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通用9篇)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篇一
201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行风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2010年省行风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省纪委七届六次全会和省政府纠风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目标,深入推进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关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0年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系统民主评议总评群众满意度达80%以上,同组排名与2009年基本持平,努力实现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各市局工作目标
1、在2009年本市本参评组位于上游(即位于前三分之一)的单位,2010年继续保持原位次。具体目标是:唐山市、秦皇
-1- 岛市、张家口市、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邯郸市建设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3、6、7、7,7名;衡水市城乡规划局,达到本参评组的前8名;唐山市城市管理局,达到本参评组的前5名;秦皇岛市、唐山市、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4、6、6名。
2、在2009年本市本参评组位于中游(即位于中三分之一)的单位,2010年上升1个位次。具体目标是: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邢台市、廊坊市、石家庄市、保定市建设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6,7、9、12、15名;秦皇岛市、邢台市、石家庄市、唐山市、邯郸市城乡规划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8、9、9、12、12名;邯郸市、秦皇岛市城市管理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9、11名;邢台市、廊坊市、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9、10、16名;保定市园林局,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3名,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6名。
3、在2009年本市本参评组位于下游(即位于后三分之一)的单位,2010年上升2个位次。具体目标是: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6名;沧州市、张家口市、廊坊市、保定市城乡规划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4、15、18、20名;石家庄市、衡水市城市管理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20、22名;秦皇岛市、保定市、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4、18、22名;石家庄市园林局,-2- 达到本参评组的前16名;廊坊市、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达到本参评组的前20、23名。
4、在本地参评但未参加排名的承德市城乡规划局、承德市城管局达到本参评组满意度的平均数以上;归属当地市政府管理的5个行政综合执法局(张家口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邢台市)及部分在本地未参评的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石家庄市、承德市、张家口市、沧州市、衡水市),省厅不再下达具体的目标任务,但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工作目标
1、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处室、直属单位,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解决制约和影响本行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上成效显著,本行业行风成绩较好或有明显进步。
2、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自身建设,积极参加阳光热线、阳光访谈等行风建设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十个严禁”,大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建设,内无违法违纪案件、无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省以上纠风部门通报的问题。
三、重点工作
(一)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的问题;着力治理向企业乱收费和各种摊派,清理规范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减轻
-3- 企业和基层负担;着力解决虚假招投标问题;四是着力解决粗暴执法、野蛮执法问题;五是着力解决在拆迁改造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二)着力加强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惠民政策,积极解决涉及民生、民富、民安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强住房保障工作,重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存贷管理,解决公积金支取难、贷款难等问题;加强便民、利民、惠民工程建设,尤其是要抓好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工程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和干部作风建设。围绕“两转变一完善”(由审批型向服务型、由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坚决落实“十个严禁”,认真治理“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报”和“铺张浪费”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不正之风等问题。加强窗口建设,打造一流窗口,严格落实公开承诺制、首问首办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议制等制度,规范公务人员的从政行为;强化服务意识,紧紧抓住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衙门作风,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透明、重大决策措施、处理重大社会问题的政务公开,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4- 政务公开网络等,切实保证政策法规公开、工作制度公开、监管工作公开、人事管理公开、财务开支公开、决策决定公开,方便群众知情,方便群众监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认真开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办事服务项目梳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落实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制度;积极稳妥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保障机制。
(五)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围绕提高服务层次、办事效率、工作质量、廉政水平,重点对组织领导、专项会议、工作部署、检查督导、开展活动、树立典型、对外宣传、绩效考核、奖惩激励等方面进行创新性研究,形成推动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把行风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健全领导机制,落实领导责任。做到“五个到位”: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到位、考核奖惩到位;落实好“六个一”,即:召开一次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分析行风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具体的对策,重点解决好制约行风建设关键性和深层次的问题,解决好影响群众满意度提升的突出问题;制定一个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
-5- 点和奖惩办法;召开一次本系统本行业行风工作动员部署会,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到行风建设中来,营造全员抓行风的浓厚氛围;召开一次行风监督员会议,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梳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牵头,其他各有关局配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对所属县(市、区)的行风工作调研督导,夯实基础,促进行风建设整体推进;每年至少与当地纠风部门汇报一次工作,沟通情况,听取意见,争取指导和帮助。
(二)加强行业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行风工作与业务工作捆在一起,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调度、同检查、同奖惩。加强对城市规划、住房保障、质量安全、城市公用事业、招标投标、住房公积金等行业的监督管理,努力实现行业风气的根本好转。
(三)加强监督检查
要切实加强对行风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目标要求、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执法情况、“窗口”服务情况和“十个严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加强县(区)工作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县(区)的行风建设工
-6- 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协调其他各局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本系统基层行风建设。要把县(区)行风工作与本级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一并推进。工作重心要向基层一线倾斜,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县(区)建设部门要充分认识自身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清自己肩负的责任,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开展行风建设工作,努力取得好成绩。
(五)加强制度机制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行风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特点,不断研究和探索制度和机制建设,把推进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办法和举措加以总结和固化,上升到制度层面予以执行,不断提高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六)加强宣传沟通
及时发现和培育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简报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先进人物、先进单位,推广经验做法,在全社会营造好风气、好环境。广泛宣传本系统的工作亮点和工作业绩,宣传本系统积极工作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巨大实惠、给和谐社会带来的推动作用。加强同上级纪委纠风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上级精神,争取更多的指导和帮助。建立健全行风监督员联系制度和会议制度,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奖惩办法
-7-
(一)奖励办法
1、总评群众满意度名次位于前二分之一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位于本市本参评组前三分之一的单位在通报表扬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具有行业对口管理职能的厅机关处室、直属单位,抓行风工作力度大,对口行业行风成绩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处罚措施
1、对总评群众满意度落后,出现重大违法违纪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总评群众满意度在本市本参评组中处于倒数后两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在省厅组织的各类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2、具有行业对口管理单位的处室、直属单位,行风工作不落实,在本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不得力的;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有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省以上纠风部门通报的其它问题的,给予通报批评。
六、领导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行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行风建设日常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朱正举(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曲俊义(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8-
冯玉库(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成员:杨杰伟(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王毅忠(建筑市场监管处处长)
王增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处长)
吴
铁(城乡规划处处长)
李建秋(城市建设处处长)
封
刚(住房保障处处长)
牛彦平(住宅与房地产处处长)
刘聚朝(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杨杰伟(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李安钢(驻厅纪检组、监察专员办公室正处级纪检监察员)
副主任:周建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主任:田德宝(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书记)成员:安俊玲、刘东立、武永辉
-9-
2.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篇二
记者:山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在2009年都有哪些值得总结的内容?
杨焕彩:总的说来, 2009年, 山东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力度大、反响强;力推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得民心、惠民生;住房保障措施扎实, 房地产市场调控得当;建设领域扩内需项目多、进度好;迎全运会、园博会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面貌新;城市规划全覆盖;节能减排成果多;建筑业稳步发展;机构改革进展顺利;党风行风建设日益加强。这10多项工作均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成就。
记者:2009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亮点是什么?
杨焕彩:2009年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形成浓厚氛围。经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争取、精心筹备, 省委、省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省委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 解决了一些事关城镇化特别是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二是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快速展开。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各地上半年编制完成了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3年规划。三是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房地产市场调控得当, 建设领域扩大内需项目进展顺利。
2009年以来, 山东加快了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 共完成投资20亿元, 施工4.47万套, 竣工1950套;山东积极抓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共完成投资60亿元, 施工800万平方米, 竣工200万平方米、2.5万套;山东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也得到进一步的推进。2009年前3季度, 山东共改造棚户区200万平方米, 解决了3.5万户居民的住房难题;同时, 山东积极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房地产开发和销售逐月回升, 投资和消费信心明显增强, 房地产市场运行态势良好。四是迎全运会、园博会,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 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据统计, 德州、淄博城市建设投资增幅超过了100%, 济南、青岛、泰安等市增幅超过50%。
记者:2010年, 山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将如何推进?
3.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篇三
健全法规和制度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面对2008年两次自然巨灾,全面强化并健全了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管理制度。首先,统筹考虑市政公用设施的防灾与抗震设防,出台了《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做出详细规定。其次,发布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要点》,对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抗震工作的总体部署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绿地系统建设
提高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意见》,对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与管理提出防灾要求。
200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进一步深化防灾减灾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结合修订后的《防震减灾法》,加大对《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力度,加强监督,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开展《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研究城乡建设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加强工程抗震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的研究;建立城乡建设抗震设防部际协商机制。
推进规划编制和实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完善了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标准体系。根据汶川地震实际情况,组织修订并及时发布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制定了《镇(乡)、村建筑抗震设计规程》,为配合规程的实施还组织编制了《农村民居抗震设计图集》,规程和图集综合考虑了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对砌体结构、木结构、石结构、生土结构等四类传统民居的关键抗震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起到有力的指导作用。组织编制的《镇(乡)、村防灾规划标准》已完成报批稿。支持各规范修订组做好《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及《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等三个主要建筑抗震标准的全面修订工作,年底完成报批稿。组织编制《城市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和《城镇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在推进规划编制的同时,指导各地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和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推动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学会开展《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培训,提高各地编制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水平。按照《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的要求,强化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技术审查和实施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编制与实施。
强化新建工程监管
在对灾区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完成了城镇体系规划、农村建设规划、城乡住房建设规划、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风景名胜区恢复重建专项规划、灾后重建建筑节能规划等,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灾后损毁房屋权属相关课题研究,组织桥梁专家前往灾区现场指导城市道路桥梁应急检测评估处置工作。
对于灾后农民自建房的技术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出6批专家赴甘肃陇南,对灾后重建农房的选址、选图、选用建筑材料以及抗震设防等进行现场指导和帮助。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农村民宅抗震构造详图》、《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农民自建房设计图集》和《农村抗震节能住宅建设实用指南》。在甘肃和陕西两省受灾最严重的6个县和11个村开展了农民自建房屋过冬房示范项目,大规模组织开展了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农民自建房质量安全状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调要加强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强防灾工作,鼓励有条件的风景名胜区制定《风景区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制定并出台《建设系统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发布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抗震设防专项论证专家库,组织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城镇桥梁、燃气热力设施和供排水设施抗震专项论证技术要点,推动地方建立重大市政公用设施专项论证制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质量监管。
在2009年计划开展的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检查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工程抗震设防质量作为专项检查内容。加强对超限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全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委员会换届工作。同时,结合《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推进镇、乡、村庄防灾规划工作,加强村一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对农村民居抗灾设防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民届抗震新技术、新材料研究与应用,加强对村镇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抗震、抗台风等防灾减灾能力。
科学研究和国际交流
在应对和部署防灾减灾工作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瞻远瞩,全力支持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科学研究,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
汶川地震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时成立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审查专家委员会,对各地编制的城市抗震防灾规划进行技术审查,同时依靠委员会专家力量,指导各地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与实施。2008年10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国地震局在北京共同举办了第十四届世界地震工程大会,推动了中外相关领域专家的交流与合作。
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篇四
情况汇报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新一轮对口援疆工作启动之年,是我县大开放、大发展、大跨越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莎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足实际,求真务实,扎实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地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上级建设工作方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城镇化步伐这个中心,确保了中心城市建设发展成果,为莎车县的城市经济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2011年度城市经济工作及2012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1年度工作回顾
(一)城镇体系结构规划进一步完善。2011年修订完成莎车县县城总体规划、火车西站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南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塔尕其乡农业示范园区规划、佰什坎特镇总体规划、老城区改造规划等城乡规划设计。完成规划、批复《莎车县城南新区启动区5.8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莎车县火车西站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启动了乡村规划测量工作,开始编制城南新区专项规划。一年来,审批各类建设项目共443项:发放选址审查意见215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2项,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7项。
(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面貌明显改善。2011年,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工作要求,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小城镇建设项目申报力度,今年共申报项目6个,获批通过项目有6个。目前,前进东路、古勒巴格南路、火车站前道路,火车站站前广场已经全面开工建设,计划于2012年7月投入使用;佰什坎特镇、阿瓦提镇供排水项目已完工;大教学园区道路项目工业园区市政项目等也已全面开展;恰热克镇、艾力西胡镇供排水项目已进入设计价段;即将实施的县城垃圾处理厂项目已到位资金1000万元;城市公共区域安装路灯、花灯共计22982盏,交通信号灯55组,装灯率达98%,亮灯率达95%;前进路、智慧西路划交通标线2.5万平方米;团结路改换LED节能灯50套;城区栽植各类园林绿化苗木1233株,对城区9868株树木树干进行病虫害防治涂白,实施防冻捆裹树木2750棵。一年来,狠抓城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工作,城市总体综合功能进一步增强,人居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2011年,共完成招投标项目134项,建筑面积611.112万平米,工程总造价13.86亿。收取劳保费用2001万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72次,督查面积达256万平方米,共下发整改通知书8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收取处罚金36.2万元。创建自治区文明工地2个。建筑系统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95%。项目经理安全培训率达90%以上。
(四)房地产管理工作健康平稳发展。房地产业是莎车县重要的的支柱产业,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事业健康发展,发挥监管职能。一年来,共发房屋所有权证820本,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137个,房屋买卖交易手续208个。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城市总体规划需求,大力开展房屋动拆迁工作共完成房屋动拆迁1347户。
(五)各类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1年财政拨付投入使用资金2.16亿元。其中财政拨付县城道路绿化工程款617.2万元;县城环卫垃圾场平覆及清运费88.2万元;县城路灯照明工程款及路灯电费、维护费492.2万元;县城道路维护及工程款5302.2万元;县城供水工程款59.4万元;县城其他各项费用1301.2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1.28亿元;小城镇建设资金887.7万元。
(六)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1、2011年地区给莎车县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是14711套978697平方米,实际到位资金51473万元,其中廉租房5400套270000平方米21365万元,公共租赁房4257套218931平方米12530万元,棚户区改造4154户431266平方米11137万元。已开工2011年廉租房5604套376216.94平方米,开工率为103.8%,已完成投资15097万元;已开工2011年公共租赁住房4381套142758平方米,开工率为103%,已完成投资1582万元;共计到账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11137万元。截止目前,已对我县4374户棚户区进行了拆迁补偿,拆除房屋面积13018平方米,征用土地4733.9亩,完成拆迁安置补偿11137万元。已完成经济适用房建设376套33900平方,完成限价商品房开工建设600套48000平方米。入保障性住房住3209户。
2、根据莎政办阅[2011]32号文件《莎车县第十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和《莎车县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发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办对莎车镇辖区3060户8110人发放租赁补贴759万元,正在对莎车县第二批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标准的3209户发放租赁补贴,同时对第三批拟发放租赁补贴住户5040户摸底调查摸底工作已完成,公示后无异议后发放住房租赁补贴。3、2011年共下拨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5842万元,下拨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10418万元。截止目前,已完成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投资61925.78万元,其中:完成廉租房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投资49401万元,完成棚户区改造投资10418万元,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106.78万元。
二、2012年工作计划
2012年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推进莎车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之年,今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统领全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城乡规划体系,重点抓好民生工程建设,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保持房地产业、建筑业健康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不断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努力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
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断完善城乡规划体系 推进城镇化进程是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跨越式发展的必然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喀什南部中心城市目标,树立现代城市发展理念,按照“东改西进、南扩北延”的原则,拓展城市规模,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努力使城乡面貌发生改变。
完善城乡规划实施机制,严格城乡空间管制,强化城乡规划强制性指标的约束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程度。增强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高起点、高水平在2012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所有乡、村规划,完成集中供热、供排水、公共交通等专项规划。
(二)、坚持集中建设,提升城市品位
按照“加快新城,改造老城,统筹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自治区、地区支持我县,按高标准小城镇建设和推进南部中心城镇集群建设,坚持城南开发与老城改造并举,规模扩张与功能完善齐抓。新城区建设坚持适度超前的原则,打造亮点,供排水、道路、绿化、亮化、美化并进,下大力气做好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完成战前广场、古勒巴格南路、战前道路、前进东路建设,完成好城南新区排水主干道工程,完成好恰热克镇、艾力西湖镇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抓好民生工程实施
牢固树立“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理念,广泛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加大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保质保量的完成安居富民、保障性住房、城乡重要建筑物抗震防灾和节能减排工作,地域风貌和民族特色有机结合。确保完成16.4万户富民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加快建设公共租凭房、廉租房、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步伐,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2.5万户。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做到准入标准统一,审核严格,分配公平。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率。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保持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
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2012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加快建立数据集中,信息完整,完成查询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依法加强房屋征收管理。
(五)、提升建筑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
积极抢抓莎车大建设、大开放、大发展历史机遇,探索建立建筑市场监管新机制,做好诚信体系建设并重转变,监管对象由企业为主向企业与人员并重转变,切实维护好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以安居富民、保障性住房、抗震防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重点,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扎实推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严防重特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着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城市建的再好,管理不到位,也会因脏、乱、差影响城市的形象和品质,要进一步构建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今年我们要强化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文明创建,以活动促管理,以管理促长效。要重拳出击,彻底治理城市脏、乱、差的问题,深入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坚决纠正城区乱停乱放、乱设乱摆,乱贴乱画等行为。加大宣传力度,唱响“城市管理、人人有责”主旋律,让市民对“城市自己家园”有认同感,对管好城市有责任感,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稳步实施
2012年莎车县计划建设廉租房5000套25000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3633套108990平方米,限价商品房600套48000平方米,棚户改造3291户263280平方米。
新的历史起点、新的历史机遇,2012年,建设局将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拼搏,奋发进取,用于争先,脚踏实地的完成2012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不断开创莎车县城市建设事业新局面,为实现莎车县经济跨越式大发展和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5.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篇五
统文艺调演活动节目征集实施方案
各县、区建设局:
为繁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化,提高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水平,用文艺的形式讴歌建设战线的辉煌业绩,展示城乡建设事业的工作成果和战线职工队伍精神风貌,凝聚力量、提振精神、鼓舞士气,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自豪的建设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艺调演评比活动。
二、活动要求
各县、区积极努力创作优秀节目报送大庆市城乡建设局进行评选,做到优中选优,拿出最好的作品。10月25日之前各科室报送节目到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工会。
三、活动主题
快建设、促发展、惠民生。
四、活动内容
1、编排节目。以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改善的喜人变化为背景,以本地区、本部门城乡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鲜活人物和感人事迹为素材,紧密联系实际和行业特点,邀请专业人员认真组织文艺创作,要力出精品。
2、报送评比。各县、区报送节目评选最优作品参加晚会。
3、征集素材。有关科室将有关反映本地城乡建设中的突出成绩和涌现的先进模范人物,建设成果,景观景象等影像资料,文字材料,报送大庆
市城乡建设局工会。
五、报送节目的要求
1、报送的节目要突出“快建设、促发展、惠民生”这一主题,紧紧围绕“三棚一草”改造、“三供两治”工程、“滨水城市”、城乡一体化、“三优”文明城市创建、小城镇建设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进行创作。要以艺术的形式积极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在推动龙江社会发展、经济繁荣、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组织编排反映和表现建设战线的辉煌成就、英模人物、感人故事的优秀文艺节目。
2、要求作品原创,节目形式新颖,体现时代特点,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具有思想性、艺术性、欣赏性、可视性。
3、节目形式以直接歌颂建设者的语言类节目(包括相声、小品、音乐快板书等)和歌曲类(包括歌曲、鼓曲唱曲等)节目为主。语言类节目不超过10分钟,歌曲类节目部超过5分钟。
六、组织领导
为开展本次活动节目征集工作,成立全省住房和城乡系统文艺调演活动节目征集组织领导小组,组长:丁喜富
副组长:李靖
成员: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大庆市城乡建设局工会
6.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篇六
关于印发《2012年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娄星分局、开发区分局、万宝新区分局,市直建筑业、监理、燃气企业,局属单位,有关二级机构: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12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娄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娄底市公安局、娄底市广播电视局、娄底市总工会、共青团娄底市委、娄底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2年娄底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娄安监发[2012]39号)的统一部署安排,我局制定了《2012年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2012年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大力加强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娄底安全发展示范市建设氛围,促进本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宣传部、娄底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娄底市公安局、娄底市广播电视局、娄底市总工会、共青团娄底市委、娄底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2012年娄底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娄安监发[2012]39号)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本系统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宣传贯彻国务院《通知》为核心,以增强企业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为着力点,把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企业、工地,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燃气经营安全等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夯实基础,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2年5月30日至6月30日在全系统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成立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组委会主任:陈国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
主
任:周海涛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组委会成员:由市房产局、市拆迁处、市市政维护管理处、市自来水公司、市建筑业管理处、市安监站、市燃气办及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组委会办公室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安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负责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全市大型活动。
五、活动形式与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市性活动主要包括:
1、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宣传活动。宣传咨询的重点以国务院《通知》精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专项整治等内容为主。咨询日活动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房地产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安监站、市燃气办各负责制作一块宣传展板,准备宣传咨询资料,并派人参加。
2、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大宣传、大培训、大整改”活动。为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生产经营企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大宣传活动;对广大干部职工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岗位技能大培训活动;组织开展一次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各企业必须有活动方案,必须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帐,重大隐患必须落实监控和治理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类事故的发生。各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3、积极组织参加全国、全省统一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参加国家安监总局和全国总工会组织开展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活动;二是参加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五是组织开展“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六是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七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三个一”活动(一堂安全生产专家课、一场安全生产电影、一本安全生产宣传册);八是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征集活动。
(二)区域、行业性活动
各单位和各企业结合实际自行开展。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积极组织开展好上述全国、全省、全市性活动的同时,扎实开展各具特色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活动要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研讨交流、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和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事故隐患大排查等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要加强正面宣传,宣传安全生产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大意义,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推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1、认真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要突出“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主题,深入企业、贴近职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咨询服务。要注重发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落实企业宣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以日带月、以月促年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大力宣传国务院《通知》、我省安 5 全生产“4+1”政策法规文件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2、组织开展好“三个一”活动进重点行业企业活动,使企业负责人、投资业主、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一次安全生产教育。一是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企业听一堂安全生产专家课,由省内著名安全生产专家对常见的安全生产问题在讲课中提出防范措施。省安委办制成光碟后免费发给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观看,监管机关要将其纳入今年企业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执法检查的内容。二是看一场安全生产教育电影。省安委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统一购买《人命关天》电影的湖南地区放映权,另外还将结合统一行业企业特点组配相关科教警示片同时下发,由各地统一组织免费到企业放映。三是发放一本安全生产宣传册。省安委办聘请专家创作成职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图文并茂的贯彻国务院《通知》和我省安全生产“4+1”政策法规文件内容宣传册,免费发给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增强企业与职工安全意识。
3、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组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反思大讨论、隐患排查等活动,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要通过播放“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活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和系列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提高警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影响力和渗透力。
4、举办好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通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推动各地、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加强预案管理,提高企业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企业和政府间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落实。
5、开展“生命之歌”大家唱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开展“生命之歌”优秀歌曲学唱、传唱活动,举办多种形式的演唱会、歌咏比赛,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讴歌先进典型,弘扬感人事迹,传唱安全文化,强化安全意识。
6、各监管部门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7、各单位应于6月6日、7月5日前将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报送我局质安科。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 活动 通知
抄送:市安监局。
7.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 篇七
《意见》提出,到2008年年底,建设领域实现节约1, 600万吨标准煤目标,其中: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实现节能800万吨标准煤;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对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实施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实现节能300万吨标准煤;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实现节能200万吨标准煤。发展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在建筑中应用,实现替代常规能源300万吨标准煤。
《意见》要求,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全力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提高节能水平,力争2008年底全国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要积极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绿色建筑。有条件地区要研究制定新建建筑节能65%的强制性标准,并颁布实施。
《意见》要求,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工作;深化供热体制改革,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强化公共建筑空调节电管理;做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意见》指出,要积极推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设,认真贯彻《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健全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快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和推广,进一步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点评:
8.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篇八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担的住房保障等民生工程项目保障能力不强。如:住房保障工作人员短缺,机构不理顺,建设进度跟不上。
5.园林绿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程度还不够。
6.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程度不高,缺乏科学指导和引领。
7.在房产办证方面,存在让群众反复跑腿等现象。
8.城市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监管手段滞后,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
9.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方面,还有监管不到位之处。
三、信访稳定方面
10.信访工作制度实践运用效果不明显。基层和群众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够细致深入,对解决难点问题思路不宽,力度不大。
11.信访工作专职人员短缺,部分信访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四、方式转变方面
12.领导方式转变在更新观念、创新思路方面不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
13.日常工作中,大多为宏观指导、电话指导,间接服务多,深入实地进行督查,抓落实相对较少。
14.个别工作人员干部满足于应付住工作,对工作要求不严、效率不高,主动服务意识薄弱。
9.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规则 篇九
第一章 总 则
一、根据《****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和xian委、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履行住建局工作职能,努力建设清廉、为民、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第二章 组成人员职责
三、住建局组成人员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执政为民,忠于职守,求真务实,勤勉廉洁。
四、住建局由下列人员组成:局长、副局长、副书记、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
五、住建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领导住建局的工作。其它班子成员协助局长工作。
六、住建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
七、局班子成员按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八、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在局长领导下,协助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九、各股站长、各中心主任在住建局领导下负责本部门工作。各部门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请示分管领导,并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向局长报告。
住建局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精诚团结,维护政令统一,切实贯彻落实住建局各项工作部署。
第三章 工作职能
十、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全面履行建筑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中供热等服务职能。
十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建筑市场体系。
第四章 工作决策
十二、住建局及各部门要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各部门参与、局班子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十三、局里各部门提请局里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论证、咨询机构等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地区的,应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应举行听证会。
十四、住建局在做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五、住建局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局里的决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
第五章 依法行政
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七、以住建局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旗人民政府的决定,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及重要涉外事项,应当事先请示旗人民政府。住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旗人民政府备案,由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并定期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十八、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第六章 政务公开
十九、住建局各部门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住建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十、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住建局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第七章 监督制度
二十一、住建局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司法机关实施的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门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限期整改,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二、加强住建系统内部监督,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及时撤销或修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性文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并主动征询和认真听取苏木乡镇政府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三、住建局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维持信访秩序。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实行信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二十四、住建局及各部门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报道和各方面反映的重大问题,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地查处,限期整改,并向旗人民政府报告。
二十五、住建局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住建局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八章 廉政建设
二十六、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二十七、住建局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十八、住建局班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旗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二十九、住建局实行全局干部会议和局班子会议。全局干部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旗委、旗人民政府的重要决定事项;通报全局建筑工作发展形势和有关重要情况,安排部署全局的重要工作。
三
十、局班子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或听取全旗性会议精神;听取各股站室、中心及有关方面重要工作汇报;研究城镇建设工作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利益等重要事项并做出决定。
三
十一、根据工作需要,住建局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专项事宜。局里专题会议一般由副局长召集并主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
十二、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由住建局办公室负责,会议文件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局内全体干部会议、局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宜于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核,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如有需要报请局长或分管局长审定签发。
三
十三、局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全体会议、局班子会议,需向局长请假,其他人员不能出席或列席会议,需向分管领导请假。
三
十四、住建局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应由各股站室自行召开的会议,不以住建局或办公室名义召开,不邀请局班子成员,确需邀请的,须报住建局批准。
第十章 公文审批制度
三
十五、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审批的公文,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公文审批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局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重大事项报局长审批。
三
十六、以住建局名义发文,由局长审核签发。
三
十七、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的公文,由局长审核签发,并严格按程序报送,不得直接报送旗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个人。凡报送旗人民政府的公文,统一由政府办公室签收、登记,按政府领导同志分工呈批。
三
十八、提高公文处理工作效率,确保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对于上级来文要及时报送主要领导阅处,根据主要领导签批情况及时转交给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其中转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或征求意见的,各部门要在文件要求内及时办结,逾期不能办结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和理由。紧急公文随到随办。
三
十九、住建局报送旗人民政府或政府办公室的公文,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 督查落实
四
十、住建局对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部署实行督查工作制度。各股站室(中心)对住建局部署的工作负有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运转协调、责任明确、反馈及时的督查工作机制,确保局内工作高效有序运行和政令畅通。
四
十一、督查工作的重点是上级党委、政府和旗委、旗政府以及住建局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落实情况;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和办复质量;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等。以住建局名义开展的督查工作,由办公室综合协调、组织实施。
四
十二、督查工作要注重实效,采用网络督查、跟踪督查、现场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情况,报实情、重实效。督查工作实行责任制、考核制和通报制。
第十二章 作风和纪律
四
十三、住建局全体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工作部署,严格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四
十四、住建局全体干部必须坚决执行局班子会议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住建局班子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代表住建局发表讲话或文章,个人代表涉及未经局班子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和文章,事先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四
十五、住建局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秘密,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
十六、住建局班子成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各股站室中心要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
四
十七、住建局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和随行人员,简化接待。
四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推荐阅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0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08-29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08-17
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08
关于开展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07-27
苏州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10-23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总结07-17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09-30
2022年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