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感恩教育的缺失与重塑

2024-08-30

中小学感恩教育的缺失与重塑(共7篇)

1.中小学感恩教育的缺失与重塑 篇一

司法权威的缺失与重塑*

论文提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公平正义,需要维护和树立司法权威。而涉诉信访,在基层法院最直接、最鲜明地反映司法权威的缺失和影响司法权威的树立。本文立足于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资料,以涉诉信访为视角,分析了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变革中,社会矛盾凸显期 涉诉信访居高不下的五种社会原因,即涉诉信访是社会转型期的必然反映;个别司法不公现象存在;个别法律规定不统一;处理涉诉信访标准绝对化;“包青天意识”寻求人治,促使了涉诉信访攀升。本文指出,司法权威应当包括司法的社会地位确立的权威,法律被信仰和遵从的权威,司法因公正被信赖的权威,司法对象的内心认同带来的公信权威。本文剖析了基层法院涉诉信访导致司法权威缺失体现在五个方面,即“法上有权”影响司法独立;忽视司法程序影响司法公正;超越司法权限降低司法权威;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公信力;裁判无终局性削弱司法权威。并从建立公正的司法体制,建设高素质的司法队伍,确立理性的司法观,营造尊崇法律的氛围四方面,有针对性提出了重塑司法权威的对策。

一、引言

司法权威,又称司法尊严(judicial dignity)。是指司法机关应当享有的威信和公信力。威是指尊严,使人敬畏;公信是指民众的信赖和认同。司法的权威性是司法能够有效运作,并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的基础和前提,正如澳大利亚法官马丁指出的:“在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笔者曾在基层多个部门工作过,以前一直认为法院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殿堂,法院做出的裁判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容不得任何人的亵渎和冒犯。进入基层法院担任领导后,看到许多现象与笔者此前的认识出入较大。

事实一:一个案件正常开庭时间刚到,数百人乘坐大轿车突然冲进法院大院,他们闯进法庭,推搡漫骂正准备开庭的审判人员,突如其来的事件使庭审无法进行,赶来维持秩序的法警也被围攻辱骂,庭审被迫延期。原来他们均是某股份制企业的职工,该企业被该案追加为第三人,怕案件的结果影响自身利益,职工们打着“我们要吃饭”的横幅一直聚集在法院,我亲自出面反复讲法劝说,直至傍晚他们才离去,使法院这天的工作受到严重干扰。此后主管院长又带队几次深入该企业做稳定工作,案件方得以继续审理。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庭是法官司法的场所,“法官的上帝只有法律”,但被众多的百姓冲击时这些都显得束手无策,司法的权威受到极大藐视。

事实二:某日,一妇女在法院大门口躺地不起,又哭又闹,持续达三个小时,造成近百人围观,法院车辆无法出入,正常工作秩序受到影响。经了解是因一起抚育费执行案件引发,被执行人也就是孩子的父亲买断工龄后下落不明,查找不到财产,孩子的妈妈生活也非常困难,对于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理解不了,曾把孩子扔在法院,责怪法院只保护男方的利益,此次以极端方式哄闹法院。法院不能任其长久如此,又见其确实可怜,最后我拿出1000元给她才离去。

这是我进入法院任职伊始平息的极端事件,但不是靠司法的权威,只是出于顾及法院影响,从个人同情角度抹平了难题。

事实三:报载广东省四会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员莫兆军在审理一宗简单的借款纠纷时,按原告提交的借据判决被告败诉,后被告在法院喝农药自杀,引起当地领导关注和社会舆论同情,经公安机关对原告刑事侦查,发现该借据系原告持刀胁迫被告所签,检察院据此以渎职罪将法官莫兆军逮捕。[1][1]

“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民事诉讼法原则,又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下称《证据规则》)进一步细化明确,民事审判法官依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当庭质证,以证明力强的证据定案错在那呢?领导关注和舆论导向就能推翻法院判决和断定法官枉法,何谈司法权威?

这些引发我思考涉诉信访对司法权威的影响。可以说,当事人涉诉信访是基层法院的司法权威遇到的挑战,从涉诉信访的角度考察司法权威具有实践意义。尤其是随着和谐社会的提出,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视角下,面对涉诉信访重塑司法权威显得更加重要。[2][2]作为定分止争、司法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法院无法使社会矛盾在司法的框架下平稳公正的处理,依法治国要求的国家法治权威就无法构建。基层法院是中国四级两审制度的普通初审法院。“法律和社会现实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在基层法院中有更为直接、生动、鲜明的反映和体现。”“对中国当代的法治发展最具有理论意义的和最具有挑战性的一系列问题是在基层法院最突出、最显著。”[3][3]由于制度的分工,基层法院同最大量的初审案件打交道,原生状态的生活同法律的遭遇,主要是在基层法院。法律在这种遭遇中,无时无刻不在接受生活的检验,无时无刻不在接受最普通、最广大人民的选择和挑战。因此考察基层法院涉诉信访对司法权威的影响具有典型意义和普遍意义。

二、涉诉信访现象及社会原因

面对近年出现的涉诉信访“洪峰”所带来的种种压力和困惑,法院应该拥有怎样的立场?又该如何应对?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从中央到地方以及法律实务界和理论界的关注。[4][4]党中央高度重视解决信访问题,中央政法委在2003年12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重视和解决好涉法信访[5][5]问题。2004年4月26日最高法院召开了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涉诉信访概念:即与某一具体诉讼案件相联系、要求人民法院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来信和来访,主要包括告诉、申诉、申请再审。当事人对法院判决裁定执行案件的上访、缠访、闹访、聚众访等都包括在这一概念之下。

涉诉信访是基层法院遇到最多的困惑,最棘手的难题。个别诉讼案件当事人对于几年前、十几年前甚至几十年前生效的法院裁判仍然申诉不止;各级领导机关对于经过几次、十几次、几十次处理过的涉诉信访,还转交给法院复查、再审,司法资源遭受极大浪费,司法权威性、终极性受到严重冲击,其示范效应又促使缠诉缠访愈演愈烈。[6][6]近年来“涉诉信访”案件的数量居高不下,“缠诉缠访”问题已到了令不少法院一筹莫展的地步。[7][7]一些当事人在诉讼中不能达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向法院或政法委、人大、政府等部门反映问题;对处理结果不满意会反复上访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当事人还会采用“炒作”的策略,借助媒体曝光,形成舆论压力,造声势引起轰动效应,如联名上访、越级上访或选择敏感时期(如“两会”期间、各级班子换届期间)上访。个别当事人甚至采取拉横幅、打标语、自残、自杀等威胁手段,或者伤害法官等极端行为给法院施加压力,以干扰法官审判,甚至一些当事人表明“就要让法院不得安宁,让法官的日子不好过”。[8][8]甚至聚众冲击法院,暴力抗法。使一般的民间纠纷在诉讼过程上升为涉及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直接降低了司法公信力,影响了司法权威。

涉诉信访是当前我国司法实践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也成为影响司法权威的最重要外显特征。其高居不下的社会原因很复杂,至少有如下因素:

(一)社会转型期的必然反映

目前涉诉信访工作的严峻形势,是我国社会变革过程中社会矛盾凸显期的客观反映,这是我国全面走向民主、法制、文明不可逾越的阶段。以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涉诉信访为例,大部分是以下几类纠纷:一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农村征地拆迁类纠纷;二是因企业改制破产引发的职工安置、劳动保险等群体纠纷;三是因城市建设、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管理不到位、政策不统一、服务不达标等引发的纠纷;四是因涉及“弱势群体”纠纷,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五是执行难引发的纠纷;六是因企业侵害群众利益引起的纠纷,如环境污染等。这些纠纷直接和经济发展一定阶段和经济利益格局的重新整合等社会进程相关,虽然一些纠纷也以诉讼形式纳入法律程序,但涉诉信访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法院,它是社会转型期的必然反映。

(二)个别司法不公现象存在不容否认,一定程度上存在司法不公现象。个别情况下可能还很严重,它确实会产生涉诉信访,但决不是主流。在涉诉信访中,当事人经常指责法官腐败、或者法官与对方当事人有关系等,人们普遍感到司法不公和腐败在加剧的问题可能被夸大和滥用了。[9][9]在社会转型期过程中呈现的愈演愈烈的社会贫富分化趋势,使得社会弱势群体的扩大、社会公平度下降、包括城乡贫困层在内的社会下层的形成。[10][10]因此,人们往往把许多与司法不公无关的,甚至社会领域内而非司法领域内的问题也归在其名下。笔者接待涉诉信访的当事人中,经常发现上访者将问题夸大,或加进一些道听途说无法证实的内容,如法官腐败等。人们关于司法不公的不客观感觉也与传媒的发展分不开。媒体常常会抓住个别司法不公的现象,进行带有商业意味的炒作。“三人成虎”,这就很容易造成一种到处司法不公、腐败的现象。[11][11]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做过典型调查,发现真正属于冤假错案,最后改判的案子非常少,比例非常小。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刘家琛在“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的,2005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一审案件518万余件,最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不到10%,被二审改判发回的不到3%,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小的比例了,且上诉是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救济渠道,并不必然存在着司法不公,只有法官故意徇私舞弊,违法办关系案,人情案,渎职枉法,才能称得上是司法不公。但是社会上依然认为法院错判了很多案,有很多误解和看法。[12][12]这也是涉诉信访高发的重要原因。

(三)个别法律规定不统一

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为例,人们分别引用不同的法律、政策说明自己的“正确”。承包人援引承包法,根据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被承诺可以不断延长,在承包期间,土地是承包户专门使用的财产,其生产价值应该属于承包户;另一些人根据土地法中“集体所有”条文,认为它属于村庄所有成员的公共财产,其价值应当由所有村民共同分享,基层政权机构是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代理人;再者根据土地国有化原则,政府有权决定对土地如何处理。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中国的土地使用规则是一个具有多个合法性声称的系统。如果人们面对的并非是限定的合法性声称系统时,不同的规则都有象征的合法性地位,就出现了选择问题。[13][13]由于合法身份很多,国家、基层干部、群众集体和当事人都可以参与,如果他们有分歧,只能通过力量竞争解决问题。与法律行为不同的是,这里不是规则衡量行为,而是行为选择规则。这种选择活动使法律纠纷的性质向政治性转化:它的核心不是判断何为合法,而是判断什么样的规则是政治上可以接受的,因而是应当被采纳的。法律规则的稳定和权威性来自于它中立于各种利益的公共品性,它用同一标准衡量不同的利益行为。如果他们之间通过力量对比决定胜负,使法律权力根据社会利益平衡需要,对规则及其代表的原则进行取舍,使“法治”无法存在,又何谈司法权威。百姓不接受不理解,通过上访施压以获取规则的倾斜,也就不足为奇。

(四)处理涉诉信访标准绝对化

一些领导机关或领导者不了解司法权限,对法院期望值过高,对涉诉信访的处理标准绝对化。许多导致上访的因素,并非是在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如有些群体诉讼纠纷表面上是涉及民事利益,实质是群体方基于对社会现象的不满或对其所在单位的不满而借诉讼途径进行控诉,往往涉及当地经济建设进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大环境,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些应由政府职能解决的社会纠纷,领导者要求纳入诉讼轨道,把矛盾引向了法院,法院受自身权限影响,很多社会问题根本无力解决。

另一方面,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常识,不考虑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诉讼程序要求,不懂收集证据,一味要求法院的判决对自己有利,只要自己败诉,就不相信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就指责法官腐败;法官穷尽执行手段因客观障碍未能执行,就会背上司法不公黑锅。各级考核又对涉诉信访采取“一票否决”,要求矛盾必须解决在基层,以此来衡量法院工作及领导的政绩,同时当事人也借此给法院及法官施压,希望借此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这些客观上造成一种“谁闹谁就有理”的假象,一定意义上产生不良导向。法院及法官面临重重压力,唯恐当事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很难严格执法。

(五)“包青天意识”寻求人治

传统的“包青天情节”仍然存在。相信司法正义只能依赖“包青天”实现,从而对“人”比对“法”寄予更多期望。在一些当事人眼中,清官是可亲的,但他们却总在抽象的远方;而身边更多的是贪官污吏,是具体的存在。即“抽象的清官,具体的贪官”。[14][14]涉诉信访的多是败诉方当事人,一旦通过诉讼不能解决自己的诉求,他们不走法律救济渠道,相信权力在上,相信大领导说话的分量而转为上访,胜诉方当事人因执行难上访也很多见。他们去党委、政府、人大要求领导批示干预;去法院要求领导“发现错误”以启动再审程序;去新闻单位要求曝光;有的等到一审裁判文书生效后马上去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再审谋求翻案,既不用交纳费用,又比个人上诉有力度。涉诉信访向当事人提供了一种在法律程序之外解决问题的途径,他们更希望“包青天”出来说话,一句话解决难题,人治的观念根深蒂固。上访也确实易引起领导重视,通过比上诉更直接,更有效果的制度性安排,以牺牲法律的程序性价值为代价,实现了上访人的利益最大化,却极大侵害了司法权威。

三、涉诉信访导致司法权威缺失

笔者认为:一个国家法治越充分,司法的社会功能发挥的越充分,司法的地位和社会权威越高。司法权威应当包括司法的社会地位确立的权威,法律被信仰和遵从的权威,司法因公正被信赖的权威,司法对象的内心认同带来的公信权威。[15][15]涉诉信访对司法权威的危害勿庸置疑,其导致的司法权威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法上有权”影响司法独立

伯尔曼说过:法律只有被信仰,才能得到切实的遵守。在法律至上之下,不应该法外有权。然而当事人相信权力至上所以要上访,究其原因,用福柯的“权力话语理论”可以揭示:[16][16]话语蕴含着权力,话语显现、释放并行使着权力;话语的争夺实质上即权力的争夺,话语的拥有意味着对权力的拥有。[17][17]上访后领导的指示往往更有权威性,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并未真正解决,这些加剧了百姓对“权力至上”的认同。这些影响了司法独立,使法官不但要承担对社会纠纷的审判使命,而且要承受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干预,当人们对司法主体缺乏一种必要的神圣感时,当一种制度将法官设计得和普通人无所区别时,司法的权威便荡然无存,人们对司法的尊重也无所依凭。[18][18]对司法效力的认识不一,导致影响司法权威。

(二)忽视司法程序影响司法公正

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是“司法公正”,而司法最重要的价值在于“程序正当性”,即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程序公正也是客观的公正。法院审判首先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在程序公正的前提下追求实体公正,但是,实体公正更多的要依靠当事人的证据充分,法官只能依据证据效力断案,法官更多的是追求法律真实。司法公正毕竟是法律意义上的公正。而当事人更多的只是理解客观公正,相信客观真实,不考虑法律程序及规则要求的“谁主张,谁举证”等基本要求,因此往往即使司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审判,当事人也很难服气满意。可见所谓社会正义如果让社会大众去主观评价,由于人的认识和价值取向差异,角度不同,标准不一,会有不同的评判。正如博登海默说:正义里有着一张普洛秀斯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且有极不相同的面貌。

如最高法院于2002年4月1日实施的《证据规则》,依照西方当代法治精神建立了一种现代的司法理念,但是这种司法精英的先进理念与我国普通民众的认同距离很大。[19][19]西方人讲程序的独立价值,中国人偏要看重实体判决的公正;西方人把诉讼看成是仲裁一场拳击,中国人偏要法院为民做主;西方的“正义女神”是蒙着双眼的,可中国人心目中的“包青天”却偏要“明察秋毫”。[20][20]《证据规则》的超前理念目前阶段缺乏社会普遍认同,许多基层法院不得不面对当事人诉讼能力普遍较低、举证意识较差,又很少委托律师的现状,严格执行这一制度可能会带来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对立的后果。由于对司法程序性的理解不同,如前述莫兆军法官被逮捕的案件,不但使法官人人自危,而且客观上助长了当事人涉诉信访的不正当心理。现各地方法院大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灵活执行《证据规则》,有些尚未执行《证据规则》创设的一些新制度。[21][21]这种现象也会造成执法标准不一,导致当事人难以信服法院的判决,也会引起涉诉信访。

(三)超越司法权限降低司法权威

司法权范围有局限,没有法院是不行的,但法院不是万能的。让司法越出自己的界限,过分强调司法的教化功能和实现实质公平的任务,去承担本应由政治领域解决问题的任务[22][22]。将法院不能解决的社会纠纷都纳入司法渠道,当这些期待无法实现时,司法便成为批评的对象,必然降低司法权威。

领导者往往对法院有过高期望值,要求所有上访纠纷纳入诉讼渠道解决,以化解对大局稳定形成的压力。但各种社会纠纷相互交织,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努力才能解决,诉讼是作为解决纠纷的最高成本方式而存在,无法应对复杂的社会现实。“任何时候,国家与社会在纠纷解决问题上都一定要有个边际的问题。不可能所有问题都进法院解决,司法并不总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23][23]

(四)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公信力

法律越来越成为专门的技能和学问,法治的内在逻辑,也要求法律的职业化、专业化、技术化和复杂化。[24][24]所谓专业化的影响是指对法律的熟悉程度。法官和律师是法律的专业人士,政府官员是政策的专业人士。由于我国法官队伍处于杂牌军正在向专业化队伍转变过程中,法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共同法律思维和专业训练,个别法官缺乏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执法方法简单,作风粗糙,有的法官业务素质较低,主观上想办好案却导致“官了民不了,案了事不了”,引发上访。也有极个别法官失去神圣感,尊严感,法律的良知受到挑战,司法权威异化为法官个人权威。部分法官把自己看成是法律和司法的化身,不是竭尽全力去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而是斤斤计较个人威严,与“公平正义”价值目标的背离,极大地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声誉,降低了司法活动的社会公信度。

(五)裁判无终局性削弱司法权威

司法权在实质上就是一种终局裁判权,其职责就是针对纠纷与归属、是非曲直等问题,根据事实与法律进行裁断。司法权的终局性就表示司法权是国家对社会冲突所做出的一种最终的、最权威的裁判权,是法制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权的终局性还体现在它对各种制度的最终保障上,如果司法不能遏制违法,则国家就不再有秩序可言了。司法的最终裁决的权力具有权威性,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绝对禁止法官如同烙烧饼似的将案件随意翻来翻去的审理。如果司法不具有最终解决纠纷的权威性,司法就不可能发挥作用,也失去了司法独立存在的价值。

法不只是单纯的思想,而是有生命的力量。一个法律制度,如果没有可强制实施的惩罚手段,就不能实现其在社会中维护秩序和正义的基本职能。但由于我国司法在国家事务及公共事务中的地位定位不准,所以相应地赋予司法的强制力也就不足。即便有限的司法强制权又由于种种因素的干扰而被削弱,如当事人采取拖延、躲避等消极方式或暴力对抗等积极方式予以抗拒与己不利的司法行为等。强制力不足,必然会使司法的可信任度弱化而使司法无威。

另外,从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关系上,传统的解释是,由于司法不公,所以当事人不信任法律,不相信法官,所以导致法院司法权威的缺失。笔者认为应跳出这种定式思维,美国联邦法院杰克逊大法官的话对我们审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关系有一定的启发:“我作的判决之所以是终极性的不可推翻的,并不是因为我作的判决正确,恰恰相反,我之所以判决是正确的,是因为我的判决是不可推翻的”。

四、重塑司法权威的途径

笔者认为,重塑司法权威要解决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问题,在宏观上,应创造条件,培养公众对法律的信仰。在微观上,应采取具体措施,改善司法环境。根据我国司法改革的状况,需要国家、司法机关和社会多方面在一些具体举措上共同努力。

(一)需要公正的司法体制

司法机关应是最具权威的机关,对权利义务纠纷的解决享有终局性的权威地位。其他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应对这种司法权威性地位提供制度性的尊重和维护。为了提升司法权威,国家应致力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理性制约的独立、统一、公正的司法体制。这是建立司法权威的基础和制度保障。当前,党中央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从国家的高度加强司法建设,明确提出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为在全社会提升司法权威,实现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最高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也提出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经费保障体制,探索建立人民法院的业务经费由国家财政统一保障、分别列入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的体制。研究制定基层人民法院的经费基本保障标准,为司法权威提供了机制保障。

很多人谈到树立司法权威的途径,只是从司法独立的路径出发,认为司法独立是重塑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强调司法要免受其他部门的干涉,解决法院人、财、物受地方制约的问题。在我国的调查中,许多法官反映,过去那种“横加干涉”的情况很少,也极少有领导“写条子”干涉办案的情况。更多的领导只是提示,要妥善处理某案件。我们认为,司法独立并不是说要让法官的权力更大,而是说要尽量减少那些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因素对法官办案的影响。说司法独立就是要有独立的财权、人权,这当然有一定作用,但这肯定不是司法独立最重要的因素。试问,世界上有哪个法院的财权不受控于行政或立法机关,受制于“地方”,香港的财权就是地方管的,但没有人讲它的司法不独立。相反,我国学者从实证的个案出发,认为法院财政的“地方化”在目前的情况下具有一定的合理性。[25][25]笔者认为,应以更符合司法规律的机制保障良好的司法环境,减少不良因素对法官办案的影响,达到司法独立,重塑司法权威。目前至少要在以下七个方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符合司法权威需要的司法体制,进一步增强司法的权威性:

(1)从体制上进一步按照宪法所确立的依法治国的原则,赋予法院必要的独立性和权威;

(2)建立严格的法官选拔制度,认真选拔法官,努力提高法官的全面素质;

(3)实行法官的少而精制度及等级制和高薪制;

(4)加强司法对具体的和抽象的行政行为实行审查、加强司法对行政制约的作用,从而进一步增强司法的权威性;

(5)应当加强判决书的说理性,增强释法析理、服判息诉功能;

(6)采取各项措施保证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严格执行,以树立司法的权威性;

(7)加强对法庭秩序的维护,确保审判活动依法有序进行,保障司法权威。[26][26]

(二)需要高素质的司法队伍

为了提高司法权威,法院必须从自身做起,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法官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应努力克服司法腐败,建立抵制干预司法审判的机制,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公正,弱化内部的行政化管理,在司法改革中注重提高法官的素质,实现法官的专业化,正确认识各种监督机制的作用。要建立更有利于体现法官价值的机制,提高法官待遇,拓宽吸引专业审判人才渠道,将法律素养较高,社会经验丰富的人士选拔到司法队伍当中,同时加大对法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审判水平和司法能力,提升办案质量,确保司法公正,才能使诉讼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真心相信司法者是廉洁公正的,能够依法公正裁决各类纠纷,才能提高司法的权威性。司法的权威性在很大程度上还有赖于司法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维护司法队伍整体形象的行为,也可以说,司法的权威性与司法者个人公正执法、清廉正直和富有能力的形象是分不开的,每个司法者通过自己的行为在广大民众中树立良好形象,也是提升司法权威的重要方面。

(三)需要确立理性的司法观

要确立理性的司法观,司法作为社会矛盾的最终流入口,只是解决社会纠纷的专业管道,不能成为一切社会矛盾的“灭火阀”,不能包打天下。在现代社会,司法仅仅是解决纠纷的渠道之一,不能把一切纠纷和社会矛盾都纳入司法渠道来解决。即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是主张首先通过社会自治组织能力的强化来解决各类纠纷,如各种行业协会的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判庭的调处等等。从而使司法机关可以专门解决其他渠道解决不了、需要提交司法程序的纠纷。法治绝不意味着一切纠纷都由法院解决,而是应建立全社会的解决纠纷的综合架构,各种解决纠纷的机制都发挥作用,并得到合理的衔接,司法只管份内的事才能管好份内的事,司法才能真正有权威。

理性的司法观需要各级政府对“法治”的落实,不能将法院沦为权力地方化的工具。例如,政府组织的下乡扶贫要法院支持,计划生育要抽调法官等。地方上一些与司法工作无关的行政管理类活动使司法机关疲于应付,甚至还有某些地方政府“当仁不让”地将司法工作纳入到政府管理之下,要求司法中对地方倾斜,这些现象不利于树立司法权威。法院忙于按照领导的意图,司法中处处“爱护”地方的经济,表面看是维护地方稳定,但如果各地方均要求司法对地方保护,那么国家司法的整体权威必然受到削弱。我们常讲服务大局,是在严格依法前提下的服务,是努力寻求司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佳统一的服务。只有让法院真正做它应该做的事,对本地的案件也严格依法裁判,统一执法尺度,才能赢得全社会的认同,司法才会有权威。

(四)需要营造尊崇法律的氛围

司法独立、司法权威、司法公正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若从法律信仰来解读司法,必须把信仰视为司法理念的精神意蕴。在一定意义上说,对司法的信仰是对法律信仰的延伸,是法律信仰的现实形态表现。司法如果不被信仰,不被认同和信赖,司法就没有权威性,没有权威的司法也就丧失了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在我国,由于缺少尊重司法的历史文化传统,处在社会转型期的规则失范和利益冲突激化都使得司法环境相对较差,社会本身对司法机关及其人员的腐蚀同化作用极大,甚至很容易使法律确立的制度程序发生异变。因此,社会需要创造一个尊重法制、维护司法权威的氛围和环境。需要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使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自觉承担维护司法权威的义务;不以不正当方式干预司法,进行舆论或媒体裁判;正确认识司法的特点及局限性,了解诉讼程序的基本要求及其风险,避免对司法的迷信和滥用;正确理解现代司法程序公正的基本原理,了解尊重司法既判力的重要意义;加强律师业及其他法律服务行业的自律和责任追究机制,减少和克服其在司法腐败上的中介作用。

司法权威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标志,也是现代法治实践的结果[27][27]。最高人民法院在答复“李道民代表关于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的建议”中指出,司法权威是国家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司法权威就没有国家权威,就没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法学家亨廷顿认为,发展中国家在社会转型时期所遇到的首要问题在于保持国家对社会的控制权威。美国大法官万斯认为,保持法官权威的条件包括五个方面的意识:[28][28]第一,法官自己对于公正判决的独立意识;第二,在判决时来自训练有素的律师界支持的意识;第三,政府其他部门对法官的支持意识,他们向法官提供帮助,同时避免在特定案件中,在某些方式上对法官判决施加压力;第四,来自新闻和其他媒体的支持意识;第五,一般公众以及特定的诉讼当事人对法官的支持和尊敬意识。笔者认为这五种意识,营造了尊崇司法、信赖司法、服从司法、认同司法的氛围,为司法的权威性奠定了理念基础。在我国目前司法权威不高,司法信仰缺失的情况下,必须要树立尊重和支持司法的观念,增强司法权威意识,在全民中培育、养成司法信仰是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

作者为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

------------------

[1]、被告自杀,法官被捕?》,载《人民法院报》2002年12月27日。

[2]、泽林著:《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开创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新局面》,载《人民司法》2006年第2期,第4页。

4、苏力著:《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

[4]、2006年1月14日,《人民司法》杂志社召开了由人大、政府有关人士,法院法官,学界教授参加的涉诉信访座谈会,讨论面对信访法院的立场和策略。参见刘嵘、柳福华著:《法院的立场与策略》,载《人民司法》2006年第2期,第6-10页。

[5]、涉法信访包含涉诉信访及其它信访。

[6]、胡道才著:《构建涉诉信访终结机制的思考》,载2005年10月9日《法制日报》。

7、张志铭著:《感言司法权威》,载2005年8月20日《法制日报》。

[8]、张嘉林著:《法官追求的最高境界:树立司法权威》,载2005年12月15日《法制日报》。

[9]、苏力著:《送法下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15-419页。

[10]、郑杭生著:《我国社会阶层结构新变化的几个问题》,收入郑杭生主编:《中国社会结构变化趋势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1]、苏力著:《我和你都深深嵌在这个世界里》,收入《制度是如何形成的》,中山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2]、刘家琛:《没有司法体制改革何谈司法权威》,载http://news.sina.com.cn/c/2006-03-12/05549328078.shtml,于2006年5月25日访问。

[13]、张静著:《法律规则的不稳定性》,收入郭星华、陆益龙等著:《法律与社会――社会学和法学的视角》,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7页。

[14]、应星著:《大河移民上访的故事》,三联书店2001年版,页406。

[15]、**:《司法权威包含着众多内容》,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意义座谈会上的发言。载2004年3月10日《人民法院报》。

[16]、于奇智著:《福柯人论之分析——从知识考古学的观点看》,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5年春季刊。

[17]、董志强著:《话语权力与权力话语》,载《人文杂志》,1999年第4期。

[18]、陇夫著:《尊重司法的理由》,载《法制日报》1999年12月5日理论版。

[19]、赵旭东著:《乡土社会的“正义观“》,收入王铭铭、王斯福主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91页。

[20]、宋大琦著:《从打事实到打证据到打规则》,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3期。

[21]、王振宏著:《从理想主义到经验主义》,收入吕伯涛主编:《司法理念与审判方式改革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版,第119页。

[22]、汪建成、孙远著:《论司法的权威与权威的司法》,载《法学评论》2001年第4期。

[23]、朱苏力著:《社会变迁中的法理学问题》,载法律思想网http://law-thinker.com/show.asp?id=3063,2006年5月12日访问。

[24]、刘星著:《法律解释中的大众话语与精英话语》,收入梁治平编:《法律解释问题》,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25页。

[25]、王亚新著:《围绕审判的资源获取与分配》,载《北大法律评论》第2卷,第1辑。

[26]、王利明著:《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7]、范愉:《树立司法权威是法制发展的一个过程》,在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意义座谈会上的发言。载2004年3月10日《人民法院报》。

[28]、严励:《

司法

威初

》,载http:///sshowall.asp?ArtID=18141,2006年6月20日访问。

2.中小学感恩教育的缺失与重塑 篇二

一、语文教学中情感教育存在的问题

1.对情感教育缺乏足够的重视

应试教育在中国的教育制度中一直占据着不可动摇的主导地位, 单纯地注重知识的传授和智力能力方面的培养, 忽视了情感教育在学生认知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导致了学生情感世界比较单调, 甚至是一片空白。在当前受应试教育大环境的影响下, 我国的教师在具体教学实践中到处存在重知识轻情感的现象, 缺乏情感教化的具体方法, 导致情感教育的缺少。

2.学生自身存在不良情感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 物质膨胀使得学生的道德水平、审美情趣和情感水准不断发生剧烈的变化。科技、网络、录像等大众媒体的快速发展给学生的思想情感方面带来了很多的负面影响;沉迷网络游戏变得冷漠、自私等等不良情感特征。教学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问题值得每一个教育界人士深思。

二、语文教育中情感教育的重要性

1.语文学科的内在本质决定了语文教育中情感教育的重要性

情感教育对一个人智力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语文学科的内容和其他学科内容之间最本质的差别就在于语文学科具有更加丰富的情感。语文课本里每一篇文章都是作家利用宝贵的时间精心构思的, 或崇高悲壮、或清纯委婉、或淡雅优美, 都是作家内心情感的流露。每一位作家在构思和创作作品的时候是充满感情色彩的, 同样的教师在传授学生这些文学作品的时候, 也必须是带有感情的, 通过声情并茂的情感教育, 使得学生在学习文学作品的时候能够调动自己的情感, 与作家产生共鸣, 进而才能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

2.语文教育目标决定了我国语文教学中实施情感教育的重要性

传统意义上的语文教学目标在很大程度上极少注重情感教育, 常常提到的有, 知识的传授、智力的培养、能力的发展和思想品德教育这四个方面。这是中国教育过分追求功利化的结果。近年来, 对素质教育的高度重视要求我们在制定语文教学目标时能够考虑到学生的情感方面的发展要求, 只有这样, 学习到的知识才能转化为信念, 成为学生内在主观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

3.语文教学整体功能的发挥要求语文教学中必须重视情感教育

语文教学的整体功能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语文教学不仅具有认知教育的功能, 注重提升学生的智力;也具有情感教育的功能, 重视学生的非智力素质发展。二是指语文教学的过程具有整体性。一个单元、一篇课文甚至是一个章节都是一个整体。一篇文章只有从整体上理解, 才能明白作者所要传达的中心思想, 而情感的投入则是维系文章整体性的枢纽。

三、语文教学中进行情感教育的途径

1.改进教学方式, 开展具体、生动的教学情景

由于情感受到所处情景的制约这一规律, 我们知道情感在一定的情景中发生, 而情景中的因素又对情感的产生有着反作用。因此, 教师可以在语文教学的过程中开展与教学内容一致的情景, 在一定氛围的熏陶下, 通过情景的感受和体验, 进而实现学生与教师之间心灵的沟通, 在很大程度上陶冶了学生的情感。具体的实施方法主要有:用语言描述情景, 吸引学生的注意;运用多媒体再现情景的发生;利用人的体态模仿当时的情景等。

2.教师树立情感教育意识, 用情感启发学生心灵, 感悟学生的情感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占据主导地位, 语文教学的情感教育, 不仅要求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进行情感方面的渗透, 同时也需要教师以合理、恰当的方式来启发学生的情感, 将文章内容与实际生活相联系是一种极其有效的教学方法。回想语文教材的作品, 每一部都是作家真实情感的结晶, 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汇都是作家情感的真实反映。在语文教学的过程中, 教师首先应该感受、体会把握作家的情感因素, 进而去感染熏陶学生, 启发学生的心灵, 从真正意义上提高大学生的审美水准和情感把握水平。

3.注重挖掘语文教材的情感因素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教材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以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将抽象化为具体, 将复杂化为简单, 以引起学生与作者的共鸣追求真善美, 提高语文教学的效果。教师不仅要深入挖掘教学内容的内涵, 同时在授课的过程中还要寓情于理。寓情于理是指把作品中蕴含的哲理以某种方式带入到作品特定的情景中, 给予学生对客观存在的事物以否定或者是肯定的审美评价和态度, 在情感上产生共鸣, 从而获得对真善美的追求, 提高语文教学中学生对于情感因素的把握, 使得学生的身心、智力、情感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秦叔萍.重谈语文教学中的情感教育[J].齐齐哈尔示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8 (3)

[2]程燕.情感教育在大学语文教学中的实践[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0 (3)

3.中小学感恩教育的缺失与重塑 篇三

关键词:金融业;经济伦理;信用缺失;伦理文化观

Abstract:Our country is in the emerging and transition period, the lack of financial credit become financial industry problem of concern. The credit crisis is also a manifestation of the social and ethical crisi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interpret this phenomen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nomic ethics,and from the social ethical system construction,aspects of government supervision way to deal with.

Key Words:finance,economic ethics,lack of credit,ethical culture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4-2265(2012)10-0068-03

经济伦理理论是由德国经济学家马克思·韦伯较早时期提出的,目前学术界对“经济伦理”一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总体上可以概括为:涉及人类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生活中的道德问题,以及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处理相关利益关系时所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在金融这样一个特殊的经济领域中,经济伦理的存在尤为重要。金融服务的本意是帮助客户谋取最大利益、规避风险。在现实社会中,金融行业却存在着种种背离经济伦理主旨的行为,包括洗钱、账户回扣、存贷丑闻等等。越来越多的人在金融市场上寻找套利机会、转移个人风险。基于这种社会现象,笔者尝试从经济伦理的角度探讨如何重塑金融信用、降低金融危机的发生频率、维护金融市场运行的正规化。

一、金融市场信用缺失的现状分析

“信用”是一个纯经济学概念,体现的是价值交换后产生的活动,主要体现在商业领域、金融领域和流通领域赊销、信贷等交易行为中。我国金融信用体系构建相对滞后,在信贷、资本、票据市场都存在着严重的损害金融信用准则的现象。

在银行信用领域,银行贷款逾期不还,个别企业通过设立子公司、注册新公司、企业兼并等渠道转移资产,变相解除与银行的债务关系。另一方面,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个别银行内部职员利用职务之便恶意经营,导致银行亏损严重。近年来,银行业频频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违规发放贷款、违规办理票据业务、会计核算失误造成银行资金流失等等现象层出不穷,对银行领域的信用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证券市场作为一个直接融资市场,是确保现代企业股份制度长青的关键因素。然而,我国的证券市场却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信用流失问题。一方面,上市公司为了最大化自己的利益,通过财务报表造假来骗取银行贷款、欺骗广大投资客户。一些大股东为了牟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便肆意挪用、占用公司资金。另一方面,个别证券机构为了推销自己代理的股票,故意夸大上市公司的业绩。部分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自身工作便利来挪用顾客的资金炒股。这一系列的行为都严重损害了证券市场的信用,大大降低了证券行业在客户心目中的诚信度。

保险行业的失信主要体现在合约订定、保险理赔和保险代理人行为几个方面。从合约签订阶段看,保险公司的失信行为主要是利用专业优势签订霸王条款,故意隐瞒重要信息。从保险理赔阶段看,我国保险行业没有遵照国际通行的“严核保、快理赔”准则,经常拒不履行或拖延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导致了“投保易、理赔难”的普遍现象。从保险代理人行为的角度看,我国保险行业的培训机制并不成熟,保险代理人的资质良莠不齐,影响了整体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保险代理人片面夸大产品增值功效、欺瞒顾客的现象屡见不鲜。

综上可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大量失信行为的发生会带来诸如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下降、社会诚信缺失、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等众多问题,从而进一步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有序展开。

二、金融信用缺失成因的经济伦理解读

从上世纪后半叶爆发的全球信用危机,到美国次贷危机引起的金融风暴,我们可以清楚地解读出这当中利益和伦理之间所产生的激烈碰撞。罔顾伦理的经济活动和利益追求是导致全球金融信用丧失的关键因素之一。金融活动本身是一种契约关系,主要是依赖制度和法律的约束而形成的。但参与金融活动的主体是人,人除了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之外,在社会交往关系中也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换言之,在经济活动中,任何的个人或群体都有可能面临利益和道德的两难选择,都需要社会伦理来约束。既然在金融信用缺失中包含了经济和伦理二维构成,在对金融信用缺失进行分析的时候,除了从经济利益的角度,更应着重加强对经济伦理的解读。

(一)主体道德失范导致信用伦理内在价值“空壳化”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有这样一段话:“我们每天所需要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家和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对他们有好处”。后来的西方经济学家据此提出了“经济人”假设,认为个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最终会导致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一度有人认为市场经济不需要社会伦理道德的调解,结果导致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无限扩大自身利益追求、抛却社会责任、突破道德底线,为了利益可以牺牲一切。而事实是,个体理性行为可能导致集体非理性的结果,最终并不会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反而会损害个人利益。在金融领域的表现就是金融业集体信用的缺失,以及因此给金融业和顾客带来的严重损失。因此,对于经济活动主体来说,需要遵循社会道德规范,不以个人偏好而以社会需求作为金融活动的风向标。

(二)社会伦理制度不健全导致信用奖惩机制“空壳化”

当前金融领域的信用伦理危机还源自于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不健全。传统伦理制度的保障机制解体、经济伦理制度规范缺失,导致伦理丧失的成本很低。失信所受到的惩罚不严厉,守信的收益也不明显,呈现出守信成本高、收益小,失信成本低、收益大的现象。

三、金融信用重塑的内在动力——伦理机能的发挥

信用原则是金融领域的重要行为准则,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金融业信用体系的构建是滞后的。社会信用体系比较健全的国家,习惯上被称为“征信国家”,一般具有如下特征:经济形态以市场经济为主体;信用交易占市场交易份额较大;各征信国家都建立同等水平的信用管理法规;各类征信数据开放,与其他征信国家对等开放,信用管理服务门类齐全;企业的平均信用管理水平较高、信誉良好。在社会信用体系当中,信用评级制度是金融信用体系构建的重要基础。具有公信力的信用评级体系应具有如下特征:由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担任评级机构;评价方法全面、客观、科学,适应金融市场的特点;具备成熟的盈利模式以使之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有严格的责任制衡机制,恶意评级机构及其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我国,目前信息公开制度尚不完善,从而导致金融领域中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较严重。

引起金融信用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仅需要通过法律的途径,还需要从制度设计、政府监管、体制改革等多个渠道谋求解决方法。从伦理自律的角度来看,通过社会道德规范的重塑来加强经济活动主体的守信行为,是一种内在化的动力机制。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几个方面实现:

(一)建立诚信的社会道德文化环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诚信要求经济活动主体遵循实事求是、信守承诺的经营原则。在经济活动中,诚信是获得“双赢”的关键,守信行为能为交易双方共同带来经济利益。社会全体的诚信行为有助于社会道德伦理规范的建立。营造诚信的道德文化环境有赖于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通过持续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宣传,加上法律规范的外在约束,可营造诚信的社会道德文化环境。

(二)建立健全社会伦理制度体系,实现内在自律

重塑经济伦理、恢复金融信用体系,不仅仅依赖于道德教育和口头宣传,更重要的是建立健全社会伦理制度,将伦理道德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引导社会行为的正确导向。新制度经济学指出,有效率的制度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是构成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因此,与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相吻合的经济伦理,会对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有利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同时,伦理道德规范也会唤起经济活动主体的积极性和责任感。经济活动主体在获取利益的同时,可推动人与社会的共同发展。一个社会建立了良好的社会伦理制度规范,就能够形成好的社会风气,促使人们养成良好的伦理行为,反过来推进社会伦理制度进一步向前发展。

我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发展还不成熟。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部分经济活动主体难免会将个人偏好做为行为准则,一味追求个人利益,从而助长尔虞我诈、拜金主义、唯利是图等不正之风。经济伦理的重要作用就是从根本上解决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利益关系的不均衡现象。

(三)加强金融企业伦理建设,创新企业伦理文化观

金融企业伦理文化是金融企业在长期的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价值观和信念,能够帮助企业员工在工作中遵守道德伦理规范,合法操作,减少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金融企业的道德伦理建设,重点是对员工的培训和思想教育宣传。企业领导层通过办培训班、请名师授课等方式,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伦理培训,同时辅以伦理制度规范的约束,加强金融伦理教育,在组织中树立正确的伦理道德观念,帮助员工减少失信行为几率,在组织内部形成诚实守信的文化氛围。

(四)发挥政府监管作用,强化信用奖惩机制

金融领域伦理危机的预防和治理,不仅需要来自社会伦理制度的内在机能的发挥,还需要外在监督管理机制的补充作用。政府对金融机构行为的监管,主要是惩治金融领域的不正当金融行为,比如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欺诈客户、洗钱犯罪等行为,这些恶性行为严重地破坏了金融市场的秩序,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对于这样的行为应该严厉打击。我国正在由传统经济伦理向现代的市场经济伦理转变,在这个特殊时期,政府更应该承担起社会伦理的监督者和执行者的角色,将金融领域的伦理行为纳入监管范围,建立严格的信用奖惩机制,以经济效益和道德标准双重指标来衡量、评价金融机构的绩效。

参考文献:

[1]于志洁.论我国金融信用的缺失[J]. 金融论坛,2006,(7).

[2]洪必纲. 经济伦理视角下金融领域的信用缺失与矫治[J]. 经济研究,2011,(1).

[3]林钧跃.社会信用体系原理[M].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

[4]张宇润.论金融信用安全的制度保障[J].学术界,2006,(6).

[5]陈博.论经济伦理与和谐社会的关系[J].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1).

4.感恩意识的缺失与唤起 篇四

感恩意识的缺失与唤起

感恩意识是我国悠久文化传统中的优秀因子,却因种种原因失缺于今.通过教育与熏陶,重新唤起和培养起青年学生的感恩意识和习惯,对提升人生境界,获得幸福人生,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紧迫而现实的.重要意义.

作 者:尹华 曹贤香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山东青岛,266510刊 名:人力资源管理(学术版)英文刊名: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年,卷(期):“”(12)分类号:G621关键词:教育 感恩 人生 和谐

5.中小学感恩教育的缺失与重塑 篇五

《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

实验方案

河南省舞钢市第二小学 翟慧月

《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实验方案 河南省舞钢市第二小学 翟慧月

2011年,经我校申报,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总课题组批准,正式成为对《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作为课题进行专题研究。

为了有效实施课题实验,充分利用《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的实验与研究,推进我校课程改革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实验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们课题组将在上级总课题组的领导下,按照上级部署和学校课题组的方案计划,充分发挥课题骨干教师的作用,扎实开展实验研究,务实求精,不断优化课堂教学,变革教学方式,力争达到课题设计的预期效果。

二、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把“感恩教育”定为核心课题进行研究,其目的是为了让学生们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使其心灵深处受到感动;让学生懂得理解、宽容、体贴、关爱他人;让学生懂得孝敬父母以及长辈是为人之本;让学生懂得感恩是快乐生活之源,心中充满爱心,学习更有动力,生活更有意义;寻求实施感恩教育最佳途径和方法;通过一些具体的感恩教育的开展,培植感恩文化,推进校本课程建设。

我们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研究,就是要在青少年的心中播种高尚道德的种子,引导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做事,以平和之心、敬畏之心、感恩之心来对待学习,对待工作,对待生活,对待社会,对待自然,进而提高他们的精神境界和生命质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们的 1 研究将从最基本的活动研究开始,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课题研究目标

1.通过课题《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寻求小学生缺乏感恩心理的原因。探索培育小学生感恩意识、“学会感恩”的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及小学生感恩行为培养的方式、方法。

2.构建对小学生进行感恩教育的主要途径与方法。3.创建小学阶段感恩教育校本课程。4.提高学生感恩意识,促进学生感恩内涵。

5.通过实验使实验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实验教师的教学水平得到较大的提高。

四、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一)课题研究的基本内容

1.小学生感恩意识现状的调查研究。2.小学生缺乏感恩心理的原因。3.培育小学生感恩意识的研究。

4.小学生“学会感恩”的理论和实践研究。5.小学生感恩行为培养的方式、方法研究。6.感恩教育内涵的研究。

7.对小学生进行感恩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方法。8.小学阶段感恩教育校本课程建设的研究。

(二)课题研究的重点 感恩教育的内涵;对小学生进行感恩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小学阶段感恩教育校本课程建设的研究。

(三)课题研究的难点

对小学生进行感恩教育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小学阶段感恩教育校本课程建设的研究。

五、课题研究的主要方法

1.行动研究法。组织课题组教师从实际情况出发,参与课题实践研究,解决课题研究中的实际问题。

2.调查研究法。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通过观察和调查问卷,了解现阶段小学生感恩心理的整体状况,明确其长处和缺失,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合理化分析,掌握课题研究的有力资料和数据。

3.文献法。收集有关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学习资料,作为课题研究的理论指导和参考。

4.经验总结法。在研究过程中,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撰写研究论文和实验报告,规范课题研究行为。

六、课题实验步骤及策略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5月——2011年7月)1.成立课题研究领导小组 组 长:李相丽

副组长:翟慧月 刁东文

组 员:李秀云 高翠平黄红云

经课题研究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校长李相丽任课题组组长,翟 慧月任课题组副组长并全面负责课题的实践与研究,吸纳十五名领导和教师任课题组成员。

2.成立课题组

组 长:李相丽 副组长:翟慧月 刁东文

成 员:张二杰 刘兴源 高翠平黄红云 李秀云 建立课题研究网络,翟慧月主要抓课题的全面工作,常务副校长刁东文主抓课题的具体实践工作,课题的理论研究及经验总结。课题研究领导小组经反复研究制定出课题实施方案,完成课题申报。

第二阶段:研究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3年7月)

(一)课题组教师查阅相关理论书籍,以理论知识指导研究实践。(2011年7、8月)7、8月份正值暑假,课题组实验教师利用假期进行感恩教育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写下不少于两千字的学习心得。

(二)各年级实验班正式启动实验,按实验规划进行相关项目实验,每月课题组成员集中交流实验状况(问卷调查、学生访谈;感受、困惑、困难、经验),材料整理。(2011年9月——2012年6月)

1.在全校每个年级选一个班开展初步研究工作,把这五个班作为实验班开展实验工作。

以黄红云、李秀云、实验教师所在的班级作为实验班首先开展实验研究工作,2.通过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活动,使他们的感恩心理潜能得到 理想的开发。

(1)举行感恩主题班会。引导学生用语言来感激给予自己生命的父母,因为他们才使自己能看到这个多彩的世界;感激养育自己的人,因为他们的爱才使自己不断长大;感激教育自己的老师,因为他们的教导才使自己变得有文化,有修养。感激一切给予自己点点滴滴关心和帮助的人。感恩主题班会,给了学生一个倾述爱的平台,让学生在感恩的盛宴中吸取营养,让自己的情感得到升华。

(2)通过晨会课、班会课、课余活动等,给学生营造一个以“感恩”为主体的的教育氛围,净化学生的心灵。

(3)通过翻阅书籍或网络搜索,寻找与“感恩”相关的句子,然后在晨会课上朗读。找寻句子的学生要多,朗读时,要求都要带着感情,认真体会每一段感恩的语句,让人听起来就好像一棵棵种子已播撒进了他们心灵中那片神奇的土地,遇到雨露,正在生根发芽,茁壮成长。

(4)收集“感恩”的故事,通过故事会的形式,在班级中宣扬“感恩”,让学生从故事中去感知身边的亲人、老师、朋友、陌生人的关爱,由心底发出感慨,由心灵深处产生共鸣,舍弃以自我为中心,试着从他人的角度看待生活的艰辛,体味人生的冷暖,感受浓浓的亲情。

(5)布置写一封感恩的信。由于学生在写感恩信时,首先触动的是自己的心灵,因此字里行间必定蓄满了久藏于心底的那份真挚之情 5 和对父母的无比感激。虽然没有华丽的辞藻,但情真意切,让人读来,必定泪光莹莹,难以忘怀。

(6)布置爱心作业,开展爱心评比活动 表达爱心的方式有很多,如:

①帮父母做家务:打扫卫生、洗碗、洗衣服、整理房间等。②给父母捶捶背、按按肩膀、洗洗脚等。

经常问候,让工作了一天的父母,回到家中,便能从自己孩子口中,听到最舒心的话语,在享受着天伦之乐的同时,忘却一天的疲劳和烦恼。

③帮老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④帮助别人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学生每做过一件感恩的、有爱心的事,就在爱心记录卡上记录好,每月评比一次,评出最有爱心的五名学生,给予表扬并颁发“爱心”小勋章。借此活动,鼓励和推动学生开展感恩活动。

(7)利用特殊日子,开展感恩活动

特殊的日子是感恩的最好时机,如父母的生日、母亲节、父亲节、教师节、感恩节等。可送上一张贺卡,一朵鲜花,一封感恩的信或一条信息,哪怕一句温馨又真诚的祝福也可以。

3.实验班总结一些有价值,可推广的经验。

每月课题组成员集中交流实验状况,五位实验班的实验教师介绍实验现象、实验成果、实验经验等,再把实验中的困难和困惑提出来,大家讨论想办法解决。不定期的进行问卷调查和学生访谈,从另一方 面了解课题实验的进程效果,另一位课题组对实验材料进行整理,总结一些有价值,可推广的经验。

4.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进行个案研究,每个年龄段选部分学生,跟踪研究一年,全程观察、记录,定期测评分析。

五位实验班教师依据自己班级的学生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个案研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采用更有个体针对性的方式进行感恩教育。

(三)撰写阶段性报告,总结出行之有效的途径、方法,全面铺开。(2012年7月——2013年6月)

课题组全体实验教师利用2011年7、8月暑假,对一年来的课题实验研究进行阶段总结,撰写阶段性报告。五位实验班的实验教师首先递交实验总结,接着全体实验教师进行讨论研究,结合课题研究过程中的跟踪问卷和学生访谈,总结、整理出适合全校班级、全体学生的感恩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2011年9月,新学期开始,小学生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全面铺开,以一个学为一个周期,全面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教育内容有:

1.开展感谢父母养育之恩的教育实践活动。2.开展感谢老师教育之恩的教育实践活动。3.开展感谢社会和同学们的爱心相助教育实践活动。4.开展感谢祖国恩情的教育实践活动。5.开展感谢自然恩赐教育实践活动。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计划采取动员大会、主题班会、书信、专题板报、手抄报、感恩征文、教育课展评、演讲比赛、观看感恩教育片、唱感恩歌曲、感恩实践等形式,对全校学生进行生动活泼、深入浅出的感恩教育,增强广大学生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学生懂得感恩,自觉报恩。

具体的实施途径与方法以阶段性报告总结的具体经验为准,并以此指导全校的感恩教育的实践与研究。

(四)编写校本课程教材。(2012年7月)

课题组全体实验教师依据实验的研究结果,总结、整理经验材料,编写校本课程教材。课题组组长于朝阳任主编,副组长张犇、董国环、张文峰任副主编,全程参与、指导校本教材的编写,争取编写一部具有指导意义、具有可操作性、具有推广价值的校本教材。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2年8月——2012年12月)活动结束时,各班举行“学会感恩,与爱同行”教育活动总结表彰会,认真总结班级在感恩教育系列活动中学生的表现以及发生的变化,对典型的人和事要进行总结、表彰。学校也将举行总结表彰活动,对班级好的做法,对在此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学生,要进行大会交流和表彰嘉奖,并向家长发送喜报。

最后,课题组要总结成果,推广经验。包括:全面总结、收集整理资料;实验教师撰写专题论文、实验报告和其它论文;评选优秀实验教师;评选优秀研究论文;优秀作品展示;撰写课题终结性报告,编辑优秀个案分析和教师优秀论文集等。

七、课题实验具体措施及条件保障

1.实验课题由学校校长任课题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2.课题组要严把实验教学关。课题组负责人要带领课题组成员沉浸研究,引导每位实验老师一边在实践中总结经验,一边把经验运用于实践,把研究与教学紧密结合起来,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每位实验老师定期写好实验小结,由课题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评议。

3.严肃研究例会制,每月一次定期召开课题研讨会,交流学习心得、讨论得失,小结实验成果等。每位实验老师每学期必须推出一篇高质量研究论文。

4.建立专门的课题研究网络方式,方便课题的研究、交流和管理。在实验教师和学生中开展问卷调查或开坐谈会、访谈等调查活动。从中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

5.坚持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认真组织课题组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研讨会和交流会。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阶段研究工作及成果汇报会,开展一次优秀研究成果(包括经验总结、课例录像、个案、论文、调查报告或研究报告等)的评选活动,为广大参研教师提供展示与交流的平台。

6.注重外出学习和专家引领,充分发挥专家引领的作用。学校除了让每个成员加强学习,注重自身提高外,还打算邀请省、地、市科研专家到我校指导课题研究的专题培训。

7.建立适用的科研管理制度,并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8.及时提炼阶段成果。研究教师平时认真作好实施过程的记录,每学期有经验总结(以论文、心得体会、个案分析、经验文章、教育叙事等形式表现出来),并积极参加各级优秀论文的评选活动。

9.注重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运用。将校本研修与课题研究有机地整合,提升本课题的研究质量。加强资料管理,建立课题研究的资料档案。

6.中小学感恩教育的缺失与重塑 篇六

阶段总结

保靖县迁陵学校 李文平

小学生感恩教育,我们已深入扎实地研究了两年。目前,此阶段工作已顺利完成,现作如下总结:

为使学生懂得感父母养育之恩;感师长教导之恩;感同学帮助之恩;感国家社会关怀之恩,课题组紧紧围绕课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1、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课题组利用各种节日,如妇女节、母亲节、父亲节等,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设计不同的活动,让学生动手实践,亲身体会,在实践中体会,在体验中成长。如低年级:爱心家庭作业(为父母洗脚、制作一张卡片等);中年级:“算算亲情账,感知父母恩”;为父母过节;高年级:组织演讲比赛;举办班级故事会;开展家书活动。

2、感激老师的培育之恩。课题组组织开展了演讲、征文、向老师献真情活动、手抄报、“尊师重教”示范班等活动。

3、感激同学的帮助之恩。课题组要求各班组织学生寻找身边需要感恩的同学,并且把最感人的事例在学生中广为宣传,在班级中开展“一帮一”的活动。通过力所能及的体验活动,形成同学之间互帮互助的氛围,增强同学之间友情,创造和谐的校园环境。

4、感激国家社会关怀之恩。课题组开展了“常怀感恩之心,常为感恩之行”活动。一是走进敬老院活动,让学生陪老人们说话,帮老人们打扫卫生,给老人带去欢乐。二是捐款活动。汶川大地震之后,学校开展了“向灾区人民献爱心”的活动,为灾区人民送上一份爱心,一份祝福。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让学生懂得了回报。

5、进行了第三次的感恩意识问卷调查。

回顾课题研究全过程,共总结出以下三种既实效又可操作性方法:

1、营造感恩教育氛围(方法一)

感恩教育要取得成效,需要有良好的教育氛围和环境。环境是无声的教育,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为此,学校积极创设以“感恩”为主题的校园氛围,让学生在充满“感恩”的环境中得到陶醉,心灵得到震撼。以中队为单位根据自己的爱好、特长,分别设计感恩教育的情景:利用班级开展演讲有关“感恩”的小故事、创办“感恩”小报;利用学校阵地创办 “感恩”专栏,展示“感恩”图片、名言警句;还可以在中队中开展“感恩”主题队会或班会,自编自演相声、小品、课本剧,让学生身临其境,从中得到熏陶。

创设浓厚的“感恩”教育情境,让学生在不同的场景,不同的氛围中,激发学生“知恩、感恩、报恩”的热情与行为,促使更多的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到“感恩”的活动中去,去亲身体验,去感悟人生,去领悟真理,从而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

2、收集感恩教育故事(方法二)

感恩教育重在培养孩子的“感恩”意识,而培养孩子的“感恩”意识就要让学生明确什么是“感恩”以及“感恩”的重要性。小学生年龄小,对道德的认识、理解,单凭定义、空洞的说教,那只能是徒劳无益。因此,学校根据学生的生活实际、兴趣爱好和个性特征,让学生走出课堂,走进生活,开展搜寻故事的活动。(1)向父母了解。学生爱听故事是天性,请父母、长辈讲述前辈孝敬老人的故事,从纯朴的语言中去领略“感恩”的内涵。学生们通过收集这些传统的故事,进一步认识到感恩的重要性。

(2)向教师了解。教师通过对学生进行红色教育如:走进华蓥山红色文化故事;参观游击队群雕;讲述游击队战士(双枪老太婆)的感人事迹,使学生明确“感恩”的传统美德与时代特征,知道应该弘扬什么,摈弃什么。

(3)向同伴了解。各自交流生活中是如何孝敬长辈的故事,了解“感恩”在彼此生活中的真实写照。各班利用班会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有的开展了故事演讲赛,有的将孝敬长辈的故事编成了话剧、小品、相声等进行表演。在活动中学生快乐多收获也很多。

(4)向书本了解。请学生走进图书馆、阅览室,通过查阅圈划、摘录笔记等形式来知晓前辈“感恩”的动人故事。如:学生在图书室读到《少年邓小平》、《朱德的母亲》等书籍时,学生们感触很深。

(5)向媒体了解。为了通过观看电影、电视,认识“感恩”的内容与含义。学校组织全校学生观看了《母爱》、《父爱》、《双枪老太婆》等影片。学生们受

益匪浅。

(6)在歌声中悟。“会唱《感恩的心》”每周星期一集会或在学校举行的重大活动中,全校的师生都要齐唱《感恩的心》(并进行手语表演)。时时刻刻唤起孩子感恩的心。

通过上述活动,让学生从具体的情景中、典型的事例中去感知理解“感恩”的时代内涵,懂得“感恩”的内容与方式,从而使学生真正领悟到“感恩”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是当代小学生必备的道德素养。

3、开展感恩社会行动(方法三)

社会是感恩教育的大熔炉。组织学生走进社会,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传统特色活动,这些活动以“感恩”为纽带,培养学生知恩、感恩、图报的品德。

“走进敬老院”是我校的一项传统的“感恩”活动。三年来,从未间断过,每个星期各中队以接力棒的形式轮流去敬老院慰问孤寡老人,用孩子们平时节约的零花钱为老人们买糖果、糕点、面食等老人们喜欢的食品;孩子们发挥特长,为老人们表演了生动有趣的文娱节目;为老人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为孤寡老人带去欢乐,送去温暖。三年来,我们 “走进敬老院”活动,这一事迹赢得广大群众的好评,被《保靖电视台》报道;少先队大队部也多次被评为“保靖县红旗大队”。

“感恩节创意”是我校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的新举措,每年都能收到孩子们在感恩节这天送给老师和家长的礼物。其中在2009年的感恩节中,孩子们送给家长的礼物是“为家长洗脚”。家长为此很感动,纷纷写来发自肺腑的“难忘感恩节”心得感受。

7.高校感恩教育的缺失与对策研究 篇七

一、高校感恩教育的内涵及意义

感恩是每个人都应具有的基本修养和道德准则。感恩教育就是教育者运用一定的教育手段和方法, 对受教育者进行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报恩以至于施恩的人文教育。

高校开展感恩教育, 首先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是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 塑造大学生健全人格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当代大学生, 处在一种网络信息高速发展的环境中, 学生与家长、老师或是同学之间普遍缺乏必要的情感交流。开展感恩教育, 正是通过教育引导的方式来促成学生养成感恩的意识, 培养学生增强爱心, 服务社会的自觉性, 进而使学生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和事, 也让大学生更加自觉的严格要求自己, 学会承担责任, 并养成积极乐观的态度和不断求学的精神。其次, 感恩教育契合了新时期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对教育的要求。注重人文修养, 有助于帮助高校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培养学生良好的人际交往素质, 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此外, 感恩教育也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传统道德文化是祖先留下来的精华, 对人类的发展是极为有利的因子。大力倡导传统文化的教育, 不仅有助于当代大学生增进知识, 也能够净化学生的心灵, 培育学生树立积极、健康的心态, 同时, 也能够帮助学生调整心理状态, 保持心理平衡, 积极面对生活。无论如何, 在一个人成长的道路上, 知恩感恩, 都是其贯穿一生的宝贵财富。

二、高校感恩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 教育边缘化, 课程重视程度不够

当前高校教育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 主要是把重心放在学生专业理论和技能的培养上, 从而忽视了学生思想道德水平的提升。课程设置里基本都没有直接涉及到感恩教育的内容, 大多都是辅导员在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口头性的引导内容, 教育缺乏现实性, 不能与当代大学生的生活实际相结合, 出现知行脱节的现象。

(二) 感恩教育理念模糊, 方向不明确

理念关乎着方向。教育教学的关键不应当是只追求眼前的利益, 而应当朝着更长远的目标去努力。然而, 由于教学引导的偏差, 不仅仅是老师, 学生眼中的感恩教育同样也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提到感恩教育时, 学生就想着如何在眼下为父母做些具体的事情, 以彰显自己的孝心, 提升自我的道德认知。教师更多的是强调“知恩图报”, 要求学生遵规守纪, 不辜负国家和家庭对自己的培养。然而, 受传统伦理道德要求的影响, 模糊理念上的感恩教育已经不符合中国培养全面人才战略计划的要求。现如今对学生进行感恩教育应该更加注重时代性和全面性, 拓宽思维, 方方面面的加强学生对感恩教育的引导, 而不拘泥于一时一事, 要全面贯彻, 亲力亲为, 潜移默化的引导学生增进对感恩的理解, 而不是把它当成作业一样只是简单的体会一下这种传统文化的精神魅力, 进而失去其作为人生内涵的重要意义。

(三) 教育形式单一, 学生积极性偏低

目前, 高校的感恩教育尚处在探索研究的初步阶段, 教育方式继续沿袭了传统德育教育的习惯, 主要以课堂讲解和灌输为主, 忽视了学生参与和师生互动的双向交流。教育教学过程中, 虽然也有以播放视频和讲授故事的形式存在, 可是形式依然单一, 长此以往, 不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在教育过程中, 教师自身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不仅实践教育内容少, 教师本身也很难做到“知行合一”, 自身表率性不强, 本身就缺乏相关的素质修养, 课程本身也就很难起到说服作用,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教学效果。因此, 思想政治教育要能够有效地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 多从学生的情感体验出发, 把教育搞活, 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进而起到感恩教育的真实作用。

(四) 大学生自身意志薄弱, 主观能动性不强

随着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在市场经济的充分调动下, 大学生的情感意识也逐渐趋于自由化, 自主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得到加强, 但随之而来的拜金主义、享乐思想也变得严重起来。部分学生不仅不珍惜在校时光, 还整天攀缘附会, 对父母和社会为他们所提供的一切感到理所应的, 不仅如此, 稍遇挫折还喜欢怨天尤人, 感恩之心也逐渐得以丧失。在校期间, 经常埋怨伙食不好、基础设施条件差。他们更多的是从自我满足感出发, 一味索取不懂得付出, 价值观在各种思潮的影响下显得尤为混乱。

因此, 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感恩教育是“正当其时”, 不仅“功在当代”而且“利在千秋”。

三、高校加强感恩教育的措施

(一) 优化校园文化, 创建感恩教育的良好校园氛围

校园文化是贯穿大学生活始末最为具体的表现, 是一所学校最为独特的写照, 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和深刻的教育影响力。因此, 一所大学的文化氛围也将直接决定着在校学生的未来发展, 高校加强感恩教育首先要创建校园感恩文化, 从而以良好的文化氛围来熏陶和引导学生朝着真、善、美的方向发展。学校的感恩文化建设, 可以首先从形象入手, 首先为学生营造一个感性上的认识, 应充分利用板报画廊、电子橱窗、校园报刊、校园广播站和校园网站等传媒, 让学生目有所及、耳濡目染;其次, 以上率下, 要求每名教师从自我做起, 切实践行相关要求, 以自身行为做表率, 不仅要在课堂上加强感恩主题的教育, 平时工作生活中也要注重自身的行为要求, 切实做到为校园文化建设出力, 彰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 适时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社会实践活动

高校实践活动是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一部分, 通过社会活动学生能够更好地接触社会、了解不同的人和事, 同时增强学生的情感认知。社会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能够引导学生通过具体行为的操作深入了解生活, 充实自我人生, 在这样的实践生活中学生就更容易尽早的摆脱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 体验作为社会人的责任和意识。

具体操作过程中, 校方可以利用一切时机举行以感悟亲情、尊重教师等主题的感恩活动, 诸如举办以“感恩”为主题的演讲活动, 制作感恩为主题的横幅、征集“感恩心语”定期发至校园网站、报刊等, 以具体的行为活动培育学生感恩的情怀, 教导学生要能够用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身边的人。进而达到弘扬传统美德, 培养学生理想人格的目的。同时, 高校还可以积极的开展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支教活动等, 在具体的时间和环境中让大学生体验社会生活, 从而增强大学生们的责任意识和吃苦耐劳的品质, 让大学生们能够自觉的形成正确的感恩观念和行为。

(三) 以考促训, 建立有效的感恩教育考核评价体系

针对目前的教育现状, 在以考核机制促进教学的现实情况下, 要想使感恩教育取得持续、优异的成果, 就该建立卓有成效的感恩考核评价体系。各大高校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地域环境、办学特色、教学条件等, 针对不同专业和不同年级的学生制定适宜的感恩教育目标, 并建立多元化的感恩教育考核评价体系, 对感恩教育实施量化标准, 定期对学生予以考核。例如将相关社会实践活动纳入到综合素质考评体系中, 制定学分制, 用分数评定对学生进行一定程度的约束和引导, 促使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参考文献

[1]赵晓芳.关于高校感恩教育的思考[J].社会科学论坛, 2006 (07) .

上一篇:OA软件在管理中发挥的作用下一篇:市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