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诚信问题与助学贷款 发放模型评价

2024-08-07

大学生诚信问题与助学贷款 发放模型评价

1.大学生诚信问题与助学贷款 发放模型评价 篇一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和项目诚信综合评价管理

承 诺 书

为进一步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重庆市《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渝人社〔2011〕29号)精神,切实做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有关《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我代表XXXX建筑工程公司XXXXXXXXXXXX工程项目部郑重向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一、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承诺:

(一)加强项目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负责人具体抓,制定好措施,落实好责任,明确专人管理。

(二)、专业分包必须要同劳务分包企业依法订立分包施工合同,决不允许分包给无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

(三)建立健全用工和工资管理制度,做好劳动用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支付的统计、存档工作。

(四)严格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在报送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进度中,明确农民工工资数额,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和支付形式等内容,并在(五)、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渝建发[2012]86号文件和渝建发[2012]87号文件精神,对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行为的评价内容所需资料必须准备齐全。积极配合所在行政区域建委有关部门的评价检查工作。

(六)、在公司及所在行政区域建委检查时如果本基本对企业的综合评价造成不良影响的,我自愿接受公司对项目经理部的罚款,处罚形式详见附件《对重庆市诚信综合评价和两年行动方案检查的实施细则》。

承诺人: 日期:

对重庆市诚信综合评价和两年行动方案

检查的实施细则

针对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的《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诚信评价标准》渝建发[2012]85号、《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质量行为评价标准》渝建发[2012]86号、《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评价标准》渝建发[2012]87号文、“工程常见问题治理和两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本公司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部署,切实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评价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按公司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手册及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做到事前警示、责任追溯,特编制此实施细则及要求:

一、检查执行的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8)〈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9)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

(10)〈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和重庆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渝人社[2011]29号)

二、检查监督的内容

1、督促各项目部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并有公司委派书及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书签字完善,确保安全生产。

2、检查各项目部除公司委派以外的管理人员(经济承包责任人)到职到岗情况,逐一与报建人员核对,限期进行变更,并检查劳动合同、社保、工资表的完成情况及报建人员履职情况。

3、检查各项目部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材料租赁等合同的合法有效性,是否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

4、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特别是完善三检制、材料进场检验制、工序报验制、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及检验批的划分方案,且检查实测实量上墙及样板引路的落实情况,减少质量通病。

5、督促检查各项目部建立标样室,试验台帐,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6、检查各项目部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的完善性、有效性和可行性;特殊工种、特种作业岗位人员上岗资格,督促各项目部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以及平安卡建制完成情况。

7、检查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检查机械设备质保资料,督促项目部编制适用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各种专项施工方案,以及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且上墙与实际进度对比。

8、督促各项目部对塔吊、提升井架、施工电梯、脚手架报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和准用证方能使用,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留影像资料。

9、着重加强对深基坑、高切坡的支护,高处作业防护,脚手架,“三宝四口”,提升机、模板工程、施工机械、临时用电等的安全检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应立即制止。

10、通过巡视、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所发现的安全隐患以检查记录表的形式通知本项目部及时整改,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作好安全控制监督检查工作。

11、工程实施过程中,督促各项目部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安全宣传栏及组织定期安全教育,增强作业员的安全意识。

12、检查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否设有公示牌及评估等级。

13、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搞好消防工作、夏季防暑、文明施工、民工宿舍卫生消防等工作,促进工程进入正常施工状态。

14、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施工现场无重大伤亡及重伤事故,无电力、机械、设备事故,无交通、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0‰以内。

15、检查各项目部是否进行消防、事故应急演练及影像资料。

16、检查是否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分包款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和农民工工资支付表,是否建立月拖欠隐患排查制度或排查无处理记录。

17、各项目部需按集团公司要求推行“样板引路”和实测实量上墙”制度,若检查项目部未按要求推行,每次检查按2000元/项处罚;

18、在公司及所在行政区域建委检查时如果本项目的考评分值分为“合同履约情况”不得低于95分,“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行为”合同履约情况”不得低于95分,“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行为”现场评价不得低于85分,对“合同履约情况”低于95分或未及时在网上填报合同信息处罚500元/分;“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行为”现场评价>85分奖励200元/分,<85分处罚200元/分,<75分处罚500元/分,>90分奖励500元/分(评价项目必须在年度评价中无处罚项才能获得奖励)

19、结合重庆市“工程常见问题治理和两年行动方案”检查内容和建市[2014]118号关于《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针对工程项目有挂靠情形的认定项,逐一进行排查,对有违反挂靠情形之一的要求限期整改,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完成整改,处罚10000-50000元/次;政府职能部门检查过程中发生对公司行政处罚的,处罚50000-100000元/次或10000元/扣一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全年检查中对公司诚信评价无处罚并对公司诚信排名作出积极贡献的项目部公司将给予重大奖励。

总之,为了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公司各部门一定坚定不移的积极配合各项目部工作,团结共事,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公司利益,创造更辉煌的明天。本细则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以上细则,各项目部应立即进行自查自纠,一月内完善。

重庆市XXXXX建筑工程公司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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