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2024-07-13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精选10篇)

1.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篇一

侯镇 村卫生所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小结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所响应上级指示精神,配合医院计划和统一安排,较好地开展了今年的健康档案建档工作,扩大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覆盖面,将更多重点人群纳入到管理中来。为更好地说明本的工作情况,特总结如下:

一、新建、更新居民健康档案 份。

上还有 名辖区内居民由于各种原因未建立健康档案,今年计划新建档案 份,并同步建立电子档案;

原先已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今年计划更好 份,以保证档案的动态使用和信息的准确性。

二、根据医院安排,结合覆盖区域实际,召集辖区居民播放观看健康教育影像资料至少6次(其中包括中医影像资料至少1次),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至少6次(其中至少包括1次中医宣传、1次减盐防控高血压宣传),计划至少举办6次健康教育讲座(包含低盐膳食与高血压防治专题讲座,并随时接受居民的健康咨询。

三、按照2011版《规范》搞好了重点人群随访、高危人群随访、摄盐情况调查、卫生监督协管、传染病和预防接种统计上报、腹泻病人、发热病人、流动儿童管理、死因上报、脑卒中冠心病随访、恶性肿瘤调查等工作。

四、做好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工作,检查基本医疗工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有机结合。

五、与辖区村委协调好相关工作,加强工作力度,扩大参与人群,务求工作落到实处。

2.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篇二

2011-06-02 10:1

2各市卫生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1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为如期完成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的目标,现就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为农村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实施农民健康管理,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改善卫生服务公平性和转变农村卫生服务模式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各地普遍建立了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纸质档案建档工作进展很快,但由于信息化水平较低,多数地方信息不能共享,实际利用率不高。加快推进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资源数字化、信息管理标准化、信息服务网络化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今年国家和我省把“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50%左右”作为落实医改任务的一项指令性任务,列入了医改责任书。要实现这一目标难度较大,任务艰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攻坚克难,采取一切积极有效措施,创造各种工作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工作,确保这项医改任务目标的落实。

二、加快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各地要根据卫生部《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指南》(卫办发„2009‟46号)要求,按照加强顶层设计、分步推进实施、统一标准规范、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互联互通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各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以市为单位建设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和符合要求的区域卫生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及健康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在全市跨机构、跨区域的信息共享。要加强卫生信息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新农合、医院管理、妇幼保健、预防接种等信息系统资源,实现单一系统向多系统资源整合转变,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为农村居民建立起具有身份识别系统、动态更新、信息共享、服务协同、辅助决策的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系统。

现阶段,各市可依托新农合业务信息平台网络为基础,整合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标准化和规

范化建设,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与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业务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设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

三、规范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

规范、统一的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是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信息互联互通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健康档案基本架构与数据标准(试行)》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的有关要求,实现单一系统向多系统资源整合转变,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更好的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㈠基本架构和数据标准。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要以居民健康信息为基础,涵盖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临床检查、诊断等基本医疗服务记录以及对服务提供者的绩效考核等内容,同时要为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开放的数据接口。系统模块设计要突出以人的健康管理为核心,为个人健康服务,兼顾管理者需要的理念,便于查阅个人健康档案的全部信息。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的数据库结构、数据元标识符、数据类型、取值长度等均要采用国家卫生服务32个基本数据集标准。要采用国家健康档案公用数据元集,确保数据

采集、处理、储存规范化。健康档案编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标准,并录入居民身份证号,确保每位居民及其家庭健康档案编码的唯一性,便于健康档案信息的分类、检索、查询、处理和利用。

㈡相关表格标准。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记录表格要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为标准,表格内容、表单界面布局要与其相一致。

㈢产生和使用标准。健康档案信息量大、来源广且具有时效性。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应实现日常卫生服务记录与健康档案之间的动态数据交换和共享利用,避免重复建设、重复开发和数据重复采集。同时该系统能够满足卫生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时,调取并查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的需要。应探索建立健康档案相关信息发布系统,满足居民健康自我管理的需要,居民可凭本人有效证件进行查询、存取自己的健康档案。

㈣信息安全标准。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要符合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安全规定,确保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应用安全。系统要性能完善,具备必要的安全措施。数据库应按有关要求做好备份,严格访问权限,数据传输进行加密处理。要统一身份认证,采用数字签名技术,确保系统应用安全。

四、加强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㈠规范管理健康档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好建档的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等保障措施并加强对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对尚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要尽快加以完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农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电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农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农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农民健康目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

㈡有效使用健康档案。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为农民建立及使用健康档案,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把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和使用融入到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服务工作中,在农民就诊、体检和接受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随时产生、主动传送,实现各类健康信息一方采集,多方共享。要转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将工作重心切实转向健康管理。要做好健康档案的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农村主要卫生问题和农民主要健康问题,改善农民健康状况。

㈢不断完善健康档案。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补充和修改。要拓宽健康档案信息采集渠道,通过日常门诊、慢病随访、健康体检等多种方式不断完善和更新已建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要以农村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为基础,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功能,统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确保农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

五、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

3.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篇三

电子健康档案中的个人健康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主要疾病和健康问题摘要、主要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来源于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健康体检记录和疾病调查记录,并将其进行数字化存储和管理。今后,居民的电子健康档案中还可增加健康评估、健康指导等功能,跟踪健康状况走势。2009年新标准规定的五类电子健康档案将会实行标准化,它们分别是:个人基本健康信息档案、疾病控制档案、妇幼保健档案、医疗服务档案、社区卫生档案。此标准化的实行,使我国的个人健康档案更加统一和规范化。统一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实现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健康信息共享,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一、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信息的系统资料,是对居民进行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设健康档案室和档案柜专门存放。有专(兼)职人员管理、维护,档案放置有序,取用方便。

二、居民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居民接受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以及其他信息变动情况,都应在健康档案(含电子档案)中及时记录。

三、使用健康档案要细心、爱护,用后及时放归原处,防止丢失。辅助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的相关记录应粘贴留存归档,保持健康档案完整无损。

四、居民健康档案不可外借,也不准其他人员查阅。管理和使用健康档案的人员,应保护居民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档案中的信息。

五、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数据存放在区级健康档案数据中心,查阅居民电子档案应设置分级权限和密码,保证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

六、应定期分析、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记录的信息,评估居民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问题,针对危险因素和健康问题,制定、实施并调整干预计划或治疗措施,管理、维护居民健康。

七、健康档案室及档案柜应具备适当的防尘、防晒、防潮、防火、防蛀、防鼠等防护设施。健康档案室或档案柜中,不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八、建档居民住址变更的,迁出与迁入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应做好居民健康档案(或电子档案)的转出与接收,保证居民健康管理的连续性。

九、建档居民发生死亡的,应在其档案(或电子档案)做好相关记录,整理装订后,按死亡分卷另行存放(电子档案也要妥当保存)。进行17位编码制

记者从会上获悉,国家将统一为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编码,采用17位编码制,同时将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作为统一的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共享奠定基础。17位编码解疑

第一段为6位数字,表示县以及县以上的行政区划,统一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2260);

第二段为3位数字,表示乡镇(街道)级行政区划,按照国家标准《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GB/T10114-2003);

第三段为3位数字,表示村(居)民委员会等,具体划分为:001-099表示居委会,101-199表示村委会,901-999表示其他组织;

4.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篇四

1、凡需调取档案者,均须填写《档案调取单》,依据调取权限和档案密级,经院长、主管院长、办公室主任、门诊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方能调取。

2、调取档案当事人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档案交还时须当面查看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院长或主管副院长。

3、外单位(市级医疗机构)借阅档案时,凭单位证明,经本院领导同意方可借阅,但不得带离档案室。4、严格执行《档案法》规定的相关内容。

5.南齐卫生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篇五

1.健康档案包括家庭健康档案、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每户一份,个人健康档案每人一份,以家庭为单位成册。实施电子健康档案后,应将健康档案信息及时录入电子档案。

2.健康档案由责任医生填写,应内容真实、准确、齐全,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基本人口信息,主要慢病患病现况、治疗、康复情况,慢病相关生活行为因素、家庭社会经济状况等。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肿瘤的病人,应在健康档案袋(盒)上用红、绿、橙、蓝、黑色标识区分。

3.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健康体检、门诊就诊、参合住院病人出院随访、健康随访、慢性病随访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并归入健康档案。妇女病检查、宫颈癌检查、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预防接种、精神病康复管理、肺结核治疗管理等专案(册)管理内容,仍按专线管理要求,做好资料存档,暂不归入健康档案,但有关信息特别是异常情况及治疗情况应简要记入。

4.社区责任医生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临床保健医生、责任医生应将非本人责任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

5.中心、站、村卫生室应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柜),健康档案按行政村(居委会)名和编号顺序,专柜分册存放,保持整洁、美观和规范有序,无污损,无丢失。档案盒要有索引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6.健康档案主要由辖区责任医生保管、阅览或利用,不得转借、涂改和丢失,并确保个人隐私不向外泄露,严格保密。

7.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可以把病人原始档案里的资料借给转诊医生,但须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出院后及时归还,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8.非社区卫生服务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档的各种资料。除辖区责任医生外的本中心(站)人员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非本中心(站)工作人员,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须经中心分管领导同意。

6.健康档案发放居民健康卡答疑 篇六

一、为什么发放居民健康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并明确将卫生信息化作为深化医改的八大支撑之一。卫生信息化是推动医改任务落实的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整合卫生资源,规范服务与管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与监管能力,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居民健康卡是卫生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卫生信息化整体框架中联结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国家、省、地市三级信息平台,实现跨业务系统、跨机构、跨地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及开展协同服务,推动卫生信息化建设直接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居民健康卡从功能上将逐步统一现有的新农合一卡通和医疗机构就诊卡、免疫预防接种证,方便居民预约挂号,方便查询疫苗接种记录、既往就诊记录、检查检验结果以及开具处方、治疗工作,进行费用结算。同时,有利于转变原有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减少重复检查,减少患者就医排队次数,缩短候诊时间,改善就医感受,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改善医患关系必将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居民健康卡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 规范居民健康卡发行、制作、应用和管理,使居民拥有全国通用的居民健康卡,达到居民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卫生信息资源共享和动态更新,方便居民获得连续、便捷医疗卫生服务的目的。

三、居民健康卡有什么功能?

居民健康卡主要有4项功能。一是身份识别。二是跨机构就医一卡通。通过区域卫生信息平台与各类业务应用数据库进行交互处理,实现跨地区和跨机构就医,逐步实现全国就医一卡通。三是存储基础健康与主要诊疗信息,实现居民健康管理。居民健康卡作为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联结载体,支撑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在各系统间的共享交换。还可以脱机存储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有关信息,满足异地交换共享和社区及居民健康管理的需要。四是新农合费用结算与扩展功能。支持金融等扩展功能,如与金融机构联合发卡,用于金融结算等。

四、居民健康卡的发放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均可申领,发行对象为本地常住人口(含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居民健康卡首次制卡经费,卡应用支撑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按照“政府主导,多方筹资”的原则解决。补办居民健康卡的成本经费由居民承担。

五、卫生部和地方卫生部门在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方面各有什么职责分工?

卫生部负责居民健康卡标准规范制订,居民健康卡相关产品准入检测,卡发行和应用授权管理,居民健康卡密钥体系、国家级密钥系统(安全模块)和卡管理系统建设,居民健康卡受理终端统一标识号分配等项工作。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省(区、市)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和应用。发行省份招标卡片和芯片提供机构、卡操作系统提供机构、终端提供机构和制卡机构的工作方案以及改变发行计划应报经卫生部审核通过,中标结果报卫生部备案。各地初次制卡、更换供卡厂商和产品等,均应通过正式制卡环境先行制作测试卡,通过卫生部测试审核后,方可正式制作发放。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居民健康卡的申领受理和首次采集核实居民个人基本信息。

六、居民健康卡采用何种信息安全保护方式? 一是居民健康卡采用密钥安全技术,实行全国统一的分级密钥管理体系。卫生部建立居民健康卡密钥体系及国家级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系统,制订密钥管理制度,负责生成和管理全国的一级根密钥,并按照统一规则生成二级根密钥,分发给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本级居民健康卡密钥管理系统,制订密钥管理制度并报卫生部备案,负责管理使用二级根密钥,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统一规则生成三级根密钥或者卡片密钥,通过密钥技术防止数据被篡改。二是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强化居民健康卡业务应用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建设。三是个人可以设置居民健康卡用户口令,授权读取内部信息。四是居民健康卡应用过程中采用CA证书进行认证,保障读写数据人员的身份真实可靠。五是居民健康卡信息必须由专门终端机具读取和写入,并与医疗机构应用系统进行后台绑定。六是居民健康卡个人信息的使用,按照国家个人隐私保护有关规定执行。

七、居民健康卡如何实现跨区域费用结算?

在保持主要功能、标准规范、密钥体系、管理主体都不变的前提下,经卫生部同意,各地可将居民健康卡与市民卡等其他公共服务卡“多卡合一”。各地或者各医疗卫生机构发行的已有类似功能的健康(医疗)卡应当按照《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逐步过渡为居民健康卡。

居民健康卡存储容量要求不少于32K字节,在脱机离线情况下,可以存储身份识别数据、基础健康信息、管理数据、费用结算信息等,在全国卫生信息网络没有完全联通的情况下,可以满足参合农民异地就医、本地结算费用的需要。待将来卫生信息网络和三级卫生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后,可以实现参合农民异地就医即时结报。

八、地方发行和应用居民健康卡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各地应明确发行、管理居民健康卡的服务机构和专门工作人员,确保资金、设备和业务用房等保障措施到位;制定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的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制定居民申领、挂失、补发、注销居民健康卡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集核实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的具体办法;具备支持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的区域卫生信息化平台,并按照卫生部要求,建立本地区密钥与卡管理系统;建设医疗卫生机构居民健康卡受理环境。

九、卡片制作机构须具备什么条件?

卡片和芯片提供机构、卡操作系统提供机构、密钥管理系统提供机构、终端提供机构和制卡机构的资质须符合卫生部及国家相关部委规定,并由卫生部负责审核公布。

十、居民健康卡的卡号编码规则是什么?

居民健康卡的卡号采用公民身份证号码(GB1163-1999)。

十一、居民健康卡的卡样有统一标准吗?

7.居民建档告知书 篇七

建立健康档案告知书

尊敬的___________先生 /女士:

您已经在英德市人民医院建立了居民健康档案,感谢您对我院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内容,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是国家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大举措。按照国家卫生部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文件要求,由国家财政统一拨款,为全市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我院将对建立健康档案的居民进行每年定期的健康体检和随访,对每位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终生、连续、动态的管理。建立健康档案后请您和家人携带身份证到我院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健康体检,费用由国家财政和英德市人民医院共同支付,告知事项如下:

1、检查项目:一般体格检查、化验血型、测血糖、心电图。需要检测血

糖者,请于早上空腹前来检查。

2、地址:城南区裕光路58号—英德市人民医院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城南门诊),咨询电话:2222715、2214266—6041。

3、检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我们衷心感谢您对我院各项工作的支持!

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英德市人民医院

8.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流程 篇八

1、片医、片护统一服装,佩戴胸卡到管辖的区域入户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还可通过健康体检、健康教育、住院探视等多种方式进行建档。并根据其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相应记录。同时为服务对象签订家庭保健服务协议。

2、及时将建立的健康档案录入电脑,建立电子化健康档案。

3、健康档案应及时更新,保持资料的连续性。

4、健康档案的建立要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要注意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5、遵照国家有关专项技术规范要求记录相关内容,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

9.居民健康档案干预方案 篇九

为了提高本村村民的健康水平,健康知识及危险因素的认知,并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特制订本方案。

一.以0—36月龄儿童,老年人,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病人以及重性精神病患者为特点,优先进行健康体检,给予定期随访以及提供健康指导。

二.慢性病严重影响居民的身心健康,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是本村首发疾病,特别是高血压,它是引起其它疾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因此,必须开展以高血压为主的慢性病综合防治,对慢性病人管理的同时,影响周围人群,让慢性病工作家喻户晓。首先对慢性病病人的生活方式进行干预,工作重点是以运动,限盐,控烟,控酒为主,同时注意饮食平衡,合理营养。其次,采取多种形式对居民进行健康教育,对慢性高危人群进行健康指导,进一步慢性病病人的服药率和控制率。

三.进一步改善卫生室设施,配备卫生人力资源,更好的服务与群众。

10.2016年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篇十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加强档案的治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健康档案要采用统一表格,在内容上要具备完整性、逻辑性、正确性、严厉性和规范化。

2.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建立专人、专室、专柜保存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安全。居民健康档案要按编号顺序摆放,指定专人保管,转诊、借用必须登记,用后及时收回放于原处,逐步实现档案微机化管理。

3、为保证居民的隐私权,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在病人转诊时,只写转诊单,提供有关数据资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把原始的健康档案转交给会诊医生。

4、健康档案要求定期整理,动态管理,不得有死档、空档出现,要科学地运用健康档案,每月进行一次更新、增补内容及档案分析,对辖区卫生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并总结报告保存。

5、居民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十防”(即防盗、防水、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高温、防强光、防泄密)工作。

6.达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档案,销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办法,禁止擅自销毁。秦都区马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制度

一、居民建档率要符合市卫生局的要求。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准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要集中档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编号顺序存放,档案专柜存放,保持整齐、美观和规范有序,逐渐实行计算机化管理。

三、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全科医师负责填写,责任医生要对健康档案进行按照65岁以老人、儿童、孕产妇、慢性病人及重性精神病人等进行分类专册登记,档案盒要设目录和分类信息登记。

四、定期开展随访工作,按疾病分期随访病人,结合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和育龄已婚妇女每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以及儿童防备接种和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和常见妇女病检查、临床诊断治疗、职业体检和健康随访服务等资料内容,及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对体检和随访发现的健康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以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健康干预。

五、资料管理人员及责任医师,应及时登记已经获取的各种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秦都区马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一、加强信息化建设。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相关信息。鼓励利用计算机管理健康档案。

二、公共卫生科信息员每个月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新增建档花名册、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按要求上报的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三、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登记、统计制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计算机化健康档案,要在技术上加强用户权限和密码管理设计,使所有操作和使用者在获得认可后,才能登陆。

四、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五、逐步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六、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范,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维护及数据备份。

秦都区马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二、居民健康档案由乡镇、社区中央(站)保管,应保证居民信息资料的完整性与可利用性。

三、非档案资料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经建好的各种档案资料。未经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调出、转借各种档案资料。凡非本人管辖区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责任医生,以便纳入该居民本人的健康档案;凡居民因大病转上级医院住院时应随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继承交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并及时将本次住院概况记入档案。

四、责任医生是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的第一责任人。对填写健康档案的责任医生应进行培训。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医生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五、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调阅或更新档案必须有登记。

六、纯熟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保证信息渠道通畅,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主要数据上墙。做好信息的开发利用工作。秦都区马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辖区慢性病防治网络,制定工作计划。

2.对辖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把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建立信息档案库。

3.对人群重点慢性病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了解慢性病发生发展趋势。

4.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

5.对本辖区已确诊的二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控制管理。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具体记录。

6.建立相对稳定的医患关系和责任,以保证对慢性病患者的连续性服务。

秦都区马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慢性病监测制度

一.公共卫生管理科全面负责慢性病监测管理工作。科主任为本辖区相关业务的管理者和监督者,各经管医生是慢性病的报告责任人。二.报告范围:高血压、糖尿病。

三.接诊医生发现确诊的上述二种需要报告的病例,定期内向公共卫生管理科报告,公共卫生科收到报告卡,审核合格登记后,及时向市疾控中心报出卡片。

四.各种表卡填写要完整,字迹要清楚,不漏项。

五.凡未按要求上报者,按年度考核细则的规定与考核挂钩,若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加倍处罚。

秦都区马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工作制度

1、免费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测量血压,以提高高血压病人的检出率。

2、全科诊室(内、外、妇科)、慢性病管理室、中医门诊等科室,把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血压做为常规检查内容,并在门诊日志和病历中记录血压值。

3、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填写慢性病患者报告卡,交给该公共卫生管理科医生,并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4、责任医生掌握的高血压病人按照高血压病管理的要求,纳入规范管理。

5、市疾控中心慢病科定期对各单位各科室35岁以上病人首诊测量血压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列入乡镇(社区)考核范围。

秦都区马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秦都区马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居民健康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U盘及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重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 5倍罚款。

七、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八、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九、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十、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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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接待制度

(一)端正接待工作态度,重视文明接待工作。本着:热情、耐心、负责的精神,禁止“生、粗、冷、硬、推”言行;

(二)对接待外来咨询的人员,都必须首先认真了解病情,做到:无论何时来访,随时给予接待;来访无论干部、群众,态度好坏一个样;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落实;

(三)坚持自办、转办、联办、指导办相结合的准则。对咨询者出的问题和要求,能立刻解答的就当即答复;对不了解的问题,既要坚持医学理论准则,又要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四)绝不答应对群众来访互相推诿或置之不理。要严格落实接待工作“四个及时”的要求,即:及时登记、及时送领导阅览、及时办理、及时回复;

(五)严厉接待工作纪律。对接待工作不负责任、无端拖延时间、影响较坏的人员要追究责任;

(六)对接待工作中反映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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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兼)职人员负责老年保健工作,建立网络,制定工作计划。2.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3.对以乡镇(社区)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的老年人进行服务需求评估,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服务及精神慰籍、舒缓治疗服务。4.对患有慢性病的老人进行管理进行饮食、运动、合理用药、合理就医指导。

5.对于高危行为老人,进行健康指导、进行行为危险因素干预。6.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对老年人进行疾病的预防、自我保健、常见伤害预防、自救和他救等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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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老年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老年人,及时掌握老年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2.对新出院老年患者的第一次随访,根据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相关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老年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老年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动员老年人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健康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老年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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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制度

1.成立本辖区重性精神疾病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2.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将相关报表上报至市重性精神疾病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8.做好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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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随访制度

1.要定期走访村(居)委会病人,至少每3个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90%以上。

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进行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

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村(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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