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发布合同(青砖湖)

2024-11-13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青砖湖)(通用8篇)

1.户外广告发布合同(青砖湖) 篇一

公交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河南省嘻哈帮街舞培训中心

乙方:郑州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郑州市公交4路、6路、7路、58路、40路、98路、206路、64路、T5路、102路上制作、发布广告,媒体类型为整车,数量为10辆。

二、广告内容:嘻哈帮街舞形象宣传。

三、发布期限:

2011年4月15日至2011年7月15日止。

四、发布费:

数量10辆,共9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元整

该费用包括:审批、设计、制作、维护维修费。

五、制作及验收: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材料后2日内,制作出相应的样稿,甲方应在收到样稿后2日内书面确认。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确认的样稿及首付款后,乙方开始在其所在地制作发布。

2、广告发布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时验收,验收后甲方应签署书面验收文件。如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2日内既不进行验收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六、付款: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广告费30000元,全部制作安装,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支付余款60000元。

2、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款项均应以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不出具的发票,只提供收据。

七、甲乙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向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身份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2、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3、甲乙双方均保证所做的其他保证和陈述是真实的,不存在隐瞒、欺骗对方的情形。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广告发布期内,可更换广告画面,但应征得乙方同意,费用由甲方负担。

2、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的向乙方支付广告费用。

3、保证广告内容真实,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因公交公司线路调整及车辆调配,甲方同意该广告按调整后线路继续发布。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向甲方收取约定的费用。

2、有权审查甲方提供的广告设计材料的内容和形式,对有违法情形的,有权要求甲方做出变更或拒绝发布。

3、为履行合同义务,有权合法利用来自任何第三方的商品或服务。

4、按甲方认可或提供的签字样稿及时发布广告。

5、如因甲方未按合同付款,导致广告无法如期制作发布,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6、负责载体及画面的安装、维护和保养。

十、知识产权:

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的资料、设计等无任何知识产权争议,如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使用该资料、设计而被政府处罚或第三方索赔的,所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由提供方承担。乙方保留其设计的著作权,并许可甲方按合同约定使用。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非经双方加盖印章确认,合同中任何形式的修改均属无效。

十二、不可抗力:

1、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善后工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或变更的,广告发布费由双方按实际发布时间结算。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除非因政府采取的相关措施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 不能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视为“不可抗力”。

十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发布的广告数量与合同约定不符,按实际发布时间结算发布费后,退回已收的相应费用或协商采取其它方式弥补,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相应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保证甲方发布的广告数量时间以发布期限为准不能少于三个月,如发现有提前下线车辆,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部分相应金额10%的违约金。

2、如甲方未按约定付款,乙方有权中止广告发布,甲方应每日按逾期金额的3‰支付滞纳金。如在付款期限届满10 日后仍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收全额广告发布费和逾期的滞纳金,甲方并应支付10%的违约金。

3、如甲方提供的广告画面、设计资料及审批登记所需的证件资料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10%的信誉赔偿金。

4、如一方在合同中所做的保证不实,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如因政府行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实际发布的时间结算广告发布费用,且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6、因公交公司线路调整、车辆调配、车辆运行出现交通事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不作为义务:

除订立与履行合同义务需要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或许可第三方擅自使用、复制对方提供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广告设计资料、技术及其他资料。

十六、其他:

1、合同二式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

3、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行以下无正文]

甲方:河南省嘻哈帮街舞培训中心

(盖章)

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郑州大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盖章)代表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

2.户外广告发布合同 篇二

乙方:

甲方因公司的宣传需要,特委托乙方制作发布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广告发布位臵及形式:

发布面积与规格: ㎡: m(高)×m(长)× (面)

二、广告发布时间:预计从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时间为1年,具体发布的时间以实际时间为准。

三、广告画面方式:广告画面采用数码彩色喷绘制作。

四、广告内容由甲方自行设计,其内容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因广告画面原素引起的一切纠纷及法律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广告采用甲方最后签字样稿或样带进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动广告样稿或样带。

五、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费用包含广告位租用费、广告工商审批,城管审批,广告发布、维修、保养,一次广告制作(即首次画面)及材料,人工等费用,总计为:¥ (大写: )。

2、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即¥ 元(大写: )作为首期费用;本次合同开始发布至第七个日前支付总金额的`%,即¥(大写:)作为二期费用;本次合同发布至第十一个月三十日前,甲方将剩余%款项¥ (大写:)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发票。

3、合同期内,乙方除首次画面制作免费外,另赠送一次画面。赠送画面不再产生任何制作、安装发布等费用。

六、其它约定:

1、甲方签字认可的内容(文字、画面)如果涉及到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问题,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

2、甲方签字认可的广告资料,如果乙方按图制作出现错漏由乙方负责。

3、使用期限内,若甲方需多次(本合同规定免费更换之外)更换广告画面,由乙方负责报审、安装及发布,其费用为元/㎡的包干价。设计制作费由甲方自行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另行收费。此费用由甲方向乙方单独进行结算。

4、在使用期限内,乙方应定期为广告塔进行维护。使用期限内如果出现质量、人为原因的损坏(广告架、画面),则由乙方负责并维修(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其费用由乙方自理。使用期内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本广告牌如果出现使用权纠纷,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6、在合同期限内如果甲方不再使用,其所付款乙方不予退还,并按合同规定进行赔偿。

7、在合同期限内,如果遇道路改建、规划、政策要求等不可抗拒因素须将广告塔拆除时,发布期限以拆除之日时终止。甲乙方按照广告实际发布的天数结算款项:乙方应退还广告发布费=当年所有已支付金额-{(当年广告金额÷365天)×已发布天数}。

8、该广告位因政府因素需临时征用时,甲乙双方须配合使用。本合同的截至期限应按占有时间天数做相应顺延。

七、甲方租用本广告位合同期满后如果需继续租用时,乙方按同等条件优先租用给甲方,合同另行签订。

八、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认真履行,如果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总金额20%的违约金。若因违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以合同总金额向损失方进行赔偿。

九、广告牌涉及的广告样底稿壹式贰套,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存壹套。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相同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 电话:

3.5.户外路牌广告发布合同 篇三

【 】

户外路牌广告发布合同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地 点 : 合 同 编 号 : 委 托 方(甲方): 受 托 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户外路牌广告发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内容明细安排

1.1 发布地点: 1.2 发布形式: 1.3 规格要求: 1.4 发布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 费用总额:(以上费用包括画面制作费、税金、设置费、行政管理费、行政审批所需费用、外打灯器材采购费及电费等一切与此合同目的实现相关的费用。)

1.6 合同期内,乙方提供 次免费更换画面的机会。第二条 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2.1 乙方所制作的广告品质量应符合甲方的要求及国家、行业标准。2.2 广告采用甲方提供电子文件的,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电子文件具有监督审查义务,以保证其合法性。若有关文件需要修改则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进行,否则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无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费用。

2.3特别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如下:

第三条 广告的交付及发布

3.1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 广告的制作工作。

3.2 乙方发布的 广告须以甲方验收后书面确认的工作成果为准,不得擅自发布,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付款

4.1 合同价款分四期支付:

(1)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首期款项,即合同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

(2)乙方的制作的广告画面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二期款项,即合同价款的 %;

(3)乙方依照合同约定时间及地点完成 广告的发布并经甲方确认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三期款项,即合同价款的 %;

(4)户外路牌广告发布到期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最后一期款项,即合同价款的 5 %。

4.2 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的前5日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合规发票,否则导致的甲方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也不得因此怠于履行本合同。

4.3 涉及到 广告发布所需办理的一切政府手续和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合同总价之中,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的费用。

4.4 乙方的账户信息为:

帐 户: 帐 号: 开户行: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义务

5.1.1 监督乙方对广告牌进行制作、维护和保养。5.1.2 按时提供需要发布的画面文件给乙方。

5.1.3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工作成果后 个工作日内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与否书面确认函,逾期视为乙方的工作成果合格。

5.1.4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5.2 乙方的权利义务

5.2.1 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清洗及保养等整体工作。(1)发布期内乙方每半个月对画布进行一次清洗工作;(2)画面确保半年内无明显褪色;

(3)广告牌一旦发生明显褪色,乙方需及时告知甲方并免费更换画面;(4)发布期内乙方将每次新发布画面拍照后交由甲方存档。

5.2.2 乙方负责办理以上制作物制作、审批及广告发布所需办理的一切相关政府部门的手续。如出现与此有关的经济、行政处罚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2.3 如甲方提供的电子文件与合同签订的内容不符,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实后方可执行。如成品与合同不符且事先未经甲方认可,乙方将担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2.4 乙方在完成制作后应及时提交甲方验收。如不及时提交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合同工期不予顺延。

5.2.5 乙方承诺相应广告内容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相关知识产权,如因广告内容侵害任何第三人权益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承担就此侵权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2.6 乙方保证工作成果与甲方要求的数量、质量、尺寸、材质、工艺相符,在广告发布期间,画面的质量不受任何影响,否则乙方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

5.2.7 广告发布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监测报告和照

片。

5.2.8 乙方负责框架的检修及维护工作,如因广告牌质量、安装问题造成伤及人身、财物的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2.9乙方有义务对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泄露,并不得向第三方泄漏、转让甲方的任何资料。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若因甲方原因致使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当期应支付款项的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路牌广告未到期而停止发布的,合同费用应按未到期天数进行按比例扣减。此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作为违约金。

6.3 如广告出现文字或图片等错误,经核实属甲方提供的电子文件有误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由于乙方原因出现的文字或图片等错误,甲方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6.4 如广告与甲方要求的数量、尺寸、材质、工艺不符,除进行相应价格调整外,将扣除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

6.5 若因乙方的原因,未依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广告的发布,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6.6 发布期内乙方未能履行维护、保养、免费更换画面等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未到期天数进行按比例扣减乙方费用(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扣减)。此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作为违约金。

6.7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 其他事项

7.1 合同到期后甲方享有该媒体的优先使用权,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书面询问甲方是否续期,甲方明确不续期的,乙方有权与其他主体签订合同;

7.2 因乙方原因导致路牌未到期停止发布的,乙方应在路牌中断发布前1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终止的,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及时签订终止合同,双方依照实际发布天数并按照以下公式结算费用:合同价款/合同约定发布天数*实际发布天数。

7.3 甲方若需要在发布期内更换画面,乙方负责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制作及安装费用甲方自理。

7.4 若遇合同未到期甲方项目提前清盘、推广结束等已无继续使用合同指定的户外路牌的意义或发生影响路牌广告发布效果等情况,则本合同终止,合同自

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终止。双方依照实际发布天数并按照以下公式结算费用:合同价款/合同约定发布天数*实际发布天数。

7.5 若发生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终止,双方实际发布天数以每日 元结算费用,甲乙双方无须承担其他责任。

7.6 附件:路牌广告构成明细,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7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7.8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签订地为。

7.9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补充条款

(以上无正文)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地 址

签约日期 :

: :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地 址

签约日期

:

: 甲方(盖章):

4.户外广告发布合同范本 篇四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乙方小样制作通过甲方的书面确认且向甲方提供了广告发布的全套政府审批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

3、全部画面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

4、广告发布满 个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5、广告发布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即人民币 万元整(¥ 元)。

6、乙方应当于每次付款前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付款的时间顺延。

7、乙方应当于广告发布后通知甲方验收,并提供照片为据,经甲方验收符合标准(验收标准即画面内容和颜色按甲方签字确认的样稿执行,且画面安装平整),签发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开始计算广告发布日期,如不符合甲方验收标准,乙方须无条件重做或更换画面,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因此导致发布逾期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广告内容的审查报批与安装报批

1.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使用期内,所有刊登或发布于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位的任何甲方的广告,均由乙方向各有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内容审查报批手续、安装报批手续及备案手续。

2.乙方负责广告刊登或发布的报批手续,报批次数不受限制,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乙方收到甲方的报批资料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报批手续、备案手续并向甲方提供相关批复文件。乙方保证其拥有本合同约定广告位的合法使用权及相关证明,并保证不存在第三方能够就此向甲方提出权利追索或影响本合同项下广告的正常发布,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和付款条件支付广告费。

2、甲方负责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画面设计资料。乙方收到设计资料后 日内向甲方提交广告小样图,甲方应当于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若甲方有修改意见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整改,且应当完成广告的制作、发布并通过甲方的验收,如因此导致逾期发布的,承担逾期发布的违约责任。经甲方确认后的小样图封样保存,并作为广告发布后验收的标准。

3、在本合同的广告发布期内,甲方有权更换广告的画面内容。

4、甲方不得强求乙方发布违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公序良俗的广告。否则,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和时间补偿。但乙方发布时不持异议的,如因广告画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得不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认可而无法发布或发布后被责令承担责任的,概由乙方承担。

5、广告发布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继续租用本广告位置之优先权。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广告的制作、安装、审批及日常维护。如甲方提供画面设计资料延迟,则发布的时间顺延。

2、乙方应当每隔 日向甲方提交照片等体现广告发布现状的证明文件。发布期间广告的画面及发布的设施、设备所发生的所有人为、自然损坏,乙方应当于48小时内修复完毕,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未能在期限内修复完毕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所发生费用概由乙方承担。因维修而损失的发布期限在广告发布期满后采取缺一(天)补一(天)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损失期限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3、乙方承担广告制作、安装及发布期间全部的安全责任。由此造成的对任何方的损害,概由乙方承担。

4、广告发布期间因政府要求发布公益广告占用甲方全部或部分广告版面的,乙方应当在广告发布期满后采取缺一(天)补一(天)的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被占用期限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除此以外,乙方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因本款原因导致广告发布暂停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参照本条第5款结算。

5、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广告发布无法继续进行的,双方据实结算了实际发布天数的费用后,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发布的广告费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总天数×实际发布广告的天数。本款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由于市政建设等政府原因致使广告牌必须修改或拆除;因自然灾难,如台风、地震、火灾、洪水、战乱等,致使广告不能发布等。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超过30日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夜间照明时间不足的,每缩短一小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的违约金。乙方夜间照明面积不符合约定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本条所指的照明时间不足或照明面积不符合约定,以甲方的检查结果为依据。

3、乙方逾期发布或暂停发布广告的,每逾期或暂停一天按照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且应当采取缺一天补(发布广告)两天的方式补偿甲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逾期或暂停发布超过五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擅自更改广告内容或版面的,每发生一次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应当在次日恢复原状,且应当采取错一天补(发布广告)两天的方式补偿甲方(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错误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须向乙方支付已按时发布且发布质量获得甲方确认的部分的合同价款,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承担其他任何的费用。

6、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7、任何一方造成对方损失或承担责任的,应予以赔偿。

8、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直接自应付款中扣除。

八、知识产权及商业秘密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文件、图片及本合同所涉的小样图、广告画面等(包括但不限于内容、构图、文字、创意制作工艺等)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本合同及相关内容和信息属商业秘密,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发布的广告内容除外)。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遇有分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壹份。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范文三

广告主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友好协商,就发布户外广告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发布时间: 从 年 月 日止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续约权,在合约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之,否则乙方 有权自行招商。

二、发布地点: 数量: 规格:

三、广告采用甲方提供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四、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画面最终以工商等政府部门批 复为准。

五、广告验收:甲方接乙方发布通知后,甲方须在五日内对广告发布进行验收,并书面通知乙方验收是否合格。若甲方未按期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广告费用: 元,大写: ,此款项包括广告发布费、画面制作费、维护费等。

七、付款方式如下:

八、乙方负责广告的日常维护。乙方得知广告出现一般故障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修复;较重故障的,双方约定,另行协商。

九、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通过****法院仲裁。

十、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所必须的文件和有效证明,乙方负责办理户外广告各类审批手续。

十一、违约责任:甲方若未按合同支付广告费用,除支付拖欠的广告费用外,并应支付乙方拖欠天数的违约金 元/天计。乙方承诺该户外广告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市政动迁等政府 干预或自然灾害等)外,不存在拆除的可能性。若遇市政建设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 部门依法拆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按照广告实际发 布费用多退少补。

十二、甲方有权监测广告发布情况。

十三、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相违背,应服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四、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帐号: 帐号:

5.户外广告媒体发布合同 篇五

甲方: 福州海纳天成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地址:五四北泰禾广场对面秀峰路AD创意园

联系电话:***

乙方:中国太平洋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以下称乙方)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3号楼

联系电话:0591-8767908

5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提高和扩大企业知名度和企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广告物

1、广告内容: 由甲方提供图片,图片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媒体发布数量:50块,广告发布地点、数量、规格详见资源表。如因特殊情况不

能如期发布以最终实际发布数量为准。

3、广告发布期:

甲方委托乙方于2012 年6月1 日至2012年12月1日期间发布户外

广告,如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发布,则发布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发布,则按合同发布日期。

第二条:广告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1、媒体发布单价为:2000元/块/月,广告发布费总额为人民币:600000元,(大

写:陆拾万元整)(发布费含:媒体发布费、电费、媒体制作费、一次画布制 作费)。

2、付款期限及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当日,甲方支付给乙方广告发布费用全额的50%,即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在广告发布制作安装完成后,由甲方验收合格以后天

内,甲方将余款一次性全部付给乙方。即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款项后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

第三条:广告制作与维护保养

1、广告采用甲方确认样稿(附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如因甲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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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样稿原因导致广告不能按期发布,则按本合同签订的发布时间为准,不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 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

3、画面设计经甲方签字确认后,进行广告画面制作。

4、验收:甲方须自乙方书面通知其验收之日起三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户外广告进行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三日内仍不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并视为甲方广告发布日,广告 发布期开始计算。

5、乙方须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物及画面完好,如出现破损或不能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的现象,乙方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并将修复情况通知甲方;如户外广告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因素暂时停止发 布,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络,并作出相应时间往后顺延。

6、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乙方对广告应每月进行一次 定期维修、清洁、保养,以确保广告画面及广告结构的整洁、美观、安全,使之具有正常、良好的 广告功能。

7、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时间发布,甲方将需要发布的广告画面内容在发布日期前10天递交给 乙方进行广告画面制作,如因甲方材料提供不及时造成的制作延后,所造成广告不能及时发布,乙 方将按合同约定的发布时间起算发布期。

第四条:更换画面

电脑喷绘的广告画面,由乙方负责画面制作。甲方在发布期内有权随时更换画面,但具体实施 之前应当提前10天通知乙方并出具书面通知,由乙方承担承担广告画面的设计与制作、材料、发 布和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赔偿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中签订生效后的付款日及时付款。甲方不能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发布费,按 逾期天数每日加付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延付时间超过十天,视为甲方违约,乙 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违约责任等同于本合同第七条:甲方单方面(不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并未经 乙方同意)中途终止合同。

第六条:不可抗力

若遇市政建设、政府行为或行政管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撤除户外广告的,甲、乙双 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应向甲方退还多付的广告发布费余额(扣除税金后),乙 方不承担利息。

第七条:合同中途终止

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要求终止合同,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并

交纳合同金额的30%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期满续签

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可重新商定延长本合同事项,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第九条: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乙任何一方所在地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其他

对于本协议内容以及在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任何商业资料及信息,甲、乙双方均应当严格保 密。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盖章 传真件与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福州海纳天成广告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中国太平洋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盖章)

6.户外广告合同 篇六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户外广告牌制作及安装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结合制作及安装工 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户外广告制作及安装 。

二、安装地点: 。

三、工程概况: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工。如遇天气因素影 响施工进度,竣工日期可相应延迟。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元)(包工不包料)

2.结算方式: 。

五、广告牌设计:甲方提供设计方案或构思,乙方负责施工。

六、广告牌制作: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确认同意的设计图及构思进行制作,如需更改应经甲方同意。

七、广告牌安装: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安装广告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所造成的 损失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在施工期间未达到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安装中造成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质量:

由甲方提供基础材料(角钢等)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广告牌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

九、安全责任: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伤、死亡)均由乙方承担及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没有其它特殊原因情况下,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 违约金。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由不详之处,甲、乙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协议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有 权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2.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施工。

3.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7.户外广告占地合同 篇七

篇一:户外广告占地合同书

户外广告占地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拥有楼体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使用位置:。

二、用途:使用该住宅墙体位置设置广告并发布广告。

三、使用期:

自 年月 日至 年月 日,共计 年。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

2、乙方支付费用时,甲方应同时开具相应收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位定金,元,年 月 日前支付剩余的万元。

六、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向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2、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有权将合同约定的位置给乙方设立广告牌使用,甲方应保证该广告牌施工、安装及设立、改造期间不被第三方干扰、阻挠(政府行为及乙方原因除外),因此发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做好广告牌的安全巡视工作,如因广告牌塌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其他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安装、改造及画面的悬挂、维护工作。

4、广告牌及其附属设施产权归乙方所有,如有第三方破坏、拆除该广告牌及其画面和配套设施,甲方应阻止并及时告知乙方。

5、乙方有权独家经营该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广告牌的设置和使用形式,包括改造广告牌、多次更改或改变广告内容、改变广告形式。

7、在合同期内,除政府政策变动及其他政府行为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双方不得以其它理由终止本合同,否则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如遇政府行为引起的广告牌无法继续设立,双方友好协商,费用以广告位置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9、若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仍需继续租用上述场地,有优先租用权,但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两周与甲方协商,租用费和其他条件另行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时付款,应每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任何一方单方终止合同,或使合同无法履行,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非经双方签字按手印确认,合同中任何形式的修改均属无效。

十、合同变更或终止:

所有关于合同的变更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内容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十一、不可抗力:

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善后工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或变更的,费用双方按实际使用的时间结算。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篇二:户外广告占地合同书

户外广告占地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拥有 发布广告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使用位置:。

二、用 途:。

三、使用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共计 年。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1、费用: 元。

2、乙方支付费用时,甲方应同时开具相应收据。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位定金,元,年月 日前支付剩余的元。

六、双方的承诺和保证:

1、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向对方出示的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是真实有效的。

2、甲乙双方均保证其具有签订及履行合同的全部权利和资格。

七、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保证有权将合同约定的位置给乙方设立广告牌使用,甲方应保证该广告牌施工、安装及设立、改造期间不被第三方干扰、阻挠(政府行为及乙方原因除外),因此发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均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做好广告牌的安全巡视工作,如因广告牌塌落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其他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负责广告牌的安装、改造及画面的悬挂、维护工作。

4、广告牌及其附属设施产权归乙方所有,如有第三方破坏、拆除该广告牌及其画面和配套设施,甲方应阻止并及时告知乙方。

5、乙方有权独家经营该广告牌,由此产生的一切收益均归乙方所有。

6、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广告牌的设置和使用形式,包括改造广告牌、多次更改或改变广告内容、改变广告形式。

7、在合同期内,除政府政策变动及其他政府行为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双方不得以其它理由终止本合同,否则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8、如遇政府行为引起的广告牌无法继续设立,双方友好协商,费用以广告位置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9、若乙方在合同期满后仍需继续租用上述场地,有优先租用权,但须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两周与甲方协商,租用费和其他条件另行协商并重新签订合同。

八、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非经双方签字按手印确认,合同中任何形式的修改均属无效。

九、合同变更或终止:

所有关于合同的变更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内容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书面文件为准。

十、不可抗力:

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善后工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受不可抗力影响,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终止或变更的,费用双方按实际使用的时间结算。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因合同的订立、履行或解释发生任何争议,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

1、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的注解、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的标题及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检索方便而拟定,不应用来解释合同条款的含义。甲方: 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篇三:广告牌占地合同样本 广告牌占地合同

甲方(占地方):

乙方(供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

致定立本合同。

一、甲方占用乙方所租赁的位于-----------南侧的土地,用于设置广告灯箱、围

挡广告牌,设置位置详见附件一。

二、--------------双面广告灯箱,规格:3m(高)*5m(宽),3块。

西侧广告围挡:规格:4m(高)*约30m(宽)

三、场地占用价格:元

四、广告设施的拆除押金:甲乙双方同意将原围挡广告牌占地合同[XXX-XXX]中甲

方支付的押金人民币1000元转作本次广告牌占地款,在乙方支付本合同款时扣除。

五、场地占用期限:,占用期限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六、付款方式: 20XX年XX月XX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场地占用XX万元,20XX年

XX月XX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场地占用XX万元,XXXX年XX月XX日甲方向乙方支付

场地占用XX万元。

2、甲方自行办理设置广告牌所需审批手续,所设置的广告应符合国家、北京市及

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因相关管理政策改变而拆除,乙方按实际占用

时间收取占地费。

七、灯箱和围挡牌的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由甲方自行负责,费用由甲方自行支付。

甲方应保证设置的灯箱和围挡牌安全、牢固,因该广告灯箱和围挡牌产生的任何

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的广告灯箱及西侧广告围挡由甲方自行经营。

九、乙方负责灯箱广告牌的供电,用电时间每晚三小时,电费由乙方支付。

十、除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外,在本合同所约定的场地占用期限内,乙方不得自行或允许第三方为经营目的使用本合同所涉及的围挡、广告牌或灯箱进行广告经营,否则,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占地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款20%的违约金。

十二、合同到期后广告牌的处置:合同到期后广告牌归乙方所有,灯箱甲方负责拆除。

十三、本合同到期前,甲方将积极进行广告招商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将优先考虑甲方继续占用本合同所涉场地。甲方继续占用场地的价格、期限等合同条件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十四、因广告设置规划须变更合同的,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五、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到当地的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篇四:户外广告合同书

户外滚动广告发布合同

广告方:(以下简称甲方)发布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户外滚动广告投放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 月日至年月 日止。

2、广告发布:

广告内容:由甲方提供

广告地点:见附件一

在合同有效期内,凡是乙方新立的广告箱,都无偿为甲方提供上述广告。版面规格:(具体的广告画面需由双方在画面效果图上盖章确认作为附件附后,如合同期间更换广告画面需由双方另行盖章确认并作为附件附后。)

3、广告发布费用及付款方式:

广告费:单价: 元/台/月。合同总金额合计 元,大

写。(含发布费、占地费、电费、维护费、维修费、媒体制作费、画面安装费、基础架制作费等相关费用,包含 个点位,具体点位见附件清单)。

广告费的支付:

结款方式: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即需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在广告画面全部安装发布就位后半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余款。

结算方式为: ;乙方开户银行为:

:账号:

结算资料提供:

合同及有效合同附件

双方盖章确认的发布地址(附件一)

双方盖章确认的画面样稿原件

甲方签字或盖章的广告发布验收单

4、广告制作与维护保养:

广告采用甲方提供的样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否则广告发布期间款项拒绝支付。

验收:甲方须自乙方通知其验收之日起3日内,对已制作完成的广告由乙方配合进行签字验收,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3日内仍不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并视为甲方广告发布日,广告发布期开始计算。

乙方须保证广告画面完好,如出现破损或被覆盖现象,乙方在48小时内负责修复并将修复情况通报甲方。

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乙方应定期维修、清洁、保养,以确保广告画面的整洁、美观、安全,使之具有正常、良好的广告功能。

广告设置不得因任何障碍物受任何遮蔽,画面清晰可见。

甲方就本合同指定的项目负责人为,联络电话:

5、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对所提供的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甲方有义务按期付款,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乙方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应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广告发布期间,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合同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十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获得广告总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且亦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6、不可抗力:

如因天气或人为等不可抗拒力,如地震、自然灾害、海啸、强台风、战争、政治、经济等原因的出现,使乙方的义务不能履行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须提供相关政府行政部门的文件证明。

若遇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要求不能进行广告发布的,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不负违约责任。

7、合同期满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届时如甲方未办理续签手续,则甲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原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8、争议解决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争议均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持续期间,除争议部分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余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署附加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篇五:户外广告合同

广告租赁合同

甲方(发布方):

乙方(广告主):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就内容广告发布有关事项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形式:路牌

二、广告位置: 市 区 路 号

三、广告规格:

四、广告期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共计 年。实际发布时间以《验收报告》中确认的发布时间为准。

五、广告价格:

1、广告费:含发布费、占地费、维修费、保险费、基础架制作费,单价: 元/块,块。年 合计 元。

2、广告费的支付:第一期款:签定合同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广告费,计 元。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户外广告报批手续,广告稿样审批,验收及发布期的保修维护。

2、甲方负责提供广告样件,甲方负责将广告稿样报有关部门审批,审批不合格,稿样退回乙方修改。稿样一经确认即作为制作及验收的有效依据,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乙方再提出与稿样不同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由此而耽误的广告发布时间,甲方不予顺延。

3、甲方收到乙方第一期款,及广告稿样经确认后(30)天内,完成制作。制作完成后3天内,甲、乙、制作三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乙方在《验收报告》上签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不及时验收,超过3日后,甲方视同乙方验收合格。

4、乙方应按期付款,如乙方不按期付款,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5、广告发布期间,如因甲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责任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广告发布终止,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合同续签:

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可重新商讨延长本合同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如合同期满乙方未办理续签手续,乙方不再享有优先权,广告位置不予保留。

八、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因政府行为、不可抗力造成广告不能正常发布,不算违约。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合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3、合同中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如需修改,可签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代表:代表:银行:银行:帐号:帐号:电话: 电话:传真:传真:

篇六:户外广告施工合同书

户外广告施工合同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双方充分协商,就外广告制作工程项目,甲方委托由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及权限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XX年___月___日至XX年___月___日期间制作安装户外广告。甲方已全部承包给乙方,由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二、施工地点:位于莆田市秀屿区城港大道与秀屿区清塘大道三叉路口旁永福家居城工地门口。

三、施工材料规格:4号角铁、铁皮厚度。

四、广告项目总额为人民币21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合同签订后先首付工程款的50%_______,主体安装后再付工程款的35%_______,甲方验收合格后,剩余款全部付清。

五、乙方安装广告必须符合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非自然灾害或人为损坏的)保修1年。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遇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安装制作的,广告安装时间应顺延。

2、乙方若无特殊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对广告进行安装制作,甲方有权扣除XX元 做为违约金。

3、甲方负责场地的电源、水源设备等。

4、甲方如未按时付给乙方进度款,乙方有权随时停工;甲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付乙方违约金,按工程款总额%(千分之三)每日违约金。

七、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后二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验收手续;未办理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使用,否则视承认验收合格。

八、合同经双方签章后正式生效,至工程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款后,自动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乙方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篇七:户外广告合同

广告发布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在 广告媒体上发布相应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在 广告媒体上发布甲方的洽洽食品广告;本协议项下乙方用于发布甲方广告的具体广告发布时间、广告发布地点等以本协议附件为准。

甲方的广告在乙方 播放/投放广告,(休闲娱乐/餐饮等场所按其营业时间而定)。发布城市为:。

甲方承诺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不属于虚假广告、不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甲方承诺委托乙方发布的广告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肖像权的侵权行为。

发布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总计: 周。

发布费用总计:RMB,人民币 元整。

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须于 年月日前即广告播出前向乙方支付%广告费,人民币(元整); 广告播出一周内,即年 月 日前,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广告费,人民币(元整)广告播出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广告投放监测报告后15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 %广告费,人民币(元整)

甲方在乙方提供正式广告发布发票后在合同规定期内完成付款。

第二条 权利义务

甲方广告带须提供经发布地区广告协会或中国广告协会审批通过的相关证明(如有)。

需甲方提供的广告协会审批材料(如有)为:营业执照副本、商标注册证、肖像权证明、卫生许可证(化妆品类、食品类)、药准字(非处方药)、房准字(房产类)、其他(按照有关工商审批办法)、过于性感、暴露的画面可能会遇到问题,如有中广协的审批文号,请提供、外文内容需要中文字幕。

提交审批材料截至时间:提前十个工作日。

乙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提供与广告内容相关的各种文件,及审查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广告表现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修改。甲方未做出修改前,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广告。

如因不可控制因素、政府政策原因等,致使甲方广告发布未能如数完成,乙方应保证广告实际发布数量与广告发布合同约定的数量之间的变动率不超过10%;若超过10%的,乙方需根据超过10%以上的变动数量对甲方进行发布数量上的双倍补偿。

本协议所附资源表在不同时期会有细微变化,乙方会定期更新,双方同意以当期更新的实际可上刊表为准。

对于跨地区发布的客户,由于乙方在每个城市、区域的价格与折扣均有所不同,本协议所涉任何费用、报价与折扣(如有)并不能单独适用于某个特定城市的价格和折扣(如有),而系仅严格适用于本协议的全国平均综合特惠价格。

如本协议涉及配赠,则该相关配赠仅限用于本次合作,不作为今后参考。

甲方须按合同约定时间见票支付广告款,不得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否则乙方有权停止甲方广告发布。如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而导致的延迟付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乙方负责安装、播放、维护,如出现个别点位、个别时间无法正常上刊,超出资源允许变动的范围的,则乙方将给予未正常播出时间在协议执行后予以顺延双倍补偿播出。广告如果在刊出时发现错、漏刊情况,乙方按同等价格错一补

三、漏一补二。

乙方在全部广告播放完毕后15天内,向甲方提供媒体发布监测报告。

第四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出现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合同附件在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或附件或往来材料等都必须按照本协议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EMS、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快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快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或快递日期为准。双方更新联系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致使本协议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由未通知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篇八:户外广告合同

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乙方: 媒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承租乙方所属以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位置及规格(附效果图):

1、位置:

2、位置:

二、广告发布日期:

自年月

三、广告发布费用:

6万元/布费9万元/年,总计:15万/年(壹拾伍万元整)。两年共计:30万元整(叁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年月日前支付年月日前支付剩余15万,乙方须据实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五、制作方式:

1、以上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建造、审核、制作、发布、维护及初始画面的制作安装;

2、合同期内广告画面如需更换按照市场价格收费。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按时提供广告发布内容,由相关部门审批,如甲方不能提供,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发布验收,验收结果双方确认;

3、甲方须及时按合同约定向乙方缴纳广告位租金。

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负责广告的维修、保养和清洁工作。如广告架、广告画面出现撕裂、破损、被盗等,乙方应于48小时内修复。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能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约定单方面违约的,违约方必须承担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约的,双方协议解决。

八、租赁期满后,如甲方要求继续发布,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通知

乙方;如合同终止后不再继续签订,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通知乙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

年月

附:

日 授权代表人: 年 日 月

篇九:户外广告合同范本

户外广告发布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在【】发布甲方及相关经营品牌的广告;且乙方需在本协议约定时间或甲方通知时间内,根据本协议约定及甲方要求完成甲方指定工作。

2、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合作政策

1、甲方每期广告费执行合作媒体刊例价【】折,或其他优惠:【】。

2、乙方需保证甲方执行之广告费价格不高于同类型的企业。若广告费价格向下浮动调整,则乙方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甲方的广告费价格将按照新的价格执行。乙方的广告刊例价格需加盖合作媒体红印原章后作为本协议附件。

3、广告具体发布时间、地点、数量等以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广告发布确认单为准,如甲方广告发布时间或规格有调整,则甲乙双方需签订广告发布变更确认单。双方盖章的广告发布确认单及广告发布变更确认单以附件形式附于本协议之后,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乙方负责广告画面的安装、更新和维护,广告发布后乙方在每【】周向甲方提交广告监察报告一次,监察报告内容包括:广告发布的亮灯记录、维修记录以及远、近照片各1套等。

5、其他约定或增值服务:【】。

三、费用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付款方式为:单次广告确认单签订后,在甲方收到乙方全额服务业发票后【】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当次合作费用的【】%作为首付款;当次广

告发布完成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本次合作的剩余费用。

(二)乙方如改变账户,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于乙方未按照本协议规定通知甲方而遭受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三)结算资料包括:

1、本协议及有效协议附件;

2、乙方的广告刊例价格需盖合作媒体红印公章后作为结算资料;

3、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广告发布确认单及广告变更发布确认单;

4、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发布广告报告及等额广告业专用发票。

(四)乙方在当次合作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完整的结算资料交于甲方,如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发布户外广告以及户外广告的发布时间、地点、画面、内容及数量等;并且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发布户外广告,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书面通知,向乙方提供政府规定的广告审批所需要的必要文件。乙方通知应于每期广告发布前五个工作日提出,乙方在通知中应列明所需文件明细。在甲方按乙方通知提供上述文件后,乙方应当确保广告发布能够通过工商行政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在甲方提交了所需文件后乙方仍未能获取全部审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广告发布期满后,甲方如欲继续发布广告,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两周通知乙方,并以本协议相同条件续签协议,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与甲方续签协议。甲方有权优先与乙方续订协议。

4、甲方有权对所发布广告进行修改,但需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应予执行。

5、甲方拥有用于本次广告制作而产生的广告设施的所有权和广告画面设计的知识产权。在本协议终止后或执行过程中甲方更换下的画面,乙方应根据甲方

要求将画面销毁或退还,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广告画面在任何地点刊出或挪于他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

6、甲方有权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审查,并要求乙方及时进行维护。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甲方授权人签署的相关附属协议。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具备合法的广告经营资格,及对本协议中约定的广告位置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如属于代理销售须向甲方提供本广告位产权单位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乙方应保证该广告媒体及广告物所在建筑存在的合法性,以及在广告发布期内该广告牌周边没有遮挡物。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违反本协议规定或合同诚信原则,应承担因此导致的甲方包括可期待利益在内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的合法性进行核实,有权对甲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的广告画面作出合乎法律的修改建议。

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广告样稿负责办理广告发布画面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4、乙方应负责与本次广告发布有关的广告构造物及电力设施、照明设备和 广告画面的维护、保养。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广告画面出现损坏、污染、设备故障等情况,乙方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免费完成修复工作。如乙方拖延完成修复工作,延误的广告发布时间自然顺延。在协议期限内乙方制作的广告画面出现褪色或破损,人为的修复工作已经达不到预期的广告发布效果的,乙方应负责广告画面的重新制作和安装工作并承担本次工作的全部费用。在重新制作及安装期间延误的广告发布时间顺延。

5、乙方负责本协议约定媒体广告物及与广告物有关的一切设施的安全。在广告制作、安装、发布、维修、拆除中因任何因素导致乙方、乙方雇员或他人财产及人身伤害,任何责任和赔偿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保证甲方不因此受到追究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因乙方违反本条规定,导致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而支出的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自行办理承担本协议所述广告业务所需的政府审批手续(如有)

并承担费用,且不得影响本协议履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广告费,每延期一日,甲方按应付未付款项的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发布甲方广告。乙方每延期一日应按当次广告发布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延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如任何一方在其他方面存在违约行为,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 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依照协议继续履行其义务,并在十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守约方有权就其所有损失获得违约方赔偿。

4、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而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甲方的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解除,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当次合作金额的【】%作为违约金,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六、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

2、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因素。

如有任何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 对方书面同意后,自对方书面同意的通知送达该方之日起三十日届满时,本协议终止。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七、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克服、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以及政府部门开据有效的证明文件。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

八、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争议均应以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争议持续期间,除争议部分外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余条款。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账号:【】

开户行:【】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署日期:【】年【】月【】日

篇十:户外广告合同

户外大牌广告发布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户外广告发布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广告发布约定

(一)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

(二)广告媒体规格:尺寸: ,面积平方米。

(三)广告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内容为准

(四)电子屏广告: 以甲方做的广告片为准,时长2分种,每天播放40-50次。

(五)户外广告费用: 元(大写金额:)(此价格包括广告审批费、城管费、税金,广告画面安装费、喷绘制作费),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六)电子屏费用:上广告之前一次性付清全款。

第二条:保修:

(一)乙方提供一年保修,保修期从在保修期之内凡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损坏,都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三个工作日之内维修完毕。

(二)电子屏广告如发现一天播放次数这不到40-50次,乙方应赔偿成倍的天数,(如发现按三天赔六天以上推算),注:政府部门临时广告除外。

第三条:广告验收:

乙方应在广告画面全部上画安装完毕后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须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验收,并在广告验收报告上签字。

如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及时改进以达到甲方要求,更新改进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顺延广告发布时间,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不能按时发布的相关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费用支付

1、制作安装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开具发票,配合甲方办理相关广告费手续,制作完毕1个月后,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制作期间,乙方垫付所有费用,乙方配合甲方办理全部手续并通过审核后,甲方在3日 内必须

一次性付清全款。

3、款项支付方式:

方式:现金或转帐。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该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除外。

2、本合同签订后,如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广告发布费用按实际发布天数计算。并赔偿乙方合同广告总费用的20%的违约金。

3、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导致甲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牌不能发布或不能按时发布或不能正常发布),乙方赔偿甲方相当于合同20%的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部分。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章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章日期为准,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毕。

2、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该书面文件需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有的日期,除已有明确规定外,凡直接送达的,以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邮件送达的,以邮局邮戳日期为准。所有通知及发票均以双方在本合同上的地址及名称为准。

4、本合同一式 两 份,甲方执 一 份,乙方执 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以上内容为本合同的清洁文本,任何修改均须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开户行:开户行:

8.户外广告合同版本 篇八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承揽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

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项目名称:广告位广告发布

工程范围:制作、安装、发布

工程地点:

工期:共个日历天,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发布时间: 壹年(即2012年月日-2013 年月日)。

发布画面尺寸:单面米 x米(长x宽)。

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付款时间:甲方验收合格并且在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合法有效发票后10个工作日,甲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总价即付人民币(¥:元)。

乙方在完工后,甲方应在5天内检查并验收。逾期或不验收则被视为验收合格。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并且承担逾期交工的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保密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的本合同是商业机密文件,如甲方对此协议的工程总

价(元整/壹年)向任何第三方泄密的,并造成乙方和其他客户合作

产生纠纷并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的损失人民币:元整(¥:元)。

质量标准:户外广告工程质量达到“四防”标准,即防雷、防风、防雨和防退色;双方责任:

1、乙方为甲方每月提供一次广告发布画面现场的监播照片,以让甲方能更好的了解广告发布画面的情况。

2、工程按照效果图和施工图纸施工,效果图及施工图纸经甲方签字后,不可任意更改。甲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修改或增加项目的,双方协商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发布时间内,发生质量问题,将由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及时维修时,甲方将自行维修,所需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广告发布时间顺延。

4、合同双方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应支付工程总价5%的违约金。

5、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完毕后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施工完毕后的工程而造成损失的,则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1%的违约金,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逾期交工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工程总价1%的违约金。

7、双方应当对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信息负保密义务,不得超出本合同使用目的外使用上述信息。任何一方泄密或不当使用的,应当赔偿由此造成的守约方的损失。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

8、乙方保证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未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保证广告的材料质量及安装质量,如因材料质量或安装质量造成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10、乙方对广告位享有排他的、独有的租赁使用权、经营权。如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广告位的经营权和租赁使用权存在瑕疵致使任何第三方妨碍甲方广告发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工程验收:本工程施工中部分或全部完工,乙方应充分配合便于甲方之检验工作,全部完工由甲方派员验收。验收标准为甲方签字确认的效果图。

合约附件:本合约附件视为合约之一部份,包括:

□报价单□效果图

争议解决: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2种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广告发布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本合约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不得做任何涂改。在甲

方未付清全部工程款之前,工程所有的材料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电话:

传真:

地址: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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