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思考的论文

2024-07-16

伦理学思考的论文(精选8篇)

1.伦理学思考的论文 篇一

伦理学基本问题,是伦理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深入研究和解决其他一系列问题的基础和前提。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设立与提出,最早出自1961年冯友兰先生在《新建设》第4期上发表的《关于伦理学的基本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来,伦理学基本问题受到我国伦理学界的普遍关注和广泛论争,极大地推动了我国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新世纪,面对我国伦理学的深入发展和进一步繁荣,回顾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论争,继续系统、全面而深刻地探讨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对于促进伦理学学科体系和理论体系的发展,依然是有意义的。

一、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论争

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论争,观点各异,自20世纪80年代伊始,就其代表性观点而言,可分为两大类14种之多。当然也有观点反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讨论,认为伦理学基本问题之争“与其说它是一场十分重要的讨论,倒不如说它是一场‘冤枉的战争与其说它带来的是生气,倒不如说它带来的是混乱”[1],认为伦理学不可照搬哲学的基本问题之命题。但绝大多数观点则认为存在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一般说来,总是存在一个贯穿伦理学诸领域、制约伦理学学科发展的基础和本原问题,即伦理学基本问题”[2]。但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是什么,却存在着纷争。

(一)单一问题说与多个问题说

1.单一问题说。单一问题说是指认为伦理学基本问题只有一个而非多个的一类观点和看法[3]。具体而言,又可分为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我们可以称之为教科书体系的观点,在中国人民大学罗国杰先生主编的经典教材《伦理学》中予以完整阐述。这是我国伦理学界占主导地位的一种看法,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具体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经济利益和道德的关系问题;二是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4]。第二种观点提出最早,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与社会历史条件的关系问题[5]。第三种观点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善恶问题[6]。

第四种观点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应有与实有的关系问题[7]。第五种观点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与经济利益的关系问题。第六种观点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关系问题[9]。第七种观点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与道德规范必然性的关系问题[1°]。第八种观点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个人与集体即公与私的关系问题[11]。第九种观点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规范和主体意志的矛盾问题[12]。第十种观点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人的道德责任问题[13]。第十一种观点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义与功利即义利关系问题[3]。

2.多个问题说。多个问题说是指认为伦理学基本问题不是一个而是多个的一类观点[3]。目前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两种:第一种观点为“四问题说”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有四个,即是善与恶、义与利、知与行、荣与辱的关系问题[4]。第二种观点为“三问题说”认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与德、义与利、群与己三大关系问题,即道德义利群己关系问题[15]。

(二)本体论意义上的基本问题与价值论意义上的基本问题

1.本体论意义上的基本问题。所谓本体论意义上的基本问题,是指作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必须能够在本体论意义上有效区分各种伦理学理论。例如道德与利益谁决定谁,就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基本问题。上述单一问题说中的第一、二、五、六、十一种观点大体上都属于此类问题。

2.价值论意义上的基本问题。所谓价值论意义上的基本问题,是指作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必须要解答何种道德价值具有优先性的问题。例如,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何者优先?或者道与德、义与利、群与己彼此何者价值优先?都是价值论意义上的基本问题。可见,上述单一问题说中的第三、四、七、八、九、十种观点和多个问题说中的第二种观点基本都属于价值论意义上的基本问题。有学者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道德本体论问题不应再是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核心,“伦理学基本问题关于道德价值论的讨论,可以作为当代中国社会核心价值观念重构过程的路标。

面对众多的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观点和看法,我们不仅要问:到底有没有所谓的伦理学基本问题?如果有,究竟是什么?而要搞清楚这一问题,就不得不先弄清楚,我们究竟是在何种意义上讨论或使用“伦理学基本问题”即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含义是什么,或者说究竟什么样的问题才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二、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含义

为什么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看法存在着众多的歧异,除了伦理学及其研究对象——道德的广延性和复杂性等原因以外,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含义缺乏一致的理解是其最主要的原因。而考察已有的讨论发现,学界往往将考察的重点放在“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内容上,重点论证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是什么,而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含义本身却考察得不够,对这一术语的理解和使用也大相径庭,以至于彼此之间有时难以有效地借鉴和沟通。鉴于此,笔者认为应首先考察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含义。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理解。

(一)伦理学基本问题不等于基本的伦理学问题,不等于伦理学具体问题

伦理学基本问题不等于伦理学所要探讨的具体问题,伦理学所要探讨的具体问题可以有很多,因为不同类型的伦理学理论在时代境遇、论证方式、理论旨趣、个体风格等方面存在着诸多差异,因此其所关注的伦理学问题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伦理学问题,甚至有的问题为所有伦理学理论类型所共同关注,例如善恶问题、应有和实有问题、意志自由和道德规范问题、人的道德责任问题,等等。但这些所谓“贯穿于伦理思想史始终”的问题、甚至是所有伦理学体系都“不可避免、不可不回答”的问题,只是基本的伦理学问题,不是伦理学的元问题或者最根本的、最高的问题,因此不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

“伦理学基本问题”不是某一伦理学体系中的一个问题,而是全部伦理学的元问题,是决定如何理解和解释其他所有伦理学问题的根本问题。正是对这一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回答,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本体论意义上的伦理学类型。其他各种具体的伦理学问题,哪怕是上述基本的伦理学问题,虽常常为几乎所有伦理学理论体系所共同关注,对其的不同回答也可以用来区分不同的伦理学类型,但却不是伦理学基本问题。因为,首先,所有这些问题从本体论意义上说,只是体现“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某一方面或某一环节。“伦理学基本问题”是作为“隐匿的前提”而存在的,它总是作为构成思想的“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伦理学基本问题”总是被扬弃为具体的伦理学问题或主要问题。以意志自由和道德规范问题为例,有学者认为,“道德是以道德规范与主体意志的矛盾结构方式来反映和体现社会基本矛盾的规律性的”[12]。

以此来证明意志自由和道德规范问题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但殊不知这恰恰说明了意志自由和道德规范问题只是个“表面”问题,背后还隐藏着作为“隐匿前提”的伦理学基本问题。其次,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即使可以区分不同类型的伦理学理论,也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伦理学类型的区分。以应有和实有问题为例,有学者认为,应有与实有关系的解决,规定了伦理学其他问题解决的方向。例如,在什么样的实有基础上提出什么样的应有,使实有服从应有,使应有转化成实有。这种应有与实有的同一性问题,决定了各种道德体系的原则和规范,也决定着各种道德活动的标准、方向和方法”]。这种区分显然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伦理学类型的区分。所以可以说,基本的伦理学问题是多元的,而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却是唯一的。

(二)伦理学基本问题不等于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矛盾

关于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虽然有一定的分歧,但学界基本一致的.看法是伦理学的研究对象是道德,简单说伦理学就是研究社会道德的学问,所以伦理学也可以称之为道德哲学。但众所周知,一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并不能等同于本学科的理论本身。也就是说,作为伦理学研究对象的道德并不能等同于伦理学,同样,作为伦理学研究对象的道德,其存在的问题或基本矛盾,虽然对伦理学理论相当重要,也并不能等同于伦理学理论的问题或基本矛盾。即作为伦理学理论体系的基本问题与作为研究对象的、现实的道德生活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是两个虽有联系但却根本不同的概念或命题。

现实道德生活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或矛盾,哪怕是基本的,也只是对象自身的基本问题和矛盾;伦理学基本问题是伦理学作为一种理论体系,对其对象——道德现象进行研究所面临的基本问题,这是两个不同关系层次的概念。即对象本身存在的问题,是不能等同于对这一对象进行研究的理论体系所面临的问题的。就如同《红楼梦》这部名著本身存在的问题,是不能与红学理论研究存在的问题相混淆一样。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所表明的是对道德对象进行研究和说明中存在的基本问题。以道德的基本矛盾来取代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观点,显然是混淆了上述两个概念和命题的根本区别,是值得商榷的。

(三)伦理学基本问题不等于道德观的根本问题

道德观,简单地说就是对道德现象的基本观点和看法,多是指对全部道德现象的认识和观点,有时也是指对某一类道德现象的认识和观点。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是对一定社会的道德现象和道德关系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看法。可以说,每一种伦理学理论都潜在地表达了一种道德观,都潜在地体现了这种理论对道德的基本看法。甚至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说,每一个有理性的社会主体都会有自己的道德观,有自己对道德问题和现象的基本观点和看法。这些对道德的观点和看法,有些可能是伦理学理论和社会主体所共同关注的,是根本的观点和看法。但这些观点和看法不能看作是伦理学基本问题。

伦理学基本问题不是道德观的根本问题,它是隐匿于各种道德观背后的问题,是一切伦理思想所以可能的背后的“看不见的手”人们无论以怎样的道德观来理解和看待伦理学,实质上都是在这一隐匿的“看不见的手”的支撑下才是可能的。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道德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人们关于道德观的不同见解和看法,最终都要受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影响和制约。它是伦理学理论体系中的最本质的问题,当然也是任何伦理学理论及思想者都不能回避的问题。

三、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意义和使命

(一)伦理学基本问题的意义

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设立和论争是有意义的,并不是无谓的混乱和“冤枉的战争”。因为一门学科得以建立,不仅要明确本学科的研究对象,而且还要说明本学科的合法性和科学性。对新中国刚刚兴建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而言,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设立和论争,给该学科的合法性和科学性以充分的说明。

20世纪80年代初,作为一门新兴学科,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迫切需要集中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理论问题,虽然伦理学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但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需要学科自立,需要自立门户构建自己的学科体系和理论基础;二是实践问题,作为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学说,新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必须能够解答现实道德问题,指导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生活。

以罗国杰先生主编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为代表的教科书体系,很好地完成了上述任务。以教科书理论体系为代表的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设立和提出,既较好地解决了学科体系的构建问题,解答了道德的本质、功能、历史使命等基本的道德理论问题,成为构建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又解决了具体的道德理论问题,为社会主义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道德问题给予原则性回答,确立了社会主义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还解决了实践问题,回答了社会主义社会所面临的现实道德问题,指导了人们的道德生活。而“这一体系中理论、规范和实践三大块相互沟通的桥梁,正是该体系的伦理学基本问题,这一体系所探讨的道德理论,从提出到论证,也是以伦理学基本问题为元点的”[17]。可见,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设立和提出,不是随心所欲的,是有重要理论意义的。

而对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论争,也不是无意义的混乱,而是任何理论研究的共性。任何理论的提出和发展,都离不开各种理论纷争,而恰恰是在这种理论纷争中,所讨论的理论才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学界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论争,不仅不会给人们的认识带来混乱,而且有助于人们在伦理学基本问题上加强认识,有助于彰显伦理学研究的特点与思考方式,有助于科学伦理学知识体系的建立。总之,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设立和论争既是伦理学学科体系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又反过来为伦理学的繁荣发展创造了条件。

(二)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使命

有学者认为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使命已经终结了。“‘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目标在于重建当代中国的实践理性,但是它并没有完成这样的任务,也不可能完成这样的任务”“伦理学始终面临诸多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将不再可能以‘基本问题1的方式进行设问与解答,否则有可能陷入简单的理论轮回。”[16]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不然。

因为,“重建当代中国的实践理性”是对伦理学基本问题使命的强加,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使命仅是作为“重建当代中国实践理性”的理论基石(或可称为理论基点或元点)。如上所述,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设立和提出主要出于两个方面的需要:一是伦理学学科建设的需要;二是理论和实践问题解答的需要。如果要界定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使命,也只能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分析。我们可以说,作为构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的理论基石,是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使命之一,它使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与其他一切唯心主义、旧唯物主义伦理学流派在本体论上得以根本区别。作为解答社会主义社会的道德理论和现实问题的理论基石,是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使命之二。可见,如果说无论是构建伦理学学科体系,还是解答社会主义社会道德领域的理论和现实问题,都算是“重建当代中国的实践理性”的话,那么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目标或是使命,就仅是作为“重建当代中国实践理性”的理论基石而言的。很简单的道理,仅靠伦理学基本问题本身,是不可能建构伦理学学科体系的,也不可能全面解答社会主义社会道德领域的所有理论和现实问题,当然也不可能仅靠伦理学基本问题就完成“重建当代中国实践理性”的任务。但不可否认的是,伦理学基本问题恰恰是完成这一任务的基石。因此,把重建当代中国实践理性的所有任务和使命都强加给伦理学基本问题,并据此否定伦理学基本问题,认为其没有完成这样的任务也不可能完成这样的任务,是不准确的。

此外,我们还需强调的是,一方面,从本体论意义上区分伦理学理论的类型仍是必要的,并不过时,所有其他“诸多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都是不能绕开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当然也不能以此作为标签,到处乱贴。恩格斯早就说过,“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术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也不是在别的意义上使用的。下面我们可以看到,如果给它们加上别的意义,就会造成怎样的混乱”[18]。

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搞清楚的是,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设立和提出,并不是也不能取代伦理学理论的全部问题。通过前述对伦理学基本问题含义的界定,也可以看出,伦理学基本问题虽然十分重要,是伦理学研究的基本问题,但这并不等于说伦理学研究的全部问题就只能是伦理学基本问题,或者说除了基本问题其他问题都不重要,或者说关注了其他问题就是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否定,也不等于说其他问题都必须以“基本问题”的方式设问和解答(但不能认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绕不开基本问题)。因此,将所有问题都以基本问题的方式进行设问和研究,甚至以基本问题取代其他问题的研究,是不正确的;反之,企图绕开伦理学基本问题,甚至想以其他问题的研究取代伦理学基本问题,或是以此否定伦理学基本问题,也是不准确的。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使命没有终结,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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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伦理学思考的论文 篇二

1 尊重人才营造公正用人环境

医院人事管理要用人所长,扬长避短,为人才的成长和才能的发挥创造适宜的环境和条件。尊重人才、爱惜人才既是调整人际关系、最大限度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需要,也是医院人事管理者尊重他人人格,公正、平等的伦理责任的体现。北京儿童医院人事处在实践中做到尊重人才,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1 制定人才规划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配置

保持重点学科的优势,扶植和发展新的优势学科,达到或接近国内、国际先进水平;改善专业技术队伍的职务结构,使各专业正高、副高、中级、初级比例更加合理化;提高学历层次,大幅度提高研究生和降低中专学历人员比例。围绕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抓住机遇,努力实施人才战略,要求各科认真做好科室人才梯队建设的近、中、长期规划,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为重点,着力调整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专业人才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人事人才保证。

1.2 打造良好发展平台

紧紧围绕首都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目标和方向,抓住医改机遇,努力实施人才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为重点,着力调整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我院医疗事业的发展和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人事人才保证。自2001年至今,我院有27位同志34次先后入选了北京市“十百千”卫生人才工程,其中“十”人才5人次、“百”人才23人次,“千”人才6人次,共获得专项资助经费114.5万元。同时制定了北京儿童医院“十百千”卫生人才工程经费管理办法和培养计划协议书,使他们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及进修学习,并在科研能力、科研素质、专业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都得到很好的发展。先后有7人获得国家公派出国深造能够站在各自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将最新的科研动态和临床医疗新技术带回医院,先后有8位年轻医师获得出国留学择优资助,为他们尽快成长、成为专业骨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3 建立激励机制

我院每年都开展“十优”、“十佳”职工评选活动。这是医院重奖先进职工的举措,为全院职工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使所有职工产生一种不甘落后的动力,极大地调动了职工的工作干劲和热情。

1.4 建立公开公平的用人机制

无论是引进、招聘人才,还是职称评审、工资管理、职工考核,以及其他人事管理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相应的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将结果向全院进行公示,把各种人情因素对人事制度的干扰降至最低,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得到彻底贯彻。

2 加强招聘中的品格测试

医学教育家奥斯勒曾说过,在患者最危急的时刻,医生的存在本生就是一种非常好的治疗。这种对病人的关爱是每个医务人员都应当领悟和具备的。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虽然掌握技术层面的内容很重要,但要认识到对患者关爱的态度才是从古至今始终不变的内容。医学的服务对象是人,大量的临床活动几乎都与人的生命有关,与生命的价值和医院有关,因而不仅需要一般的医学伦理学原理和原则去衡量、指导我们的行为,更需要用敬畏生命的伦理思想去指导我们的从医行为[2]。因此,在医院招聘过程中,加强对应聘者的品格及价值观测试,尤为重要。如何做好品格测试,主要通过3个途径。

2.1 使应聘者认识到加强自身品格修养的重要意义

对于即将从业的医务人员来说,从整体角度去理解生命、理解健康、理解医学,懂得综合考虑病情、风险以及长期的生命质量,真正对患者负责,对医院负责。要使应聘的医务人员明白选择从事医疗职业生涯就要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就意味着奉献。

2.2 提高品格测试在招聘工作中的地位

医院人事部门要把品格测试作为选拔医务人员的必备前提之一,并渗透在面试和心理测试中,使其发挥更为重要的选拔作用。

2.3 提高品格测试的科学性

传统的品格测试大多是面试时提问或者结合学校的思想品德评语,比较单一,主观性相对较强。我院自2009年起通过对应聘人员进行较系统全面的心理CT测试,通过对心理健康、心理素质和人格品格的测试,并结合面试表现和导师评语,能够较全面客观地了解应聘者的品格情况。要通过科学的综合测试,使不适合从事医务工作的人员另择他途,使适合从事医务工作的优秀应聘者得到及时选录。

3 强化医院人文和伦理素质培养

由于医疗服务的特殊性与服务对象的复杂性,筑就了社会人际关系中最为特殊和复杂的医患关系[3]。因此我院人事处在人事管理中对新入职职工岗前培训和在职职工进行了必要地强化人文和伦理素质的培训。同时,加强医院文化建设,激发全体职工对实现医院目标的认同感、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增强职工的主人翁精神和竞争意识。

3.1 多种方式进行人文伦理素质培训

通过开展请院士讲课、请先进工作者谈工作心得、播放北京儿童医院录制的短片等进行人文伦理素质培训。人文精神是一种以尊重为核心的人道伦理意识和精神。人文精神本质上是一种以人为中心,对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以及人的自由和发展珍视和关注的思想。在医疗实践中,人文精神集中体现在对病人的价值,即对病人的生命和健康、病人的权利和需求、病人的人格和尊严的关心和关注上[4]。这直接影响着医患之间的关系和医院的形象。从同仁医院耳鼻咽喉科部主任被砍伤到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一名优秀的研究生被患者家属捅伤不治身亡,再到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耳鼻喉科教授在看病的诊室被歹徒刺伤,在痛斥行凶者如此狠毒地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呼吁还白衣天使们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慨叹医患本关系竟如此紧张的同时,我们的医务人员也要反思是否能为改变这种环境做点什么。“看医生”演变为“砍医生”的现象从侧面反映了医患之间沟通的缺乏,造成医患关系的紧张、医患纠纷的增加和医患互信的缺乏,另外还反映一个严重的现实,就是当前普遍存在的医学人文精神的缺乏和淡薄。多一些换位思考,多一些沟通技巧,使患儿和家长更加信任医生,医患关系变的更和谐。

3.2 强化医院文化培养在院职工归属感

随着医学技术飞速发展,医学开始从床旁的“望闻问切”转变成医院和实验室里的医学,医生往往只注意“患者”而往往忽视了“人”,只注意器官乃至分子水平的变化,而忽视了人是一个整体,更没有重视患者心理在疾病产生和诊疗康复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这造成了“技术至上主义”割裂医学人文传统。欧美各国医学院校都将医学人文学科作为医学教育的必要内容,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等机构都设有医学人文的研究专项,用于资助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而我国医学人文发展相对较慢,一些科目的设置还没有跟得上实践的需要为[5]。北京儿童医院先后出版了反映在1942年建院以来几代儿医人为祖国儿科医学发展所作出贡献的《儿童医院院史》;出版了反映医院历史及职工风貌的照片集《身影》等体现北京儿童医院文化特色的作品集;同时还开展了于丹等文化名人讲座、扶助贫困儿童基金会的“爱心缀满树”慈善捐赠、“金色年华”儿童新年音乐会、海峡两岸书画比赛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激发了职工爱院、爱岗的热情,逐步提炼出医院的人文精神。

4 强化人事管理人员的纪律和职业道德

“人事”一词在我国古代汉语中就已有应用。《后汉书·黄婉传》中记载“时权富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这里“人事”指亲疏的利害关系。现代管理中,“人事”一词则演变成为在管理活动中人与人之间、人与事之间的一定关系,主要是指用人以治事[6]。如果医院人事管理者本身不遵守人事纪律,缺乏职业道德,做不到公平公正,不仅会严重影响人事部门的形象,更会挫伤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1 充分认识人事管理重要性

北京儿童医院人事管理包括人事调配、招聘管理、职称管理、档案管理、各类保险的核定和管理、工资奖励管理、职工年度考核、考勤管理等与职工个人及医院发展密切相关的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医院人事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在于它涉及到医护人员和其他职工的前途命运,关系到医院、科室工作的兴衰成败,依法办事,严格按人事管理工作纪律和程序办事,是保证各项制度的客观公正的贯彻执行的前提,是为医院建立起良性的激励和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地调动医院职工积极性的基础。

4.2 要有服务意识

人事部门是医院重要的内部服务部门,要求人事管理者应具有很强的服务意识,要有“甘为他人做嫁衣”的服务和奉献精神。在制定各项人事制度和规定、进行部门调整前需要审慎的工作态度,进行大量具体的工作,必须反复调查研究和论证取舍,为医院领导者的人事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要认真学习领会国家人事法规、政策,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确保医院决策顺利执行。

摘要:做好医院人事管理工作,不仅要有正确的工作方法和相应的工作能力,更需要有良好的人文基础特别是伦理学素养。从伦理价值观角度,结合医院人事管理经验,通过尊重人才营造公平公正环境、加强招聘中的品格测试、强化医学人文和伦理素质培养、坚守人事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分析,来探讨伦理学素养对提高医院管理水平的意义。

关键词:医院管理,人事管理,伦理学素养

参考文献

[1]冯明,郭雅丽.国外人力资源管理伦理困境研究及其启示[J].华东经济管理,2008(22):102-107.

[2]陈秀娥.提高医务人员“人文主义”伦理素质的理论探索[J].现代医院,2008,8(2):111-112.

[3]何志成,杨妮.医疗活动中医患关系的人文思辨[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4,20(8):473-476.

[4]庞玉芳.基于医务人员幸福感提升的商榷——从职业技能的培训到人文精神的培育[J].中国医院,2012,16(1):28-31.

[5]周子君.改善医患关系从医院和医生做起[J].医院管理论坛,2012,29(2):4.

3.关于过渡医疗问题的伦理学思考 篇三

关键词:过度医疗;伦理;社会;思考

中图分类号: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4)10-0084-02

一、过度医疗的概念

对过度医疗的研究,国外比国内稍早。1963年,美国社会学家Vincent就从社会学的角度解释过度医疗。他认为,过度医疗是由外部机构和制度所导致的医疗行为,是由于现代社会人们比较依赖医疗保险,就医选择过多的受控于医疗卫生机构,因此认为,过渡的信任和依赖医疗保险和医疗机构会影响我们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正常轨迹。人们的健康就医状况不能得到最为合理,最大化的改善。

我国学者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研究过度医疗,并在当初就将其归属于医学伦理学的范畴。从近几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的广覆盖以及医疗卫生服务的不断增长来看,过度医疗的内涵有了变化。不再仅仅局限于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只是针对医疗服务的对象,即患者,还包括了针对医务人员,因为有些患者会主动向医务人员提出需要某些医疗卫生服务。这也成为了现如今过度医疗的一个新变化,而且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新变化。综合来看,过度医疗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多种原因所引起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超过疾病诊疗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

二、过度医疗的特征与成因

一般来说,过渡医疗主要是指医务人员在利益驱使下出于某种不良动机,违背医德,违背伦理准则和临床规范,违背医学就诊目的给患者方提供的诊疗行为徒增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造成社会医疗卫生资源的浪费。具体表现如:(1)非金标准的诊疗手段;(2)诊疗手段超出疾病的根本诊治需要;(3)医疗费用超出了患者家庭和社会经济承受能力;(4)费用超出部分是与疾病基本诊治需要无关的。

1.对于疾病的诊治要根据疾病的实际需要,本可以简单廉价的甚至于一次就足够的手段,但却采用了复杂的、昂贵的甚至被分成多次重复的手段。此种医疗行为超出了疾病诊疗的实际需要,而且对疾病的治愈、康复没有积极的作用,是不必要的、多余的以及不合理的。例如,对于癌症晚期并且诊治不能逆转死亡甚至是已经出现了死亡征兆的患者,进行挽救生命的治疗可定为无效治疗。

2.诊疗未能符合疾病的特点的和诊疗规范对于疾病的诊疗,未能从疾病的特点出发,未能遵循相关的疾病诊疗规范,采用了超常规的治疗。比如,用药未能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未能遵循医疗服务的一般原则,包括:先选用无创伤手段,后考虑有创伤手段;先选用常规手段,后考虑高新手段;先选用单一手段,后考虑复合手段;先选用廉价药物及耗材,后考虑高价药物及耗材等。

3.所提供的医疗服务超出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经济能力承受范围一般来说,对于某种疾病的诊疗,医学界有相对公认的医药费用区间。如果某一疾病的医药费用超出这个区间,则可以认为该诊疗属于不合理的、过度的医疗(特殊病情除外)。纵使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采用了适度的医疗,纵使对疾病的诊疗属于医学界公认的常规,但如果其医药费用超出了个人、家庭以及社会的经济承受范围,那么同样被认为是过度医疗。

4.所提供的医疗服务无利于患者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甚至造成损害。如果在疾病诊疗的过程中,患者接受了本不应该做的检查,吃了对疾病诊疗效果不大或是没有效果的药,或是接受了不必要的一系列治疗,这样只是徒增患者的疾病痛苦。比如某些诊疗手段所带来的痛苦,还有某些检查的疑似结果可能加重患者的心理负担,甚至可能会诱发了患者新的疾病,对患者的生理和心理造成更大的伤害。这些同样属于过度医疗。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当前的过度医疗跟以往有所不同,更多地是由某些体制和政策所造成的。不单单是医院、医生,还有政府(包括财政、卫生、人社等部门)、企业(包括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和患者(包括患者本人及其家属),是多方行为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简单地将过度医疗问题的矛头指向医院和医生是有失偏颇的。目前,我国过度医疗的问题具有涉及面广、涉及人多、涉及量大以及需要系统性解决等特点。

三、过渡医疗的伦理学弊端

1.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协同一致原则过度医疗使得一部分人置科学的医学原则、诊疗规范于不顾,在观念中形成“最贵的药就是最好的药”、“最高精尖的检查才是最好的检查”等等误区,促使过度医疗现象愈发严重,在使某些人从中获得额外收益的同时,也形成了与科学、伦理道德相背离的恶果。我国名医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的“大医精诚”篇有云: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西方名医希波克拉底在其《誓言》中认为,无论至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惟一目的,为病家谋幸福。显然,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治病救人,不怀有其他个人目的的宗旨,制约着医学目的的实现。大洋彼岸的美国虽然也存在过度医疗的问题,但是他们减少过度医疗、遏止过度医疗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例如,在乳腺癌手术中,哨兵淋巴结活检术替代腋窝淋巴结清扫术;甲状腺癌的手术以甲状腺全切为主,不放置引流,颈部淋巴结的清除指征趋于保守,注重甲状旁腺的保护;外科病人的诊治工作大部分放在门诊,缩短住院时间;大部分化疗在门诊完成,化疗药物使用成为常规,并且需双重签字核对。这种种举措都是在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持续改进的模式避免了过度治疗,提高了患者生活质量,同时也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

2.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知情同意原则由于患者通常不具备完备的医学知识,医患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因而需要医生充分告知患者病情以及治疗方案的选择、各种风险和注意事项等。过度医疗是医生利用技术和知识上的优势,在没有充分告知患者的情况下诱导需求,严重损害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也造成了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不信任,是医患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

3.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最优化、有利无伤原则按照最优化和有利无伤原则,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为患者提供最合理的治疗方案,包括治疗手段最方便、疗效最佳、费用最经济。过度医疗则违背了这两个原则,使患者遭受额外的风险,增加了医源性疾病,造成了个人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甚至还贻误了疾病的诊疗,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了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4.过度医疗违背医学伦理学节约医疗资源、公正使用医疗资源的原则我国人口众多,属于发展中国家,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过度医疗违背了节约医疗资源的医学伦理原则,在造成医疗资源极大浪费的同时,还助推我国医药费用不断上涨,增加了国家的负担,加重了我国医疗资源匮乏的程度。而且,当过度医疗用在了部分患者身上时,势必导致其他人无法享受到合理的医疗服务,使更多的人失去公正使用医疗资源的权利。

四、对过度医疗后果的医学伦理学分析

1.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有利无伤原则,损害了患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患者医源性疾病的增加。

有利无伤原则是医学伦理学的基本原则。在医疗过程中,作为担负救死扶伤、防病治疗、保护和增进人类健康神圣职责的广大医务人员,在作出任何一个医疗行为或医疗决策时,在患者利益与国家和社会利益不相矛盾的情况下,都应当把维护病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避免并尽量减少对病人不必要的伤害。

2.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节约医疗资源的原则,增加了国家的负担,造成了医疗费用的上涨。

而过度医疗不仅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节约卫生资源的原则要求,而且增加了医疗费用的支出。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医药卫生资源比较匮乏的国家。据资料显示,我国的卫生财政投入,仅占全世界卫生投入的1%,却服务了占世界总人口22%的人口。因此,节约国家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力争以有限的医疗卫生投入,取得最大最好的医疗卫生效益,以便更好地保护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促进社会的发展进步,便成了医学伦理学对医务人员提出一个最基本的行为原则与要求。

3.过度医疗无视或者践踏了患者的医疗自主权与知情同意权。

过度医疗由于是医生基于获取或维护个人或本单位的利益的考虑而作出的使患者在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形下接受的医疗服务,因此,这种医疗服务必然会造成对患者医疗自主权和知情同意权的无视与践踏,不仅进一步引发了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而且增加了医患纠纷,破坏医患关系。医疗自主权、知情同意权是患者在法律与道德上应当享有的权利,医生在对患者疾病的诊断治疗过程中,应当充分尊重患者这两个权利。

4.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诚信原则,不利于医院与医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与发展。

患者对于医生的信任是医患关系和谐建立与存在的前提和基础,诚信原则就成了医学伦理学的一个重要原则。医学的发展充分表明,正是人们在产生健康危害和疾病发生时由于基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所以才找医务人员为自己防病治病;正是基于对医务人员的信任,患者在就医的时候,才能够坦诚地向医务人员倾吐自己的秘密与隐私。诚信原则是良好人际关系和良好医患关系建立的道德基础,是医患交往必须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更是人际交往必须遵循的重要道德原则。

5.过度医疗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最优化原则,增加患者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

过度医疗最直接的后果是患者在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况下为之付出额外的费用,违背了医学伦理学的最优化原则,造成患者个人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增加患者和家属的经济负担与心理负担。

最优化原则作为医学伦理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指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效果,也是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医疗过程中医生要遵照最优化原则,应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患者本人或家属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国家医疗卫生保健的实际状况,为患者选择并提供疗效最佳、最安全、耗费最少的医疗方案。

五、过渡医疗问题的社会伦理学分析

过度医疗每个国家都有,只是或多或寡,或轻或重,原因无非就是:一为钱,二无知。为钱大家非常清楚,就是利益最大化。“无知”却是含义“深重”,绝对的无知与医疗技术有关,与患者的无理要求有关;相对的无知就是与专业以外的观念和政策有关,或是把医院当作企业,推行“薄利多销”,或是亵渎医护人员的劳动价值,医生成为了丑恶的医疗制度的替罪羊,或是过度的举证责任倒置,或是在市场上寻求自我发展。

问题:结合以下两个案例,你认为什么是预防?什么是过度诊断?谈谈你对预防和过度诊断两者关系的看法。如何预防才是符合医学伦理的?

【案例1】挪威政府从1996年开展了一项政府资助的乳房X光普查项目,经过10年时间在全挪威实现了普遍推广。从2005年以后,挪威所有50-69岁女性均被建议每2年采用X光检查乳房1次,其中有77%的女性听从这一建议进行了检查。尽管挪威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而且这一普查也的确及早发现了一些女性的早期乳腺癌,但是,研究人员对挪威这项普遍开展的乳房X光筛查进行的评估研究发现,这一检查是过度的,而且造成了15%-25%的乳腺癌过度诊断。女性一旦过度检查和诊断为乳腺癌后,又必不可少地会采用各种方式治疗,这些治疗就属于过度治疗。这样的过度检查和治疗不会给女性带来任何益处。人们被诊断为癌症后,一般都会有疾病的发展,例如从一期发展到二期或晚期。但是,对这些诊断为乳腺癌的女性的调查发现,进展期乳腺癌的比例随着时间推移而逐渐下降,普查组与未普查组降至同一水平,不过,Ⅰ期乳腺癌的比例在普查组女性中显著增加。这个结果提示,乳房X光普查发现的乳腺癌几乎均为早期、低危肿瘤,没有必要诊断和治疗。参与这项研究的美国哈佛公共卫生学院的梅特·卡拉格博士认为,他们的这项研究与过去其他国家的研究结果一致,其他国家报告的过度诊断率为0%-54%,而随机对照试验报告的过度诊断率约为30%。

【案例2】2013年,好莱坞女星安吉丽娜·朱莉自曝已经接受预防性双乳房切除术,以降低罹癌风险。对于37岁、6个孩子母亲的她,有感于她的母亲与癌症搏斗的十年历程,死于卵巢癌,享年56岁。她出于对生活的热爱,也出于对从母亲那遗传了突变的癌症易感基因BRCA1的恐惧,下定决心采纳医生的风险评估,先从几率最高的乳腺癌开始,切除双乳房,使乳腺癌的几率从87%下降到5%。手术是复杂的,历时9周。结果她是满意的,她感激她的伴侣布拉德·皮特对她的选择的尊重与支持,而且她没有觉得失去女人味而更觉得“完美”。她还鼓励每个有乳腺癌或卵巢癌家族史的女性,都能寻求医生的帮助,做出对自己最明智的选择。

目前,不同国家对“预防”的理解还有些差异。在美国,预防性乳房切除已是常规的手术,但在我国明显不是。总的来说,预防分为0、1、2、3、4总共五级。最根本要做好0级预防,减少危险因素的出现,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和行为方面的;4级预防则是预防医源性疾病。我们提倡重视预防工作,“早发现,早治疗”就是基于此,因而也才有了各种早期筛查与诊断的手段,促进了人类的健康和发展。但是,“过度诊断”、“过度治疗”的问题也由此衍生出来,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因此,树立正确的预防观念之外,还需辅之以适度的诊断与治疗,既要符合规范,不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还要保障患者的生活质量。当然,疾病的预防除了生物因素,环境、社会、心理等因素也要考虑,也需重视。

参考文献:

[1]熊茂友.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难点与对策[J].中国软科学研究,2O00(12):9.

[2]Robet G.Supplier Induced Demand:Some Empirical Evidence and Implications[M].The Economics of Health and Medical Care. New York:Healstead Press,1974:162-173.

[3]王晓冰.过度检查和治疗之害[J].百科知识,2013(1):7-10.

4.伦理学思考的论文 篇四

[摘要] 在抗击非典中医患之间形成了超越现实社会环境要求的亲人加战友般的关系,医务人员以可歌可泣事迹重塑“白衣天使”崇高形象,受到社会赞扬和爱戴,改善了医患关系。抗御非典折射出新世纪义务道德的精髓。“非典”的出现使医患关系出现了新的转机,也使人们对如何改善医患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伦理问题是影响医患关系的一个主要因素。

[关键词] 非典;医患关系;伦理道德

猪流感来了,来势汹汹。短短几天,整个地球都感到了恐慌,让人不禁联想到2003年的非典。在“非典”这场看不到硝烟的战斗中, “白衣天使”与“非典”一样成了备受关注的高频词,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面对防治非典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广大医务工作者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抗击非典第一线,舍生忘死,竭尽全力地抢救患病者。人们在把泪水和崇敬撒向医务工作者的同时,开始重新审视我国的“医患关系”,引发我们对于“非典”时期的医患关系进行新的认识与思考。一. 继承和弘扬了优秀的医德传统

医者必须以病人的利益为根本是历代医家都强调和重视的医德的基本原则和规范。“非典”时期,面对SARS病毒对人类发起的疯狂进攻,站在“非典”一线的广大医护人员,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奋不顾身、身先士卒的英雄气概,比战争年代那些舍生忘死的先烈毫不逊色;在灾难面前他们忘却了物质诱惑,用无声的行动向人们诠释着他们的职业内涵,弘扬了医学人道主义的医德传统;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传统医学伦理之真谛:“医之处世,唯以救人,非为利己,乃业之本旨。不思安逸,不图名利,唯舍己以救人,保全人之生命,医疗人之疾病,宽解人之苦难,其外非所务也。” 二.医疗纠纷产生的主要因素是伦理问题

医疗纠纷历来存在。然而不良社会风气侵入医患关系,医患人员的价值取向发生了倾斜,随之而来的是医患矛盾愈演愈烈。一些医护人员的道德缺失,过于注重实利,淡泊了医者的职业道德,收入第一,金钱至上,医生在执业时态度生硬,不体恤病人,收红包、拿回扣,收礼受请;医院管理混乱,法律道德意识淡薄,盲目追求经济效益⋯⋯凡此种种,导致人们怨声载道。人们对医生的职业道德已丧失了信心,认为道德的“软约束”对于保护自己的权益已无能为力,转而纷纷从法律与经济的角度来探讨医患关系。而随着有关医患关系的立法日益完善,人们的法律意识愈来愈高,但医患关系却没有因此得到根本的好转,甚至更加激化。“非典”时期医患关系空前好转证明,医患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人际关系,医疗纠纷的主要因素是伦理问题。当医患关系因医务人员的道德缺陷而发生冲突时,仅有法律和经济的手段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医患冲突,使医患关系根本好转。这是因为伦理道德观念是医患之间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来源, 尊重和维护人的生命、促进人的健康是医学道德的根本,其对调整医患关系和约束医患关系的范围远比法律广泛得多。而且医患之间良好的道德关系对于增进医患之间的理解和信任,缓和医患冲突,更好地处理医患纠纷有着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而且存在于人们的意识和社会舆论之中的伦理道德及由其建构起的人的是非标准和内心信念,是维护、加强和实施法律的重要基础和精神力量。由此可见,伦理关系是医患关系的重要特征,高尚的医德是维持良好医患关系的重要手段,否则,单靠法律处理医疗纠纷,改善医患关系是苍白无力的。因此,一味注重医患之间的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而忽视医患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的研究,只能使医患关系走向死胡同。

三.为认识和改善医患关系带来新的契机 1.医患之间从误解到充分理解

在医护人员以自己的生命对抗SARS病毒时,保护医护人员的生命成了这个特殊时期的特殊命题。尽管与生命比起来,经济补助、子女升学、职称评定算不了什么,然而这充分体现了广大公众对医护人员及其职业的理解和爱戴,支持和理解的新型医患关系得到重塑。2.医患关系从偏激到理性和谐

(1)“非典”时期,面对突如其来的SARS病毒给人类带来的灾难,人们对医学科学的认识更趋理性,从而走出医学已经无所不能的思想误区。尽管现代医学科学已经有了飞速发展,增强了人类同疾病作斗争的能力。然而,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的疾病、疾病机理和疾病治疗未被医学科学完全认识。人的疾病是复杂的、多样的、不断发展的,新的疾病不断出现(如艾滋病、疯牛病等),旧的疾病也有新的变化,疾病的发展又总是比医学的发展“先行一步”,这些疾病从发现到找到治疗方法往往需要几个月、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此期间,医务人员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可以采用,只能用效果并不明确的常规手段缓解病情或“铤而走险”大胆使用新的治疗方法, 其风险性可想而知。(2)“非典”的出现,将使我们更加理性地认识医疗风险及其原因。2003年5月3日通报的疫情中,全国3971个病例中, 医务人员有810例,甚至有段时间一线医务人员感染率达30%,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使人们认识到医生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医生同样面临“非典”病毒侵袭下的人身安全风险。“非典”面前“,白衣天使”的健康和生命受到侵害,甚至成了这场战争中不得不付出的代价。面对疾病的侵害,医务工作者倒下了。一时间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备受关注,也促使人们对医疗风险有新的认识,灾害性后果的产生与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行为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具有不可避免性,是医者能力不能及的遗憾,故这种损失无论多么严重都不是医者的责任。因此,我们要树立“看病要担风险”的风险意识,把医疗风险一味归因于医院和医务人员是不客观的,也是不公平的。理性地看待医疗风险,将有利于消除医患之间由此导致的误解和医患纠纷,从而建立更趋理性信任的医患关系。

四.“非典”过后对医患关系的思考

“非典”的出现,对于修正医患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未来的医患关系却不容乐观。人在危难的时候,会寻找他人的帮助,更容易对他人产生依赖和信任。而当危难过后可能会随之改变甚至消失。因为医患毕竟是两个利益主体,很容易产生矛盾, 非典期间,医生被奉为“白衣天使”,非典过后立即贬为“白衣狼”。

良好的医患关系需要在“非典”过后继续培育理解信任是医患之间“隐性合同”的一部分,是良好新型医患关系的前提和重要特征,是医疗工作顺利进行的保证,也是影响疗效的重要因素之一。然而,信任有一个显著的特点: 它难以获得,却容易失去,一旦失去,就很难恢复。“非典”时期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医务工作者,一大批优秀医德的实践者,出现了近年来医患关系少有的和睦景象。但是非典过后,人们冷静的头脑就有了发问:这种和谐能存在多久?近日,对医疗行业的批评之声渐渐鹊起。“现在的医患矛盾实际上是患者与体制之间的矛盾。”北京安贞医院副院长周生来的一句话说透了不满的本质:不解决根源问题,只靠一次突然而来的非典,医患矛盾不可能真正缓解。

5.伦理学思考的论文 篇五

一场事先事后都张扬的谋杀案-关于娱乐工业的伦理学思考

“娱乐工业”的本质是在促进对娱乐消费的同时的资本赢利.其间的明星机制则是生活的缩影,是大众文化中结构最为复杂的“世俗神话”.明星被供奉上神坛,庸众成为祭品,几乎成了一场集体无意识几尽疯狂的戏梦.这正是娱乐“工厂主”们,从“预算”到“验收”都张扬的`蓄意谋杀.

作 者:曹家欣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上海,62 刊 名:南方论刊 英文刊名:NANFANG LUNKAN 年,卷(期): “”(7) 分类号:B82 关键词:“娱乐工业”   世俗生活   集体无意识   媒体  

6.网络社会的伦理问题的思考 篇六

网络社会的伦理问题的思考

网络把社会各部门、各行业以及各国、各地区联成一个整体,形成一个“网络社会”.网络中出现的`一些社会道德问题引起各界人士的注意.本文对一些网络社会伦理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对网络社会伦理问题的解决进行了简单的探讨.

作 者:徐迪 作者单位:安徽电子工程学校,安徽,蚌埠,233000刊 名: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英文刊名:JOURNAL OF ANHUI VOCATIONAL COLLEGE OF ELECTRONICS & INFORMATION TECHNOLOGY年,卷(期):3(5)分类号:B82-057关键词:网络社会 信息 伦理 原则

7.大学组织的伦理性思考 篇七

关键词:大学,组织特性,伦理性

国内外学者及专家对大学组织特性的研究已经有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 从大学产生之日起, 大学就伴随着其组织特性。国内学者眭依凡从理性的角度认为大学作为一种现代组织, 除具有一般组织所共有的特征外, 还具有区别于其他组织十分突出的特性, 即复杂性、多样性、统一性、开放性、矛盾性[1] ;学者刘志通过对大学的发展史和组织结构的二维性即学术性和科层性两个角度分析认为, 学术本位是大学不变的“内核”, 学术性是大学的本质属性, 科层性是大学的非本质属性[2] 。国外学者伯顿·克拉克认为大学所遵循的是学科、专门知识和专业化无序状态的逻辑, 罗伯特·伯恩鲍姆将大学松散的组织结构称为“松散联合系统”[3] 等。综观各位学者对大学组织特性的研究, 主流的观点是大学组织具有学术性与科层性, 另外, 大学组织还具有松散性、复杂性、非营利性、模糊性、自主性、矛盾性等属性, 这些属性有助于人们理解大学的内涵, 并为大学的管理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论证。除了以上属性, 本文认为大学组织还有一关键的特性——伦理性。伦理是一种基于对社会发展、人类幸福和自我完善的普遍价值关怀的使命感, 通过规范和实践, 引领人们的心灵获得一种内在的力量与影响。大学是相对自由与自主的实体, 松散而有序, 一所大学, 必有一种理念与精神的力量引领其发展, 成为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实体。伦理性是大学组织的精神命脉。所以, 本文意从伦理的视角来谈以下几个问题:为什么大学组织具有伦理的特性?其核心表现是什么?大学领导如何以伦理性引领学校的发展?

英国教育学家约翰·怀特在《再论教育的目的》一文中提出了一个大家都熟悉但又未必真正能回答的问题:“什么样的人是受过教育的人?”他认为, “受过教育的人从拓展的意义上考虑他的自身幸福, 他把个人幸福推及他人, 把幸福融入一种道德高尚的生活之中。这不同于把拥有知识作为受过教育的人之主要特征的观点, 它把美德放到中心位置。受过教育的人是这样一种人:他倾向于某些行为方式而不倾向于另一些行为方式;他具有诸如审慎、关心个人利益等一般性的品质 (也包括派生出的诸如勇气与克制等品质) 。如果从更广泛的角度考察, 还应该包括那些更具有道德意味的品德如仁慈、公正、诚实、宽容、讲信用。”[4] 在怀特看来, 伦理性是“受过教育的人”的根本特性。

杜威认为, “学校要建立一个净化的活动环境。选择的目的不仅是简化环境, 而且要清除不良的东西。每一个社会都被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旧时留下的废物以及确实是邪恶的东西所累, 阻碍进步。学校有责任从环境中排除它所提供的这些坏东西, 从而尽其所能, 抵制它们在通常社会环境中的影响。学校选择其中最优秀的东西, 全部自己使用, 努力强化它们的力量。随着社会变得更加开明, 学校认识到它的责任不在把社会的全部成就传递下去, 保存起来, 而只是把有助于未来更美好社会的部分传递和保存起来。学校就是社会完成这个目的的主要机构。”[5] 如果对杜威先生的话进行凝练的话:学校是一个道德的场所。

大学是人类精神的家园, 是传播科学、传播真理、传播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地方, 是承接人类文明的纽带。大学组织的学术属性和科层属性在价值取向上相互矛盾有时甚至相互冲突, 有学者认为大学组织内部由这两种属性形成的学术权力与科层权力能够相互制衡, 以达到协调有序。还有学者认为现代大学组织的基本特性是学术属性或专业化与科层属性的结合。本文认为, 科层属性以效率化为基本价值取向, 而学术性会引起组织内部“松散结合或联结”或“无序”。是不是相互简单的结合就能够解决两者的不足以及矛盾呢?回答是不能。因为大学是一个规范的组织, 若组织结构松散, 基层在资源的分配上往往形成冲突, 会增加运作的内耗与成本;不同部门相互隔离, 不利于彼此间的合作与交流, 影响了资源的利用率;此外, 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局面势必会影响组织整体的发展等。

在一所具有优秀传统的大学中, 我们可以处处感受到一种感召权力的存在。这种权力虽然不是来自某一职位, 却表现出一种异乎寻常的强大力量。例如, 在不同的学科领域, 学术权威会普遍受到人们的尊崇, 他自身所具有的渊博学识、深厚功力、敏锐思想、开阔视野、谦逊宽容等品质几乎成为学者形象的一种典型标识, 为他人所信赖、敬服。学生对才华横溢的教师仰慕, 研究生与导师间具有特殊的感情纽带。这些都表明有一种非法定、却能够左右人的意志的权力存在。这些分散的群体成员相互间并不都是具有那么多的直接联系, 而是间接地通过那些很有影响的成员相互之间联系起来。他们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是自愿的, 但这并不是靠行政力量来干预, 也不是单纯的学术性力量所影响, 而是行政的力量与学术力量高度整合于伦理的力量。是伦理的力量让人感受到了大学这种独特的氛围, 因为大学是教学生如何去做一个有理想、有知识、有能力、有责任感的人。大学的导师不仅是学术的引路人, 也是社会道德、社会良知、社会公正的引路人。而大学领导的管理关注的是各方利益关系的协调, 关注如何去营造一个相对自由和宽松的氛围, 并激发大学成员的创造性, 满足个人自我实现的需要。协调的本质就是利益关系的调整, 而如何处理好利益关系正是伦理所要回答的。

另一方面, 大学的效益来源于正确的决策, 而正确的管理决策, 除了经济、技术分析外, 还必须有伦理分析, 只有决策符合社会的进步、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兼顾相关者利益时, 决策的可行性才具有坚实的基础, 否则就失去了自身应该具有的社会价值, 失去了存在意义与理由。这一目标本身应该是充满道德关怀与伦理指向的。“教育管理的教育性决定了它不可能没有基本的价值立场和道德取向, 决定了它不应当蜕变为纯粹的专业技术化和职能化的活动, 因此, 教育管理的道德价值向度和公共伦理精神不仅应该成为管理者的实践追求, 更应该成为教育管理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6]

时下, 大学的校园里存在一些不道德的现象也引起了人们对大学伦理性问题的思考, 例如不良学风正在侵蚀着大学校园, 但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 大部分教师仍甘于寂寞潜心做学问, 一丝不苟地传道授业。可是也有少数人经不住诱惑, 变得浮躁和急功近利。学术粗制滥造、热衷于炒作, 学术行为不端乃至腐败等等, 这些问题虽然不是主流, 但已不是偶然现象, 也不是个别现象。它正在侵蚀大学的肌体, 正在败坏大学的声誉。因此, 大学组织在具有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和规范管理等价值目标之外, 还应具有伦理的价值目标。大学是一个道德互惠的责任系统, 把真正伦理性的培育作为价值取向应是现代大学组织的根本理念。

(一) 大学是一个伦理共同体

共同体是人们为了实现教育的共同价值和目标, 通过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参与、真诚合作形成的成员之间及成员与共同体之间的在精神和情感上整体的相互依存的关系。在整个文明体系及其历史发展中, 教育履行和完成的是一种文化使命和文化任务, 所以, 没有伦理精神就没有大学。缺乏伦理精神, 大学不仅难以成为伦理实体, 难以成为共同体, 甚至会与世俗性的社会混为一体。缺乏伦理精神, 大学就会模糊甚至丧失自己的人文使命从而使大学失去自身;缺乏伦理精神, 就会动摇大学办学的根本信念, 就会因为失去对人的信心而使大学成为不可能和不必要。作为一种社会组织, 大学的伦理性是从道德角度表达了成员之间在精神和情感上相互依存的关系和组织上高度整合的状态。大学的科层属性表现的是管理的一种控制技术, 是对学校效率的追求;大学的学术性是大学专业水平的表现。只追求这两种属性, 都会湮没大学的道德追求, 使得大学领导遗忘了营造学校道德氛围、塑造道德精神、追求学校作为一个共同体的道德责任。所以, 真正使一所大学成为个性化的学校, 学校的各个方面必须是道德的, 不仅学校本身的管理、运行是道德的, 而且大学针对人的一切都是道德的。大学整体上必须是道德性的机构。在道德与教育日渐疏离的今天, 塑造大学的道德文化, 建构一个道德的共同体, 是我们的一种必要理想。这种共同的东西, 核心的内容是共同体成员共同的精神价值取向。每一个共同体都首先是一个精神共同体。在精神共同体中, 人们为了共同的价值目标, 相互配合、真诚协作, 从而形成成员之间精神和情感的强烈依存性关系和独特的团体精神。

(二) 道德承诺是大学内部的动机规则

在大学组织中, 共同体成员之间的“道德承诺”具有重要的激励价值。“道德承诺”是人内在力量的最高体现。它一方面体现在大学领导能够善于运用文化力量把学校共同体成员联系在一起, 保持价值观的相对一致, 体现学校的社会责任, 大学组织本身从对组织成员的控制, 转移到关注学校的愿景和文化, 关注每个个体的发展, 满足个体自我价值的实现;另一方面表现在大学内部的人员关注个人的发展, 也协调于组织本身的发展, 能够自觉地以负责任的态度与意识, 满怀使命感, 为实现大学共同的发展理想而投入工作。人生活在现实中不仅受自我利益驱动, 而且受情感、价值观以及人在各个团体中的社会契约而驱动。如教师对工作本身而感兴趣, 这种兴趣来自于教学职业带来的智力活动, 使教师能够致力于问题、挑战以及达成对某种社会目的的承诺。一所大学里我们会看到很多学者、教授是由于对职业的使命感、对职业的责任心以及对职业的理想而忘我地投入工作。

(三) 道德权威是大学领导的核心权威

大学组织中, 道德权威超越行政权威、技术权威。科层体制所赋予的权威和技术权威是以效率为追求目的的;而专业的权威与道德权威通常与人们的情感、理想、共同体成员依附的价值规范相关联。道德权威不仅是指共同体成员对组织愿景的认同, 还包括了专业权威, 即人们对教育教学作为一种专业工作的响应。

传统领导是以科层体制中官僚主义的价值观作为领导的权威来源, 这种领导强调等级序列, 要求教师和学生遵守规则, 按照既定的条文办事。尽管这也是领导权威来源之一, 在现实中, 这种领导是学校工作得以完成的最简单、直接的办法。但是, 如果把这种权威放在权威来源的中心, 则使教师、学生陷入单调乏味的苦差使, 他们在工作中如同一颗机器零件, 成为僵化的人。而另一方面, 仅仅把激励人的知识和技能作为领导的权威来源, 领导对于技能的过分强调, 都会给教师和学生带来负面结果。人与人之间是物物交换的关系, 教师和领导通过交换需要而相互满足, 得到报酬才有回应, 人由于斤斤计较的理由而工作。

由此, 大学领导的科层权威和人际权威是领导工作不可或缺的维度, 但仅仅有这些还不够, 联系到我们追求“特色大学”、“卓越大学”的境界, 领导需要道德的权威来源。道德权威包括个体的专业权威和品德权威。专业权威, 意味着领导者创设关于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价值观而被教师接纳, 教师对专业规范做出响应。他们的工作无须监控, 教师是有专业自主的群体。而品德权威, 意味着权威来源于宽广的共享价值观和理念, 对共同体的责任和承诺。当大学的领导工作以道德权威为基础时, 可以期待教师因为对学校共同体的承诺和与共同体成员的相互依赖而努力工作。道德权威强调人们出于道德的原因而工作, 依靠价值观、目标、信念去驱动和鼓舞人们。尽管每一种领导权威来源都是必要的、合理的, 但是只有道德权威才反映了大学领导的本质。大学的领导应当成为道德的领导。

(一) 大学领导应当以理念为本

长期以来, 管理学理论侧重根据管理的基本职能进行理论建构, 教育管理就是教育领域内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管理的各项职能显示了管理是一种以逻辑与理性支配的线性结构, 而这种管理的方式带给组织成员的是按部就班地完成工作。本文认为伦理化的领导是以理念为本, 调动组织成员的内部动机, 激发组织成员的人性潜能, 使组织成员充满责任感地完成任务。当学校在出现问题颇多的阶段时, 强硬管理是必要的。但当学校获得一定改善之后需要转变管理理念, 以理念为本, 意味着领导把价值放在首位, 发展一种以价值为本的领导, 重视情感联结、道德责任、团队作用力等这些精神层面的东西。大学是一个伦理共同体。科层领导和人际领导尽管都很重要, 但它们只提供了关于领导的部分画面, 只代表了领导的初级阶段, 领导的最终结果是要实现教师的自我领导。这种思想要把过去直接的、控制式的领导转化为间接的、以理念为本的领导。领导是与心灵有关, 而不是与心理有关;领导是与理念有关, 而不是与人际关系有关[7] 。

大学领导的管理从控制发展到理念层面主要表现在以下角度:首先, 在大学共同体中, 领导、教师和学生通过共享的价值观、目的、信仰和承诺维系在一起。每个成员拥有与他人相同意向的社会生活。这些价值观的核心确定了人们的道德责任和义务, 人们能够主动维系与组织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其次, 激发大学组织成员充溢的工作状态。在“充溢的状态”下, 一方面是组织成员的高层次的个人享受;另一方面增强了功效感。充溢性的活动使人追求卓越的工作表现, 体验创造性的乐趣。而组织能够使教师的工作丰富化并能提供有力的支持系统。最后, 大学成员之间在专业上形成相互帮助、支持的一种责任心, 关注团队的合作能力。教师之间、学生之间一起工作、讨论目标、协调课程、相互观察和评论工作、分享成功和提供安慰。他们通过集体获得成功, 远远超过单打独斗所获得的成就之和。

(二) 引领大学成为有“文化凝聚力”的实体

大学应是“管理上松散, 文化上紧密”的实体。“文化”是一个含义丰富和多层面的概念。人类学家用“文化”这一术语表示生活在共同环境中的社会群体共同的理想和共同的生活方式, 而组织学家则把文化定义为组织成员的共同信念、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文化的高品位和多元性, 文化的高度象征性和强烈粘合性是大学组织的特点之一, 大学中存在着潜在的文化冲突, 但代表大学传统积淀下来的共同信念和价值观却能在成员中发挥极大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如果把大学的文化理解为大学的理想、信念、氛围、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话, 那么大学的基本活动即教学、科研活动是在大学特定的文化环境中运行着和受其支配的。而关于教学、科研职能活动模式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及由此形成的有关观念和准则构成大学的学术文化。它是大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一方面是高深知识和学问的集散地和创造源, 崇尚学术自由, 追求客观真理, 使高深知识和人类文明不断发展并世代相传是大学千百年来引以为荣的学术传统。大学需将这一传统发扬光大, 使之凝铸在大学组织体中, 成为大学精神的底蕴。另一方面, 大学极具个性色彩, 每一所大学都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自己独特的传统。大学文化的建设实质上就是对自身传统的扬弃, 根据时代精神和大学使命对自身传统进行丰富和改造。如多样性的学科文化是大学文化的形成基础, 不同学科领域的学者具有不同的思维方式、认知模式和学术价值准则, 正是由于不同学科文化的融汇, 大学的文化传统才得以丰富和发展。大学的文化建设必须充分考虑到这种差异, 以“海纳百川”的胸怀包容学科文化的不同特点和学术本身的多样性特征, 在此基础上, 促进不同学科文化的交流、互补与整合, 形成推动大学发展的核心理念和主流文化。

(三) 实现领导权的分享, 促进教师的自我领导

由于经验和常识, 人们通常认为, 任何组织中都必须有一些人控制其他人。但是, 道德性的领导说明了权力的发挥是有限的, 例如, “干一天活给一天工资”并不能带来教师成员的高度参与。在学校领导管理中, 谁善于把正确的教育理念转化为教师信念, 谁就是优秀的领导人, 否则就是平庸之辈。理想的领导方式是要在没有领导人的情况下组织也有效率, 人们是通过“共同的价值观”要求自己, 而不是通过“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组织内的领导最终是为了不领导。

大学领导分权意味着发展大学领导的“替身”, 大学是相对自由与自主的实体, 其组织成员的自主化程度较高, 而领导能够充分利用这一优势, 进行权力下放。一个价值传承的共同体内, 人们拥有共享的价值、信仰, 所以在大学共同体里, 教师追随的是组织、团体的理念而不是追随领导者个人。当领导“权力给予而不是权力凌驾”的时候, 对于大学成员而言获得自身发展的机会, 也是他们实现对组织承诺的机会。而作为个体, 在需要实现工作价值与生活意义, 需要激励与认同、引领和帮助的时候, 他们获得了机会, 这是他们发现自己、提升自己、成为自己领导者的关键。情感的联结促进共同体中成员信奉共享的价值, 实现自我领导, 然后再通过自我去领导他人。所以, 大学领导者要善于寻找“替身”, 追求组织成员对于共同体价值观的承诺、激励教师的专业诉求以及对工作本身的愉悦, 使教师达到自主管理的状态, 一种“追随”的心态, 校长和教师一起, 都成为价值理念的信奉者, 成为自我培育者。

参考文献

[1]眭依凡.关于大学组织特性的理性思考[J].高等教育研究, 2000, (4) :49.

[2]刘志.大学的组织特性———大学本质上是一个学术组织[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6, (8) :301.

[3]罗伯特.伯恩鲍姆 (别敦荣, 等译) .大学运行模式[M].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003.14-15.

[4]约翰.怀特.再论教育的目的[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 1997.138.

[5]约翰.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1.26.

[6]郅庭瑾.教育管理伦理:一个新的研究领域[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教育科学版) , 2005, (3) :38.

8.宋明理学的思考 篇八

宋明理学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从北宋五子创立儒学,到朱熹走向成熟,再到陆王心学的再发展,可以分为两大系统: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程颐、程颢是五子之一,所以对宋明理学的了解,主要了解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即可。人民版教材完整地介绍了北宋五子,在二程上则显得过于单薄,以至于看不出和朱熹的师承关系,这是教材的硬伤。在处理其他三子时,应该主要从世界本源上关注。宋明理学之所以是新儒学,就是因为它弥补了汉以前儒学对世界本源、方法论问题的追溯,使大家不仅知道该干什么,还知道为什么干和怎样去干。不管世界本源解不解释得通,毕竟是一个新的发展。这一探讨从周敦颐开始。周敦颐吸收道家思想,把人和万事万物的本源合二为一,这就为理生万物提供了依据;邵雍又将宇宙规律和人的命运结合起来,实现了宇宙的自然结构和人的精神结构的融合,从而寻找统一的本源,这都为理学的建立开辟了道路。还有一子是张载,从另一个角度阐释世界的本源。认为世界的本源是气,是理学中的唯物主义代表。而五子中影响最大的则是程颢、程颐两兄弟。朱熹的思想主要继承了二程的衣钵。理学到了二程这里,世界的本源变成了天理,天理是什么?是仁,最高境界也是仁。这就将孔孟儒学的本源找到了,那就是天理,是仁。天理是宇宙万物的本源,先有理而后有物。那么怎样才能达到天理的境界呢?如何认知天理呢?那就要格物致知。格,就是探寻;知,就是认知天理。万物只是一个天理,越格越清晰。那么天理究竟是什么呢?格出来的会是什么东西呢?二程告诉我们:人伦者,天理也;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这就将天理和人伦结合起来了。这些东西到了朱熹这儿,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首先是世界的本源仍然是天理,天理是什么?朱熹进一步赤裸裸地指出是三纲五常。到这儿就很清楚了,理学家们借鉴了佛道的世界本源,最后还是回到儒家的仁、三纲五常上。要如何达到呢?和二程一样,仍然是格物致知,这里的知,其目的是明道德的善,而不是求科学的真。因为“知”早就在那儿了,那就是天理,那是不变的,后来者只是要不断地格,最后发现天理就可以了。在天理与人伦上,朱熹比二程更激进,认为天理和人性一致,天生具有仁、义、礼、智等美德,只是被后天的欲望蒙蔽,所以要“存天理,灭人欲”。朱熹的理论适应了统治者的需要,成为南宋后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朱熹编著的《四经章句集注》成为后世考试的教科书。但是程朱理学的格物致知太过繁琐,引发了一些理学家的不满;到了明中期,程朱理学沦为人们考取功名的敲门砖,失去追求圣贤学问的精神;再加上当时社会动荡,理学家们要求对理学进行更新,这就是心学。

这里首先要说明,心学仍是理学的一种。程朱理学一般也看成道学,陆王心学是心学。它们都是理学。道学和心学的不同之处在于:道学是从万物中探寻天理,主张向外探求;心学则主张不必向外探求,只需反省内心就可得到天理。在朱熹同时代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心学了。这就是心学的开创者——陆九渊。陆九渊和朱熹曾经有一次著名的辩论(鹅湖之会),就理学和心学进行了一次针锋相对的学术辩论。陆九渊主张“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反对朱熹的格物过于“支离”,主张“本心体悟”。比起朱熹的格物致知而言,“本心体悟”更容易实现,更易行,因此很快流传开来。到了明代的王阳明,则将心学进一步发展,并建立了系统的心学体系。王阳明的观点有两个要点:1.认为世界的本源是心。人是天地的心,灵明是人的心。灵明就是天理,就是本心,就是良知。没有良知,万物和人生都将成为虚无,所以“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因此,阳明先生有一个著名的典故,和友人赏花的时候,认为人在则花开,人不在则花不开。外界的东西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内心。2.方法论上要“致良知”、“知行合一”。因为本心、良知是人心中的天理,是人固有的善性,只是被私欲蒙蔽,需要提高内心修养,去私欲,恢复良知的本性。知和行都产生于心,更要用良知实践。可以看出,陆王心学强调的是人的本心,所以我们经常讲凭你自己的良心,三尺头上有神灵,都是心学的表现。心学的思想毫无疑问受到佛家禅宗的影响,如“心外无佛,即心是佛”。可以说心学是佛教禅宗儒学化的变种(束鹏芳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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