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10-01

关于印发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用2篇)

1.关于印发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一

深化农垦体制改革是中央和省委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黑龙江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发〔2017〕26号)明确提出,2018年是改革启动年,2019年是改革攻坚年,2020年是改革决胜年;

市委深改委制定出台的《dq市2020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台账清单将“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列为重点任务,由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专项小组负责,具体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目前各项任务扎实有序开展。为更好摸清情况、掌握进度,做好相关督察督导工作,4月13日-15日,市委深改办调研组深入4个县区和5个农牧场,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全面了解我市承接农垦行政和办社会职能移交前期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并提出下步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范围内共有5家农垦系统所属农牧场,分别地处大同区、肇源县、杜尔伯特县、林甸县,土地总面积155.7万亩、人口总量27915人。

一是行政职能承接全面完成。农垦总局及其两个管理局延伸到农牧场、需我市承接的移交事项总计为2367项,涉及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旅局、市气象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人防办、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粮食局、市教育局、市林草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26家单位。2019年6月底前,各单位均与农垦系统签订移交协议,市级层面全部完成职能承接、正式履行职责。

二是涉改人员安置进展顺利。5家农牧场需要我市安置的涉改人员有22人,其中,工商系统8人,4人安置到大同区市场监管局,3人安置到杜尔伯特县市场监管局,1人安置到肇源县新站镇市场监管所;

交通系统8人,2人安置到大同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2人安置到林甸县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1人安置到肇源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人安置到杜尔伯特县,其余2人提出到齐齐哈尔工作、待省农垦总局明确单位财政来源等问题后可正式接收;

司法系统5人,1人安置到林甸县司法局,其余4人因在原单位未落实编制问题、按照省里意见暂缓安置;

其他人员1人,属于由我市负责解决的两地分居人员,已将该工作人员安置到肇州县财政局。

三是学校档案移交有序开展。此次农垦系统中小学校移交涉及我市4所学校415人,总体工作有条不紊、进展较为顺利。大同区:完成79名事业编制人员、87名退休教职工档案审核和移交,8名企业编制人员经与和平牧场协商不移交;

杜尔伯特县:完成49名事业编制人员、59名退休教职工档案审核和移交,5名企业编制人员身份认定要件不全,等待绿色草原牧场学校进一步确认;

肇源县:完成27名事业编制人员、43名退休教职工、1名企业编制人员档案审核和移交,剩余2名企业编制人员因缺少档案暂时无法移交;

林甸县:完成33名事业编制人员、24名退休教职工档案审核和移交,3个未落实到具体人头企业编制人员需农垦系统确定最终人选后开展审核移交。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推进机制落得不实。目前,只有大同区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农垦改革各项工作,其他3个县暂时还没有组建成立改革专班,从县级层面上推动工作的力度不够,县直相关部门还处于单兵推进状态,集体作战、合力攻坚体制机制尚未成熟定型,部分任务进展不够顺畅均衡。

二是少数行政职能还未履行到位。有的县区农机监理、种子管理、畜禽检疫、低保审核等行政职能仍由农牧场原班人马代为行使;

还有一些县区涉及的市场监管、城管执法、证照办理等行政职能,在日常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定工作“盲区”,没有实现全面覆盖、全程覆盖。

三是有的惠农政策还没有辐射到农牧场。5个农牧场提出,作为地处dq市域的农业企业,目前还享受不到省、市相关农资补贴、良种补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和职工生产积极性。

四是一些事项沟通协调还不到位。有的部门存在“主客思想”,与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绥化管理局对接联络不够主动;

有的存在“管理缺位”,对县区的工作统筹和业务指导不够及时;

有的存在“等靠意识”,向省直相关委办厅局汇报请示不够积极,比如,对于改革过渡期后农牧场学校的经费来源、教师工资、校舍维修等资金保障,农业、卫健战线的数据归口,以及残疾人证办理、司法系统矫正等职能行使事宜,仍在等待省里出台具体措施。

三、对策建议

承接农垦行政和办社会职能移交是助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全市上下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农垦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落靠责任。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专项小组要对农垦改革重大事项及时研究、及时定调,切实提高把方向、谋大事、定举措、促落实能力。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研判形势、主动对上沟通,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瓶颈制约。26家市直部门要分别把任务细化到班子成员、明确到责任科室,及时查缺补漏、固长补短,并适时开展工作“回头看”;

发改、农业、组织、民政、人社等部门,重点指导县区制定针对农牧场的项目审批、惠农补贴、街道换届、社区管理、低保统筹等具体实施意见,保障改革蹄疾步稳、兼顾全面。“三县一区”党委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优化工作专班设置,构建完善制度体系,督察督导县(区)直部门细化任务“分块”、厘清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卡点”,不折不扣把农垦改革工作落实落细、落到最后一公里。

二要着眼共建共享,促进地场融合发展。坚持发展共谋、责任共担、稳定共抓、环境共建,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应当把行政和办社会职能移交承接工作纳入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列入“十四五”规划,细化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路径举措,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将农牧场一并考虑,涉农领域重大项目与农牧场一体推进,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政策措施对农牧场一视同仁,充分调动农牧场支持地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让职能移交承接的过程成为地企互利双赢、合作共赢的过程。县(区)直部门要与农牧场保持常态化沟通对接,大事小事多联系,有事没事常走动,提供优质服务、及时纾困解惑,让农垦企业轻装上阵、无后顾之忧,让垦区群众有更多的幸福感归属感。

三要建立奖惩机制,推动干部担当作为。“三县一区”应当健全完善激励奖惩机制,把推进农垦行政和办社会职能移交承接行使情况纳入县(区)管领导班子考评指标体系,作为领导干部调整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勇挑重担、工作成效明显、各项走在全省前列的予以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站位不高、履职不力、工作延误甚至出现被动的严肃追责问责,通过树立正向激励、负向约束鲜明导向,教育引导相关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负责,涉改部门党员干部以良好精气神主动担当、奋发作为,为承接和行使好农垦行政和办社会职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委深改办将把农垦改革推进情况作为重点督察事项,定期督办、跟踪问效,确保改革真正落到实处。

2.关于印发广东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篇二

粤卫办〔2011〕31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部属、省属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厅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全面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卫生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的优质医院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

广东省卫生厅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全面改善我省医院服务,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4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紧密围绕公立医院改革各项工作任务,以医院等级评审、“三好一满意”、“争先创优”、“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专项活动及工作为抓手,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升服务水平,控制医疗费用,提升运行绩效,全面改善医院服务,切实改善群众就医体验,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多种途径改善医院服务,以点带面,推广我省医院开展优质服务的经验和做法,引导全省医院加强内部管理,提供运行绩效,做到“安全上更有保障,质量上更加可靠,成本上更为合理,效率上更加提高,服务上更为改善”,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改善医疗行业形象,提高患者满意度,努力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为推动“和谐广东”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通过努力创建,力争我省创建多所的“国家级优质医院”、“区域优质医院”和“优质县医院”,优质医院数量位于全国前列。

三、范围与主题

范围:全省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院(包括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全部参加创建工作。

主题:以病人为中心,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

四、工作原则

(一)与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无缝贴近。创建工作要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和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便民、利民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

(二)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统筹推进。创建工作要与医院等级评审、“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等专项活动和工作紧密结果,共同推进,全面推动优质服务的开展。

(三)与公立医院改革任务紧密结合。创建工作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要求,突出重点和难点,在临床路径管理、电子病历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

五、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落实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2011〕45号)的各项要求,把握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明确改进和提高的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务求取得实效。要狠抓医院内涵建设,促进医疗质量和效率的持续改进,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工作宗旨,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三好一满意”活动,达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各地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机制,使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用药安全,控制医药费用。

(三)规范护理行为,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严格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广东省2011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深化护理内涵、发展专科护理、提升专业素质。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病人病情配置护士,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1: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优化护理工作模式,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护理的质量、数量、技术难度和患者满意度相结合。提高护士待遇,建立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执业氛围。

(四)深入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卫生部和我厅关于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各项要求,大力推行临床路径,扩大各病种试点范围,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推进合理检查、合理诊疗,促进医疗质量科学管理;开展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和单病种费用控制工作,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五)深入开展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广东省医院信息化建设“先行先试”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通过试点,在医院建立和完善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有效衔接,促进区域医疗信息交换与共享,提高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水平,有效利用医疗资源,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和水平。

(六)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继续推行单病种医疗费用公开,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决策、人事、分配、财务、采购等事项的公开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医疗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药品及医用耗材价格等,坚持和完善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设立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电话,完善医疗服务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尊重群众就医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接受社会监督。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2011年7月上旬)。

省卫生厅研究制定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创建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根据我厅实施方案,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安排。

(二)自评自建(2011年7月中旬—12月)。

全省各医院对照本实施方案和卫生部相关标准要求,开展自评自建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各医院的创建工作进行督查、评价、检查和指导。

(三)推荐遴选(2012年1月—10月)。

各地级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方案要求和辖区医院内医院开展优质服务的情况评出“优质服务医院”(包括地市级和县级医院),原则上每市评选出2家“优质市级医院”和2家“优质县级医院”。我厅将在各地推荐基础上,推荐成绩突出的医院参评“国家级优质医院”、“区域优质医院”和“优质县医院”。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高度重视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将其作为深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医院服务的优劣将成为关系医院发展至关重要的环节,各地各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优质医院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各地各医院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公立医院改革中心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把创建工作与完善医院内部管理和建立医院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统计学方法,建立相关数据、信息收集反馈制度,客观全面评价医院工作。要通过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引导医院把工作重心放到加强医院内涵建设上来,增强自我提高、持续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医院工作水平,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各地在创建过程中要注重挖掘先进典型和事迹,及时总结推广。

关于成立优质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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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院办 浏览次数(125)发布日期:2011/10/26 9: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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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临院附院字〔2011〕73号

关于成立优质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保障安全,提升质量,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主题”的优质医院创建工作,医院决定成立优质医院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仕龙 余鹏江

副组长:殷小平樊小青 李春平黄啸林 谷 翔 贾宗林 江 雷 刘英明

领导小组下设优质医院创建办公室:

主 任:谷 翔(兼)

副主任:刘 丹 何瑾芳 成 员:夏莉娜 柯益民 曾等娣 王 冰 俞 群 宋秋荷 宛赤军 占永平唐国飞 胡春潮 田小彪 罗 丹 贺方仁 彭桂清 罗 群 欧阳光华 胡 鸣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成立 优质医院 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 通知

抄报:九江市卫生局

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办公室

2011年10月25日(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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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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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院办 浏览次数(504)发布日期:2010/12/3 8: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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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临院附院党字〔2010〕16号

关于成立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支部、部门、科室:

为加强对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整体谋划、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全院创先争优活动。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余鹏江 韩仕龙 副组长:刘英明

成 员:李春平殷小平谷 翔 贾宗林 江 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成员为各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二、办公室 主 任:夏莉娜

办公室下设材料组、宣传组、综合组、督导组。

(一)材料组 组 长:夏莉娜

成 员:姜新菲 胡 鸣

主要职责:起草创先争优活动有关计划方案,具体组织协调有关工作的落实工作;做好与上级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联络及相关文件收集与上报工作;大型会议、报告的组织工作;起草、印发活动简报;起草创先争优活动中有关领导讲话、报告及其他相关文字材料;起草学习实践活动的阶段性工作小结、整体活动工作总结报告;办公室交给的其他文字性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组 组 长:夏莉娜

成 员:田 芳 谢仁山

主要职责: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及院内各类宣传载体(横幅、宣传栏、立牌、网站)的作用,扎实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为创先争优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掌握收集和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各基层党组织的动态、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负责制作并维护创先争优活动专题网站;负责做好创先争优活动期间的对外宣传共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组 组 长:罗 丹

成 员:柯受水 曾等娣

主要职责:根据领导小组的部署,指导检查督促支部、各部门科室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开展创先争优满意度测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督导组 组 长:宛赤军 成 员:何瑾芳

主要职责:督促检查党徽、党员胸牌的佩戴情况,检查党员服务格言是否摆放在诊疗场所办公桌上以及其他创先争优活动有关督查工作,并每周形成督导报告报领导小组。

二○一○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领导小组

创先争优 通知

抄报:九江学院 九江市卫生局

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办公室

2010年6月8日(共印40份)

关于印发《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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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院办 浏览次数(790)发布日期:2010/7/23 1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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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临院附院字[2010]30号

关于印发《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116号)、卫生部关于印发《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通知》(卫医管发【2009】99号)以及江西省卫生厅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要求,在全院各临床科室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院实际的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工作模式、运行机制、质量评估及持续改进体系,为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积累经验并提供实践依据。

三、组织管理

成立我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指导评价小组、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三级管理体系。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临床路径试点的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下设临床路径管理办公室负责制订临床路径实施相关制度,确定实施临床路径文本,组织临床路径相关培训,协调临床路径开发和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指导评价小组全面负责制订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对临床路径的实施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各科室成立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制订本科室临床路径文本并组织实施,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估与分析,并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自2010年3月开始,至2011年12月结束。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试点启动阶段(2010年3月)1.制订临床路径实施方案:(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2.建立各级组织体系及制订各级组织职责:(2010年3月15日前完成)3.遴选病种:(2010年3月12日前完成)

各临床科室实施小组根据卫生部印发的22个专业112个病种临床路径管理要求,遴选出1~2个病种。

遴选病种要求有足够病人数,医院各项检查可满足路径规定的要求,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4.编制临床路径文本:(2010年3月12日至3月20日)

针对于各临床科室实施小组确定的本专业病种,指导评价小组、实施小组及相关部门共同商量,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最后确定该专业临床路径文本,由指导评价小组汇总后编制我院临床路径文本。该文本将作为指导评价小组质控员进行临床路径过程评价的标准。5.实施前各部门间协调工作:(2010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由指导评价小组组织各试点专业科室、辅助检查科室、药剂科、医务处、护理部、信息科、财务处(核算办)等召开协调会,使大家充分了解临床路径管理的步骤、环节、措施、时间和目标要求,针对于每个病种预估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及解决办法。6.组织召开临床路径实施动员大会:(2010年3月31日前完成)

使全院医务人员充分认识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在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规范医院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提高病人满意度、防范医疗事故发生及纠正医疗行业不正之风中的深远意义。以此调动全体医务人员参与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施小组负责人与医院签订临床路径实施责任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2011年10月)。

1.实施过程监控:

由实施小组、质控员共同负责对患者入径标准、出院标准、有无变异及原因(实施小组负责)、实施内容与临床路径文本的一致性和及时性的监控(质控员负责)。指导评价小组每两周组织一次碰头会。2.实施效果评价:

由指导评价小组负责对每位患者进行实施效果评价。手术患者实施效果评价包括: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类型、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天数、非计划重返手术室次数、手术后并发症、住院天数、手术前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痊愈、好转、未愈)、健康教育知晓情况(熟悉、了解、不知道)、患者满意度(很满意、满意、不满意)等。

非手术患者实施效果评价包括:病情严重程度、主要药物选择、并发症发生情况、住院天数、住院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耗材费用、患者转归情况(痊愈、好转、未愈)、健康教育知晓情况(熟悉、了解、不知道)、患者满意度(很满意、满意、不满意)等。3.评价与完善:

实施小组每周常规统计病种评价相关指标的数据,并上报指导评价小组。指导评价小组每两周对临床路径实施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质量改进建议。临床路径实施小组根据质量改进建议制订质量改进方案,并及时上报指导评价小组。

4.迎接省厅对我院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不定期抽查和省厅每半年对我院各试点科室上报的试点工作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分析评估。

(三)开展中期评估(2010年9—11月)。

1.各试点科室对本科室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总结,并于2010年9月底将总结材料报技术指导小组。

2.组织召开全院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中期总结会,对各试点科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总结评估,并于2010年10月上旬前将中期总结评估材料报省卫生厅。

3.迎接省卫生厅对我院各试点科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和评估。

(四)试点工作评估总结(2011年11月—12月)。

2011年11月30日前,对各试点科室临床路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总结,组织召开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同时,研究部署下步临床路径管理相关工作。做好相关准备,参加省卫生厅总结会议。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兼顾医疗质量管理和效率管理、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具体探索。各试点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

各试点科室要紧密结合本科室实际,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选择有代表性的病种,制订详细的试点方案,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确定具体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任到人、指标到人。认真组织开展对各临床科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工作,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医院将定期对各试点科室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定期通报督导检查情况。试点工作较好的科室要交流经验,开展不力的科室要限期整改。医院将各科室临床路径开展情况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对临床路径开展卓有成效的科室进行表彰和奖励。

(三)积极探索,总结提高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任务,国内外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很少。各试点科室要在试点工作中认真学习,深入研究,加强交流,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总结,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研究建立我院临床路径管理的制度和工作长效机制积累宝贵经验。

二0一0年三月十二日

主题词:临床路径管理 试点工作方案

抄报:江西省卫生厅 九江市卫生局

九江学院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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