、附则
1)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2013年4月
2.外租经营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为明确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承租单位的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保障经营管理人员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发生,维护共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来承租场地经营单位、团体和个人(以下称“承租人”),本制度作为对承租单位经营,对承租单位分析事故、追究责任的依据。
2、承租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金融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管理工作体制。
3、承租人承租经营,实行安全经营管理合同化,明确承租方与出租方双方安全经营职责以及应当享有的安全经营权利和义务,严密界定各自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4、承租人应为具有相应经营许可资质的法人单位,与经营相关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并提供相关合法的证明材料。
5、承租人必须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员工档案,做好登记台帐,组织开展安全学习活动。
6、承租人雇佣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7、承租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驻地代表人依法对承包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同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保证安全经营所需资金的投入,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8、承租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承租区域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对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必须立即制止。
9、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要求,落实责任和安全措施,接受物业公司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或可能危及整体安全的隐患,物业公司有权令其停止营业或作业,直至整改验收合格方能进行营业。
10、承租人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其员工严重违章,造成各种事故,给出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合同规定原价赔偿。
11、承租人员工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安全设施、通讯设施,按原价赔偿,若数额巨大,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承租人法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
(1)对承租经营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总责,保证员工的安全权利;(2)服从出租单位的安全管理与协调,执行各种安全指令。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出租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对所用员工实施安全管理;(3)对经营管理中应当具备的安全条件负责,保证资金投入,及时整改隐患;(4)组织所用员工实施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取证,保证所用员工持有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或特殊工种操作证;(5)对员工实行日常安全教育。
13、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化学品。
14、物业公司应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认真执行协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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