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2024-09-04

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精选6篇)

1.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篇一

【发布单位】安徽省

【发布文号】合肥市人民政府令2014年第173号 【发布日期】2014-01-30 【生效日期】2014-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

合肥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73号

《合肥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4年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张庆军

2014年1月30日

合肥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集会游行示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前款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

(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六)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大型活动。

影剧院、公园景区、宾馆酒店、会议中心、娱乐场所、商贸场所、各类院校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参观游览、会议论坛、文化娱乐、商品促销、招生招考咨询等活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安全管理。第三条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协调、解决大型活动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公安机关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监、质监、建设、卫生、食药监、交通、文化、体育、城管等部门和政府应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安全责任

第六条 大型活动的承办者对其承办的活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是活动安全责任人。主办者、场所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大型活动的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主办者是指大型活动的发起人。

承办者是指具体组织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者组织,其主要负责人是指承办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

场所管理者是指将其所有或者实际占有、使用、管理的场所,以租用、借用等形式提供给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 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对大型活动进行安全风险预测,其中足球赛、焰火晚会、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2万人以上的文艺演出活动,应当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二)制定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三)建立并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责任制度,确定安全责任人,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安全措施;

(四)配备取得大型活动安全服务资格的专业保安人员和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五)制定、落实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经费预算,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资金、设施、设备、场地;

(六)组织实施大型活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七)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法犯罪行为;

(八)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安全,配备充足的消防设备和器材;

(九)通过新闻媒体、现场广播、票证背书等形式,向参加活动人员宣传告知交通管制、现场秩序、票证管理、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十)接受公安机关以及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十一)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物品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进入;

(十二)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控制人数、发售票证。

第八条 主办者委托其他单位承办大型活动的,应当选择有资质、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承办者。

主办者应当支持、督促承办者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不得向承办者提出可能危及大型活动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 大型活动场所管理者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一)向承办者提供大型活动场地平面图、人员安全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特种设备年检报告等资料;

(二)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建筑、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

(三)设立安全缓冲通道、区域,设置引导指示标识,配备安全检查、入场人员计数设备;

(四)确保视频监控设备完好有效,视频监控覆盖主要进出口及活动区域,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保存30日以上;

(五)提供停车场地,负责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和秩序引导,并配合有关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六)保障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七)不得将场所提供给未取得安全许可的承办者举办大型活动。

第十条 大型活动现场安全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本岗位应急救援措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

第十一条 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服从现场安全工作人员的管理、指挥和疏导,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入活动现场;

(二)携带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

(三)在活动现场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投掷杂物,围攻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以及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承担安全保卫工作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履行安全保卫工作职责;其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经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 承担大型活动入场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应当按照与承办者签订的安全检查服务协议以及公安机关的要求,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专业的安全检查人员和安全有效的安全检查仪器、设备,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检查。

安全检查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方案,发现可疑物品、禁止携带的物品和违法犯罪行为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按照方案要求先期处置。

第十四条 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应当根据大型活动安全标准和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安全风险程度、风险防范和控制建议等内容。

第十五条 票务公司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核准的人员安全容量、划定的区域出票,对检票人员进行培训,接受公安机关对出票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

(二)受理、审核承办者提交的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材料,实施安全许可;

(三)制定安全监督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进行指导;

(五)建立大型活动不良安全信息记录制度;

(六)组织治安、消防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七)指导、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

(八)对大型活动票证实施监管;

(九)维护活动现场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

(十)依法及时处置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

(十一)依法查处大型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十七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大型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并做好相关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安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承办者对临建设施组织验收,参与活动期间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质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建设部门负责大型活动临建设施设计方案及专家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搭建、拆除的安全监管。

卫生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生活饮用水及相关场所公共卫生的监督,做好传染病防控等监测控制工作,提供医疗急救保障,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组织医疗救治。

食药监部门负责大型活动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监测,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采取应对措施。

交通部门负责大型活动公共交通服务保障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文艺演出活动的组织者资格和节目内容的审查。

体育部门负责体育赛事活动的审批或者备案。

城管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现场周边公共区域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监管。

政府应急机构根据政府指令或者大型活动承办者等申请,协调应急保障工作。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 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一)举办场所跨县(市)、区的;

(二)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活动举办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对属于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市公安机关认为由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更合适的,可以委托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第十九条 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组织、协调、保障、直接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数量与预计发售票证或者组织观众数量之和。

展览、展销等具有人员流动性的大型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是指同时在活动现场的人员最大数量。

第二十条 承办者申请大型活动安全许可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申请表;

(二)承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及安全责任人身份证明;

(三)大型活动方案及其说明;

(四)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大型活动的,提交联合承办协议,协议应当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和主要安全责任人;

(五)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

(六)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材料;

(七)活动场所消防验收意见书;

(八)按照规定应当经有关部门事先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九)其他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相关的材料。

第二十一条 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现场平面图;

(三)安全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岗位设置、任务分配和识别标识及与保安服务公司签订的安保服务协议;

(四)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五)临建设施设计方案的评审意见及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七)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八)票证管理方案,包括票证种类、样式、总数、发售计划、防伪说明、查验措施及票务公司基本情况等;

(九)安全检查设备配备情况,对入场人员、物品、车辆的安全检查措施;

(十)预计参加活动的车辆数量,停车场地的设置、位置、容量及停放、管理、疏导措施;

(十一)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十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公安机关作出许可决定后,应当及时将大型活动相关信息通报政府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不予安全许可:

(一)承办者不具有合法身份的;

(二)活动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

(三)场所、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四)安全责任不明确、措施无效的。

第二十四条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承办者不得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扩大大型活动的举办规模。

大型活动举办时间需要变更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向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公安机关同意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手续;举办地点、内容变更或者规模扩大的,承办者应当依据本规定重新申请安全许可。

大型活动取消的,承办者应当在原定举办时间5个工作日前书面告知作出安全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并交回大型活动安全许可证件。

承办者变更、取消大型活动,应当及时告知活动参加人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作出安全许可决定后,应当会同安监、质监、建设等部门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并由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归档。

检查人员发现大型活动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举办大型活动:

(一)现场发现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内容的;

(二)逾期未改正或者无法整改安全隐患的;

(三)发售的票证或者参加人员超过核准安全容量的;

(四)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不立即停止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

(五)现场治安、交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活动正常进行的;

(六)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承办者擅自变更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的;

(七)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其他紧急情况。

第二十七条 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发售票证。取得公安机关安全许可后,承办者不得擅自更改票证信息,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票证数量。

第二十八条 承办者搭建舞台等临建设施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并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组织由安监和建设部门认可的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组织施工,并将临建设施设计方案报安监和建设部门备案。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承办者应当组织专家、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安监部门会同建设等部门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并签署监督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临建设施验收工作应当在活动举办日的1日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 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等大型活动参与者违反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受到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计入不良安全信息记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七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十一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承办者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或者临建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安监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场所管理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以上3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保安服务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保安服务公司未落实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存在安全隐患,经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2年内不得参与大型活动安全工作。

第三十三条 承担安全检查工作的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未履行相关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元万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五条 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依法不实行安全许可制度,但应当明确具体承办者,依照本规定落实相应的安全职责。

第三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2.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篇二

苗鼓文化,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一部分, 对湘西苗族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苗鼓文化, 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也对各个民族的鼓文化起到了借鉴作用, 此次在湘西吉首举行的国际鼓文化节就是吉首苗鼓文化与中内外其他民族鼓文化的一次交流, 也是各个民族鼓文化相互学习的机会。

湘西, 一个神秘的地方, 苗鼓, 一个神圣的“符号”, 湘西与苗鼓结缘, 苗鼓为湘西鼓舞, 这一鼓舞, 迎来了世界的盛宴, 2014年9月27日至30日, 对于湘西人来说, 甚至对于全国人民来说, 是一个值得激动的日子, 因为吉首将举办一场与鼓相容的盛宴。此次鼓文化节包括2014吉首国际鼓文化节开幕式暨国际鼓文化交流巡游、中国鼓乐经典音乐会、中国鼓王评选赛、中国鼓文化高峰讲坛、武陵山片区旅游商品设计大赛、“谷韵吉首无微不至”第二届全国微信大赛、乾州古城、德夯景区、矮寨大桥茶峒岸等景区现场表演、“谷韵吉首”自驾游、2014吉首国际鼓文化节闭幕式暨国际鼓文化交流展演等九项内容。

本次鼓文化节不仅邀请了新西兰毛利战鼓队 (大洋洲)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钢鼓乐团 (中美洲) 、巴西桑巴鼓队 (南美洲) 、圣火打击乐团 (非洲) 、韩国农家乐表演团 (亚洲) 等海外著名鼓队参加, 还特别邀请台湾威鸿鼓乐队、香港卓士风笛鼓乐队参与其中, 首次实现两岸三地鼓乐同台竞技的盛况。如此庞大的国际性鼓文化活动, 虽然有点小瑕疵, 但是在湘西吉首能举办成功。这与他的科学管理是分不开的。

一、从管理方面探讨成功的主要原因

(一) 政府有序的管理安排

在此次大型国际鼓文化节中, 吉首市政府在早前就在政府网站对活动进行了报道, 每日的活动安排, 每个活动的地点安排, 以及每个活动的牵头人等等, 都进行了详细有序的安排。整个活动的流程明确, 责任到人, 组织有序。就以鼓队游街为例, 如果没有政府的有序的安排, 这样的大规模的游街表演活动是不可能在吉首这个道路拥挤的城市举办的。而且, 在此次大型游街活动中, 如果没有政府强有力的安保措施管理, 各国代表队的安全问题, 以及群众可以有序的观看表演活动问题等等, 这些让政府倍感压力的问题, 如果没有一个管理有序的负责的政府, 这样的活动是不可能成功举办的。

(二) 社会群众的自我管理

一个活动能够成功举办, 不光是举办方单方面的努力, 而是一个综合的因素问题, 此次吉首市国际鼓文化节能够成功举办不光是政府管理有序, 社会群众的自我管理也是离不开的, 没有社会群众对政府的和对鼓文化节的大力支持, 相信一个巴掌是不可能拍响的。活动期间, 吉首市市民的主动停车几天, 开车的主动避让表演, 有的主动搭乘公交车, 以及主动参加到庆祝鼓文化节的队伍里来等等, 这些没有社会群众理解, 参与, 合作, 共庆的活动, 相信是不可能成功的举办的, 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从而可以看出, 此次国际鼓文化节在湘西吉首这个神秘的地方还是受市民喜爱的, 也在侧面体现出这片神秘的地方社会群众的自我管理素质还是很高的。

(三) 表演团队的团队管理

笔者认为, 此次国际鼓文化节的成功举办, 不光是政府和社会群众这两方面能团结合作, 没有表演团队的加入, 也是不可能展现出如此五彩斑斓, 绚丽多姿的鼓韵美。表演团队的管理, 笔者认为如果没有团队对整个表演的计划的精密安排, 没有决策者对节目选题的把握度, 以及演员综合素质的自我管理等等, 相信这次鼓文化节活动整体效果会大大受到折扣。在这次活动中, 带有少数民族地区特征的苗鼓表演团队, 都是经历了层层的选拔而选出的, 他们的团队管理能力, 计划决策能力, 专业素质能力, 职业管理方面等等。都是与这次鼓文化节的舞美效果以及整体效果成正比的。

二、在此次活动中存在不足的地方

(一) 表演队游街, 全市几条主要道路封路

笔者认为, 尽管活动重要, 但是封路, 这种像城市大动脉如果封了, 对于出行的人们的还是有很大的影响。

(二) 门票问题

既然是大型国际性鼓文化节, 又是在这个对鼓文化及其崇拜的地区, 门票这个门槛就限制了许多喜爱者。就拿在乾州世纪广场的开幕式, 进去就要门票, 而且门票基本上都是“关系户”, 像我们这些学生是没法弄到门票的。

(三) 盲目的与国际接轨问题

笔者认为, 湘西这块神秘的地方, 有着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和对鼓独特的崇拜方式, 能够搞一些具有自己品牌特色的带有民族地区的鼓文化活动, 让全民能够参与其中, 一起围鼓而欢, 为鼓而欢。这才是真正的鼓文化节的内涵。像这次“吉首国际鼓文化节”, 这个标题, 好像挂了“国际”二字, 瞬间就“高大上”了, 这也是活动组织方和策划者盲目的推崇鼓文化, 想把湘西鼓文化推出国门的迫切愿望。但是他们没有考虑到我们的鼓文化成熟了么?我们的鼓文化真的是真正上的鼓文化么?盲目的推崇, 只会适得其反。像这次鼓文化笔者认为虽然顺利成功的举办, 但是它的失败就在于脱离了当地群众, 也就是说没有真正地从群众中来。笔者认为, 真正的国际鼓文化节, 不是政府行为, 而是民间自己组织, 政府协助, 全民参与的鼓文化节。真正的国际鼓文化节, 应该是湘西这块地方的鼓文化已经深刻每个人的心中, 就像咱们的国粹京剧, 在国内外都有说大话、说狠话的本事的时候, 咱们在举办一场国际鼓文化节, 与世界上各国有名鼓队进行交流合作。推崇咱们的鼓文化。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际鼓文化交流。

三、结论与建议

(一) 结论

通过此次对吉首国际鼓文化节的调查发现, 吉首这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 人们对于“鼓”这个神圣的“象征符号”有着一种特别的崇拜。不光是人民群众的原自然的崇拜, 政府的对于鼓文化的大力支持, 也是原自然的。这种原自然的非炒作的对鼓文化的崇拜, 使得湘西这个神秘的地方, 迎来了一次国际性的盛宴。各国鼓文化爱好者齐聚吉首, 一起“鼓舞世界, 世界鼓舞”。

(二) 建议

第一, 政府在以后举办国际性比赛时, 先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 不要盲目推崇当地还不具备国际性比赛能力的项目。

第二, 政府在举办像这种具有民族局域特色的文体比赛活动时, 可以把组织策划比赛权交给相关协会, 政府起到后勤作用和协助作用就好。并且, 政府要大力支持协会办赛事活动。相信应该会比政府组织主导的要好。

第三, 作为社会相关协会也要积极负起责任, 为相关领域的一些活动或者科研等要起到带头作用, 积极探索相关领域的未来发展, 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合作, 这样的话, 各个领域应该会充满活力, 一片勃勃生机的景象。

第四, 作为社会群众一员, 也应该积极参加此类活动, 为协会, 为政府出谋划策, 出一份力量。

摘要:笔者通过实地调查法、文献资料法对少数民族地区大型群众体育节日活动管理的调查研究, 发现其中的科学管理的优点, 指出其中的不足, 给予几点建议, 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体育活动未来的科学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建议, 更好地促进地区体育文化与生态自然地和谐发展, 是当代从事体育事业的学者和专家任重而道远的任务。

关键词:少数民族,苗鼓,吉首,鼓文化节

参考文献

[1]孙玮, 张小林.武陵山片区文化旅游产业整合营销传播研究——基于新媒体视角下湘西苗鼓文化的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 2013, 20:329-330.

[2]刘成毅, 张小林.湘西州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创意开发研究[J].科技风, 2013, 21:185-186.

[3]胡燕妮, 王志清.湘西吕洞山区苗鼓历史与发展现状初探[J].大众文艺, 2014, 17:46-48.

[4]张有平, 柳倩月.民族传统体育与节日文化探析[J].湖北民族学院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 2004, 2:101-103+120.

3.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篇三

今天,这种艺术形式已经渗透到各个角落,从电视台的综艺晚会到旅游景点的大型文化娱乐项目,从各种庆典活动到种种纪念日,这种艺术形式正以强劲的势头冲击着传统的专业性晚会,在各类文化活动中独领风骚、强占鳌头。

作为大型文化演出活动,无论是其自身发展还是客观要求,最终的落脚点都是提高质量。只有那些真正必要而且质量上乘,既能遵循市场规律、讲究投入产出,又能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经济效益的演出活动,才能长久站稳脚跟立于不败之地。而这就要求我们这些组织、编导、策划者,掌握它的艺术规律和市场规律,全面提高演出活动的艺术质量,这才是当务之急,更是长久之道。日益增多的经济活动,带动了艺术表演活动,“文艺搭台,经济唱戏”,已成为各地政府、商界以及文艺界共同认可的一种形式。我们深切地感受到,经济发展为艺术提供了繁荣的机会,经济大舞台也成为了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的用武之地。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青海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我省各类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蓬勃兴起。这是对我省文化发展综合实力的检验,同时也给我省的群文工作者搭建了展示才华的平台。如何在这个大舞台上精彩演出,就成为了群文工作者不断奋斗和努力的目标。无数次的实践证明,只有贴近生活而又思路独特、角度新颖的演出策划才能引起观众的共鸣,得到观众的肯定。

近年来我省文化馆,在省文化厅等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成功举办了一系列高质量、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大型文化活动。如:青海省建党八十周年大型晚会,青海省民族运动会开幕式大型广场舞,青海省残疾人运动会开幕式大型广场舞,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海南州、兴海县、循化县等地五十周年大庆开幕式大型广场舞,青海省第十届、第十二届、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大型广场舞,青海省首届、第四届环湖赛开幕式大型演出,藏羚羊申吉电视直播晚会,青海省第一、二、三届民族文化旅游节展演周,首届海西州民族文化艺术节,海南州文艺汇演专场,西北五省“花儿”邀请赛等等,都得到了中央及省级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之所以取得这样骄人的成绩,是因为我们在这一系列大型文化活动的创意与编导中,尤为注重突出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体现地域特色,大舞台、大背景、思路独特、手法新颖的特点。

就第四届环湖赛大型文艺演出《大美青海》的策划、创意来说,我们就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及厅领导的意图,在总结前几届演出经验的基础上,力求新颖独特,力争将青海各民族原生态文化与时尚多维的编导手法相结合。首先,经过审时度势,我们建议将演出地点设在著名的佛教圣地塔尔寺。恰逢这届环湖赛又升级为亚洲的顶级赛事,省长专门指示要出彩出亮点,演出主题与演出形式与塔尔寺的文化背景要实现有机的统一,突出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我们首先从策划方案上抓住它的主题:(1)展示青海厚重的民族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民风民情。(2)突出时尚的体育精神和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3)是体现民族文化的世界性与体育的国际性。经过全体编创人员的反复讨论,我们的创作思路最后定位在演出形式以歌曲为主,尤其是要用青海脍炙人口的歌曲歌唱青海、歌唱高原。要让青海民歌贯穿于整台节目,将青海原生态民间歌舞编排其中。全场演出共分为四个篇章:一是出征祝福;二是可爱的青海;三是神奇的高原;四是环湖畅想。四个篇章紧扣主题《大美青海》。在正式演出中,整台节目层次分明,张弛有序,编排手法新颖,展现出了青海悠久深厚的文化底蕴。整场演出凭借浓郁的民族特色和催人奋进的气势,突出了自行车运动挑战自我、挑战极限的独特内涵,赋予环湖赛以新的内涵:体育无国界。以此倡导了人与自然运动和谐统一的体育运动的新理念。第四届环湖赛开幕式大型演出赢得了中央代表团及各国运动员的一致好评。

在承担的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大型广场舞——《奔向2008》的创编中,演员达4000多人。这届运动会是我省首次安排在省会以外的城市——格尔木举办,这是对地方承办单位的一次考验,也是对我们编创人员的一次挑战。我们全体编创人员几经讨论,反复修改方案,大家表示一定要创编出一台构思精巧、创意独到、场面宏大、演出精彩的大型广场舞。我们的定位是既要有高原地域特色,又要有民族文化风情,既要突出奥运精神和全民健身的体育精神,又要体现出格尔木作为盐湖和双拥城所取得成果的相关内容。全体人员经过40多天的艰辛编排,一台以“昆仑欢歌、情系盐湖、双拥歌颂、五环畅想、奔向2008”五个篇章来充分体现我们的创作思路的大型广场舞创作成功,同时用各种体育图案为背景方队加以互动。整场演出内容丰富而不显杂乱,场面壮阔却不乏细致层面的亮点。在开幕式演出中好评如潮,我们又一次赢得了党政代表团的肯定,再一次为省馆打出了品牌。

作为多次大型活动的总导演,每一次的飞跃对我来说都是难得的锻炼。在编创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取得了成绩。这其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也是让我创作体会最深的还是演员阵容达6000多人的海西州成立五十周年大庆的开幕式上我们创作的大型广场舞《柴达木之歌》。我就以这次演出策划、创意、编排浅谈一些体会。

在海西州庆祝建州政五十周年之际,我们受海西州政府的委托,为海西州五十大庆编排一台大型广场舞《柴达木之歌》。在厅领导的指导下,馆里迅速组成了一支精干的创作班子。《柴达木之歌》从开始创作,十易其稿,反复锤炼,精益求精,最后基本达到了专家叫好、观众叫座的初衷。在《柴达木之歌》创作及演出的过程中,我们的收获不仅在台前,更在台后。最大的收益是在强化精品意识,实施工程方面的有益探索和展示,为我省进一步繁荣艺术创作,实施精品大型广场舞精品工程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确定主题。我们在创作这台大型演出活动时,首先着眼于确定舞蹈主题,选择表现题材。海西州是青海版图上最西边的一个自治州,位于中国西部最大的盆地——柴达木盆地腹地,是我省最大的盐化工业和天然气、石油、钾肥生产基地,地大物博的柴达木是世人注目的聚宝盆,也是西部正待开发的新型戈壁新城。我们的创作目的就是要用广场舞的艺术形势准确地反映建州50年来柴达木开发建设的伟大成就,展示建设者们的丰功伟绩以及高原各民族绚丽多彩的风土人情,凸显柴达木人的精神风采,展现壮阔美丽的戈壁风貌。这样一个气势恢宏的巨幅画卷,要压缩在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里展现给观众,这就要求创编人员必须对表现题材、表现形式和表现内容进行精心的筛选和设计。于是,我们根据省文化厅关于“关注三个文明建设,把握创作题材取向”的要求以及海西州政府对广场舞表演内容的意向,确定广场舞《柴达木之歌》的主题是展示柴达木人开拓进取、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展示50年来柴达木开发建设的辉煌成就,展示多民族家园的瀚海风情和柴达木人与时俱进的时代风采。

(二)发掘艺术亮点。在确定主题的基础上,尽量挖掘能表现这一主题的艺术“亮点”就成为了我们全体编创人员的思考重心,像勘探队员、筑路工人、石油工人、盐湖、油田、矿石、胡扬、红柳、沙漠、驼群、藏羚羊等这些柴达木特有的人物、风貌和事迹,被我们各种艺术形式加以提炼,作为舞蹈表演的素材,成为了整场演出中耀眼夺目的艺术亮点。

经过反复斟酌,最后我们确定了广场舞《柴达木之歌》的分场板块为《欢腾的柴达木》、《创业的柴达木》、《富饶的柴达木》、《多彩的柴达木》及《腾飞的柴达木》五个部分。通过这五个具有特色的板块再现海西州悠久的历史,丰富的物产及其50年来在政治经济、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上取得的成绩和柴达木人团结奋进、艰苦奋斗的精神内涵。在创编手法上,我们按照立意要高、意境要美、手法要新、表演要精的要求,无论是舞蹈、音乐、美术还是道具、背景、服装,精心设计、创作,只有这样高标准、规范化的要求,才使得广场舞拥有强烈的时代主题,适应现代人的审美取向,才使我们创作的作品深入人心,感染观众。可以说一种精品意识在整个创编过程中一直鞭策着我们,使我们不敢有丝毫的懈怠。

《柴达木之歌》五个板块所表现的意境和舞蹈的格调都是各具特色,第一板块《欢腾的柴达木》,主要是营造出一种欢腾喜庆、热烈祥和的气氛。舞蹈采用大幅度粗犷、豪放、跳跃的语汇来演绎州庆的喜庆色彩。第二板块《创业的柴达木》,以沙漠、驼峰、红柳、南八仙这些舞蹈场景将观众引向遥远而又刻骨铭心的回忆,回忆柴达木开发的历史,借以表现新中国成立初期第一批柴达木人的创业精神。第三板块《富饶的柴达木》,展示柴达木的富饶与壮美,蓝天白云,皑皑雪山下江河奔涌,牛羊成群,石油管道纵横交错,生机勃发的戈壁新城巍然屹立,尽现了近日柴达木风貌。第四板块《多彩的柴达木》,采用儿童卡通舞蹈形式展示柴达木丰富多彩的矿产资源以及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画卷,表现民族团结的新风尚。第五板块《腾飞的柴达木》,展现柴达木光辉灿烂的发展前景,各民族同胞对母亲的祝福。我们认为,在舞蹈主题思想和题材的选择上,做这样的定位可以比较准确、真实、全面地表现海西州50周年大庆的内涵。这一策划方案得到了省文化厅和海西州政府的认同和肯定,我们的创编就本着这一思路得以顺利进行。在创编、策划过程中,我认为,要适应现代审美的要求,起码有三个方面是必须具备的:即充满时代气息、富有人文精神和融入美的画面技术。我们首先大型广场舞创作必须围绕这三个因素来努力创新,才能创作出观众喜爱的作品。按照这个思路,我们现在文字本上下足了功夫,反复斟酌,热烈讨论,至第十稿才投入排练。最后确定了以人为本、以精为线、情景交融,以情动人的创作思路,把柴达木精神和现代柴达木人的时代风采、真挚情感和奔放的激情,从内到外展现在观众面前,情景交融,给观众强烈的震撼力。同时,再现了他们的人生历程,完成了人物情感的表现并把这种以情感升华至崇高的巅峰。真正让观众走进了舞蹈的灵魂,引起观众强烈的共鸣。

(三)立足艺术创新,打造艺术精品。如何使《柴达木之歌》广场舞,既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和西部戈壁瀚海的地域色彩,又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人文风光,这是我们在创编过程中一直在探索且反复实践的一种创编手法。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们在选择舞蹈素材时,把注意力集中在挖掘最能表现柴达木人精神风貌的生活原型上,把它提炼升华为艺术形象。如“南八仙”的故事。她是柴达木人熟知的一段历史绝唱,“南八仙”是建国初期第一批进盆地的勘探队伍中的英雄群体,他们为了探发柴达木宝藏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们相信,这一段历史的再现,一定会唤起观众的情感共鸣。在这一场景中,我们采用舞蹈组合的形式,再现柴达木创业者骑着骆驼在黄沙飞扬中走进柴达木的情景。瀚海沙漠,雅丹地貌,具有顽强生命力的红柳,南八仙勇于拼搏,与风沙搏斗,最后强烈牺牲。英雄造型定格时,一面红旗从群体中冉冉升起,同时四周舞动黄绸。黄沙滚滚,在红旗的周围形成波涛涌动的景象,再配以荡气回肠的幽婉音乐,给观众以强烈的震撼和感染。“英雄回来了”,观众沸腾了!这一表现“南八仙”的舞蹈场景引起了轰动,许多在场的老柴达木人都热泪夺眶而出,省内外的观众都激动地说:“没想到一个大型广场舞能这么好看,这么感人”!另外,在尾声《腾飞的柴达木》一场中,我们用大彩裙和风帆特意设计组成一块大型蛋糕,音乐采用了祝你生日快乐的歌曲,准确地营造出祝福母亲五十华诞的意境。在深情的生日祝福歌中,全体观众都情不自禁地站起来唱起生日祝福歌,台上台下自然呼应起来,使观众再一次留下了激动的泪水。

(四) 表现形式的探索。在《柴达木之歌》的整个创编过程中,除了舞蹈创编中做了一些大胆的探索创新外,我们还在背景文化、演员上下场及集中疏散等场外运作中做了一些新的尝试。如2000多人的背景方队根据场内舞蹈内容不断变化出大幅图案:有戈壁新城、雅丹地貌、油菜花开等,生动形象的画面加强了舞蹈的表现力。再如,为解决庞大的演出队伍上下场容易出现混乱的问题,我们采用了各色巨幅彩绸覆盖下上下退场的方法。群体舞蹈在行进间入场或在行进间退场,一是保证了舞蹈场景干净协调,二是避免了广场舞蹈容易出现的杂乱无序。同时,每场巨幅彩绸都寓意着每一场舞蹈所表现的意境,紧扣舞蹈主题,具有极强的渲染力。

《柴达木之歌》处处体现出浓郁的海西地域特色,许多细节的打造准确到位,令观众感同身受。如我们用直径1.2米、高1.8米银色长筒作为道具,用人体的翻腾钻套表现石油管道的各种图案,将石油管道的连接和石油喷涌而出的情景形象生动地再现于观众面前,让观众拍手叫绝。此外,我们特意设计了八块地毯,寓意着海西州的8个地区,在舞蹈接近尾声,达到高潮时八块地毯组合拼接成海西州一幅巨大的版图,又一次让观众拍举手称赞。还有2800人的背景方队,通过手中的画板展现海西现代化城市的动感,石油基地、雅丹地貌、昆仑山脉渗透其中,使《柴达木之歌》彰显了独特的文化气息。

这次演出结束后,中央及省部级有关领导评价《柴达木之歌》主题鲜明,特色浓郁,格调高雅,气氛热烈,阵容庞大,道具别致,服装新颖,背景多彩,场面宏大,轰动观众。他们用一句话给予了高度赞誉,那就是:震撼,激动!是一台高质量的艺术精品!海西州委书记、州长流着泪对全体编创人员说“海西人民不会忘记你们,你们将永远留在海西五十大庆的辉煌里”。这些荣誉是对我们进行精品时代艺术冲刺的全体编创人员极大的鼓舞,是对我们多年来甘于寂寞、潜心耕耘的极大肯定,也是近年来省文化馆通过招投标的市场运作方式独立承办演出活动的成功体验。

多年来,我馆成功举办的各项大型演出活动,不仅获得了艺术上的成功,而且展示出编导者们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奉献精神。经过这么多年来的艺术实践,我认为,大型文化活动的创编和策划要取得成功,就一定要心存信念,不懈努力,要用心、用真情去打动观众。

4.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篇四

气球、拱门、锣鼓,还有那喧闹的人群,这样的场面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们的周围。来自我省公安部门的统计,,我省共举行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1413场。而到了,这一数字仅在上半年就突破4000场,近4000万人参与其中。大型集会人多、事多、安全隐患多,一些举办单位关注经济效益多,重视安全问题少,因此,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通过立法进行规范管理提上日程。

《山西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安全管理办法》)历经3年的调研、起草、论证和修改,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安全管理办法》共六章四十六条,首次明确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办法》还详细规范了安全许可程序、安全管理职责以及法律责任等。

《安全管理办法》所指的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六类活动:包括体育比赛;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展览、展销;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人才招聘会、彩票销售;其他大型群众性活动等。

根据新规,我省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准入制度,即大型群众活动的承办者,应该在活动举办20日前,向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大型群众性活动只有在获得安全许可后,承办者才可以进行广告宣传,包括发放、销售证件、门票等。

B 明确安全责任主体,承办方、监管方各负其责

安全责任大如天。大型群众性活动事关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由此引发的安全问题也更为突出。实践中,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要向公安机关申报,以往就有惯例,相比过去笼统的规定,《安全管理办法》最大的亮点是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对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通俗地讲,就是“谁组织承办,谁就要为活动的安全承担责任。”如果大型群众性活动由2个以上承办者共同承办,承办者需要提前签订承办安全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并确定主要安全责任人。

一场大型群众性活动,除了活动承办者要对安全问题承担首要职责,活动的安全监管部门(比如公安机关、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场地管理者,安全工作人员,甚至是每一位参加活动的现场群众,都应该时刻将“安全”二字高悬于心。对此,《安全管理办法》依据不同身份详细列举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比如,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检查主要由公安机关会同安监、质监等有关部门进行。公安机关对受理的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进行审查,对活动场所、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书面说明理由。

5.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标准 篇五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方法

检查依据

基本

条件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查证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查资料

3、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现场查看

5、活动必须按有关要求得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查资料

6、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7、演出举办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查资料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举办单位的安全工作方案

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8、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方法

检查依据

安全管

理措施

1、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2、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3、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4、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5、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6、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8、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9、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0、公安机关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11、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和举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12、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条

活动

场所

1、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3、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4、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条

5、活动场所消防验收合格。

检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6、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应当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标志明显,符合安全要求;

7、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8、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应付突然停电的应急设施,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9、水上活动场所必须配备救护设施和合格的救护人员。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第七条

10、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并提供: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

事故应

1、有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查机构文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方法

检查依据

急救援

第七条、第八条

2、有火灾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查制度

3、有演练记录。

查记录

4、活动负责人和保安人员、工作人员掌握预案内容。

查相关人员

5、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

查相关人员

6、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

查设备清单

现场检查

7、应急组织有明确的联络方式以便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现场检查

6.厦门经济特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篇六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公消安检大字[ ]第 号 :

根据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的通知,根据 的规定,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对 申请举办的 活动现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认为: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该场所存在下列消防安全问题:

附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年 月 日

此联存档。(此处印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公消安检大字[ ]第 号 :

根据你单位于 年 月 日的通知,根据 的规定,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对 申请举办的 活动现场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认为:该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该场所存在下列消防安全问题:

附件:消防监督检查记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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