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总结(精选11篇)
1.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总结 篇一
税务局信访工作自查报告
20××年,我局信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以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意见》精神,以解决纳税人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强化完善我局信访工作,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及时化解各种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和谐荥经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信访工作是体察民情民心、观察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也是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渠道,为此,我局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在充分认识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基础上,以完善各种体制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税务所、稽查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县局办公室为信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信访事务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健全了领导信访接待日、领导班子听取信访工作汇报议事等制度,在组织领导上保证了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信访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多形式加强信访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为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需要,我局在做好税收中心工作的同时,利用各种会议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全体地税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信访条例》及《四川省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实施细则》等信访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通过单位网络、黑板报等多形式、多渠道加大信访法律法规宣传的力度,特别对中央、省、市、县关于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要求作了深入地学习贯彻,进一步从思想根源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及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从而为推动信访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强化措施,扎实开展信访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信访工作。
1、坚持每月排查一次的工作基础上,把“化解”和“解决”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了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创新工作方法,制定《荥经县地方税务局干部下访督导工作方案》,设3个下访督导组,分片下访和督导,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切实把苗头性问题掌握全、掌握准,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
2、在健全制度、规范办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探索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办信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最大限度地发挥主渠道作用。明确要求办信工作“登记准确、转交及时、办理快捷、结论见面”,确保实现100%来信来访得到有效处置,同时加强对来信形势的分析研判,搞好定量、定性分析,为县局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今年,我局共接待信访事件10起,其中来信1起,来访2起,来电7起,均得到有效处置,初信初访解决率达100%。完成县委、政府领导批示件2起,结案率达100%。
综观××年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这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一定继续正视不足,积极探索,认真研究当前信访工作的新形势,从单纯的信访工作向群众工作理念上的迅速转变,寻找解决群众问题的新途径,从而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做好群众工作,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2.从信访制度沿革看新时期信访工作 篇二
一、我国信访制度的历史形成与发展
信访是中国历史悠久的社会现象,其雏形承接封建社会类似“告御状”的制度安排。虽然类似“信访”的活动古已有之,但信访工作、信访制度作为表达民愿、参与政治和解决纠纷的一种特殊手段的正式确立却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信访制度在新中国发展过程中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1949年—1951年,信访工作的初步确立阶段。
这一时期由于新中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信访制度事实上是作为党中央加强群众联系、监督干部作风、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渠道。虽然这一时期信访工作没有正式出现在党和政府的文件中,但已经得到了中央领导人的高度重视。1949年8月中央正式成立了中央书记处政治秘书室,1950年变更为中央办公厅秘书室,该室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写给中央领导同志的信件,接待上访群众。1951年5月16日,毛泽东在《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上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
(二)1951年—1981年,信访制度的正式确立和发展阶段。
1951年6月7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对于人民的来信或要求见面谈话,均应热情接待,负责处理”,这被视为我国信访制度正式确立的起点。同年,中央人民政府系统分别成立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秘书厅和总理办公室,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6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处成立,在党内正式确认“信访”一词。自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信访”概念开始公开化。
在这一阶段,由于一系列社会政治运动的开展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调整,信访制度的作用和功能也经历了从“诉情”(反映民情)向“求解”(解决问题)的转变。如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中期,中国社会一直处于“三反”、“五反”、社会主义改造、“大跃进”等政治运动中,信访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各种政治运动的痕迹,其内容、数量与政治运动紧密相联。而随着“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和拨乱反正的开始,信访迅速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边缘位置走到了中心位置,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平反冤假错案的信访大量增加。1977年至1981年,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短短四年左右的时间里完成了堆积如山的冤假错案平反任务,信访人数之多、解决问题之多,都是史无前例的。
(三)1982年至今,信访制度在法制化的轨道下逐步完善的阶段。
随着历史遗留问题的逐步解决,信访工作转入健康发展轨道,其“求解”功能进一步得到强化,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实现救济功能的主要渠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1995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这标志着我国信访工作开始步入了法制化轨道,并最终在国家政治制度层面得到确立。进入新世纪,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型,各种社会利益和群众矛盾增多,针对信访制度体制松散、职责不清,法律地位不明,权利救济渠道不畅,信访人员不断向中央集中等情况,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信访局坚持“搁置争议,先规范”的指导原则,于2005年颁布了新《信访条例》。其中重点突出了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等内容,赋予了信访部门交办权、督办权,便于信访案件的监督和相关部门的及时办理,由过去的两级信访变为三级信访,加大了对相关部门的督办力度,使信访制度从制度设置和信访处理程序上进一步走向规范。
二、新时期信访制度存在的主要困境
在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由于法制不全、政法不分和其他救济渠道有限,加之政府对社会生活的高度控制,信访制度的存在和运行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情况的不断变化,信访所承载的过多责任和希望,显然已经超出制度设计本身的预期,越来越多群体性和突发性信访事件的出现,值得人们从理性角度进行思索和探讨。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主要原因:
(一)“人治”思维惯性的障碍。
从信访制度的历史沿革来看,信访制度的设置初衷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和人治色彩。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的信访制度,明确表示信访工作的性质是群众政治工作,并被视为党和政府群众路线的宝贵经验,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制度反映,是党“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意识形态的体现,而并非确定的法律制度。以至到现在依法治国已成为治国基本方略的情况下,在一些执政者的意识中,信访仍然是一项政治工作而非法律工作。政治意识的过度强化和法制意识的相对薄弱,使得“人治”思维必然成为信访工作的实质内涵。在“人治”理念下,权力的行使与维持依靠的都是人与人之间的身份联系,社会矛盾和纠纷的解决,除了行政、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度框架外,还留有宽泛的官员个人意见裁断的空间,信访案件的处理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依赖于上级机关的权威特别是领导的批示。这种现象的出现,使得法制的权威受到了威胁,也一定程度上为上访者努力谋求最高领导的关注以满足个人诉求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信访途径事实上已经演化为司法、行政救济渠道的“救济渠道”,致使基层问题层层升级,这也导致了近年来进京上访的现象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
(二)社会活动多元化和政府控制能力的下降。
从信访制度设立之日到如今,其存在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尤其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大量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渗透到广泛的经济、社会领域中,社会行为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的情况。如果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还能够拥有比较充分的政治、行政资源,通过行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还算比较有效的话,在高度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则给政府的管理行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政府所直接掌控的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不断减少,另一方面公共政策和行政行为的不当往往就会引发难以预计的矛盾纠纷,这些都大大增加了政府管理的难度,也弱化了政府对社会的控制能力。在缺少有效化解资源的情况下,信访难题不断积累升级,在上级政府“维稳”考核指标压力下,基层政府只能通过采取“截访”、“劝返”等非常规的控制手段暂时对信访活动予以干预,有些基层政府为了让上访者“息访”,不惜动用公共财政满足上访者利益诉求,有的甚至对信访人进行迫害,造成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由此又为信访秩序和氛围的继续恶化埋下了伏笔。
(三)行政、法制等救济手段的相对滞后。
由于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法制建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信访仍然是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实现权利救济的重要途径。但法制的不断健全和行政活动的不断规范,也并未使信访活动随之减少。这是由于,虽然各种司法和行政救济途径相继出现,但这些救济途径在现实中并未完全担负起应有的救济功能和效果。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门槛较高,司法不公、行政效能低下,以及政府利益和地方保护仍然普遍存在,这些都导致地方司法和政府权威的丧失,民众向上一级司法和政府机关上访的需求迫切。同时,由于受长期计划体制的影响,民众法制意识薄弱,在权利救济方面有着严重的“政府依赖倾向”,有困难找政府已经成为了解决问题的惯性思维。公众选择信访途径解决问题仍然是首选的制度途径。
三、关于改进信访制度的几点思考
从以上三方面原因分析来看,造成目前信访制度的困境既有传统信访治理理念的偏差,也有信访外部制度环境不断变迁以及现有社会矛盾化解机制不尽完善的因素。面对复杂的形式,面对不断严峻的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我们必须要以科学发展的眼光看待目前的信访工作。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几方面对策建议:
(一)弱化信访政治功能,改变以往信访工作“人治”化观念,构建“法治”思维下的新时期信访工作格局。
在政治诉求表达方面,随着国家民主机制的不断完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构和人大代表工作机制的建立,为公民的民主政治诉求提供了理论上的有效途径,也为各方面利益群体表达不同声音和对政府行为有效监督提供了渠道,因此,信访理应褪去浓重的政治色彩,逐步弱化这一功能。而在权利救济方面,社会需要的是法治这种最高和最后的权威。信访部门事实上的权力真空,使得信访制度难以从根本机制上成为化解矛盾的有效制度。因此,解决纠纷机制的基本渠道应该是复议、诉讼和仲裁,适应法制社会建设的要求,信访应该只是起补充辅助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党各级领导树立高度的法制意识,改变过去那种“靠领导批示、不靠法律”的工作作风,而群众也要逐步改变以往“求助法律不如求助领导”的观念。同时,信访作为我们党加强与人民联系的一种制度补充,也必须在一定法律制度框架下实行,如2005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信访条例》,从信访途径、信访受理以及与行政、司法救济途径的关系等方面对信访行为进行了初步的制度设定,一定程度上显示信访制度正逐步走上制度化和正规化的道路。
(二)提高公共决策和社会管理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信访活动是社会矛盾的反映。根据有关调查,当前民众上访主要是有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乱收费、地方官员腐败以及国有企业改制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热点问题,这些问题基本上与地方公共政策和行政权力的行使紧密相关。必须在对社会形态充分了解的情况下,不断提高公共政策水平,完善现有法律法规覆盖面和社会规范效力。只有一个公平合理的政策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各类社会不公的出现,而只有将社会各种行为纳入到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之下,并被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才能从根本上使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确立良好的制度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各类政策和法律法规时,充分考虑人民的利益诉求,一切为了人民,充分考虑全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依法行政,赢得民心,减少信访源。这也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当前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三)提高行政、司法救济亲民性和准入门槛,增加社会救济渠道。
司法、行政公正对于一个法治社会的意义毋庸多言,然而没有一个较低的准入门槛,也难以使行政、司法的权威得以体现。目前上访中的许多官民纠纷,法院因受到行政部门的压力,拒不受理或裁决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进而引发民众上访。要改革现有行政、司法程序,提高亲民性,并将对权力机关的监督、社会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除去“司法行政化”色彩,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司法的独立仲裁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司法判决、树立司法最终裁判权威的氛围。同时,适应社会活动多元化的格局,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社会管理和矛盾调解过程,是完善社会管理结构的必然要求。以往社会活动多元和政府治理单一之间的矛盾,使得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因此在这一方面,要大力引导社会团体、协会、组织发挥作用,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如社会义务工作者对于各类信访人群的义务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等,各类社会调解组织和行业协会的矛盾化解功能等,逐渐形成法治社会所需要的公民社会基础。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学员、上海市卢湾区环保局干部
3.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总结 篇三
索引号:
信息分类:制度文件/督查督办工作
名称: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
文号:国信发〔2016〕11 号
生效日期:2016年8月10日
废止日期:
效力:有效
发布机构: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切实提高督查效能,根据《信访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在总结已有做法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定位。信访事项实地督查,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依据法定职责直接派员到实地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检查、监督问责,推动信访问题妥善化解的一种工作方式。
二、健全工作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督查工作机制。对信访事项实地督查,由信访工作机构或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实施。
三、明确督查原则。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规范、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
四、严格审核把关。实地督查信访事项的确定一般应经本级信访工作机构集体研究或主要负责同志批准确定,避免督查的随意性,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严格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的,不得列入实地督查。
五、统筹督查力量。督查人员应当从信访系统、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中抽调,可以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公职律师和新闻记者等社会力量参加,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六、做好督查准备。实地督查应制定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任务、方法步骤和纪律要求。对督查人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辅导相关方面的政策法规。督查组应组织做好案情研究分析、任务分工等各项准备工作。
七、履行工作职责。实地督查中,督查组及督查人员应采取有效方式调查核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向被督查地方或部门反馈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责任追究建议;提交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对重点信访事项提出挂牌督办、问题通报建议等。
八、规范督查方式。实地督查应采取听取被督查地方或部门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现场、查询信访信息系统、约见信访人、听取信访事项利益相关方的意见等方式进行,重点是查清基本事实、分清相关责任、推动问题解决。
九、反馈督查意见。督查结束时,督查组应向被督查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反馈督查意见。督查意见应包括对信访事项事实和责任主体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建议等。被督查地方政府或部门应根据督查意见,及时形成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和地方整改落实报告要起草形成信访事项督查报告。
十、严格督查纪律。督查组及督查人员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政纪律、保密纪律、公务活动要求等,不得做有可能影响督查工作公平公正的事或随意改变督查线路,不得接受超标准或与工作无关的接待安排,不得收受纪念品、土特产等。
十一、加强跟踪督办。实地督查结束后,应明确后续督办责任,跟踪落实情况。对实地督查中发现的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应进行重点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对重点领域的典型问题要进行深度分析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实地督查中发现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列入本级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
十二、实行责任追究。对实地督查意见整改落实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甚至拒不整改或编报虚假材料的,由组织督查的信访工作机构依照《信访条例》及信访工作纪律有关规定依法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十三、坚持信息公开。实地督查组织单位应当将信访事项的实地督查情况和后续办理情况在有关地方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被督查地方或部门应及时将实地督查情况和后续办理情况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实现督查成果共享。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信访工作机构要高度重视信访事项实地督查工作,配齐配强督查工作力量,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和典型案例指导等,及时发现和总结督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督查工作上水平。
4.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总结 篇四
(2009-01-01 11:01:01)
1.总政治部信访局:红罗厂大街东头(厂桥派出所东边).厂桥爱民街37号
2.中办、国务院人民接访室:永定门西街甲1号 电话:63035987
3.全国人大信访局接访室:永定门西街甲1号 电话:63036661
4.公安部接访室:东城区东堂子胡同49号(坐106路电车到东堂子胡同下)电话:65251520
5.中央纪委接访室:东城区张自忠府学胡同2号电话:64014567
6.最高检查院人民接访室: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旁门电话:65124966 总机:65209114
7.最高法院接访室:丰台区永定门幸福路18号 电话:63036424 总机:65290114
8.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信访办: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31号 电话:66022362
9.联合国难民署北京办事处:东城区亮马河桥南(坐106路电车到东北终点站向东3里)
10.人事部 接访室:东城区和平里中街7号 电话:84223240
11.国家残联 北京站口福建胡同1号
12.国资委 长春街134号(102路电车西单下车)
13.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今日说法》北京复兴路11号
14.中央机关通信录:胡锦涛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中南海西门中共中央总书记办公室 邮编:100017
15.温家宝 北京市西城区府右街中南海西门国务院总理办公室 邮编:100017
16.吴邦国 北京市西城区西交民巷23号全国人大委员长办公室 邮编:100805
17.吴官正 北京市平安里西大街41号 中纪委书记办公室 邮编:100812
18.肖扬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最高人民法院 邮编:100745
19.贺国强北京市西单北大街110号 中组部长办公室 邮编:100815
20.***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14号公安部长办公室 邮编:100745
21.罗干北京市北池子大街14号中央政法委 邮编:100814
22.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接访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甲2号[举报电话]010-64014567[通讯地址]中共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
2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邮政编码]100813
24.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办公地点] 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邮政编码100726[临时办公地点] 海淀区皂君庙4号邮政编码100081[接访地点] 东城区东交民巷10号[公开电话] 010-65252000 65292000
25.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室[接访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东堂子胡同49号[邮政编码] 100005
26.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信访办公室[接访地点] 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31号[公开电话] 010-66022362[邮政编码] 100815
27.司法部办公厅信访办公室[办公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南大街10号邮政编码:100020[接访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大杨家胡同20号邮政编码:100035[公开电话] 010-66183634
28.广东省信访局 [办公地点]: 广州市东山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 邮政编码510082 [接访地点]:中共广东省委人民来访接待室(广州市东山区合群一马路省委西门)电话:87186269
29.广东省人民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政府大院正门)电话:83132485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020-85110996 85110986
30.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020 87362000
3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信访办:永定路西街甲一号游泳池8号 人大群众举报信箱:qzxx@npc.gov.cn
国务院和全国人大信访办是一门二牌,人称“两办”。上访者称为 “两办”,“两办”在北京市永定路西街的一条死胡同里,外面挂牌是什么印刷厂,“两办”在胡同最里面的尽头。从北京南站(永定门火车站)坐20路游泳池下车,永定路西街甲一号游泳池8号即是,到了那里一看门口有许多来自全国各地地方上警车、轿车是拦截和阻止上访者的。邮编:100050
32.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最高人民法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乘车路线:环线地铁或489路前门站、在北京南站乘坐20路公交车前门站下车问交民巷27号到达最高人民法院办公楼,信访在北京南站向左转,大约两个转弯,即到。
邮 编:100745
投诉电话:010-65299844、010-65290999
管辖范围: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33.最高人民法院为了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的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及各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 010-65290999 65299844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全国省级检察机关举报电话号地址:北京市北河沿大街147号
邮 编:100726
举报电话:010-65252000 010-65592000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举报的范围: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举报、报案、控告,也应当接受。接受犯罪人的投案自首。
举报电话:010-65252000,010-65592000
网上举报:http://
zych2103@sina.com mailto:zych2103@sina.com
中央机关和北京市机关所设信访电话
中央机关和北京市机关所设的信访接待室|各区县及部分局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
中央机关和北京市机关所设的信访接待室
36.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 宣武区永定门西街甲1号 100050 63035987
3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宣武区永定门西大街甲1号 100050 63036103
38.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信访处 喜车功能区阜成门外大街271号 100037 68327459
39.最高人民检察院信访接待室 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旁门 100006 65124966
40.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 丰台区永定门幸福路18号 100054 63036424
41.司法部信访处 西城区新街口大杨家胡同20号 100035 66183634
42.公安部人民来访接待处 东城区外交部街东堂子胡同49号 100005 65251520
43.文化部信访处 朝阳门北大街10号 100020 65551309
44.民政部信访处 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100721 65131186
45.水利部信访处 宣武区白广路二条2号 100053 63202670
46.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信访处 海淀区知春路14号 100088 62046622-2515
47.国土资源部信访接待室 西城区西四羊肉胡同 100035 66127020
48.监察部信访司 东城区府前胡同甲2号 100813 64014567
49.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信访处 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100716 84201736
50.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处 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100088 6209367051.51.审计署信访处 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 100830 68301241
52.中国纺织总会信访处 东长安街12号 100742 63081103
53.中国人民银行信访处 西城区成方街32号 100800 66016628
54.科学技术部信访处 西城区复兴路乙15号 100862 68515050
55.国家林业局信访处 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100714 84238309
56.机械工业局信访处 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100823 68594757
煤炭工业局信访处 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100713 64214192
58.冶金工业局信访处 东城区东四五条7号 100010 64031663
59.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访处 东城区正义路1号 100022 65291202
60.市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处 崇文区西河沿甲215号 100051 65290274
61.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处 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2号 100040 68299444
62.市劳动局信访处 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 100053 63011322
63.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东城区东交民巷34号旁门 100740 6524627164
64.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信访办公室 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 100045 68011122-113
65.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信访室 宣武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100031 66074866
5.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总结 篇五
结 不受理越级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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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原标题:信访60日办结越级不予受理信访人应采用走访形式,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昨日,国家信访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据介绍,这是国家信访局针对类似问题首次出台系统化的专门文件。今年5月1日起,将实施。
一般应用书信邮件信访
《办法》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
国家信访局相关负责人称,2013年7月1日,国家信访局已全面放开网上投诉受理,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反映问题、查询办理结果。
同时,国家信访局正在搭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把来访、来信、来电、网上投诉等不同形式反映的信访事项,在网上统一流转,把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等重要环节,通过互联网公开。
首先接谈机关先行受理
《办法》规定,信访人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首先接谈的机关应先行受理,不得推诿。
“所谓本级机关,是对来访事项有直接管辖权的机关。”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恩玺介绍,如果本级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上一级机关,就是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例如,某县信访人想通过走访反映土地征用问题,可向该县国土资源局(本级机关)提出,也可向该县人民政府或所属市的国土资源局(上一级机关)提出。县国土资源局、县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谁先收到群众来访事项,谁就要先受理。
跨省问题可找中央信访
如果信访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办法》规定了6种情况不予受理。
对于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办法》规定,应到而未到省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提出来访事项,或者省级相关部门正在办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不予受理。信访事项已经复核终结的,不再办理。
“这并不是说,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以后就不再受理群众的初次来访事项了。”张恩玺举例,反映中央和国家机关或省级政府、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跨省(区、市)、部门、行业且一个省(区、市)或部门无法独立解决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未按《信访条例》规定受理办理的来访事项,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仍要受理。
逐级上访便于问题就地解决
问:不受理越级上访,是否限制了公民的信访权利?
张恩玺(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实行逐级走访,根本出发点在于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是限制公民信访权利,而是要更好地实现公民信访权利。
第一,《办法》进一步压实了有权处理机关的责任,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失职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有助于来访事项得到及时就地解决,为实现公民的信访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二,《办法》为有权处理机关和来访群众指明了一条步骤清晰、要求明确的路径,引导群众变越级上访、重复上访、多头上访为就地反映问题,有助于减少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
6.加强企业信访工作探讨 篇六
关键词:企业信访;工作;坚持;强化
企业信访工作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改革发展有着重要作用。信访是各种利益矛盾的一种外在表现,信访案件的出现,信访事件的发生都充分说明,企业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在当前形势下,做好企业信访工作,要从源头、亲情、管理、制度和自身建设入手,抓出成效,为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从源头入手,不断增强信访处理的及时性
信访问题解决的关键点之一,就是抓源头。在企业中不同的岗位、不同的用工形式薪酬标准不一、福利待遇不等,部分职工心理上存在着不平衡,甚至表现出不自信、不安心,工作情绪不高等潜在问题与矛盾,为防止小矛盾引发大问题,一是突出教育的广泛性,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总支领导、政工部门指导、基层干部落实,横向辐射到边、纵向深入到底的思想教育工作机制,使政策形势让职工心知肚明。二是突出引导的针对性,结合各工种的利益诉求、思想观念各不相同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把利益关系向职工讲清讲透。三是突出解决的及时性,针对企业出台的改革政策可能会触及某一群体的利益,引发这样或那样的不稳定因素,坚持靠前做工作,发现不良倾向或不稳定苗头,及时进行化解,使职工心通气顺。
二、坚持以人为本,善待信访群众,强化构建和谐企业的社会责任
一是要正确认识信访群众。群众上访是社会矛盾的客观反映,是群众自身承受能力的外在表现。依法、有序、活跃的群众信访活动,是民主、自由、和谐、兴旺的具体体现,也是党群关系政通人和的正常表现形式。“人不伤心不落泪,人无难事不上访”。信访群众大多数是遇到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和问题,因超越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只得求助于原单位和组织。二是要正确理解信访群众。群众信访无小事。从表面上看,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都是些琐碎、繁杂的小事,而对信访人来说,是大事、难事,这些事,事事连着家事、国事,事事系着人心民心。办好群众信访的事,就能为党的组织和单位赢得一片民心,为社会增添一份安宁.我们不能将正常的、依法有序的信访视为不稳定因素,更不能消极地对待群众信访活动。唯有切实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地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才能提升社会秩序的稳定系数,才能保持党组织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才能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才能为我企业营造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三是要正确对待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企业发扬民主的“窗口”、体察民情的寒暑表,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信访工作不仅仅是信访部门的工作,也是我们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的份内事。在当前情况下,重视不重视信访工作,是检验领导干部素质高不高的重要标志;能否做好信访工作,是衡量一个单位工作扎实不扎实的重要标准。
三、从管理入手,不断巩固信访工作的保障性
推动民主管理,促进企业和谐,消除信访问题产生的土壤,最关键的就是要让人有说话的地方,并且对说的话能够被认真倾听。有些事听起来议论纷纷,好像各种见解差距很大、思想很难统一,但只要充分发扬民主,让大家把该说的话都说透了,把该表达的意见都表达清楚了,群众基础打实了,很多信访难题也许会迎刃而解。某基层单位在实施职工岗位调整过程中,也牵扯到岗位津贴调整。由于每个职工所处的位置不同、利益指向不同、思考问题的角度不同,消息一公布,各种各样的意见、建议一下子涌了上来。为此,他们坚持职工岗位调整首先要相信职工的觉悟和理智,一个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调整方案,如果得不到大多数职工的拥护,就不可能是一个好方案。于是,通过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方案都提交到了中心工会讨论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最终形成决议,岗位调整顺利得以顺利进行。事后,没有一名职工因此事发生信访。
四、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随着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巨大进步,司法体系已逐步健全。但对于信访工作还不够完善。由于历史和现实原因,一些群众不知道、不善于、不愿意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习惯于通过信访渠道解决问题,单纯认为这是他们合适的途径。造成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在法定渠道之外求解决的不正常现象。对此,要推进依法信访,扩展矛盾化解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积极应对群访人员,教育引导上访人通过诉讼、仲裁、调节、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投诉请求。同时,要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等多渠道,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的诉讼请求,使集体职工的上访最终运用法律手段得以处置,做到“依法解难题,依理抚民心”。
总之,信访工作重点是解决矛盾纠纷,再逐步转移到关心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上来,那么,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就没有处理不了的纠纷,就一定能有力地维护企业的稳定与繁荣。
7.信访大厅人社局信访工作总结 篇七
一年来我劳动就业科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信访办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新的《信访条例》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信访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作为出发点,以为特困企业和职工解难为重点,以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依法依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劳动保障信访工作。一年来,我们处理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及信访办交办、转办的信访件11起,处理个人来信9起,直接接待来访三十余次,其中个人上访三十余次,集体访4次,基本上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职工解了难,赢得了企业职工的信赖,维护了我县的社会稳定。我们工作的主要作法是: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切实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过去一年,我科室在局党委和信访办的正确领导下,对全县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非常重视,一直把它提高到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到保改革、保稳定的高度,提高到坚持群众路线,关心职工群众疾苦的高度来认识,始终把群众来信来访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企业稳定、职工安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我科室在工作中一强调“四强化”:一是强化“民心意识”。把企业职工来访,为特困企业职工排忧解难,作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二是强化“忧患意识”。树立起“信访无小事”的思想,真正把企业职工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办,把企业职工的大事当作急事办,及时处理好每一封来信和每一个来访,努力做到见微知著,未雨绸缪,把矛盾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避免扩大事态、危害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从而赢得稳定工作主动。二是强化“全局意识”,教育干部职工,把信访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上来解决,研究企业职工实际困难和问题,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理顺群众的情绪,时刻把信访工作作为我们密切联系企业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体察社情民意的“寒暑表”,完善政策的“调节器”。四是强化“基层意识”。充分发挥全县各企业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信访工作
一年来,我科室来信来访总量较之往年有所减少。从内容上看,职工反映和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社会保险和再就业问题上。对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我们不拖延、不推诿、更不上交矛盾,而是以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妥善处理。
1.重点、难点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全局思想统一、一把手亲自抓。局党委一直把信访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局党委工作议事日程,在处理重要信访件、集体上访件时,一把手亲自上阵,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高度统
2、转移工作思路,设身处地为职工着想,联系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搞实实在在的换位思考。由于我们与职工群众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不同,造成了同一问题看法、行为上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信访案件在解决过程中的阻力。为此,我们要求自己的工作台人员及企业法人要在进行充分沟通的同时,站在职工的角度换位思考;假如我是企业职工,假如我的养老金不能及时到位,怎么办?通过这种换位思考,使我们学会了站在职工的角度去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少走了一些弯路,避免了一些矛盾的发生。
3.改变工作方法,变职工上访为我们下访,变被动为主动,将矛盾问题消化在企业,解决在基层。在日常工作中,他们积极下基层,到企业,直接同企业及职工对话,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他们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解决他们的困难,将可能发生的上访事件化解在萌芽状态。
4.强征扩覆,加大征缴力度,从根本人上消除职工群众在养老保险问题上上访的内因。为了缓解支付压力,消除
职工后顾之忧,在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强征扩覆这个中心来开展工作,一方面对现有投保企业、投保人员主动上门、反复做工作,强力征收,另一方面在努力扩大覆盖面上做文章,对应参保而未参保企业和职工,向他们宣传政策,动员他们参保。
5.热情接待、耐心做好说服教育工作。职工来访群体中一般都是年龄较大的老职工,他们思维缓慢,行动不便,对有关政策与理解上偏颇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为此我们在接待工作中努力做到热情、细致、耐心,反复解释,从人性、亲情感动他们,使他们有一种温暖感、归宿感。
8.国家税务局信访工作总结 篇八
今年我县的网上信访工作在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妥善处置和协调解决了群众网上来信来访问题,为县委政府和全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依法、及时、就地处理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且没有发生因工作滞后或其他原因而导穿越小说网 http://致的重复上访和到信访局再次上访,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一年来网上信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9年我局共接到网上信访件16件。其中求决类10件,占信访总量的62.5;意见建议类3件,占信访总量的18.8;申诉类1件,占信访总量的6.3;揭发控告类2件,占信访总量的12.5。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所有的信访件都已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回复了上访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安排部署网上信访工作。一是成立了网上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单位其他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具体处理群众网上来信来访工作;二是把网上信访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三是落实了一定工作经费作为网上信访工作经费;四是专门配备了网上信访工作所需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和扫描仪等设备。
(二)规范操作,网上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查实。每天由专人负责查实是否有网上信访件;二是分类。接到信访件后,局办公室及时对问题进行审核分类;三是报批。先由局办公室对信访件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领导签字,然后报分管领导(重要信访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批;四是办理。根据领导的签批,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五是回复。职能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后将办理结果回复县信访局,然后由县信访局审核后及时回复上访人。
三、存在问题
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 一是由于我单位人员较少,事情多,网上信访工作有滞后现象;
二是个别部门对网上信访件的办理重视不够;
三是网上信访工作的性质、作用和相应职能还不为多数人了解,且由于条件的限制,对群众从网上反映问题有所制约。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新时期网上信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网上信访工作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政府信息公开等平台,加大对网上信访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群众了解网上信访的作用、性质和功能,引导群众依理、合法地从网上表达合理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方便、快捷地为群众解决困难与问题,也减少群众亲自来访带来的不便,为县委、县政府排忧解难。
(二)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推动网上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克服信访局人少事多的情况,努力开创网上信访工作新局面,使网上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9.对高校信访档案工作的思考 篇九
关键词:高校;信访档案;归档;人才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高校信访档案,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律,将学校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过程中所形成的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文字材料、音像制品、实物痕迹等资料进行科学编排后所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历史资料,它是学校宝贵的信息资源。信访档案的规范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高校信访工作的客观公正,起着重要的参照作用。因此,信访档案的管理工作是高校信访工作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工作。针对当前对高校信访档案工作研究较少的现实,结合高校信访工作只重信访案件的处理而轻视信访档案管理的实际,现就高校信访档案的管理作一粗略探讨,以期为高校信访档案工作的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
一、建立高校信访档案的重要意义
信访档案作为高校信访工作重要组成部分,它客观公正地记录了信访工作的全过程。一份规范的信访档案,不仅对信访的处理过程、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有着详尽的记录,而且承载着信访理念、信访处理能力的发展过程,其对总结信访经验,搞好信访研究和指导信访实践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对高校领导的科学决策具有参考作用
高校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包括信访转办单、领导批示、结案报告、接访记录、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这些材料真实地记录了信访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这些材料的系统研究,可以由点到面地总结出高校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帮助管理层据以作出科学决策,及时化解矛盾,提高管理水平。
(二)为信访案件的顺利解决提供重要参考
信访档案不仅包括信访者提供的信访信件、各种证据材料等,还包括信访部门在协调办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的各种领导签批意见、证据、法律政策依据等,这些材料详尽地记录着相关部门对信访案件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对以后处理同类案件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价值。
(三)为高校开展信访工作研究,深化工作改革提供了宝贵素材
科研是高校重要的功能之一。通过对信访案件的分析研究,一方面可以探寻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成因和发展规律,为以后处理类似信访案件提供应对办法和建立相应的预警机制。另一方面,可以广泛收集汇总相关信息,使得高校管理层能够及时的掌握和化解学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促进学校深化改革和又好又快的发展,而规范的信访工作档案正好可以为这种研究提供宝贵的素材。
二、高校信访档案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各高校普遍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各种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学生档案等档案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却忽视了信访档案的管理工作,没有意识到信访档案的重要作用。
(一)各高校普遍缺乏对信访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表现在高校管理层对这项工作不够重视。其次表现在高校信访工作人员档案意识有待加强。高校中的信访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没有充分认识到建立信访档案的重要意义,认为档案可有可无。
(二)信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不够规范
高校信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缺乏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经笔者调研发现,很多高校由于对信访档案不够重视,管理意识淡薄,没有建立相应的信访档案管理制度,导致信访档案的管理非常混乱,甚至有的高校根本就没有建立信访档案。即使有些学校制定了信访档案管理制度,也往往是形同虚设,落实不够到位,导致已经建立的信访工作档案不够规范,降低了档案的利用价值。
(三)信访档案的利用价值未被充分挖掘
信访是师生员工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检举揭发各级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线索,表达自身诉求和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通过对信访档案的分析研究,可以让学校管理层充分了解民意,为其提供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很显然档案的这一价值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挖掘利用。
三、对做好高校信访工作的思考
针对高校信访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建立和完善信访档案管理制度,构建信访档案管理体系,充分挖掘档案的利用价值,才能实实在在发挥信访工作的真正功能。
(一)完善信访档案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档案管理体系
科学的信访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信访档案工作的保障。高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实施办法》以及《高校档案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涵盖接访、转办、交办和保密、销毁、材料收集、立卷、查阅等信访办理事项的具体制度,对档案的收集范围、立卷期限和装卷标准制定明确细致的要求,避免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其他不规范现象的发生。同时,要注重加强对信访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信访档案工作考核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扎扎实实,多管齐下、多措并举的做好高校信访档案管理工作。
(二)加大信访档案归档力度,提升档案利用价值
首先要确保所收集的信访材料真实可靠,能够客观真实地还原信访案件的真实情况。其次要保证不遗漏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任何材料,如领导批示、转办单、信访人签字确认的材料等。最后,还要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信访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三)重视培养档案人才,提升高校信访档案管理水平
据笔者统计,由于编制紧张,目前高校中配备专职信访干部的并不算多,大多兼职从事信访工作。即使配备专职信访人员的单位,对信访人员进行信访专项培训的也是凤毛麟角。当前,档案管理的信息化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各高校必须要加大对信访干部的培训力度,让信访工作人员不但精通信访业务和档案管理知识,也要熟悉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化专业知识,强化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学校信访档案管理水平的提升。
参考文献:
[1]马俊 张颖《浅谈信访档案的管理》,《黑龙江档案》,2009.3[2]
[2]楼建晴 冯亚非《构建高校信访档案数字化平台的实践与思考》,《现代化管理》,2006.07
10.县信访局信访工作个人总结 篇十
一、20xx年信访工作情况
(一)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情况
20xx年群众来信来访共632件,其中来信199件;来访433批1134人次。扣除不属于我县管辖或当面解释不予转办的信访件66件,全年实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66件,与去年受理的总件数534件相比上升6%。重复来信来访件218件,信访纯件数348件(积案52件占信访纯件数的14.9%),与去年受理的信访纯件数311件相比上升11.9%。
信访事项复查申请16件,经审核不予受理的6件;受理的有10件,其中7件已作出处理意见,正在复查中的有3件;
(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情况
1-12月份全县共组织125次县领导接访活动,参与接访的县各套班子领导311人次,县直机关领导281人次,七镇领导2690人次,共接访群众295批671次,按时答复率达到95%,化解率51%。
(三)省委巡视组信访交办件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组在开展工作期间,我县联络工作组积极配合巡视组做好群众的接待工作,根据省巡视组要求及时把相关信访件转交职能部门处理。
省委巡视组转交县委联络组信访件共4批,总件数合计71件。其中来电4件,来信41件,来访26件。所有交办件都能按期答复,但已息诉息访的只有14件,息诉息访率19.7%。
(四)信访积案交办件处理情况
今年省联席办交办给我县化解信访积案共6件、市联席办交办信访积案8件。我县联席办排查交办信访重点突出问题和积案纯件数共33件,办理情况如下:
1、省信访积案交办件办理情况
今年省联席办交办的信访积案6件,现有5件完成息诉息访。
2、市信访积案交办件办理情况
今年市联席办交办的信访积案共8件,已经息诉息访4件,行政三级办理终结的2件,还有二件属涉法涉诉依法不予受理。
3、我县排查交办的信访积案办理情况
今年来,通过排查过滤筛选,县联席办于20xx年3月8日和6月21日分别召开会议,两次共排查交办了33件(纯件数)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现已化解的有12件,化解率36%。
(五)信访服务平台工作情况
今年信访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135批301人次,其中当场疏导解释44批108人次,进行调解的12批96人次,其他79批按照《信访条例》交办(转办)责任单位,依法按有关规定办理。通过整合调解资源,发挥联动作用,多起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了成功化解,取得了息诉息访、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六)网络信访平台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县共受理《长信箱》20件,《长信箱》92件,“XX12345政务平台”68件,涉及拆迁征地、城建纠纷、投诉建议等各方面的矛盾纠纷,我们全部进行了答复和有效化解,办结率达l00%。
二、创新机制,推动工作
(一)创新工作机制
1、设立133群众工作部,完善信访服务中心建设
县委成立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县群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在县级建立“1+3”群众工作机制,在镇村(社区)建立“133”群众工作机制,实现县、镇、村(社区)三级接待服务群众的职能、资源、窗口有效整合,推动形成三位一体、三级联动、一体运作的群众工作体系。
2、设立12345政务服务平台,创新网络信访工作机制
在省市县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我们对网络信访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认识更加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网络信访工作,充分认识到开展网络信访是党和政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举措,是信访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我们利用网络平台,扎扎实实地做好网络信访工作,积极推进建立面向群众的网络信访渠道,创新信访工作机制,逐步将网络信访通道建设成为群众信访活动的重要渠道。二是保障更加有力。在县信访局增设网上信访管理服务中心,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落实各项配套经费。开通12345网络信访政务服务平台,全县共有83个单位参与12345政务服务平台联动,每个单位配备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各乡镇配备专职信访办主任和专职信访员,严格规范首接首办环节,完善了网络信访访工作平台。三是制度更加完善。及时交办、按时办理、审慎答复。高度重视网络信访答复的审核工作,专门召开相关部门会议,要求认真审核每个问题的反馈情况和处理意见,把好网上答复关口,增强网络信访的性。四是效果更加明显。网络信访时效性强,降低了信访成本,方便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在最短的时间内回应群众,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群众的不满情绪得到疏解,满意度不断提高,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的安定稳定。
3、建立健全信访听证机制,推动重大疑难信访问题的化解
根据XX省联席会议下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听证机制的意见》通知,积极探索、总结、提炼、推广信访听证制度。通过民主论证的方式辩证上访者诉求是否合理,从而使重大、复杂或疑难信访得到有效解决。提高信访工作的透明度、社会认可度和公信力,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建设
1.健全机制。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着力推进干部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建立干部定期、定点接待群众制度,干部不定期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制度,党委、政府定期研究群众诉求工作例会制度,明确县委书记于单月15日,县长于双月15日在县信访局接待群众;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的主要领导每月15日到所挂钩的镇定点接待群众;每周一确保一位常委或副县长在县信访局接待群众;镇领导及包村(社区)干部每周安排半天时间到所挂钩的村(社区)定点接待群众;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坚持全天候接待群众,不断拓宽干部联系群众、倾听群众诉求的渠道。
2.深入排查。县镇村三级联动,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做到带案下访、有备接访。对排查出来的重点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按照“一案一册”建立台帐,坚持“集中梳理、归口办理、处理”,件件落实稳控措施,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抓到底”。
3.有序接访。重点抓好四方面的规范工作,即访前备访工作的规范,接访前,提前5天在电视台、镇、村公开栏或接待场所进行公示;统一制作登记表、记录表、统计表等材料;在“接访”现场设置登记区、候访区、接访区,配备导访员,确保群众有序信访。访中接访工作的规范。严格迎送、登记、候访、
面谈、答复等程序,做到来访有人迎送、登记耐心细致、候访服务周到。访后交办工作的规范。接访后坚持现场召开分析研判会,区分“当场解决”、“限期解决”、“教育疏导”、“一时难以明确有待研判”等几种情形,由信访局进行汇总、统计,逐件甄别、分析、梳理、建档,落实“六定五包”。访后督办工作的规范。县信访局对接访后的每一件领导批示件分清性质,明确管辖,两日内转交相关部门办理、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要求责任部门按时办结回复。由于机制健全、运作规范、领导重视,县领导接访群众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凡是县委书记、县长批示的接访件,两区七镇的书记、镇长及相关部门局长要亲自回访、亲自处理、亲自答复、亲自向县委书记、县长反馈汇报。
(三)健全源头预防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我县十分重视源头预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组织开展干部进村入户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与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相结合。做到“小事不出村居(社区)大事不出乡镇、重大疑难问题不出县”,把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把信访人吸附在当地。
1.做好源头预防,落实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众多群众利益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群众理解了,群众支持了,我们才大胆去做,尽量降低可能引起矛盾纠纷的事件,确实把好源头预防一关。
2.确定排查主体。二十个党委对本行政区域内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负总责,组织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矛盾纠纷;各企事业单位和村(街、社区)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本区域的矛盾纠纷。
3.完善排查方法。采取定期排查和重要敏感时期重点排查相结合,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群体、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的深入排查,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解决。坚持经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实际,开展经常性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在重大活动期间、重要会议和重要节庆、敏感时期,开展集中排查。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各部门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层层有人负责,全覆盖、无疏漏的矛盾纠纷排查体系,形成排查工作的整体合力。两区、七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坚持每周一排查、一反馈制度;村(社区)及时排查矛盾纠纷。
4.明确排查重点。对各种信访突出问题及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都要纳入排查范围,密切关注、深入分析社情民意,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特别是联名信、集体访诉求。重点是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社会保障、涉法涉诉、农民工工资、山林矿山滩涂使用权纠纷环境污染和保护等领域或群体中存在的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
5.认真梳理交办。我县对排查出来的涉及人员多、政策性强、群众反映强烈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及时梳理,逐一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以“两办”或信访联席会议的文件下发各相关部门。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1、领导重视,保障到位
县委、县政府对信访工作高看一眼,对信访部门厚爱一分。在组织领导上,信访工作由县委副书记分管、一位常委和一位副县长主抓,信访联席会议由县委副书记牵头,两名常委、两名副县长协助的格局。在干部配备上,新增2名副职领导和增加两个事业编制干部。
2、创先争优,推进工作
坚持以有位谋有为的理念,把改进作风与落实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落实“深化拓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以“争先创优、群众满意”为目标,狠抓信访部门班子自身建设。按照“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要求,在信访干部中开展学先进、创典型和“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引导信访干部变作风、强素质、树形象,努力建设一支群众感情深、事业心强、作风实、办法多、“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信访干部队伍。广大信访干部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做到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不放手,督查督办工作不停止,及时妥善化解了大量信访问题,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3、严抓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狠抓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学习党的xx大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文件,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职能,把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认真抓好计生、综治、“平安单位
”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魅力、幸福家园”建设、保密等工作,较好地完成县委、县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主要工作成效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信访工作成效突出,信访渠道更加畅通,重点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力化解,我县已连续多年没有出现越级非正常访,也没有出现上京和到省、市越级集体访,重点会议和节庆期间也没有出现缠访闹访现象。今年,省市交办的信访积案经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除陈城镇沈妙东案外其它积案全部化解,积案化解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信访总量同比增长势头明显放慢,去年信访总量同比增长37.2%,今年实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66件,与去年受理的总件数534件同比上升6%。
五、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我们也清醒地注意到工作中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一是各镇各部门缺乏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二是有的部门信访办理时间拖延,应付了事甚至是怂恿信访人越级上访;三是部分镇、部门的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推诿扯皮,初信初访化解不重视,从而导致重信重访、闹访的增加;县联席办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积案的化解率偏低只有36%,积案化解不到位等等。
六、201X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信访工作七项机制
根据省联席会议制定的初信初访分析和首办责任机制、信访问题风险评估机制、信访积案化解机制、信访听证机制、信访终结机制、违法信访处置机制、信访工作督查问责机制等七项机制的意见,确实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形成环环相扣、务实管用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二)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推进领导干部定点接访带案下访活动,把接访、督办和解决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定点接访取得实效;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信访疑难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无理的依法处理到位。
(三)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路线图的实施
按“六定五包”,“四到位”和依法实施信访事项“路线图”压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初信初访解决到位,防止初信初访变重信重访变积案。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有秩序依法、依规信访。
(四)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访听证制度
信访听证是一种民主、公开、透明的处理信访问题的途径。对解决重信重访、疑难复杂信访件所采取的一种推进方式,目的是通过这种民主论证的方式确定上访者是否有理,促进息诉信访。
(五)进一步推动信访积案化解
县联席会议交办的信访突出问题和信访积案交办件33件,只化解了12件。部分信访事项有较高的合理成分,久拖未决,各相关责任部门应下大力气继续化解,确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部分诉求有理但要求过高的群众,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教育疏导和解惑释疑工作。对无理要求的要教育疏导,无理取闹的要依法处置。通过多部门、多渠道配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继续推动信访积案化解。
(六)进一步推动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
11.完善信访制度 做好信访工作 篇十一
【摘要】信访,是除法律以外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也是比较直接的利益表达形式。它是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是接受群众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信访工作一旦松懈了,将会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广大利益,影响了政府与公民的良好关系。如今信访制度、信访工作的问题的涌现,使其成了各方关注的焦点,各级信访部门也成了众矢之的,因此,如何完善信访制度,做好信访工作,发挥信访工作的有效作用成了重要课题。
【关键词】信访制度 信访工作 进退维谷 程序缺失 独立性
我国的信访制度建于20世纪50年代,制度产生以来,曾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方面的改革及深入发展,出现了大规模群体信访和矛盾激烈的个体信访现象,引发了“信访洪峰”,影响了社会的稳定。面对新形势下不断涌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合理的改革和完善信访制度,如何做好信访工作,成了值得我们深究的课题,且是不得不重视的问题。
一、我国信访制度的发展历程
我国信访制度正式确立的标志是,1951年6月7日政务院颁发的《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信访制度经历了三个阶段的演变发展:一是1951—1978年,信访制度作为沟通民众,监控官僚的手段,作为最高领导人的毛泽东每天亲自批阅大量群众的来信,并且建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来处理人民的来信来访。二是1978—1989年,随着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兴起和泛滥,执政者面临的压力开始增大,之后稳定压倒一切的话语再次凸显,这一时期,信访制度扮演了两个角色,一是平冤纠错,二是稳定秩序。三是1989年以后,由于掌握的资源很少且缺乏利益表达的机制和手段,处在社会底层的广大工农的弱势群体经常受到权利和资本拥有者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信访制度成为了民众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重要渠道。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步伐,1995年10月28日,国务院颁布了《信访条例》,并与1996年1月1日实施。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新《信访条例》对旧的条例进行了修订,这表明了我国信访工作在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
二、我国信访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一)信访部门进退维谷
信访制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制度,在合法合理的原则下,通过信访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协调工作使信访事项得以解决;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的信访事项的处理运用的是法制以外的方式,强压、哄骗、妥协等,这些都是许多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已选择的方式,上有领导压力,下有群众怨气,面对大量的群体信访或矛盾激化的各类个体信访,信访部门实在是出于进退维谷的处境。在这样的情况下,信访机构错位、越位的现象屡见不鲜,执政者预期的社会稳定的目标非但没有实现,反而陷入一种更为可怕的恶性循环之中。
(二)人民群众的“清官情结”
从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来看,信访制度的结构以及运作方式,有着与之相适应的国家体制和社会历史、文化和民众心理的背景。就像电视上演的包青天一样,击鼓鸣冤、拦轿告状等等,无论有什么冤情,包青天都会为你平反,还你一个公道,从这样的一些场景中都能找到信访活动的许多痕迹。即使是现在,许多人民群众多少都会相信总会有着像包青天一样清廉的清官存在,所以即便是面对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裁判文书,他们都想通过信访渠道来改变其败诉的现状。
(三)信访内容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
现在的信访问题主要表现为复杂利益结构调整带来的争端,包括企业改制、村民自治、耕地保护、农民负担、下岗就业、司法腐败、贪污受贿、挥霍公款、机构改革、民主管理等方方面面,且问题所涉及的利益大小不一,涉及的主体多少不定,关系错综复杂,处理难度大。
(四)信访程序缺失,机制不完善
现行信访制度在程序上存在重大缺失,对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各部门可以以各种理由相互推诿。处理问题又要看领导脸色行事,靠上级批示。即使建立了“各级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各级政府为了抑制上访的增加,采取各种手段对信访群众进行打击甚至政治迫害。
三、信访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信访功能错位,涉法信访居多
涉法信访是我国目前最叹为观止的奇特信访类型,大多数案件是对已经终审生效的法院判决提出的申诉。各种诉求交错在一起,出现“信访问题综合症”,当事人不服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作为与不作为,在申诉和控告未能如愿时,转而向上级机关申诉,寻求法律程序之外的解决途径。当事人开始进行信访活动,要求人大或党政机关,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
(二)公正执法环境的缺乏
行政权力大于司法权。一方面,领导批示是行政领域中最常见的一种现象,即使再多的法律也赶不上上级机关的指示、重要领导的批示,而且《国务院信访条例》对领导批示明文规定,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阅批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信访人群知道只要获得领导批示就能解决问题,于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变成了他们信奉的教条。
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地位不高司法权力弱化。司法附属于行政,受制于行政,其权力的行使往往采用行政管理模式,使法律得不到有效执行。在司法领域能常常听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为了得到“优先”就必须上访。还有就是,有的单位为了求得一时的清净,做出无原则的让步,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无理缠访缠诉的人的气焰;也有一些司法人员由于其水平不高和素质低下而贪赃卖法、枉法裁判。
(三)缺乏独立性的司法机关
我国的司法机关并不像美国那样具有独立地位,在处理社会纠纷中的终局性得到不落实,这是导致出现大量上访与信访案件的重要原因。虽然我国有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但实际上,其权力的行使并没有落到实处。于是一遇到上访,各种机关为了社会党稳定或其他原因,对案件直接进行干预。使上访者将其他机关的批示是为尚方宝剑向司法机关施压,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破坏了人民法院的权威。另外,其他机关的不合理处理,造成了只要上访就能获利的现象,这无疑使鼓励和纵容了人们上访。
四、关于完善信访制度的看法及建议
(一)各地区完善信访制度的具体措施
1、甘肃省甘州区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着力建立完善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县级领导信访接待制度,建立完善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建立完善信访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完善信访督查督办制度,建立完善信访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信访风险预测评估制度。
2、长春双阳区规范完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
双阳区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主题,不断深化完善规范信访工作机制,建立畅通、有序、务实、搞笑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立“三式联调、四级联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领导责任机制,领导包案机制,联席会议机制,重大决策事项信访风险评估机制等。
3、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处突能力
坚持县级领导大接访和每月一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信访工作定期督查巡查制度,健全重点信访问题公开处理制度,完善信访举报制度,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二)完善信访制度,做好信访工作
1、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要在基层部门全面推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切实提高初次信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尽量避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的发生。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把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解决在基层。
2、要有实效,要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对群众的初信初访,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及时作出全面客观的判断。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实施接访单位全程负责。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3、注重创新,畅通渠道,主动疏导各类涉税信访矛盾
做好信访工作,有必要在继承和发扬传统方式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信访渠道的“立交桥”
4、加强沟通交流,把感情融入工作中
对待上访群众必须有浓厚的感情,要有耐心,相信绝大多数群众,无论言语多尖锐都要以平和的心态去安抚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有恒心,无论有多大的阻力于困难,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也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真心,站在群众的角度,充分考虑群众的难处,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5、发挥“报警器”作用,主动、超前开展预防工作
坚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增强民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见微知著,强化矛盾排查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
五、总结
信访工作作为直接联系群众,是党和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接民意的重要途径,我们应该要重视其建设发展的进程,面对涌现出来的问题,必须要认真的思考,分析其原因,而解决这些问题及时信访部门的职责所在,更是我们每一位信访工作者发挥积极作用的主战场。不断改革和完善信访制度,做好信访工作,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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