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奖惩制度范本(精选10篇)
1.保安员奖惩制度范本 篇一
保安员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者;
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 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行政处分
对员工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停职停薪、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扣以(30—50元)的处罚。
3、记过: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除扣以(50—100元)的处罚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位于10%末位范围及员工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停职停薪。员工违规除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6、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给予辞退。
7、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由各部门经理书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8、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本册第二十一条第3点“丙类过失”)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处罚的取消
员工从受到警告通知书后三个月内,如能认真改过,积极工作,连续两次考评为“优”,或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公司的通报表扬,经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公司领导批准后,可取消警告处分。
2.保安奖惩制度 篇二
一、奖励范围及奖励规定 1.奖励范围
1.1在执勤和日常管理中圆满完成交付的任务,无危机违章行为者。
1.2见义勇为,敢于同犯人坏事作斗争,成绩显著者。
1.3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及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1.4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事迹突出者。
1.5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对公司发展有显著帮助者。
1.6在外获得嘉奖,为公司获得荣誉、提升形象者。
1.7维护公司形象和利益,竭力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限度者。
1.8季度、被评为优秀员工、先进保安员者。2.奖励标准 以上内容视情况给与人民币50-200元的奖励。
二、惩罚范围及惩罚规定 1.惩罚范围及规定
1.1未经批准自行安排,私自带朋友到单位宿舍住宿的扣罚20元以上,损坏集体财物的照价赔偿。经教育不改或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1.2 无故不参加组织学习、开会、训练及集体活动者每次扣罚20元。
1.3 每月违章2次者需停职学习,连续3个月有违章者,公司作开除处理。不
当班的保安员严禁在保安室逗留,否则每次扣罚20元,2次扣罚50元,对屡教不改者公司作开除处理。
1.4 保安员上岗需着正装,并且需保持干净整洁;外出时,不得穿着制服和佩带保安器械,否则扣罚50元,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作开除处理。1.5 遇到罪犯畏缩不前或见死不救者,扣除工资3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1.6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构成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并受到治安处罚的,扣除当月工资200元以上,公司作开除处理,并押送司法机关追究期有关责任。1.7 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罚20元,超过30分钟的按矿工处理。特殊情况提前向队长报告并经批准者除外。1.8 用餐期间由两人轮流交换,严禁利用用餐时间在饭堂闲聊、滞留或回宿舍,用餐时间超过30分钟,按早退处理(详见1.7)。
1.9 酗酒滋事、无理取闹、有损公司形象的扣罚100元,公司作开除处理。
1.10未经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计算机、电视、电话等)或物品者,每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者作开除处理。
1.11执勤时睡觉或打瞌睡的,每次扣罚50元,执勤巡逻离开执勤范围,巡逻时不到保安室签到者扣罚50元;不按执勤保安员规定巡逻登记的扣罚50元;无故旷工的每次扣罚50元;值班时看报纸、看电视、听收音机、无事打电话、写信、与朋友聊天的,每次扣罚30元;不按规定着装,形象邋遢的,在规定不准吸烟的地方吸烟等影响纪律的,经教育不改者每次罚20元。
1.12不服从上级指挥和安排的,根据情节轻重扣罚50元,并作警告、停职整改处理或开除。
1.13参与打架、有意闹事者,视情节轻重扣罚50元以上或送公安机关处理,沾染毒品,窝藏犯罪嫌疑人,或有犯罪嫌疑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的,公司给与辞退处理。
1.13私自把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做开除处理并扣罚100元;未造成后果的扣罚50元。
1.14 利用工作之便或以介绍工作为名从中收取介绍费、手续费或其他物品的扣罚50元,情节严重的公司做开除处理,对触犯刑法的送公安机关惩处。1.15 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客户投诉并经查实属工作失误或工作态度问题的,扣罚100元并视情节严重予以开除处理。
3.保安奖惩制度(修改后) 篇三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安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 本公司保安人员奖励分为“表扬通知书”、“现金奖励”、“记功”。
(一)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用于表扬通知书”
1.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2. 非工作时间见义勇为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者;
3. 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二)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用于现金奖励。
1. 不谋私利,自律事迹突出者给予现金奖励50元;
2. 及时发现并正确果断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使公司利益免受损失者给予现金奖励100元;
3. 为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争斗中表现突出者给予现金奖励200元;
4. 制止犯罪分子逃跑或机智灵活果断的擒获小偷者给予现金奖励300元;
第六条 员工奖励
(一)表扬通知书第1次给予现金奖励100元。
(二)表扬通知书第2次给予现金奖励200元。
(三)表扬通知书第3次等于记功1次给予现金奖励500元。
第七条 本公司保安人员的惩处分为“过失通知书”、“现金罚款”、“记过”、“解除劳动合同”(致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一)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过失通知书”处分。
1.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2.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3.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7.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浪费物料者;
8.对外来人员、车辆、物品外出没有按规定进行询问、确认、登记者;
9.没有按巡视要求对大楼内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走廊等进行巡视,在交接班记录
本伪造巡查记录,公物有损坏现象没有及时发现、记录、上报者;
10.未穿着制服上岗或制服不整不洁,佩戴器材不全者;
11.未按照保安礼貌用语或敬礼不规范者;
12.工作态度生硬、粗暴,与外来人员或内部职员发生冲突,遭受投诉者;
13.无故不参加例会或培训者;
14.自然月度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4次(含4次)以上者。
(二)本公司保安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现金罚款处分。
1. 执勤时在禁烟区域内吸烟者予以现金罚款10元;
2. 使用公司电话长时间拨打私人电话的,予以现金罚款10元;
3. 当值保安在下班前应清扫大厅外门前平台、大院公共停车位、门卫室等处卫生,违反者予以现金罚款20元;
4. 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予以现金罚款30元;
5. 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予以现金罚款50元;(包括工作时间内睡觉、闲逛、无故
窜岗、脱岗、闲聊、弄虚作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予以现金罚款
100元;
7. 当班期间发生失窃案件,值班保安予以现金罚款100元,如工作上有明显失职予
以现金罚款500元。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向任何人或组织泄露或谈论公司内部保安机密者;
2.向任何单位或个人索取或接收礼物、金钱及其他利益;
3.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或以威胁、利诱等手段来达到个人的私利;
4.利用职务便利盗窃公司及他人财物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5.擅离职守,未按照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操作,致使设备、公物损坏,公司蒙受经济损
失者;
6.携带非法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宠物等进入工作场所;
7.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8.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9.工作时间累计脱岗2次者;
10.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11.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2.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3.工作时间内或工作时间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者;
14.月累计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5.记过1次者。
第八条 员工之惩处
(一)过失通知书1次予以现金罚款100元。
(二)过失通知书2次予以现金罚款300元。
(三)过失通知书3次等于记过1次。
第九条 对保安人员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 本章所列表扬通知书过失通知书、记功与记过可以相互抵消,以为结算周期。
4.某物业保安部奖惩制度 篇四
目的:
为了保安部工作的全面发展,完善保安部奖惩制度,提高保安员的自律性,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保安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认真、仔细,以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
适用范围:
本奖惩制度仅适用于xx物业管理公司保安部内部管理
一、处罚内容:
一、以下违纪行为提出警告,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类似违反行为三次以上、多次其它违纪行为或情节严重者将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早退在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上班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罚款50元;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罚款50元。
2、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者罚款50元;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罚款50元。领班私自批准或知情不报视而不见者罚款100元。
3、当班其间仪容仪表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扎腰带、穿皮 鞋、扎领带和穿制服时不钮扣、卷衣袖、库腿、不戴帽;长指甲、戴饰物不染异色发质;男不留长发、帽墙下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不留胡须;女的不留披肩发、不得涂脂抹粉、不涂有色指甲油等)罚款20元。
4、穿制服外出本辖区;穿制服在公共场所、走路过程抽烟或着装不整齐有损坏公司形象者,罚款50元。
5、严禁在当值其间打接电话、手机,一次罚款100元。
6、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规范,哼歌、将手插放衣袋或裤袋、倚靠在墙壁和其它物体上等行为者罚款30元;
7、当值期间,不使用礼貌用语、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与业主发生争论等,罚款50元;
8、当班期间,无特殊情况,上级领导、高级访客或有售房小姐带客看楼经过岗位不敬礼者,罚款20元;
9、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活动者,罚款30元;
10、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写信、困谈、嬉笑打闹、看书报等罚款20 元;
11、当班时私自接待亲友的罚款50元;
12、当值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责任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罚款50元;记录不详细、撕毁、或乱写乱画的罚款50元
13、当值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文明用语者,罚款50元;
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其它装备及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施开关、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情损坏,(损坏部分另昭价培偿)罚款20元;
14、门岗对外出车辆不收取凭条、检查登记;对外来人员不询问、不登记的罚款50元,有推销而门岗不明确的罚款30元;
15、不按规定做巡逻记录或发现有作弊行为者罚款30元,相关人员一齐并罚;
16、非值班时间未经公司或上级领导批准(公事除外)私自进入小区内罚款100元
17、巡逻不到位,致使在本人管辖范围内发生事件,罚款50元,直接副领班罚款30元,任区负责领班罚款30元。(情节严重另处)
18、违犯其它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依照事件大小裁定)
(二)领班处罚标准
一、领班除特殊情况或另规定内容之外、依然参照保安队员处罚标准,另增设如下几点:
1、未能做到上传下达工作,或有意延误;罚款50元;
2、对工作中发生处理的事情未能如实记录或不记录罚款30元;
3、交接不清,至使工作无法到位罚款50元;
4、发生事件不上报或其它知情不报的罚款80元;
5、保安班内管理混乱,人心溃散罚款100元;情节严重作革职处理;
6、本部主管及公司经理发现违规情况的队员罚款50元,领班负连带责任罚款30元;
7、严格执行层次逐级制度,遇事无特殊情况不越级汇报处理、不超越权限,有违反的罚款100元。
8、本班治安案件多次且影响公司声誉的将革职或辞退处理。
(三)以下违纪行为作辞退处理:
1、带或拥有违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管制刀具等)或介绍娼妓、调戏妇女者。
2、在当班时扣留物品、钱财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3、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4、上班时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
5、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
6、在当值区域责任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
7、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区域打私人电话,私配公司办公室、他人钥锁、私自拿用公司财物或无故进入公司领导办公室翻阅资料者。
8、听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说明或说明但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
9、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酗酒后上岗、当班期间抽烟、吃零食、听收音机睡觉者。
10、无故旷工三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部门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11、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窍公司、住户财物及充当内线合伙者。
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古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
12、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考评,保安主管审核,要作绩效差或视情况调班仍不合格者;多次参加部门的业务知识考核不及格达不到公司要求者。
13、私自带离职保安或其它闲杂人员进入员工宿舍者:非当班时间与社会无 正当职业者密切交往的。
14、私自进入歌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场所者。
15、故意损坏警戒器具或公司、住户财物者。
16、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居住单元范围内。
17、利用工作之便,敲诈勒索收受贿赂者。
18、违反其它处罚规定的。
二、奖励内容:
保安有下列业绩之一者,进行50--500元的经济奖励。
1、对保安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勇于负责、善于处理本小区内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3、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住户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4、为维护住户安全、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住户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坏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经济奖励。
5、当场抓获正在本小区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6、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精神者。
7、对举报保安部队员勾结他人监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事件,举报属实者(公司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8、领班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班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紧急任务者。
9、每月领班对本班队员工作考评,保安主管审核通过,工作成绩突出或优 秀者。
10、多次抓获闲散人员在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翻越围墙,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环境的。
11、为公司人力、物力提出建议降低成本、节约资源的。
12、适合公司其它奖励条件的。
以上规定如和公司制度相抵触时,以公司制度为准。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保安部
5.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篇五
(试用稿)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宜富分公司管理,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益,根据国家及省厅、集团有关规定并结合宜富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宜富分公司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全体员工。
第四条 员工奖罚考核机构
(一)分公司成立员工奖罚考核领导小组,由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组成。
(二)奖罚领导小组下设员工奖罚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本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一)大会表扬或全线通报表扬;
(二)记功(或记大功)并全线通报表扬(或大会表扬);
(三)记大功并奖金奖励。
对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并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者。
2、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或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分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维护分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者;
5、能够积极维护分公司各项纪律,并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节约资金,节俭费用,并积极带动周围员工共同实行节俭政策事迹突出者;
7、在其它方面对分公司作出贡献者。
第二条奖励程序如下:
(一)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二)员工奖罚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分公司领导班子批准。
第三节处罚
第一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绩效工资、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除当月绩效或季度绩效(50%-100%)工资,进行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停岗、撤职、开除等;
2、上班期间睡觉、脱岗、玩手机、打电话、酗酒、看与工作技能无关的书籍、打游戏、看电影、打牌者,第1次给予警告;第2次点名批评,行政考核扣1分,并扣除2天岗位工资和津贴;3次以上,5次以下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大会批评,停岗1周,扣发停岗期间的一切劳动报酬;5次以上10次以下者(含10次),写出书面检查并大会批评,停岗15天,扣发停岗期间的一切劳动报酬;10次以上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大会批评,停岗1个月,扣发停岗期间的一切劳动报酬并给予记过处分;
3、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者,第1次给予警告;第2次点名批评,行政考核扣1分,并扣除2天岗位工资和津贴;3次以上,5次以下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大会批评,停岗1周,扣发停岗期间的一切劳动报酬;5次以上10次以下者(含10次),写出书面检查并大会批评,停岗15天,扣发停岗期间的一切劳动报酬;10次以上者,写出书面检查并大会批评,停岗1个月,扣发停岗期间的一切劳动报酬并给予记过处分;
4、驾驶员在上班期间喝酒、驾车过程中吸烟、打电话者给予停岗1周处理,扣发停岗期间的一切劳动报酬;驾驶员因醉酒驾车而引发事故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停岗半年、1年或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停岗期间扣发一切劳动报酬。
5、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记大过处分1次,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停岗3个月、半年或辞退,停岗期间扣发一切劳动报酬;
6、进行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给予记大过处分1次,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停岗3个月、半年或辞退,停岗期间扣发一切劳动报酬;
7、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给予记大过处分1次,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停岗3个月、半年或辞退,停岗期间扣发一切劳动报酬;
8、散布谣言,损害或影响分公司声誉的,给予记大过处分1次,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停岗3个月、半年或辞退,停岗期间扣发一切劳动报酬;
9、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1次,并视情节严重情况停岗3个月、半年或辞退,停岗期间扣发一切劳动报酬;
6.幼儿园奖惩制度范本 篇六
⒈凡改善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每学期(或学年)获得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的综合表彰(优秀教师、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等)可获得元、1500元、1000元、500元、200元的奖励。
3.教职工参加幼儿园组织的论文评选、各级评课、工作单项评选等(个人行为一律不予承认,有好的比赛可推荐幼儿园组织),获得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给500元、400元、300元;获得省一、二、三等奖分别给300元、200元、100元;获得镇江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200元、100元、50元;获得句容市一、二、三等奖分别给80元、50元、30元;获得片一、二、三等奖分别给60元、40元、25元;获得本单位一、二、三等奖分别给40元、30元、20元;获优秀奖的按同级三等奖奖励。论文发表按同等稿酬奖励(个人带给稿费复印件)。注:一篇论文只给予一次奖励,以高级别计算。
4.对幼儿获奖的组织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200元、150元、80元、50元、30元。
5.对幼儿获奖的辅导者(幼儿园组织参加的比赛),按全国、省、镇江市、句容市、本单位进行300元、250元、150元、80元、50元。
6.既组织又辅导者向高靠。
7.教师上公开课:国家级300元,省级200元,镇江市级100元,句容市级50元,片级30元,园级20元。注:试上、研讨不计算;汇报材料与公开课同等;同一节课、同一个活动以最高级别计算;一学期结算一次。
8.教职工在聘用学历基础上取得大专学历奖励100元,取得本科学学历奖励200元(每高一级在前一学历奖励的基础上加100元),每种学历的取得是学前教育专业的在原学历奖励基础上增加100元(如学前教育大专奖励200元),获得多项同层次学历只给予一次奖励向高者靠。
9.教职工一学期不请假(公假除外)、不迟到、不早退,临时请假一学期不超过三次且累计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公事除外),给予200元奖励,超过三次或3小时的按事假处理。教师每月满勤奖励20元。
二、惩罚: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园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岗位职责,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教学、保育、后勤等任务。
园方在园内公开发布并经有效方式告知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均视为劳动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园方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凡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或有以下(1)——(8)行为之一者一次给予扣除当月考绩工资50元的处罚并给予大会警告,逐次累加;情节严重者可扣除当月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待遇,不得参加所有评先、评优、评职称、晋级等,并可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园方有权给予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1)不遵守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者。
(2)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者。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者。
(4)无故旷工者。
(5)因工作失职造成工作事故及不良影响后果者。
(6)破坏团结、无端生事、吵架骂人者。
(7)被家长投诉,状况调查属实者。
(8)其他违反我园规章制度者。
2.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园能够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贴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我园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我园造成重大损害的;教职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我园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我园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教职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我园在违背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工作时间利用电脑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如:游戏、聊天、网购等)一次给予扣除50元的处罚,累计三次扣除整个学期考绩奖。
4.一学期迟到两次以上一次扣6元,旷工一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一月内累计旷工两天(次)扣除旷工当日工资、全月考绩工资、岗位津贴;一学期内累计旷工三天(次)及以上者,园方有权给予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5.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者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处罚,取消优秀教师、礼貌班级的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调整职务、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构成犯罪的,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6.教职工一学期考核“不合格”者作待岗或转岗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作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新建 保安员奖惩办法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保安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调动保安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保安事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公司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实现,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所有在岗的保安员。
第三条
奖惩的原则是坚持实事求是,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受奖的员工满意,受罚的本人服气。
第二章
奖励
第四条
保安员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予以奖励:
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保安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维持社会治安,为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份子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于重大损失的;
四,执勤中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为客户堵塞各种隐患漏洞,挽回较大经济损失的;
五,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敢于同违法违纪、玩忽职守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事迹突出的;
六,努力钻研保安业务、积极上进、敢于开拓创新,为公司出
谋划策,创造效益做出显著成绩的;
七,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对增强公司保安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
八,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助人为乐、舍己为人,被社会授予荣誉称号和表彰的;
九,在市级或全国保安技术竞赛中取得名次获奖的; 十,其他应给予奖励的。
第五条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嘉奖、晋级、记功、授予先进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酌情发给一次性奖金100—1000元奖金。
第六条
奖励的审批权限:
对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保安员奖励,需经所在班组员工讨论和评选。授予分公司先进个人及通报表扬、嘉奖、晋级、给予一次性奖励,由分公司审批;授予总公司先进个人即通令嘉奖由分公司签署意见报总公司审批;记功以上奖励的由总公司签署意见报上级主管审批。
第七条
给保安各种奖励,均应记录存档。
第三章
处罚
第八条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处罚:
一,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和总公司及客户各项规章制度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贻误工作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受到损失或给保安事业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值勤时睡岗、脱岗、误岗、串岗聊天、打逗、玩扑克、下棋、看电视视、看小说、干私活等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四,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六,刁难群众,打人骂人,侵犯客户和群众利益,损公肥私,使客户和公司在经济上受到损伤的;
七,工作时间饮酒,酒后开车及私自动用机动车,参与赌博等违反天津市保安从业人员七条禁令的;
八,贪污盗窃,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啰嗦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九,阴奉阳违,拨弄是非,挑拨离间,拉帮结派,造谣生事,破坏团结的;
十,作风散漫,道德败坏,欺骗公司,在客户中造成较坏影响的; 十一,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第九条
对保安员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在给予以上处理的同时,视其错误的严重程度和造成损失情况,本着教育从宽、处理从严的原则免于行政处分的可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经济处罚范围和标准如下:
1.凡受到通报批评以下的违纪违章行为,给予一次性100元处罚; 2.凡受到警告或记过处分的,给予一次性200至300元的处罚; 3.凡受到开除或劝退处分的,视情况给予扣发5至7天工资的处罚; 4.凡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受到神秘人暗查发现其违纪违规且给客户造成考核扣分或经济损失的,分别按公司承担20%,主管班长承担
20%,保安员承担60%的比例处罚。
第十条
给予保安员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查清事实、取得证据、允许受处分本人进行申辩,充分听取本人和群众意见。特别是给予保安员开除处分,需经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在批准对保安员处分后,应以书面通知本人签字后存档。本人不签字或找不到本人的应写明情况。如受处分者不服,可在公布处分10日内向负责审批这一级处分的部门提出申诉。但在审批部门未做出改变原决定以前,仍按原处分决定执行。
第十二条
保安员经常劳动纪律涣散、吊儿郎当、出勤不出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并经教育或经行政处分仍无悔改表现的,特别是客户对其表现不满意或要求分公司给予撤换的应给予辞退,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处罚的权限:对保安员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罚,除开除处分须抄报总公司备案外,其余处罚均由分公司下达或执行。
第四章
附件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8.万嘉物业美景天城保安员奖惩细则 篇八
一 目的为了保安部工作的全面开展,完善保安部奖惩制度,提高保安员的自律性,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调动保安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认真、仔细,以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受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
二 考核方法
1公司组织、部门考核
2现场考核
3奖励与处罚将于当月工资挂钩
三 考核内容
1岗位职责与现场操作
2仪容仪表
3内务考核
四 奖励标准
1连续三个月忠于职守、工作积极、文明执勤,表现优异者,给予表扬奖励。(50元)
2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做好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拒腐蚀(贿赂),屡受客户称赞者或连续受表扬者,给予嘉奖。(视情况而定)
3抢险救灾,保护客户和管理区内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嘉奖。(50元)
4对在辖区内抓获抢劫、盗窃案犯和其他违法犯罪分子的保安队员给予表扬,并奖励每人50元;挽回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奖励每人100元。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大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保安工作的改进做出较大贡献者,报请公司晋级或奖励。(100元)保安员分别在队列或内务会操评比中突出者(20元)
7保安员在工作或生活中因表现突出而受到业主书面表扬或锦旗。(50—100元)8举报同事利用职权不正当获利或利用公司资源占位已有。(视情况而定)9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集体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20)10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奖励方案。
五 处罚标准
5.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口头警告(20元)
5.1.1当值时不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连续两次提醒和经教育无效者。
5.1.2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未请假者。连续两次提醒和教育无效者。
5.1.3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时间较短尚未造成事故损失者。
5.1.4当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如看书报(杂志)、相互嬉闹、抽烟、吃零食、吹口哨、乱丢杂物等,在岗位上接待亲朋好友的。
5.1.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经劝告一次无效者。
5.1.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5.1.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力,尚未造成损失的。
5.1.8不按规定参加培训、会议者。
5.1.9当班记录不完整、记录潦草。
5.1.10在集体宿舍吵闹、玩耍等影响他人休息的。
5.1.11保安员经公司同意方可在外租房。保安员外出时,不得穿着保安服装和配带保安器械。
5.1.12保安员宿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如检查发现被子、蚊帐、衣物及生活用品不按指定方法、位置摆放的,连续五次发现或屡教不改者。
5.1.13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会议等集体活动。
5.1.14未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时未做好交接手续或交接物品不清。
5.1.15应急报到要求5 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无特殊原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不到者。
5.1.16保安员集体宿舍当天值日人员未做好值日的。
5.1.17巡逻岗未按规定路线、时间、巡逻签到。
5.1.18佩戴工号牌、对讲机及通讯工具不按要求的。
5.1.19上岗执勤时,坐姿、站姿等队列动作不按规范要求的,不符合标准的。
5.1.20保安员留长头发、留胡须、留长指甲或染异色头发,不注意个人清洁卫生的。
5.1.21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站岗的。巡逻时必须两人成排、三人成行。
5.1.22对业主或来访人员置之不理,不主动示好问候的;对老、弱、病、残、幼,者不主动提供帮助的。
5.1.23各保安员在履行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未能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1.24不履行门岗职责,随意放任各类人员、车辆物质及小区禁止物品进入小区不礼貌询问、不核对确认、不登记上报或不阻止谢绝的,经查实属门岗责任的。
5.1.25遇到各级领导检查、参观或视察人员不主动敬礼问好的。
5.1.26未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的或使用通讯工具不规范。
5.1.27当班期间岗亭卫生及责任区域卫生较差,无人打扫的。
5.1.28未经当值班长允许擅自换岗的,未经队长同意私自换班、调休的。
5.2 一个月内连续两次口头警告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予书面警告,严重者处予最后警告(50元)
5.2.1违反1.41.3 条屡教不改者,处第二次书面警告。
5.2.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未请假者。
5.2.3擅自离岗、脱岗情节严重。
5.2.4新进保安员上岗二周后,还未熟识公司领导及车辆、甲方领导及车辆,一问三不知的。
5.2.5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听从宿舍管理人员管理的。
5.2.6不服从领导指挥、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5.2.7岗位职责和要求执行不严、造成一定影响者。
5.2.8无特殊情况未经允许私入业户房内、仓库、办公室等。
5.2.9 当值睡觉者。
5.2.10私自将保安装备借给别人使用,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
5.2.11未经本公司允许擅用办公设备(电脑、电视、音响等)或物品者。
5.2.12车岗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器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
5.2.13当班前饮酒或当班期间喝酒影响上班执勤的。
5.2.14监控值班员违反操作造成监控器材损坏或录像丢失。
5.2.15对公司配备的保安器材、装备或物品保管不爱护保养或使用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因责任人不清或找不到责任人,由在岗人员承担。)
5.2.16当班期间长时间在宿舍逗留、聊天、看电视等。
5.2.17当班期间遇到异常情况时,未能及时上报或相互推诿或处理失误的。造成失误或影响的。遇到突发事件时,未能及时处理、上报或相互推诿,未能及时处理,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5.3有下列表现之一的或已处予两次书面警告的,立即辞退。并处
罚(100元)。
5.3.1当值时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5.3.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5.3.3监守自盗、敲诈勒索、无理伤人、见危不救、给小区业主生命财产造成损
害者。立即辞退、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5.3.4不请假、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
5.3.5无论何种原因,与业主、公司员工打架者。
5.3.6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漫骂上级者。
5.3.7因主观失职而损坏或遗失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5.3.8搬弄事非,挑拨离间,煽动队友分裂,破坏团队精神,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开除处理。
5.3.9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私自离队的作自动辞职处理,并罚50元;请假不按时归队则按本人月工资的平均收入扣除,超过5天以上者作开除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5.3.10隐瞒或虚报情况(知情不报)。情节严重辞退。
5.3.11保安员不服从检查人员检查,辱骂、威胁、事后报复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处理。
5.3.12未经允许私自调动、删除、剪辑录像。
5.3.13当班期间发生偷、盗、抢等案件时,经查实当班人员负有责任时。
5.3.14在保安员内部发生打架斗殴现象的。
5.3.15随意向业主(住户)或其他人员索要财物,挪用、私吞赔偿金的,处罚后作辞退处理
六班长守则
保安班长应恪尽职守、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带领本班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展开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违反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如下处罚:
1、自身违反上述条款规定的,作加倍处罚。
2、因管理不严、洞察未及,不制止纠正队员违规行为的,与队员同等处罚。
3、不以身作则,“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或因公报私仇、分工不均及管理不当引起队员一致反对的,按情节作严罚、撤职和辞退处理。
附则保安员违反上述规定,所罚款项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专款专用,奖励有功人员及工作表现突出的保安员。本条例将随着保安工作的实际情况而逐步补充和完善。并由美景天城项目部负责解释
3对于队员违反规定虽然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但态度较差拒不认错,甚至强词夺理的,不适用于本条例,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一种行为造成多种后果的,合并一起处理。
备注:本条例如于公司制定的有关条例或规定发生冲突时,按公司条例、规定执行。
2011-2-1
9.保安员奖惩制度范本 篇九
外聘保安队和保安员工作 质量评定与奖惩规程
一、实施目的:为提高外聘保安队管理工作水平,增强服务意识;督促保安员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达到岗位工作标准要求。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各项目部外聘保安队和保安员工作质量管理。
三、责任者:
1、外聘保安队的评定考核由保安中心相关负责人和外聘保安队相关负责人完成。
2、公司内部保安员的评定考核由保安中心主任和主管负责完成。
四、工作程序及内容
1、检查和评定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任何方式的评定事先不通知各岗保安员。
2、保安中心每月组织四次对外聘保安队管理情况和公司内部保安员在各岗位工作质量表现进行检查,并填写《保安员各岗位工作质量检查周评定表》和《保安队工作质量周评定表》。
3、内部保安员的评定
1)检查结果根据扣分标准进行打分,保安员各岗位评定每项满5分,每扣1分将对在岗保安员由保安队给予20元处罚(保安班长每扣1分给予30元处罚),罚款做为保安队员的奖励资金。
2)对保安员处罚款用于奖励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的保安队员,奖励资金的发放由项目部经理批准后,保安主任及保安队长共同发放完成。
4、外聘保安队的评定
1)对外聘保安队工作质量检查评定共10项内容,每项满分5分。
2)保安队工作质量检查周评定每项扣分累计做为对保安队服务质量周评定扣分总和。3)对保安队服务质量月评定和考核取四次检查累计扣分。
4)对保安队服务质量月评定和考核累计扣分超过30分,物业公司有权扣除当月5%的保安服务费,考核成绩累
北京九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保安员奖惩制度范本 篇十
1、保安人员的工作由各片区根据本客户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保安队员必须服从片区主管的合理的工作安排及调整。保安队员在岗期间必须尽职尽责,相互配合,工作中不得以任何理由闹无原则纠纷。
2、值班的保安队员必须穿着统一的保安制服,佩戴值勤证,除夏季和特殊情况外,必须佩带武装带。保安队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3、保安队员值班期间不准看书、看报、看电视,不准将亲朋好友带到岗位上聊天,值班期间禁止饮酒。
4、值夜班时严禁睡觉、打盹,必须坚守岗位,开展巡逻。
5、在外执行安保任务时必须着装整齐,不得抽烟和相互聊天,不得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执勤时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6、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公司和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要胆大心细,机智勇敢,发现有现行违犯罪要及时制止,对抓获的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要及时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实行25米责任制。即将自己的防区向周边辐射25米,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青羊保安服务公司奖惩制度
为更好的遵守各项制度的实施,制订以下经济考核制度,达到教育和自我约束的目的。
一 值勤经济考核
1、着装、仪表达不到要求一次5元,二次20元,二次以上报大队处理。
2、漏登、漏检进出人员,车辆和物品手续,一次5元,二次10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视情节作出相应赔偿。
3、文明值勤,依法办事,不得与他人发生争吵、打架。违反一次50元,报大队处理。
4、不得做值勤以外的事,一次5元,二次10元。
5、认真按时交接班,严禁漏岗、脱岗、值勤睡觉,一次20元,二次50
元,并报大队。
6、擅自改动班次或顶班、换班。一次10元,二次30元。
7、旷工。一次100元,报大队。
二 组织纪律考核制度
1、业务学习和训练、迟到、早退。一次5元,二次10元,三次20元。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超假。一次50元,报大队处理。
3、亲友留宿单位,违反一次10元,二次20元,三次50元。
4、因言行给保安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报大队处理。
三 学习制度考核
1、业务训练不合格的。一项不合格10元,二项30元。
四 清洁卫生考核
1、寝室内务卫生不合格。一次5元,二次10元,三次20元。
2、值班室和责任区内卫生不合格的。一次10元,二次40元。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经公司总经办批准扣发当月工资的全部或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对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或提供破案线索破获刑事案件的保安队员,经公司总经办批准给予嘉奖和奖励。
青羊保安服务公司学习、培训制度
一、学习制度
1、公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保安中、小队长会议,传达市局和总公司的指示精神,掌握各片区的队伍情况,了解保安队员的思想状况和工作学习情况,对当月的保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保安队长要将公司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队员。
2、各片区每周组织一次政治、业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随时队员的工作表现、思想状况向公司汇报。
二、培训制度
1、对新招聘的保安队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送成都市保安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学习,培训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2、取得合格证上岗的保安队员,要严格按照市局和总公司的要求,参加轮训,轮训不合格的坚决辞退。
3、各片区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训练,就队员的礼节礼貌、仪容仪貌、文明用语、言谈举止等进行日常训练。
保安队员监督检查制度
保安监督检查制度是加强公司各项工作,维护公司纪律和声誉,促进公司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制度。为更好地服务于客户,争创“一流的素质、一流的服务”,特制定如下勤务监督、纠察规定:
一、纠察原则
1.统一领导,协同配合,重点目标重点检查;
2.依法依规办事,严格管理;
3.教育为主,惩戒为辅,以理服人;
4.注意影响,保证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及声誉,争创一流保安服务。
二、基本方法
1.对违反保安员仪容、仪表、作风纪律情节轻微的,用口语、眼神或手势示意指正;情节严重者将其带到适当地点进行批评教育并登记;
2.对违法违纪人员应立即制止,迅速上报,依法依规处理;
3.遇有精神失常、伤残、醉酒者要先行照看,后迅速上报;
4.遇有保安员与外部人员发生纠纷时应迅速制止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并迅速上报;
5.遇有外部人员反映情况应问清姓名、单位及联络方法。
三、纠察队的任务
1.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2.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
3.监督检查公司队员履行职责、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预防违章违规;
4.检查保安员的仪容、仪表、着装;
5.走访客户听取意见和建议;
6.检查公用物品的完好情况,点验物品。
四、纠察员工作守则
1.树立良好形象,认真履行职责,仪表严整,举止端庄;
2.坚持文明执勤,尊重检查对象,采取先敬礼后纠察,态度和蔼,以礼待人;
3.依法依规办事,严守纪律,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不擅自处理重大问题;
4.不准私自罚款、收费、打骂、体罚、侮辱、虐待违纪人员,不准收缴违纪者的物品;
5.执勤时不准嬉笑、打闹、坐卧、倚靠、乱吃东西、吸烟、逛商店等;
6.不主动与无关人员接触,不利用工作之便乱拉关系办私事或为他人代办事项;
7.遵守社会公德,不违反交通规则,不损害群众利益,维护公共卫生;
8.每日工作必须认真登记,保护执勤用品;
9.每周必须向公司进行述职,发扬优点克服不足。
五、处分方法
处分是维护和加强纪律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惩前毖后,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提高保安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处分的权限需通过公司总经理批准,决定实施办法和有关手续、执行处分必须严肃慎重。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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