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行政法论文: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现状及其完善

2024-06-20

部门行政法论文: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现状及其完善(精选11篇)

1.部门行政法论文: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现状及其完善 篇一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制的几点建议

摘要:分析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部门决算编制的建议。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问题 建议 部门决算编制

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是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是会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核算工作的总结。它是在日常会计核算资料的基础上加以归类、汇总和加工处理,通过一定的指标体系、用统一口径的计量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使之形成综合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全年各项资金运行情况及预算执行效果的报告文件。

一、部门决算的编制意义

部门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总结,是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从政府决策、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控制管理等各阶段的最终结果,部门预算执行的情况如何,是否正确贯彻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实现了预算收支任务,是否做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只有通过编制部门决算才能准确地反映出来。部门决算报表是部门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定期书面报告,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上级财政部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设计和编制下预算的基础。

二、部门决算编制的基本要求

编制部门决算必须严格遵照财政部国库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保证决算报表内容完整、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口径相符、说明简练、报送及时。各项决算数据,要依照审核无误的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填列,切实做到账表相符,有根有据,不得估计编报。文字说明要言简意赅,能说明问题。

三、部门决算编制存在的问题

(1)决算报表的参数不能一次到位。决算报表从每年发放的安装光盘中自带的参数到最后会审决算,中间会陆续下发3~5次参数,时间跨度超过2个月,参数变化还比较大,比初始参数更加复杂,钩稽的表格更多,这对户数较多的收付中心会计人员来说,由于时间等原因,所考虑的问题不全面,填报的数据不连续,很可能会因为参数的设置,强行修改某些数据,导致部分数据失真。

(2)处在改革“深水区”,编制难度加大。1)财政制度改革。近几年,随着国家财政制度的不断改革,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也处于不断新旧交替的状态,许多新的规章制度、财政支付方式、预算管理模式等都不断在变革中完善。2)决算报表变动。部门决算为适应新形势下财政和预算管理的要求,基本数字表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全,表内、表间的钩稽关系也越来越复杂。这无疑对决算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

(3)未能做到基础数据填报准确无误。原因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会计人员“主动”失误。会计人员为满足报表的平衡、钩稽关系或是有意隐瞒、遗漏、窜改某项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以达到报表审核全部通过的目的。2)会计人员“被动”失误。决算编制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工作,它是一项较为烦琐和系统的任务,需要以前期各项基础工作作为支撑,需要财务人员认真、细致的工作才能编制出质量高的会计决算。无论是基础工作本身存在纰漏或是填报时马虎大意都会造成决算报表填报失实。

(4)部门决算分析报告撰写不完全符合要求。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决算工作一直存在着“重数字、轻分析”的问题。一方面是会计人员的文字分析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另一方面是分析报告中涉及一些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事业成效,预、决算差异情况及原因,这些基本情况及执行中的偏差会计人员并不十分了解,增加了决算分析报告的撰写难度。

四、加强部门决算编制的几点建议

(1)统筹安排,尽早部署。目前决算报表已经基本稳定,可否考虑提前安排设置参数,最好在布置决算,下发光盘的时候基本确定,这样作为报表填报者、汇总统计者、甚至审核者来说均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更主要的是能够保持数据完整、真实、连贯。

(2)适应形势,加强队伍建设。为适应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需要,财务人员要积极学习新的财务知识和财经法规,做好日常会计基础核算工作和编制前期各项工作。在年底编制部门决算报表时,首先要选配计算机业务水平较好、决算经验丰富的人员参加上级财政组织的决算工作安排、培训会议,保证上级决算精神的坚决贯彻。其次要指派专人对报表软件进行集中培训,让所有参加决算工作的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报表操作技术,弄懂表格关系,为财政决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3)夯实基础工作,细致决算填报。部门决算的基础数据来源于日常的会计凭证、账簿和各种报表,这些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全面是确保决算工作质量的必要保证。一是要把好原始凭证的审核关。这是编制好会计决算的第一关。这要求经办会计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政策法规,认真审核每一张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分清每项支出的项目类型和资金来源,从源头上堵住违规资金的支出,这是保证决算质量的前提。二要把好凭证录入审核关。这是整个会计核算工作中最基础的工作,同时也是重要环节之一,凭证录入审核这关没有把好,相关的账务数据就会出现错误,生成的报表数据就会令人质疑,也更谈不上会计决算信息质量的提高。三要把好与国库的对账关。在每年年末编制报表之前,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与国库科进行财政拨款核对。只有核对清楚后才能据此编制财政收入数,否则会影响决算收入金额和年末资金余额的填报,使决算数据出现错误。四要把好编制环节的数据录入关。首先要了解目前决算报表的报表结构,清楚决算报表中的主表和附表的内容,考虑哪些表是要填报的,哪些表是自动生成的;在编制范围方面,要考虑报表编制范围是否齐全,有无漏报和重报;在编制方法方面,要考虑是否符合现行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符合报表编制说明的要求;在填报顺序方面,要考虑哪些表先填、哪些表后填;并且在进行填报时,要求会计人员高度负责、细致、严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决算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填报效率,同时还可以避免漏填表、填错表。

(4)完善审核程序,建立制约机制。决算报表的填报内容杂、数据多,在数据录入完毕后,会审环节尤其重要。1)财政各业务股室做好指标、数字资料的审核工作。企财科负责城建系统指标核实;文财科负责教育系统指标核实;非税局负责审核“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国资科负责审核“资产情况表”;预算科负责审核“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及“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年初预算;综合科负责其他数字资料的审核。2)指派国库科专人做好报表数据技术性审查工作,审查表内和表间数据的钩稽关系,还要注意逻辑性错误的出现,注意核实性错误的出现,并对数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通过会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切实做到账表相符、数据衔接一致,保证决算报表数据真实、准确、全面。

(5)做好决算数据分析、提高决算水平。决算编报的质量如何,决算分析的质量占很大因素。如果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决算分析报告撰写水平,除了要做好决算的编制工作外,还要从两方面入手:1)提高会计人员的文字功底,加强对现成的决算数据的分析能力,加强对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分析能力,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归纳和总结,不断探索,撰写出符合要求的高质量决算分析报告。2)决算分析报告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其中有很多事项财政部门并不直接掌握,需要相关部门提供。为此需要各预算单位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共同完成决算分析报告,为来年预算的编制与执行,为加强财务方面的管理提供必要数据支撑和前提保障。

>参考文献:

[1] 李展平.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与会计核算工作的探讨[J].时代经贸(学术版),2008,6(18):65-67.民主集中制作为政党的组织原则,最先是由孟什维克提出来的。1905年,内外交困的沙皇政府被迫接受并颁发了“十月诏书”,该诏书允诺多项基本公民权利,还包括组织政党、扩大普选权、赋予国家杜马立法权等。针对新形势,1905年11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孟什维克召集了一次会议,会议认为:社会民主工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决议接着详细说明了民主集中制原则所包含的一些细则:代表和领导机构必须由选举产生,必须有明确的任期,必须是负责任的并且可以被罢免。〔3〕同年12月,布尔什维克在塔墨尔福斯召开了一次会议,会议也通过了一个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决议。决议规定:“代表会议确认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不容争论的,认为必须实行广泛的选举制度”。〔4〕这就是为人们所熟悉的“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1906年,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在斯德哥尔摩召开统一代表大会。大会通过的章程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5〕对列宁而言,此时的民主集中制意味着“承认党的一切负责人员必须由选举产生,必须报告工作并且可以撤换。” 〔6〕因此,从历史起源来看,选举是民主集中制的必要原则和基本内容之一。

为了更好地加强世界各国无产阶级的团结,在列宁的指导下,1919年3月,共产国际(又称第三国际)在莫斯科宣告成立。列宁在《加入共产国际的条件》中指出:“加入共产国际的党,应该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的。” 〔7〕由此,民主集中制就成了各国共产党普遍遵守的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在共产国际指导下建立起来的无产阶级政党。1921年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规定:“党中央委员会每月应向第三国际提出报告。”〔8〕1922年中国共产党二大通过了加入共产国际的决议,正式成为共产国际的一个支部。1927年党的五大党章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9〕1928年党的六大党章强调了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同时,还首次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三条原则和内容,其第一条就是选举制原则:“下级党部与高级党部由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及全国大会选举之。”〔10〕1934年的苏共十七大党章,首次在党的组织章程中对民主集中制作了具体的解释,并规定了四条基本原则和内容,其中第一条内容就是选举制。〔11〕这条原则一直保留到苏共二十七大党章。苏共十七大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内容的规定,影响了世界各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1945年中国共产党七大党章基本上依照苏共党章的这一原则,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四条原则和内容,其第一条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制产生。” 〔12〕1969年党的九大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的首要原则和内容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13〕十大和十一大党章延续了这一说法。十二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内容进行了完善,选举原则作为六条原则和内容的第二条提出。自此,一直到十八大党章都没有发生变化。

从以上的梳理可以看出,选举是民主集中制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即便在“左”的错误泛滥的文革时期,选举原则也并没有被抛弃。民主集中制是无产阶级政党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因此,在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忘记或放弃党内选举制。

三、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践行党内选举制

1921年中国共产党在其通过的第一个党纲中规定:“凡是党员......超过三十人的,应从委员会的委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14〕一大选举产生了中央局作为党的领导机构,选举陈独秀为中央局书记。中共二大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由选举产生;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长,由“互推”产生。二大还第一次提出了“推举”的概念,推举的范围主要是地方和区,对象是地方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二大党章最先提出了“公推”的概念,公推的范围是基层党组织,对象是党小组组长。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的产生方式,三大继承了二大的规定,由选举产生。与二大党章相比,三大党章将中央执行委员会人数由五人增加至九人,候补委员由三人增加至五人。关于“互推”“推举”“公推”的相关规定,延续了二大的规定。关于“互推”,四大党章将原来的委员长改称“书记”,规定互推的对象是各级执行委员会及干事会的书记。中共四大关于“公推”的规定也有了一些变化,按照四大党章规定,如果支部人数适宜,则书记或干事会由公推产生,如果支部人数过多,则分成若干小组,每组的组长由干事会任命。但是,公推的范围未变,仍然是基层党组织。1927年党的五大党章,较之前的规定发生较大变化,各级委员会、中央委员会书记和政治局都由“选举”产生。关于“互推”,从二大到四大,其对象主要是各级委员会“一把手”。五大党章对此有了较大变化,其对象改为中央常委会和市、县常委会。关于“推举”,从二大到四大,其对象是地方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五大规定,只有省委常委会由“推举”产生。关于“公推”,五大党章在延续四大党章规定的基础上,对其作出一定的修改。除了规定公推产生支部书记和支部干事会之外,支部人数过多时,应该分成若干小组,小组组长由任命改为公推产生。公推仍然是针对基层党组织的。六大党章取消了“互推”的规定,五大规定互推产生的中央常务委员会改由选举产生,五大规定互推产生的市或县常委会改为同省委常委一样,由推举产生。六大取消了基层党组织实行的“公推”制。原来需要“公推”产生的,大致都改成了“选举”产生。七大党章在六大取消“互推”“公推”规定的基础上,将“推举”的规定也取消了。原来规定推举产生的,一律改为选举产生。七大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由选举制产生”。〔15〕

建国以前,囿于严酷的战争环境等不利因素,党内选举的空间和范围有限,主要的实践表现在党的高层。党在革命时期有两部专门的党内选举法规,都是关于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法规。党的六大颁发了党内第一部关于中央委员选举的专项法规,即《第六届中央委员选举法》。该选举法规定了中央委员会选举的程序和人数以及差额情况。〔16〕1945年5月24日,七大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的条例》。这个条例延续了六大关于中央委员会选举法的规定,并有了进一步的细化,程序也更加严谨。这个条例首次在党内选举法规中提到“预选”制。〔17〕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内选举获得了更有利的发展空间。1951年3月,在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强调了党内选举问题,他指出:“党内的选举制,也应该逐步地实行起来......党的各级代表会议的代表,亦应尽可能地经过适当的选举产生。各级党委,应由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18〕1956年召开的八大,是党在革命胜利后举行的第一次全国性代表大会。八大党章重申:“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由选举产生。”〔19〕1957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公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和代表改选、补选问题的规定》,其对党代表的改选、补选问题作出较为细致的规定。尽管后来“左”的错误不断发展,并最终酿成十年内乱,但是,在实践上,党内选举并没有被完全抛弃,尤其是党的上层领导机关基本上还是由选举产生。尽管九大、十大和十一大党章中关于党内选举的规定前加上“民主协商”四个字,实践中的选举也确实受到一些干扰,但党内选举制并没有中断。

改革开放以后,党内选举在候选人提名、党内差额选举、基层党组织直选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关于候选人提名问题,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规定:“要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明确规定党内选举的提名程序”。〔20〕1990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其第九、十一、十三、十四和十六条,都对基层党组织选举候选人提名程序和方式作出了相应的规定。1994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其第十三、十八和二十一条,对地方党组织选举候选人提名程序和方式分别进行了规定。这些都标志着党内候选人提名朝着制度化、程序化方向取得了重要进步。

党内差额选举也在改革开放后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1980年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选举应实行候选人多于应选人的差额选举办法,或者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作为预选,然后进行正式选举。”〔21〕1985年2月,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若干具体问题的暂行规定》,明确提出了差额选举的比例:“提出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左右。”〔22〕1988年3月,中组部印发了《关于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大会实行差额选举的暂行办法》,具体规定了差额的对象和比例。这样,差额选举的范围就被明确扩大到省级常委一级。1990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第八、十七、二十八和二十九条,都规定了基层党组织差额选举的对象及其比例。1994年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四、七、十二、十六、十七和二十条,也相应规定了地方党组织差额选举的具体范围和比例。从中央层面来看,差额比例和范围呈逐步扩大的趋势。十六大代表差额比例多于10%,十七大代表差额比例不少于15%,十八大代表差额比例多于15%。

基层党组织直选的逐步制度化规范化,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内选举制度取得的一个重要成就。基层党组织直选首先从农村开始,先有实践探索,后有制度规定。20世纪90年代,山西、湖北等地村级党组织开始进行竞争性直选改革。直选的具体方式,主要有“两票制”和“两推一选”。农村基层党组织直选的实践探索得到了中央的充分肯定和积极推广。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23〕在中央的大力推动下,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直选从村支部向乡镇党委班子延伸。乡镇党委直选改革,是新世纪以来党内选举制度改革的一大亮点。到党的十七大召开前,全国有300多个乡镇开展了党委领导班子的“公推直选”。城市社区党委的公推直选试点比乡镇启动得晚一些,2004年12月,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社区进行了试点,之后,城市社区党组织的公推直选改革迅速发展,杭州、深圳、北京、上海等城市社区党组织的公推直选试点陆续开展起来。

四、党内选举改革可以带动其他党内民主要素的发展

推进党内选举建设,可以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整体进步。

首先,党内选举改革有利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现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1995年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试行)》和2004年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党员权利保障的专项法规,对党员的各种权利进行了细化规定并制定了保障的相关措施。这些都标志着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党员权利保障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毋庸讳言,党员权利流失的问题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要表现为广大党员的知情权不够、参与权不足、监督权弱化、选举权失真。党内选举的改革和完善,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解决党员权利流失问题。实行党内选举制,必然要使候选人情况、议程等情况公开化,从而有利于保障广大党员的知情权;有了知情权,才能使广大党员能够有效参与,从而保障其参与权;有了充分的知情权和有效的参与权,才能真正落实广大党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才能使党内选举能够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只有充分反映选举人意志的党内选举,才能使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马克思主义内涵,才能使广大党员更易体验到自身的主人翁地位,从而可以更有效地保障广大党员的监督权。

2.部门行政法论文: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现状及其完善 篇二

一、“部门利益”的性质界定

所谓部门利益,是指部分个人和小团体目光狭隘,只顾眼前利益,却忽视了长期利益和集体利益。从微观来说,“部门利益”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具体界定,分别是广大民众的公共利益以及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我国的政府应当是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利的政府,其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最大化的创造公共价值,但其“部门利益”往往局限于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这一层面。我国的部分社会个体经过公务员考试,成为公务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构成了我国的政府部门。即使这样,我国政府的“部门利益”并不表现为私人利益。从字面上便可以看出“部门利益”是表现为本部门的利益。在实际生活中,小团体利益与个人利益总是会和公共利益产生或多或少的关系,“部门利益”由此产生。从某种角度来说,“部门利益”是披着公共利益的外套,并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综上所述,“部门利益”是政府部门掌握公共资源和权力、承担公共管理职责,利用自身行政权力和资源控制优势,通过各种手段,具体表现为合法和合程序的,钻法律和政策空子的,非法和非政策的,为本部门及其组成人员谋取的违背公共利益的小团体和个人的私利。

二、解决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部门利益”问题的具体路径

(一)转变政府职能

转变政府职能是解决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部门利益”问题的首要措施。首先,要采取相关措施,切断政府部门与微观经济之间的联系,阻止其对微观经济的不正当干预,使其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接触不到诱人的经济利益,这是解决政府部门的“部门利益”问题的根本途径。其次,政府虽然要对市场的发展进行监控和调节,但也要适当地约束自己的权力,给市场足够的发展空间,减少政府的对市场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审批、管理以及干预,最大程度地实现政府职能的优化升级,促进政府在为城市的发展创造巨大的发展空间和优良的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质的飞跃。再次,政府要努力将自身建设成服务型政府。凡是公民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解决的,市场能够自我调节的,政府都不要介入其中,避免通过行政管理的措施去解决。最后,政府要建立城市之间的经济网,管理和调控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乃至全社会的经济,用“看不见的手”对其进行宏观调控,使“部利益”找不到生存的土壤。

(二)实行大部制改革

当前,我国的政府部门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一个较为严重的问题,即以事权为中心对职能部门进行设置,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都集中在同一部门身上,上下级的部门之间强调层级节制。这种模式既有好处,也有弊端。好处便是为政府对社会的控制提供便利,弊端便是下级部门在执行决策时流于形式,对权利的监督亦不到位,不可避免地造成执行利益干预决策部门的问题,增加问责的难度,形成“部门利益”。针对以上问题,我国的各政府部门应当在切实根据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合理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进行管理,使其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最终达到科学决策、有力执行以及正确监督的积极效果。与此同时,我国的政府部门要打乱原有的权力结构,对其进行重组和再造,切断实现“部门利益”的链条。政府部门官员要转变自身的观念,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优化权力运行机制的思路,设置以功能为核心的机构,将政府部门的决策权和执行权有效地分离,并分离出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执行职能,通过设置专门的执行机构,积极的执行政府的决策,使政府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立法体制

改革和完善立法体制是防止“部门利益”法律化的必要手段。首先,立法的程序和内容要科学民主,立法权限做到明确清晰,立法程序做到完整有效,加强对立法程序的监督,避免部分部门将其利用为实现私利的工具。其次,我国的法律部门要树立权威,避免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等事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持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完善,将小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扼杀在摇篮里。再次,为了有效地解决“部门利益”问题,必须要“立法回避”制度,凡是与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利益关系的行政部门,在立法起草的过程中都要进行回避,而由相关的立法委员会和专家进行立法起草。立法的过程要透明,要向社会公开,并听取社会公共的意见,建立对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的说明制度。健全法规备案审查制度,及时纠正带有部门利益的行政立法。定期对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进行立法后评估。

三、结论

总而言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在深入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部门利益”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要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大部制改革和完善立法体制等手段对此加以解决。期待在未来的几年内,我国的“部门利益”问题可以得到积极有效的解决。

摘要:当前,我国各个政府部门在进行行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部门利益”的问题,其在一定程度上对政府的职能转变产生消极的影响,偏离我国改革开放的初衷。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部门利益”的性质进行初步的界定,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解决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部门利益”问题的具体路径,旨在为深化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功实现“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型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部门利益”

参考文献

[1]田兰,高翔.从部门利益到公共利益: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理念转变与重塑[J].行政与法,2008,10:19-21.

[2]杨波.行政立法中的部门利益倾向及其规范[D].中国政法大学,2010.

3.部门行政法论文: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现状及其完善 篇三

1行政服务标准化的真正内涵

技术监督部门需要对市场中的各个企业产品质量、计量和标准化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和国家利益,确保市场中流通的商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加强市场产品质量监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根本任务就是服务大众、服务社会、服务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提升服务质量,发挥新时期模范带头作用,努力打下坚实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民众基础,提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公信力。为了提升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水平,党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将行政服务标准化理念、方法、技术和规则等加入到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当中,结合各级人员实际工作情况,积极探索一条适合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的标准化方案,细化行政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实现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提升各级工作人员参与的积极性,使其能够以积极、乐观的态度服务,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进而推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服务工作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服务型政府建设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众望所归,是政府成长完善的必经之路。这就要求政府改变以往简单管理和控制的行政目的,在管理中增加政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让群众时刻感受到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在社会当中引发了广泛的关注,政府一直致力于能够满足人民群众要求的服务标准化制度建设,进而推动科学、有效的服务性政府建设,提升人们服务体验,利用优质的服务推动社会发展。行政服务标准化是各行政单位的重点工作,是我国发展进步迈出的重要一步。但在实际工作中,行政服务标准化并不能一概而论,而是需要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行政管理标准,充分激发各部门职工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将工作内容与管理制度充分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服务标准化,推动现代化政府部门发展。

4.行政部门制度 篇四

基本行为规范

1、热爱公司。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认同公司文化,与公司共舟共济,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4、勤奋、敬业、忠诚。

5、严守公司秘密。

6、保证公司财产安全。行政部职责

1、负责服务,协调总经理办公室工作,检查落实总经理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总经理室,保证总经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

2、负责安排公司的年度工作会议、月度及每周工作例行等会议,做好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并督促各部门贯切执行,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

3、负责公司相关文件的起草、印制和分发,上级和外部来文的鉴收,登记和领导批示后的传阅、催办、回复,做好公司行政类文件的审核、编号、立卷、存档工作。

4、负责公司资料、信息等管理,以及宣传报道工作,沟通内外联系和上下联系。

5、公司印章、证照管理。

6、完善公司行政管理制度,管理公司资产,做好物品的管理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7、负责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以及办公用品的管理。

8、负责公司所有公发信件、邮件和快递。

9、对员工着装情况进行检查,对不符合着装要求的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0、拟制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根据公司不同时期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的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作出调整,报公司领导审批。

11、根据各部门对人力资源的需求,作好员工的招聘、考核、选拨、调配、离职等过程中与行政相关的手续办理。

12、负责制定公司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各部门对公司员工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在此基本上提出任免、奖罚建议,供公司领导决策时参考。

13、员工考勤、出勤统计、报表、分析及员工暂住证、就业证等事项办理。

14、根据公司员工的培训需求,在每年12月底编制公司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

15、负责公司年度培训工作及临时性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16、负责检查各部门年度和月度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

17、负责公司绿化、环境卫生管理、门卫管理、宿舍管理、伙食管理以及公务车辆管理。

18、负责每年度制定下一年员工业余活动方案,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开展各类员工业余活动,丰富员工业余文化生活。

5.部门行政法论文: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现状及其完善 篇五

一、行政执法活动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 内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在内部监督关系中, 监督主体是被监督主体的同级政府或者上级业务部门, 属于同一系统。由于这一先天的条件, 使得他们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必然会顾虑重重。根据现行法律内部监督实行双重领导体制, 由于监督主体的多重角色, 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基本没有。整个监督体系没有“主次匹配, 相互协作”的良好运作系统。监督部门力量分散, 有些部门职能交叉重复, 实践中屡次出现重复执法、推诿、“踢足球”的现象, 监督力量庞杂散, 彼此之间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行政系统的内部监督从设计上来说, 本身也有局限性。我国行政机关中担任监督职能的大多是机关里的法制机构, 比如法律委员会等, 这些部门本身负担有繁重的日常工作, 如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行政复议等, 在人力、时间各方面都力有不逮, 因此监督职能多数流于形式, 无法做到日常性和规范性监督, 起不到真正的监督作用。

(二) 外部监督存在的问题

1. 缺乏具体可行的操作程序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是其执行机关, 一切工作必须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并对其负责。”这一规定, 体现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应当在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之下进行, 行政执法行为也不例外。目前, 人大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只限于重大决策和立法活动, 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较少, 且缺乏程序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如何对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监督的范围有多大, 需要履行何种程序, 这些具体的操作程序都没有明确规定, 因此导致了权力机关监督的被动和软弱。一般情况下, 没有特殊原因导致社会关注, 从而提起权力机关监督, 基本上行政机关自行交付执行, 不会主动提请人大讨论决定。其重要原因是监督立法的不完备, 只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 缺乏行之有效的操作程序, 使得人大拥有监督权, 但执行起来较困难。

2. 司法权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的权限狭窄

法院目前能够审查的只是行政机关侵犯行政相对方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而对我国宪法规定的其他基本权利如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受损害的没有提及, 因此, 法院无法审查侵犯相对方人身权和财产权以外其他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另外,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中对原告起诉资格限制过多, 没有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规定, 从而导致许多受到行政权侵害的公民权利得不到应有的救济, 不少违法的行政执法行为游离于司法监督之外。

其次, 司法审查只能审查行政执法行为, 不能审查其依据的抽象行政行为, 这样的监督无异于治标不治本。因为现实生活中, 有很多行政执法行为所依据的法规、规章、决定、命令等本身就与宪法、法律相违背。

此外, 鉴于我国行政机关在执法活动中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多数行政执法行为的纠纷是合理与否的纠纷, 而不是合法与否的纠纷, 但是人民法院只有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审查权, 除了显示公平的情况, 不能进行行政行为合理性的审查。这导致了行政执法监督的悖论, 占数量较多的纠纷恰恰不能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 社会监督的法律化水平还相当低

受传统陈旧法制文化的影响, 部分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官僚思想, 还有政府部门或者公职部门高高在上的工作态度, 对于行政执法活动没有公开的意识和法律要求。

公民、媒体等对于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不清楚, 不了解行政机关执法的工作规范和程序, 没有获知行政机关执法决议的渠道, 这些都造成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监督渠道过窄, 不能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

二、完善我国行政执法活动监督的建议

(一) 完善内部监督的建议

针对我国行政执法内部监督的主体多, 主次不分明, 在行使行政执法监督的过程中不能形成合力, 建议合理设置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和专项监督的监督机构, 根据行政执法监督主体的目的要求, 定编、定岗、定员, 细分权力, 建立权力的精确形态。

首先停止之前的双重管理, 改成单一的领导制度, 行政监督就是垂直的监督, 监督部门并有相应的财政拨款用于该部门的核算运营, 避免受制于其他行政机关部门的干涉。其次将监督系统内部行政部门的职能分离。执法权的内部监督, 是通过权力对权力的制约, 实现权力内控为本质目的。虽然同处相同的系统, 但是不同的机构、不同的人可以将权力分割, 分别来行使, 即职能分离原则。依职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机构或合并职能相似的行政机构, 建立主次匹配、相互合作的良好运作系统。在实践中将听证职能独立于调查职能, 将调查职能独立于裁判职能, 将裁判职能独立于执行职能等。此种方案不仅容易实现, 而且实际可操作性较强。

(二) 完善外部监督的建议

1.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对旧的、不合时宜的法律制度及时作出修改和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 明确国家权力机关监督的基本职权、内容和程序。通过切实可行的制度, 保证所有行政纠纷都能够顺利进入司法程序, 得到法院公正裁判。此外, 对影响公民诉权的一些制度障碍也应及时清理。

现行的行政诉讼应强化司法审查监督。首先, 应当扩大司法审查受案范围, 比如, 将公益诉讼和大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受案范围;取消关于人身权和财产权的限制, 扩大相对人受保护权利的范围等等。其次, 改善司法审查的强度, 司法审查不排斥合理性的审查,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也应当在司法审查之内。

行政执法监督不仅有赖于法律权限的规定, 还需要完善的程序保证, 只有权限而无权限实现的渠道, 行政执法监督只能是纸上谈兵。我国现行的行政执法监督的法律规定, 在实体权限和执行程序的规定上都不太健全, 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 难以操作。这导致很多监督规定法成为一纸空文, 影响监督的效果。因此, 我们迫切需要尽快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实体法和程序法, 为监督活动提供可靠的法律的保障。

2. 完善行政公开的法律规定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监督主体具有知情权是前提。我国自加入WTO之后, 在行政行为透明度方面也有具体要求, 因此, 应当完善行政公开的法律规定。首先, 应制定法定的公开渠道, 要求行政机关公开执法活动的有关信息, 比如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标准、执行条件、处罚标准等。涉及相关信息的各种会议应当允许相对人旁听, 会议决议涉及执行问题的, 应当对外公开, 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资料、文件、信息应该允许公民、媒体、组织查阅和获知, 比如执法者的身份、执法依据、理由、结果等等。

要避免执法过程中的听证程序流于形式, 明确听证的各个环节规定, 例如与会人员的选择、听证活动的流程、听证结论的公布, 以及听证结果的落实, 让听证活动真正成为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方式和监督渠道。

3. 明确社会舆论监督的法律规定

社会舆论监督应当成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的最广泛、最深入的监督形式, 在实践上会达到两个方面的效果。一是可以延展和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的社会效果, 通过社会舆论形成社会观念与执法行为的接续, 为有效的监督行政执法奠定更为扎实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是, 社会舆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的法制化, 能促使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对执法行为内容和程序的严格遵守, 进而促进行政公开和依法、合理行政的自觉性。经验告诉我们, 单靠完善司法保护制度是远远不够的, 还要更进一步完善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权力是执法的核心, 若权力的行使离开了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就会导致异化的权力泛滥。人民的自由生活、经济体制转换、市场经济的繁荣都离不开行政执法的指引与规范, 市场、社会呼唤健全的行政法制, 迫切要求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的监督。

参考文献

[1]赵俊峰.强化行政监督体制促进廉政建设[J].行政与法, 2001.

[2]王佳洁, 阎桂芳.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完善[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

6.行政部门职责描述 篇六

1、负责公司行政事务:外宾接待、车辆管理、固定资产、5S管理、快递费用等;

2、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统计汇总工作;

3、负责公司会议准备,做好重要会议的记录及___的整理;会议室管理;

4、负责制作标书、客户对接等招投标相关工作;

5、负责客户档案管理、项目进度跟踪管理等商务运营相关工作;

行政部门职责描述2

1.负责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照的办理、年检等;

___组织公司行政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编写工作;

3.督促和检查除人事档案外的公司文件和档案的管理情况,保证其完整性;

4.管理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保洁用品、劳保用品,负责调配公务车辆的并管理油耗;

5.负责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筹备和公司有关的活动,进行会议安排工作;

6.负责食堂管理及保安员和保洁员的管理工作,维护舒适、安全、洁净的工作环境;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行政部门职责描述31、负责起草公司各类文件、通知、报告、请示、计划、决定、相关___、工作联系函等文字材料;

2、负责公司内__文件和外__文件的收发、编号、传送、催办、归档等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各类物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固定资产等)的采购、登记、统计、分配、维修等工作,做好物资的领用登记、物资采购计划,保证物品的正常供给;

4、负责统筹、组织公司5S管理工作;

5、负责对接各运营中心行政类事务;

6、负责协助行政主管完善行政类工作制度、流程及相关表单;

7、负责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

8、协助行政主管做好卫生保洁、员工食宿、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员工意外险理赔等后勤保障工作;

9、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代的工作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行政部门职责描述41、负责制定及完善岗位相关的各项流程制度,并监督执行落实;

2、负责部门对外行政类事务的沟通协调;

3、负责公司商务接待,娱乐设施场所的管理工作;

4、各类行政费用的整理、审核;

5、上级领导交待的其他工作事项。

行政部门职责描述51、负责制定并完善公司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

2、负责公司所有行政事务的管理,规范行政工作流程,合理有效控制成本;

3、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规划管理及行政事务的日常运维;

4、负责公司固定资产、耗材的管理,定期协同财务部盘点固定资产;

5、负责公司公章、证照的相关管理工作;

6、负责公司各类会议组织安排和会务工作;

7、负责员工关怀活动、团建、文体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

8、负责与物业对接,及时处理维修维护问题;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部门职责描述6

___组织制定行政部工作发展规划、计划与预算方案;

2.组织制定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及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

3.组织、协调公司年会、员工活动及各类会议,负责外联工作及办理公司所需各项证照;

4.负责公司各类行政公文的编写与发放,起草及归档公司相关文件;

5.搜集、整理公司内部信息,及时组织编写公司大事记;

6.管理公司各类印章、以及重要资质证件;

7.组织好来客接待和相关的外联工作对接事宜;

8.主持部门内部建设工作,维护内部网络,维护监督内部OA系统使用管理以及微信群管理;

9.协调公司内部行政工作,统计行政费用的使用情况;

10..购买、管理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公司非技术资料、计算机磁盘、光盘等资料;

11.管理、监督检查公司的公共区域卫生、以及员工着装;

___组织公司办公费用的计划、办公用品的购买、管理和发放工作;

13.完成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行政部门职责描述71、负责公司公文的管理,包括通知、报告、___、发文、函件等;

2、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包括台账建立、更新,定期盘点;

3、负责公司仓库出入库的管理,包括台账的建立、更新、定期对物资盘点;

4、负责公司宿舍管理,包括日常定期检查等;

5、负责公司食堂的管理,包括菜品质量,环境卫生等;

6、负责公司办公环境的管理;

7、负责公司证照的管理,包括证照办理、年审等工作;

8、负责公司相关接待工作;

9、负责公司发文的攥写;

10、负责公司外联的相关工作。

11、要求有良好的文案功底;

7.行政中心部门职责 篇七

直接上级: 责任部门: 人 员: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行政系统的管理,充分履行行政部门的管理、协调、服务三大功能,明确行政中心的权、责,经双方充分沟通,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则签订本目标责任书。一 部门职责:

按照集团化垂直管理模式,全面实施行政、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各项工作决议,落实各项行政、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的工作指标。(一)信息化管理

1.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方案策划、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搭建、维护和管理。

2.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信息化设施设备、应用软件系统的统筹管理,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信息化机房设施设备、应用软件系统的采购;组织建立相关台账。3.负责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信息化机房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负责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应用软件系统的维护。

4、对不具备自行采购、维护、维修条件的下属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二)人力资源管理 1.人事及薪酬福利管理

(1)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人才引进渠道的搭建和维护。

(2)负责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员工招聘,出入职、内部调动的手续办理等人事管理工作;并督导、检查下属公司在人事管理过程中的合规性。

(3)负责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员工社保的资料收集和申报,督导下属公司各类保险的办理。

(4)统筹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劳资合同的管理,督导下属公司劳资合同的签订。(5)负责集团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编制薪酬、补贴表;监督下属公司考勤管理;督导、审核薪酬、补贴表;在下属公司不具备核算条件时代为计算。

(6)负责集团公司并督导下属公司社保登记证、劳动保障年检手册的定期年检。(7)统筹劳动仲裁管理。2.绩效管理

(1)搭建和推动集团绩效管理体系,组织绩效培训,督导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开展。

(2)指导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收集汇总相关绩效数据和资料(工作任务书、日常奖惩记录、绩效考核记录及报表),分析考核结果,组织完善和改进绩效管理体系。

(3)负责统筹、督导集团行政系统各类管理记录、台帐表式的设计和使用。(4)负责统筹、组织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制度建设,收集整理制度意见和建议,完善集团制度体系。

(5)负责行政系统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宣贯。3.培训管理

(1)组织搭建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培训体系,开发培训课程、组织编制培训课件。(2)组织、统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制订、实施培训计划,并对培训过程进行跟踪监督,落实各项培训指标。

(3)收集汇总各类培训记录和培训资料,对收集的数据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组织完善和改进培训体系。

(三)企业文化和企业宣传

1.负责组织策划、统筹企业文化和CI系统建设,用先进企业文化理念统一员工思想,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员工归属感;塑造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知名度。

2.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收集整理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相关媒体报道。

3.负责集团内刊编辑、出版,并向相关媒体投稿;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讯员培训和管理。

4.负责集团网站内容的管理和更新。

5.督促检查并收集整理下属公司按工作进度完成相关影像资料,组织制作宣传片。6.负责采购、管理、维护集团公司照相、摄像器材及相关辅材。

(四)办公总务管理

1.负责集团公司各项活动、会议的管理工作。

2.负责集团公司本部办公环境、办公设施设备、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管理,督导下属公司办公环境、办公设施设备、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管理。相关行政费用的审核,节约办公成本。负责相关台账的建立、汇总。

3.负责集团公司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集团公司的行文规范,各类行政文书的拟制和发放。负责管理短信平台。

4.按规定收集和装订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行政系统季度工作总结资料。

(五)档案管理和印鉴管理

1.严格按制度要求进行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各类归档文件、资料的管理。2.严格按制度要求保管各类印鉴,并严格按相关用印流程和签批手续用印。

(六)法律事务管理

1.统筹法律相关事务工作,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代理协议。2.经济纠纷案出现后,协调我方当事人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3.做好案件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备案。二 行政中心管理指标要求:

1.在公司年末20个工作日内,完成集团行政系统工作总结。

2.每月在第一个工作日内汇总各中心考勤记录并公示,核算员工工资,并提交财务中心审核。审核下属公司工资、福利表,在下属公司不具备核算条件时代为计算。3.每周六下班前完成本周行政工作总结和下周行政工作计划的汇总。

4.每周一14:00召开行政中心各主管及下属公司行政负责人工作例会,对行政系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进行沟通和协调,并将会议记录备案归档。5.不定期对下属公司行政部工作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记录作为绩效证据。6.每月10日前完成行政系统上月行政、人力资源及信息化管理各项费用的汇总。7.完成培训指标。

8.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做好数据收集统计,以利分析、诊断、决策。

9.因不可抗拒因素或公司原因造成无法实现既定目标的,应及时签证,经批准后酌情减低或减除目标要求;未进行签证的,仍按原目标实施考核。三 行政中心权责

1.负责对下属公司行政部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有权制止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罚意见或建议,并配合相关单位实施执行。3.有权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对行政、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作出相应处理决定。4.有权按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提供各种相关基础数据及资料。

5.在行政中心管理职责范围内,有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行使监察的权力。

6.对管理制度的修订、完善和经营管理有建议权。

部门责任人:

8.部门行政法论文:我国部门行政法研究现状及其完善 篇八

一、在对学校的教育改进工作的管 理中, 教育行政部门目前的状况和尚存 的问题

1.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自身的角 色定位不清晰。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学校改进工作的管理过程中, 经常对自身定位不够清晰, 将管理者的身份始终摆在工作的第一位, 这样的工作态度是不现实而且没有价值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该将管理者和服务者的身份有效地相互结合, 将两种身份之间的关系协调搭配, 要在行使正确有效管理者职能的同时考虑到自身的服务者身份。

2.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服务内容 对学校改进无实际帮助。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学校改进的过程中不能始终保持一个管理者的身份, 依靠管理者的身份和职能对学校改进工作进行督促监督, 这样会为学校的工作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我国目前的许多学校改进工作中, 学校的工作人员认为在改进过程中特别难以应对的就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高要求和多次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那种以管理者的 身份作出的不求实际效率的干预工作, 对学校改进是没有实际帮助的。

3.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单调机械 化的服务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往往手段过于强硬, 对于学校的改进工作过程进行许多硬性的要求, 忽视学校在整个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变向影响干预对学校改进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对于工作的强调会让整个服务工作呈现单一化, 这样会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之间的联系不是很紧密, 影响整个改进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行使自己的职能和进行自己的工作时要考虑到服务工作的核心和真实意义, 不能只是关注了自身服务者角色的表面含义而忽略本质价值。

4. 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工作规划 中主体关系不明确。

在学校工作改进过程中融合社会各个部门的力量是一项巨大的工程, 这个工作中需要详细的计划和构思, 并且在这个设计中需要以学校为主体来进行后续工作。但是目前大多数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中往往会出现主体关系缺失, 致使整个网络架构的不完善甚至不成立, 学校与社会各个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 教育行政部门没有扮演好自己的纽带角色, 让学校与社会中的部门建立不起完善的结构系统来, 这样是对改进工作没有多少帮助的。

二、在学校的改进工作过程中教育行 政部门的职责提升策略

1. 明确教育行政部门自身的服务本 质, 明确工作性质。

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过程中要对学校的工作关系做好正确的处理和协调, 确保两者之间不会存在对等关系, 两者之间把握好工作上性质之间的互补, 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自身的服务特性, 让两者之间的不对等关系良好地维持, 可以完整的体现教育行政部门的管制和服务存在。

2.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管理架构更 新, 提升工作效率。

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可能一味地提供服务, 在明白这个基础条件下创立新的管理架构模式, 让整个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有新的工作方面和工作道路, 激发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动机, 让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的同时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 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改进的真正价值。

3. 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改进的过程 中给予学校帮助让学校自我改进。

在整个学校改进的工作过程中, 学校才是整个工作的主体。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的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让学校在学校改进的过程中实现最终的目标和价值; 并且在改进过程中, 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时刻督促学校进行自我评定和自我改进。这些才是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改进工作中的职责。

三、总结

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的改进工作中始终要围绕着学校这个主体来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 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白自身服务职责的重要性, 同时让服务职责和管理职责有机地结合统一, 更好地实现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改进工作的价值。教育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责要想得到真实的体现, 就必须在学校改进过程中落实的正确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工作者必须努力探索在学校工作中如何长远有效地发挥其本质价 值需要, 不断总结、反思, 逐渐摸索出关于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教育工作改进的管理研究的正确道路。

参考文献

[1]徐红、董泽芳.中国高等教育价值取向60年嬗变:教育政策的视角[J].中国高教研究.2010 (05)

[2]王宁.基于主体性价值分析的教育政策研究[J].湖北社会科学.2008 (08)

9.行政部门职责描述 篇九

2.组织公司行政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流程的拟定、修改、编写工作;

3.督促和检查除人事档案外的公司文件和档案的管理情况,保证其完整性;

4.管理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保洁用品、劳保用品,负责调配公务车辆的并管理油耗;

5.负责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筹备和公司有关的活动,进行会议安排工作;

6.负责食堂管理及保安员和保洁员的管理工作,维护舒适、安全、洁净的工作环境;

10.探究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评价 篇十

行政单位的部门预算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行政部门预算才能实现国家财政的预算管理, 并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国家制定方针、政策。可以说, 行政单位的部门预算是政府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行政单位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有着关键的作用。预算管理在行政单位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执行国家颁布的财经法规, 量入为出, 即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来确定支出的额度, 从而控制成本, 使公共财政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通过对资金的统一管理, 从宏观上把握资金的整体流动, 能从源头上减少资金的支出, 从而促使行政单位建立全面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这样对行政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的管理起到了很好的控制作用, 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国家资金的浪费或流失。

二、当下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一) 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意识不强

现阶段, 很多行政单位对于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意识显得比较薄弱, 依然认为部门预算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 没有实行能够用于预算绩效管理的程序。包括单位领导在内都将重点放在资金的申请、预算的分配情况, 而忽略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以及预算资金能带来的绩效。这种惯性思维导致现阶段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的行政单位很少, 而经常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划分到财务部门, 认为是财务人员的职责。事实上财务部门想要做到让各个职能部门参与到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编制中来, 也是困难重重。

(二) 行政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

众所周知, 行政单位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行都依赖于部门预算, 因此做好部门预算绩效评价非常重要。行政单位部门的预算编制包括预算建议草案的编制、部门一般收入预算的编制以及部门一般支出的编制。因为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实行的时间较短, 尚未形成规范的编制, 所以很难制定出合适可行性强的部门预算。制定部门预算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需要各类财务数据的整理、了解发展方向, 并弄清当下所处的发展阶段。所以需要较长的时间。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 很多行政单位的部门预算制定都在一个月之内完成。这样一来, 部门预算草案就不具备可行性, 从而影响行政单位的发展。

(三) 绩效评价制度不完善

从科学的角度来讲, 绩效评价制度对于行政单位的工作十分有利。绩效评价是以财政支出评价为前提, 综合考核单位的工作质量, 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但是, 现阶段对于如何选择被评价的对象, 如何制定评价标准和方法, 怎样确定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等问题都没有统一可行的标准。很多行政单位依然把财务支出情况以及账目管理情况作为关注的重点, 忽视对财务使用率和回报率的全面评价, 并且认为没有必要进行绩效评价, 导致绩效评价无用武之地, 不利于行政单位绩效评价制度的发展, 也不利于行政单位的发展。

(四) 忽视预算管理人员的素质,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很多行政单位对部门预算的认识只停留在预算本身, 而没有重视预算人员的素质。预算人员也是财会人员, 他们的工作性质是与资金打交道。他们虽然没有直接地创造财富, 但是在资金的合理利用以及资金增值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预算人员作为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制定者, 本身就应该重视自己的工作, 应严格要求自己。而现阶段很多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制度不完善, 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内容。另一方面, 会计人员的监督机制也不健全, 从而没有对预算人员做到很好的制约, 降低了他们的工作效率以及工作责任感。

三、如何完善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评价

(一) 转变观念, 重视建立绩效评价机构

要想切实完善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评价, 首当其冲就是要转变观念。抛弃原先的以财务支出情况为主的观念, 真切认识到预算人员的工作对统筹安排单位的资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就需要行政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可以通过专题报告以及培训等形式将绩效评价思想渗透到工作中。然后重视建立绩效评价机构。预算人员在预算绩效评价机构中是主要执行者, 一定要重视预算人员的专业技能以及素养。另外要建立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机构, 委派相关人员负责该机构的工作, 按照岗位职能的性质, 做好人员的分工, 且做到岗位职责的划分, 避免出现问题互相推卸责任。

(二) 稳扎稳打, 稳步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行政部门建立绩效评价机构相对比较容易, 但是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目标是设置合理的绩效指标, 制定短期的发展进度。但是由于行政单位行业的特殊性, 使其有别于企业。企业的支出一般有直接性的经济效益, 然而行政单位则很难通过简单的资金的增减进行评价。所以, 稳步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十分关键。行政单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努力探索实用性强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我国实行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时间较短, 经验不足, 而欧美等国家的经验也不能完全照搬照套。每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发展水平并不一样, 还有有关财政的法律法规也不尽相同。在制定绩效评价体系的时候一定要做到从实际出发。我们在借鉴别国的体系的时候要做到有原则的取舍。“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在探索使用与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的过程中, 要做到反复检验, 不断尝试, 不断突破。

2. 明确量化指标, 确保绩效评价的准确性。

只有绩效评价具有了明确的量化指标, 评价才真正具备可行性和准确性。这就需要财务部门在将行政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全面分析资产的情况的同时也要从每一个部门、每一个项目甚至每一个员工的特点及发展前景做一个长远的、细致地规划。这样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具体来说就是可以更准确的支配单位的资金, 即资金用在哪, 怎么用, 用多少, 会有多大的效益就会形成明确的计划, 实现资金的合理有效的利用。

3. 做好绩效预算的申报工作。

在申报预算绩效目标时, 由于绩效目标将与单位部门预算同步下达, 所以做好绩效预算的申报是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行政部门首先要确认当年的预算, 然后就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判断, 如果预算具有可行性就应该详细全面地制定预算实施计划, 以保证预算申报能够成功。同时也能给预算绩效评价提供充分的依据。

4. 实行监督机制, 掌握预算绩效的执行情况。

任何一个行政单位的健康发展都需对其进行约束和监督, 保证其向着正确的方向不断发展。行政单位的部门预算绩效评价也不例外, 有必要成立监督机构。在实时监督过程中, 了解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的执行情况, 并对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出, 保证绩效评价的顺利进行。同时, 还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调查等方式, 收集广泛的评价, 健全绩效评价体系。

(三) 加快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的法制化

法律保障能促进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更好地更全面的运行。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来固化预算绩效的相关程序、所需达成的目标、行政单位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及预算绩效所要达成的结果。这样行政单位在实行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时就可以做到有法可依, 规范操作。

参考文献

[1]傅道忠.绩效预算与绩效评价制度及其借鉴[J].经济问题, 2009.

[2]江世英.财政预算绩效考评思考[J].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0.

[3]闯佳妮.行政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指标构建[J].东北大学, 2010.

11.行政人事部门建议 篇十一

一、招聘工作建议:

1.招聘所用现有材料的改良。例如在登记表上可以加上何时毕业、何时可实习、期望工作地点等字样。

2.针对招聘难现象:社会招聘会费用较贵,可利用网络加大招聘职位的宣传力度(劳务派遣,在行业网站、专业网站、论坛等进行注册);增加招聘渠道(如报纸、校园、电视、流动广告等);对于稀缺的人才可委托猎头公司进行招聘。

3.加强网上对企业的宣传力度。网络是不了解企业的人了解企业的一个门户。招聘信息的发放也是对企业的一种宣传。4.将员工流失率作为车间管理人员考核的一项。

二、学习方面:

1.加强对政策法规、劳动法规的持续性学习。

2.年初例出下一年计划表(每月份主要工作事项),利于提前做好准备预防工作。

3.多些外出学习的机会,不断增强自己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学习、管理能力。分享彼此工作方法和心得。部门内部加强对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学习。

三、培训方面:

1.加大对员工主人翁精神的培训。懂得主人翁地位是责、权、利的统一。不断激发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自觉承担企业生存、发展的责任,发挥主力军作用。2.加强员工技能培训。

3.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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