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部关于验收资料的管理细则(共11篇)
1.设备部关于验收资料的管理细则 篇一
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
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
2000-11-23 0:0 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山东省建设厅 文
号:鲁建发[2000]72号 发布日期:2000-11-23 执行日期:2000-11-23 各市建委,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建设厅
2000年11月23日
山东省实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按本细则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六条 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该工程项目经理审核签字;
(三)对于实施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五)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和设备有按国家和省规定的质量合格文件及进场试验报告;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已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十)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达到节能标准,并出具建筑节能部门颁发的节能建筑认定证书;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十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
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第八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7日内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
(四)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认可文件;
(七)建筑节能管理部门出具的节能建筑认定证书;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九)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十)市政基础建设工程由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
验材料;
(十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十二)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个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意见书》;
(十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九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监督,发现有违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四)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 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第十二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五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质量应包括工程概况,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检查情况,各项功能性指标及试验的监督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的核查情况,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情况,审查验收评价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机关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府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第十七条 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责令停止使用的工程,建设单位在备案前已投入使用或者建设单位擅自继续使用造成使用人损失的,由建设单位依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备案机关发现参与竣工验收人员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或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这日起施行。
山东省建设厅
2.设备部关于验收资料的管理细则 篇二
一、前言
伴随我国煤矿机电设备更新换代,现如今其在操作使用时所需要的环节日渐变得复杂,所以这不但会需要煤矿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有着更高标准,同时在极大程度上使得其安装所需难度变大。如果想要满足上述需要,就需要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技术人员,对它在安装时候各个要点展开深入研究,更好的提高其安装质量,如此才可以很好的提升工作时候的效率,并且对于设备使用部门所产生的工作量也会有很好的影响。
二、设备安装质量之中包含的问题
2.1安装不符合规范
设备在安装时候引起问题的原因有很多,这里面主要就包含有安装不符合规范这一点。该问题引起的首要原因是由于安装时候没能达到同心标准,此外还肯因为电机功率太大,以及设备同设备相互有着间隙,安装没有符合要求。这些问题就不能得到调整。另外,还因为设备负荷太大以及电流超标等等都是因为其安装没有负荷规范所引起的,上述所说的问题非常容易导致火灾以及爆炸等情况出现。
2.2安装技术不达标
现如今煤矿企业通常有着一个共性问题,即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时候的技术标准都相对不高。安装方法是否得当对一个企业之中设备安装至关重要,因此对其所提出的要求一定不低。可是,现在很多企业设备安装技术不符合标准,安装时候出现一些问题也不一定可以尽早处理,并且某些情况下重要地方也可能存在失误,这会使得设备安装质量出现很大隐患,极有可能造成企业名誉受损,对企业发展造成恶性影响。
三、机电设备安装重点
3.1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
在煤矿开采过程时候,会运用到较多的大型机电设备并且煤矿开采作业条件具有一定复杂性,作业环境相对较差。因此,煤矿机电设备所处的环境存在不稳定性。而不仅在作业过程中会受到影响,在煤矿机电设备安装过程中同样如此,这大大限制机电设备的安装效率,并且降低了煤矿的开采效率。
3.2安装规模较大
通常情况下煤矿开采作业量会非常大,因此涉及到的相关机电设备的需求量也较大,进而增加了机电设备的安装的工作量与安装规模。
3.3大型设备安装困难
目前,根据我国煤矿生产行业的发展状况来看,随着经济与科技的不断进步,许多煤矿开采作业中运用到了较多的大型设备,然而这些大型设备的安装工序较多且相对复杂,因此增加了煤矿机电设备的安装时间,并且这些设备安裝有一定技术要求,因此安装难度也大大增加。此外,大型设备的应用还加大了对安装完毕的设备的技术检测的难度。
3.4技术更新较快
各项生产技术具有很快更新与完善速度是煤矿开采工艺中一大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技术要求,其需要持续改进更新。随着科技不断进步,煤矿生产里面先进技术、工艺和原材料引进是必不可少的,这更进一步提高了对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技术人员的要求。由此可得,为确保煤矿生产行业能够健康快速的发展,煤矿机电设备安装人员应提高认识并不断总结经验,了解时代发展需求,掌握设备安装要点,提高其技术与方法。
四、设备安装质量的管理方法
4.1有效的煤矿设备安装技术
设备安装时候对其影响至关重要的即是否有一个好方案。所以,设备在安装的时候,一定要计划安排出一个相对全面的安装技术方案,详细研究分析有关的资料,设备安装技术人员也需要多次探讨以及钻研设备,研究透彻其中所包含的重点。然后依照其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以防止在安装的时候会有漏洞出现,最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4.2妥善处理好安装施工时候协调工作
煤矿土建工程同煤矿机电设备安装存在密切联系,因为前者是后者基础所在。安装进行的时候,这二者之间的同步以及协调至关重要。如果想要妥善处理好煤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上面所存在的一些问题,那么就一定要做好安装工程时候有关协调事项。施工在开始进行之前,施工双方需要相互达成协议,相互了解以及处理好对方所提出的一些要求,保证安装质量达到要求。
4.3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
技术人员所具有的水平是设备安装质量是否符合标准的关键所在。如果其所具有的水平达到很高的高度,这样就会使得设备安装时候会取得一个很好的效果。可是如果其技术水平相对较低,这样就会使得安装时候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漏洞。如果想要防止这类问题出现,那么就必须对该类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其专业水平。
4.4加强设备的日常养护
机械设备同人类一样,也需要定期对其展开“体检”。与之有关的管理人员应当按时定期对其检查,以确保其有无问题的出现,假如发生故障,就需要尽快展开维护,以避免事故发生。
五、结束语
通过上文叙述,煤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控制好坏将会很大程度影响整个煤矿企业的效益。所以,深入分析安装难点,提高质量控制将作为煤矿机电设备安装技术人员工作要点,此外安装设备的时候,与之有关的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大监管力度,仔细检查工序的每一个步骤,保证其可以满足生产所需,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关于消防验收资料的总结(上传) 篇三
(包含消防报验所需以及检测公司所需的材料)
甲:新建房屋的资料收集
一、验收申报资料的搜集(消防报验)㈠建设单位: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页盖公章)。
2、审图合格书(全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X2(检测公司一份,检测公司的复印版亦可)。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X2(检测公司一份,检测公司的复印版亦可)。
4、消防产品使用情况登记表(126项)(有固定格式)。X2(检测公司一份,检测公司的复印版亦可)。
5、消防验收申请表(有固定格式)。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有固定格式)。X2(检测公司一份,检测公司的复印版亦可)。
7、检测工程消防检测委托受理凭证。(盖建设公司以及检测公司公章)(检测公司)。
8、消防报审负责人介绍信(有固定格式)。(每页盖公章)。
9、介绍信上的人员的在职证明(有固定格式)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每页盖公章)。10、1份验收建筑的设计图(检测公司)。
11、一份外场水系统图纸(盖竣工章,一般为自来水公司)。
12、一份外场平面总定位图(施工单位盖竣工章)。
13、建设工程供电合同(检测公司)。
14、设计文件(检测公司,设计院出)。㈡设计单位: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每页盖公章)。㈢监理单位: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总监理的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每页盖公章)。㈣施工单位:
土建施工单位: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每页盖公章)。
2、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及其组件的检测报告X2(检测报告包含检测报告以及与126项表格中相符的检验型式的检测证书。检测公司一份,报验一份,检测公司的复印版亦可。),出厂合格证(检测公司)。
3、外墙保温资料(包括外墙保温施工质量记录以及具有国家防火性能检测中心的检测报告。)。
4、防火门的消防产品信息证明、检测报告以及型式认可证书、B签(B签可另拿纸附贴在信息证明的表页后面)。
5、应急照明灯的消防产品信息证明、检测报告以及型式认可证书、B签(B签可另拿纸附贴在信息证明的表页后面)。
6、疏散指示灯的消防产品信息证明、检测报告以及型式认可证书、B签(B签可另拿纸附贴在信息证明的表页后面)。
7、防火卷帘门、防火卷帘门控制器、防火卷帘门控制箱的检测报告以及型式认可证书。
8、灭火器的消防产品信息证明、检测报告以及型式认可证书、B签(B签可另拿纸附贴在信息证明的表页后面)。
9、验收建筑的土建单位施工部分的竣工图纸X2(检测公司一份)(内容为土建图纸,并盖土建单位的竣工章)。
消防施工单位: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2、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记录。X2(检测公司的复印件亦可)(施工质量记录一般为一本,包含需要验收的各大系统,其中三处需要盖章的地方见收资料心得第8条。)
3、各类消防设施设备及其组件的检测报告X2(检测报告包含检测报告以及与126项表格中相符的检验型式的检测证书。检测公司一份,报验一份),出厂合格证(检测公司)。
4、相关建筑的消防施工单位施工部分的竣工图X2(检测公司一份)(一般包括水施,电气,暖通图纸,并盖消防施工单位的公章。具体哪个单位要提供哪类竣工图纸,水,电,还是暖通根据合同等确定。)㈤检测单位: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每页盖公章)。
二、验收申报资料的分类(资料收全以后)
①文件类
1、建设单位介绍人的任职证明(固定格式)、介绍信(固定格式)、介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验收项目的审查合格书(包含要验收的内容)。
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包含要验收的内容)。或者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4、消防验收申报表(固定格式)。
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固定格式)。
6、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设计人员的执业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7、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8、监理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负责人(一般指总监)的执业证书以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9、施工单位(包含土建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项目经理的执业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消防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执业人员的执业证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11、消防工程施工质量记录。
12、外墙保温资料(一栋楼一本)。
②消防产品使用类
1、消防产品126项使用登记表。
2、与126项表中填写相符合的消防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相应的产品检测报告证书(证书的类别要按照126项表上的类别,如126项表上为形式认可,则产品的检测报告证书为形式认可证书)
③重要消防产品信息证明类
1、防火门的消防产品信息证明表以及在表页后面附上使用数量相符的 B签。(不同类型的防火门要不同的表做表页区分开来、其他产品也是这样)
2、应急照明灯的消防产品信息证明表以及在表页后面附上使用数量相符的 B签。
3、疏散指示灯的消防产品信息证明表以及在表页后面附上使用数量相符的 B签。
4、灭火器的消防产品信息证明表以及在表页后面附上使用数量相符的 B签。
④图纸类
1、外场图纸(外场水系统图以及总平面定位图。水图敲自来水公司竣工图章,总平面图敲施工单位竣工章。)
2、验收建筑的竣工图纸(每栋房子的土建,水施,电气,暖通竣工图。土建的敲土建竣工图章,消防单位的敲消防单位的章。)
乙:关于已经消防验收过的建筑进行装修的报验资料的收集
与新建建筑验收资料的区别在于:
1、做施工质量记录,126项表等,只需要考虑更换的量和增加的量等。原有的设备等的资料不需要做。
丙:关于大队报验资料的总结
1、报大队的申报表有专门门格式(全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与报消防支队所用的消防验收申请表不同。
2、需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
检测公司所需材料
1、检测工程消防检测委托受理凭证。X2(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检测公司,均需原版盖公章)。
2、检测合同(如果没有需要做一份假冒的)。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建设工程供电合同。
6、各类消防设施的设备及组件的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出厂合格证。
7、建设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查记录、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8、建筑消防设计说明书。
9、设计图纸
10、竣工图纸 11、126项表
关于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的总结心得
1、在收集资料时,部分验收资料不要急着盖章,等资料全部搞齐以后可以一起盖章。
需要在提前盖好章的:
①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包括和单位的公章以及资料章)。②各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复印件等等。
③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④审查合格书(全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收验收资料时,如何检测报告,检测证书,出厂合格证等,在收资料前自己先可以通过查图纸等方式先把施工单位所用的消防产品种类及数量统计出来,然后在收资料时,按照施工单位填写的126项表与自己了解的消防产品种类数量进行比对,然后在详细车看施工单位拿来的检测报告等,如发现种类缺少,报告过期,缺少检测的证书,出厂合格证等,不要接受资料,让其全部收集完整并无错误后,方可接收。以防止某些施工老板等耍赖等。
3、设计图纸,竣工图纸等,需要花费较长时间的,可以较早的通知准备。
4、关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等等这一类,收资料时严格按照上面写的需要收哪些东西,比如,建设单位提供的时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并不需要项目经理的执业证书。也不需要资质证书。
5、收资料需要仔细全面的了解哪些部分时哪家单位做的。比如有些消防产品,如室外消火栓,有可能不是施工单位做的,可能时自来水公司做的(比如五爱安置房),那么收资料时不要忘记问自来水公司要。
6、关于供电合同,对于一些项目,整体项目已经验收过了,对于小的局部整改等可能无法提供消防供电合同,那么可以通过别的可以证明比如整体已经验收完毕等的资料亦可。
7、关于消防报验图纸的整理:所有建筑土建的图纸归土建的图纸,水施的图纸归水施的图纸,以此类推。
8、施工质量记录有三处需要盖公章:
1: 设备移交清单
2:自检报告
4.设备部关于验收资料的管理细则 篇四
沪建安质监[2009]第105号
第一条 为了完善本市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其配套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新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按照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的真实性负责,交房时或在保修期内当小业主对实测数据、验收结论有异议时有建设单位负责解释、解决。
当工程实行项目管理的项目委托单位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组织实施与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各(子)分部工程质量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已验收合格;
(二)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有关安全与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动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要求;
(三)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质量竣工报告,监理单位已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四)室内地面(全装修在图纸上)已标识好暗埋水管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指控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已标识清晰。
第五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程序与方法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工程具备分户验收条件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分户验收的书面申请;
(二)建设单位收到申请后,应根据有关规定成立分户验收工作组,实施和管理分户验收工作。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参加;分户验收工作组分领导小组和检查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成员为建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检查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任命。
(三)分户验收工作单位组应依照分户验收的内容制定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方
案。验收方案应包含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检查数量、检查方法、人员分组、仪器设备配置(应注明仪器型号、标号、校准有效期)、不合格项的处理措施等内容。验收方案有检查小组编制,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验收方案应归入施工总包单位竣工资料内。
(四)分户验收以实物测量、观感目测方式为主,辅以功能性检测手段,逐户逐间对住宅工程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工作,建设单位可委托有相应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实物测量、功能性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出具检测报告;
(五)验收合格的,验收人员应及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附表一、二),并予以签字确认;
(六)对住宅工程套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要求的,分户验收领导小组应签发书面整改单,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七)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应在按户出具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附表四)上分别签字并盖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加盖的为企业公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可加盖项目章;
(八)《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应作为《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住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室内净高、净开见尺寸抽测表》(附件三)以及相关原始验收记录(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应包括检测报告)应存于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以备业主或住户查询;
(九)分户验收全部合格后,竣工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相应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十)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小组应抽查一定的户数对分户验收工作结果进行复核。抽查比例:高层、小高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3户;多层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2户;别墅工程按总户数的5%抽查,且不小于5户;顶层和底层必抽。
第六条 质量监督机构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核查
(一)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核查是指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小组复核工作进行的程序监督;
(二)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监督记录中记载分户验收监督核查内容,并在监督报告中反映建设单位组织分户验收情况。
第七条 凡未实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监督报告。
第八条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一经查实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有关法规对负责单位和负责人予以严肃查处,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5.设备部关于验收资料的管理细则 篇五
为确保全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的质量,根 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 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组通[1996]55 号)的要求,特制定本细 则。
一、检查验收的组织形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 委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等级,由中央组织部组成检 查验收小组直接进行检查验收。
2、其他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的单位,采取 下列方式进行检查验收:
①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一级标准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干部人事部 门组成检查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②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二级、三级标准的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干部 人事部门组成验收小组,或委托下一级组织干部人事部门组成检 查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3、检查验收小组一般由3—5 人组成。组成人员主要是各级 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负责同志及所属单位干 部人事档案业务骨干,根据需要也可以吸收同级档案部门工作人 员参加。
4、各地区、各部门根据申报等级单位的数量,可组成若干 检查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二、申报等级的材料和时间
申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的单位,在自查和评估 的基础上,应向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申报以下材料:
1、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情况(如成立档案工作机构的时间,保管干部人 事档案数量,档案管理人员的数量,档案室管理设备的情况等);
(2)组织领导、管理体制、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3)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情况;
(4)宏观业务指导情况。
2、填写《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申报审批表》(以 下简称《审批表》)。《审批表》一式三份,表中所列各项要填写 清楚,“申报单位自检意见”一栏要简写。
3、申报单位一般行每年第一季度向审批部门申报等级,各 单位原则上首次只能申报三级,个别条件具备的单位也可直接申 报二级或一级,但具有宏观业务指导任务的单位,在下属管档单 位没有达到规定的等级比例以前,原则上不得申报一级。定级后,满一年方可再申报晋升上一个等级。
三、检查验收工作程序
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接到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后,工作程 序如下:
1、对申报单位的《审批表》和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进行审 核。对《审批表》所列项目填写不正确,申请评定等级的报告内 容不齐全的,退回原单位,重新填写申报。
2、制定检查验收工作计划,将检查验收日期通知申报单位。
3、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并进行认真的培训学习。
4、检查验收的具体步骤:
(1)听取全面汇报。即扣取申报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负 责同志关于实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情况的全面汇报。
(2)查看有关资料和基础设施建设。即看档案室内文件夹 资料、规章制度、簿册表格等是否健全;“六防”措施是否落实; 所申报等级必备的设备是否齐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使用 计算机的情况等。
(3)抽查档案。即500—1000 卷的抽查10 卷,1000—1500 卷的抽查 15 卷,1500 卷以上的抽查 20 卷。抽查档案要看材料 收集是否齐全、鉴别分类是否准确、编排是否有序、目录是否清 楚、装订是否整齐等。(4)反馈意见。即检查验收小组在检查验收结束后经过小 组评议,及时向申报单位反馈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 工作的具体意见。
(5)评定审批。即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在严格依据《干部 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和检查验收小组情况报告的基 础上进行评审,审批结果以文件的形式下达。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批准的目标管理一级单位,须抄报中 央组织部备案,并代中央组织部颁发等级证书(目标管理二级、三级单位的等级证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各 部委颁发)。
四、检查验收应注意问题
1、要突出重点检查项目。检查验收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对 以下项目应重点检查: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收集与鉴别、归档 与整理、保管与保护、利用与转递。
2、严格按照所申报的等级进行检查验收。在检查验收过程 中要严格按照所申报的等级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打分,总分达不到 申报等级规定的分数,不能定级,更不能下降到所申报等级的下 一个级别(如申报一级,不能因为检查未达到规定的分数而降到 二级)。
五、几点要求
1、各级检查验收小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熟练掌握 各项检查验收工作标准。
2、检查验收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暂行办法》和《考评标准》 执行,实事求是,公道正派,防止弄虚作假和走过场。
3、检查验收小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 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各申报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检查验收小组 的工作。
6.测量内业资料管理细则 篇六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加强京沈项目部施工测量内业资料管理,规范工程项目内业资料整理,特制定本办法。
2、为全面推动和加强测量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测量内业资料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测量内业资料完整和规范,满足本项目测量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达到精细化管理,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项目测量负责人以及测量资料员对本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工区测量负责人对内业资料管理具体负责,各作业层分别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各分管范围内测量内业资料管理工作。
2、为加强对测量内业资料管理的领导,项目部成立测量内业资料管理领导小组,由测量负责人任组长,各工区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张伟
副组长:牛建刚,于小航,计炜,张萌
组 员: 刘丙言,周乐平,孙阳坤以及各工区的测量资料员
3、职责;
(1)小组职责:按时定量组织完成内业资料,及时处理解决内业资料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工区测量室是整理工程测量资料的责任部门,负责
测量标准放样、设计图纸计算复核等各种计算以及报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以及对最终整理的资料交给上面的资料员留档存盘。
(3)沉降工作小组部是整理沉降资料的责任部门,负责进行沉降外业数据采集,外业数据的平差处理,内业资料的归档工作,并负责与沉降评估组,测量监理方面的往来。
第三章 测量内业资料管理原则
内业资料整理遵循“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完整”的原则,即:
及时:及时填写,及时签字,及时整理,及时归档。准确:内容准确无误,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真实:与实际相符合,真实可信。规范:填写规范,保管规范。
完整:资料填写要完整、系统,符合相关要求。
第四章 测量内业资料的主要内容
1、设计院的交接桩资料。
2、控制网复测方案,以及施工控制网加密方案。
3、沉降工作小组的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以及内外业整理资料。
4、与设计、监理、工程部来往各方图纸,报检资料等。
5、工程测量施工放样中的桩位放样资料,护筒资料,模版资料以及桥面系的资料(桥梁)。
6、梁场成梁模板资料,各单片梁的上拱量资料等。(梁场)
7、北站路基放样资料等。(路基)
8、其它相关内业管理资料。
第五章 测量内业资料管理
1、测量内业资料管理主要有一下几点:(1)施工测量各技术方案齐全,符合规范要求;(2)人员安排健全、合理。测量技术人员要认真整理内业资料,保证所有测量资料的完整。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入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作日志。工程测量数据资料必须一人计算,另外一人复核。抄录资料,亦须认真核对。进行测量数据计算过程中必须做到步步有校核。另外,为了有效地提高测量内业数据处理的正确性,测量数据内业计算完成后,应换人进行检算,检核计算结果的正确性。
(3)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测量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必要时应到现场核对,确认无误无疑后,方可使用。如发现疑问作好记录并及时上报,待得到答复后,才能按图进行测量放样;;
(4)用于本工程的测量仪器和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日期、方法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外业前,列出所用的测量仪器和工具,检查是否完好。在运输和使用测量仪器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并保存仪器校正资料。
(5)测量队对所有的工程测量数据,应使用规范的手簿随测随记,文字与数字应要做到清晰、整齐以及美观,对采用电子记录的须遵守相关的规定。内业数据处理人员应该对所有测量数据的记录应采用记录复核制,并且应对外业作业的测量数据成果进行检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测量成果应要求测量外业人员进行重新测量;
(6)测量管理台帐清晰、内容详尽,各方面的资料要存档完整;
(7)测量日志记录准确、齐全,符合要求,各项原始记录齐全;
(8测量资料填写规范、齐全,报验及时,并通过审查批复;
第六章 测量内业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测量架子队应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及时组织搜集、记录、整理和形成各类资料,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贯标要求及时登记存档,需移交或上报的资料要及时移交和上报。
2、各类资料要确保及时、真实、可靠、完整,手写内容要字迹工整,填写规范、签字齐全,所有原始记录不得随意修改或乱涂乱画,保持资料的整洁性。
3、内业资料要分类明确、卷内目录详尽,及时归档。所有资料(含图纸)必须及时做好收文、发文和借阅登记。
4、测量各内业资料收集必须随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理和编撰工作,测量日志必须每天填写。
5、测量日志与测量监理日志要对应。相互有关联或交叉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6、施工放样技术精度主要执行国家、行业统一精度要求,无统一规定的,设计单位有具体要求时,按其规定办理。
7、测量外业记录手簿采用铅笔记录,严禁采用圆珠笔记录和签字;当采用打印机打印时,应采用针式打印或符合归档规定的激光打印。
8、文字材料除有特殊要求的以外,一律采用不低于70克的A4白纸;图纸原则上按施工设计图的规格,当业主另有规定除外。
9、各测量架子队都必须妥善保管所有的测量技术资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料丢失、霉潮、虫蛀、鼠啃等;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所有资料都必须分类建档,按顺序装盒装柜管理,建立资料总台帐、卷内目录,卷内目录按《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文件汇编》规定格式填写。
11、竣工文件的编制移交暂按《铁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移交文件汇编》的规定办理,若业主或档案馆另有要求时另行通知。
12、各测量工区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各类施工记录的填写和收集整理工作,认真指导和帮助现场测量人员正确填写测量记录,并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和严密性。
13、对业主、监理及上级主管部门在内业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反应迅速、措施有效、整改及时、整治彻底。
14、资料管理人员要加强自我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能力,不断满足内业资料的需要和档案管理的要求。
15、资料管理人员如发生调整时,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形成必要的资料移交记录,确保内业资料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16、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内业资料管理中的硬件设施,内业资料要实行专人管理、专机(电脑)专用,电脑、打印机、存储
器等要设施要保证状态良好,电脑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遭受外来病毒的侵入,防止发生电脑“死机”瘫痪现象,或造成大量资料(电子文档)丢失、出错。所有电子文档形成后必须留有书面备份存档,以免给资料管理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七章 检查考评
1、为充分调动内业资料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内部实行检查考评制度,以业主、监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考评情况为主。
2、京沈项目部对各测量部门制定具体奖罚措施,针对业主内业资料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根据检查考评结果,依照有关奖罚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或处罚,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确保内业资料质量。
第八章 奖罚办法
1、内业资料的形成及整理要严格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的各项标准、规范及业主、咨询监理的具体要求,为确保内业资料能够“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完整”的进行,京沈项目部特制定了如下的奖惩措施:
1.根据各测量部门内业资料数量及内业资料管理的权重,对各工区测量室酌情予以奖励。
2.对上级单位,业主在内业资料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⑴ 业主对测量的内业检查,每发现一条不合格,扣除直接责任人50元。
⑵ 对于检查中发现重复出现的问题,加倍处罚。
对在上级部门内业资料检查中做得好的及受到表扬的工区测量室给予100-200元奖励。
第九章 附 则
1、本细则由京沈项目部测量室负责解释。
7.设备部关于验收资料的管理细则 篇七
发放管理实施细则
一、基础用水泥、砂、石、钢筋等材料要经监理审查同意方可使用,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和产地调查取样,监理人员随机抽检,确保原材料质量符合规定。
1、水泥
(1)水泥使用国家许可生产的水泥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出厂日期不超过三个月,要有进场批量出厂质量证明书等。质量证明书的批号要与水泥袋上批号一致,每批水泥进场后应及时取样到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室进行复检。每批次200吨做一次复检报告。不足200吨也要做一次。
(2)水泥入库应按生产厂家、品种、标号、批号、生产日期分别码堆,不得混存;堆垛高度应以10袋为宜;贮存的场地适宜。要求以木板垫衬,防止受潮变质。水泥发放必须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3)水泥验收依据GB175—2007
2、砂、碎石
(1)砂、碎石经过沿线调查后取样到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室进行试验。每600吨或400m2做一次复验检查;提供复检报告。并建立跟踪与台帐制度。
(2)进入施工现场的砂、石要铺垫。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防止混入泥土。
3、水:使用饮用水,清洁河水等水种,并做出用水记录;如有怀疑时应做水质试验,提供试验报告。
4、钢筋和钢材
(1)钢筋和钢材必须国家许可生产的钢材厂生产。每批钢材进场前都要进行外观检查,有无锈蚀、折弯等外观缺陷,否则严禁进场,钢材进场时材质证明随同钢材一起入库并要检查捆号、批号、铭牌号、炉号是否一致。
(2)钢材材质证书字迹要清晰、整洁,不得涂改。应提供原始件,若无原始件时应提供手抄件或复印件,但要注明此件所涵盖钢材的生产厂家、规格、数量、炉批号,并有经办人和经办单位签字盖章。
(3)钢材验收依据GB1499.1-2008标准进行。
5、钢材、水泥在复检前应经监理同意后方可取样送检。
6、基础用插入角钢和地脚螺栓,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原材料的力学和化学分析试验报告;复检报告、产品合格证。
7、加强成品保护意识,对插入式角钢和地脚螺栓等加工产品,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要防止损伤、锈蚀,磨损锌层及破损丝扣等。
二、导地线、金具、绝缘子要严格验收,做好验收记录;确认不合格拒收。
1、导地线、金具、绝缘子的验收
(1)在运输过程中绑扎要牢固、线轴必须立放、要有防滚措施;防止撞击。如采用铁路运输在卸货前要协调车站货运室及搬运部门进行外包装检查。若有包装破损及时拍照,并根据破损情况汇同相关部门;做好商务记录。
(2)导地线入库后按到货清单及时清点,核查数量。若对线轴标识有疑问时,应用计量手段鉴定。生产厂家应将合格证随同导地线同时寄达。合格证应包括原材料材质证明和物理与化学试验报告。
(3)导地线在安装前应,首先对导地线进行外观检查,有无跳股、断股、松股、毛刺等现象,若有做好相应检验记录,应做送检复试报告和导地线与金具压接的综合拉力试验报告;经监理审核后方可使用。
(4)悬式绝缘子到货后首先对包装箱进行检查,是否有挤碰等情况,抽查瓷件外观是否掉瓷、裂纹、烧痕、缺釉、气泡、斑点等质量缺陷,球头和铁帽平直、牢固是否有漏镀和锈蚀现象;并进行记录。
(5)金具到货后根据到货清单及时清点,核查规格、数量每个品种都要打开包装进行抽查,并依据生产厂家提供的样本进行核实,做出相应的检查记录,如有问题及时通知厂家。(6)金具在安装前要进行试组;试组无误后方可出库安装。(7)金具验收依据DL/T756-2009、DL/T757-2009、DL/T758-2009、DL/T759-2009和生产厂家产品样本。
内蒙古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
固阳500kV变电站工程项目部
8.设备部关于验收资料的管理细则 篇八
行)》的通知
浙建建〔2000〕134号
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省级有关厅局: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已经厅长办公会议审定,从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实施后,现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等级并颁发的《工程质量等级证书》一律停止发放。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做好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根据我省地方性法规的有关规定,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由省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部门负责制定,报我厅备案。
三、为保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及时到位,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要正式下文,将政府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具体职能委托给当地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要求的质量监督机构。为避免多头管理,委托坚持一地一站的原则,由市(地级)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区级(开发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可作为市站的分支机构,业务受市站领导,纳入统一管理。
四、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下列管理职能委托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在规定地域内,按照竣工验收备案管理规定的工程管理范围,实施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受理工程质量监督,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3、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立案前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并负责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在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过程中有权采取的措施;
5、负责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和质量争端裁决的范围;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委托的其他职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将工程质量监督职能委托给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应当自行承担政府监督管理的法定义务和职责。
五、《竣工验收备案表》中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设计使用年限的内容,可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和确定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制度正式实施后填写。
六、《竣工验收备案表》编号为17位,前六位为备案机关所在地邮政编码,第7位至第14位为备案机关收讫备案资料的日期,第15位为工程类别,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为
1、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为2,其它工程为3,第16位至第17位为同一天备案工程的顺序。
附:
1、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略)
3、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略)
二000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和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细则的规定,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第四条
工程竣工的条件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工程竣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第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
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邀请有关单位对需要提前进行检查或检测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需要整改或完善的,初步验收后应组织整改或完善。
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及其它有关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作出结论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
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一)工程概况,验收日期和参加单位的名称;
(二)工程报建日期,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
(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资质等级;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名称、资质和审查结论;
(五)工程采用的质量验收标准;
(六)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情况及结论;
(七)甩项的具体部位及甩项后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
(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情况和结论;
(九)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的基本情况和结论;
(十)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十一)工程质量评定等级;
(十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是指建设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第九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各一份: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
(五)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八)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九)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
(十)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 备案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验证文件是否齐全、有效。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收讫。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收讫。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十二条
质量监督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一)工程概况;
(二)质量监督受理时间和受理时资料审查情况;
(三)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检查次数、时间、内容、检查人员及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情况;
(四)对工程验收程序、验收情况的监督意见;
(五)对工程质量的评价;
(六)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
备案机关发现工程各方主体在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或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起15个工作日内退回建设单位,在备案表中说明理由,责令停止使用,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并备案。
第十四条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结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处理,处理后重新验收并报备案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备案表》正本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备案机关和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份数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
经备案机关签署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是该工程办理城市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文件。
第十六条
备案机关应当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细则。
第十八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处罚。
第十九条
9.设备部关于验收资料的管理细则 篇九
大额项目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和市级财政大额项目资金(以下简称“大额项目资金”)的验收管理,强化责任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大额项目资金,是指中央或市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安排,以及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用于贯彻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以及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的资金。
第三条 大额项目资金项目验收管理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
(二)与大额项目资金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申请报告等)、招投标文件、主要合同、监理报告等;
(四)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调整(变更)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以及相关的批复文件;
(五)已签订的项目合同书、承诺函或已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
(六)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审计报告;
(七)科学技术创新成果有关鉴定文件;
(八)其他验收管理需要的必要文件。
第四条 验收管理工作以勤俭节约、不增加企业负担为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负责对大额项目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督促,并具体组织验收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统筹处室、财务处(审计处)、规划发展处负责对大额项目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项目验收分为重点项目验收和一般项目验收两种类型。原则上资金支持额度超过200万元(含)的项目为重点项目,采取会议审查验收方式;其余为一般项目,可采取文件审查验收方式。
第七条 重点项目验收,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组织并主持,验收前成立项目验收组,进行现场查验和会议审查,并出具验收意见。一般项目验收,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审查验收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抽验。财务处(审计处)负责对项目验收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采用后补贴或奖励方式支持的项目原则上无须
进行项目验收,有特殊规定的项目除外。
第三章 验收内容及程序
第九条 大额项目资金项目验收管理工作重点:对项目目标、建设内容、项目质量、创新成果、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考核和验收。
(一)项目目标:主要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技术指标、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设内容:主要验收项目分项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
(三)项目质量:主要验收项目建设及生产安全情况,建筑工程的质量,设备、工艺及研发成果的先进性和适用性,产品的质量水平;
(四)创新成果:主要验收项目创新成果的来源(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引进消化吸收等)、类型(产品创新、技术创新、装备创新、设计创新等)、形式(成果、专利、标准、软著、论文、奖项等),方式(单一创新、集成创新、平台创新、系统创新、引进吸收再创新、与海外合作协同创新等),水平(经第三方评价、鉴定或认证的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等)等情况,以及转化落地、市场潜力等方面的综合水平;
(五)资金使用:主要验收账务处理及资金使用情况,招投标执行情况,借款合同真实合规情况,贴息期内按合同规定还本付息情况以及银行贷款使用的情况;
(六)项目管理:主要验收项目完整清晰的财务核算体
系的建立及项目文件档案的建立与管理情况;
(七)其他验收管理应关注的重点内容。
第十条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市场及技术等原因的影响,涉及项目调整变更等事宜的,应按照《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大额项目资金项目调整(变更)、终止和资金收回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并按批复后的内容进行项目验收。
第十一条 项目应在合同书(或承诺函、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内竣工,验收工作一般应在项目竣工后的半年内完成。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应在项目竣工前1个月内进行调度,并拟定验收计划。项目根据调度安排落实任务,及时进行验收准备。
项目竣工后即进入验收阶段。如不能按规定时间验收,项目单位应向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提出延迟验收申请,说明延迟验收的理由,经市经济信息化委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原则不得超过2年。
第十二条 验收程序
(一)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向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资料。
(二)验收材料初审: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对项目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及有关证明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项目应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
(三)成立验收组: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负责组织成立项目验收组,确定验收组组长,并将验收材料提交给验
收组成员进行审查,审查文件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验收组由技术、经济(财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人数不低于5人,且为单数,验收组专家成员应从市经济信息化委专家库中选取。
(四)召开验收会: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组织现场审查并召开验收会,出具验收意见,机关纪委、驻委纪检组可参加验收会。
(五)批复验收结果: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根据验收会结果提出项目验收意见,经市经济信息化委批复后下达验收意见书。
一般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根据企业申报的验收材料决定是否进行现场抽验,并书面批复验收结果,可不召开验收会。
第四章 验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
第十三条 项目验收材料应充分说明项目各项内容完成情况和实施效果,项目单位在申请验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验收申请材料;
(二)项目验收总结报告。该报告是对项目建设情况的全面总结和自我评价,应将项目竣工后的情况与合同书、承诺函或实施方案进行对比,重点对项目目标实现、建设内容、项目质量、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方面总结评价。主要包括:
1.项目概况;
2.项目目标的实现:主要包括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生产能力、达产率、新增收入、利润、税收及实现的社会效益;
3.完成的建设内容:项目各项建设内容实际完成情况; 4.项目完成质量:主要包括项目产品优势或特点,产品技术水平居国内外的地位,建筑物质量、工程验收结论,购置的设备其功能的先进性和实用性程度(购置的设备属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比例),项目采用工艺与本企业工艺的适用程度,创新成果转化落地情况和创新能力提升程度,取得的荣誉称号、奖励或专利;
5.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总决算表,财政支持资金的账务处理,资金使用明细,贴息项目还包括银行借款还本付息情况及借款使用明细;
6.项目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立财务核算体系情况,项目管理团队制度体系建立情况,项目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情况;
7.项目对企业发展起到的作用; 8.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三)有研究开发内容的项目需提供技术总结报告。
(四)合同书(或承诺函、实施方案),以及项目调整(变更)批复。
(五)项目设备购置清单。
(六)项目单位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当年近期的财务报表。
(七)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需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特殊项目可由企业自行编制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应针对验收内容的有关经济指标,与合同书(或承诺函、实施方案)对
比进行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目标实现情况,包括达产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投资(包括财政资金、银行贷款以及自有资金等)的到位及使用情况;
3.大额项目资金账务处理情况; 4.项目财务核算体系的建立情况; 5.其他需披露的问题。
(八)项目所获成果、专利等材料。已通过技术、成果鉴定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客观评价的项目,提供有关测试或检测报告、成果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项目中重要的实物成果图片、数据、实物等。
(九)有土建内容的项目须提供建筑工程验收报告。
(十)项目单位验收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一)验收工作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五章 验收结论与后续管理
第十四条 验收项目结论分为“验收合格”“需要重新验收”“验收不合格”。
第十五条 按期完成合同书(或承诺函、实施方案)约定的各项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资金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为“验收合格”。建设内容和建设目标基本完成,但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验收结论争议较大,为“需要重新验收”。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验收不合格”,不予
通过验收:
(一)未按合同书(或承诺函、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预定的建设内容,且实际投资低于计划投资的80%;
(二)未按合同书(或承诺函、实施方案)要求完成预定的绩效目标,且低于50%;
(三)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四)擅自修改合同书(或承诺函、实施方案)中的考核目标和内容;
(五)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做出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六)其他验收不合格的情形。
第十六条 验收合格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化委下达验收意见书;需要重新验收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接到通知的30个工作日内提出重新验收的申请,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重新履行验收手续;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整改完善有关项目计划及文件资料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七条 每年第一季度内,专业处室应对上年度大额项目资金项目验收情况进行汇总,并按合同书(或承诺函、实施方案)中约定的进度要求制定当年度资金项目验收计划并报财务处(审计处)备案。
第十八条 区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专业处室进行项目后续跟踪检查和调研统计,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项目跟踪情况。
第六章 验收工作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开展验收工作,并对所提供监督及验收管理相关报告、资料和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验收成员或中介机构应在现场查验和审核验收资料的基础上,独立、负责地提出审查意见,并对所出具结论与评价的真实、准确、公允性负责。
第二十条 验收管理工作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干预和影响项目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不得干涉或影响验收工作。区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应配合专业处室做好监督及验收管理工作,专业处室不得擅自将验收职责下放给区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 对实际执行与合同书、承诺函或实施方案规定存在差距的项目,以及项目延期后仍不能按规定时间验收的项目,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全额收回或按比例收回已拨付资金。对未通过验收的和应进行验收而无故不进行验收的项目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可依照有关规定收回已拨付的资金,纳入黑名单管理,取消其相应资格。对上述情况两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单位申报的其他大额项目资金的申请。
第二十二条 在验收过程中,项目单位、验收组成员和中介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予以通报。同时,对项目单位收回已拨付资金,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对验收组成员和中介机构,中止或取消其参与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项目验收审查中发现有挪用、虚报、冒领等违法使用资金的情况,依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参加资金项目验收的有关人员,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评价技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五条 本细则原则上适用于市经济信息化委参与、管理或负责的各类大额项目资金的验收管理,确因支持项目类型不同,或有明确办法规定等特殊情况需要的,可根据实际另行制定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或按照相关办法执行。
10.设备部关于验收资料的管理细则 篇十
工资问题的实施细则》的议案
临近年关,农民工大军返乡也随之进入高峰阶段,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又再次凸显出来,由此引发的上访事件呈现高发势头,成为当前影响我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我区今年仅建筑行业施工企业参与建设的就达900余家,务工农民约30万人,加之拾棉农工等行业的务工人员,少则也有百万余人。这么庞大一个社会群体,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理因拖欠工资等矛盾聚集上访甚至聚众游行闹事的问题,将会导致社会形势的动荡不安,全区经济稳步发展、人民安居乐业就无法得以实现和保障。说实际的,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很重视,为什么屡禁不止呢?主要原因是没有一整套操作性较强的制度规定可依赖所致。我认为当务之机,各级应结合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切实制定出真正能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细则,抓好贯彻执行,是行之有效的重要途径。
一、案由
(一)工程经费不足,急于上马,亏欠工人工资。有些建设单位(业主)急于求成,盲目建设,在项目没有得到充分论证、建设资金还没有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就仓促开工。边施工边追加项目、边筹措资金,结果造成工程资金严重短缺,半截子工程,只能停工作罢。农民工工资无法兑现,致使众多农民
工走投无路,不得不找政府上访,一旦解决不利,就可能导致聚众闹事,扰乱社会治安。
(二)签订无章合同,白条一张,拒付工人工资。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前不久审理了一起案件,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与被告(自称公司领导)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书未加盖公司的公章,原告当时也没要求被告出示他作为公司代表或委托人的相关证明,糊里糊涂签下了合同。当年底工程结算时,只发了部分工资,多次讨要未果,无奈提起诉讼。庭审中,由于劳动合同书未加盖公司公章,单位不认可合同的效力。并说,该公司并无被告此人。随后,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请求。真可谓是:哑巴吃黄莲,有口难辩。
(三)丢掉诚信之本,携款藏匿,赖掉工人工资。近日在报纸上看到一起事件:2008年12月底,有7位棉农为提前做好来年的备耕工作,筹集了29.8万元前往农资公司订购化肥、地膜、农药等。交完29.8万元订货款后,公司负责人熊某明确表态,保证按时提取,不误农时。7位棉农满意而去。可到了日期去提货时,公司的名称却变更了,负责人熊某去向不明。打电话都是空号。7位棉农如五雷轰顶,那可是他们七家的活命钱。无奈之下7位棉农向相关部门投诉,经当地检查院、公安局长达一年多方努力,终于查到了原农资公司负责人熊某,如数追回了7位棉农的29.8万元活命钱,势态得以平息。
(四)组织管理混乱,两头落空,失去工人工资。某工地
一座高高耸立的塔吊顶端爬着3位农民工,他们不是在维修,而是要寻短见。原因是辛辛苦苦在工地上干了一夏天活还没见到一分钱。经了解,原来是建设单位按时把工程款打到了施工方,施工方每月把工人工资如数发给了包工头,工头期间却多次欺骗工人说建设方近期财务上出现了点差错,过些天工资就会到位,到时一定不少大家一分钱。岂料这最后一次领到工资就逃之夭夭了,致使农民工两手空空,继而走上极端。后经劳动仲裁部门和公安部门答应一定想方设法追回所欠工资,才暂时化解。也不知最后是否查找到工头,能否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
二、案据
(一)中共中央通知要求:各省、市、自治区要高度重视,妥善解决各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社会形势的安全与稳定。
(二)自治区三令五申强调:要从维护自治区社会稳定的高度,清醒地认识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预防和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任务摆到突出位臵,严肃查处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工资的案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做好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
三、解决方案
建议各级应结合实际,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尽快制订出《切
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细则》,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自治区社会大局稳定。
(一)要立即成立专项管理领导机构,全过程监管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管理领导机构,要严格依照《细则》抓好落实,今后凡申请投资的项目,都必须是前期工作完善、配套资金到位,年内能够开工建设的项目,凡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考虑。尤其是建设资金不落实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要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是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负总责,若项目出现问题,严格追究“第一负责人”的责任。要注重加强动态监控,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通过曝光让人民群众看到政府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决心,向群众表明开展专项治理、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确保农民工劳有所获。
(二)要狠抓工程施工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有关管理监控机构,不仅要监督投资建设方资金落实到位,更要督促建筑施工方派专人负责对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登记造册,每次工资发放时务必将工资发放到每个人头上,并要求人人签字认定,真正使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防止发生中间环节出现问题,如:包工头携款藏匿及溜之大吉的问题。
(三)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道德观教育,切实提高人员素质。诚信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属性,也是市场经济中处理经济问题的一个基本原则。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提出了顾客是上帝的口号,没有顾客就没有生命力,为了照顾好这个上帝,它就不敢采取欺骗的行为。诚信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自始至终,不能只出现在某一阶段,某一个时间,对于现实社会来讲,诚信永远没有终点。
11.竣工验收管理资料目录 篇十一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95
2、脚手架工程施工方案……………………………………96-137
3、安全文明措施方案………………………………………138-162
4、应急救援预案……………………………………………163-209
5、安全生产排查方案………………………………………210-222
6、人工挖孔桩专项方案……………………………………223-242
7、钢筋施工专项方案………………………………………243-249
8、模板施工专项方案………………………………………250-269
9、混凝土施工专项方案……………………………………270-311
10、砖砌体施工专项方案……………………………………311-315
11、综合预案……………………………… …………………315-329
12、排除安全隐患施工方案……………… …………………329-336
目录
1、工程开工报告……………………………………………………2
2、开工令……………………………………………………………3
3、地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0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11-14
5、图纸变更通知…………………………………………………
6、图纸设计说明…………………………………………………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回复书…………………………
16-26
8、工程暂停令…………………………………………………
9、工程复工报告…………………………………………………
10、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29
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30
12、落地式脚手架验收记录…………………………………………31
13、地基基础工程验收记录…………………………………………32
13、工程定位测量记录………………………………………………33
14、桩位定位测量记录………………………………………………34
15、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35
16、楼层平面放线及标高实测记录…………………………
……36
17、钢筋工程隐蔽验收记录………………………………………37-42
18、混凝土工程隐蔽验收记录……………………………………43-54
19、混凝土浇灌申请书……………………………………………55-63 20、混凝土浇灌证明………………………………………………64-75
21、砌体工程隐蔽验收记录………………………………………76-87
22、管道及配件安装隐蔽验收记录………………………………88-93
23、电气照明安装隐蔽验收记录………………………………
94-98
24、玻璃幕墙隐蔽验收记录…………………………………… 98-102
25、试验委托书及见证记录……………………………………102-148
26、混凝土配合比及开盘鉴定记录……………………………148-237
目录
1事故约谈会议通知………………………………………………1-3
2、建设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11
3、监理工程师通知………………………………………………12-17
4、建设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回复………………………………17-20
5、监理通知整改回复单…………………………………………20-23
6、土方工程安全操作规程………………………………………24
7、桩基工程安全操作规程………………………………………25
8、砌体工程安全操作规程………………………………………26
9、钢筋工程安全操作规程………………………………………28
10、木工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11、架子工工程安全操作规程……………………………………33
12、测量放线工工程安全操作规程………………………………34
13、抹灰工工程安全操作规程……………………………………35
14、电工工程安全操作规程………………………………………36
15、搅拌机工程安全操作规程……………………………………37
16、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8-83
17、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记录……………………………………84-96
18、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97-143
19、工地例会及会议纪要……………………………………
143-195 20、安全检查记录表……………………………………………196-209
21、班组安全活动……………………………………………
209-309
22、安全教育登记卡……………………………………………309-383
23、影相资料……………………………………………………393
目录
1、施工招投标文件……………………………………………1-94
2、投标承诺书…………………………………………………95-105
3、投标书(技术部分)………………………………………106-203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4-248
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49-274
6、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75-280
7、建设工程勘察合同…………………………………………281-287
8、工程质量检测合同…………………………………………288-291
目录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价报告………………………………1-21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21-27
3、岩基载荷试验检验报告……………………………………27-38
9、桩基基础低应变动力检测报告……………………………38-51
10、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52-58
11、沉降观测成果报告……………………………………
59-66
12、防雷接地电阻检验报告……………………………………67-71
13、拉墙筋拉拔试验报告……………………………………
72-78
14、普通烧结砖检验报告……………………………………
79-83
15、普通哇酸水泥检验报告…………………………………
84-88
16、钢筋原材料力学性能、重量偏差检测报告………………88-136
17、检验报告混凝土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测报告…………137-240
18、砂浆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检测报告……………………… 241-256
19、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检验报告……………………… 257-263 20、PVC-U排水管材、管件检验报告……………………264-282
21、给排水管水压、通水试验检测报告………………………283-288
22、阻燃绝缘PVC电线槽、管检验报告……………………289-301
23、塑料绝缘电线检验报告……………………………………302-305
24、聚氯乙烯绝缘电线检验报告………………………………306-308
25、塑料绝缘电线检验报告……………………………………309-312
26、SL-ZFZD-E3W-A01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检验报告……313-316
27、插头插座检验报告………………………………………
317-323
28、室内照明开关检验报告……………………………………324-330
29、固定式荧光灯具检验报告…………………………………331-334 30、吸顶灯检验报告……………………………………………335-338
31、烤漆门检验报告……………………………………………339-342
32、铝合金型材检验报告………………………………………343-350
33、钢制隔热防火门检验报告…………………………………351-355
34、陶瓷瓷质砖检验报告………………………………………355-380柔性耐水腻子检验报告……………………………………
381-385
35、建筑室内用腻子检验报告…………………………………386-391
36、6MM、12MM钢化玻璃检验报告……………………
392-398 37、5MM平板玻璃检验报告……………………………… …399-403
38、外墙乳胶漆检验报告………………………………………404-406
39、PP-R环保健康给水管材检验报告……………………407-419 40、固定式灯具检验报告………………………………………420-423
41、不锈钢管材检验报告………………………………………424-426
42、产品合格证及检验证明书…………………………………426-448
43、固定式消防泵安装使用说明书……………………………449-488
44、隔膜气压罐产品质量证明书……………………………
488-497
目录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1-4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7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9
4、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 10-11
5、建设工程安全报监备案凭证…………………………………12
6、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13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14
8、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15
9、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16-30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31
1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32
12、云南省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验证清单………………………33-35
13、竣工验收方案………………………………………………36-43
14、验收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44-47
1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48
1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49
17、施工单位竣工验收自检报告………………………………50-55
18、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报告……………………………………56-59
19、监理单位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9-65 20、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书…………………………………66
21、勘察单位质量检查报告书…………………………………67
22、监理单位质量评价报告…………………………………
2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69-71
24、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72
2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73
26、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74
27、单位工程观感质量验收记录………………………………75
28、单位工程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名单…………………………76
29、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77 30、建设单位工程项目专业负责人质量责任书………………78
3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质量责任书……………………………79
32、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书……………………80
33、施工单位施工管理负责人质量责任书……………………81
3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
35、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量责任书…………………83
36、监理单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84
37、监理单位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责任书……………………85
38、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86
39、设计单位结构专业工程师质量责任书…………………………87 40、设计单位建筑专业工程师质量责任书…………………………88
41、设计单位给排水专业工程师质量责任书………………………89
42、设计单位电气专业工程师质量责任书…………………………90
43、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书………………………………91
44、勘察单位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人质量责任书…………………92
45、工程有关人员质量责任书………………………………………93
46、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方案及验收通知…………… …94-101
47、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自评报告………………
102-106
48、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方案及验收通知…………………107-113
49、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自评报告……………………113-117 50、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会议纪要……………………117-121
51、地基与基础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122-124
52、主体结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125-127
53、建筑屋面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128-130
54、建筑装饰装修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131-133
55、建筑给水排水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134-136
56、建筑电气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137-139
5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40
58、主体结构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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