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2024-06-28

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共13篇)

1.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一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方式简介

1.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平均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法;

2.等额本金递减法:是指在贷款期内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的还款方法;

3.等额递增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的后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对前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有一个固定增加额,同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等的还款方法;

4.等额递减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的后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对前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有一个固定减少额,同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等的还款方法;

5.等比递增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的后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对前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呈一固定比例递增,同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等的还款方法;

6.等比递减还款法:是指在贷款期的后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对前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呈一固定比例递减,同一时间段内,每期还款额相等的还款方法。

*选择还款方式建议:

选择还款方式视具体情况来决定。主要考虑自己的资金偿还能力,因人而异、量力而行。

1.“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还款金额相同,便于您合理安排每月的生活和理财,方便又省心!

2.“等额本金递减还款法”,每期偿还的本金相同,前期还款金额较大,适合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并希望在还款初期归还较大款项来减少利息支出的借款人。

3.“等额递增还款法”、“等比递增还款法”。前期还款压力较小,适合工作年限短,收入呈上升趋势的年轻人。

4.“等额递减还款法”、“等比递减还款法”前期还款额相对较高,适合收入较高、还款初期希望归还较大款项来减少利息支出的借款人。

本资料仅供参考,不对外宣传,不构成合同要约,内容如有变动,按最新规定办理。

2.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二

众所周知, 银行的坏账处理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近些年来, 随着全球经济大环境的不断完善, 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和经营能力明显提高。但是, 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却一直居高不下, 始终没有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与此前关于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论文不同, 本论文以一种新的视角, 选取法律处理、协商解决以及会计计提不良贷款三种方式作为论述重点, 找出更适合于我国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方式。

二、我国商业银行协商解决不良贷款措施研究

1、协商措施现实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在众多银行解决债权债务的途径中, 协商方式总是首选。协商是争议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 按照有关法律或者合同的规定, 自行解决争议并且达成协议的一种方式。较之于其他方法, 协商没有固定的模式方法, 一般情况下不用遵守严格的法律程序, 解决方式相对灵活。但是, 协商也存在一些问题, 对于不同的当事人不同时间段和不同的案例, 协商的方式不同, 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 这正是灵活性所带来的不便之处。并且, 通常协商比较耗费时间与人力, 根据不同的企业情况也应该慎重选择方法。尽管如此, 协商还是一个值得推荐的方法, 应当贯穿于保全银行资产的各个阶段, 即便是进入正规法律程序也不应放弃。

我国对贷款进行五级分类, 分别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并且把后三种归类为不良贷款。对于不同的情况、银行应酌情制定协商的策略。

对于次级类贷款, 银行应把协商重点放在是否通过注入新的贷款使企业摆脱目前困境。减少和增加资产各有利弊, 这都取决于借款人的自身情况。如借款人有能力偿还部分款项且抵押物易于变现, 银行可减少利息按计划收回原有资产终止合同。另一方面, 如果借款人可以保证在有新资金注入之后能够使其走出困境得到更好的发展或者提供更充分的担保, 此时银行可以考虑增加贷款。并且在协商过程中可以要求增加担保或者提高利息等补偿条款以期在收回原贷款基础上有更大回报。

对于可疑类贷款, 银行肯定会承担一定损失, 而且损失程度难以确定。所以这类贷款的协商尤为困难, 借款人可以采取很多手段拒绝还贷, 即便迫不得已进入诉讼程序, 损失仍不一定完全弥补。之所以称之为可疑贷款原因便在于此。可疑类贷款的第一还款源已经出现问题, 银行应重点着眼于抵押品的处置方面。在协商过程中, 银行应尽力找到可抵押的有效资产, 很多时候, 借款人的委托人是消息的最大来源。

至于损失类贷款, 再采取其他手段意义并不大, 协商逐步解决或许可以将损失减小。

2、对于协商措施的建议

笔者认为, 关注级贷款应是银行收回不良贷款的最大着手点。因为关注级借款人目前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下降, 偿还和抵押品状况也产生一些对银行不利的情况但仍未构成实质性影响。但如这一情况继续下去, 有可能使银行发生损失。

银行也应评估抵押品变现和补偿能力, 以及从相关管理信息系统查阅其信用状况, 从而了解其清偿能力。不良贷款产生后, 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产、财务和经营状况的掌握是将来进行协商还贷比例、还贷方式和贷款利息等事宜的基础和筹码。另外, 对银行自身情况的评估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不仅决定了下一步的处理方式也决定了处理策略。比如银行不良贷款率较低且其他业务运行良好收益稳定, 那么该银行就有资本与借款人用较长时间、查找更多资源与其协商解决。反之, 如果银行流动性比率很低或已存在较多不良资产, 亦或有下一步融资或上市准备, 便不宜花费大量人力时间逐一协商解决不良问题, 而应转而选择其他快捷有效方法, 如剥离给资产管理公司或者核销。

三、解决不良贷款的法律途径研究

1、不良贷款清收过程中法律手段面临的现实挑战

我们从银行的实际操作中发现, 利用传统的催收、追讨、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 是现阶段在此领域中最常见的业务方式。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依法进行清收的结果不容乐观。最明显的就是相当数量的银行清收工作部门, 其法律认知程度还仅仅停留在诉讼时效不过期的水平上。至于其他可能因法律而造成的清收损失, 并没有一个很清晰地概念, 更谈不上应有的关注。以下将结合我国现有的一些法律法规, 对银行在不良贷款清收的实际过程中所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1) 代位权和撤销权丧失。代位权行使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的到期债权, 因此代位权的顺利行使就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息全面、及时的掌握。然而实际中, 随着不良贷款的时间增长, 债务人所拥有的、怠于行使的到期债权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失去诉讼时效, 作为债权人的银行将失去行使代位权的权利。

2) 债务人非法转移资产。对于银行将要实施清收债务的企业, 绝大部分已经资不抵债。此时, 其资产依法应作为企业破产后债权人所享有的权益。但是, 由于法律及现行会计准则中的一些缺陷, 企业往往能利用其中某些漏洞非法转移资产, 并且很难发现。因此, 通常作为最大债权人的商业银行, 其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更为有趣的是, 现实中, 一些银行不惜花重金雇佣自己的调查人员对企业的资产状况进行清查。但是, 由于借贷双方的信息极其不对称, 企业作账的方式多种多样, 如此一来, 作为受害者一方的银行不但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结果仍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3) 保证担保的特殊情形。保证担保的法律风险, 主要是债权人的行为使保证担保人免责而受到的损失。如, 保证人通常会以“不知道是以新贷偿还旧贷”为理由要求不承担民事责任。债权人未经保证人许可许转让债务,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的, 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

4) 占有和处置抵押物。当债务人资不抵债, 银行决定清收贷款时, 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就是处置抵押物。如果抵押物在银行占有之下, 处置相对容易。但是, 银行通常都不是抵押物、拥有担保权益的抵押物的实际占有者。因此对于银行来说, 虽然拥有完整的法律文书, 抵押物的权益也受到法律保护, 但想要重新占有并处置抵押物就显得非常困难。现实中不乏这样的例子。需要注意的是, 银行事先接受的抵押品还必须是可以流通转让的实物, 并且应该有一个市值, 否则将很难依法处置。

5) 法律诉讼时效。法律对债权人主张权利设定了一个期限, 如果在此期间内不主张则会失去胜诉权, 债权人的主张也就得不到司法机关的支持。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由于诉讼时效直接决定了银行不良资产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 因此, 确保银行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在诉讼时效以内就成了银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2、针对法律问题的解决建议

1) 为银行处理不良贷款提供专门的法律措施。在亚洲其他发达国家, 如日本、韩国等, 均依照本国实际情况为银行处理不良贷款制定了相应的专门法律框架, 以保证银行在应对危机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坏账处理。在特殊时期, 国家还应当立法为银行提供特别的担保措施, 从而可以保证银行控制风险和坏账处理部门能够正常运行。

2) 加大对金融监控部门及银行信贷人员的奖惩力度。作为金融监控部门, 他们的不作为将很大程度上“鼓励”银行盲目的进行贷款, 并最终导致大量的坏账呆账。而银行信贷人员作为发放贷款的直接责任人, 更应该加强对其的监控, 将每一环责任落实到人,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落实有关造成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的制度、办法和法律。

3) 完善银行不良贷款追讨体系。在我国银行大量的不良贷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债务人恶意躲债、讨债造成的。刑法中虽有相应条款却并不完善。在很多情况下, 由于并没有一套完善并强有力的追讨办法, 导致很多欠有银行大量账款的人挥金如土但就是不给银行还债。所以, 应加大对这些人的处罚措施, 甚至公开他们的个人信贷信息。

四、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理方式实证研究之贷款坏账准备计提

1、基层银行贷款坏账准备计提实证研究

贷款坏账准备计提一直是商业银行处理不良贷款的主要会计方式。作为“准备金”的一种形式, 坏账准备计提是防范信贷风险的事前性措施, 具有前瞻性、预测性。目前, 商业银行坏账计提按照200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 进行贷款五级分类法。

由于基层银行最了解当地的经济金融形势, 掌握着债务人信用风险的第一手资料, 所以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工作首先由各自基层机构的信贷人员操作, 再由总行进行汇总。可以看出基层银行在五级分类体系中的重要性, 本次论文对我国西部某市的基层商业银行进行了研究。

在研究时, 我们采用银行系统常用的偏离度检查法研究了当地商业银行的贷款, 发现有以下不足之处:

1) 未充分审批认定分类结果。某家银行管理机制不健全, 董、监事会没有专门委员会对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工作进行管理。分类工作完全由经营管理部门进行而不经过董、监事会认定, 不利于董、监事会对银行整体风险的把握、控制。同时该银行未明确认定审批的金额权限, 未建立与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相配套的绩效考核制度。

2) 分类结果存在偏差。由于信贷人员对借款人情况及分类标准尺度的认识理解模糊, 导致分类结果出现偏差, 影响到分类结果的准确性。比如我们在研究中发现某营业部对某科贸有限公司贷款1 0 0万元, 期限11个月, 2007年11月到期后展期8个月。分类结果为正常。通过查阅借款人资料发现该公司: (1) 目前无任何经营项目, 主要收入为门市出租收入, 约25万元, 从年初至10月末收入基本为零, 还款能力有明显问题; (2) 多项财务指标反映经营状况不理想, 营业收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重要指标出现恶化趋势; (3) 资产负债率长期在75%左右, 负债比例较高。我们认为该笔贷款应划入次级类。

3) 分类的基础工作较薄弱。在查阅《贷款风险分类认定表》时发现: (1) 部分认定表填写较简单, 对债务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来源未做描述和评估, 对借款人财务指标也未做分析。如某县营业处对自然人张某的贷款分类认定表“影响贷款偿还的有利因素”栏目中仅填写“抵押合法有效”;而某县水泥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85%, 在认定表“影响贷款偿还的不利因素”栏目中也未作反映。 (2) 部分认定表填写不全, 如某县营业处在某烟草公司贴现32万元认定表中, 对“期限分类形态”、“本次分类结果”等内容均未填写。 (3) 部分认定表填写不准确。如某县营业处在自然人周某的贷款分类认定表中, 合同贷款用途和实际贷款用途均填写为“消费”, 未指明消费用途。

4) 银行管理分工复杂, 贷款分类操作难。商业银行在贷款管理上基本上都进行了条块式的分割, 设立多个管理部门对贷款进行管理, 这样不同类别的五级分类贷款又交由不同的部门管理, 企业基础资料时常与贷款资料分离, 造成同一企业多笔贷款分散于多个部门管理。在实施五级分类时, 需要多处调阅资料才能完成分类工作, 增加了分类操作难度, 影响了分类效率。

5) 五级分类缺乏统一性和可比性。虽然《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从总体上对五级分类进行了指导, 但未对五级分类具体操作进行详细解释, 造成各行在理解和掌握上有差异, 影响了银行业进行分类的准确性和各银行之间的可比性, 增大了监管难度。

6) 缺乏法律依据, “借新还旧”贷款管理难。部分商业银行对发放“借新还旧”贷款进行了一定的规范和限制。然而, 在贷款的风险分类上, 除农业银行明确要求将符合人民银行规定条件办理的“借新还旧”贷款归为关注类外, 其余行基本没有对“借新还旧”贷款的五级分类认定进行明文规定。

五、通过对该市目标商业银行的研究, 下面针对当前贷款五级分类的状况给出几点建议:

1、基层分类工作人员的培训仍需加强。

受人为因素影响, 贷款风险分类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经验是影响分类准确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需要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并定期实施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考核, 明确责任定位, 提高五级分类结果的可靠性。

2、加强信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加强信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及时录入各种信息并不断更新数据, 为五级分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银行内部各个部门间, 也应多沟通和衔接。

3、加强贷款分类工作统一性和规范性。

有关部门制定出统一的、细化的分类标准, 以提高分类工作的通用性和可操作性, 减少各自为阵的现象。

4、加快社会信用环境建设。

在贷款风险管理中, 银行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需要社会信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企业和社会中介应为银行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 促进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工作顺利有效实施。

五、结论

行文至此, 论文相继探讨了银行针对不良贷款常用的三大处理方式:坏账准备计提、协商和法律。理论上, 这三种方式各具特色, 各有长处。在一定程度上, 它们从不同途径解决了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困扰中国银行业的坏账问题。

从事前性措施和事后性措施的角度来看, 坏账准备计提属于前者, 其余两种方式属于事后性措施。银行准备金计提具有一定的预测性、前瞻性, 是银行在信用风险发生前采取的缓冲措施。

除了坏账准备计提。处理方式还有协商和法律措施。协商方式较法律显得灵活, 而法律措施较为强制, 有一定保障性。一般来说, 银行会在顾全客户关系、经济性的考虑下, 先采用较为宽松的协商方式, 法律作为最后的追偿手段。

而根据论文中考察的结果, 现实中以上处理方式的运用和理论有一些差距。如在会计准备计提中, 贷款五级分类的操作精确性还有待提高;在协商过程中, 此种方式的高灵活性造成很大的不确定性;在法律方面, 债务人社会背景的阻碍和银行追偿人员素质不高, 使得法律手段的效果不佳;再如资产托管方面, 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内发展不成熟。

虽然国内几大银行近年来业绩显著, 但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仍任重而道远。本文对我国现今银行业不良贷款处理方式效果进行调查研究, 以期为现在高速发展的金融银行业提供参考价值。

摘要:本文将结合中国特有的国情, 将我国商业银行在处理不良贷款中的主要理论方法, 如协商、依法清收和会计处理等与现实中的难题结合起来进行对比及实证分析, 阐述所用方法在运用过程中的效率问题, 为我国银行业在探索未来解决不良贷款有效途径时提供理论分析基础。

关键词:不良贷款,理论与现实,实证研究

参考文献

[1]、吴国平.不良信贷防范机制分析之四:防范和控制银行不良资产的法律研究[J].法学, 200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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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辉耀, 陈学华.构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分类预警模型[J].广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4, (5)

[4]、夏晶.银行不良贷款处理方式的国际比较和借鉴[J].统计与决策2000, (8)

[5]、李文宏, 候梦春。银行贷款损失税收待遇的理论分析与国际比较[J]。国际金融研究 (2005&11)

[6]、潘文波。中外银行业贷款呆帐准备金制度比较探析[J]。中国软科学2001 (5)

3.慈溪市银行贷款还款证明书 篇三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

兹由单位职工(配偶单位),于年 贷款万元,贷款年限年,贷款用于购买商品住宅。帐户情况如下:现有余额每月还本息上年归还本息元,其中逾期贷款本金

银行(盖章)

经办人:

备注:

1、此证明为借款人支取住房公积金须携带的有效凭证。

2、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此证明外,尚需提供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支取单,户口薄或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

4.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四

(贷款学生仔细阅读)

一、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必须与国家开发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签订《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书》。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如借款人不办理确认手续的,学校将暂缓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二、为方便学生按时偿还贷款,2010年前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学生都必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cn/)。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高校)”变更自己的还款帐户。具体操作流程:第一次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请选择“高校助学贷款”,再点击“2.使用身份证登录”,初始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密码为本人身份证上8位出生日期,第一次登录系统会要求学生重新设臵密码及完善本人相关信息。如系统提示进入不了本人帐户,请与学院经办老师联系,申请“重臵密码”(学院经办老师可以经办人身份进入系统同,点学生信息管理,找到这个学生,再点重臵密码即可,密码仍是原来身份证上8位出生日期)。2-3个工作日之后本人要到支付宝网站激活、认证自己的“支付宝帐号”。账户变更之后原来的还款存拆(卡)不再使用。

三、2010年贷款学生办理了“中银淘宝校园卡”的同学请到http://.cn/)登录自己的注册用户名,在网上提出“提前还贷申请”,同时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把还款金额充值到自己在支付宝网站开通的助学贷款还款专用“支付宝帐号”中。

五、借款学生必须在约定时间之前(每年11月15号前)将应还贷款利息划入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帐号”内。保证在“支付宝帐号”上有足够的金额以供扣款,若扣款日(每月20日)帐上无钱或金额不足,银行将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视为借款人违约或加收罚息。贷款到期后,借款学生要一次性还清所有本金和利息。

六、对借款人蓄意逃废银行债务,不履行还贷责任,致使贷款形成风险的,银行方有权定期在有关报刊及有关信息系统上以学校为单位公布贷款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违约金额。

七、借款人毕业后,每年至少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一次,并提供最新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地址,也可在注册网站中随时更新自己的联系方式。

5.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五

司诉 讼

理由

是什么?

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范文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年 __字第 __号)约定的从属协

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截止___年 ___月___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__ ___元(大写);

甲方于 __ __年 ___月___日因_ ____原因,正式离开_____________(所在学校)。甲方

承诺于 ___年 ___月___日开始归还贷款本金;

甲方采用以下第 ___方式按____(月/季)分_____期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限共____月,从_ ___年 ___月___日至 ____年 ___月___日止: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法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_,账户号为: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存折号:_ __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寄送回乙方;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授权签字人:(签字)

6.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六

一、模型假设

本文将利用博弈论的研究方法对住房抵押贷款还款过程中进行分析。首先提出本文关于借款者在申请抵押贷款过程中的一些假设条件。

H1:首先设定博弈局中人, i=1, 2, 分别为贷款银行和借款者, 假设二者都是理性的, 独立的, 两者不参与共谋, 此博弈为非合作博弈;

H2:违约后的追偿和惩罚问题, 存在一个能对借款者违约后进行严厉惩罚的机制足以改变借款者未来收益贴现值, 从而约束违约行为的发生。

在住房抵押合同签订以后, 借款者的策略空间可以描述为: (不违约、违约) 。当借款者不违约时银行收到应得利息, 得到正效用, 而当借款者违约时其策略空间为 (诉讼、不诉讼) , 诉讼后借款者因为失去房产 (被贷款银行收回) 将会发生损失。

H3:在重复性博弈中, 一个借款者通常情况下只借贷一次, 所以我们这里假设银行的博弈对手为无限个同一收入水平的借款者, 这些借款者拥有共同知识。

二、一次性博弈

抵押贷款的还款一般分为两种:一次性还本付息, 等额本息还款或等额本金还款法。在这里先讨论一次性还本付息法。

该借款者终身只向该银行借款一次, 即信贷决策是一次性博弈过程, 且银行和借款者之间相互了解对方所采取的行动, 即存在共同知识, 信息是完全的, 即完全信息下的动态博弈。可用如下的博弈树来表示 (博弈树1) 。

假设:T为初始抵押贷款总额;A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下每月还款额;r为合同约定的月还款利率;R为在一次性还本付息抵押贷款中, 利息额固定不变;C为借款者违约时所获得的惩罚成本;K为银行的诉讼成本和费用。

当借款者不违约, 按时还款时, 银行的支付函数为R;当借款者违约, 银行不采取诉讼手段其支付函数-T;当借款者违约, 银行采取诉讼手段, 其支付函数为R-K;假设借款者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时, 其支付函数0;当借款者违约, 银行不采取诉讼手段, 借款者获益支付函数为T;当借款者违约, 银行采取诉讼手段收回房产时, 借款者的支付函数R-C;当银行不给借款者贷款时, 银行和借款者支付函数均为0。

通过逆向归纳法来解此博弈的均衡。首先从第三个决策结开始, 银行面临的决策是选择诉讼得到收益R-K, 选择不诉讼得到收益-T, 显然:当R-K>-T时, 银行会选择诉讼;当R-K<-T时, 银行会选择不诉讼;当R-K=-T时, 银行会认为诉讼或不诉讼均可。这里银行的收益R, 借款者的贷款本金T都是同定的, 只有K未知, 根据H2知道R-K>-T, 所以银行在借款者违约的情况下会选择诉讼。在第二个决策结, 借款者可以预测到银行会在借款者违约的情况下选择诉讼, 使借款者的收益变为R-C从而借款者在第二个决策结的收益为选择违约可得收益R-C。选择不违约可得收益O。因此可以得到:当R-CR, 借款者在第二个决策结选择不违约, 银行的收益为R>O, 那么在第一个决策结银行的选择将是向借款者贷款;当R-C>0时, 即C<0, 借款者在第二个决策结选择违约, 银行的收益为-P<0, 那么银行在第一个决策结的选择是不向借款者贷款, 即该博弈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结果为 (O, 0) 。可见商业银行与借款者的一次性还本付息博弈模型中, 结果取决于银行对借款者的惩罚成本的大小。

三、完全信息动态重复性博弈

本节讨论等额本息还款法, 分为借款者提前还款行为和违约行为。

(一) 提前还款行为的博弈过程

假设n为贷款期限 (以月份表示) ;Ft为第t月偿还本金数额;Rt为第t月偿还利息数额, 由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公式则每月等额还款的数额为

第t月偿还本金数额为:

第t月偿还利息额为:

如果按期偿付贷款, 贷款期限为n个月, 总计向银行归还贷款本息额为n A, 则银行从借款者处获得的利息额为n A-P, 如果借款者在第s月偿付剩余全部剩余贷款, 那么, 银行损失的利息收入额为:

假设借款者按期归还抵押贷款, 银行的支付函数为n A-P, 借款者的支付函数为0;借款者提前偿付全部贷款余额, 银行的支付函数 , 借款者的支付函数为

如果银行不同意借款者提前偿付贷款, 银行的支付函数为n A-P, 借款者的支付函数为0。根据表1可以得出, 住房抵押贷款的提前还款行为是银行和借款者之间的零和博弈, 说明给出的博弈规则导致借款者的提前还款行为是一种有缺陷的博弈, 要求重新考虑博弈规则的设定。

考虑加入对借款者征收违约金P, 银行若不同意借款者提前还款也许接受国家征收的罚金P’这是银行的借款者的支付函数都改变如表2。

当0δ>0) , 若借款者在第m次单个博弈中第一次选择不提前还款, 那么他的支付函数为

而借款者一直选择不提前还款的条件为u<0, 即E-P<0, 与纳什均衡存在条件相悖, 所以在0E, 即使纳什均衡不存在, 而此时最有可能达到的博弈结果就是借款者选择不提前还款。即银行对还款者提前还款行为惩罚P足够大, 即可杜绝提前还款的行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随着设计和征收的违约金的形式和具体金额的不同, 借款者将根据收益和损失的程度来选择是否提前还款。但违约金征收的数额将影响银行贷款业务的开展。

(二) 违约行为的博弈过程

若借款者第s月时发生违约行为, 由公式 (2) , 银行损失的本金额为得 ;由公式 (5) 银行损失的利息收入额为 , 可以将该博弈过程用博弈树的形式表示如下 (见图2) 。当发生违约行为时, 博弈过程结束, 如果借款者不违约, 那么借款者和银行之间继续博弈, 直到借款合同期终止。

假设借款者不违约, 按期归还银行的抵押贷款, 那么银行的支付函数n A-P, 借款者的支付函数为0;假设借款者违约, 那么银行的支付函数将发生改变, 在不诉讼的情况下。银行的支付函数为s A-P+M-K, 其中M为借款者违约后银行收回其房产的价值;借款者的支付函数为 (n-s) A-M;借款者违约而银行不诉讼的情况下, 银行的支付函数为s A-P, 借款者的支付函数 (n-s) A。将借款者违约行为中银行和借款者的效用以标准式的形式列出。见表3中博弈各参与方的支付函数, 则对该博弈求解。

当 (n-s) A-M>0时, 违约是借款者的占优策略;当M-K>0时, 诉讼是银行的占优策略。所以在满足这两个不等式的条件下时, 该博弈的纳什均衡为 (诉讼, 违约) 。考虑该博弈构成的重复性博弈, 重复性博弈的子博弈精炼均衡解为所有借款 (下转第26页) (上接第53页) 者都违约, 而所有银行相应的都做出诉讼的回应。所以在长期博弈中M的确定非常重要。同样假设各期博弈贴现因子为 (1>δ>0) 当满足K

即M> (n-s) A, 所以在长期博弈中M一定要大于借款者违约所带来的收益。借款者违约获得的效用总是小于不违约所获得的效用, 囡此, 借款者会将不违约作为自己的占优策略, 除非M改变。但现实条件下, 应注意到M有可能改变的, 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 抵押房产的价值会折旧贬值。同时经济发展、地理位置等因素也会改变抵押房产的价值。

四、结论

本文运用了一定的数学模型和博弈论中的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 对一次性还本付息的博弈过程进行了分析, 得出结论:借款者违约与否取决于商业银行对其采取惩罚措施的力度, 当惩罚成本C足够大时, 可以避免违约。通过研究等额本息偿还抵押贷款方式的博弈过程, 得出结论:对借款者的提前还款行为征收违约金P有利于避免该行为的发生, 同样对借款者的违约行为坚定不移地采取诉讼手段追偿, 是防止违约行为发生最有效的工具。然而惩戒力度过大, 将会影响银行在抵押贷款市场上的竞争地位, 不利于住房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刘川巍.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博弈分析[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2004, (05) :31—36.

[2]傅强, 张宜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用制度的博弈分析[J].重庆大学学报, 2004, (05) :11l一115.

[3]陈颖, 屠梅曾.住房抵押贷款偿还过程中的博弈分析[J].哈尔滨大学学报, 2007, (08) :1341-1344.

7.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七

为使我校广大获哈尔滨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明确助学贷款的具体还款方式,现说明如下。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方式分为两种:

一、毕业前一次性或部分结清助学贷款

(一)银行网点还款

1、哈尔滨银行学府支行网点

贷款毕业生在7月10日前(建议同学们早于6月1日之前结清,5月之后省内毕业生会集中还款,导致排队时间较长)携带贷款人身份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哈尔滨银行丁香卡,到哈尔滨银行学府支行(地址:哈尔滨市和平路51号,黑龙江省中医药大学对面,在火车站乘101路)二楼助学贷款中心办理结清手续(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前将结清金额存入还款卡中或到银行后存入还款卡中),当日即可办理完结清手续。

2、其他哈尔滨银行网点

贷款毕业生在7月10日前携带贷款人身份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哈尔滨银行丁香卡,到哈尔滨银行学府支行以外任一网点分两天办理,第一天办理贷款结清申请手续,并领取贷款结清申请凭证,第二天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哈尔滨银行打印贷款结清还款凭证(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前将结清金额存入还款卡中或到银行后存入还款卡中)。注意:除了哈尔滨银行学府支行以外的哈尔滨银行其他网点办理结清贷款业务必须两个工作日完成,第一天为申请、审核,第二天才办理

结清。

(二)网上银行还款

首先学生在哈尔滨银行网站上注册个人网银大众版(哈尔滨银行网址为http://.cn/),在首页左侧大众版注册。

注册成功后,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进入网银页面。

第二步:左侧点击个人贷款。

第三步:点击助学贷款还款。

第四步:条款读完后,拉到最下面点“同意以上条款”,会出现助学贷款的信息,贷款几年就有几条信息。

第五步:点击需要还款的借据号,会出现贷款的详细信息,仔细核对。

第六步:点击提交,记录好网银流水号。

提示:有几笔贷款就重复几遍第4-6步的操作,直至所有贷款还款申请成功。

第七步:如欲打印还款结清证明,可于网银还款第二个工作日后的任意工作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携带两人身份证原件),到哈尔滨银行任意一个网点柜面进行打印。

网上银行还款特别注意:

1、还款时要把钱足额存到贷款时发放的丁香卡内,确认钱到账后才能进行网上银行还款。

2、如丁香卡丢失则必须到哈尔滨银行学府支行二楼助学贷款中心办理手续。

3、如网银还款前有违约欠款应先把欠款存到卡中,第二个工作日后方能进行网上还款。

4、居住地没有哈尔滨银行的同学,可先进行网上还款,将来有机会到哈尔滨银行任意网点的柜台均可打印结清凭证。

5、申请网上还款后第二个工作日可继续登录网银查看状态。例如:

以上两笔贷款,结清的显示销户,未结清的显示正常。

二、毕业后分期还款

分期还款指按还款计划毕业后从2013年8月1日开始计息,哈尔滨银行将在每月20日从银行为学生开立的还款银行卡丁香卡中扣款,第一次扣款日为2013年8月20日,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每月只还利息,2015年8月至2019年7月每月还本金加利息。建议分期还款学生每月10日之前将应还金额存入卡中。

学校将于2013年6月组织所有未结清(包括部分结清)贷款的同学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具体签订还款协议时间另行通知。因此欲签订还款协议毕业后分期还款的同学6月份不要离校。

三、几点说明

1、学生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学生本人不用承担,毕业当年8月1日开始由学生本人承担助学贷款利息,因此建议同学们尽量一次性还清贷款。如果不能一次性还清可部分结清,这样可以免付或者少付贷款利息,同时省去每月按时还款给你带来的不便和还款压力。同时,因为每年7月初毕业生将离校,学校在6月组织所有未结清(包括部分结清)贷款的同学签还款协议,因此建议有结清贷款意向的同学们在6月1日之前将贷款结清。

2、关于部分结清贷款。如果不能将贷款全部结清,可以以单笔

贷款金额为基数在哈尔滨银行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分笔部分结清贷款。如贷款4年,每年贷款金额5000元,共20000元,可以先结清5000元、10000元或15000元,部分结清后剩余贷款,自动采用分期还款方式还款,同学需在2013年6月与银行签订剩余助学贷款的还款协议。

3、如果本人不能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借款人身份证原件、用于还款的哈尔滨银行丁香卡(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前将结清金额存入还款卡中或到银行后存入还款中),由委托人代为办理相应结清手续。

4、办理结清贷款时需提供银行卡密码,如果已更改密码的记好更改后的密码,没有更改密码的,密码为000000。

5、本结清名单由学校统一从银行处获得,结清贷款后的还款凭证无需交至学生资助科,同学们自己保留即可。

6、毕业后如欲提前结清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参照“

一、毕业前一次性或部分结清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将剩余贷款结清。

学生工作处

8.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八

一、还款类型

(一)正常还款:

1.每年12月20日为正常还息日。

2.毕业当年9月1日起自付利息,毕业当年(第一年)及第二年只需自付利息,第三年开始自付利息、等额还本,贷款期限最后一年的9月20日要求还清本息。

3.每年11月21日起可登录学生系统()查询当年应还本息和还款账号,并于12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还款账号,12月20日进行扣收。

(二)提前还款:

1.每年1—10月均可申请提前还款。

2.必须于当月10日前进行申请,申请方式一:登录学生系统提交申请;申请方式二:致电贷款所在县资助中心老师代为提交申请。

3.申请成功后,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款项存入相应还款账号,当月20日进行扣收。

4.当月提前还款失败的,下次提前还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及充值。

5.毕业当年8月前,按提前还款约定时间申请并成功清偿所有合同本金的,无需自付利息。

(三)逾期还款:

1.逾期还款不需要申请。

2.发生逾期的借款学生,请及时将款项存入相应还款账号,以免产生更多的罚息,除11月外,每月20日都进行逾期还款的资金扣收。

二、还款账号

(一)查询还款账号

1.登录学生系统(),选择“贷款及应还款查询”可查询到相应的还款账号。遗忘登录密码的可以请县资助中心老师重置密码。

2.若原还款账号为农行卡,可通过“个人账户变更”申请变更为支付宝账号,然后联系贷款县中心老师进行变更确认方可生效。

(二)农行卡还款

1.确保用于还款的农行卡与系统上显示的卡号相符,没有冻结、欠缴年费、挂失等现象,能够正常使用,并按时足额存入还款金额。

2.若原贷款农行卡号有所变动,请于每年11月20日前联系县资助中心老师进行账户变更,以免影响当年本息偿还。

(三)支付宝还款

1.使用支付宝进行还款的学生,必须确保支付宝账号与系统显示一致、没有进行账户名修改、按时足额存入还款金额。

2.关于支付宝的具体使用如有疑问请拨打支付宝客服热线0571—88156688进行咨询,或登录支付宝网站https://进行在线操作、查看流程演示。

三、注意事项

1.在学生系统()中可进行“贷款及应还款查询”、“还款记录查询”、“本金还款计划查询”、“本年应付本息测算”以及“提前还款申请”等操作。

2.如出现退学、休学、出国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或者出现升学、就学信息、身份信息错误等需要进行信息变更的情况,应按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县资助中心老师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或提前还款手续,未及时办理的,全部责任由借款学生承担。

玉林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9.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九

11月10日, 京东金融方面确认, 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相继关闭了京东白条的信用卡还款通道。至于该功能以后是否会恢复, 京东金融未作出回应。

招商银行表示, 商业银行个人信用卡 (不含服务“三农”的惠农信用卡) 透支应当用于消费领域, 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投资等非消费领域。京东白条是京东商城提供给客户的一款贷款产品, 不属于信用卡消费的范畴, 应使用借记卡进行还款, 不可以以贷还贷。

点评:同是赊购产品, 花呗以蚂蚁小贷的资金作为支撑, 而京东白条却将透支风险转嫁给银行, 这必将令金融机构有所顾虑。在没有相应的监管细则出来前, 对金融创新产品有较开放理念的银行也应提前预警, 严把风控关。

10.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十

方式的通知

(非银发〔2011〕16号)

为贯彻落实刘主席在《关于信托公司中长期贷款业务自查及抽查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以及《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以下简称103号文)、《中国银监会非银部关于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非银发〔2011〕2号,以下简称2号文)的统一部署与要求,为进一步规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在内的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有效防范中长期贷款风险,结合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具体特点,现就下一阶段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银监局应贯彻落实刘主席批示精神,并按照103号文以及2号文的统一部署,规范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方式、合理确定中长期贷款期限、完善中长期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建立健全中长期贷款内部管理制度。

二、各银监局应督促辖内各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截至2011年3月底以及截至2011年6月底的中长期贷款按照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业务调查表(附件1)及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情况统计表(附件2)要求于2011年7月15日前按属地进行上报。省属地局应汇总各季度数据,并于2011年7月18日前将3月末及6月末的汇总数据上报非银部。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应对截至2011年3月底及截至2011年6月底的中长期贷款数据按非银行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业务调查表(附件1)及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情况统计表(附件2)要求于2011年7月15日前向非银部上报。

三、各银监局应督促辖内各信托公司严格执行103号文以及2号文规定,落实整改。对于整贷整还类中长期贷款存量部分中固有及单一信托贷款,尤其是投放到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风险易集中爆发领域中的,信托公司应积极协调联系委托人与借款人,对已订立的存量业务合同进行修订或增加补充条款,依据已有合同内关于合同变更的条款,于2011年12月23日前按照103号文及2号文的规定对还款方式进行调整(存续期不到1年的除外,以此文发文时间为基准点),做到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对银信合作信托贷款,结合商业银行转表工作进程一并进行。对商业银行未转入表内的银信合作信托贷款,各信托公司必须按103号文和2号文规定要求进行规范。切实落实完成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规范工作。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落实整改情况汇总上报。

四、各信托公司对于现阶段整改存在操作性方面障碍的贷款如集合资金信托贷款,应尽快制定中长期贷款的内部管理办法,将中长期贷款合同及执行管理作为贷款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中长期贷款对应项目的建设、生产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全覆盖,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有效防范风险。集合信托类流动资金贷款类业务要加强对用款人资金具体用途的审查,与用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同时应合理测算用款人实际的资金需求量,审慎确定对用款人的融资额度。集合信托类项目贷款类业务要加强项目资本金到位情况的审查,严格核定用款企业的自有资金到位情况。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有效监控资金流向,及时防范化解信贷风险。并将对此类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规范所采取的措施和成效形成报告于2011年9月30日前上报省属地局,各银监局应将汇总报告于2011年10月8日前上报非银部。

五、各银监局应督促辖内金融租赁公司严格按照103号文和2号文规定进行整改落实。对于整贷整还以及还款间隔在一年以上的中长期租赁款,尤其是投放到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风险易集中爆发的领域的,金融租赁公司要积极协调承租人,对业务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补充条款,于2011年12月23日前,按照103号文和2号文的规定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或租金。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落实整改情况汇总上报。

六、各银监局应督促辖内财务公司严格按照103号文和2号文规定进行整改落实。对于整贷整还以及还款间隔在一年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尤其是投放到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风险易集中爆发的领域的,财务公司要积极协调各方,对业务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加补充条款,于2011年12月23日前,按照103号文和2号文的规定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落实整改情况汇总上报。

七、各银监局应督促辖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强化对新增贷款的管理。督促各非银行金融机构严格按照103号文及2号文的要求开展中长期业务,根据项目建设运营周期和项目预期现金流情况,在制定贷款项目交易结构时设计提前还款条款,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建设期内宽限期以及科学的还款方式,原则上项目建成后,每年至少两次偿还本金,利随本清。同时加强贷款资金发放后的管理,监控资金流向,适时掌握风险因素变动情况,及早防范化解信贷风险。在新签合同、修订合同或增加补充条款过程中,通过对具体条款的合理设计,切实将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须完全按照上述要求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银监会非银部上报有关报告。

11.贷款还款协议 篇十一

(格式)

借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手机号码: 固定电话: 贷款人(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 号)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 年 月 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二、甲方于 年 月 日因 原因进入还款期。

三、甲方采用以下第 方式按 月 分 期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归还贷款利息;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经双方确认的贷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基准利率。如遇基准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贷款本息,账户户名为:

,账户号为: ;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分)支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资料确认书》寄送回乙方;如甲方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以乙方确认收到为准;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本协议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个人信用信息授权

(一)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发生与借款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借款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借款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借款人名下已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借款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借款人同时授权:贷款人可以将借款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二)借款人声明:本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道若本人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贷款人会将因此产生的本人不良信息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并在本人征信报告中予以体现。

若发生上述不良信息报送情形,贷款人可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借款人,借款人联系方式以本合同载明的借款人信息为准。

(三)借款人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内容,上述授权自借款人签署本合同之日做出并有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结清之日。贷款人超出上述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贷款人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授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12.助学贷款还款说明 篇十二

还贷流程分为两步进行:

一、申请阶段:

每月的1号—10号,登陆https://.cn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输入用户名:10478+身份证号,密码:8位出生日期,查看个人贷款情况、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及查询支付宝贷款专用账户。

二、充值阶段:

每月的11号—20号,登陆 支付宝网站。

支付宝登陆初始密码:身份证号去掉前6位之后的剩余部分(如身份证号为:***234,则密码为199009011234。)将还款金额足额打入对应的支付宝账户中。

支付宝账户充值:

支付宝提供了网上银行充值、支付宝卡通充值、网点充值、消费卡充值、手机支付宝充值五大类充值方式。由于其余几种充值方式会收取一定费用,建议学生通过网上银行或支付宝卡通充值方式。

网上银行充值。目前支付宝支持19家网上银行为支付宝账户充值,在充值前,需要首先开通银行卡的网上银行。

13.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情况 篇十三

借款人(甲方):同学姓名

有效证件号码:15或18位身份证号住所:毕业后的住所(两年半毕业的填现住址)工作单位及电话:已签定就业协议的按就业单位填写,无的话空着邮政编码:按就业协议单位的邮政编码填写,无就业单位的填写住所邮政编码家庭电话: 必须填写,座机或者手机手机:本人手机

哈市联系电话:哈市同学或者朋友的座机或者手机

贷款人(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55号邮政编码:150090联系电话:82332018助学贷款QQ群:36934910/QQ:838000465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合同编号(看贷款合同)号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补充协议,用以明

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

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以展期2年且硕士2年毕业为例)

一、截止2008年 8 月 1 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

款共计人民币中行贷款总额元(大写);

二、甲方于2008年8月1日因毕业 原因,正式离开 哈尔

滨工业大学(所在学校)。甲方于2008年8月1日开始计算自

付利息;于2010年9 月1 日开始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三、甲方按月(月/季)分24期归还贷款利息,采用以下第一方式按月(月/季)分48期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限共72月,从2008年9月1 日至2014年8月1日止(其中:从2008年9月1日至2010 年8月1日归还贷款利息;从2010年 9月 1 日至2014年 8 月 1 日归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学生姓名,账户号为:(存折/借记卡)***8888/60***8888。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寄送回乙方。

如甲方不能履行该义务且不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还款的,则乙方有权通过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布甲方的违约信息或向甲方所在单位反映情况。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学生姓名(并用右手食指按红色手印)乙方:(公章)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院系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学院负责老师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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