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方案

2024-07-19

录取工作方案(精选10篇)

1.录取工作方案 篇一

重庆师范大学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1号)、《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考发„2012‟46号)以及2012年重庆市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必须确保命题、印卷、阅卷、统分等环节的安全保密。

(七)复试比例(参加复试人数与本学科专业招生规模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1.2。

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为加强对复试及录取工作各个环节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研究生处、纪检监察、安全保密等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学院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等。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经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本学院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培训,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复试考核工作。

3.汇总学院拟录取名单并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至少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每个复试小组配备至少1名记录员。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职责:

1.研究制定本学科专业的复试标准、复试方法及复试命题管理办法,建立复试试题库。

2.对本学科专业考生实施综合情况面试、笔试及其他复试工作; 3.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

4.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的考生进行疏导,维护学校工作秩序。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基本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英语综合能力测试;(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工作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具体内容采取以下不同的形式:

1.英语综合能力测试

由学校研招办组织实施。测试方式主要以问答、对话交流的形式,测试时间每生不少于5分钟,成绩满分为20分。

2.专业课测试

由学校研招办组织,各招生学院实施。专业课测试共1科,闭卷方式,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科目应与《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布的相同。

3.同等学力加试

由学校研招办组织,各招生学院实施。同等学力加试共2科,闭卷方式,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试题内容应涵盖所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科目应与《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公布的相同。

4.面试

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对基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及潜质,复试组应注意把握面试时询问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泛问与追问相结合,多层次、多角度地考察考生。具体要求:

(1)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预先制作一定数量复试题目,然后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位考生具体复试内容。(3)对每位考生的作答进行现场记录,记录在《重庆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记录表》(以下简称《复试记录表》)中的指定位臵。

(4)面试满分为80分。

(5)面试结束后,在《复试记录表》中给出拟录取意见。

四、其他复试(复查)内容

校研招办对参加复试考生的以下事项进行审查:

(一)考生身份

认真核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与本人相貌以及《准考证》上的照片一致。

(二)毕业证书及学生证

对参加复试的非应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如对原件有疑问,由校研招办向发证单位核实。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无此认证书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三)档案材料

向已确定拟录取考生的档案管理部门调取其人事档案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业务情况,档案审查合格后方能正式录取。

(四)身体状况

统一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校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教育部有关招生体检规定执行。

五、调剂复试

需调剂转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我校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校内调剂优先进行。

(一)参加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为: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原则上应有数学。

(二)调剂办法:对于调入我校的考生,以是否确认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为依据。

(三)调剂生复试内容、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

(四)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并由校研招办审核合格后发出复试通知。

六、拟录取

(一)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折算为100分)×50%+(复试总成绩÷2)×50%(复试权重),其中: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

(二)拟录取原则:

1.第一志愿考生优先拟录取;

2.以“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

(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予拟录取; 2.“面试成绩”低于48分(不含48分)者不予拟录取; 3.“英语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低于12分(不含12分)者不予拟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5.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6.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七、复试的监督、复议及其他

(一)加强对复试拟录取工作的监督: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成立由研究生处、纪委监察、保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组,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组将对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

2.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复试小组组长要对本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要对本学院复试过程、复试程序、复试结果负责。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和录取有关的工作。

4.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校研招办将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结果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二)实行复议制度。如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具有充足理由,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申请(电话:023—65910996,邮箱:yjsc@cqnu.edu.cn),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查实、审核批准后,在2日内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第二次复试,第一次复试成绩作废。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5日

2.录取工作方案 篇二

一、试点工作初现成效并彰显公平

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自2003年实施以来 (最早可追溯到2001年) , 对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素质教育实施发挥了积极作用。试点工作在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 也存在一些问题, 饱受社会诟病。作者认为, 江苏省开展的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 虽不能把自主招生出现的问题完全规避, 但试点工作还是初步解决了三个方面的问题, 并彰显了高考的公平。

(一) “掐尖”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原来自主招生的模式, 高校给中学分配指标, 中学“校长推荐”, 这就可能产生高校与中学、中学与申请学生之间的博弈, 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容易滋生权力寻租现象。而各中学为了回避矛盾, 更是为了理论上的“公平”, 毕竟要进行全校公示, 使被推荐学生的成绩所占比重就会加大。而从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学生中选择成绩优异的予以推荐, 与学生参加高考区别不大。由于取得高校入选资格的考生, 在5月份就要选择一所高校填报志愿, 这自然会导致考生选择的余地变窄, 也使高校很容易掐尖。

而江苏综合评价录取试点是综合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结论、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五个方面内容, 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 “分不够特长凑”, 而成绩优异的考生若没有什么特长, 往往不符合高校报名条件, 这样就避免了高校的掐尖, 促进了中学生的全面发展。而更为重要的是, 从2015年起, 考生是“知分”填志愿, 这就让考生有了更多的选择。

(二) 考生的学业负担得到一定缓解

自主招生是给予考生更多的机会, 但无形中也增加了考生的学业负担, 无论是“北约” 、“华约” 还是“卓越”, 联盟的存在无疑是对考生时间、精力、学业负担以及中学教学秩序的挑战。而随着教育部的一纸文件, 考生的精神压力得以解脱, 特别是对学业有专长的特殊考生来说, 无疑是个福音。而高考后进行测试, 更是减轻了考生的学业负担, 特别是学生的心理负担, 使他们可以集中精力备战高考了。而教育部规定的“原则上不笔试”, 更是给了学科专家们更大的选择空间, 能够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人才选拔上的话语权。

江苏的综合评价在综合上述政策的基础上, 对于“文化有基础, 学科有特长”的考生, 则政策优势更为明显, 凸显了对“分类考试, 综合评价, 多元录取”考试招生模式的积极探索。其具体的做法是, 可以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 进行综合评价, 择优录取, 从而给中学的综合素质教育提供了政策方面的支持和保障, 使中学有精力和有“魄力”深入地推进素质教育, 进一步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样, 学生们将不再是“一考定终身”, 而是多了一次选择进入大学的机会。

(三) “唯分数论”得到些许改观

高考差一分, 考生与心仪的高校或喜欢的专业就会失之交臂。而综合评价给了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更多的机会与选择。从各个高校报名条件来看, 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尤为看重;从“优录”条件方面看, 不再只是唯高考分数, 而是高考分数只占一定的比例。这对于文化分数低一些的考生, 甚至按高考成绩只能读“本二”学校的考生来说, 就有机会实现学校等级之间的跨越, 进入自己喜欢的本一高校。而江苏省综合素质评价录取试点的特点是, 将这些考生放在本一批次前投档, 这对于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来说, 无疑是增加了一次录取机会, 可以从长远的意义上激励学生的创新意愿和信心。

江苏的综合评价试点实践了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的可能。比如江苏大学在录取时, 高考成绩是乘以60%, 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学的综合评价、专家面试等综合分乘以40%, 二者相加后对考生进行排序, 择优录取。这种录取模式某种意义上是对“唯高考分数论”的突破, 是一种创新的行为。

(四) 高考公平得到彰显

自2007年以来, 国家采取多项措施, 努力缩小了区域间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距。而江苏省的改革方案, 相对于全国高考录取而言, 具有更加合理和超前的意蕴。因为在江苏的“综合评价”中, 考生只要符合报名条件, 就可以自主地申请, 高校也不再给中学分配指标, 这充分体现了高考的机会公平。而从各校的录取政策来看, 也开始了从高考分数的公平向综合能力的转变, 由原来的“绝对公平”, 向真正意义上的相对公平方向转变, 让真正有学科特长、创新有潜质的优秀学生, 在高校人才选拔中得到认可, 获得进入自己理想大学的机会。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 也给高校加上了“紧箍咒”, 不再给中学和高校暗箱操作的机会, 来自国家层面的“阳光高考”政策, 则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考试招生的机会公平和结果公正。

二、难点依旧, 改革仍待深入

江苏省属高校的综合评价试点在原有自主招生的基础上, 2015年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得到社会的认可。但是, 自主招生试点十余年, 仍是“试点”, 说明还有诸多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 作者认为, 江苏的试点工作仍存在一些理论和规范方面的问题, 尚待认真研究后妥善解决, 从而推动高考改革的深入。

(一) 诚信体系还需构建

在诚信缺失的当代, 如何保证考生提供材料的真实可信, 是高考工作必须解决的前提性问题。在以往的高考中, 由于考生的获奖、评优等信息, 来自于不同的行业与部门, 其中的一些重要数据, 高校和中学不能共享, 从而为学生评价和高考录取带来难题。而现实高考中出现的奥赛、市级优秀学生等证书造假现象, 表明在学生“特长”方面的弄虚作假现象依然存在, 有些现象甚至可以说是触目惊心。另外, 个别考生个人提供的成绩, 有些中学提供的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成绩, 与考试院提供的数据并不符合, 反映了在学生评价问题上, 还存在标准不统一的现象。还有, 部分考生存在侥幸心理, 出具不实材料, 甚至有的中学还帮助其造假, 为其提供虚假证明等现象, 给材料审核增加了难度, 甚至会导致录取不公平的现象发生。

(二)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待规范

在实际工作中, 对于中学提供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高校也只是予以象征性地参考。而其所以这样做, 是因为现实的中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其可信度没有建立起来。而如何保证中学评价结果真实可信, 使其能够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德、智、体、美水平, 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能够作为高校综合评价录取的重要参考, 以及怎样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确实是当下需要解决与关注的问题。对比国外大学录取学生的经验, 中学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具有重要的作用, 可以减少高校的许多“求证性”工作。为此, 高校应组织相关人员, 认真研究这项工作, 为在制度层次上解决这个问题提供理论引导和支持。

(三) 高校人才选拔体系尚待形成

考试招生是一项对科学性要求极强的工作, 而加强考试招生中的科学性[1], 则是我省以及我国高考工作应该重视的问题。科学性在招考中主要体现, 在于制度设计、招生目标和标准设定、综合招考选拔指标体系制定、命题和面试等许多具体环节[2]。由于开展综合评价的高校其综合选拔体系尚未形成, 致使面试试题的测试目标、测试标准、测试功能、测试结果都颇受质疑。问题主要表现在试题之间的关联度、相对独立性相对模糊, 其所要测试的目标、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等不够清晰。另外, 高校面试教师的权威性也存在问题。现在通常的做法是, 招生部门请相关学院推荐教师参与面试, 而面试教师的专业水平、教育素养、学业境界, 则缺乏相关的政策性规定, 致使面试在许多时候只是走形式, 达不到真正选拔人才的作用。而国外大学的经验是, 由高素质的教师组成面试小组, 对学生进行专业知识、发展潜力、人格水平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绝不存在“关系”、“偏好”、“权力”方面的迁就, 从而既提高了高校的威信, 又为社会树立了良好的风气, 增强了大学对社会文明的促进意义。

综合评价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的范畴, 组织严密的研究生等国家考试尚出现过泄题问题, 更何况人防、技防等相对条件落后, 经验不足的高校, 而且一般是高校直接操作, 存在的风险较大, 高校承担巨大压力, 特殊类型考试是如履薄冰。这种现象对高校而言, 既是挑战, 也是树立自己信誉和威望的机会, 江苏的高校应该在此方面为全国高校做出榜样。

(四) 高校教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尚需加强

江苏的省属高校在综合评价中, 各高校基本不再进行文化课的考试, 而是加大专家面试的权重, 发挥高校学科专家的作用, 各高校均遴选大批专家参与综合评价的面试考核。但当前存在一个问题, 大学教师与中学教育的脱节, 每年总会有“神题”甚至是被考生笑称“三八”的题目出现。高校自主招生也好, 综合评价也罢, 好多决策基本出自行政机构之手, 教师参与较少, 在招考中的自主性未能充分发挥。只是命题与面试环节根据学校需要才出现, 没能深入其中, 真正地去主宰考生的命运。当然也是大环境的影响, 毕竟“公平”至上。其实公平是前提, 科学选材才是根本, 只是目前大家太追求“公平”了, 怕坠入是非之地而惹非议, 成为舆论关注的对象。而高校面试最大的问题是, 由于高校存在行政化现象, 真正的有学问的教师可能不屑于跟风和呼应, 往往被边缘化, 而真正有学问的教师与”随波逐流“的教师在学生评价问题上差别很大, 而所谓的专家多为后者, 那面试就很可能徒有形式, 难以起到真正选拔人才的作用。

(五) 机会公平仍需推进

如何兼顾公平与效率是综合评价改革的难点之一。部分高校综合评价报名条件明显不利于教育资源欠发达地区的考生, 面试内容与形式对农村学生也存在不公平, 如北京某著名985高校2015年自主招生面试题因“考虑不周”, 被指对农村考生不公平。虽然“阳光招生”了, 监管力度也加大了, 但从人大自主招生存在的问题来看, 危害综合评价公平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

江苏的中学有国家级示范高中、首批四星级高中以及其他层次的中学, 而各类学校的教学条件又差别很大, 因而不同学校学生的知识起点和学习重心不同, 造成“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实际结果, 是公平的名义下的不平等。而最近有研究表明, 北京大学等“985大学”的新生中, 出身农村家庭的新生比例过低 (22%) , 且有继续下降趋势[3]。虽然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诸如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有“自强计划”等, 但从总体来看, 农村学生处于劣势。江苏的综合素质评价有所要求,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难度。比如, 江苏大学2015年通过综合评价资格审查的1221人中, 城镇952人, 农村269人, 农村占比22%;在最终录取该校的168人中, 农村生源39人, 占23%。

三、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的思考

(一) 建立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

目前江苏综合评价录取试点工作, 某种意义上各个高校还是碎片化的, 没能形成一个完整、成熟的人才选拔体系。而高校要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选才机制, 就需要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才选拔水平, 需要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高度去做好试点工作。这不仅需要从高校人才选拔的政治高度开展工作, 更需要站在促进教育进步的角度, 把招生考试作为推进教育进步的活动, 以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实质性进步。为此, 高校要科学设计面试的内容, 依据高校自身人才选拔要求, 着重考察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要提高命题的质量, 促进高考方式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保证综合评价录取试点的正确导向, 以及建立高校的社会公信力及优良传统和良好声誉。因此, 在报名条件的设计上, 一定要考虑区域因素, 特别是对农村贫困地区要有所倾斜。

(二) 拥有良好的招生心态

良好的招生心态, 是做好招生工作的思想和精神基础。而我国高校在招生心态问题上的误差, 从2015年国内两大著名985高校在招生竞争中网上的口水战可见一斑。虽为著名高校, 却在1分2分上比高低, 分分必争, 原因只是为了“面子”, 为了自身学校的对外形象。但最终是丢了西瓜捡了芝麻, 社会形象与声誉反而大打折扣。由此可见我国高校在教育境界和观念方面的差距, 其需要修炼的素养还很多。

江苏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 某种意义上实现了从“招分”到“招生”的转变。由于基本的制度设计比较合理, 使各个学校都能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来设定报名条件以及录取优惠政策, 无法进行同质化的竞争, 因而高校之间没有了分分计较的土壤, 这不仅避免了高校之间、特别是同层次高校之间的不正当生源竞争, 而且为高校心平气和的做好自己的招生工作, 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 构建健全的问责机制

问责是高校招生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是高校健康进行的重要条件。今年某著名985高校的预录取, 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 然而最终却不了了之, 没有大众想要看到的结果, 致使招生的问责机制饱受质疑。而教育部明确规定的26个“不得逾越”的红线, 竟也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说法, 这说明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或不敢为, 是导致高校招生被社会诟病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不能通过对一件典型事件的处理, 来树立高考的严肃性和权威, 产生实在的警示作用, 那明年的高考怎么办?极可能还会有这样的事件发生。所以, 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 是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江苏的综合评价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只要过本二线就可以升入“一本”高校, 其诱惑力非同一般。因而建立严格的问责机制, 其意义也非常巨大。由于目前组织中学生各类竞赛的条线较多, 学生获奖的数据不能共享, 致使考生材料造假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对数据进行整合, 加大对造假的惩治力度, 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对于性质恶劣的, 甚至可以取消当年高考录取资格。而营造风清气正的综合评价录取试点氛围, 则不仅是做好招生工作的需要, 而且是高校完成教书育人职责的需要, 绝对不可等闲视之。

(四) 增强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在高考后进行, 且须在高考出分前公示完毕, 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 有效选拔适合自身培养目标的考生, 考验着各高校的重视程度以及组织者的智慧。高校要加大教师的参与面, 无论是命题、还是面试一定要充分发挥教师的能动性与专业特长。特别是参与面试的教师, 应该是有真才实学的学者, 因为“以优秀的人才, 吸引优秀的人才”, 是世界著名大学的宝贵经验, 也是招生面试的真谛。如果不是由优秀的教师进行面试, 面试就可能没有意义, 只是多了一道形式。另外, 面试试题要具科学性且体现公平性, 这也考验着高校专家的智慧。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所有工作要经得起社会的质疑, 进一步提升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也为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评价录取改革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

(五) 提升招生考试人员的水平与素质

贯彻落实上级文件以及高校招生实施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需要高素质的招考队伍。只有精准把握教育部关于自主招生的文件精神、只有全面理解江苏省综合评价改革的精髓, 才能科学制定有自己学校特色的人才选拔标准, 才能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与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一起对江苏招考人员的培训, 进一步提升队伍的理论水平;设立“江苏省教育考试招生研究课题”, 促进了招考人员对教育考试的深入研究, 充分发挥“科研兴考”的作用;每年一届的教育考试招生优秀科研论文和调研报告的评选, 更是极大调动招考人员结合工作开展研究的热情。这些均对招考人员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等个人素质是很大的提升与促进。

结束语

无论是自主招生, 还是江苏的综合评价, 不仅需要政策制定者的顶层设计, 更需要各高校积极推进并及时总结与完善, 要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人才选拔中的主导作用, 要把该项工作当做高校自身人才选拔的政治任务来做。笔者认为, 经过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党和人民充分信任的科学的人才选拔机制一定会建立。

参考文献

[1]陆卓谟.高校自主招生考试改革的思考[J].江苏高教, 2009 (2) :73-74.

[2]王根顺, 孙玉凤.高校自主招生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J].聊城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 (3) :115-117.

3.录取工作方案 篇三

人民网教育频道北京10月9日 (记者 李婧)今天下午15时北京市教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北京市高考改革方案。根据新方案,20北京市高考新方案,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将分别以等级和统一格式计入考生电子档案,在统招录取、自主招生中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高职招生变化较大,将采用“高考成绩加会考成绩”为主要的招生方式。

北京市年高考改革的`重点:

(1)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在稳定国家统一考试科目设置的基础上,重点推进考试内容改革;

(2)按照选拔培训培养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特殊潜质人才的需要,深化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

(3)按照选拔培养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要,探索以“高考成绩加会考成绩”为主要方式和以多元评价为特征的多种招生办法并存的高职招生改革。

据了解,按照新方案要求,2010年本市高考本科层次继续实行“3+文科/理科综合”的科目设置,卷面总分值仍为750分,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3”为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文/理)和外语,报考文史类或理工类的考生均需考这三门。同时,文史类考生还要考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要考理科综合。文综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考生要考理科综合。文综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综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具体考试内容、要求、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等,将在《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北京卷考试说明》中做出规定。

新高考方案中,高职招生变化较大,招生形式将有自主招生、单考单招和高会统招三种。其中,高会统招将以“高考统考科目成绩加会考成绩”为录取依据。高会统招统考科目为语、数、外三科,会考备选科目为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8门。高职校可从会考备选科目中选定2或3门,并提出成绩等级要求,提前向考生公布。录取时,考生会考成绩满足学校要求后,按语、数、外三科的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根据新方案,2010年北京市高考新方案,高中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将分别以等级和统一格式计入考生电子档案,在统招录取、自主招生中作为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

・点击此处查看2010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4.录取工作方案 篇四

来源:招考热线 2012-04-16 16:41:48

一、推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个人修养与心理素质,具备较强的学习、交流与合作能力;

(2)初中课程学科知识掌握扎实并能灵活应用,文理科均衡发展,具有一定的研究性学习能力,敢质疑,有较强的探究意识;

(3)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为社会服务的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

(4)综合素质评价优良,个性特长明显,有1至2门学科具有较强竞争力,有较丰富的社会工作经历和较强的能力,有某一方面特长,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等第奖。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5月13日9:00~15日16:00,具有推荐生资格的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选拔办法

学校审核推荐生档案材料,参考推荐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根据学校面试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

(3)面试

5月18日(周五),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以及面试具体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5月19日(周六),在茅台路1111号校址举行面试,迟到20分钟以上的学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学生须带好有照片的证件(学生证或社保卡)和获奖证书原件。

二、自荐生招生办法与录取程序

1.招生要求

(1)具有“自信、自强、自主、自立”精神,在德智体等方面表现突出,初中阶段发展全面、学有特长的优秀学生。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初中阶段能独立开展研究并取得突出成果;在某学科市级竞赛获等第奖,或在某学科领域的专业刊物上正式发表具有独到见解的论文者。

(3)具有较好的科技、人文素养或特长,初中阶段获得上海市有关竞赛奖项者。

(4)在某一方面具有鲜明的个性才能或超常的培养潜能,尤其在见义勇为、关爱社会和社会公德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2.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方式

①4月16日至5月17日,具有自荐生资格的学生登录我校校园网下载《2012年上海市延安中学自荐生报名表》。

②5月13日9:00~15日16:00,具有自荐生资格的学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志愿。

(2)选拔办法

学校对学生递交的自荐生材料进行初评,确定部分综合素质评价优秀的学生参加自荐生面试。

学校根据面试情况,按照1:1的比例确定预录取名单。

(3)面试

5月18日(周五),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参加面试的学生名单以及面试具体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5月19日(周六),在茅台路1111号校址举行面试,迟到20分钟以上的学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时学生须带好有照片的证件(学生证或社保卡)和获奖证书原件。

3.自荐生资料投递

(1)材料投递时间

2012年5月17日12:00前,将报名资料寄(送)至我校校务办,信封上请注明“自荐生材料”。(以邮戳为准)

(2)材料内容:《2012年上海市延安中学自荐生报名表》;学生自荐信;《2012年上海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提前录取”自荐表》复印件;各类区县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请勿寄送原件,所寄送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投递地址:上海市茅台路1111号校务办邮编:200336

三、招生咨询:

1.咨询电话:62901188-1203、62903700(传真)

2.接待时间:每周三9:00—11:00

3.网址:

4.交通:公交54、71、72、74、88、121、251、825、827、836、地铁二号线威宁路站

四、住宿

5.录取工作方案 篇五

为了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目标,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中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以选拔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在吉林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

二、招生范围

理科在全国范围内招生;文科在除江苏省(江苏省没有文科招生计划)外其他省份招生。

三、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招生计划占本科招生计划的2%。

四、报名条件

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善于独立思考,思想政治品德优秀,且身体条件符合国家高考体检标准的省级重点中学(省级示范性高中)应届高中毕业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学生自荐

1、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者,并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前30%。

2、具有外语、文学方面的特殊才能,并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前30%,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创新英语大赛优胜奖;

(2)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决赛获奖者;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

(4)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刊物(只限文科考生)。

3、具有我校本年度规定的选拔保送生资格者。

(二)中学推荐

具有创新潜质或学科特长,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一贯优异,综合成绩排名在年级同科类前30%的学生。由中学根据我校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

(三)校长推荐

对于吉林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和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招收的学生,根据各中学近年考入我校的学生数量、质量以及在校综合表现确定的推荐人数。实行部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报名方式。招生范围为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8省、市、自治区的理科考生。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请进入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提交。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10日。

2、邮寄材料:

(1)《吉林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考试申请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独立创作的文学出版刊物原件;

(3)高中期间各学期成绩原始记录单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4)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5)个人自荐报告(请考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6)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信(推荐该学生的理由,特长介绍等)。

友情提示:请将申请材料于2013年1月12日(以邮戳为准)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所需材料请用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对考生所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考核办法

1、对于“学生自荐”、“中学推荐”的学生,经初审合格后参加吉林大学组织的笔试考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

2、对于“校长推荐”的学生,经初审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不参加笔试。

七、工作程序

1、报名截止后,由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材料不全或超过申报截止日期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后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和面试,考生名单将于2013年1月30日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

2、测试安排

(1)报到时间: 2013年2月22日上午8:00—11:30

报到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体育馆

(2)笔试科目:

理科:数学、物理

文科:语文、数学

(3)测试时间: 2013年2月23日 笔试

2013年2月25日—2012年2月26日 面试

(4)测试地点:吉林大学

(5)测试费:200.00元

八、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我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报名考生进行考核选拔,入选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

1、对于“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的学生,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80%、面试成绩的20%)排序,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对于“校长推荐”的学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九、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1、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考试入选的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考生必须按照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志愿(如各省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各省规定填报),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自主选拔入选资格。

2、对于“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的学生,自主选拔考试测试成绩列在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投档线按照我校在相关省(市、区)公布的本科招生计划数所形成的投档线测算值执行)下20分以内(含2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20分确定专业;列在31-10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10分确定专业;

列在101名以后者,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投档线下5分以内(含5分),且不低于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加5分确定专业。

3、对于“学生自荐”和“中学推荐”的理科学生,自主选拔考试测试成绩列在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分以上,可以录取到我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或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

4、对于“校长推荐”的学生,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分以上,可以录取到“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或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高考成绩未达到考生所在省重点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00分以上的考生,可享受按高考成绩加20分录取到其他专业的优惠政策。

5、对于部分实行新课改的省份(如江苏省等的考生),高考总分非750分,优惠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

十、咨询方式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电话:0431-85168305 85166420 传真:0431-85166226

吉林大学招生网:http://zsb.jlu.edu.cn

吉林大学主页:http://

十一、监督机制

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和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2、学校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吉林大学自主选拔考试入选考生名单,并报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公室及考生所在中学备案,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示至少一周,以接受社会的监督。

3、希望有关中学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程序实施推荐工作,公开推荐标准、推荐过程和推荐结果。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考生的选拔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十二、申述渠道

吉林大学申诉电话:0431-85166740

十三、办法解释权

本办法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6.录取工作方案 篇六

南岳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共录取学生1105人

南岳学院20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   共录取学生1105人      近日,经过50多天的艰苦奋斗,南岳学院年招生录取工作圆满完成,共录取学生1105人。这一成绩的取得,与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与南岳学院全体招生工作人员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分不开的.。

今年省教育厅给南岳学院下达招生计划1014个,招生专业26个,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南岳学院严格执行招生政策,经教育厅和考试院批准,共录取学生1105人。南岳学院文科最低投档线为456分,比省控线高出21分;理科最低投档线为366分,比省控线高出16分。与往年相比,在录取的学生中,衡阳地区以外的学生所占比例略有增长,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不同地区学生在文化上的交流,同时改善了生源质量。(南岳学院)

7.录取工作方案 篇七

地学 【2014】8号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暂行规定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行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和利于学科发展的原则,特制定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办法暂行规定。

一、复试对象

1.所有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研究生复试分学术型和专业型两类进行。

3.进入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名单综合考虑本科专业背景、毕业院校类别及初试成绩综合排序确定,如初试成绩相同,按英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4.未能进入学术型研究生复试的工学专业考生、原报考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709的理学专业(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地球化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生态地质学)考生,原则上均可参加专业型研究生复试。由理学转为专业型的考生专业课笔试科目为《综合地质学》,若初试未考数学者,复试时必须加考数学。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调为专业型的研究生加试科目以调剂后专业的加试科目为准。

5.参加复试的研究生名单、复试类别及复试的时间和地点随后公布。

二、复试办法:

学生按照学科类别统一复试面试,随机分组面试,复试组由学院专业教师组成。考核内容包括:英语能力、专业知识、地质技能。英语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口

语交流和专业阅读翻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学科专业了解情况;地质技能主要考察学生实物手标本鉴定和地质读图等能力。

三、录取方式

1.学术型研究生按下达给各专业的名额,从参加学术型复试且复试合格者中录取。未通过复试者不予录取,其空缺的名额从通过专业型复试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2.专业型研究生根据学校下达给我院的相应指标,从参加专业型复试且复试合格者中排序依次录取,直到满额为止。排序时综合考虑本科专业背景、毕业院校类别、初试和复试成绩,其中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外语成绩、加试数学成绩及本科期间学习成绩组成,总分相同者,按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报考专业为地理科学的考生录取方式

根据学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本科所学专业、毕业的学校等进行综合考虑,挑选优秀的学生。总成绩的构成: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30%,本科所学专业和毕业学校占20%。考虑《地理学》专业发展,并参考导师的意见,择优录取。

4.上述复试通过的研究生,依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招生导师的信息详见地学院新版网页中的师资队伍--教师名录)。录取工作综合考虑考生成绩和导师意见,导师不同意接受者不予录取。

5.有下列情况者将不予录取

(1)面试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2)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复试过程中作弊者

四、导师招生数限定

1.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往年招生实际情况,每位导师招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名以内(含推免生,国防生除外)。

2.对于确有能力,且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经本人申请,可适当增加招生名额,但必须成立导师组共同指导。导师组可聘请校内或校外基地具有相应资格和水平的老师组成,经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2014年地学院兼职导师录取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超1名。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8.录取工作方案 篇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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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河南省高招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全部结束,全省共有277418名考生被本科录取,其中普通类本科(包括军事、公安、司法等)录取220278人,这一数字不仅创下新高,而且扩招的人数也超过万人,为历年扩招之最。今日起,高招录取进入高职高专一批录取阶段。

据介绍,普通高招录取工作自7月8日开始,至8月12日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全部结束。今年已经录取结束的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中,包括军事、公安、司法、体育、艺术院校,全国重点院校和普通本科院校以及专升本、对口招生院校,其中普通类本科(包括军事、公安、司法等)录取220278人,专科录取608人;体育类本科录取3549人,专科录取1376人;艺术类本科录取27205人,专科录取27842人。对口招生本科录取2303人,专科录取29058人。专升本录取24083人。

市高招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今年是第一次在本科一批实行平行投档,我省招进一步完善录取投档程序,在招生中严格尊重了“六公开”、“六不准”、“六严禁”的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生源计划调整一律通过教育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对高校调增的计划按考生分数和志愿顺序投档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新增加的招生计划全部公开通过网络征集志愿,做到公开公正、程序规范、操作透明,扩招不点招,不降低标准录取学生,对任何高校和考生不搞政策外照顾。此外,省招办网站及时发布招生信息,并开通了公益性短信息平台和网上只读邮箱,考生可在第一时间免费获取本人录取结果和其他公共信息,做到了公开公正、程序规范、操作透明。

据介绍,从今日起至17日,高招录取进入高职高专一批录取阶段,参加录取高校为本科高校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及经我省批准参加该批录取的高职高专高校(专业),其中,普通文科招生计划34643人,普通理科招生计划63340人,招生总计划为97983人。

今日上午,省招办公布了高职高专一批第一志愿投档分布情况,从投档情况看,尽管文理科都大约有1/4的学校第一志愿缺档,但一些热门院校德报考情况却非常“火爆”,个别学校的实际报考人数是计划数的10倍甚至15倍以上,比如文科中的西安外国语大学,计划招生10人,报考人数达164人;西北大学计划30人,实际报考265人;武汉科技大学计划4人,报考52人。但同时个别学校也出现了无人报考的现象,比如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宜春学院、安庆学院等。市高招办提醒我市考生,8月16日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和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届时考生即可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8月16日24:00

9.福建高考录取工作安排 篇九

20XX福建高考录取时间:7月上旬起

20XX年06月14日 03时02分,《20XX福建高考录取时间:7月上旬起》由出国编辑整理.

今年福建省高校录取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由省高招办组织高校分批次进行,对各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及时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予以补充投档。

文史类和理工类除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外的各批次(含征求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艺术类和体育类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高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批次,经过生源情况预测和投档比例的协调后,部属及其他省外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5%投档;省属高校原则上按执行计划的100%投档。省高招办应向社会公布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根据高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和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投档前向各有关高校提供生源分布统计。

高校在招生录取中如生源不足,可降分录取。经征求志愿录取后,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校,省高招办可在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批次按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的顺序),由学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我们猜您可能喜欢以下文章: 美国高考与中国高考的差别韩国留学 高考生留学的申请方案新加坡留学:高考分数在540分以上的学生就能报考去美国留学的学生有三类高考失利后 法国留学是不错的选择澳洲留学 高考生如何选择合适的学校高考后选择新加坡留学 越来越受到学生认可高考后为何要选择新加坡留学新西兰留学 高考生如何赶在七月入读梅西大学20北京高考本科提前批录取情况 20XX福建高考录取时间:7月上旬起

部分高校经向其主管部门申请,并经教育部核准备案,可面向部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安排少量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高校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符合有关规定的.协议书,并严格履行定向协议。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应面向全省招生,采取单设志愿、单独投档的办法进行投档录取。对高校批次内未完成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可采取补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另据了解,按规定,被省内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被军事院校录取的考生,按征兵入伍规定办理;被省外高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由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0.录取工作方案 篇十

宁夏20普通高校招生各批次录取顺序:提前录取艺术本科(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等三本院校艺术本科),提前录取第一批院校本科,提前录取第一批院校预科,提前录取第二批院校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特殊类型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预科,第一批录取院校定向,第二批录取院校特殊类型招生,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含高职单独招生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预科,第二批录取院校定向,第三批录取院校艺术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艺术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预科,提前录取高职(专科),第四批录取高职(专科)艺术,第四批录取高职(专科)体育,第四批录取高职(专科),第四批录取高职(专科)预科。

各批次录取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1、艺术本科(不含三本艺术):7月5日开始

2、提前录取批次(含提前批一本、提前批二本、提前批预科和定向):

7月5日-7月8日

3、第一批录取院校(含特殊类型录取、预科、定向):

7月10日-7月16日

其中,一批征集志愿:7月14日(预计时间)

4、第二批录取院校(含特殊类型录取、预科、定向):

7月17日-7月23日

其中,二批征集志愿:7月21日(预计时间)

5、第三批录取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

7月26日-7月29日

6、第三批录取院校(含艺术、体育):

7月30日-8月8日

其中,第三批录取院校征集志愿:8月2日(预计首次征集时间)

7、第四批录取高职(专科)(含艺术、体育):

8月9日-8月15日

其中,第四批高职(专科)征集志愿:8月13日(预计首次征集时间)

8、区属三所高职院校注册入学改革试点录取工作:9月中旬

提醒:

实行平行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次数根据录取情况可能不止一次,每次征集志愿的确切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发布的公告。

(责任编辑:卜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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