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公益广告语

2024-09-10

校园暴力公益广告语(精选12篇)

1.校园暴力公益广告语 篇一

1.多点沟通,少点代沟,减少暴力行为。

2.共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

3.拒绝暴力,相敬如宾。

4.反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美好生活。

5.反对家庭暴力,促进家庭文明。

6.两性平等就从你我做起。

7.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8.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

9.非常男女,平等,平权。

10.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

11.坚持以人为本,倡导男女平等。

12.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3.两性平等,你尊重我,我帮助你,共创美好的世界。

14.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15.加快男女平等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6.创建零家庭暴力。

17.反对家暴行为,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18.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特殊权利,逐步改善对妇女的社会保障制度。

2.校园暴力公益广告语 篇二

一、什么是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是一种基于个体或群体在体能、心理或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力量不平衡所导致的权力滥用现象,由个体或群体实施的侵犯性行为。其典型结果往往表现为对受害者实施心理或身体上的伤害和压迫行为。

二、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

(一)家庭方面的原因

1.家庭的教育功能不足。主要体现在家长的受教育程度不高,缺乏较科学的家庭教育能力,对孩子的教育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久而久之,使孩子人格出现缺陷甚至扭曲,导致暴力心理和行为的滋长而一发不可收拾。

2.家庭经济水平的影响。部分低收入家庭,无法满足孩子正当的日常开支需求,致使孩子在校园内发生偷盗,抢劫等行为,校园暴力也会如影随形地出现。

3.家庭结构缺陷带来的影响。有调查数字显示,单亲家庭的孩子发生暴力行为的概率高达64%。

(二)学校方面的原因

1.师生关系中出现的不和谐音调。教师所在的学校是被一定的制度和严格的仪式形式、训练措施和惩戒方法等所支持的组织形式,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会借助暴力,即体罚、变相体罚。正因为如此,我国新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师生关系可能导致校园暴力行为的发生做出了针对教师的严格规定:“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学校作为一种社会机构的基本功能是育人,其固有的特征是严格遵守制度,而且对个体差异的容忍度很低。因此校园在一定程度上事实性地孕育了其暴力行为的发生。

2.学校注重升学率和智育而轻视德育的教育偏差,加剧了校园暴力的发生。社会上有些家长如是说:“学校对于校园暴力有无法推脱的责任。当前的教育还没彻底摆脱应试教育的阴影,虽然素质教育已开展了多年,仍有个别学校只盯着升学率,忽视了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和法制教育,淡化了道德意识和审美情趣的培养……”

我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深知每个学生都渴望被关注、被接纳,应试教育却使一部分学生成了被淘汰者。于是,他们就可能用暴力手段来报复老师和同学。他们认为对物质的占有、对他人的伤害,都是对自我感觉、自我力量的肯定,可以因此重新使自己获得老师的关注和同学的“认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校园暴力是否发生,发生频率的高低以及严重程度,都是对学校教育和管理水平的一种折射。

3.不良校园文化氛围的影响。实际上一个治理有方的学校、一个拥有健康校园文化的学校发生学生暴力行为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然而在一个不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下,师生之间的关系往往会走向两个极端。一个是强权支配的师生关系;另一个是“放羊式”的师生关系。学生有可能把那些有力量而且独裁的教师当做崇拜偶像。如果学生把这些老师的言行作为自己的榜样去对待自己的同学并实施伤害行为其后果是不可估量的。反之,那些既不严厉又无法控制课堂秩序的教师同样会让学生对校园生活失去信心甚至憎恶学校,也会导致校园侵害行为的发生。此外,教师对学生的消极态度同样可能成为学生伤害其同伴的借口。譬如教师对学生使用尖酸刻薄的措辞伤害其自尊等。

(三)社会暴力文化及网络、影视作品的负面影响

暴力文化已经成为现代文化生活中部分成年人不可缺少的文化享受。虽然我国有关青少年问题的法律一律禁止孩子接触暴力文化,但缺乏可操作性。在许多影视作品、电子游戏中,青少年可以十分方便地接触到许多血腥的暴力场面。更不可理解的是,成人往往因为一些影视作品是描写正义的战争或正义的行为就让孩子观看,即使其中的暴力场面十分恐怖也乐此不疲。其实,由于孩子的认识和判断能力远不及成人水平,孩子在有暴力场面的文艺作品中并不见得能理解什么是正义和正面角色。相反,他可能欣赏到的只是其中的惊险刺激的暴力行为。

(四)学生个人方面的原因

不良人格倾向会引发校园暴力。校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问题少年”。这些孩子之所以称为“问题少年”上文中已经提到,或家境贫寒,或家庭暴力不断,或父母离异。在此情况下,他们享受不到家庭的温暖和平安富足的生活,加上平时缺乏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常常游走在违法犯罪的边缘。

三、针对中学校园暴力事件的德育对策

校园暴力的阴霾还在四处弥漫,同时也给我们的教育抹上了一道败笔,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该怎样应对呢?

第一,作为教育机构的学校,应该扎扎实实地改善校风,搭建一个和谐的师生关系的平台,使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沟通更加人性化。同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更加注重保护学生的尊严和提高学生学习兴趣等,建立全员式的、发展的、平等的、和睦相处的师生教育关系。

第二,创造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使校园真正变成让学生健康成长和学习,教师愉悦工作的一方净土。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需要师生共同创造。对教师来说,要求教师能够努力倾听学生的心语,并把师生之间的这种沟通和交流作为建立师生之间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基础。对学生来说,在倡导以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的前提下,不要忘记对他们进行文明教育和礼貌教育。

第三,授予学生如何预防及应对校园暴力的策略。学校里总有一些不和谐的音符存在,学生和学生之间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关键是要教给学生如何预防和应对一些即将发生的校园暴力侵害行为。如现在有的学校聘请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为法制副校长,定期来学校向学生讲解法制知识,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及法制教育内容,使学生正确应对和处理校园暴力侵害行为。

第四,转变教育观念,落实德育的首要地位。面对高考的指挥棒,怎样顺应时代要求,转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摆正德智关系,落实德育的首要地位,是摆在当前教育大车前的一座大山。

总之,校园暴力在无时无刻存在于我们身边,让校园回归安宁,让我们的教育环境远离血和泪的痛苦,还校园一份宁静,是每个教师和同学及家长的共同愿望。让我们大家携起手来共创美好校园、平安校园。

摘要:校园是我们实行和接受教育的场所。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校园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在我们周围,血的教训让我们不得不对这一现象引起高度的重视。校园暴力不仅危害到教师和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无尽的伤痛和永远都挥之不去的精神阴影。我们该如何看待校园暴力事件,它形成原因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的肆意蔓延,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暴力的发生,还校园一片净土,是作为教育工作者需要思考的一个课题。

关键词:校园暴力,产生原因,解决办法

参考文献

3.校园公益广告的媒介形式研究 篇三

校园公益广告的媒介形式概述

校园公益广告是指以各种校园传媒为宣传平台,通过传播思想政治教育信息,引起全体受教者共鸣,影响受众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提高教育对象精神文明素质,最终促使一种和谐校园风气形成的非营利性广告。校园公益广告的传播,离不来媒介的协助。媒介是广告的载体,校园公益广告的媒介,是将校园公益广告的信息传达给校园群体的中介,离开了校园公益广告传播媒介,校园公益广告就失去了与受众沟通的渠道,校园公益广告的传播作用也就无从实现。

各种类型的广告媒介在传播功能上各有特色,也各有缺点,它们在校园公益广告活动中发挥的作用及所产生的效果各有千秋。通过对不同类型媒介进行比较分析,有利于信息传播者选择更加适合自身广告的广告媒介,达到最佳的传播效果。对广告媒介进行系统分类方法很多,不同视角出发有不同的分类方式,如按受众数量,可分为大众广告媒介、中众广告媒介、小众广告媒介;按地点可分为室内广告媒介、户外广告媒介。本文主要按媒介形式的时代性将校园公益广告媒介分为传统媒介形式与新型媒介形式。

校园公益广告的传统媒介形式

传统媒介是相较于近些年出现的网络媒介、数字媒介而言的,只有新媒介的出现,才有传统媒介这一说。校园公益广告的传统媒介可以理解为信息传播主体所运用的,将校园公益广告的信息传播给校园信息受众群体的传统的大众传播方式。校园公益广告的传统媒介可以分为传统印刷媒体、传统电讯媒体两种类型。

1.传统印刷媒介

印刷媒介主要是指利用纸质印刷品进行信息传播的媒介,在校园公益广告信息传播过程中,主要的印刷媒介包括杂志、书籍、海报、标语、宣传单等方式。校园随处可见的标语,例如“让早饭走出教室”、“打造无手机课堂”、“青青小草、脚下留情”等标语,也属于校园公益广告的一种传播方式,标语这一媒介承担着传播教育信息、达到公益目的的功能;同时校园公益书籍也能起到媒介传播的作用,校园主体可以通过自制校园公益主题书籍或是引入校外公益书籍,供学生、教职工阅读。虽然印刷媒介是传统的媒介传播方式,但通过海报、宣传栏布置、标语等方式,有利于校园营造良好的公益广告文化氛围,在校园公益广告的传播过程中仍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传统电讯媒介

所谓电讯媒介是指包括电视、电影、广播等的传播方式,电视应该是社会公益广告使用较为频繁的一种传播方式,不少公益广告通过视频制作、电视播放的方式达到宣传的目的。但我们需要认识到,因校园设备、生活环境的原因,校园受众群体,尤其是学生,接触到电视直播的机会不多,电视并非校园公益广告的主要媒介之一。校园公益广告比较常用的电讯媒介为电影和广播。几乎每一所高校都有校园广播,通过校园广播传递给听众“正能量”的信息是校园公益广告的目的所在。同时集体观影公益广告主题电影,也是不少高校采取的方式之一。

校园公益广告的新型媒介形式

伴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发展,计算机技术、网络在现当代社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同时公益广告的媒介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变化,相较于传统的媒介形式,依靠现代化数字技术的新型媒介形式横空而出,对校园公益广告的传播产生重大影响。

1.社交网络

社交网络起源于计算机网络的发展和基于计算机网路上的网络社交。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交网络称为今天人们相互联系的主要媒体,同时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更便捷的交流平台。当今校园公益广告主要利用以下社交网络平台:微信、微博、人人网、飞信、论坛、音频网站等,现在基本每一所高校都有各自的微信公众平台或是微博官方账号,通过这些便捷、新颖的平台来推送引人向上、积极正面的信息,引发受教者共鸣,提高受众精神文明素质。同时将各类网站的公益广告视频、图文材料转达给受众,也是传播的一种方式。

2.电子设备

校园公益广告传播需要利用的电子设备媒介主要包括电子杂志和电子屏幕两种。电子杂志主要以flash为主要载体独立于网站存在,且融入了图像、文字、声音、视频、游戏等相互动态结合来呈现给受众,这也是校园主体经常采用的方式,通过制作关乎公益的电子杂志,在室外电子屏幕、多媒体教室、校内网站等平台公布,也能达到良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结语

随着科学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受教者已经不再是被动的信息消费者,拥有了更多自主选择权。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传统传播媒介和新型传播媒介都有其利弊,在传播校园公益广告的过程中,要将二者进行有机结合,实现效果的最大化,既要充分权衡各媒介形式的利弊,也要考虑各媒介形式的花费情况,更要把握校园受众群体的真正需求,选择正确的校园公益广告媒介形式。

4.校园公益广告语集锦 篇四

不知曾几时起,校园公益广告悄然兴趣,替代了原先威严警示牌,这些广告语不仅亲切,而且还能给人们一种美的享受,为宁静的校园平添了几分温馨。★滴滴情深自来水,请你拭去我的泪——请节约用水 ★举手投足间,别忘了我饥饿的大嘴——果皮箱 ★人间知音难觅,校园草坪难培——请爱护草坪 ★课桌:武术家松动了我的骨头,艺术家拧紧了我的眉头 ★卫生间:顺“便”冲水 ★推广普通话:二话不说 只说普通话 口口声声 声声普通话 ★语言美:吐气如兰,缘于心香如蕙 ★食堂:天地“粮”心,惜食莫蚀 ★痰纸(弹指)一挥间,风度尽逝矣!★窗户:等待您心灵的爱护!

5.校园文明公益宣传广告语 篇五

1. 红花绿草要爱护,蓝天白云需自由。

2. 灰尘当空,垃圾排队,卷起千层土,哎~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污水向东流。

3. 挥一挥衣袖,莫留下一片狼藉。

4. 志坚心美,追求不息。

5. 用责任心+爱心+上进心,打造虞中完美形象。

6. “地球在增肥”“地球在哭泣”让我们爱惜我们的家园,就像爱惜自己一样。

7. 不要迷恋细水长流,节约用水,看他日小桥流水。

8. 多一点鼓励给身边的人,多一些信任给这个世界。

9. 失去才会懂得珍惜,可回忆并没有太大的意义,珍惜现在,相信你能做的更好。

10.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诚信故,两者皆可抛。

11. 文明让你我连心,文明让世界焕然一新。

12. 字字含意韵,句句传真情——宣传橱窗 ;

13. 求知而来,载知而去——阅览室

14. 您的爱心能托起一项事业——希望工程 ;

15. 做人讲德,用水思源——自来水

16. 懒惰者不会在此留下矫健的身影(锻炼场)

17. 该出手时莫出脚——门寄语

18. 我的形象全在你的举手投足之间(墙壁寄语)

19. 知道我在等你吗? (垃圾桶)

20. 不要让我无故流泪(水龙头)

21.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阅览室)

22. 滴滴情深自来水,请你拭去我的泪(请节约用水 )

23. 举手投足间,别忘了我饥饿的大嘴(果皮箱)

24. 人间知音难觅,校园草坪难培(请爱护草坪 )

25. 武术家松动了我的骨头,艺术家拧紧了我的眉头——课桌

26. 顺“便”冲水——卫生间

27. 吐气如兰,缘于心香如蕙(语言美)

28. 天地“粮”心,惜食莫蚀(食堂)

29. 痰纸(弹指)一挥间,风度尽逝矣!

30. 等待您心灵的爱护!(窗户)

31. 二话不说 只说普通话 口口声声 声声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

32. “做人讲德,用水思源”——自来水

33. “你的美丽让我的价值进一步贬低”——花坛寄语折花者

34. “别爱我,我会害了你的”——烟酒寄语

35. 我是垃圾先生,我爱吃垃圾——垃圾箱

36. 我饿了,喂喂我吧?——垃圾箱

37. 厕所里:来也冲冲,去也匆匆。

38. 镜子上:请你不要打我,我是你的对象。

39. 墙壁上:我是白衣天使,请勿弄脏我的衣服。

40. 我是整洁的墙壁,请勿给我“化装”。

41. 我是白雪公主,请不要把、我变成灰姑娘。

42. 小草:我在睡觉,请勿打扰。

43. 垃圾桶:我饿了,喂我吃东西吧

44. 不要让黑黑的脚印爬上墙壁

45. 小草会哭!请不要踩它~~~~~

46. 只要您不伤害我,我们一定是好朋友!

47. 多一棵树,少一点浑浊的空气!

48. 不要让树的身影出现在别的地方!

49. 我怕疼,不要踩我!

50. 嘘--草儿在睡觉,别吵醒它们好吗?

51. 你踩我我会痛的!

52. 保护我的一片绿色,净化你的一片天空

53. 一分小心,十分清新

54. 一分呵护,十分收获

55. 勤勉好学于此刻,乘风破浪会有时。

56. 气候的如此巨变是为了证明环境的污染,破坏不是幻觉。

57. 芳草凄凄,踏之何忍?

58. 伸出你的手,擦干我的泪——用水后请随手关上水龙头。

59. 青草满地,草儿上面是绿色的微笑,草儿下面是流动的叹息,爱它,不必踩它。

6.校园公益广告标语 篇六

1.字字含意韵,句句传真情——宣传橱窗

2.求知而来,载知而去——阅览室

3.您的爱心能托起一项事业——希望工程

4.做人讲德,用水思源——自来水

5.懒惰者不会在此留下矫健的身影——锻炼场

6.该出手时莫出脚——门

7.我的形象全在你的举手投足之间——墙壁

8.知道我在等你吗?——垃圾桶

9.不要让我无故流泪——水龙头

10.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阅览室

11.轻轻地弯下腰,指间折射出你内心透明纯洁的光彩。

12.静悄悄的氛围,静悄悄的你,相信聪明的你,过的是宁静的生活。

13.天蓝水清草绿,学风正气氛浓竞争烈,和谐生美。

14.岁月之河常流,流走的是我们无悔的年少,流不走的是我们不变的执着。

15.展示虞中学子新风采,校园美化整洁靠大家。

16.既非能:“出口成章,”又何必“出口成脏”!

17.春学无尽夏亦红遍艳阳天,世世年年;秋止境深冬也绿透黄花地,时时刻刻。

18.一份宽容一份真,一份友谊从中生。

19.学子们,想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吗?那么从小事做起。

20.西风萧瑟冷秋晨,草木摇落霜来早。朗朗书声舜水外,却有闲人姗姗到。

21.灰尘当空,垃圾排队,卷起千层土,哎~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污水向东流。

22.挥一挥衣袖,莫留下一片狼藉。

23.志坚心美,追求不息。

7.如何预防校园暴力 篇七

本文通过分析家长及社会人员对教师实施校园暴力的原因, 探索预防城市中学教师遭受校外人员校园暴力的对策, 希望能对城市中学教师遭受校园暴力的防治起抛砖引玉之效。

一、校园暴力的因由

1. 家长对教师实施校园暴力的原因。

(1) 伤害教师的家长大多是社会的弱势群体, 生存境遇欠佳, 心情压抑, 心里窝着一团火, 他们虽然穷苦但对孩子都很溺爱, 一旦得知孩子受了委屈, 就不顾一切后果找老师“算账”。这些弱势群体有自卑心理, 他们担心孩子会因其贫穷受到歧视, 他们不能容忍别人对自己孩子的“伤害”。 (2) 伤害教师的家长普遍素质不高, 行为冲动, 他们只知道谁让孩子少一根毫毛就和谁拼命。由此可以看出家长的法制观念不强、情绪失控后, 没有考虑伤害乃至杀害教师的后果。 (3) 伤害教师的家长过于溺爱自己的孩子, 现在家中多是独生子女, 家长都不舍得打骂孩子, 孩子在校受一点点委屈就将所有的原因归结于教师, 对教师产生恨意, 不问青红皂白就对教师拳打脚踢。

2. 社会人员对教师实施校园暴力的原因。

社会人员对教师实施校园暴力在主观上主要是故意。从成因分析, 大致有以下三种:第一, 寻衅滋事。例如, “教师网吧找学生遭殴打”, “教师上班途中被要求载客遭拒而打致精神分裂”。第二, 不满社会现状, 出于报复。例如“约300人突然闯进学校, 教导主任被打伤”。第三, 受他人唆使, 例如“西藏巴彦中学教师因举报领导, 被领导唆使的社会人员打伤”。

二、预防校园暴力的措施

教师遭受校外人员校园暴力由于其主体的特点, 因而重点在于预防, 将校外人员实施校园暴力阻却在其产生形成之初, 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方法。这有利于减少和降低处理校园暴力的成本。但是当教师遭受校外人员实施校园暴力时, 应坚决予以打击, 决不能手软。

1. 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加强宣传力度, 提高家长及社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1) 建立并完善家长学校, 定期组织家长进行法律讲座, 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2) 制定家长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会议制度, 从制度上保证学习法律的时间。 (3) 对家长定期进行普法考试, 每学年进行一次, 目的在于不断学习, 并不断巩固所学知识。 (4) 在提高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的基础上, 要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形成一个人人遵纪守法之局面, 提高其依法维护权利的能力。

2. 建立和完善教育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教育立法的状态是:一些重要法规尚不成熟, 如学生伤害事故法、教育合同法等等;二是教育法规极不完善, 目前急需建立起校园暴力的防治机构和学校调解、申诉、仲裁制度。

3. 加大执法与监督力度。

对校园暴力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 司法部门对施暴者要依法惩处, 决不姑息;报刊、电台等舆论工具要紧密配合司法机关的严打, 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抨击, 还可举行讨论, 使依法治教、依法执教的观念深入人心;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暴力行为检查, 对查出的一般问题要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加以解决, 问题严重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对致伤、致残、致死学生触犯刑律的, 要积极配合司法部门惩处。

4.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要依靠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工商、文化、建设、新闻出版、通信管理、共青团等组织大力协作, 齐抓共管;应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夜间及教师上下班时段, 加强学校周边的巡逻密度, 防止各类案件发生。要加大清理整顿“三室二厅”和网吧的力度, 尤其要取缔“黑网吧”, 让教师学生有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周边环境。

5. 争取多方协助。

8.校园“冷暴力”,违法! 篇八

冷暴力之一:成绩差生被戴“绿领巾”

奎奎是某学校五年级学生。平时学习、看书、写字挺认真,就是反应有些慢,成绩一般。上周学校将学生按学习成绩分类,为调皮、学习成绩不好的学生戴上绿领巾,一个班约一半孩子戴绿领巾上学。班主任老师要求上学、放学都不能解开,不然就在班上点名批评。学生们很纠结,觉得绿领巾不好看不想戴,可是不戴的话会遭到老师批评。奎奎的母亲非常气愤地找到学校讨说法,可得到的回答却的:“这是教育的一种激励方式,没有什么不妥的。”

冷暴力之二:“差生” 被安排在教室外考试

2011年11月上旬某日下午2时许,某初中学校教学楼的第四、五层楼的楼道走廊内坐满了学生,这是初三的学生正在进行期中考试。而这些被班主任老师“请”出教室、安排在走廊内参加考试的学生,要么是学习成绩较差者,要么是调皮、不守纪律等“问题”学生。在这初冬寒冷的季节里,在如此低的温度下,一个正常成年人站在寒风中十几分钟都感觉不适,何况这些孩子。一场考试要100分钟,他们不得不在寒冷中发抖地答卷。

冷暴力之三:“逼”学生测智商

2011年8月下旬的某日,某医院儿童智测室内,一名儿童正在接受智力、智商检测。被检测者是某小学4年级的小学生阿木。阿木是个胖乎乎的小男孩,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他都是个挺听话,且学习较刻苦又认真的孩子,只是学习成绩一直上不来。为阿木学习成绩着想,一次家长会结束后,阿木的班主任很是认真地告诉阿木母亲说:“你的孩子成绩这么差,去医院查查智商有没有问题吧。”就这样,天真、活泼、健康的阿木不得不被请去检测智商。

冷暴力之四:“三色”作业本是一种关爱?

2011年十一假期刚过,某中学的同学们按学习成绩的不同,分别领到绿、黄、红三种不同颜色的作业本,以代替过去大锅饭式的统一的黄色作业本。许多学生家长认为,用颜色来区分成绩的好坏,就如同给学生都贴上了标签,容易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可当他们找学校要求对此做出解释时,学校的回答是:此举是为了让老师能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以便在教学过程中更有侧重点,这是对学生的一种关爱!

分析点评:

一、对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可要求其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

学校的戴“绿领巾”、测智商、教室外考试、“三色”作业本等行为是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对此,学生及家长有两项权力可行使:

一是要求学校及教师停止侵犯并赔礼道歉。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此外,《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换句话说,在未成年人利益和教育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考虑前者。老师“逼迫”家长给孩子测试智商行为,显然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人格尊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人格平等,而学生无论学习成绩好坏,在人格等尊严上都应当是平等的,绝没有三六九等之分。至于将差生安排在寒冷的走廊外考试,更是一种侵犯人尊严的变相体罚的侮辱人格行为。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此,学生及家长可依法要求学校“停止分割,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对学校主管及直接责任人员予以处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也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二、对造成一定损害的,可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学校及教师的强制戴“绿领巾”、测智商、教室外考试、“三色”作业本等行为,严重损害学生心理健康,导致学生精神抑郁或出现精神障碍疾病,那么学生及家长不仅可以要求学校和老师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让老师当面对学生赔礼道歉,还有权要求学校作为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来赔偿其身体及精神伤害损失。对这种严重侵犯学生人格尊严并造成实际伤害后果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三、对因遭受“冷暴力”而造成学生自杀或严重身体及精神伤害的,构成伤害罪、侮辱罪等犯罪标准的,可依法要求其承担刑事犯罪责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52条规定:“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个别学校领導或教师实施的打骂、罚站等严重侮辱学生行为,可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可要求对其治安处罚。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不认为是犯罪,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侵犯学生人格尊严等“冷暴力”行为就可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对其治安管理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综合点评: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的使命在于塑造健全的人格和优良品行,让每个孩子感受到平等、尊重与快乐是教育的根本宗旨,让学生健康、快乐地掌握学习的方法、思考的逻辑、分析的本领,比单纯的分数更加重要。

“冷暴力”是老师给学生做出的最为糟糕的德育示范,反映出老师自身德育素养的缺失,以及教师德育专业化培养的缺失。教育工作者应切记: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应当树立“有教无类”、“人皆可成才”的教育理念。只有回归教育宗旨,重视对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综合评价,抛弃“唯分数论”的错误导向,才能避免“绿领巾”、“红校服”“测智商”等违法事件的再次发生。

9.校园公益广告创意大赛 篇九

一、活动目的迅速发展的公益广告,将公益事业蕴含的宣传理念表达得淋漓尽致。校园公益广告大赛迎合了公益事业日益发展的趋势。本次活动的主题是“情系公益,文明校园”,目的是通过此次活动展示我校大学学生的想象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及人文素质,激发在校大学生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弘扬真、善、美,展现文明、和谐的校园风采。

二、活动主题:情系公益,文明校园

三、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2010年10月25日-2010年11月20日

五、活动场地:西北师范大学校园

六、活动流程:

七、活动内容1.作品内容:

反映各项公益事业,突出“公”、“益”,主要包括校园文明、校园礼仪,同时也包括反映社会道德风尚、环保、健康、卫生、和平、禁毒、希望工程、尊重知识、权益保护、安全、和谐社会等。

2.作品形式及要求:

A类(平面设计类):海报,油画等皆可,可以是电脑制作,也可以是手绘。

B类(文案语音类):广告标语,校园文明标语,西北师范大学对外宣传语等。文案可以只有文字标语而语音需同时配有声音文件和文字表述。C类(动画类):FLASH、DV、POWERPOINT等。

以上所有作品尽可能配有广告语,并体现广告内容和构思,同时都需提供广告主题及解说。3.参赛形式:可个人参赛也可组队参赛。

人数要求:平面设计类和文案语音类不超过3人,动画类不超过3人。报名要求:报名时用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作品要求:广告以多种形式反映生活中的小片断,真实深刻,突出主题。4.评分细则

A类(平面设计类):a、整体效果佳(30分)

b、美工好,色彩搭配合理,生动逼真(20分)

c、作品突出某个主题,能很好启发观众,引起共鸣(30分)d、有创新性,构思新颖(20分)B类(文案语音类)

a、作品创意独特,构思新颖(30分)

b、作品突出主题,能很好的启发阅读者引起共鸣,若有语音需标准流畅(40分)c、语句结构合理,易上口,言简意赅或者风趣幽默(30分)C类(动画类)a、作品新颖,突出主题(20分)

b、演绎生动,能深刻表达该广告的内涵或主题,能打动人心或者风趣幽默(30分)c、(1)DV剧演员配合默契,有较高的可听性和吸引性,同时影像流畅。(2)FLASH和POWERPOINT制作出来的作品画面精美流畅。(30分)

d、有良好的背景设置,为作品的演绎营造良好的氛围(20分)5.评比须知

本次评分由专业评委和学生投票评分组成,专业评委评分占60%,学生评分占40%,评比过程保证公开公正。6.奖项设置

7.报名方式

(1)在校青协办公室领取表格。(3)在活动宣传现场领取报名表。8.作品提交方式

在 月日前,参赛者作品可以通过电子邮箱@递交,也可将作品交到校青协办公室,由专门值班人员妥善保管。各作品需连同填写好的《校园公益广告设计大赛作品参赛表》一同上交。八.备注

1)评分细则公开,保持这次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性

2)参赛作品在网上刊登和校园展出将受到全体学生的监督,一旦发现任何伪弊、抄袭或雷同的作品,立即取消其评奖资格。

3)本活动广告作品版权归参赛作者本人所有,但本活动主办方保留对作品的校园公益使用权。

4)由于病毒、黑客攻击及其它人为干扰、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者无法控制的原因,影响大赛的管理、安全、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

5)主办方有保留进一步补充本规则的权利,若参赛者对此有异议,可选择退出大赛。6)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7)本次大赛所有作品不再退还,请自留底稿。

8)除非另行规定,本规则为参赛者和主办方就大赛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九.活动费用

十、主办方:共青团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西北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附件一:

校园公益广告创意大赛作品参赛表

作品编号:由组委会填写参赛形式:个人或集体

注:

1、以上表格请用黑色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

2、报名表复印有效。3.参赛作品需要在2010年3月28日前同作品一同上传或递交,错过参评机会,责任自负。

附件二:

校园公益广告创意大赛报名表

10.校园公益广告词标语 篇十

2、求知而来,载知而去——阅览室

3、您的爱心能托起一项事业——希望工程

4、做人讲德,用水思源——自来水

5、懒惰者不会在此留下矫健的身影——锻炼场

6、该出手时莫出脚——门寄语

7、我的形象全在你的举手投足之间——墙壁寄语

8、知道我在等你吗?——垃圾桶

9、不要让我无故流泪——水龙头

10、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阅览室

12、滴滴情深自来水,请你拭去我的泪——请节约用水

13、举手投足间,别忘了我饥饿的大嘴——果皮箱

14、人间知音难觅,校园草坪难培——请爱护草坪

15、武术家松动了我的骨头,艺术家拧紧了我的眉头——课桌

16、顺“便”冲水——卫生间

17、吐气如兰,缘于心香如蕙——语言美

18、天地“粮”心,惜食莫蚀——食堂

11.校园暴力犯罪 篇十一

关键词:校园暴力;犯罪;犯罪心理;防治措施

一、校园暴力犯罪概念界定

校园暴力犯罪的认定前提是对校园暴力的概念予以明确认定。对校暴概念的界定,主要有以校园为中心、以师生为中心的界定模式。前者有校园内暴力说、校园内及周边暴力说、校园被害人说;后者有被害人说、加害人说、综合说[1]。有学者主张,校园暴力犯罪是指行为人针对在校师生实施的身体、心理上的暴力行为,对学校财物或师生财物实施的暴力行为,以及师生对社会人士实施的暴力行为[2]。

笔者认为应将校园暴力犯罪定义为:由在校学生实施的发生在校园及校园附近地区的侵犯学生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即地点应限定为校园及校园的附近地区,而此类犯罪相关主体,即施暴者、受暴者、旁观者应限定为学生。因其活动范围及活动时间大多在校园,社会阅历欠缺,缺乏成熟化的思考逻辑,属于弱势群体,应予特殊保护。学校教职工,其已是社会化的主体,有成熟的逻辑思维,较强的自我辨认控制能力及防御侵害的能力。因此,当发生学校教职工为施暴主体、学生为受暴主体或学校教职工为受暴主体、学生为施暴主体时,应将其划入到一般的侵权或犯罪领域,而无需将此类案件单独划入校园暴力犯罪中。

二、校园暴力犯罪之未成年施暴者的犯罪心理

校园暴力犯罪的形势日益严峻,呈现低龄化、群体化、手段化;成因简单、随意性强;网络性、女性施暴者增多、手段性色彩重;定罪比例低、罪名定性集中等特点,折射出未成年施暴者的如下犯罪心理。

(一)自我定位偏差

未成年人思维意识中普遍存在理想主义色彩,自我意识强且自我预期高。随着学业负担加重和社交面扩大等外在因素的增加,以及每个同学的智力发展水平及社交能力等内在因素的综合作用下,难免会陷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困境,出现自我定位偏差。当出现自我定位偏差时,即出现理想的自我与现实的自我不能同步时,内心的挫败感就会产生,进而累积发酵成自卑感。青少年由于社会阅历不丰富,自我挫折压力的排解能力薄弱,加上青少年自我意识强烈,具有极强的自我表现欲望及虚荣心,在自我欲求的理想完美型自我与现实中受挫缺陷型自我的极大反差下,就会急于寻求其他途径来实现理想型自我[3],如转而通过力量彰显自己的价值(施暴者往往体格、智力上有优势或依附于一定的群体),从而无视社会伦理道德及法律的底线,诱发犯罪动机。

(二)归群意识强烈

青少年由于生理年龄相当,兴趣爱好或人生际遇也有共通处,如都痴迷于同一款游戏、都是某个偶像的粉丝、均来自单亲家庭或留守家庭、成绩不理想等。对事物的认知水平也大致相当,所以对事物极易形成共同的心理体验,形成相似的人生价值观,从而更容易聚集起来实施群体犯罪。归属需要的替代性补偿[4]。青少年的归属心理强烈,不仅因为他们志同道合,也与和老师家长倾诉沟通渠道不畅有关,所以他们需要倾诉对象,分享快乐与倾诉烦恼,以消除内心孤独。同时,也希望通过他人的肯定来实现自我价值的认同。

(三)網络增加了其犯罪机遇

当今社会已进入4G时代,智能手机的普级,网络覆盖率高、网速快且相对低廉的上网费用等优势,使得网络备受青少年青睐。互联网在拓展视野的同时,也为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提供了机遇。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凭借着对网络技术的掌握,青少年将校园暴力犯罪的触角伸到了网络上。网络频现受暴者裸照、暴力行为实施全程的视频,如云南某中学生殴打凌辱同学发裸照,浙江吉利汽车工业学校发生的一男生遭多名同学在教室围殴无人劝止的视频等。网络行为具有高便捷性、受众广泛、低成本等优点[5]。运用犯罪经济学原理分析:校园暴力犯罪:泄愤报复、毁坏受暴者名誉,追求畸形犯罪快感等犯罪收益大于犯罪成本,在强烈的好奇心、模仿能力及畸形自我中心意识驱使下,把网络作为宣扬其暴力犯罪成果的平台。

(四)旁观者的不作为强化犯罪意识

旁观者的态度和行为取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校园暴力是否发生以及发生的程度。即校园暴力不单是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发生的交互关系,旁观者也会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整个过程,即使不作为的旁观者也是“隐形参与者”。旁观者不作为的原因有很多,如畏惧、漠视或者可用责任扩散效应来解释。但在校园暴力犯罪发生过程中,旁观者的不作为营造了紧张消极的现场氛围,是对暴力行为的一种肯定,平复施暴者的紧张恐惧心理,强化犯罪意念,助长了施暴者的嚣张气焰。反观浙江吉利汽车工业学校发生的男生在教室遭围殴无人劝止的事件,折射出当今校园暴力的两大特点:一、事发地点公开化程度高。二、旁观者的漠视、不作为。不禁令人反思:如果事发时,有同学出来劝止或及时向老师求助,这次的校园暴力行为是否还会发生?即施暴者是否还能在众人抵制的大潮里仍一意孤行,冲破一切反对力量,实施这次暴力行为。暴力行为是否还能持续这么长的时间?结果想必是显而易见的。

(五)法律政策赋予其过多的保护标签

全面审视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未成年人身上贴了过多的保护标签。如刑法划分了刑事责任年龄段,对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刑事诉讼法设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若在校未成年学生犯罪,司法机关对所在学校的老师和同学、居住地的群众也不得透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也对犯罪记录封存做了相应的规定。《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所以,在一般的校暴事件的处理态度上,学校多以严肃批评教育,处以不同程度的记过处分,最严重的情形予以开除(但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是少之又少),或者责令赔礼道歉、责成家长严加管教作结。仅在涉事学生相关行为构成犯罪时,司法机关才予以介入。处罚力度弱,威慑程度低,未能达到预期的警示教育效果;对施暴者处罚过轻、免于处罚的法律宽容,导致很多未成年人无视校规校纪及道德法律权威,动辄对他人暴力相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正是对平日中这种违规违纪的行为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制引导,进而酿成违法犯罪的悲剧。

三、校园暴力犯罪防治措施(下转第221页)

(上接第219页)

校园暴力犯罪与传统型犯罪相比,犯罪体系尚未成熟,科学防治就容易从根源上弱化并逐级瓦解。据其犯罪心理特性,防治措施应“显著性、针对性、与时俱进性。”

(一)正观念,树法制意识

对未成年人以自我为中心,以满足自我设定的价值判断标準为行事准则及暴力至上的错误观念予以纠正,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从思想上树立尚善、弃恶的价值理念,加大校园普法宣传力度,结合该年龄段特殊心理诉求,创新宣传形式,使其从思想上认同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未成年施暴者往往缺乏基本的罪责感,通过“思想认法”的法制教育方式,强化其法制意识,从根源上遏制校园暴力犯罪的发生。

(二)施行影视作品分级管理制

建立对影视作品的分级管理制度,在影视剧片头设置分级提示,根据级别划定播出时段,对作品内容、质量予以严格审查。其会对观众起到提示指导作用,未成年人猎奇心理强,当其在误入某类不适宜其观赏的影视作品时,片头的分级提示就会起到提示作用,抑制其继续观影的欲望,从而弱化内容不适宜该群体的影视作品对未成年人的消极影响,从而在影视作品领域减少暴力、色情等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价值观的摧残。

(三)多方助力,共抗校园暴力犯罪

防治校园暴力犯罪,家庭教育是关键,家长应树立法制观念、法制意识,给未成年人灌输正确的价值观,并言传身教。学校与家长联动,安排专职人员及时了解学生心理动态并作记录。学校与网络运营商合作开发防治校园暴力的程序软件,予以角色设定,根据测试结果评定学生暴力倾向及心理健康等级,重点关注并及时介入心理咨询疏导。在处理校园暴力事件的态度上,学校应态度坚决,严格依法依章办事,绝不姑息纵容。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可安排施暴学生公开道歉、参加校园公益活动,营造法制民主安全的校园氛围。将校园暴力防治成效作为考核指标,严格贯彻校长负责制,防止学校防暴工作流于形式。网络运营商严格履行审查义务,一旦发现上传的校园暴力视频,及时断开链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避免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多方配合,共同抵制校园暴力犯罪。

通过对校园暴力犯罪的未成年施暴者犯罪心理的研究,掌握了诱发犯罪的深层次的心理因素,为防治校园暴力犯罪提供依据,助力构建和谐法制校园、社会,为未成年人的成长共筑坚实的法制之垒。

参考文献:

[1]姚建龙.校园暴力:一个概念的界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8(4).

[2]路育.浅议校园暴力犯罪.法制与社会.2010(10).

[3]刘建清.犯罪动机与人格.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4]肖兴政,郝志伦.犯罪心理学.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

12.女中学生校园暴力原因探析 篇十二

(一) 道德教育在应试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不高

学校中道德教育的相对薄弱是校园暴力产生的重要原因。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 而现在不少学校教育只教书却不重视育人。在应试教育体系中, 道德教育和语文、数学、外语三大主科相比, 不仅每周的课时数少, 而且实践性不强。道德教育出现知识化倾向。在教学当中, 学校通常把道德实践课用于三大主科的学习, 学生在课堂上学到的理论在生活中得不到应用, 也就不能够起到道德教育的作用。

(二) 道德教育的内容体系不完善

“《中学德育大纲》道德教育的内容包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和分辨是非能力培养;初步职业道德、环境道德教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训练。”[1]虽然现在普遍接受了中学教育, 但是缺乏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环境道德的却大有人在, 究其原因就是如今的道德教育的内容不完善。在中学的教学当中, 社会公德教育和分辨是非能力的培养有所缺失。导致学校道德教育效果不明显, 学生在学校学到的理论和社会中的具体行为不一致, 大大降低了学校道德教育的实效性。甚至一些教师自己也不知道社会公德教育和是非能力的标准, 更谈不上教育学生了。有关职业道德教育, 在教学中涉及得就更少了。最后就是环境道德教育, 现实生活中随地扔垃圾、随地吐痰、破坏公物等现象随处可见, 这也进一步说明了我们道德教育内容的不完善。

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不强

学生的暴力行为很大程度上与他们正处在青春期有关。青春期, 生理发育快, 而心理发育常常滞后。其认识和控制能力也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处于青春期的学生精力旺盛、好奇心强、兴趣广泛、勇于探索、敢于冒险, 有时会过高估计自己的能力而容易与周围的事物发生冲突。这一时期也是老师和家长最为头疼的时期, 他们不愿意听教师和家长的教诲, 认为自己已经长大了, 不需要再像小孩子一样的对待他们。但是, 他们认为自己做得对的事情却常常是非常不成熟的。在现在的教育内容当中就缺乏对于青春期这一阶段的设计。而且, 青春期, 性机能逐渐发育成熟, 生理上产生强烈的性意识, 并渴望与异性接触, 也有了了解异性的欲望和冲动, 当这些欲望和冲动得不到正确道德观念的规范和健康途径的疏导, 便会产生性越轨或性偏离。女中学生暴力中的强迫裸露、刺激性器官等行为就是性好奇、性冲动的体现。还有就是青春期的孩子模仿力较强, 他们善于模仿成人的行为, 逼迫受害者作出有关的淫秽的动作来满足他们内心的好奇和性冲动。

三、惩罚力度相对不足

在我国目前的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当中, 很少涉及校园暴力、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即使涉及的也非常笼统, 实施性不强。我在网上看到一则中国小留学生在美绑架、欺辱同胞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以‘大姐大’18岁的翟某为首的多名中国高中留学生绑架了两名同样来自中国的少女, 拳打脚踢, 甚至拿烟头烫一名女生的乳头。令人发指的行为让‘大姐大’和同伙面临多项重罪指控。而翟某从未想过竟然闯了一个可能‘终身监禁’的大祸, 认为这要是在国内, 顶多被教训一顿。主犯翟某直到出庭还没弄清自己所犯罪行的严重性。在她看来这不过是在中国校园司空见惯的学生恶作剧或打群架之类的小事, 充其量被校长发现后训斥一顿, 顶多是记过, 连开除学籍都轮不到, 更谈不上被警方逮捕, 还要坐牢, 甚至‘终身监禁’。可事实是, ‘大姐大’和同伴不仅摊上事儿了, 还是个大事情, ‘大姐大’翟某面临着6项刑事罪名指控。它们分别是:一项折磨罪、三项绑架罪和两项殴打罪, 前四项皆是重罪, 尤以折磨罪最为凶猛, 该刑罚最高能够判到‘终身监禁’。即使未成年也一样会被处罚。”[2]在美国犯下欺凌同胞恶行的中国学生, 理论上面临着最高可判“终身监禁”的罪名, 而那些中国极端案例中的学生, 大部分被教育机构教育训斥, 剩下很少的可判刑的极端案例也基本上是缓刑。

总之, 在中国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 纵容和助长了一些学生错误行为, 因此, 我国不仅要完善相关的立法, 而且要进一步完善处罚后的工作, 帮助他们恢复学业、工作等。

参考文献

[1]国家教委.中学德育大纲[R].1999-02-05.

[2]侨报网.http:m.haokoo.com/mobi/view/3823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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