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2024-09-07

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共11篇)

1.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篇一

河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2 号),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的补助,与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核定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同时执行。

二、清理核查和规范津贴补贴

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现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在清理核查的基础上,规范津贴补贴,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清理核查和规范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组织、财政、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三、绩效工资水平和总量的核定

(一)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由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具体核定办法。

(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和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构成。

(三)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单位类别、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本级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单位主管部门核定所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1月份核定一次,核定后当年不作调整。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由卫生行政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

四、绩效工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具体标准分别由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制定,按月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可设立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奖励等项目。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卫生行政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其中,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应向承担疾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与救治、环境恶劣现场(实验室)工作等任务的岗位倾斜;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内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应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倾斜。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特别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本单位公示。

(四)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范围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单位主要领导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的关系,一般不超过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

五、相关政策

(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厅字〔2005〕10 号)下发前,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在规范办法出台前,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提高现有改革性补贴项目的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不再另行发放。

(三)绩效工资实施后,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原人事部、财政部发文确定的护龄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等特殊岗位津贴仍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省及以下政府和单位自行建立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

(四)新参加工作的人员,见习期(初期、学徒期、熟练期)间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本人见习期(初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定级工资对应的岗位(职务)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确定。

其他新进入单位人员,按新聘任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单位确定。

(五)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其中,离休人员的补贴水平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8〕40号)精神执行;退休人员的补贴标准由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六)实施绩效工资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六、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补助,按医改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县(市、区)级政府是其经费保障的第一责任人,要大力开展增收节支,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及时拨付到位,不得出现拖欠。省级财政统筹使用中央给予的工资转移支付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和本级财力增量,重点对财政困难县给予适当财力补助。设区市政府要对所属财力困难县(市、区)给予必要的转移支付支持。

(二)规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公共卫生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取得的收入,应上缴财政的要全部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三)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经费应专款专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06〕48号)规定,加强会计核算管理。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单位工会经费、集体福利费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七、组织实施

(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按照本实施意见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组织实施工作。设区市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依据本《实施意见》具体制定,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人口计生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县(市、区)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由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具体制定,报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绩效工资平稳实施。

(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工作指导,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督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绩效工资的有关政策。

(四)本意见所指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包括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本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2.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篇二

1 明确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原则

根据上级行政部门制定的绩效分配工作方案,将绩效工资分为岗位绩效工资(6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40%)两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岗位津贴等组成,其发放按职称、工龄、岗位等对照省市相关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由上级核定全院年度总额,由卫生院实行考核发放。岗位绩效工资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出勤率,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主要与工作岗位、责任风险大小、各项工作指标、社会满意度相关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向一线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原则,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2 明确考核内容和办法

除上级部门规定的门诊人次、住院人次、药占比等主要指标外,重点在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医疗质量考核主要包括核心医疗制度、单病种管理、抗生素使用、院感管理等,服务质量考核主要包括患者满意度、基本药物使用、公共卫生服务、社会评价等。医院成立考核小组,制订相关考核细则,每季度进行1次考核,按照院部下达的指标,逐一对相关科室进行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3 明确考核主体,突出重点岗位

所有人员全部列入考核范围,根据分配向临床一线、公共卫生和重点岗位倾斜原则,院绩效考核小组依据考核标准对各岗位人员进行考核。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分配到各科室,对长期病假人员或其他原因扣发的奖励绩效部分,由所在科室其他人员分享。考虑到不同岗位风险、责任等因素确定岗位分配系数为:公共卫生岗、临床岗1.0,护理岗0.95,医技岗0.9,后勤岗0.85。院委会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享受院部规定的职务津贴,院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按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各科室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总额分配到科室,由科室内部考核发放。为保证分配的相对公正性,院部给予科内分配系数指导原则是:高级职称1.2、中级职称1.1、初级职称1.0、无职称0.9。

4 细化考核标准

为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可操作性,除不适宜分解到个人的工作目标任务由科室共同完成外,尽可能考核到个人。对照院部下达的工作指标,奖励性绩效按完成指标百分数进行发放。同时根据我院实际,制定了经院委会讨论,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考核管理制度》,其中包括:服务规范要求、医德医风管理、劳动纪律、学习管理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公共卫生、药品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具体细化到每一工作节点,使每一位职工工作时有章可循。

5 建议和思考

全面实行绩效工资后,职工收入较前有了明显增加,职工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2]。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绩效工资政策在调动积极性方面还不够完善,一是医院内部分配存在矛盾,少数职工认为,现在有了政府投入,个人收入有了保障,可以轻松工作了,不用再向以前那样担心医院生存了。特别是取消经济效益目标责任考核后,部分职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热情下降,出现份内工作应付干,份外工作不愿干,对待工作任务不能积极主动去完成的现象,有与绩效考核“奖勤罚懒”相违悖的苗头。二是,医院之间存在矛盾,绩效工资考核发放由于实行全市统一定额发放制度,不能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各医院之间由于人员实际平均工作量存在较大差距,出现干多干少到年终报酬都差不多的现象,影响到工作较好医院职工的积极性。建议上级部门在绩效分配保持相对平衡的同时,给院长在绩效以外,单位医疗收入有结余时能有部分分配权,除用于医院的建设发展外,给予一定比例用于改善职工福利,进一步提高职工工作积极性。

参考文献

[1]王万荣,周建庆,朱传波,等.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实践研究[J].中国卫生经济,2013,32(9):88.

3.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篇三

2010年12月25日起,浙江省永康市16所乡镇卫生院正式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确定基本药物507种;2010年12月25日,所有基本药物全部按零差价向新永康人和本地居民提供[1]。2011年,我市全部16所乡镇卫生院全面开始实施绩效工资改革,根据本地服务人口进行卫生院人员核编,全市定编1161人,正式在岗790人。通过一年的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绩效工资实施,我们对乡镇卫生院的运转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

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绩效工资取得的成效

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用负担明显减轻:2011年1~12月门诊人次36843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23%,门诊人均处方额去年84.71元,今年51.65元,同比下降64%;全市16所乡镇卫生院门诊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7.5%,住院比去年同期减少5%。实行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医务人员创收压力明显减轻;加上农保支付报销补偿方案不断优化,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抑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把门诊、住院均次费用的零增长、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等指标列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群众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的医药费用明显减轻。

坚持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并重:随着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和永康市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乡镇卫生院回归公益性,医务人员服务重心转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保护农村居民健康为目标,开展基本医疗、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指导等“六位一体”公共卫生服务,辖区责任医生服务网络、区域社区卫生服务圈建设逐步加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服务示范片创建为我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得到进一步增强,随着绩效考评体系完善,居民健康电子档案动态管理系统建立,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开展处方点评,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成效显著:随着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和绩效工资实施,乡镇卫生院彻底摆脱既往以药养医的局面,但药品“回扣”触角有向基层蔓延趋势,我市实时将处方点评制度在全市乡镇卫生院推进,落实日常督查措施,我院的抗生素使用比例从1月份的65.63%下降为35.32%,输液比例从41.26%降26.68%,抗生素滥用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资初期存在的问题

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不能实现乡镇卫生院医疗和抢救全覆盖,患者分流未能有效实现:目前,我省核定的基本药物为国家基本药物302种,浙江省增补150种,我市增补过渡期使用50种。实施以来发现,由于部分医疗急救必须品种、妇科、儿科用药不在目录内,同时群众不良用药习惯尚未得到有效纠正,乡镇卫生院对核定级别以外的就诊患者不再接诊,患者认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下降了,而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零售不规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未列入国家基本藥物零差率和用药规范管理,增加了医疗风险和医患纠纷。

医院正常上、下班时间未能满足公共卫生上门随访要求,责任医生自身健康诉求未能得到重视,进修学习机会缺乏,导致责任医生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积极性有所下降。

简便、易操作的绩效分配机制尚未充分形成,现有分配机制不能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以流动儿童管理为例,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项目,却未被列入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算,相关服务也未列入绩效工资报酬。根据永康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要求,各单位根据现有在职职工总数核定除基础绩效工资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奖励总量内,各自制定绩效奖励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既往公共卫生服务服务经费用于购买社区医生劳务支配部分在实施绩效工资后被取消。但是不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责任医生工作量、劳动强度、劳动时间差别较大而平均可分配绩效奖励基本相同,未能充分体现绩效工资改革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面临人才流失严重,综合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人才流失的最重要原因在于没有职业荣誉感和职业成就感。我们在和社区医师交流的时候,他们普遍反映没有荣誉感。社区卫生服务应该与个人的发展空间相辅相成,但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长的土壤还不够成熟,需要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思考和建议

调整市本级过渡期使用药品,加强急救药品储备:在充分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对市本级2011年使用的过渡期药品进行调整,保证乡镇卫生院医疗需求。对部分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确属临床抢救必须药品,报经省里同意后另行采购,以有效防止医疗风险和医患纠纷的发生。

加强健康宣教,培育安全医疗环境,营造良好医疗氛围:临床医护人员应加强与患者沟通,开展一对一宣教,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过程让患者了解基本用药过程,避免非需治疗、过度治疗。政府部门、宣传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性广告宣传,加强安全用药、按需用药正面引导,促使广大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加强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根据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抗菌药物使用原则制定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基本用药目录,培育安全医疗环境。加强医患纠纷舆论正确引导,营造良好医疗氛围。

创造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增加医务社会工作者的编制:建立并贯彻落实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完善培训模式和政策措施,建立全科医生培训补偿机制,适当放宽全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学分要求,增加全科培 训项目实用性、可操作性。建立乡镇卫生院规范化培训基地,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医院以提高临床实践技能为核心开展医务人员岗位培训,提高全科医生培训可及性。建立全科医生进修轮训制度,以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为原则,逐步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内容,防止医疗队伍断层现象发生,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职业成就感。尽快对全科医生进行明确的定位,应该有医务社会工作者的编制。这样,全科医生才能摆脱冗杂的日常事务,其综合服务和临床能力才能提升。

进一步强化医院的绩效管理,提高职工积极性:完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在基础绩效分级管理基础上,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根据不同地区服务人口、辖区公共卫生服务总体任务差距,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在财政支付到位情况下,建议适当提高医生工作量、劳动强度、劳动时间投入较大地区绩效奖励工资支付比例,对节假日不能正常安排休息的社区医务人员进行适当补偿,所需经费不在绩效奖励工资控制总量中列支,采取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或医疗收支结余支付办法,提高责任医生参与基本医疗和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热情,使广大群众能充分享受到医改的好处。

参考文献

4.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篇四

桂人社发〔2011〕71号

关于印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

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关问题

答复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最新医改政策精神,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对当前各地在实施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明确如下:

一、各级在开展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时,对“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如何把握?

答: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

收入来源、支出去向、账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坚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对于项目保留与否,把握的关键主要有两点:一是看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合规;二是发放的项目是否合法合规。只要是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发放的项目也不违法不违规,可予以保留并归并至绩效工资总量。

二、各级在开展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清理核查时,如何界定津贴补贴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答:对于津贴补贴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判断:

1、不是在专项用于建设或发展项目资金上提取的资金;

2、不是用虚高药价部分的资金,或者是将卖药后该支付给药商的购药款用来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

3、不是违反财务收支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三、当地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如何确定?

答:各地在核定绩效工资水平时,要把握一个总的原则,即根据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绩效工资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具体操作时,在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基础上,以大口径(原在编在岗人员和通过过渡考试竞聘上岗人员人数之和)计算出平均津贴补贴水平,对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按照托低不限高的办法核定绩效工资水平,以确保其合理收入水平不低于改革前。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科学设定财政托低水平线。对低于财政托低水平线的,可将其调整至财政托低水平。

——

四、各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如何核定?

答:按照核定的各单位年绩效工资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编制数内(含编制控制数)实际在岗人数分别核定市本级、县(市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年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后,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将控制总量分解到各单位。

五、绩效工资结构比例如何确定?

答: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的比重为 60%—70%”,《关于全区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政策和操作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0〕147号文件规定“基础性绩效工资……鉴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具有公益性的特点,在绩效工资中所占的比重全区统一为70%”。当时出台此政策主要因为各地出于减少内部矛盾和单位领导压力考虑,普遍要求全区统一比例为70%。但随着绩效工资工作的深入推进,发现这个比例有一定局限性。为此,在深入开展区内外调研的基础上,借鉴了部分兄弟省市的做法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对财政托低水平线部分的绩效工资结构比例,按国家和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即基础性绩效工资占60~70%,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40%。

六、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原有平均津贴补贴水平高于当地财政托低水平线的部分如何处理?

答: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原有平均津贴补贴水平(按原在编在岗人员和通过过渡考试竞聘上岗人员人数之和的大口径计

算)高于当地财政托低水平线,且经费来源符合有关财务规定的,经卫生、人口计生主管部门商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批准,高出部分可予以保留,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不受绩效工资结构比例限制。

七、绩效工资总量能否进行增量调整?

答:为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人员的积极性,有条件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合格后,可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从收支节余中提取奖励性基金,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绩效工资的实施用于职工绩效考核奖励。

八、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如何解决?

答: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的补助,按医改政府卫生投入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出当地财政托低水平的绩效工资部分,其经费来源由事业单位负责,不增加财政支出。

九、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如何确定?所需经费如何解决?

答:将退休人员原执行的津贴补贴项目全部归并至新的退休人员补贴项目。各级在制定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时,可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大致平——

衡的原则制定统一的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与在职人员绩效工资之间的比例按当地机关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与在职人员津贴补贴之间的比例执行。

关于经费负担问题,根据桂政办发〔2010〕110号文件规定。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公共卫生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额安排,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各级财政负担;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相关规定执行。

为有效控制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收入水平差距过大,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规范京外中央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津贴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号)规定,对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相当于当地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统一规定补贴平均水平2.5倍以上的单位,其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该单位自筹解决。

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过渡考试合格并竞聘上岗人员的工资如何套改?

答:各市县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新核编后,实施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的单位中,已经参加了自治区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过渡考试合格的人员,在完成竞聘上岗和签订聘用合同后,只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岗位上,即可按桂政发〔2006〕50号文件规定进行工资套改,符合条件享受与编内人员同样的工资待遇,实现同岗同酬。

十一、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是否应当纳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答:由于当前多数乡镇人口计生服务所与乡镇计生办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当前主要是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其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相对较弱,因此部分县区为平衡乡镇所属七站八所,认为乡镇人口计生服务所不宜纳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但是,乡镇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具有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应当纳入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事业单位 绩效工资 答复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5月19日印发

(共印550份)

5.广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篇五

全面清理规范津贴补贴

“一些有收费项目的事业单位收入水平过高,而公益性强、创收能力弱的单位收入水平又过低„„”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事业单位中不同行业、不同地区收入差距都比较大,津贴补贴等收入分配也不一致,这一“尴尬”导致部分事业单位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从而忽视了公益服务质量。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分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三步展开。根据实际情况,自治区分别于2009年、2010年启动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今年,全区事业单位将全部实施绩效工资。

《意见》明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与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外各事业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取消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项目。对清理核查后的津贴补贴进行适当归并,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怎样构成?

区直一事业单位的职工小黄认为,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后,他很关心绩效工资怎样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12月份基本工资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不含特殊岗位原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根据规定,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前平均津贴补贴水平低于当地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的,可将其调整至控制线;对超过控制线,且经费来源符合有关财务规定的,经单位主管部门申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批,超过部分可予以保留。

基础性工资占多大比例?

据介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全区统一设立为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发放。

而奖励性绩效工资,则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具体分配方式和办法由各事业单位确定。

根据规定,财政定额补助的事业单位,年人均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占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的50~70%,各岗位津贴标准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具体比例和标准由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工资分配体现多劳多得

《意见》指出,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仅指党政正职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

6.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篇六

一、步骤:

1、实行全员岗位聘任,确定每个职工的岗位或主要岗位、兼职岗位,应根据各科室工作量及人力资源实际拥有量的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数量(对个别兼职人员,应根据兼职岗位工作量比例确定岗位分值,可增,可减,也可不变);

2、卫生院院长牵头拟订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推荐名单、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卫生院职工岗位效绩考核细则(2011年版),经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会议讨论初定;

3、经职工推举产生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成员,确定院长为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在正式发文前经县卫生局审核;

4、召开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初稿)、卫生院职工岗位效绩考核细则(2011年版)(初稿);

5、向局党委领导汇报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初稿)、卫生院职工岗位效绩考核细则(2011年版)(初稿)中的重要内容,个别内容作政策性调整;

6、下发经调整后的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讨论稿)、卫生院职工岗位效绩考核细则(2011年版)(讨论稿),征求广大职工意见;

7、收集汇总职工意见,并加以梳理,吸收合理意见,修订有关内容,再次公布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修改稿)、卫生院职工岗位效绩考核细则(2011年版)(修改稿);

8、个别职工沟通交流意见;

9、向局党委领导汇报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修改稿)、卫生院职工岗位效绩考核细则(2011年版)(修改稿);

10、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表决(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可只表决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1、以文件形式向县卫生局上报请示:关于报送《##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函;

12、县卫生局以文件形式批复:岱山县卫生局关于同意##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批复;

13、卫生院以正式文件向所属科室、站室发文执行实施,并抄送县卫生局,文件名称后面加注“试行”两字。

二、注意点:

1、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要留出以下内容:

(1)单位内部先进奖:卫生院年终评选各类先进,如先进个人、先进科室(站)等,要写明先进名称及数量、奖励金额,不超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

(2)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分类发放站(室)工作补贴:各卫生院可结合实际,从奖励性绩效工资中统筹部分经费,对下属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分类发放站(室)工作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15%。

(3)实行先紧后松的原则,预留一部分(建议20%左右),以避免因医疗收入未完成年初额定数的不足部分或因考核成绩较差导致的拨款数减少部分,如无上述原因,预留部分可按每季度的分配办法,在年终进行二次分配;

(4)除去以上预留部分,可以初步框定按季度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2、为体现多劳多得,每季度可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应有合理的上下浮动;

3、年初进行预算,明确本预计可完成的目标:如工作数量(如门诊人次数)、医疗业务收入(药品+医疗收入)等,然后将每季度实际完成的目标与本预计可完成的目标进行比对,经院部领导班子或卫生院绩效考核小组集体讨论,按比例确定本季度可分配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

4、借出、借入人员的待遇必须在不违反政策且本人自愿的前提下,在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予以明确;

5、进修、学习、公出、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旷工等待遇应给予明确,县卫生局不发统一文件,但提供基本思路,在不违反人劳政策的前提下,由各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经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写入卫生院绩效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

6、卫生院可以自行制订有关一票否决全额或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细则;

7、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可在原来的岗位系数上酌情减分,也可按有关人劳政策不发或部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8、以上扣罚部分不进入其他职工的分配总量,年终二次分配的人员范围也应相应明确(如病、事假人员等);

9、实施时间从2011年1月1日开始,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追溯性考核的办法,对主要内容且有客观数据(依据)的进行具体评分,如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指标、病人的投诉记录等;

10、医生门诊工作量下隆而导致扣分,其他配合部门也应相应扣分,形成一定的联系机制;

7.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篇七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 2010年9月咸宁市咸安区卫生局印发了《咸安区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试行) 》的通知, 这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 最终惠及人民群众的政策。

为了及时了解国家绩效工资实施状况、掌握基层卫生工作者对此项政策的认可程度, 2012年6月在本区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绩效工资水平的问卷调查, 并用EpiData软件建立了调查数据库。

1 EpiData软件

1.1 EpiData软件介绍

它是一款免费的数据录入和数据管理软件, 由丹麦学者Jens M, Lauritsen开发的应用软件。该软件具有操作简便、易学易用、可扩展性强大等优点, 已然成为行业调研中的一款流行软件, 可快速应用于调查问卷设计及数据录入。

1.2 软件的操作界面

EpiData软件提供的操作界面友好、清晰, 构建数据库的流程一目了然, 只需按照流程操作即可, 如图1所示。

1.3 三种基本文件类型

QES文件:数据库结构文件, 主要作用是决定数据库结构。

REC文件:数据存储文件, 主要作用是生成数据库。

CHK文件:数据核查文件, 主要作用是逻辑检查。

2 国家实施绩效工资水平问卷调查表建立

2.1 建立QES文件

首先运行EpiData 3.1, 点击“文件”→“生成调查表文件 (QES文件) ”, 进入数据录入窗口, 将电子版本调查表复制粘贴到该窗口, 再进行必要的编排。点击“文件”→“存盘”, 进入另存为窗口进行命名并保存。

QES文件主要对调查表项目进行变量名定义、对变量类型进行设定, 可设定数值型、字符型、日期型和特殊型, 最终在预览状态下对数据库进行初步测试。

2.2 建立REC文件

点击“文件”→“打开EpiData文件”, 选取文件调查表进行打开, 点击“生成REC文件”, 出现“根据QES文件生成REC文件”窗口, 点击确定。提示“REC文件****”标识, 点击确定即可。生成的REC文件就是可直接录入调查表取值的窗口, 录入人员根据调查项目逐渐进行录入并完成。

2.3 建立CHK文件

点击“建立CHK文件”, 打开建立好的调查表REC文件, 就进入CHK文件编程的质控界面了。

在三种基本类型文件中CHK文件较为重要。CHK文件可对文本进行条件限制, 可设定合法取值、是否跳转、是否必须录入和是否重复选项。如对问题N1中设定合法取值“1~4”, 只能在这4个值范围内进行填写, 若选填这4个值以外的数字都将出现错误提示, 如图2所示。

2.4 数据录入

点击“建立CHK文件”, 打开建立好的调查表REC文件, 进入数据录入界面。录入数据后光标会自动跳转到下一个字段, 无键入数据, 按回车键则以缺失值处理。在质控阶段, 我们设定的是必须录入, 所以调查表中每一调查项目都必须进行调查。在当前调查表所调查项目完成记录输入后, 点击“下一条记录”, 软件会提示“是否将记录存盘”, 点击确定即可, 如图3所示。

2.5 数据处理和数据导出

EpiData软件的数据处理模块可进行常用的数据浏览、一致性检验和可靠性检验等, 实用性比较强, 尤其是进行大样本双录入核对检验时, 可减少人为误差。

此款软件最大的不足之处是不能实现数据分析功能。为了克服这一缺陷, 我们发现EpiData软件的导出功能扩展性很实用, 可与多种主流统计软件实现转换对接, 可以导出的主要模块有Excel、SPSS、SAS等, 实现数据统计与分析。

3 结语

此次共发放调查问卷1023份, 收回1017份, 回收率为99.8%。我们将调查结果导入到Excel中经过相关函数统计, 分析出职工侧重关心的一些问题。如:奖励性绩效比重够不够、单位在制定绩效工资方案时是否只征求了一部分职工意见等热点问题。

绩改政策实施是职工关心的切身利益, 此次调查数据可作为调研资料供各主管机构深化及完善绩改政策时提供参考。这对绩改政策的稳定推进、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乔华, 刘录林, 王婷, 等.EpiData数据管理软件结合Excel软件用于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的介绍[J].中国药房, 2012 (21) .

[2]郭海涛, 王班, 刘勇, 等.EpiData软件在部队基层就诊信息管理中的应用[J].软件导刊, 2010, 9 (5) :74.

[2]常精华, 郭满芳, 陈钢, 等.EpiData软件在处方监测中的运用[J].中国药房, 2008, 19 (28) :22-37.

8.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篇八

一、国外卫生系统实施绩效工资的做法及经验

绩效工资,顾名思义是紧密体现业绩,突出业绩报酬的那部分工资,绩效工资相对于传统的工资报酬来说,其激励措施包括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广。上世纪90年代前后,许多国外公共医疗机构实行了新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相对于传统的可变报酬,绩效工资的形式和内涵更加丰富。传统的可变报酬以奖金和红利的形式发放,通常为一次性支付,如安全奖、出勤奖、质量进步奖等,对于团体业绩的激励,则有机构收益分享和对管理岗位的长期激励等形式。绩效工资则既包括奖金激励也包括其他奖励方式,如在美国,绩效优秀的医生可以享有网络公开发布姓名、更改转诊分配方案、实行特殊认可等更多的权利。一些城市医院和诊所还开展了“追求卓越”行动。所谓追求卓越,是期望员工体现合作、团队精神、责任感、公平和尊严(指尊重病人和同事)的卓越品质,目的是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在英国,卫生保健系统( NHS)自1986年将绩效工资制度引入到普通管理中,随着信息资料可信度和可获得性的提高,以及社会对绩效评估积极性的提高,到90年代初,改善绩效成为政府的重要政策。政府通过下放政府部门权力,加大医院支配资金的自由度,加强医院之间的竞争来提高绩效,绩效工资的发放对象也逐步扩展到高层次的管理者、专科医院和普通护理人员。

实施绩效工资必须有权威的绩效评估作为发放的基础。在美国,绩效评估的标准和范围由美国医疗机构联合绩效评估委员会(JCAHO)、美国医院协会(AHA)、健康保健研究和质量管理局和美国卫生组织鉴定委员会等权威性很高的组织制定。美国卫生组织鉴定委员会制定的一套绩效测量系统,共有28项五类绩效测量范围,包括病人护理、员工服务、环境与安全、组织管理、特殊部门需求等几方面。委员会对每个医院的鉴定结果写出报告,公之于众,供消费者对医院进行有效的比较和评价。美国医疗机构联合绩效评估委员会的《2004年医院综合绩效评估手册》中绩效评估的范围包括三方面:一是以病人为导向的功能,包括医疗伦理、权利和责任、护理治疗、药物管理、传染监控等;二是组织功能,包括组织绩效、领导能力、护理环境的管理、人力资源的管理、信息管理等;三是结构功能,包括医疗人员和护理人员合作等方面。这些权威机构制定的评估系统由各医院根据本机构的特点进行灵活选择。英国卫生部下属的卫生审计和检查委员会(CHAI)负责对医院进行星级评审和独立评估卫生服务部门的绩效。评审不考虑医院规模大小与技术高低,主要看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具体评价指标主要包括4类:一类是关键指标,包括门诊和选择性预约、医疗等候时间、医院清洁状况、财务稳定性、员工工作寿命提高的状况等等。其他三类分别为有关病人、临床、医院容量和能力的指标。达到三星级标准的医疗机构将获得自由奖励员工和开展新技术服务的权利。达不到标准的会受到国家卫生机关的严密监视,并限期3个月迅速改正。如不改正,医疗机构的院长将被解除职务。

美国绩效工资方案的实施多由不同的机构提供赞助。2005年,美国卫生领域大约有100多个公私机构施行了绩效工资方案,这些方案由84个不同的健康计划或保险公司(如美国最大的医疗保险机构Medicare)提供赞助。多数绩效工资方案的赞助者为一家,也有少数由多家赞助。

英国的医疗卫生机构最初对管理者实施绩效评估并发放绩效工资。最初分为5个等级。持续超越短期目标并且向长期目标积极迈进的人员被列为第一等;没有完成短期目标且对长期目标也毫无改进的人员被列为第五等。按照1997年的标准,被评为一等的工资最高可以增长6%,二等4%,三等3%,被评为四等的不能获得绩效奖励,但是可以得到按正常工资增长的部分,第五等的既不能得到绩效奖励也不能得到常规工资增长。只有满足基本工资增长的条件后才有资格得到绩效工资部分。例如,被评为一等管理者不仅基本工资增长20%,还可以得到绩效工资6%,也就是说可以得到总额为26%的工资增长。绩效工资的内部评估者一般为被评人的直线上司(parent)和部门负责人(grandparent)。从2004年春季开始,英国政府在NHS再次推进绩效工资制度。此次制度将医生绩效奖金分为12个等级,从2702 英镑到69261英镑不等。获得绩效奖金的高年资医生大致占2/3。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不同服务类型和服务频率,分为3个等级,一是首席执行官,二是岗位评估分值超过某一数值者,三是岗位评估分值低于该数值者。每个等级又根据3个影响要素(国家卫生服务资金的大小、组织规模的大小和工作复杂性)分为A、B、C 三个亚等级,然后再确定具体的薪水范围。一个普通医生的收入可以由此增加近25%。

二、 国外绩效工资的实施特点及启示

(一)体现社会公平理念

社会公平理念是推行绩效工资的理论基础之一。绩效工资制将薪酬与绩效更加紧密结合,强化了薪酬的激励作用,因为根据贡献和能力分配更加体现了对个人劳动的尊重,使个人的劳动得到更合理的报酬,因而能较充分地体现社会公平理念,这点已成为西方学者的共识 。上世纪80年代中期,许多企业将相对稳定的、基于岗位的薪酬战略转向相对浮动的、基于绩效的薪酬战略。我国公益性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性质上与国外公共医疗机构并无不同。对于其医疗服务人员来说,应有与公益性相对应的工资福利管理模式来保障其工资水平。事实上我国近年来在体制转轨中,卫生机构的收入分配早已加强了收入与绩效的关联,许多机构将业绩指标分解到个人,工资与考核绩效挂钩。然而目前的工资分配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薪酬支出的资金来源不规范、分配秩序比较紊乱,没有创收来源的基层医疗服务人员的待遇得不到提高,其结果势必造成人才队伍不稳,后继乏人,影响公共医疗服务的质量。在公共医疗卫生部门建立能够体现其服务质量和数量的岗位绩效工资体系,一方面可以借此激励员工积极实现工作目标,另一方面保障初次分配更多地向劳动者倾斜,从而在收入分配上更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

(二)具有科学的考核标准和评估体系

英美等国医疗领域内通过实施绩效工资,医疗服务质量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一般来说,绩效工资方案的实施步骤为,在年初由管理者就绩效标准达成共识,明确绩效评估的导向,设定工作目标。年末对照计划目标以相关数据为基础进行全年的正式评价。最后按照评定的等级发放绩效工资。国外一些学者对于绩效工资实施中的绩效评估导向、组织的可持续发展、评估指标的可信性、内部分配的公平性十分关注。从上面介绍的绩效评估内容可以看出,各类评估标准都侧重于医疗机构的管理要素而非技术和设备要素,通过奖励各种有效的管理战略来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如果绩效考核的标准不能做到公平客观,考核的程序不能做到规范有序,就会出现不和谐的人际关系,从而影响公共部门服务水平的提高。鉴于国外实施绩效工资的经验教训,我国公共卫生领域实行绩效工资应有客观权威的评估标准和明确的效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制定实施方案时,应以维护公益性目标为首要原则,认真评定工作量、能力和贡献大小,使评估者和被评估者平等、自愿参与。

(三)选择灵活弹性的模式

国外绩效工资的实施并不是一刀切,绩效工资方案可以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调整,例如英国的绩效工资方案曾经不断调整。也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例如美国医疗机构在不同的资助条件下选择不同的方案。一般来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非营利性组织,其得到的资金支持是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呈正相关关系。服务得好,公众评价高,政府拨款或社会赞助就多。在美国,政府的拨款虽然占有很大比重,社会赞助的情况也不少。我国地域差距大,公共资金提供水平和服务绩效不一,一种模式不一定适用于任何情况,绩效工资作为基础工资之外的奖励,由政府出钱,就要综合考虑工资总额对单位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作用,同时避免分配秩序紊乱。在国家制定非营利性收入分配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各地参照国家相关的工资动态调整办法,建立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工资调整机制和福利政策。从长远看,政府也可以借鉴国外的资助方式,开辟多种经费渠道,根据不同性质单位、不同的发展模式以及不同岗位特点来选择适合的绩效工资方案。

(作者单位: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工资福利研究室)

9.浅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 篇九

曹君红

(广州动物园,广东 广州,510000)摘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大锅饭势必会影响事业单位职员的积极性,不利于提供更好的公益服务。针对不同的事业单位制定具体的绩效考核和评估体系,对工资改革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必须要根据具体行业具体企业的特点来选择管理工具与方法,以满足行业与企业本身的内在要求。比如对于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可以将企业常用的目标管理法用于改革实施的过程中。

关键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目标管理

中图分类号:F244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

曹君红(19xx-),女,广东广州人,广州市动物园。

一、引言

目前我国大陆地区的事业单位有130多万个,人员4000多万人。事业单位作为主要为社会提供专业公共服务的部门,收入分配的大锅饭势必会影响事业单位职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他们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从2009年10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1]。实行绩效工资制有助于促进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的有效竞争,从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但是,事业单位职能类型差异大、工作人员数量多、收入渠道来源广,如果不能做到在绩效工资改革方面的相对公平和公正,很可能实现不了改革的初衷,甚至可能适得其反。事业单位是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不同于企业纯为利润,具有公益性,因而,如何根据行业特点、岗位职责、拨款来源渠道的不同,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符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的绩效考核和评估体系,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顺利实施就显得至关重要。

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历程

1、绩效工资制度

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位确定工资总量,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由四部份组成: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奖励工资。[2]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在《资本论》中阐述了绩效工资的理念。[3]在马克思看来,绩效工资主要是根据员工的第三种劳动即凝固劳动来支付工资,以实际的、最终的劳动成果确定员工薪酬的工资制度。主要形式有计件工资制、佣金制等。计件工资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其基础是科学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程序。

绩效工资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绩效工资制的主要优点是;一是有利于雇员工资与可量化的业绩挂钩,将激励机制融于企业目标和个人业绩的联系之中;二是不断改进员工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三是甄别、获取并保留高绩效员工,突出团队精神和企业形象,提高雇员的凝聚力。绩效工资体系的缺点主要是:一是在对绩效优者奖励幅度过大的情况下,易造成雇员瞒报业绩的行为。二是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绩效工资

是由单位领导发放,会导致领导权力过大,从而引发严重的腐败行为。

2、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历程

“事业单位”最早出现在1955年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中[4],1998年国务院发布的第252、411号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事业单位定义为: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2004年修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事业单位定义为: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与企业相比,事业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依靠财政或其他单位拨入的资金。事业单位根据经费来源渠道差异可分为三类,一类是执行政府政策的执行性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第二类是大部分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又可细分成纯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而如果是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国家将根据事业单位的盈利收入情况实施差额拨款,差额部分由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第三类是经营性事业单位,没有国家财政拨款,完全自收自支。

建国以来,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先后经历了四次改革[5]:1956年建立了等级工资制。1985年建立了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同年10月起改革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以职务和级别为主的职级工资制。在事业单位建立不同类型、不同行业自身特点的分类工资制度,与国家机关的工资制度脱钩。事业单位工资制包括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工资制、艺术结构工资制、体育津贴与奖金制和工人工资制等五种类型。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2006年7月,第四次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同时,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合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根据2006年1月起施行的公务员法,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旨在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要点

1、目标管理法

从实践出发,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过程中可采用行之有效的目标管理法。该方法于1954年由彼特·德鲁克教授首先提出来,现已成为企业广泛采用的绩效管理办法。目标管理首先将由组织中的各级人员共同讨论并制定绩效目标及评价标准,再将组织绩效目标具体展开,为组织每个成员、每个层次的组织规定行为的方向和激励,同时又使其成为成员、自组织工作绩效的评价标准。

目标管理的流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目标的设置;第二阶段为实现目标过程的管理;第三阶段为测定与评价所取得的成果。[6] 第三阶段完成后循环进入第一阶段,重新制定下一阶段的绩效目标。目标管理法一般不适用于结构复杂的组织,却适应于规模不大,管理结构简单的事业单位,比如动物园这种规模较小的组织可以用一个统一的目标进行管理。

2、规模较小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步骤——以广州市动物园为例

第一,建立考核机构,以广州市动物园为例,建立由组织所有成员选出公道正派具有公

信力的员工,结合单位行政管理机构,共同组成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统揽全局,并负责指导具体工作。

第二,明确工作目标与考核内容,并设置评分标准与权重。根据事业单位上级主管机构制定的工作目标,结合组织中各级人员的讨论来确定考核的内容。以广州市动物园为例,绩效目标包括三大指标:一是部门管理,包括制度管理、党建、精神文明、教育培训、作风纪律、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爱国卫生、节能降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全局性工作。二是业务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动物繁殖率、获奖创优、动物死亡率、动物生病率、绿化质量、门票销售量、服务质量、技术创新、卫生质量、工作态度、服务意识、管理水平、履行岗位职责和创新工作情况等。三是经济效益,包括创收任务完成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等。

第三,将年度工作目标展开分解到每个具体的员工。以广州动物园为例,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其中岗位目标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扩面目标将被考核对象岗位目标以外整个团队或单位的任务分解到个人的任务目标。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第四,确定绩效工资考核方式。岗位目标考核标准由考核小组对各部门、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扩面目标考核由考核小组对各部门、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综合目标考核标准采用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和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园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各部门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四、结论与建议

事业单位这样的社会组织,其根本目标是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但其现状却有大锅饭之虞。因此,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势在必行。但在具体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到事业单位本身的特点,采取灵活而有效的工具推进改革进程。

在绩效工资改革推进与实施过程中,必须要切实地注意到事业单位绩效的核心主要是所应提供的社会公益性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工作绩效的内涵与标准在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必然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必须要注意到以下两点:

第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必须要根据具体行业具体企业的特点来选择管理工具与方法,以满足行业与企业本身的内在要求。比如对于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可以将企业常用的目标管理法用于改革实施的过程中。

第二,改革推进工具的修正,比如目标管理在事业单位中的应用和企业有很大不同,比如事业单位的绩效既要强调经济效益,也必须要能凸显出社会公益性。换而言之,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必须既能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也要满足社会的公共需求。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三步实施[EJ/OL].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 http://(来稿一律3个工作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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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篇十

实施方案

根据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卫发【2010】111号),《贵州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黔卫发【2010】40号),市卫发(2010)52号盘人社局发(2010)46号以及盘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淤泥乡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淤泥乡卫生院奖励性绩效考核、实施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惠兴能 副组长:敖成宇

成 员:查良正、任金芬、甘永琼、戴辉、张发进、甘启华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任务重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

3、考核分配实行百分制。(个人考核得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三、考核对象 本院在编在岗聘用人员。

四、考核办法:

淤泥乡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分为二个部分:一是在职领导职工津贴,二是领导职工量化津贴。

1、在职领导职工津贴。按单位核定奖励性绩效总额35%直接按职称、职务发放。(按每人己批准奖励性绩效部分乘35%标准发放)。

2.领导职工量化津贴(按单位核定奖励性绩效总额65%)。(1)针对每个职工的绩效工资采取百分制考核标准:德、勤指标占30%、服务数量指标占35%、服务质量指标占35%。考核中每扣一分则扣其个人应得奖励性绩效工资额除以100分的数字金额,按实际结余额的大小及个人得分情况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公式:每分值金额数=全院总计领导职工量化津贴/100×职工人数。(2)主要领导量化津贴按盘卫食药字(2011)45号文件规定即盘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院长)奖励性绩效兑现标准执行。

3.每半年考核一次,每年1月、7月两次考核造册,报盘县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人事劳动保障局、县财政局备案,通过个人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职工个人工资卡上。

五、考核内容:(领导职工量化津贴部分)

1、职业道德,行业作风,劳动态度,工作出勤,院纪院规遵守情况。

2、服务数量质量核准,根据职工岗位按标准进行加减分值。

3、群众及职工满意度测评。

4、否决性指标:发生医疗纠纷和差错事故以及败坏医德医风的一票否决。

六、考核细则(一)扣分部分

1、医德医风,劳动纪律,行业作风

(1)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如发现与病人及家属争吵一次扣1分。

(2)收受或索取病人好处费每发现一次扣1分。

(3)在收费、合医、医保中有弄虚作假的,除负赔偿责任外,每发现一次扣2分。

(4)医务人员相互拆台,不团结协作,相互刁难,除诫勉谈话外每发现一次扣2分,在职工内部制造矛盾,搬弄是非,损坏单位或他人名誉的经查实每发现一次扣1分。

(5)对病人态度冷淡,置之不理,相互推诿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6)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不挂胸牌,每发现一次扣1分。

(7)每周检查科室物品摆放不整齐,不清洁的,该科室每人一次扣1分。(8)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或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9)无特殊情况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学习、劳动、交班、查房等集体活动每有一次扣1分。

(10)首诊医生遇疑难病症,不邀请会诊私自转诊,或被邀请医生拒绝协作者,每发现一次扣1分。夜间被邀请会诊的医生加一分(如有加班另外记)。经门诊已收入院的病人,如不经主治医师或院办决定而转出者,一次扣管床医生2分。(11)人离场所不关灯、不关用电设施的,一次扣1分。

(12)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的,擅自使用大功率用电设施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2、考勤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有急诊或抢救病人应随叫随到,不到者一次扣2分。

(2)上班迟到5分钟扣0.5分,10分钟扣1分,20分钟2分;脱班以此类推。

(3)婚丧、娶按相关规定执行,不再加减分值。

(4)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时,应随叫随到,不得推辞,不享受任何报酬。不服从安排者扣4分。

3、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

(1)不按规定填写病历,登记册的,处方书写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1分。

(2)传染病漏报或谎报的每发现一次人扣2分.(3)住院病历处方未按时完成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4)合作医疗不按规定操作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5)居民健康档案缺项的,每发现一人次扣该组每人0.5分。不合格的,每发现一人次扣该组每人1分。

4、护理考核

(1)不规范操作,不执行“三查七对”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2)不规范填写护理记录,登记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3)无一次性用品销毁记录,无消毒记录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4)新输液体或变换药品不观察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5)皮试配液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6)乱丢医疗废弃物,不按分类混装医疗废弃物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5、疾控、妇幼、卫生监督考核

(1)表、卡、册记录不按时按规定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各种记录),每发现一次扣1分。

(2)不及时上报报表或报表有逻辑性错误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3)乱开出生证明,不及时办住院分娩卡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4)漏报传染病,不报出生缺陷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5)应该发放的宣传资料未发放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6)资料,卡册存放不整齐有序的,档案整理不规范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7)不按时进行健康教育宣传(专栏,传单),没有宣传底稿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6、辅助科室考核

(1)各种辅助检查不登记,不出报告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除追究责任外每发现一次扣5分。(3)仪器管理使用不善,浪费成本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

7、药房管理考核

(1)药品购进不及时、不严格审处方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2)错发、误发药品除纠正外每发现一次扣2分。(3)虫蛀,霉烂,变质,失效超标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4)不按规定养护,不及时报告近效期药品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8、财务财产考核

(1)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每发现一次扣1分。(2)不及时交款,不及时记账,每发现一次扣1分。(3)弄虚作假,挪用公款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二)加分部分

(1)兼职多项工作的,每兼一项加2分。

(2)受到上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或为卫生院争光添彩的每有一次加2分。(3)为保护集体财产免受损失作出突出贡献的加2分。

(三)一票否决情况

(1)发生责任医疗事故的人员,事故发生时的考核周期再分配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如已发放,在之后的考核周期补扣除。

(2)被病人及(或)家属投诉服务态度恶劣,经查实后本月的再分配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对脱产学习人员,在脱产学习期间受纪律处分或学习成绩不合格的;

2、解除聘用合同的;

3、停发工资的;

4、借调在非卫生系统的;

5、考核不合格的;

6、在职人员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

7、其他情况,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八、其它情况

1、在职人员请病假的,扣除病假期间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患有精神病、癌症等严重疾病的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单位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只扣除本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2、受劳动教养、强制收容教养、强制戒毒、治安拘留及刑事处罚的,处罚期间在职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审查得出结论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此方案从2011年七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属本院院办。

盘县淤泥乡卫生院

11.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篇十一

一、合理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待遇水平关系

在制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时,以国人部发〔2006〕59号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水平关系作为确定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的主要政策依据,以国人部发〔2006〕60号文件增加退休费办法确定的水平关系作为确定退休管理人员与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主要政策依据。结合广西的实际,在确定各层级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时,可按以下原则确定:二级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不低于三级管理人员(正厅级);三级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不低于四级管理人员(副厅级);四级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高于五级管理人员(正处级);五级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高于六级管理人员(副处级);六级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基本与六级管理人员(副处级)相当;七级副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略低于六级管理人员(副处级);八级讲师及相当职务人员略高于七级管理人员(正科级);九级讲师及相当职务人员略低于七级管理人员(正科级);十级讲师及相当职务人员基本与八级管理人员(副科级)相当等。工勤人员中高级技师略高于七级管理人员(正科级)、低于六级管理人员(副处级);技师岗位人员略高于八级管理人员(副科级)、低于七级管理人员(正科级)。

二、妥善处理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的占比问题

按照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占比的统一规定和保持退休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生活补贴标准占比一致的原则,对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的占比进行相应调整。

三、补充部分岗位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

在制定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时,应按第一条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的待遇水平关系原则补充制定相应的正厅、二级正高、高级技师的生活补贴标准。2006年6月30日前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照桂人社发〔2011〕192号和桂人社发〔2012〕21号文件的原则和精神确定。

附:国人部发〔2006〕59号、60号文件有关标准比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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