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型政府建设方向

2024-06-17

服务型政府建设方向(精选8篇)

1.服务型政府建设方向 篇一

尊敬的党组织: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工程。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依据

上世纪50年代,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运行的需要,我们按照全能政府的理念设定政府职能并构建政府体系。这个时期的政府负责对全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进行全面的计划安排、监督实施,对全社会的物资交换与流通进行严格的价格管控和行政管控,对计划体制内所有成员的薪金、收入作严格的制度性安排,对全社会所需要的安保、教育、医疗、劳保等公共性服务进行统一的计划配置等等。这是主要依靠行政方式进行社会管理的政府。改革开放过程中,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伴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伴随我国法治化进程,政府职能发生了很大改变,主要表现为政府行政管控的领域、空间被压缩,政府职权的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法规约束。但是,传统的全能政府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支配着政府管理理念,使得政府管理行为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要求相冲突。这种情况既影响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公正形象,也在很大程度上压抑了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从市场与政府关系的角度,对政府职能的全新定位。要搞好市场经济,就要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承认、确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那么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就应当是辅助性的。相对于市场而言,政府在人们的经济活动与交往中的职能应当是服务性的。这应当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根据。

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

第一,服务型政府不是不管事、不作为政府,而是要给市场经济体制良好运行提供积极的服务和保障。市场不是万能的,也有配置资源失灵的风险,所以政府有为市场提供宏观调控服务的职能。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宏观调控需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其中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配合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适当运用,并力求在运用这些调控手段时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同时,政府应积极促成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的形成,努力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为国内经济运行提供良好外部环境条件。

服务型政府要给市场经济运行提供监管服务。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对占据市场份额过大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破坏环境行为等严格依法查禁和惩处。

服务型政府要给市场活动主体提供各种公共性服务。在中央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职能的同时,地方政府要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政府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安保、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事项。政府有义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广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的方式向社会购买。

第二,服务型政府不是总揽一切的全能政府,而是要以简政放权为原则,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要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就要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淡化自身传统上的投资主体角色,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政府可以通过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一般的投资项目决策,应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政府需要行使审批职权的是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投资项目。现实中仍然存在行政审批事项过多、政府行政审批权过大的弊端,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凡属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政府审批。凡属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着力点,规范审批活动。

服务型政府要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就要遏制泛行政化趋势,使政府的事务归政府,社会的事务归社会。事业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身份混淆不清,是影响政府正确履职、提供良好社会服务的重要原因。需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第三,服务型政府不是组织杂乱、力量软散政府,而是要优化自身组织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政府要给市场和社会提供有效、让服务主体满意的服务,就要大力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是这种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要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原则,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政府各个部门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同时要统筹理顺政府部门与党群机构的关系。根据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政府机构改革还包括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对行政区划设置做科学研究、充分论证,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服务型政府是依法为市场为社会服务的法治政府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政府真正履行服务职能的前提。建设法治政府要努力做到以下要求:

第一,要树立依法办事意识。执行法律是政府及其所有工作人员的首要职责。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的主要渠道是学法。要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任职晋升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等,促进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培育。

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重点加强有关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法规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确保法规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谨防单方面体现部门意志,谨防小范围体现专家意见;还要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第三,要坚持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还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第四,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地方各级政府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杜绝选择性执法;排除人情干扰,杜绝不公正执法;排除权力意识,杜绝粗暴执法。各级政府要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第五,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首先是信息公开。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包括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都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确保政府提供的服务公正。

第六,要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审计部门、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加强财政、预算、投资审计和各种专项审计,加强对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的监察和问责,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勤政建设。

汇报人:xiexiebang

2.服务型政府建设方向 篇二

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概述与现状

(一) 概念阐述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 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 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 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 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采购的一部分,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 的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可见采购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其中“服务”的行为包括公共服务。

(二) 发展过程与内容

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的时间始于1995年的上海, 主要用于修建上海浦东新区“罗山会馆”。2003年以后, 随着《政府采购法》的实施, 政府购买服务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陆续开始了政府购买服务实践。目前, 我国政府购买服务的领域在不断扩大, 依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 按照服务收益对象将服务项目分为三类:一是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 如公文印刷、物业管理、公车租赁、系统维护等;二是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 如法规政策、发展规划、标准制定的前期研究和后期宣传、法律咨询等;三是位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医疗卫生等。

二、海关政府购买服务三大难点

(一) 制度尚未完善, 项目尚需明确

目前, 海关政府采购主要依据是《政府采购法》、海关总署印发的《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以及每两年更新一次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等, “目录”中明确的政府采购范围虽然包括“服务”类, 其主要包括车辆相关服务、印刷服务、会议服务等, 并且主要针对北京范围内单位, 对京外单位不强制执行, 海关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主要包括海关业务相关设备维修、软件开发及维护等, 而海关业务涉及到的稽查、化验检测、法律咨询、项目评审等大量社会服务未包含在“目录”范围内, 难以适应海关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需要。另外,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招标文本、谈判方法、专家选择、采购合同范本、定价标准都具有不同特点, 目前尚欠缺整套制度规范。

(二) 承接主体尚未成熟, 市场尚需规范

海关购买公共服务, 对承接服务主体提出较高要求。承接海关购买服务的主体必须是合法登记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其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并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对承接服务主体提出较高要求, 对于三、四线城市的海关来说,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和规定, 选择符合要求数量的资质达标企业尚存在困难, 或承接服务主体市场存在恶意竞争、搅乱市场等现象, 市场尚需进一步规范, 加大监管力度。

海关购买服务通常要求承接服务主体提供较佳服务质量, 尤其在物业服务、车辆服务、印刷服务等主要海关政府购买服务方面, 有限的预算资金与较高服务质量要求形成一定矛盾, 在其他领域购买服务方面, 快速发展的需求与社会组织承接能力不足形成对比, 即“花钱难买优质服务”。

(三) 观念尚未形成, 推广力度尚需加大

海关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是政府采购工作的一部分。近年来, 随着国家和社会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海关总署和各级直属海关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细化制度、严格流程、加强监督, 然而, 政府采购工作流程的规范和制度的约束给购买主体带来诸多困扰, 一方面对政策不熟悉, 不知道购买什么、购买多少钱该走政府采购程序、程序该怎么走, 另一方面, 政府采购难免触及自身利益, 也对权力边界产生约束, 购买主体的推进工作存在一定阻力。尤其是涉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相关制度规范、采购项目尚未明确, 界定尚属模糊, 且公共服务类目多、内容杂, 购买主体在执行过程中或图省事、或为私利, 阻碍购买服务有序推进。

三、海关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建议

根据中央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要求,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本着“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 针对服务项目不同的特点, 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新机制。近年来, 海关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流程方面不断趋于完善, 尤其是2014年上线应用财政部研发的“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后, 首次实现了“无预算不采购”的政府采购管理突破。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要求, 结合海关自身工作情况, 笔者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一) 完善制度与规范流程并行

一是完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海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将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纳入预算管理范畴, 科学划分层级部门间的事权、支出责任。扩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 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的《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以下简称“2015~2016年政府集采目录”) “三、服务类”中, 适用所有中央预算单位新增“车辆租赁服务”项, 并注明“京外中央预算单位可择优选择是否属地化采购”;对“京内单位”新增“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 并对“会议服务”取消2万元限额, 均纳入目录范围。海关2015~2016年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中, 对“海关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及维护”适用范围由“京内单位”修订为全国海关适用。“2015~2016年政府集采目录”和海关部门集采目录结合购买主体政府采购需求和承接主体实际情况, 逐步修订和扩大“服务类”目录范围,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二是建立合法合理的政府采购流程。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 重新理顺政府采购流程, 明确以“无预算不采购”为原则, 从严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紧密结合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变化, 及时调整采购方式, 理顺采购流程, 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采购流程管理体制。

完善制度是“有法可依”的先行条件, 规范流程是“执法必严”的必要准则, 完善制度与规范流程的有机结合, 是制度规范流程、流程落实制度的必然要求。

(二) 明确责任与绩效监督并重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 提供政府购买服务有力保障。明确采购需求人和采购人代表各自职责, 依据各单位工作情况, 建立政府购买服务责任表, 其中由采购项目、需求方、采购方、监督部门等几个重要部分组成, 以其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规范和指导, 同时加强各单位和部门间沟通协调, 互相协作做好购买服务的事前基本情况、事中合同签订、事后绩效评估, 确保政府购买服务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加强服务绩效监督管理。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和监督体系, 对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承接购买服务进行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全方位评估, 适时引进独立第三方监督机构 (如会计师事务所、咨询评审机构等) ;建立对投诉的调查反馈机制, 管理部门接受被服务方的投诉, 打破被服务方仅能向承接主体投诉的现行模式, 有效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效能;纳入单位绩效考核机制, 将政府购买服务的推进和完成情况纳入单位目标考核评比, 切实提高各部门推进此项工作积极性。

责任明确在先, 绩效监督在后, 责任明确为绩效监督提供有力依据, 绩效监督为责任管理提供坚实保障。

(三) 严格执行与灵活掌握同步

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和中央、部门政府采购目录等规章制度, 从严掌握、规范先行, 深入贯彻例行节约要求, 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 着力规范和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加强政府采购服务的履约管理, 以加强服务质量反馈机制、监督管理机制的有效结合, 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步伐。

二是灵活开展政府采购服务工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选择适用采购方式, 对于采购需求处于探索阶段或不具备竞争条件的项目,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适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 财政部门可简化申请材料要求, 也可改变现行一事一批的管理模式, 实行一揽子批复。同时, 积极探索新的政府采购合同, 积极培育政府购买服务供给市场, 加强合同对服务的规范性, 并积极为具有相对固定性和延续性的服务营造良性市场竞争环境。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制度是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 灵活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是探索和推进该项工作的重点, 二者相互结合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有效方式。

(四) 宣传推广与培训学习共进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工作, 扭转部分单位认为政府采购与我部门无关、徒增工作量、政府购买服务无法实施的旧观念, 随着政府采购工作的细化和发展, 该工作将贯穿于各部门的工作中。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和推广, 配合反腐政策学习, 努力减少政府采购服务“灰色地带”“暗箱操作”情况, 加强各单位对政府购买服务重要性的认识, 在单位内部形成从上至下重视政府采购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氛围。

二是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职业素养, 紧密关注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与更新, 强化采购能力建设, 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采购人、采购监管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等各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系统操作培训工作。各部门从业人员应自觉加强学习、思考和研讨, 加强各单位间工作经验交流和相互讨论, 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进购买服务工作合理合规。

3.服务型政府建设方向 篇三

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和政民互动交流是服务型政府网站的三大主要内容,也是衡量政府网站优劣的三大指标。目前,我国政府网站乃至整个信息化建设的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由此造成的“数字鸿沟”使西部等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被“边缘化”;就整个政府网站体系来说,公共服务开展不顺畅、政策解读不及时、网民参与不到位、宣传推广力度不强等问题普遍存在,制约着政府网站提供实用、便利服务的功能。

服务型政府网站应该如何定位、如何优化、如何服务,并最终成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行政手段之一,这成为政府网站应用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服务型政府网站的三大定位

政府网站不是为自娱自乐,也并非为取得领导认可,又不同于新浪、搜狐等商业性网站,它利用信息技术优势为大众提供跨越时空的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网站的定位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服务型政府网站是政府由“管理型、管制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服务型政府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题中应有之意。而政府网站的建设即是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主要手段。众所周知,网站具有传播范围广、交互性强、针对性明确、灵活成本低、感官性强等特点。政府网站天然的技术优势使信息公开、在线办事、政民互动等服务形式成为可能,是最能体现政府服务性的方式。在这种意义上说,如果政府网站不能提供公共服务,网站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其次,服务型政府网站是政府形象的体现。当今,无论是电子商务网站,还是学术机构的网站都强调网站的功能性和服务性。与之相比,如果政府网站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低下,就会受到网民的排斥,甚至被作为反面案例,给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最后,服务型政府网站也是百姓的需求。社会上的每个人都会关心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所以,政府网站要提供老百姓欢迎的、用得好、用得方便的有价值的服务——这一点也是我国政府网站最缺少的东西。网站是利用信息来服务的,所以要做好网站,就要做好信息公开,服务型网站的基本特征是以信息公开为基础的,同时,网站作为一个有机体,在线服务和互动能力也很重要。如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网站开设了一个“心灵驿站”频道,政府利用网站平台,联合心理机构,专门接待人们心理问题的倾诉,满足了人们的需求,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公共服务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政府不到位

政府网站公共服务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没有到位”,这里面既有意识和能力的问题,也有组织架构和制度法律的问题。

首当其冲的问题是意识。现在,我国政府的转型还处于中间阶段,政府工作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还尽如人意。有些地方即使领导有好的想法,也因为缺乏具体的做事思路或下面办事人员的不理解而被搁浅。

可喜的是,我国地方政府总体来看是鼓励创新、不断接纳新鲜事物的。一旦社会和政府接纳了“创新”,创新很容易被制度化。《信息化建设》杂志社2008年的调查结果显示: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发达地区在政府网站提供公共服务方面的意识已没有太大差别;国脉互联在调查政府外文版网站建设时得出的结果竟然是西部地区优于东部地区。由此可见,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政府对新事务的接受能力是很快的,而且超越了地理条件的限制。

能力问题是阻碍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开展的又一问题——政府网站的运营者和应用者的能力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为应对这一问题,在实际工作中,政府网站的开发和运营都需要与专业机构合作。同时,政府和网站的合作开发商又不能唱“二人转”,必须要有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与意识问题相比,能力的培养需要较长时间。

公共服务难以有效开展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组织架构体系的相关制度不健全。比如,网站的特性要求政民互动的即时性,网民希望问题得到最快速的解决,但是,政府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还达不到这一要求,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力度远落后于网站的发展。

网上办事要以“一表式”取代“一站式”

近些年来,政府网站推出了“一站式”服务模式,需要办事的人只需在同一站点提交相关信息,即可实现“信息跑而人不跑”,省时省力。但是,目前的很多“一站式”服务也存在着弊病——虽然在同一个站点办事,办事人却需要分别填写不同部门的各种表格,表格的很多信息是重复的,甚至一个部门可能需要几百张表格的下载和填写。这种“基于部门的表格下载”依然是按照原有的政府部门的工作方式进行,没有进行政府流程的重组。

真正有效的网上办事应该是“一表式”的——即办事涉及到的几个部门进行统一的流程梳理,经过协商改动内部的部分办公系统,实现各部门之间的资源整合,优化政务流程。目前,我国的网上办事服务还停留在“一站式”的方式上。尚无“一表式”的服务模式。其实,在技术层面上说,“一站式”、“一表式”服务都可以实现,但是难点在于系统的流程梳理会触动现有的法律制度。如企业注册登记时,法律有明文规定,完成工商系统的登记后,必须持企业登记的原件到税务部门报到,办事人只能上门办事。

在实际工作中,政府信息公开最大的难点在于逻辑分类不合理。政府信息资源数量庞大,公开的信息并非严格标准化的信息,不能建立起统一的服务模板。目前,很多政府部门的通行做法是按照部门进行梳理,这一分类标准方便了政府部门,但是对于一般老百姓却存在诸多不便。信息公开不是目的,让百姓知情、使用才是目的。在依部门信息分类的基础上,经过信息技术的改造使信息公开变成一项新的面向业务、具有咨询性质的信息服务业务,让老百姓能够真正参与进来。

4.建设服务型政府 篇四

——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摘要:服务型政府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它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的、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是在社会本位和公民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着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责任的政府。本文从服务型政府内涵出发,阐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障碍,以及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有效途径。

一、服务型政府的内涵

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实际情况而言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在民主政治基础之上的,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以服务社会、服务公众为基本职能的政府模型。建立服务型政府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服务型政府主要是针对我国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大包大揽和以计划指令、行政管制为主要手段的管制、主导型政府模式而提出的一种新型的现代政府治理模式。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含义:

第一,从理念上看,服务型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官员必须认识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让渡的那部分权力,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政府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人民、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与此同时,政府还必须从一味强调按章办事和死守体制、官本位的思想中解放出来,充分考虑公众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以人民群众和社会的需求为向导,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从政府的职能范围来看,管制型政府是适应计划经济而建立,因此对市场和社会的介入是无孔不入,政府职能也无限膨胀,职能设置上的不合理使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而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职能是有限的,政府要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市场,做市场和个人不能做、不愿做或做不好的事情。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宏观经济的调控:政府从国民经济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出发,从宏观上引导国民经济的的发展,并且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切实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

2、对市场的监管:切实做好市场秩序的维护,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让每一个社会主体公平竞争,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

3、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包括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方面管理,还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关心扶住弱势群体等。

第三,从政府运行机制来看,管制型政府向来只从便于自身控制、管理出发,整个社会运行都由政府在主导推动,政府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以及怎样提供服务,都是政府独断和一厢情愿的强制性提供,而较少的考虑社会公众的愿望和多样化需求,公众只能被动的接受。而服务型政府则不同,他要求政府的施政目标必须以人民群众为导向。同时必须经过一定的民主法定程序,即要公民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由民众和政府通过双向的交流互动,达成一致来决定。

第四,从政府服务方式看,在管制型政府状态下,政府不仅机构臃肿、职责不清,各种审批环节繁杂,效率低下,政府管理手段也主要是单一的行政手段。服务型政府则要求政府必须优化工作流程、使用现代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本着方便、快捷、高效、亲切的原则为民服务。让民众在接受服务的同时,有享受服务的主人意识。

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为公众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政府。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公正执法为标志,并承担着相应责任的政府。

如上所述,服务型政府与人本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高效政府是紧密相连、相互依存的。后者是前者的必然要求,前者是后者的综合体现。

二、当前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障碍

政府管理模式的改变不是单纯的机构增减,也不只是管理手段的简单转换,而是政府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态度的转型。在这个艰难的转型过程中,原有政府管理观念、管理体制及管理方式的存在已成为构建服务型政府的巨大阻力。

(一)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 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官本位,政府本位思想在许多官员脑海中可以说是根深蒂固。政府及其官员视自身为中心,追求无限权力,倾向于将企业、社会组织视为政府的从属物。他们认为政府的职责就是“管”,就是管人,管企业,管市场,重管制而轻服务。因此,以管制为基调的全能型政府伴生了庞大而冗长的政府机构。在政府主导的社会,一切都围绕政府而展开,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完全忽视企业的社会主体地位。在官本位理念的指引下,政府的职能没有清晰边界,并且毫无责任意识,自觉或不自觉的干预市场运行,介入企业微观经营管理,忽视社会组织的自主治理。政府官本位管理压抑了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限制了社会的发展空间与发展活力,从而造成什么事都找政府,政府承担无限责任的管理模式。因此,政府官本位思想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二)原有管制型政府的体制的束缚

从行政体制方面看,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关系不顺,政府职能不清。政府对社会经济实行高度集中的管理,对社会事务实行统包统揽,微观管理功能太强而宏观管理太弱。这种体制性惯性导致政府管理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目前,政府与市场关系尚未理顺,政企不分,政社不分的现象还广泛存在,具体表现在:

1、政府过多干预

这实际上是政府介入了自己所不擅长,不应该介入的领域,结果是政府违背了服务于市场的要求,同时市场丧失了对资源起基础性配置作用的地位。如盛行的地方保护主义:许多地方政府以各种形式限制市场准入,直接干预市场,造成不公平竞争、市场的分割,阻碍了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最终只是保护了落后的生产力。

2、政企不分

政企分开在我国己经取得了很大成就,但还有很多束缚。政企分开,就是确立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明确政府和企业在社会经济体制中的不同地位,在经济运行中实行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简言之,政企分开就是把“政府”和“企业”分开,即“横切一刀”。政企不分使企业不能成为自主决策和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不能灵活应对市场的风云变化。如果企业没有自主的经营管理权,就谈不上接受政府的服务,因此政府对企业的服务必须以企业自主独立及企业的内在需要为前提。

3、政社不分。

政社分开就是政府从社会组织中退出,放开对社会组织在人事权、财政权等方面的控制,给予社会组织发展的主动权。“政社分开”作为行政改革中的一项重要议题,是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管理新模式的内在需要。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合作以达到良治,这要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各自作用领域,有适当的分界。但实际上,我国的许多社会组织都与政府存在或明或暗的关系,都具有一定的官方色彩。这导致社会组织缺乏充分的自主自治性;同时也使政府陷入管理社会琐事泥潭中,更甚至影响公众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政社不分使得政府和社会的作用不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使得政府还权于社会流于形式。

4、政事不分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分开简称政事分开。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事业单位的改革十分滞后,事业单位管理与运作模式还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特征。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政府大包大揽,不仅要办企业,还要办事业,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事业都由政府一手操办。这些事业单位隶属于各个政府职能部门,其人、财、物也都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这种旧体制之下形成的“大政府”,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政事不分使得事业单位的生存能力极低,对政府的依赖极其严重,无法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

(三)行政管理方式严重滞后

在市场化、信息化条件下,原有政府管理方式难以解决日益复杂化、多样化的社会事务,具体表现在政府重行政而轻法治,重人工行政而轻电子政务。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它不仅要求公民个体、企业和社会组织守法,更要求政府守法。政府行政管理习惯于直接用行政手段,而忽视经济和法律手段,这实际上是行政权侵蚀公民权,政府行政重管制轻服务,是服务型政府不能认同的。信息时代要求政府采取相应举措,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途径

建设服务型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政府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进而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管理制度。

1、建设服务型政府,其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要继续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当前冗长的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已经迫在眉睫,民众对于建立一个高效政府期待已久。当前我们要加快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合理界定和调整政府职能范围,集中政府力量做好经济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坚决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取消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审批事项,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到位、高效的服务。

2、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政府行为。执政之根本在于为民,行政之要义在于依法。坚持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各级政府机关都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加强行政立法,完善行政法规,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改善行政执法,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要继续坚持各种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确保公共行政权力的公正、有效运行。要强化政府机关问责制,树立责任政府形象,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3、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把健全和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放在主要位置。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发挥政府在公共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加快公共财政建设步伐,加大财政支出中用于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的比重,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首要之举。在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共服务发展滞后,总量供应不足,公共投入短缺,分配不平衡。解决政府在社会公共领域的缺位问题,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甚至社区,改变完全由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局面,实现公共服务提供主体的多中心。市场化的核心是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国家对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在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主体间,形成有效竞争机制,从而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效率,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4、建设服务型政府,还要渐进地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们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贯穿行政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要逐步形成和完善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形成阳光下的选官制度,做到操作透明、平等竞争、刷选公开、全面监督。要将政府的重大决策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且决策过程透明化,加强人大的监督与公众的参与。在信息化时代,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改善政府管理结构和方式、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及时有效地把政府信息反馈给民众,从而提高政府在民众心中的信任度。

建立服务型政府,要求我们树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从意识形态上摒弃官本位的思想,真心实意把工作重心放在为人民,为社会、为企业主体服务上。强化“为市场服务”的政府角色定位,市场经济下深刻认识到政府负责“掌舵”,而不是“划桨”。同时探索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以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与服务积极性。

当前我们要着力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继续完善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政务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在基层建立“政务超市”等一系列民众与社会评价良好的举措。同时要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更加重视行政规划、行政指导和行政合同在政府管理中的作用,探索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新途径。要积极创造各种条件,让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参考文献: 胡锦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

党的十八大报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胡象明:《应对全球化:中国行政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胡象明:关于公共部门的界定与公共管理学的研究范围——兼谈公共管理学与行政管理学的关系《武汉大学学报(社科版)》

5.服务型政府建设方向 篇五

——八谈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2014年01月02日16:57来源:光明日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这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工程。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依据

上世纪50年代,适应计划经济体制运行的需要,我们按照全能政府的理念设定政府职能并构建政府体系。这个时期的政府负责对全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进行全面的计划安排、监督实施,对全社会的物资交换与流通进行严格的价格管控和行政管控,对计划体制内所有成员的薪金、收入作严格的制度性安排,对全社会所需要的安保、教育、医疗、劳保等公共性服务进行统一的计划配置等等。这是主要依靠行政方式进行社会管理的政府。改革开放过程中,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伴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伴随我国法治化进程,政府职能发生了很大改变,主要表现为政府行政管控的领域、空间被压缩,政府职权的行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法律、法规约束。但是,传统的全能政府观念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支配着政府管理理念,使得政府管理行为在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体制运行的要求相冲突。这种情况既影响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公正形象,也在很大程度上压抑了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是从市场与政府关系的角度,对政府职能的全新定位。要搞好市场经济,就要正确界定政府职能,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承认、确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那么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就应当是辅助性的。相对于市场而言,政府在人们的经济活动与交往中的职能应当是服务性的。这应当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根据。

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涵

第一,服务型政府不是不管事、不作为政府,而是要给市场经济体制良好运行提供积极的服务和保障。市场不是万能的,也有配置资源失灵的风险,所以政府有为市场提供宏观调控服务的职能。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施宏观调控需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其中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配合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适当运用,并力求在运用这些调控手段时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同时,政府应积极促成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机制的形成,努力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完善,为国内经济运行提供良好外部环境条件。

服务型政府要给市场经济运行提供监管服务。政府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对占据市场份额过大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破坏环境行为等严格依法查禁和惩处。

服务型政府要给市场活动主体提供各种公共性服务。在中央政府加强宏观调控职能的同时,地方政府要加强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政府要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包括安保、教育、卫生、文化、社保等事项。政府有义务建立健全公平公正、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广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的方式向社会购买。

第二,服务型政府不是总揽一切的全能政府,而是要以简政放权为原则,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服务型政府要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就要尊重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淡化自身传统上的投资主体角色,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政府可以通过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一般的投资项目决策,应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政府需要行使审批职权的是那些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投资项目。现实中仍然存在行政审批事项过多、政府行政审批权过大的弊端,需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凡属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政府审批。凡属必须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着力点,规范审批活动。

服务型政府要全面正确地履行职能,就要遏制泛行政化趋势,使政府的事务归政府,社会的事务归社会。事业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身份混淆不清,是影响政府正确履职、提供良好社会服务的重要原因。需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第三,服务型政府不是组织杂乱、力量软散政府,而是要优化自身组织结构,提升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政府要给市场和社会提供有效、让服务主体满意的服务,就要大力提升自身的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是这种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要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监督的原则,完善行政运行机制。政府各个部门要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同时要统筹理顺政府部门与党群机构的关系。根据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原则,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政府机构改革还包括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对行政区划设置做科学研究、充分论证,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还要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服务型政府是依法为市场为社会服务的法治政府

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政府真正履行服务职能的前提。建设法治政府要努力做到以下要求:

第一,要树立依法办事意识。执行法律是政府及其所有工作人员的首要职责。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

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提高法律意识的主要渠道是学法。要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行政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任职晋升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考核制度等,促进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法律意识培育。

第二,要加强制度建设。要重点加强有关法规和制度建设,加强法规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确保法规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谨防单方面体现部门意志,谨防小范围体现专家意见;还要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强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第三,要坚持科学决策。各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还要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第四,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地方各级政府要排除地方保护主义,杜绝选择性执法;排除人情干扰,杜绝不公正执法;排除权力意识,杜绝粗暴执法。各级政府要着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第五,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首先是信息公开。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包括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都要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确保政府提供的服务公正。

6.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篇六

——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完善与发展

梅星09思政200930013008

2【摘要】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起步较晚,在不到十年间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与发展,不断地融合与创新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新阶段的主要特点,在新的形势下,国家和人民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对我国电子政务的公共服务能力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信息时代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完善与发展既是新时期的需要,又是未来电子政务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电子政务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

新时期,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既有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信息化与网络化的加速与普及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一个助推力,与此同时,在政治经济体制和电子政务发展环境方面的一些问题又给电子政务的发展尤其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与完善造成了一定的困境。

一、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有利环境

在不到十年间,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且不断缩短同发达国家之间差距的过程,这些成就的取得,与国内的有利环境是分不开的,正是这些为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一)国家政策与法律的保障

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指出:“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重点应用系统,应优先由国内企业承担,在同等性能价格比条件下应优先采用国产软件系统。”文件把国内软件企业和大型公共网络平台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2006年初,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明确指出:“服务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给予电子政府公共服务明确的定位,并强调了电子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性。

2006年6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上,中央再次提出“信息管理要向公共服务转变”,并着重指出“信息网站建设要向发挥社会力量转变”。①

以上国家出台的文件和相关政策为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的保障,同时也为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与创新指明了方向,即电子政务的发展要向公共服务和发挥社会力量转变,这对于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新时期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直接动力。

(二)政务处理信息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政府政务面临着信息量大、信息技术落后、办公效率低以及管理体制不顺和政务信息化人员不足等问题,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政府信息处理的能力和效率,但同时也推动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进程。

第一,政务信息量大。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时代,政府部门每天要输送和接收大量的信息,对于传统的政务处理方式来说这是不可能完成的,然而,电子政务项目本身是一个大型的由软件、硬件、技术和操作人员构成的有机综合系统,它本身就具有更新速度快、处理能力强、涉及面广等特点,这些特点对于处理政务中的庞杂信息来说是一个天然的优势。① 以上摘自《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0》——融合与创新:电子政务发展新阶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第二,信息技术落后。传统的处理信息的方式既浪费人力又浪费时间,而且准确性也受到限制,因此,在新时期越来越不能适应政府和社会的需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则具有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和相当高的准确率,自然在今天我国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受到政府和一些企业的推崇。

第三,管理体制不顺。传统政务管理体制存在着诸多的弊端,上下级的政策和文件传达容易出现沟通障碍和信息失真等问题,这些都容易造成政策执行的缺损,使党和国家的意见与指示不能很好地得到理解与执行。在电子信息系统下,由于是网络化的方式传递信息,所以可以省掉政策传递的中间环节,使文件精神能够被更准确地理解。

第四,政务信息人员不足。传统的政务处理系统中,信息处理的人员有限,无法及时有效地完成大量的信息处理的任务,而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运用可以节省一定的人力,同时提高信息处理效率。

(三)政府与民间信息沟通方式的改革

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人民的生活节奏加快,传统的信息沟通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民众及时与准确了解政府信息的需要,在传统模式下,信息的沟通既耗费人力和财力,又耗费时间,由于政府与民众长期缺乏沟通,容易造成民众对政府政策和指示的不理解以及政府部门对社会民情的不了解,这不利于良好的官民关系的建立,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逐步采用和推广将改变这一状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服务平台,民众可以及时了解相关的政府政策并对政府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也为政府与民众沟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窗口,为政府了解民情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

二、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不利困境

针对这一问题,有关学者进行了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困境来源于三个方面:政府机构方面、社会公众方面和平台及建设者自身方面。①

该学者的分析很透彻,基本上说出了目前我们都能感受到的一些不利因素,但是我认为这只分析了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微观层面的问题,其背后的宏观因素更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建设的不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发展至今,经历了不断的改革、完善和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社会主义发展至今,其影响是世界瞩目的,然而,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建设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是我国政治经济建设的巨大障碍。我认为,目前政治体制中的问题在于中央与地方发展建设的不协调、上级与下级部门政策执行的不连贯以及同级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的不畅通。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我国的一些政策和文件很难及时有效地被下级部门理解和贯彻执行,下级部门和基层政府由于缺乏理解和认识,改革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的动力不足,再加上长期以来的发展滞后造成的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为整个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都带来巨大的阻力。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条件的不足。毛主席曾经说过,社会主义制度要长盛不衰就得依靠社会主义的民主力量。然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的社会中,民主环境的建立还需要政府和民众作出很大的努力。现在社会上存在着一种“官本位”和“金本位”的思想认识,由此催生出一批“官二代”“富二代”飞扬跋扈的怪现状,这些不利的因素正在影响人们对民主的态度,似乎谁掌握了社会资源谁就有话语权,就有社会资本,就有“民主”,政府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乏力和低效,让民众渐渐对政府市失去了信任,从而引发了民众对政府信息和政策的不关注和不了解,因此也就在公共服务平台这样一个与政府对话的机制中不参与。所以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中民众的参与度和参与热情不高也是阻碍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一大困境,解铃还须系铃人,创造有利的社会主义民主条件将是重中之重。

第三,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弊端。这一点主要是关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方式的不合理。① 见《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0》第73页

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增长方式,一个是分配方式。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粗放型的,不计成本的,所以在一些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设计开发公司的开发过程中缺少一定的创新精神,再加上本身这一类系统的开发就需要开发公司对我国政府的业务模式有较高的了解,因此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并不完善。其次是经济分配方式的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期,由于中央长远的考虑,在分配上国家和企业占得比例较大,个人分配的比例较小,所以我国的人民大多数不算富裕,这也为民众参与政府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发展制造了障碍,民众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①此外,我国信息化发展也呈现明显的不均衡现象,中部和西部地区很多尚处于发展阶段:单位计算机拥有量30%~50%,家庭计算机拥有量10%~20%,上网人数比例10%~30%。所以,目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是关系到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与建设的重要因素。

三、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的几项建议

关于新时期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在分析了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后,我也对未来的改革方向有一些自己的建议。

(一)协调政府部门,建立公共服务网络

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太差,存在着上下级之间政策不连贯、同级别之间信息无交流的状况,这对于提高政务处理效率、提升政府服务形象是不利的,所以有必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构建一个信息共享、交叉互补的政府公共服务网络,这既是提升政府职能和工作积极性的一个举措,也是改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建设环境的一种方式。

(二)创造民主条件,建构民众参与平台

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对象不是政府官员和国家领导,正是广大的民众,民众都不参与,那么建设的意义何在?所以我们必须创造一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条件,让民众有参与的意愿,同时创造一定的经济基础,让民众有参与的机会,同时提高民众的知识文化水平,让民众有参与的能力。只有建立了这样一个参与的平台,政府与民众才有对话的窗口,服务型政府的宗旨才能得以体现。同时,②广泛的公民参与不仅可以提升政府决策的权威性,而且可以弥补官僚制的缺陷,改善政府管理绩效。

(三)实行绩效考评,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这一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鞭策政府部门不断创新,积极进取,改善服务质量,使民众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得以反映,同时也是规范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一项举措,使这一平台的功能得到发挥并且不断完善。通过考评,既能反映政府在创建和完善这一平台的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能不断总结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为未来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借鉴。

四、结语

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与完善既需要政府部门的建设性指导,也需要民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只有这样,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才能不断前步,社会主义的发展才能与时俱进,才能走的更远。

【参考文献】

1、《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0》 主编:王长胜 许晓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年版

2、《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再造七项战略》 主编:燕继荣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 ①

7.服务型政府建设方向 篇七

本文将非政府组织定义为:依照法律、法规或根据政府委托在民间设立的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 从事社会公益和互益活动的各类组织, 与政治和经济组织相对应。

一、非政府组织是政府公共服务的补充者

政府、企业和非政府组织三者共同构成了非政府组织关系的基石, 共同肩负着社会发展、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三大使命。实际上, 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需求, 政府根本无法做到对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的全方位管理。非政府组织作为不同于政府和企业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组织, 其非营利性、公益性、志愿性等组织特性使其能够在公共服务的某些领域为政府提供更好的服务。

从一定意义上说, 政府如何发挥非政府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作用, 有效开展两者之间公共服务上的合作, 是政府推动社会管理改革的关键。而面向服务的非政府组织正是在这些企业不愿意、政府不能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真空”地带, 找准立足点, 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去填补服务空白。同时又通过与政府的有效合作, 既考虑了服务成本与质量, 又可以避免政府失灵造成的不良后果。非政府组织的介入, 不但促进了公共服务领域内竞争机制的形成, 而且有效降低了公共服务的成本, 提高了公共物品的供给效率。

二、非政府组织是公众利益的代言人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 公民意识地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觉醒, 公民的平等意识、权力意识、责任意识都得到了提升, 在这种自由、平等、责任的公民意识基础之上, 公民社会的开始兴起, 公民社会就是指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 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 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 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3]这种新的社会形势给政府提出这样的一个问题:怎样来引导公民意识, 表达个人和群体的利益诉求, 建构公民社会, 使其与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相结合, 转化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合作力量?其答案就是让非政府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

从公民社会的定义可以看出, 各种非政府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是公民社会的主体。政府处理与公民社会的关系, 实质上就是在处理与非政府组织的关系。非政府组织反映公民的各种需求和利益, 它可以是维权组织、社区组织、各种协会, 也可以是公益组织、兴趣组织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公民自发组合。非政府组织与公民意识和公民利益有着天然的密不可分的联系, 这种联系就决定了非政府组织能够代表公众, 与政府一起寻求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正确道路。

同时, 相对于公民个人庞大的基数和零散的意见, 非政府组织是实实在在的组织, 政府与其合作, 更具有可行性。非政府组织能够凝结公众的意见, 以更统一更强有力的方式表达出来, 成为政府不可忽视的力量。而与政府之间的合作, 又使非政府组织更加了解政府的方针政策, 办事模式, 使这种利益的表达更加切合实际, 减轻了政府工作难度, 也使公民需求得到满足。

三、服务型政府建设下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互动模式

在我国, 对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研究主要还停留在政府如何作为的问题上, 而其实,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首要问题是——谁参与来建设, 即主体是谁。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和社会问题的复杂化, 单靠政府一方来作为, 已然无法应对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各种问题, 这种全新的社会管理模式, 需要公民个人、非政府组织、企业以及政府的共同作用。尤其是在其“服务性”的特质上, 政府必须建立与非政府组织的良好互动关系, 依托非政府组织这一强大助力来推进公共服务的发展。

随着社会体制改革的深入, 政府曾经视非政府组织为附属甚至异己力量的看法已经不合时宜, 在服务型政府建设时期, 应该把非政府组织视为公民社会中最活跃的公共部门, 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良好合作伙伴, 公众需求的领军人, 充分信任非政府组织在公共领域中的能力, 充分利用非政府组织贴近公众, 高效低耗得优势, 共同解决在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结论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不但可以为政府职能从直接微观管理到间接宏观控制的转移提供有效的载体, 减少政府机构冗余, 而且能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 从而提供多元化的公共服务, 有效弥补了政府社会公共服务的不足。非政府组织代表公民的社会利益, 因此, 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实际上也是公民参与, 还权于民的具体表现, 在减轻政府负担的同时, 通过政府与社会的互动, 实现政府与公民的共赢。非政府组织参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并与政府开展合作与互动, 对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公共服务范围, 从而在整体上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是一种积极因素。

摘要:服务型政府强调政府与公民的良好互动与合作, 但是这种合作必须依靠一定的组织载体来发挥政府与公民之间中介桥梁的作用。代表公民需求和利益的非政府组织的存在恰好解决这一的问题, 为实现彼此的合作提供了条件, 而且非政府组织也是影响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和推动政府改革的重要动力。

关键词:非政府组织,服务型政府,互动模式

参考文献

[1]刘熙瑞.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J].中国行政管理, 2002, (7) :5-7.

[2]韦祖松.民间组织利于和谐社会发展[N].南方日报, 2007-02-28.

[3]White Gordon, Civil Society, ’Democratization and Development’, Democratizationvol.1, No.3, Autumn 1994, p.375-390.

8.浅议服务型政府建设 篇八

一、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始终牢记宗旨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来源人民、根植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牢记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代表人民的利益,为人民谋利益。这充分表明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执政为民的政治本色。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作为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市委书记林铎同志提出,2013年我市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主旋律和主基调,持续不断地办好利民惠民的实事好事,使群众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这是市委市政府的爱民情怀和庄严承诺。只有始终坚持执政为民的理念,我们才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亲情化管理和人性化服务;只有始终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我们才能用一项项扎实的举措筑牢根基、畅通血脉、壮大力量;只有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管理和发展的着力点放到“服务”人民上,我们才能切实增进人民福祉,真正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每一个哈尔滨人为实现中国梦释放能量,更加积极主动地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坚持依法行政

执政之要在于为民,行政之要在于依法。坚持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由之路。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格局。《韩非子》有云:“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里描述了依法办事所带来的纲纪严明。领导干部是确保“法之所加”的关键。习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工作上要大胆开拓,用权上则要谨慎而行,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的约束。”哈尔滨市委要求各级政府要树立法治思维,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其他行政事务。要强化行政问责,加大行政监督,为我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市委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有效举措,是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必然要求。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树立正确权力观,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才能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才能切实提高政府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与长治久安。

三、建设服务型政府必须转变工作作风

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良好的作风是成就一切事业的重要保证。是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还是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是衡量领导干部作风是否端正的试金石。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敢于开拓,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满意的好事实事”的要求。这充分表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形势,面对竞相发展的大潮,面对跨越赶超的艰巨任务,我们唯有以更加扎实的作风去推进各项建设,才能使哈尔滨科学发展的步伐更大更快,才能为哈尔滨的繁荣振兴打牢基础。市委书记林铎同志强调:“要从政治、全局和战略高度看待作风建设,切实增强自觉性、坚定性、紧迫感,科学把握干部作风建设的着力点,真正把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在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上。”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转变作风的“八项规定”,市委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在“俯身抬头”中蕴新风的倡议。我们坚信,优良的党风政风一定能够孕育和激发强大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只要党员干部甘愿当好人民公仆,真心增强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就能够赢得民心、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为建设繁荣幸福文明和谐的哈尔滨,为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加速实现集聚无坚不摧、无往不胜的强大力量。

作者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讲师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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