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共10篇)
1.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篇一
高密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督查全市环境保护、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有关调度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市财政局:负责全市的环保基础设施和环保自身能力建设工作,确保生态市建设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等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
市水利局:负责对重要河流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系统,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农业节水工作,不断开展对重点流域的综合治理;依法加强对水产养殖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切实解决采石、挖沙、取土制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加强土地、矿产等资源环境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市建设局: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尽快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建设,配套完善城区排污主次管网建设。加强城市公共设施管理,不断提高城区绿化美化和管理水平。
市经贸局:负责全市企业节水、节能降耗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全市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实现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加快企业清洁生产管理,对能耗高、污染重,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工艺及设备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关停或淘汰。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依法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督促建设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减排计划,并监督实施。
市环保局:负责对全市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代市政府起草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制定排污总量控制计划;组织对城市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和生态建设项目等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管理工作;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积极开展排污申报和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及纠纷,严厉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
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制定学习培训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市党政机关干部环保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环保机构的队伍建设,定期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环保工作的考核。
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和环境教育普及率。
市公安局:负责会同城管执法部门制定全市交通噪声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控制城市噪声污染和区域交通干线噪声污染;加强对污染环境的市区机动车辆实施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车辆尾气排放进行检查检测,逐步淘汰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生活噪声源和饮食、娱乐服务业等经营场所的噪声整治工作,加强对放射源、危险化学品等物品的使用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市人民法院:负责环境案件的受理和审判。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清除城区内乱扔、乱倒垃圾和污染源。定期清理乱贴、乱画、乱搭、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歌厅、舞厅、街头卡拉OK、街头烘烤、露天小吃等环境污染问题。
市政管理局:负责市政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监督管理,完善相关配套设施,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再生水回用率;加快城区集中供气和清洁能源使用;推进拆除燃煤锅炉工作,大力推行城市集中供热。
市卫生局:负责落实对全市医疗卫生行业环保工作的监
督管理,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对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处理,抓好放射性医疗危险物的安全处置,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卫生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
市文化局:负责全市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噪声污染。积极开展环保文化艺术和环境公益事业的宣传教育活动。
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市的科学规划和管理工作。
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资金投入、定量考核等统计工作,定期开展公众对环境保护满意率的调查、全市工业企业能源使用情况调查,并定期公布调查结果。市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对全市党政领导干部环保政绩的考察和考核工作。
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秸杆气化、综合利用示范工作,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厂、粪便沼气池的建设应用并加以推广。加快无公害食品基地、绿色食品基地、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和化肥、农药、地膜的使用管理,杜绝面污染源。
市林业局:负责全市的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不断提高绿化水平。依法查处破坏树木、森林、野生动植物的行为;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和建设,积极开展生态村居建设。
市畜牧局:负责组织对全市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搞好高密市PIC种猪场等一至两个废水治理示范工程,并加以推广;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厂的监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煤炭市场、加油站等重点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禁止在销售过程中掺加含硫量超标煤炭和含铅超标汽油;依法查处生产加工过程中的环保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工商企业新上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防止新上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
市广播电视局:负责组织和开展全市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宣传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环保工作的影像资料;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保宣传工作,对环保先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对环保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和批评,不断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
2.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篇二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为了充分发挥我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整体职能作用,本着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原则,特制订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委办:支持县关工委的工作,及时通报县委的重大决策,以便于关工委配合县委的中心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的教育工作。
政府办:支持县关工委的工作,及时通报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以便于关工委配合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关心下一代的教育工作。
组织部:加强关工委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提出调整、充实县关工委组成人员的建议。
宣传部(文明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舆论宣传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支持县关工委宣讲团开展活动。牵头和会同有关部门建设青少年教育基地和活动场所,定期召开青少年思想教育经验交流会议。县委政法委:支持、配合县教育局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协调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督促相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法》;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积极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老干部局:积极动员离休干部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离休干部开展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承担县关工委办公室工作,在人力、物力上关心、支持关工委工作。
教育局:健全和完善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网络,积极组织离退休教师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配合县关工委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对特殊和贫困学生做好帮扶工作。
司法局:积极组织青少年法制宣讲团,把18岁以下未成年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实施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财政局:支持县关工委的工作,为关工委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动员、组织本系统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大中专学生和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就业、成才和生活方面予以关心、帮助;对下岗待业、未就业的青年给予关爱和帮助;清理清查非法雇佣童工现象,维护青少年合法的劳动权利。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强对关工委工作动态的报道;积极开展各种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体育活动,清理整顿文化市场,为青少年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社会空气,定期组织公安干警对青少年进行禁赌、禁毒、消防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
卫生局:发动、组织离退休医护工作者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青少年卫生保健和生理、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组织对学校、幼儿园饮食卫生的监督检查。
民政局(老龄委):探索建立开展社区教育和社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有效机制;建立长效、系统的社会救助机制,积极推进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动员离退休老同志发挥余热,支持、参与关心下一代的工作。
县直机关党工委: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开展对困难学生的助学帮困等工作。
总工会:动员各级工会组织支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发动、组织老工人、老劳模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开展对特困职工子女的助学帮困工作。
团县委:发挥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活动,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帮困、助学、敬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
县妇联:会同有关部门办好家长学校;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侵害儿童行为,对贫困儿童和单亲家庭困难子女提供帮助。
县科协: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兴趣,强化青少年的科技创新意识。
3.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篇三
工作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30号)和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确定西充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一、县发展改革局:贯彻实施国家食品行业发展政策,宏观调控全县食品行业发展,制订全县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及产业布局。
二、县经济局:指导食品行业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的扶优扶强工作。
三、县教育局:督促学校加强对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师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有效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对学校食堂开展经常性的食堂卫生、食堂食品安全防范检查,增强学校确保食品安全的紧迫感、使命感。
四、县监察局:依照《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行政监察。对工作不履职或严重违反行政纪律的国家公务员,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县公安局: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现场,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开展侦察;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食品安全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县财政局:依照国务院、省、市、县文件及有关规定,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
七、县农业局: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深入开展农药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和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的建设,指导农户开展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推广“公司+基地”模式,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
八、县卫生局:负责餐饮业和学校、机关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严格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把好从业人员《健康证》发放及日常监督检查关;对食物中毒事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中毒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参与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控制措施。
九、县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流通领域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食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加强对食品商标广告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管理,集中力量整治食品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会同农业等部门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种子市场的专项整治;扶持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上市流通。
十、西充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严格食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发放,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把好产品出厂检验监督检查关,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健全社区食品加工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安全标识管理。
十一、西充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全县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
十二、县粮食局:负责粮油收购、储存、加工、运输和销售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粮油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的业务指导。
十三、县商务局: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搞好生猪屠宰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私屠乱宰生猪和加工病死、毒死及注水猪肉的违法行为;严格酒类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及核发工作,依法查处假冒名优酒的行为。
十四、县畜牧局:负责畜禽疫病的检疫、防治、畜禽卫生检疫、饲料饲政、兽药药政等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负责畜禽饲料监测和质量检测;负责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的整治工作。
4.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篇四
关于印发《蓝钟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机关单位、镇属部门:
《蓝钟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O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爱国卫生
委员会
职责分工
通知
蓝钟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印发
(共印30份)蓝钟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
单位职责分工
(一)组织管理
责任单位:组织办、广播站、文化站、卫生院。负责人员:
组长:林文杜 副组长:钱大基
成员:谭林汉、徐
斌、覃嘉杰
工作任务:
1、重视爱国卫生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有创建卫生镇工作方案,有检查监督、措施落实。
2、会组织健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镇爱卫会主任。创建目标明确,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做到部门协调、群众参与。
3、国卫生工作管理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村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责任单位:党政办、卫生院、爱卫办、教育中心。负责人员: 组长:李娟玲 副组长:钱大基
成员:谢家俊、钱家振、杨少青、禤盛子
工作任务:
1、落实专(兼)职人员,有工作计划,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的检查总结;
2、镇卫生院负责本地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制定一套“创卫”方案,疫情报告制度方案要上墙,要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报道消毒措施、“四苗”接种率,设立禁烟标语等;
3、镇中心校和中学负责学校的健康教育工作,保证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100%,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
4、开展控烟运动,公共场所(办公室、会议室、图书馆、大商场、中小学校园、医院)以及窗口单位、特种行业禁止吸烟并设立禁止吸烟标志;
5、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行业卫生制度上墙;
6、沙坪村委会要抓好相关居民和村民的健康教育工作和办好固定宣传栏;
7、各店铺要认真执行有关卫生制度,门前要实行三包责任制,垃圾及塑料袋按规定时间装放门前,要杜绝家居内外蚊蝇孽生地;
8、广播、文化传媒机构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创建专题报道每月不少于二次。
(三)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综治办。负责人员:
组长:林祥郁 副组长:黄水养
成员:刘利华、徐
斌、欧华刚
工作任务:
1、配备好保洁员及管理人员。
2、辖区内干净,无卫生死角,达标区设置垃圾桶。
3、市场实行高台摆卖、划行归市、生熟分开,排水要畅通,秩序要良好。
4、认真清理“六乱”(乱搭、乱建、乱摆、乱拉、乱停、乱占),墟镇内不准饲养牲畜,禽畜要实行圈养,工地厨房、厕所要符合卫生标准,无蚊蝇孽生地和乱堆乱放现象。
5、每项工程完成后要负责水、电、树木和路面等的复原和平整。
(三)卫生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综治办。负责人员: 组长:植中斌 副组长:欧华刚 成员:黄水养、张方敏
工作任务:
1、主要街道按要求每40—50米设置果皮箱,建立垃圾中转站,实行日产日清。
2、在建、待建工地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措施。
4、墟镇内道路要全部硬底化,配备无害化公厕且布局合理,干净无臭味,户厕率达100%。
(四)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负责单位:经济发展办、爱卫办、卫生院。负责人: 组长:苏团海 副组长:聂继星
成员:刘利华、钱家振、覃嘉杰
工作任务:
1、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到保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2、建立健全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室内外环境清洁,无卫生死角,绿化、美化好。
(五)除“四害”。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安监所、卫生院。负责人员: 组长:林维年
副组长:黄水养、梁都成、谢家俊
工作任务:
1、要认真贯彻《广东省除四害管理制度》,做到有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费落实,科学防治,有专业队伍,工作网络健全。
2、积极推行除“四害”社会化,确保灭鼠、灭蝇达标,其他两项(蚊、蟑螂)密度控制在省标准三倍范围内,防鼠防蝇设施符合标准要求。
3、坚持除“四害”工作以治理环境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资料齐全可靠,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灭鼠杀虫药物。
(六)传染病防治。
责任单位:党政办、卫生院。责任人员: 组长:苏团海
成员:谢家俊、覃嘉杰
工作任务:
1、宣传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完善监督和防治体制,疫情报告制度健全,医院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率低于5%。
2、考核前三年内全区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病情,无脊髓灰质炎(即小儿麻痹症)病例发生。
3、“四苗”中单苗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预防接种符合规范要求。
(七)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责任单位:农林水办、水管所。负责人员: 组长:李信元 副组长:庞罗枝 成员:李宗明、卢群智
工作任务:
1、饮食、旅业、理发美容、食品生产经营等门店应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经营场所内外要干净整洁。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从业人员要持有 6 效健康证上岗,卫生知识培训率要达90%以上,“五病”调离率100%,食品卫生合格率、餐具消毒合格率达80%以上。
2、墟镇内饮用水卫生。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水厂制度健全,厂内外环境整洁,工作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证上岗,水源水、出厂水和末稍水质有检测,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和进行二次供水建档管理,供水箱(池)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
(八)食品卫生。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安监所、卫生院。负责人员: 组长:林祥郁
副组长:刘利华、梁都成、谢家俊
工作任务:
1、广泛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持有效的“三证”(营业执照、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卫生知识培训率达95%以上,“五病”调离率达100%,个人卫生符合要求。
2、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和洗涤消毒设施,不得占道经营,内外环境清洁,不污染环境和堵塞下水道。
3、垃圾、废弃物加盖密封盛装,日产日清。
4、生熟分开,用具、容器清洁,食具消毒措施落实,合格率达80%以上。
5、定型包装食品符合规定要求。
6、除“四害”措施落实,“四害”密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防鼠、防蝇措施要完善。
7、其他行业包括单位饭堂及食品卫生经营店均按上述标准执行。
(九)交通及镇容整治组
责任单位:派出所、计生办、党政办。负责人员:
组长:罗少再 副组长:郭天贺 成员:黄毓钧、禤玉婷
工作任务:
1、对镇中心区内乱停乱放车辆和乱摆乱卖的现象进行整治。
2、对镇中心区内乱堆乱放的建筑材料进行整治。
3、对镇中心区内乱搭乱占乱建的建筑进行彻底拆除。
4、加强镇容管理,整治乱拉乱挂的广告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十)档案资料组
责任单位:党政办、爱卫办。负责人员: 组长:李娟玲
成员:钱大基、赵
静、谭
仟、乐志毅
工作任务:
1、做好创建活动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建立和健全档案资料。
2、撰写申报材料。
(十一)检查督导组
责任单位:爱卫办,负责人员: 组长:曾奇敏 副组长:林文杜
成员:聂继星、莫本超、赵梅秀、邓飞卿
工作任务:
1、定期检查创建工作进度,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2、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5.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如下: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区、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一指导、协调、管理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三)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信息的发布,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四)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受镇人民政府委托承办责任事故的调查报告等有关事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五)负责组织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提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责任人提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六)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七)综合管理、协调全镇安全检测、检验工作;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二、派出所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枪支弹药、民爆物品的监督管理;
(二)协同有关单位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并依据有关法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查处破坏生产经营活动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四)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
1、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和内部装修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2、负责歌舞厅、网吧、宾馆、饭店、集贸市场等群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
3、负责对机关、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4、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查明火灾损失及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三、司法所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负责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负责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
四、交警中队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和道路交通违章、肇事的查处工作;
(二)负责全镇重大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三)负责查处农用车辆违法载客和机动车辆“黑车非驾”、客货混装、违规改装等现象;
(四)负责全镇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及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工作并及时上报。
五、路政大队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镇道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六、学区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镇中、小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三)配合镇派出所、工商所、文化中心等单位定期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工商所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企业登记注册及营业执照的颁发工作,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依法吊销执照,依法取缔无证经营的各类企业。
(二)负责全镇食品生产、销售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负责全镇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卫生院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及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二)负责对本单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及安全设施的管理。
九、供电所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镇输变供电线路的安全保障工作;
(二)负责事故现场供、用电的紧急处置;
(三)负责快速修复损坏的供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四)加大企业专变设备的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十、汽车站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镇客运车辆的监督管理;
(二)合理规划客运路线,严格管理停车场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十一、畜牧兽医站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镇的肉食品安全工作;
(二)负责全镇的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三)负责对全镇养殖厂(户)的安全检查,确保不使用“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品和其他化学品。
十二、气象站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及时预报对生产和人员造成重大损失和伤亡的灾害性天气。
十三、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全镇歌舞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而经营的娱乐场所协同派出所、工商所依法取缔其经营资格。
十四、特色产业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全镇无公害硒砂瓜、枸杞生产基地的安全检查,确保不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
十五、民生服务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负责全镇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六、各行政村安全生产职责
(一)综合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全面负责辖区内村道畅通,农业机械的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农用车违章载客;
(三)负责辖区内森林、草原、夏季粮场、冬季草场的防火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农村家庭筵席的检查、上报工作。
6.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篇六
(粤新兴产业办〔2010〕1号)
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广东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七日
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部署和指导全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我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审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计划、重大专项资金安排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促进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部署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和检查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地市工作推进及政策配套落实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主要职责
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关于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各项工作事宜;负责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的筹备及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协调、统筹工作;协调组织制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协调办理需提交领导小组审议的重大事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省市联动机制建设,指导各地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跟踪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工作进展情况,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收集、整理、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各项信息;组织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协调对各地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进行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有关工作;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组织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关工作。组织编制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牵头推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工作;培育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牵头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突破、重大产业化、招商引资引技、平台支撑、技术改造等重大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部省共建,争取列入国家试点;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2.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创新科研团队;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3.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牵头遴选战略性新兴产业100强项目,规划重大项目布局;牵头组织实施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我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争取与国家联合设立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在高技术产业基地、高技术产业化专项、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方面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争取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高技术产业基地、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落户广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4.省教育厅:研究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培养战略和规划;负责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及科研教学团队的培养,配合有关部门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人才及创新科研团队;推动各高校积极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和储备,围绕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干部培训;推动各有关高校积极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科研创新;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关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5.省科技厅: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攻关及成果产业化,牵头组织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招标项目,加强高新技术和高端前沿技术储备,制定推广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路线图;牵头推进LED产业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工作;推动与教育部、科技部、工信部、中科院的产学研合作,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学研创新联盟、行业创新平台、重大创新基地;在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省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等方面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力度;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向高新区集聚发展;联合省委组织部负责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科研团队;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6.省财政厅:研究制订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支持资金,研究制订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配合推进开展我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7.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人才战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人才,以及适应新兴产业发展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交流;联合省委组织部负责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围绕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干部培训;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8.省国土资源厅:研究落实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在审批权限内,对项目建设涉及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查和报批给予优先办理;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9.省环保厅:大力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制定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基地及项目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等予以重点支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0.省外经贸厅:负责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技术和人才的国际交流和合作,加大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1.省国资委:鼓励省属企业大力开展新兴产业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引导国有资本积极向重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加大重大投资项目的招商引技力度,积极探索省属企业与外资、民营多元化合作新模式;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2.省地税局:重点贯彻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研发经费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针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优惠税收政策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3.省统计局:研究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数据统计,做好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4.省海洋渔业局:研究提出战略性新兴海洋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制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5.省质监局:研究制订技术标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标准体系,组织重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工作,鼓励和支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加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6.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和实施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加速专利资源向企业聚集,鼓励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申请、保护和维权、以及知识产权交易、运用和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和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评价制度,推动建立产业专利联盟和知识产权联盟,加强专利信息资源开发和运用,开展专利态势分析;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7.省金融办:研究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金融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各类金融资源投入新兴产业领域;大力支持新兴产业企业改制上市;建立完善产权交易平台,为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挂牌转让提供服务;支持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为新兴产业提供创投服务;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8.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快重大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建设,研究制定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提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19.省国税局:严格贯彻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提出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20.广东银监局:研究提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协调和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投放;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21.省中医药局:大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参与研究制定我省中药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扶持政策,参与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工作情况和信息。
7.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篇七
(2009年9月28日,根据记录整理)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打一场环保攻坚仗,在环保工作上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我市环保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识必须到位
当前我市环保工作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反映出我们在认识上还没有完全到位,必须进一步提升认识。
首先,加强环境保护是保增长的重要前提。发展是根本,环保是前提。发展经济是政府的职责,保护环境也是政府的职责,两者不可偏废。当前,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是我们的首要任务,但是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得不偿失。比如,去年云南阳宗海发生砷污染事件,肇事企业给地方上缴的税金才1000多万元,而专家预计根治造成的污染需要花40亿元之巨。而且,有些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是根本补偿不了的。在推进发展、引进项目时,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把产业政策关、资源消耗关、环境保护关,把环保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底线”。
其次,加强环境保护是保民生的重要内容。环保是发展问题,更是民生问题。这些年,我们下了很大的力气整治环境污染,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但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恶化、部分支流水质污染、城市噪声污染等问题还很突出。随着人民群众的环境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改善生活环境、维护健康安全的呼声日益强烈。我们要扎扎实实地把事关民生的环境问题解决好,不能做“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事,要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美的人居环境、更清洁的空气、更甜美的饮用水、更绿色的食品,拥有更健康的身体。
第三,加强环境保护是保稳定的重要条件。发展是硬道理,环保是硬约束,维稳是硬责任。我们要从各种因环保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在扎实抓好环保工作的同时,要更加关注群众的环保诉求。对群众反映环保问题的信访、投诉要及时妥善处理,对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有力打击,对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环境问题要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明确时限、逐一解决,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破攻坚重点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打好一场环保攻坚仗的部署要求,全
力突破攻坚重点,全面提升工作成效,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互动双赢。当前,重点要抓好三项工作:
1、“三大环保工程”要见成效。在4月份全市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提出要实施好“重点流域治理”、“污染减排”、“大气质量提升”三大环保工程。从目前督查情况看,部分重点流域污染依然严重,减排工作进展缓慢,大气环境质量仍不容乐观。各级各部门要认清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综合措施加以推进解决,确保“三大环保工程”取得实效。重点流域达标工程方面:要认真落实《龙岩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龙政综[2009]276号),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整治任务的要求,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治、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对照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市直各责任部门要履行好牵头和督促责任,认真抓好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任务的落实。市监察局、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10月底再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严重滞后的,追究相关单位及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尽快出台全市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落实整治责任,加快工作推进。污染减排攻坚工程方面:要全面落实淘汰落后产能计划,清理取缔中心城市一重山范围内的污染企业。推进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永定、上杭、连城、漳平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组织,交叉作业,全力加快工程进度,确保11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发挥减排作用。大气质量提升工程方面:要巩固和扩大近年来大气污染治理所取得的成果,对影响较大、群众意见较大的大气污染源,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进一步提升大气质量。
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要过得硬。关键是执法要到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敢抓敢管。要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环保部门要建立应急预警体系,组建应急机构和应急响应队伍,配套应急器材、设备,抓好环境应急预案制度的落实,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培训和演习。要加强应急值班,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和通信顺畅。严格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报告,对不按时上报和谎报、瞒报、漏报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
3、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早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市委三届六次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目前,我省厦门、福州、泉州等城市已相继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荣誉称号。要借鉴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经验和做法,尽快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在2012年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验收,实现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品位持续提升,绿色环保意识进一步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促进作用进一步显现。
三、落实“一岗双责”
各级各部门要把环保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环保,确保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是领导要更加靠前。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对当地环境质量负总责。“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它领导要配合抓、共同抓。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遵循自然和生态规律,防止“饥不择食”引进污染项目。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到一线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把工作做在基层、做在源头。要认真落实有关部门的环保职责,督促各排污企业认真遵守环保法规,落实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执行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做到依法生产、达标排放。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应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报告工作推进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监管要更加有力。要严格执法,始终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可能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各个企业、各个环节要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环境事故隐患不能整改的,要有铁的面孔、铁的手腕和铁的标准,该停就停,该关就关,绝不能姑息。要扩大宣传,对违法企业予以公开曝光,真正形成全社会重视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是问责要更加到位。第四季度,由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环保部门配合,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环保攻坚工作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提出建议措施。市环保局要每半个月通报一次2009年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重点流域整治、年度COD减排及易发群体性事件等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每个月公布一次环境质量状况,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全市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环保目标不达标的地区、部门和领导干部,其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
同志们,保护环境是一项基本国策,也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事业。我们一定要以对人民、对历史、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打好环保攻坚仗,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8.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篇八
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及职责
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督促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及服务上一个台阶,使学生在食堂就餐有如在家的感觉,确保营养餐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特成立管理委员会,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膳食管理委员会
主
任: 刘启荣
副主任: 樊文飞
张有福
孙茂兴
成员:
张宏玉
郭伟
田步宏
张对清
3、五员制人员
技能炊事员:白占龙
卫生监督员:樊文飞 营养指导员:樊文飞 质量评判员:樊文飞 价格监管员:樊文飞
二、管理办法
1、膳食管理委员会是在学校总务处指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学生及学生家长为主要成员的管理机构。
2、膳食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师生、服务师生,做广大师生膳食方面的代言人。
3、膳食委员会基本职能:
(1)参与食堂管理与监督,如卫生、饭菜质量、价格、份量、进货渠道及服务态度等。(2)加强对食堂大宗物资采购价格的监控。(3)征求师生对食堂的意见,定期发放食堂工作调查表,对食堂进行综合评分。(4)整理学生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汇报。
4、工作原则
(1)在总务处指导下开展工作。(2)以广大同学和家长为动力源泉,依靠广大同学,发动广大同学参与膳食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同学们的切身利益。(3)公正、公平地评价学生食堂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有理、有利、有节地交涉,与食堂老板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本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敬业精神,对工作一丝不苟,乐于为学生服务。(2)积极参与学生食堂的监督工作。(3)勇于开拓。
(4)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公正、公平。(5)得到广大同学的普遍信任,善于团结各位委员,善于与食堂交涉,沟通。
6、本委员会每学期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定期对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卫生及服务态度进行综合测评,定期召开委
员会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小结和反馈意见及建议。
7、工作宗旨
(1)策划工作:全面收集、分析来自同学和食堂的信息。对于同学们对食堂的投诉,必须尽快与食堂协调,要求食堂对投诉尽快作
出答复,并用将食堂的答复公之于众。我们原则是同学的投诉有求必应。
(2)宣传工作:代表本委员会向广大同学宣传本委员会的信息,充分运用网络、媒体、海报等传媒手段进行宣传。
9.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篇九
立岗小学安全委员会成员:
组长:班建芝副 组 长:何学保 教导主任:曹丽娟学校安保:俞杰 立岗小学安全检查小组:
组长:何学保
成员:马建林俞杰班建芝
一、安全委员会分工
组长:班建芝(校长)
1、安全职责:
校长为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安全工作第一位的责任,在安全管理上对全校负责外:
①贯彻国家、省、市、教育局、中心校的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学校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和考核办法。②主持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制定安全管理逐级负责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调研和指导。
③负责各类安全设施的决策,并监督实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④组织实施对学校安全逐级负责制系统考核。
⑤调查处理权限范围内的事故,并负责安全事故的报告。副组长:何学保
2、安全职责:
①协助校长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分管内安全工作。
②按照国家、省、市、教育局、中心学校关于安全管理的规范和重点措施进行落实。
③负责对分管安全工作进行逐级考核和“差点”公示。
④处理校长交办的其他安全事宜。
教导主任:曹丽娟
3、安全职责:在校长的领导下,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负责全校教学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负有以下责任:
①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精神,提高安全意识。
②负责检查督促全校师生安全教育制度的落实。
③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全校师生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活动。
④按时参加学校安全会议,并按要求及时向副组长报告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⑤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安保人员:俞杰
4、安全职责
一、岗位要求
1学校安保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技能,要自觉树立从事安保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心,注意培养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无私无畏的道德、品行,主动热情的服务意识,精明强悍的防卫本领,努力争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肯奉献的新一代安保员。
2学校安保员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择优录用后方可上岗。安保人员要珍惜岗位,钻研业务,除能胜任日常的门卫安保工作外,还应正确保管和使用消防器材、警务器具等,要具备一定的安保救防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文明值勤
1学校安保人员要坚持文明值勤,树立良好形象。要统一着装,规范配戴,站姿端正,坐姿大方,注意保持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要注意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原则、认理服人。要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注意保密。
2学校安保人员要做到在岗期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打瞌睡、不串岗闲聊、不干私活、不会私客、不准与校内外人员发生争执、谩骂,动粗斗殴。
三、安保防范
1、学校安保人员要严格执行学校会客制度、学生离校制度,货物车辆进出校制度等,对因公来校人员,要礼貌用语,热情接待。对私自擅入人员,要坚持原则,坚决劝阻,把好大门,对个别学生无理由混出学校及社会闲杂人员混入学校,要坚决制止,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学校安保人员要加强校内巡视,特别是夜间巡逻,要注意各类门窗、电器、水电煤开关的关闭。要及时做好巡视记录及整改工作。
3、学校安保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控制局面,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要切实协
助学校、社区、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 防盗、防灾、防事故、防破坏工作。
四、环境整洁
1、学校安保人员要自觉维护学校门岗环境,积极做好包干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在校门附近设滩的要予以劝阻,对校门外自行车的停放要加以管理,对校门口的绿化景观要进行维护,对放学的校门口的交通拥堵要实施疏导。
2、学校门卫值班室要做到闲人莫入,窗明几净,无烟蒂杂物,无危险电器。要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门卫值班室环境的“洁、齐美”。
五、按时参加有关安全工作会议。
六、及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安全工作事宜。
立岗小学
10.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篇十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实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鹤岗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鹤岗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职责
1.加强全市全民健身工作的领导,组织制订和协调实施全民健身工作的规划和计划,督促、检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
2.指导全市开展全民健身工作,组织范围广、影响大、效果好的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全民健身工作的经验交流和先进表彰活动。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市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行业、系统解决全民健身工作中的重大实际问题。
4.加强宣传发动,依靠社会力量增加全民健身的投入,加快公共体育健身场馆建设,动员更多市民群众积极参加全民健身活动。
5.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省体育局部署的全民健身各项工作。
二、鹤岗市全民健身工作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体育局:负责全市全民健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向市政府报告;鼓励体育类社团、民办非企业等群众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在全民健身中开展宣传、科学健身指导等活动;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督查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
宣传部:负责将全民健身工作宣传计划纳入全市宣传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全市全民健身的宣传工作,安排落实全民健身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
文明办:负责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把全民健身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城市考核内容。
农委:负责督促做好农村基层体育设施建设和健身器材的管理、维护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农民体育协会,指导开展农民健身活动,举办全市农民体育竞赛活动;培训农村体育骨干,发掘、整理和开展(传承)农村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机关工委:负责指导并组织市级机关干部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健身活动;定期举办市级机关体育运动会及单项体育竞赛;努力建设、完善市级机关全民健身阵地。
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全民健身、城乡体育设施建设、体育产业发展、提高市民健康水平等,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教育局:负责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根据学生的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组织实施体育课教学,开展广播体操、眼保健操等体育活动,指导学生的体育锻炼,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学校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的体育活动;学校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的运动会;支持和引导学生参加校外体育活动;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尚未向社会开放的公办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创建市队校办运动队、特色体育学校和幼儿园。
公安局:负责依法保护公民参加全民健身的合法权益;维护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安全,依法对健身、培训场所实施治安管理。
民政局(老龄办):负责推动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类社会团体、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督促基层文化体育组织、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体育俱乐部等群众性体育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依法保障老年人参加全民健身的权利,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健身活动。
财政局:负责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特别是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农村和社区基层
体育设施建设补助经费、学校场馆向公众开放补助经费、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经费、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经费等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工作的投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不以收取报酬为目的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宣传科学健身知识等服务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技术等级制度;对以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者和健身场所管理者依法投保有关责任保险;鼓励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公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国土资源局:负责严格管理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按照国家关于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安排;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城乡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或预留地的,应当依法调整城乡规划,并重新确定建设预留地;在土地出让时,应根据规划要求,将需配套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告知投标人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新建住宅小区按规划配置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进行督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在老居民小区整治时,积极配合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工作,鼓励居民住宅区内体育设施对外开放。文广新局:负责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全市群众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督促文体站组织开展与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相适应的全民健身活动;充分利用全市文化体育设施为市民开展体育活动提供便利;指导、督促各类媒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
卫生局:负责开展健身康复和健身医疗并实施监督;组织宣传健身康复、体育医疗知识,开展健康咨询、预防健身创伤等工作。
规划局:负责组织全市公共体育规划编制工作;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便群众就近参加健身活动;农村地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应考虑农村生产劳动和文化生活习惯;居民住宅区、商业小区、公园绿地的规划要安排健身活动场地。
园林局:负责新建或改造公园、公共绿地等场所,应结合自身条件和环境,安排全民健身活动场地,安装适合多种人群锻炼的全民健身设施;公园、公共绿地的管理单位,负责本区域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城管局:负责将公园、绿地、小区的体育设施纳入全市数字化城市长效综合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职责;支持全民健身活动公益广告、公益性体育彩票广告审批,维护户外大型全民健身活动环境。
旅游局:负责在规划、建设旅游景点时,应依据景点功能并结合具体情况,配套建设全民健身设施,并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体育休闲区域,增设体育健身设施以及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基地。
民宗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民族体育健身活动。
工商局:负责依法为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的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质监局:负责对体育健身器材,特别是在高危险性体育活动中使用的体育器材,应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日报社、广播电视台:负责全面宣传、报道全市全民健身工作和重要活动,宣传、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
总工会:负责动员全市职工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经常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
团委:负责动员全市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经常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组织开展团员青年全民健身志愿者的工作。
妇联:负责动员全市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活动,经常举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体育竞赛。
残联:负责指导残疾人开展健身康复活动,举办全市残疾人体育竞赛,选拔培养并向省、国家输送残疾人体育人才;组队参加省残疾人体育比赛。
三、指导委员会工作制度
1、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全体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布置任务,解决全市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问题。
2、适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并解决全民健身工作的有关问题。
3、印发全市全民健身工作情况材料。
4、组织委员考察、检查全民健身工作,参加全民健身的重大活动。
【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推荐阅读:
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0-18
工会劳动保护主要职责09-20
环境保护工作职责09-15
小学环境保护工作方案06-25
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调研07-30
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度09-24
项目经理环境保护职责10-13
2023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06-21
乡环境保护工作计划08-08
小学环境保护工作计划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