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2024-09-27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所需材料(共10篇)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篇一

事证第号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制

变更情况所需材料

书面材料均一式两份,复印件用A4纸,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同时出具。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具体事项变更所需材料:

(1)变更单位名称:①《拟登记事业单位名称核准通知书》;②区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单位新名称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③原单位所有印章(如印章已交有关部门,应出具证明材料);④《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封面加盖旧的单位名称公章;⑤自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备案变更后的单位印章的印迹。

(2)变更住所:①新的住所证明,住所地址应当是邮政能够送达的地址(包括产权证、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用协议、契约);②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住所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③新的电话、邮编、网址、电子信箱等。

(3)变更宗旨及业务范围:区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批复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的行业许可证、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

(4)变更法定代表人:①如实填写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及新法定代表人照片(新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②举办单位对现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③举办单位对拟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④拟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⑤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行业许可证明。⑥拟任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印章的印迹备案在《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的‘备

注’栏内。

(5)变更经费来源:提交经费来源改变的证明文件。

(6)变更开办资金:①举办单位决定变更的文件;②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要有明确的国有资金占有比例(区属事业单位由财政局出具拨款证明)。

(7)改变举办单位:①区属事业单位提交区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复文件;其他组织利用国资举办的事业单位提交已变更的行业许可证、新旧两个举办单位的共同决定文件;②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其中要有明确的国有资金占有比例(区属事业单位由财政局出具拨款证明);③新举办单位的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④《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表》中‘举办单位意见’栏,加盖新旧两个举办单位的公章。

(8)遗失补办:①刊登了遗失声明的报刊(报刊发行范围应为北京市全市)。②举办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和遗失补办申请。

2.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篇二

事证第 号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单 位 名 称申 请 日 期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单 位 名 称住 所举办单位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万元)合 计 固定资产 流动资金 其他资金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审批机关批准文号执业许可证书机构规格人员编制从业人员分 支 机 构 简 况 名 称 地 址 负 责 人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法定 代表 人意 见签名: 印章: 年 月 日 举办 单位 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登记管理机关意见 受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公告 刊登 情况证书 颁发 情况 副本份数发 证 人领 证 人领证日期备 注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3.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篇三

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2、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3、审批机关批准设立单位的文件;

4、事业单位章程

事业单位章程草案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名称;

(二)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组织机构(法人治理结构);

(四)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五)章程的修改程序;

(六)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原则;

(七)需要有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住所产权证明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使用权证明;

7、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包括由举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简历、任现职文件、兼职情况、身份证复印件和免冠一寸照片);

4.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篇四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 公司章程

章程需投资各方盖章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提交的公司章程应与审批部门批准的相一致。4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与拟设立公司申请的相关事项吻合。

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境外非自然人投资者: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构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境外自然人投资者:

外国自然人来我省投资的,提交经中国使(领)馆签证的护照原件核对后,可不需要进行公证和认证。

公证主体是所在国家(地区)公证机关和律师事务所。6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产生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7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应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 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适用于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12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境外股东(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载明境内被授权人的地址、联系方式,明确授权其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注: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由全体投资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并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有关许可证书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核对。

服务业外资项目审批报送文件目录

外资企业

由外资初审部门向省商务厅报送下列文件:

1、初审部门上报省商务厅的申报文件;

2、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由投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外资企业章程;

5、外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6、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立项和可研的批复;

7、投资者为合法经营者的有效证明及其资信证明;

8、董事会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签署的委派书;

9、环保、消防、土地方面的有效文件;

10、名称预核准通知单;

11、设备清单;

5.分公司设立所需材料 篇五

2、总公司代码证正、副本各10份。(加盖总公司公章)、3、总公司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各10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4、总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0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5、总公司章程5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6、总公司原始验资报告5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7、总公司决定设立南宁分公司的股东会决议5份。(全体股东加盖私章并签字,加盖总

公司公章)

8、总公司给南宁分公司的拨款证明5份。(全体股东加盖私章并签字,加盖总公司公章)

9、总公司授权南宁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5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10、总公司授权南宁分公司办理南宁税务登记证的授权证明。(加盖总公司公章)

11、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0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1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7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13、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14、分公司负责人的一寸相片2张。

15、分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

6.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解读 篇六

解读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基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型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事业管理效率应运而生的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已进行了15个年头了,尤其是2005年以来,对全市的所有事业单位全部实行网上登记管理,更把登记工作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但相对于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社会上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认识尚显不足。现就建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目的与效力作一简要介绍。

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历史沿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事业单位旧的管理体制存在的弊端日益显现。为了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从90年代初起全国部分省市开始着手探索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制度,推动事业单位社会化进程。1993年7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关于建立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全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我市事业单位积极落实文件精神,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全市事业单位的初始登

记工作,建立了初具雏形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体系。

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国务院于1998年10月25日颁布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对象、内容、程序、责任人等方面作出明确规范,标志着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正式建立。根据国务院的文件要求,我省在2001年1月1日起,废止原试点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展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初始登记工作,推进地方登记管理制度向全国统一的登记管理制度过渡。

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温家宝总理签署并公布第411号国务院令《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执法主体作出进一步明确。明确各级编办下属的淮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执法主体。我市编办也于文件下达之后成立了淮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并于2006年底明确为市编办下属的独立行政机构。同年11月,省编办部署全省统一实施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制度。要求自2005年1月15日起,全省事业单位所有涉及登记管理的事项统一通过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建立规范、便捷、高效、透明的网络管理体系。我市市直及所辖各县区的所有事业单位历时半年,顺利完成了从手工登记向网上登记的阶梯性跨越。

2007年7月2日,梁保华省长签署第35号政府令,颁

布《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以政府规章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这是我省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一项重大举措,体现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体系建设的完整性与统一性,填补了我省自1993年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以来的法制空白。

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作用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准入制度。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之一是实行政事分开,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建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法核准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让事业单位获得进入市场,进入社会的合法凭证,是实现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目标的重要手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地位,规范事业单位的行为,保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的社会化。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事业单位及其举办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制度。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实施之前,事业单位没有法人主体资格,在市场运作中,没有“身份证”“通行证”,束缚了事业单位的发展,遇到问题其举办单位也受牵连。如我市的各大专业院校及中小学校,每年都在发展壮大,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联系工作时需要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特别是缺乏流动资金需到银行贷款时,独

立的法人资格显得尤为重要。为支持事业单位的发展,我们按登记程序和要求及时为事业单位办理登记手续,通过确立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既保障了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其举办单位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是收集整理事业单位登记资料,确保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完整性的档案制度。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在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变更、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及其他材料。登记档案的建立,在涉及事业单位有关诉讼时可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也为社会公众查询提供了服务。按照省编办对登记档案整理的要求,我市编办下属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每个事业单位的登记档案进行单独立卷。仅市直就收集、整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300余盒共2000余卷。近年来,陆续为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效力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唯一有效法律凭证。2000年7月,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财政部等十五个部委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问题联合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作用,规定事业单位申办有关社会保险、开立银行帐户、刻制印章、办理机动车船牌照、申办税务登记、申办收费许可证、土地

房产登记管理、购领收据发票、法律诉讼、人事调动和工资基金管理、申办组织机构标识代码、签订合同契约等有关事宜时,有关部门必须要求其提交全国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7.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篇七

信息采集登记表:

注:法人简历填写

确认以上内容,全体人员签字:(三号正楷)

住所证明

注:①请在“住所”一栏写清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北京市XX区XX路(街)XX

号XX室”。

②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在“产权人证明”一栏内加盖公章;产权人为自然人的,由产权人亲笔签字。同时需提交由产权人盖章或签字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8.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八

填写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4.申请日期:向登记管理机关送达纸质申请书的日期。5.变更事项:按照拟变更登记情况,选填下列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举办单位。

6.现登记情况: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相应内容填写(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填写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7.拟变更情况:填写拟变更的内容。(若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应填写拟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全部内容)。

8.变更理由:逐一填写每项变更的理由(并写明依据的文件及文号)。

9.事业单位设立登记承诺书 篇九

我单位对贵登记管理机关告知的内容和要求已知晓、理解,现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履行贵登记管理机关告知的义务,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向贵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及今后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等业务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

3.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自觉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4.我单位如有违反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接受贵登记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并录入省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

承诺单位(全称):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章):身份证号码: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承诺提交日期:年月日

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告知书

一、政策规定

1.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2.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3.印发广东省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后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288号);

4.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359号)。

二、申报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

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经费来源;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

2.事业单位章程草案;

3.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

4.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居民

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5.符合法定条件的机构出具的开办资金验资(审计)报告(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业单位,可由举办单位或财政部门出具开办资金证明);

6.住所房产证复印件或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的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证明无法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的,由其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证明代替;

7.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8.《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告知书、承诺书》一式二份。

四、办理程序

1.申请设立登记的事业单位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址:)向有管辖权的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

2.网上设立登记申请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通过后,事业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或面交登记管理机关。

3.登记管理机关寄送或面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事业单位在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后,即可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五、有关要求

1.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法人登记管理工作,确定相对固定的联系人负责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等业务申报、证书领取等工作。如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进行更新;

2.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自觉维护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

3.事业单位出现需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等情形时,应及时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申报材料及办事指南请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查询,或联系我们(020-37601145);

4.事业单位必须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报告以及资产负债表与收入支出表。除涉密信息外,报告均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报送,并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与舆论的监督;

5.事业单位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

10.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所需材料 篇十

公司地址变更

1工商局受理公司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新住所的场地证明

(4)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5)公司章程修正案

(6)股东会决议

(7)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1、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国税、地税局变更地址所需材料

1、旧国、地税税务证正、副本

2、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新住所场地证明

6、章程修正案

7、股东会决议

8、本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4银行基本户变更地址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国税正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地税正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码正本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7、公章、法人正方型私章各一枚

变更股东

1工商局变更股东所需材料

1、全套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5、新、旧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公司章程修正案(盖上公司公章)国税、地税局办理股东变更所需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国、地税证正、副本原件

3、股东会决议(加盖公司公章)

4、章程修正案(加盖公司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加盖公司公章)

6、新、旧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7、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法人变更

1工商局变更公司法人所需材料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6、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7、新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8、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9、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提交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国税、地税局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股东会决议

6、公司章程修正案

7、发票领购本、发票(如公司之前有购买发票提供)

8、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9、本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3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4银行基本户变更法人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2、国税证正本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地税证正本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码证正本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6、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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