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下访制度(通用10篇)
1.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下访制度 篇一
龙门县麻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管理制度汇编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由中心牵头组织,镇街综治办和工作站具体实施,综治办负责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流处理,中心(站)的所有成员都应当按要求主动了解掌握本地区、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情况、不稳定因素和治安突出问题,并及时向中心(站)负责人报告情况。
二、排查内容包括:影响本地区或单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影响本地区社会治安突出的问题;因厂(村)务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山林土地纠纷、拖欠工程款、劳资纠纷、军队退役人员待遇、“法轮功”等邪教人员、民族宗教等问题而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集体上访的苗头因素;境内外敌对势力可能插手利用的群体性事件重大隐患。
三、中心(站)每十天进行一次排查,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前夕集中排查。中心根据矛盾纠纷情况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分门别类地进行分流处理,明确调处责任主体。对可以由中心协调解决的问题交由中心内相应工作部门协调处理,中心专职副主任负责跟踪落实;对需要镇街一级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按照“五个一”领导包案制度由镇街相应领导包案解决;对需要市、县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县(区)综治办和信访局。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问题随时排查,及时上报。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问题应当全部建档管理。
四、排查工作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拓展信息渠道,做到范围广、情况明、内容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工作站在排查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时应包括辖区内所有单位、团体、村和社区,信访办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中有突出问题的也要及时纳入到排查范围。矛盾纠纷排查实行“零报告”制度,经排查没有问题的也要上报并记录在案。
接访制度
一、中心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由信访办负责,接访工作实行首接责任制。信访办在岗接受群众来访的首位工作人员为首接责任人,必须负责解答、受理或转交群众来访事宜。接访人员实行轮流值班接访制度,当值人员应当在接访室候值。遇有大规模集体上访时,由中心主任统一调配力量。
二、首接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来访人的合法要求不得推诿扯皮,回避矛盾,在接访过程中要做到认真负责,态度热情,用语文明,并严格执行信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接待来访群众时,首先请来访人填写《人民群众来访登记表》,在检查表格内容清楚完整后,核对来访人身份证。属精神病人或传染病人的来访者,应通知有关部门将其带离。
四、接访工作人员要认真阅读来访材料,耐心听取来访人反映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清楚主要问题,认真做好记录,根据所反 4 映的问题或要求视情分别处理。对简单问题应当当场解答;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而不能办理的,应对来访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属于中心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直接转交部门处理,重大的群众集体上访可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领导到现场做解释疏通工作;对不属于中心协调范围的应告知来访人具体承办部门,并尽可能给予指导或帮助联系有关单位。
五、承办单位、部门在信访件处理完毕后,须把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并将调处结果报送中心信访办备案归档。
六、对来访反映的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摘报、信访反映、转送、交办、发函、立案、调查等形式进行处理。对需要市、县领导批示的,经办人拟稿后送中心主任审批,以信息专报的形式上报。
七、对来访反映的情况以规范的文书格式进行处理并及时归档管理,对每月和季度来访情况进行归类并及时形成文书上报主管领导和部门并通报有关单位。
领导包案制度
一、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中心讨论需要由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五个一”机制表逐一落实并认真填写,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报送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审批,审批以后将表送达包案领导。
二、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 5 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亲自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三、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四、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当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处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太大或出现不可预计的变化,需要延长时限的,经镇街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五、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的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有关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以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报告中心备案。同时,综治办应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六、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党委、政府,有党委、政府一把手在党委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督办制度
一、中心对有关部门承办的较大案件,要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中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二、中心对督办的事项应当对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通知书,也可走访承办单位和当事人,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调处结果的意见和建议,提出调处意见。
三、中心对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或当事人申诉 6 不满的,有权提出重新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调处矛盾纠纷的有关材料;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办理情况,研究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有权召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问题。
四、对没有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中心应当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并重新确定办结的时限。
五、中心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事件,由中心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查督办,对于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六、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批示的交办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限时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中心领导请示。事项承办人在中心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将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时,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七、对于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中心应当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一般情况下应当对办理进度进行一月一报,必要时可一周一报。在办结时应当立即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八、中心对督办通知书进行统一编号,列表建档,随时对督办案件进行跟踪和指导。
情况通报制度
一、中心对各种渠道收集的信息和不稳定因素进行归纳整理,认真研究分析,提出预防意见,并及时向领导、有关部门和所辖工作站通报。切实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互通情报,共同防御
二、综治办负责将一般信访问题、矛盾纠纷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等排查调处情况定期上报中心领导、县综治办和信访局。
三、重大、突发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中心应立即报告镇党政领导、中心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对一些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还应及时通报所辖工作站,及早防范。
四、中心每周一组织召开一次办公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并对本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五、中心每月召开一次由中心成员单位领导参加的联系会议,分析、通报前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形势和部门工作等情况,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责任追究制度
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指责过程当中,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或引发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应当追究其部门责任人和经办人的相关责任。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应部门负责人责任:
(一)工作决策严重失误,未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综治工作目标,或未能带领本部门人员完成调处任务,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
(二)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或不稳定因素苗头瞒报、谎报、缓报、漏报,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处,导致矛盾升级的。
(三)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事件或国家、集体、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四)在查处所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故意设置障碍干扰调查或做伪证,阻挠查处工作的。
(五)其它造成重大损失或社会影响的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中心工作人员责任: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群体性事件,群众越级上访或导致国家、集体、群众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二)对当事人申请事项故意拖延时间、推诿扯皮或故意设置障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的。
(三)工作作风生硬、态度粗鲁、刁难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中不服从领导,违反中心工作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责任追究办法:
(一)中心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况给予诫勉教育。
(二)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制度进行查处。
(三)中心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四)在追究中心工作人员责任的同时,追究相应部门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批评。
信访报告制度
一、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报告的形式向党委、政府一把手和上级机关作出书面报告。
二、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二)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三)群体性事件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五)军队退役人员串联集体上访及大规模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事件苗头。
(六)在较大范围内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其它重大事件。
(七)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倾向性问题,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对策方案及整治成效。
(八)相对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意见。
(九)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和群众越级上访情况及其它有关社会稳定的重要信息。
三、上报的情况务必准确及时,对党政一把手和上级机关的批示要第一时间传达到相关部门并抓好落实。
四、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在报告上注明秘密等级,务必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经办并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部门挂点制度
一、中心领导和中心各成员单位部门在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分片挂点各村(居)、学校、企业和治安重点部位,对其全面开展维稳综治工作进行指导,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挂点领导和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中心维稳及综治工作目标,指导挂点单位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协助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深入基层,全面了解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不稳定因素、群体性事件苗头和群众集体上访信息,及时指导督促挂点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
(三)加强与挂点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确保中心的工作目标和意图得以贯彻执行。同时,要将挂点单位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中心,并提出意见。
(四)定期参加挂点单位维稳综治工作例会,共同分析社会 11 治安形势,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
(五)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努力探索新时期下开展基层维稳综治工作,开展群防群治和防控网络建设的新思维、新举措。
(六)当发生重大政治、社会不稳定事件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时,挂点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指导解释劝阻工作,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七)对被列为治安重点整治地区的,要积极召集有关部门责任人,指导制定整治方案和开展整治工作,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
(八)指导挂点单位广泛开展综治宣传,强化公民法制观念,积极推进创建平安活动。
三、挂点责任追究:
(一)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挂点单位社会治安局势严重混乱或遭受较大损失的,按照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工作严重失职,挂点单位发生重大问题,出现重大损失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治安联防制度
一、镇街成立治安联防大队,村(居)成立治安联防中队,治安联防大队在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中队隶属大队指挥和管理,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二、治安联防队伍的主要任务有:做好治安巡逻和执勤工作,12 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配合政府各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配合其他部门调查处理治安肇事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各级治安巡防队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秉公执法,当好上级领导的参谋的队员的楷模,及时了解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认真抓好队伍建设、教育管理和业务学习。
四、治安队员应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治安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学习活动,不大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五、各级治安联防队伍负责人及队员应严格遵守请示报告制度,绝不允许发生隐情不报和漏报的情况,遇有突发性事件、事故或其他治安紧急情况,应立即逐级上报大队和派出所作出应急处置。
六、联防队员必须佩带执勤标志上岗,做到举止端庄、精神饱满、文明执勤、以理服人、以礼待人,积极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树立文明形象;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严格交接班制度,爱护公共财物。
七、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负责,完成任务较好,对维护社会治安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或严重失误的,视情给予处罚。
龙门县麻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
主要成员单位部门职责
龙门县麻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研究制定组织实施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并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3、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诉求事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按程序做好现场处置或分流办理、督办结案等工作。
4、组织做好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整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禁毒和反邪教等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维稳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6、组织、指导辖区内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开展对综治委成员单位和村(居)综治信访维稳的考核奖惩。
8、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综治办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牵头单位职责。贯彻上级维稳综治工作会议精神,制订本辖区维稳综治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2、及时排查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整治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
3、牵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协调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充分发挥联调工作机制作用,预防和减少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4、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巩固与深化平安社区(村)、企业、校园、市场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成果、抓好长效管理。
5、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大力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安置帮教、禁毒、扫“黄”打“非”等工作。
6、加强治保会、调解会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健全制度,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7、做好本辖区各单位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签约、检查、考核工作,对工作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严格实施领导责任查究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建议权。
8、深入开展维稳综治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探索解决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深层次问题。
9、办理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办工作职责
1、负责受理、接待并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2、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信访工作原则,做好接访工作,维持接待室秩序。
3、不定期地对当地信访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及时掌握越级上访信息。
4、定期进行来访情况综合分析和书面通报。
5、负责集体来访的跟踪反馈。
6、组织有关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信访问题的调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7、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发挥维稳工作主力军的作用。
8、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司法所工作职责
1、指导和处理各级调委会的具体业务工作,为当地群众提供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2、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工作。
3、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4、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每月排查出的民间纠纷和不安定因素,采取相应对策,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
5、建立健全司法所台帐,专人负责做好文件资料和业务材料的卷宗及归档工作。
6、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动管理所工作职责
1、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为失业人员和企业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和再就业指导、咨询服务。
2、加强对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统一管理,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劳动保障宣传咨询。
3、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监督检查,加强《劳动法》的宣传工作,建立并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维护好企业、员工合法权利,及时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和劳资纠纷。
4、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
1、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根据报警内容和现场情况,及时派出警力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做好登记工作。
2、做好户口管理工作,受理户口迁移的审核;暂住人员的登记及暂住证的办理;出国、出境人员的初审;户口簿、身份证的补换领审核;参与侦破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开展治安整治等。
3、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救助事项,及时处置,对职责范围外的求助事项,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必要援助;对群众上门咨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
4、认真落实群防群治各项措施,积极开展治安纠纷调解、民事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
5、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治安联防大队工作职责
1、做好治安巡逻执勤工作,及时预防、控制、发现现行违法犯罪活动。
2、配合政府各部门做好群体性事件的控制、解决工作。
3、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安全检查,消除各种治安隐患,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矛盾纠纷。
4、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大节庆、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工作。
5、发现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维护好现场周围的治安秩序。
6、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精神,制定工作计划,明年工作目标。
2、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办证登记工作,组织流动人口集中进行法制教育和消防、安全防范培训。
3、对流动人口积聚场所或单位,每月一次走访,听取意见,改进管理服务措施。
4、分析流动人口分布状况,掌握基本情况,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网络和违法犯罪数据库,开展不安定因素排摸,配合有关部门有效控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热情接待投诉,做好流动人口维权与政策宣传工作。
6、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国土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土地、矿产等资源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规定。
2、加强国有土地的监管,划定农田保护,切实保护耕地。
3、依法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所有者、使用者和合法权益;协助开展土地资源、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
4、加强对土地权属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协助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的执行情况,制止乱占土地。
5、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化站工作职责
1、充分发挥文化阵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宣传维稳综治工作的先进典型。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发展基层文化体育队伍,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抓好普及和提高。
3、搞好镇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演出市场、电影市场的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各种反动、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的文化经营活动。
4、配合上级部门加强对镇内的文化个体、音像、书摊、投影场、电影院、网吧、电子游戏机室等文化市场管理。
5、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商所工作职责
1、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市场的治安秩序。
2、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垄断等经济违法违规案件,重点打击贩卖走私牲口,制售假冒假劣产品骗买骗卖等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3、加强经济合同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合同欺诈行调解合同议。
4、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和禁毒工作。
5、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农办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农村法律、法规,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2、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开展森林防火和防汛、防风、防旱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复产工作。
3、依法管理林地、林权搞好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与建设。做好森林保护、森林调查,协同有关部门调处土地纠纷等工作。
4、做好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龙门县麻榨镇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职责任务
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开展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等工作。具体承担以下任务:
1、认真落实维稳综治工作中心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方面的工作部署,制订本站综治工作计划、方案、措施等,并负责组织实施;
2、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的群众性事件,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3、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切实加强治安防范工作,防止各类治安、刑事案件发生;
4、积极参与配合上级综治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的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本辖区内的治安问题;
5、做好消防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查工作,防止发生山林、房屋等各类火灾和交通安全事故;
6、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防止出现重新违法犯罪,发现有违法犯罪动向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7、切实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流动人口治安责任制,关心、帮助、解决流动人口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 实际困难,及时上报流动人口信息,对流动人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8、组织、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民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平安建设、综治、法制等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基层创建的浓厚氛围,积极参与上级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教育活动;
9、完成镇街党委、政府和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交办的其它任务。麻榨镇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
工作制度
信息报告制度
要充分发挥治安信息员、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收集信息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信息情况收集处理工作,对本辖区发生的重要情况,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在做好工作的同时,要及时上报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相关部门。
学习例会制度
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一是总结前阶段工作,组织学习上级文件、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二是分析治安动态、不安定因素,商讨疑难纠纷的调处方案;三是布置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排查工作,落实排查调处责任,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明确上交镇维稳综治工作中心调处的矛盾纠纷,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有当事人要求上级调处的报告;二有村(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调查材料和初步意见;三有确实解决不了的事实和理由。
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法制宣传栏,健全法制教育阵地;结合本辖区实际,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全面掌握本辖区流动人口的分布情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管理,教育用工单位负责人和房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好流动人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登记造册和建档工作,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安全防范、安全生产制度
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发挥好治安联防中队和企业保安等专业队伍作用,根据每阶段治安形势状况,积极开展巡逻值勤活动;落实治安防范管理措施,维护本辖区的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工作责任制,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范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本辖区(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生产秩序。
突发性事件处置制度
发生突发性事件,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同时,组织力量采取果断措施,妥善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遇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国家、集体利益受到损害时,要全力组织抢救,属刑事或治安案件的,按规定保护现场,收集、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尽快侦破案件。
台帐档案制度
对本辖区(单位)的信息传递、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流动人口、安全生产检查、平安建设等情况要及时登记,按照规范台帐及时归档,实行规划化管理;各类报表,做到台帐与报表相符,报表与实际相符。
2.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下访制度 篇二
一、高度重视,配强机构,把握先行先试机遇
镇党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先行点建设工作,将建设综治中心作为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14号和粤办发[2009]17号文精神、创建“平安开发镇”的重大举措,多次召集会议研究部署综治中心筹建事宜,在人、财、物方面大开绿灯,只用了40天的时间便完成综治中心的组建并投入使用。在整个筹建过程中,省、市督导组全程督导,并提出了宝贵意见,为我镇建设先行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为建设好综治中心,我镇一是进一步配强镇委综治委,由镇管委会主任挂帅综治委主任,安排三名党委副书记、三名管委会副主任和公安分局局长担任综治委副主任;二是配强综治中心,由分管政法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中心主任,综治办一把手任专职副主任,同时,综治办、信访办、维稳办、司法所、流管办、劳动保障分局信访办公室、公安分局信访办公室等7个部门进驻中心合署办公。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职负责、部门负责人具体跟进的工作格局。为发挥综治中心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的平台作用,我镇注重建章立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包括:《建设全市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先行镇工作方案》、《关于成立开发镇建设全市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先行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社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开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接访、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程序(试行)》、《开发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制度和台帐》,使得综治中心有章可循、有规可范。
二、统一思想,通力协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综治中心的业务运作是以综治办牵头,以司法所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同时,以社会劳动保障调解和信访调解相结合,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高效的联动机制,做到相互衔接,防止矛盾纠纷调处和突出问题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按照省、市综治委对各种矛盾纠纷和群众来访来信,实行“五统一”流程办理,坚持“五联工作机制”。
在日常工作中,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流管办、公安信访办、劳动信访办等部门负责在受理总台接待群众,并按照中心“扇形图”流程,受理群众诉求和调处矛盾纠纷。中心配备专职律师,为群众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由多部门联合统一接待群众、受理群众来访的机制,不仅整合了力量,更方便了群众,取得较好成效。综治中心今年1到9月份,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1宗,已调处案件426件,调处办
结率98.84%。
综治中心每天安排一名副主任值班,负责处理当天群众来访事务,还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坚持由中心专职副主任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部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重点。
综治中心加快信息化管理的建设,并已初步实现信息三级联网管理,即镇管委会、综治中心、社镇工作站三级联网。
三、点面结合,上下联动,构建全方位工作架构
为推动全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重心下移,做到固根本、强基础,根据上级部署,在张家边、联富、城东、海滨、六和等五大社镇建立了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并整合基层综治资源,将司法、劳动、信访、公安、安全生产、流管、消防、治保、计生等职能部门纳入工作站,要求其重点抓好“八进”社镇工作,即包括警务进社镇、法律服务进社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和技术防范进社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进社镇、消防和安全生产进社镇、安置帮教进社镇、劳动保障调解进社镇、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进社镇,实现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今年1到10月份,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98宗,已调处案件184件,调处办结率92.93%。同时,中心副主任分别挂点社镇工作站,协调和指导工作站开展日常工作。
我镇综治中心运作以来,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镇计划通过采取如下措施来不断完善:
1、加强司法队伍的建设和增加社会保障调解工作人员,加快矛盾调解进度。
2、加强对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及工作站对口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技能。
3、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知晓中心职能与工作理念,遇到问题到中心、工作站反映诉求、寻求解决。
4、加快对我镇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以中心和工作站为平台,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我镇(社镇)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党委管委会工作的满意度。
3.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各项制度 篇三
1.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组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一个时期的维稳及综治工作作出总体规则,部署并监督实施;
3.统筹中心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解决综治信访维稳有关问题;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完成乡(镇)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连江县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抓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中心日常工作;
2.组织协调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合力作用;
3.负责制订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计划、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4.掌握中心工作人员思想动态,负责抓好中心工作人员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 5.负责中心内部职责分工、工作考核和总结评论;
6.完成乡(镇)和上级综治信访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包案制度
1.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经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讨论需要由乡(镇)当政策领导包案处理的,严格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程序逐一落实任务责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报送党政一把手审批,并送达包案领导;
2.包案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包案领导责任,对所包案的问题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处方案,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开展调处工作;
3.包案领导在调处过程中需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应积极联系,真实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采取的调处行动。
4.包案领导原则上应在规定的调处期限内完成调出工作,确实因为难度大或出现不可预测的变化,需要延长期限的,经街道党政一把手同意后,在延期期限内办结;
5.包案领导应及时将包案办结材料移交中心归档,由上级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结案后应将调处情况书面告知中心备案,并及时做好销案和归档工作。
6.中心应当及时将领导包案调处情况报告乡(镇),由党政一把手在领导班子成员会议上进行通报督促。
信息报告制度
1.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本地区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应当及时以信息的形式向乡(镇)党政一把手和市综治办作出书面报告; 2.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
(1)通过矛盾纠纷排查掌握到的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利益、影响到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2)本地区维稳及综治工作的重大部署、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3)群体性时间苗头及有关处置情况;
(4)“法轮功”邪教组织及其顽固分子的滋事破坏活动;
(5)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及其他重大事件;
(6)重大节日前夕和敏感时期社会政治稳定情况和治安突出问题情况分析、整治方案及整治成效;
(7)一定时期的矛盾纠纷特点、成因及对策。3.情况上报务必及时、准确、简明、扼要;
4.信息报告涉及到机密事项的,按照规定注明秘密等级,通过机要途径传达,由中心保密员做好收发记录,处理完毕后按规定做好存档工作。
通报制度
1.通报的内容: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和重大事件案件;
2.通报的方式: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会议通报、文件通报和政务公开栏通报的方式进行;
3.通报的时间: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按季度通报,重大事件案件随时通报; 4.通报的范围: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在本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和村(居)书记、主任范围内通报,重大事件在本乡(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居)范围内通报; 5.通报的要求:通报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
值班备勤制度
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天至少一个人在中心值班室备勤;
2.值班人员由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按值班表轮流进行; 3.坚守岗位,恪守职责,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要向主任请假,做好人员调剂; 4.值班人员要各负其责,认真高效做好各项工作;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工作计划总结制度
1.工作计划
(1)根据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精神,结合本乡(镇)的实际情况,拟定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于每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呈报乡(镇)街道,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3)制订工作计划要事先做好调查研究,掌握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切实可行;(4)计划制定后,应保证其严肃性,不得随意变动。2.工作总结
(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半年和年终应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呈报乡(镇),并做好归档备查工作;
(2)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完成的每项重要工作或某些有典型意义的工作,都要及时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报送乡(镇)主要领导;(3)工作总结要做到实事求是,既要总结工作成绩,也要总结存在问题,全面反映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真实情况。
首问责任制度
1.服务对象到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事及联系工作,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
2.服务对象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责任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热情相待,必要时应为对象联系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
3.服务对象需办理的事项不属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4.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服务对象时,应文明礼貌,热情大方,使用文明用语,禁用文明忌语。5.对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主动热情帮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应及时予以表扬鼓励。
6.发现未能履行首问责任的,尤其是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等。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言行准则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的言行要做到五个字:勤、快、公、活、廉。
勤:一要腿勤,积极主动下访,每月必走访村(居)干部、治保调解人员、信息员以及人大、政协代表等,此外,只要村(居)民有所求,无论节假日还是公休日,不管白天还是黑夜,都要随叫随到;二要手勤,对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随时做好记录,事后分门别类登记归档;三要嘴勤,耐心细致地说服。
快:矛盾纠纷一旦发生,要快速赶到现场及时调查取证,及时依法调处。公:公正、公开、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服人。活:调解的策略要灵活,注重实效。
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权“吃、拿、卡、要”。
矛盾调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
(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
(3)不受压制压迫,自主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纠纷当事人承担下列义务:
(1)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2)遵守调解规则;
(3)不得激化矛盾或有过激行为;(4)自觉履行调解协议。
资料台帐制度
1.要求做到档案、台帐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2.有关文件应登记,有专用的文件夹;
3.业务台帐分门别类,便于使用。主要包括:
(1)中心基本台帐簿册:包括《值班登记簿》、《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总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交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督办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销案通知书》、《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回访记录簿》、《培训工作记录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治安巡逻登记簿》等;
(2)“六联机制”档案材料:包括联调工作情况,联防工作情况,联勤工作情况,联治工作情况,联创工作情况,联管工作情况。
4.对矛盾纠纷调处实行一案一档管理,档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受理事项总登记簿》复印件;
(2)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3)案件调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表、票据等复印件;(4)有矛盾纠纷调处笔录的,需要附带笔录复印件;(5)案件调处过程说明;(6)案件调处协议书;
(7)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
5.归档材料齐全,目录、页号、封面和备考表填写清楚。
会议制度
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2.参会人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全部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村(居)委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主任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的指示,研究贯彻落实工作措施;
(2)通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分析本地区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形势,研究部署下阶段治信访维稳工作;
(3)研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4)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政治工作。
督办制度
1.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对有关部门承办的案件,有权对其调处工作进行督办,对影响社会稳定或涉及部门较多的重大矛盾纠纷个案,中心可以召集有关部门直接进行调处,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中心工作;
2.中心对督办的事项要向承办单位发出书面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要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调处工作;
3.承办部门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或当事人申诉不满的,中心有权重新提出办理意见;有权调阅承办部门的有关调处材料;有权要求承办部门的主管领导或经办人汇报有关的办理情况,有权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4.未能按照调处时限完成调处工作的,中心应当再次发出督办通知书,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告超时办理的原因及进展情况;
5.中心受理解决的事项,按情况分为急件和一般件,由中心领导进行工作情况督察督办,对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则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6.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交办的事项后,即成为信息反馈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事项,并向中心领导汇报结果。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在时限内办结或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应立即向中心领导请示报告。事项承办人在中心领导批准结案或需要案件移送相关部门办理的,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7.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事项,中心应主动加强与主管部门的联系,积极跟踪指导调处工作,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办结后向上级领导,相关部门和当事人进行结果反馈; 8.督办通知书要统一编号,列表建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1.实行“领导包片制”、“中心工作人员包村(居)制”。乡(镇)领导对辖区居委进行分区域挂点联系,包片负责;中心所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每人至少挂点联系一个村(居); 2.村(居)综治信访维稳信息员不定期在所在的村(居)和每家每户了解掌握情况;
3.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每周汇总信息员了解的情况,进行一次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摸查,“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及其人员,应及时对摸查的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进行分类:一是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迹象;二是已经发生但还没有激化的矛盾纠纷;三是已经发生并可能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四是已经发生矛盾可能引发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和“包片领导”、“包村(居)中心工作人员”将信息汇总后报告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中心根据情况,每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
4.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每周开一次例会,对这些摸查汇总上来的矛盾纠纷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等进行分析,研判是否可能引发事端,激化矛盾,并商讨应对的办法,研究出应对策略,实行分类调处,落实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同时,听取各成员单位近期工作汇报,分析形势,总结工作,制定相应工作对策,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5.一般的矛盾纠纷,首先由村(居)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调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居),调解不了再上交到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
6.对于乡(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未能调解成功的案件,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就启动另一机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向法院起诉,重点做好四个环节的引导,四环指导即是:诉前普遍指导、诉时跟踪指导、诉中个别指导、诉后案例指导。
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调解服务工作承诺
1.工作纪律:(1)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2)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3)不得泄漏当事人的隐私;(4)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2.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依法办事的原则;(2)热情接待当事人,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做到有问必答,使用文明用语;(3)开展经常化纠纷排查工作,遇到重大纠纷及时赶赴现场,防止矛盾激化;(4)自觉接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乡(镇)的指导、监督。
来访人员须知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有序来访;不得纠缠、侮辱、威胁接待人员;禁止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接待场所;
2.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隐瞒事实真相,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诬陷他人; 3.群众性来访,应推选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4.请求调解、法律帮助或其他请求事项,听取工作人员的解答和法律指导;
5.对上访事项、纠纷调解处理如有异议,应当通过正当途径提出,接待完毕不得滞留,无理纠缠;
4.乡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制度 篇四
为了全面加强和规范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创建成为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工作平台,结合乡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由乡镇副书记任主任,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法庭庭长任副主任,驻乡民警、司法员、法庭工作人员等为成员。
2、正常工作日,由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主任坐阵办公,如遇特殊情况,可和其他带班领导调班,每周组织开展一次中心成员会议,分析辖区内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情况,及时向县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中心汇报工作情况。
3、综治维稳纺信访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责任书签订要延伸到村,年终全面考核,奖罚兑现,使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大力倡导见义勇为,反对封建迷信及邪教活动。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与信访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实现依法有序上访,维护大局稳定。
5、建立健全“定期排查、统一受理、包案处理、限期办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工作中心对本辖区内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7、工作中心对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实行包化解任务、包化解领导、包化解责任、包化解时限、包化解回访的五包责任制。
5.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总结 篇五
**年全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在市综治委、信访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发展与稳定并重,富民与安民共进,当前与长远共谋的理念,把平安建设重点落实在基层,把握到源头,努力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探索平安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长治久安。其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不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过去我们坚持的是村级半月一排查,镇级一月一排查,特殊敏感时期随时排查机制。自第三季度开始,按照市综治委的统一要求,实行了村、社区一周一排查,镇综治委半月一排查,重要节点随时排查机制,并取消了农村农忙季节镇级不集中排查只电话报告排查情况的惯例,仍然坚持半月一次排查,综治委主要领导参加集中排查工作,提出相关要求,保证做到矛盾纠纷排查不留死角、不空时段,调处不留盲区,努力遏制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到位而发生激化,引发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全年累计排查矛盾纠纷240余起,全部得到调处。调处成功率98%以上,特别是注重了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全年排查出婚姻家庭纠纷27起,全部得到有效调处,在婚姻家庭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中,我们严肃告诫各地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努力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合理部署为重点建设项目保驾护航
今年全镇在建的保宜高速公路建设、宜张高速公路启动建设、双莲装备工业园加速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工程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尤其是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面对一系列的实际问题,党委政府认真研究,积极应对,努力为重点建设项目保驾护航。保宜高速、宜张高速、双莲装备工业园等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我镇属规定的`三类地级、又与玉泉办事处及夷陵区接壤,补偿标准悬殊,带来了一系列的不利因素,矛盾突出,导致征地农户联名上访和集体上访,拒签协议甚至阻碍施工。针对这些问题,镇内组织相应工作专班进驻项目区,取消双休日,白天农户无人,晚上登门工作,今天不行明天再去,当家人在外电话联系,对在宜昌市内的外出务工人员到当地约谈,宣讲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化解了一系列矛盾,保证了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推进平安建设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全民防范意识。将平安建设和治安防范常识编印成册发放到千家万户,动员全民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建立公众安全感测评机制,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问卷调查,对群众反映的重点治安问题开展整改,不断提高了群众安全感和治安满意度。二是积极探索有效防范手段,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在继续深化基层治安巡逻、十户联防、门栋关照等防范措施基础上,积极推行科学防控措施,全镇组织稳步推进“天眼”视频监控、“天哨”家庭防盗报警、“护车卫士”卫星定位技术等科技防控手段,据统计全镇安装视频监控345处,实行了科技防范全覆盖。并认真组织动员农户参与社会治安保险,参保农户达50%,构成了“村头巷尾有天眼盯着、家庭门店有天哨守着、通行车辆有卫士跟着、损失不幸有保险顾着”的平安格局。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不断创新社会管理。采取专班检查、个别问题督查、会议推进等形式促进平安建设任务的具体落实,农村法务网格工程建设全面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触角进一步延伸,社区矫正规范运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不断改进,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护路护线联防、食品药品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社会管理努力适应新形势需要,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应有作用。
(四)、着力解决信访问题,确保案结事了
坚持一月一次排查,专题研究解决信访问题的办法,党政主要领导认真执行领导包案制度,一年来坚持每天有领导带班接访、对处理信访工作给予充分保障,全年共接待处理信访问题128期,办理上级转交信访问题29件,化解信访积案2件,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全镇未发生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无群体性上访或因信访问题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
(五)、深化作风建设,夯实为民根基。
我们紧紧抓住去年个别机关干部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今年“7.7”重大刑事案件,在广大干部中举一反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邀请宜昌市、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到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要求全镇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执行上级各项规定,经常对照党员干部规则检查言行,规范行为,加大了财务公开、监督、审计力度,加大农村维稳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力度,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6.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下访制度 篇六
我综治信访办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局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了社会稳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现就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以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1人次,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9件,林地山权纠纷2件;受理解决信访案件38宗,完成县政府交办信访案件16宗,委托信访复核复查案件22宗,完成率100%。从案件分析属初访案件14宗,重访案件2宗,主要反映的是农村征地补偿、山权纠纷、土地争议等问题。使几起集体信访事件得到平息,有效遏制了越级上访事态,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11月份以来我办未有信访积案。
二、今年主要做了如下工作、抓好综治信访维稳的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在调处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
1、按照扇形流程的工作要求,总结我办建设以来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重点抓了从接案到交办、催办、督办、结案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调处案件的 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在年初县信访督导组进行的捡查、督导中对我办的结案质量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2、充分发挥中心的平台作用,认真抓了部门间相互联动,每一宗信访案件所涉及到的部门在调处时都派出人员组成工作组,能在第一时间急时解决处理,使调处矛盾纠纷的速度明显加快。、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平时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在重大节日和全国召开的“两会”期间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在平时的排查工作中,认真梳理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急时解决,妥当处理,避免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发展。
、积极参加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十八大报告为我党深入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指明了方向,提出明确而具体的要求。面对新任务,迎接新挑战,实现新跨越,再创新辉煌,进一步增强全党同志的群众观念,实干精神和廉洁意识,非常必要,合乎时宜。通过学习深深感受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多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工作上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努力做好新时期下的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局班子成员大接访活动。11月份以来,在“局班子大接访活动中”共接待群众来访5件,全部案件都得到恰当的回复。、积极开展防邪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了防邪工作领导小组,并安排人员进行跟踪监控,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有邪教活动出现。
三、下一部工作设想、抓好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学习,力争在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方面有较大的提高,组织工作人员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调处矛盾纠纷的质量,把信访维稳工作做实做扎。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制水平,引导群众依法上访,最大限度减少越级上访。、抓好信访事项的回访工作,努力使重访案件得到明显的减少。、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把此项活动作为密切干群关系和为群众办实事的大事来抓,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7.依托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大平台 篇七
后宅镇作为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试点单位,后宅镇党委、政府将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办公场所、经费保障、人员调配上对中心给予大力支持,中心已按有关要求基本完成软件和硬件的建设,并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2009年6月,中心正式挂牌运作以来,维稳能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半年来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比去年同期大为减少。各项重点工程项目工程平稳推进,没有发生影响工程进度的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数量减少,有效地把社会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化解在基层,维稳形势明显改善,夯实了社会治安基础,提高了群众安全感。
一、主要做法、成效
(一)、加强领导
配强队伍。为加强中心的组织领导,后宅镇调整了综治委成员,由镇委书记担任综治委主任,镇委专职副书记担任常务副主任,一名副镇长、两名党委委员以及镇综治副主任等单位领导担任副主任。综治委下设办公室,由镇委专职副书记兼任主任。中心配备工作人员32名,其中综治办7名、联防队22名、司法所1名、派出所2名。在原有的办公设备基础上增配了信息平台专用电脑,实行一套台账簿册,规范中心接访、调处矛盾纠纷工作程序。
(二)、整合资源
彰显合力。后宅镇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门公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带队到龙湖区外砂镇省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试点单
位参观学习。在市督导组的指导下,后宅镇拨出专款用于中心规范化建设,对现有办公场所进行了功能调整,完成软硬件基本建设,确保中心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后宅镇政府不断完善规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办公场所建设。中心大楼办公面积128平方米,分接访受理大厅、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区、联席会议工作工三个功能区,设中心受理总台,司法调解室,联席会议室,档案资料室、群众休息区等,并实现综治、信访、劳动、公安等部门相对集中办公,一体化运作,形成联动合力。
(三)、重心下移 保障稳定。后宅镇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成员单位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在首位,落实责任,立足预防。镇分管领导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对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作出部署,进一步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制,实行“镇领导驻村、干部驻村、工作人员驻村“制度,即镇领导和干部挂钩联系各村委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助理,镇综治各工作人员分片包干到村,充分发挥“信息员、指导员、维稳员、宣传员”的作用,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有效加强了镇村互动联系。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坚持在“五个一线”(即干部在一线工作、情况在一线掌握、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上下功夫,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基础平台,整合各部门的资源,充分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方法,互通互动,将维稳工作重心下移,把群众上访转为干部下访,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筑牢体系 群防群治。后宅镇坚持“打控”并举的方针,不断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各项机制。2008年,全镇共投入22万元新安装视频监控摄像头16个,17个村(居)均建成了覆盖辖区的视频监控系统,覆盖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我镇的综治维稳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农村大量矛盾纠纷是因为社会转型或政策变动引起的,缺乏遏制矛盾纠纷不断发生的长效机制;二是全社会对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认识不够,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存在人员不足,装备滞后的情况,消弱了其维护社会稳定主力军的作用。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综治信访维稳的宣传工作力度,在全镇范围内继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同心协力,共创“平安后宅”。
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综治信访维稳及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工作。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矛盾,摸排调处工作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特别要处理好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8.xx镇狠抓综治维稳工作 篇八
一是强化安全宣传。集中开展“安全宣传一条街”和“送安全知识到户”的活动,向群众发放安全宣传资料6000余份,出动安全维稳宣传车辆2台,张贴安全维稳标语23幅,制作安全知识宣传栏12个。
二是严格安全监管。由党政领导牵头,抽调安办、国土、派出所、综治等部门10人组成2支队伍,对全镇所有企业、渡口、加油站、烟花爆竹经营点、学校、道路交通等进行安全大检查,现场处理有安全隐患1个,发出整改通知书15份,教育处理违章驾驶人员12人。
三是狠抓治安防范。由综治办、派出所牵头,丹桂社区配合,组建8人的临时摩托车巡逻队,对丹桂场镇和主要交通干道进行夜间巡查。并聘请治安信息员15名,直接向综治办负责。
四是积极调解矛盾纠纷。对全镇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定人、限时调解,共调解各类纠纷9件,调解成功8件。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该镇采取出动宣传车5辆、发放明白纸10000余份,着重宣传信访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提高了群众的法律和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组织各村通过张贴不少于3副过路标语、广播喇叭等形式,对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了人人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健全预防调解工作机制,实行排查、调处、下访三条线分线工作。组织72个村的信访联络员和调解员对本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苗头进行一月一排查,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实现了由事后上访为事前干预的转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是强化治安防范。各村都成立了由村两委干部轮流带班的不少于3人的夜间值班巡逻队,重点对主要路段、区域进行全天巡逻,并结合覆盖全镇主要街道路口的30余个视
频监控摄像头切实构筑了维护稳定的防火墙,促进了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全面落实。
9.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人员下访制度 篇九
2011年上半年度克山农场第一管理区
综治维稳站工作总结
在场党委领导下,在综治办的具体指导下,第一管理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总局、农场工作会议精神,维持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管理区出现复杂多变的不稳定因素,造成不同程度的群访事件,从而影响我党的执政能力,给我们的工作职能转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维稳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心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开展创建“强综治”活动,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第一管理区区经济稳步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将我区2011年上半年度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综治责任区党委立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全区社会政治大局稳定,以创建“大综治”活动为载体,综治维稳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奖惩,对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矛盾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限期解决,并将处办情况作为年中区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矛盾排查调处制度通过一个案子,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五个一”工作机制,促使老大难问题及时得到化解。
二、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以派出所、司法所为主,配合作业区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影响全管理区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苗头事件做到早发现、早调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第一管理区对公共场所登记为9处,共登记流动人口数为4000多人,有效的管理流动人口,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调处机制和社会稳定预警机制,构建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了矛盾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配套相补充的矛盾纠纷调解格局;群众内部矛盾纠纷得到及时的调解。对一些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集中时间人力,着手解决处理,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做好管理区隐情防范工作,确保管理区综治维稳稳定我们认真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大力开展社区隐情防范,宣传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区隐情防控网络,加强综治信访维稳防范工作,不断提高全管理区隐情防控力。
半年来,我管理区的综治维稳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一是矛盾纠纷增多,且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群体化;二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加强。大部分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由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纠纷时有发生;三综治维稳工作经费不足,管理区经费也严重不足,给工作的深入开展带来困难。
10.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汇报(推荐) 篇十
2010年9月6日
2003年12月,XX镇、XX镇两镇合并设立XX镇,辖21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225条自然村,总人口52670人。324线国道贯穿全境,点多面广、外来人口较多,治安形势复杂。近年来,特别是开展镇级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以来,石城镇围绕“石材名城、生态X城、和谐X城、善政X城”的目标,建立完善镇村综治信访维稳激励机制,创新“五个在先”综治特色(即:教育在先,服务在先,排查在先,预案在先、防范在先)。今年4月以来,我镇先后在XX社区、XX村、XX村和XX市XX石材有限公司设立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构筑起农村维稳第一道防线,筑牢综治维稳基石,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今年以来,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2宗,通过采取联合调处、专题研判等措施,成功调68宗,调处成功率90.28%;各村(社区)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4宗,成功调处34宗,调处成功率100%。
坚持教育在先,营造遵纪守法好环境
一方面开展法律知识教育活动。我镇充分利用法律宣传日、普法学习等活动,以专栏、墙报、上法制课、张贴标语、送法律书籍下乡、送戏下乡等形式在农村开展了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了法制观念。另一方面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在村、社区、学校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易风易俗,转变思想观念,以身作则,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石和核心内容,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营造一个惩恶扬善、知理守法、明辨是非的良好社会氛围,良好风气,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坚持服务在先,拉近群众距离润民心
一是专人接待来访。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根据县委的要求和部署,在中心设立受理总台,设专人热情接待来访群众,对来访群众做到用心听诉、认真记录、耐心解释。坚持领导“接访日”活动,完善党委、政府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发现机制,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做到“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二是实行干部职工下访。在镇领导接访日的基础上,全镇掀起干部职工下访热潮,分片包干下访,深入到基层、到田里地头、到农户家中,及时捕捉涉访信息和和化解带有苗头性的信访案件,变上访为下访,主动深入基层知民情、察民意、解民忧、聚民力,对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
坚持排查在先,掌握社情民意早介入
坚持每月分析排查不稳定因素,对重点疑难事件进行共同研究、探讨,寻找解决难题的办法。全镇健全完善镇、村、小组三级工作网络,建立“村排查、小调处;镇排查、齐调处”的工作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严格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预事于前、处理于先、早期介入、及时调处、注重回访”的原则,把调处责任落实到领导、单位、部
门、行政村,做到及时处置群体性事件。对于难点焦点问题、已查结的信访问题及已化解的矛盾纠纷开展“回头看”,对反映人进行回访,了解群众的满意程度,防止矛盾纠纷积累、激化。去年4月27日,五星村委大坪村与东风水库因历史遗留问题发生纠纷,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获悉后,经初步调处不成功,后经召开联席会议深入研判分析,认为事件时间跨度大,原有资料保存有限,而且处理事权在县直部门,调处难度较大;该事件牵涉人数较多,如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于是,中心马上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镇党委、政府随即成立由镇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上联下访,及时把相关情况报送县有关职能部门。同时,安排干部职工3-5人联系到户,做好下访工作,了解群众、村民们的所思所想,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中心加强协调联动和跟踪督办的力度。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就村民的诉求提出了可行性方案并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根据工作组的方案合理予以解决,成功地调处了该宗水库建设遗留的矛盾纠纷。
坚持预案在先,解决矛盾纠纷有理据
定期召开研判分析会。中心工作人员对每一个案件摸清情况,做好工作预案,注重抓信息早治理、抓季节重点预防、抓排查超前预防、抓调处重回访,有效遏制矛盾纠纷反弹和不安定因素。如制订了《XX镇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预案》、《XX镇在全国、省、市、县“两会”期间维护社会维稳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做到“有预则立”。去年12月4日,中心收到根围村委会车田坝村许卫文的投诉书,投诉书称其出于
公心,自愿出资1000多元修好通往竹坑山场道路,但因未完全征得对方族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对方族人的“太公位”进行迁移而造成对方人员出现伤亡,对方族人到许卫文家中进行破坏财物泄愤的矛盾纠纷,收到该矛盾纠纷的信息后,镇党政负责人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即召开了联席研判会议及时调整了调处策略,制定和启动预案程序,推行“情、理、利、法”调解,经过一翻苦口婆心、推心置腹和连续作战,终将该纠纷进行了彻底调处,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实现了双赢和谐解决的目标。
坚持防范在先,打击刑事犯罪保稳定
为确保社会稳定,作好应对困难复杂局面的准备,石城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防范在先”,完善了信息情报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指挥机制,研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在具体工作实践中,中心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摩托车被盗、入室盗窃等专项治理活动,迅速出击,严厉打击,始终保持对违法分子的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中心逐个登记,做到一人一台账,全面了解刑释人员的底数及家庭现状,落实一人一个帮教责任人,对外出务工的随时保持电话联系。现在,XX镇刑释解教人员大部分自谋职业,安分守己,暂没有发生再违法犯罪现象。
此外,作为“五个在先”的配套机制,XX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针对当前新时期农村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建立完善了激励机制,通过调整思路,改变以往那种“大事难解决,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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