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实验初中中层干部考核量化办法

2024-07-11

莘县实验初中中层干部考核量化办法(通用8篇)

1.莘县实验初中中层干部考核量化办法 篇一

甘肃省武威南粮油储备库有限公司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为了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中层干部素质,在中层干部队伍中引入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中层干部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机制,现制定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进行综合评定。

1、工作态度(德):(标准分满分为22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2)拥护和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化的建议或建设性的意见,工作中勇挑重担;

(3)积极拥护、支持和参与公司的各项改革,模范地执行公司的各项改革方案,关心公司的事业和发展,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在领导和部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欺上瞒下,清正廉洁;

(5)热心为公司和员工服务,识大局、顾大体,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员工满意。

2、工作能力(能):(标准分满分为20分)

(1)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有开拓创新精神,计划性强,检查措施得力,善于及时并实事求是地总结工作;

(2)能与其他部门搞好工作协调,主动研究需要相互配合的工作,需要共同协商解决的问题,不扯皮不推诿,享有共同名利时,不独占,不抢功;

(3)能解决部门内部矛盾,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矛盾不上交;(4)工作效率高,能在分管领导和公司领导班子任务下达的时限内,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5)努力钻研业务,积极进取,勇于实践,是本岗位业务骨干。

3、工作作风(勤):(标准分满分为2 4分)

(1)经常亲临一线,调查研究,掌握所负责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能亲自参加或操作具体的工作;

(2)在工作中能主动向主管领导常请示、常汇报,有解决问题的方法或处理问题的方案,处理问题及时果断,但不武断;

(3)能组织所属部门员工经常研究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

(4)经常深入职工,主动做所属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模范地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经常地对照检查自己,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工作业绩(绩):(标准分满分为24分)

(1)所领导的部门在公司的管理和经营等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公司的改革、建设、发展中走在前列;(2)工作得到公司领导班子肯定或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表彰、表扬和肯定;

(3)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所领导的部室人员思想过硬,在公司改革等重大事件中,态度积极,无大的思想波动及对立情绪;

(4)重视部门三个文明建设,所领导的部室在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成绩突出;

(5)在工作中坚持精减效能的原则,厉行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在创收或节资中取得成绩。

6、廉洁自律(廉):(标准分满分为10分)

(1)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2)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活动,切实纠正在粮食收购、销售工作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3)以身作则,廉洁奉公,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收职工群众监督;

(4)对所管部门严格要求,没有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人和事。

二、考核办法

对每位中层干部按考核内容实行量化打分。

1、召开员工大会,中层干部述职之后全体员工对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量化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60%;

2、召开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及董事会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对中层干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分占综合得分的40%;

3、综合考核得分分为五等,综合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考核得分80--89分为良好,考核得分70--79分为合格,考核得分60--69分的基本合格,考核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奖惩办法

中层干部的考核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具有严肃性,搞好中层干部考核,落实考核后的奖惩是考核的关键。通过中层干部考核,综合考核得分作为今后表彰奖励的依据,并作为公司年度评优的重要条件,达不到优秀者原则上不能评为年度优秀中层管理人员;考核为合格者,鼓励努力工作,向优秀者、良好者看齐;考核为基本合格者,由主管领导进行戒勉谈话,限期整改;考核为不合格者,经总经理会议研究讨论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

附:公司2007年度中层干部考核测评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公司中层干部考核实施办法 篇二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和改善中层干部绩效,公平、公正地评价中层干部的岗位业绩,激发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管理的有关精神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科室、生产、捡矸、洗煤厂以及地面各小组。

3、建立健全中层干部档案

二、考核方式

1、中层干部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考核两种方式。

2、月度绩效考核指日常绩效考核,考核对象为公司全体中层干部,组长以上人员。由企管科牵头组织考核。

3、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会同班子成员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工作)经营任务以及单位(科室)职责,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出每月班子成员各自的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目标任务预算出所需费用(费用预算表需列明细表)。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企管科备案。

4、次月3日前,由企管科牵头对中层干部上月表现先进行职工评议,再向各部门主管领导送达中层干部月度考核表,各主管领导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进行填表。最后由企管科协同矿领导综合评议。

5、严禁利用职权对职工评议,进行打击报复、违反考核纪律。一经发现扣考核分2-10分。

6、中层干部应在绩效考核表上签字。月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 1

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7、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和加薪主要依据。

8、企管科根据本月表现进行考核。填写中层干部月度考核表。并纳入中层干部档案。

9、出勤奖惩记录和各项经济指标由企管科月底统一整理并进行考核。

10、月度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单位员工考核、公司组织考核和公司领导考核情况,形成中层干部绩效考核依据。

三、考核内容

1、每名中层干部按矿上制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按照龙马煤业中层干部考核条例和月度目标任务进行考核。(附考核表)

2、月度考核内容为当月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分为四个评价等次:圆满完成、(90-100)达标完成(85-90)、勉强完成(80-85)、尚未完成80分以下。

3、绩效考核内容为月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即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和平时综合表现。主要项目包括责任心管理能力执行力工作效率创新能力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出勤奖惩管理等七个方面,分别占到总分的15%、12%、15%、15%、12%、30%和10%。(详见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表)

4、经考核分值在90-100奖励5%工资,分值在85-90正常工资,分值在80-85降5%工资,70-80分以下降10%工资。70分以下原则上降职,连续三月在80分以下降职,连续三个月考核分值处于末位或一年以内考核末位次数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末位降职。

5、各级中层干部要加强与部属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与部属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指导部属改善、提高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绩效与管理水平。

四、考核评价

1、绩效考核结束后,公司对中层干部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档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级。优秀档次应占到中层干部总数的20%,称职档次应占到中层干部总数的70%,基本称职、不称职档次应占到中层干部总数的10%。

2、优秀档次,给予表彰或奖励;称职档次,对工作给予肯定和表扬;基本称职档次,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原则上降级调整或免职;不称职档次,给予免职。

3、绩效考核结果是中层干部和各单位工作成绩的客观评价,是公司实施奖罚、改进工作及拟定培训计划等工作的决策依据。

4、绩效考核结果存入中层干部档案。

五、考核原则

1、月度绩效考核及绩效考核中,必须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各分管领导应实事求是地填写月度绩效考核结果,发现假报、瞒报或所报情况与事实有较大出入的现象,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3、企管科将随时到各单位对报送的月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抽查核实。

4、考核者要高度认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自觉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地评价被考核者。严禁在考核工作中,利用职权之便,进行打击报复、谋取私利或违反考核纪律。

六、附则

1、公司倡导各单位推行以目标管理和“德、能、勤、绩”综合表现为基础的绩效管理与考核。

2、通过推行绩效管理,引导各单位改变传统的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最大限度地改善和提高绩效。

3、本办法由企管科负责解释。

4、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山西高平科兴龙马煤业有限公司

中层干部考核

3.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篇三

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聘任条件

(一)公司中层干部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积极参与改革,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做出实绩;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执行力强;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政治思想水平高,熟悉精通所要担任职务的工作业务。

(二)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职务应具备的资格

1、提任公司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

2、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聘干部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表现突出、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三、聘用中层干部的程序

(一)民主推荐

1、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2、会议投票推荐一般由公司机关相关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由集团公司党政领导酝酿提名。

3、民主推荐由公司党委办公室主持,人力资源部配合,应经过下列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2)填写推荐表,进行个别谈话;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4)向公司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4、由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5、确立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6、党委、行政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人选,可以由组织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1、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进行严格考察;

2、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3、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4、考察时,要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

5、在民主测评或个别谈话中,有三分之一不同意选拔任用的,考察对象不得提拔聘任;

6、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命题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党史、法律法规、经营管理、企业规章制度、目标任务等,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提拔聘任;

7、对考察对象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公司党委。

(三)酝酿并讨论决定

1、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察结果,经过酝酿后,将考察结果报公司党委讨论决定;

2、党委或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3、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将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或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讨论记录,公示文告,谈话记录,民主推荐材料等严格审查后,存档备案。党办并建立干部管理档案。

(四)任职

1、经公司党委或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后决定的拟聘任干部,下发任职通知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政工干部由公司党委聘任,以党委行文公布。行政干部由总经理聘任,以公司行政行文公布。

2、被选拔聘用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不含选举产生的干部);

3、聘任干部的每一个聘任期不超过3年,可以连续聘任;

4、对决定聘任的干部,由公司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5、被聘任的干部要作出“双廉”责任公开承诺。

四、干部交流,回避制度

(一)实行中层干部交流制度

1、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提高领导能力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点是机关各部室、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后备干部;

2、干部交流在机关各部室之间、各分、子公司之间、机关部室与各分、子公司之间进行;

3、交流的干部接到任职通知后,应当在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限定的时间内到任。

4、交流或提职干部不得要求带原单位、原岗位身边工作人员到现任职单位或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决定.(二)实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单位)从事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工作。

(三)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五、免职、辞职

(一)公司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免去现职:

1、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2、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

3、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二)实行中层干部辞职制度

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1、中层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公司党委,经公司党委会议或公司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2、引咎辞职,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3、党委及其组织人(人事)部门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可按有关规定,重新聘任中层干部职务。

六、公开选拔和竞聘上岗

逐步完善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激励机制,优化中层干部队伍,及时把政治素质高、开拓能力强、具有丰富专业知识的优秀职工提拔到中层干部岗位上,可在适当时机实行中层干部岗位(包括中层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机构调整新增中层干部岗位、中层干部任职期满等)竞聘上岗,可采取公开招聘、推荐和选优等方式。

七、纪律和监督

(一)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以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2、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

3、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或党政联系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4、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5、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6、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7、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8、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像,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9、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打击报复。

(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交流决定的,依照党纪及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降职使用。

(三)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公司纪委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五)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司属各单位(部门)和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有权向上级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举报、申诉。

八、中层干部的基本职责

1、中层干部应切实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既坚持原则,又要方法灵活,协助上级主管工作;

2、负责起草,修定本单位(部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

3、担任本单位(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既定计划,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4、认真执行公司决策、决议,圆满完成各项临时任务;

5、以身作则,充分调动本单位(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做好本单位(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团结一致,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7、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九、中层干部的教育管理

1、加强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升中层干部的综合素质,公司有计划、有目的组织干部外出培训考察学习,聘请专家授课,进行学习考评等,以拓宽思路,更新观念,提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

2、加强中层中干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法纪法规、廉洁经营教育,建立健全中层干部廉洁制度、学习制度、谈话制度、诫勉制度,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及评议制度,审计制度等;

3、疏通渠道。为更好地培养年轻干部,形成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实行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十、中层干部的评议考核

对中层干部实行每考核评议,具体时间由公司党委决定,党委办公室负责实施,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考核方式分为绩效考核、自我述职总结、上级领导评定和职工评议四种形式相结合。

(一)评议考核的原则

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奖罚分明。

(二)评议考核的内容

1、德:

是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是否具有大局观念;是否维护职工利益;是否做到勤政为民,不谋私利,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2、能:

理论水平和政策观念是否与改革和发展需要相一致;组织、协调能力及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是否达到本岗位(职务)的规定要求;是否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3、勤:

是否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关心单位发展,工作积极主动,勇于开拓创新,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职工生活水平;是否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的工作态度和拼命苦干的奉献精神。

4、绩:

是否全面完成了《部门及个人目标责任书》和绩效考核指标任务情况。

5、廉:

是否严格履行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要求,在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财经纪律,不以权谋私;能否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所在单位是否风气正、职工思想稳定、凝聚力强,无违法违纪现象。

(三)评议考核量化标准

评议考核标准分为100分,其中:自我述职总结10分、民主评议20分、绩效考核50分、上级领导评定20分。

(四)评议考核程序及要求

1、被考核的中层干部要写出述职报告,填写《部门及个人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评表》。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取得的主要成果、廉洁自律情况、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措施和努力方向等方面。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述职报告及《部门及个人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评表》交人力资源部汇总管理,存入人事档案;

2、被考核的中层干部在本单位职工会议上述职,然后由与会人员分别在《中层干部评议考核表》和《部门及个人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自评表》上评议打分。其中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承诺书中有关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内容,由经营管理部根据经营者业绩考核情况统一考评;

3、对分、子公司负责人的评议考核由中层干部互评、本单位职工评议、公司领导班子评定三部分组成;对机关各部门干部的评议考核由中层干部互评、本部门职工评议、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评定三部分组成。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任免

中层干部评议考核等次的量化标准:90(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含80)-90(不含90)分为称职,70(含70)-80(不含80)分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

考核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任用、选优评比的重要依据,与奖惩挂钩。对考核不称职的,要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或最后一名,给予降职、解聘或免职。

4.学校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修订稿 篇四

为进一步调动中层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加强中层干部的管理,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现制订本办法:

绩效考核中中层所占比例。

1、中层干部的考核积分由三部分组成:平时工作效能分值、教职工测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评价。

2、总分三项累计为100分。

3、分值计算平时工作效能满分为80分,教职工测评为10分;学校考核领导小组为10分。

日常管理扣分:

1、班子会议不准时参加,无故迟到一次扣1分,超过半小时扣2分。

2、事先不请假缺席会议扣3分。

3、工作拖延,不能按学校工作日程完成任务,每超过一天扣1分。直到补交为止。

4、行政值班无故迟到,5分钟内扣1分。无故缺席扣2分并在过程管理中扣款。

5、学校重大活动不请假缺席扣2分,并按过程管理扣除相应款项。

6、外出开会不请假,会后不及时汇报扣2分。

7、上级部门期中、期末、日常学校工作检查、抽查,管理不到位,资料短缺扣2分/份。

8、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事先未向分管领导或校长申请汇报扣2分,造成教学秩序混乱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教学事故办法处理。

9、工作不细致,与家长、教职工发生较大矛盾,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扣5分。

10、不服从分管领导或校长室的工作要求,擅自行事的扣5分。

11、在年终考核中,凡是被上级部门扣分的,以2倍扣取相应分数。

12、未列入本办法的有关项目,如属教学事故按过程管理办法执行。日常管理加分奖励:

1、上级部门期中、期末平时抽查,管理效益好,资料齐全加2分。

2、部门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在各类比赛中由于本人管理指导得力,取得县级以上奖励的(三等奖以上),2分/人次。

3、县级以上的3人以内的奖5分,超过3人奖10分。

5.干部职工绩效量化考核暂行办法 篇五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充分调动职工的工作热情,正确评价干部职工的工作实绩,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使命感、责任感,提高委机关的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借调人员。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与测评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奖勤罚懒、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事实求是的原则;

(四)坚持考核结果与工作津贴、职务晋升、评优选先、考核、培训学习等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办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民主评议10分(领导班子成员评议6分、全体职工评议4分)、遵守机关管理制度30分、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工作60分。

(一)民主评议。根据工作人员的工作量、难易程度、工作成效、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情况由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给予评定计分。

(二)遵守机关管理制度。根据职工遵守机关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评定。

1.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0天的扣5分,超过20天的扣10分;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的扣10分,超过6个月的扣20分;旷工一天扣5分,连续旷工一周扣20分并取消年终考核资格,考核等次确定为不称职。工资和津补贴按相关政策执行(办公室负责收集记录);1

2.开会、学习、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0.5分,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无故离岗、上班玩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1分(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抽查记录);

3.办公室组织清洁卫生检查,每发现一次脏乱差的扣0.5分(办公室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记录);

4.违反节约型机关建设、无视机关安全,检查发现下班后办公室未关门、窗、电脑、热水器、空调、电烤炉等现象的,每次扣0.5分(办公室、安监科、政策法规科负责检查记录);

5.因责任心、敬业精神不强、工作态度、工作失职等原因受到群众投诉,并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受到通报批评、举报查证属实者,按系统内、县级、市级分别每次扣1分、3分、5分;

6.在科室中或机关内有不团结现象和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2分;在机关有打架等行为的负主要责任的每次扣10分,负次要责任的每次扣5分;

7.有损机关形象,工作纪律涣散、工作作风拖沓,经主任办公会确认应当扣分的,出现一次扣3-5分(组织人事科负责收集记录);

8.认真执行委机关制订的各种规则、规程和制度,如有违反,违反一次扣1—5分(组织人事科负责检查记录)。

(三)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情况。根据职工的工作职能和完成情况予以评定。科室负责人以科室考核结果进行套算,科室人员参照以下标准评定。

1.委机关的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给责任科室责任人,有一项未按时完成的,扣责任人4分(督查科、责任科室负责收集记录);

2.干部职工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履行不好的,出现一次扣1—5分(由科室负责人收集记录);

3.干部职工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严重失职,给科室、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出现一次扣5-10分(由科室负责人收集

记录);

4.以种种借口推诿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一次扣3分(由科室负责人收集记录)。

四、奖励加分

(一)荣获县级部门,县委或县政府、市级部门,市委或市政府、国家部委表彰的先进个人,分别加1、3、5分。

(二)个人发表与工作有关的文章、图片、材料被县级、市级、国家级刊物(主流媒体)采用的,每篇加0.5、1、2分(不含信息文章)。

(三)个人获交委机关举办的各种活动冠、亚、季军的分别加0.5、0.3、0.1分,获系统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5、0.3分

以上由办公室统一登记,记分周期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职工个人受到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在计划生育、信访稳定、安全方面被“一票否决”的,当年不参与考核,定为“不确定等次”。

六、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交委主任蔡琪任组长,党组书记、副主任邱小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组织人事科,由李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考核工作事宜。

(二)考核程序

年终由组织人事科根据考核办法和平时考核记录进行汇总套算,并将汇总套算结果报主任办公会审定后公布。

七、考核结果应用

(一)全年的工作津贴或绩效工资、年终奖用于考核,按得分

多少计发工作津贴或绩效工资、年终奖。得分100分及以上的职工,全额发放工作津贴或绩效工资、年终奖,超过100分者,每超过1分,奖励工作经费100元。个人年终绩效量化考核总分低于100分的,按本人级别对应的工作津贴标准除以100再乘以实际得分计发工作津贴。

(二)得分在60—69分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得分在60分以下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并取消年终一次性奖金,调整其工作岗位,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

(三)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推荐评优选先的主要依据。

八、相关说明:

(一)“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履行不好”、“未完成领导交办任务”、“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严重失职”、“交通安全事故”等情况,由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

6.金川乡机关干部量化考核办法 篇六

各考核对象(机关干部):

为进一步转变作风、明确责任、真抓实干、提高效能,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金川乡机关干部量化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和形式

量化考核对象:全体乡干部。

量化考核形式:将干部出勤、在岗、本职工作及联村等情况与经济待遇相挂钩,将干部工作实绩与政治待遇相挂钩。

二、量化考核具体方法

(一)将干部出勤在岗情况与经济待遇相挂钩(考核基准分100分)

1、凡法定上班期间、轮流值班期间及党委政府要求节假日期间必须出勤在岗而未出勤在岗未请假的,每天扣3分。值班期间周末夜晚必须住乡,调班须经值班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视同未出勤在岗、未住乡处理,每次扣2分。

2、春节、十一长假由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值班补助具体研究确定。

3、全年事假22天,连续病假3个月、累计66天人员县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

(二)将干部本职和分管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基准分100分)

1、凡本职(分管)工作被上级书面通报批评或表彰的一次扣或加10分。十大目标工作年终考核在全县位于前6名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各加40分,十大目标工作年终考核在全县处于倒3名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各扣40分。

2、兼职干部,每多兼一职,视所兼职工作的工作量大小,另加5—10分。

3、联村组长另加30分。

(三)将联系村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基准分100分)

1、联系村工作的实绩以年终乡对村的考核为基数,按50分比例计算到每个联系村干部。

2、以每村四个联系村干部每人50分共计200分进行统筹考核,由联系村负责人根据全年联村干部实际联系村工作量工作实绩确定。

四、否决事项

1、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考核中被上级“一票否决”的,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各扣100分。

五、量化考核结果的实际运用

1、年度量化考核总分高于300分的,优先作为年度优秀等次人选.2、年度量化考核总分低于200分的,不参与各类评先评优。

3、年度量化考核总分低于150分的,视情况列入基本称职、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4、全年出勤天数低于180天的,不列入量化考核对象。

5、不联村干部在联村工作考核项中按平均分计算。

6、党政主要领导的本职工作实绩以县对乡综合考核的成绩为基数计算。

7、对在中心工作和阶段性突击工作中服从统筹安排,成绩突出的,在年终考核中加10-50分。

8、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乡干部,参照县政策给予突出贡献奖。

六、附则

1、考核奖金基数视上级对乡考核和乡财力情况由党委研究确定。

2、本考核办法由乡党委负责解释,自二○一二年五月起执行。

中共歙县金川乡委员会

歙县金川乡人民政府

7.实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篇七

办法(试行)

为了激励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积极从事本职工作,奋发进取,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促进实验室建设与发展,根据国家原教委颁发的《实验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与考核对象

考核原则: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学生(家长)评议与领导考核相结合,实事求是地反映实验管理员和实验教师的工作业绩。考核对象:凡从事实验工作的教师(含教师、实验管理人员)都列为本考核办法的适用对象。

二、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实验人员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指标总分设为100分,其中:德10分,能10分,勤20分,绩60分。

德:考核的要点是:政治立场,教书育人,因人施教,服务态度,服从调度,团结协作对待公益事业的态度和师德量化的考核结果。得分=一学期考核所得的实际分÷100分×10%。

能:主要考核实验技术人员能否圆满完成学校制定的“岗位职责”规定范围内的相应职务的工作要求。综合考核如下四个方面的水平与能力:

1、实验教学讲课、辅导(指导)、批改学生实验报告等的水平6分;

(1)上课按教研组综合评议给分。分优、良、中、差给3、2、1、0分。

(2)批改学生实验报告按考核组综合评议给分。每次实验全批全改的3分,没有全批全改的得一半的分。未批改的不得分。

2、实验教学的准备、开设新实验、编写实验教材、资料等能力2分;

3、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维护管理、功能开发等能力2分。

勤:考核的主要内容是事业心、工作主动性、考勤、遵守劳动纪律等方面。

1、周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2分。少一节扣1分,多一节加1分。直至扣完为止。

2、接受任务不挑肥拈瘦,服从安排,坚守工作岗位,出满勤(无 调课记录)15分。

3、有教学论文或教学小结2分。无论文或小结的不得分。

4、无不良记录1分。有教师借教学仪器找不到人的记录1次扣0.2分。

绩:即实验管理员、实验教师一学期内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

1、“四园”的管理(动物园、植物园、科技劳动园、气象园)10分。

各园能组织有关师生开展日常工作(看工作记录和实效),并有一定的含金量的10分;无含金量的每园扣0.5分。各园未开展工作的全扣;有工作记录但无实效总体扣4分或每园扣1分。

2、实验室资产管理15分。

(1)仪器设备管理满分为12分,包括:

①帐、卡、标签、物相符3分。无帐、卡者全扣(帐、卡未上微机的扣2分),其余每抽到1件不符扣1分,直至扣完3分。(注:实验帐指仪器总帐、药品总帐、危险药品帐、易耗药品流水帐、仪器明细分类帐等,凡上级注帐的要求执行。)

②有操作规程、使用记录、维修记录者满分3分,缺1种的扣1分;

③完好率:满分为3分。每损坏1件扣0.3分(已赔偿的不扣分),直至扣完3分。

④利用率:满分为3分。按本学期应用到的仪器每抽到1件无利用记录的扣1分,直至扣完3分。

检查方式:每种总数小于5样的全查,大于5样(含5样)的查5种。

检查方式:抽5种检查。

(2)低值易耗药品管理满分为3分。

易耗药品完好率:满分为3分,每抽到1件损坏扣0.3分(已赔偿的不扣分),直至扣完1分。检查方式:抽样检查;

3、实验室(仪器准备室)综合管理15分。

(1)实验室(仪器准备室)3年以上建设规划、每(学期)工作计划:满分为3分,无任何一项3分全扣;

(2)实验室(仪器准备室)布局:满分为3分,以整齐、整洁、实用、安全为原则,有零乱的地方、不安全的隐患扣1至3分;

(3)实验室(仪器准备室)日常安全与卫生的规章制度建设:满分为5分,包括有无安全卫生值日表,用水、电、气以及防水、防火、防爆、防盗有无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应该有的而没有做的,每少1种扣1分,直至扣完3分,实验室在学年发生过水、火、爆炸等意外事故或由于疏忽被盗损失严重的全扣。

(4)实验室(仪器准备室)的清洁卫生:满分为3分,实验室(仪器准备室)常用仪器、柜、桌、凳、门窗和其它用具应保持整洁,每发现1处明显不清洁的扣1分,直至扣完3分。

(5)实验室(仪器准备室)基本信息收集、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满分为3分,未按制度收集基本信息或统计报表上报不及时全扣。

4、教学实验管理30分。

(1)实验教学日志登记2分。无记录的全扣,记录不全的扣1至2 分。

(2)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的流程完成率5分。按“总目录——总进度——预约单——通知单——借还登记单——报损单、耗损单——实验登记——实验报告单——实验完成率统计”,满分5分,各抽5个实验流程进行检查,差1个项目扣0.5分,差2个项目的扣2分,差3个项目扣5分。

(3)实验安排表完成情况3分。无学期实验安排表扣3分,少1个扣1分,直至扣完3分。

(4)实验档案情况4分。①柜卡上柜(仪器要定柜、定层、定位),标签上物2分,②实验档案齐全,无错乱2分。实验项目卡片、无记录、实验报告等每少1种扣1分,直至扣完4分。

(5)实验完成率5分。其中演示实验100%计算,分组实验按95%计算,每减少2%扣1分,直至扣完5分。“学生分组实验的完成率=一个学期完成的学生分组实验个数÷一个学期应完成的学生分组实验个数×100%”,“教师演示实验的完成率=一个学期完成的演示实验个数÷一个学期应完成的演示实验个数×100%”。

(6)实验室课外开放情况3分,按学校规定开放实验室并有工作记录的一次加0.5分,反之不得分。

(7)实验教学研讨活动3分。开展一次实验教学研讨活动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8)学生分组实验考试情况5 分。由考核人员一个年级抽10名学生进行考查,能单独完成实验任务,能单独写实验报告单的1人0.5分,只会做,不会写或不会做,只会写的0.25分,既不会做又不会写的不得分。

三、加分或扣分部分

1、学校实验工作受到县、州、省级表彰的分别加3、4、5分; 个人受到县、州、省级表彰的分别加1、2、3分。

2、学校实验工作受到县、乡、校领导批评的,分别扣3、2、1分。

3、师德量化分考核分低于60分的教师,德项指标分扣5分。

四、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综合分在95分以上(包括95分)者为优秀;

2、综合分在80分至94分(包括80分)者为良好;

3、综合分在60分至79分(包括60分)者为合格;

4、综合分在59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五、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1、量化分为优的按本学期其他教师获最高奖的金额发放。

2、量化分为良的按本学期其他教师获二等奖的金额发放。

3、量化分为合格的按本学期其他教师获三等奖的金额发放。量化分为不合格的的按本学期其他教师获最低等奖的金额发放。

(二)处罚

量化分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解聘其工作。解聘的教师按要求自己竞聘其他工作。

六、考核程序

1.为了做好考勤的考评,实验室要严格考勤制度,要有专人做好日常的考勤记录。

2.学期末每位实验工作者都要对自己本学期完成的任务,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小结,并根据工作情况填写好考核表中的自评栏。

3.学期末,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教师、实验管理人员进行量化考核。两个学期的考核成绩作为下年聘任工作提供依据。

七、本办法从本学期开始试行。

八、评分表如下。

8.莘县实验初中中层干部考核量化办法 篇八

为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和使用干部机制,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监督、激励与约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客观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群众公认原则。

二、考核对象:全院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三、考核内容:依据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对干部进行综合考核。

德:主要考核政治表现、思想品德、领导作风、职业道德。主要看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改革开放,思想作风是否公道、正派,是否顾全大局,团结同志。

能:主要考核政策业务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观察判断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协调工作的能力,对本岗业务熟悉程度,工作中改革、创新的思路和魄力。

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其中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工作投入、工作效率是考核的主要方面。

绩:主要考核履行领导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同时考核工作研究成果、工作经验总结和优化管理等的水平及产生的影响。

廉:主要考核干部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包括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情况,个人生活作风以及对身边、下属人员廉政管理情况。

四、考核办法:中层干部的考核由院领导考核、群众代表考核和自我考核相结合,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其权重分别为:40%、50%和10%。

(一)全体院领导对所有中层干部进行考核(其中分管院领导的考核分占院领导考核总分的50%)。

(二)群众代表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分两类进行:

1、对教学系部中层干部的考核在各系部进行。参加考核的人员由系部内的教职工代表组成,代表人数不少于20人。

2、对非教学系部中层干部分片进行,参加测评的人员由各系部推选代表2人,各单位(部门)推选代表1人以及非单位(部门)负责人的副科级干部组成,参加考核人员不少于30人。

(三)考核分的计算

1、考核对象的群众代表考核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7”+“不称职票数×0.5)”×100÷有效考核票数。

2、考核对象的总得分=(分管院领导考核分×50%+其他院领导平均考核分×50%)×0.4+群众代表考核测评分×0.5+自我考核分×0.1。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对中层干部的考核分别评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 考核“优秀”的比例控制在考核总人数的 20%以内,其他等级占80%。考核总分低于60分确定为不称职,60至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70分(含)以上确定为称职。

六、考核程序

(一)中层干部学习有关文件,明确考核内容、目的和意义。

(二)中层干部自我总结,填写《干部考核登记表»,并根据考核内容写出述职报告。

(三)分片进行个人述职。

(四)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进行群众考核。

(五)院领导考核。

(六)计算考核总分。

(七)考核领导小组填写考评意见。

(八)反馈考核情况。

(九)各片初步确定考核等次后交组织部。

(十)院党委审批后存档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任期内连续考核为“优秀”者,在中层干部换届时,只需申报竞聘岗位,可不参加竞职演说和民主测评,党委直接研究决定任职岗位。考核为“基本称职”者予以诫勉,连续二次考核为“基本称职”者,或有一次考核为“不称职”者,免去其领导职务。

(二)中层干部在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由院党委统一进行表彰。

(三)被免职的中层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或担任原级别领导职务,但可以降职使用。

八、考核的组织

(一)学院成立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组成员在每年的考核通知中确定。

(二)中层干部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部,组织部人员协助各小组负责人进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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