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4-10-30

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通用12篇)

1.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篇一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07年12月14日 16时00分 77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 公安安全

“农村”

“消防安全”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0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王岐山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九日

北京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城乡结合部地区适用本规定的范围,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第三条 本市农村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逐步提高农村居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工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并组织实施,将农村消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农村消防工作责任制,制定工作标准和考评制度,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农村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农村地区消防行政许可、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消防工作机构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工作。

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规定,负责相应的农村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对村民委员会的防火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农业、安全生产、林业、水务、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农村消防工作。

第七条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通过农村题材的栏目,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第八条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行政区域的农村消防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与治安巡防队、森林消防队等相结合的专(兼)职消防队,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队伍进行业务指导。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成立防火安全小组,设立消防安全员,健全工作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火灾扑救,建立消防工作档案。

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农村居民制定规范农村居民行为的防火安全公约。防火安全公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的安全要求;

(二)保证消防车道畅通、公共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有效的措施;

(三)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措施;

(四)根据本村实际,保证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应当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新建、改建农村道路时,村内主干道的路面宽度以及管架、栈桥等设施跨越道路的高度,应当符合消防车辆通行要求。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农村自来水管网时,应当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已有自来水管网但未配置消火栓的村,应当对管网进行改造,并按照规定配置消火栓。没有自来水管网的村,可以利用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缺乏天然水源的,可以设置消防水池等作为替代水源。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建筑时,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标准,使用符合耐火等级要求的建筑材料。鼓励农村居民住宅使用耐火材料,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

第十三条 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防火期等火灾多发季节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在重点防火场所和部位设置消防警示标志,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并实施跟踪复查。

第十四条 农村灯会、庙会、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的主办者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农村集市的主办者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和灭火器材,保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道畅通;没有主办者的,集市的消防安全工作由所在地村民委员会负责。

第十五条 农村地区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医疗机构、图书室,以及从事旅游、餐饮、娱乐、住宿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配备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

(四)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五)开展防火巡查和自检自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法规、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方法等内容的宣传教育;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第十六条 在农村地区从事燃油、燃气、造纸、木材加工、家具生产、服装加工、废品收购、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配置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三)在经营场所周边设置明显的消防警示标志;

(四)严格用火、用电制度;

(五)生产经营区域与生活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第十七条 在农村地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在农村地区居住的人员做好下列防火工作:

(一)爱护消火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器材和设施;

(二)不在村内道路上堆物、堆料或者搭设棚屋;

(三)不在林地附近、架空高压输电线路和通讯线路下方堆放可燃物或者燎荒;

(四)毗邻林地居住的人员使用明火时,采取防火措施;

(五)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保险片;

(六)安全使用明火,定期清理火炕(墙)、烟道,检修住宅内的燃气管道、器具;

(七)学习和掌握家庭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做好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看护;

(八)租赁房屋或者承包经营场所时,明确当事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九条 有农村消防工作职责的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警告、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经规定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篇二

北京市东城区于2010年8月启动网格化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将消防安全列入重要内容,全区17个街道、187个社区共划分为589个社会管理网格,平均每个社区划分为2〜5个网格,将原来千户的社区划分成几百户的小格,对网格实施24 h动态的全方位管理。网格成立工作组,实行团队化管理,配置“7员力量”,即网格助理员、网格管理员、网格督导员、网格警员、网格党支部书记、网格司法力量和网格消防员。

在“7员力量”中,网格管理员、网格助理员、网格消防员和网格警员是网格消防工作的主要力量。其中,网格管理员是网格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网格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网格助理员是第二责任人,也是网格开展日常消防工作的主要力量;网格消防员作为专业消防力量,负责联系和指导网格消防力量开展消防工作;网格警员负责网格社区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网格消防工作力量,协同网格内其他工作力量,联系、指导、组织、推动网格内消防安全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做好网格消防工作。

网格化消防管理以东城区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划分的城市网格为基本工作单元,通过配置网格消防工作力量,明确网格消防管理工作职责、任务和制度,在区、街道、社区3级消防管理组织架构下构建网格第4级消防管理单元和管理体系。网格作为社区工作站的下设机构,其消防工作是社区消防工作的延伸和加强,是东城区消防工作的最基层组织。

建立以网格为基本防控单元的消防管理机制,是为了发挥城市网格在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火灾初期扑救和消防基础信息统计的消防管理职能,解决终端风险高发与终极管理弱化之间的矛盾,最大化宣传、教育、动员、组织广大居民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工作,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实现消防工作群防群治的目标。

东城区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实行三级管理,统一纳入全市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街道、乡镇设立消防工作站作为本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日常办公管理机构;社区、行政村设立消防工作室作为本级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日常办公管理□本刊记者付希燕/文机构;居民楼院(小区)、村组或自然村、大型生产经营单位、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综合性建筑或特定防控重点区域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建立消防工作组,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网格内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上级指派的网格消防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在整合使用各种社会资源的基础上明确“3种力量”,即专业力量,指消防监督员和公安民警,负责组织指导网格力量开展消防工作;专职力量,指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配备的工作人员,负责将消防工作纳入网格日常工作一并推进;社会力量,指网格地域范围内的各类消防群防群治力量,协助专业力量和专职力量开展日常消防工作。

据了解,东城区确立了“1+2+X”网格化火灾防控巡防看护体系:“1”是明确1名公安消防人员作为网格消防员,负责联系和指导网格力量开展消防工作;“2”是网格民警和网格助理员作为常设力量具体承担网格日常消防工作;“X”是网格地域范围内的各类消防群防群治力量。

结合东城区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北京市消防总队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系统的模式,东城区消防支队制定了火灾隐患整改上报制度。网格火灾隐患实行“采集上报—指挥派遣—处置反馈—任务核查—入库评价—结单归档”的“6步闭环”上报整改制度。

网格突出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由网格所属派出所上报消防支队火灾隐患信息中心进行处理。支队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对收集的火灾隐患每周进行梳理,确定突出火灾隐患、整改难度较大和重大火灾隐患,向公安分局和东城区政府上报,提请实施挂账督办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同时报北京市消防总队火灾隐患情报信息中心备案。

东城区防火检查巡查制度规定,网格助理员每日开展网格内防火巡查不少于1次;每日填写网格消防工作日常巡查记录,并且要求内容翔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楚;每周五16时前将一周巡查记录报社区服务站和网格警员,当日将无法立即整改的消防隐患报社区服务站和网格警员,并建立档案台账和检查、处理记录。

全民消防消除隐患

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地处首都北京中心区域,辖区面积有5.35 km2,包含12个社区,分别为多福巷社区、银闸社区、东厂社区、智德社区、南池子社区、黄图岗社区、灯市口社区、正义路社区、甘雨社区、台基厂社区、韶九社区和王府井社区。天安门广场、故宫博物院、毛主席纪念堂、人民英雄纪念碑等历史遗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商务部、民航总局、北京市委市政府等国家政府机构,都坐落于该地区,消防安全对于东华门街道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3月19日,在东城区消防支队防火处王祝坤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位于南河沿大街的东华门街道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切身体会该地区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据东华门街道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周游介绍,东华门街道共划分为39个网格,除2个网格有单独管理外,另外37个网格各设一名网格助理员,且采取实名制。网格助理员通常由社区工作者担任。社区工作者在应聘网格助理员的工作时除了要经过必要的考试选拔外,还有消防人员对其做专门培训,通过消防培训考试方能上岗。

“我理解的网格消防其实就是全民消防。网格助理员作为最基础的力量实现网格点、线、面的结合,通过这个结合把消防连成一张网,这个网的节点就是不同的网格力量,最终达到的目的就是大家共同消除火灾隐患。”王祝坤这样说。

网格助理员每天巡查所负责的网格,发现有烟头、煤燃气中毒等消防安全隐患,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则随时随地解决,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找到网格内的消防警,共同消除隐患,他们会第一时间上报给东华门街道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每个网格助理员持有一个PDA,即一个装有特定系统的掌上电脑,发现隐患时网格助理员可通过该系统第一时间上报给分中心,分中心将信息转到东华门街道防火工作站或办事处人员,所有力量联动起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

“有一个好的框架体系作为指导,每个网格有7种力量,也就是民警、办事处、民间力量、社区力量,配合消防警消除隐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再就是我们的快速应变机制,发现问题可以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处理,这就是网格消防管理的精华所在。”周游介绍道,“网格的精髓还在于:一个地区比较大,但把一个地区划分为不同的小网格,就能一对一地实现人性化、精细化管理。”

网格助理员同时也协助消防警,定期以网格为单位做宣传,比如召集一些网格的居民、百姓做知识问答,或对特定的群体,比如商场写字楼居多的网格,把写字楼的相关防火部门聚集起来搞一些活动等。

周游向记者介绍,辖区内的12个社区,每个社区都按照“6清4性”的原则划分成了2〜6个不同的网格。6清即人员类别清、服务管理项目清、服务资源清、社区设施清、矛盾信访排查清等。4性即便利性、功能性、完整性和多元性。

记者在东华门街道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分中心墙上悬挂着的街道行政区域图上看到,每个社区按照“6清4性”的原则划分成不同的网格,比如银闸社区划分成了3个网格。每个网格配有网格编码,网格编码由分别代表着所在街道、社区、社区功能性、防火级别的数字构成。社区是按照社区在行政区域图上的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顺序编码。社区的功能性可能涉及到平房院、楼房群体、首长驻地或商业文化场所等。通过网格编码就可以一目了然地辨别该网格是什么类型,对及时恰当地做出相应的消防安全判断或采取相应措施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

网格助理员在实际中排查出诸多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了火灾事故等不良后果的发生。比如,对于平房院偏多的社区,网格助理员在日常巡查中由流动人口管理协管员陪同巡查,着重检查消防隐患偏多的外来流动人口。助理员可以入户检查。冬天平房不允许生煤炉,有住户就使用来回摇动的电暖风,房间狭小,电暖风旁边放有硬纸箱子,长时间烘烤就形成消防隐患,容易导致火灾发生。有的居民使用软管接煤气灶做饭,软管上覆盖一层油,软管上面还有裂缝,很容易发生煤燃气中毒或火灾爆炸。对于写字楼、大厦等,因本来就有专门物业管理,消防警或防火办事处人员则在每个大厦设楼宇指挥,相互沟通联系,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对于部委等国家机构,则需要有民警陪同,或者由办事处提前沟通,但一般此类机构的防火安全意识相对比较强。银闸社区是东华门街道的一个老旧社区,停车位很紧张,有私自搭车位的业主,或许无意就堵上了消防井盖或消防通道,网格助理员发现后立即联系消防民警,消防民警先去解决,再借用网格其他力量,比如分中心、城管等,一起联合处理隐患,相互联动。

周游告诉记者,以往一个社区只有一个消防警负责,力量薄弱,不能相互配合协作。每个社区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事情去做,没有专人协调管理消防。把社区划分成网格后,每个网格又配备了“7员力量”,无论是哪个部门有需要,都能互动协作,而且使互动形成常态。这样既能更清晰地发现问题,又因把面积缩小了所以工作做得更精细,隐患排查也更精细了。

即使在2013年除夕夜、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这3个重要时间,人们燃放烟花爆竹如此集中频繁的状态下,东华门街道无一起火灾事故发生。

链接

网格助理员消防工作职责

1.针对居民楼、平房院室外消火栓、消防水喉等消防设施设备、应急道路、安全疏散设施、可燃物清理等开展日常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反行为应立即制止,发现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将有关情况报社区服务站和网格民警;

2.配合属地公安派出所依法对社区单位及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3.协助社区及物业单位对居民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全民消防素质;

4.统计网格内所有单位和场所建筑消防基本情况,核查消防道路、消防水源等动态信息,收集上报社会单位及群众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向社区服务站上报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5.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参与扑救初起火灾、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协助火灾现场保护、警戒;

3.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篇三

床垫是影响人们睡眠质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果床垫不够舒适肯定会降低你的睡眠质量,如果床垫是不合格产品那就更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最近组织了一次专门针对床垫产品的比较试验,试验结果惊人。试验选择了在北京市场和网络上热销的50种床垫产品,其中包括37件弹簧软床垫和13件棕纤维弹性床垫。检测结果显示,50件床垫样品中,有25件样品质量存在问题,不合格率高达50%。依据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这次试验对床垫的面料和芯料的物理性能、甲醛释放量等多个项目进行了检测。

问题1:床垫用料掺杂使假

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床垫产品内部用料不应该有影响人身体健康、安全的材料,而在实际检测过程中却发现,部分床垫产品使用的材料存在不合格的情况。国家家具质检中心家具检测实验室主任孙书东介绍:这次比较试验中,37件弹簧软床垫样品中有1件产品不合格,13件棕纤维弹性床垫中有3件产品不合格,从这些不合格产品的用料来看,触目惊心。检测过程发现,标称北京海之蓝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海澜之家牌一件弹簧床垫内部用料夹杂编织物、石粉;大红门集美家居大世界/黑龙江伊春飞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可新集美家具城2厅21002号销售的贝恩诺牌一件棕床垫内部用料有砂石;标称北京雷宏利家具厂生产的建春牌棕床垫内部用料有秸秆;标称京南春起家具厂生产的一件棕床垫内部用稻草假冒棕丝。

问题2:床垫表面材料掉色

孙书东告诉记者:对床垫表面的纺织品检测指标,就是衡量床垫产品的色牢度,看表面材料掉不掉色,如果掉色的话,就会把颜色染到床单上或者是你的衣服上面。在这次检测过程中也发现,有的产品存在色牢度不合格的现象。经过检测试验人员确认,37件弹簧软床垫样品中,4件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0.8%。13件棕纤维弹性床垫中,3件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3.1%。

问题3:床垫的耐久性不合格

床垫的耐久性检测,是模拟人体在长时间正常使用中,在床垫上来回翻滚,在一定的次数条件下,考核床垫是否有变形破损等情况。这是考核床垫使用寿命的一项重要指标。孙书东说:在检测过程中,这一项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个方面:第一,床垫表面这层纺织品在实验时出现破损;第二,检测过程中,里面棕的材料已经从纺织品表面材料里渗出了。在这次比较试验中,37件弹簧软床垫样品有9件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4.3%。13件棕纤维弹性床垫有8件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率高达61.5%。

问题4:甲醛释放量最高超标30倍

甲醛释放量是床垫安全指标中的一个主要检测项目,检测结果很不乐观。国家家具质检中心室内实验室主任刘海玲说:甲醛不合格的比例相对比较大,最高的甲醛检出数据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30倍左右。甲醛主要来源于床垫原辅材料,比如说棕用胶来粘,毛毡也要用胶来粘,如果胶黏剂的甲醛含量超标的话,原辅材料甲醛也超标,就造成床垫甲醛总体超标。甲醛是对人体有危害的一种有害物质,根据国家标准的要求,床垫产品中甲醛释放量不得高于0.050mg/m2·h,而在这次比较试验中,37件弹簧软床垫样品中有2件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4%;13件棕纤维弹性床垫中有6件产品甲醛释放量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6.2%。甲醛释放量不合格的弹簧软床垫产品有:标称北京欧亚丽家具生产的强力至尊牌弹簧床垫、标称穗龙家具有限公司生产的蕾舒牌弹簧床垫。

甲醛释放量不合格的棕纤维弹性床垫产品有:标称北京鸿达美迪床垫有限公司生产的豪雅达牌棕床垫、大红门集美家居大世界/黑龙江伊春飞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新集美家具城2厅21002号销售的贝恩诺牌棕床垫、标称北京顺义南法信友谊发家具厂生产的佳艺肯特牌的棕床垫、标称北京市雅思丽家具厂生产的澳莱雅泰牌棕床垫、通州通顺明珠建材市场/7厅中央/惠宝床垫专卖销售的惠宝牌棕床垫、京东商城/千意爱家具旗舰店销售的干意爱牌棕床垫。综合此次比较试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认为,造成床垫产品合格率较低的一个最主要原因就是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一些劣质原材料,如棕秆、稻草、棕绳等,使用一些不环保的胶。

问题5: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不合格率最高

在这次比较试验中,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成为不合格率最高的项目,50件产品中有37件都存在产品标志不合格的情况,不合格产品包括爱舒、凤阳、宜家等知名品牌。

专家指出,虽然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不合格不是产品质量问题,但是之所以将这些项目列入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范围,就是因为消费者只有通过合格的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才能对床垫产品的生产和使用信息有充分了解,对床垫产品的优劣有直观认识,同时在出现问题之后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大面积不合格,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床垫生产企业,尤其是一些知名的大品牌、大企业对消费者知情权重视不够,也可以认为是对消费者不够尊重。

孙书东说:按照标准的要求,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书中应该涵盖企业信息、联系方式、产品的一些重要指标,包括有害物质限量、耐久性次数等。

问题床垫会给人体带来危害

问题床垫会给人体带来哪些健康危害呢?专家表示,甲醛含量过高的床垫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放出游离甲醛,通过人体的皮肤和呼吸对人体产生危害。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呼吸科副主任医师肖燕说:有些病人闻到超标甲醛以后,轻的可能会表现为胸闷或者偶尔咳嗽,或者打喷嚏。如果甲醛超标更严重的话,可能会出现呼吸困难、哮喘发作,可能导致肺炎。不仅如此,医学研究还表明,甲醛具有强烈的致癌和促癌作用,通过呼吸道吸入,可能导致与呼吸道相关的一些癌症,比如鼻咽癌、鼻窦癌、气管癌、支气管肺癌等。

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床垫的企业应严厉打击和惩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以稻草床垫假冒棕床垫销售给消费者,是一种赤裸裸的欺诈行为,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甚至还有健康权,对这种以假充真的欺诈行为,一定要重拳出击,既要追究它们的行政责任,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罚款,吊销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行政许可,同时还要让它名声扫地,要在媒体上加大监督力度,加大公开力度,让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除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确实给消费者的人身造成重大损害、后果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已经按照程序通知了不合格床垫的生产厂家,并告知了销售不合格产品的经销商,同时已经将检测不合格的样品移交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工商部门也表示正在对这些不合格床垫进行进一步调查,并将依法进行查处。我们期待着查处的结果。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节目整理

4.北京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篇四

第一条【消防安全责任】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工作职责。

商场市场的主要负责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商场市场或其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根据需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职责。

商场市场与其他单位管理、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商场市场应当与经营户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指导、督促经营户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条【管理人员及部门】商场市场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市场还应当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防火巡查】商场市场应当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2小时一次。重点巡查以下内容:

(一)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营业厅、厨房、可燃物品仓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营业结束后应当检查是否遗留火种,是否切断非必要的电源、气源。

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条【防火检查】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每月至少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二)防火巡查工作落实情况;

(三)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经营户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员工、经营户掌握消防知识的情况;

(六)用火、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

(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

(十)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第五条【消防控制室、设施维保检测及安全评估】商场市场应当依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单项检查每月至少1次,联动检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检测1次。

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应急处置程序,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消防控制室内应保存竣工后的总平面布局图、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系统图及安全出口布置图等纸质或电子档案资料。

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商场市场应当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走道与营业区之间应当设置明显的界线标识;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在主要消防设施设备上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单位和维护保养、检测情况。

第七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商场市场应当每半年至少对全体员工、经营户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新上岗、转岗 和经营户入驻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经营户应当懂得本场所、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商场市场内应当以图文、广播、电子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对顾客进行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条【志愿消防队】商场市场应当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消防队员数量不应少于本单位从业人员数量的30%,并结合实际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定期开展训练。

第九条【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商场市场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

商场市场的每个经营或其他功能区域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分别制定针对性的预案。预案应当明确每班次、每岗位人员及其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

第十条【禁止性条款】严禁下列行为:

(一)使用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建筑、场所;

(二)违法新建、改建、扩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板材;

(三)违规搭建雨棚、连廊等临时建(构)筑物;

(四)营业时间动火施工;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走道、安全出口;

(六)外墙门窗、阳台处设置栅栏、架空管线、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七)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 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八)生产或违规储存、经营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九)在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区域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和照明、燃放烟花爆竹;

(十)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十一)商场市场内敞开式的食品加工区使用明火,地下部分使用液化石油气;

5.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为搞好市场消防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的发生,加强市场安全管理,结合本市场实际,制定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市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贺少林,副组长:刘斌龙。

二、消防安全职责

1、与入场经营户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组织开展市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市场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3、组建义务消防队,由贺少林任队长,刘斌龙任副队长。义务消防队应组织队员学习消防知识,制定灭火方案,开展灭火演习;

4、发生火灾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组织抢救火灾,人员疏散,及时报警,保护火灾现场。

三、工作措施

1、组织安保人员每天对市场巡查,对经营户、责任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

(1)各经营户用电情况,凡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一律进行整改;(2)其他用电和加工用电;

(3)严格执行市场用电时间规定,即市场开门时送电,下班清场后切断电源;(4)监督供电部门,定期检查供电设备及供电线路,使其完好运行。

2、杜绝市场内各经营户使用明火、电炉、电炊器具、石英炉等大功率用电器具作取暖或生活用,不准乱拉乱接电线;

3、经营户进场须装修的,必须向市场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4、按照消防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5、消防安全检查中经营户存在火灾隐患、不符合消防有关规定的,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有重大隐患的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6、发生事故时,实行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完善不放过。

四、消防安全责任

1、一记:坚持每天一次市场防火安全检查日记;

2、二巡:坚持每天巡视市场两次以上,督促各经营户及防火责任部门落实防火责任;

3、三查:坚持每天查经营户防火安全责任,查市场用电情况,查消防器具完好情况;

4、四检:坚持至少一季度一次安全大检查和节假日安全大检查;

6.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商场的防火管理,保障用户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依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本着自防自救的原则,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熟悉使用商场内防火设备、线路、性能、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询问专职管理消防工作人员或公安消防部门。

二、经常检查防火设备,如有损坏、失效,应及时修理。

三、设法使用户了解,熟悉如何启用智能报警设备及按钮,防火设备。可利用通告标贴。

四、每日上班时要例行火险安全隐患检查,严禁消防通道阻塞情况,确保楼梯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五、严禁封闭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

六、制止在商场区域范围内违章使用明火。

七、严禁用户擅自改动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严防损坏、丢失。

八、切勿将防火大门打开,以免万一火警发生时浓烟散播及火势蔓延。

九、若发现火警须通过网络与市消防中心联系,同时按动警报,通知人员疏散,在安全情况下使用灭火器或水喉设法灭火。

十、商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十一、报警时必须清楚说明火场地址,报案人姓名及电话。

十二、所有消防装置应由认可的消防施工单位最少每年检查维修一次。

7.北京将整治地下空间消防安全 篇七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

(一) 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是否完好有效;维修消防设施时是否采取有效替代措施;

(三)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违规占用安全出口外的人员疏散场地;

(四) 是否违规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五) 是否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

(六) 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

(七) 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路径 篇八

关键词: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08-0151-01

一、前言

高等院校是国家培养专业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及开展产学研结合服务的重要单位。高校就是小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对象复杂。例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中心等教学科研场所,食堂、浴室、商店、锅炉房、印刷厂等生活服务或生产场所,往往存在火灾危险。近年来,高校消防安全问题不容乐观,高校频发火灾断送个人家庭幸福,也给国家带来巨大损失:例如,2008年11月14日早晨,上海商学院学生宿舍楼发生火灾,4名女生遇难;2003年11月24日凌晨,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造成41名外国留学生死亡,近200人受伤。其中中国留学生46人烧伤,11人死亡。这些案例和数字警醒高校管理者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消防宣传、教育、演练工作不力。一所高校往往多达数万人,人口居住集中,消防知识参差不齐,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极其困难,易造成群死群伤。消防教育演练大多没有设置消防安全课程,往往局限于消防宣传月,局限于海报讲座,覆盖面有限。通过问卷调查,笔者发现,80%的受调查大学生的消防知识仅局限于拨打119电话,等待消防队扑救,对于其他消防和疏散逃生知识则茫然不知。

2.消防检查、管理、整改工作不力。高等院校的食堂,礼堂,体育馆等人流密集,场所装修多为木制等易然材料,大功率电器较为集中,容易因发生短路引起火灾;学生公寓违章用电、点蜡烛 、床上吸烟、焚烧杂物,容易通过杂物被褥引发火灾。教室实验课用火、用电或化学品,如使用、保管不当,极易引发火灾。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重點防火场所虽设置了安全疏散通道,但有的高校为节约管理成本,将大部分安全通道大门上锁,只打开1个安全通道供进出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几千人的楼宇仅靠1个安全通道进行疏散,无法避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高校中虽然不同程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但是有的高校为了节约经费,拖延隐患整改,导致存在一些消防隐患的死角。

3.消防设施建设、更新、维保工作不力。一方面,许多高校建校时间长,危旧房屋多,电线设备老化多;有的高校有古建筑甚至文保建筑;有的高校仪器设备购置多,用电量超过负荷,有的高校为了教学科研,储备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这都使高校火灾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增大。另一方面,高校领导往往优先考虑投入经费于教学科研,忽视消防建设及投入,有的高校在建设时配备了消防设施设备,但设备是淘汰产品,效果不好。有的高校为了减少消防投入,不进行维护保养,不落实消防维护保养单位,使消防设施设备长期处于无维保状态,消防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

三、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路径:

1.建立健全防火责任网络,岗位责任保安全。随着高校的改革发展进一步深入,必须建立健全防火责任组织网络,确定各级、各岗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消防安全职责。例如,成立校级防火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部署防火工作,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2.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制度约束保安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学校防火基础工作。建立实验室、档案室、计算机中心、锅炉房、化学危险物品仓库、校办工厂等消防重点单位建立管理规定和防火档案。针对宿舍、图书馆、食堂、教学楼、体育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减少发生火灾时人员伤亡。建立并实施《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护保养制度》,能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完整有效,建立并执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防火巡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3.建立健全消防培训体系,培训演练保安全。要以消灭火灾亡人事故发生为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火灾逃生灭火演练等活动,督促广大师生员工, 特别是重点防火单位负责人、专兼职消防员及学生干部进一步认识火灾的危害性、严重性,进一步掌握火灾初起阶段的扑救方法和逃生手段,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培训消防管理骨干、认真排查隐患,夯实工作基础。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增加一定课时的消防知识课程,系统讲解消防理论知识,培养大学生的火灾逃生技能。

加强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秩序,提高高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对于预防火灾事故意义重大。要做好高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需要政府、社会、高校各级领导和同仁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更需要广大消防工作者的辛勤付出。上海商学院火灾、俄罗斯友谊大学火灾给我们留下了十分惨痛的教训,在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同时,务必做好高校消防安全管理,杜绝火灾发生,建设安全“防火墙”。

参考文献:

[1]贾水库; 刘兴德; 蔡嗣经.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研究.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

[2]徐满. 高校消防安全评价及学生宿舍的防火措施研究. 吉林化工学院学报.2011.

[3]杨政; 金义重; 刘引红; 杨叶舟. 对我国高校消防教育现状的调查研究. 中国现代教育装备.2010.

[4]廖启霞; 孟亦飞. 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分析.广州化工.2010.

作者简介:

1.杭天龙(1980.3-)男,籍贯江苏扬州,扬州大学保卫处消防与安全生产科副科长,兼任扬州大学团委实践创业中心副主任,硕士学位,从事高校安全管理、共青团工作及研究。

9.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篇九

为了维护商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商场各方的利益,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商场规定,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如下:

第一条,各商户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商场防火、治安、车辆安全责任书》,同时必须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注意消防安全,提高防火意识,人人做到“四会”,即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疏散、会逃生自救,切实保障商场的财产、人身安全。商户及其员工要严格遵守《商场防火、治安、车辆安全责任书》。若有违反,按本制度第十一条处理;

第二条,商铺内须按规定自行配置有效的灭火器,并置放于明显位置;商铺内商品摆放及装修不得阻挡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不得乱拉乱搭电线;

第三条,各商户应根据商铺租赁面积按消防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配置合格的消防器材,对已配置的消防器材若有过期、失效、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处理以达到正常使用标准,并放置到商铺显著、便于使用的位置。同时商户及其员工应自觉接受配合商场及消防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主动接受商场工作人员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工作;

第四条,商户应爱护商场内的公共消防设施、设备,若发现有过期的、失效的应及时报告商场工作人员更换。如有破坏、移动、遮挡

消防设施、设备的,一经发现或查获,将按设备原价的两倍给予处罚,并由当事人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第五条,为了保证商场内消防通道的畅通,所有通道内严禁堆放杂物、车辆不得停放。装扮商场气氛所需的彩虹门、气柱、帐蓬等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除外。

第六条,商场内除必要的值班保安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在商铺内居住。

第七条,严禁在商场内吸烟、生火、做饭、烧香、点蜡烛、使用汽灯、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携入、存储、使用、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有害物质;

第八条,商场内严禁动用明火及进行电焊操作,涉及动用明火及电焊等作业,报商场保卫部门审批,在落实消防安全监护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10.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篇十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集贸市场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下列农副产品市场、日用工业品市场和综合市场:

(一)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二)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三)设在地下建筑内的市场。集贸市场是进行物品交流的批发、零售等的交易市场,一般规模面积较大,数量多,遍布全国各城镇。由于集贸市场内物品高度集中,人员繁杂,可燃物品多,用火用电众多,因而火灾也时有发生。对此,如果消防管理不能适应市场的发展而进行深层次的管理,势必容易出现无政府状态而带来更大的火灾危险性。

一、、集贸市场的火灾危险性及发生原因

(一)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1.摊位多,人员杂,流动性大,消防安全意识差

一般的集贸市场都是由成百上千的各个小摊位构成的,很难进行统一的管理,摊位多各自为战,有些经商者又带有临时思想和经常流动或更替经商主人,摊商之间无密切的整体关系和全盘思想,构成了一个各顾各的松散临时性整体,通常只顾经济效益而防火安全思想意识淡薄。而很多摊商文化水平不高,极为缺乏消防业务知识,应变能力亦差。其中也不乏有吸烟和乱扔烟头、火柴梗的现象,因而外来因素影响大,火灾时疏散也困难。

2.建筑防火条件差

我国的集贸市场除近些年来统一兴建的大型市场以外,中、小型和旧有的集贸市场还多数为棚顶市场、临街市场和地下市场等。这些市场普遍存在的问题有:建筑耐火等级低,建筑简陋易燃,成片成线且无防火分隔,特别有些棚摊地点位置不当,搭建在电杆、大树旁或高压线下,易发生雷击或触电起火事故;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足,灭火设施不完善,摊位柜台过于稠密;有的还属于违章搭盖、违章使用。遇有火情,往往会造成连锁反应“火烧连营”。

3.用火用电混乱、数量大,违章现象较普遍

集贸市场的用电量普遍很大,电器线路的敷设除了建筑时期安装进去的以外,营业后,临时接拉的电线、插座很多。用电多、乱拉乱安临时电线,有的棚摊内液化气罐、火炉“同室操戈”;有的棚摊从附近居民家或单位拉线“代电”;还有的直接从附近的高压线或配电盘 上私自接线,无任何保险装置,起火的危险性很大。

由于摊位、店铺多,因此灯具繁多,如橱窗灯、招牌灯、彩灯、照明灯等一应俱全,而且悬挂方式不一,如吊灯、壁灯、射灯等等,照明设备多,用电量大,易超负荷运载。违章用火现象普遍,特别在一些夜市中从事熬、煎、烹炸的商摊,靠近易燃建筑使用炉火、电热器具,为了第二天使用方便,夜间歇业时不封火,潜伏着火险隐患。有的市场内还存在着前摊后库、店中有店、商务洽谈、生活起居、物资储存于一室等现象,因此,明火烧火煮饭,电视机、收音机、电冰箱等用火用电器具以至液化石油气应有尽有,形成了极为严重的火灾隐患。这种火与可燃物包容一体的状况,无疑对整个集贸市场构成了较大的火灾威胁。

4.消防组织、防火安全管理不落实

有些集贸市场无消防组织,防火安全管理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也不健全,形同虚设;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平时只是对集贸摊位进行业务管理,而消防安全却无人过问,造成防火管理的失控漏管。

5.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存在薄弱环节

由于集贸市场没有统一规划,乱搭乱建,影响消防通道、埋压圈占消火栓情况严重;集贸摊位无消防器材或数量不足,摆放的位置比较“冷僻”;室外的地下消火栓没有明显标志,有的集贸市场外消火栓只有一个,遇有火情,水源很难保证。加上经营者消防意识差,又不能有效地扑救初起火灾,必须造成重大损失。

(二)物品堆放杂乱,可燃物品类别多

1、物品堆放杂乱

我国的集贸市场绝大部分未设置专用的库房,有的也仅以板棚、偏厦暂存,因而物品混存混放现象十分严重,大多不能分类存放和隔离存放,并不能保持堆放的间距。

2.可燃物品类别多

集贸市场物资的主要特点就是种类繁多。除单一的市场(如粮食市场、农副产品市场、海鲜市场、服装市场等)外,一般的市场都是综合性的,经营的商品包罗人们生活所需的吃、穿、用各种物品,如服装、鞋帽、箱包、塑料制品、五金交电、工艺美术、日用百货、家具、粮食、海产品、土特产品等等。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燃物品。

由于没有设置专用仓库,商品储存管理混乱,火险隐患比较严重。

二、集贸市场的消防管理

(一)明确消防管理职责

1.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监督。主办单位负责人为法人代表暨消防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

(1)与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用火用电等防火管理制度;

(3)组织人员开展消防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

(4)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灭火演练;

(5)负责市场内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的配置;

(6)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人员疏散,保护火灾现场。

2.分级管理、落实责任

按照集贸市场的规模和火灾危险性大小确定消防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规模大、火灾危险性大的集贸市场应由市支(大)队级消防部门监督,其余规模的市场由区(县)消防科负责监督。从消防管理角度出发,市场应按照自然区(片)划成管理区(片)或组。消防监督部门与主办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订消防责任书,落实消防责任;主办单位要与区(片)或组负责人签订消防责任书,而区(片)组负责人应与摊(店)主签订消防责任书(状),层层签订,层层落实,并与奖罚挂钩。

(二)完善消防组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防火管理机构

每个集贸市场都应成立防火管理机构,并由公安派出所或治安管理小组配合,配备专、兼职防火干部。防火管理机构的领导应由主办单位的法人代表担任,并由工商、治安及区(片)或组的负责人组成。多家合办的应当成立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的防火领导机构,统一管理消防安全工作。

2.组建义务和专职消防队

设立专职或兼职防火安全员等,从组织上形成防火和灭火的完整体系,并明确其职责,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教育和训练。下列集贸市场,应当配备专职防火人员:

(1)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推位1000个以上的室内集贸市场;

(2)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外集贸市场;

(3)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100个以上的地下集贸市场;

规模小于上述市场的其他集贸市场,可设兼职防火人员,有条件的可设专职防火人员。下列日用工业品市场及综合集贸市场,应当建立不拘形式的专职消防队,一时难以具备条件的,应当采取临时有效应急措施:

(1)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000个以上的室内市场;

(2)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4000个以上的室外市场;

(3)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摊位2m个以上的地下市场。

其他集贸市场可参照执行。

3.建立健全防火管理制度

集贸市场应根据市场经营商品的服务范围的防火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消防管理制度,如消防安全值班和巡逻检查制度;市场的月查、区(片)组的周查和摊(店)的日查三级防火检查制度;商店、摊点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用火用、电用气防火管理制度;灭火器材管理制度;防火安全奖惩制度等等。

4.加强对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

经常对摊主进行用火、用电等防火安全教育和灭火技能演练,同时,工商、税务、物价、公

安等部门共同配合,经常对商摊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监督整改。集贸市场内各类人员应当接受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各摊位经营人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扑救火灾的义务。

(三)建筑防火管理

1.对集贸市场的建设进行防火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的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室内装修的集贸市场,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应当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主办单位和经营者如需改变建筑格局或使用性质,应当事先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批准。凡在城镇搭建室外集贸市场的,主办单位或合办单位应当事先将其地址及占用场地等情况,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实施防火审核。

2.对室内及室外的集贸市场的防火要求

室外搭建的集贸市场,其顶棚应当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室外集贸不得堵塞消防车道和影响公共消防设施的使用;与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要保持刃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室外集贸市场在高压线下两侧5米以内,不得摆摊设点。集贸市场要按商品的种类和火灾危险划分若干区域,区域之间保持相应的安全疏散通道。

(四)用火用电防火管理

1.在集贸市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在划定的严禁烟火的部位或区域,应当设置醒目的禁烟火标志。

2.集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的要求。

3.集贸市场内经营者使用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统一由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格的施工单位和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严禁个人拉设临时线路。

4.集贸市场营业照明用电,应当与动力、消防用电分开设置。室外集贸市场不应设置碘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

5.集贸市场内的电源开关、插座等,应当安装在封闭式的配电箱内,配电箱应当用非燃烧

材料制作。

(五)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及管理

1.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

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所必需的消防器材装备,由集贸市场主办单位配备。各摊位应当在市场主办或合办单位的组织下,配置相应的灭火器具,并掌握使用方法。集贸市场应当配备基本的消防通讯和报警装置,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及时报警。

2。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11.谈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及管理 篇十一

关键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建设项目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壮大,与此同时,建筑工地的火灾事故也在成倍的增加,这使得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消防管理是一项系统的工程,施工企业从上到下都要予以足够的重视,加强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现场施工人员时刻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个体,这样不仅能保证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也能为建设工程的保质保量提供保障。

一、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1、現场可燃材料较多,临时建筑密集且耐火等级低

施工现场材料使用较多,特别是装饰装修阶段,大量的可燃、易燃材料运入现场,这些材料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缺少专人管理,存放未集中。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单独的危险品仓库,比如氧气瓶、乙炔瓶使用后未放到危险品仓库,危险品仓库未建立使用、管理制度。

由于受到场地大小限制,施工现场的办公室、休息室、工人宿舍、仓库等建筑往往相互毗邻,且大多为临时建筑,结构简易,耐火等级低。大部分临时用房采用夹芯泡沫板材作为墙体和分隔材料,承重构件采用未经防火处理的钢结构,更有甚者其楼层之间的分隔也采用木质材料,再加上部分民工将大量衣被等生活用品均带到工棚内,增加了火灾的荷载。

2、施工现场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源

水作为主要的灭火剂,在火灾扑救中不可获缺。然而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施工现场未及时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因不能第一时间保障消防供水,容易使火灾扩大蔓延而使小火酿成大事故。

3、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主要表现为:在施工前期阶段,因建设单位的有关人员经验不足,不能正确判断施工过程中的用电容量,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设备的同时运行,导致超负荷,引起设备和线路的火灾,部分民工图省事,往往将设备接入最近的分配箱中,未考虑分配箱的负荷问题,施工过程中因移动设备容易造成连接设备的电线磨损导致绝缘层破坏短路起火。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宿舍内电线私拉乱接严重,电气安装不遵守操作规范,在许多工地上能经常见到用铜丝代替保险丝,违章接入电暖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又不遵守安全使用规定,极易引发火灾。

4、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交叉作业与管理混乱

建设工程特别是到施工中后期,由于工程量大,若在建工程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统一指挥、调度生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违规施工也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建筑可燃材料乱堆乱放、混存混放。甚至有的施工现场没有设置临时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进入火场附近进行及时扑救。

5、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缺少专人管理

施工现场配备的灭火器数量往往偏少,可燃材料集中堆放区、加工区、配电箱等区域未能按规范要求配设灭火器。项目部未能安排专人对现场消防器材进行管理,定期检查,加上现场工人素质不一,往往有意无意的破坏、挪用消防器材,导致真正遇到火灾的时候才发现无处可找或者已是被使用过的,不能起到灭火作用。

6、明火动用审批、管理不善

施工现场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前,未能按照程序提前进行明火审批手续,或者审批手续未明确具体的动火部位、动火类型,在动火施工时往往缺失监护人监护,灭火器、接料斗等防护措施缺失。

7、人员消防意识薄弱,自救能力差

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较薄弱,管理人员发现不了消防安全隐患或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未能引起重视;作业人员对自身作业环境危险分析能力较差。发生火灾后,没有采取扑救错失,从而错失火灾扑灭的最佳时机。

二、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及管理的措施

1、消防主管部门要不断组织消防安全会议,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将消防责任落实

2、严格施工管理

(1)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2)严格按消防部门审核后的图纸施工。不能擅自改变工程防火设计,如确需更改的,要报请原审核部门同意。

(3)建立健全严格的用火用电制度,动用明火要有许可证并有专人监护,做到定人定设备,按规范注意电气线路套管的选择、导线的连接方式及灯具的选择和布置。

(4)施工现场办公室、宿舍、仓库等临时工棚一律不得使用电炉及使用大功率灯泡或碘钨灯烘烤取暖。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家庭装修也应尽量避免工人吃住在现场,尤其是在做防水、喷漆、地板打蜡、家具上光等有易燃易爆气体出现时。

另外对于隐蔽工程需要进行保护并予以记录,同时做好消防设施的保护,并通过监督检查工作的加强提高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质量。

3、保证临时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

正在施工的高度超过24m 的建设工程应设置临时竖向消防立管,其管径应不小于100mm,且有明显的分色标志,各楼层均设置消火栓接口、快速切断阀门、不小于25m 长的消防水带等,在消火栓接口处应同时设置水龙头兼供应施工用水,在建筑物内的消防设施未启动之前,不得拆除临时消防设施。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临时消防蓄水池,其蓄水量应不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并且要有固定的水源。水管直径不应小于100mm,应保持常供水状态。消防竖向立管供水的水泵扬程不小于施工建筑物高度,要有专供电源和应急启动设施,并能满足“一用一备”的要求。并在各功能分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4、加强消防建筑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1)要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

(2)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有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3)要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

(4)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另外,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必须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的材料。活动房必须使用岩棉夹芯板之类的A     级防火材料,严禁使用泡沫夹芯板。

5、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总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运行对企业安全生产文化的形成具有很强的促进作用,更为项目施工的安全、稳定、和谐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同时,它也是施工企业对社会安全承诺的履行。

参考文献:

[1]黄志强.浅谈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几点思考[J].江西化工.2011(01)

12.高层商场消防安全设计与展望 篇十二

关键词:高层商场,火灾特点,消防设计,消防设施

1绪论

1.1背景

近年来,我国商场的数量与规模不断增加,这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而许多商家为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和经济利益,高层商场正朝着复杂化、中庭化、多功能化方向发展。然而,当人们与亲朋好友在商场中购物、娱乐、休息时,谁也不会在意商场中的存在的诸多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就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财产损失。为此,了解高层商场火灾特点,对其消防设计开展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动态

现代大型商场大多采用中庭这一建筑形式,中庭往往贯通几个楼层,一旦着火,烟气充满整个空间,严重的火灾事实使人们越来越重视烟气问题。美国防火研究机构(FPRF)和国家标准技术研究所(NIST)等国外机构都在积极开展此方面研究,并希望借助这些工作建立相关安全标准[1];为了提高内装修材料的耐火性能,减少烟气中毒害物质对人员的伤害,美国GE塑料公司推出了一种新型阻燃材料—Ultem纤维(全能阻燃纤维),具有耐高温、强度好、模量大、广泛的耐化学剂性、抗燃烧性和低致烟性等特点,可广泛用于需要阻燃和防止烟雾扩散的材料[2];高层商场烟囱效应强,不同国家在其规范上对不同的加压方法进行了规定,从而保证人员能安全疏散。英国BS 5588提出了建议,对楼梯井内同时施加正压和着火楼层施加负压[3],澳大利亚更紧了一步,其规范要求楼梯井加正压,着火楼层加负压,着火楼层的上下楼层也加正压,对加负压区和排烟要求比英国低,这种方法解决烟气通过楼层间其他连接和贯通方式而扩散的问题。

1.2.2国内研究动态

中国人口众多,人员密集,商场发生火灾时,人员能否安全疏散是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有关建筑系统和人员行为的综合研究正在开展着,准备建立疏散综合动态模型[4],研究中更注重人行为因素,并考虑残疾人的疏散行为和对整体疏散时间的影响。此外,据我国统计分析,建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中,85%是由有毒烟气所致,能否及时有效排烟极为重要,目前国内开发的自动控制排烟窗,其主要特点是将建筑物自然采光、换气、排烟三要素融为一体。自动控制排烟窗与消防联动控制设备输出接口连接,形成全自动开闭窗控制系统,使建筑物中的浓烟高温及有毒有害气体排至室外,减少人员伤亡,而且平时还可作为建筑物自然通风、换气控制之用,适用于不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各类建筑[5]。

1.3研究该课题的意义

开展高层商场消防安全的系统研究,有助于火灾隐患的确定和消除,为商场的建筑防火设计、消防设施设计及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技术手段,也为政府对此类建筑的安全管理提供理论依据,更有效地保证了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本文通过分析高层商场火灾特点,了解其防火薄弱环节,掌握高层商场消防设计要点,为消防设计提供有效的安全评估方法,同时为其他建设工程的防火提供了借鉴价值。

2高层商场建筑火灾特点

分析高层商场的火灾特点,是研究高层商场消防设计的基础,通过查阅资料,高层商场的火灾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易形成立体燃烧

高层商场内部一般都有大量可燃或易燃的装饰材料和陈设物品。如吊顶、墙纸、窗帘、电线、沙发、各种电器和电子产品、桌椅、床及床上用品、衣物以及其他一些易燃可燃的商品。这些物品只是暂时的存放在距离柜台较近的储存间内,货物的流动性大且摆放较为集中,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安全管理,火灾隐患严重,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就会迅速猛烈的燃烧,造成严重的后果[6]。

2.2人员疏散困难

由于高层商场的多功能化,高层商场内的人员数量多且比较集中,当某一楼层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到封闭楼梯间内,即可认为到了安全地带。但高层商场的建筑面积大,其内部的布局比较复杂,使得疏散距离比较远,常常需要比较长的疏散时间。发生火灾时,如果楼梯间封闭性不好,人需要通过楼梯向下跑,这样势必要通过更长的距离才能脱离火灾区。

2.3火势蔓延快

多数高层商场采用中庭这一建筑形式,若防火分隔处理不当,发生火灾时由于烟囱效应火势将迅速蔓延。此外辐射强烈或风力很大时,火势还会向临近建筑物蔓延。

2.4难以扑救

高层商场高达几十米,甚至超过百米,发生火灾时从楼外进行扑救相当困难,一般要立足于自救,即主要靠室内消防设施。但由于目前我国经济技术条件所限,高层商场内部的消防设施还很不完善,尤其是二类高层建筑的商场仍以消火栓和消防队扑救为主。因此,扑救高层商场火灾往往遇到较大困难。

3高层商场消防设计要点

3.1总平面布局

高层商场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其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

3.1.1防火间距

高层商场与其他建筑物保持适当的防火间距对于火灾扑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层商场与其相邻的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见表1。

3.1.2消防车道

高层商场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商场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穿过高层商场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与高层商场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3.1.3消防水源

高层商场的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利用天然水源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的消防水量,并设可靠的取水设施。

3.2耐火等级

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规定,新建商场的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二级。

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对原有建筑钢架结构,必须采取措施,其中可燃的木构件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应提高其耐火等级[8]。

3.3防火分区

3.3.1一般防火分区

一般防火分区划分可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等进行分隔。防火分区面积,应根据其使用性质区别设置,如高层商场营业厅、展览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装修材料时,地下面积最大至2000m2,地上部分可达4000m2。合理划分防烟分区能防止高层商场发生火灾时扩大蔓延,使火灾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减少火灾所带来的损失。

3.3.2特殊部位防火分隔

3.3.2.1中庭和自动扶梯

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在高层商场中,中庭部位相连数层或更多层都设有自动扶梯,其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面积之和不应超过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如采取以下措施,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1)全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2)自动扶梯四周没有自动升降的防火卷帘或水幕设备;(3)吊顶材料采用非燃烧材料。

3.3.2.2贯通上下楼层的孔洞、井道等

对于电梯井、楼梯间等贯通上下楼层的孔洞,应安装防火门或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对于管道井、电缆井等,其每层检查口应安装丙级防火门,且每隔2~3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材料进行分隔。

3.4内装修设计

高层商场中,划分防烟分区的挡烟垂壁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配电室、变压器室、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无自然采光的楼梯间、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商场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当高层商场中附设的歌舞厅、卡拉OK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时,室内装修的顶棚材料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9]。

3.5安全疏散

3.5.1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高层商场要求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并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3.5.2安全疏散距离

高层商场内的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楼梯出入口直线距离不应大于30 m,房间内最远点至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 m,一旦发生火灾,能有效减少疏散时间,保证人员及时疏散至安全区域。

3.5.3疏散宽度

高层商场内商场营业部分安全疏散宽度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商场营业厅=面积×折算值(地上部分50~70%;地下部分≥70%)×换算系数(1)

换算系数按表2内规定值计算。

3.5.4疏散楼梯间

在高层商场发生火灾时,为确保人员能及时有效疏散至安全地带,高层商场应设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等安全疏散设施。封闭楼梯间应靠外墙设置,并设可开启的玻璃窗排烟,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时,应按防烟楼梯间要求设置;防烟楼梯间入口应设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前室的使用面积要满足要求,疏散走道通向前室以及前室通向楼梯间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并向疏散方向开启。

3.5.5消防电梯

消防电梯在高层商场发生火灾时,可以方便消防队员迅速到达着火楼层,探明火势情形,为扑救火灾提供便利条件。消防电梯按照建筑面积不同设置数量也不同,且宜分别设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消防电梯应设前室且靠外墙,前室应设消火栓,且前室面积不小于6.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10m2,前室门应为乙级防火门或具有停滞功能的防火卷帘等。

3.6消防设施

高层商场内的消防设施主要包括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

3.6.1消火栓给水系统

高层商场的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天然水源供给;消防水池容积超不宜过大,必要时可分设;高层商场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应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独立设置,其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消防竖管的布置要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达到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m。

3.6.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高层商场营业厅、重要设备用房、疏散走道等内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证当火灾未被及时发现时,启动联动控制,有效地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其基本设计数据选取、喷头类型及布置应合理选取,不能降低其危险等级。

3.6.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层商场的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其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使人们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灭初期火灾,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火灾造成的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3.6.4防排烟系统

在高层商场火灾中有毒烟气往往是夺走人们宝贵生命的主要因素。由于影响烟气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这些因素在火灾过程中不断变化,为争取足够的时间让人群疏散,因此防排烟的设计是很关键的一环。

3.6.4.1防烟分区划分

设置防烟分区时,面积不宜过大或过小,如果面积过大,会使烟气波及面积过大,增加受灾面,不利于安全疏散和扑救;如面积过小,则会提高工程造价。在高层商场中设置排烟设施的走道、净高不超过6.00m的房间,应采用挡烟垂壁、隔墙或从顶棚下突出不小于0.50m的梁划分防烟分区。且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m2,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3.6.4.2防排烟设计

(1)机械排烟。高层商场的地下商场、办公室、内走廊、地上营业厅、中庭、多功能厅等房间均不满足自然排烟条件,应采用机械排烟方式。除中庭排烟量采用换气次数法外,其他设置排烟设施部位的风机风量宜采用面积法计算,其排烟量应按风机担负防烟分区的多少来确定。但中庭体积超过17000m3时,排烟量不得小于102000m3/h。

(2)机械防烟。高层商场内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防烟楼梯间均需设正压送风系统。送风风量应根据压差法和风速法计算值与规范临界值比较取最大值即可。

4结束语

4.1结论

通过对高层商场火灾特点的分析、消防设计要点的总结可得出以下结论:

(1)高层商场防火分区划分应严格符合技术要求;

(2)防排烟设计是高层商场的消防设计重点;

(3)室内消防设施在高层商场火灾扑救中发挥重要作用。

4.2展望

本文对高层商场研究的主要是消防设计要点,概括的不够全面,研究不够深入,如未对灭火器配置及消防联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评估,因此,今后在此类建筑消防设计中应加强这方面细致研究,从而提高系统的整体安全性。

另外,通过对高层商场消防设计的安全评估发现,处方式的安全评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规范要求不一定是最好的消防设计,因此,在实际设计过程中可对其进行性能化的安全评估,综合考虑投入和安全等方面因素,通过比较选择最佳方案,以更好、更经济的设计方案解决现有消防设计中出现的不足。

参考文献

[1]M Grattan KB,Baum HR,Rehm RG.Large eddy simulations of smoke movement[J].Fire Safety J,1998,30.

[2]肖方兵.美国GE公司推出新型Ultem阻燃材料[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7(3).

[3]British Standard 5588[S].1999.

[4]杨焱,路世昌,智会强,等.中庭烟气流动规律及防排烟系统研究[J].安全科学与技术,2006(5).

[5]尤泉.多层商场防排烟设计探讨[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3(8).

[6]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手册[G].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7]GB5004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8]田玉敏.商业网点消防安全[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3,7.

[9]GB50222-2001,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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