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系列教育

2024-06-17

法制系列教育(精选8篇)

1.法制系列教育 篇一

《法制教育系列动画》观后感

今天,我看了安全教育法制的视频。每一个视频都教育我们很多知识,但有一个视频让我有很深刻的印象,这个视频是《压岁钱不能随便花》。

这个视频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女孩新年时向爷爷奶奶拜年,从爷爷奶奶和爸爸妈妈那里得到了许多压岁钱,每个利是封里都有三四百元。有一天,那个小女孩出去玩,看到小卖部里有许多漂亮的游戏机,小女孩看到了很心动,这时老板介绍了一款游戏机,女孩觉得好玩就回家拿压岁钱买回了家。回到家后,女孩作业也不写饭也不吃,就坐在房间里玩游戏机,被父母发现后,拉着她退货,最后因为没有成年人同意而退货。

看完这个故事,我们要注意爸爸妈妈或爷爷奶奶给的压岁钱要好好保管,不要随便乱花压岁钱,应该用来买一些有用的物品,比如说:铅笔、橡皮擦、书等学习用具。但是如果要买贵重物品,必须和家长商议,要家长同意并一起去买。不可以像这位女孩随便乱花压岁钱,而且不和家长商议就买贵重物品。

2.法制系列教育 篇二

一、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全球化经济的不断发展, 大学生在高校学习的知识由传统的专业知识逐渐向专业知识加上基本道德素养的综合型人才, 法制教育是高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 必须帮助大学生建立中国特色法制观念, 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基本法律意识, 通过科学有效的教育途径提高大学生的基本法制意识, 使得大学生和学校之间的纠纷能够通过有效途径良好解决, 在有一定法律基础的条件下, 大学生能够做到懂法守法, 在具有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约能力, 为祖国未来培养更多有道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

(一) 大学生对法律了解不够深入

调查发现, 当前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为课堂教育以及日常网络信息的浏览, 其次就是受到身边一些事件的感染。相比于其他社会阶层民众, 大学生受到法律洗礼的途径更多, 但这并不代表大学生都具备很强的法制意识。一些大学生仅仅从表面知道一些法律知识, 对很多法律的了解并不深入, 对很多社会事件的评价仅仅凭着自己的一腔热血, 对法制的内涵更不了解。

(二) 大学生缺乏法制信心

目前, 绝大部分大学生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法制建设表示肯定, 对我国的未来的法制建设表示有信心, 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对国家的法制现状不满意, 特别是对当前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负面现象表示担忧和不满。

(三) 大学生对法制的价值判断和现实选择存在矛盾

当前大学生在进行价值判断的时候, 普遍认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表现出较高的法律意识, 但是一旦进行现实选择, 大部分学生又把法律置于人情关系和权力之后, 表现出了明显的价值判断与现实选择矛盾的问题。

三、大学生法制观教育的改进措施

(一) 建立完善的教育理念

提高大学生的法制建设主要包括理论和实践两部分, 实践部分主要通过工作来体现, 理论部分则需要通过教育培训来进行。法制教育是第一步, 有了一定的法制思想基础才能进行实践工作。大学生由于受到的地域教育以及家庭教育等原因, 基本法制水平存在一定差异, 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针对不同属性的学生展开科学引导, 并在教学过程中避免差别对待。教师需要将教育内容进行分类, 并针对不同大学生的需求进行针对性教育。首先需要让大学生明白提高法制工作的必要性, 通过对比自身与社会上一些人文精神楷模, 让大学生产生紧迫感, 形成一种提升自己的冲动。之后再进行分类教育, 对思想基础较低的大学生进行详细教学, 逐渐培养其正确的价值观以及人生观, 介绍工作中遇到的各种不良现象及解决方法, 帮助其不断提高思想高度。

(二) 增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若要改变当前的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的现状必须适当增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影响能够有效提高大学生学习法律的自觉性, 不仅从理论上对法律有一定理解, 还能够通过法律知识对当前社会上一些现象进行分析, 从自己的角度做出准确判断, 也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对我国当前法治的有效认识。社会实践需要将增加大学生的责任感以及使命感, 并在实践过程中增加大学生对法律学习的兴趣, 通过一些社会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增加大学生对国家法制建设的信心。

(三) 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良好的教育环境能够有效感染大学生, 因此在进行法制教育过程中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虽然我国的社会环境中存在一些不合理现象, 作为学校在法制教育中有时我们只能接受社会环境的现实。大学生的基本生活环境是校园, 因此在展开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学校可以为学生营造出良好的法制环境, 在学生日常管理、评优、就业推荐等环节中要做到公平公正, 这样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时才具有说服力。其次高校应该多应用校园中的一些法制教育宣传基本的法制思想, 并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让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洗礼。

四、结语

新形势下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应精选教育内容, 以提高针对性, 采取必要措施, 以增强实效性, 并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建立良好的校园法制环境, 最终达到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根本目的。

参考文献

[1]彭美.法治化视阈下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模式[J].学术论坛, 2013 (3) :191-192.

3.法制系列教育 篇三

关键词:公民教育;公民法制教育;公民教育路径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12)05-0040-03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我国传统的思想品德教育已经逐渐转型为公民教育。作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理应将公民意识、公民权利作为公民法制教育的核心。为此,我们有必要对中小学生法制意识的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以准确把握中小学生公民法制意识的现状,从而为提出有效的教育干预措施提供参考。

一、传统型法制教育与公民法制教育

传统学校法制教育是指,通过传授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案例等途径,教给学生法律知识,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常识,学会遵从法律制度的教育。这样的教育强调对社会的遵从和对法律的依赖。而公民法制教育则是基于“权利——义务”的法律关系,不仅让学生了解法律,更要唤醒他们督法、立法意识的教育。知识经济、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对我国当前普法教育的内容产生了深刻影响,[1]我国的法制教育必须适应时代发展,拓展教育内容,以应对时代的挑战。公民参与是支撑法治运行的主体力量,对我国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都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对立法、执法环节的推动作用。公民参与立法能够表达与平衡多元化的利益,推动法律的民主化进程,提高法律的合法性;[2]公民参与执法有助于提高法律的实效性,增强法律的开放性及其自我修正机能。

要推动现代公民社会的发展,实现法制教育由“管理型法制”向“权利型法制”的转变,[3]就必须区分二者在目的、理念上的不同。“管理型法制”是指强调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及其理念的总称,这样的法律是治民之法,强调对社会的管理;所谓权利型法制,是指通过“权利——义务”的平衡来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承认公民享有基本权利的基础上,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尽管我国已开展数次大规模普法,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法制教育往往流于形式,相当多的地方只是简单发放法律宣传画册或者举行法制教育的讲座,观摩一两次法庭审判等。同样,学校法制教育的理念也比较落后,注重知识的灌输,只让学生了解法律规定了“不能做哪些事情”,而不是让他们明白法律规定的“你们有哪些权利”或者“你们可以做些什么”。可见,学校贯彻落实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将公民法制教育的模式从“传统法制教育”转变为“公民法制教育”,从小让学生树立良好的法制观念,逐渐培养守法、督法、立法的意识,已刻不容缓。

二、调查对象的确立

课题组对杭州市11所中小学(含职业中学)的在校生进行了抽样调查。调查总人数为4134人,回收有效问卷4063份,其中小学1466份,初中1973份,高中624份。本调查参考《中国公民意识调查问卷》[4],将公民意识划分为国家认同感和自豪感、公正意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五个维度。每个维度设计相应问题,调查学生的态度和看法。回答分为非常赞同、赞同、不赞同、说不清四个等级。问卷回收后进行数据编录并运用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本文的讨论主要集中于问卷中“法律意识”维度的内容。

三、调查结果的分析

法律意识不仅表现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而且体现在公民参与法律的制定过程、监督法律的执行过程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我国实现法治社会的观念基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小学生初步具备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

调查显示,中小学生已初步具备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的意识(见表1),其中对“如果你发现学校某项规定不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你愿意提出质疑”这一问题的回答,小学生和初中生选择“非常愿意”或“愿意”的比例分别达到87.2%和81.8%;对“如果很多人都不遵守某项法律,你也可以不遵守”的选择,持“不赞同”观点的高中生比例达75.8%。由数据分析可知,中小学生已形成了一定的法律意识,懂得遵守法律,懂得运用《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切身利益,在学校规定与法律相悖时,懂得提出质疑,维护权利。

(二)小学生较初中生更愿意举证好朋友违反校规,法律意识存在年级差异

对“如果你的好朋友违犯了校规,你愿意举证他吗”这一问题的回答,如表1所示:小学生表示“非常赞同”或“赞同”的比例是75.7%,初中生所占比例仅有56.9%,表示“不赞同”或“说不清”的小学生比例是24.3%,而初中生却是43.1%。

面对朋友犯规,小学生较初中生更愿意举证,这与儿童的身心发展规律有关。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表明,9-15岁儿童的同伴关系处于亲密的共享阶段,这时的友谊有强烈排他性,孩子们懂得忠诚、理解是友谊的基础,经常互相倾诉秘密、互相帮助。同伴相处时间已超过家庭及别的一切社会关系,集体作为同伴互动的社会背景,重要性日益增加。因此,初中生更看重同伴关系,而选择不举证违反校规的好朋友。

(三)中学生宪法意识较薄弱

从表1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分别有41.4%和48.9%的初、高中学生认为,在特殊情况下政府可以超出法律的规定范围处理问题,另有17.2%和13.8%的初、高中学生无法做出判断。有将近一半的学生赞同这一观点。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可见,当今中学生的宪法意识比较薄弱。这与我国长期以来的封建传统思想观念有关。在中学生甚至在成年人心中,“法律高于一切”的信念尚未完全树立起来。

值得注意的是,对“遇到违法案件能私了就私了”这一问题的回答,有5.8%的高中生表示“非常赞同”,15.7%的高中生表示“赞同”,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受到了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高中生较初中生、小学生而言,其社会化程度更高,受到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更深,选择赞同私了违法案件就不足为奇了。

四、引导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主要路径

(一)教学路径

在加强公民法制教育的过程中,教师首先要认清公民法制教育的目的,树立公民法制教育的新理念。教师在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要不断唤醒学生公民权利意识,培养学生的法律技能,即遵法、督法、立法的意识,并以此作为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教师更要清醒地意识到,公民法制教育目的的实现,不是仅靠背熟法律条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观摩几次庭审就可以的,它需要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实现。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师生之间的交往,教师向学生传授法制知识的同时,还要教会学生如何维护自己的法律权利,唤醒学生督法、立法的意识,促进学生公民权利观念的形成,使学生能够认识到每一个公民都是法律的权利主体,而不仅仅是义务主体。

(二)管理路径

在学校管理层面上,给学生提供更多机会参与学校各项制度的制定和日常管理,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这对于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开展会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学生参与学校立法能更好地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学校法规的权威性;学生参与学校管理有助于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增强实效性;学生参与监督法规的实施,有助于加强法制教育的参与性,提高法规的修正机能。比如,设立校长信箱、学生法制委员会、学生智囊团等都是很有效的手段,能为学生今后积极参与社会法律管理奠定基础。

(三)生活路径

学生通过参与实际法律生活介入社会管理,一方面可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提高立法、督法的权利意识;另一方面,基于管理者、参与者的角色,对社会管理、法制运行会产生更为深刻的认识。学生普遍具有强烈的参与法制管理的热情,但由于条件限制而缺乏有效的参与途径。因此,学校如能为学生提供走进生活,践行法律的机会,对学校公民法制教育的有效开展会起到很大的推进作用。例如,在公共设施保护、公民环境治理等领域,可以适当组织学生参与管理、配合、监督法制工作人员等活动。 尤其是学校所在社区,更是学生生活实践的场所,学校要努力取得社区人员的配合,让学生参与到社区的法制建设中去,在实践中感受法律的权威性,切实体验作为公民在立法、督法方面的责任。

公民参与途径的拓宽与参与权利的保障,是实现公民法制教育的重要前提。创造条件让学生积极投身公共管理,不但能提升其公民参与热情,而且能更好地培养其公民法制意识和法制技能。

参考文献

[1]赵俊林.时代发展与我国公民法制教育内容的拓展[J].中国司法,2006,12.

[2]李泽.公民参与法律推动法治秩序的运行[J].法学与实践,2009,1.

[3]蔡俊彬,刘杰文.论公民法制教育理念与模式之转换[J].法制与社会,2010,29.

[4]沈明明等.中国公民意识调查数据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

4.十八大报告系列解读:市场与法制 篇四

2013年春季公务员考试即将举行,针对申论复习冲刺,华图教育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资深专家对十八大报告中的申论出题点做出全面深度解读。本文为系列解读之一“市场与法制”,供广大考生复习参考。

【深度解读范文】

实现机会平等须完善法治市场经济

《人民日报》昨日刊发调查报道,讲述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接受调查者说苦累都不怕,最怕的是没机会。有专家称,弱势群体之所以弱势,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利表达不畅甚至不通,主流的话语体系中没有他们的地位。

“不怕苦,就怕没机会”,弱势群体的这句感叹从字面上分析当有两层含义。一是当前社会创造出的“机会”太少,但这明显与现实不相匹配。经过改革开放30余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中国这个大市场的潜力让世界为之看好,无数创富的神话每天都在吸引公众的眼球,怎能说个体成员向上的“机会”不多呢?二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已经创造出了很多“机会”,但由于各种原因,“机会”的分配机制出现了问题,弱势群体所能得到的“机会”相对较少。如果是后面这一层含义,“不怕苦,就怕没机会”这句朴素的话语堪称道出了对一个公正社会的本质要求。

作为最激动人心的口号,“平等”的理想曾经吸引了无数仁人志士为之奋斗,但在经过几轮历史的循环之后,人们终于明白,机械、片面地追求“结果的平等”等于削足适履,只会造就一个没有活力的社会,而平等的核心要义其实是“机会的平等”。天之生材不齐,除了极少数需要政府救济的特殊群体,对多数社会成员而言,财富、身份、地位的不平等并不是多么可怕的事情。社会所能做的,其实只是给他一线光明,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让他从中看到通过个人努力改变不平等的希望。而机会不平等,则等于让他输在了起跑线上。

起点不公平的竞争,最让人绝望,也最有碍社会公正的实现。对此,世界银行曾经指出:公平不等于收入的平等,不等于健康状况的平等,也不等于任何其他具体结果的平等,而是对一种机会均等状况的探求。在这种状况下,个人的努力、偏好和主动性,而不是家庭背景、种族或社会性别,成为导致人与人之间经济成就不同的主要原因。也正是这种人人机会的平等性,成了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能否经济繁荣、减少贫穷的动力与关键。

同为社会成员,为什么面临的机会不平等?这其中自然有复杂的成因。而追根溯源,无非如《人民日报》所引述的专家所称,弱势群体的“权利表达不畅甚至不通”。一言以蔽之,就是“权利不平等”,诸如立法活动中既得利益群体意志的强势、执法活动中的选择性执法等都是权利不平等的反映。而机会不平等最直观最生动的表现,当推时下盛行的“拼爹”现象。

前不久,同样是《人民日报》刊文指出,“阶层固化”正在挑战中国,随着“农民工二代”、“贫二代”、“富二代”、“官二代”、“垄二代”(全家几代人都在国有垄断企业)的概念日渐清晰,人们普遍感到改变命运的渠道越来越窄,以致专家也不由感叹,生活美好真得靠“拼爹”。“拼爹”就是一种典型的机会不平等,“拼爹”的背后实质是不同群体对权力、资源的占有差异,致使社会成员在出生之际,这种差异已经注定。就社会组织而言,人类社会从遗传原则到竞争原则是一种进步,因为它使个人通过努力改变命运成为可能。“拼爹”流行,则意味着以“爹”这一符号为代表的遗传原则又开始主导社会的组织,显然是社会的倒退。

追求平等无法靠幻想和蛮干,追求机会平等当然更是如此。历史已经证明,如果不走法治的市场经济的道路,机会平等只能是一种幻象。封闭的经济、呆滞的社会,“机会”绝对不多,只有发展市场经济,让中国这个经济体更加活跃,才会给社会成员创造更多的“机会”。也只有把市场经济纳入法治的轨道,矫正以往扭曲的“机会”分配机制,终究才会有“机会的平等”。

5.春季法制宣传月系列报道新闻稿 篇五

随着宪法日的到来,由法学院团委,教科院团委和数统院团委共同主办,法学院学生会,教科院学生会和数统院学生会共同承办的普法月系列活动也在闽师大校园展开。此次普法月旨在通过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鼓励大学生奉献和谐社会,为实现依法治国出力。201*春季法制宣传月系列报道新闻稿

本次普法月用有“法制讲堂”;“谁是凶手”推理大赛;法律知识“一站到底”等系列丰富的活动,这不仅增加了学生普法的热情,同时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得到提升。在普法月的系列活动开展的`同时,“板报刻画情与法”,“法治在身边”DV拍摄等法制宣传也随之开展。

6.法制系列教育 篇六

整个系列活动具体如下:

一、组织一次物业管理条例培训(4月——5月)

1、在培训的同时,收集各法制楼组代表的电子信箱,为后续的网上送法上门、网上沟通做好准备。

2、公布《长宁房地》门户网站网址,为以后登陆该网站提供方便。

3、培训后组织一次讨论会,对如何促进物业管理工作、如何做好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一次现场开卷知识竞赛。

二、在全区的每个小区张贴《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宣传海报。(4月底完成)

三、利用门户网站开设网上物业管理法制宣传专栏,并及时更新。(5月开始),主要内容包括:

1、法律法规:包括国务院、建设部、上海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规章、文件。

2、案例分析:近期有代表性的案件。

3、便民问答:挑选常用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分条发布。

4、网上调查: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

5、网上竞赛:邀请法制楼组居民或代表参加,其他市民也可以参加。

6、房地万事通信箱:根据法制楼组居民或其他市民的提问,在二天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回答。

四、在《时报》开辟专栏,宣传物业管理条例。(5月开始)

五、通过各个房地办事处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经理业务培训一次,主要内容为《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并通过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内居民的宣传。(5——9月底)

六、组织个别法制楼组和所在居委会同志参加违法搭建的现场执法活动一到两次,加深对法规的理解。(6——8月)

七、组织个别法制楼组和所在居委会同志参加业委会组建现场会议一到两次,加深对法规的理解。(6——8月)

八、每月一次送法到家,经最新的物业管理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到法制楼组居民或代表的电子信箱中。

九、在《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二周年之际系列活动。(9月)

1、开设一次物业管理义务法律咨询。地点设在法制楼组所在小区附近,并邀请部分法制楼组的居民或代表参加。

2、悬挂横幅。

3、在长宁时报利用半个版面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7.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初探 篇七

据资料显查:我国约有8亿农民, 耕地19亿亩。19亿亩耕地需要1.5-2.5亿农民耕种, 那就有5亿农民要向其他产业转移。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 农民流动加剧, 我国农村地区出现了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全国各地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也在探索之中。其中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刻不容缓, 本文将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谈一些看法。

一、留守儿童教育现状

从留守儿童人数上看, 全国有5800万留守儿童, 占农村儿童总数的28%, 重庆现有130万农村留守儿童, 占农村儿童总数的43%。据统计:江津区共有小学生73093人, 留守儿童23985人, 占32%。其中中山学校有小学生665人, 留守儿童316人, 占48%, 骆来学校有小学生583人, 留守儿童243人, 占41%;中山岩口村小学生14人, 留守儿童9人, 占64%, 骆来七一村小有学生12人, 留守儿童7人, 占58%。留守儿童人数是西部省市多于沿海省市, 农村多于城镇。

从留守儿童的年龄分布看, 他们的平均年龄为12岁。其中女孩子的平均年龄为12.5岁, 男孩子的平均年龄为11.3岁。

从农村留守儿童留守时间看, 他们平均在家乡的留守时间为5.5年。父母全部外出打工后, 88%的农村留守儿童已经在老家留守3年和3年以上的时间。

从教育分布看, 6-15岁小学和初中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占留守儿童总数近90%左右, 只有10%的留守儿童在高中和职高或者技校读书。

从教育现状看, 家庭教育的缺失是主要问题, 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可估量, 学校法制教育的滞后不容忽视。

家庭教育作为儿童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长作为联系学校和学生的特殊纽带, 在儿童的成长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农村留守儿童主要由隔代老人抚养, 这些监护人的教育方式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不少老人对留守儿童过分溺爱、迁就, 这种教育对儿童未来的健康成长极为不利。留守儿童正处于情感、性格变化的转折时期, 长期与父母分离, 极易使他们的性格变得内向、自卑、悲观、孤僻。调查表明:农村孩子的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比例远高于城市孩子。表现为:任性、冷漠、孤独和无知。究其原因:主要是监护人管不了、不敢管、不会管, 外出父母则管不到, 留守儿童几乎生活在无约束状态下, 无形中助长了其自私任性、霸道蛮横、逆反心理、以自我为中心等极端性格, 杀人是为了“练胆”。

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时间短, 闲暇时间多, 长时间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容易在社会上沾染不良的习气。有些农村中小学周围的网吧、游戏厅对留守儿童的道德和守纪意识产生不良影响, 他们开始逃学、旷课, 以至于沾染打架、赌博、酗酒等不良习气。留守儿童一旦受到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的唆使, 他们就很容易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部分农村学校只重视文化课的学习, 对孩子的素质教育不够重视。据调查:农村的一些学校, 学生在三年级前没有上过思想品德课, 小学生每天主要学习数学和语文。这样使得本来家庭教育薄弱的留守儿童在学校也不能得到应有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 留守儿童在心理发展上存在更多的困惑与问题, 他们需要学校给予更多的帮助与疏导, 需要通过教师的关爱来弥补亲子关系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形成的消极影响。但由于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制约, 农村学校很少严格按要求开设法制课、安全课、心理健康课, 学校很少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对留守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生存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二、留守儿童教育法制探索

(一) 、户籍制度改革、城乡统筹发展是根本。

改革户籍制度要逐步弱化乃至取消与户籍相联系的城乡隔离的各种制度, 如学生入学、社会保障等附属的政策优惠, 从而保障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政府应运用现有的教育资源, 适当鼓励、帮助农民工将其子女带到城市上学和生活, 充分发挥家庭的教育功能。城乡统筹发展能使广大农民离地不离乡, 使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得以维系, 最大限度地减少留守儿童。

(二) 学校法制教育是主渠道。

留守儿童教育学校是主渠道, 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学校仍然是主渠道。江津区每年都制定了《江津区XX年法制工作要点》, 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也要制定相应的法制工作要点, 开展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 但由于受教育理念、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等多方面的影响, 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1、利用现有资源和载体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在《江津区XX年度法制工作要点》中, 要求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经费”五落实。利用每周一节的地方课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利用板报、墙报、宣传专栏、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传统的宣传阵地, 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利用诗歌、散文、图片、书法、绘画等形式, 宣传法律、安全、心理健康、自我防范等知识;利用“6.1”节、“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 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2、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对留守儿童进行法制教育。江津区率先在公安、法院、司法系统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现聘请公安、法院、司法干部200多人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他们每人每期至少为留守儿童作法制报告一次, 全年就有400多场法制报告。他们用真实生动的案例讲解法律知识, 极大地提高了留守儿童的法律素养。

3、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 净化育人环境。网吧、电子游戏对未成年人危害极大, 定期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网吧进行整治, 形成对网吧、电子游戏整治的长效机制。

4、开展特色学校创建, 让留守儿童在活动中锻炼成长。对学生的教育, 必须要有一定形式。江津区在菜市街小学创建了少年交警学校, 让留守儿童珍爱生命, 遵守交通规则;在工商学校创建了禁毒学校, 让留守儿童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在江津二中、李市中学创建重庆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5、积极探索4+1教育模式。按市委副书记张轩的指示, 由市教委牵头, 在30个区县对留守儿童开展4+1教育模式实验。即:思想政治教育、人格品质教育、心理情感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和身体素质的提高和安全保障。江津区在骆来学校开展这项实验, 现武警已进驻骆来学校, 开始军体拳训练。江津区教委将在此项活动中, 完善人格品质教育, 增加法律知识的教育。

(三) 政府参与是留守儿童教育的主要力量。

2010年9月7日, 市委副书记张轩《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会上的讲话》集中体现了政府对留守儿童关注和关心。她在讲话中提出很多加强留守儿童教育措施。

一是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高质量完成新增4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任务, 到2012年全市累计建成2000所农村寄宿制学校。

二是加快农村幼儿园建设。在加快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的同时, 充分利用村小学闲置校舍办好乡村幼儿园 (班) , 使农村学前留守儿童“有园可进”、“就近入园”。到2012年, 要建成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1000所, 保证每个乡镇都有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使全市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75%。

三是要探索留守儿童托管机构建设。各区县要充分利用寄宿制学校、乡镇文化站、敬老院、村级活动阵地等资源, 建好留守儿童托管机构, 解决好留守儿童课外和节假日管理服务的平台问题, 确保留守儿童节假日有“家”可归。到2012年, 全市要建成100个示范性农村留守儿童托管中心。

无论是寄宿学校, 还是托管中心, 只要把留守儿童组织起来, 就能开展教育;在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会后, 重庆30个区县在开展4+1教育模式实验, 只有政府参与才是开展留守儿童教育的主要力量。

(四) 有关社会组织的参与是补充。

解决留守儿童的问题, 需要相关社会组织的协作才能完成。地方政府应当改变只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而不关注留守儿童教育的现状, 对留守儿童教育现状、存在问题要进行调查研究, 提出解决的对策。公安、文化等职能部门, 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能, 与学校共同承担起留守儿童的教育和保护责任, 创造安全的校园环境及良好的周边环境。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进城务工的农村家长进行引导和教育, 强化留守儿童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 让家长学会与孩子交流沟通及教育孩子的正确方式, 发挥家长对孩子独特的教育功能。通过妇联等组织, 对贫困母亲及监护人进行文化、健康教育和心理教育, 从整体上提高她们的文化素质, 使其能够更好地承担对留守子女的教育责任。

参考文献

[1]《江津区XX年度法制工作要点》

[2]李文武《关于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思考》

[3]《2010年秋江津区特别情况学生人数统计表》

[4]《关于农村留守儿童状况的调查报告》

8.法制教育,走进语文课堂 篇八

【关键词】语文;小学;法制;教育;课堂

少年儿童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法制教育应该贯穿着国民教育的始终。叶圣陶先生曾经说过:“学语文,就是学做人。”语文教育是法制教育一个良好的平台和切入点。加强对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们的法制意识是一名小学语文教师义不容辞的职责。在语文教学中将学科教学内容与法制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应注意简单化、牵强化的形式主义,恰当地把握尺寸,潜移默化地进行渗透。我认为小学语文教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法制渗透:

一、挖掘教材,在课堂教学中自然渗透法律意识

学校是教师教书育人的圣地,课堂是学生学习知识的阵地,开展法制渗透教育就是要在教书的同时达到育人的目的。因此利用课堂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自然是最直接、最快捷、最有效的途径。我们要充分挖掘小语课文中教育因素,把握时机,适时渗透,使学生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法制教育。如在人教版一年级教材《自选商场》一文的学习中,孩子们很容易被文中所介绍的东西所吸引,我首先引领学生畅游了商场一圈,使他们充分感受到了在自选商场里购物是很方便的,随后我趁热打铁问一个孩子,如果你在自选商场里买到了质量有问题的商品时怎么办?孩子们都不说话了,瞪眼望着我,这时,我很自然地出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简单地介绍了相关的内容,最终,孩子们紧锁的眉头展开了,知道了可以用这条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也顺利而自然地对他们进行了法制的启蒙教育。

二、开展语文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确定法制认知

小学语文教材中有许多课文情景交融,非常感人,能使学生与文章作者产生共鸣,陶冶学生的思想情操,还能收到良好的环保教育效果。例如《美丽的小路》一文,在学生能熟练读通课文的基础上,我开始引领学生分角色演一演(男生演鹿先生、女生演兔姑娘去赞美小路)课文1-3自然段,真正感受小路的美丽,紧接着又按刚才的角色去表演(4-8自然段)寻找小路,我相机出示满是垃圾和有苍蝇的课件,孩子们演出了寻找小路的急切心情,最后通过讨论终于明白美丽的小路是被堆满垃圾而失踪的。然后我带领孩子们来到校园的操场上,他们发现早晨干净的校园不见了踪影,地上全是他同学们随手丢的垃圾,这时我弯下腰开始捡起垃圾,孩子们很懂事,也学着捡起来扔进垃圾桶,之后回到教室,我用课件出示《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条理》的相关内容,再将一系列关键点传输给孩子们,就这样在活动中明白了保护环境的重要。

三、写作训练,有机渗透

叶圣陶先生提出:作文教学思想的精髓就是“教作文与做人的统一。”如何在作文教学中处理好这个“统一”,是语文教师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依据作文教学自身的特点,可对学生进行生动而全面的法制教育。在小语习作中,有很多内容要求学生关注生活,从现实生活中取材,这就要求教师在指导学生习作时引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调查,搜集相关资料,善于用法律标准来明辨是非。

正如一位同学在学完《中奖那天》一课时谈到:“我敬佩文中那位父亲。他用很高尚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我无时无刻不在受那位父亲的影响,慢慢地拿他的行为准则来衡量自己,我再也不会在无人注意时拿别人心爱的钢笔写字,不会随手丢掉一张纸屑,不会把多找回的零钱据为己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加强法制教育,我们必须充分发挥语文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处理好渗透的“点”、“时”、“度”,语文教学中找准“渗透点”,把握住“渗透时机”,掌握好“渗透度”。教师只有做到因材施教、寓情于教,适时、适度,点点滴滴、持之以恒地加以渗透,才能有机地熔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智力发展和思想陶冶于一炉,才能充分发挥课堂教学法制教育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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