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024-07-03

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精选7篇)

1.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篇一

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质量检验员必须熟练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必须严格遵守本岗位操作规程,对本岗位安全负责。

一、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和上级安全指示、指令和各类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安全活动和业务技术培训,具备安全防范能力,持证上岗,做好业务保安、自主保安。

3、在质量监督检验部长的领导下,做好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验员对本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4、熟悉质量检验标准,质量检验记录清晰、准确、完备。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5、协助质量监督检验部长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在生产试用中的质量检测,保持好原始检测记录。

6、对实验室内使用的一些强酸强碱等危化品,实行严格的使用管理制度,不使用时要将其上锁存放。

7、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

8、质量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向质量检验组组长汇报,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监督操作者整改。

9、能熟练操作化验室内的所有检测仪器,并熟练掌握化学品的各种基础知识。

10、学习质量检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本着事前控制的原则尽量减少质量事故发生。

11、参与事故分析,提供依据,主动接受矿有关部门检查与考核,大力支持安监人员、质检人员的工作,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2、做好防火工作,搞好工作场所和责任区内的清洁卫生,实现文明生产。

13、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完成质量监督检验部长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14、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质检员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 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凡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质检员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 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质检员对质量监督检验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在生产中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设备、材料和配件,质检员负主要责任。

4、未完成质量监督检验工作,质检员负直接责任。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质检员负直接责任。

5、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6、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或因此造成事故的,依照《安全质量管理奖惩办法》、《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追究其相应责任。

2.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篇二

6 月10日, 质检总局下发了《质检总局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通知》, 要求各级质检部门立即行动起来, 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重点,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落实责任、认真整改, 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6 月11日~12日, 质检总局组织了两个督察组, 分赴江苏省和北京市开展督察工作, 重点对涉氨企业和大型游乐园进行安全检查。

同时, 为更好地督促和指导质检系统各级单位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质检总局又组织了6个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督导组, 分赴全国6个大区检查督导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6月17日起, 6个督导组先后启动督导工作。截至6月17日, 北京等16个省 (市) 上报了检查工作情况, 共成立了省级督导组15个、检查组1 601个, 已出动执法或检查人员11 865人次, 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11 685家, 发现安全隐患6 219个。

3.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篇三

针对移动电源可能存在的危害,质检总局近期组织开展了移动电源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共从市场上采集样品32批次,主要参照电池类产品检测标准,对电芯的0.2ItA放电、热滥用、过充电、重物冲击、短路、强制放电,电路管理系统的短路保护、过度充电保护、输出电气性能,外壳的可燃性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结果表明,32批次产品均存在质量安全风险。其中,9批次产品电芯重物冲击测试不符合,存在发生内部短路时起火爆炸的风险;28批次产品输出电气性能测试不符合,存在损害被充电设备的风险;20批次产品外壳材料可燃性测试不符合,存在无法对电芯起火进行阻燃的风险。此外,检测中还发现有17批次产品电芯0.2ItA放电测试不符合,存在容量虚标问题。

质检总局已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企业和地方质监部门,依法采取后处理措施。《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移动电源产品时,要注意产品存在的起火爆炸、输出电压或电流易损害被充电设备等风险,以及容量虚标等问题。

首先,要尽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移动电源。对于无品牌型号、无生产厂家、无电气参数标识、无警示说明标识的产品,不要购买;

其次,选购时应仔细检查移动电源的外壳。劣质移动电源产品做工相对较粗糙。同类型外壳,容量越高,其重量应相对较重;

第三,在使用或搁置过程中,应避免与重物或尖锐金属部件接触,防止内部电芯被重物压变形或被尖锐金属刺穿,导致电芯内部短路;

第四,给移动设备充电时,若发现移动设备发烫,应立即停止充电。移动设备发烫原因可能是移动电源输出电压或电流过高,若不及时停止充电,将有可能导致移动设备被损坏;

第五,发现移动电源温度异常升高时,应迅速将其置于有一定防火、防爆能力的小箱子里,并将其置于远离人群的室外;

第六,在充电时,若移动电源充电指示灯显示已充电完毕,应及时取下移动电源,防止过充电;

4.质检员岗位安全职责 篇四

2、生产中出现异常及时联系领班或者作业员整改,并对协助不合格物料进行标识、隔离与处理;

3、重大质量异常开具《纠正及预防措施单》,及时跟进、验证、汇报;

4、负责对重工产品的复检与确认;

5、协助QA产品的取样与试验工作;

6、负责按照《抽样标准》及《产品标准》及时执行出货检验,对产品进行判定,按照要求标识;

7、出货检验不合格时,及时汇报到质检经理,并协助仓库或者车间重工、隔离、标识、复检,且通知到先关部门;

8、对检验情况,记录到《最终检验单》上,开具《出货检验报告》(需要时),并及时送交质检经理审核;

9、协助QA产品的取样与试验工作;

10、负责所用检验工具、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1、负责来品品质的分析与统计工作;

5.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篇五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对专业院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集团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标准,落实院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管理责任。

3、参与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实施跟踪管理,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当发现现场情况与原措施方案不符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制订相应的方案措施,从技术的角度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现场道路、排水、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设施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要求。

5、各种机、电、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都应齐全有效,否则不得投入使用,同时要建立和执行定期维修保养、试验、验收制度。

6、脚手架搭设等专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要求,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有关领导、技术、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认手续后,方可使用。使用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7、施工现场的井、坑、沟槽孔、电气线路、设施等处,应设置防护围栏、盖板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在人员、车辆通行处,夜间应红灯示警。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

8、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人员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方法、安全措施等向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作详细交底,然后由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向班组长、外施队长、作业人员,按工程进度、工程特点等,适时地作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施工班组长或施工具体负责人、外施队长,每天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作施工特点、作业环境、注意事项等的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且履行签认手续。

9、混凝土搅拌、喷射混凝土等作业区及其有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以达到标准,符合环保要求,从而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10、本工程项目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向上级及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11、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

12、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温、防雷雨等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防冻、防煤气、防大风、雪等冬施工作;雨、雪天要增加对机电设备、设施的检查、测试工作;雨季还要做好防洪抢险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渡汛。

13、库房、电气焊等易燃、易爆场所,要建立有效的防火制度和措施。

14、配合参加因工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并提出具体的防范措施。

1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具体安装使用,参照执行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16﹑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工的落实和全面管理。

生产副经理岗位职责

1.对项目部的施工过程负主要组织、管理责任。

2.负责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材料动力设备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参与交、竣工验收组织工作。

3.批准项目部施工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和机械设备检修/维护保养计划。4.参与工程产品实现过程的策划。负责组织施工准备工作。5.参与物资采购、劳务分供方的调查。主持入场教育。6.分管生产安全组、材料动力组。

7.安排,督促,检查项目安全质量进度等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8.负责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工的实施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生产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搞好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2.贯彻院和专业院质量体系文件,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技术规程、规范,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

3.组织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案,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4.组织技术人员业务学习并进行辅导总结交流经验掌握施工标准,技术规范,提高施工水平。

5.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面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

6.负责编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专项方案的报批。

7.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工作,督促施工技术人员遵守规范,按图施工,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停工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施工。

8.组织质量检查,协助领导开好质量分析会和技术总结会,做好总结评比工作。9.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存档。

10.实行逐级安全交底制度。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人员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方法、安全措施等向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作详细交底,然后由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向班组长、外施队长、作业人员,按工程进度、工程特点等,适时地作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施工班组长或施工具体负责人、外施队长,每天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作施工特点、作业环境、注意事项等的安全交底。安全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且履行签认手续。

11.混凝土搅拌、喷射混凝土等作业区及其有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粉尘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以达到标准,符合环保要求,从而确保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12.本工程项目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应向上级及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13.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技术培训。

14.参与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切实可行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对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实施跟踪管理,随时检查、监督、落实。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当发现现场情况与原措施方案不符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制订相应的方案措施,从技术的角度确保施工安全。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检查监管直接管理责任。

2、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胜任本职工作,协助领导组织本院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持证上岗。

3、协助项目经理保证安全体系在工地正常运转、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工地安全教育,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施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

5、参加施工方案的会审和生产协调会,掌握施工动态信息。

6、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组织与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机械设备出租方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审查相关方安全资质,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责任,有权阻止未签安全协议的单位进场施工。

7、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措施、交底、对本人所负责的工程或区域经常实施检查、监督,检查应有记录。对检查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缺陷有权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和纠正意见。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并有权予以停工和罚款。

8、检查和验收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用品、用具,对其合格性负责。对不合格品有权拒绝使用并清出现场。

9、当发现危及工人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先行组织工人迅即离开危险区域,再向主管领导报告。

10、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材料员岗位职责

1.选定具备安全生产资质有保障的供货厂家产品和合格供方。

2编制材料计划必须考虑进货时间长短和数量对安全生产的影响。要求符合安全技术要求,3.进场料具按阶段按平面图码放,保证场地平整无杂物积水无安全隐患。4,为了达到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对现场使用的材料要求按品种、规格码放整齐,标识齐全,露存放要上盖下垫,清底使用。

5,负责收集物资验收中的有关材料安全资料和材料质量信息,做好验收记录和台帐,保存有关材质证明文件,需交技术部门和资料员的及时提供移交。

6、专业院购置材料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同时做抽样检验。

7、购置劳动保护用品时,必须在院和上级主管执法部门指定旳合格供方内采购并应严格审查其安全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并抽样送交北京市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对专控劳动保护用品,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8、认真执行北京市文明安全施工、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质检员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技朮规范,质量验收 统一标准,严格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提高施工质量是对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

2.在职工中开展质量和安全是企业生存的关健的宣传教育工作,树立“质量是保证安全生产的根本保泟。

3.严格按照质量是前提安全是关健的施工行动计划,经常检查、监督、执行和落实情况,协助施工队班组搞好自检、互检、交接检,认真搞好普查、抽检,把好质量关安全关,防止工程质量通病,掌握质量状况避勉因施工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

4.检查施工中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因质量问 题可能造成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迅速查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上报上级技术负责人员安全人员进行处理。5.收集整理施工中原始记录,提供安全质检安全有效资料,及时填写报表,按国家规范、标准要求验收工程。

6.负责有关质量安全文件资料的起草、传递、签证、记录工作。7.参加现场施工安全技术和安全质量交底,检查工序交接的 执行情况。

工长(班组长)岗位职责

1、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3、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4、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5、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6、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

6.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篇六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对进口食品需求逐年增加。据国家质检总局统计, 2014年, 我国进口食品已达482.4亿美元, 10年间增长了4.2倍, 年均增长率达17.6%。其中, 食用植物油、乳粉、肉类、水产品等大宗产品进口量分别达854.1万吨、149.9万吨、279.2万吨、334.8万吨, 进口食品安全已经成为保障我国消费者安全的大事。而今年世界卫生日的主题正是“食品安全”, 世界卫生组织表示, 每年有数百万人因食用不安全食品而患病, 还有约200万人死亡, 希望通过今年的世界卫生日, 提醒人们关注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2014年, 我国从192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食品104.2万批、3 514.1万吨、482.4亿美元, 同比分别增长7.9%、7.3%和3.3%。其中进口食品贸易额列前10位的分别为:欧盟、东盟、新西兰、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俄罗斯、阿根廷和韩国;乳制品、油脂及油料、水产及制品、肉类、粮谷制品、酒类、糖类、饮料等为主要进口食品种类。

7.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篇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障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食用农产品是食品的源头和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是政府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的基础和支撑,是保障我国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日益受到重视。2006年颁布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了《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按照规划,2007年以来已累计安排中央投资19.3亿元,地方配套8.07亿元,支持建设了33个部级研究中心和专业中心、11个部级区域中心、28个省级综合中心和435个县级质检站建设。与此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积极增加投入,建设了一批农产品质检中心,初步改变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目前,全国已初步形成国家和省、市、县三级检测机构为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检验检测能力明显提升。依托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例行检测等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得到加强,促进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高。

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产品质检能力还不适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各地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很不平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检测能力相对薄弱,一些农业大县的检测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与此同时,出现了农产品质检机构重复建设问题。有些地区没有按照国家规划的要求建立综合性质检中心,而是按照行政体制在农业、畜牧、水产部门各自建设检测中心,不仅造成不必要的重复投资,而且也增加了运行成本。从纵向看,许多地方按照行政层级层层建设质检机构,但各级检测机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不明确,大多数市、县级检测机构的职能相近或相似,仪器设备大同小异,检测项目重复,没有充分体现地方农业发展的特色和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另外,检测机构运行费用不足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很多市级、县级及乡镇的质检中心(站)运行经费没有保障,有些仪器设备长时间闲置,不能发挥作用。部分地区专业检测人员短缺,总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充分暴露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健全和农产品质检能力依然不足的问题。因此,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且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以今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最近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在农业部新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体现了中央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实施也进入关键时期,近两年中央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新的形势对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后一段时期内,要坚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继续作为政府农业投入支持的重点领域之一,利用中央增加投资、扩内需保增长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同时要尽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保障措施,使农产品质检体系能够更好地、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近期要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一)认真总结本期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的实施成效和问题,进一步摸清农产品质检体系的现状

本期《规划》已经实施四年。要认真总结本期《规划》的实施情况和建设成效,摸清各地区、各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质检站)的最新状况,既包括仪器设备、实验室设施等“硬件”情况,也包括机构编制、专业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情况,还包括本期规划的项目在建设实施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已经建成的各级各类质检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究竟承担了什么职能,发挥了什么作用,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等等。这是研究和编制下一期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的基础性工作。

(二)尽快启动“十二五”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

在摸清现状、明确需求的基础上,要抓紧启动“十二五”全国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要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快构建覆盖农牧渔各业,集检验监测、风险评估、预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于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要坚持把县级作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的重点,着力支持农业大县(市)改善农产品质检基础设施,提高基层的检验检测能力。在建设层级上,不同地区可以各有侧重,但没有必要层层都建设农产品质检机构。要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站)的仪器设备配置和投资建设标准,着力加强对当地重点农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不搞全国“一刀切”。要根据中央和地方的投资可能,分清轻重缓急,明确阶段性建设任务和重点,有序推进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

(三)加强资源整合,明确各级各类检测机构的功能定位

要加强对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力量的有效整合,逐步建立横向互不重复、纵向明确分工、布局合理、支撑有力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坚决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国家支持建设的省级及省以下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原则上必须是综合性质检中心(站),重点满足本区域内种植业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要进一步研究和明确各级各类检测机构的功能定位。农产品检测机构除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外,要积极面向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种养业大户等提供检测服务,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发展独立的第三方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为政府和全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公正的农产品检测服务。

(四)强化农产品质检机构的人员和经费保障

只有在机构编制、运行经费、专业人员等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农产品质检中心(站)才能真正发挥作用。目前,绝大多数农产品质检机构是事业单位,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产品质检机构的经费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其公益性检测和日常运行费用。国家支持建设的地方质检中心(站),必须是地方政府已经明确机构编制,并明确承诺保障其运行经费的项目。加强检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已建的各级各类农产品质检中心(站)要及时进行检验检测机构法定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认可,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水平。

(五)研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明确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强化对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过程,以及贮运、加工和市场准入等关键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农业部门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与工商、质检等部门对农产品流通环节、加工环节监管之间的“无缝对接”。尽快研究建立农产品产地检测与农产品市场准入检测的衔接制度,既要保证不漏检,又要避免重复检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六)加强宣传引导和制度建设,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生产经营者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关键要从生产源头抓起。要切实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指导和服务,向农民宣传科学施肥、合理用药的基本知识和技术,强化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要发挥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他们将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从事标准化生产。要加快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产地检测制度、农

产品批发市場准入制度、重要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等,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三、增进部门合作,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

农产品质检体系属于公益性建设项目,是政府投资支持的重点领域之一。发展改革部门作为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和投资主管部门,农业部门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管的主要责任部门,对加强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负有重要责任。多年来,两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通力合作,积极配合,在规划编制审核、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建设实施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办法和程序。今后要在继续坚持现行管理办法和程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商,共同把农产品质检项目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是要强化地方在农产品质检项目管理中的责任。除部级专业中心外,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均属于地方项目。按照政府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前期工作在国家规划和政策指导下,由地方为主进行,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运行的主要责任也在地方。因此,地方特别是省级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在中央加大投资力度的同时,地方政府也要按照规定的比例,积极筹措落实配套投资,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在明确职能定位和落实机构编制、专业人员、运行经费等保障条件的前提下,安排农产品质检中心(站)建设,保证项目建成后真正发挥效益。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按照现行部门分工,在制定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规划、组织编制项目可研、项目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环节,均是由农业部门为主负责。发展改革部门主要从政府投资管理的角度,在建设规划审核、项目立项及可研审批、投资计划管理、项目建设监管等环节履行国家规定的职责。其中发展改革部门在审批项目之前,要征求农业部门的行业审查意见,地方项目的投资计划由两个部门联合上报、联合下达。这种管理方式,既能充分发挥两个部门的积极性,保证两个部门正确履行职能,又形成必要制约和监督,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要长期坚持。在具体工作中,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把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好、实施好,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为提高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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