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

2024-09-30

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共8篇)

1.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 篇一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

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黑办发[2002]6号 作者: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日期:

02-02-28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三章 聘用

第四章 工资与福利待遇

第五章 考核

第六章 奖惩

第七章 培训

第八章 退休与保

第九章 未聘员工托管

第十章 附则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政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保障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国家部属的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可执行本办法。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事业单位员工实行结构管理。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严格控制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增长。

第四条 聘用合同制是事业单位的基本用人制度,是以岗位需要为前提,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工作岗位,明确单位与员工聘用关系的一种管理制度。

第五条 事业单位员工的分配收入应贯彻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原则,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六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实施本办法的行政管理部门。各级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七条 事业单位员工的结构比例标准按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比例标准执行。事业单位应按照职责明确、权限清晰、聘用条件合理的要求,科学设置岗位。各岗位要求作为员工聘用、考核、奖励、晋升等的依据。

第八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即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依据岗位性质和所需资格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具体的专业技术职务及高、中、初级职务的结构比例,并经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已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3尚未达到规定结构比例的,要严格控制聘用数额,逐年到位。

第九条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逐步实行职员制。职员等级具体设置为:一级职员(正)、一级职员(副);二级职员(正)、二级职员(副);三级职员(正)、三级职员(副);四级职员;五级职员。各等级应在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本单位管理人员最高职务等级和结构比例内,按照岗位职责任职条件的要求以及管理人员现任职务和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资历等确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行岗位总量控制与等级结构比例管理。即在本单位岗位(等级)总量内,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地设置具体工种岗位和技术等级结构比例。其中:技术工人岗位设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普通工人只设岗位,不设等级。第三章 聘用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制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职数和人事行政部门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行政领导人员和按国家法律由上级部门直接任命或选举产生的人员的任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聘用员工要先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岗位竞争方式进行,被聘员工不受原身份限制,自上而下逐级聘用。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应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聘用员工要制定所聘岗位需具备的基本条件,按照聘用的基本程序和方法进行。特殊情况或特殊岗位,经聘用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可简化程序。聘用单位对首次聘用(合转岗)员工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聘用管理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 聘用单位要与被聘员工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任务期限。订立何种期限的合同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国家规定或合同双方约定必须为单位服务一定期限的,所签聘用合同不得短于规定的服务期限。事业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在订立聘用合同的基础上同时办理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职务的聘任手续,发给聘任证书。聘任证书是聘用合同书的附件。

第十六条 受聘员工因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责任心以及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经采取培训、教育等有关措施,仍不胜任的,要变更工作岗位,同时相应变更原聘用合同书中关于岗位责、权、利的内容。变更岗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待聘、低聘、解聘或实行未聘人员托管,直至解除聘用合同的方法。第四章 工资与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受聘员工于签订合同的下月起,按所聘岗位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可根据受聘员工的岗位和实际情况实行职等工资、岗位工资、项目(课题)工资、兼职工资、科技成果转化提成、科技成果入股分红等模式,也可实行年薪制。

第十九条 管理人员同时被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从其职务变动的下月起,选择执行职员等级工资标准或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标准。具体办法按工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新聘职务高于原职务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员工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后工资待遇的有关规定办理;新聘职务低于原职务的员工,其工资待遇按新聘职务比照同期参加工作同类员工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

第二十一条 事业单位员工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可按有关规定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员工被聘用后,可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产假、病假、事假等各项福利待遇。第五章 考核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实行经常化、规范化的考核制度。正确评价员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员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考核结果应作为聘期内受聘员工岗位调整、职务升降、奖励惩戒和合同到期解聘、续聘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对不同职务等级及不同技术层次的员工应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要求。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要以准确、定性的文字进行表述。

第二十五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二十六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一般每季度或半年一次,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按被考核人员总数的10%掌握,最多不超过15%。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员工总结、述职;

(二)进行民主测评;

(三)考察组进行考核;

(四)主管领导在听取考察组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个人总结和民主测评结果写以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五)事业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提交党委会议决定;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员工。

第二十七条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按规定的考核程序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技术等级的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内考核被确定两次以上优秀等次,并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可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事业单位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九条 严格考核备案制度n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工作总结和呈报表报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并发给年度考核结果确认通知书。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未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不能兑现本年度考核结果的有关待遇,不能开展下一年度行政职务晋升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第六章 奖惩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对员工的奖惩要坚持公平合理、得当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奖励与惩戒相结合、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十二条 行政奖励的种类为:授予荣誉称号、记一等功、记二等功、记三等功、嘉奖五种。各类奖励要按管理权限审批。

第三十三条 行政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给予员工行政处分,要由所在单位向主管部门报批,按管理权限做出处分决定。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员工的奖惩实行备案制度。各单位每年1月底前要将上一年度的奖惩情况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第七章 培训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实行培训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制度、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培训分任职培训、岗位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培训和继续教育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不断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

第三十六条 培训和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省和各市(地)人事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和本市(地)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协调工作,逐步建立和制定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政策、法规,并进行监督检查,总结典型,表彰先进。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系统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培训和继续教育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事业单位中层及其以上管理人员的任职培训由人事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岗位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由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计划方案,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定同意后,由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或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七条 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培训课程应根据事业发展和岗位工作的需要设置。首聘(合转岗)管理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方可聘用上岗。因特殊情况未经培训聘用上岗的,应在任职后1年内参加培训。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三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应在各级人事行政部门统筹规划、指导下,由各业务部门制定计划,确保工作正常开展。教育内容应当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发展规划以及工作需要,结合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业务水平确定。教育时间必须予以保证,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中级人员不少于48学时,初级以下人员不少于40学时。继续教育的形式要灵活多样,保证质量,要在互动教学上下功夫。

第三十九条 继续教育实行与职称评聘相结合的证书登记制度。要把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和是否达到规定的培训时间、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晋升、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四十条 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要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经费,把培训经费真正用于员工培养。第八章 退休与保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员工符合下列条件应按退休办理: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勤人员女满50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的;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0年,经医务劳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工(公)致残,经医务劳动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四十二条 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退休费的计发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因工(公)负伤,经医疗鉴定后,评定伤残等级的,按有关规定发给伤残抚恤金等项相关费用;退休后去世的,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发给抚恤费、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员工在工作中做出显著贡献,荣获省部级以上劳动英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省级系统先进工作者和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一等功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退休时仍保持荣誉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三等奖以上者以及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的二等奖以上者(集体奖指主要发明者或作者),其所在单位应当为其办理一次性补充养老保险,并由奖励单位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 工勤人员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后任职到退休年龄并在本岗位受聘满10年的,退休时可享受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同等相关待遇。聘任岗位和受聘时间以履行备案手续为依据。

第四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聘用到工勤岗位退休,可根据本人自愿,按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或工勤人员退休管理。其计算待遇的工作年限,无论担任何种职务,均从参加工作时算起。

第四十六条 事业单位员工退休后,可根据国家规定,享受阅读有关文件、参加学习、会议和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权利,并享受有关各项福利待遇。对符合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提高退休费比例的,可按规定提高退休费比例。

第四十七条 退休员工人数较多的事业单位,应建立退休员工管理机构,负责退休员工的管理服务工作3退休员工人数较少,未建立退休管理服务机构的部门,应确定兼职人员负责退休员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四十八条 事业单位及其员工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n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在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由人事部门审批退休手续,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

第四十九条 事业单位未办理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其退休后的退休费、保留的津贴、补贴,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发放和办理;异地安置的,可委托代管单位发放。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放养老金。尚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员工,退休后应按本单位原医疗办法及待遇执行。第九章 未聘员工托管

第五十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退休条件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按《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2000年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 事业单位实行未聘员工托管制度。托管制度是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受事业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委托,集中代管事业单位中未聘员工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并提供配套服务的社会化人事服务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因机构编制精简、岗位撤并、专业不对口以及能力、身体不适等原因而未被聘用上岗的,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待聘期间的待遇由本单位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三条 内部下岗待聘时间一般为1年。待聘期间,聘用单位应至少提供一次上岗机会。本人可以联系调离,也可以到人才市场择业或自谋职业。待聘期满仍未能上岗或调离的,聘用单位可为其办理托管手续。

第五十四条 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承办事业单位人员托管具体事宜。托管由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事业单位或其行业主管部门和未聘员工三方签订托管协议。托管期限为1年。

第五十五条 未聘员工在原单位待聘期满不愿接受托管的,本人应当提出辞职;本人不愿辞职的,原单位可解除合同,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第五十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对所托管员工负责接转人事关系,保管人事档案,协助办理养老保险及其他保险,调整档案工资,办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出国政审等事宜;提供择业指导,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未聘员工实现再就业。

第五十七条 实行托管的员工在托管期内享受基本生活保障n基本生活费由原单位发放,其标准为本人基本工资的固定部分,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八条 托管期内实现再就业的待聘员工,应与人才交流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解除托管关系和人事关系,不再享受有关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第五十九条 未聘员工在托管期内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原单位或人才交流机构介绍的就业岗位,或不参加为其组织的有关技能培训,人才交流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可与其解除托管协议,由原单位解除合同。

第六十条 托管期满后,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交流机构、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和未聘人员三方须及时解除托管关系。未聘人员托管期满仍未重新就业的,本人应当提出辞职;本人不愿辞职的,原单位可解除合同,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第六十一条 托管期满后,与原单位解除了人事关系而没有再就业的未聘员工,其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可由本人另行委托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2.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 篇二

一、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现状

2000年我国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后,粮食由过去的“特殊商品”“战略物资”逐步向一般性特殊商品过渡,粮食行业也由垄断性行业逐步向市场化社会化转变。多种经济成分涌入粮食市场,参与粮油经营。民营经济迅速扩张,国外粮食企业进军中国、争夺产地原料。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过去靠行政推动收粮、靠计划调拨销粮、靠财政补贴储粮的“大锅饭”经营模式已被彻底打破,其在粮食市场上的“龙头”地位因此受到强烈冲击。

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市场经济中,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进入全面改革阶段。2004年以来,全省644户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中有269户被保留为骨干企业,其余被划分为非骨干企业。企业一直背负的历史包袱,即“三老”问题也基本得到了解决。其中“老人”由改革前的31.5万减少到2万,库存的“老粮”由366亿公斤减少到42亿公斤,被清理认定并按政策上挂的“老账”达300多亿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终于得以轻装上阵闯市场了。全面改革后的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每年的粮食购、销量都占全省粮食收购、销售总量的一半以上。其在执行政策、活跃流通、稳定市场、引导价格等方面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政府对粮食市场进行宏观调控,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支柱。

二、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面临的机遇

作为国家最大商品粮基地,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了《2008-2012年黑龙江省千亿斤粮食现代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工程规划》,目前正在稳步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工程。2009年虽遭受历史罕见特大自然灾害,粮食产量仍然达到870.6亿斤,连续6年获得大丰收,再创历史新高,跃居全国第二位。

当前,是黑龙江省努力实现由粮食资源大省向粮食流通强省历史性跨越的特殊时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纵观30多年的改革历程,尽管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是国有企业改革中提出最早的,但也是困难最大、问题最多、进展最慢的。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在付出巨大代价的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黑龙江国有粮食企业经历了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改革攻坚,初步解决了制约国有粮食企业队伍庞大、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实现了组织机构的精简、人员结构的精干、队伍整体素质的改善及提升,并促进和加快了国有粮食供应购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黑龙江省国有粮食企业要想抓住机遇,迎头而上,必须通过以制度创新深化并完善产权改革,以产业化经营推进并实现国有粮食企业的发展壮大,才能经受住市场考验,才能在市场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确保市场稳定供应,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三、黑龙江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需要明确的问题

1.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方向和目标问题。

改革的目的和出发点是调整生产关系,使其适合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向着市场的方向发展,通过加大市场调节力度,规范政府调控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不能只强调把国有粮食企业“推向市场”,减轻财政负担,而忽略了如何将国有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和粮食安全这个长远利益。

2. 实行政企分开,转换经营机制问题。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之间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国有粮食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市场主体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加强对国有资产、资金的监管,帮助企业搞活经营、提高效益并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执行政策。

3. 优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确立战略重组问题。

“改到难处是减员,改到深处是产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产权制度在改革的方向上,要有利于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有利于企业加快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激活国有存量资本;有利于国有资产不流失、银行债权不悬空;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确保政策性经营;有利于发挥主渠道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改革的形式上,不设固定模式,不搞一刀切,允许多种形式并存。重点推广资产管理、集团带动、撤并重组、承包租赁、股份合作、出售转让等多种改革形式。鼓励大胆创新,大胆实践,建立一个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产权制度体系,使员工利益与企业效益紧密相联,从而有效地调动其积极性,增加企业的生机和活力,将粮食企业做强、做大、做实、做优。

4. 创新氛围,追求创新发展模式问题。

“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进”和“有所为”是发展,但“退”和“有所不为”也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向产业链方向发展,实现产业化经营;要着力培育和发展产业化龙头企业;要注重收购网和销售网的建设。通过粮食产业化经营,带动粮食有效收购,促进粮食增值销售,实现以引导粮食生产、搞活粮食流通、提高经济效益、保障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为目标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新战略。

5. 创新思维,强化管理问题。

以机制创新为手段,转变企业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和决策水平。建立和完善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制度,岗位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以及绩效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6. 创建现代化粮食购销企业。

一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施运行。要真正构建起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决策科学的企业运行机制,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经营主体。二要实施资源整合和资产战略重组,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组建大集团。结合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联合经营等方式,培育、组建并做大做强区域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因地制宜地推进优势企业与强势企业、强势企业与弱势企业、国有企业与有实力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联合重组、功能互补,组建新的企业集团或经济联合体,形成大的产业集群,实现规模化经营和发展。三要加大力度,抓好粮油产品品牌建设。要在继续维护和发展好品牌的基础上,围绕品牌加强联合和重组,加大品牌建设力度,选好扩大和提升品牌知名度的最佳切入点,提高投入效益,努力迅速做大做强品牌,争创中国名牌、省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等,凸显龙江粮油产品绿色、有机的特色,提高龙江粮油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四要抓住机遇,招商引资。要利用好粮食企业资源优势,加大项目资金引进工作力度。同时也要加大粮食收购资金的引进力度,以便掌握更多的粮源。要走出去、请进来,诚实待客、诚信经营,引客户、引资金,为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聂振邦.2008中国粮食发展报告[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8

[2]金碚.国有企业改革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2

[3]刘颖.国有粮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探讨[J].农业经济问题,2007(9)

3.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 篇三

自2016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农业“三项补贴”统一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元。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目前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二轮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补贴已于近日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此次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黑龙江省根据中央财政对农垦系统与市县有关补贴拨付渠道的不同,实行市县和农垦总局分别研究制定补贴改革办法,市县与农垦分别确定补贴依据,分别测算补贴标准。同时,改革坚持“远近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长远考虑是待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保证合理合法耕地都能享受地力保护政策。在土地确权工作未完成前,暂以原粮食补贴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补贴,实行平稳过渡。

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强化补贴资金管理,核实核准补贴面积,及时兑现补贴资金;继续坚持做到“一个到村、两个到户、七个不准”;要全面做好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增加政策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积极促进和保障全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云南: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

云南省农业厅副厅长李国林介绍,“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高举高原特色农业大旗,闯出了一条发挥云南优势、彰显云南特色的农业发展道路,突出高原粮仓、特色经作、山地牧业、淡水渔业、高效林业和开放农业6大建设重点,打造“丰富多样、生态环保、安全优质、四季飘香”4张名片。去年全省农业总产值达到3383.1亿元、比2010年增长86.9%,农业增加值达到2098.2亿元、比2010年增长89.3%。全省粮食总产达到1876.4万吨、比2010年增长13.7%。橡胶、咖啡、花卉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一,甘蔗、茶叶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二,蚕桑面积居全国第三、产量居第五,马铃薯面积、产量均居全国第五。全省生猪存栏4703.5万头、出栏6957.2万头,比2010年分别增长27.2%、49.6%。农产品出口额达40.55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211.2%,水果、蔬菜出口额超过烟草,成为云南省第一和第二大宗出口农产品。

“十三五”期间,云南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将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抓手,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实施“十百千万”行动计划,即重点围绕生猪、牛羊、蔬菜、花卉苗木、中药材、茶叶、核桃、水果、咖啡和食用菌10大产业,打造百亿产值的农业小巨人,打造千亿产值的主导产业,实现万亿综合产值的大农业目标。重点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料基地,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强县,扶持一批重点园区项目和企业,推动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农业经济新业态。

4.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 篇四

【导读】

中公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提供2016时政热点汇总,帮助考生掌握时事政治热点及事业单位答题技巧。

1.2016年1月1日,伊朗议会国家安全和外交政策委员会表示,伊朗不会制造和使用核武器,但不会放弃在发展导弹方面无可置疑的权利。报道称,伊朗这一声明是对美国可能发动对伊朗新制裁的回应。伊朗方面认为,导弹项目并未违反伊朗与有关国家去年7月达成的伊核问题全面协议。

>>>推荐查看 历年黑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关注真题汇总

2.欧盟—乌克兰自由贸易区协定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独联体框架内俄罗斯与乌克兰自由贸易区协定同日中止执行。乌克兰在庆祝乌欧一体化又进一步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经济损失。

3.31日,纳米比亚乒乓球协会主席斯坦利在温得和克将纳奥委会和乒协联合颁发的荣誉奖章授予中国驻纳米比亚大使忻顺康,感谢忻大使对纳米比亚乒乓球运动的大力支持以及对中纳体育交流事业的贡献。

>>>更多关于考试资讯/备考资料请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 4.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日就法国记者郭玉离开中国答记者问时表示,中方依法保障外国记者在华采访报道的合法权益,但中国政府和人民决不容忍为恐怖主义张目的自由。

5.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1日发表新年致辞,表示朝鲜将为开展北南对话、改善关系付出努力。韩国朝野政党对此表示欢迎,并期望朝鲜付诸实际行动。

推荐阅读>>>关于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招聘汇总 【导读】

中公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事业单位国内时事政治热点资讯,关注2016时事政治热点汇总,掌握时事政治热点及答题技巧。

1.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中央与地方分享比例。国务院通知指出,为妥善处理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国务院决定,从2016年1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考试资讯、考试真题等

http:///heilongjiang/ 月1日起,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由现行按中央97%、地方3%比例分享全部调整为中央收入。国务院通知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从全局出发,继续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推荐查看 历年黑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关注真题汇总

2.我国页岩气开发取得重大进展,国内首个实现商业开发的大型页岩气田——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中国石化涪陵页岩气田顺利实现50亿方年产能的建设目标,该气田目前是除北美之外全球最大的页岩气田,日产量可满足3000万个家庭的生活用气。

>>>更多关于考试资讯/备考资料请关注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 3.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1月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12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7%,较上月上升0.1个百分点。同月,非制造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4.4%,环比上升0.8个百分点。

推荐阅读>>>关于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招聘汇总

4.《山西省煤炭资源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是山西推进煤炭改革、遏制腐败、促进煤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

5.为进一步促进境外消费回流,拉动境内消费,2016年1月1日起,我国进一步扩大进口日用消费品降税范围,对箱包、毛制或棉制大衣、毛制西服套装、围巾、毯子等16种进口日用消费品实施降税。降税后,箱包、毛制西服套装的暂定进口税率为10%,毛制上衣、围巾、毯子的暂定进口税率为8%,真空保温杯的暂定进口税率为12%,太阳镜为6%。

>>>考试资讯由哈尔滨事业单位招聘提供<<< 6.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有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进行了明确。

1.12月31日,韩国各地市民团体继续举行活动,抗议韩日两国外长当月28日就“慰安妇”问题进行谈判并达成共识。在韩国庆尚南道、釜山、忠清北道等地区,市民团体纷纷召开记者发布会,要求即刻废弃广大民众“无法苟同的共识”。他们强调,如果日本真诚道歉,就应该做出“法律赔偿”,而不仅仅是出资10亿日元作为援助基金。

2.12月31日,东盟轮值主席国马来西亚外长阿尼法发布声明说,东盟共同体当天正式成立。在同年11月举行的第二十七届东盟峰会上,东盟领导人宣布将在2015年12月31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考试资讯、考试真题等

http:///heilongjiang/ 日建成以政治安全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三大支柱为基础的东盟共同体,同时通过了愿景文件《东盟2025:携手前行》,为东盟未来10年的发展指明方向。

>>>推荐查看 历年黑龙江事业单位真题请关注真题汇总

3.2015年12月31日,俄罗斯总统普京签署了新版《2020年前俄罗斯国家安全战略》,取代了2009年由时任总统梅德韦杰夫签署的版本,对俄外交政策优先方向、军事力量发展以及经济能源安全等作出规定。

本文来源: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5.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 篇五

黑龙江事业单位考试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馆是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直接领导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其职能是承担举办科技展览、演示等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及开发、制作科普展教资源等相关工作。

黑龙江省科协海外高新技术引进中心是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直接领导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其职能是承担省科协系统外事服务工作,为民间国际科技交流、海外高新技术引进等提供相关服务。

黑龙江省科普事业中心是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直接领导的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其职能是承担面向城市社区、中小学校、县乡、边远贫困地区等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省科技馆展教管理岗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6月30日。(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五)曾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七)哈尔滨市户籍。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专业、数量、资格(一)省科学技术馆(3名)

会计岗位1名: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专业,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熟练使用财务软件,35周岁以下。

出纳岗位1名: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专业,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练使用财务软件,35周岁以下。

展教管理岗位1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年以上展览教育工作经历,身高:女性160CM以上、男性170CM以上,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35周岁以下。

(二)省科协海外高新技术引进中心(2名)会计岗位1名: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会计专业,2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熟练使用财务软件,35周岁以下。

技术管理岗位1名: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理工类所含专业,英语四级以上,35周岁以下。

(三)省科普事业中心(1名)科普展品研发、维修岗位1名: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机械类、电气信息类所含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研发能力强,勤奋敬业,35周岁以下(因岗位特殊,较适合男性)。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根据岗位所需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9日9:00至6月17日16:00。

6.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 篇六

1.英国革命

英王查理一世于1640年冬召开会议,企图通过征收新税,以讨伐苏格兰起义,遭到议会反对,议会反而要求限制王权,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开始。1642年,查理一世挑起内战,清教徒克伦威尔率议会军打败王党,成立共和国。1688年,辉格党人联系一部分托利党人发动政变,赶走詹姆斯二世,邀请信奉新教的荷兰执政威廉和玛丽共同入主英国,史称“光荣革命”。1689年,威廉三世和玛丽共同继位,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完成。

2.美国独立

1773年,以“波士顿倾茶事件”为导火索,1775年春,英军与北美民兵在来克星顿交火,北美独立战争开始。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英属北美殖民地正式宣告独立。1777年,美国取得萨拉托加大捷,1781年英军投降,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3.法国大革命

1789年5月,法王路易十六召开三级会议,第三等级要求制定宪法,限制王权,实行改革。路易十六调集军队准备镇压,激起了巴黎人民武装起义。同年7月14日,革命群众攻占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爆发,制宪会议颁布《人权宣言》。1792年推翻君主制,建立吉伦特派当权的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3年5月至6月,实行雅各宾派的革命专政。1794年“热月政变”发生,大革命中断,1799年“雾月政变”,拿破仑执政,担负起扫荡欧洲封建势力,巩固大革命的历史革命。法国大革命的彻底性为此后的革命树立了榜样。4.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是从机器的发明和使用开始的,它使大机器生产代替工场手工业。1765年,哈格里夫斯的珍妮纺纱机是最早的机器,因此工业革命的开始时间为18世纪60年代。1785年,瓦特改良蒸汽机是这次工业革命的重要标志,它使整个社会生产面貌有了划时代的变化,它把人们带入了“蒸汽时代”。

5.日本明治维新

19世纪中叶,一向奉行“锁国政策”的日本,遭到美、英、法、俄等国的侵略,面临着严重的民族危机,日本人民仇视外国侵略者,更痛恨和外国侵略者勾结的幕府。农民和市民纷纷起义,开展倒幕运动,倒幕派取得胜利后,建立起以明治天皇为首的新政府。明治天皇废藩置县,建立起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为发展资本主义扫清了障碍。自此以后,由明治天皇主政,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使日本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在日本历史上称“明治维新”。

6.巴黎公社

1871年春,法国工人阶级推翻梯也尔反动政府,成立了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在政权建设方面,规定公职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人民有权监督和罢免;在经济方面,没收逃亡资本家的工厂,交给工人合作社管理。1871年5月底,巴黎公社失败。巴黎公社是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尝试,证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正确性。

7.第一次世界大战

1914年6月,奥匈帝国皇储在萨拉热窝被刺,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同盟国的投降而告终。战争削弱了帝国主义的力量,导致了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8.十月革命

1917年11月7日,以列宁为首的布尔什维克党领导工人阶级和革命士兵,举行武装起义,推翻俄国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工农兵苏维埃政府。十月革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历程:

(1)二月革命:1917年3月,二月革命最终取得胜利,推翻了统治俄国300多年的罗曼诺夫王朝,建立了苏维埃和资产阶级临时政府两个政权。(属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2)《四月提纲》:1917年4月,列宁发表了《四月提纲》的演说,提出了从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向社会主义革命转变的任务,还提出全部政权归苏维埃,争取以和平方式夺取政权。

(3)彼得格勒武装起义:1917年11月7日攻下冬宫,起义胜利。

9.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和新经济政策

(1)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1918年下半年,苏维埃政府在经济领域实行了一系列战时特殊措施,即“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其主要内容有:

①余粮征集制;

②大中小工业企业,全部实行国有化;

③在产品分配上,国家取消了自由贸易,实行实物配给制;

④实行普遍义务劳动制。(2)新经济政策

①必要性:国内战争结束后,苏俄继续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引发了严重的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

②实施:1921年3月第十次代表大会,党内通过了废止余粮征集制,实行粮食税制,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开始向新经济政策过渡。

③内容:农业上,以粮食税制代替余粮征集制;工业上,改变国有企业高度集中管理的办法,实行经济核算,部分国有企业采取租让制和租借制的形式,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商业方面,允许商品自由买卖,实行自由贸易;在分配制度上,实行按劳分配。

10.“斯大林模式”

(1)“斯大林模式”在经济方面的主要表现

①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方针,造成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平衡和持续发展。

②通过高度集中的行政手段实施的计划经济体制,排斥市场、商品货币关系和价值规律的作用,造成企业生产消耗大、经济效益低,阻碍了劳动者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

③为了给工业化提供资金,牺牲广大农民的利益,挫伤他们的生产积极性,造成苏联农业生产的停滞不前。

(2)“斯大林模式”在实践中的经验教训

“斯大林模式”,开辟了一种不同于市场经济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新型的工业化模式,是苏联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探索和创新。这一模式在初期和战争时期曾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它不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唯一模式,不适用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对二战后苏联的发展也是不利的。11.罗斯福新政

(1)历史背景

①胡佛反危机措施的失败,加剧了美国的社会动荡。

②全国上下要求改革的呼声高涨,希望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

③1933年罗斯福通过大选就任总统,宣布实行新政。

(2)进程

新政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1933年—1935年,着重调整与复兴经济;1935年着重改革。实施救济贯穿“新政”的全过程。

(3)主要内容

a.整顿银行,克服金融危机,法令《紧急银行法》;

b.恢复工农生产,通过《农业调整法》和《全国工业复兴法》;

c.举办救济和公共工程,通过《联邦紧急救济法》;

d.保护劳工权利,颁布《全国劳工关系法》和《公平劳动标准法》;

e.建立社会保障体系,颁布了《社会保险法》。

特点:国家对经济实行直接干预。

(4)评价

对美国而言:使美国人民度过了危机,保证了美国的民主,开创了国家干预经济的先例,推动美国进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对美国后来的政策影响深远。

对资本主义国家而言:开创了经济发展的新模式,对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影响深远。

局限性:不能从根本上杜绝危机。

12.第二次世界大战

1939年9月,德军突袭波兰,二战全面爆发。

1940年秋,德意日组成法西斯集团。德军进攻苏联,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使二战达到最大规模。

1942年初,中、美、英、苏等26个国家的代表签署《联合国家宣言》,组成世界反法西斯同盟。

1943年春,斯大林格勒战役扭转了二战的局势。

1943年9月,意大利投降,法西斯轴心国开始瓦解。

1945年5月8日,德国宣告无条件投降。

7.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 篇七

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是对我国收入分配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这一提法是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新发展。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稳定。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居民财产性收入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但局部地区增长却很缓慢,黑龙江省居民财产性收入就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虽有增长但也出现了诸如居民间收入差距大等一些问题。研究发现,制约黑龙江省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原因很多,如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狭窄、产业结构不合理和工资性收入水平低等。

二、财产性收入与工资性收入的关系

(一)两者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组成部分

人均可支配收入由四部分构成:工资性收入(工资等)、转移性收入(养老金等)、经营性收入(商业买卖收入等)和财产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以工资性收入为主,大约占到70%左右,财产性收入占比重较小,仅占2%左右。

工资性收入:是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零星劳动取得的其他劳动收入。

财产性收入: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定义,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于房地产、银行存款和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金融资产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的所有者,向其他机构单位提供资金或有形非生产性资产供其支配,作为回报而从中获得的收入,即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二)两者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单位:元)

注:数据来自《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09》。

本文建模的基础是线性函数,方程可表示为:Y=a X+c,其中Y表示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X表示人均工资性收入,c为常数。

根据2002-2008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与人均工资性收入数据,运用eviews软件,得到下图。

模型得出的方程为:

财产性收入=-88.66368+0.028536*工资性收入

从方程的回归结果来看,判定系数为0.94,说明该方程通过拟合优度检验,模型的拟合优度很高,其可解释程度为94%,即意味着财产性收入的变化中,有95%可以通过所估计的函数来解释。判定系数是相关系数的平方,即可看出,财产性收入与可支配收入有着较强的相关性。一般来说,工资性收入越高,财产性收入就越高。

三、黑龙江省工资现状

(一)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大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黑龙江省职工工资不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其他省份相比,仍处于落后状态。全国范围来看,黑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国的位次逐渐下降,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大。2000年黑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全国排在第二十位,2007年就降到二十九位了。2008年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229元,而黑龙江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3046元。

(二)与发达省份差距大

资料来源:12333社保查询网搜集整理

黑龙江省与发达省份职工平均工资差距大,2008年与北京、上海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差21669元、16456元。

(三)工资收入占GDP的比重低

(单位:元)

注:数据来自《黑龙江省统计年鉴2009》。

从上表可以看出,黑龙江省居民工资性收入不仅占GDP的比重比较低,增长幅度也远低于GDP的增长幅度。2004至2008年,工资性收入增长46.92%,而GDP在这四年内增长了74.93%,工资性收入的增长与GDP并不同步,而且差距很大。

四、推进工资制改革建议

(一)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

1994年我国制定和实施了工资指导线制度,该制度有利于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解决工资分配行业间和地区间的差距问题,有利于工资增长与经济增长保持合理的比例关系。然而,现阶段这一制度还有待完善,比如,目前工资指导线制度包括本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基准线、上线和下线,这一指导线分类不够细致,没有针对行业与企业的差异制定具体的调控方法。完善这一制度,充分发挥其作用,要以国民收入增长率和企业利润增长率为指数确定工资增长率,保证工资增长率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率和企业利润增长率,应对各自指导线细化,制定分行业、分企业标准的工资指导线。

(二)建立科学的工资分配制度

企业应加强内部工资分配工作,健全工资分配制度,规范工资分配秩序,做到科学合理地分配工资,发挥工资分配和工资增长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发展。黑龙江省应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缩小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进一步调整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层的薪酬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本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挂钩,合理管理层与一线职工工资比例。

(三)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拥有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分担职工的养老、医疗等担忧,居民才敢把手中的余钱用于投资,才能增加其财产性收入。黑龙江省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加社会保障支出,增加教育、交通等公共事业支出,提高低保标准,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针对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工资收入水平低,财产性收入低的特殊情况,应合理提高职工工资最低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标准,切实保障城镇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四)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

近年来,随着黑龙江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职工工资水平总体上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发达省份相比,差距较大,而且其增幅也远落后与GDP的增长速度。因此,黑龙江省应高度重视健全和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切实提高职工的工资收入。企业员工工资的增长要与企业收入的增长保持同步,并把劳动者的货币工资与物价指数相挂钩。同时完善职工工资增长的配套机制,通过减税等合理税制体制,减轻企业负担。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黑龙江省职工工资的低的原因之一是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某些高薪行业的从业人员比重低。目前,黑龙江省三大产业发展不均衡,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增加值低,增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仅为第二产业的一半。从近几年黑龙江省三大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可以看出,第一产业有增长但波动较大,第二产业从2000年的74.6%下降到2008年的55.7%,第三产业从2000年的30.5%增长到2008年的36.5%,可见第三产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应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注意培养新的就业增长点,促进工资增长,进而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黑龙江省冰雪、避暑、湿地和历史遗迹等旅游资源丰富,其中冰雪旅游资源堪称中国之最,滑雪、冰灯展吸引了大量游客。黑龙江省应加大宣传力度,重点推出我省特色的冰雪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业发展,进而带动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摘要:以黑龙江省居民收入为研究对象,利用计量经济学方法,将工资性收入与居民财产性收入进行相关性分析研究,发现两者存在较强的相关关系,较低的工资水平是制约财产性收入增长的因素之一。黑龙江省应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以改革工资制度为切入点,加快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工资分配制度、建立正常的增资机制以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渠道,努力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

关键词: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产业结构,工资制度,研究

参考文献

[1]高培.我国最低工资测算模型研究[C].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4)

[2]巴曙松.解读“财产性收入”的三重内涵[R].时事报告,2008(2)

[3]曲振涛,杨海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经济分析[C].第六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论文集,2008(5)

8.黑龙江事业单位改革 篇八

省发展改革委“互联网+”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主要是以投资审批改革为切入点,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为主要载体,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在规划制定、政策信息发布、咨询互动服务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公共服务透明度和便利性,提高服务基层和企业的能力与水平。

按照行动计划,省发展改革委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为主要载体,“合四为一”将“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监管”、“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生成”、“投资项目信息在线备案”、“宏观经济政策和信息發布”四项工作任务集成为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子模块,使平台涵盖了申报、审批、监管、服务等投资项目全周期各个环节和各个事项。

上一篇:《成功从优秀员工做起》提纲下一篇:下半年工作计划和安排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