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生物实验室制度(共10篇)
1.二级生物实验室制度 篇一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人员和公众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规定所称实验室,是指医疗卫生机构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本规定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检测、诊断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为了避免危险生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
第三条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病原微生物管理按照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分类进行。
第五条 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一)配备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二)从事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具有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四)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手段和储存条件。
第八条 省内国家指定的菌(毒)种保藏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保藏机构管理办法,承担集中储存实验室送交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并向实验室提供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的任务。
第九条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二级实验室,应当向省辖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实验室设立单位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日常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其职责是:
㈠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和实施本单位的生物安全工作。㈡制定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㈢对本实验室所操作生物因子的生物危险程度评估,审查和批准在实验室开展的实验项目;㈣审查操作程序,监督和检查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㈤审查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事故进行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进意见;
㈥对实验室人员实施医务监督等。
第十二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必须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制定科学、严格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保卫措施。
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内容包括:生物危险、消防设施、电气安全、化学品安全和危险废物处理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人员培训制度、实验室准入制度、实验室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健康医疗监督制度、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保卫防盗、防火制度等。
第十三条 实验室应根据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编制本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检测研究实验操作规程、相关仪器设备使用规程、个人防护设备使用规程、实验室消毒规程、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规程、尖锐器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等。
实验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标准操作规程。实验室负责人应当指定专人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所有进入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建立并保存人员培训和考核记录档案。
第十五条 生物安全柜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常规现场检测,在移动、检修和更换高效过滤器后也要进行检测。
第十六条 实验室必须建立实验档案,包括实验室安全记录、工作日志、实验原始记录、设备条件监控及检测记录、消毒记录、事故(暴露)记录、人员培训记录、员工健康档案等。
第十七条 实验室应当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八条 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应当指定具有与该实验室中的病原微生物有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专门部门或人员来负责实验室感染预防控制工作,定期检查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存与使用、安全操作、实验室排放的废水和废气以及其他废
物处置等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
第十九条 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单位领导报告,同时派专人陪同及时就诊;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将近期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的种类和危险程度如实告知诊治医疗机构。
实验室设立单位应当为接触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卫生危害的病毒或细菌等病原体的实验室人员确定一家传染病专科医院或具有传染病预检分诊和消毒、隔离、防护等诊疗条件的综合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第二十条 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同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第二十一条 单位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处置预案;确认发生实验室感染或者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的,应当依照《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报告,并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对有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封闭实验室,防止扩散。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关于实验室发生工作人员感染事故或者病原微生物泄漏事件的报告,或者发现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造成实验室感染事故的,应当立即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以及其他有关机构依法采取下列预防、控制措施:
㈠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
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㈢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
㈣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㈤进行现场消毒;
㈥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治的医疗机构应当依照《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条例》第四十六条和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采取预防、控制措施。
2.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2.医院和科内实行对实验室的实验活动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3.实验室实行分级管理,检验科微生物室为二级生物安全标准。
4.检验科负责微生物室日常活动的管理,承担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检查、维护实验设施、设备,控制实验室感染的职责。
第二章 生物安全水平
生物安全水平一般可分为四级:
a.生物安全水平Ⅰ级:用于已知的通常不引起健康成人感染,对实验室人员和环境危害甚少的病原体,如大肠艾希氏菌等。
b.生物安全水平Ⅱ级:用于具有中度潜在危害的病原的实验操作,主要防止通过皮肤黏膜及消化道的感染,实验室应有进出规定程序,粘贴生物危险的警示标志。
c.生物安全水平Ⅲ级:用于可通过气溶胶传播的,能引起严重可致死性疾病的病原体,如结核分支杆菌等。
d.生物安全水平Ⅳ级:可用于可通过气溶胶传播的,能引起致死性感染的高风险剧毒病原的操作。同时还要有内部和外部进行对话的装置,要有应急供气、应急供电和应急出口等。
第三章 生物安全操作要求
实验室操作要求分为标准微生物学操作(见微生物操作规程)和特殊操作,前者是指实验室安全的共性要求,后者是指根据特定生物安全的级别提出的特殊要求。
安全装备:为达到生物安全的目的,安全装备包括两部分,即操作设备、生物安全柜。二级实验室必须有可提供一个无菌操作的生物安全柜。
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工作服、隔离衣、防护服、工作帽罩、眼罩、面罩、手套,呼吸保护装置及正压气体供应的工作服等。
第四章标本的采集、转运和接收
微生物标本在接收时操作者要穿工作服、带手套和口罩,必要时要戴眼罩,必须在生物安全
柜内执行严格操作。所有盛标本的容器必须是防漏的。在转运时应密封,标本不可发生泄露。一旦发生泄露,应高压灭菌处理。具有强感染性的标本转运时要严格包装,严格操作。标本的采集应由专人转送,实验室应由专人验收和签收。
第五章 生物废物的安全处理
1.生物废物包括培养物、分离物极其污染物,剩余标本极其污染物,尖锐破碎物,吸管、针头和费包装等。
2.生物废物的安全处理要求:A.装废物的容器应防漏,坚固而不宜刺穿,密封并要避免装的太满。B.尖锐的破碎物要放入专用的硬质容器中。C.盛放生物废物的容器应置入高压灭菌袋中送去灭菌。D.所有能在实验室消毒的物品在送出实验室前尽可能先进行一次消毒处理。E.盛放生物废物的容器要做到安全转运。
第六章 安全应急措施
1.操作者暴露的处理A.立即报警并告知同事。B.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暴露表面,用洗眼液洗眼,用生理盐水漱口。C.启动应急治疗。D.尽快向上级报告。
2.污染表面的处理A.立即报警并告知同事。B.隔离污染区。C.处理者穿戴适当的防护服。
3.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 篇三
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保管,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照配备标准和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材料,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材料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科学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做到帐物相符、物卡相符。
四、仪器、药品必须分室储藏,生物试剂必须分类存放,领用、回收均有记录。
五、药品、试剂存放室要保持通风良好,按标准处理好三废物质。
六、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制度,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七、定期检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药品,不能继续使用或达到报损标准的要上报实验室管理人员,经过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要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八、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等工作。
九、按实验通知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十、保持实验室、仪器室的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实验员岗位职责
一、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模范地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各种仪器设备的原理、构造,使用与维修技术,保持仪器完好率,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
三、每学期清点一次仪器。编制仪器设备添置计划,采购,领取仪器设备。做好仪器账册,标签登记。
四、按照实验记录册所需要的器材做好准备,协助实验教师辅导学生实验和完成教材规定的实验。实验结束后清点、保养仪器,及时上架入柜。
五、总结经验,创造条件自制、改进教具,指导学生开展课外活动。
六、注意安全、严守操作规程,谨防各种事故发生。
七、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水电药品的教育。
八、实验完毕后,要及时打扫实验室卫生,保证实验室清洁。
学生实验守则
一、生物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二、进入生物实验室后编组就位,未经教师认可,不得动用
仪器与试剂。
三、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不准打闹,不准做与生物实验无关的事。
四、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生物实验时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有如迹象应立即报告老师。
六、细心观察生物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成果。
七、仪器与试剂不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者应当赔偿。
八、生物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摆列整齐,做好清扫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室。
九、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损坏丢失仪器立即报告老师。
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实验室要常备急救中毒及烧伤药箱,砂袋,并经常检查,不可失效及损坏。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学会人工呼吸及就只中毒和灼伤的初步技术及消防器材使用常识。
三、实验室无人时要切断电源,遇有电器失火,要先切断电
源后再灭火。
四、不用水时随手关闭阀门。废液废物不准倒在水槽内,应该倒入到教师指定的废液缸中,由教师进行处理,不得直接倒入下水管道内,防止腐蚀下水管道。
五、严格管理药品,不准非实验人员进入药品室。避免用手去接触药品,试验结束后立即用肥皂水洗手。
六、有毒或带有刺激味的演示实验要在通风橱内进行,做分组实验时要开风扇或开窗通风。
七、易燃易爆药品必须单独存放在安全条件之下。严禁用汽油代替酒精当燃料,易燃易爆药品撤出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
八、实验时需特别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伤害、灼伤,遇有发生应用急救药品施治。
九、实验结束后,要关好门、窗、电脑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失盗。
实验室卫生制度
一、实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二、实验室应井然有序,不得存放实验室外及个人物品、仪器等,实验室用品要摆放合理,并有固定位置。
三、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筒内,并及时处理。
四、实验室应具有优良的采光条件和照明设备。
五、实验室工作台面应保持水平和无渗漏,墙壁和地面应当光滑和容易清洗。
六、实验室布局要合理,一般实验室应有缓冲间和无菌室,无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安装空调设备及过滤设备,无菌室内空气测试应基本达到无菌。
七、严禁利用实验室作会议室及其他文娱活动和学习场所。
实验室仪器、设备、药品报损、报废及赔偿
制度
一、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损失,由教师填写相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二、由于不按操作过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嬉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三、学生在实验中,如发生损坏教学仪器或物品(包括电教设备、工具等下同)情况时,应主动报告任课教师,并填写损坏单,由任课教师根据其造成原因及程度,决定酌情赔偿或免于赔偿。
四、教师在进行各类实验中,如发生仪器物品损坏,应填写
教师实验仪器报损单,交给实验(或管理)员,在由实验员交给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办理报损手续。
五、凡属废旧、损坏、老化、失去使用价值的仪器及缺零件已无法修复仪器,实验(管理)员应填表申请报废,交给实验室管理员经鉴定后报学校领导审批,批准报废的仪器,应清出实验室,由总务处负责集中处理。
六、实验仪器、设备、药品损坏、报废单,由实验(管理)员负责保存,于每年年终,分类整理,核销金额,调整帐册,送总务处销帐,并调整学校固定资产总值。
实验室一般性伤害的应急措施
一、创伤(碎玻璃引起的)。伤口不能用手抚摩,也不能用水冲洗。若伤口里有碎玻璃片应先用消过毒的镊子取出来,在伤口上擦红药水或龙胆紫药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纱布包扎。伤口较大、流血较多时,可用纱布压在伤口上止血,并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
二、烫伤。一般烫伤可在伤口处擦烫伤油膏或用浓高锰酸钾溶液擦至皮肤变为棕色,再涂上凡士林或烫伤油膏。受(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的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碱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三、误吞毒物。常用的解决方法是引起呕吐,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芥末水,或把5~10ml稀硫酸铜溶液加入
一杯温水中服用,并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四、吸入毒气。中毒很轻时,通常只要把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松衣服(但要注意保温),安静休息即可。必要时可吸入氧气,但切记不要随便施行人工呼吸。中毒较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五、触电。首先切断电源,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
危险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要将危险品分隔存放在危险品柜内,性质互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品不可存放在一起。存放剧毒药品的专柜要双人双锁保管。禁止在实验室内存放食品,二、要严格危险品领用手续,领用危险品时,必须由教师亲笔在危险品领用单上签名并负责领出药品的安全保护工作,要切实防止因保管不善而发生意外,严禁由学生代领。
三、领用人对危险品的性质、防护及发生意外后的应急措施等,必须事先熟悉。学生在使用危险品时,教师应详细指导。
4.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 篇四
1、不按制度、操作不按规范进行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2、未掌握操作技术和未了解仪器性能而轻率动用。
3、教师、实验人员指导错误或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
4、粗心大意、操作不慎。
二、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的可不赔偿。
1、正常使用中发生合理的自然损坏。
2、经过批准试用的复杂仪器设备。
3、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坏。
4、由于缺少必要条件,虽经努力仍未能防止的损失。
三、属于下列情况,可按损失值酌情处理。
1、遵守制度,因偶尔疏忽造成损失后,能主动如实报告,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认错较好的。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赔偿修理费用。
3、损失零配件能够修配的,可以赔偿零配件的价值。
5.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个人防护
1.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2.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止穿防护服。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3.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4.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
5.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
6.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使用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7.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性的材料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
8.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后,离开实验室工作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
9.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架必须擦拭、消毒。
二.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严格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
3.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4.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5.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6.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7.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工作台表面应消毒。
8.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三.菌种管理制度:由于微生物细菌室工作内容仅限于临床细菌鉴定及药敏试验,因此本工作完成后作灭菌消毒处理,原则上不保留菌种。
四、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任何检验室。
检
验
科
6.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 篇六
2、每个实验室、仪器室、标本室都要配一个灭火器,每个楼层配有两个消防栓,实验教师掌握其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
3、实验教师每天下班前都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是否关好。
4、实验教师按时上、下班,若碰上第一节课或最后一节课有时,必须提前或推迟15分钟上班或下班,保证任课教师能拿取和放回仪器、教具等。
5、实验教师必须掌握仪器设备的规格、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性能,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使用、维修,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工作。
6、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实验安全教育,学生实验时,实验教师随堂辅导,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7、生物科老师要配合实验教师管理好学生,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7.生物实验室有毒物质管理制度 篇七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显微镜日防霉,剥制标本日防蛀,浸制标本日防冻等工作。
二、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四、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分门别类,有专柜保存,并有专人保管,专柜通风口直通室外,毒品柜应有两人,两锁保管。
七、对实验室的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的残渣应及时妥善处理,不留事故隐患,保证安全。
八、使用危险物品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九、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科学实验室有毒物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危险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做好显微镜日防霉,剥制标本日防蛀,浸制标本日防冻等工作。
二、按实验联系单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实验完毕,做好实验记录和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保持实验室,仪器室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四、对危险品要做定期检查要求包装完好标签齐全标志明显。实验中的废水、废液、废包装以及其他残存物应做妥善处理不要乱仍乱放以防发生事故。
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煤总开关和门窗。
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分门别类,有专柜保存,并有专人保管,专柜通风口直通室外,毒品柜应有两人,两锁保管。
七、对实验室的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的残渣应及时妥善处理,不留事故隐患,保证安全。
八、使用危险物品时要有借出和归还登记。
九、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错发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
8.二级生物实验室制度 篇八
1.在科主任及质控小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各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试验中的每一环节,减少误差;各实验室每天应认真作好室内质控,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2.质控制标定:每一个批号的质控物要求第一天连续测定20次,计算出均值,标准差。
3.每天仪器开机后,先随机做一份质控物,观察仪器各项参数是否在2SD以内,符合要求,可以继续做病人标本,不符合要求,则查找原因。
4.定期对仪器及定量容器进行校正;按规定适时更换标准曲线(如:换新试剂,应重新制作标准曲线)。
5.如果超过正负2SD,有失控,就必须查找原因,并打失控报告,纠正后由组长签字,并交主任审查。
6.室内质控图的制作:将每天的测定结果输入计算机,制作室内质控图。
7.免疫室检测各型肝炎,应有阴、阳性对照及临界血清质控,并用即刻法绘制质控图,其他血清学试验均应做阴、阳性对照。
细菌室新配制的培养基有无菌试验及已知菌株试验,每周做标准菌株药敏质控。
实验室必须认真按规定作好市临检中心室间质评,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如实回报各项结果。
室间质评结果回报后,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及效果评价,形成质评分析报告提交质控组。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个人防护
1.2.进入实验室前要摘除首饰,修剪指甲,以免刺破手套。在实验室里工作时,要始终穿着实验服,实验室外禁长发应束在脑后,禁止在实验室内穿露脚趾的鞋。
止穿防护服。当有必要保护眼睛和面部以防实验对象喷溅、或紫外线辐射时,必须要配戴护目镜,面罩(带护目镜的面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3.4.5.6.7.8.9.实验室工作区不允许吃、喝、化妆和操作隐形眼镜,禁实验室防护服不应和日常服饰放在同一柜子。个人物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际或可能接触了血液、体液或其他洗手池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在限制使用洗手池的地点,当实验过程可能涉及到直接或意外接触到血液、有传染实验人员在操作完有感染性的村料后,离开实验室工作每日工作完毕,所有操作台面、离心机、加样枪、试管止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任何地方贮存人用食品及饮料。
品、服装和化妆品不应放在有规定禁放的和可能发生污染的区域。污染材料后,即使戴有手套也应立即洗手。使用手部清洁产品是可接受的替代方式。
性的材料时,必须要戴上合适的手套,脱手套后必须洗手。区之前必须进行“六步法”洗手。架必须擦拭、消毒。二.操作准则
1.所有样本、培养物均可能有传染性,操作时均应带手套。在认为手套已被污染时应脱掉手套,马上洗净双手,再换一双新手套。
2.不得用戴手套的手触摸自己的眼、鼻子或其他暴露的黏膜或皮肤。不得带手套离开实验室或在实验室来回走动。
3.严格禁止用嘴吸液。实验材料禁止放入嘴里。禁止舔标签。3.所有样本、培养物和废弃物应被假定有传染性,应以安全方式处理和处置。
4.所有的实验步骤都应尽可能使气溶胶或气雾的形成控制在最小程度。任何使形成气溶胶的危险性上升的操作都必须在生物安全柜里进行。有害气溶胶不得直接排放。
5.应尽可能减少使用利器和尽量使用替代品。包括针头、玻璃、一次性手术刀在内的利器应在使用后立即放在耐扎容器中。尖利物容器应在内容物达到三分之二前置换。
6.所有溅出事件、意外事故和明显或潜在的暴露于感染性材料,都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此类事故的书面材料应存档。
7.实验室应保持整洁、干净,当潜在的危险物溅出或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工作台表面应消毒。
8.所有弃置的实验室生物样本、培养物和被污染的废弃物在从实验室中取走之前,应使其达到生物学安全。
9.微生物实验室上墙制度 篇九
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陈驷
微生物实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生化培养箱、超净工作台
微生物实验室规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微生物实验的重要场所,应专室专用,不得从事与微生物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
二.凡入室人员必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科学求实的精神进行相关实验操作。三.实验室要经常保持健康、文明、整齐、清洁的实验操作环境。四.实验室人员要节约用水、用电、节约使用药品和材料,爱护仪器设备。五.仪器设备应按类别和序号,定柜、定位科学存放,并经常进行保养、维护,按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压、避光等工作,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六.仪器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应当由当事人填写情况申报表,并根据情节进行赔偿;仪器设备的报废,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七.实验室必须完善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各项安全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杜绝事故发生。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或喝饮料。
二.浓酸和浓碱具有腐蚀性。配制溶液时,应将浓酸注入水中,而不得将水注入浓酸中。
三.自瓶中取用试剂后,应立即盖好试剂瓶盖。禁止将取出的试剂或试液倒回原试剂或试液的贮存瓶内。
四.妥善处理无用的或玷污的试剂。固体弃于废物缸内;无环境污染液体,用大量水冲入下水道。
五.将玻璃管、温度计或漏斗插入塞子前,用水或适当的润滑剂润湿,用毛巾包好再插,两手不要分得太开,以免折断。
六.使用有机试剂时,一定要远离明火。
七.如发生化学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皮肤,同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眼睛受化学灼伤或异物入眼,应立即将眼睁开,用大量水至少持续冲洗15分钟;如烫伤,可在烫伤处抹上黄色的苦味酸溶液或唐山软膏。严重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
八.使用电器设备时,应事先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禁止使用损坏或漏电的设备。禁止用湿的手去开启电闸和电器开关。
九.使用精密仪器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仪器使用完毕后,将仪器各部分旋钮恢复到原来位置,关闭电源并拔去插头。
10.二级生物实验室制度 篇十
一、微生物组学实验室应有意外事件、伤害、事故、职业性疾病以及潜在危险的报告程序。
二、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喷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污染试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等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在紧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向有关专家和领导汇报,并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损伤的具体部位和程序等,由专家评估是否需要进行预防性治疗。
三、所有事件(包括伤害)报告应形成文件。报告应包括事件的详细描述、原因评估、预防类似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为实施建议所采取的措施。
四、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或严重差错,在妥善处理的同时向实验室负责人口头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向院领导报告,必要时及时进入现场进行处理。事故现场处理后,应及时详细如实填写事故及事故处理记录,由事故当事人和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五、处理后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院安全委员会作详细汇报。
六、对事故的经过以及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对感染者的发病过程作详细记录和检验。事故有了结果以后,当事人、负责人应深入、实事求是地找出事故的根源,总结教训写出书面总结。
七、事件报告(包括补救措施)应经医院领导、安全委员会或实验室负责人批审。
微生物组学实验室生物安全意外事件应急预案
一、潜在危害性物质的意外食入的紧急处理
应脱下受害人的防护服并送到急救室。告诉医生食入的物质并按照其建议进行处理。应当保留完整适宜的医疗记录。
避免感染性物质的食入以及皮肤和眼睛的接触:实验室人员在操作时应戴一次性手套,并避免触摸口、眼及面部;不能在实验室内饮食和储存食品;不应在实验室化妆;在所有可能产生潜在感染性物质喷溅的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将面部、口和眼遮住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二、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的紧急处理
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和生物安全负责人。为使气溶胶排出和较大的粒子沉降,至少30分钟内严禁人员入内。在此期间应当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在消除污染工作中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防护用具。
三、意外注射、切割伤或擦伤的紧急处理
受伤人员应当脱下防护服,清洁手部和受伤部位,使用适应的皮肤消毒剂,到急救室进行处理,并通知负责人员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应当保留完整适宜的医疗记录。避免感染性物质的注入:尽可能用塑料制品代替玻璃制品;注射时特别小心,减少使用注射器和针头,许多操作可用带有钝头导管的注射器替代;不要重新给用过的针头戴护套;应当用塑料吸管代替玻璃吸管。
四、培养物等感染性物质的破碎及溢出的紧急处理
应立即用布或纸巾覆盖感染性物质污染的破碎物品及溢出的感染性物质(包括培养物)。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至少30分钟后将布、纸巾以及不破碎物品消毒掉,玻璃碎片用镊子清理。然后再用消毒剂擦拭污染区域。用于清理的布、纸巾和抹布等应当放在感染污染性废物的容器内。所有这些操作要戴口罩及手套。
五、盛有潜在危害性物质的离心管发生破裂的紧急处理
运行时发生破裂或怀疑发生破裂,关闭机器电源,停止后密闭离心桶至少30分钟,使气溶胶沉积;机器停止后发破裂,应立即盖上盖子,并关闭至少30分钟。戴口罩及结实手套,用镊子取出碎片,用棉签清洁污物,再用无腐蚀性且有效杀灭病原微生物的消毒剂处理破碎的离心管、碎片、离心桶、十字轴和转子。
六、疑似感染的紧急处理
若操作者或其它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所接触的病原微生物导致疾病类似症状,应视为可能发生实验室感染,应及时就诊,如实主诉工作性质和发病情况,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
七、危险化学试剂溢出的紧急处理
1.酸和腐蚀性化学试剂用纯碱(碳酸钠)或碳酸氢钠中和。2.碱用干沙覆盖。
3.通知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并疏散现场的闲杂人员离开事故区域。4.密切关注可能受到污染的人员。
5、如果溢出物是易燃的,则应熄灭所有明火,关闭该房间中以及相邻区域的煤气,并关闭那些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6.避免吸入溢出物品所产生的蒸气。7.如果安全允许,启动排风。
8.提供清理溢出物的必要物品(防护服、铲子、簸箕、镊子、桶、沙子、拖把、擦拭用的布和纸等)。
八、实验室火灾、水灾及自然灾害处理和用电安定管理
在每个房间、走廊以及过道中应该有显著的火警标志,说明以及紧急通道标志。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实验室房间的门边,以及走廊和过道的适当位置。
发生火灾、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时,应就实验室建筑内和或附近所潜在的危险向有关人员报告,让其熟悉实验室内的布局和设备及告知哪些房间有潜在的感染性物质。灭火器的类型和应用 种
类 可应用于 不能应用于 水 纸、木质纤维 电路和电器火灾、易燃液体、金属燃
烧
CO2、粉末 易燃液体和气体、电路和电器火碱金属、纸
灾
干粉 易燃液体和气体、碱金属电路和
电器火灾
泡沫 易燃液体 电路和电器火灾 用电安全管理
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包括接地),并由有资质的电工来进行维护,实验室成员不应该尝试对任何电器进行维修;注意确保在电源与仪器设备之间安装使用了合适的保险丝;实验室的所有电器均应接地,最好是采用三相插头;避免电器接近潮湿物体表面、使用过长的软线、使用绝缘性能差及老化的电线、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接近易燃物质及蒸气、电器在无人看管时处于通电状态、电器着花时使用错误类型的灭火器(使用了水或泡沫型灭火器,而没有使用CO2型灭火器)。
九、剧毒试剂储存及使用管理
1.储藏保管:剧毒试剂须专人专柜储藏保管,并根据化学性质不同,不能共存的化学药品分开储藏。属氧化剂的要在阴凉处放置,易燃品应通风散热,阴凉干燥并有防热防温措施。剧毒试剂指定两人保管。储藏地点应合理、安全、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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