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共12篇)
1.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针对退耕还林工程工作的特点,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生态效益优先与改善民生相结合,以退耕还林工程中的荒山造林、封山育林为重点,突出效益,以质量为核心,管理为重点,强化科技支撑,扎实、稳妥地推进全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按照《全国造林技术规程》和《全国生态公益林建设标准
(一)》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主要造林树种的密度为:刺槐333株/亩,株行距为1×2米。侧柏222株/亩,株行距为1.5×2米。
⑺抚育管理:
①松土除草:造林后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生态林仅限于树盘内松土除草,可降低费用,减少水土流失。造林头一年两次,以后每年一次,连续3—5年。
②补植补造:造林成活率偏低的造林地,应及时进行补植补栽。
③管护措施:对新造林地应及时落实管护人员,修订完善管护公约、实行封山禁牧,对有鼠害的要及时防治,确保造林成果。
2.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二
1.1 退耕还林的背景
建国初期, 由于国家经济落后, 人们的生活极为贫困, 恰逢3年自然灾害, 使得人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为了解决人们的生存和基本温饱问题, 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指引下, 我国国内掀起了垦荒的浪潮, 将大量的闲置荒地开垦为种植农田, 人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初步的改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人们越来越关注利益的得失, 意识受到蒙蔽, 忽视生态建设, 加快了开垦荒地、破坏林木的步伐, 酿成了世界罕见的各种灾害, 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破坏。
1.2 退耕还林的意义
以生态环境的角度来看, 退耕还林工程是避免水土流失、提高绿化水平的有效手段, 同时也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组成部分, 是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途径;以长远利益的角度分析, 退耕还林工程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除此之外, 该项目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也是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经之路。
2 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政策不完善
退耕还林工程在政策方面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补助标准不能体现地理差异。我国地域辽阔, 且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 国家在退耕还林的补助政策方面没有立足于实际国情, 仅仅在黄河中上游和长江上游这2个地区之间做出了相应的区别, 而其它具体地区实行统一补助, 然而我国地形复杂, 不同区域的耕地质量不尽相同, 一些地区的耕地产量高, 容易耕种, 而国家补助难以弥补农民的损失, 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造成当地农民不愿意配合退耕还林的相关政策。 (2) 补助资金兑现不规范。据调查, 一些地区的个别农村在粮款补发的时候不进行公示, 信息不透明, 甚至不按照实际的验收结果进行发放, 冒领、代扣的情况屡见不鲜, 引起群众强烈的不满, 长此以往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 (3) 政策力度不够。据调查, 一些偏僻地区退耕地间依然有高秆作物种植现象, 林间耕作的现象比较普遍, 这使得新栽的树苗的成活和成长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造成造林的质量和成效低下, 究其原因是政策力度不够的问题, 农民存在侥幸心理。
2.2 技术不到位
退耕还林工程需要一定的技术作指导, 然而技术方面存在问题的现象比较普遍,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 技术滞后。一些地区尤其是比较落后的偏僻山区, 不重视退耕还林的相关技术指导, 在接受任务后, 开始分配任务, 仅仅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进行一些农技指导, 整个过程比较粗糙, 且技术指导的范围小, 不能满足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要求。 (2) 结构配置不合理。退耕还林的目的不仅在于改善生态环境, 实现农民增收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目标, 然而一些地区的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失调, 有些地区的经济林甚至都不成规模, 造成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严重挫伤了农民退耕还林的积极性, 影响了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全面开展。 (3) 密植方法不科学。据资料显示, 大部分地区的退耕还林不能实现科学密植, 以奉节县为例, 该地区的主要林种为桑树、核桃、杉木等在全县的30个乡镇分布, 这使得该县的林业不能产业化、规模化, 分布也不合理, 合理密植更加无从谈起。
2.3 管理存在缺陷
退耕还林工程在政策方面和技术方面并未完善, 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1) 宣传力度不够。由于宣传力度不够, 宣传方式不合理, 造成一些地区的农民对退耕还林的重要作用和长远意义不了解, 对于各种相关政策存在抵触情绪, 或者只看到眼前的利益, 认为自身利益受损, 所以存在“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比较普遍。 (2) 经费不足。经费不足的情况给基层造成了很大的负担, 如西北地区造林的季节在于春季, 而国家一般在下半年才下达计划, 一些地区甚至出现挪用、挤占造林费用的问题, 从而影响了已退工程的管理热情。 (3) 质量监督不严格。相当一部分地区的林区因为监督不严造成虫灾、病灾, 给地方财政增加了负担。
3 退耕还林工程的对策
3.1 完善后续政策
国家要立足于国情, 分析各地区耕地的质量差异, 根据调查结果对不同地区是实行不同的补助规划, 满足各地区农民的不同要求, 提高全国农民对退耕还林工程开展的积极性;加强法律实施, 强制要求补助资金发放的信息透明, 禁止代领、代扣现象的出现;加强政策实施力度, 一旦发现有林间耕作的行为, 立即制止, 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完善后续政策可以减少退耕还林中的不规范、不合法行为, 使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稳定并可持续的发展下去。
3.2 落实配套设施
加强相关的技术宣传与交流, 相关部门要深入基层, 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 真正实现退耕还林技术化, 在农民参与执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其进行详细的技术指导, 避免因操作不规范造成的利益损害, 并且规范结构配置, 使生态林和经济林的比例尽可能协调, 同时实现合理密植, 对当地的各种林木进行充分的分析, 按照各种林木的生长需求进行合理的规划, 使当地林业产业化;除此之外, 要加强农村能源建设, 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 因地制宜, 以农村沼气建设为重点, 实行多能互补建设;搞好补植补造和森林经营, 对造林成活率低的地区进行全面补植补造, 同时加强后期管护责任的落实, 以不断提高林分质量为目标, 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效。
3.3 严格工程管理
加强退耕还林的宣传力度, 同时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使农民充分了解退耕还林的作用及意义, 获得广大农民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国家要根据不同地区造林的季节规划款项的下拨, 满足每一个地区退耕造林的资金需求, 为退耕还林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资金支持;加强质量监督, 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 各地管理部门要建立监督小组, 对当地的林业进行监督, 保证退耕还林建设的质量, 同时要按照国家要求, 定期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对退耕还林的面积给造林成效进行认真的核对, 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理, 同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 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结论
退耕还林工程牵动着国计民生, 是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 是实现中国梦的必然途径。基于此, 国家及各地要完善后续政策, 并落实配套设施, 同时对工程建设进行严格的管理, 以保证退耕还林工程全面、稳定的开展。
参考文献
[1] 姚文秀.基于农业产业—资源耦合下的吴起县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效果评价[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2
[2] 吴桂月.退耕还林效益评估与生态补偿响应研究[D].河南农业大学, 2012
3.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三
关键词:新一轮; 退耕还林; 秭归县
中图分类号:F326.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020(2016)01-0077-03
为了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国家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局启动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是贫困山区农民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效途径[1]。如何在秭归县扎实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退耕还林工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关注点。为此,作者结合秭归县退耕还林现状和已取得的成果,探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对新一轮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1研究地概况
秭归县位于鄂西山区长江西陵峡畔,是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坝上库首第一县,具有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2]。自2000年秭归县开始实施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以来,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24万hm2,其中坡耕地退耕还林面积为149万hm2,荒山造林面积为0.91万hm2,涉及全县12个乡镇,180个村,6.8万户,累积投资超过4.7亿元[3],已经取得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2现有退耕还林工程主要成效
秭归县第一轮退耕还林实施15年以来,已经取得较大的综合效益,主要表现为:
(1)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自2000年实施第一轮退耕还林以来,林地面积比退耕还林实施前新增2.36万hm2;森林面积比退耕还林实施前新增268万hm2;森林覆盖率比退耕还林实施前新增16%;活立木蓄积比退耕还林实施前新增134.5万cm3。森林结构更趋合理,生态功能显著增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分别较退耕还林前减少17%;土壤侵蚀模数分别较退耕还林前减少44%;土壤流失总量分别较退耕还林前减少44%,为三峡库区筑起一道生态屏障。
(2)区域产业结构得到有效调整。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开始,秭归县坚持把退耕还林与培植后续产业相结合,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大力建设基本农田,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发展了一批适合秭归县乡土的优良经济林树种和模式,全县新发展经济林2万hm2,其中柑桔043万hm2、核桃067万hm2、茶叶04万hm2、板栗02万hm2、其它经济林02万hm2,经济林总面积达到40万hm2。依托退耕还林工程,以产业扩大发展为抓手,桔柑、茶叶、核桃基地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以“屈姑食品”、“三峡茶叶”、“九畹溪丝棉茶”等一批林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不断壮大,而且以 “农户+基地+公司+市场”的经营模式日趋完善,集成以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产业格局。同时,加快了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以泗溪生态旅游度假区、九畹溪探险漂流等一批旅游项目为依托的生态旅游业正蓬勃发展,生态旅游已逐步成为退耕还林后的重要替代产业,有效调整了区域产业结构,促进了产业快速发展。
(3)农民生活质量大幅提高。秭归县参与退耕还林的农户为68万,占农村总人口的70%,累计兑现退耕补助资金47亿多元,户均增收7 000多元,人均增收2 000多元。同时退耕还林实施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农民素质。据统计,秭归县退耕还林农户每年劳务输出2万多人,劳务收入近6亿元。
(4)工程管理质量有效提高,培养了大批技术人才。通过15年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践,秭归县积极开拓创新,探索了一套适应秭归县实情的退耕还林管理体制和管理办法。同时工程建设培养和锻炼了一批技术人员,积累了林业工程项目建设的经验。
3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问题
基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政策规划,结合秭归县实情,总结出秭归县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所面临的问题。
(1)地块分散,规划难度极大。依据秭归县国土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资源调查结果,秭归县15° 以上坡耕地中,基本农田较多,占75%以上,基本农田将坡耕地分割成分散小块,加之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耕地、坡改梯耕地、上一轮退耕还林退耕地、已用于其它项目的建设用地等等较为集中成片的都不能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规划,导致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极度分散,2 hm2以上的小班很少,增加了规划和组织实施的难度,更重要的是不便于产业后续发展。
(2)退耕补助标准降低,农户积极性不高。第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生态林为2 890元/6667 m2,经济林为1 825元/6667 m2,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不分生态林和经济林都为1 500元/6667 m2,与退耕农户的希望值差距大,降低了退耕农户的积极性。
(3)退耕农户生态意识薄弱,补偿机制滞后,农户积极性不高。本轮退耕还林以农民退耕意愿为主,政府引导,要求根据不同地理、气候和立地条件,做到适地适树。然而,秭归县地理位置相对特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矛盾长期成为该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障碍。退耕农户普遍生态意识较低,大部分的农民更为注重政府的补偿优惠,而对林木的管理和维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旦经济补偿停止,而林木效益的补偿机制的缺失和滞后,会进一步削弱退耕还林的综合效益。
4对策
(1)突破15°以上基本农田限制,集中连片整体推进,解决地块分散问题。秭归县地处三峡库区坝上库首,生态治理十分重要。新一轮退耕还林应将坡度在15°以上的基本农田与坡度在15°以下的非基本农田进行置换,将坡度在15°以下的非基本农田调整为基本农田,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在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将坡度在15°以上的基本农田调整为非基本农田,在退耕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坡度15°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集中整体推进,规模连片治理,发挥综合效益。
(2)加强引导,提高农户生态意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退耕农户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主体,要加强引导,提高其生态意识,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一是宣传引导。采取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农民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标准、操作规程及工程要求,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农户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二是政策引导。要及时兑现到户退耕还林补助政策,落实生态公益林补偿政策和其它相关配套政策,进行不动产发证,让农户清楚退耕政策的主要导向。三是示范引导。大力开展试验示范林建设,加大科技示范和科技培训力度。在县、乡、村三级兴建核桃、茶叶等经济林科技示范园,充分发挥样板示范带动作用。四是产业引导。坚持把退耕还林与培植产业相结合,积极探索生态经济型治理模式,培育绿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增加农民收入。
(3)完善配套政策,整合项目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增强退耕农户积极性。一是依法夯实补助政策,统筹安排国家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期限。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和补助期限至少要达到第一轮退耕林补助标准和补助期限,不分林种2 890元/6667 m2,连续补助16年。这样可以提高退耕还林发展的持续力,增加农户在退耕前后的资金保障,保障林农收益,不断提高农户退耕还林的积极性。二是合理完善各项后续配套政策,对于退耕还林地符合公益林标准的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未划入公益林的,允许农民合理经营和依法流转或采伐,采伐后要及时更新,急需抚育间伐的森林将纳入森林抚育补贴范围[4] ,允许退耕还林农户在不破坏植被的前提下实行林粮间作,林药间作,倡导多元化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四是整合项目资金,多部门协调,整合发改、农业、水保、移民、扶贫等各部门相关项目和资金,围绕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调动广大退耕农户的积极性,推进退耕还林工程实施。
(4)坚持科技支撑,强化组织保障。一是规划上严把关,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规模治理和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秭归县实情在区域布局上突出“三沿”即沿三峡大坝和县城周边,沿长江和一级支流两岸,沿公路干线和库区新建公路上下。在林种安排上优先选择乡土树种,注重混交,防止树种单一病虫害泛滥。在产业发展上突出“三带”即低山地区以柑桔为主,中山地区以茶叶为主,高山地区以核桃、“三木药材”为主。二是推广核桃、茶叶等经济林高产稳产栽培实用技术,提高经济林效益,推广容器苗造林、地膜覆盖、生根粉、保水剂等抗旱保活等先进的林业实用技术,提高造林成活率[5]。三是进行科技培训,增强林农的科技意识,提高退耕还林的科技水平。四是强化组织保障。推行政府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管理,落实任务责任。县、乡镇成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办公室,对退耕还林的建设主体与业务指导实行分离,做到责任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参考文献
[1]黄力,田英,黄雁飞.印江自治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面临的思考[J].现代园艺,2014,(3):227.
[2] 王珠娜,王晓光,史玉虎, 等.三峡库区秭归县退耕还林工程水土保持效益研究[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7,5(1):6872.
[3] 姜琦.三峡库区退耕还林现状及新一轮退耕还林对策—以秭归县为例[J].湖北林业科技,2015,44(2):6467.
[4]刘平.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解读[J].云南林业,2014,(6):4749.
[5] 范保峰,张文欢,周广林,等.对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几点建议[J].现代园艺,2015,(9):129130.
4.西吉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思考 篇四
西吉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思考
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工程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工程建设措施,工程管理措施和工程经济效益等5个方面论述了西吉县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所取得的成就.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逐步形成了农、林、牧、水相结合的发展格局,从而为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 者:胡芝芳 杨斌 厚凡霞 作者单位:宁夏西吉县林业与旅游局,宁夏,西吉,756200刊 名:防护林科技英文刊名:PROTECTION FOREST SCIENCE AND TECHNOLOGY年,卷(期):“”(z1)分类号:F316.23关键词:退耕还林 工程建设 效益分析 成就
5.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五
关于西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可持续性推进问题的几点思考--基于相关现实案例分析
西部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已经启动并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存在诸多矛盾和问题.基于对现实相关案例的`分析,生态补偿应以农业的生态价值为依据,同时应进行更适宜的制度创新来解决西部农业的生态问题,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可持续性发展.
作 者:黄河 李永宁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学院教授,陕西,西安,710063 刊 名:理论导刊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年,卷(期):2004 “”(2) 分类号:F326.2 关键词:退耕还林 生态价值 国家补偿6.乡镇退耕还林实施方案 篇六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以建设“富裕、生态、文明、美丽新”为目标,结合自然资源实际,实施生态修复工程,集中打造山区生态旅游区和中部特色种植养殖区。创新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集中力量开展退耕还林。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以果为主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我镇计划自20xx年开始利用3—5年的时间全力实施“退耕还林”生态富民工程。打造山区林果生产特色镇和生态旅游镇。计划按地势相对集中实施“退耕还林”不少于3000亩。20xx年先行选择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村进行试点,实施“退耕还林”不少于800亩。
二、建设模式
一是资金扶持,政府对“退耕还林”工程实行补助。对新种植连片不少于十亩的经济林,每亩补助200元(县、镇分别补助100元)。二是信贷支持,以“村级信用联盟”的运作形式,对“退耕还林”农户(公司)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享受贷款优先、利率优惠政策。三是技术指导,“退耕还林”区域按每500-1000亩公开选聘一名林果技术员,镇财政每年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从县林业部门聘请一名林果科技顾问,负责“退耕还林”工程的规划建设和技术指导。四是设施配套,坚持基础设施优先向“退耕还林”区域配套,整合水利、交通、农业、国土、林业、供电等部门资源,集中投向“退耕还林”区域,切实解决果树浇水、用电、运输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准备阶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
1、全面调查摸底。对我镇平整耕地、山坡地、园地、、荒山、荒沟、荒坡、荒滩、村内空闲地进行全面摸底,根据土地情况拟定规划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召开全镇退耕还林动员大会,各村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村两委和村民代表的学习培训,采取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和政策,让群众明白退耕还林的政策和办法,自觉参与到退耕还林行动中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4月)
全面启动实施。20xx年3月-20xx年4月,完成本年度退耕还林800亩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5月)
1、检查验收。20xx年5月,镇退耕还林领导小组组织对退耕还林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完成后上报县退耕还林指挥部办公室。
2、落实管护责任。以村为单位,建立健全退耕还林管护制度、成立管护组织、落实管护人员、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职责,全面搞好管护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退耕还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具体负责退耕还林工作的组织实施、统筹调度、督促指导和跟踪考核。
(二)建立社会联动机制,广泛凝聚合力。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退耕还林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工作职责,从调查摸底、宣传动员、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督促检查、监督把关、总结验收等过程都要全程参与。镇林业站是退耕还林第一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者,要充分发挥群众、造林大户、林果企业、林果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他们在退耕还林发展特色林果生产中的主体作用。
7.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七
1 退耕还林现状
1.1 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合肥市从2002年起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工程以江淮分水岭地区、岗坡地为重点,覆盖全市3县4区。工程实施以来,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6 439.25hm2,占全市有林地面积的68.79%。其中退耕地造林19 503.48hm2,荒山荒地造林16 935.77hm2。涉及17.139 6万户,66.617 8万人口。通过退耕还林,合肥市森林资源得到恢复性增长,森林覆盖率达到16.09%。
1.2 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执行情况
国家规定在现行退耕还林补助周期内,对退耕还林每年直接补助3 450元/hm2,其中,粮食补助3 150元/hm2,生活补助300元/hm2;经济补助年限为5年,生态林补助8年。由于退耕还林主要在西部地区实施,国家实行退耕地造林和荒山荒地造林1∶1配套,而合肥市无荒山荒地配套,只能采取退耕还林1 333.4m2算666.7m2享受国家补助政策。因此,在执行退耕还林政策时,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采取平均分配国家补助资金的办法,按国家规定标准的1/2,即1 725元/hm2;庐阳区、包河区、蜀山区、瑶海区大兴镇在国家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由区财政或镇、村配套安排,分别执行每年3 450元/hm2或4 500元/hm2的补助标准。
2 退耕还林工程对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2.1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一是完善了森林生态网络体系。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完善了合肥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合肥市共新建成片林逾3.3万公顷,绿色长廊林带逾3 540km,农田林网逾26.7万公顷,育苗面积超过6 666.7hm2,四旁植树5 000多万株。初步构筑了具有合肥地方特色点、线、面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网络体系。二是改善了生态环境。全市的森林覆盖率提高了5个百分点。在农田林网地区,林网内农作物产量比网外平均提高10.3%,其中油菜平均增产11.4%、小麦平均增产9.86%、水稻平均增产9.6%。据测算,逾3.3万公顷的森林蓄水量达1 000万立方米。
2.2 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是改变“抛荒”现象。在退耕还林之初,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欢迎和拥护。当时,粮食供大于求,农产品价格低和严重的卖粮难,致使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积极性低落,而且农业生产税每年高达1 500元/hm2,农民不堪重负,土地抛荒严重。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迅速改变了“抛荒”的严重现象,也使农村的村容村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二是增加农民收入。农民收入来源主要由四部分构成,即传统种植业收入、养殖业收入、外出打工收入和其他收入。实施退耕还林后,传统种植业收入有所下降,养殖业收入没有变化,而打工收入明显增加,由2002年占总收入的23.3%提高到2008年的36%,同时国家补助的粮钱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农民从事多种经营、副业生产及外出务工人数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同时,由于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合肥市的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日益发展壮大的生态旅游和农家乐等服务业,为农民增收增加了另外一条渠道。三是促进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和投入产出率增大。退耕还林主要是把山岗坡陡、水土流失严重、投入产出率低的陡坡地实施退耕,使农村有更多的人力、物力投入到平缓的耕地中,提高了耕作水平和复种指数,使单位面积粮食产量增加。
3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存在的问题
3.1 退耕农户比较收益降低
随着国家取消农业税,并逐年加大种粮补贴,退耕还林与种粮的比较收益逐年下降的矛盾日益显现。据调查,目前退耕户中平均收入1 725元/hm2的占72.3%、2 250元/hm2左右的占7.5%、3 000~3 750元/hm2的占12.4%、3 750元/hm2以上的仅占7.8%。而国家对种粮各项补贴之和全市平均达2 100元/hm2左右,加上粮食作物的收入,退耕户平均收入就更高。而退耕还林中的生态林8年全靠政府补助金获得收益,无其他收益,造成退耕还林比不上种粮食。
3.2 国家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减半
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和长远生计问题,2007年9月,国务院在退耕还林第1个补助周期即将期满时,决定再延长1个政策补助周期。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年补助1 875元/hm2,其中,生活补助300元/hm2不变,粮食补助减半为1 575元/hm2。届时,如无其他资金来源,大部分退耕农户拿到的政策直补在现有基础上再减1/2即937.5元/hm2。
3.3 退耕户林地安排意向不一
在现行补助标准下,退耕户对现有林地的安排意向是:70.5%的退耕户选择继续保留林地,17.0%的退耕户选择部分保留林地,10.3%的退耕户选择不保留林地,1.7%的退耕户选择转包给他人,选择其他的占0.5%。由此可见,即按现行补助标准,从2010年第1个补助期满时,全市可能有6 666.7hm2以上的退耕还林被毁。如再减半补助,将会有更多的林地被毁。从近期市长热线、来信来访的情况看,农户对提高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和退耕还林第1个补助周期到期后对林木进行砍伐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此外,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有较大一部分农民工返乡种地,毁林种地的隐患不容忽视。
3.4 退耕还林管理问题突出
据调查,在林地管理方面,5.2%的退耕户从未抚育管理过,66.3%的退耕户每隔2~3年抚育管理1次,28.5%的退耕户每年抚育管理1次。在管理投入方面,14.4%的退耕户投入在300元/hm2以内,37.4%的退耕户投入300~750元/hm2, 20.8%的退耕户投入750~1 200元/hm2, 18.0%的退耕户投入1 200~1 650元/hm2,只有9.4%的退耕户投入在1 650元/hm2以上。由此可见,群众对退耕还林管理意识不强。据相关专家介绍,对于退耕还林每年至少管理2次,加强水肥管理以及病虫害防治,管理的投入每年应在1 650元/hm2以上。管理投入严重不足,也导致了林分质量不高,生长量普通较低,大多数林分达不到预期的结果。
3.5 退耕户期望延长期补助标准提高
据调查,78.5%的退耕户认为国家的补助标准低,退耕户对第2个补助周期补助标准的期望是:0.3%的退耕户认为可减半补助,9.1%的退耕户认为可保持现状,9.1%的退耕户认为应在2 250元/hm2左右,19.3%的退耕户认为应在3 000元/hm2左右,62.2%的退耕户认为应在3 000元/hm2以上。由此可见,绝大多数退耕农户要求现有补助标准不但不应降低,而且还应增加。
4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对策
4.1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环境是一种公共资源,这种资源的生产和维护需要大量经费的投入,现实中没有人愿意无偿从事生态生产,只有依靠政府花钱买生态。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厉以宁教授最近提出了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的政策,建议国家对划定的重点生态公益林进行统一补偿,并逐年提高国家补偿标准。在国家提高补偿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地方配套补偿,完善补偿机制。针对合肥市绿化水平总体偏低的现状,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完善市级生态林补偿机制,以加快城乡绿化一体进程。
4.2 地方政府增加直补资金
建议地方政府在第2个补助周期内建立地方政府增加直补,确保第2个补助周期退耕户补助不低于现行标准。直补方式有3种:一是按现行补助标准计算,第2个补助周期仍按1 725元/hm2补助,扣除国家补助9 37.5元/hm2,地方政府需配套补助787.5元/hm2;二是根据国家各种涉农补贴及粮价上涨等因素综合考虑,按2 250元/hm2补助,地方政府需配套补助1 462.5元/hm2;三是按被调查的绝大多数退耕户的意愿,按3 000元/hm2补助,地方政府需配套补助2 212.5元/hm2。
4.3 加快后续产业的发展
发展后续产业是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的有效措施,是促进农民增收、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的根本出路,使国家、社会、企业、退耕户共同受益。目前合肥市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主要形式是林地流转、发展农家乐、森林旅游和林下种养殖业。农民在获得林地租金收入的同时,还可以就地打工,获得工资性收入。因此,建议对林地流转、发展林业后续产业方面给予财政支持和税收政策优惠。
4.4 依法加强林木、林地的管理
鉴于合肥市大面积退耕还林第1个补助周期2010年到期,为防止可能出现的毁林情况,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林木、林地的管理,加强《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对毁林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毁林现象的发生。同时要强化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领导和监管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毁林还耕现象的发生、蔓延。
4.5 合理调整退耕还林的总体布局
合肥市大部分地区退耕还林树木生长较好,必须依法保护。但对少数管理不善、树木长势很差,不能有效发挥其生态和经济效益的林地,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允许农户对林分质量较差的林木逐步更新改造(但不得改变林地性质)。对布局不合理的林地,由林业部门做好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将其调整到生态脆弱、生态敏感区域,以充分发挥其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摘要: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重大决策。合肥市退耕还林的实施, 对全市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国家退耕还林第1个补助周期即将期满, 国家对退耕农户的粮食直补减半的情况下, 加强退耕还林成果巩固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通过对合肥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现状和对生态、社会和经济影响的分析, 提出建议对策, 以供参考。
关键词:退耕还林工程,现状,问题,对策,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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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八
【关键词】意义;榆林;退耕还林;必要性;可行性
1.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
退耕还林的英文名是:farm land returning to woodland,退耕还林顾名思义是指退耕还林是指在水土流失严重或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定的坡耕地和沙化耕地,以及生态地位重要的耕地,退出粮食生产,植树或种草。从保护和改善西部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和易造成土地沙化的耕地,有计划、分步骤地停止耕种;本着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乔灌草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造林种草,恢复林草植被。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重要政策之一,其基本政策措施是“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总的来说就是:把不适应于耕作的农地(主要指坡度在25°以上的坡耕地)有计划地转换为林地。实施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1]。
那么榆林市继续实施退耕还林的重要意义可以体现在以下几点。
1.1继续实施退耕還林能够有效的改善生态环境
退耕还林这项工程早已经在榆林市顺利的展开了,退耕还林的实施不仅能够促进榆林市内的农村经济的显著发展,还能够让榆林市生态环境得到快速的改善、净化等。也就是说退耕还林的继续实施帮助榆林市的很大的减少了沙尘的天数。
1.2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还能够提高全国经济的可以持续发展
退耕还林的基本目的就是要实现:“山变绿,水变清,人变富”的主要目标。因此退耕还林就是在不断的增强自然灾害的抵抗能力,这样也就是增强了人口和环境的协调,从而实现了建设和谐的社会,让市场经济可以走可持续发展的路线。
2.榆林市的退耕还林现状以及实施退耕还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部、毛乌素沙漠南缘。黄河东部涉境400多公里,榆林市中位于南部的六县均属于典型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2],而且人口的密度又相对于其它县市来说相当的大,自然条件也比较差,因此榆林市更是需要退耕还林的政策。从榆林市的实际情况来看,表现出了榆林市的生态环境很是虚弱,而且在我国榆林市的水土流失是我国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可是据国家的统计报告看出榆林市也是实施退耕还林计划的最适合的地区之一,而且也是最需要退耕还林计划的地区之一。
那么实施退耕还林对于榆林市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可以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2.1继续实施退耕还林可以解决榆林市的水土流失问题
从上面的描述,我们可知道水土流失是榆林市甚至是我国的最突出、最大的生态问题之一,根据我国的统计指出,如果继续按照目前的水土流失速度来计算,我国东北黑土地区、陕西省的榆林市地区、西南的岩溶区等很多邻近沙漠边缘的地区,它们的水土流失面积、石漠化面积都会翻上一番,甚至是好几番。
目前我国推行的退耕还林政策就是专门为解决这些地区的水土流失、石漠化等问题而提出的,目前退耕还林已经成为了我国陕西省榆林市治理水土流失、石漠化等问题的重要手段。退耕还林是一项跟随、应社会的经济发展规律而建立的措施,退耕还林还能够让人类和自然相融合,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和生态。总的来说就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治理这些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就必须加强有计划的,并且绝对的落实实施退耕还林对策。
2.2继续实施退耕还林能够有效的解决全球的气候变化问题
现在很多人都是在谈论着“今天的天气怎么样”之类有关于天气的话题,国家也经常探讨着气候的各种问题,深知气候已经成为了全世界共同的问题,因为气候的变化经常会影响到我们的生存以及发展。
我国在不断的、大规模的在各严重地区进行退耕还林的措施,尤其是陕西省的榆林市,各地区都在不断的努力增加森林的碳汇,尽量让气候得到平衡,因此我国已经成为了全世界人工造林面积最大的国家。目前陕西省榆林市除了要充分利用现有林业用地适宜造林面积外,还需要走外延式发展道路,其中继续有计划地将不适宜耕种的陡坡耕地和严重沙化耕地退下来还林还草就是一条重要途径[3]。
2.3继续实施退耕还林不仅具备了条件,而且还不会影响到人们的耕地安全
经过2007年国家暂停安排退耕地造林任务3年来的冷静反思,从中央到地方对退耕还林已经有了更加清醒和深入的认识,逐步从感性转向理性。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粮食连年丰收并屡创新高的可喜变化为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4]。
一直以来我国很多地区都在争论着实施退耕还林是否会影响到我国耕地的安全的问题,近年来,经过国家的不断探讨和研究,从而总结出了:如果要实施退耕还林的政策,那么必然会减少部分的耕地数量,因此国家修订了《统计法》,并且已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了。所以只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轮土地资源详查彻底摸清耕地底数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和定位农业生产力各要素的规模和布局,继续有计划的实施退耕还林就不会影响全国的耕地保有量目标,也就不会影响到我国的耕地安全[5]。
3.总结
总之,对于生态不平衡的社会来说,实施退耕还林是非常重要的,结合目前的社会形势,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加速经济建设,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实现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和保障,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
从主攻方向上看,退耕还林工程主要解决重点地区的水土流失问题,生态建设史其首要任务;从总投入上看,退耕还林工程投资占六大工程总投资的48.1%。由此可以看出,退耕还林在推进重大转变,实现林业的跨越式发展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围绕退耕还林还出台的配套措施,比如舍饲圈养、封山禁牧、生态移民、能源结构调整,发展沼气、小水电,绿色能源等,对农村的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可以说,退耕还林的实施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国土生态安全,关系到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民增收,关系到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代表着广大农民的最根本利益。
新时期林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定性定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要求林业的指导思想必须进行战略性调整,必须把生态建设提升到林业工作最重要、最核心的位置。因此,我国林业进入了全面推进由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新阶段是实现重大历史性转变的具体实践和战略举措。
综上所述,我们一定要认真的、坚决树立好科学的发展观,努力让社会形成人人重生态、重环保的理念,逐步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使榆林市真正成为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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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九
摘要:分析了甘谷县退耕还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以期促进当地退耕还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退耕还林;成果;问题;对策;甘肃甘谷
1、建设成效
甘谷县位于甘肃东南部,是一个农业县,属于国家级的贫困县,水土流失十分严重。在实行退耕还林以前“十年九旱”,严重的水土流失致使干旱、沙尘暴等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恶劣,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十多年来,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工程区内的生态状况正在逐年得到改善,主要有以下变化:
(1)森林资源明显增加
通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我县累计增加林地面积49,5万亩,成林后将提高全县森林植被覆盖率。林地面积的增加明显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了生物多样性。
(2)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加快
通过十多年来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区生态环境均有不同程度改善,一些重点治理区域水不下山、泥不出沟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涵养水源的能力明显增强。同时,先期开展退耕还林的地区,营造的林木大部分已郁闭成林,水土流失得到了一定的控制,生态环境明显得到改善,水土流失治理步伐随着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正在逐步加快。
(3)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退耕还林将生态区位重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陡坡耕地和沙化耕地退下来植树造林,改变了长期以来农业开荒种地、广种薄收的顽疾,不仅使土地使用状况得到了一定程度改善,而且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退耕还林后,退耕农户集中精力在条件较好的土地上精耕细作,推广优良品种,优化种植结构,发展多种经营,走优质、高产、高效的现代农业路子。农村富余劳动力按照产供销一条龙的经营思路,开展农副产品的贮藏、加工、运输、销售等活动或外出务工,有力推动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4)农村经济发展明显加快
退耕还林之后农民平均家庭净收入比退耕前明显增加,主要收入集中在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收入、经济林收入、节省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后续产业收入等等,农村经济发展步伐正在逐年加快。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存在的问题
退耕还林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近年来自然灾害频繁,干旱少雨,导致苗木大量死亡。二是抚育管理不到位。退耕地杂草丛生,病虫鼠兔危害严重,致使近年来成活的苗木大部分死亡。三是有些小班与作业设计不符,有些小班的地块变动,林种、树种与设计不符,存在重新更改上报审批作业设计的问题。四是管理经费不足。退耕还林工程缺乏前期工作经费和管理经费,退耕还林投入不足,苗木补助费连购买苗木都不够。前提工程的方案编制、作业设计、技术指导和后期检查验收缺乏大量经费,对开展退耕地块的定期监测和效益评估造成困难。五是林业技术指导服务落后。由于地方配套资金跟不上,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设备短缺,致使林业技术知识水平落后,不适应林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制约了技术职能的发挥。六是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后,建议配备电子档案设备。
(2)继续实施退耕还林的必要性
退耕还林是防止水土流失最主要、最直接的措施,因此为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长期发展,搞好退耕还林十分必要。根据退耕还林总体规划,退耕还林工程大多数实施在坡度在25。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的生态脆弱区和江河两岸及源头。这些地块一年内进行多次退耕还林,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仍然达不到合格标准。
通过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可以提高林草覆盖率,从而达到减少水土流失、林地储水能力增长的作用。水土流失得到了治理,所营造的林草植被已经在调节水分、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善气候、维持生态平衡等诸多方面产发挥生态效益。退耕还林后的经济林地块不仅可以改善生态环境,还可以增加退耕农户的收入和提高农民栽树的积极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保障措施
(1)全面完成计划任务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靠实责任,明确退耕还林的责任主体是县、乡政府。成立了甘谷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林业局、财政局、发改局、粮食局、国土资源局、农牧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业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林业局。二是县政府同各乡镇签定退耕还林责任书、林业局技术人员实行包乡负责制。三是工程建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封闭用行,专款专用。四是严格县级自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与兑现挂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五是及时足额兑现粮款补助,调动农户积极性。六是栽管并举,健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管护网络,建设阵地,充实队伍,完善制度,靠实责任。七是按照县政府同各乡镇签定的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2)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措施
一是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广泛深入地宣传《退耕还林条例》,使退耕还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做到面积核实到户,林地确权到户,合同签定到户,粮食兑现到户,管护落实到户,责任靠实到户的“六到户”工作。二是创新机制,全面推行个体承包造林,即包栽、包活、包两年管理,按成活付款的新机制。三是严把设计、苗木、栽植、验收和管理五道关口,保证造林质量。四是依靠科技支撑。加快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容器育苗造林,节水抗旱,截杆造林,干旱山区适生乡土树种选择及抗逆性造林等技术,以提高生态治理成效。林业科技人员深入乡村、深入造林现场,搞好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
(3)加强督促检查
10.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十
【发布文号】湘政发 〔2008〕15号 【发布日期】2008-06-11 【生效日期】2008-06-1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湖南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 〔2008〕1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 〔2007〕2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综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退耕农户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起促进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一是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通过搞好补植补造,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二是确保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通过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和发展后续产业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吃饭、烧柴、增收等当前和长远生活问题。
(三)基本原则。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生计发展问题相结合;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坚持省人民政府负总责与责任落实到市州和县市区相结合;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及以工代赈、湘西地区开发、林权制度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相结合。
二、认真抓好政策落实
(四)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现行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继续补助的期限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根据县级林业部门检查验收的合格面积兑现补助资金。凡2006年底前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已经期满的,从2007年起发放补助;2007年及以后到期的,从到期后的次年起发放补助。
(五)管好用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国家下达我省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用于退耕地区的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补植补造、后续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国家安排各县市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总量原则上按照退耕还林面积每亩105元核定,其中还生态林、还经济林、还草分别按8年、5年和2年计算。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按8年统一规划安排,逐年下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政策,资金跟着项目走,并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我省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各县市区和各项目单位,要认真执行省制定的相关政策。专项资金要与原有中央和省各项扶持资金统筹使用。
(六)切实加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规划编制及项目管理。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抓好工程项目管理,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保障。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规划编制及项目管理职责,认真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制定项目管理办法。要加强规划的前期调研,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规划以县为单位编制,由省进行综合汇总形成全省总体规划,并报国家审批。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分级管理和审批制度,推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做好计划执行、质量检查、工程验收等工作。建立工程效果的评价反馈机制,落实工程后期管护措施。
(七)进一步明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兑现范围。按照国家政策标准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其直补范围:(1)农户依法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坡耕地退耕还林的;(2)业主(大户)承包土地经营权人坡耕地退耕还林的,由土地经营权人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3)业主(大户)承包集体坡耕地已纳入退耕还林的,村、组依法将经营权明晰到户,由取得经营权的农户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业主(大户)不得享受延长期政策补助。
(八)完善大户承包政策,确保退耕农户利益。以县为单位对大户承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依法制定修改完善合同的具体办法。严格执行 《湖南省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显失公平,明显损害退耕农户利益的合同,要予以纠正。通过公开听证和细致的思想工作,使承包大户在理解、自愿的情况下,返还部分利益给退耕农户,以化解双方矛盾。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大户承包合同,按照 《退耕还林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要与农户补签退耕还林合同;对已签合同但有争议的条款,要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仲裁机构裁定或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承包大户与退耕农户的合同纠纷调处工作。承包大户尚未签订合同的退耕地全部退还给土地经营权人,让农户自己管护、自己受益。
三、切实突出工作重点
(九)加大基本口粮田建设力度。建设基本口粮田是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关键。要以一定规模的项目片区为基本单元,以建设高产稳产农田为主要目标,以现有低产田、易旱易涝田改造为重点,配套建设排渍、灌溉、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及良种繁育、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等服务项目,力争用5年时间,实现具备条件的退耕农户人均不低于0?5亩高产稳产基本口粮田的目标。要逐户调查摸底,对人均基本口粮田较少,但可建基本口粮田空间较大的农户,优先安排建设任务。对基本口粮田建设,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每亩补助标准为600元。各县市区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切实抓好基本口粮田建设。
(十)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在深入了解退耕农户生产生活用能现状的前提下,以 “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的烧柴问题”为目标,充分利用退耕农户拥有的能源资源和节能潜力,切实加强农村能源建设。农村能源建设资金,采取中央补助、地方配套和退耕农户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对农村能源问题突出、特别是以烧柴为主的退耕农户,要优先安排建设补助资金。对已经得到国家能源建设补助的,不再重复补助。农村能源以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为重点,推广使用节柴灶、节煤灶、太阳能热水器、生物质气化炉等。对退耕农户以用电为主、且适合以电代柴的地区,鼓励发展微水电和小水电。
(十一)加快培育后续产业。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积极提倡林草、林竹、林药、林经间作,积极扶持区域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优质水果、茶叶、油茶、毛竹、中药材、工业原料林、生态旅游、养殖业等产业,逐步形成具有规模和特色的农、林产品基地。着力推进农副产品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区域特色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实施退耕还林后,允许按营造林技术规定实施抚育间伐。对退耕还林营造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工业原料林,补助期满后,在不破坏整体生态功能的前提下,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退耕还林农户可以依法合理进行采伐,并对其采伐的林地进行更新造林。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采伐退耕还林的林木。
(十二)加强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是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得到巩固的重要内容。在不破坏植被、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允许退耕农户在未成林造林地上间种豆类等矮秆农作物,以耕促抚、以耕促管。要对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面积进行全面检查,对干旱、洪涝、森林火害等自然灾害损毁或其它原因致使成活率、保存率不达标的,必须将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等措施落实到位,并限期完成补植补造任务。并对受自然灾害损失或国家重点工程征占用林地实行重点安排。补植补造要与林种、树种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相结合。要加强林木抚育和管护,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补植补造种苗费支出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中安排。
(十三)稳健推进生态移民。对于重要的生态屏障区、高寒山区、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质灾害隐患严重区的人口慎重实行生态移民,按照退耕户自愿搬迁、安置地自愿接受的原则,确保移民搬得出、稳得住、不返迁、能发展。要把移民的退耕农户作为重点列入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等农民技术培训项目计划。对一些经济发展明显落后、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生态位置重要的贫困地区,要优先纳入规划,给予重点扶持。
(十四)实行生活补助费与管护任务挂钩。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抚育管护责任和措施。凡享受延长补助期退耕还林补助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退耕农户签定退耕还林抚育管护合同,经检查合格后兑现每亩20元的生活补助费。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管护,可由村、组通过充分协商,组织专人管护,退耕户优先参与;也可由村、组采取招投标的形式,实行集中管护;对不履行抚育管护义务的退耕户,可由村、组召开村民大会,确定管护标准,落实管护人员代为管护;无能力管护的,可委托他人管护。在合同中明确了抚育管护经费在退耕还林直补资金中支付的,兑现政策时,可以在退耕还林直补资金中直接抵扣抚育管护经费。
(十五)搞好重建工作。为了确保退耕还林面积,对工程征占用退耕还林地,应先办理征占用报批手续,并由该工程建设单位负责其工程征占用造林补偿和异地造林重建恢复费用等,重建恢复造林作业设计及相关资料存档等纳入工程管理。对农民举家外迁、不愿退耕还林、复耕而自愿放弃退耕还林,管护不到位、限期整改不合格,自然灾害损失的退耕还林地,必须及时进行重建。要进行异地造林的,在本县市区原相应批复的乡镇范围内调整,由县市区编制异地造林方案,报市州退耕办备案;在本县市区原相应批复的乡镇范围外调整,由县市区编制异地造林方案,报市州退耕办审批;需要在本县市区外调整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省退耕还林领导小组提出调整申请,并将已支付的相关资金退回省财政,经批准后核减该县市区退耕还林面积,安排到其他县市区造林。开展异地造林,只能在25度以上坡耕地造林,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不能改变原林种。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异地造林者,只享受该计划余下的补助资金。
(十六)继续安排荒山造林计划。为加快国土绿化进程,推进生态建设,省根据国家下达的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计划进行安排,并适当提高种苗补助标准。荒山造林的林种选择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做到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各市州、县市区也要安排相应经费用于荒山造林补植补造、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和工程管理。
(十七)继续扶持退耕还林地区发展。发展改革、财政、林业、国土资源、农办、农业等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暂不安排退耕地还林计划和调整退耕还林规划的精神,进一步摸清我省25度以上坡耕地的实际情况,正确处理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有量的关系,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编制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规划。各级各部门有关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和支农惠农财政资金,要继续按原计划安排,统筹协调,保证相关资金能够整合使用。鼓励退耕农户和社会力量投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建设,允许退耕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在延长补助期和发展后续产业后,退耕农户生计仍然存在严重困难的,各地要将其纳入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十八)妥善解决工作经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务院国发 〔2007〕25号文件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经费。省、市、县各级财政在工程建设期内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技术指导、档案管理、检查验收、政策兑现、确权发证、效益监测等。
四、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退耕还林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 “四到省”和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领导,要对本地区退耕还林工作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工作负总责,县级人民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县、乡要层层落实巩固成果的目标和责任,逐乡、逐村、逐户地狠抓落实。凡工程建设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省级有关部门在3年内停止安排林业新增项目任务,并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县级人民政府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有关项目和资金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既是安排专项资金的前提和依据,同时也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保障。规划重点包括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规划、农村能源建设规划、生态移民规划、后续产业发展规划、补植补造规划等。规划要综合考虑退耕还林经营管理措施和退耕农户近期生计及长远发展配套项目,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综合整治,并与当地新农村建设规划等有关专项规划相衔接。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分工的原则,以县为单位编制,项目规划到村。各地要将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安排方案随专项规划一并上报。根据 “谁编制规划,谁下达计划,谁组织实施,谁负责验收,谁承担责任”的要求,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十一)强化监督,严格检查。退耕还林检查验收是确保退耕农户切实履行管护责任,防止毁林复耕现象发生的重要措施,也是政策兑现的直接依据。要进一步强化县级检查验收工作,正确区分退耕地和荒山两种不同性质的造林地类,实行 “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验收责任制,确保检查验收制度执行到位,确保检查验收结果真实可靠。坚持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好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退耕还林合格面积兑现的资金,经公示确认后,由县财政部门审核,采取银行一卡通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退耕农户。坚决查处克扣挪用和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
(二十二)健全机制,加强协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涉及面广、建设期长、内容复杂,特别是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涉及多
个部门。退耕还林工程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的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抓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管理,及时调拨资金;林业、农业、农办、水利等部门要按职能分工,做好技术指导、工程管理和项目的检查验收等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检查和监督。
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到全省广大退耕农户,把这一项荫及子孙、惠及万民的工程建设好、巩固好、发展好,需要各级人民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级人民政府要从保障生态安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退耕农户长远生计得到有效解决。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11.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十一
关键词:退耕还林;树种选择;混交林;因地制宜
1 树种选择在退耕还林工程中的重要意义
退耕还林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工程,是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拉动内需、保持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社会工程,起到了一举多得的重要作用。
实践证明,在一切造林活动中,包括退耕还林在内,树种选择相当重要,直接影响到造林的成败。任何树种都具有特定的生物学特性,生长在适宜的环境,只有选择了能满足某个树种生物学特性的立地条件或者是根据造林地的立地条件选择了适宜的树种,树木才能够正常生长发育,早成林、速成才。因此,选择造林树种,必须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同时兼顾当地农业产业发展方向和生态文明建设,本着“树种生物特性与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兼顾”的原则,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力求造林工程经济效益最大化,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最优化。
2 退耕还林工程中树种选择的原则
树种选择是造林成败的关键之一,也是林木速生丰产的重要一环。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树种选择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编制造林规划及作业设计方案时,应因地制宜,科学设计,合理安排,设计一些既有较好生态效益,又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兼用树种,选择的树种落实到山头、地块,树种应多样化,尽量营造混交林,提高生态、防护效益。
(2)在造林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划设计实施,真正做到适地适树。
(3)对已形成的单一的刺槐纯林,在退耕还林的补植补造、林分改造中,以点状或块状形式补植油松、侧柏或沙棘等树种,通过林分改造达到优化林分结构的目的。
(4)对海拔较高,土壤条件差、坡位较高、坡度较大的地块营造以灌木为主的防护林。
(5)荒山荒地,由于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应选择灌木造林,如选择柠条、沙棘等树种。
3 树种选择的条件——因地制宜
每个树种对于其赖依生存的条件都有一定的要求范围,只有在其最适宜的环境中,才能生长良好。在选择造林树种时,考虑的环境因子,主要是气候、土壤和地形。
3.1 气候条件 气候条件是树种分布最主要的限制因子,每一树种在自然界中,都有适生的气候区域,即自然分布。
不同树种所适应的气候和范围大小很不一致,例如杉木、樟树、毛竹、油茶等,喜温暖的气候;而樟子松、红松、云杉、水曲柳、文冠果等,则具有耐寒的特性,赤松、黑松、木麻黄最适宜于沿海一带海洋气候;而臭椿、白榆则适宜大陆气候。
不同树种对光的要求也不同。如马尾松、云南松、落叶松、樟子松、油松、刺槐、泡桐、擦树、桉树及多数经济林树种多较喜光(称为阳性树);而云杉、冷杉、棕榈、青刚栎等则较耐荫(称为阴性树);杉木、柳杉、侧柏、樟树、麻栎等为喜光中庸树种(称为中性树)。
凡在一个地区有天然分布而且分布最普遍,生长最正常,群众也有栽培经验的树种,称之为该地区的“乡土树种”。造林时尽可能选择乡土树种。
3.2 地形条件 在同一气候区域内,地形条件对局部地区的气候和土壤有明显的影响,如山区和平原、高山和低山、山岗和山谷、阳坡和阴坡、中上坡和中下坡、迎风坡面和背风坡面,气候和土壤方面都有所不同,高山比低山和平原温度低、风大、雨水多、湿度大、阴坡比阳坡日照时间短温度低,土壤湿润。平地则比山地暖和。因此,同一树种在不同的地段生长状况完全不同,要按照不同地形条件选择造林树种,如适于平原生长的泡桐、白榆、旱柳,在山地生长不良,适于山地的云杉、柳杉等,在平原也同样生长不好。同一地区的山地,由于海拔的不同,适宜的造林树种也有差别。坡向不同,适生的树种也不同,一般是低山阳坡应选择喜暖、喜光、耐干旱的树种。
3.3 土壤条件 土壤与树木生长的关系极为密切,不同的树种对土壤的要求不同。在土壤条件中影响树种选择的主要因素是水分、养分、酸碱度及盐渍化程度。从土壤肥力来看,大多数树种喜深厚、肥沃、湿润的土壤,一般来说阔叶树种比针叶树种对土壤中矿物营养要求较高,根系发达的树种较能适应贫瘠的土壤。一般树种适宜在微酸性及中性的土壤生长,大部分树种抗盐碱能力较弱。
4 混交林营造
混交林造林能否成功,关键在于树种搭配是否合理,树种搭配合理的混交林在生长发育过程中互惠互利,长势好、成林快、防护效益强,所以必须了解各树种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以及它们之问的互补互利关系,使各主要树种、伴生树种、灌木树种有效配合。如:1)选择的伴生树种和主要树种之间应没有共同的病虫为害,伴生树种更不应该是危害主要树种的各种病虫害的中间寄主。2)深根树种和浅根树种配合起来。3)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配合。4)不同生态特性和抗性的树种混交。5)伴生树种能够促进主要树种形成通直的干形,并抑制侧枝生长和加强自然整枝。6)乔木树种和灌木树种混交。
参考文献
12.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思考论文 篇十二
1 基本情况
全区国土面积3 424 km2, 总人口52万人, 是宜昌市13个县市区中人口最多、版土最大、区位最好、经济总量最大的完整县级区。2012年, 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全省第五。2001年以来, 夷陵区抢抓国家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历史机遇, 大力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及巩固退耕林成果等系列项目建设, 全区森林面积19.4万hm2, 活立木蓄积911万m3, 森林覆盖率达到68.72%。
1.1 退耕还林成效显著
自2001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 夷陵区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99万hm2, 惠及4万多退耕农户15.9万农民, 为项目区农户年平均增收1 000元以上。其中, 退耕还林坡耕地造林0.91万hm2, 荒山造林1.08万hm2。共营造茶叶、柑桔、桑树、板栗、意杨等特色产业基地1.26万hm2, 实现产值9.5亿元。截至目前, 夷陵区已累计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12亿元。夷陵区2006年度退耕还林国家补助已到期的生态林计划面积223.13 hm2。经自查验收, 全区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保存面积223.13 hm2, 面积保存率100%。
1.2 后续产业如火如荼
2008年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任务, 5年来中央总投资4 384万元, 完成基本口粮田建设440.6 hm2, 农村能源太阳能建设2 656台, 生物质炉10 470个, 生态移民86人, 后续产业中新造林2 302.27 hm2、改造1 986.60 hm2、其他171.53 hm2, 退耕还林补植补造4 878.80hm2, 培训农民2 010人 (次) , 发展核桃、中药材等林业主导产业2 066.67 hm2, 初步实现了生态改善、产业优化、农民增收的阶段性目标。
2 主要措施
2.1 领导重视, 凝心聚力
一是落实了工程建设行政领导负责制。区、乡2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程建设指挥部, 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办公会, 党政一把手亲自安排, 亲自部署。区“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工程区和林业部门检查、研究、督办、指导退耕还林工作,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多次督办各乡镇工程进度。区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了退耕还林目标责任状, 将工程建设纳入乡镇党委、政府社会发展目标重要考核内容, 作为乡镇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政绩和百分制考核的主要依据。二是落实了工程建设办事机构。区政府在成立领导小组和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基础上, 在区林业局设置专门办事机构, 先后于2000年和2008年成立了“夷陵区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办公室”“夷陵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管理办公室”, 组建了机构, 明确了编制, 使工程项目专人负责, 专班管理[1,2]。
2.2 注重宣传, 营造氛围
夷陵区把政策宣传作为工程实施的第一道工序来抓。一是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指挥部和区林业局连续12年与区广播电视台合办栏目, 并在《三峡夷陵网》《夷陵林业网》及《三峡日报》等主流媒体大力宣传退耕还林工程的政策及工程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提高了全社会对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提高了全民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积极性;二是重点宣传, 编印《退耕还林政策宣传手册》21万册、宣传画历8万张、科技资料32万份, 免费发放到退耕农户手中, 让《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家相关政策家喻户晓;三是通过标语、会议、宣传车、碑牌等形式,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全区共刷写宣传标语6万多条 (幅) , 设置固定宣传碑牌582处, 使退耕还林政策深入人心;四是印发了《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明白卡》5万份, 对退耕还林实施范围、钱粮补助政策、退耕还林者的义务、林下间作、验收合格标准等规定进行了汇编、印发, 让退耕农户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 营造了浓厚的舆论宣传氛围。
2.3 合理规划, 科学设计
根据本区实际, 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为契机, 科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实施“桔都茶乡”和“东果西药”战略, 在中部及东部丘陵地区大力发展柑桔为主的高效经济林, 在三峡库区大力发展优质茶叶等生态经济兼用林, 在中、西部尤其是石灰岩地区大力发展核桃和银杏、杜仲、山茱萸等木本药材。做到项目作业设计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 符合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作业设计就审批, 按照设计施工的就验收。在林种结构上, 坚持生态效益优先、三大效益兼顾的原则, 大力推广兼用林树种和混交模式, 充分体现了国家以钱粮换生态的决心, 确保了退耕户在政策兑现到期后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能够真正实现稳得住, 不反弹。在退耕还林模式上, 继续推广生态经济型、林农复合型、林—药—菜、坡改梯等多种工程建设模式, 做到了科学设计、合理布局[3]。近2年, 夷陵区抢抓国家实施木本油料产业的机遇, 规划在中西部石灰岩地区大力发展核桃产业, 力争2020年面积达到1.33万hm2, 产值达到20亿元, 并跻身“中国核桃之乡”行列。
2.4 政策配套, 强化管理
在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上, 夷陵区逐步完善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如财政据实列支退耕还林工作经费、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试点工作的意见》和《退耕还林补助兑现办法》《夷陵区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管理办法》《退耕还林林木种苗管理办法》等, 完善了退耕还林政府负责制、施工合同制、质量督查制、工程监理制、种苗采购供需对接制、过失责任追究制、补助资金“一折通”直达制等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完善了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程序, 严格按程序把好申报、规划、实施、验收、兑现等各个关口, 杜绝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
2.5 产业兴林, 巩固成果
夷陵区把退耕还林工程和林业产业建设有机结合, 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 调整优化产业和产品结构, 大力鼓励、扶持核桃、油茶、木本中药材、茶叶、柑桔等种植和精深加工业, 鼓励小企业向龙头企业链接配套, 延伸产业链, 推动产业升级, 重点扶持和培养了16家省、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标准化管理、集约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格局。通过采取优先安排林业贴息贷款、银企对接、林产品加工专项资金扶持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把广大退耕农户与市场联结起来, 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邓村绿茶、萧氏茶叶、秀水天香、东灵秀水等一批企业投入巩固成果专项规划项目建设, 带动农民建成了柑桔、茶叶、中药材、花卉苗木等产业基地。仅2011年, 这些龙头企业共投资2.5亿元, 兴建核桃、油茶、茶叶、湖北海棠、木本中药材、绿化苗木等基地8 000 hm2, 安置1 500名农村富余劳力就业, 带动7.9万农民兴林致富。
2.6 科技支撑, 诚心服务
夷陵区在退耕还林中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项目中的支撑作用。一是加大林业科技投入, 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4]。夷陵区与省林科院、华中农业大学等院所签订林业发展“产学研”合作协议, 发挥科研院所技术优势, 对夷陵区林业项目策划评审、林业技术推广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共同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助推夷陵区加快建设宜昌生态宜居城区、三峡生态屏障建设示范区、国家核桃产业示范基地。区政府每年投入100万元专款用于林业科技工作, 确定了10名学术带头人、50名工程技术骨干, 政治和经济待遇与科技成果挂钩。林业技术人员每人培育100株标准树, 牵头建设科技示范林666.67 hm2, 选定20个科研课题, 并对3个课题实行科研招标, 激发了技术人员科技推广和科技创新热情。二是寻求科技支撑。区政府与省林科院、华中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助推夷陵区林业科技人才培养、林业跨越发展和林业产业升级。近几年, 区林业局获4个省科技进步奖或重大科技成果奖, 10多个市、区级科技进步奖。三是大力开展技术服务、示范。鼓励林业技术人员到实地指导育苗户和退耕户进行整地播种、除草施肥、补植补造、防病治虫, 并开展核桃、猕猴桃、板栗等管理技术培训, 为退耕还林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技术人员在黄花、樟村坪、下堡坪等乡镇牵头建设核桃科技示范基地333.33 hm2, 推动全区发展核桃1 866.67 hm2, 并推广林下种药技术, 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3 存在的问题
3.1 造林投资较低,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整个工程的健康发展
根据现在的造林成本, 通过测算, 规范种植核桃需投资1.5万元/hm2左右, 仅6 360元/hm2的造林单价难以达到预期目的, 建议增加造林投入, 提高造林投资标准, 以达到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的目的。
3.2 巩固成果工程配套经费缺乏, 工作经费不足
如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项目的管护和项目年度检查验收等, 缺乏一定的基础设施费用、管护经费和工作经费, 工程管理千差万别, 管护难度大。为提高造林质量, 建议配备一定的基础设施配套经费, 如造林地管护、病虫害防治、补植补造和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等费用, 才能提高造林质量, 巩固造林成果。
3.3 退耕还林后期管护质量不高
目前, 由于管护资金不充足及农户养护积极性不高等原因造成对已完成退耕还林养护管理不够, 致使造林成活率不高、造林质量差、影响退耕还林效果。同时有些退耕农户误认为只要退耕, 就能享受退耕政策所给的粮食和现金补助, 没有真正把林地苗木当作自己的事来做, 对退耕后的苗木地不认真管理。有的退耕农户认为林地苗木经济效益低, 舍不得投入, 这些都造成了退耕还林工程质量得不到巩固。
4 对策
一是适当增加造林补助和后期管护费用。应根据树种、区域、立地条件的不同, 结合当前当地的物价指数, 制定合理的造林补助和后期管护费用标准, 使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二是加大对退耕农户后续产业的扶持。退耕农户后续产业是巩固成果和增加收入的重要措施和渠道。后续产业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三是加强对退耕农户的技能培训, 提高退耕农民素质。在耕地减少的情况下, 退耕农户只有把生产向第一产业的其他方面或者第二、三产业转移, 或者外出务工。为此, 应强化对退耕农户的技能培训, 提高生产水平, 增强退耕农户素质, 为劳动力的转移打好基础。四是加强补植补造和抚育管护。在不破坏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前提下, 鼓励指导退耕农户间种豆类等矮杆农作物, 以耕促抚、以耕促管。五是要走生态经济复合型退耕还林路子, 要结合夷陵区实际, 结合农民脱贫致富和主导产业建设, 科学选择树种, 并同时进行林药 (花卉) 间作, 使广大农民在造林种药 (花卉) 、改善生态环境过程中, 调整生产结构, 培育新的致富生产门路, 建立起与造林种草相关联, 且有稳定收入的绿色产业, 使农民退耕还林后的生计得以长远保障, 只有正确处理生态治理与农民增收的关系, 才能确保退耕还林持续巩固提高[5]。
参考文献
[1]赖亚飞, 朱清科, 张宇清, 等.吴旗县退耕还林生态效益价值评估[J].水土保持学报, 2006 (3) :83-87.
[2]李世东.退耕还林效益优化模式系统动力学研究[J].干旱区地理, 2004 (3) :377-383.
[3]张殿发, 张祥华.西部地区退耕还林急需解决的问题及建议[J].中国水土保持, 2001 (3) :9-11.
[4]蒋海.中国退耕还林的微观投资激励与政策的持续性[J].中国农村经济, 2003 (8) :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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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mbo中问题的思考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