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旅游解读(精选8篇)
1.全域旅游解读 篇一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解读
为学习和贯彻《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充分发挥其对示范区创建和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促进作用,国家旅游局组织编写本解读材料,供参考。
一、出台背景
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产业,具有“一业兴、百业旺”的功能特性,对经济社会、内政外交、文化生态等各个方面的建设和发展都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旅游业发展对于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也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在我国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情况下,旅游对于经济的拉动作用直接而明显;旅游业是当前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产业之一,其内部制约相对最好,但在社会大潮中,其发展也同样受到外部制约,因此旅游业内部深化改革具有全局示范性;旅游业作为一个文化性非常强的产业,其发展对于文化的提升具有润物细无声的潜移默化作用;旅游业对提升人民物质文化需求,对于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发挥民间外交作用等各个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我国正在进入大众旅游时代。随着总体小康、全面小康和更高水平小康目标的实现,旅游成为我国人民追求健康、快乐和幸福的生活方式。旅游消费的大众化和日常生活化,必然导致旅游需求和供给数量的快速大幅度增长与类型结构的日益多样化。国家以及各个地区要实现旅游业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要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就必须转变旅游业的组织管理、开发建设、生产经营、基础配套、公共服务、推广营销等各方面的思想理念、途径方式、对策措施,实现从景区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战略性调整。正如国务院印发的国家《“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所明确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主要依靠景点景区、宾馆饭店等基础旅游要素的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大众旅游新时代的要求。‘十三五’时期,必须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思路,加快由景点旅游发展模式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促进旅游发展阶段演进,实现旅游业发展战略提升。”要“以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为主线,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建成全面小康型旅游大国,将旅游业培育成经济转型升级重要推动力、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引领产业、展示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生力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重要贡献。”
正是在此经济社会大背景和旅游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行业背景下,国家旅游局在2016年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发展全域旅游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随后连续召开了两次全域旅游推进大会,并持续开展宣传培训、研究出台规划和指导意见、推动重点领域“旅游+”融合发展等,在全国各个地区、各个层面、各个行业和社会各方面产生了广泛影响。
总书记2016年7月在宁夏视察时明确指出:“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要求:“完善设施和服务,大力发展乡村、休闲、全域旅游”,并将旅游作为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的主要标志。为了贯彻总书记的指示、落实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全面实施《“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促进全域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国家旅游局组织旅游行政管理、旅游研究机构、重点地区和城市党政机关等方面的力量,认真研究制定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导则》分六章,依次为总则、创建原则、创建目标、创建任务、评估管理和附则,共30条。以下分专题内容进行解读。
二、《导则》制定目的和意义
制定《导则》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集中体现在第一章第一条。
1.1为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持续增加旅游有效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指导和规范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一条即开宗明义地指出制定《导则》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具体包括三个层次。首先是在旅游工作中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与落实国家的战略部署,主要体现为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其中阐明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其次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按照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战略部署和新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持续增加旅游有效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最后是指导和规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这是《导则》制定的直接目的和意义,是前两个目的和意义得以实现的途径和基础,即制定《导则》的目的和意义,就是要通过指导和规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此来促进旅游业发展目标的实现,通过实现旅游业发展目标来体现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战略部署与新发展理念的贯彻落实。
1.5本导则适用于国家旅游局公布的所有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包括相关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
本条是为了保证实现《导则》制定的目的和意义而做出的规定,即国家旅游局确定的所有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不论行政层级高低和地区、类型,都必须接受《导则》的指导和规范。
三、创建总体要求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包括基本任务和工作方针两个方面,主要体现在第一章总则有关全域旅游的定义和创建工作基本方针两条中。
(一)基本任务
1.2全域旅游是指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公共服务优化、综合统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围墙内民团式治安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党政统筹推进转变,努力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发展新模式。
《导则》以全域旅游定义的方式,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基本任务做了明确规定,内容包括立足点、着力点、途径、主要任务和目标5个方面。①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就是要立足于旅游目的地建设,形成省、市、县等不同空间规模、不同类型的旅游目的地是创建工作的立足点。②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必须坚持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实现旅游业持续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是创建工作的着力点。③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主要途径,是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公共服务优化、综合统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等。需要注意的是,在定义中对途径的列举不可能全面、更不可能穷尽,还必须结合对《导则》其他部分,特别是创建任务一章去全面理解和把握。④创建示范区、发展全域旅游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实现一系列转变,本条列出了7个方面,李金早局长曾经归纳出“9个转变”,各个示范区在创建中都应该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条件来掌握,不限于列明的7个和9个,只要是不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都要调整转变。⑤示范区创建和全域旅游发展的直接目标是要努力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而最终目标是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消费需求,这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和生产目的所决定的,是在旅游业发展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是发展社会主义旅游事业的根本目标。
(二)工作方针
1.3示范区创建工作坚持“注重实效、突出示范,宽进严选、统一认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方针,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退出机制。
本条内容包括工作方针及其应用两个方面。方针自身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核心要求即务求实效——这是所有工作和活动功败垂成的基本点、出发点和立足点,示范区创建工作当然不能例外,具体就表现在要能够发挥出示范作用,要成为标杆、榜样,要出经验,要有值得学、可以学的地方,因此,将“注重实效、突出示范”作为首要方针。二是考虑到全域旅游是一种创新,示范区创建需要广泛参与和多途径探索,4要让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具备条件和积极性的地区、城市都有机会参与,所以在创建单位选择上要实行“宽进”方针。但服从首要方针,为了保证实效和切实能够发挥示范作用,在示范区考核认定上必须严格把关,而且要由国家旅游局统一认定。因此,为贯彻落实首要方针,必须实行“宽进严选、统一认定”的方针。三是在示范区及其创建单位管理上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既要让具备条件的参与创建并按照标准考核认定和命名,又要让不具备条件的及时退出创建和示范,不搞“终身制”,这是落实首要方针的必然要求,也符合常理。“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和“建立相应的管理和退出机制”,就是将工作方针具体应用于创建考核和管理工作中。
四、创建原则
创建原则由《导则》第二章进行系统、全面规定,包括6项,逐条逐项明确其含义,旨在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实现预期目标提供保证。
2.1突出改革创新。将发展全域旅游作为旅游业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主要途径,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创建工作的主线,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针对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形成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等,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局面。
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创新居五大新发展理念之首,是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动能转换的主要途径。全域旅游是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方式、路径、理念等创新,改革创新是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核心和灵魂,因此,《导则》明确将发展全域旅游作为旅游业贯彻发展五大发展理念的主要途径,并要求将创新作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主线。在创新方式上,则要求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将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等方面改革创新作为重点,目标是构建全域旅游发展的新局面。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进行改革创新,首先要站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新理念的高度,以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审视旅游业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以“让市场在资源分配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为方向,针对旅游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来进行,将解决突出问题与实现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2.2突出党政统筹。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从区域发展战略全局出发,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统一规划、统筹部署、整合资源、协调行动,形成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新合力。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党是一切事业的领导核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必须在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开展,由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的创建工作。全域旅游涉及面广,组织协调任务重、难度大,必须突出党政统筹,实现从部门为主抓旅游到党政统筹抓旅游的转变。同时,由于旅游是综合带动功能强的动力产业和民生产业、幸福产业、健康产业、和谐产业等,党和政府统筹协调抓旅游,同时就是在贯彻执行国家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建生态、促开放、兴文化等基本工作方针,就是在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所以,要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从区域发展战略全局出发,把推进全域旅游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统一规划、统筹部署、整合资源、协调行动,形成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的新合力。
2.3突出融合共享。大力推进“旅游+”,实现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磨合、组合和融合,促进旅游功能全面增强,使发展成果惠及各方,让游客能满意、居民得实惠、企业有发展、百业添效益、政府增税收,形成全域旅游共建共享新格局。
融合是全域旅游发展的主要途径,共享是全域旅游发展的目标诉求。发展全域旅游,资源来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力量来自社会各个方面,旅游开发建设、生产经营、管理服务需要各个行业、部门和方面的主动参与、密切配合或大力支持,旅游业发展又会促进相关行业、部门、地区、方面的发展。我国进入大众旅游时代,让人民大众共同享受旅游所带来的健康、快乐、幸福是我国旅游业发展的目标,在信息化时代和众筹共享日益广泛的今天,发展全域旅游更需要坚持共建共享,不仅让我国人民群众共享旅游发展成果,而且要让越来越多的世界人民分享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成果;不仅要让人民群众通过旅游消费来分享旅游发展成果,而且要让各个部门、行业的企业、事业机构及其从业者来共享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成果。突出融合共享,就是要把旅游业放在社会经济的大局中,实现旅游业的综合带动效应,围绕旅游这个核心优势产业,形成“旅游+”的大发展格局,让游客体验更丰富的旅游产品,让居民增加就业和收入并提高生活水平,让企业得到更大的发展,让各个行业在“旅游+”中得到提升和强化,让所在地政府增加税收和财政实力,最终形成全域旅游共建共享的新格局。
2.4突出创建特色。注重产品、设施与项目特色,不同层级、不同地区要形成符合实际的发展规划、主打产品、主题形象等,不搞一个模式,防止千城一面、千村一面、千景一面,形成吝具特色、差异化推进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方式。
旅游是体验经济,特色是旅游的本质和生命,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中坚持突出特色至关重要。突出特色就是要因地制宜,要在旅游产品、公共服务、营销方式等各方面形成“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局面,以满足大众旅游时代日益多样化的旅游消费需要;要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需要,在体制机制上形成特色,为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做出贡献,最终在全国形成各具特色、差异化推进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方式。
2.5突出绿色发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住生态底线,合理有序开发,防止破坏环境,杜绝竭泽而渔,摒弃运动式盲目开发,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共同提升,开辟全域旅游发展新境界。
优良生态、优美环境、优质空气是最宝贵的旅游资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旅游更为贴切。因此,在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和推进发展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观念,破坏环境就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运动式盲目开发往往造成环境破坏,必须坚决制止。同时,要充分发挥旅游业绿色产业、环境友好型产业、文化先导性产业等功能,积极主动承担起改造优化自然和人文生态环境,引导人们绿色消费,弘扬生态文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历史责任。
2.6突出示范导向。强化创建示范引领作用,打造省、市、县全域旅游示范典型,努力在推进全域旅游和促进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整体营销等方面,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和方式,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新标杆。
突出示范导向的原则是针对示范区创建工作所设定的一个总体要求——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就是选择一些地区和城市,通过创建成为其他地区和城市发展全域旅游的样板,为其他地区发展全域旅游提供可复制、可学习的经验。突出示范导向,就是要让纳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的地区和城市先行先试,敢于探索,勇于实践,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旅游业发展的新途径。因此,要求各创建单位要在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探索和全面尝试,以便树立全域旅游发展新标杆。
五、创建目标
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导则》为示范创建工作设定了五个方面的目标,分别以“五化”为题和“五个典范”为目标,其所构成的第三章相应就分为5条。
3.1旅游治理规范化。坚持党委、政府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建立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旅游综合推进机制。坚持依法治旅,提升治理效能,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局面,成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典范。
旅游治理规范化,首要的是要坚持党委和政府对旅游工作的领导,在保证旅游发展方向、途径、模式科学有效的基础上,实现旅游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其他重大事项科学决策、有序推进;其次是要建立旅游综合推进机制,形成党政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实施的大格局,提高旅游决策的执行力和效率;再次就是要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最后就是用效果来检验旅游治理规范化,看是否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局面和成为旅游组织领导、协调推进、考核评价等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典范。
3.2旅游发展全域化。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整体营销、全域服务提升,构建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亲善人文社会环境、放心旅游消费环境,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和全域接待海内外游客,成为目的地建设的典范。
旅游发展全域化是从旅游目的地建设途径和方法角度来设定的示范创建目标,其基本含义包括方法手段和目标两个层面。从方法和手段层面看,就是“四个全域”,即推进全域统筹规划、全域合理布局、全域整体营销、全域服务提升,可以看出这也只是就重点方面所概括列举出的,实际上方法和手段层面的全域化也应该是全面的。方法和手段层面的全域化要实现的目标又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直接的结果和目标就是构建“三个环境”,即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亲善人文社会环境、放心旅游消费环境;二是从消费者感受角度,要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将本地居民与外地游客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体现全域旅游中注重全体人民消费感受和整体评价;三是从目的地建设角度,就是要实现全域接待海内外游客和成为目的地建设的典范。
3.3旅游供给品质化。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提高科技水平、文化内涵、绿色含量,增加创意产品,发展融合业态,提供高质量、精细化的旅游服务,增加有效供给,成为满足大众旅游消费需求的典范。
以旅游消费体验、感受和评价为最终评判标准,所有旅游产品、项目、设施和服务的供给都必须实现品质化。实现旅游供给品质化的途径主要是,第一,通过加大旅游产业融合开放力度,发展融合业态,大幅度增加新产品供给;第二,提高旅游供给的科技水平、文化内涵、绿色含量,增加创意产品;第三,通过各种手段来提供高质量、精细化的旅游服务;第四,在总体上注意增加有效供给,不断改进和优化旅游供给效果,不断提高旅游供给效率。实现旅游供给品质化的最终目标,就是使示范区成为满足大众旅游消费需求的典范。
3.4旅游参与全民化。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引导居民以主人翁态度共同参与旅游建设,营造文明旅游新风尚,健全旅游发展受益机制,出台旅游惠民政策,切实保证居民、企业参与收益分配,成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典范。
旅游参与全民化的目标是从目的地全体居民与旅游建设发展关系的角度设定的,主要从居民作为旅游生产建设者和旅游业发展成果分享者两个角度来明确。在居民作为旅游生产建设者方面,突出强调在思想认识上要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而政府、行业和社会方面有责任引导居民以主人翁态度共同参与旅游建设和营造文明旅游新风尚,突出了目的地旅游消费环境氛围营造这一涉及面广、难度大、需要持续不断努力的方面。在居民作为旅游业发展成果分享者角度,分别从机制、政策及分配三个方面来明确要求,即健全旅游发展受益机制,出台旅游惠民政策,切实保证居民、企业参与收益分配。最终,旅游参与全民化的目标就是使目的地成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典范。
3.5旅游效应最大化。把旅游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的带动作用,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旅游对当地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达到较高水平,成为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促协调、扩开放的典范。
旅游效应最大化的目标是就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效益、整体效益来设定的,是要引导各示范区将创建和旅游业发展与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文明建设等大局有机结合起来,不仅仅是旅游业本身的效益最大化,而是要让旅游业的整体效益、综合效益最大化。具体要求有四项:一是要把旅游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提升旅游业的产业地位和工作定位;二是要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的带动作用,既要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又要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三是使旅游对当地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达到较高水平,实现旅游业发展的整体经济效益和民生社会效益共同提高,其中在民生社会效益方面突出了就业,因为就业是民生之本;四是在最终目标上要成为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促协调、扩开放的典范。在整体效益目标中没有涉及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因为在创建任务中有体现,作为目标则突出经济和社会,以紧紧围绕国家当前阶段改革发展的“稳增长、惠民生”等中心任务。
六、创建任务
第四章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任务的规定,是《导则》各章中篇幅最大的,而且每一条都分若干项,目的是按照总体要求、创建原则和目标来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内容,八条依次从体制机制、规划、基础与环境、服务、产品、营销、监管、共建共享来予以明确,比较系统、全面和具体,需要解读的内容相对较少。
4.1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
4.1.1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宣传、组织、政法等党委部门和发改、公安、财政、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化、体育、统计、林业等政府部门在合力推进全域旅游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4.1.2探索建立与全域旅游发展相适应的旅游综合管理机构,如旅游发展委员会,有效承担旅游资源整合与统筹协调、旅游规划与产业促进、旅游监督管理与综合执法、旅游营销推广与形象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与专项资金管理、旅游数据统计与综合考核等职能。
4.1.3积极推动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构建管理内容覆盖旅游领域的新机制,切实加强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监督、旅游法庭、旅游质监执法等工作和队伍建设。
4.1.4积极创新旅游配套机制,建立相应的旅游联席会议、旅游项目联审、旅游投融资、旅游规划公众参与、旅游标准化、文明旅游共创、旅游志愿者组织、旅游人才培养、党政干部培训、旅游工作考核激励等机制。
4.1.5推动政策创新。出台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年增加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鼓励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建设。将全域旅游重大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旅游投资优选项目名录,优先安排政府贷款贴息。创新旅游投融资机制,推进旅游资产证券化试点,促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因地制宜建立旅游资源资产交易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引导各类资金参与全域旅游建设,鼓励开发性金融为全域旅游项目提供支持。强化旅游用地保障,在用地指标中优先支持旅游项目,探索实行重点旅游项目点状供地等用地改革,优化旅游项目用地政策。
本条以“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现代旅游治理体系”为题目,分别就建立党政统筹的组织领导机制、推进“1+3+N”改革和政策创新明确任务。第一项关于建立党政统筹的全域旅游领导机制,强调要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加强部门联动方面要在政府相关部门之外专门强调充分发挥宣传、组织、政法等党委部门在合力推进全域旅游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其中,宣传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在整体宣传、氛围和环境营造、形象塑造方面进行统筹协调,在旅游行业包括行业媒体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出版等主流媒体在旅游宣传上的重要作用以及网络媒体越来越突出的作用,还要在精神文明建设、目的地人文社会环境营造和居民旅游意识培养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党委组织部门则主要是在干部配备和教育培训、班子建设和管理考核以及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党委政法机关则是在社会治安综合抬理、协调公安司法机关加强旅游环境综合保障和旅游权益维护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第二项关于建立具有综合协调功能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就是“1+3+N”中的“1”,考虑到需要和可行因素,使用了“探索建立”和名称举例的方式(如旅游发展委员会),重点放在强调其应该有效承担的几个方面综合协调功能:一是旅游资源整合与统筹协调:二是旅游规划与产业促进:三是旅游监督管理与综合执法:四是旅游营销推广与形象提升:五是旅游公共服务与专项资金管理:六是旅游数据统计与综合考核等。
第三项是“1 +3+N”中的“3”,同样是考虑需要和可行因素,没有提建立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旅游法庭等直接设计机构谁要求,使用了“积极推动公安、工商、司法等部门构建管理内容覆盖旅游领域的新机制,切实加强旅游警察、旅游市场监督、旅游法庭、旅游质监执法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提法,实际上要求也更高。
第四项关于“1+3+N”中的“N”,以“积极创新旅游配套机制”为题,重点列出了10个方面的机制建设,当然不是所有的示范区都要全面建立这10项,也不是每个示范区只在这10项之中来选择建立就行了,而是根据需要和条件来决定,完全可能超出这个范围。
第五项任务是政策创新,重点是出台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和优化旅游项目用地政策4个方面,当然对于不同示范区来说都是具有突破的可能性和相应选择性的。4.2加强规划工作,做好全域旅游顶层设计
4.2.1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在实施“多规合一”中充分体现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
4.2.2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要就其旅游影响及相应旅游配套征求旅游部门的意见。
4.2.3完善旅游规划体系。编制旅游产品指导目录,制定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人力资源等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或行动方案,形成包含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重大项目设计规划等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的规划体系。
4.2.4加强旅游规划实施管理。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重点项目规划应报请人大或政府批准,提升规划实施的法律效力,并建立旅游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
本章第二条以“加强规划工作,做好全域旅游顶层设计”为题,依次就旅游进规划、落实旅游发展要求、旅游规划管理、旅游规划实施4个方面明确了任务,相应地分为4项。第一项是要求将旅游发展纳入本区域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所在地人民政府要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并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在实施“多规合一”中充分体现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第二项要求在相关重大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就其对旅游的影响和旅游配套建设需求征求旅游部门的意见。第三项要求完善旅游规划体系,就旅游产品开发和旅游公共服务、营销推广、市场治理、人力资源等编制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所形成的规划体系要层次分明、相互衔接、规范有效。第四项关于规划实施主要是强调总体规划和重点项目规划要报请人大或政府批准以提升法律效力,并建立旅游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以保证实施效果。
4.3加强旅游设施建设,创造和谐旅游环境
4.3.1推动“厕所革命”覆盖城乡全域。推进乡村旅游、农家乐厕所整体改造,5A级景区厕所设置第三卫生间,主要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场所、旅游线路和乡村旅游点的厕所要实现数量充足、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鼓励对外服务场所厕所免费对游客开放。推进市场多元供给和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通过使用能源、材料、生物、信息等新技术,切实解决旱厕、孤厕及其污物处理、厕所信息服务等难题。引导游客爱护设施、文明如厕,营造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4.3.2构建畅达便捷交通网络。完善综合交通体系,科学安排支线机场新建和扩建,优化旅游旺季和通重点客源市地航班配置,加强覆盖旅游景区的通用机场建设。改善区域公路通达条件,提升区域可进入性,提高乡村旅游道路的建设等级,推进干线公路与景区公路连接线以及相邻区域景区之间公路建设,形成旅游交通网络。提高游客运输组织能力,开通旅游客运班车、旅游公交车和观光巴士等。推进旅游风景道、城市绿道、骑行专线、登山步道等慢行系统、交通驿站等公共休闲设施建设,打造具有通达、游憩、体验、运动、健身、文化、教育等复合功能的主题旅游线路。
4.3.3完善集散咨询服务体系。在建好景区游客中心的基础上,合理布局建立全域旅游集散中心,设立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因地制宜在商业街区、交通枢纽、景点景区等游客集聚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有效提供景区、线路、交通、气象、安全、医疗急救等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
4.3.4规范完善旅游引导标识系统。在全域建立使用规范、布局合理、指向清晰、内容完整的旅游引导标识体系,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4.3.5合理配套建设旅游停车场。建设与游客承载量相适应、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管理科学的生态停车场。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区公路沿线增设旅游服务区、释站、观景台、自驾车营地等设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生态、旅游等复合型服务区转型升级。
本章第三条是旅游设施和环境方面的创建任务,以“加强旅游设施建设,创造和谐旅游环境”为题,分5项依次就旅游厕所、交通、游客中心、旅游标识、停车场等的任务予以明确。其中,在厕所革命方面强调第三卫生间设置、乡村旅游厕所改造、厕所服务与开放、厕所维护管理、新技术应用和厕所文明建设6个重点:在交通服务体系上突出大交通服务水平提升、旅游连接交通建设、快进和慢行交通系统建设、旅游交通服务产品化等4个方面:在游客中心及旅游集散服务上明确了设立多层级旅游集散网络和服务的任务要求:在旅游引导标识系统上强调“使用规范、布局合理、指向清晰、内容完整”和在重点涉旅场所规范使用标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在旅游停车场建设上强调满足需要和生态化,同时鼓励在国省干线公路和通景区公路沿线增设旅游服务区、驿站、观景台、自驾车营地等设施,还要求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生态、旅游等复合型服务区转型升级。
4.4提升旅游服务,推进服务人性化品质化 4.4.1充分发挥标准在全域旅游工作中的服务、指引和规范作用。完善旅游业标准体系,扩大旅游标准覆盖范围,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强涉旅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与服务能力,树立友善好客旅游服务形象。
4.4.2按照旅游需求个性化要求,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鼓励企业实行旅游服务规范和承诺,建立优质旅游服务商目录,推出优质旅游服务品牌。开展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4.4.3推进服务智能化。建立地区旅游服务线上“总入口”和旅游大数据中心,形成集交通、气象、治安、客流信息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在线预订、网上支付,主要旅游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开发建设游客行前、行中和行后各类咨询、导览、导游、导购、导航和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
4.4.4完善旅游志愿服务体系。建立服务工作站,制定管理激励制度,开展志愿服务公益行动,提供文明引导、游览讲解、信息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打造旅游志愿服务品牌。
本章第四条是有关旅游服务,整体上突出人性化和品质化,分别就旅游服务标准化、品质化、智能化和志愿服务明确任务。其中,标准化突出标准在全域旅游工作中的服务、指引和规范作用,同时要求加强涉旅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在增强服务意识与能力的基础上树立友善好客旅游服务形象:品质化明确要求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引领计划,开展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并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智能化突出对旅游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移动网络信息全覆盖以及提供网络咨询、导览、导游和分享评价等智能化旅游服务:旅游志愿服务则突出体系、机构和机制、品牌建设并明确了重点服务内容。
4.5坚持融合发展、创新发展,丰富旅游产品,增加有效供给
4.5.1“旅游+城镇化、工业化和商贸”。突出中国元素、体现区域风格,建设美丽乡村、旅游小镇、风情县城、文化街区、宜游名城以及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支持旅游综合体、主题功能区、中央游憩区等建设。利用工业园区、工业展示区、工业历史遗迹等因地制宜开展工业旅游,鼓励发展旅游用品、户外休闲用品和旅游装备制造业。完善城市商业区旅游休闲服务功能,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鲜明地方特色的时尚性、实用性、便携性旅游商品,提高旅游购物在旅游收入中的比重,积极发展商务会展旅游。4.5.2“旅游+农业、林业和水利”。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和现代农业庄园,鼓励发展田园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和具备旅游功能的定制农业、会展农业、众筹农业、家庭农场、家庭牧场等新型农业业态。因地制宜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鼓励发展“森林人家”“森林小镇”。鼓励水利设施建设融入旅游元素和标准,充分依托水域和水利工程,开发观光、游憩、休闲度假等水利旅游。
4.5.3“旅游+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积极利用科技工程、科普场馆、科研设施等发展科技旅游。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发展红色旅游,开发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夏(冬)令营等研学旅游产品。依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美术馆、艺术馆等文化场所,推进剧场、演艺、游乐、动漫等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文化体验旅游。开发医疗健康旅游、中医药旅游、养生养老旅游等健康旅游业态。积极发展冰雪运动、山地户外、水上运动、汽车摩托车运动等体育旅游。
4.5.4“旅游+交通、环保和国土”。建设自驾车房车旅游营地,打造旅游风景道和铁路遗产、大型交通工程等特色交通旅游产品,推广精品旅游公路自驾游线路,支持发展邮轮游艇旅游,开发多类型、多功能的低空旅游产品和线路。建设生态旅游区、地质公园、矿山公园以及山地旅游、海洋海岛旅游、避暑旅游等旅游产品。
4.5.5提升旅游产品品质。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民族民俗文化、传统农耕文化等,提升旅游产品文化含量。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现代信息和新科技装备,提高旅游产品的科技含量。大力推广使用资源循环利用、生态修复、无害化处理等生态技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旅游开发的生态含量。
4.5.6丰富品牌旅游产品。增强要素型旅游产品吸引力,深入挖掘民间传统小吃,建设特色餐饮街区,进一步提升星级饭店和绿色旅游饭店品质,发展精品饭店、文化主题饭店、经济型和度假型酒店、旅游民宿、露营、帐篷酒店等新型住宿业态,打造特色品牌。提升园区型旅游产品品质,强化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区、旅游综合体、城市公园、主题乐园、大型实景演出和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规划馆、展览馆、纪念馆、动植物园等园区型旅游产品设施配套,实现节约、集成和系统化发展,打造整体品牌。发展目的地型产品,按照村、镇、县、市、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目的地品牌。
4.5.7推动主体创新。培育和引进有竞争力的旅游骨干企业和大型旅游集团,促进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支持旅游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并购等方式发展知名旅游品牌。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支持互联网旅游企业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资源。促进中小微旅游企业特色化、专业化发展,建设发展产业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的特色涉旅企业。构建产学研一体化平台,提升旅游业创新创意水平和科学发展能力。
本章第五条是产品供给方面的任务,在标题中即明确要坚持融合发展、创新发展。第一至四项依次就“旅游+”的4个重点领域明确任务,都很具体和明确。第五至七项分别明确产品品质、品牌产品和供给主体建设任务,其中,第五项就提升旅游产品品质明确了三大途径,分别为提升文化含量、科技含量和生态含量:第六项丰富品牌旅游产品要求增强要素型旅游产品吸引力、提升园区型旅游产品品质和发展目的地型产品:第七项推动主体创新则分别就大企业、中小微企业、旅游电子商务企业以及企业品牌、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建设明确了任务。
4.6实施整体营销,凸显区域旅游品牌形象
4.6.1制定全域旅游整体营销规划和方案。把营销工作纳入全域旅游发展大局,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树立整体营销和全面营销观念,明确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加强市场推广部门与生产供给部门的协调沟通,实现产品开发与市场开发无缝对接。设立旅游营销专项资金,鼓励制定相应的客源市场开发奖励办法,切实做好入境旅游营销。
4.6.2拓展营销内容。在做好景点景区、饭店宾馆等传统产品推介的同时,进一步挖掘和展示地区特色,将商贸活动、科技产业、文化节庆、体育赛事、特色企业、知名院校、城乡社区、乡风民俗、优良生态等拓展为目的地宣传推介的重要内容,提升旅游整体吸引力。
4.6.3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塑造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形象,打造主题突出、传播广泛、社会认可度高的旅游目的地品牌。提升区域内各类品牌资源,建立多层次、全产业链的品牌体系,变旅游产业优势为品牌优势。
4.6.4建立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媒体、公众等参与的营销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推广营销中的作用,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营销资源和方式,建立推广联盟合作平台,形成上下结合、横向联动、多方参与的全域旅游营销格局。
4.6.5创新全域旅游营销方式。有效运用高层营销、公众营销、内部营销、网络营销、互动营销、事件营销、节庆营销、反季营销等多种方式。借助大数据分析,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APP客户端等新兴媒体,提高全域旅游宣传营销的精准度、现代感和亲和力。
本章第六条关于旅游营销的任务中,突出整体营销和品牌形象塑造。共5项,依次就制定全域旅游整体营销规划和方案、丰富营销内容、实施品牌营销战略、落实营销责任、创新营销方式明确了任务。其中,第一项明确要把营销工作纳入全域旅游发展大局,树立整体营销和全面营销观念,设立旅游营销专项资金:第二项要求在做好传统产品营销的同时,进一步挖掘和展示地区特色项目,提升旅游整体吸引力:第四项明确要求建立部门、行业、企业、媒体、公众等参与的营销机制,形成上下结合、横向联动、多方参与的全域旅游营销格局:第五项要求有效运用多种方式,借助大数据和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APP客户端等新兴媒体提高营销的精准度、现代感和亲和力。
4.7加强旅游监管,切实保障游客权益
4.7.1加强旅游执法。严肃查处损害游客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重大违法案件,实现旅游执法检查的常态化。公安、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涉旅领域执法检查。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的市场监督执法功能,建立健全旅游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4.7.2加强旅游投诉举报处理。建立统一受理旅游投诉机制,积极运用12301智慧旅游服务平台、12345政府服务热线以及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咨询中心等多样化手段,形成线上线下联动、高效便捷畅通的旅游投诉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做到受理热情友好、处理规范公正、反馈及时有效,不断提高旅游投诉的结案率、满意率。
4.7.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立旅游领域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失信行为,并对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行动。扩大旅游“红黑榜”应用,将旅游景区点纳入旅游“红黑榜”评价机制。积极应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加强对旅行社、导游人员日常监管,保障导游人员合法劳动权益。发挥旅游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4.7.4加强旅游文明建设。全面推行国内旅游文明公约和出境旅游文明指南,培育文明旅游典型,建立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和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法庭等工作人员的执法培训,提高旅游执法专业化和人性化水平。
本章第七条关于旅游监管任务,在标题中即将其目的和意义——切实保障游客权益——明确出来。共4项,依次为加强旅游执法、旅游投诉举报处理、事中事后监管和旅游文明建设。其中,第一项强调旅游执法常态化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执法职责并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第二项强调运用信息化方式畅通旅游投诉举报渠道并提高处理效率:第三项强调建立“红黑榜”等信用平台并开展联合惩戒和加强公众、社会、舆论监督:第四项强调要通过文明旅游行为记录等手段来推进文明旅游进程。
4.8优化城乡环境,推进共建共享
4.8.1加强资源环境生态保护。强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田园风光、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等保护,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生物多样性、环境优良性、传统村镇原有肌理和建筑元素。注重文化挖掘和传承,构筑具有特色的城乡建筑风格。倡导绿色旅游消费,实施旅游能效提升计划,降低资源消耗,推广节水节能产品、技术和新能源的使用,推进节水节能型景区、酒店和旅游村镇建设。
4.8.2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开展主要旅游线路沿线风貌集中整治,在路边、水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在重点旅游村镇实行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和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全面优化旅游环境。
4.8.3强化旅游安全保障。加强旅游安全制度建设,强化旅游、公安、交通、安监、卫生、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景区开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加大出游安全风险提示,落实旅行社、饭店、景区安全规范。强化对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和旅游用车、旅游节庆活动等重点领域及环节的监管。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完善旅游保险产品,扩大保险覆盖面,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
4.8.4大力促进旅游创业就业。建设旅游就业需求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引导,加大技术支持,进一步改善传统旅游企业吸纳就业的政策环境,切实为新型旅游企业招募员工创造便利条件。积极引导科技、艺术、创意设计等各类专业人才跨界参与旅游开发建设。重视发展创业型的个体私营旅游经济和家庭手工业。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发展旅游教育,开设特色旅游专业,提升旅游人力资源规模和水平。
4.8.5大力推进旅游扶贫和旅游富民。通过整合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从整体增加贫困地区财政收入、村集体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以景区带村、能人带户、“企业+农户”和直接就业、定点采购、输送客源、培训指导、建立农副土特产品销售区和乡村旅游后备厢基地等各类灵活多样的方式,促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大力实施旅游富民工程,通过旅游创业、旅游经营、旅游服务、资产收益等方式促进增收致富。
4.8.6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社会环境。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的理念,向目的地居民开展旅游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强化目的地居民的旅游参与意识、旅游形象意识、旅游责任意识。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推动公共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城市休闲公园、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免费开放,鼓励旅游场所对特定人群实行价格优惠,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旅游服务。
本章第八条是关于推进旅游共建共享的任务,旨在按照共享发展的理念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创建。共s项,依次为加强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推进全域环境整治、强化旅游安全保障、大力促进旅游创业就业、大力推进旅游扶贫和旅游富民、营造良好旅游发展社会环境。其中,提出要由安监部门牵头组织景区开业的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景点景区最大承载量警示,建立政府救助与商业救援相结合的旅游救援体系:将旅游扶贫和旅游富民并重,大力实施旅游富民工程: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等理念,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和特定人群旅游服务。
七、评估管理
关于全域旅游示范区及其创建的考核与管理,集中在第五章,但第一章第四条有关程序及相关职责分工的规定是基础性和根本性的。
1.4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地方申报、审核确定、创建实施、评估监测、考核命名、复核督导的程序进行。其中,示范区创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旅游局推荐申报,国家旅游局审核确定:创建工作日常指导、评估监测、复核督导由国家旅游局或国家旅游局委托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考核命名工作由国家旅游局统一组织实施。
此条明确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程序分6步,并就相关程序所发生的责任承担予以明确。
一是“地方申报”,具体就是由参加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地区的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其中,省级行政区参加示范创建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直接向国家旅游局提出申请: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级人民政府提出示范创建申请的,由所在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向国家旅游局推荐。要求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目的既在于明确具体程序及申报主体,更在于落实示范创建的主体责任,既然是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就要由其承担创建的主体责任。
二是“审核确定”,是指国家旅游局对每个申请示范创建单位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同意其参加创建,审核还包括所在地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接受国家旅游局委托对县(市、区、旗)和市(地、州、盟)级示范创建申请所进行的审核。
三是“创建实施”,即各申请单位被确定为示范创建单位后,按照创建工作方案,在《导则》等文件和国家旅游局指导下,开展创建工作,完成创建任务,实现创建目标。
四是“评估监测”,是由国家旅游局和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示范创建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评估,及时反映创建工作成效和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以保证创建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各级评估监测机关可以要求创建单位进行阶段性自检自测并报告结果,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专门机构和专家进行专业评估与明察暗访。
五是“考核命名”,由国家旅游局或其委托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创建工作成效、创建任务完成、创建目标实现情况,根据监测评估和报告,通过集中检查考核和实地检查考核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认为完成任务、实现目标、具备示范功能的,由国家旅游局命名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尚未完成创建任务、实现创建目标和不具备示范功能作用的,则不予命名并指导其继续创建,如果自愿退出示范创建,则将其从示范创建名单中注销。
六是“复核督导”,是由国家旅游局或其委托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已经命名的全域旅游示范区进行定期复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指导其解决,以不断提高全域旅游发展水平和示范水平,存在严重间题、不具备示范功能作用的,则撤销其示范区命名。
5.1创建工作应由本地区党委政府统筹负责,研究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建立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创建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务实高效推进。
此条是根据创建工作性质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所在地党委和政府承担创建工作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同时明确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考核和协调服务等责任。5.2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示范区创建工作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评估监测。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示范区创建工作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评估监测,并向国家旅游局提交评估报告。
此条是按照创建工作程序,划分和落实评估监测责任,并明确了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告责任,贯彻的是实事求是以及分级管理与属地负责相结合等基本原则。
5.3国家旅游局依据本导则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考核命名和管理办法》,示范区考核命名工作由国家旅游局依照本导则和相关办法进行,对符合条件和标准并能发挥示范作用的,予以命名。
此条是对国家旅游局负责考核命名的方式、原则等做出明确规定。
5.4对已命名的示范区适时组织复核,对于复核不达标或发生重大旅游违法案件、重大旅游生产责任安全事故、严重不文明旅游现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示范区,视情况予以警告或撤销。
此条是对复核结果处置做出明确规定,旨在贯彻“注重实效、突出示范,宽进严选、统一认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示范创建工作基本方针,通过复核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以及及时淘汰不具备示范功能作用者,来实现“注重实效、突出示范”的目标。
八、《导则》实施和解释
6.1本导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2本导则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六章附则的两条内容都是程序性并按通行方式做出的规定,分别就生效施行时间和解释权、修订权做出规定,分别贯彻的是“发布即生效”和“谁制定、谁解释、谁维护修订”的原则。
2.全域旅游解读 篇二
2016年2月,国家旅游局公布了首批262个“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金湖名列其中,淮安市唯一,这对金湖及至淮安旅游经济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全域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最新趋势。2016年1月19日在海口召开的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所作的《从景点旅游走向全域旅游——努力开拓我国“十三五”旅游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提出了从景点旅游模式走向全域旅游模式。全域旅游就是指,各行业积极融入其中,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域居民共同参与,充分利用目的地全部的吸引物要素,为前来旅游的游客提供全过程、全时空的体验产品,从而全面地满足游客的全方位体验需求。全域旅游的宗旨就是把整个城市看作一个旅游综合体,使产业培育与旅游相衔接,基础设施建设与旅游相配套,城乡开发与旅游相适应。
全域旅游是一种新兴旅游发展理念,大家都在摸索,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创建工作有一系列创建标准和验收指标,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梳理细化创建要求,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让创建有章可循、让创建有的放矢。
二、金湖县域乡村旅游发展的机遇和现状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能对淮安产业创新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示范和标杆作用。因此,高起点做好金湖乡村旅游规划及衔接、高标准抓好乡村旅游产品打造、高水平开展乡村旅游宣传推介、高质量提升乡村旅游配套功能,精心打造旅游“聚宝盆”,努力打造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金湖样本,通过试点示范和引领带动,淮安其它地区乡镇也能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塑造品牌,形成各具特色、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淮安旅游发展新业态,进而形成全域旅游发展的“淮安模式”。
1、金湖县域乡村旅游发展的机遇
创建工作为金湖乡村旅游发展提供了更宽广的平台。金湖乡村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交相辉映,被誉为“中国湖鲜美食之乡”、“中国荷藕之乡”、“中国荷文化之乡”、荷文化传承基地。因此,金湖县情需要大力旅游产业,而旅游资源赋存状况和特性需要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全域旅游背景下,突出乡村旅游,区域之内处处是风景,人人都是旅游的参与者、建设者和推介者,着力为游客提供标准化、人性化、亲情化服务,切实做到能留住游客,让更多群众提高收入,增加就业机会真正从旅游产业发展中受惠。
创建工作给乡村旅游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湖谋划了“一主四辅”的发展战略:“一主”即打造提升一个精品主城区,“四辅”即繁荣发展农村四大片区辅助中心。“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契合了金湖的发展战略,更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难得的发展机遇。全域旅游创建需要金湖乡村旅游的统一规划,通过优化空间布局,让所有景区联动发展、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延伸产业链,以整体品牌统领区域旅游形象;通过品牌突出地域特色,组成互为呼应、各具特色产品体系。
2、金湖县域乡村旅游发展的现状
根据本人前期科研项目调研分析,金湖乡村旅游大体上有三个方面资源优势:一是苏北农业大县,有“鱼米之乡”、“淮上明珠”、“苏北小江南”之美誉;二是有风光秀丽、底蕴深厚的乡村旅游资源;三有发展乡村旅游良好的自然地理区位和客源市场条件。通过多方共同努力,金湖乡村旅游已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如白马湖的生态渔村和体育旅游、柳树湾湿地公园、金湖水上森林公园、万亩荷花荡及荷花节、尧文化、青山寺等。特别是近年来,金湖实施了“一主四辅”的战略规划,其中的三区(高效农业、文化生态旅游综合示范区,白马湖特色旅游、生态湿地保护区,现代农业、承接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辐射的功能区)都是农村建设项目,给乡村旅游留下了丰富的发展空间。
多年来本人一直关注金湖旅游发展,并为金湖旅游发展出谋划策,但是也发现很多问题制约着金湖乡村旅游发展,在创建工作中须亟待改善。
1)旅游项目单调,服务缺乏特色
金湖乡村旅游景点虽不少,但大多规模小、分布散,文化产品开发深度不够,经营模式单一,内容泛化、缺乏内涵,同质化现象较为普通;盲目竞争严重,成为“全域旅游”乡村规划的重要制约因素。
2)产业集聚度低,产业协同不强
金湖旅游产业集聚不明显,附加值较低,协同不强,难以提供优质服务,也未能充分发掘游客的消费潜力,大幅增加乡村旅游收入;与农产品深加工、民俗文化创意产品生产等衔接不力,还没有形成规模效益和品牌效应;受家庭经营方式的制约,尚未形成观光、休闲、购物、娱乐、旅游一条龙服务的产业体系。
3)缺乏“全域”观念,文化内涵不够丰富
金湖现有几个景点没有与其当地的乡村风俗以及文化产品等相结合,没有把民俗文化的内涵真正表现出来。金湖乡村文化应与科技结合,与创意产业融合,创新旅游发展业态,为乡村旅游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4)基础设施尚待改善,科技手段有待加强
金湖乡村旅游开发力度不够,景区内外“两重天”局面严重存在。景区通达性、乡村交通条件亟待改善;欺诈游客现象时有发生;旅游形象不鲜明、和周围市县比较起来,营销力度不够;现代科技手段运用有待加强如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旅游发展资金有待拓宽;社区居民旅游意识有待提高;厕所供给不足、建设不够等,众多问题严重制约了金湖乡村旅游进一步发展。
三、基于全域旅游视角金湖乡村旅游发展路径
2015年3月到2016年3月,笔者对英国及欧洲部分国家进行了学术访问,多次参与国外乡村旅游有关研讨会、也进行了多次实地调研。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乡村旅游已具相当规模,并走上了规范发展轨道,如爱尔兰、英国、法国、西班牙、德国等国家,政府把乡村旅游作为经济增长、扩大就业、避免农村人口向城市过度流动的重要手段,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欧洲国家在乡村旅游发展的资源保护、产品开发、管理体系方面,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如推行乡村旅游品质认证制度;政府部门的管理与行业协会自律制度;完善的旅游预订系统;划拨经费专项促销等。结合“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指标,结合国外乡村旅游建设和管理经验,金湖乡村旅游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1、旅游观念更新
落实协调、创新、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依托自身优势,有关部门做好全域旅游创建工作的顶层设计。特别是要邀请专家,立足资源实际和产业现状,制定“全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全域旅游是集观光、体闲、度假、购物、娱乐、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旅游综合体,包含了文化旅游、体闲养生、人文体验、主题娱乐、商贸购物等多种业态。乡村旅游的“全域”式在于树立其“全域”优质形象,从而形成乡村旅游的“全域”性品牌,各地在乡村旅游的宣传中切记不要各自为政。
2、产业体系完善
金湖要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契机,统筹“全域”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制定与乡村旅游配套的服务标准,形成“全域”乡村旅游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城镇化推进良性互动和全面发展的新局面。
协调创新“产品体系、吸引力体系、品牌体系、保障体系”,必须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以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为主、政府投资和外商投资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投融资可借鉴国内外采用较多的如BTO、PFI、BOOT等模式,提升相关公共产品供给的市场化水平。
3、社区居民参与
让乡村旅游社区居民充分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来,要着力研究社区参与态度、社区参与模式、社区参与内容等。围绕“乡村”主题,在延长产业链条上下足功夫,充分发挥区域内各自优势,分工合作,紧密协同,形成乡村旅游与全域非农产业良性互动的环境氛围。
调动社区居民发展乡村旅游的主动性,利用高校资源,产学研合作,同时要加强社区居民和旅游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提高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收入,以缓解相关利益者之间的矛盾。
4、运行管理创新
根据欧洲国家乡村旅游管理经验,要理顺好“政府、企业、居民、旅游者”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关系,形成科学、和谐的旅游市场发展氛围;要杜绝过度商业化,确保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乡村,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在营销方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旅游”,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步伐,实现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融合,建设智慧景区、智慧饭店网上销售,打造网上虚拟旅游,充分发挥“导航、导游、导览、导购”智慧旅游平台的功能。
摘要:全域旅游是当今旅游业研究热点、焦点问题,是旅游需求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物。江苏淮安市金湖县“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给乡村旅游发展带来了机遇,文章分析了金湖乡村旅游发展现状,结合创建标准和验收指标,对金湖乡村旅游发展路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全域旅游,乡村旅游,发展路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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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凤君、周毅.全域旅游背景下的乡村旅游发展与对策研究[J].旅游管理研究,2016(3).
3.“旅游+”的“全域”机会 篇三
2015年,山东省旅游消费突破7000亿元,旅游业产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10%,支柱作用越来越凸显,旅游投融资已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一幅“处处皆美景、时时可旅游”的全域旅游新画卷正在展开。
山东:“顶层设计”布局全域旅游
5月一个寻常日子,山东蓬莱接待着来自五湖四海的游客:蓬莱阁座山临海,三仙山海山相依,欧乐堡、极地海洋世界等项目备受年轻人关注;葡萄酒风情体验区做足了“酒、湖、马”文章,而南部山区郁郁葱葱的农庄则一派田园风景。
“蓬莱曾是胶东半岛旅游的‘中转站’,淡旺季明显、留不住过夜客,如今蓬莱旅游业正向以社区为依托、深度体验为主线、散客和自由行为方式、产业融合为开发形态的新型融合性生活旅游业态过渡,这既是全域旅游的要求,也是当前旅游产业的愿景。”蓬莱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海滨小城蓬莱从2012年开始提出发展“全域旅游”理念,至今已取得良好成绩。而这是近年来山东探索“全域旅游”的一个缩影。
从今年春天开始,“全域旅游”一词越来越多地见诸报端。所谓全域旅游,是把一个行政区当做一个旅游景区,是旅游产业的全景化、全覆盖,是资源优化、空间有序、产品丰富、产业发达的科学的系统旅游。要求全社会参与,全民参与旅游业,通过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全面推动产业建设和经济提升。通俗点说,“全域旅游”就是不再停留在旅游人次的增长上,而是更看重旅游质量,将其看做新财富革命中的重要环节。
山东在全国较早地发展全域旅游。据介绍,山东2014年根据齐鲁文化的丰富内涵和各地文化的优势与突出特色,围绕“好客山东”总体品牌,策划推出了东方圣地、仙境海岸、平安泰山、齐国故都、泉城济南、儒风运河、水浒故里、黄河入海、亲情沂蒙、华夏龙城等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使好客山东品牌的内涵得以在全省范围内深度拓展,突破旅游景点与线路的格局,构建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服务完善、旅游功能完备的目的地,也是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尝试。
2015年,山东省旅游消费突破7000亿元,旅游业产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超过10%,支柱作用越来越凸显,旅游投融资已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0年我国人均GDP有望突破1万美元,旅游消费的需求将呈现爆发式增长。”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表示,我国旅游要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
他解释说,在我国旅游发展的初级阶段,主要是建景点、景区、饭店、宾馆。然而旅游业发展到现在,已经到了全民旅游和个人游、自驾游为主的全新阶段,传统的景点旅游模式已不能满足现代大旅游发展的需要。
“有顶层设计‘撑腰’,有主要领导抓,推进全域旅游才‘靠谱’。”作为一名长期研究旅游产业发展的教授,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王昆欣说,旅游已是被世界公认的“关联度高、涉及面广、带动性强”的综合性产业,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仅靠某个部门显然单薄了,必须依靠党政统筹推进,形成“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局面,一大批有着优质旅游资源的地区才能、才敢放手去干,探索出真正适合本地的全域旅游发展模式。
乡村游领衔“旅游+”新业态
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会长、山东大学旅游系主任王德刚教授表示,“从山东的经验看,全域旅游的发展思路,绝不单纯是空间的概念,更是全产业的、全社会的,即通过‘旅游+’把旅游与其他产业、其他部门和其他领域融合起来,利用其他的社会资源发展旅游。地域扩展,产业叠加。当然,很多地方也是在探索,还需要深入研究,创新发展。”
据了解,旅游新业态也是山东探索全域旅游的重要发力点。
目前,我省聘请世界旅游组织正在编制一个高水平的山东旅游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打造核心竞争力。在这方面,按照策划、规划先行的原则,我省正着力培育会展、邮轮游艇、自驾车房车、温泉滑雪、低空飞行、养老养生、研学旅行、中医药健康、休闲垂钓、文化演艺等十大旅游新业态。依托滨海、湖泊、海岛、海湾、温泉、山岳等资源,有针对性地培育新婚度假、康养度假、养老度假等主题休闲度假基地。依托5A级旅游景区或生态旅游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目的地。我省还将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旅游休闲示范区,一方面满足国内游客的度假需求,另一方面吸引国内高端游客从海外度假市场向国内度假市场回流。
值得注意的是,乡村旅游是山东探索全域旅游的重头戏。山东省自2013年起设立乡村旅游发展扶持资金,目前山东省财政已累计统筹安排资金6.2亿元。近年山东共打造旅游强乡镇82个、旅游特色村282个、规模化乡村旅游点400多个、工农业旅游示范点260个、精品采摘园261个、好客人家星级农家乐1318个。2015年,山东61个村被国家旅游局命名为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总数全国第一,全省乡村旅游接待人数增长到3.3亿人次,乡村旅游收入实现1806.7亿元。
不少省外企业在山东乡村投资兴建乡村酒店、民宿等,逐渐提高了山东乡村旅游的档次。在滨州狮子刘村片区,大地风景规划设计院建设的大地乡居度假酒店已经运营;在威海荣成东楮岛村,北京世纪唐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规划建设了10幢“海草房唐乡”,是独具地方特色的高端乡村民宿;在泰安里峪村,北京铂思旅游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投入150余万元打造了3处高品位的乡村度假小院。
黄海学院旅游专业教研室主任、副教授贾绪红认为,“互联网+旅游”的模式中,旅游产业是被动的,而做了“旅游+”,去主动与其他行业交叉融合,是一种主动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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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来,政府主导是一种必然的模式。但是这么多特色产业如何融合?首先要在理念上有变化,再就是旅游部门要有意识地接触这些特色产业,主动地去谋求融合。只有这样推进才会更快速、容易一些。”贾绪红说,“旅游+”的优势在于,旅游已经成了全民休闲的形式,单纯的旅游观光,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旅游+”与生活、相关产业相结合,效果会更好。她以精准扶贫工作为例,如果旅游加入其中,现代都市生活中人们在旅游的过程中会享受到很多原生态文化,而扶贫项目也会有很好的成果。
被资本看中的万亿市场
伴随着旅游业大众化、产业化特质的凸显,旅游业获得了资本青睐。在5月15日召开的中国旅游产业投融资促进大会上,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15年全国旅游业投资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旅游业完成投资10072亿元,同比增长42%。
2016年,全国旅游投资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预计全年旅游直接投资将达到1.25万亿元。到2020年,实现旅游投资总额比2015年翻一番,达到2万亿元。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吴文学介绍,2015年全国旅游投资规模不断扩大,投资结构逐步改善,投资热点加快形成。去年全国旅游投资依然延续了民营资本为主、政府投资和国有企业投资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格局。民营企业投资旅游业5779亿元,占全部投资的57.4%,投资热点从传统制造业、房地产业向现代旅游业转变。
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的旅游投资热点集中在乡村旅游、在线旅游、旅游综合类项目、邮轮游艇和体育旅游等领域。接下来,旅游投资的热点还将在休闲度假、智慧旅游、文化旅游、健康养生旅游、特色小镇等领域涌现。
山东省内旅游投资也正处于进行时。目前,全省在建、待建的投资过百亿的旅游大项目15个。其中,济南鹊山龙湖·新奇世界国际度假区项目,由北京中弘集团投资300亿元已经开工建设;大连万达集团游艇产业项目总投资233亿元,即将开工;青岛西海岸中铁·青岛博览城投资500亿;青岛崂山集团与祥源控股投资合作,投资100亿元推动崂山风景区全域旅游产业升级项目已经启动。
山东省旅游局局长于凤贵在今年2月全省旅游工作会议上介绍,2015年,全省纳入统计的旅游项目达925个,规划总投资15444亿元;纳入国家旅游项目管理系统的旅游项目705个,规划总投资15275.1亿元,实现旅游投资1400亿元,居全国首位。
在济南长清区万德镇的西山岭,一处预计总投资5.8亿元的房车露营基地已在2015年年底破土动工。山东老虎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陈晓英介绍,整个营地内将建设883个停车位、667个房车营位、131个木屋营位,并计划建设一个可容纳50架直升机的机场。
山东还探索“旅游+金融”,在全国率先实施旅游基金引导产业发展模式。山东海滨旅游发展基金与山东旅游发展基金已经设立,基金规模为30亿元。烟台市成功引进山东滨海旅游发展基金,与新奥集团北部湾旅游公司达成筹建50亿元烟台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协议。
4.全域旅游调研提纲 篇四
-----加快全域旅游建设步伐 全力打造国际最佳旅游胜地
石林县委党校
以石林风景区建设为统揽,发展全域旅游,是新一届石林县委、县政府基于石林独特的生态优势和良好的现实基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入分析石林县城乡建设和旅游经济发展的现实基础,研究建设美丽石林、振兴旅游经济的对策举措,对于建设国际最佳旅游胜地和滇中经济区东南新城,着力打造“世界喀斯特精华、中国阿诗玛故乡、浪漫爱情圣地、东方狂欢之都”,加快建设美丽石林·幸福彝乡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全域旅游综述
(一)研究全域旅游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全域旅游研究现状
(三)全域旅游的内涵及支撑
(四)全域旅游是全域城市化的重要推手和支撑
(五)全域旅游的开发应注意的问题
二、推进石林全域旅游建设——正当其时
(一)发展全域旅游是石林县转型升级的需要
(二)发展全域旅游是石林县旅游错位发展的需要
(三)发展全域旅游是石林县旅游顺应潮流的需要
三、石林县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一)石林县旅游业发展概述
(二)石林县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四、国内外知名旅游城市实施全域旅游的经验
(一)里昂
(二)新加坡
(三)浙江萧山
(四)丽江
五、石林发展全域旅游的优劣势分析
六、石林县发展全域旅游的思路和对策
(一)深化发展思路,深化体制改革,健全管理机制、用人体制,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二)加大旅游产品、线路开发,促进文旅融合,提高市场在旅游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三)改变门票经济思维,加强规划和规划落实,打造特色精品,积极打造特色餐饮、特色旅游商品、特色村寨、特色节庆和红色旅游产品
(四)加强与周边区域协作,全局运用旅游营销手段,提升促销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拓展国内客源市场,有效开展入境旅游宣传
(五)创新推进机制,研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完善景区开发经营模式,建立投融资激励机制,推进各项示范区创建工作 结束语:
5.江夏全域旅游政策 篇五
为了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60号),落实武汉市全域旅游大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三个江夏”建设,促进江夏全域旅游取得突破性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订如下政策措施:
01支持打造旅游品牌
1、鼓励企业争创旅游品牌。对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万元、10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4A级、3A级旅游景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
2、支持打造行业经营品牌。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对通过评定性复核的五星级、四星级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评为绿色景区、绿色饭店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支持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对获评省级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名镇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旅游名村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或村委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新评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汽车露营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对获得认定的星级农家乐,按照评定等级五星级至一星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对获得认定的金宿级民宿、银宿级民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
4、支持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对体现本地历史文化特色、具有较强影响的大型实景演出旅游项目,年接待人数超过15万人次、7万人次,分别给予演艺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
02推进旅游业创新发展
5、支持建设旅游大项目。对旅游重大项目参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夏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夏政规﹝2017﹞6号)给予奖励。
6、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对“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的旅游投资项目,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政规﹝2017﹞60号)文件第五条第二款进行1:1配套补贴。
7、支持发展赏花游。落实市赏花游发展的相关财政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赏花游发展规划(2012-2020)的通知》(武政﹝2012﹞96号)文件,按照50%比例配套补贴赏花游项目单位。
8、支持创建著名旅游商品。对旅游商品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市级著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体现江夏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征集“武汉礼物”“江夏味道”获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03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9、加快旅游道路网络建设。从2018年开始至2020年,连续3年每年列入5000万元的旅游道路专项建设资金,改造提升梁子湖大道等多条景观大道,规划建设东西向的旅游干道和景区之间的连接线,形成“快旅慢游”的交通体系。加快景区、乡村旅游点的辅道建设,不断提高旅游道路可进入性。对各街道、村按照统一规划和计划实施的停车场、标识标牌、安保设施等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按计划完成且经审计验收确认,给予实际投资额30%的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0、扶持旅游厕所建设。对获评为3A、2A、1A的旅游厕所,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1、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和运营。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对符合国家一级、二级标准的旅游集散中心,前3年给予一定额度的运营补贴,其中第一年分别补贴500万元、300万元、后2年逐年递减,分别按照第一年额度的80%和50%予以补贴。
12、鼓励发展智慧旅游。对获评国家级的智慧旅游试点区、示范景区、示范酒店、示范旅行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其投资总额的30%,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评省级上诉四种示范类别的,分别按国家级奖励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
13、鼓励旅游电子商务建设。对涉旅电商企业的旅游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1000万元至2000万元(含)、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04优化旅游用地机制
14、保障旅游重点项目用地。优先保障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所需用地计划指标,每年优先安排列入全区旅游产业升级计划的旅游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投资在1亿元以上的旅游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公共厕所、游客休憩站点、公共停车场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对自驾车房车营地项目用地,按旅游用地确定供应底价、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结合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按照稳妥有序、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对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的项目推行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拓展土地使用功能。
15、优化涉旅农用地流转机制。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发旅游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外);在集体性质建设用地上建设非永久性功能性建筑的,实行“一事一议”;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明确且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人、宅基地使用人利用非耕地用地、林权、集体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以作价出资、投资入股、租赁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旅游项目;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项目,在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用地者可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使用权。
05加大旅游资金投入
16、加大财政预算资金支持。区财政预算每年统筹安排旅游专项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道路标识标牌建设、旅游形象宣传、旅游新业态建设、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信息化应用、旅游人才培养、旅游行业管理等。
17、设立旅游产业引导基金。在旅游产业引导基金中设立1亿元子基金,主要投向景区开发、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产品研发、旅游品牌创立等领域。
18、实施旅游重点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旅游重点项目实际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并自行完善基础设施的,经申报审核,贴息利息不超过贷款合同中规定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单个贷款贴息项目的贴息时限不超过3年(含3年),每年贴息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
19、奖励新上市旅游企业。对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新上市,且在江夏区注册、纳税的旅游企业,经评定市财政给予奖励的,区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
06大力推进旅游营销
20、支持开展旅游营销。鼓励景区、酒店、旅行社等以本地旅游产品和我区旅游形象宣传为主题,主动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对参与在市内举办的各类旅游会展、宣传推介活动的单位,可给予每个单位每次一次性补贴1万元,参与在市外举办的各类旅游会展、宣传推介活动的单位,可给予每个单位每次一次性补贴3万元。
21、奖励招徕研学和外地游客。对主推“江夏一日游”产品的旅行社,按照年接待游客人数,可给予每人2元的奖励;对接待中小学生参与集体研学旅行的景区,按照年接待人数,可给予每人3元的奖励;对在网络新媒体上发布关于江夏旅游的文章、游记、小视频等相关内容,点击量超过10万次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22、支持开通江夏“景区直通车”。对新开通的“景区直通车”线路,每条线路两班车运营,可给予每年每台车一次性补贴10万元。
23、支持举办旅游会展和节庆活动。对从国内外引入江夏举办的,经济与社会效益明显的国际性、全国性、省市大型论坛、会展和旅游节庆活动,可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07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
24、优化区内旅游环境。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旅游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一般工业同价。污水方式和使用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在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企业排污费,自建污水处理厂或者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旅游企业,免征企业排污费。
25、建立健全旅游管理体制机制。成立武汉市江夏文化旅游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亿元,充分发挥区级文化旅游平台的作用。加快完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推动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建设,整合加强基层旅游质量监管力量,建立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负责文化旅游管理工作。
08附则
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奖励的涉税支出,由受奖企业或者个人承担。本政策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调整而产生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规定为准。
6.全域旅游调研报告 篇六
随后县旅游局陈雄章局长从新丰旅游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创建全域旅游的做法和思考建议等三个方面做了补充说明。
陈局长说:“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的新丰县,森林覆盖率达80.79%,是茫茫林海。新丰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其中新丰江源头是品牌,温泉资源具有优势;随着大广高速的开通和武深高速、韶新高速的建设,新丰的区位优势更加突出。在发展全域旅游过程中,我们立足珠三角客源市场,按照“一城三区三廊”总体规划进行发展,以打造“岭南生态养生度假旅游名县”为总体目标,同时,突出我县的枫叶资源,打造岭南红叶之乡,不断引导发展广东最大的赏樱基地“樱花”景区等。
今年来,新丰县认真贯彻市委江陵书记关于韶关发展运动旅游的批示,阶段性地重点发展体育赛事,不断丰富新丰旅游的业态。其一,在枫叶节期间我县将举办全国性的摩托车越野障碍赛;其二,新丰最大的房车露营地——汖美露营也在紧锣密鼓的建设中,并拟于明年申办定向越野锦标赛赛。出此之外,在今后的旅游招商中,我县也会明确地将运动元素融合进去。
近年来,新丰县文化、体育、农业和林业高度融合发展。在农旅结合发展上,和农业局一起提出创建市省或者国家级别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在旅游与文化发展方面也将进行了历史文化旅游的总体规划,加大力度挖掘红色旅游资源,弘扬客家文化,保护古建筑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最后陈局长提出几点思考和建议:一是,我县旅游公路不畅通,旅游路网到处塞车,市委市政府可否进行统筹,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二是,保护环境还需要更强有力的措施,市委市政府可否统一出台相关保护禁令,进行河道、林道等生态资源保护。三是,旅游业在第三产业中所占比重大(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龙头),旅游局这匹“小马”,难以拉动旅游业这辆“大车”,希望县委县政府加大力度完善旅游发展机制,促使旅游发展委员会和旅游发展投资公司能形成发展合力,共同推进新丰旅游的大发展。
座谈会上,新丰县农业局、体育局、文广新局就各自与旅游融合发展上也做了相关汇报工作。
座谈会结束之后,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云髻山景区、樱花峪景区和大丰茶叶庄园等,通过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今年以来新丰县全域旅游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地了解。
调研组对新丰县今年以来扎实开展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认为新丰县在发展全域旅游工作中思想重视、措施有力。同时也会将此次调研情况进行汇报,为韶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专题调研做重要的支撑,同时希望新丰能够克服困难,把一个个景点串成一条条线路、连成一片片区域,形成众星捧月、月照群星的格局,开创新丰全域旅游发展新局面。
7.全域旅游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效应 篇七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首次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这五大发展理念。而全域旅游与这五大发展理念高度融合,同时也是旅游业全面贯彻这五大发展理念的载体:全域旅游为实现社会开放,共建美好生活搭建平台。旅游业发展到目前,已经成为一项全民活动。据2015年旅游统计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国内出游人次高达40亿人均出游接近三次,旅游目前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当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出游方式的选择上,跟团游,个人游,自驾游等成为新的大中型的旅游和出行方式,据调查结果显示,仅自助游所占比例都超过85%,自驾游比例超过60%。在现代高科技发展的大趋势下,传统的旅游景点模式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日常生活,而新时期的旅游出行模式逐渐凸显,成为现代大众旅游发展的新模式。
2 全域旅游及协同效应相关概念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和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
协同效应,简单地说,就是“1+1>2”的效应。协同效应可分外部和内部两种情况,外部协同是指一个集群中的企业由于相互协作共享业务行为和特定资源,因而将其比作为一个单独运作的企业取得更高的赢利能力;内部协同则指企业生产、营销、管理的不同环节,不同阶段,不同方面共同利用同一资源而产生的整体效应。一个企业可以是一个协同系统,协同是经营者有效利用资源的一种方式。
全域旅游的核心在于整体区域的发展,它是以顾客的需求为基准,促进当地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及其配套设施和服务发展的一种方式。全域旅游不仅仅只是一个基准点,而是一个面,其中所需要包含的是游客的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由于这六项基本要素涉及各个行业,因此,对于促进各个行业的经济增长有着较为明显的带动作用。
3 全域旅游与经济增长间的发展效果
3.1 带动周边经济发展
全域旅游是一个大的范围领域的发展,因此需要各行各业相互融入进去,当然各行各业也是支持者,也是受益人。全域旅游能给当地旅游带来大量的游客资源,是这一方式的发展优势。游客成为潜在的消费者,同时带动当地其他行业的消费,刺激周边产业发展,带动当地各行各业的经济发展。
3.2 提升城市形象,增加社会效益
全域旅游的发展,对于提高公民的个人素质,拓宽眼界,增长见识,形成全面看问题的视角都有着极强的指导作用。实行全域旅游,对内而言提高了公民的基本素质;对外而言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以及影响力。因此,实施全域旅游,对于发展当地的经济和提升当地的公众形象,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3.3 打造全面发展的全域旅游
全域旅游包含四个方面:全要素、全行业、全时空、全游客。全要素是指一个区域内所有的能够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的旅游资源都被充分利用,然后打造出区域景区。全行业指的是以旅游业为核心,将其他行业和旅游业相互融会贯通,以旅游业带动其他行业附加值的提升,通过产业渗透和融合,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同时其他产业反过来也可以给旅游业提供相应的支持保证,提升旅游业的整体竞争力。全时空指的是摆脱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为旅游者提供相应的旅游产品。同时还借助了现代的高科技网络技术,把旅游方便地延伸到网络上,开展近距离的分享和体验。所谓全游客,指的是游客可能是旅游目的地的居民,当然旅游目的地的居民也有可能是游客。随着旅游大规模的开展,外出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当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因此,旅游是全方位的。对于当地居民而言,为游客提供良好的旅游资源服务的同时自身的生活环境质量也在改善,并有着明显的提高。
4 全域旅游经济建设路径
4.1 做好各个环节间的协同工作
以旅游为龙头,打造产业集群。在旅游业发展定位的选择过程当中,通过旅游业作为核心产业,带动当地交通运输业、餐饮服务业、酒店住宿业、休闲娱乐业等行业的发展,以此带来经济收入,提高当地的经济效益。就国家层面而言,全域旅游需要整体把握项目的实施和规划;就地方而言,需要统筹布局,加强考核,调动各个管理部门整合资源,达到合理分配的一个能力和专业素养;就各地旅游文化和主管部门,需要加强后期跟进,在建设的过程当中提出具有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出因地制宜的符合本地发展的战略。
4.2 旅游区开发模式需要坚持点、线、面三者相互结合
所谓点,就是要抓好景点、乡镇和村寨之间的打造,在选取点的建设突破的基础之上,注重当地旅游道路的修建,打通点线面相结合的合作模式,依托当地的主要交通干线发展当地的旅游,或者可以把道路沿线建设成为一大片的景观带,规划出一批旅游风景区和城乡旅游规范地。所谓面,就是在点和线已经结合的基础之上,把该地区乃至该领域或者该景点所在的省份作为一个大的景区进行打造,使得打造的区域内,处处都是优美的旅游景点,为人们的旅游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体验处。
4.3 完善旅游公共设施体系建设
公共设施和服务体系所包含的内容有交通设施建设,交通建设需要充分考虑到自驾游团体的一个需求方式。因此,对于当地的交通和道路的建设,需要考虑到地标建设,标志系统的建设,观景台的建设和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首先对于那些较大的影响深远的旅游节点城市、重要的旅游城市或者交通集散地和中转中心,需要为游客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服务,住宿预定系统,交通集散系统以及游客咨询服务中心等配套的设施服务。其次,提升旅游公众化以及高水准的国际形象,需要大力推进一些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的构建,给游客提供良好的体验功能和感知效果,对于一个城市的旅游形象构建是极为有利的。
4.4 促进旅游业从单一型向多样化转变
全域旅游是融合多种行业,促进多个行业发展的一种旅游方式,对于促进当地的经济增长和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比如,想要推进全域旅游和现代农业旅游进行结合,需要使旅游和农业深度融合,融合的结果是旅游收益大于原本单方面进行营业的收益,而农业的收益也大于原来单一产业的收益,实现“1+1>2”的产业发展模式,整合多方面的旅游资源,带动全域旅游发展,以此带动当地经济的飞速增长。
5 结论
综上所述,推进全域旅游,带动相关地区经济的发展,对于该地的经济影响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是旅游业提高质量,实现可持续旅游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保证和改善民生生活,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有效保证。全域旅游代表着新时期旅游业发展的一个大致方向,是我国旅游发展的具有深远意义的一场变革,可以给当地的经济发展带来一定的协同效应,促使旅游业在当地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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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全域旅游推进内江发展转型 篇八
从调研的总体情况看,四川省内江市文化旅游资源丰富,尤其近年来,综合交通发展迅速、旅游带动成效初显、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但也存在观念更新迟缓、基础建设滞后、景区吸引力弱、政策支撑不够等现实问题。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江应扭住“旅游观光”向“度假休闲”嬗变的机遇,积极挖掘并拓展现代旅游内涵,以融合一二三产业发展为关键,全力实施全域旅游发展战略,强力推进新兴产业与城镇功能提升一体发展。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为主线,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在2015年四川国际文化旅游节上,业内人士指出:四川已步入了“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时代。据省旅游局和西南财大旅游管理研究所《2014年四川省旅游投资研究报告》:旅游业与相关传统产业交叉融合,形成旅游+农业、旅游+地产、旅游+商贸、旅游+金融、旅游+会展、旅游+林业等多种类型的产业融合发展态势,涌现出一大批“旅游+”投资项目。
由此可见,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转型,推进全域旅游,对于刚刚起步的内江旅游产业来说是一个大好机遇。换言之,内江应充分认识发展全域旅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观念,把发展全域旅游作为内江转型发展的现实选择,强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推动旅游业由观光旅游向度假旅游转型,由旅游资源开发向旅游产品开发转型,由打造旅游要素向打造旅游产业链转型,由“小旅游”向“大旅游”转型,由大城市游向小乡村游转型,从而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引领经济转型和发展方式转变。
——突出以全新的理念刷新旅游发展观念。坚持以科学的态度推进内江全域旅游发展,突出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处理好内力与外力的关系。一是树立全域景区的理念。围绕“让每一寸土地都成为景观,让每一个村庄都成为景区”的理念,把全市作为一个大景区分区域、分类别谋划经营,让各项建设与全域景区化建设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着力把家园变成花园、把小景点连成大景区,同时利用自媒体、新媒体平台营销,着手建设内江旅游微商圈,适时推进智慧旅游建设,通过产业融合与信息化来创新内江现代旅游新业态,从而不断激发城镇及乡村旅游活力,带动城乡旅游互动发展,实现“全市皆景区、各地显特色、处处有景观、人人是导游”的目标。二是树立发展旅游即发展经济的理念。坚持用发展全域旅游的理念来谋划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交通、现代商业、现代农村,以旅游促进人流、物流、信息流的聚集,围绕旅游发展观光农业、新型工业、现代物流,围绕旅游发展绿色交通、特色城镇和美丽农村,推动三次产业融合,走旅产一体、旅城共生之路。三是树立绿水青山即金山银山的理念。牢固树立“大生态、大旅游、大产业”的理念,把全域旅游作为推动绿色发展和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扬生态之长,显森林之优,走旅游之路,建富民之业,实现青山绿水与金山银山的统一,推动资源开发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产业结构由一二产业主导向三产联动转变,经济发展由封闭型向外向型转变。
——突出以科学的布局引领全域旅游发展。在对内江文化旅游资源“再认识”的基础上,站在全局的角度,突出发挥现代旅游在产业融合发展、统筹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的引领作用和刚性约束。一是坚持全景区建设。以实施“138”旅游计划为抓手,以“城市变景区”为载体,按照“一中心三片区”的核心景区发展理念,把全域旅游融入到内江主城区和资中、威远、隆昌三个县城以及下属的集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各个领域;发挥交通在全域旅游的“火车头”作用,倾力抓好旅游路网建设,构建安全便捷、内外通达的旅游交通网络,同时提升道路绿化水平,让每条道路都成为生态走廊、亮丽风景。二是坚持全行业融合。切实把现代旅游业作为全市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即所有产业都应服从并服务于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围绕现代旅游,统筹抓交通、城建、文化、农业、工业、生态等,明确各行业、各领域发展都要按照旅游标准,融入旅游元素,突出旅游内容,增强旅游功能,进行产业纵向鱼骨结构式延伸和横向圈层结构式拓展,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多元结构。三是坚持全时空打造。按照总体规划,善于制造“沸点”,大力发展健康养生、休闲娱乐、自助采摘、温泉疗养、户外拓展等新型业态,通过全天候旅游体验和全感官项目设计,打造风格各异的水域风光游(含甜城湖夜景游)、主题公园游、休闲健身游、地质景观游、科普观光游、文化体验游、农业观光游、田园风情游等特色线路,开发少儿经济、老人经济、周末经济、假日经济及养生经济,变“8小时经济”为“24小时经济”,在宜居宜业宜游上下功夫。四是坚持全民性参与。通过全域旅游发展强力推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运用ppp等投资模式,积极探索“全民共建+全民营销+全民参与+全民共享”发展模式,以发展家庭宾馆、农家乐为主体,形成铺天盖地的乡村旅游发展之势,引导农民就地就业、农产品就地增值,全面带动特色种植业、乡村手工业、餐饮服务业、乡村运输业、城乡文化产业等业态发展,形成全域旅游的消费链。
——突出以内涵的提升带动全域旅游发展。当前,应抓住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契机,从高端着手,聘请高规格的资深规划机构,围绕产业融合发展、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综合策划,充分完善《内江市“十三五”旅游开发总体规划》,编制好3—5年内江市急需开发建设的重点旅游景点详细修建性规划。一是倾力打造地域特色旅游品牌。以“文化之乡·甜美之城”为内核,采取“重点突出、区域联动、品牌共创、成果共享”的方式,继续完善并强力推进旅游“138”计划,大力实施大千文化园、范长江故居、隆昌“三古”、资中古城、威远穹窿地质森林公园(可申报国家地质公园)等景区建设,坚持实施“创A”工程。通过包装推介、景点建设、景区升级及创新开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文体和经贸活动(如大千龙舟经贸节、空中游甜城等),打造川渝旅游新名片。二是倾力抢救挖掘地域特色文化。当前,应从服务全域旅游产业发展出发,及时组建内江地域文化研究协会,着重开展张大千范长江为代表的书画、传媒文化研究工作,以资中罗泉古镇、隆昌石牌坊、云顶古寨、威远石砦为代表的古建筑文化研究和挖掘工作,以石坪山歌、袍哥文化、云顶鬼市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抢救及整理工作,以大千美食、全羊宴、豆腐宴、牛肉面等美食为特色的饮食文化整理挖掘工作,收集、整理出一批优秀地域文化成果。三是倾力抓好生态环境建设。开展“保住青山、护住清水、守住蓝天”行动,注重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实施森林城市创建、乡村绿化美化、生态水系景观等工程,大力抓好城镇、农村环境治理,彻底根治面源污染、河道污染、粉尘污染、垃圾污染,营造“天蓝、山清、水绿、地净”的优美环境。
——突出以长效的机制保障全域旅游发展。一是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坚持把全域旅游发展摆在全市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牵头推进,明确专业部门具体抓,建立健全例会制度、重点项目协调会商制度、督促考核制度,统筹协调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市、县区旅游部门队伍建设,着力建设一支“素养高、能力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旅游干部队伍。二是建立可持续的政策激励机制。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的决定》及支持全域旅游发展配套政策,设立全域旅游发展基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办法,引导和吸纳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更多地进入旅游产业领域。同时,按照“政府主导、项目支撑、市场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营模式,建立公开、透明的全域旅游招商引资政策。按照政府“一事一议”原则,对涉及的重点旅游项目税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税费根据相关规定减免。三是建立有活力的人力资源开发机制。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旅游人力资源开发体系,建设具有开发意识强、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管理及服务人才队伍,尤其应从素质到技能、从观念到行为入手,及时完善中高级旅游人才的培养及引进政策,强化与市内外学院的合作,大力培养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专业技术人才及一线旅游从业人员。四是建立开放的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国内外及省内外市场的对接和拓展,突出强化与川渝尤其自贡、资阳、泸州等周边市县(区)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区域旅游专线或旅游环线,推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客源互流、信息互通、文化互融、节庆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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