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2024-09-20

公司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共12篇)

1.公司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篇一

职责:

1、建设人才库资源,了解建筑中高级人才的动态信息;

2、 分析行业发展和客户职位需求,制定人才寻访方案;

3、通过有效营销活动和良好服务开发新的人才资源;

4、 对竞聘候选人才做出初步评价和筛选;

5、 分析竞聘人才的岗位需求,并提供有价值的专业辅导和跟踪服务。

任职要求:

1、18-30岁,中专及以上学历,有销售工作经验者优先;

2、热爱销售营销工作,性格外向,出色的电话沟通能力和客户服务技巧,逻辑思维清晰,具有亲和力;

3、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挑战;

4、能够使用WORD等办公软件,会日常基础电脑操作。

2.公司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篇二

(一) 什么是企业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主要分为五大类:公民法律顾问, 企业法律顾问、社团法律顾问、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根据合同有效期可分为两类:临时法律顾问和常年法律顾问, 其中临时法律顾问也就是常说的社会律师, 并且通过招聘方规定的工作范围有普通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两种之分, 公司与法律顾问也可根据签订的合同来规定法律顾问是否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二) 法律顾问的职责及特征

公司的法律顾问以预防与阻止法律风险的发生和在发生法律事件时控制为主, 发生法律事件之后, 用法律补救为辅, 来作为工作原则, 法律顾问其特征是体现公司治理、组建法律风险预防。当代公司的运营方式、合作方式, 都是签署合同确保有效性的。公司的合同由法律顾问负责起草, 并负责合同谈判与签署等事宜, 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以及合法性, 并且通过各项活动捍卫公司合法权益, 是公司法律顾问最基本职责。法律顾问除了处理本公司与他人的权益争议、代表公司出席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以外, 其中, 合同管理、工商事务登记、公司商业谈判、担保、银行贷款、申请专利及保护、商标维护、法律咨询等, 这些对于法律顾问来说是其日常职责。

二、公司法律顾问的优势

(一) 公司法律细节的优势

公司法律顾问在公司中工作, 公司每个问题都会用法律专业知识对待, 不但可以潜移默化长期培养公司整体法律意识, 而且容易发现公司中存在的法律隐患及容易引发法律纠纷的事件, 能做到及时处理, 由于是公司员工, 在收集与本公司相关的证据、了解公司运行的习惯及公司技术专利等方面更为了解, 出席各类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时有巨大的优势。

(二) 日常管理工作的优势

公司需要法律顾问的支持, 也需要有规范的运作方式, 往往公司中会存在人员不自觉, 触碰公司底线的情况出现, 公司法律顾问结合法律条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能给他们形成有效的监督, 有利维护公司的权益。法律顾问为公司职场提供更为全面的管理方式, 例如:合同、公司专利、商标以及商业秘密的管理。

三、法律顾问的作用

(一) 公司管理及重大决策的运营作用

在当代职场中, 公司管理者通过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公司职员, 在公司内部之间产生纠纷时, 公司法律顾问根据法律以及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来解决纠纷, 起到仲裁者的作用。根据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 企业法律顾问可以担任境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直接处理董事会的法律事务, 所以在大部分跨国公司中, 公司任职的第一位法律顾问为管理层或董事会成员, 全过程参与公司的决策。作为公司法律顾问, 其重大职责是向公司, 特别是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提供相关的法律援助及支持, 在公司内部的管理在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做出重要决策时, 公司法律顾问根据其法律知识提出相关的建议, 起到决策参谋的作用, 使企业运营方向和各项管理遵从法律条例。

(二) 公司法律权益维护及监督作用

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 负责处理公司涉外的经济、权益纠纷, 作为公司代表出席公司的各类活动, 其中最主要为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 并根据法律条例, 保证公司能得到所在地的法律支持, 以保护公司的各项合法权益, 帮助公司更好的发展。并且公司法律顾问有义务维护国家法律, 在公司起到监督作用, 并保证公司运营合法, 公司的运行决策要遵守当地的法律, 公司需要更好的发展, 必须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条例, 法律顾问确保公司所作抉择始终处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 使公司在法律的保障中正确的运营。

(三) 公司规避风险的预防作用

有很大一部分公司, 其运营方式是以工资高低的标准来决定员工的最终业绩, 从而会有一些员工为了取得更多的工资, 铤而走险, 反而忽视了其工作出现的相关法律风险, 甚至有部分员工或公司利用法律的边缘及底线来获取更高的利润, 孰不知这类做法都可能使公司落进巨大的风险之中。公司法律顾问不仅要帮助公司维护法律权益的同时, 还要帮助公司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识, 定期在公司展开法律培训、指导, 对走在法律底线的现象进行纠正, 把公司风险控制在最小化。

四、总结

随着市场经济日益成熟, 我国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 相对的公司的发展也需要更高的法律意识, 当代形式下, 公司法律顾问的重要地位是公司发展必不可少、无法取代的作用, 放眼未来我国的社会经济与法律、政策息息相关, 公司的蓬勃发展离不开利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综上所述, 公司内部的管理, 涉外的谈判, 运营权益的维护, 不仅需要遵照法律条例及相关政策, 更需要法律来维持公司的一个长期发展。一个成功且长远的公司, 在其目标确立之后, 每一步实现目标都在法律武器的保护之下, 使公司在未来的发展中始终有着完善、全面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张集体.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建设的对策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 (06) .

3.法律顾问在公司发展中的作用 篇三

摘 要:在深化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是其完善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法治经济,而法律顾问又是精通法律专业的人士,能为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中提供的智力支持和方向指导。因此,公司要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健康、稳步发展,必须重视法律顾问在公司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法律顾问;公司;作用

0引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可见,法律顾问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重要参与者,公司在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各类复杂的法律问题和经济纠纷,而法律顾问凭借其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为公司及时解决问题,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公司只有重视法律顾问在其参与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价值,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甚至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引领者。

1法律顾问释义

法律顾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指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而从狭义上说,仅指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第二十八条规定,“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是执业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本论文的法律顾问,主要是指接受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

2法律顾问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国情下,在过去权利本位意识的影响下,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法治观念不强,法律顾问制度未完全建立。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是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高度重视法律顾问在公司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通过实的调查、参照文献和归纳总结,我认为法律顾问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发挥以下六点作用。

第一,预防公司存在的问题,防患于未然[1]。法律顾问可以帮助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对公司员工、管理层和决策层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及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避免引起经济纠纷,以致造成财产损失。同时,在公司参与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可以依据法律法规为公司提供合法合理的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保障公司能够依法参与经济活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有序的发展。此作用应当作为法律顾问主要工作,才能保证公司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实现公平地、有序地、稳定地、持续地和健康地竞争。

第二,处理公司已经存在的问题。[1]由于公司法律知识的有限性及经济事务的复杂性,决定了公司在处理经济事务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一些问题。法律顾问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帮助公司处理已经产生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应问题解决机制,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提高经济纠纷的处理水平和防范纠纷的意识,为公司后续避免和处理此类纠纷提供借鉴意义。公司只有高度重视此作用,才能在既成问题的解决中最大程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促进公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1]作为法律顾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对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做出合法合理的解释,尽量避免规章制度执行的主观性,保障规章制度执行的客观有效性,使规章制度流程更加合法合规且具有顺畅性、高效性、便捷性和可执行性,便于公司管理工作做到遵规循章,从而提高公司的管理运作效率。此作用对公司内外部事务处理程序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发挥法律顾问在公司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梳理,可以提高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效率,缩短劳动时间,使人力、物力和财力得到有效配置,从而使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成本优势,取得更大的利润。

第四,节约公司经营费用。[1]首先,法律顾问通过参与公司重大经济谈判、把关经济合同、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书、制定公司规章等方式,为公司预防风险、避免纠纷、高效运行等以预防损害发生造成公司的财产损失发挥重要的作用;其次,法律顾问,作为公司外部聘用人员,较内部法律顾问,在一般的情况下节省一定费用;最后,法律顾问在外部观察公司的运作流程,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优势,较内部法律顾问,对公司问题的看法更具有客观性,有利于帮助公司解决运行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机构高效运行,降低公司运行成本。公司成立的目的就是赢得利润,营利是其本质特征,因此法律顾问在节约公司经營成本方面的不可忽视。

第五,公司管理决策的重要法律参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过程中,公司应该在充分研究市场形势和国家法律政策前提下,对其公司的发展必须有明确的方向,否则就会误入歧途,导致失败。在研究市场形势和国家法律政策方面,法律顾问自身具有专业优势。作为法律顾问的执业律师,熟悉国家在公司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能够准确把握公司在产业行业的优劣势,使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下,做出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决策,从而保证公司在“守法、用法”的前提下健康前行、稳步发展。

3结语

如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浩瀚的大海,公司则是在其之上航行的一艘艘巨轮,法律顾问则是为巨轮在大海上安全航行的导航仪和避险器。在“经济新常态”和“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国家要求公司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活动。而法律顾问,作为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能够满足公司发展所需要的法律需求,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法律顾问与公司之间是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只有在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合作对话,坦诚相待,才能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成为成功者。只有在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法律支持和指导,而公司利用并遵循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支持和指导进行经济活动,才能使自己在经济博弈中健康稳定发展,从而为国家经济良性发展贡献力量。因此,作为经济发展的主体,公司必须重视法律顾问在其发展过程中保驾护航的作用。

参考文献:

4.置业顾问主要岗位职责 篇四

置业顾问由销售部经理任命,并上报项目总监,由销售经理管理,向销售经理及销售主管汇报工作。

案前准备期

1、项目周边的市场和项目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周边的详细情况

2、熟记销讲和答客问的内容,积极演练,充分了解和熟悉本项目的产品

3、认真登记来电、来访登记表

4、在销售经理的带领下完成开盘演练

5、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6、完成销售前期的其它准备工作

项目销售期

1、认真接待每一位进入案场的客户,做好来访、来电登记

2、按质按量完成项目组布置的销售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

3、遵守各项管理制度,熟练各项工作操作流程

4、对周边市场及项目定期进行调研,及时掌握竞争个案动态,为公司创造新资源

5、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6、认真负责的催缴客户余款,保证开发商的资金回笼

项目结案期

1、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做好售后服务,保持良好的礼仪规范

2、做好结案的各项相关工作

3、余款的催缴

房地产公司新进员工培训计划

营销策划内容:

A、定价策略

1、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分布各销售阶段,并制定平均销售价格表;

2、实施后,在销售过程中视实际情况调整销售价格;

3、推出特价房的时机及数量建议;

4、楼层、朝向、景观差价;

5、付款方式建议;

6、售价调整与销售率及工程进度的关系

B、销售费用及资金流量调控建议

1、营销全过程中各阶段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售楼处及样板房装修,销售人员奖金,名类促销活动等费用)的数额建议;

2、销售资金回笼与工程进度关系建议

C、开盘时间及销售阶段的划分

1、开盘时机建议(根据市场、项目、竞争对手状况综合起来考虑);

2、销售阶段的划分及周期

D、销售控制

1、推盘手法建议;

2、各销售阶段及销售人员职级的成交折扣建议;

3、价格调控与促销手段建议;

4、签署认购书与合同的注意事项

E、人员培训

1、发展商简介;

2、房地产特性与房地产价值;

3、项目环境资料说明;

4、项目规划介绍;

5、公共设施介绍;

6、整体理念介绍表表达;

7、营销理念;

8、营销技巧;

9、逼定技巧;

10、案名表达;

11、广告定位;

12、广告表现;

13、市场客源定位;

14、业务计划介绍;

15、买方心理障碍排除;

16、现场接待流程及规定;

17、守价技巧;

18、准客户资料收集及分类方法;

19、电话拜访与演练;

20、DM寄发及促销活动计划说明;

21、自我促销及组合促销介绍;

22、现场买气制造;

23、认购书、售价与付款办法介绍;

24、相关法务及税务介绍;

25、仪态、仪表与商业礼仪;

26、答客问演练与课程验收

三、随着房地产业的理性化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房地产营销策划逐渐得到业界的广泛关注与相当程度的认可。房地产营销策划虽然开始从注重表面转向追求内涵,从杂乱无章趋向规范有序,但纵观目前许多策划行为,很多地方仍值得深思。不少开发商对房地产营销策划的认识仍停留于肤浅的表层,甚至由于理解的偏颇,而在实际运作中使营销策划走向误区。

●误区之一

目标客户定位不准

打开任何一份策划报告,其中对消费者的描述必然充斥“20—40岁之间”、“中高等收入的成功人士”、“注重生活品质”、“以男性为主”、“自住和投资兼有”这样千人一面的套话。售价超过30万元的房产对消费者的研究,居然还比不上售价不超过3元的饮料(如可口可乐)对消费者研究的态度和深度,岂非咄咄怪事!

事实上,由于高额的消费支出、购买结果的不确定性,房地产消费是一种高涉入度的购买行为,其购买决策的环节、影响因素和时间都复杂得多,变化的可能性也大得多,非采用专业消费者调研不可。然而,几乎所有的房地产策划者都认为,“市场是引导出来的”、“我们比消费者更专业”、“消费者只要能掏得出票子,我自有办法能让他上钩”。至于他是谁、他有什么想法都无足轻重。于是乎,房地产的“上帝”在短短的两三张A4纸的篇幅内被心不在焉地打发掉了,行业泡沫和风险随之而来。

●误区之二

无视差异化竞争

与普遍忽视消费者研究相反,房地产策划者如同病态般地执著于对竞争者的研究,常常不惜花上半年的时间(值得留意的是,房地产开发的前置时间往往不超过9个月),动员全公司的力量,发动地毯式的搜索,从本区域到跨区域,甚至全国的假想敌都无不囊括,从环境、房型、配套到装修细节等竞争者优势都关心备至。任何一份策划报告有关竞争者的内容绝不会少于50张A4纸,任何一个竞争者的描述都不会少于10个条目。然而,这样“劳师动众”、“精益求精”有什么意义呢?得出了什么结论呢?能指导我们干什么呢?

事实上,房地产与普通消费品不同,即便地段不同也不会有任何两个项目会同质化;既然不会有同质化,那就绝不会面临像普通消费品那样广泛的竞争。既然如此,这种“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做法,除了浪费精力、误导注意力又有何益处?

●误区之三

空洞的品牌战略

眼下,房地产业最时髦的说法就是“打造强势品牌”、“提升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有了万科好榜样的巨大示范效应(据说同样条件,万科凭借品牌领先就能造就每平方米1000元的溢价),有了中体奥园快速切入品牌经营的成长轨迹(据说奥林匹克花园已经顺利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特许连锁),于是乎,便雄心勃勃地要成为“领导品牌”,豪情万丈地要做“白领品牌”,别出心裁地要做“时尚品牌”,你方唱罢我登场,却没有人去冷静地想想,等到曲终人散以后还会剩下什么。

事实上,房地产的一个项目总共不过几百上千套房子,卖完了也就完了,不像普通消费品几乎可以无限制、无限量地卖下去。特定项目的所有房子卖完之后如果没有持续的项目出现,弄个“强势品牌”难道就能画饼充饥吗?

只有那些有能力、有意愿持续专注进行房地产经营的企业才需要定战略、建品牌。一般的今天做做明天就不一定想做了或不一定能做了的公司(这样的公司至少占八成以上),最好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产品上,而不要去搞什么品牌建设、战略规划,对他们而言,品牌运作一是用不上(规模太小),二是用不起(投入太高),三是用不动(管理太差)。●误区之四

产品理解浅薄

与普通消费品不同,不仅每一个项目是不同的,甚至连一个房地产项目中的每一套房子都是绝不相同的,无论是面积、楼层、景观,还是面对的消费群都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差异性。你可以说每一瓶可口可乐都是相同的,但你绝不能说任何两套房子对你而言价值一样。这本来是极好的策划切入点,然而,我们的房地产策划者却没有这种精度的视野,只是粗浅地按房型分分类,简单地根据一个总均价加点儿系数来定价,充其量不过是搞点儿“自立一房”、“温馨两房”、“雀巢三房”之类的噱头。

房地产策划者们真应该好好学学“琉璃工坊”。君不见人家“琉璃工坊”是如何珍视自己的每一个作品,如何刻意地使其绝不相同,定价也根本看不出是根据什么均价定的,而我们的房地产策划者却在可以大做文章的地方偏偏不做文章。

事实上,应该根据顾客的不同而不是房型的不同来细分定义我们的产品,对每一类产品而不是仅对整个项目进行周密的包装,定价也不能简单地用总均价加成,而应该用类别均价加成的方法。

●误区之五

用大炮打蚊子

仗着财大气粗,房地产策划者经常强调猛烈的广告攻势,偏爱采用发行量大的大众媒体进行宣传。本着打“大决战”的动因,有人曾经把《解放日报》某一天的广告版面完全包了下来,如果不是有政策约束的话,连报纸的冠名权都恨不得拿下。

其实,一个项目充其量不过几百上千个顾客,用上百万份发行量的媒体还不是大海捞针、用大炮打蚊子?有效的每千人成本还不高得惊人?况且,随着媒体干扰的增大(这是广告主们不可避免的“感伤”),媒体的边际传播收益正在直线下滑,与其如此,为什么不采用“小众传播”的方式以求更为精准实效呢?一贯十分注重大众传播的P&G,其产品海飞丝在宣传推广时就拍了7个版本的广告,分别针对7个不同的目标群体。

5.公司法律顾问工作总结 篇五

光阴似箭,转眼来公司工作已经九个多月了,我一直坚信:一份耕坛一份收获.尽管工作中凸现出很多困难,但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指导与协助下,通过自身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自己的本职工作.现就今年的工作做以下汇报.一、通过培训学习、日常工作积累,使自己对公司有了一定的认识.

记得刚来公司的时候,懵懵懂懂,犹如一只水井底下的青蛙不知道外面的蓝天是什么样子的,外面的水是否适合自己.只知道这是一家未来前景很好的钢铁企业,具体做什么怎么做却不知道,更不清楚自己该做什么.为此公司做了一些比较好的措施,先后下发了《霍邱铁矿深加工建设项目物资供应管理办法》、《霍邱铁矿深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物资部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物资供应管理流程》、《招投标管理规定》、《合同管理办法》《物资计划管理办法》等文件供我们学习,开展了各个专业的课题演讲培训,并针对炼铁炼钢结合项目做了详细解说.经过全面、系统的学习后,增加对公司对项目的了解,知道了它的发展进度,熟悉了项目采矿、炼钢、轧钢等工艺流程以及其所需原燃料资源、设配配置情况,增加了对公司的归属感.同时也熟悉了物资采购供应业务流程,明确了自己的职责及应该具有的职业素质并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工作,使自己素养不断得到提高.

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是每一项工作顺利开展并最终取得成功的保障.在这段时间里,我能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从未迟到早退,用满腔热情积极、认真地完成好每一项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平时生活中团结同事,不断提升自己的团队合作精神.三、认真学习岗位职能和业务流程,工作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接收、审查各需求部门的需求计划并制定采购计划,严格监督、跟踪采购计划的实施.自年初至今,物资部共收到物资需求计划30余份,合计360项物资,其中一月份59项、二月份1项、三月份45项、四月份34项、五月份11项、六月份10项、七月份40项、八月份18项、9月份41项、10月份35项、11月份57项、12月份9项.计划兑现率88.8%,计划准确率100%.学习建设期各种材料、设备的分类方法,掌握了计划审核要点、方法、内容,计划下达流程,也认识到细心、谨慎的重要性,如果看错了规格型号不仅影响采购效率,而且会导致错误采购,给公司造成损失.通过对用友软件的操作,熟悉了现有用友u8的设计理念、管理思路,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梳理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流程,形成了相关业务流程的操作规范.按照建设期物资供应组的职责和业务流程,完善各环节相关程序、流程以及各项基础工作.制定物资计划岗位责任制,明确各自岗位职责,依据其规范自己的工作考核自己.加强物资质量管理,搜集建立各类物资国标、行标、企标等标准档案数据库.学习掌握建设期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检验流程和方法,质量问题处理流程.四、不足和需要改进方面

工作中不够细心、谨慎,在审查计划和合同时还是有漏看细节的情况,出现了错误,影响工作效率,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谨记细节决定成败,对各种文件仔细核对,再三审查,力争做到零失误、零漏看.“业精于勤荒于嬉”,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不断学习业务知识,通过多看、多问、多学、多练来不断提高自己的各项业务能力,坚持不懈的学习各种知识,把自己的工作做扎实.五、2012年的工作展望

(一)结合用友u8的设计理念、管理思路、物资采购供应流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落实、完善用友软件在工作中的应用,挖掘用友的优势,使各项工作快速高效地开展.

(二)在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加强与新报道员工的协作,使他们快速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熟知各项规章制度,发挥自己的能力特长,一起比肩作战.

(三)加强理论知识与实际业务的联系.古人云:“三人行,必有我师”,虚心向其他同事学习经验,本着“吸取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

(四)摒弃懒惰的思想,提高工作的积极性.随着工作的深入和工作的重复,难免会有惰性思想,要防范于未然.

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从小事做起,事无巨细,认真负责,尽量减少和避免工作上的失误,克服工作中的急躁情绪,以平和的心态对待工作,团结同事,加强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在和谐向上的氛围中把工作做的更好.为公司明天更快更好的发展贡献力量.(五)培养严谨、勤劳的工作作风,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细心、谨慎,多留心、多观察、多质疑,无论是合同还是计划,都要做到仔细核对几遍,确认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把好质量关.

(六)细分管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完善激励机制、考核机制,并付诸实施.各岗位各司其职,严格遵循岗位责任制,事事有人管,尽量归口管理,对每项计划的执行情况全程跟踪,动态管理,把工作做细,比如记载计划的下达时间,物品的询价时间、报告请示时间、合同签订时间,最后是到货期,通过对计划在每个阶段的所处周期,综合分析计划兑现情况,结合激励机制、考核机制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使之标准化,同时也提高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争取做到按时甚至提前完成采购任务.公司法律顾问工作总结2

20xx年,我开始负责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和物价信息监察。工作中我严于律己、严格管理,在公司领导的直接领导和全体同志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公司的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做好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现作述职报告:

一、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

严格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的岗位职责的要求,开展企业的法律事务工作,“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工作原则,完成公司各项法律事务及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截止到20xx年年底,我规范了公司签订合同的程序及要求;为签订合同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培训,解答了他们的法律咨询,要求他们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的事项和合同在履行中要注意的事项,共制定了定型设备采购合同、物资采购合同、设备安装合同等十几类合同的范本,审核和修改各类合同xxx多份;公司授权代理的诉讼案件x起,涉案金额x多万元;办理了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和伤亡赔偿纠纷等非诉讼案件;及时为公司领导提供了法律意见;严格审查物资采购部门的招投标工作中投标单位的资质及相关证件。

二、物价信息监察工作

截止到20xx年年底,我部门共计收到采购计划单x多份,通过网络、电话和亲自到市场询价,及时为公司财务部门审价提供了可靠的价格参考标准,也为公司在物资采购中节约了大量的成本,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估量的,这在另一方面规范物资采购制度和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自身建设方面

我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身份要求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实事求是的工作,切实为公司的利益着想,在工作中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化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取得一些成绩,也是公司领导的关怀、各部门的支持以及法务信息监察部门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工作的结果。

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在处理诉讼案件中,在工作中发现导致这些案件的原因:1、是公司没有及时付款;2、业务员更换频繁,责任心不强,与客户的沟通不够,财务部门督促不力,造成不办入账手续,发票无法交账,仓库的物资和财务账目不符,致使诉讼成本增加;3、是采购的设备出现质量问题,没有严格按合同约定合法的程序向供应商提出异议,也没有供应商认可的维修记录,造成我公司没有证据提出要求赔偿要求;4、物资采购计划不规范。

五、下步工作设想

1、巩固成果,吸取教训,进一步明确法律事务和物价信息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强化工作责任制。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公司的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工作,积极做好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2、掌握特点,总结规律,提高法务信息监察的整体工作水平,尽职尽责的完成各项工作,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

3、增强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参政作用,当好领导的参谋。

4、充分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积极协调好法院和当事人的关系。

5、进一步做好法务的事前预防工作,在事中法律控制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做好事后法律补救工作。不断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的对账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和责任感。

6、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时做好信息反馈,按领导意旨及时处理好突发性事件。

总之,企业在法治国情和市场经济条件下,越来越需要法律顾问全面参与企业经营与管理。作为公司的一名法律顾问,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仍需谦虚谨慎、认真负责、更加细致、更加深入、坚持原则而又不失灵活地做好法律顾问(律师)的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做好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当好公司高管的好助手,做好企业普法工作的宣传员,把好企业经营中的法律方向盘;与企业同甘共苦,荣誉与共,共同走向辉煌!公司法律顾问工作总结3

法律顾问工作关乎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孝南建设的重要助力。今年,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四位法律顾问的共同努力下,xx区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从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中选聘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区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根据需要,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提供咨询,办理区政府民事、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要成效

一是积极参与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律顾问先后共计5次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讨论,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法律服务,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二是积极为发展经济服务。对重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合同提供法律审核意见。先后9次对政府重大活动、重要投资和重要合同进行集中讨论。参与起草章程复函4次,参与起草规范性文件30余次,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审查意见,确保政府的重大决策科学性、合法性与可操作性。

三是积极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提供在专业服务。今年以来,政府法律顾问先后5次参与行政应诉,为行政复议案件的解决提供法律意见,在我区首次行政复议委员会上,法律顾问充分利用法律知识,结合案情,深入剖析,最终促进了黄某行政复议案件的合法合理解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受人员数量、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政府法律顾问还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政府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同时缺乏激励机制,政府法律顾问的积极性未能充分调动起来。

6.专业公司总法律顾问岗位职责 篇六

一、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

3、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4、负责企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

5、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6、指导下属企业开展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对下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7、其他应当由企业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二、候选人条件:

1、遵规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和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及方向,熟悉企业所在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有建立、扩大或者管理过公司法律部门经验。

4、掌握国内外律师事务所资源,对外部律师的选聘及使用有丰富经验。

5、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等法律事务工作从业资格,从事律师、企业法务等法律相关工作8年以上。

6、不限国籍,但须有流利的中英文表达能力,熟悉中西方文化。

7、年龄在50周岁以下。

7.公司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篇七

企业文化的“神话、人话和鬼话”

记者:孙总您好, 请您根据您和您的团队的咨询实践, 谈谈在金融危机背景下, 企业文化出现了哪些新问题、新对策、新思路。

孙兵:金融危机时期中国的企业文化建设整体呈现一种基本向好的发展趋势。一些优秀的企业开始充分认识到, 无论是国外并购还是企业转型重组, 无论是产业整合还是管理优化, 清晰的文化建设都是企业持续发展最强的引领者和支持动力。他们依据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 定位自己的核心价值, 清晰自己的文化导向, 使之统领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 融入企业各项管理, 成为有机的生命体, 产生整体的价值。因此“真正有用的企业文化”成为2009年中国企业的企业文化的主流需求, 这与我们2007年发布的《中国企业文化管理研究报告》的预测是一致的。

但我们也发现, 企业文化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 概括起来基本呈现三种状态:企业文化“神话”状态、企业文化“人话”状态、企业文化的“鬼话”状态。

企业文化“神话”这种状态比较普遍, 目前一些企业文化研究者、服务者和工作者, 喜欢研究表面工作, 给企业文化套上越来越多的美丽光环, “企业文化发布会”、“企业文化宣讲会”、“企业文化共识营”、“企业文化评奖”、“企业文化示范基地”、“国学企业文化”等活动搞得轰轰烈烈, 花样不断翻新。企业文化手册越来越华贵, 企业文化理念的描述越来越慷慨激昂, 词语越来越美丽, 也越来越远离管理。在企业文化的大神话里, 可以有企业文化的工作岗位, 可以有企业文化师的高级、中级资格认证, 可以有文化峰会、年会……但究竟如何使企业文化渗透到实际管理行为, 怎样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在神话中涉及甚少。

企业的各级管理者目睹这些喧嚣而没有多大管理价值的文化活动后, 一般是表面敷衍地夸几句, 实际内心却是越发看不起这些“文化秀”的操作者。一些文化工作者沉溺在“认认真真走形式, 扎扎实实走过场”的文化神话中, 在“企业文化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发展的永恒动力”的文化神话中聊以自慰。

“神话”像一个美丽的致幻病毒, 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感染力。这个病毒一旦进入企业肌体, 就会迷幻企业一些管理者的中枢神经, 使其进入一种短暂的“文化亢奋状态”, 拥有了华美的手册, 拥有了豪华的“企业文化展室”, 拥有了轰轰烈烈的文化活动, 拥有了令人眩目的文化奖牌, 一切似乎“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实际上, 企业深层次的文化少有变化, 管理者行为也没多大转变, 员工工作态度也仅微量调整, 企业更不会有质的改变, “星星还是那个星星,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企业文化的“鬼话”正是因为企业文化神话的渲染和破灭, 有些企业从上到下开始戏说企业文化:台上说企业文化的神话, 台下说企业文化的鬼话。企业文化成为一种附庸风雅的装饰品, 甚至有的还成为企业掩饰自己不良行为的“贞节牌坊”。

企业文化的“人话”即真正有用的企业文化, 是基于企业管理实践梳理、提炼、优化的一种管理行为。

中国必然要走向可持续发展——这是国家的大政方针, 必然要求提升企业的经营管理质量。在金融后危机时代, 企业要改变自己、提升自己的需求越来越大, 企业对文化的支持需求也非常大, 企业文化也能够起到引领、支撑、匹配企业管理提升和转变的巨大作用, 文化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再这样下去不行了!”必须要重新打造一个组织, 重新塑造我们的思维模式, 调整共同的价值取向和共同的行为标准, 为变化做好充分的准备。

首先从前期的调研上, 企业文化工作者要深入企业, 了解企业高层团队对变革时代企业发展的战略认识, 多倾听他们如何使企业运营和管理更有效的思考, 多倾听以企业中层干部为主体的管理执行者在贯彻企业管理思想过程中的做法和困惑, 多倾听企业普通员工的基本需求以及对企业管理思想的看法, 然后对综合信息进行科学的疏理、解析、解读、总结、提炼, 寻找出企业的共识, 形成适合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文化纲领体系和纲领统帅下的管理体系。这样的体系根源于企业的生存基因, 针对企业的核心问题, 面向企业的发展方向, 企业管理者就很容易在核心定位、核心价值导向、急需解决的管理障碍等方面达成共识, 每一位员工也容易通过“岗位对标”等形式形成对“共识”的认同。大家的认知清晰了, 观念认同了, 加上科学有效的规划设计和辅导, 企业文化也就比较容易地深植于企业中, 而不会出现什么“文化落地”问题。

这样的“人话企业文化”表面上看不如“神话企业文化”绚丽夺目, 有些语言就是很朴实简单的管理语言, 如“高盛14条业务原则”、“联想核心价值观”, 之所以能够成为行业标杆, 比的不是文化语言, 比的是文化的行为清晰度, 说了就做到, 做就做到好。谁有文化, 不在于“语言特征”, 而是企业群体行为特征。我们的研究发现, 越是优秀的企业, 越重视“文化的转换力” (奎因) , 而一些正在成长的企业, 或者说一些急于想表现“自己很文化”的企业, 越重视“文化的表现力”。“文化的表现力”的过度追求, 就衍生到“神话企业文化”的层面了。

因此, 企业如果想要真正打造“富有竞争力”、“持续创造价值”的企业文化而不是喊喊口号的话, “人话企业文化”就是企业管理者、企业文化管理者、企业文化咨询者、企业文化研究者的不二选择。

企业文化神话的制造者表现得越好, 可能离事物的本原越远。用一句网络的语言来说就是:企业文化, 你妈妈喊你回家吃饭了。

让文化融入经营, 植入管理

记者:您在业界以实战著称, 倡导核心清晰、系统规划。请您谈谈后危机时代怎样做才能让文化更有用。

孙兵:真正好的企业文化, 是企业大部分人员所认同的共识, 是在这个共识下产生的一系列符合共识的行为, 就是企业文化的谱, 所有都按照这个做, 企业就有谱了。这也是一种文化的沙滩现象——所有人都穿着衣服, 你不穿就是另类。同样大家都光着身子, 你自己穿着衣服, 大家同样会认为你是个另类。大家都按照这个共识做, 文化的约束力就产生了。

现在, 中国的企业文化, 应该回归到原始的点, 第一形成共识, 第二把共识做好, 让共识产生竞争力, 这时候文化力就不是一个概念, 不是一个词语。

其实企业家团队, 包括高级领导团队, 是非常清晰的, 他们想把企业搞清楚, 找到生存基准点, 找到方向、定位, 然后带领大家一致按照这个定位走——这是老总非常朴实真切的愿望, 这才是企业文化管理者真正应该关注的。

越优秀的企业, 文化越简单, 越精炼, 越细化。在这样的企业里很少见到文化标语、宣传口号, 因为这些已经渗透到企业经营中去了。

我们今年提出, 让文化融入经营, 植入管理, 这也是我们直接赋予企业文化的一个落脚点。就是牵一发动全身, 纲举目张, 帮助企业做全系统的管理优化, 从文化直接到行为。

如果企业缺乏统一的纲领, 统一的行为共识, 这个企业就会“支离破碎”, 头疼医头, 脚疼医脚, 都是管理的局部优化, 或者说是管理的简单排列, 把管理分成流程、人力资源等简单的组合。这种局部的、个体的优化, 看上去很好, 但是没有统一的、有机的联合, 没有一个纲领的联合, 这种局部优化反而会伤害整体。就好比一个正常运行的拖拉机, 为了增大工作量, 强制更换了一个飞机的引擎, 从局部来看, 那是最好的动力系统, 但实际装上去, 拖拉机反而不跑了, 因为整体是不匹配的, 这种优化就1+1<2了。

而我们要做的, 就是用核心的纲领来统领组织所有的行为。首先考虑的是匹配的问题, 还是刚才的拖拉机, 不能用飞机的动力系统, 只要调整现有系统, 使其整体协调即可。我们把企业看做一个整体, 要靠文化和有效的联动机制来保证企业整体价值的增益性、持续性。凡是做得好的, 例如GE、I BM、西南航空、联想, 基本上都是采取这种措施。首先确立核心纲领, 在核心纲领下, 定位战略、流程等。看上去很清晰, 做起来很有用。

让企业文化直接融入经营, 植入管理, 既是对自己文化咨询能力的挑战, 也是对企业的一个挑战——企业是否想打造一个更加为人敬佩的、持续发展的组织。

现在我们的客户中, 不只民营企业, 很多国有企业也希望这样做, 中国大部分企业有全面提升的内在需求。无论民营转身, 还是国企转型, 都需要这样一个整体的、系统化的管理。这样的项目一般都比较大, 时间长。

不仅满足客户需求更要提升客户需求

记者:很多企业以不断“满足客户需求”为己任, 但同心动力提出了“提升客户需求”, 为什么?

孙兵:由于信息和专业能力的不对称, 使得咨询机构很容易就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一些客户因为认识不到位才来寻求咨询帮助, 如果咨询公司仅仅满足这样的“认识不到位的需求”是不应该的。有些客户的需求还会偏离问题的实质, 咨询公司本应中肯地给予提示甚至警示, 如果只是仅仅“满足客户需求”, 反而会为客户制造新的麻烦, 产生负价值。

同心动力始终坚持“提升客户需求”, 通过与客户密切合作, 寻求管理问题的根源所在 (如同心动力“QBQ”的咨询模式) , 并不断提高客户对项目的认识和要求。尽管这样的方式会给自己带来诸如咨询成本增加、客户当时不满意等很多麻烦, 但从长远看, 同心动力收获的却是客户口碑和实战能力。

同心动力把“一切用实效说话”作为企业价值和员工价值的重要衡量标准, 求实的精神, 踏实的作风, 实战的风格, 实效的业绩, 一直是同心动力的旗帜, 也是多年来客户给予同心动力最多的评价。

咨询是一种责任。我一直想, 从事咨询这个行业到底是为什么?你要怎么看待咨询事业?以前看咨询都看麦肯锡, 因为很多咨询的游戏规则是麦肯锡确定的。比如以合伙人为主, 合伙人创造单子, 咨询经理和顾问团队只是把创造的单子做好, 收入是有限的。所以要先考虑到咨询公司的利益、合伙人的利益, 剩下才是咨询顾问的利益, 咨询顾问有个绩效天花板, 是顶不动的。如果从咨询公司角度看, 创造价值的关键人是合伙人, 但是我们如果站在客户的角度去看, 为客户创造项目价值的关键人却是项目组团队!

那么作为咨询公司, 自己究竟应该是什么导向?是客户责任导向还是合伙人导向?如果你是客户导向的话, 那么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咨询团队的利益就要首先考虑。我们同心动力倡导的是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公司负责制, 不是合伙人负责制, 我们想把中国的项目经理团队推到更高层面。这样对整个咨询体制是一个颠覆, 而咨询的游戏规则是麦肯锡建立的, 在中国本土的咨询公司, 很多都提出一个口号:做中国的麦肯锡。我们现在的口号是:改变麦肯锡。我们另起炉灶, 自己开火做另一种客户导向的饭吃。

我们还想帮助企业文化工作者提升自己的价值, 进而走向管理岗位。企业文化工作者往往都是企业的“笔杆子”, 文章写得好, 课讲得好, 这些是基本素质, 但是企业文化工作者最核心的素质应该是支撑企业的变革能力。我们看到大多数企业文化工作者, 在企业的地位、在岗位系数上都不高, 不管考什么文化师的证件, 你的岗位系数还那样, 为什么?就是因为在别人眼里你依旧是“又一项不创造实际价值的工作”。这不能不让我们深深反思, 为什么在很多优秀的国际公司里, 企业文化变革都是由企业领袖亲自挂帅, 企业文化负责人在企业里是举足轻重的角色, 而我们恰恰相反, 就说明一些问题。

我们将和企业一道同心协力, 真正承担起文化应有的历史使命。

记者:2010年是中国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 也是谋划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年份, 同心动力将有什么新规划、新举措?

孙兵:未来五年内, 同心动力也给自己一个确切的定位, 我们要成为最可信赖、最有影响力的国际咨询机构。其实中国本身就是一个国际市场, 确定这样的定位就意味着, 同心动力以后将以更加系统的思想、更加完善的解决方案、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责任能力给企业提供管理的解决方案;这也意味着, 我们要跳出低价竞争的漩涡, 要敢于比肩国际咨询公司, 无论从人才配备上, 还是产品服务的定价上, 还是咨询人员的收入上, 均不输于国际咨询公司, 要摈弃“奴才咨询” (见外资咨询就降价) 的心态, 学习并超越, 通过我们不懈的努力, 树立中国管理咨询的崭新形象。

神话像一个美丽的致幻病毒, 具有很大的欺骗性和感染力。这个病毒一旦进入企业肌体, 就会迷幻企业一些管理者的中枢神经, 使其进入一种短暂的“文化亢奋状态”, 拥有了华美的手册, 拥有了豪华的“企业文化展室”, 拥有了轰轰烈烈的文化活动, 拥有了令人眩目的文化奖牌, 一切似乎“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

咨询的游戏规则是麦肯锡建立的, 在中国本土的咨询公司, 很多都提出一个口号:做中国的麦肯锡。我们现在的口号是:改变麦肯锡。我们另起炉灶, 自己开火做另一种客户导向的饭吃。

8.公司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篇八

关键词: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治理;重要性

1 法律顾问的几大类

第一类,通过对所聘请的法律顾问期限划分通常分为两种,即临时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第二类,通过法律顾问对聘请方所定工作范围通常分为两种,即普通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第三类,通过聘方企业不同划分为五种,即公民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社团法律顾问、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第四类,通过聘请合同所约定范围一般分为两种,主要包括是否代理参加诉讼、是否调解或仲裁活动。

2 企业法律顾问中律师所体现的特征

2.1 律师执业更加规范化、专业化 作为法律顾问是一个标准化实践,不仅要受到律师法律和律师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调整,以及律师事务所规定的限制,还要对工作流程和方面严格遵守法律规范,同时还要做到可信度高,透明度清晰。律师在担任企业顾问更突出专业化,因为法律顾问有更高层次的政策理论,对于现行的法规制度及规章都熟悉,律师要通过全国的律师资格考试才能取得执业证书,因此,企业法律顾问有很强的语言能力,见多识广,具有非常丰富的实际经验和调解沟通能力,这样才能解决出现的各种矛盾。如果在企业聘用法律顾问期间,律师违法执业从而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可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责任,如发现律师有意或出现重大过失产生严重后果,可以向律师追偿,所以,这些条例也可以促进律师更加规范化地为企业全心全意地服务。

2.2 地位平等性和独立性 企业聘请顾问律师,双方是一种相对独立的地位。企业是与律师所在的事务所签定聘用合同,律师只是受所在事务所指派为企业担任顾问,与企业不存在雇用关系,更和企业行政方面没有隶属关系,顾问只是按合同服务于该企业。所以,那是顾问不需执行企业的相关决策和行政命令。如果发现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企业行为,顾问律师应该正确说服公司。如果企业委托非法或所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活动,顾问有权拒绝并向律师事务所报告。

2.3 服务有偿性 顾问律师是由律师所在事务所指派到所聘用企业担任顾问,所以与企业不存在雇用关系,因此,顾问律师的薪金并不在企业工资制度中领取,而是由企业依照与律师事务所签定的合同中交纳聘金、代理费或其他费用。

3 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及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飞快,企业之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企业在发展和经营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中,例如,市场营销策略、新产品研发上市、资本结构调整、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企业所承担和面临的风险就越大,这样所需要处理的相关法律事务也会骤增,这时就需要法律顾问对企来提供相关的咨询指导和筹划运行进行指导,避免和防范法律风险,使企业尽可能的化解“法律陷阱”,更好地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为企业保驾护航。最近几年,很多企业兼并、上市、股权重组、资本结构调整运作,企业金融危机、企业知识产权等一系列的高风险领域处理中,企业聘用法律顾问更显得尤为重要,法律顾更是凸现出特殊的地位。在现代公司治理中,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所起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几个方面。

3.1 管理层和董事会的参谋作用 由律师事务所派任律师到企业后。顾问的主要职责是企业的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提交该企业相关的法律意见,当企业有重要决策的时候,法律顾问启到参谋作用。在一些上市或跨国大企业中,公司里的法律顾问绝大多数是企业员工。有的甚至是董事会或高管成员,他们在企业重大决策时要参与整个过程,有的还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参与。我国相关企业法律顾问一些条文中规定,对于培外上市企业,法律顾问可以担任董事会秘书一职,并能够参与理事会的企业法律事务,并在公司重大决策时,提供法律服务,发挥关键作用。

3.2 执行法律和政策的监督作用 企业法律顾问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责,就是无论所担任的企业是国内还是境外注册公司,所经营活动和企业任何活动都要符合企业处在的地域政策和法律要求,从而保障公司运作合理、合法。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企业运作和决策过程中,一定要让企业遵循当地的政策和法律条款,要让企业在法律的保障之下正确地经营和运作,这样才能让企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3.3 规避公司发展中风险的防范作用 很多企业中,公司里的销售人员都是按照销售业绩来分配工薪,所有存在一些员工为了拿到更多的酬薪,从而忽视了经营中存在的相关法律风险,例如,员工为了争取到一项大的业务,从而承诺一些没有限制规定的赔偿或更高风险的责任,为了追求更高利润对于法律的限制规定视而不见,存在较大的侥幸心理,甚至有些员工和法律打“擦边球”的做法等,这些都可能使公司陷入极大的风险中。企业法律顾问还要使企业更好发展业绩的同时。也要将企业风险控制最小化,同时还要对一些对法律忽视的员工进行定期法律指导。

4 总结

如今,我国加入TWO后,市场经济日趋法治化,因而对我国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法制建设要求,所以说,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中起到了重要且不可取代的作用,在未来的市场经济发展中,随着法制化时代建设的不断发展,毫无疑问,谁想让企业处于不败之地,就要掌控并有效地运用法律武器。如果一个企业想在未来的竞争市场生存和快速发展,要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需要与竞争的企业同样重视法律,甚至拥有更强的法律力量,这就要求企业要充分利用好法律顾问这个“保护伞”,为企业更好的发展提供依靠,使企业在未来发展路上走得更好、更稳。

参考文献:

[1]缴增旭.当代企业法律顾问的立足点[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9(06).

[2]张集体.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对策思考[J].政府法制, 2008(22).

[3]杨忠锋,张军霞,袁福盛.论我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职责及权利运作方式[J].法制与社会,2008(08).

[4]许琳.关于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思考[J].胜利油田职工大学学报,2008(02).

9.公司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篇九

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

服务工作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保障本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以下简称顾问单位)服务工作的发展,保证服务质量,并使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所实际,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顾问单位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顾问单位提供日常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第三条

本所及其指派的顾问律师在为顾问单位提供日常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依法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顾问单位的承接范围和委托程序

第四条

本所接受下列顾问单位的聘请和委托,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

1.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或其派出机构;

2.法人;

3.其他组织;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工作指引

4.个人。

第五条

本所及其指派的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如下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咨询、尽职审慎性调查;

2、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

3、参与重大商务谈判;

4、起草、审查、修改、制定合同和规章制度;

5、代办登记注册等法律事务;

6、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如接收顾问单位委托,代理其处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以及参与调解纠纷的,应当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

本所受聘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范围、工作安排由双方在法律顾问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六条

本所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前,要对拟顾问单位资信进行初步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企业基本情况及发展历史:法定注册登记情况、股权结构、下属公司、重大的收购及出售资产事件、经营范围;

2、企业人力资源状况:管理架构(部门及人员)、董事及高级管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工作指引

理人员的简历、薪酬结构、员工招聘及培训情况;

3、公司业务情况:产品及服务、重要商业合同、销售条款、销售流程、信用额度管理、研究及开发、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中国特殊的经营环境和经营风险分析、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及影响;

4、公司财务情况: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分析、资产投保情况分析、外币资产及负债、历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师及审计意见、最近三年的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固定资产、或有项目(资产、负债、收入、损失)、无形资产(专利、商标、其他知识产权);

5、公司债权和债务状况:债权基本情况明细、债权有无担保及担保情况、债权期限、债权是否提起诉讼、债务基本情况明细、债务有无担保及担保情况、债务抵押、质押情况、债务期限、债务是否提起诉讼;

6、公司资产及权属状况:土地权属、房产权属、车辆清单、专利权及专有技术、以上资产抵押担保情况;

7、公司涉诉事件:作为原告诉讼事件、作为被告诉讼事件、作为第三人诉讼事件;

8、其他有关附注:公司股东、董事及主要管理者是否有违规情况、公司有无重大违法经营情况、上级部门对公司重大影响事宜;

9、企业经营面临主要问题:困难或积极因素、应对措施。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工作指引

第七条

本指引第六条所载信息由负责承揽该拟顾问单位的律师(以下简称承揽律师)负责收集。

第八条

根据拟顾问单位提供的证据、材料,承揽律师应依照《律《律师执业避免利益冲突规范》的规定,在本所范围内进行利益冲突查证。

如有违反《律师执业避免利益冲突规则》规定的情形,原则上不得与该拟顾问单位签订聘用协议。

第九条

发生本指引第八条所载情形时,承揽律师应当向该拟顾问单位完整真实的说明相关情况;在取得该拟顾问单位书面同意给予豁免并经本所业务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与该拟顾问单位签订聘用协议。

第十条

拟顾问单位通过利益冲突查证和资信调查后,应当与顾问单位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条款:

1、顾问单位及受顾问单位的名称(姓名)、住所、通讯方式;

2、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履行职责的权限;

3、聘期起止时间;

4、顾问单位为保证法律顾问职责的履行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物质保障;

5、顾问律师应有的知情权;

6、法律顾问费的支付标准和办法;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工作指引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8、双方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9、违约责任;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章

顾问单位的日常服务流程

第十一条

签署完毕委托合同后,由负责该顾问单位日常法律服务的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负责对顾问单位进行风险评估调查。

第十二条

承办律师依据法律风险评估调查结果,对顾问单位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起草《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及相应风险防范建议。

第十三条

承办律师应就顾问单位的《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防范建议上报本所业务管理委员会审批。

业务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评估结论和建议的,就该评估报告和建议加盖事务所公章,送达顾问单位。承办律师负责与顾问单位就该报告和建议进行沟通,并协助企业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

受本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法律顾问的承办律师必须是本所律师及以上级别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不得以事务所名义担任法律顾问,但可以协助律师完成法律顾问工作。

第十五条

受本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顾问律师的承办律师,应尽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工作指引

快熟悉顾问单位情况,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顾问单位的性质、职能、经营范围、内部结构及负责人、隶属关系、主要关联方等;

2、顾问单位近期的法律事务的性质、种类、有否特急事项;

3、对顾问单位需提供法律服务的事项进行归类、整理。

第十六条

对于专项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律师应当根据《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对顾问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收集、整理公司各类合同文本。

2、劳资法律培训。

3、协助完善规章制度。

4、一线人员法律培训。

5、税务建议。

第十七条

在与顾问单位签署日常法律服务合同时,应明确双方具体联系人。此后双方具体事务的对接和处理,由双方联系人负责。

第十八条

承办律师在为顾问单位提供日常法律顾问服务时,应遵照如下具体流程:

日常合同审核等简易类事务:联系人→承办律师→顾问单位;

重大复杂法律事务:联系人→承办律师→合伙人律师或业务委员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工作指引

会→顾问单位;

第十九条

对顾问单位的法律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制。直接接收顾问单位法律服务需求的承办律师或联系人,不论该事务之后转至何处,均应对该事务的最终处理负责,其应对该事务的后续进展承担跟踪和督促落实之责。

第二十条

承办律师应当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日志,详细纪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每日进展。

承办律师应对与顾问单位之间的全部邮件、文件等往来函件做好备案和保存工作,并分单位进行存档。

第二十一条

承办律师在受指派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对遇到的重大问题、参与重大项目、经济合同谈判及时报本所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

第二十二条

本所业务管理委员会定期到顾问单位征求法律顾问服务意见,对承办律师工作进行考评。

第二十三条

除承办律师与顾问单位另有约定外,本所指派担任顾问律师的承办律师在对顾问单位进行日常服务时,应遵守如下时限规定:

(1)法律咨询

对于顾问单位的法律咨询事项,要求口头解答的,承办律师应在顾问单位提出问题后1个工作日内作出解答;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工作指引

书的,应在顾问单位提出问题并提供相关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

(2)法律文书

顾问单位要求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的,承办律师在1个工作日内响应顾问单位起草、修改法律文书的要求,就具体事宜与顾问单位联系沟通,并在沟通完毕后3日内完成法律文书的起草或修改工作。(3)合法、合规性审查

顾问单位要求对法律事务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以口头方式告知的,承办律师应在收到法律事务文件1个工作日内告知顾问单位审查意见;以书面方式告知的,承办律师应在收到法律事务文件3个工作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其他书面建议书。

第二十四条

当承办律师出现请假、住院、休假等需暂时离岗情形时,承办律师应提前3个工作日确定暂时代替其履行顾问服务职责的本所律师及以上级别律师,同时应将上述事项通知全部顾问单位,并告知代行顾问职责律师的联系方式。

本所律师替代其他律师暂时履行顾问单位服务职责的,应遵守本指引之规定。

第二十五条

当出现顾问单位对承办律师服务行为投诉情形的,应由本所合伙人律师对该事项进行调查。如因本所承办律师行为不当

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服务工作指引

导致顾问单位投诉,应将上述情况上报本所业务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处理。

第四章

其他事宜

第二十六条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因期满或法律服务事项完成而终止后,承办律师应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报本所业务管理委员会。

对于已终结案件,承办律师应当按照本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及时整理案卷并归档。

第二十七条

《法律顾问服务协议》期满或终止前,本所及顾问律师应主动就是否续聘征询顾问单位意见,若顾问单位有意续聘,应及时就续聘条件进行磋商。

重新签订《法律顾问服务协议》,应当按照本规范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10.公司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篇十

(一规范细致的法律服务更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公司业务的规范化、法制化;(二全面周到的法律服务将有效地帮助房地产开发公司规避法律风险,预防纠纷的发生。

二、服务方案

(一考虑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领域,我们将结合房地产开发经营各个阶段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分不同阶段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和各种需要制作的法律文件,确定相应的服务内容:

1、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期间,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征地及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2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同被拆迁人进行拆迁谈判,在谈判中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3负责草拟和审查征地及房屋拆迁过程中所需法律文件;(4对补偿安置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2、在土地前期开发期间,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受托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的协商、招标、拍卖,为房地产开发公司依法受、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2受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法律评估、调查;(3草拟、修改、完善地块前期开发合同,起草土地受让协议书等有关法律文件;(4参与市政配套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并协助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3、在施工建设期间,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参与工程设计、施工招标文件的制定,帮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查投标文件并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2审查修改工程设计合同、施工监理合同、委托测绘合同、委托勘察合同;(3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工程承包方洽谈、草拟、修改确定工程承包合同;(4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信誉及队伍素质和履约能力,审查确定工程分包合同;(5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依约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及对履约、反索赔资料的积累和保管;(6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查工程分部分项质量验收资料,协助处理因工程质量引起的争议;(7参加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4、在经营期间,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

a、解答房地产合作开发与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专项法律咨询,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意见。

b、受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模式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方面的合法性、可行性论证,策划和制定化解法律风险的相关方案;c、根据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委托出具律师函;为客户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过程中保全己方权利或证据,进行法律交涉。

d、参与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相关合同的策划与分析,制定所需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的文本并参与谈判。

e、全程跟踪房地产合作开发及土地使用权(项目转让活动,提供全方位动态法律服务,包括:审查有关法律文件、草拟有关合同及协议、参与谈判、提供法律意见、拟定转让方案、办理转让手续;f、处理房地产项目公司在设立、转让、兼并等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g、为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招商、融资提供法律意见、设计方案,参与谈判,并制作相应的法律文件;(2商品房屋的预售、销售、租赁

a、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销售代理商关于代理销售、租赁事宜的谈判,审查、修改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代理商的代理销售、租赁协议书,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完善商品房屋预售、预租条件;b、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境外律师楼签署委托代理合同,为境外律师楼出具向境外预售商品房屋的法律意见书;c、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查有关楼宇预、销售的广告内容;d、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起草、修改《购房须知》、《订购书》、《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管理、使用、维修公约》、《租赁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就相关文本报送行政机关的核准备案;e、答复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购房人、承租人针对上述法律文件提出的法律问题;f、准备《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安排办理正式签约手续;g、配合房屋竣工的验收工作;h、代表房地产开发公司向买方出具律师催收楼款通知书;

i、在收楼过程中,协商买卖双方进行相关法律咨询、协调解决双边矛盾;j、协助设计租赁实施方案及完善商品房租赁条件;k、草拟、审查租约、意向书,提供法律意见;(3商品房屋的按揭

a、参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与银行有关商品房抵押贷款的谈判,起草和审查业主按揭中房产商作为担保的有关合同安全性、合法性;b、协助对业主主体资格及资信进行审查;c、将业主的申请资料及借款人与房产商签署的《房地产预售契约》及已缴楼款凭证送呈银行审核。

d、协助办理《房地产预售契约》、《房地产按揭贷款合同》公证并监证;e、协助进行抵押登记备案;(4物业管理

a、为确定物业管理方案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论证物业管理方案的可行性;b、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招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c、起草或审查、修改关于设立物业管理公司的合同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d、协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e、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为物业管理公司的早期介入制度和后期管理制度的建立进行策划;f、起草或审查、修改《使用公约》、《业主(住户守则》等相关法律文件;g、起草或审查、修改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h、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服务;(5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a、在建工程、工业、商业、住宅物业的抵押、收购和转让法律服务;b、物业调查、商品房评估、拍卖及测绘法律服务;c、受托代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各种涉及房地产的诉讼、仲裁、复议案件;

三、上述法律服务内容将通过以下法律服务方式得以实现:

1、发挥集体智慧,共同研讨房地产开发公司复杂重大问题,力求为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最佳的法律服务。

2、本网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要求指定2名律师担任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法律顾问。

3、不定期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会晤,提供法律意见和方案。

4、不定期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电话联系,全面了解房地产开发公司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服务。

5、房地产开发公司可随时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派人上门与律师沟通,本网律师也可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以便帮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时解决法律问题。

6、如房地产开发公司有特殊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四、工作流程

开展相关法律服务的工作流程: 第一项:由本网专业律师负责,并组成专门工作团队,负责工作流程的法律服务;

11.公司销售经理助理的主要工作职责 篇十一

1、协助销售经理开展云南地区客户拜访及客户关系的建立、维护;

2、产品的推广、销售及产品工程合同的签订,售后服务的接洽及服务协议的签订;

3、项目方案、项目建议书、投标书的制作;

4、项目及服务实施的跟踪、协调、收款。

岗位要求:

1、性别不限,35岁以下,大专以上,1年以上独立销售经验,有较强表达、学习、协调沟通能力,可塑性强、吃苦耐劳、能频繁出差;

2、有银行、通信行业销售经验者优先;

12.公司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篇十二

一、申报材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

二、发起人及股东资金能随时到位。

三、要与当地政府协调,要有初步审核意见及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承诺书。

四、要有一个懂经营管理有丰富的信贷管理经验的总经理,防范信贷风险且有稳定的客户资源。最大限度地运用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创造更好的效益。

五、有一个关系较好的银行可以融资,使公司有更多的资金可以运用,提高公司效益。

六、必须有一支专业化的信贷队伍,人数少而精,以确保贷款工作调查的准确性,防范信贷风险,确保到期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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