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和程序

2024-10-27

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和程序(共10篇)

1.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和程序 篇一

中国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答辩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经过课程学习和课题研究,已逐步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为在职人员,在校时间少,对我校有关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了解较少。为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1、申请人入校满二年半,方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申请人到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领取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3、申请人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二、资格审查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受理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后,安排专家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包括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课程总学分等要求)、学位论文水平、论文工作原始记录、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审查。如涉及涉密论文,需由学位申请人的指导教师提出申请,经系(室)、资格审查小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方能确定密级和保密年限。资格审查小组中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一般不少于2人。

2、资格审查未通过者,根据资格审查小组所提意见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重新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3、资格审查通过者,由学院将其所有审查材料(包括录取名单、培养方案、课程考试试卷、成绩单、资格审查结果等)交研究生院进行进一步审查。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安排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评阅。

三、学位论文评阅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人由3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担任,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1人。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论文评阅人由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担任,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2人。评阅人姓名应对申请人保密,指导教师和推荐人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分别由讲师、助教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申请正常或延期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可由指导教师推荐,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聘请。申请提前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其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直接聘请,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人不得参与,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的要求不变。

3、学位评定委员会按一定比例对申请答辩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论文抽查,抽查方法参照《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样检查办法》执行。

4、涉密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委员的选择,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涉密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中的相应要求执行。

5、学位论文由答辩委员会秘书交由论文评阅人。

6、学位论文评阅人同意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后方可组织学位论文答辩。若有部分评阅人不同意安排学位论文答辩,参照《中国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的相应办法执行。

四、学位论文答辩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熟悉本领域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1人。答辩委员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熟悉本领域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主要由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若设有双导师,校内导师可以参加答辩委员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研究生所在单位导师可参加答辩会但不作答辩委员。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人中只允许一人参加答辩委员会。

3、提前答辩、论文被抽查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聘请,指导教师、学位推荐人不得参与。

4、寄送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聘书、组织论文答辩及答辩接待等事宜均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办理,申请人不得参与。

5、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申请学位材料。若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由答辩委员会就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作出决议。

五、学位授予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进行审查,并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未通过审查者,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就是否同意其修改论文重新答辩、申请学位作出决议。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审批,审批通过者可获得相应学位。未通过审查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决议,就是否同意其重新申请学位作出决议。

六、提交材料

所有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须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相关单位提交如下材料:

1、学位申请材料(各项内容、签字完整);

2、学位论文(与电子版学位论文一致)(硕士生至少3份,博士生至少4份);

3、电子文档文件(包括论文题目、作者姓名、专业、研究方向、所在学院、指导教师姓名、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图、表、附录数量等);

4、学位登记表(各项应填写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无误,“籍贯”一项中的县、市应明确);

5、学位证书用照片:33×47mm大头正面彩照1张;

6、通过我校图书馆主页的“博/硕士学位论文远程提交系统”向图书馆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

2.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篇二

1、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申请人及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2、申请人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

3、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论文约30分钟,博士论文约40-60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已获得相应学位)提问,申请人答辩(30-60分钟)。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得另行准备。

5、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

⑴导师介绍申请人情况,介绍完毕后离开会场。介绍内容可包括申请人的简历、思想品德表现、理论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

⑵主席宣读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⑶委员讨论,形成论文评语和答辩决议,填入《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对论文是否通过进行无记名投票。对于未获得通过的论文,是否允许修改后重新答辩作再次无记名投票。

6、复会,申请人起立,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表决票和成绩不公布)。

7、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特别提示:

1、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记录纸不够用时,第二页复印或网上下载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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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到会的答辩委员在论文扉页上签名。

3、请主席在有关表格上签名。

4、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论文答辩申请书》、《论文评阅书》、《论文答辩表》、表决票、论文等有关材料,一并交所在学院、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答辩会表决票由各单位主管研究生部门保存(三年后自行处理),其它材料统一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没有通过授学位的人员的上述材料由有学院、医院保存(三年后自行处理)。

外语学院学位论文答辩注意事项

1.申请人把事先准备好的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的学位论文扉页1份交给答辩秘书,答辩过后立即向秘书取回扉页。

2.申请人答辩后至少复印6份有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的扉页,扉页复印件用于装订最后上交版本的6本论文,扉页原件上交学院211室存入个人档案袋。

3.申请人个人陈述时间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约10-15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约20-40分钟。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需提供ppT演示。

4.采用即问即答方式,通常答辩委员会成员所提的问题与申请人的研究有关,尤其与申请人学位论文的缺点有关。硕士学位论文用外文答辩;博士学位论文如用外文撰写,则用外文答辩,如用中文撰写,则用中文答辩。

5.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1周内来学院把《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的信息输入学位系统。

6.答辩秘书通常在申请人入场答辩时就把申请人交给他的论文扉页交给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申请人答辩结束离场时当场把签了名的扉页还给申请人。

7.答辩秘书要在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或离场前请他们在《学位论文答辩表》的有关栏目上签名,并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在“论文答辩决议”处签名。

8、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在1-2天内将整理好的《学位论文答辩表》、《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论文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等交到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要求 篇三

工作要求及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

1、论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必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维护学位的声誉,不得降格以求。

2、答辩要发扬民主,在学术观点上可各抒己见。

3、论文答辩会一般以公开方式举行,校内外有关人员可列席旁听。

4、论文答辩应逐人进行。

二、论文答辩会工作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开始。

2、指导教师或会议秘书介绍情况

⑴ 对答辩人情况的介绍

应介绍答辩人执行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从事科学研究以及完成学位课程考试和外语情况和学位论文的情况。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还应宣读论文自评结果(包括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同等学力人员的论文答辩,还应介绍申请人申请学位的有关材料(如申请硕士学位前的学历及国家外语、综合考试情况)和审核工作情况。

⑵ 宣读校内外专家论文评阅书。

3、论文答辩人简要介绍论文主要内容

答辩人应着重阐述论文的主要观点和创新之处,以及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答辩人对论文的介绍一般是二十分钟,博士生可适当延长。

4、委员提问和答辩人回答问题

答辩委员会委员应注意多提问题,避免对论文进行过多的评论。

答辩人应科学地、准确地回答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答辩人可携带与论文有关的书刊资料,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可翻阅查证。

5、答辩评分及投票表决

答辩委员会主席根据答辩进行的情况,并征得其他成员同意后,宣告答辩告一段落,申请者和旁听人员退席。

答辩委员会委员应根据评分要素,以及答辩人对论文的自我评价,对答辩人的论文本身及答辩情况作出科学评分,并依照评分结果将论文定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答辩委员会应对答辩人答辩情况充分交换意见,经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2/3(含2/3)以上投票,作出是否通过答辩和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

6、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4.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和程序 篇四

(一)硕士学位申请者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相应课程考试合格,学分达到我校规定标准,科研工作成果符合我校相关要求者,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硕士学位申请者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主要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硕士研究生须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申请书》送交导师审阅。导师根据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要求,在两周内审阅完论文。在获得导师同意答辩意见后,申请人向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MPA学员向MP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2本学位论文及学院规定的相关科研成果等材料。以上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审查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2位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不限校内外)进行评阅。如学位论文属于被抽查论文,则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PA学员由MPA教育中心)将以上论文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前送校学位办(匿名送审论文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导师的姓名),由校学位办负责实施论文“双盲”匿名评审工作。论文送评、评阅及结果回收工作期至少1个月。如未能按时提交送审材料而致使不能按时答辩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其学位申请事宜顺延至下一次学位申请、审核期间进行。

论文评审,如果有1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原则上不能答辩。论文必须经过修改,修改期不得少于半年,但不得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重新送审(属被抽查论文的,由校学位办重新匿名送审),通过后才能申请答辩。申请人如对此位评阅人的论文评审结果不服,可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申诉意见表》,经导师及学科专业指导组认定该评阅人的意见确有问题并同意重送,申请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再送审一份论文。再送审后如通过,则可以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因重送而致使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其答辩事宜将顺延至下次学位申请期间进行);再送后如仍不通过,则不能答辩,此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必须修改,修改期不得少于半年,但不得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重新送审,通过后才 1

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论文评审,如有2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不能答辩,此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必须经过修改,修改期不得少于半年,但不得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顺延至下一次学位申请期间重新进行相应送审,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以上(含3名)同行专家(校内外不限)组成,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负责答辩有关的具体事务,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就申请者学位论文是否通过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达全体委员2/3以上(不含2/3)视为通过。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送审通过后,重新答辩1次。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其学位申请资格自动作废。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在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论文未达到硕士水平不能如期答辩或已答辩但未能通过的,在符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在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条件下,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按期毕业。毕业后2年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试行完全学分制的全日制硕士生按《关于部分全日制硕士专业试行完全学分制的通知》(华师[2005]122号)执行)。

(五)硕士学位申请者答辩通过后,其答辩材料、科研成果等材料先由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MPA学员由该专业学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分委员会进行审核以及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时,必须召开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应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2/3以上(含2/3)会议方为有效。分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一半以上(不含一半)视为通过。通过者的材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是否授予相应学位时,必须召开会议,出席人员应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的2/3以上(含2/3)会议方为有效。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一半以上(不含一半)视为通过。通过者所授学位与其入学时的学科专业与 2

学科门类一致。

(六)各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可对此本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工作制定具体细则。

(七)本要求2007年9月起实施。凡以前规定中与此不符之处,均以本要求为准。

(八)本要求的解释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5.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和程序 篇五

一、论文答辩要求

1、修满所要求学分

2、缴清学费和住宿费

3、通过论文评阅

二、论文提交及答辩时间

第一批: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截止时间: 2月28日前(个别导师需要学生提前交稿的,可以自行安排时间)

打印稿上交并送审截止时间: 4月30日(逾期将安排在第二批答辩)

答辩时间: 6月10日前

第二批: 向导师提交论文初稿截止时间: 4月10日

打印稿上交并送审截止时间: 7月15日(逾期将安排在第三批 答辩)

答辩时间: 9月10日前

第三批: 打印稿上交并送审截止时间:11月5日

答辩时间: 12月10日前

三、论文送审

论文完成之后,必须先通过评审,才能参加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盲审比例

博士生学位论文100%盲审,硕士生学位论文50%盲审。

2、学位论文送审办法

(1)我院在4月中下旬进行盲审抽签。

(2)博士生送审3本省外;盲审硕士生送审2本省外,非盲审硕士生送审1本校外,一本校内。(3)博士生和盲审的硕士生,需特别交代打印店,对送审论文做特别处理,去掉本人和导师的信息。

四、论文打印须知

1、毕业生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定稿后,需将论文电子版发给该专业各位导师过目,并到我院学生园地—下载专区下载《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和导师组组长(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打印,并将签字后的申请表交由研究生秘书存档,研究生个人不得擅自提交论文送审;

国际硕士不需将论文发给其他老师,但仍然需要填写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才能参与答辩;

2、我院指定克立楼一楼的奥普打印店为我院学位论文的打印店,打印费用采取实报实销制度,由我院统一支付,不再另外分发额外的打印费;硕士生可打印20本,博士生可打印25本,但硕士生的打印费一人不能超过700元、博士生的打印费一人不能超过1000元。超出的费用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3、毕业生学位论文打印可分两次打印,第一次打印10本,用于送审和给答辩会委员及导师,等答辩通过,并适当修改后,再打出剩余的份数,用于申请学位及办理毕业手续等。

4、论文打印份数

博士:学位办1份(学生签名)、档案袋1份(学生签名)、答辩委员会5份、送审3份、导师1份,本人1份、院图书馆2份、校图书馆1份,至少15份(校图书馆和院图书馆的论文由学生本人提交,其余除了本人论文外交给研究生秘书处理)

硕士:学位办1份(学生签名)、档案袋1份(学生签名)、答辩委员会3-5份、送审2份、导师1份,本人1份、院图书馆2份、校图书馆1份,至少12-14份(校图书馆和院图书馆的论文由学生本人提交,其余除了本人论文外交给研究生秘书处理)

五、申请答辩

答辩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申请人应进入研究生院学生系统进行答辩申请操作。(详见附件一:学生网上申请答辩及学位操作办法)

六、论文答辩

1、论文送审通过后可参加论文答辩,否则必须修改论文后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前需将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时需要准备8-10分钟的PPT进行论文内容陈述。

2、答辩程序:主席宣布开会→导师介绍→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休会,委员举行会议并表决→主席宣布答辩结果

七、申请学位

答辩通过即可申请学位

1、进入研究生院学生系统进行申请学位操作,并打出学位授予信息表,签名后交给研究生秘书。(见附件一:学生网上申请答辩及学位操作办法)

2、毕业生申请学位所需材料 ① 学位申请书 2份(导师需签名)

② 学位授予信息表 1份(进入学生系统进行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后打印签名)③(博士生)发表的2篇二类核心刊物或1篇一类核心论文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论文首页、作者介绍、刊物发行刊号)

④ 硕博论文各1份(原创性声明及使用说明学生要签名)及论文电子版压缩(命名为×××硕/×××博)

⑤ 科研及奖励一览表1份(由博士生从学生系统中打印,硕士生不用)

3、学位档案袋所需材料

① 毕业生登记表 2份(学生准备,导师要签字)② 研究生学籍总表与成绩表 1份(院里准备)③ 导师评语1份(学生准备,导师需签字)④ 论文评阅书博士3份、硕士2份(院里准备)⑤ 学位论文评定书博士5份、硕士3-5份(院里准备)⑥ 论文1份(学生准备,学生要签名)

⑦ 论文电子版1份(学生准备,刻盘,写明院系、专业、年级、论文题目)

4、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

(1)博士研究生自入学起,在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均不含增刊、专刊、专辑)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和“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至少发表2篇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其中一篇可用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专著或教材(本人完成字数专著在3万字以上,教材在5万字以上,可累计)来代替。发表在一类核心期刊上的论文可以算作两篇核心论文,其中被SCI、EI、SSCI收录的有录用函即可。

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如果是在国内刊物发表,刊物必须是全国核心刊物(均不含增刊、专刊、专辑);如果是在国外刊物发表,则对刊物没有界定。

(2)2007年以后(包括2007年)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我院鼓励硕士研究生积极从事科研,但不以发表学术论文作为申请学位的前提条件。

(3)其余要求按《厦门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厦大研[2006]35号)执行。

八、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之前,需要办理宿舍退宿手续、校图书馆离校手续、以及学院离校手续。在办理校图书馆离校手续前,需在校图书馆主页先提交个人学位论文电子版,再提交一份论文纸质版到校图书馆,而后取得《厦门大学毕业生离校手续证明》;在办理学院离校手续时,需在我院学生通知—下载专区下载《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离校登记表》,提交两份毕业论文纸质版到学院图书馆,并到相关负责人处签字确认;最后把学生公寓办出具的离校手续证明、校图书馆离校手续证明和《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离校登记表》交到研究生秘书处审核,审核通过者才可以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领取证书

已办理好离校手续的毕业生,方可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

1、凡6月10日前通过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可于6月底领取毕业证,硕士可同时领取学位证,博士则要待三个月公示期满后,即9月底方能领取学位证。

2、在6月11日—9月10日之间通过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可在9月底领取毕业证,硕士可同时领取学位证,博士则要待三个月公示期满后,即12月底方能领取学位证。

3、在9月11日—12月10日之间通过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可在12月底领取毕业证,硕士可同时领取学位证,博士则要待三个月公示期满后,于次年3月底领取学位证。

国际关系学院/南洋研究院

6.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篇六

学位论文答辩是学位授予质量保障机制中最后一个具有实质意义的控制环节。除保密专业外,学位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允许本单位或外单位同行参加,并允许他们发言提问。论文答辩应当有详细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依此作为依据进行学位评定前的审查工作。

具体程序:

一、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或系主任宣布答辩委员会名单;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三、对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或推荐人介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政治思想品德情况、个人简历、学位课程成绩、科研工作、助教工作、发表论文情况和对论文的评价、以及导师的推荐意见(约3分钟),再由研究生本人介绍一下论文的概况及主要论点(约15分钟);

四、答辩委员会针对学位论文有关论点提出问题和申请人回答问题。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其他与会人员也可就论文的学术问题提问;

五、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举行单独会议(申请人和非答辩委员会成员回避);

(1)宣读评阅人意见,宣读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及汇总意见;

(2)对答辩内容、学术论文水平进行讨论,然后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并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主席签字。

六、答辩会复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公布投票结果,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并讲话;

七、答辩会结束。

学位论文经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并将材料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处

7.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及流程(参考) 篇七

一、答辩前期工作及要求

1、已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

2、已通过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抽查送审;

3、资格审查合格(学术论文、成绩等合格;同等学力人员参照学校学位办发的《河北大学关于2016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第四条);

4、已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内审(查重);

5、统招研究生已通过毕业审核;

6、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和《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填写完整。

7、已交清全部学费、答辩费用。

8、各专业研究生于答辩前20天到教育处领取学位呈报表(一式二份),填报完整后于答辩前15天收齐交回教育处,并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组织答辩。

9、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外单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高级职称专家担任。

10、论文答辩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含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答辩决议书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上交教育处后报送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1、论文答辩应有详细的记录(答辩记录纸在教育处公共邮箱里下载)。

12、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进行。

1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后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至一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取消申请资格。

二、答辩流程

1、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过程(宣布答辩议程及其他有关事项);

2、答辩秘书简单介绍硕士生的学习和工作情况、健康状况及政治思想表现;

3、硕士生要求运用PPt技术报告论文工作情况和主要内容(约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研究生答辩(10-20分钟);

5、休会,所有答辩研究生回避,答辩委员会进行评议(1)答辩秘书宣读前期专家论文评阅意见;

(2)评定研究生的论文是否达到学位条例所要求的学术水平;

(3)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通过论文答辩,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遵循导师回避制度);

(4)讨论并通过答辩决议书;(5)签署答辩决议书;

6、答辩会复会,所有答辩研究生进入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决议和投票结果;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三、答辩纪律

1、所有参加答辩的人员,必须服从答辩组老师的安排,遵守答辩现场纪律,不得喧哗、私下议论;

2、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时到达答辩现场,遵守演讲及答问的时间规定;

3、答辩组教师提问,研究生要认真记录,并在提问结束后现场作答;

4、列席者可书面提问,征得答辩委员会主席同意也可口头提问,由答辩委员会主席酌情处理。

四、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答辩主席: 答辩委员: 秘书:

五、本次答辩其他事项 时间: 地点: 学生:

8.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和程序 篇八

1.学位论文选题

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或较高的实践价值,论文资料和数据翔实可靠,计算和论证严谨准确,文理通顺,逻辑性强,结论正确,并在所研究的课题中做出了创造性的成果,能够体现学位申请人在论文选题相关领域具有坚实宽厚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表明申请人已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积极收集资料、调查研究以明确研究课题。

2.学位论文开题时间及要求

普通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工作,直攻博博士生一般应在第五学期完成开题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需办理延期开题申请。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2.1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内容

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掌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研究课题,并完成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课题来源、选题依据(包括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创新之处;(3)课题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4)课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

(5)课题的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6)指导教师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7)研究经费预算和经费落实情况。2.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及评审意见的处理 2.2.1 开题报告评审

博士生开题报告采取先评审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开题报告评审专家由各学院负责聘请,一般应聘请3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专家中的博士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

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查合格后, 从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4份空白《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书》,其中1份送交导师填写评审意见,3份与开题报告一同送交专家评审,评审时间一般为二周。开题报告评审意见返回后,若有二份评审意见是“不同意开题”,则需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再重新组织评审。2.2.2 开题报告论证会专家组成

开题报告论证会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或有博士学历的副教授和相当职称的专家参加。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指导教师),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则应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应提前将开题报告送交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的专家。

参加开题报告论证会的专家名单,须经学院负责研究生教学的院长批准后方可生效。2.2.3 开题报告论证会程序

开题报告论证会应张贴海报,公开举行。论证会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读开题报告论证会程序;

(2)博士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30-40分钟);(3)宣读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对开题报告的评审意见;(4)与会专家和列席人员向博士生提问,博士生回答问题;(5)与会专家和博士生讨论开题报告;

(6)与会专家在开题报告论证意见书上签署意见;(7)公布开题报告论证结论。

在开题报告论证会上,导师对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但不能代替博士生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2.2.4开题报告论证会结论

开题报告论证意见书中列有“同意开题”、“修改后开题”、“重新开题”三种选项,与会专家在三种选项中选择一项。

5名与会专家中若有4名专家同意开题方可直接开题。若有2名或2名以上的专家建议修改后开题,博士生应根据论证专家提出的意见,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导师同意后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开题。

若是同意开题的专家不足3名,博士生需对开题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并向学院提交开题报告修改情况书面说明,经学院同意后可举行第二次开题报告论证会,如果开题报告仍然通不过,则要查清原因,酌情处理。

若聘请的专家人数多于5名,则应参照以上专家意见的人数比例酌情处理。

开题报告的专家评审意见和开题报告会的专家论证意见应送交学院办公室备案,并作为博士生论文中期检查的必备材料。3.《文献综述及开题报告》送交时间

开题报告论证会结束后,博士生应在一周内将开题有关材料送交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各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应于第三学期放假前将博士生开题报告题目汇总表(打印稿和电子版)送交学位办公室。4.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生入学后,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正式进入论文阶段。论文工作时间从开题到答辩不应少于18个月。4.1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参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博士生学习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4.2学位论文和学位论文摘要篇幅要求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和《来华留学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基本要求》(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汉语或英语撰写。用汉语书写的学位论文无需提交详细摘要,用英语撰写的学位论文用6000字左右的“汉语详细摘要”替代“摘要”。具体参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基本要求》。4.3学位论文报送

博士生通过答辩后应及时向各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送交论文,由各院(部)收齐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送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5.学位申请与授予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和学位申请与授予等工作按《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33号)的规定执行。

硕士生学位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

1.论文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写出《硕士学位研究生文献综述及选题报告》,并参加以院(部)或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开题报告会。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应在第三学期9月30日前完成开题工作;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开题工作一般从第三学期正式开始,最迟应在第三学期11月30日之前完成开题工作。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从开题到参加答辩的时间不应少于9个月。

开题报告通过后,应将上述报告送交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各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放假前将《学术学位硕士生开题报告题目汇总表》报送学位办公室备案。2.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2.1学位论文的内容

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对学术发展、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理论或实际意义。论文对所研究课题要有新的见解,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资料和数据可靠,论证和计算准确,文字通顺,条理分明,结论正确,表明学位申请人已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由硕士生独立完成,合作项目应明确以硕士生为主完成的部分。

2.2学位论文和摘要篇幅要求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中石大东发[2015] 33号)和《来华留学研究生毕业及申请学位基本要求》(学校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汉语或英语撰写,无需单独提交详细摘要。

具体写作要求详见《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学位论文书写基本要求》。2.3学位论文报送

硕士研究生通过答辩后应及时向各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送交学位论文及有关材料,由各院(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收齐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档案馆存档。3.学位申请与授予

9.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和程序 篇九

一、答辩材料准备及预答辩(完成时间:3月底)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按要求填写相关答辩表格。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学位基本信息,提交科研成果。

各学院组织研究生预答辩。博士研究生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5-7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硕士研究生及同等学力人员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2名研究生导师。申请人导师不作为预答辩组成员。

二、答辩资格审查(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和培养要求,审查申请答辩的研究生是否具备答辩的基本条件,导师是否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阅并同意答辩。

各学院上报上半年拟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名单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公布学位论文盲审名单(完成时间:4月1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全盲,硕士学位论文按定向抽取和随机抽取的原则,研究生院公布盲审名单。

四、学位论文检测(完成时间:4月5日前)

学位论文原则上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合格,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等后续程序。学位点所在学院完成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告知导师、研究生。

五、提交盲审论文(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为保证盲审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学院须按时将被抽检学位论文电子和纸质版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网上评阅,并负责盲审意见回收统计工作。

六、学位论文评阅(完成时间:5月15日前)

博士学位论文须聘请7位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应有3名博士生导师,有3名校外专家,申请人导师不得作为论文评阅人;

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2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名;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3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评阅,聘请的评阅人

中至少1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

七、学院组织答辩(完成时间:5月31日前)

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位点提名,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3名博士生导师和2-3名外单位专家。依托学院专家不少于1/3,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担任,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1名外单位专家,依托学院专家不少于1/3,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导师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八、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投票(完成时间:6月5日前)

各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查,经投票作出授予、缓授或不授予学位的建议。

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表决(完成时间:6月15日左右)

校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学位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学位授予决议。

十、学位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完成时间:7月1日前)

各学院按学位档案目录,整理授予学位研究生学位档案材料,并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与学位办。

十一、学位信息填写上报(完成时间:7月5日前)

10.中国人民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要求和程序 篇十

各有关学院、2013年6月申请学位的硕士研究生:

为了保证2013年6月研究生毕业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工作在各学院研究生主管院长领导下,由各学科带头人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的硕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工作组织专家进行监督。各学院根据各学科实际情况,决定本学院的硕士论文集中答辩的学科(一级或二级)及分组。关于集中答辩的具体事宜请到所属学院咨询。

1.学位论文查重:研究生院继续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所有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查重审核。本次审核每位研究生只能查一次,请同学们珍惜机会,提交高质量的论文。根据《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审核实施办法》的要求,论文核心内容的文字复制比例过高者,须推迟半年进行申请答辩,并参加下一次的查重。对查重结果有异议者须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作出书面解释,由学位评定分委会组织本学科3名(含)以上专家进行审核后做出推迟半年答辩或同意参加本次答辩的结论。两次查重审核不合格者,不再允许答辩,按结业处理。

2.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到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进行答辩登记,并将论文电子版通过《学位申请系统》提交,进行查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答辩。

论文电子版提交办法:链接:http://gs.buct.edu.cn/pages/;请按要求命名:学号-作者名-导师名-论文名称-专业名称,论文格式必须是word(2003版)文档。

论文电子版内容要求:去掉“原创性声明”、“导师简介”及“致谢”部分。

论文电子版(最终版)提交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24:00。(参加盲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在2013年4月15日前提交)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

3、学位论文盲审:请同学们咨询所在学院。

4、硕士学位论文集中答辩必须在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

5、集中答辩的目的在于奖优罚劣,各答辩小组应当对论文水平进行排序。按照不低于一定的比例参加上一级组织(学科、学院)的再次答辩。各学院最终应当按照不低于本次学位申请人数一定的比例提交到学校进行最后答辩或推迟半年重新参加集中答辩。

6、集中答辩不得因某生已经推迟毕业而降低水平要求。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可多次参加集中答辩。

7、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未能达到水平要求者,按结业、肄业或毕业处理。但不得授予学位。

8、提交发表论文证明材料截止时间问题,以各学院召开分委会日期之前为准。在学院分委会以后提交文章发表证明的,一律在下次申请学位。(新修订内容)

9、关于学位论文保密,从2012级开始,开题时就需明确暂不公开或保密。(新修订内容)

1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第二学期末网上提交开题报告,第三学期末网上提交中期报告。(新修订内容)

11、硕士研究生的中期和开题的时间间隔应为5个月。(新修订内容)

二、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格式参照2006年研究生院新发布的 《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在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部分下载)的要求撰写。

三、答辩前用白色论文封面进行装订,答辩结束后应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论文,持研究生导师填写的“论文已经按照答辩委员会的要求修改”的认定书到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正版的学位论文封皮。

四、集中答辩信息须在答辩三天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告,以方便同行专家和在校研究生参加。未公示的论文答辩无效。

五、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有关网站,录入并提交学位信息。(详情将另行通知)

六、在办理离校手续之前,须将纸质版学位论文交到校图书馆参考咨询部,详情请登录图书馆网页查询。

另: 非学历人员申请学位提交照片标准(包括工程硕士和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照片请参照如下标准采集: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大小:≤10K、格式:JPG

成像区全部面积48mm×33mm;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下额到头顶25mm-35mm;像长35mm×45mm

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照片文件名用身份证件号码,例如:XXXXXXXXXXXXXXXXXX.JPG

提交要求:1)纸质2寸照片2张

2)照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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