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精选11篇)
1.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一
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
我县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
根据姚政办发[2006]30号文件印发《姚安县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通知,经过半年来运行,现将实施情况反印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了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的意义、作用。一方面,编制好
农村中小学预算,是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基本要求。预算体现着国家的方针、政策。农村中小学预算,体现着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方针、政策。反映了国家支持什么、限制什么、能办什么、不能办什么,因此,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是否合规、合理,执行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国家对农村教育的方针、政策的落实,特别是经费保障新机制的落实。一方面,编制好农村中小学预算是进一步巩固“以县为主”的农村教育管理体制,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预算编好了,执行好了,“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的基础也就夯实了。另一方面,预算编制,是增强学校依法理财观念与能力的重要手段。农村中小学,既是预算编制的基本单位,又是预算执行的基本单位。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体系中,处于一个十分重要的地位,这就要求我们一是要依法编制预算;二是要依法执行预算。
二、进一步明确了什么是中小学预算。农村中小学预算从形式上看是一个财务计划,是学校一年一度的财务收支计划,但实质是一项法律、一个法案,它从法律上规定了学校可以收到多少钱,可以用多少钱,具有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如果学校没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就是违反了法律,是违法行为。预算对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来说,是要钱和给钱的依据和标准;对校长和领导来说,预算是管理的依据;对教师来说预算是领工资的依据和标准;对监督部门来说,预算是评价政府、财政、教育等部门、评价学校、校长、教师等方面行为业绩的依据和标准。通过预算管理,保证了学校的每笔开支都有根据、有来源、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
三、学校必须规范预算编制和严格执行预算。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的基本需要,实事求是的做预算。预算内容要全,项目要细,数据要实,执行要严。应该用于公用的不能用于人员,应该用于建设的不能用于运转,应该用于学生的不能用于教师。预算批准后学校不得随意调整使用,也就是俗话说的“桥归桥,路归路,打油的钱不许买醋”。
四、预算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我们学校年年都要接触,月月都要接触,甚至天天都要接触,它是融入我们工作各个方面的经常性工作,到处都存在它的身影。所以,做好预算工作,绝不能满足于或停留于一时一地的工作,而是要把它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年年都要抓好,月月都要抓好,时时都要抓好,也就是要常抓不懈。
从我县中小学2006年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情况看,还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1、乡(镇)中心学校没有办公经费。乡(镇)中心学校是教育局的派出机构,是联系学校与教育局的纽带和桥梁,现在每个中心学校编制4人,新机制运行后,没有办公经费,使其无法正常运转。
2、各中小学校的校长、总务对中小学实行预算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预算编制的水平低,预算编制不尽合理,有待于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预算质量。
3、目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是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不是由教育系统直接发放,导致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分离,给预算管理带来困难。
4、农村中小学校大部分都附设学前班,管理费应列何科目,不明确。如果列入事业收入,按文件规定,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除收取寄宿生的住宿费外,没有其它事业收入的项目。
总之,通过收看《讲座》,我们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建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利在当代,功在千秋,是中国教育历史上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举措。新机制能否成功实施,预算是手段,管理是关键。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确保学校的每项支出都有根据、有来源、有保障、有效益、有监督,保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顺利实施。
姚安县财政局文行股
二OO六年六月八日
2.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二
【关键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问题;对策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存在的不足
1.缺乏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划分模式
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经费投入责任划分是其重要内容之一,影响着经费保障机制的运行质量。现阶段,我国各省及其以下各级政府所制定的义务经费责任划分模式大致相同,而该种划分方式却没有将农村义务教育与各区域间的教育差异以及其自身的特殊性相结合,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短缺。此外,一般情况下,是由各级政府按照一定比例来分担农村义务教育项目经费。而分担比例却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没有进行量化。部分地方政府为了降低配套资金,有时会将公用经费或是学生人均学杂费标准低报,这就导致了当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减少的现象发生。再者,部分地方政府不能足额落实或是不落实本机财政配套资金,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率低的现象以普遍存在。
2.缺乏健全的教育经费管理机制
现阶段,我国政府进行义务教育拨款还不够公开透明,大多数情况下只有直接经办人以及少数决策者知道,这就难以对经费拨款这一部分内容进行有效监督从而就为贪污腐败的不良现象提供了温床,并助长了不正之风,使得以往教育经费被挪用、滥用等现象屡禁不止。
3.缺乏行之有效的预算制度
当前,我国农村义务教学经费的预算是于政府定额定项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也就是先由财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對学生人均经费支出项目以及拨款定额进行明确规定,再由学校在此框架下开展收支预算。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因为,省级所核定的公用费用与生均杂费都比较低,如若没有充分考虑农村教育的特殊性就直接生搬硬套,就容易致使农村学校农用经费不足,绩效管理与自主发展都受到制约,并逐渐加大农村学校的债务化解难度。此外,预算管理与采购行为相脱节,导致采购行为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二、对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议与措施
1.明确各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与县政府的主体责任
针对于缺乏完善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责任划分模式所导致的经费运行无法保障的情况,笔者认为应将各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与县政府主体责任予以明确,通过采取这一措施能够较为有效地解决目前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运行问题。
(1)明确各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
首先,各地方政府在面对较为紧张的财政资金情况下,为了有效地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地投入应对财政支出进行一定的优化,以此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以及确保及时投入。其次,各地方政府应就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制定出与国家财税体制相配套的机制,并根据该机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比例予以明确。就当前我国关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政府投入来看,4个级别的政府即中央、省级、地(市)以及县级政府是其投入的最主要来源,这其中前两级政府承担起约80%的经费投入,而后两者分别承担10%。最后,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安排中,目前主要实行县级财政统一管理,县级政府根据本地区教育情况统筹安排该经费使用。
(2)明确县政府主体责任
为了切实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充分地使用,将该经费的管理者县政府主体责任进行明确至关重要。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这些方面着手:首先,确保每年所拨付教育经费增长必须大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其次,县政府应将执行中超收安排教育经费与新增经费纳入下一阶段投入中。最后,强化县级政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明细社会公开,通过这一的方式不但能够使得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在社会监督下得到良好落实,同时更有利于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得到有效地使用。
2.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款与使用过程的监督工作
第一,国家政府部门应提高对各地区及其下属乡镇的义务教育拨款透明度。第二,应健全我国义务教育资金管理制度,并要求各级政府定期将义务教学详细拨款情况进行公开,将教育经费的拨款公开化与透明化,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教师与学生家长的监督。第三,应强化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监督力度。学校应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经费使用标准与范围,并每隔一段时间将学校的收支情况进行公布,一旦出现私自挪用或滥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行为,应及时进行责任追究。第四,应积极结构件义务教育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第五,应实行农村教育事业费专款专用制度。
3.加大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筹措力度
首先,针对农村学校的特殊性,国家可出台相关政策,结合农村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农村义务教育各项公用经费制定统一的标准,不仅能为学生进行年度预算的编制提供便利,而且还方便对公用经费的使用进行统筹规划。除此之外,各级财政部门还能够根据农村学校预算的执行情况来进行有效的检查与监督,避免公用经费被滥用或挪用的情况出现。其次,相关政府部门还可以结合农村学校的实际需求,合理加大公用经费的筹措力度,并保证能够确保农村学校的基本开支得以保障。
参考文献:
[1]聂劲松,彭天文,陈竖.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调研报告[J],当代教育论坛,2005,(5).
[2]于相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带来的影响及其对策[J].教育财会研究,2007,(1)
3.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三
苏政发〔200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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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 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经费保障方面,不少地方政府投入责任不够落实、经费供需矛盾比较突出,迫切需要从完善机制入手认真加以解决。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和有利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的原则,从增强县级财政平衡能力出发,调整完善省对县、县对乡镇的财政体制,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从体制上与乡镇脱钩。通过省级财政体制转移支付和专项资金补助结合、县级财政依法统筹安排,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规范合理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严格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二、抓好免收学杂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江苏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67号)精神,确保免收学杂费的政策落实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一位学生。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课本、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保证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接受义务教育。对免费提供课本所需资金,经济薄弱地区由省财政全额承担,其他地区由县级财政承担。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按每生每年不低于300元标准列入预算。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住宿费由学校负责免除。
三、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后,所需公用经费由政府财政全额承担。省里制定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并逐年提高,确保提前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从2007年起将免收学杂费补助资金和原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归并,2007年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30元、初中每生每年350元。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不低于省定基准定额和免学杂费前公用经费支出标准的原则,制定本地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省财政按照免收学杂费的补助比例安排对经济薄弱地区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
四、健全教师工资保障机制。各县(市、区)要严格执行教师工资和地方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将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县级预算并按时足额发放。在同一县域范围内,按国家和省统一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发放中小学教师工资和省标补贴,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进一步落实教师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切实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五、构建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各地要把校舍维修改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真正实现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各县(市、区)可按照省定农村中小学生均校舍面积、学生人数、使用年限、维修改造价格等因素测算,根据新增危房当年消除的要求和校舍维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可通过教育费附加安排、在公用经费中列支和专项资金安排等多种途径筹集。各县(市、区)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建立校舍维修“以奖代补”机制。
六、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编制制度。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要求,切实加强县级预算管理。学校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由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及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统一政策,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以学校为预算编制基本单位,将学校各项收支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办理资金支付。
七、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收费管理。各地要对改制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确保改制的民办学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和“四独立”的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和收费管理规定,只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严禁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应由学校负担的费用,各项合理开支要纳入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范围。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确保不出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和“先收后退”现象。
八、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领导。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市、县(市、区)要成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负责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各级财政、教育、审计、监察、价格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家庭困难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列为教育督导的主要内容。高度重视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党和政府的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地要参照本通知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农村 经费 机制 通知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4.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四
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省政府从去年春季开始,对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推动我市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工作安排,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教科文卫工委组织教育、财政两家有关人员于7月3日—4日到吉州区、吉安县、吉水县对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义务教育的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义务教育学校1639所,其中:初中20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2所,小学1385所,教学点566个,特教学校8 所;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在校学生571869人,其中:初中生196898 名,小学生374637名,特教生334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176470名,其中:初中111946名、小学64304名,特教生220名;国家分 配贫困生名额64202名,占在校寄宿生比例为36.38%。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调研中我们在每个县区都召开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教育、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和中小学校长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随机到城区和农村的中小学校实地了解实施情况。总体上看,各地对改革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资金基本到位,学校正常开学、正常运转,新机制在我市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一是学校公用经费较改革前有一定增加,经费紧张状况得到初步缓解,办学条件正在逐步改善;二是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没有出现因贫辍学的现象,适龄儿童和少年的入学率都有提高,如吉安县都达到了100%;三是教师待遇得到提高,教师收入较改革前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1、党政领导重视,组织机构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新机制改革,把实施新机制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一个民生问题着力解决,确保新机制落到实处,让老百姓得到实惠,教育得到发展。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市县两级均成立了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教育、财政、发展改革、人事、物价、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吉州区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为副组长,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抽调专人办公,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
2、认真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为使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 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地都按照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卡、致家长公开信、刊登专题文章、接受媒体采访、播放公益广告等方式,对新机制进行了广泛宣传。吉州区教育部门还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各中小学校长集中学习,对保障机制的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就操作层面上的有关问题作了安排;吉水县将新机制的有关文件印发到各义务教育学校,并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由专人负责新机制的宣传工作;吉安县义务教育学校利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让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如城关一小通过召开家长会、举办“上学免交学费,学习报效祖国”的主题班会、出黑板报、致家长的公开信、免除学杂费宣传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群众知晓惠民政策。
3、明确各级责任,确保资金到位。2008年上级下达我市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补助资金32932.8万元(中央24797.5万元、省财政8135.3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0002万元、免费教科书补助资金6851.8万元、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3941.9万元、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补助资金2137.1万元。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确定的分担比例,市县两级财政共承担2896.7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承担433.46万元,县(区)财政承担2463.3万元。
2008年上半年,上级财政已到位资金12850.7万元、到账率为
39%,市级财政已到位87万元,县级财政已到位1037.35万元。市县两级财政在年初都将配套资金足额列入了财政预算,并按进度及时拨付到学校的账户。调查中,学校普遍反映保障资金都能及时到位,确 保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吉安县在今年春季开学,上级资金未下达的情况下,县财政垫付302万元,及时预拨到学校,确保了学校正常开学。四月份,上级资金下达后,及时按规定标准将上半年的公用经费剩余部分足额拨付到学校。五月份,将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到受助学生。校舍维修改造补助资金按项目进度拨付到位。
吉水县今年已拨付公用经费1101.7万元,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129.1万元,合计1230.8万元,其中:县财政需配套安排的资金112万元已全部到位;长效机制校舍维修改造资金377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17.7万元也已安排到位。
吉州区今年已拨付上级资金805.9万元,预拨区配套资金201.31万元,保证了各中小学春季正常开学。
4、完善配套措施,强化资金管理。为了保障新机制的顺利实施,市县两级政府都制定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资金安排、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方面,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落实工作进行了总体布置。吉水县的教育、财政等相关部门同时还根据省、市政府《实施意见》的精神,就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免收学杂费、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校舍维修改造等工作先后印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有效地保障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
为加强资金管理,一是设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专户,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吉水县设立了两个专户:分别是“农 村义务教育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专户”,独立核算地方负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建立了“校财局管”的新财务管理机制。目前,我市基本上都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独立账号、独立办公场所,行政领导和财务管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的“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学校的教育经费集中到中心管理,学校只设报帐员。三是清理了学校事业收费。目前只保留了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一项费用,取消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5、完善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提高教师待遇。为实现教师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的目标,各地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办法,提高老师待遇。一是教师工资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了银行代发,确保了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实行山区、库区教师岗位津贴制度。吉水县从2007年开始,县政府每年划拨专款100万元,用于边远山区教师津贴补助。三是教师津补贴比照公务员津补贴发放办法执行,由财政给予补贴。所调研三个县区的教师收入水平都略高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比改革前有所增加。吉安县教师的津补贴补助财政安排标准为在职教师7000元/人〃年,离休教师8000元/人〃年,退休教师6000元/人〃年,据该县统计数据反映,由县财政负担的教师平均收入为1702元/人〃月,公务员的平均收入为1647元/人〃月。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新机制实施以来,我市义务经费保障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教育牵涉面 广,工作量大,且历史欠帐较多,加之新机制运行时间不长,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希望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主要体现在:
1、公用经费不同程序地存在挤占、挪用现象。新机制实施后,学校只有收取寄宿生住宿费这一项,学校在没有其它收入的情况下,公用经费成为唯一的支出来源,因此出现了“公用经费是个筐,什么都往里面装”的状况。如住房公积金、公费医疗保险金中由单位负担的部分,都是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2、国家即将出台取消收取中小学校寄宿生的住宿费,学校的运转成本将增加。一方面,学校住宿运行费用如没有资金补助,只能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导致公用经费缩水,影响其它支出;另一方面,原先由建筑商带资兴建的学生宿舍所欠下的债务,是从收取学生住宿费中提取一部分逐年偿债,如收费取消,则会影响债务的偿还。
3、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预算价格偏低。中央和省确定的长效机制投资项目对投资额度和建筑面积都有严格规定,预算价格在450—500元之间,但由于近期建材、人工等价格上涨,导致建筑单价提高较多,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必将造成旧债务还没有化解,又会形成新的校建债务。
4、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形式单一。学校领导反映,现省里规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只能通过 “惠农一卡通”拨付,可在发放过程中经常出现因学生家长外出打工,学校打长途电话联系却记不住身份证和惠农卡的号码等情况,导致资金不能按时发放。
5、教科书的循环使用还没有制定统一的操作细则。目前,实际 操作过程五花八门,同时还存在如何解决公共卫生防止疾病传染的问题。
6、学校教师班主任津贴的标准还是1988年省里制定的标准,已跟不上教育发展的需要,急需修订。
四、几点建议
1、加强资金监管,严把公用经费支出关。建议市政府成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监管小组,定期不定期地对专户资金进行监管;加大对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力度,并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政府要未雨绸缪,对学校无力承担的一些合理支出,想办法帮助解决,以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如国家即将出台取消住宿费的政策,如何弥补这个缺口,需要向上积极反映,争取国家的专项补助。
2、加大学校建设资金的投入。在国家还没有调高校建资金的标准之前,政府一方面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另一方面要尽可能安排足够的项目配套资金,防止出现新的债务。
3、尽快制定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实施细则。在上级政府没有出台统一的实施细则情况下,市政府要因地适宜地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真正让这项利国利民的政策充分发挥作用。
4、要结合全省即将开展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的收入。
5.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五
关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
对商业银行教育贷款影响的调查报告
去年,国家叫停教育“产业化”,国务院又下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这既是我国教育史上有着深远影响的历史性变革,也是一项惠民、利民的大政策。
这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讲这无疑是一件大喜事。教育行业政策变化,始终围绕“百姓”利益这一主题,那么,一方获利,另一方利益必定减少。这种利益上的流动,究竟给银行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对某商业银行与其有信贷关系的部分学校进行了一次调查。
一、教育行业贷款现状及形成的原因
我地现有学校176所,其中高校5所,中专19所,普通高中19所,初中40所,小学75所,幼儿园6所,九年制义务学校6所,其他学校6所。属我地教委管理的学校有157所,现有教职员工11,265人,学生183,394人。其中,高中12,318人,初中48,706人,小学122,370人。从现有学校的类型看,基本上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
几年来,该行累计发放2.1亿元贷款积极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先后支持了20余所学校,截止2005年底,该行对教育行业贷款余额15,482万元,占全行贷款的6.6(详细情况见下表)。
教育领域贷款情况调查表
单位:万元
学校
类别
贷款余额
占比()
贷款用途
贷款方式
贷款形态
总
资
产
总
负
债
净
资
产
建
设
流资
抵押质押
信
用
保证
正
常
关
注
次级
可疑
高校
5838
37.7
5838
5838
5838
42877
17447
25430
中专
1230
7.9
5980
250
980
250
1230
1515
4604
29112
中学
7999
51.7
7739
260
7349
640
6340
1649
25316
12610
12706
小学
0.48
600
525
幼儿园
0.19
120
31其他
310
2310
225
285
合计
15482
14972
510
14357
1115
13798
1649
84067
36263
47804
从上表可以看出,该行教育行业贷款主要用于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其占教育行业贷款总额的比重为96.7。贷款正常率为99.8,形成的不良贷款主要是该行组建前信用社时期发放的存量贷款。
该行对教育行业贷款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形成的。
(一)积极主动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众所周知,我国对教育的投入严重不足,2005年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只占gdp的2.4,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7。就西部贫困地区而言,地方更无财力对学校进行扶持。这种情况下,对有较强发展前景的学校,该行积极介入,支持学校进行设备更新等软、硬件建设,使众多学校规模不断扩大,生源不断增加。
6.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六
1.新机制高扬教育公平旗帜,保障了农村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总体偏低,许多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来自于向学生收取的学杂费,农民负担十分沉重,上不起学成为辍学率长期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新机制从免除学杂费入手,把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范围,通过国家财政转移支付缩小城乡差距,体现了社会公正、教育公平的根本要求。这既是教育发展的新境界,也是一种全新的、科学的教育发展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新机制有效缓解了贫困家庭学生上学难的矛盾,因贫辍学的问题从制度上得到了有效缓解。实施新机制以来许许多多辍学的孩子重新返回校园,多年来一直困扰农村义务教育的“控辍”难题终于有了破解的答案。
2.新机制强化了政府职责,完善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当前,农村义务教育是农村最大的公共事业。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这一改革举措有利于增强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政府部门职能的转变,财政拨付的公用经费的及时到位,保障了农村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同时也有效促进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使得治理农村学校乱收费有了制度保障。实行新机制之后,绝大部分农村学校除了代收课本费和住宿生住宿费外,其他方面都是“零收费”,农村中小学校长终于可以走出纷扰多年的经费困境,腾出更多的精力来抓学校管理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新机制促进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经济在发展中区域不平衡现象十分严重,不仅城乡发展的差异正在逐步扩大,而且人均收入的省际差异近年来也在呈上升趋势。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现象,一直是困扰我国高水平、大面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大问题。国家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分地区、分步骤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这既弥补了传统上各地因杂费标准不一带来的经费省际差异,基本上做到了公用经费在区域间的均衡,又大大提高了农村学校的经费保障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责任不明确、总体保障水平偏低、农民教育负担较重等突出问题,为巩固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缩小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发展差距、促进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向更高水平迈进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4、“免费新政”赢得民心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在我校实施以来,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不少的学生、教师和家长认为,这项政策让更多的孩子真正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我校的教师都说:“执行‘农
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后,教师再也不用为新学期收学费和为学生垫支学费而发愁,学生也不会因交不起学费而自卑,家长也免除了因无力交学费,忍痛让孩子辍学的愧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真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7.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七
为了全面构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水平,巩固“普九”成果,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甘政发〔2006〕6号)和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暨“两基”
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理解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精神实质和重大意义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以来,确立了“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精神,加大了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两基”攻坚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积极落实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使我市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促进了全市农村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但是,随着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深入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日益凸现,主要是:各级政府投入责任不明确,缺乏合理的经费分担机制;财政投入总量不足,经费保障水平较低;教育资源配置不尽合理,供需矛盾突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缴费上学,农民负担较重等。这些矛盾和问题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普九”成果的巩固,不利于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深化改革。在全国上下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下,中央做出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决策,从理顺机制入手,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等问题,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这不仅是对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的极大支持,而且对提高我市农村义务教育水平,更好的发挥农村义务教育在推动全市农村经济、社会、文化、政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各县(区)必须按照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把中央、省上的这项惠民政策和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确定的“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一)全部免除农村地区(包括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免杂费标准为:农村初中每生每年200元,县镇初中每生每年230元,农村小学每生每年150元,县镇小学每生每年18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杂费标准按照县镇初中标准执行;贫困家庭寄宿生按县(区)寄宿生总数的50%掌握,补助资金由市、县(区)财政按2∶8比例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9元,并逐年有所提高。县(区)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经费,足额落实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开学后新增学生的免杂费资金和补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县(区)财政自行解决好范文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要落实市财政局、教育局转发的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平市财教〔2005〕98号)规定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具体补助标准为:初中每生每年32元,小学每生每年24元。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将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
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并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承担。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也将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五)逐步完善
城市及农垦、林场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城市义务教育也要逐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在平凉城区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子女、残疾人子女、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农村二女结扎户学生全部享受免学杂费政策。享受城市“低保”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3∶7比例共同承担;残疾人子女、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农村二女结扎户学生免学杂费所需资金,按照学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市、区财政分别承担。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由所在学校登记造册并公示无异议后,享受免学杂费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平凉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学校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与本县(区)教育部门办学校执行同等政策,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体制予以保障。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春季开学起全面实施,分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一)200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市、县(区)财政补助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免除平凉城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残疾人子女、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农村二女结扎户学生学杂费。县(区)财政要科学合理调动资金,保证运转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二)2007年,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巩固200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2008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市财政局、教育局转发的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的通知》(平市财教〔2005〕98号)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四)2009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我市执行的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低于中央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照8∶2比例共同承担。
(五)2010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按国家制定的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各县(区)、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统筹安排,落实到位。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财政和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市上的实施意见,认真制定本县(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二)明确责任,强化资金管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实行由省级政府统筹落实、管理“以县为主”的制度。市政府负责制定全市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具体政策和配套管理办法,确定市、县(区)政府的具体责任,安排转移支付和市级承担的资金。县(区)政府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要根据政策规定,建立科学规范的专项资金管理、学校经费预算、公用经费管理等各项制度,管好用好各项义务教育经费,具体内容包括:将农村中小学各项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科学合理分配资金;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学校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项目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坚决杜绝乱收费。县(区)财政原来安排的义务教育经费要继续保留,并加大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防止发生经费投入上的“挤出效应”,确保中央、省、市和县(区)同步增加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加快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教师人事制度改革,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教职工全员聘任制,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加快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完善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任教服务制度,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支持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农村中小学课程改革;推进农村办学模式改革,进一步加强“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严格控制农村中小学教科书的种类和价格,推行教科书政府采购,逐步建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规范教学秩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宗旨的义务教育评价体系。促进教育公平,防止教育资源过度向少数学校集中。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区)政府在安排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时要切实做到公开透明,要把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责任与投入情况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财政、教育、物价、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贫困学生界定、中小学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农村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切实改进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教育综合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督政、督学的职能。通过齐抓共管,真正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成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
8.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八
同志们: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局之年,新的开始,孕育新的希望。在这起始之年,农村义务教育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改革决定,即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使义
务教育走向真正意义上的“义务”道路。今天,我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就是专门安排部署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目前,市政府《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贯彻意见》尚在讨论研究阶段,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再行印发。下面,我先就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和春节前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讲几点具体贯彻意见。
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06年1月24日,省政府在兰州召开了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李膺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的主要精神有以下几点:
(一)、强化对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大意义的认识
农村义务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主要作用,从理顺机制入手,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对于解决制约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经费投入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和农村发展能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和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认识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这一重大决策,尽职尽责的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起来,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明确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按照中央确定的“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将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主要内容有四项:
1、全部免除农村地区(包括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担,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市、县(区)不再承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资金;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共同承担,补助标准不低于2005年“两免一补”省定标准,具体分担比例、补助对象和补助方式随后由市政府确定。市、县(区)财政部门要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措经费,足额落实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
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要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制定下发的《关于下达甘肃省中小学公用经费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的通知》(甘财教〔2005〕47号)规定的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落实公用经费,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80%,省级财政承担20%。
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将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校舍生均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分省测定每年校舍维修改造所需资金,并由中央和地方按照5:5比例共同分担。
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中央继续按照现行体制,对我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给予支持。省级也将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照国家标准按时足额发放。
(三)、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步骤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全面实施,分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1、2006年,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各级财政要科学合理调动资金,采取预拨资金等办法,保证运转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9.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九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局、中心校的工作安排,我校认真地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学校首先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报账员为副组长、各任课教师为成员。领导小组认真学习关于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统一了思想,强化了认识。通过召开教师会议等,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明确方式方法。该项工作在我校形成了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教职工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2、组织得力,广泛宣传。
我校精心组织,采取了各种形式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大力宣传“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让学生及家长和社会了解了党的惠民政策,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政策的温暖。学校利用橱窗办了专题宣传栏,对收费情况进行了公示,义保政策宣传到每个班级、每个农村家庭,力求做到人人知晓。
3、扎实推进,按照政策收费。
学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赢得了家长的一致好评。学校通过宣传让家长了解了党的惠民政策和收费标准。2012年学校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只收取作业本费10.00元,2014年秋季起免收作业本费,没有其它任何收取的费用。另外,学校加大力度治理了乱收费,通过检查,学校没有老师为学生代购教辅资料现象,更无自立项目乱收费现象,受到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4、经费合理利用,推动教育发展。
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学校公用经费能及时拨付到位,在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上,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只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上,培训费、设备添置费、维修费严格按规定支出。办公经费不用于补助和偿还学校债务。在开支过程中,学校做到了先预算,待预算批准后再支出,开支后及时报销的原则。大型支出经教师会研究后实行,学校的支出情况及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总之,我校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由于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加强管理,扎实推进,得到了上级领导和家长的好评。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做实做好,真正办成让家长满意的民心工程。
10.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十
从2006年春季开始,国家对西部地区农村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这是党和政府关心农村教育,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重要举措,是关于教育工作的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决策。对于门源县这样一个教育贫困县来说更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县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落实工作,严格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加以落实,现将我县贯彻落实情况做以下汇报。
1、经费安排及落实情况。2007年县财政安排资金861万元(包括上级拨付的612.4万元)全部纳入当年包干预算中。严格执行省上规定的经费补助标准,其中补助学杂费资金215.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204.8万元,县财政安排11万元,按小学生每生每学年县城138元,农村乡镇7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县城158元,农村乡镇144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含特殊教育)学生学杂费全部免除。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256.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111万元,县财政安排145.9万元,按小学生每生每学年1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年120元标准的予以补助。价值171.6万元的春、秋免费教科书在学期开学初全部发放到贫困学生手中。除中央及省财政拨付的296.6万元助学金外,县财政安排助学金92.1万,并按暂行办法足额保证中小学助学金,全县5096名住校生按每生每学年小学950元、初中1050元、高中350的标准全部享受助学金,另外7250名非寄宿制贫困生按每生每学年初中30 元、小学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县财政按用款计划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县教育系统核算中心,然后由核算中心分月拨付到校,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标准使用,截止9月底全年安排的保障经费已到位70%,按进度已全部拨付到校。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改革起步顺利,开局良好,取得了良好成效,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全面推进改革、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为确保新机制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不断深化我县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由教育局、财政局共同研究制订了《门源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和《门源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划拨、补助标准、纪律监督、违规处罚等方面作了详细要求和具体说明。各学校也相应成立了领导组织,制定本校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具体办法,建立了上下统一的经费管理机制。为确保保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根据公共财政支出逐步过渡到国库集中统一支付的改革要求,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我县教育系统各中小学的预算内外资金由教育系统核算中心实行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记账,为此项工作的规范化操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3、加大培训力度,细化预算编制。为规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正确把握“新机制”精神,2006年县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举办了全县学校校长、会计参加的中小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培训会议,由财政局、教育局业务人员对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编制进行了业务培训。会后及时制定了《门源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对预算编制、执行以及监督检查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各中小学校(区)积累预算资料,从2006年起试编预算。同时为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按照义务 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和部门预算的要求及我县的财力情况,由各中小学校(区)编制预算上报到县教育局,由教育局审核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统一编制预算,经县政府和人代会批准后下达给教育局,再由教育局下达各中小学校(区)。4、2006年校舍维修资金落实及2007年安排情况。2006年省级下达给我县校舍维修资金2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万元,省级资金10万元,另外县财政安排资金93万元。共改造危房面积3818平方米,其中改造D级危房672.2平方米。2007年省级校舍维修资金下达前,县财政安排资金100万元,计划改造危房面积2500平方米,其中改造D级危房942平方米。我县高度重视教育工程项目工作,把加强质量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确保工程质量,在实施校舍维修项目过程中为确保按期完成项目任务,认真做好项目学校的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作,以保证工程项目能按期开工和交付使用。加强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校舍维修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充分发挥了教育专项资金的投资和社会效益。
5、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规范收费行为。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的有效落实,把上级经费落实到位,使广大农村孩子和学校都能公平地享受到国家公共财政的雨露阳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作为教育监察和督导的重要内容,成立了监查领导小组,制定相关督导办法,实行教育收费 “三不准”,即不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立收费项目,不准先收后退各种费用。资金运行做到“两确保”,确保资金分配及时、准确;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对出现问题的学区(校),要追究当事者和学校校长的责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义务教 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转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坚决制止乱收费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收费范围及标准,按省上的统一要求,面向社会公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于不享受免教科书费的学生只能按《在全省部分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实施方案》(青教计[2004]68号)文件规定的“一费制”收费标准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费和寄宿生的住宿费,除此之外,各学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建立举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依据有关要求,组织财政、教育、纪检、督导部门在开学初重点检查了各学区(校)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的情况,通过前期督查发现,各学校都能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新机制政策,没有违规收费现象发生。
11.关于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情况的报告 篇十一
自查报告
根据《安徽省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局、中心校的工作安排,依据中心校《关于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及财务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我校认真地开展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校收费情况
实行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我校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具体工作如下:
1、组织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和政策精神,通过学习,使广大教师明白相关政策,知道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继续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保障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经费集中统一管理预算编制制度;规范学校收费及办学行为,坚决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均衡发展和队伍管理质量提高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和教师的政治敏感度,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收费前所做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在收费前我校在学校公开栏张贴学校收费标准,同时下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在信中明确告知家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一费制”的收费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生学杂费,只按标准收取每生10元的作业本费。
3、收费
我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在收费的过程中,按规定给学生开据收据,不存在先收钱后开票的现象。所收取的作业本费及时地上交。
通过以上的工作,我校在收费过程中严格按照“一费制”标准只收取作业本费,按规定及时开据票据,对于享受两免一补的学生不存在先收后退的现象。学校除按规定收取的作业本费外,没有其它任何收取的费用。
二、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学校公用经费能及时拨付到位,在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上,严格遵守有关文件的规定。只用于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上,包括水电费,办公费、培训费、维修费等等。不用于补助和偿还学校债务。在开支过程中,学校做到了先预算,待预算批准后再支出,开支后及时报票的原则。学校大型支出经全体教师研究后实行,学校的支出情况及时在学校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预算管理情况
我校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及学校报账员在认真接受培训后,按要求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编制了预算。在资金使用上,我校做到了专款专用,不存在挤占其它费用的现象。在开支中,我校按照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节省开支,每月的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做到不超支每月可用资金。
四、校务公开情况
我校建立了学校校务公开制度,并严格落实。公开栏中设立了定期公开事项和临时公开事项。将学校的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金额、收支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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