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2024-08-05

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精选4篇)

1.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篇一

2020年关于认真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驻X各部队:

2020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驻X部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深入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巩固首都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和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作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营造军政军民团结氛围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和驻X各部队要把纪念建军93周年与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结合起来,以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活动为契机,以“军民携手奋进、共铸百年梦想”为主题,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首都军民团结奋斗的思想根基。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着力宣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抗战精神,激励和引导广大军民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精神世界、提升价值追求,自觉增强爱国家、爱人民、爱社会、爱集体的责任感和荣誉感。要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和全民国防教育,大力讴歌人民军队在党的领导下走过的光辉历程、建立的丰功伟绩,引导广大军民更加自觉地投身强国强军伟大实践。要大力弘扬双拥工作的光荣传统,广泛宣传军民同心、军地合力防控疫情的模范事迹,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要深入开展全国双拥模范、模范退役军人、“最美拥军人物”和“北京榜样”等的学习宣传活动,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热情,进一步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二、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深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为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贡献力量。要认真履行“四个服务”职责,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责任担当,全心全意为驻X部队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着力为部队改革强军、潜心砺剑提供优质服务保障。要积极解决好基层官兵的“后路、后院、后代”问题,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托入学等工作,努力为官兵解决后顾之忧。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开展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官兵的拥军优属活动,激励广大官兵牢记使命、奉献国防、矢志强军。

三、深入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积极支援首都经济社会发展

驻X各部队要以习近平强军思想为统领,弘扬光荣传统,践行服务宗旨,不断强化驻守首都、热爱首都、保卫首都、建设首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援首都各项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民融合发展的重要论述,发挥人民军队科研优势,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要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参与首都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平安北京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帮扶活动,不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季节特点和地方需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抢险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切实维护人民军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抚恤补助、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优待措施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退役军人安置等各项政策措施,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共享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及悬挂光荣牌工作。要广泛开展“关爱功臣”和“双拥在基层”活动,大力营造热爱功臣、学习功臣、服务功臣的氛围,采取多种形式走访慰问老战士、老同志和残疾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以及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努力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广泛宣传、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歌颂英雄事迹,弘扬烈士精神。要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属送温暖、献爱心,让广大烈属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感受到全社会的尊重。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和驻X各部队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军政军民团结的显著政治优势,不断巩固防控成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市委贯彻落实办法,切实转变作风、简化形式、深入基层、务实节俭,因地制宜开展好双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建军节拥军爱民活动总结 篇二

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组织暑期实践的学生与团员青年志愿者在“八一”建军节期间慰问退伍老干部、退伍残疾家庭等,与他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与互动,通过讲述参军经历与报国理想,使广大学生与青年志愿者受到了一次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

开展爱国主义集中教育知识竞赛活动

组织各社区的暑期社会实践学生为参赛对象,以“做合格的爱国主义学生”知识竞赛为载体,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一些历史背景知识和国家近几年的时事材料为题材,培养和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祖国观,激发青少年学生的中华民族自豪感、自尊心、自信心和爱国主义热情。

体验军营生活

为丰富青少年的暑期生活,培养国防意识,增强独生子女自主能力,组织各社区开展“警营一日”活动,让他们体验一次警察叔叔的工作生活,当一回小警察。同学们在亲近警察叔叔、感受警营生活魅力的同时,也增强了国防意识。同时组织多名青少年带着精心编制的节目和慰问品,与警察叔叔们共庆“八一”。

出版“八一”专题黑板报

3.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篇三

通 知

各村党支部:

近期,黑龙江省女教师张丽莉舍身勇救学生的感人事迹传遍大江南北,她的英雄壮举感动了亿万群众。为弘扬最美女教师张丽莉的崇高精神,激励干部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根据区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开展向张丽莉同志学习的活动。

张丽莉,1984年1月生,中共预备党员,黑龙江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语文教师。2012年5月8日晚,张丽莉和学生刚刚走出校门,一辆失控客车突然冲向他们,生死攸关时刻,张丽莉挺身而出,奋力将学生推开,保护了他们,自己却被卷入了车轮下,造成双腿高位截肢。

张丽莉是时代楷模,她的感人事迹,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塑造了中国人民崇德向善的良好形象。学习张丽莉,就是要学习她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高尚精神。她在生与死的危急关头,把生的希望留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用生命谱写人间大爱,闪耀人性光辉。学习张丽莉,就是要学习她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优秀品质。在生与死的危急关头,张丽莉展现了教师爱学生的美好师德。学习张丽莉就是要学习她们关爱他人、乐

于助人的无私情怀。在生与死的危急关头,她的价值判断是利他,是助人、是忘我,展示了一个平凡人不平凡的精神境界。

各支部要充分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张丽莉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形成学习先进、关爱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要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紧密结合,引导人们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道德取向,增强对主流价值观念的认同感和践行力,夯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群众基础。要与正在广泛开展的学雷锋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紧密结合,大力普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基本道德规范,形成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生动局面。要与道德模范学习宣传紧密结合,形成崇尚道德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人们的道德自觉,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引导人们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团结奋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4.广泛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的通知 篇四

各设区市少工委,福州一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现将全国少工委《关于在建队纪念日广泛开展入队仪式等活动的通知》(中少办发„2010‟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部署,并将活动情况及时上报省少工委办公室。联系人:王凤莲,邮箱zfdyxx@163.com,联系电话:0591-87522856。活动信息也可自行上传至“辅导员在线”网站“基层少先队”栏目。

附件:《关于在建队纪念日广泛开展入队仪式等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0年9月15日

附件:

关于在建队纪念日广泛开展入队仪式

等活动的通知

中少办发[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少先队建队60周年贺信精神和第六次全国少代会精神,用好建队纪念日的契机,进一步增强广大少先队员的组织意识,明确成长目标,更好地灌输培养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全国少工委决定,各地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在建队纪念日广泛开展入队仪式等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13日

二、活动范围

全国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

三、活动主题

入队光荣,争当四好

四、活动安排

1.按规范举行集中入队仪式。在提前做好队前教育的基础上,活动当天,小学少先队组织以大队为单位,按照队章要求和基本规范举行新队员入队仪式,如:出旗、宣布新队员名单、高年级队员授予新队员红领巾、唱队歌、新队员宣誓、队员代表发言、呼号、退旗等。全体队员列席入队仪式,在新队员宣誓时,一起重温入队誓词。

2.突出党、团、队相衔接的组织意识。现场应悬挂党、团、队旗,邀请党组织代表或当地党员中的知名人士、团组织代表或当地优秀团员代表致词。党、团代表可通过为队员做好事或赠送礼物等方式,增进队员对党、团的亲近感。3.明确“四好少年”的成长目标。重温胡锦涛总书记贺信,传唱“四好少年”歌曲。表彰一批符合“四好少年”标准的优秀少先队员,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指导全体队员制订符合自己实际的争当“四好少年”新学年计划。4.营造少先队的节日氛围。在学校显著位臵悬挂大队旗,各中队悬挂中队旗;所有队员和大、中队辅导员佩戴红领巾;用好学校宣传栏、红领巾广播站、红领巾电视台、红领巾网站、中队黑板报、中队角等少先队阵地,介绍少先队队史、队章、队歌、队礼等少先队员应了解的知识;少先队鼓号队可适时在校园内开展活动。

初中少先队组织以大队为单位,参考上述程序和要求,组织队员重温入队誓词。受邀党、团代表在讲话中应突出党、团、队衔接的关系,使初中队员进一步认识到成长责任,增强他们对党和团的向往。有条件的地方可举行初一队员更换大号红领巾仪式。在全国统一活动的同时,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可开展具有各自特点的其他活动,让队员度过一个受到启迪和教育、留下美好而深刻印象的建队纪念日。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精心安排,突出主题,使队员通过必要的组织仪式和活动,增进他们对少先队的了解和感情。2.各级少先队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把活动落实到辖区内每一所小学和初中。同时,各级少工委应确定一批重点联系学校,进行实地督促和指导。

3.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用好各级队报、队刊、队网等各种媒体,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开展活动的基本情况、图片和音像资料请在活动后及时上报。

联 系 人:王小军、郝 欣

联系电话:010—85212654、85212090(传真)

电子邮箱:xiaowai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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