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派遣系统

2024-07-18

毕业生派遣系统(精选8篇)

1.毕业生派遣工作简报 篇一

会上,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通报了毕业生就业情况,对毕业生派遣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

翟宝清处长分别就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实施方案和新疆招录毕业生相关工作做了安排。

校党委副书记赵军政在讲话中指出,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学校整体工作的推进,毕业生就业状况关系到学校的长远发展,学校将把学生就业工作状况作为衡量教师、干部的重要标准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希望全校教职员工都要关注学生就业、重视学生就业、关心学生就业。在讲到毕业生派遣工作时,他强调,毕业生派遣是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对我们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一次很好的检验,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务必按照各环节时间节点衔接做好派遣工作。派遣工作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各单位和学院都要强化服务意识,高效完成派遣过程中各项工作。

2.毕业生派遣系统 篇二

一、派遣

学院使用《报到证》派遣毕业生。派遣原则:

(1)截止学院上报就业方案时(2013年5月26日),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直接派遣至接收单位。

(2)截止学院上报就业方案时(2013年5月26日),未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派遣至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后,由就业主管部门推荐就业并在派遣期内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3)截止学院上报就业方案时(2013年5月26日),确定为升学的毕业生,不发放《报到证》。升学毕业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录取院校报到。

二、报到

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持《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等手续。对自《报到证》签发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指定单位(部门)报到的,原则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报到程序:

(1)毕业生离校时《报到证》签发到接收单位的,持《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报到证》签发到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山东生源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 以下简称“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指定的人事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3)非山东生源毕业生,《报到证》签发到生源地省级、地市级毕分办的,持《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到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4)升学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及录取院校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录取院校报到。

三、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派遣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负责鉴证的人事部门办理的派遣手续。二次派遣手续一般在毕业当年7月15日以后开始办理。

(1)山东生源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网上鉴证--->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相关公章--->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退函--->带《报到证》、协议书、退函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2)山东生源毕业生出省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在“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与接收单位完成签约--->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到生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退函--->带《报到证》、协议书、退函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派遣手续。

(3)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回山东省内就业的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网上鉴证--->用人单位打印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相关公章--->到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退函--->带《报到证》、协议书、退函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派遣手续。

(4)非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其生源地内二次派遣由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改派期限为毕业后一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申请回生源地就业,由各级人 1

事部门办理的改派手续。调整改派手续一般在毕业当年8月15日以后开始办理。

(1)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通过“就业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解约函--->与新接收单位网上签订协议书--->新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网上鉴证--->用人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相关公章--->带就业协议书、解约函、《报到证》到新接收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生出省改派手续办理流程:毕业生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可通过“就业信息网”走网上解约流程--->打印出解约函--->在“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与省外接收单位签约,并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带就业协议书、解约函、《报到证》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

(3)已签约外省用人单位毕业生省外改派(含省外生源跨省签约)手续办理流程:与原单位解约,打印解约函--->在“就业信息网”上提交省外就业申请--->到学校就业办公室领取省外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与用人单位完成签约手续--->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带就业协议书、解约函、《报到证》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改派。

(4)解约后回生源地的改派手续办理流程: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事部门办理;非山东生源的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办理。

(5)外省毕业生在本省内改派原则上由本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放弃升学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程序

统一派遣结束后,因各种原因放弃升学重新就业的毕业生,须在毕业当年8月20日前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学籍的证明(9月1日前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的,不出具此证明),经学校批准后形成正式文件,由学校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补办派遣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六、《报到证》丢失补办手续

《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的重要凭证,要妥善保管。《报到证》丢失的有效办理期限为毕业后两年内。

补办程序如下:

(1)持个人档案中的《报到证》副本到单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2)持报纸、《报到证》副本、毕业证、身份证到学校就业办公室办理《报到证》补办证明。

(3)持报纸、学校证明信、《报到证》副本和毕业证到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处(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电话:0531-88597896)申请补办。

七、户口手续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离校时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报到证报到地点为青岛市内地址的,发“户籍证明”;报到证发往青岛以外城市的,发“户口迁移证”。学生本人持户籍证明材料、报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1个月)到落户地点办理落户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让可能无法落户。

八、毕业生档案查询

毕业生档案在学生离校后7月上旬,通过机要、EMS、现场送达等形式进行寄送。不符合寄送条件的不寄送。已签约派遣的学生可根据协议书上的“档案转寄地址”查找档案去向。8月份以后,所有毕业生可通过学院就业网—档案去向(http:///zsjy/dacx/Default.aspx)输入验证信息进行查询。

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2年6月10日

3.毕业生报到证(派遣证)的作用 篇三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的主要作用: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4.毕业生派遣系统 篇四

一、日程安排

1.6月9日,各学院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2014届毕业生派遣方案(草案)》,由毕业生本人签字确认其派遣信息。如对派遣方案有异议,请直接在派遣方案、网上派遣系统修改,并提供修改依据材料;

2.6月13日,各学院将修改后的《2014届毕业生派遣方案(草案)》及相关材料交回就业指导中心;

3.6月19日至20日,就业指导中心会同各学院,确认《2014届毕业生派遣方案(最终)》;

4.6月24日至25日,就业指导中心赴省教育厅签发派遣证;

5.6月26日至27日,就业指导中心将派遣证发放给各学院。

二、确认《2014届毕业生派遣方案(最终)》安排

1.时间:2014年6月19日至20日

2.地点: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创业教室

(一)3.时段安排:

6月19日(周四)9:00

文学院、政治学院、法学院、经管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

6月19日(周四)14:00

历史学院、教科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传媒学院、数计学院

6月20日(周五)9:00

物电学院、化材学院、国旅学院、生科院、环工院

4.参加人员: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毕业班辅导员

5.工作内容及注意事项:

(1)对照协议书、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接收函等就业材料逐项审核派遣方案,并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形成最终派遣方案;

5.毕业生派遣系统 篇五

一、派遣方案1、6月10日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的所有关系按就业协议派遣;

2、未签定就业协议,同时未办理关系保留手续的毕业生,其户口、档案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3、出国的毕业生,学院不再派遣,其户口、档案返回毕业生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二、关系保留

1、关系保留对象:截止6月10日尚未签定就业协议,经毕业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同意,可作关系保留处理(注:若毕业生回生源地就业不需申请关系保留)。

2、关系保留申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招生就业处领取关系保留申请表、关系保留汇总表,毕业生本人填写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后,于6月10日前汇总至招生就业处(汇总表以班为单位填写)。

3、关系保留说明:在关系保留期内,毕业生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应及时将协议反馈学院,招生就业处将于每月一次(寒暑假除外)集中赴省教育厅办理关系保留毕业生的派遣手续。若到2007年12月31日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又无特殊情况,则学院将其户口、档案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

三、改派

已派遣的学生,如确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改派。大市范围内的改派,直接由毕业生本人到当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跨大市的改派,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原报到单位同意,并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好协议书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办理改派手续(申请改派时间2006年9月1日——12月30日)。

四、户口、档案处理

1、除办理缓派的毕业生外,所有毕业生于2006年6月11日—6月17日到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2、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招生就业处领取报到证(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毕业生的档案由教务处学生档案室通过机要投递。

五、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毕业后凭学校出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学院保卫处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相应的市、县人才交流中心办落户手续。办理落户手续的时间一般从7月15日开始(具体时间请同学们查看当地人才中心网站上的通知)。

六、其他说明

灵活就业和到6月10日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分别填写灵活就业登记表和毕业生待就业登记表,由二级学院汇总后于6月10日交招生就业处。(灵活就业说明见登记表)

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在学院招生就业网(http://zsjy.czu.cn)公告信息栏上及时发布有关通知。招生就业处办公地点:现代教育中心114室电话:0519-5209039传真:0519-5211043常州工学院招生就业处

6.毕业生派遣系统 篇六

一、时间:2010年7月10、11日两天毕业生返校,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派遣工作,2010届毕业生集中派遣工作安排。

二、具体工作内容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要求

时间

负责部门

1离校卡

盖章

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到学工处(生活服务楼312)领取,按照离校卡提供的部门地点盖章,最后送交教务处D102。

7月1日-7月10日

学工处(51510)

各毕业班辅导员

2档案

整理

以学院为单位、以生源地分类,将每位毕业生资料整理清点归档。必须资料: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实习鉴定表、体检表、派遣证(报到证)副本、优秀毕业生有关材料、党员有关材料、入党积极分子相关材料、入党申请书等(交档案时间另见教务处有关通知),自我鉴定《2010届毕业生集中派遣工作安排》。

7月1日-

7月10日

教务处(77235)

二级学院

辅导员

3党员

关系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组织人事处(办公楼309)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7月9日

组织人事处(51696)

二级学院

4团员

关系

以班级为单位到团委(生活服务楼310)领取毕业生团员关系,由毕业生本人转到工作单位。

7月5日—8日

团委(51509)

5派遣证

(报到证)

以班级为单位到招办(办公楼108)领取,正本学生自己保留,副本装入档案。

6月29、30日

招生就业办(51666)

6户口

以班级为单位到保卫处(生活服务楼202)领取,与派遣证正本一起按落户地点办理落户手续。

7月9日

保卫处(51522)

7毕业生纪念册、毕业照

以班级为单位到学工处(生活服务楼312)领取。

7月1日

学工处(51510)

毕业证

领取

根据离校卡盖章情况及毕业生资格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到教务处领取(D楼102)。

7月11日

教务处(77235)

退饭卡

余额

以班级为单位到西食堂1楼饭卡充值办公室办理。

截止到7月11日

总务处

退上机卡余额

以班级为单位到图书馆(403室)办理

7月1日

-10日

教育信息

中心

毕业

典礼

由学工处负责统一安排。

7月11日

上午10点

二级学院

7.毕业生派遣系统 篇七

一、派遣与非派遣的类别?

答:派遣一般分为派遣到就业单位、派遣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非派遣指毕业当年暂不派遣。

二、派遣到用人单位、派遣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和非派遣这四种类别有什么区别?

答:派遣到就业单位、派遣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个别可能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都可以签发报到证,都是正式派遣的一种形式。

1、派遣到就业单位(已签订三方协议)。包括①正式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保管;②非正式在编人员,根据签约单位要求办理报到派遣手续(一般都是派遣到单位所在的市级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人事档案由人才中心保管)。“硕师”计划派遣到所签协议的所在地地市级教育局。

2、派遣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是指①已签订三方协议,但非正式在编人员;②签订正式劳务合同;③签订灵活就业协议;报到之后即可计算工龄。毕业生要到河南省人才中心报到,由省人才中心保管人事档案。人事代理档案托管费用60元/人、年。跨省、跨地市申请人事代理的,由毕业生本人申请接收方人才中心出具证明办理,并备注明确。

3、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个别可能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是指①已签订三方协议,但非正式在编人员;②签订正式劳务合同;③签订灵活就业协议。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市教育局报到。扩权县(巩义、兰考、汝州、滑县、长垣、邓州、永城、固始、鹿邑、新蔡、项城共11个)可直接派遣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或教育局。

4、非派遣。是指①没签订三方协议;②没签订正式劳务合同;③没签订灵活就业协议;④没申请办理人事代理;⑤没申请派遣回生源所在地。个别此类毕业生不能办理派遣报到证。

三、人事代理手续办理:

1、什么是毕业生人事代理?

答:毕业生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本着充分尊重毕业生自主择业的原则,高效、公正、负责地为各类毕业生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遇到的人事管理方面的有关事宜。它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它的实行,对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人才社会化管理和服务都具有重要意义。便于人才流动,利于毕业生定岗定酬、定级评聘。

2、人才交流中心在办理毕业生人事代理方面有哪些职能?

答:具有省人事厅授权的一定的行政职能,如:提供毕业生就业政策咨询、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管理毕业生人事档案、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资格考评、身份认定、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等。

3、哪些毕业生应该申请实行人事代理?

答:

(1)凡通过双向选择,已同外资企业(公司)、股份企业(公司),乡镇企业(公司)、区街企业(公司)、私营企业(公司)、民办科技(公司),民办教育、医疗机构、各种中介机构等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2)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目前正在择业的毕业生。

(3)准备复习考研的各类毕业生。

4、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享受哪些待遇?

答: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可以放心地到省内外一切用人单位工作。省人才中心

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毕业生可以享受到和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相同的人事待遇,如办理转正定级、初定职称、保留干部身份、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职称资格考评、出国政审、党员管理、代办社会保险、户口迁入、出具以档案材料为依据的相关人证明等。

5、人事代理毕业生可以考研吗?

答:可以。在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人才中心可以为其出具考研证明;录取阶段,凭录取学校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办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档案转递手续。

6、人事代理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联系到国有单位的,可以办理改派手续吗?

答:凡联系到国有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可持接收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到省大分办办理改派手续。之后凭新的《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中心将人事档案转往接收单位.

7、人事代理毕业生的档案如何转入人才中心?

答: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学校统一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密封后派专人送交人才中心,毕业生无权携带个人档案。人才中心接档后,及时审查档案中各类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无误后,按国家规定收取档案管理费,并将档案回执签章退回学校。

8、人事代理毕业生的工龄如何计算?

答: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中心报到后,有聘用单位的,从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工龄。工龄可以说明资历,工龄是毕业生入国有单位享受工资晋升、职务变动、退休,保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

9、人事代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怎么办?

答:人事代理毕业生中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可以随之转到人才中心流动人员党委,并编入所属党支部参加党员活动。毕业生在校期间入党后未转正的,由流动人员党委按照党章规定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四、出国毕业生按什么派遣?

答:出国从事文化教育交流或留学的毕业生一般按正式就业处理,档案一般由学校代管,待毕业生回国后根据个人意愿进行单独派遣。

附:

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百问(2014年版):

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信阳师范学院就业信息网:信阳师范学院大学生职业发展协会、创业俱乐部QQ群:

8.毕业派遣工作 篇八

附件:

附件4: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毕业生户口去向表

附件5:毕业生深造、申请回生源地、中心托管、人事代理去向汇总表

1、毕业生档案材料 ①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体检表 一起交。

(已考公务员或者国企等接受档案的单位的,在表格最上面写明已考取那个地方哪个单位的公务员,或者哪个地方哪个单位的什么职务,剩下的不用填)② 入党入团志愿书、奖励证明的登记表。

2、毕业派遣 档案工作

①未就业人员:回生源地(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市级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托管在人事代理

②已找到工作,并且签了就业协议的同学,自己将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交一份到学活203黄老师那里,换取一张派遣单的信息核对单,然后核对好信息,5.10号前将核对单和一份盖好章的就业协议书交给我,我交到学工办。(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学校,学院,单位,个人各一份)。

③已找到工作,但没签就业协议书,要单位开一个就业证明的东西,相当于接收函,④已找到工作,但单位不接收档案,无论签没签就业协议,也要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档案人事代理 户口和档案每项每年 120。

除考研保研成功的人,要交给学校派遣费1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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