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情况的通知专题

2024-08-02

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情况的通知专题

1.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10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情况的通知专题 篇一

施秉县国有林场关于实施2011年国有林场

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决议

(2011年3月15日职工大会通过)

施秉县国有林场职工大会讨论了2011年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建设项目,大家一致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林场职工的关心和温暖。

会议认为,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是一件为国有林场办实事、谋福利的大好事,是一次非常难得的机遇。我们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此项工作。

会议要求:

一、落实国家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改造范围和标准,认真核实改造对象,确保不多报、不漏报,将好事做好。

二、坚持各项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职工意愿。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由林场和职工自主修建。根据本场具体情况、职工经济实力和职工意愿,确定异地新建,新建地点:鲤鱼塘,户型面积80平方米。

2、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林场稳定。在危旧房改造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因此,要坚持做到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维护职工利益,确保稳定。

3、坚持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实行定额补助,地方政府给予适当配套,林场和职工个人合理负担。

三、争取政府支持。危旧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林场领导要多向县委、县政府、县林业局汇报,争取政府支持。一是争取配套资金。二是争取优惠政策。参照城市危旧房改造、城市保障住房、廉租房等项目,为危旧房改造争取相同的优惠政策;三是要与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财政、税收等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一要争取落实危旧房改造建设用地无偿划拨、计划单例等土地优惠政策;二是将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实行减半收取。

四、严格工程监管。必须严格把关,严防出现豆腐渣工程。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标准,切实加强过程督查,实行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确保建设质量不出问题。让林场职工住上优质房、放心房、满意房。

五、争取落实产权。林业局、林场要向房管部门积极争取,协调落实职工房屋产权问题,最大限度地让林场职工从危旧房改造中得到实惠。

六、强化资金监管。要加强专项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

保资金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危旧房改造资金要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严禁挪用、挤占、流失、浪费资金等现象发生。

会议相信,实施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解决了林业生产一线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困难,对于提高生活质量,改善生活环境,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高党和政府的威信,增强林场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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