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2024-08-03

普定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精选7篇)

1.普定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篇一

2014年承德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干部队伍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经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对平泉县事业单位96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其中,乡镇专业技术岗位30个,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51个,平泉一中专业教师岗位15个。招聘岗位、招聘数量等详情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根据岗位信息表的招聘岗位确定招聘对象。(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9月1日至1996年8月31日出生);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8月31日。

具体条件: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乡镇综合类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定向四项目人员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详细的信息可以进入唐山人才网:http://tangshan.offcn.com/?wt.mc_id=bk11225,秦皇岛人事考试网:http://qinhuangdao.offcn.com/?wt.mc_id=bk11225

②2014年服务期满和续聘、续任的在承德市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可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

2、卫生专业类

①根据岗位限定全日制学历层次、专业及执业资质,全日制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不受专业及执业资质限制;②具有在二甲以上医院或乡镇卫生院护理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者报考工作经历相对应的医院护理学岗位,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统招中专,其中报考精神病医院护理学岗位的男性对执业资质不做要求;具有精神科执业资质者报考精神病院临床医学岗位,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统招专科;③道虎沟乡卫生院和松树台乡卫生院招聘岗位属“承德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空缺岗位,按“承德市部分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要求设定条件:限平泉县户籍或在平泉服务的在职或期满的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中的“支医”人员报考。

3、教育专业类

①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②硕士研究生要求为全日制本科起点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③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心理学、教育学资质。(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含试用期)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详细的信息可以进入唐山人才网:http://tangshan.offcn.com/?wt.mc_id=bk11225,秦皇岛人事考试网:http://qinhuangdao.offcn.com/?wt.mc_id=bk11225

本次招聘工作在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共三天)。

2、报名地点: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提交材料:报名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资格证、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6张及报名表一张(报考定向四项目岗位的须提供协议书或期满证书,须与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名单相符;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材料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不接受委托报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或核减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时电话通知)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4、资格审查及缴费: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有疑议者请相关专家鉴定后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考生在笔试或面试开始前两天持本人身份证到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处领取。

(三)考试: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进行。

1、笔试。聘请专业考试机构命题、评卷,具体操作严格按笔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采取闭卷的方式。①笔试时间:

卫生、教育类:2014年9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详细的信息可以进入唐山人才网:http://tangshan.offcn.com/?wt.mc_id=bk11225,秦皇岛人事考试网:http://qinhuangdao.offcn.com/?wt.mc_id=bk11225

乡镇综合类:2014年9月20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②笔试内容:

乡镇综合类: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200分

卫生专业类: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教育专业类:所应聘专业的高中课程(考试范围以国家课程标准为准),试题难度等同于高考。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③公布成绩:评卷结束后即时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招聘计划,分岗位,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异地选调,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①面试内容:

乡镇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素质和行政办公能力。

卫生专业类采取实践技能考试方式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内容包括现场知识答辩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分专业命题,考试范围参照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内容。

教育专业类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②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和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③公布成绩:面试结束汇总后即时公布。面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面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成绩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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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教育卫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四)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中有关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联系法轮功等邪教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体检表、考核政审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简章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咨询电话:0314-6061191 详细的信息可以进入唐山人才网:http://tangshan.offcn.com/?wt.mc_id=bk11225,秦皇岛人事考试网:http://qinhuangdao.offcn.com/?wt.mc_id=bk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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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定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篇二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是昆明市民政局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4号。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社会福利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社会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寡、残老人收养和儿童福利院转来16岁以上孤儿安置收养,做好收养人员的医疗保健和护理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主要职责和任务是宣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福利和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民政对象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开展相关科研工作,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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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性质

专业

年龄

其他招聘条件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

财务

MZ0201 2 本科及以上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会计学、财务管理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

药剂

MZ0202 1 本科及以上

药学、临床药学

药剂

MZ0203 1 大专及以上

国民教育

药物制剂技术

康复医师

MZ0204 1 本科及以上

康复、临床医学、康复治疗学

具有康复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西医)。

护理

MZ0205 1 大专及以上

护理学

具备护士执业证书,具有本专业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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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MZ0206 2 中专及以上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护理、护理学

具备护士执业证书。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

普通放射

MZ0301 1 大专及以上

国民教育

医学影像技术或临床医学

具有放射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西医)。

普通放射

MZ0302 1 大专及以上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医学影像技术或临床医学

检验

MZ0303 1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医师

MZ0304 3 本科及以上

临床医学、精神医学

医师

MZ0305 2 本科及以上

国民教育

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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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西医)。

计算机系统管理员

MZ0306 1 本科及以上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三、招聘范围、对象

(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中高等院校中专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规定年限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至6月1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组织人事科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黄土坡海屯路4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学位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01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若不能出具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签订书面承诺书,在办理招聘手续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获奖证书。

(4)已经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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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6)本人近期小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代码)。

5.联系人:李吉萍、钟萍飞

联系电话:0871—8319305 ***

(二)报名要求

1.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3.本人持有关材料到规定地点经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方可报名,每人只能报考昆明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昆明市民政局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专业、学科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及《2014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领取地点: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吉萍、钟萍飞

联系电话:0871—8319305 ***

2.考试方式、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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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教材。

3.考试时间、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3.考试方式、内容:财务、检验、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药剂、护理、普通放射、医师、康复医师岗位采取实际操作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联系人:李吉萍、钟萍飞

联系电话:0871—8319305 ***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考。

2.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http://rsj.km.gov.cn)和昆明市民政局网(http://mzj.k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民政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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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体检由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和昆明市民政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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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民政局:(0871)63196727

昆明市第二纪工委:(0871)63135305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社会福利院(福利医院)

2014年5月27日

3.普定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篇三

2014年烟台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4烟台市值事业编考试辅导:http://sd.offcn.com/zg/z112sy/yantai.html?wt.mc_id=bk1052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2014年烟台市市直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其他报考人员报考年龄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招聘岗位另有要求除外)。以下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2、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3、烟台市生源的2013年、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4、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

(七)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八)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续聘合同到期的)应聘的基层服务毕业生。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4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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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受过劳动教养的、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报考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烟台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4年5月21日12:00-5月24日16:00。

4.普定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篇四

员简章

温馨提示:2015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暂未发布,中公贵州事业单位考试网建议您参考去年考试公告,了解考试安排,提前备考。以下为2016年余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加强全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和《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特制定《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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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一次选择单位。

2、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3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和余庆县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招聘单位及职位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6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见《余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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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中职、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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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应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2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2、截止2015年6月1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子女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11、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2、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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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工作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组织,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6月19日。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余庆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表》,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资料下载”专栏进行查询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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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考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考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县招考办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按照《招考简章》公布的各招聘职位需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6张。

A、B、D、E、K组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须达3:1的开考比例,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

设置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即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考简章》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缴纳100元考务费。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由招考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6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务工作,县人社部门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考试工作。笔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按100分计算成绩。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合卷)。公共基础知识按30%、专业知识按70%计算(其中A、B、K组职位笔试全部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与政策、法律基础知识、事业单位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范围主要包括:本岗位必须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I02、I07、I08职位及J组职位专业知识为临床知识,H职位为小学语文教师知识)。

笔试成绩与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0天内在余庆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招考办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列入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经复审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入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面试和成绩计算

(一)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生笔试成绩,结合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从高到低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申请放弃等导致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未达到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除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共同组织以外,其余事业单位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专业测试等方式(幼儿教师需测试歌舞表演技能),由招考领导小组确定一种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方案在余庆县政府网上公布后实施。

面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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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笔试、面试、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等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职位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相同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也相 事业单位考试网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和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真题资料

同,则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告知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人员,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7日内书面向县招考办提出复检申请,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以后考生主动放弃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外县在职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同代码职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考办在余庆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异议的且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一、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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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规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职位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同级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招考简章》由余庆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如出现重大争议事项,送请市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裁决。咨询电话:0851—24623388(人社部门)监督电话:0851--24706018(纪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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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普定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篇五

2012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1463人,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初审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缴费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30 考试内容:综合类: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

教育类: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卫生类:公共基础知识+卫生基础知识

2012山东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28301633,159389137(已满)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规定,现将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2年4月20日为截止日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4月20日 9:00-4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报名网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2年4月20日11:00-4月2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2年5月18日9:00-5月25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由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人员)报考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下载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资格审核登记表》,于5月3日-4日(9:00-11:30;13:00-16: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办理加分审核手续(加分审核地址详见附件1),未在规定时间办理审核手续的,视为放弃。加分审核完成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加分人员信息汇总,按程序及时上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7日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6日 上午 9:00-11:30

(二)面试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2年4月2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户口簿;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原则上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七、其他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省属事业单位初级岗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6.普定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篇六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至35岁以下(1994年3月30日—1977年3月30日期间出生,部分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见岗位信息表),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人员不满5年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通过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30日。考生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后第二天重新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查看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者根据系统提示的未通过原因重新报名;通过者可在本网站的网上缴费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网上缴费

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2日。报名结束后因岗位达不到1:3开考比例不开考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12年4月8日,退费时间为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4月18日。但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蒙自市新闻中心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屏边县电视台播音员岗位、石屏县文化馆舞蹈辅导员岗位,由相应县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纪检监察共同负责现场初试,初试合格者再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缴费。初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以蒙自市、屏边县、石屏县人社局公布的初试方案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

2012年的网上报名初审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户口、年龄、学历、学位、报到证或登记证、学历类型、毕业年份”等9项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系统自动审核,符合岗位条件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照片、专业、岗位其它条件”等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人工审核。网报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对红河州户口(或红河州生源)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岁(197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目前仍持有《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尚未就业的,考生的年龄可在岗位限定的年龄上放宽5岁,但最高不超过35岁。

2、资格复审

综合素质考试结束后,只对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进行复审,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届时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专业

素质考试资格。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考生,按照岗位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在专业素质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先由就读院校出具学历、所学专业等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五、准考证打印

综合素质考试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可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2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2日。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地点、时间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六、考试方式及科目设置

根据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此次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

综合素质考试: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原则上设置1:3的开考比例,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岗位学历层次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综合素质考试,但岗位学历仅要求本科及以下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仍须参加综合素质考试。取得岗位要求的注册会计师、律师资格、工人技师资格的考生可免综合素质考试。取得岗位要求的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资格的考生分别报考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岗位的可免综合素质考试。综合素质考试科目:

2012年5月12日上午9:00至11:00《政治与法律》

2012年5月12日下午2:30至4:30《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素质考试:教育系统中的教学岗位专业素质考试原则上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卫生系统中的医学类岗位原则上采取跟班作业考核的方式进行;教育、卫生系统中的其它岗位和其它行业系统采取专业提问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专业素质考试方案,于2012年6月8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12年6月13日公布实施方案并由各县市及州属各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全州专业素质考试在2012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2012年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县、泸西县、红河县、屏边县、金平县、元阳县招聘的部分岗位,采取不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将同类型岗位合并为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经过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后,按总成绩的排名分别采取“选岗”、“分配”等方式确定具体的拟录用单位,最终以8个县市公布的方案为准。其它州属岗位和县市岗位拟录用人员的确定仍然按本简章第八条的规定执行。综合素质考试参考教材到红河州人才市场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中心)购买。

七、专业素质考试人员的确定

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出来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内地县市、边疆南部6县(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特殊岗位三个最低控制分数线。

特殊岗位是指招聘岗位中属于以下几种类型的岗位:一是一师一校的教师岗位;二是少体校或同类型的教练员岗位(各类体育运动专项教练员等);三是文艺表演及同类型的岗位(演员、歌手、乐师等);四是工人技师岗位(厨师、焊工、钳工、驾驶等);五是特殊行业技能人才岗位(播音、主持、翻译、殡葬等)。招聘一岗一人的岗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选;招聘一岗多人的岗位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选。招聘一岗多人达

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足3人或招聘一岗一人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足5人的岗位,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实际考生,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人员。

被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分别由州、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程序和要求详见本简章第四条第2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由州县两级人社部门发给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八、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仅对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分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政审)人选,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1、总成绩的计算: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免综合素质考试的考生,其专业素质考试的成绩即为总成绩。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分别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考生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表》并统一带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3、考核(政审)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政审)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4、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政审)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被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各阶段的考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

6、岗位调剂。为提高招聘效率和合理分配人才资源,解决人才资源过度集中的矛盾,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采取岗位调剂的方式解决。按照公告的调剂

原则和程序(公告另行公布),由用人单位及考生提出书面调剂申请,经过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等程序后予以录用到调剂的岗位。

九、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1、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由各用人单位填写《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2、报批时须附材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或《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工勤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岗位条件要求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或201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交)。

3、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十、纪律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考过程由州县两级人社部门邀请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人大机关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纪检监察和人大机关反映,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7.普定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篇七

为满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招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46个职位,共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教育系统50名:

①初中教师4名:英语教师2名,信息技术、生物教师各1名(分配到羊角塘镇、梅溪镇、黄泥塘镇、进宝塘镇、大忠桥镇、龚家坪镇等初级中学任教);

②小学教师36名:英语教师20名,语文、数学教师各8名(分配到羊角塘镇、梅溪镇、黄泥塘镇、进宝塘镇、肖家村镇、八宝镇、文明铺镇、龚家坪镇、内下乡各小学任教);

③幼儿教师10名,分配到农村乡镇公办幼儿园任教。

2、卫生系统69名:

①人民医院16名:西医临床9名、护理6名、助产士1名;

②中医院12名:西医临床、中医临床各3名,中医护理2名,西医护理4名;

③妇幼保健院6名:西医临床、助产士各2名,护理、影像诊断各1名;

④疾控中心1名:预防医学1名;

⑤乡镇卫生院32名:西医临床6名、妇幼3名、护理12名、医学检验5名、影像诊断5名、药学1名;

⑥乡镇防保站2名:妇幼2名。

3、人口计生委系统4名:

①县计生技术服务站技术员1名:医学检验1名;

②乡镇计生技术服务所技术员3名:临床医疗3名;

4、浯溪碑林风景名胜区2名:旅游管理、文物保护各1名;

5、广电局广播电台1名:播音员1名;

6、国土资源局系统3名:

①征地补偿安置办1名:工程建筑技术员1名;

②土地整理中心1名:工程建筑技术员1名;

③征地事务所1名;测量技术员1名;

7、文化系统8名:

①文化馆5名:文艺辅导4名,节目主持1名;

②祁剧团3名:祁剧演员2名,演奏员1名;

8、统计局系统2名:

①民调中心1名:统计调查员1名;

②电子计算站1名:统计员1名;

9、环保局环境监测站监测技术员1名;

10、房产局开发公司工业与民用建筑技术员1名;

11、交通局公路管理站道路与桥梁技术员1名;

12、药监局药品检验所食品或分析化学技术员1名;

13、发改委信息中心计算机专业技术人员6名;

14、商务局外商投资服务中心英语专业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所报考的行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报考教育系统幼儿教师、发改委信息中心和人口计生委系统各职位的考生必须是祁阳籍贯(含祁阳户口);报考教育系统小学语文、数学职位的2001届祁阳师范普师班毕业生必须是98年入校时至本次报考时都是祁阳户口;

3、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见《2012年祁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大专和本科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2月1日至5日。(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本人到报名处进行数码照相,书写诚信承诺书,并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原件以及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1张,报考教育系统幼儿教师、发改委信息中心和人口计生委系统各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考务、宣传费每人200元,数码照相费每人15元,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除报考卫生系统影像诊断、医学检验职位的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比例不得低于2:1外,其他各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名额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1,报名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减少的招聘名额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公布。

(5)笔试前三天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收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2、考试:笔试与面试。(1)笔试:

①笔试内容:

A、教育系统:报考教师职位的笔试科目为所报考职位的大学专业知识、高中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四科,其中:大学专业知识占60%、高中专业知识占40%合成一张试卷,百分制,简称《专业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成一张试卷,百分制,简称《教育心理学》。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80%,《教育心理学》占20%的比例合成。

B、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各职位均考《医疗专业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两科,各科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医疗专业知识》占60%,《医学基础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西医临床、妇幼、计生技术员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临床医疗专业知识;中医临床医疗职位的《专业知识》为中医临床医疗专业知识;医学检验、影像诊断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检验和影像的专业知识;预防医学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预防医学专业知识;助产士和中、西护理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药学职位的《专业知识》内容为药学专业知识。

C、报考浯溪碑林风景区、国土、统计、环保、房产、交通、药监、发改委各职位考《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各科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总成绩按《专业知识》占60%,《综合知识》占40%的比例合成;

D、报考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的只考《专业知识》一科,百分制,参加笔试的对象及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②笔试时间:2012年5月5日

上午9:30—11:30考《专业知识》

下午14:30—16:30考《教育心理学》或《医学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

③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各职位均实行面试。

①面试时间: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为5月6日;人口计生系统为5月7日;浯溪碑林风景区、国土、统计、环保、房产、交通、药监、发改委各职位为5月8日;卫生系统为5月16—17日;教育系统各职位为5月19—20日。

②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报考教育、卫生系统各职位的按计划招聘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口计生、浯溪碑林风景区、广电、国土、文化、统计、环保、房产、交通、药监、发改委和商务局各职位参加笔试的全体考生均参加面试。

④面试内容:各职位均实行百分制。教育系统教师为所报考职位的中、小学教材,课题抽签确定;人口计生系统各职位根据所报考职位综合公共知识占30分、实践操作能力占70分;卫生系统各职位根据所报考职位,公共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各占50分;其他部门各职位重点考查综合能力素质。

⑤面试方式:报考教育系统各职位采取以抽签为序,备课一个小时,即兴讲课15分钟的方式进行面试;人口计生、卫生系统各职位采取问答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采取自我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凡面试少于60分的,不予聘用;其他部门各职位采取面对面交谈的形式进行。

(3)考试成绩:

中小学教师和卫生系统护理职位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卫生系统除护理外的其他各职位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广电局、文化局和商务局各职位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除上述职位外的其它各职位按笔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各科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资格审查和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出售的复习资料和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6月底前提交本人学生档案及毕业证、身份证原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逾期不提供者,不得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不予聘用。

4、体检

各职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者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核不合格者,即使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合格,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导致计划招聘名额有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6、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者保密,对未留真实姓名和详细地址的举报不予受理。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7、聘用

经考核、公示合格后,县人事局行文确定聘用人选。用人单位在确定正式聘用人选后的一个月内拿出聘用方案,并报县人事局备案。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须在2012年8月底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考生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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