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工会部门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稿)

2024-08-04

清华大学工会部门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稿)(精选9篇)

1.清华大学工会部门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稿) 篇一

工会第一届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由工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中心党总支领导,工会筹备组组织。

二、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7 名。按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的要求,提名委员候选人8 名,差额人数为1名。

三、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科室推荐和自荐,经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次选举,由工会(职工)代表第三次代表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五、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 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

六、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 权。同意的,在该候选人名字上方的符号空格内画“√”;不同意的,在该候选人名字上方的符号空格内画“×”;弃权的,对候选人不画任何符号。不同意的,可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则该另选人无效;如另选他人,在选票上的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在该候选人名字上方的符号空格内画“√”。另选人的姓名要按规范汉字书写,字迹辨认不清的,不作统计。

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人数(含另选他人)要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超过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对选票上的同一候选人,如果既画不同意标记,又画了弃权标记,将按不同意票统计。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代表的半 数方能当选。如果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按同意票多少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得到的同意票超过应到会代表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工会筹备组提请大会同意,不足名额可以暂时空缺;如果最后两人或两人以上得同意票相等时,以不同意票少的当选;不同意票相等时,经中心党总支和筹备组研究,提出增加或减少委员名额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

八、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人选由工会筹备组 从会员(代表)中提出,经党总支审议,提交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工会筹备组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验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选举会场共设1个票箱,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九、投票前,由监票人打开票箱,请代表当场验证; 投票结束后,当场打开票箱,取出选票,监票人将实际投票张数向大会报告。

十、计票完毕,由监票人向大会书面报告计票结果和当 选结果。宣布计票结果和当选结果时,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宜,授权工会筹备组研究处 理。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工会委员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2.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附1) 篇二

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总则

1、为完善工会民主选举制度,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根据《工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3、工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选举应尊重和保障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5、选举的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二、委员名额

工会委员会委员名额,按会员人数确定: 25人以下者,设委员1至3人; 100人以下者,设委员3至5人; 100人以上者,设委员5至7人。

三、候选人

1、候选人条件: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人正派,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热心工会工作,受到职工群众信赖,有一定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2、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职工群众的意见,参照候选人条件,提出建议名单(含主席、副主 席候选人名单),报本单位党支部和院工会审查同意后,再进行选举。

四、选举实施

1、选举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主持。参加选举的人数应为全体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2、根据《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差额1名)。

3、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从非委员候选人中推选产生。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对选票进行统计,并公布选举结果(可否实行现场唱票,视单位情况而定)。

4、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候选人的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5、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

6、因工作原因,选举期间会员难以集中投票的,可设流动票箱,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票工作。

7、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8、候选人获得过半数(应参加选举的人)以上选票时,得以当选。

获得过半数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或征得多数会员同意后可减少名额。

9、选出的工会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报院工会审批。

中国电子信息产究院工会联合会

3.清华大学工会部门工会委员会选举办法(试行稿) 篇三

工会委员换届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选 举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云南铜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一届工会委员6名,本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

三、大会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选举有效。各类候选人须获得应出席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最后一名当选的候选人出现得票数相同时,对得票数相同的候选人进行比较,以其反对票少者当选。如反对票仍然相同时,则需对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重新发票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且已达到应选名额三分之二时,对不足的名额,本次大会不作补选。

四、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成员,不得委托他人代选。

五、本次选举设监票人1 名,监督选举工作的一切事宜。计票人2名,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选举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监票人报告会议主持人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六、选举时,由计票员统计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监票人向会议主持人报告。会议主持人宣布实到人数,计票人员按实到人数发选票。

七、选举时,填写选票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对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有权赞成、反对、弃权。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符号栏”内划上“√”;不赞成,在候选人下面打“×”;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打“○”。

八、由计票人与监票人统计票数,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会议主持人最后宣布当选人名单。

4.最新工会选举办法 篇四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办法。

二、本届综合执法局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会拟设委员3名,其中:主席1名,由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拟设委员1名,由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拟设委员1名,由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四、本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各工会小组预选产生正式侯选人的基础上,大会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五、本次大会选票为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票。

六、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书写全部无法辩认的为废票。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未到会的代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数为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八、候选人必须获得应到会正式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才能当选。

5.工会选举办法 篇五

一、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关于各级地方工会换届选举办法的通知》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工会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上海市工会第N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上海市工会第N届委员会委员 人、主席 人、副主席 人。2.上海市工会第N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人、主任 人。

三、上海市工会第N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工会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实行等额选举。根据有关规定,工会“两委”委员的选举差额率应不少于10%,工会第N届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人,选举委员 人,差额 人,差额率为 %。工会第N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正式候选人 人,选举委员 人,差额 人,差额率为 %。

四、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能进行。

五、选举大会设监票人 人,其中总监票 人,对发票、投票、点票、计票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代表小组协商推荐,总监票人在监票人中推荐产生,总监票人名单和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被提名为工会第N届委员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

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六、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上海市工会第N届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主任分两张选票,同时投票选举。其中,同意为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候选人,必须同意其为委员;同意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的候选人,必须同意其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七、选票上应盖有上海市工会的印章,没有印章的选票无效。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

八、因病、因事缺席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不能委托投票。大会不设流动票箱。

九、代表对选票上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左侧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如不赞成或者弃权,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右边的空格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左侧的小方格内画一个“O”。

书写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十、大会投票开始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行投票,随后代表 按工作人员指引依次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收回的每种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选票,由总监票人视具体情况决定部分无效或者全票作废。

十二、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出席代表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获得赞成票过半数的候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时,不再进行补选。

十三、计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按候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6.工会换届选举大会选举工作办法 篇六

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第二届工会委员会委员由5人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1名,经全体代表的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产生,提名候选人 6名,差额比例为16.7%。

******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 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名候选人 3名,实行等额选举。

******工会第二届女职工委员会由3 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名候选人 3名,实行等额选举。

二、工会委员会委员的正式选举为1张选票,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为1张选票,女职工委员会委员为1张选票,共3张选票订成1份。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三、凡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事因病不能出席大会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不得请他人代投。

四、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大会表决通过。已确定为工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从事监票和计票工作。

五、大会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达到应到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会员可以表示同意、反对和弃权,同意的划“O”符号,反对的划“×”符号,如另选他人,可以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被选人姓名,并在“选举意见”栏内或“符号”栏内划“O”。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废票。

七、填写选票一律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书写不清楚,无法确认的,视为弃权。

八、候选人获得应到代表的过半数赞同票时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同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同票多者当选;如得赞同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以得不赞同票少者当选;如获得不赞同票相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赞同票多者当选;如获得过半数赞同票的候选人名额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

九、选举工作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7.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 篇七

关于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报告江宁区教育工会:我校工会于年月日召开了(全体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应到人,实到人,符合法定人数,通过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了我校届工会委员会。任期三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大会同时选举产生了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现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

况报告如下,请审批:

一、工会委员会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现任职务得票数分工情况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现任职务得票数分工情况

三、女职工委员会

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现任职务得票数分工情况

工会年月日

8.乡镇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篇八

一、根据 《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XXX工会第X届工会委员X名,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X名,均由本次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三、XXX工会第X届委员会(含20差额)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出名单,报同级党委研究同意,经县总工会预批,提交大会讨论,确定正式候选人,民主进行选举。

四、XXX工会第X届工会委员会采取差额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采取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会员)有选举权;本单位工会会员均有被选举权,请假的人员作为弃权,不另参加选举。

六、代表(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同意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划“0”,不同意的划“X”;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须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内填写自己要选人的姓名。

七、写票请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字迹要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全票无效;部分模糊,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规定程序投票。投票结束后,当场开箱清点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须重新选举。

九、候选人得票超过应到会代表(会员)的半数,方为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不足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是否补选,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大会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提名,提交大会通过,监票人、总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负责选举工作,并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己被提名为委员候选人者,不得担任监票人)。

十一、计票完毕后,由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汇报并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以得票多少为序),由大会秘书长宣布两会当选委员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大会通过后生效

9.工会选举办法 篇九

(2014年 月 日经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林州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通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届工会委员会委员5名,选举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3名。选举工作由公司工会筹备领导小组负责。

三、公司工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依据《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经充分酝酿,协商推荐,由公司各部门提出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通过后,确定为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四、公司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等额选举。

五、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出席会员大会的正式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候选人名单,分别在不同的表格中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同时投票选举,分别计票。

七、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有权同意、不同意或弃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 1 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 “×”;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在下面空格内填写上被选举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内划“√”;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并且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包括另选他人),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有效;多于规定应选名额的选票为废票。字迹不清,符号紊乱的为废票。

八、大会选票设总监票1人,计票2人,唱票2人,在筹备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人员必须是正式会员,由大会筹备组提名,经会员通过后生效。已提名为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委员的,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九、选举结果以得票多少为序,候选人所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会员半数以上的方能当选。如获得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获得半数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过半数当选。当遇票数相等而又超过应选名额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票数相同者进行重新选举。

十、在组织会员参加选举时,大会工作人员要认真清点到会人数,然后由工作人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并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应到、实到会员人数。大会按会员实到人数由工作人员将选票分发给会员。

十一、大会正式选举时,由工作人员发放选票;填票结束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工作人员开始收票。到会代表和缺席代表均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选票。

十二、计票完毕,由监票人、计票人共同签字,向大会通报选举结果。

十三、选举中,如出现本办法外的特殊情况,由大会筹备组临时研究决定。

十四、本办法经工会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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