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土建讲义

2024-08-28

造价员土建讲义(共8篇)

1.造价员土建讲义 篇一

土建计量讲义:钢筋的加工

1)冷拉。钢筋的冷拉可采用控制应力或控制冷拉率的方法。

2)调直。可以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HPB235、HPB300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及RRB400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3)除锈。

4)剪切。手动剪切器一般只用于剪切直径小于12mm的钢筋;钢筋剪切机可以剪切直径小于40mm的钢筋;直径大于40mm的钢筋则需用锯床锯断或用氧-乙炔焰或电弧割切。

土建计量讲义: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规定

a.HPB235级钢筋末端应做180度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b.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做135度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c.钢筋做不大于90度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土建计量讲义:钢筋连接的基本要求

①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②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b.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c.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土建计量讲义:焊接连接

钢筋采用焊接连接可节约钢材,改善结构受力性能,提高工效,降低成本。常用焊接方法有:闪光对焊、电弧焊、电阻点焊、电渣压力焊、埋弧压力焊、气压焊等。

①闪光对焊。闪光对焊广泛应用于钢筋纵向连接及预应力钢筋与螺丝端杆的焊接。

②电弧焊。电弧焊广泛应用于钢筋接头、钢筋骨架焊接、装配式结构接头的焊接、钢筋与钢板的焊接及各种钢结构的焊接。

③电阻点焊。电阻点焊主要用于小直径钢筋的交叉连接,如用来焊接钢筋骨架、钢筋网中交叉钢筋的焊接。

④电渣压力焊。电渣压力焊适用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14~40mm的竖向或斜向钢筋的焊接接长。

⑤气压焊。气压焊不仅适用于竖向钢筋的连接,也适用于各种方位布置的钢筋连接。当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两钢筋直径差不得大于7mm。

土建计量讲义: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由于在沥青中加入了高聚物改性剂,克服了传统沥青防水卷材温度稳定性差、延伸率小的不足,具有高温不流淌、低温不脆裂、拉伸强度高、延伸率较大等优异性能,且价格适中。

1.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属弹性体沥青防水卷材中的一种。该类防水卷材广泛适用于各类建筑防水、防潮工程,尤其适用于寒冷地区和结构变形频繁的建筑物防水,并可采用热熔法施工。

2.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属塑性体沥青防水卷材中的一种。该类防水卷材广泛适用于各类建筑防水、防潮工程,尤其适用于高温或有强烈太阳辐射地区的建筑物防水。

3.沥青复合胎柔性防水卷材

1.造价工程师土建计量知识点:墙面抹灰

2.20造价工程师土建计量知识点:安全文明施工

3.造价工程师考试计量科目如何备考

4.造价工程师技术与计量考试真题【附答案】

5.2017造价工程师考试安装计量知识点练习

6.2017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试题

7.2017造价工程师考试安装计量知识练习:无损检测

8.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土建工程》复习及应试技巧

9.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临考提分试题

10.2016造价工程师考试重点知识点:土建工程

2.造价员土建讲义 篇二

1 决策阶段造价的管理与控制

针对项目工程的投资决策是衡量投资行为是否具有相应经济效益的行为准则。合理的投资是工程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也是整体工程造价和整体施工造价估算的前提, 关系到土建工程能否成功完成。其中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又划分为具体造价分配方案与可行性报告, 两种手段从不同角度分别证明投资的正确性与方案的经济合理性。

(1) 通过可行性报告估算造价

土建工程确定立项后, 需要安排特定人员进行相关市场调研, 调查工程施工方提出的造价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涉及的相关工程技术需要请教有关部门的专家, 不可随意估测。造价估算要同时考虑市场日新月异的变化, 综合国内外市场变化趋势, 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和相关数据分析。可行性调研不仅仅分析的是当下工程造价是否合理, 资金分配是否最优, 更要具有长远目光, 科学估算与分配工程造价。

(2) 确定造价分配方案

提交合理的可行性报告后需要确定具体的造价分配方案, 在提出的造价方案中需要明确估算工程的投入与产出比, 投入与产出比的计算必须有科学可靠的估算依据, 并且有合理的投资分析与工程造价估算指标, 同时针对不同土建工程建立不同的管理与调整方法。

2 设计阶段造价的管理与控制

(1) 确定最优化设计方案, 准确估算工程造价

土建工程的质量标准规定十分严格, 需要达到国家规定指标, 且相关功能满足需求才可投入使用, 否则可能被划分为渣滓工程丢弃或做相关返工处理。因此, 确定最优化的设计方案也是合理估算土建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 若设计合理, 则既可减少相关项目的二次投资费用, 又可更加准确估算工程的整体造价。若出现质量与功能不过关现象必须进行二次投资, 则最初的工程造价估算需要被完全推翻, 严重影响施工效率, 大大增加了施工成本。目前从我国的经济实力出发, 相关工程造价估算方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认真审核与分析。土建工程的设计方案不仅会对具体施工造成影响, 更会对前期工程造价的估计与预算产生重大影响。结论是, 确定最优化的工程施工方案是工程方能够精确估算土建工程造价的首要前提。

(2) 土建工程造价的限额设计

为了有效控制土建工程的工程造价, 施工方在方案设计中大多采用限额设计, 严格遵照初期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来估算初步设计需要的费用资金。同时, 技术方案设计方根据技术水平和相关图纸, 将资金分配到土建工程施工的各个部门, 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必要的浪费和不合理的开销, 最终达到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各个部门工程实施过程中花费的资金总额。其中, 工程限额的估算可以参考相关设计工程设备与材质标准, 或通过竣工的相似工程估算本次土建工程的整体限额。

3 施工阶段全过程的造价管理与控制

初步的前期造价估计是整体土建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提, 而真正的工程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才是整体造价管理的最主要阶段, 也是土建工程造价管理的中间核心过程。规范的前期投标招标流程、严格遵照标准定额、提前制定工程资金使用计划、尽可能精确确定整体工程造价, 这四部分是土建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主要构成部分。

(1) 规范土建工程前期招标投标流程。土木工程以及建筑市场的蓬勃发展同时也带来了市场的混乱与商机, 因此, 首先要确保土建工程招标投标流程的规范化, 规范的招投标流程既能方便相关工程的造价管理, 也为投资方提供了造价估算的标准途径。

(2) 标准定额管理规范化。在整体施工过程中, 土建工程方必须通过咨询专业的工程造价预算控制机构, 来主动跟进土建工程的造价管理控制。同时需要仔细审阅相应的工程文件清单、材料定价清单, 以及相关合同与文件。

(3) 合理控制工程进度。合理控制工程进度是控制造价限额的关键。各部门需要统一协调处理, 制定合理的工程造价计划。平衡资金开销与工程进度, 在尽可能节约造价开销和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工程进度, 同时也要为工程中遇到的问题留出解决处理时间与预留资金。

参考文献

[1]董士波.工程造价管理:面对入世的差距[J].建筑经济, 2001 (02) .

[2]孙成双, 王要武, 李晓东, 张建东, 郭继华.工程造价管理与分析系统的开发[J].建设科技, 2002 (09) .

[3]张飚.造价管理在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中的应用[J].创新科技, 2004 (10) .

3.探究如何控制土建工程造价 篇三

关键词:土建 造价 预算审核

要做好土建工程的造价控制,首先应该在预算的审核上下功夫,其次应重视工程监理在工程造价中的作用。工程的预算可以为工程的造价以及工程投资的经济合理性提供可靠的依据。因此,如何做好预算的审核时做好土建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提。

1、如何做好预算的审核

工程的预算能够为工程的造价以及工、料消耗的文件提供保障,是进行工程投资经济合理性考核的重要依据。因此,做好工程的预算审查的工作对提高设计的水平以及投资的效益很有作用。

1.1对招标文件的审查

竣工结算主要是对照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约定条款进行的,而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在招标文件中也是约定好的,所以对招标文件的把关非常重要。尽量要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索赔、签证,在招标文件在约定是否结算及具体结算办法。

下面通过举例来简单的说明:

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均应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完善施工用接水、接电及场内外运输、通行所需的条件等由各投标人自行解决,由此发生的费用要求在投标报价的措施费用中自行考虑。

杜绝了施工单位以地方矛盾、道路、装卸、水、电不到位等为理由,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1.2对工程量以及单价的审查

下面通过举例来简单的说明各分部审核的重点:1)基础的分部,打桩分部的定额一般只适用于民用建筑以及工业的陆上桩基工程。在审查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各类桩基所对应的机械进、退场的费用以及组装和拆卸的费用。对于灌注桩、冲(钻)孔桩、人工挖孔桩等一米内的砍桩头的费用,定额已经包括在内,就不能重列。而超过一米的砍桩头以及吊运机械的费用,不能够漏计。人工挖孔桩的定额已经包含了扩孔的5cm砼的工程量,在预算中也不可以重计,人工挖孔桩的弃土工程量也不能够漏列等等。2)墙体的分部:砧石墙的定额通常情况下只适用于平墙,然而对于非平墙,每m3应该增加1.4个工日。对于墙身和墙基的分界线的划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于内、外墙,框架间墙和非框架之间的墙必须分别进行计算。在计算墙身长度的过程中,属于框架间的墙体应该扣掉柱位。在墙体的计算过程中不可以把门连窗或者异形门窗按矩形门窗来扣除。3)脚手架的分部:在审查的过程中,必须注意是否将满堂脚手架的增加层计算在内;对于住宅的底层层高小于2.2m的柴火间不可以计算其脚手架;对于六层以上的或者是檐高达到20m以上的必须计算其高层建筑的增加费;对于天棚的高度大于3.6m的情况必须计算其满堂脚手架的费用;对于有装饰墙面之一为装饰、刷浆或者是勾缝的情况下满堂脚手架必须计算50%。在高层的建筑中,裙房以及主楼因为其标高不统一,必须分别套用其相应的脚手架的定额。

1.3对各项费用的审查

各项费用计取基数必须按照一般的工程项目、打桩项目、装修项目来分别进行计算。1)打桩:对于桩的制作和实施打桩应该按照通常情况下的土建取费率的百分之八十来计算其间接费;对于单独打桩的应该按照土建取费率的百分之四十来计算其间接费等等。2)装修:在对装修的费用审查过程中,必须注意勒脚的装修,看有否有漏计的情况,对于檐口高度小于3.6m的单层建筑的外墙粉刷必须扣吊卷扬机的费用;必须严格的区分普通、中等或高级抹灰,应该按类来进行套价;块料的面层必须按实铺的面积来计算等等。

2、如何从监理的角度对造价进行控制

监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要想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首先是要合同和熟悉,必须要强对化合同的管理,这就是要求造价的控制必须是以合同为依据的。其次,必须制定出可行性较强的造价控制的计划,运用一些控制的方法来进行日常的造价控制,及时将实际完成的情况和之前的计划进行对比,确定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最后实现工程的造价控制。

2.1投资计划的制定

在投资计划制定的过程中,监理部应该先协助发包人进行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并且要求施工的单位按照现场的实际情况,以施工总进度计划的为基础,进行资金流计划的编制。再监理部审核以及报发包人的同意之后,就可以用此资金流计划来做为今后造价控制的基准。

2.2对于投资目标的分解

在投资的计划确定完之后,应该进行合理的目标分解,这样就可以及时的发现实际的投资情况和计划投资情况之间的偏差,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1)根据时间来分解。按照审核之后的资金流计划,把造价投资的控制目标具体到月,这样就可以制定出每月的投资控制目标。2)按工程部位来分解。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工程量的报价清单的实际的情况,可以把投资控制的目标具体到工程的各个部位,异常来制定出具体的工程部位的投资控制的目标。

2.3及时的对投资完成情况的进行检查以及对计划进行调整

投资和造价的控制是一个随着施工进展而不断的变化的动态的过程,所以监理部门必须逐月对当月的投资完成情况来进行汇总,对于实际完成投资和月控制的目标之间的差距所产生原因进行分析,与此同时,必须对当月的投资完成情况按根据工程部位来进行分解,然后和各个工程部位的投资控制目标来进行对比。分析完原因之后,适时的修正下一个阶段的投资控制的目标,让它更加符合施工的现场,并以投资控制动态报告的形式及时的上报给发包人,并且积极地做好相应的工作。

2.4对投资的后期进行控制

对投资后期的控制重点是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所提出的索赔要求进行公正地处理。工程竣工是的决算是监理部门协助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环节。监理部门必须做好对竣工决算资料的收集。

3、结语

4.造价员土建讲义 篇四

1)可以利用地形,方便预制构件。

2)施工期间不断航,不影响桥下交通,并可在跨越通车线路上进行桥梁施工。

3)施工设备少,装置简单,容易制作并便于掌握。

4)节省木材,节省施工用料。采用转体施工与缆索无支架施工比较,可节省木材80%,节省施工用钢60%.

5)减少高空作业,施工工序简单,施工迅速,当主要结构先期合拢后,给以后施工带来方便。

6)转体施工适合于单跨和三跨桥梁,可在深水、峡谷中建桥采用,同时也适应在平原区以及用于城市跨线桥。

7)大跨径桥梁采用转体施工将会取得良好的技术经济效益,转体重量轻型化,多种工艺综合利用,是大跨及特大路桥施工有力的竞争方案。

土建计量讲义:顶推法施工的特点

1)顶推法可以使用简单的设备建造长大桥梁,施工费用低,施工平稳无噪声,可在水深、山谷和高桥墩上采用,也可在曲率相同的弯桥和坡桥上使用。

2)主梁分段预制,连续作业,结构整体性好;由于不需要大型起重设备,所以施工节段的长度一般可取用10~20m。

3)桥梁节段固定在一个场地预制,便于施工管理,改善施工条件,避免高空作业。同时,模板、设备可多次周转使用,在正常情况下,节段的预制周期为7~10d。

4)顶推施工时,用钢量较高。

5)顶推法宜在等截面梁上使用,当桥梁跨径过大时,选用等截面梁会造成材料用量的不经济,也增加施工难度,因此以中等跨径的桥梁为宜,桥梁的总长也以500~600m为宜。

土建计量讲义:采用移动模架逐孔施工特点

1)移动模架法不需设置地面支架,不影响通航和桥下交通,施工安全、可靠。

2)有良好的施工环境,保证施工质量,一套模架可多次周转使用,具有在预制场生产的优点。

3)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节省劳力,降低劳动强度,上下部结构可以平行作业,缩短工期。

4)通常每一施工梁段的长度取用一孔梁长,接头位置一般可选在桥梁受力较小的部位。

5)移动模架设备投资大,施工准备和操作都较复杂。

6)移动模架逐孔施工宜在桥梁跨径小于50m的多跨长桥上使用。

土建计量讲义:提升与浮运施工

采用提升和浮运的方法常选取整体结构,重达数千吨,使用该法的要求是:

1)在该结构下面需要有一个适宜的地面。

2)被提升结构下的地面要有一定的承载力。

3)拥有一台支承在一定基础上的提升设备。

4)该结构应该是平衡的,至少在提升操作期间是平衡的。

5)采用浮运法要有一系列的大型浮运设备。

土建计量讲义:梁式桥施工

(1)简支梁(板)桥

通常采用支架现浇法和预制安装法,后者主要用于预应力混凝土梁(板)桥施工。

(2)等截面连续梁(板)桥

在中小跨径中这种桥梁应用较多。其施工方法包括:

1)逐孔现浇法。又分为在支架上逐孔现浇法和移动模架逐孔现浇法两种。与一般现浇法不同处仅在于只需在一孔(或两孔间)设置支架。

2)先简支后连续法。这种施工与简支架预制安装施工相似。

3)顶推法。

(3)预应力混凝土变截面连续梁桥

变截面连续梁桥主要用于大中跨径连续梁桥。常用施工方法有支架现浇法及悬臂施工法,前者适用于旱地且跨径不太大的桥梁。

(4)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通常用在较大跨径的梁式桥梁上,一般采用悬臂浇筑法施工。

(5)钢梁桥

钢梁桥包括简支或连续体系的钢板梁和钢桥梁桥。钢梁桥一般为工厂加工,现场架设施工。钢梁桥架设方法很多,主要有整孔吊装法、支架拼装法、缆索吊拼装法、转体法、顶推法、拖拉法和悬臂拼装法。拖拉法与悬臂法使用较多。

1.造价工程师考试土建计量讲义:钢结构

2.20造价工程师考试土建计量讲义:路面施工

3.年造价工程师土建计量讲义:钢筋的加工

4.2017年造价工程师土建计量讲义:混凝土技术

5.2017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安装计量重点讲义:定额

6.2017造价工程师考试安装计量知识点练习

7.2017造价工程师考试计量科目如何备考

8.2017年造价工程师土建计量知识点:墙面抹灰

9.2017年造价工程师土建计量知识点:安全文明施工

5.造价员考试讲义汇总 篇五

齊敐

第一章工程造价相关法规与规定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四章工程造价的构成

第五章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依据

第六章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第七章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第一章

第一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一.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建筑许可

①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② 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a)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b)在城市规划区里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c)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d)已经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e)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f)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g)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③ 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

④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⑤ 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承发包

① 联合承包:联合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② 除总承包合同已约定的分包外,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③ 但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他人;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④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建筑工程监理

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4.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3)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二.增合同法

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政府在必要时,可对下列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① 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② 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③ 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④ 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⑤ 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2)干预措施:限定差价率或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2.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①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③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1)建设用地

① 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②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土地附着物和青苗的报偿费;

③ 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划拨方式取得:A.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B.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C.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④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a)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给予适当补偿

b)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c)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d)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e)公路、铁路、机场、扩厂等经核准报废的。

3.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保险合同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4)财产保险合同

①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均属财产保险;

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③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④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5)人身保险合同

①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② 投保人如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③ 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④ 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⑤ 投保人解除合同,保险人应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费。

⑥ 无论哪方解除合同,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按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⑦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是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4.税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

1)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或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3)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否则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4)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5)按税收征收对象不同,税收可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和行为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五种。

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① 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② 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③ 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④ 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d)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⑤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⑥ 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2.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 无工作业绩;

② 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③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④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⑤ 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⑥ 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⑦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二.增合同法

1.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三.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1)乙级资质标准

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11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甲级资质标准

① 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①⑤⑥⑧⑨⑩

② 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③ 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④ 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⑤ 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⑥ 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⑦ 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⑧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⑩ 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⑪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⑫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

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①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经营违规责任

① 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 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3)其他违规责任

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② 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③ 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④ 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章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与分类

1.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

1)单项工程: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

2)单位(子单位)工程:指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

按单项工程的构成,可将其分解为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

3)分部(子分部)工程: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4)分项工程:一般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型等进行划分。

2.建设工程项目的分类

1)按建筑性质划分: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和恢复项目;

2)按投资作用划分: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

3)*按项目的投资效益划分:竞争性项目、基础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

4)*按项目的投资来源划分:政府投资项目(经营性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

二.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1.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分别实行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

2.项目新开工时间: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日期。不需开槽的工程,正式开始打桩的日期就是开工日期。

3.生产准备——主要内容:A.招收培训生产人员;B.组织准备;C.技术准备;D.物资准备

4.项目后评价的基本方法:对比法。

a)效益后评价

具体包括:经济效益后评价、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后评价、项目可持续性后评价、项目综合效益后评价

b)过程后评价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其主要内容

1.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

项目管理:针对性、系统性、程序性和科学性

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A.集成化B.国际化C.信息化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类型:①业主方项目管理②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③设计方项目管理④施工方项目管理⑤供货方项目管理

4.施工方项目管理目标体系(QCDSE目标体系):施工质量(Quality)、成本(Cost)、工期(Delivery)、安全和现场标准化(Safety)、环境保护(Enivironment)

5.环境保护在项目实施阶段要做到“三同时”:主体工程与环保措施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建设工程目标管理

一.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原理和方法

1.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1)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2)主要方法:网络计划法、S曲线法、香蕉曲线法、排列图法、因果分析图法、直方图法、控制图法、其他

二.建设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

**成本预测是成本计划的编制基础,成本计划是开展成本控制和核算的基础;成本控制能对成本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而成本核算又是成本计划是否实现的最后检查,它所提供的成本信息又是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和成本考核等的依据;

成本分析为成本考核提供依据,也为未来的成本预测与编制成本计划指明方向;成本考核是实现成本目标责任制的保证和手段。

成本控制:包括计划预控、过程控制和纠偏控制三个环节

第三节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一.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损失的不确定性。

1.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来源划分: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和政治风险;

2)按风险涉及的当事人划分

① 业主的风险:三类:人为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

② 承包商的风险:三类:决策错误风险、缔约和履约风险、责任风险(包括职业责任风险、法律责任

风险、替代责任风险);

3)按风险影响范围划分:局部风险和总体风险。

2.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方法包括专家调查法、财务报表法、初始风险清单法、流程图法等;最主要成果是风险清单,2)风险分析与评估常用方法主要有:调查打分法、蒙特卡洛模拟法、计划评审技术法和敏感性分析法等。

二.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应对策略

1.风险回避——当遇到下列情形时,应考虑风险回避的策略

① 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很大且后果损失也很大的项目;

② 发生损失的概率并不大,但当风险点事件发生后产生的损失是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

2.风险自留

1)风险自留与其他风险对策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客观性质,即不改变项目风险的发生概率和项目风险潜在损失的严重性。

2)风险自留分为非计划性风险自留和计划性风险自留

导致非计划性风险自留的主要原因有:缺乏风险意识、风险识别失误、风险分析与评价失误、风险决策延误、风险决策实施延误等。

3.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工作可分为预防损失和减少损失两种,风险控制方案应当是两种措施的有机结合。

4.风险转移

1)非保险转移;又称合同转移,项目风险最常见的非保险转移有三种情况:

① 业主将合同责任和风险转移给对方当事人;

② 承包商进行项目分包;

③ 第三方担保。如承包商履约担保。

2)保险转移:通常直接称为工程保险。但保险并不能转移工程项目的所有风险;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3.1 合同概述

一.合同的订立

1)要约

① 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

a)要约邀请在法律上无需承担责任。

b)寄送的价目表、招标公告、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③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④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⑤ 下列情形之一,邀约不得撤销: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b)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C.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行变更。

2)承诺

①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② 以信件或电报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要约,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

③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④ 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⑤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约;

⑥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⑦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已承诺的内容为准。

2.合同成立的其他情形

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3.格式条款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4.缔约过失责任

1)构成条件:①当事人有过错。若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②有损害后果的发生。若无损失,亦不承担责任;③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造成的损失有因果关系。

2)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①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

③ 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合同的效力

1.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2.效力待定合同——指合同已经成立,但合同效力能否产生尚不能确定的合同。包括: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指10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①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并非一律无效,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的:

a)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

b)纯获利益的合同。

c)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

③ 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无权代理人代定的合同

主要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限范围或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

①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的情形。

a)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b)与无权代理人签订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② 无权代理人代订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

a)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b)表见代理:是善意相对人通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情形。

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是否正当、充分,就成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关键。

③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④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的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一般为无效合同,但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3.在一般情况下,合同中的免责条款都是有效的。但下列免责条款无效:A.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4.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

1)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的情形

①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有: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B.在订立合同时丧失公平的。

②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③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a)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

b)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3)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或被撤销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依法进行如下处理:A.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B.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C.收归国家所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要求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约定的主义务的同时,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A.及时通知义务;B.提供必要条件和说明的义务;C.协助义务;D.保密义务。

2.合同履行的一般规定:

① 价款或报酬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交付时的价格

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原价格执行。

② 履行地点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③ 履行期限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随时要求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④ 履行方式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按有利于实施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⑤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问题的处理方法;由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3.合同履行中的第三人

① 向第三人履行合同。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② 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责任。

4.合同履行过程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① 因债务权人分立。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

②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拒绝,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券人增加的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四.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合同的变更仅指合同内容的变更,不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法》的定义,1)合同主体的变更实质上就是合同的转移。

2)合同变更分为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

2.合同的转让

1)合同债权(权利)转让

①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债权人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否则,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

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券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消。

2)合同债务(义务)转移

①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经债权人同意;

② 原债务人享有的对债权人的抗辩权也随债务转移而由新债务人享有;

3)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

①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适用上述债权债务转让;

②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义务。

③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五.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终止的原因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A.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B.合同解除;C.债务相互抵消;D.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E.债权人免除债务;F.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G.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标的物提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A.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D.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依法拍卖或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3)债权人可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 继续履行。首选方式

② 采取补救措施。

③ 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④ 违约金。

⑤ 定金。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1)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据法律规定或约定解决。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

1)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合同的纠纷一般都适用于不动产所在地的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总承包合同管理

一、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及其选择

1.建设工程合同计价模式

1)总价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一般为总价合同。

① 固定总价合同

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a)工程投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

b)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工作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可合理遇见各种风险

c)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以内)。

② 可调总价合同: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

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

①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过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

② 工程量清单内所列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③ 按合同工期的长短,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3)成本加酬金合同

① 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

② 按酬金计算方式不同,合同形式有:A.成本价固定酬金合同B.成本加固定百分比合同C.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D.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

(表3.2)一般,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总价合同,技术设计单价合同,初步设计阶段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或单价合同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

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不宜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应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修复工程等)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组成**

1)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包括:①施工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施工合同专用条款⑤施工合同通用条款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通用条款:凡《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不一致之处,以后者为准。

3)专用条款

4)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造价的条款

①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非招标工程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② 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B.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C.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三、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

1.EPC承包合同的订立

1)业主在立项后即开始招标。

2)文件组成:A.合同协议书B.合同专用条件C.合同通用条件D.业主要求E投标要求F.其他如工程量清单

2.EPC合同的履行管理

1)通常情况下,EPC承包合同不包括地质勘察。

2)总承包合同通常为总价合同;承包商应支付其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引起的关税和税收,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包括: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

2)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① 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日期前5天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并陈述理由。承包人接到请求后的48小时内给于同意或否决的答复,否则视为同意分包人延期开工的要求。

② 因非分包人原因导致分包工程不能按期开工,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赔偿分包人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③ 分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保人报送该阶段已完工作的工程量报告。收到分包人的报告后,承包人应首先对照分包合同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项目、单价或价格复核取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正确性,以核准该阶段应付给分包人的金额。承包人计量后,将其列入主合同的支付报表一并提交工程师。承包人应在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分包工程款,逾期支付要计算拖期利息。

④ 承包人接到工程师依据主合同发布的涉及分包工程变更指令后,以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分包人,同时,承包人也有权根据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自主发布有关变更指令。

⑤ 承包人进行了工程师发布的变更指令,计量变更工程量及对变更工程进行估价时,应请分包人参加。进行变更工程估价时,应参考分包合同中相同或类似工作的费率来核定,如没有,应通过协商确定;

⑥ 如分包工程属于主合同规定的分步移交工程,则在分包人与承包人进行相关检查和检验后,提请发包人按主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如根据主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根据主合同规定的验收程序与分包人共同验收。

⑦ 只要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如发现存在质量缺陷需修理,改正后,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交修复后的竣工报告之日。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1)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只有一个施工劳务合同和三个附件。

2)劳务分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① 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共同进行验收,无需请工程师参加,也不必等主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后再验收。但承包人与发包人按照合同对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时,如发现劳务分包人的施工质量不合格,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② 劳务分包合同中,支付劳务分包人报酬的方式可以有以下三种,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a)固定劳务报酬方式:在包工不包料承包中,分包工作完成后按承包总价结算。因劳务分包不承担施工风险,如出现施工变更,分包人有权获得增加工作量的报酬和工期顺延。

b)按工时计算劳务报酬方式;按劳务分包人投入工作人员和天数支付劳务报酬。

6.土建造价员工作职责 篇六

1、主要负责土建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的编制、审核、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具备多个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负责全过程造价咨询管理工作,包括:成本测算、施工中成本动态管理及成本分析、施工项目进度结算及进度款支付申请、做好施工过程中变更、签证等工作,确保相关资料完备,组织完成工程竣工结算;

3、负责工程经济纠纷、司法鉴定工作;

4、领导安排的其他工程造价相关工作。

土建造价员工作职责2

1.核算各专业单位的工程进度款;

2.复核现场签证/变更的工程量、办理工程签证单;

3.甲供材管理:提交甲供材计划、下单及签收甲供材、做甲供材台账;

4.配合项目部做好关于成本控制方面的事宜:现场图片、工作联系单、签证单、施工方案、图纸会审记录、___等资料收集,工程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竣工图等资料审查;

5.收集审查竣工结算资料,提交第三方咨询单位。

土建造价员工作职责31、负责土建工程的预结算工作,编制工程预算、结算和工程量清单;

2、审核设计图纸,掌握施工现场进展情况。参与项目现场各项土建类的验收工作;

3、动态成本管控、统计整理项目的资金计划、进度款及结算审核发起。

土建造价员工作职责4

1.审核并指导房建类预算、结算、工程量清单安排计划。

2.负责房屋建筑单项工程的识图算量,编制施工图预算、结算文件。

3.分包招标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控价建议,合理设置清单条目,协助分包招标工作。

4.施工过程中实施动态监控实际发生的成本,指导项目结算规划,跟随工程进度对结算文件中出现的按照合同约定需要认价的材料进行跟进,编制认价资料,配合项目部进行材料认价工作,提醒项目部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方案调整预算文件,进行项目日常成本测算。

5.提供设计变更成本建议,复核签证资料。

6.整理和催办与结算相关资料,准备进度款申请资料。

7.按照公司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结算文件的编制,及时上报。

8.跟踪结算审计工作,与审计对账,完善资料和手续,积极对接跟踪审计,促进工程结算尽早定案。

土建造价员工作职责51、能够独立完成本专业施工预算、现场签证、技术措施费、洽商工程量、工程进度款及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及审核工作;

2、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预算定额及有关计价规定;

3、参与招投标工程标底及投标的编制;

4、全面掌握施工合同条款,完成工程造价的经济分析,及时完成工程预、结算资料的归档;

5、积极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土建造价员工作职责61、熟练工程计量软件、熟练手工算量,熟悉工程量计算规则;

2、熟悉现场施工工艺及工顺;

3、对市场各分项单价有一定的了解;

土建造价员工作职责71、负责工程招投标造价预算,成本控制,负责工程成本的测算;

2、配合公司招投标工作实施,如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编制,工程量核算、确定措施性费用的取费基数等;

3、处理变更和签证单、反索赔等;

4、完成与施工方的对量、决算等;

7.论土建工程的造价管控工作 篇七

1 土建工程造价实施管控工作的意义

当前, 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使其对建筑工程建设的渗透程度逐渐加深, 再加上国际市场对建筑工程行业的冲击, 积极地做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已经成为新时期建筑工程行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土建工程作为建筑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现土建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进一步发展, 对土建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 进一步优化土建工程造价的管理与控制工作, 能够保证工程施工建设的顺利完成以及经济收益的提高。面对新的发展形势, 工程人员优化开展土建工程的造价管理及控制工作, 不仅可以应对时代发展以及经济状况对建筑工程提出的新要求, 促进工程设计方案的进一步优化, 推动工程编制获得更加科学合理的投资预算, 还可以使工程建设的造价始终保持在控制范围之内, 从而实现工程建设经济收益的最大化。同时实施土建工程造价管控工作, 能够节省建筑建设资源, 促进建筑行业的现代化发展。

另一方面, 面对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以及我国土建工程的造价管控工作存在的缺陷, 优化土建工程造价管控工作是适应当前时代发展形势的必然选择。由于受到国家直接参与造价管理模式的影响, 当前的造价管控工作已经难以满足土建工程在市场竞争环境中自由地针对发展状况及需求开展造价管理与控制的要求。因此, 要想改变这种状况, 缓解土建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工作的僵化, 就必须进一步优化土建工程造价的管控工作, 实现工程建设的现代化造价管理, 从而使工程建设在合理的造价控制中获得既定的经济收益[1]。

2 土建工程造价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 土建工程造价人员的职业能力水平较低

当前, 我国土建工程的造价人员主要是根据投资定额来进行预算的编制与审核。但是, 这种方式已经不能满足目前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形势下的土建工程的造价需要, 不能对复杂的工程技术问题以及工程主体间的协调关系进行独立的处理。同时, 这种根据定额预算的方式没有经济法律知识的基础, 不能进行赔偿以及反赔偿问题的解决, 影响了土建工程造价管理控制水平。

2.2 土建工程造价观念落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价格的不断变动, 使得价格拉大, 造成工程企业对造价的范围、含义以及特点和职能等方面认识和了解的缺乏, 从而无法进行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的贯彻与落实, 忽视了价格的管理控制。此外, 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还无法满足现行市场经济和土建工程造价管理的需求, 在实际贯彻应用过程中, 某些方面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这就使施工单位成本负担增加, 给工程管理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2.3 工程造价的设计阶段控制不严格

设计阶段就是实现技术和经济的有机结合。我国设计单位缺乏对工程项目技术与经济的深入分析和了解, 设计人员通常只负责设计工程的质量, 而往往忽视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这就导致工程建设的设计方案得不到优化, 使得初步设计的编制和预算没有起到控制总造价的作用。此外, 工程量清单中甚至出现错算、漏算等情况, 这就使得暂估项目增多, 从而无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保证招投标工作的质量。

2.4 缺乏对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造价的有效控制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作为土建工程造价管控工作的重要环节, 能够对整个工程的实际造价与承包方的工程造价管理能力进行反映。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时需要对工程竣工图、各种鉴证材料等资料进行及时的收集与整理。但是, 我国很多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决算时, 经常出现承包方和发包方在竣工结算书上多算的扯皮现象, 导致工程结算时间拖欠, 从而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使用及造价的确认[2]。

3 优化土建工程造价管控工作的具体措施

3.1 投资决策阶段的造价管控

投资估算是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土建工程造价控制应该从估算开始做细、做好, 力求进行准确的编制投资估算。一方面, 对主要工艺要先拿出多方案并进行比较和优化, 进行技术与经济合理方案的筛选;另一方面, 将估算渗透到设计的全过程中, 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各个动态变化的因素进行合理预测与估算, 尽量避免投资的缺口, 使其真正发挥控制项目投资的作用。

3.2 设计阶段的造价管控

设计阶段的管理人员深入了解市场, 掌握第一手资料进行造价, 通过减少设计变更实现对土建工程造价的管控。因此, 设计部门及主管项目的设计单位要严把质量关, 保证所提交的工程设计具有较高的质量。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培养技术骨干, 逐步培养工程设计人员的创新意识, 不断提高设计方案的质量。

3.3 工程实施阶段的造价管控

对主要目标进行分解落实, 将工期和投资都分解到每一个单元工程中去, 这样可以实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随时进行投资偏差的分析与控制, 进行造价动态管理, 保证整个工程投资造价始终处于可控和在控之中。另外, 要优化技术措施合理组织施工, 对具体实施的技术方案及措施认真组织审查, 帮助施工单位尽量减少人员、材料、设备的投入, 避免窝工损失和设备闲置, 使之更符合工程实际的需要。同时还要加强结算管理, 严格把好审核关[3]。

总之, 加强土建工程造价管控工作作为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 对工程收益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因此, 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 通过科学的管理控制手段, 实现造价管控工作不断优化, 以此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参考文献

[1]张小春.浅谈土建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策略[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2.[1]张小春.浅谈土建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策略[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 2012.

[2]李伟中.试论土建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2012.[2]李伟中.试论土建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电子版) .2012.

8.土建工程造价控制的分析探讨 篇八

关键词:土建工程;造价控制;施工管理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加快,并带动了工程建设的进步,而我国很多企业忽略了节约资源的习惯,没有完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体系,使土建工程超支现象严重,给工程建设带来了严重的不便。因此,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工作,是当前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当中的重点,对加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土建工程造价的旧观念

在目前的土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工作中,很多建筑单位并没有丰富的经验,开展造价控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由于市场环境变化多端,施工材料的价格随着行情不断波动,给建筑单位系统性地开展造价控制带来了难度。作为一个长期的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需要稳定的行业环境作为基础,并且施工单位要在自我了解、自我剖析的前提下才能开展造价控制。因此,一个以动态管理为中心的工程造价控制系统才是当前土建单位应当关注的重点。

2、建筑施工相关政策不够完善

建筑行业变化多端,我国现行的建筑施工相关政策制定于上个世纪,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建筑单位施工的需要。市场经济的深入导致了我国土建单位开展工程造价也需要一定的成本,这也是很多单位不开展该项工作的原因之一。为了确保土建单位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控制的相关工作,我国应当从政策层面予以一定的支持,尽快出台建筑施工工程造价法律文件,让建筑单位有法可依,降低其工程造价成本,切实提升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水平。

3、提升工程造价相关人员的自身素质

在我国传统的土建工程体系当中,一般由专门的部门来审核与评估工程实际需要的预算,然后再决定工程开展的方式。这种工作模式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已经显现出极大的不适应,成本越来越高,收到的成效越来越小,因此很多土建单位都放弃了工程造价控制管理。老旧的工作方式技术性不强,无法将工程当中的几个主体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且没有配套的相关法律作为基础,出现理赔问题时也难以保证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上述原因都是我国土建公司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难以开展的原因。

二、土建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1、提升工程造价的控制水平

一个工程的开展首先从决策层下决定开始,工程的整体规划出来之后,一般由出資人等成员组成的决策层来确定是否进行施工。因此在此阶段就应当重视工程造价工作的开展,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工作贯穿工程的整个过程。一般来说,在决策阶段施工单位会组织专人来讨论工程的可行性,以此作为购买建筑材料的基础。在我国大部分土建工程当中,整体投资被分成静态投资与动态投资两个部分。静态投资主要用来购买工程建设需要的设备,这部分投资从项目已开始就已经定下来了,是不会发生改变的。而动态投资则会根据汇率、市场行情的变化而产生一定的波动。

2、重视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

在一个土建工程的设计阶段,一般会详细规划好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施工策略。在这一阶段里,工程造价被分成了几个具体的实施阶段。首先要组织员工完成设计方案的优化,确保设计建筑的实用性,避免在无用的功能上花费过多的资金。其次,工程预算出来之后要反复进行核算,确保工程购买的材料,耗费的钱财都是正确的,不让不法分子有贪污的机会。接着要对工程耗费的总费用进行限额。工程施工应当按照最初的设计进行,严格按照设计来开展施工,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最大化地限制工程资金额度。最后,工程的设计收费也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进行。确保业主支持土建单位开展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工作。

3、加强土建工程造价在施工中的控制工作

施工阶段的工作就要具体化到细节了,施工方要明确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并在实际的投资当中贯彻落实该理念。工程建设选用的施工方案要最能满足施工单位与业主的实际需求。土建工程往往要施工较长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工程建筑材料等设备价格容易发生变化,对于变更的地方,施工单位要严格留下记录,确保变更的合理。

三、土建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

1、施工单位必须要承担起责任

工程的投标工作一般由施工单位和业务单位共同开展。招投标工作的质量是决定一个工程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而选择正确的建设单位是所有后继工作的基础。聘请的建筑单位应当熟悉工程施工的环境,所有的施工都要建立在合约与设计图纸上,确保按照规章制度来施工。除此之外,施工之前建筑单位还应当充分做好准备,避免施工开始之后发生缺少材料等情况,提前做好准备也能有效提升施工质量,也能避免在施工中出现混乱。

2、以施工图开展工程造价预算控制工作

施工图是整个建筑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材料,施工单位可以在施工图的基础上开展预算工作。施工图一般包括了工程的全部细节,因此能作为开展技术经济分析的主要基础。

3、提升建筑单位员工的自身素质

建筑单位想要保证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水平,就应当从侧面来提升土建工程造价工人员的自身素质。人才是当前社会当中最重要的资源,在建筑施工行业也是如此。良好的员工能给提升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质量,施工企业应当主动帮助员工提升自身素质,让员工在工作中更加如鱼得水。员工多个职业素质是决定公司整体水平的重要因素,公司通过定期举办讲座、论坛等活动来丰富员工的业务能力,员工在实际工作中才会自觉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因此,在当前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当中,建筑单位应当围绕投资主管部门开展工作,并且训练一批高素质,高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将工程造价控制贯彻到每一个工作环节中,切实提升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与效率。社会资源是有限的,而一个建筑工程的资金也是有限的,我们要学会的就是如何充分利用建筑工程有限的资金,尽量建造出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建筑,真正地造福社会与人民。

参考文献:

[1]戴凤莲.浅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J].经济视野,2013,17:321-321,390.

[2]章 燕.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J].工程与建设,2008,22(4):570-571.

[3]童士高.浅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的要点[J].大观周刊,2012,52:11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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