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专项验收标准

2024-10-31

环境专项验收标准(通用8篇)

1.环境专项验收标准 篇一

国家海事局关于印发《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船舶[2011]292号

为规范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处置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的专项验收工作。

本细则所称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是指船舶污染监视监测能力、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能力以及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等。

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应当与其所从事的船舶进出港口、靠泊,货物装卸、过驳,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活动所面临的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风险相适应。

第三条 海事管理机构依据管理职责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的主管机关,具体负责组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及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建设项目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

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以及《规定》实施前已

投入生产、营运的现有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现有单位)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

以上负责专项验收工作的海事管理机构统称为专项验收机构。

第四条 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具备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并按照本细则的要求通过海事管理机构的专项验收,未通过验收的不得从事船舶靠泊、装卸、过驳作业或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

第五条 对于申请专项验收的单位,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专项验收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申请专项验收的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六条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科学和规范。

第七条 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船舶修造、打捞、拆

解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符合本细则要求的评估单位,按照交通运输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有关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规范、标准,对其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建设需求,并提交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现有单位应当在申请专项验收前,按照前款要求开展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

第八条 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船舶修造、打捞、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根据国家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有关规范和标准,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设施、设备和器材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九条 同一港口或者同一港区、作业区的码头可以自愿建立联防机制,实现应急设备资源的优化、整合和统一调配使用。

建立联防机制的同一港口或者同一港区、作业区的码头应当委托符合本细则要求的评估单位对联防区域内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进行评估,其整体防

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不得因建立联防机制而减弱。

联防机制的建立不解除同一港口或者同一港区、作业区的码头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从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的单位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具有环境评价或安全评价等相关资质;

(二)能够独立完成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

(三)具有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所需的船舶污染物漂移预测能力;

(四)建立完善的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五)具有至少三名以上具备风险评估资质的高级技术人员。

第十一条 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单位实施年度备案公布制度。

拟从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的单位,应于每年10月底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提交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条要求的材料。对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备案公布的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的单位,还应提交本年度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每年年底集中对申请的单位进行审查确认,将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的单位进行上网公示,并根据公示情况备案公布。

第十二条 评估单位采集的数据资料应当真实有效,报告结论可信,具有追溯性,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评估报告应当至少包括现状分析、风险识别和预测、降低风险对策、应急能力评价和建设需求、评价结论和建议等内容。

第十三条 评估报告应经过专项验收机构组织的专家评审。申请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向专项验收机构提交评审申请书及评估报告。

建立联防机制的同一港口或者同一港区、作业区的码头申请对区域防治船舶

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评审的,还应提交联防协议。

第十四条 专家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和当地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建设规划的要求;

(二)通航密度,助航设施、锚地、码头靠泊等级、船舶吨位、作业种类和作业限量等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分析;

(三)船舶污染物对作业水域、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滨风景名胜区、重要渔业水域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海域的风险分析;

(四)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与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风险的适应性分析;

(五)污染防治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情况。

专项验收机构应当邀请港口、环保、设计等单位参加评审。被验收单位、有关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工程可行性报告,专项验

收机构应当对修改后的工程可行性报告出具批复意见。

第十五条 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在工程可行性报告、设计和施工中,以及从事上述作业活动的现有单位在调整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建设中,应当根据专项验收机构的批复意见落实相关措施。

第十六条 申请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制定并实施有关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管理制度;

(二)已经按照交通运输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颁布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设备和器材,并完成主要防治船舶污染设备和器材的调试工作;

(三)提供配备的防治船舶污染设备和器材符合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要求并能够正常运行的说明材料;

(四)已经完成专项验收申请报告,有关资料齐全。

第十七条 申请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向负责受理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专项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专项验收申请书;

(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与能力评估报告、批复意见及落实情况的说明;

(三)配备的船舶、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种类、规格、数量等明细清单、相关证书和证明;

(四)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管理制度;

(五)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

(六)防治污染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名单及培训合格证明。

建立联防机制的同一港口或者同一港区、作业区的码头申请专项验收的,除提交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联防协议和联防组织整体应急预案。

第十八条 专项验收机构受理专项验收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专项验收的单位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进行全面检查,对其是否符合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要求做出评价。

第十九条 对经检查和评价符合条件的,专项验收机构应当在《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时限内做出是否通过专项验收的决定。

专项验收合格的,颁发《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证书》;专项验收不合格的,申请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按照专项验收机构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限期整改,并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重新提出专项验收申请。

专项验收机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的名单。

建立联防机制的同一港口或者同一港区、作业区的码头申请专项验收且验收合格的,专项验收机构应当向各码头单位分别颁发《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证书》。

第二十条 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定期对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设施、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并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可以将船舶污染应急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管理和使用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 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做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活动的记录,包括安全营运和防治污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启动和修订情况,设施、设备和器材的维护保养情况,人员配备及培训情况。

第二十二条 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在发证周年日前一个月对符合《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并向专项验收机构提交自查报告。

第二十三条 专项验收机构应当在收到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的自查报告后,对其是否符合《规定》第十二条的要求进行检查审核。对符合要求的,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证书》上予以签注;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逾期未予整改的,专项验收机构可撤销其《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证书》。

第二十四条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和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海事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时,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不得拒绝、妨碍或阻挠。

第二十五条 海事管理机构如发现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备案公布的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的单位,不再符合本实施细则第十条要求或者在评估中弄虚作假的,应当报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撤消备案。

第二十六条 海事管理机构人员如违反本实施细则,或者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以及滥用职权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环境专项验收标准 篇二

粤海事危〔2011〕464号

转发部海事局关于印发防治船舶污染 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直属局:

现将部海事局《关于印发<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海船舶〔2011〕29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辖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重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制度的实施工作,认真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通知》的学习和宣贯。在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工程项目建设中主动服务,指导和配合业主单位、建设单位在工 1 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按照有关规定对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以及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建设进行评估,落实防治船舶污染相关措施。督促《规定》实施前已投入生产、营运的现有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简称现有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准备工作。

二、2010年3月1日起施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来,已按照交通运输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有关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的规范、标准,对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建设需求,提交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项验收的港口工程项目,视为已按《规定》要求通过专项验收。

三、有关专项验收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广东海事局负责本辖区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具体负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专项验收以外的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的单位和港口、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码头、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装卸站及10000吨级以上其他货物码头、装卸站的专项验收工作;各直属局负责辖区内前款规定由广东海事局负责专项验收项目的受理工作和除前款规定外的专项验收工作,或根据广东海事局授权实施前款规定的专项验收工作,并具体负责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四、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管理工作

(一)拟在我局辖区从事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的单位,应满足《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同时在广东海事局备案。

(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与能力评估报告(送审稿)》(简称《报告》)评审工作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专项验收的工程项目,广东海事局负责《报告》评审申请的受理及初审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对《报告》的评审。

广东海事局负责专项验收的工程项目,直属局负责《报告》评审申请的受理及初审工作,《报告》由业主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分别报送广东海事局和直属局。广东海事局组织对《报告》的评审,并根据《报告》评审意见进行批复。

直属局负责专项验收的工程项目,由直属局组织《报告》评审相关工作。

(三)现有单位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风险评估管理工作应于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

五、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

(一)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专项验收的工程项目,广东海事局负责申请专项验收单位递交资料的受理、初审工作,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专项验收。

广东海事局组织专项验收的工程项目,直属局负责专项 验收申请受理及初审工作,对其是否符合专项验收条件提出初步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初步验收意见上报广东海事局,广东海事局根据申请材料和初步验收意见,决定是否组成专项验收小组开展专项验收工作。

直属局组织专项验收的工程项目,由直属局负责专项验收申请受理、审查及组织专项验收工作,同时书面报备广东海事局。

(二)现有单位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工作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六、需要重新申请专项验收的情形

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发生以下情况应当按照专项验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重新申请专项验收:

(一)港口、码头、装卸站新增或调整作业种类、品种或作业限量的;

(二)港口、码头、装卸站和船舶修造、打捞、拆解单位改变用途或者靠泊船舶等级、类型发生了变化或改变,或者联防组织成员单位发生变化,影响到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的情况。

七、《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证书》的颁发

各级海事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根据被验收单位的专项验收申请,组织对被验收单位的污染防治建设情况检查,对防治船舶污染能力进行综合验收,做出是否通过专项验收的 决定。经检查和评价符合专项验收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在规定的时限内颁发《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证书》,并在海事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通过专项验收单位的名单。

八、通过专项验收的单位应当在发证周年日前一个月对是否符合防治船舶污染能力要求进行自查,并向原专项验收海事管理机构(或受权下级海事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申请书、自查报告和《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证书》原件,对经审核符合防治船舶污染能力要求的,在其《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证书》上予以审核签注。对经审核不符合防治船舶污染能力要求的,出具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予整改的,撤销其《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能力专项验收证书》,并按专项验收不合格处理。

自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一)上防治船舶污染设施、设备和器材的消耗、购置说明;

(二)应急预案的实施、修订情况材料;

(三)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修订情况;

(四)上船舶靠泊艘次、货物装卸作业品种及数量;

(五)专职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人员和相关操作人员名单及其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情况;

(六)防治船舶污染设施、设备和器材的清单及维护保养情况。

九、原《广东海事局危险货物码头危防管理工作程序》(粤海事危〔2006〕40号)同时废止。

广 东 海 事 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海事

防污

细则

通知

广东海事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2日印发

3.专项节能验收报告 篇三

一、工程概况:

XXX工程,位于XXX。A区总建筑面积70666平方米,其中地上48299平方米,地下22367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9层地下2层,主要建筑最高高度为:29.150米。建设单位:XXX有限公司,勘察单位:XXX有限公司,设计单位:XXX有限公司,监理单位:XXX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XXX有限公司

规划许可证号:2012规(怀)建字0006号,施工许可证号:[2012]施建字0123号。

该工程A区为商业办公楼,即A-1#楼至1-7#楼、CK-1地库,地上为商业办公,地下为停车库,本项目人防工程设置:CK-1地库设六级物资库6000平方米。建筑耐久年限:3类50年。建筑结构形式:主楼结构为剪力墙结构,裙楼为框架填充结构,地库为无梁楼盖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二、建筑节能设计指标:

1、外墙:非承重墙墙体采用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见设计变更005号),外墙保温采用80mm厚玻璃棉板夹芯,传热系数K ≤0.41 W/(㎡.K)。

2、建筑屋面:采用70mm挤塑聚苯板,传热系数K≤ 0.43 W/(㎡.K)。

3、建筑外窗及透明幕墙:采用PA断桥铝合金,外窗传热系数K≤ 2.3 W/(㎡.K),可见光透射比40%,遮阳系数0.7SC。

4、接触室外空气楼板:采用80mm厚玻璃棉板夹芯,传热系数K≤ 0.5 W/(㎡.K)。

5、非采暖空调间与采暖空调间:采用20mm厚超细无机纤维保温,传热系数K≤1.25W/(㎡.K)。

6、采暖:散热器传热系数设计要求121.5W/片

本建筑节能工程自2013年10月开始施工至2014年5月31日全部完成。具备验收条件。

三、施工合同履行、设计文件执行情况: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合同约定、规范、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进行施工。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检验批评定标准要求

四、监理机构主要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XXX 土建监理工程师:XXX 水电监理工程师:XXX、XXX 见证员:XXX XXX XXX 安全员:XXX

五、工程技术标准执行情况: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1、《工程建设强制性施工规范条文》

2、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审图意见和变更文件

3、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5、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六、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情况:

1、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已全部通过,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完整、有效。

2、屋面保温采用北京通强泡沫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70mm厚挤塑板,厂家提供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干混砂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1份,产品出厂合格证1份及厂家资质1份,经现场见证取样,送XXX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见证检测的复试报告共6份,复试报告编号:怀建质检(JSB)字(2013)第011号、怀建质检(JSB)字(2013)第012号、怀建质检(JSB)字(2013)第013号、怀建质检(JSB)字(2013)第040号、怀建质检(JSB)字(2013)第041号、怀建质检(JSB)字(2013)第042号,检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标准规定。

3、外墙保温材料采用北京华美化工建材集团玻璃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80厚玻璃棉板保温材料,厂家提供由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1份、产品出厂合格证1份及厂家资质1份,经现场见证取样,送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六检测所有限公司进行见证检测的性能复试报告27份,复试报告编号:CL13-08592、CL13-08593、CL13-08594、CL13-08588、CL13-08590、CL13-08589、CL13-10523、CL13-10524、CL13-10525、CL13-10526、CL13-10527、CL13-10528、CL13-10529、CL13-10530、CL13-10531、CL13-08621、CL13-08622、CL13-08623、CL13-08620、CL13-08618、CL13-08619、CL13-10580、CL13-10581、CL13-10582、CL13-10577、CL13-10578、CL13-10579。防火性能检测报告2份,复试报告编号:201332784、201332808

4、玻璃幕墙采用秦皇岛渤海铝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方华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隐框玻璃幕墙,玻璃采用5+12A+5中空钢化玻璃,有出厂合格证、幕墙性能复试报告2份,复试报告编号:JZ2014A03B00374、2014(C)06045,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5、热计量表、温控阀符合设计要求;散热器传热系数设计要求121.5W/片,现场抽取22组散热器做复试,均满足设计要求。

6、配电与照明工程电线采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抽取BV2.5、BV4、BV6m㎡导线进行复试,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复试报告3份,编号dsl14-00018 dsl14-00019 dsl14-00022。电缆采用聚氯乙烯绝缘阻燃铜芯电缆。抽取ZR-YJN0.6/1KV5*

16、ZR-YJN0.6/1KV5*

6、ZR-YJN0.6/1KV4*50+1*

25、ZR-YJN0.6/1KV5*6 ZR-YJN0.6/1KV5*16导线进行复试,具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复试报告5份,编号dsl14-00081 dsl14-00082 dsl14-00092 dsl14-00093 dsl14-00094导线绝缘电阻值符合标准要求

七、实体结构安全与功能抽查检验情况

1.门窗节能实体检验,依据GB/T7106-2008标准评定,实体检验气密性6级、水密性3级结果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所检外窗气密性能符合6级,水密性符合3级,结果符合设计要求。1-4#楼检测单位:XXX有限责任公司,复试报告编号:怀建质检(XCMC)字(2014)第008/009/010/011号。5-7#楼检测单位: 国家化学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复试报告编号:2014(C)06074/06075/06076。

2、外墙节能构造检验:检测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六检测所有限公司,试验报告编号 : CL14-03536/37/38/39/40/41/42

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

3、平均照度与照明功率密度检测:检测单位:北京天盛佳境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试验报告编号(JN检)字(2014)第(060057/58/59/60/61/62/63/64)号。

八、主要原材料见证取样送检结果汇总如下:

挤塑板:送检次数6次,见证检验6次,检测结果:合格.玻璃棉保温板:送检次数27次,见证检验27次,检测结果:合格

粘接砂浆:送检次数6次,见证检验6次,检测结果:合格 抗裂砂浆:送检次数6次,见证检验6次,检测结果:合格 网格布:送检次数6次,见证检验6次,检测结果:合格 散热器:送检组数22组,见证检验22组,检测结果:合格,电线电缆:送检组数8组,见证检测8组,检测结果合格。

九、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评定情况

节能分部:屋面保温层铺设1项,检验批1个,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外墙保温板粘贴:分项工程2项,检验批8个,全部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

外窗;分项工程2项,检验批10个,全部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规定。实体三性、遮阳检验全部结果符合设计要求。

配电与照明电线电阻见证检测,全部符合设计要求。

十、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情况:

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北京市地方标准规定,XXX工程

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定要求,无违反强制性条文行为。质量控制资料完整、有效。观感质量验收为“好”。安全与功能检验抽查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建筑节能分部施工质量合格,同意验收。

施工单位:XXX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XXX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XXX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4.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 篇四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 1.工程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业务股份有限公司营运中心工程,位于复兴门内大街55号,北侧紧临太平桥大街,东侧为太平桥东大街,西侧为闹市口北街、南侧相临贯通东西的主干线长安街沿线,交通便利,市政配套齐全,场地位置优势明显。该工程建成后将与工行一期建筑物融为一体的标志性建筑,完整地表现了“天圆地方”的设计理念。2.节能情况

本工程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代号为《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节能50%。建筑东、西、北朝向的窗(包括透明幕墙)墙面积比0.47、0.47、0.557,不大于0.70的限值,且建筑物总窗墙面积比0.55,不大于0.70限值;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均不小于所在房间面积的1/15。

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比例3.4%,≤30%(甲类建筑)。

外窗的气密性能不低于(gb7107-2002)中规定的4级。

透明幕墙的气密性能不低于(gb/t15225)中规定的iii级。2.1建筑节能情况

2.1.1顶棚保温节能工程

(1)首层外挑檐顶板下方采用采用30厚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0.030w/(m.k),满足标准要求,燃烧性能b2级。外面压入耐碱玻纤网格布一层,外抹5厚聚合物抗裂砂浆。压缩强度239kpa,大于标准要求200kpa。

(2)地下一层车库区顶板下、首层至b1层坡道上方顶板下方保温采用30厚环保型包铝箔玻璃棉板(容重80kg/m3),燃烧等级a级。2.1.2幕墙节能工程

本工程幕墙进行了抗风压性能、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平面变形性能、空气隔声性能、隔热性能试验,均满足设计要求。

(1)玻璃幕墙:本工程玻璃幕墙均采用安全玻璃,建筑东、西、南、北立面外墙均采用8+12a+6低幅射镀膜钢化中空玻璃,内片6mm钢化玻璃,12mm空气层,外片8mmlow-e钢化玻璃。采光顶屋面采用中空夹胶钢化玻璃,雨篷玻璃采用夹胶钢化玻璃。遮阳系数sc≤0.50,传热系数k≤1.9w/㎡.k。型材立柱采用隔热型材,表面采用氟碳喷涂处理。

(2)铝幕墙:铝板厚度不小于3mm,表面处理同一期(氟碳喷涂),内部设置防水层及保温层。铝板接缝打胶处理,密封胶采用品牌选用进口道康宁(dc791)。防水层为1.5mm厚单组份聚氨脂涂膜防水层,保温材料为60厚带铝箔岩棉,容重64kg/m3,燃烧等级a级。

(3)石材幕墙:干挂磨光花岗石,50厚黑珍珠花岗岩,缝宽10mm。石材吸水率应小于0.8%,背衬1.5厚防水铁皮或3厚氟碳喷涂铝单板,接缝搭接并打注密封胶密封。保温岩棉60mm带铝箔。

(4)防火封堵:玻璃幕墙与各层楼板、隔墙外沿间的缝隙,采用100厚防火岩棉,并填充密实。岩棉采用1.5厚的镀锌钢板承托;承托板与主体结构、幕墙结构及承托板之间的缝隙宜填充防火密封材料。上方覆盖1.5厚镀锌钢板。

(5)排水:型材立柱采用三腔排水。2.1.3门窗节能工程

首层出入口玻璃隔墙采用8+12a+6低幅射镀膜钢化中空玻璃。

旋转门、地弹门采用1.2厚大阳不锈钢板包饰,本色拉丝。2.1.4屋面节能工程 保温层采用60mm厚挤塑聚苯板,导热系数0.0256w/(m.k),大于标准要求0.030 w/(m.k)。燃烧等级b2级,现场复试等级b2级。压缩强度330kpa,大于标准要求300kpa。屋面挤塑聚苯板上部做法为: 屋01:10厚镀锌钢板网+耐碱玻纤网格布一层+60厚粒径15-20卵石保护层,屋02:40厚c20钢筋混凝土保护层。2.1.5地面节能工程

地面砂浆均采用干拌砂浆。2.2机电安装节能情况 2.2.1采暖节能工程、(1)管道保温采用40厚离心玻璃棉管壳。

(2)2f层员工餐厅、3f层交易大厅沿外窗、10f层圆弧走廊及外区空调机房、清洁间、更衣室散热器采用铜管铝翅片散热器。2.2.2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1)风管保温采用25厚包铝箔玻璃棉板。

(2)5-10层中庭走廊窗下采用两管制立式风机盘管。2.2.3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1)冷源

制冷站设在 w 区b3层制冷机房内,共设2 台制冷量为2640kw(750tr)的水冷离心式制冷机和1 台制冷量为1050kw(300tr)的水冷螺杆式制冷机。交易大厅、国外业务部等夜间仍需要供冷的区域可以开启小冷水机组以满足其使用。

设 4 台冷冻水循环泵,其中2 台冷冻水泵对应2 台750tr 冷水机组,2 台冷冻水泵(一用一备)对应1 台300tr 冷水机组,供回水总管之间设压差控制的旁通阀。每台制冷机配备一台超低噪音型开式冷却塔,设于w区办公楼屋顶,冷却水供回水温度为32/37℃。冷却塔风机变频运行,由冷却塔出水温度控制风机转速。

设 4 台冷却水循环泵,其中2 台冷却水泵对应2 台750tr 冷水机组,2 台冷却水泵(一用一备)对应1 台300tr 冷水机组。

(2)热源

本工程热源来自一期热力站;由市政热源提供高温热水(冬季 125℃/60~68℃;夏季70℃/40℃),经过一期热力站换热后供本工程使用。一期热力站已为本工程预留了相应的设备位置,二期工程将在一期热力站内已预留的位置安装两台6000kw 的壳管式换热器及循环泵等相应设备(参数同一期),并与一期设备并联运行。

本工程空调、通风、供暖二次水供水温度 76 ℃,回水温度60 ℃。

直饮水系统的加热由一期锅炉房内提供的 0.1mpa 蒸汽作为一次热媒,经汽水换热器后将90℃的直饮水回水加热至93℃提供给末端用户。(3)锅炉房

一期锅炉房内已安装两台蒸发量为 2.5t/h 的蒸汽锅炉(0.7mpa),并在一期锅炉房内为二期预留了二期的锅炉位置及通往二期的蒸汽和凝结水管。

在地下二层直饮水机房内设凝结水回收装置,空调加湿及直饮水加热的凝结水经凝结水回收装置集中回收至锅炉房内凝结水箱,供给锅炉。

(4)24 小时机房冷却水系统

在 e 区地下三层ups 机房、3 层服务器间及地上各层的弱电间等需要全年24 小时供冷的工作区域,设置自带压缩机的水冷式独立冷源空调机组,并由24 小时机房冷却水系统为上述区域的水冷式机组提供冷却水。为满足水冷式机组冷凝器对冷却水水质的要求,24 小时机房冷却水系统采用2 台闭式冷却塔(冷却水量:50m3/h冷却水进出水温:37/32,冷却塔设于e 区屋顶。)在制冷机房内设 3 台冷却水变频循环泵,两用一备。2.2.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电线电缆采用上海市高桥电缆厂有限公司相关产品。单芯硬导体无护套阻燃电缆、单芯硬导体无护套耐火电缆、单芯硬导体无护套耐火电缆、轻型聚氯乙烯护套阻燃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聚烯烃护套铜丝疏绕无卤低烟阻燃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铜丝疏绕电力电缆等。

(2)变压器选用节能型干式变压器。

(3)一般照明:光源一般采用三基色荧光灯及电子镇流器、稀土节能荧光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灯具,对某些突出部位的局部照明,选用低压卤钨灯及小容量金属卤化物灯。光源的显色指数ra≥80,色温在3000k~5000k之间。一般房间的灯具就地控制;公共场所、大面积房间的灯具采用智能灯关控制方式。办公室采用嵌入式三管荧光灯,选用高效低眩光低谐波的灯具。

2.2.5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1)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

制冷设备和其他空调通风系统纳入楼宇自动化管理系统。

制冷机房设置机房群控系统,可以实现冷水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冷却塔等设备的台数控制,使设备始终以最佳工况运行,节省运行费用,机房群控系统提供通信接口给楼控。

(2)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

冷热水系统

系统采取以下平衡和调节措施:所有接空调器的末端支管均设一体式动态平衡电动调节阀;风机盘管和vav 末端加热水管支管设电动两通阀;接往每层风机盘管及vav 末端的空调水支路上设自力式动态平衡压差调节阀;多组散热器服务于同一房间时,其支路设自力式高阻力温控阀;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各分集水器支管处设静态平衡阀。

本工程为空调冷水系统设置一套软化水系统,由水力自控型全自动软水器、软化水箱、软水补水泵、气压罐等组成。空调冷水系统采用闭式气压罐定压,共设2 台补水泵,补水泵受系统压力控制启停,当水系统受热膨胀使压力高于停泵压力时,膨胀管道上的电磁阀打开,使膨胀水量回收到补水箱。

空调水采用自动投药装置加旁流水处理器处理方式。旁流水处理器应具有防腐、防垢、杀菌、灭藻、自动排污等功能

冷凝水系统

空调机房空调冷凝水排至机房地漏;风机盘管冷凝水集中收集,排至四层空调机房地漏。

(3)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

空调、通风等采用直接数字控制(ddc)系统进行自控,可在空调控制中心显示并自动记录、打印出各系统的运行状态及主要参数,并进行集中控制。办公楼变风量(vav)系统设置ddc 数字控制器,通过数字接口并入楼控系统。空调通风系统中除风机盘管外的设备、自控阀均要求就地手动和控制室自动控制。风机盘管采用风机就地手动三速开关控制、盘管水路二通阀就地由温控器自动控制。空气处理机组冬季停机时,新风电动风阀关闭,热水管上比例积分电动调节阀保持 30%的开度。

(4)监测与计量装置 a.高压柜:10kv高压断路器采用真空开关,附弹簧储能直流操动机构。高压开关柜均选用干式不燃型,柜内主母线均采用封闭式。要考虑设备的emc问题,高压开关柜拟采用金属铠装中置式手车开关柜。b.变压器:选用节能型干式变压器,要求变压器耐火、防潮绝缘性能好。为提高变压篇二: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范例 ****新城居住区a3区t1楼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

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8年5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新城居住区a3区t1楼,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中路,建设单位: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现浇剪力墙,建筑面积:31708.9m2。采暖面积:30720m2。本工程地下2层,地上33层,建筑用途为住宅。外墙外保温80厚聚苯板

带槽大模内置做法,外窗为断桥隔热铝合金窗,双层中空玻璃。屋面保温层为50厚挤塑聚苯板。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建设总公司四公司 技术部门负责人:**** 质量部门负责人:**** 分包单位:北京****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负责人:**** 分包技术负责人:

该工程于2006年9月1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08年05月31日完工。建筑节能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已经完成。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

三、节能保温材料及构件复试汇总 ****新城t1楼节能保温材料、构件复试统计表

四、节能保温工程隐蔽验收汇总表

五、建筑节能现场实体检测

1、外墙节能构造钻心检验 2008年3月26日进行本工程外墙节能构造现场钻心取样检测,检测单位北京****工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检测结果:依据gb50411-2007标准附录c的要求,外墙节能构篇三:建筑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1)-副本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篇四: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范例

研发中心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

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研发中心,工程地点:北京大兴工业开发区科苑路13号,建设单位:中化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结构类型:框剪,建筑面积:23727m2。采暖面积:16500m2。本工程地下2层,地上12层,建筑用途为研发。外墙外保温钉挂岩棉防火板复合板,外窗为断桥隔热铝合

金窗,双层中空low-e玻璃。屋面保温层为50厚(60厚)挤塑聚苯板。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负责人:陈小飞 分包单位:沈阳黎东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分包单位负责人:王树显 分包技术负责人:成东升

该工程于2011年6月1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2012年12月30日完工。建筑节能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已经完成。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汇总

三、节能保温材料及构件复试汇总

节能保温材料、构件复试统计表

四、节能保温工程隐蔽验收汇总表

五、建筑节能现场实体检测

1、外墙节能构造钻心检验 2013年11月28日进行本工程外墙节能构造现场钻心取样检测,检测单位北京信远恒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报告编号xcjc13-02315,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5.水利工程专项验收 篇五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主持单位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确定。

项目法人应按国家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专项验收申请报告,并作好有关准备和配合工作。

专项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主要内容、验收程序以及验收成果性文件的具体要求等应执行国家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6.施工单位档案专项验收报告 篇六

XXXXXXXX改建工程项目部

(2016年8月)

竣工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它的编制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全面鉴定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指挥部及监理单位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项目部结合施工实际情况,强化内业资料管理,确保了工程实体和档案资料同步交工使用,具体情况总结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开工前准备阶段

1.健全内业管理体系

项目进场伊始,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内业资料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制定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档案资料员岗位职责》、《档案资料室安全管理职责》、《档案资料管理奖惩标准》,成立了以项目总工负总责,质检部长、项目部资料主管、各工区技术负责人、工区技术员、工区资料员为成员的内业资料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内业资料管理体系,召开会议,进行了详细的分工,细化到每座桥涵,每段路基,责任到人,为今后的内业资料管理工作扎实了基础。2.资源配备齐全

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健全的管理措施,还需要配置充足的资源,项目部根据指挥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了档案管理人员责任制,设置了专人、专室、专柜管理内业资料,配备了灭火器等工具,做好了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工区建立了专人、专柜管理资料,通过层层明确职责,做到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有序可控。3.制定奖罚措施

为了确保内业资料管理目标落实到位,针对每个季度对资料员的资料填写是否规范、计量资料提供是否准确、资料归档是否及时等综合方面进行考核,项目部制定了奖罚措施,对优秀资料人员进行奖励,对相对滞后的资料人员给予惩罚,不仅提高了每一位资料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更为内业资料的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提高了工作效率。第二、施工过程中控制阶段

“牵一发而动全身”,长期以来,资料的过程收集、整理是至关重要的,它不仅与工程的中间交工及计量工作息息相关,还关系到下阶段的竣工编制工作是否顺利。项目部规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由各质检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施工原始记录,项目部资料主管根据施工原始记录完成质保资料的录入及归档工作。保证内业资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1.多方指导,确保内业资料准确、规范 项目部针对不同结构物形式,第一时间规范填写了各类样板资料,并进行全面推广,采用“样板引路”,打造了内业资料“精品”的决心。并利用下雨天,将工区负责人、工区资料主管、技术员集中到项目部组织学习《监理手册》中各类表格填写规定,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立即纠正,对不清楚和有问题的资料进行沟通、汇总,并积极主动向指挥部及监理单位请教、磋商、探讨。指挥部质量管理部多次派人到项目指导工作,重点针对表格填写的规范要求,进行详细指导和解答,提高了资料整理的效率,保证了项目过程管理有序可控。2.注重过程,确保资料与工程施工同步

作为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载体,档案资料来源于日常原始资料收集,原始资料来源于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工序、分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施工,如路基的层层填筑、台背回填的填筑、清淤换填的施工等等,施工中的每一项记录,都将为竣工档案编制提供基础的数据保障,所以为保证资料及时收集,项目部要求技术员现场采集的模板、钢筋、砼施工等施工数据完成后三天内,将通过现场旁站监理的签认齐全的所有资料由工区资料员收集、核对并整理齐全报至项目部资料主管处,资料主管将资料及时提供用于计量及归档,真正做到内业资料的归档与工程施工同步。3.深入工地,全面落实资料收集

项目部每月中旬组织质检部、试验室及资料主管,到各工区检查资料员收集资料的及时、规范、归档,技术员的施工日志填写,工程变更资料上报,竣工图编制及修改,工程照片收集等过程控制,为下阶段竣工资料的整理做充足准备,并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月底的工地例会中进行通报、评比、奖励,通过激励的办法,减少资料整理过程中的马虎粗心、麻痹大意的情况。

收集归档资料的过程中,很多资料人员不理解,为什么过程中要收集整理这些资料,总认为都在竣工的时候才整理,其实不然,通过过程中的督促、收集相关资料,以及日常的严谨的工作态度,一如既往的坚持,用积极态度完善内业资料,对下阶段竣工收尾工作顺利完成是至关重要的,不但弥补了过程中的漏填、漏报、错报,还避免了后期收尾人力物力浪费大量时间进行补资料的弊端。

第三、竣工收尾阶段

随着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逐渐完工,项目部针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项资料,按照指挥部下发的档案管理组卷要求,每种类型整理一套完整的竣工模式样板资料,并主动邀请指挥部领导来我部进行指导,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竣工资料,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努力做好竣工资料的整理。

为了做到档案资料编制及时,做到工程实体与资料同步交工,项目部按照指挥部要求,制定计划,倒排工期,保证了竣工资料按时完成并与工程实体同步交工。

在XXXX改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每一个阶段,无不渗透着指挥部对项目内业资料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监理单位的热情服务和大力支持,才有了施工单位的档案编制工作顺利完成。

7.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办理说明 篇七

京建材〔2007〕972号

关于加强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

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及《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落实我市《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监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05】70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节能环保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建质【2006】143号)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的要求,加强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管理,现将我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1月1日起,凡2005年9月1日后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民用建筑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均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并备案。

二、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进行专项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建设单位-1-

负责撰写《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及填写《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表样见附件,请在北京建设网下载:)。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采用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情况,及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三、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工作实行市和区县建委两级管理。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属于区、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的建设工程到区、县建委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属于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监督的建设工程到市建委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办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备案时建设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2.《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3.《北京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下同);

4.《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复印件一份;

5.《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现场实体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7.《系统节能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一份;

8.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市、区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和执法部门对节能专项工程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提供处罚或处理决定及整改合格的相关资料。

四、市和区县建委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查处。从本通知生效之日起,在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检查是否有市或区县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管理机构盖章的《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登记表》。

五、本通知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节能验收备案通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2007年9月29日印发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办理:

8.档案专项验收 工作报告 篇八

档案专项验收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首先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各位领导、专家出席今天的档案验收会议!

山西大同李家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20万吨/年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工程于2011年2月28日正式开工。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建设档案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档案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公司位于大同煤田南东部,大同市左云县东南26km,小京庄乡李家窑村南,行政隶属左云县小京庄乡。公司由原左云县小京庄乡李家窑煤矿和南部空白区整合而成。整合后公司井田面积14.0586km,井田批准开采17、18、19、22、25号煤层,井田内保有资源储量201.03Mt,设计可采储量121.26Mt,设计生产能力1.2Mt/a,设计服务年限72.2年。整合后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大同有限公司控股占70%的股份,自然人靳卫国占30%的股份。矿井投资总额102543.52万元。矿井改扩建项目共84个单位工程,其中矿建24个单位工程、土建28个单位工程、设备安装32个单位工程。2012年11月,公司全面完成了矿井改扩建任务。

二、工程建设与参建单位

我公司120万吨/年矿井整合项目通过招标,矿井工程设计由北京圆之翰煤炭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井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分别由河南煤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矿山建设工程总公司和

中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土建工程由山西宏图建设有限公司、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和大同安邦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工程监理由山西省煤炭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承担。

三、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一)建立管理网络

项目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开工建设以来,我公司严格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煤炭工业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把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同时纳入了公司各项管理和发展规划,与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组织、同考核。实行了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各负其责、同步进行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公司及各参建单位档案管理网络。

(二)健全组织机构

几年来,各级档案部门对我公司档案工作给予了大力帮助与支持,针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业务指导,规范了工程资料的管理和归档要求。公司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从工程立项开始就派专人收集与积累项目前期的文件资料。2011年成立了由总工程师分管的资料档案组,负责工程档案工作的统一组织和管理。并配备了2名专职资料人员,负责图纸、文字资料的接收和发放;负责前期文件的收集和整理;负责对各参建单位竣工资料的形成和组卷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同时在各部门配

备了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序。2012年2月,公司又成立了由总经理任组长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的全面工作,同时又增配了1名专门人员负责公司各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等工作。

(三)完善规章制度

期间,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并完善了如《立卷归档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库房管理制度》、《档案鉴定销毁制度》、《档案安全保密制度》、《档案统计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档案工作追究制度》以及《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等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四)硬件配备到位

目前,档案室设施设备配备基本齐全,并实现了档案库房、阅览室、档案人员办公室三分开。配置有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装订机、缝纫机、吸尘器、加湿机、去湿机、温湿度测试仪各1台(个)。档案库房安装了防盗门、27组密集柜,另配备有灭火器、监视器、防光窗帘等,具备了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虫、防盗等功能。

四、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

(一)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

在工程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只有做到认真指导、细心检查、有效收集、强化管理才能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及图纸的成套性和齐全、完整、准确、规范,才能为工程的顺利建设和生产需求做好

保障。为达到此目的,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可行的控制措施:

为保证矿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履行 “三纳入”、“四参加”制度。我们首先将矿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及人员责任制、有关部门工作职责中。为加强工作的落实,公司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下发文件。在项目招投标和签订合同时,明确对项目文件资料的责任及完成标准,明确监理单位对项目文件的监督责任并纳入矿井建设项目管理计划和工作程序,使矿井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档案人员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进行文件资料形成、积累、整理工作检查,从项目开工准备阶段抓起,从建设过程中每个环节抓起,从严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把好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工程资料的质量关,尤其是涉及到工程关键部位,隐蔽工程的资料,严格按程序完善手续,做到有责任、有要求、有检查,确保归档资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和真实。在对矿井水患问题上,我们采用了物探加钻探,长探加短探的方法进行准确治理。对巷道掘进,我们采取全过程旁站进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档案人员参加设备开箱验收,确保设备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为保证矿井建设项目档案的质量,我们邀请有关专家对各有关部门人员及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档案管理培训,重点学习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规范性、技术性文件,并利用互动形式,帮助施工队资料员现场解决问题,加强和统一了档案整理的具体要求和方法。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根据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档案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对施工单位督促、检查、指导,并建立了资料检查登记表,对竣工资料不符合管理规范要求的限期整改,对未整改的单位不予支付当月工程款,使工程资料一直处于受控之中。根据工程的进展,掌握资料的管理情况,避免了竣工时档案短缺和返工现象。对已竣工的单位工程资料,我们按照编制单位自检、监理人员审查、建设单位档案人员审查,谁审查谁签字,对案卷质量逐卷进行检查把关,对存在的问题逐项提出并限定时间整改,整改完毕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交接手续。通过采取这些具体的控制措施,有力的促进了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和准确。

(二)项目档案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遵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的原则,档案管理人员兢兢业业、尽心竭力地做好工程档案的组卷归档工作,力求每一份档案规范,工程档案基本达到了完整、准确、系统:

1、完整情况:我们对项目从地质勘探、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进行收集归档。矿井改扩建项目矿建24个、土建28个、设备安装32个,共84个单位工程进行了分类组卷。具体情况为:项目建设档案1012卷、地质勘测档案58卷、设备仪器档案43卷、特殊载体档案3卷、竣工图纸1912张,共计1116卷(册)。

2.准确情况:归档文件材料内容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竣工及验收等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单手续齐全完备。文件材料的质量基本符合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书写规范、装具规范等基本要求。档案目录与实物相符,卷内目录详实,案卷目录题名简明准确。

3、系统情况: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项目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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