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法庭悔过书

2024-07-18

犯罪法庭悔过书(共2篇)

1.犯罪法庭悔过书 篇一

各位领导、检察官:

我叫**,大学文化,籍贯****县,1966年3月25日出生,被捕前系**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干部。

因涉嫌经济类犯罪于XX年12月6日被关押在**市看守所至今。

经过近一个多月来的冷静思考,深刻反省我认识到我所犯经济问题是严重的,根据我的犯罪事实,现悔过如下:

我是6月到**县委任职的,刚去的时候自己也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听党的话,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决不辜负组织对我的培养、锻炼。

在**工作初期,我自己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工作热情积极、主动被班子成员和**各族群众所公认。

可后来由于自己地位变了,手里有了一定的权力,在自己身边活动的人也就慢慢地多起来,就连以前不怎么联系的人都主动找上门来同我拉关系、套近乎。

部份**部委办局的领导也经常出入我的办公室和宿舍,他们都会说同样的话:**财政困难,我们单位条件比起来还过得去,今后有什么困难,有什么事要办尽管分咐,我会给你办好。

这些人时不时送我两条烟,请我吃两顿饭,逢年过节还来向我拜拜年,使我在同龄人中有一种无以伦比的“优越感”和“自豪感”。

平时,茶余饭后亲朋好友也说:现在是领导干部了,吃要吃好一点,穿要穿好一点,不要太寒酸,让人瞧不起。

就这样。

我自己的主观世界内心深处慢慢地开始发生变化,我错误地认为,当官只是一时,当老百姓是一辈子的事,为什么在位的时候不为不在位的时候考虑一些呢?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错误观点的支配,经不住金钱物质的诱惑,在错误思想意识的支配下,忘记了入党时的誓言,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廉洁勤政,忘记了艰苦朴素,忘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一心想的是如何使自己变得富有,不再寒酸,如何让别人刮目相看,佩服自己。

就这样,逐渐逐渐走上了经济类犯罪的道路。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

通过这段时间的思考、反省,我认为,我走上经济类犯罪道路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淡薄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崇高理想并为之奋斗终身,把全心全意为人员服务时刻牢记在心,并贯穿于整个实际工作当中,并要身体力行,自觉实践“xxxx”,并要时刻铭记“当官为什么,现在做什么,身后留什么”,心甘情愿当人民的公仆,并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牺牲自己的一切。

而我自己,身为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对理想、信念逐渐产生动摇,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抛在脑后。

我错误地认为,实现共产主义太遥远了,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一种追求,还是应该现实一点。

我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解也是片面的,不正确的。

总认为,我为人民服务,谁又为我服务,慢慢地,公仆意识谈化了,革命意志衰退了,内心想的总是自己,可以说私自当头,久而久之,想自己的多了,想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少了,最终走上了经济类犯罪的道路。

二、党性锻炼不够,廉政防线不牢

作为我自己,党的学校没有少进,马列主义书没有少读,革命的道理也懂得不少,关键的问题就是,言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

特别是当我自己职位发生变化以后,没有及时地调整心态,没有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没有进一步增强党性锻炼,没有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记得在**参加“三讲”教育活动时,刚开始的时候,自己也想在开展批评与自我评议、民主生活会上把自己到部门报帐这一问题主动讲出来,在自我检讨的基础上接受同志们的批评、教育,但看看班子成员中谁也没有讲各自的毛病,而我自己讲出来,不是“枪打出头鸟”吗?我也就将这一情况隐瞒了下来。

再加上民主评议时,没有任何群众提到过这事,我也就错误地认为,到部门报帐是合情合理的,所以,“三讲”结束后,仍然把虚开的、要来的发票,拿到部门去报帐。

彻底忘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除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外,自己没有别的任何利益,忘记了公而忘私、勤政为民、不沾不贪的道理。

就这样,我自己的廉政防线不攻自破,最终走上经济类犯罪的道路。

三、理论学习不够,法律意识不强

作为一名干部。

读的书也不少,理论学习班也没少参加,但就是不用心去学,不刻苦地钻研,特别是走上领导岗位以后,总觉得自己知识够用了,理论水平很高了,不用再一天到晚地去啃书本,还错误地认为理论归理论,实践归实践,学归学,干归干,理论与实践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何必天天学理论。

忘记了“人不学习会落后”的真理,忘记了“理论指导实践”的论断,所以,我从怕学到厌学,到到后来的不想学。

这是我特别后悔的,是我忽视了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做为一个分管党务工作的基层领导,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我是不够格的。

我平时根本就不注重学习党的知识和有关纪律,认真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注重学习党的纪律规定党员应该履行什么,遵守什么,不注重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公务员什么做得,什么做不得,那些行为是合法的,那些行为是违法的,现在想来,我可以说自己是一个法盲。

因为被逮捕之前,我的确还不知道我的这些行为是违法的,错误地认为,我的行为,不过是增加部门的一点负担,而且有些部门是他们主动提出来的,我也没有逼迫过任何一个部门的领导为我报帐。

但是现在我明白了,这么多的部门领导。

心甘情愿为我报帐,因为是我手中有权。

虽然他们谁都没有拒绝过我,但是我这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我这样做是违法的。

从根本上说明了我不注重学习,法律意识淡薄,最终走上经济类犯罪的道路。

四、个人私欲膨涨,终成金钱奴隶

作为我自己,国家给我的待遇已经够丰厚的了,不愁吃、不愁穿、不愁零花钱,理应好好地回报国家,好好地人民服务,当一个脚踏实地的人民公仆,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

可是,我自己还不知足,应验了一名古训:“人心不足蛇吞象”。

回想从前,我也是一个艰苦朴素、勤奋好学、积极要求上进的人。

但是,自从走上领导岗位以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慢慢地发生了变化,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受身边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左右,经不住物质利益的诱惑,错误地认为“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内心世界开始发生变化,开始讲吃、讲穿、讲排场,但凭自己的工资能吃什么能穿什么,今后走下领导岗后又怎么生活,这些问题老是在我脑海里出现,想来想去,想到了搞一些发票到条件相对好的部门报帐,还错误地认为,到自己管辖的部门报帐,既方便又快捷,而且他们也是心甘情愿的。

殊不知,我的这种行为是违反党纪国法的。

现在想来,我的一切真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应验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的道理,我的所做所为的确是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具体体现。

总而言之,我的错误是严重的,我辜负了组织对我的培养、锻炼,辜负了人民对我的厚望,我的行为严重影响共产党员,党的领导干部的形象和声誉。

我对不起党,不起人民、对不起养育我成长的这片热土。

现在组织上对我作出这样的处理也是应该的,完全正确的,我坚决服从,毫无怨言。

但鉴于我能投案自首、主动交待问题,积极退赔赃款,请给予我从宽从轻处理,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此致!

悔过人:**

2.犯罪法庭悔过书 篇二

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势在必行,它关系到学生们能否健康成长。法制教育,旨在培养中学生确立初步的遵纪守法观念、依法办事的意识以及法律至上的观念。要使中学生认识到法制是治理国家和社会最重要的手段,唯有法律才能充分保障人的权利。

“模拟法庭进校园”是我们学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又一项新举措,它在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形式,为创建“零犯罪校园”提供了法律保障。该举措充分利用校园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时得到较系统的法制教育。逐步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网络和体系,可以防止空洞的说教。实践证明,“模拟法庭进校园”是一项深得人心、行之有效的法制教育方式,下面我就具体说说我们学校的做法。

一、“模拟法庭进校园”的活动深得人心

“模拟法庭进校园”是指在教师或者法官、检察官等司法人员的指导下,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在学校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

“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中,学生可以通过亲身参与,综合运用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司法基本技能等,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握好案情与法律间的关系,做到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

二、“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的开展特点

1.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 ,贴近学生生活,更少说教

“模拟法庭进校园” 是青少年法制宣传的重要措施和方式,融知识性、教育性、警示性和趣味性为一体,使学生亲身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更好地理解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明白“实施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的道理。让学生身临其境,在庄严神圣的法庭氛围中感受法律的神圣、威严、公平、公正,从而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通过对真实法庭审理过程的演示,摆脱了单纯以说教为主的教育模式,使学生能够亲身实践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法律更贴近学生的生活,令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

2.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响应国家“推进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的号召,教育方式生动活泼

为响应“推进依法治校 构建和谐校园”的号召,按照依法治校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教育发展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师生成长相结合,求实创新,积极推进依法治校,为学校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丰富师生文化生活,更为了使师生了解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以真实的案例、生动的庭审现场达到最大的宣传警示作用,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是一个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

3.法制教育方法多样化,学生学法、用法氛围浓厚

根据调查,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教育,增设了法制课程,但大多数学校的法制教育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单,经常是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校园法制教育形式简单,教育方法缺乏多样化、缺乏直观的教育,使法制教育达不到好的效果。因此很多青少年学生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缺乏普通的法律常识,不知法、不懂法,更谈不上遵纪守法,“模拟法庭进校园”,改变了过去单纯给青少年灌输法律知识的宣教模式,以更符合青少年特点的形式进行法制教育。学生模拟组成法庭上的各种角色,演绎青少年犯罪案件的真实案例,活动开始,通过一幕“情景剧”的方式将真实案例回放,让学生看得见、摸得着,使整个表演更为生动。

通过富有成效的“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学校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真正做到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为全面推进学校法治化进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之,“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与学校的法制教育相互融合,实现了法制教育途径的多样化;把“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与政治课教学相互融合,实现课内教学与课外活动的有机结合;把“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与研究学习相结合,突出了活动的自主性、探究性、合作性特点,是学生自主、探究、合作学习的一种重要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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