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检查干部事迹(精选10篇)
1.物价检查干部事迹 篇一
本人从事物价检查工作多年,我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爱岗敬业、对自己从严要求,多年来都放弃带薪假期,坚守在物价检查的第一线。今年,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检查204家单位,查出违价金额340万元,有效维护了我区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物价检查工作中,我坚持依法行政、廉洁办案、实施求实,再难啃的“骨头”他也能攻
克。吃、拿、卡、要等现象从未在他身上发生过。在处理举报案件中,经他手办理的举报案件总是得到举报人的赞扬,他一方面查清了违价事实又切实维护了举报人的权益,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07年,**区物价局接帝湖花园居民举报,反映**帝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规收取住户门卡保证金。我局立刻派**带领的检查组进行调查。经查证该公司确有违价行为即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而后应当事人申请召开了**区物价局历史上首次价格处罚听证会。听证会上,**同志事实与程序并举,凭借他多年的办案经验以及精准的法条运用将(来源:好范文 http:///)该公司的违价事实,处罚依据一一摆上桌面,使当事人清楚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会后,**区物价局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法律文书,责令**帝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退还社区业主保证金并给予该公司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社区居民表示对此处理结果极为满意。通过自己的辛苦工作,展现出了当代物价人“依法行政、服务为民”的风采。
2.物价检查自查报告 篇二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南阳市物价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价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和宛价检通[2013]号77号文件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学校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开展了收费专项工作自查。现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位于南阳市建设中路419号,是一所隶属宛城区的初级公办中学。学校现有教职工265人,在校学生5529人,68个教学班。学校实行校长责任制,财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齐全,制度执行到位,管理规范,是宛城区窗口学校。
二、自查基本情况
1、我校严格执行《河南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全面宣传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自立项目收费的现象,没有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2、我校无违反国家规定,以招生为名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借读费、捐资助学费等,对农民工及外来人口子女,按“就近入学”原则,招收录取,未收取任何费用;
3、我校没有利用学校教师、教学场地、教学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等行为;学校、教师没有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行为;
4、我校严格执行上级“一教一辅”政策,通过上级部门招标,由新华书店统一配发教材教辅,由新华书店在校向学生收费,学校提供协助。无以提高教学质量为由,向学生推销和变相推销教辅材料和其他学习用品的行为;
5、我校没有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的行为;
6、我校为了强化收费管理,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告制度,学校在大门口醒目处设置公告栏,将收费项目公示,同事向社会公开收费承诺制度等,未经公告的收费项目,未向学生收取。
我们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不断增强责任意识,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减轻群众负担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学校校长王赟同志为组长,各副校长为成员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切实指导开展此项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南阳市三中
3.物价检查所实习报告 篇三
———于朝阳区物价检查所实习的社会实践报告
经过学校的安排,大三暑期我被安排在朝阳区物价检查所(教育、行政事业收费科)实习三周。这一天,科长接到发改委下达的新任务——调查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的普遍情况。因为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伙经营的,而且北京市目前没有针对律师事务所收费机制或收费标准的统一规定,因此,各家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和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
经过讨论,我们准备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来了解朝阳区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情况。朝阳区共130多家律师事务所,我们随机抽选了第一个检查对象,是办公地址在慈云寺住邦2000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前去调查之前,我们首先打电话与对方主任联系确定沟通时间,说明此次去的目的是要了解该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情况。对方同意了并定在该天下午为我们提供所需信息。
然而,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顺利。当我们到达该律师事务所时,只有两个前台咨询小姐接待了我们,并称主任刚接到家里的电话,有急事出去了,不能为我们提供信息了。当我们问该事务所的合伙人或会计是否在,找他们了解一下情况也可以时,前台小姐说合伙人早上来看了一眼就走了,会计也去银行办事了,所有管事的人都恰好不在,还劝我们去该写字楼的其他事务所了解情况。于是,白来一趟的我们只能跟前台小姐了解一下基本情况,在此期间,有一两个据说是事务所的律师的人出来进去,好像很关心我们谈话的内容(大概是合伙人或刚才那个接电话的主任)。
虽然说整个事情最大的表象问题在于该律师事务所管理人员言而无信、合作态度不佳,但究其深层次原因,我们却可以理解该事务所的态度和行为,因为人家也没弄清我们此次调查的目的和所调查的收费项目,当然没有理由将公司里现行的收费标准全盘托出。从这件事的背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普遍存在于整个物价部门与各企事业单位间的在信息传递、交流方面的错位。也就是说,一方面,各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或应该让政府职能部门了解的一般情况并没有通过一个高效顺畅的平台让物价部门掌握,而这种信息的掌握能帮助政府制定有利于各行各业合法化、统一化、有序化、规范化的政策和规定,这样才能使整个社会的各行业健康发展、获得稳定持续的收益;另一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如物价检查所接到检查任务时因各种原因并没能够将检查的目的、范围等情况明确的告之企业,往往使各企事业单位一头雾水、不知所措,当然就没能完全体现物价部门的服务职能。因此,物价检查部门与企事业单位之间在信息沟通、交流平台的搭建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从而提高物价检查所的工作效率及企事业单位的规范统一性,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保证。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物价部门的检查工作对于各行各业、各企事业单位稳定有序的持续发展是必要的。我们都知道,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价格调节来实现的,价格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中 1
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物价检查部门的职责就是引导、规范、监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价格行为以创造一个价格合理形成的公平竞争环境,发挥价格优化配置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物价部门的高效工作对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而物价检查部门要保证工作的高效率,其前提或必要因素之一就是要与企事业单位间实现信息的准确、即时、顺畅沟通。
通过此次实习观察,本人将物价检查部门与企事业单位间缺乏顺畅的信息沟通平台的表现及原因总结为以下两点:
第一,从总体上看,并不是所有类型的企事业单位在与物价部门沟通时都存在此类问题,而是主要集中在合伙经营企业、中小型私有企业上。因为这类企业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分散性、随意性,在社会中的数量较多且目前政府部门并没有十分完善统一的制度来规范其行业收费标准问题,各企业制定的公司内部收费标准或关于其他方面的规定都存在不小的差异,不利于行业规范化、持续性发展,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纳税金额的正确核算。而这类企业在不是十分明确物价部门的检查目的和范围的情况下,往往对物价检查部门产生不信任感和紧张感。
第二,物价检查部门在接到发改委派下的任务时,通常也没有收到关于检查任务的目的和具体检查范围等方面的精确信息,当然这也是受人力、物力、信息沟通成本等方面的所限制的。因此,作为一个“承上启下”角色的物价检查部门就无法将准确的信息传达给企事业单位,容易造成二者之间的相互误解和信息交流错位。比如这次对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的检查工作,其实只是大范围的统计一下该行业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的普遍情况,但大多数中小律师事务所却担心自己被检查出不合格的地方以致罚款,对企业的信誉和形象都有不利影响。这并不是说这些中小律师事务所明知道自己有不合格的收费行为而故意躲避物价部门的检查,而是他们不知道物价部门对此行业的收费规定是什么或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不清楚自己现行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与国家规定是否有冲突或出入。再比如,前一阵物价检查部门对京城各大高校检查不合理收费现象时,就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北京某大学在被检查出存在不合理收费情况的同时,也发现学校应该收的费用但没向学生们收的情况。这就反映出物价部门与各高校在收费项目和标准方面存在着一定信息传递和理解上的偏差。
从现状上看,物价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在信息交换方面虽然存在较大的改善和升级空间,但二者目前为良好交流和共同协作所做出的努力依然值得提倡和坚持。
第一,物价检查部门能从服务的角度出发,深入到各经济主体当中去,通过具体的实践调查得出切实、全面的调查情况和结果,帮助各企事业单位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为其创造公平和谐的良性竞争环境,也有助于发改委制定相关规定和采取适当措施以保证市场经济稳定运行。
第二,部分行业为了能有效与物价检查部门有效沟通,已经搭建起专门的信息沟通网络,使物价部门从网上就可快速、准确的了解到该行业的基本定价规则、收费标准、最新动态、市场情况等,减少了信息交流的成本,提高了物价部门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减少了因信息不透明或不对称所带来的摩擦。
第三,目前,发改委已经建立起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系统并已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使普通百姓和消费者也参与到物价部门的监督工作中去,为物价检查部门的信息收集提供了真实、即时的补充,有利于切实解决消费者所遇到的各种价格欺诈方面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及时对不规范的企业或行业进行纠正或改革,避免了问题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扩大。
第四,1997年我国正式通过的现行《价格法》从很大程度上也指导了企事业单位严格规范自己的价格标准,杜绝乱收费、乱标价甚至价格欺诈行为。即使没有颁布关于某一具体行业的具体性、系统性的定价规定或收费标准,该行业的各企业也会自觉依照《价格法》,遵循公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消费者进行交易,最大程度上避免了某一行业定价的不规范性、不合理性和随意性。另一方面,《价格法》也给物价检查监督工作提供了最高依据。
4.物价检查所个人述职报告 篇四
__,我分管物价检查所,工作职责是,价格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
一、物价检查所被省物价局首批命名为2004—2005规范化检查所。(全省100个县区、首批32家)检查指导企事业单位及工商个体户500余家、处罚12家,没收违法所得5万余元。
二、主要工作为:
1、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区属医院、诊所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行为,确保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带领检查所工作人员对各级各类盈利与非盈利性医院、卫生所、医疗诊所开展了医疗服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超出政府定价规定。违法金额达3.65万元。对检查出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处理,纠正了医疗行业乱收费行为。
2、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依据国家七部委《关于开展我国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组织并参与了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检查,检查的对象为区属12所中小学,油田37所中小学。对于查出的问题,向局案审会进行了汇报,研究解决处理意见,形成了决文,圆满地完成了建区以来最大规模的对区教育系统和油田教育系统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根据省市物价局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对具有涉企收费职能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内容进行了检查。工作中采取直接检查原始收费凭证、帐目的方式,收到良好的效果。通过核对企业交费凭据来确认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这次检查没有发现明显问题。
4、对文化产业园区经营非文化产业商家监督检查
根据区委和区政府的工作总体安排,积极主动地参与对文化产业园区的经营非文化产业商家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商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为文化产业园区建康有序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5、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涉农收费的检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布署,五月份开展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检查,重点为涉农收费和经营农药、化肥、农膜及种子的部门和商家。检查中同时宣传国家的政策,确保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稳定,为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做出了应做的一点工作,农民群众比较欢迎。
6、常规工作:
明码标价的规范化管理。继续巩固兴二街、兴三街大的商家明码标价所取得的成果。全年检查指导230余家,明码标价率现已达93左右,准确率达90左右。
加强节日市场的价格监管。节日市场价格是否稳定不仅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我们重点在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力量加强对市场价格的检查监管,检查中充分利用了调查、提醒、告诫行政处罚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了效率,为市民购物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保证了节日期间的生活消费品的价格稳定。
严肃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切实解决好价格举报工作,使消费者利益不受侵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3件,结案率100。
三、存在不足:
(一)市场经济日新月异形势下,应对新的物价监督检查方式方法缺少研究和探索。
(二)由于年龄偏大,加上区里前几年科级干部离职、离岗规定,工作中缺乏激情。现在面对现实科级干部政策,又恢复如初。
5.18年物价检查人个总结 篇五
年物价检查人个总结2007-02-01 11:05:0
12006年个人总结
紧张忙碌的2005年过去了,一年来在局、所领导的带领下,在全体同志们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局的中心任务,以政府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为突破口,参加了一系列价格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下面将一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上下功夫。一是重点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等篇章。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要求认真作好数万字的笔记,写好各阶段的心得体会,并认真总结。
二、积极参加局、所组织的各项政治业务学习,学习了与业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条例等,通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在思想上同党组保持高度一致。
三、1、参加成品油专项检查。2005年根据省所部署,整顿油品价格秩序。商品价格检查科对中石化威海石油分公司、中油油品威海销售分公司、天达石油公司、大威石油公司的成品油价格进行了检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针对今年8、9月份成品油紧张的情况,适时进行告诫,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深入农村开展化肥价格检查。利用节假日的时间对桥头化肥市场的化肥经营者进行政策提醒、检查,走访大量农民群众和经营网点将检查和调查有机的结合起来,把尿素、碳酸氢铵的具体情况及时上报省所为全省化肥市场检查提供了重要材料,受到省所表扬。
3、参加省所组织的药品和医疗收费价格调片检查,对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 的药品和医疗收费价格进行了检查,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参加威海市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先后检查了职工医院、妇女儿童医院,同时对我市市区申请医保药店进行检查验收。对每个药店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凡明码标价不合格的,药品价格不准确的及时进行纠正,目前我市市区药店没有一家因明码标价不合格、药品价格不规范而受到群众举报的,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加强市场监管。按照局、所部署积极参加明码标价检查,停车场收费检查,节假日旅游市场检查和全局的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
四、遵守局岗位责任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不谋私利、严格要求、团结同志、互帮互学。
6.物价干部个人工作述职报告 篇六
一、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深信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因此,在近几年的工作学习中,我坚持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学习理论,指导实践的自觉性,在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过程中,除了平时自学,还以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省委党校地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为契机,同机关干部职工一道,进行认真系统地学习上级部门布置安排的学习内容,并结合自已思想和工作中的实际进行学习思考,进行对照检查,努力查找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中的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根源,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做到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通过近几年的深入学习和对我们党的理论继承、创新和发展过程的学习思考,使我更进一步认识到,在总结我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经验基础上,以____为的新的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的战略指导思想,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这一指导思想阐明了为谁发展和如何发展这两个关键问题。“以人为本”,是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发展的目标和动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则是发展的必由途径,“统筹兼顾”是根本的方法。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方法论。做好当前和今后的物价工作就必须坚持学习和实践好科学发展观。
在坚持学习的基础上,近几年,我按照分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是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为根本点,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结合物价工作和干部队伍的实际,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按季度制定学习计划,以党支部为重点,认真组织好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和完善“三级联动”的学习机制。认真做好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出发,把政治理论学习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同解决价格管理和价格监督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时加强处以上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健全处级干部学习制度。我局各处室负责同志均参加局党组中心学习组的集中学习,同时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并适时举办处级干部集中学习班。坚持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制度。机关党委按季度制定下发党支部和各处室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使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与中心组学习内容衔接,各党支部和各处室认真组织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
二是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立足点,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对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作出的部署,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开展了机关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行风建设活动,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四个长效机制文件和省委“1+9”文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解决我局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党员队伍建设水平有新的提高、党组织活力有新的增强、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有新的进步、党建工作保障机制有新的进展、改善民生工作有新的成效,为构建“和谐贵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在20____年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我按照党组安排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了活动各阶段的工作。
按照党章和《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按时对各支部进行改选,完成了机关党委的换届工作。以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为主线,规范党支部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坚持了“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落实好“一岗双责”,开展创建“五好党支部”活动。局机关第五党支部20____年被省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做好干部管理工作。按照局党组的安排,在干部管理问题上,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各处室负责同志都要参加党组中心组学习,并适时进行集中培训。今年,组织了开展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向部分服务对象和基层单位述职活动,副处级干部向处室同志述职活动,收到了积极的效果。在主任科员以下人员的管理中,在做好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组织在机关试行工作人员工作实绩考核办法,进一步把主任科员以下人员职务的晋升与具体工作实绩联系起来,使治庸、治懒的手段更具体化,从而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另一方面,按照省直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年度工作精神,使干部职工掌握目标绩效管理的基本原理、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努力提高目标绩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年度中心工作要求,组织各处室对绩效目标项目和具体内容进行充分讨论,制定省物价局各年度重点目标和解决突出问题目标项目,并分解落实到处室和个人,用机关建设目标的成果保证和促进绩效目标的完成,用绩效目标的质量检验机关建设目标的效果,并通过完成机关各项工作任务的实践过程,使干部得到锻炼。
二、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
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运用。作为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我深刻认识到,要在价格改革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防止和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这既是做好物价部门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对本人党性的考验和锻炼。
在工作实践中,我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意见》和省委的贯彻意见,进一步提高对完善地方党委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工作机制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具体要求等方面的明确规定的认识,从新时期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实质,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定》,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支持党组书记工作,维护班长的,坚持集体领导和党组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搞好分管工作,虚心向班子成员学习,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情况沟通,做到遇事相互商量、相互沟通、相互包容,促进班子内部的团结和谐、心顺气和,形成合力,努力增强和维护班子成员的团结;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时,坚持局党组集体领导,对重大工作事项、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时,做到集体研究,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决策,努力促进完善党组议事决策机制和工作落实;在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过程中,努力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工作,发扬以往好的工作作风,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物价工作关系国家、企业和群众的利益,经常会处于矛盾的焦点。作为物价部门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因为我们的工作稍有不慎,就会给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对群众的利益造成损失。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认真加强学习,时刻牢记“两个务必”,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强化自律,树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意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促进廉洁从政意识,在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做到即要勤政更要廉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认真履行职责,构筑和加强思想防线,强化自律意识,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增强防腐的抗体,增强抵御腐败病毒的侵害的能力,做到警钟长呜。经过对照检查,没有违反中央和省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的发生。但是在公务活动中,有时有超标准接待的情况。
同时,按照省就委和省直工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纪委、省就委全会精神和____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书记石宗源同志在省就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以预防职务犯罪和抵制商业贿赂为重点,加强权力观和从政道德教育。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学习《贵州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按照目标管理方式,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机关各处室及责任人,并对实施情况作好督促检查,保证了机关干部职工在工作中的廉洁高效。
四、存在的不足之处和整改措施
通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和自己在学习中的体会,结合自己的分管工作来看,我认为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一是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还存在脱节的情况。这主要是自己在学习上还缺乏深入钻研的精神,没有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从系统上去深入理解,满足于在学习上的一般了解。理论学习和实践结合不够,不善于用理论去分析解释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实践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仍习惯于沿用原来的思维方式和处理办法,而不善于运用理论去进行深层次的原因分析。
二是思想解放程度与省委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从思想认识上深入查找影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和体制障碍,就我个人而言,没有不敢解放思想和不愿解放思想的问题,我认为是不会解放思想的问题。
三是在机关党建和干部人事工作上没有创新,工作方法老一套,难以在价格改革和服务于贵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提供新的更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主要应该从把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的理论体系和思想精髓上去认真钻研,深刻领会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和实践过程,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用中央和省委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指导自己的学习,在学习中不断树立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结合贵州价格改革的发展历程,结合省物价局的具体情况,结合个人在工作中的遇到的各种问题,认真加以思考,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通过带着问题学习,使思想上的种.种困惑力求在理论上得到解释,做到在理论上真正弄明白,从而做到政治上清醒,行动上坚决。
二是在深化学习中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思想是要针对当前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和影响深化改革的落后思想观念,从思想上予以转变。对实践证明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做法,就应当在继承中发展,对于影响发展的障碍,就必须首先在思想上要予以摈弃。对于我个人在解放思想方面存在的还不会解放思想的问题,我认为是调查研究还不深入,对于工作中的问题只看到现象,而没有深入细致地调研分析。因此,下一步我还要按照在党组中的分工,认真做好调研工作,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结合物价工作的实际去解决存在的问题。在解放思想问题上,要做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统一。
三是努力做好新时期物价部门机关党建工作和干部人事工作,为全面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物价部门的工作任务作好组织保障。就目前我局党员队伍干部职工的整体情况看,总的说来是基本能够承担起当前复杂局面下价格工作,处理好各种价格矛盾的。但是也还存在与深化价格改革要求有较大差距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在一些干部中存在就物价论物价的习惯思维定势,没有开阔的视野和多维的视角,把贵州物价工作对贵州经济社会的作用和与全国的发展联系起来。结合到民主生活会征求到关于我分管工作的意见,我要在加强个人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中树立科学发展理念,统筹价格工作的进行。要按照省委召开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的要求,针对当前干部职工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教育培训,缺什么,就补什么。在干部管理方面,要在认真落实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干部考核评价办法,注重干部的潜质的发现和培养,加大治庸、治懒的力度,使不能干事的干部不断改进,同时加强岗位锻炼和轮岗交流的力度,使干部在多个岗位得到锻炼。对于基层物价部门反映的机构编制问题,我将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强与省编办和当地政府的联系与沟通,争取得到妥善解决。
7.2011年物价监督检查工作总结 篇七
宁海县物价监督检查分局
2007年以来,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省、市价格政策和价格调控措施,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强化民生价格监管,改善价格公共服务,促进社会诚信和谐,为保持全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7年—2011年,我局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20件,实现经济制裁349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80万元,罚款20万元,同时加强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共受理投诉、咨询、举报688件,均作了及时处理和反馈。其中2011年,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21件,实现经济制裁55.56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44.1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12万元,罚款4.3万元;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价格形势,我局紧紧围绕着上级物价部门的决策部署,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首要任务,全力落实稳价政策,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努力稳定市场价格,切实保障改善民生。
(一)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
序,稳定物价,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我局开展节日市场巡查,重点检查关系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查处利用节日之机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出动检查人员650多人次,检查零售商场、旅游景点、交通运输、餐饮等1800余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30份。针对出租车在节日期间投诉比较多,不打表、乱收费等情况,我局在春节前专门印发出租车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对客运公司及车主进行上门宣传。在年货展销会期间专门指派2名同志进场巡查,规范年货市场价格行为,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二)紧急开展食盐市场价格重点检查。3月16日开始我县市场上出现食盐抢购现象,为打击价格违法行为,我局第一时间内对超市、商场、农贸市场、食盐经营网点等进行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8人次,检查超市、卖场、社区便利店、农村地区食盐特许经销商户95家,查处食盐价格违法案件4起,共罚款2100元。同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积极地宣传价格法规政策,曝光典型违规案例,有效地震慑和教育不法经营者,为平抑食盐市场价格起到积极的舆论宣传作用。
(三)开展旅游景区明码标价检查。配合5.19中国旅游节,5月10日至17日期间,我局组织检查人员对旅游景点开展价格检查行动,以前童古镇等景区为重点区域,主要规范景区内 的的餐饮业、零售业,具体内容涉及餐饮收费,超市零售、景区内游乐设施收费等明码标价情况。对景区内明码标价不规范的商家,检查人员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了纠正和规范。
(四)规范学校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针对学校内小卖部(超市)商品价格较高的现象,会同教育局、工商等部门对宁海学校内小卖部商品价格进行调研,走访了16家学校内的小卖部,5家校外超市,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五)评选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为规范建材市场的价格行为,完善建材市场明码标价监督管理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月份我局在红枫生资建材综合市评选10家明码标价最佳示范户,进一步推进建材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六)开展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协助省物价局调查宾馆代办电信收费情况,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部分宾馆饭店电话服务收费没有做到明码标价的责令纠正。
(七)开展明码实价工作。9月20日我局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召开了推进商品明码实价会议,乐购、联华、小小超市、三江超市、加贝等7家企业签署了《明码实价承诺书》,将严格遵守明码实价承诺书。
二、开展价格专项重点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在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下,我局结合实际,突出
重点,加大力度,采取了直接检查、重点检查、联合检查等检查工作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涉农、医疗等价格和收费等专项检查。
(一)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在县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等部门的配合下,于6月初开始开展农负专项检查。对全县18家街道、镇乡进行了全面的农负检查。通过听汇报,抽取村社账目及原始凭证,仔细检查了农居点建设收费中向农民收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等其他有关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从检查情况看,总体良好,有关涉农政策执行到位,基本上没有发现违价行为,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较好,对已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我局重新调整公示牌。
(二)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1.配合市局开展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涉农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局下查与本局检查相结合,在三月份我局配合市局完成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检查了建设、民爆公司、广播电视台、水务集团、水利、环保、国土等多家涉农涉企收费单位,发现价格违法案件3起。2.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公室开展检查。会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办对人防、规划等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服务性收费开展检查。
(三)开展教育系统收费检查。我局会同县教育、纠风等部门,开展教育收费检查,共抽查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近20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件,没收违法所得50100元,罚
款10000元。
(四)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检查。1.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我局与县纠风办、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宁价[2010]38号),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于2011年1月20日前做好自查工作。2011年3月7日起我们三家单位联合检查组共抽查了1家县级医院和6家乡镇卫生院。从检查情况看,药品价格各单位均能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在医疗服务收费中少数乡镇卫生院存在分解收费项目、自立项目收费等现象,如如产科建册2元、妇科建卡20元、儿保手册1元、儿童体检105元/套,荧光检查其他费5元。2.配合市局开展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检查。配合市局下查县第一人民医院、县妇保医院医疗收费检查。
(五)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5月份,我局对城区内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商品房经营者能够做到明码标价,但也存在没有按照标准格式进行标示,标示不够醒目、标示摆放混乱等问题。
(六)开展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局于2011年8月23日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宁海高速服务区价格行为开展检查。宁海高速服务区加油部、餐饮部、购物部、汽车维修价格行为较规范,但其餐饮、商品价格普遍较本地快餐店、超市高,例如伊利纯牛奶250ml宁海高速服务区4.5元,本地超
市为2.2元。
(七)开展涉车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我县有汽车维修企业28家、汽车销售企业36家(已开业4S店7家)、汽车驾驶培训学校5家。从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汽车销售没有明码标价;二是代办服务收费没有明码标价。汽车销售行业代办保险、代办按揭存在代办服务收费没有上墙明码标价情况,采取口头告知的形式;三是部分汽车维修企业存在明码标价不全现象,汽车维修只表示部分维修价格。我局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企业发放责令整改书,限期责令企业改正;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八)开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价格行为专项检查。检查了民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17家,测绘、会计等社会中介组织15家。发现收费违规单位一家,责令县民营企业协会长街分会退还收取的5家村经济合作社会员费2500元。
三、加强价格举报工作,认真解决民生价格诉求问题
(一)及时受理举报案件。今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举报106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并及时回复投诉者,对消费者咨询的价格问题都及时进行了解答,消除了群众的疑虑,办结回复率100%。
(二)加大价格法宣传力度。在3〃15消费者权益日,“5〃1”《价格法》实施十三周年期间,我局制订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实施十三周年宣传
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价格监管年活动,向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发放《关于稳定市场物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采取上街设摊咨询,悬挂横幅标语及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宣传《价格法》,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悬挂了宣传标语75条,在有条件的地方利用LED视频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口号,向市民宣传价格法律知识。
(三)开展“12358”价格举报电话宣传活动。今年是“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10周年,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宣传活动方案。一是通过撰写我县“12358”开通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果及价格监督检查的动态信息在《今日宁海》等媒体上进行宣传。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在5.1节前向零售商业经营者印发规范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的提醒告诫函,并对较大商场、专业市场及旅游景区进行走访宣传,发放提醒告诫函400余份。
四、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8月份我局制定了《宁海县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市场活动的实施方案》,开展上门服务,做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帮助企业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自身价格行为,引导企业积极参加与“价格诚信先进单位”、“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建立健全市场价格监管服务网络,在宁海红枫生资市场建立了价格服务站,聘请了义务价格监督员,发挥市场价格服务的作用。
(二)加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工作。随着宁波市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成立大会的召开,我县社会价格监督服务总站也相应成立,同时在乡镇街道也设立了社会价格监督服务分站,聘请义务价格监督员,协助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价格信息,收集、反映群众对价格、收费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化解基层价格矛盾,价格监督员每月进行市场价格巡查工作。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价检基础工作
强化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学习制度,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全体检查干部认真学习市物价局《宁波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宁波市价格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站所,通过创建活动,充分调动检查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性,严格依法行政,所办的案件无一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不断提高检查工作水平。在今年宁波市物价局举行的行政执法案卷考评中,我局被评为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案卷评查优秀单位。
加强廉政建设,搞好廉洁执法。廉政工作对于执法部门尤为重要,检查干部严格遵守 “五不准”规定和本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树立了价格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六、2012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思路
(一)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明码实价工作,进一
步做好价格诚信建设,严厉打击商业零售促销中的违法行为。
(二)规范涉企涉农价费,加强资源性产品价格监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继续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情况,加强日常和节日市场巡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加强城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深入推进价格服务进市场,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
(五)完善价格举报制度,拓宽价格诉求渠道,注重分析价格舆情,提高价格矛盾快速调处能力,妥善化解价格矛盾和纠纷。
(六)以贯彻实施新修改出台的价格法规规章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法制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争创群众满意站所示范单位。不断充实物价检查队伍,提高检查业务整体水平,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
8.物价检查干部事迹 篇八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省教育厅等部门有关治理教育乱收费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和行风建设,我区物价部门会同区纪委、区财政、区教育局组成检查组开展 2014 年春季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及阳光招生工作检查。
5月9日,检查组对梧田中心幼儿园、瓯海中学、瓯海区艺术实验小学、娄桥一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情况、阳光招生执行情况、中小学是否存在教辅材料散乱问题、幼儿园收费等。在检查过程中,区物价部门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9.县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统计分析 篇九
县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统计分析
县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统计分析,东安县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工作以执法为民为宗旨,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遵循“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和收费热点问题,认真解答政策咨询、及时受理查处价格违法案件,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价格举报基本情况,我所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案件59件,办结件数57件,办结率为%。通过查办举报案件,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没收违法所
得6万元比去年下降%。
二、价格举报构成
1、按照举报的途径分类:其中受理来电38件,占总比%;受理来访11件,占总比的%;受理上级交办5件,占总比%;
受理相关部门转办2件,占总比%;受理来信1件,占总比%。
2、按照被举报行业分类:其中客运票价15件,占总比%;药品价格12件,占总比%;有线电视收费8件,占总比%;电费咨询6件,占总比%;医疗服务价格6件,占总比%;教育收费4件,占总比%;成品油价格4件,占总比%;其他行业4件,占总比%。
三、今年价格举报案件的特点
一是举报内容比较集中,重点突出。今年上半年基本集中在客运票价、有线电视收费、医疗药品行业收费等方面,下半年的价格举报最主要的是成品油价格的举报,以上这四个行业占被举报总量的76%。这其中:
1、客运票价主要是由于城市发展,县城停车站地址的变迁造成营运里程的变化以及通村公路相继建成通车客运线路相应的延伸,造成客运市场混乱。到目前为止,我所已经对全县所有41条客运线路全部重新核定了票价,落实了明码标价。
2、医疗服务收费以及药品价格,由于医疗行业涉及面广,收费项目、限价药品种类繁多一直是价格举报的热点问题,对此我所对医疗行业做到接一案,查一案将医疗服务和药品行业的投诉做为最优先案件处理。同时,按照国家、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全县各大小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
3、有线电视收费主要是上半年相关部门没有很好的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低保户享受优惠的政策,对此我所对县广播电视局进行了监督检查,明确要求广播电视局必需执行涉及低保户相关优惠政策,下半年广播电视局全面执行了
相关优惠政策,没有出现一起举报。
4、今年9月10月份成品油供应特别是柴油的供应出现了紧张状况,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不少加油站特别是个体加油站趁机乱张价,导致这段时间涉及成品油价格的举报比较集中。我所组织力量对全县所有加油站进行了价格检查,并联合县工商、商务等相关部门对非法黑加油站进行了取缔。
二是“12358”价格举报电话成为举报的主要途径。在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大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对价格举报电话这一便捷的举报途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扩大了“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社会影响。今年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咨询的达到38件占全年总举报数的%,较去年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这显示“12358”的品牌效应进一步增强。
10.物价检查干部事迹 篇十
找文章到更多原创-(http:///)
二00六年,我所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重视以及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公平、公正、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能,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1件,查出违纪金额3101901元,实施经济制裁418521元,收缴入库372171元,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01件,认证金额773万元。
一、认真开展价格检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认真开展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根据州委州政府领导关于进一步疏导我州农村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和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我所抽调精兵强将组成检查组,于2005年12月份和2006年1月份两次对景洪市各供电企业进行价格收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电力公司、云南天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有擅自制定电价的价格违法行为,针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共收缴违法所得251000元;此外我们协同州医疗卫生检查组对景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景洪市医院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查处景洪市医院违纪金额82825元,对存在问题的医疗单位及时进行了纠正。对去年查处的勐龙中心医院等部分乡镇卫生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尽可能地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二)、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原则,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1月和9月,先后两次对景洪市一中、三中、四中、五中、职中等十九所学校的教育收费情况进行检查。今年秋季一开学,我所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突出了检查重点。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把检查的重点放在乡镇学校的补课费、住宿费、教辅材料,城区学校的代收费和借读费上。通过检查,共收缴违法所得款90220元,清退46350元,从而维护了国家政策的严肃性。
(三)、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在今年8月对市建设局和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检查中,分别查处违纪金额209442.98元和75924.48元,9月对景洪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费检查,查处违纪金额40894元。
(四)、加强涉农物资价格检查,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业物资上的各项价格,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所根据云发改电[2006]2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和去年农资价格上涨较快的情况,组织人手对勐罕、大渡岗、勐龙、普文、嘎洒和城区12家化肥、种子、农药等农用物资的价格销售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市场上经营农资产品的经营户除了市供销社仍然是集体性质外,其余都是个体挂靠农资公司、服务中心等单位,名称均为公司销售点,实为个人经营,所出售的化肥、种子、农药等产品都没有健全的进出台帐和相应的销售档案,明码标价执行的也不全面。针对这一情况,我们都要求其限期整改;
(五)、加大成品油价格的管理和检查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对城区中石油、中石化及10个乡镇的15家加油站进行了检查,发放《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文件15份。经查,中石油、中石化所属的各加油站,都较好的执行了国家价格政策,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价格销售行为。而各乡镇的加油站因为是个体经营户,进货价就高,“高进高出”,所以大部分加油站都超标准的销售成品油。对这些违规的价格行为,我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对屡教不改的2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截止今年11月份,我所共收缴违法所得372171元,其中:罚款281950元;收缴违法所得90221元。退还消费者46350元。
二、加大对节日市场的巡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春节、“五一”、泼水节和“十一”黄金周期间,为维护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所对每个节假日都提前准备,充分应对。节日前夕,抽调大量人员,层层落实开
展检查。据统计,四个节假日,我所共出动检查人员246人次,检查公路客运企业2家,宾馆酒店14家,药店9家,旅游景点4个,市运政出租车收费检查1次,以及市区各大商场、超市,肉、禽、蛋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市场价格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未发现节假日期间趁机哄抬物价和欺诈消费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不规范经营者都依法进行了现场教育、纠正处理。节假日期间安排检查干部24小时值班接听举报电话。截止11月份,我所共受理价格举报28件,其中,上级有关部门转办2件,来电19件,来访7件,办结27件,办结率96。
三、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
认真贯彻中央和云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9月,参加了由局领导主持召开的《勐养镇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我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
四、努力拓展物价工作领域,积极做好评估、价值认定和成本核算工作
全年共完成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01件,认证金额773万元。其中: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289件,认证金额373万元;民事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3件,认证金额323万元,没有发生一件价格认证复议;完成了对勐龙、勐罕、勐养、普文、嘎洒、景哈乡城建所环卫垃圾清扫、清运成本审核结论书6份;对景洪市城区14个社区和教育系统发放价格服务牌39份;检查景洪市城区明码标价情况1089家,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的8家个体经营户进行了处罚,共罚款1050元。目前,我市城区商品明码标价普及率已达到了97。具体工作中做到“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清茶暖心、一声再见相送、一人负责到底。并坚持四项原则:政策原则、客观原则、快速度原则、廉洁原则。把好三大关:受理关、查处关、答复关,群众声誉度不断提升,至今未发生因工作失误而越级上访举报情况。
五、努力加强物价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物价形象
1、外树形象,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物价干部队伍必须是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精、法律意识强、工作作风硬的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对此,我们从转变作风入手,以人为本,以教育、管理、提高为手段,增强工作赶超意识、团结协作意识、与时俱进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实现了工作上的两大转变。即:变坐等服务为深入企业、农村服务,帮助企业农民抵制乱收费;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价格政策。
2、内强素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每周学习制度,树立“学习就是工作,终生学习”观念,坚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WTO知识,学习法律法规、物价业务知识,做到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们围绕全市经济工作中心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委市政府及局领导要求,与物价业务实际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历来都面广点多,而且各项专项检查大多都是时间紧,任务重,再加上交通工具破旧,有时一个检查要跑遍全市所有乡镇和城区相关单位,收集证据难度加大,给案件质量的保证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二是我市物价检查所作为事业单位与执法要求极不适应,办案条件较差,技术手段落后,严重影响了执法业务的开展。
三是部分特权单位置审验、换证于不顾,乱收费一时难以从制度上制止,管理的方式弱化。
四是由于受地方经济条件限制,“检查难、处罚难、收缴难、易反弹”现象在我市反映较突出,清费治乱任务艰巨。
五是由于我所人员变动较大,外出检查多,平常学习时间相对较少,理论业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七、2007年工作思路
2007年我所将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价格在经济发展中的杠杆作用,深刻领会“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物价工作思路,狠抓涉农收费清理整顿,严肃价费秩序,进一步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新修改的《价格法》及价格法规,抓好干部教育工作,为开展物价工作打好理论和思想基础。
二是巩固涉农收费公示成果,完善管理方式和手段,继续把涉农收费公示工作作为执政为民、实现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来抓。
三是针对我市实际,继续开展教育收费、电力收费、林业收费、医疗收费清理与整顿。进一步规范土地资源局、城建局等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
四是开展好“明码标价”与“价格信得过”活动。在打击“价格欺诈”方面有所突破。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做好新的明码标价转换工作。
五是加强作风建设,按“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要求,抓好队伍建设,为市委市政府经济决策当好参谋,为老百姓清费治乱当好卫士,开创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新局面。
【物价检查干部事迹】推荐阅读:
封丘县物价检查所述职述廉报告07-25
物价变动09-27
财税物价10-07
物价局改革09-23
物价业务情况介绍09-25
述廉报告物价09-27
关于物价上涨的调查问卷07-26
民主评议物价局方案09-11
物价局135号文件10-09
物价局社会综治汇报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