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4-10-15

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精选11篇)

1.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一

关于*公司消防、用电设施设备安全

专项检查的通知

公司属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单位:

为消除火灾隐患,结合开展安全大检查“百日会战”公司决定在所辖区域,开展一次消防、用电设施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司专项检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总监

成员:安监部 工程技术部 企划部

二、检查整治范围

公司所属对外租赁场所、办公场所、作业现场、车间、仓库

三、检查整治时间

*月*日至*月*日

四、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1、防火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管理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责任制、消防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和有关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消防应急预案教育和演练开展情况。

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

5、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到位,齐全、有效。

6、消防标志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

7、施工单位动火手续是否续齐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违章和隐患。

8、消防重点单位(部位)是否自主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落实防火防爆措施,现场有无违章、隐患、检查记录建立是否齐全,填写规范、有效。

(以上内容由安监部负责检查落实)

9、用电设施、设备、电源、线路安全运行情况;

10、是否有使用未经批准的电器设备(包括电热器具)。

11、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现象;使用的电器保险丝容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电线线径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电线路老化、破损;建筑内部装饰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应急灯、烟感器、消防报警器是否正常。

12、防雷、防静电措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3、应急照明是否设置到位,完好、有效。

14、施工用电手是否续齐全,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有违章和隐患。

15、消防水源供水是否通畅,水压是否充足。

(以上内容由技术工程部负责检查落实)

16、租赁业户与公司签订租赁协议的同时,是否签订《客

运总公司租赁业户消防、安全、治安保证书》,并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

17、公司消防、用电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对租赁业主传达教育落实情况。

18、经营场所消防设施、用电器具是否责任到人管理。

19、租赁业户是否自主制定消防、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以及落实情况。

20、租赁业户是否对其从业人员自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21、租赁业户是否有建立消防巡查制度以及消防巡查记录落实情况。

(以上内容由企划部负责检查落实)

五、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2、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各单位、各部门要建立本次专项检查整改台帐,对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治理情况逐一登记造册,要特别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隐患排查,各单位分别界定出不同等级部位的防范重点和措施,发现隐患,严格按照“三定四不推”的隐患治理原则,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指定专

人盯守,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3、落实责任,严格追究。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加强对各单位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切实发挥职能管理作用,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发现责任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单位、部门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纳入考核并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公司

2013年*月*日

2.专项检查保障秋季学生用餐安全 篇二

在8月28日~8月31日的培训自查阶段,上海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组织4 042户学校食堂、学生盒饭生产单位以及49家学校食堂配送中心的8 110位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市共清理、销毁上学期剩余的食品及原料548.3千克。

在9月3日~9月18日的全面检查阶段,重点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生盒饭和学校食堂配送中心的食品原料采购以及加工过程卫生状况,如有无交叉污染、是否提早加工、盒饭中心温度和食用时间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等。期间,共检查学生盒饭生产单位49户次,检查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24户次、一般22户次、较差3户次;检查学校食堂3 999户次,检查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2 906户次、一般1 032户次、较差61户次;检查学校食堂配送中心70户次,检查综合评价结果为:良好52户次、一般18户次。

在9月19日~9月28日的追踪复查阶段,对第二阶段检查中评为“较差”和抽检不合格单位进行追踪复查,督促其整改。此阶段共作出责令改正198户次,拟行政处罚30户次,其中警告26户次,罚款处罚4户次,拟罚款金额2.3万元整。

3.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三

签发人: 各区队:

为认真做好2016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工作,为全年机电设备安全运行打好基础,防止重大机电事故发生,根据矿领导指示,机电科计划于本每月份20日对全矿井上下机电设备进行机电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超前防范”,杜绝重大机电事故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导致长时间停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年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及煤矿产量完成打好结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煤矿机电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顺利开展,特成立机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赵海军

副组长:张东东、李奇、冯伟、孙景才

成 员:机电科全体职员及煤矿各区队机电主要负责人,各区队机电包机人

机电专项检查组负责全矿机电安全专项检查的统筹安排、部署落实工作。

针对矿机电安全专项检查组要求,相应成立以机电科负责人为分组组长,机电队长或机电技术员为副组长,1名电工,1名机

修工参加的机电专项检查小组。各机电专项检查小组负责对所属区队机电设备完好状况、运行情况、保护整定、设备润滑、现场管理及机电内业等进行全面检查。分组情况如下:(1)综 采 组

组 长:乔 宇

副组长:董军、孟祥军

成 员:李国庆 综采队一名电工、机修工 共6人

(2)掘 进 组

组 长:呼豹、燕建平

副组长:王伟

成 员:温志田 掘进队一名电工、机修工 共5人

(3)机电运输组

组 长:白利杰

副组长:刘 洋

成 员:杨继洲、李国华机运队电工、机修工 共6人

三、时间安排

机电安全专项检查组决定于本每月份20日对各区队进行机电安全专项检查并对检查问题进行罚款或教育。

四、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机电专项检查组在机电安全专项检查组的统一安排下对各区队进行检查。各区队要高度重视机电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宣传发动、安排部署迎检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制度。机电专项检查组要本着专业、负责的态度,正确履行职责,严格坚持标准,确保机电专项检查公平、公正进行。机电安全专项检查小组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区队及个人,将严格按照煤矿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附件:煤矿机电管理处罚条例

机电科

4.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四

检查的通知

厂属各部门

为了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迎峰度夏和防洪渡汛各项工作,推进全厂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为实现我厂安全生产“可控、能控、在控”打下坚实的基础,结合我厂机组运行中发现的发电机出口电缆温度过高的问题,厂部决定在全厂范围内开展一次夏季高温天气专项安全检查活动。为确保夏季高温天气专项安全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现成立专项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检查时间为***—***,希望各部门及时组织,以严、细、实的态度对待这次检查。

重点检查项目如下:

一、组织措施部分

1.巡回检查是否到位,缺陷是否及时消除。

2.重大操作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到位。

3.重要操作是否指定专人负责,是否安排专人协调。

4.每日生产调度会上是否对应对高温天气的措施进行布置、点评。

二、技术措施部分

1.技术监控工作是否到位,检查、分析及汇报是否及时。

2.对监控数据及设备运行工况的变化是否及时分析,所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设备缺陷进行登录并在生产调度会上通报,是否实现了闭环管理。

3.运行中发现的异常是否及时进行了分析,并采取了监控运行的手段和措施。

4.缺陷分析及消除是否及时。

5.各项例行工作是否及时认真的完成。

三、安全措施部分

1.工作中安全监督是否到位。

2.每日工作前是否认真组织“三讲一落实”活动,工作前是否规范开展危险点分析,对工作中的危险点和注意事项提醒、提示是否到位。

3.预案演练是否按计划认真进行。

4.各项工作中防人身、防火措施是否到位,保人身安全的措施中防人员中暑的措施是否到位。

四、专项检查的重点部位

1.二次接点、电缆接头有无过热。

2.针对已发现的发动机出口电缆过热的缺陷,巡回检查是都到位,测温是否按要求进行,运行温度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3.热交换设备(空调、风机、冷却器等)工作是否正常,通风系统各风口风量是否正常。

4.轴承、风机等的电机温度、轴承温度、线棒温度是否正常。

5.机房、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桥架是否定期测温,有无温度较高的部位。

6.电力设备及电缆是否靠近热源,各部位照明设备与临近的电缆之间是否保持有足够的空间或距离。

7.对配电装置应进行一次全面测温及红外成像检查。

8.中控室、保护室、监控机房、通信机房等重要部位的温、湿度是否在允许范围,保护屏、励磁调节器、调速器等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温度是否正常。上述设备及环境温度是否分时段、分工到人认真检查。

9.加强车辆管理,确保高温天气行车安全.五、检查要求

各部门、各班组应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将重点检查项目结合日常工作及时落实,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安排整改,检查要有记录,整改要有验收。

5.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五

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云南省气象条例》、《红河州气象条例》,切实做好煤矿防雷减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雷击事故的发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煤矿防雷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防雷中心,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二、检查的主要场所及设施设备

(一)炸药仓库。

(二)配电房。

(三)监控室。

(四)办公楼。

(五)瓦期监测监控系统及井下人员定位系统。—1—

(六)在用矿用设备接地装置。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安装防雷设施情况。

(二)防雷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三)在建防雷装置跟踪检测、新建成防雷装置的竣工检测和已投入使用防雷装置定期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现行规范要求。

(四)新(改、扩)建项目防雷装置是否依法报请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五)安装使用的防雷产品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技术规定、是否按规定备案。

(六)从事防雷工程的设计、施工企业和个人是否具备合法有效资质(资格),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备案。

四、时间安排

年4月1日—年4月30日。

(一)煤矿自检自查阶段(4月1日——4月10日)。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1日——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是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配合做好这次煤矿防雷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确保雷雨期间煤矿安全。

(二)依法监管,违法必究。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全县煤矿的防雷安全工作进行认真细致检查。—2—

各煤矿企业对检查出的防雷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法规、规程及建设规范要求及时整改;对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或者防雷设施未经防雷主管部门检测验收合格投入生产和运行的,将按相关法规严格处罚。

6.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六

关于高新区寄宿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高新区各学校:

10月17日至10月26日,公安消防大队对高新区寄宿学校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一、总体情况

(一)学校消防责任制基本落实。各学校均成立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制订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档案基本健全,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工作细致的学校能指定专人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了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

(二)“四个能力”建设初见成效。各学校能依托日常教育教学,通过消防演练、观看消防宣传片、办宣传栏、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应急逃生能力和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普遍增强。

(三)用火用电管理比较严格。各学校有专人按时控电,学生宿舍没有发现“热得快”“电热毯”“电炉子”等致灾电源。学生宿舍楼均安排有值班人员,并能定时依次巡查宿舍,有效杜绝了学生私自用电造成电气线路引发火灾的可能性。

二、存在问题

(一)政府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未落实。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1-的通知》(宝政办发„2010‟36号)要求,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应将消防工作纳入本行业、系统管理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在行业、系统内部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工作职能部门,逐级建立和召开消防工作例会,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逐级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消除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从检查情况看,这方面的工作很不理想,有些工作从未开展。

(二)部分学校未通过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校舍安全关系到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近几年来,新建和改扩建的校舍工程不少,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学校校舍在开工建设前期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手续,但未经消防验收就投入使用,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部分学校领导消防安全意识淡溥。今年6月3日,高新公安消防大队举办了高新区中小学校长、校务处长消防安全培训会,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现场会和公安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现场会精神,并围绕校舍消防安全工程、创建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以及中小学校怎样开展“四个能力”建设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讲解,明确要求高新区各中小学校迅速开展此项工作。从这次检查情况看,存在三个不到位: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少学校认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门的事,与学校关系不大,没有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二是会议精神落实不到位。一些学校会后安排部署不到位,个别甚

至没有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一些学校将“四个能力”建设简单理解成消防设施标识化,既没有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到日常教育教学中,也没有建立长效机制;一些学校消防设施存在很大问题,带病运行甚至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三是宣传教育不到位。一些学校只重视业务培训,没有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造成师生消防意识淡薄,没有形成人人关心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校舍消防安全隐患依然存在。通过检查,我们发现校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仍不容忽视。一是新建校舍未进行消防验收投入使用,在消防设施方面出现建设单位与学校之间存在责任不明、移交不清的情况,学校不敢拆封启用消防设施。二是消防水源缺乏,消火栓管网无水,不能保持完好有效,有些消防栓纯粹是摆设,在紧急情况下根本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三是学生宿舍、部分教学楼窗户外安装防护栏,设臵了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在紧急情况下堵住了学生逃生的通道。四是锁闭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或安装卷帘式、推拉式铁门,或大门开启方向错误等现象普遍,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五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设臵不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或安装位臵过高,或未通电,或损坏,或仍使用淘汰产品。六是部分灭火器安装位臵过高,并未能及时检测,压力不足。七是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防火巡查、检查记录、消防设施或器材维护保养记录、消防演练、教职员工培训、消防档案资料不全。

三、整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化校安工程消防工作。近年来,高新公安消防大队扎实推进中小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取得了

一定的成绩,但是各学校整体推进不平衡、重视不够、排查不彻底的问题一直存在。对“先天性、老大难”火灾隐患整改办法不多,措施乏力,导致整改进度缓慢,尤其是部分农村寄宿制校舍疏散条件差、消防水源缺乏等。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继续将校安工程消防工作纳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之中,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中小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整改,安全状况持续好转。

(二)进一步加强协调,推动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学校消防工作的主体责任是地方政府,关键在教育主管部门。消防大队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政府的参谋,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措施,重点围绕校舍耐火等级、疏散条件、消防给水等关键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对短期内仍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立即报请当地政府,采取临时调整宿舍、减少住宿人员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对男女生合用宿舍楼疏散通道不畅,以及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宿舍耐火等级低、电线老化、消防水源缺乏等普遍性问题,会同教育部门研究解决方案,着力改善校舍消防安全条件。

(三)进一步强化指导,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大队已将学校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内容,教育部门应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纳入学校安全监管之中,加强行业督导,指导学校深化“四个能力”建设,提高中小学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中小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大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力度,突出抓好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以及夜间使用蜡烛、蚊香

等动态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推进消防知识“进学校”活动,推动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针对不同对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常性地开展组织引导学生疏散演练,增强家庭防火、火灾报警等常识性消防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7.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七

根据盐城市交通运输局青奥会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方案和市运管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公司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构建南京青奥会、省运会期间及之后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机制,做好邳州市进宁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工作,督促加强危险品运输车辆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做好道路交通远端分流和安全保障工作。通过加大行政执法、源头管控、资金投入、科技支撑、宣传教育和部门联动工作力度,努力消除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确保南京青奥会和省运会期间及之后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稳定、规范有序,公路、水路、港口、航道等主要交通基础设施畅通完好。

专项行动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包括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道路运输客、货、危运车辆、场站;水上交通船舶、港口、航道、码头;交通基础设施公路、桥梁、施工工地等。

专项行动时间为从发文开始至 10 月上旬,具体分四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阶段(6月19日-7月10日);二是检查督查阶段(7月11日-8月10日);三是严防严控阶段(8月11-9月30 日);四是总结提升阶段(10月上旬)。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确保为青奥会、省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邳州市交通运输局制订相应保障措施。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强化客运站安全检查,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职责;三是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控,实施分区分级管理;四是强化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五是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邳州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扎实有序地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把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大工作推进落实力度,落实到人到事,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举措、最大的努力,把安全防范各项措施部署在前、落实在前、完善在前,细之又细、实上加实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8.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八

各子公司、分公司、直属单位、部室:

为汲取上海11.15在用住宅楼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各地各级政府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建设公司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公司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1、牢固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整改施工现场火灾隐患,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

2、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履行各项消防安全职责;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3、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单位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工作人员经本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保障施工现场具备相应消防安全条件

1、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扑救作业要求,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通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建筑工程主体和临建房屋应设置必要的疏散设施,并确保通道畅通;建筑工程主体各层应预留疏散走道,楼梯间出入口应设置临时醒目标志,在楼梯间内和出口处应安装临时照明设施,在楼梯间层间转换处应设置简易疏散指示标牌;临建房屋应在两端设置疏散楼梯,疏散楼梯和走道内不应堆放垃圾和设置障碍物。

3、施工现场用作办公、住宿的临建房屋设置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并保持安全距离;临建房屋要选用非燃材料;临建房屋应有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统一安装电器线路,电器线路应采用金属管或经阻燃处理的难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且不应敷设在易燃可燃材料结构内;在建建筑工程主体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及可燃材料库房,设置的非燃品库房内不得住宿人员。

4、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在建筑工程主体周围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办公、生活等临建房屋设置区应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应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临时消火栓竖管,并在每层设置消火栓口;临时消火栓竖管应设置水泵结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管网压力、流量不足时,应设置消防泵房,消防泵房内设置专人值守,确保发生火灾时及时启泵供水;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5、施工现场可燃材料库房、明火作业部位等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建筑工程主体、临建房屋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水桶等消防器材。

三、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督促落实,根据库房、办公、生活、作业等不同区域,针对用火、用电、保温、防水等不同施工工艺,合理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落实。

2、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合理选用保温材料,保温作业应分区段施工,采取边固定保温材料边封闭的方式,尽量缩短保温材料裸露时间;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应加强保温材料的存放管理,随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废弃保温材料;严禁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交叉作业。

3、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火用电部位应作为检查重点加强检查;临建房屋内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明火取暖。施工中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审批;动火证审批人员必须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在确认作业点及周围等可能引发火灾部位无易燃、可燃物,并落实看火人和灭火设施后,方可开具动火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禁止使用明火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高空、露天用火作业;动火施工人员应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变更动火人或者动火地点,应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4、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储存,保持通风;严禁在建筑工程内存放易燃、可燃材料;严禁在建筑工程调配油漆、稀料;施工现场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

四、加强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各子公司、分公司要组织分包单位管理人员、保安、成品保护人员以及施工人员等进行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培训应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项目部应落实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落实危险作业施工安全措施。

五、落实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各子公司、分公司必须明确专人负责防火安全巡查,加强作业期间和夜间值班巡查,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防范、整改措施。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施工现场也应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巡查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字。

2、施工现场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

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等。

六、加强施工现场初期火灾扑救和疏散演练

各子公司、分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

xx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九

台属各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消防事故频发,为确保我台安全消防工作,6月18日、19日,我台安全消防检查组由台书记张祥华带队,台办公室主任曹贤斌、物业中心陈建辉、陈乐强、王追、万新民、章长云等为成员,对广播电视台各频率、频道及台属各单位进行了一次安全消防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了南昌广播电视台各频率、各频道、南昌广电数字网络公司(紫金园分公司、昌北分公司)、南昌广电英雄传媒有限公司(环湖路办公楼、周报)、八0一台、南昌广电文化影视公司、广电大楼物业(地下高压房)、南昌广电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华怿娱乐会所、一兆韦德健身会所、餐厅)等单位。检查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用电、用火、用气安全管理情况,办公场所、仓库、机房、配电间、发电间、演播厅、录音室、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情况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等。

二、好的方面:

一是多数单位都能按照台安全消防工作会的要求,有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后会检查办公室、仓库等部位断电情况;二是各单位对安全消防的重视程度普遍提高,办公区域线路整理有序,消防器材齐全、灭火器按时更换药剂;三是各单位工作区域整齐有序,消防通道无杂物堆积,三、各单位存在的问题:

(一)英雄传媒有限公司:传媒公司(环湖路办公楼)一楼营业厅内 1

地上电源线杂乱无章,部分线路年代已久,已出现老化现象;办公楼一楼主配电间无明确责任人,内部设施陈旧、无人管理;门卫室旁配电间堆积大量报纸等易燃物。

(二)公共频道:主9楼大办公室区域内,有的同志用大功率热水壶在办公桌上插电源使用,易造成负荷过大,引起火灾。

(三)华怿娱乐会所:灭火器数量稀少,KTV、酒店包厢等场所无灭火器。

(四)一兆韦德:装修期间拆除的消防烟感仍未重新安装。

(五)技术中心:28楼发射机房内左右两侧被阳光直射

四、处理意见:

(一)英雄传媒有限公司:一楼营业厅线路进行整改,配电间暂由传媒公司负责安全管理,数字网络公司接手后责任移交,不留下任何安全真空期。

(二)公共频道:违规大功率电器一律收缴,并通知有关负责人,严禁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

(三)华怿娱乐会所:责令限期整改,补满必备灭火器数量。

(四)一兆韦德:责令限期将缺失的消防烟感重新安装到位。

(五)技术中心:安装遮光窗帘,隔离阳光直射。

五、总结:

本次检查发现各单位安全消防比上一次检查有了较大的改善,各单位防范消防火灾隐患工作有所提升,但依然还存在部分不足之处,对存在消防隐患单位检查组已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3天内将其整改到位,检查组并对相关单位进一步复查,要彻底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当中。

10.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十

来源:发布时间:2011-07-07浏览次数:723京建发〔2011〕308 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防止施工现场人身触电伤害和电器事故的发生,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1年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管理工作要点》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全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和北京市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中有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

(二)电工及其他用电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焊工是否持证上岗;其他用电人员(指直接操作用电设备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上岗工作。

(三)保护接零与保护接地系统情况,主要包括:保护零线(PE线)是否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引出;同一供电系统内是否同时采用接零保护和接地保护两种方式;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配电箱柜的金属框架,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金属支撑等是否与保护零线做牢固电气连接。

(四)分级配电、逐级保护情况,主要包括:逐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是否匹配;空气开关是否用作隔离开关,是否选用肉眼可以辨别分断点的开关;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五)外电防护情况,主要包括:作业面是否与外电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是否在外电架空线路的正下方施工、建造临建、堆放材料及构件等。

(六)临电系统的验收与档案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是否经具有

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审批;临时用电系统在施工完成后是否经过编制、审核、审批部门及使用单位共同验收;是否建立完善的用电档案,并设专人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确保临时用电的安全。

(二)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对各自辖区内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开展监督执法检查。

(三)依法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要通过检查,进一步完善临时用电专项方案审核、验收、检查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临时用电的管理水平。

(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较多、性质严重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进行全市通报。

11.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篇十一

东镇政[2004]88号

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活 动 的 通 知

各街道、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改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省安监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于2004年5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结合我镇实际,现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

厅、游乐厅、网吧、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市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以及住宿与经营、储存、生产作坊为一体的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等要求的“三合一”建筑。

二、整治职责分工

1、台东、范公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旅馆、饭店等场所的专项整治,协助配合辖区内企业、市场、学校、医院等场所的专项整治。

2、工商部门负责原范公、台东辖区内市场、商住楼内的甲、乙类危险品经营门市和其它工商户专项整治,配合协助做好企业、娱乐服务场所的专项整治。

3、经贸服务中心负责镇属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的专项整治。

4、三产办负责市场、商场的专项整治。

5、文卫办负责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医院病房楼的专项整治。

6、民政办负责敬老院的专项整治。

7、安全办、综治办负责全镇专项治理工作的协调和督查。

三、整治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设施设置和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宽度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以及学校、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和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

2、火灾事故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损坏、失效和标识错误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货架或其他物品遮挡、覆盖的。

3、在人员密集场所和集体宿舍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以及房间的外窗设置固定栅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规定应当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而未设置的,或系统不能保证场所内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5、疏散门开启方向错误的;常闭式防火门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未设随时关闭警示用语标识的;常开式防火门不能保证发生火灾时及时关闭的;合扇式防火门不能按顺序关闭的;

无人值守的安全疏散出口门没有安装推闩的,推闩式疏散门上未设操作提示标识的。

(二)在建筑物周围违法搭建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在建筑物周围设有障碍物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施救的。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障碍或损坏不能正常使用的。

(四)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部位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

(五)商住楼(含底层设商业网点的住宅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六)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以及住宿与经营、储存、生产作坊为一体的建筑不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等要求的。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专项整治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检查督办、市执法验收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5月30日前)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镇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目标管理和考核制度,将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2、自查整改(6月30日前)

根据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的要求,相关单位开展自查整改、消除隐患。自查整改结束后,各牵头责任单位、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查安全隐患,查整改到位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到“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上,于6月30日前报送镇政府安全办。

3、检查督办(7月15日前)。

镇抽调综治、安全、公安、工商、经贸、教办、三产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相关单位自查整改的情况逐一检查督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单位限期整改。

4、市执法验收(7月16日—10月20日)

从7月中旬开始,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卫生、工商等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进一步依法严格整治。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疏散条件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依照消防法律法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拘留等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需要停产停业或予以关闭取缔的,由市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方面存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将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停业的,应立即停产停业,该改变使用

性质的,应迅速改变使用性质,以确保安全。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整治期间完成整改的,单位应当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市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王存桂同志任组长,钱晓斌、张广华、丁正生同志任副组长,张志诚、邵根林、吕志荣、陈锦荣、夏钦峰、王焕钱、顾秀萍、苏银根、卞祥、于友平、朱锦平、姜靖为成员,负责全镇专项整治的部署、指导、检查等工作。派出所、工商、经贸、三产、教育、民政等单位(部门)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责任单位(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相关单位、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专项整治合力。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达标活动的考评范畴。

二是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专项整治期间,要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要建立完善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个职工。

三是强化宣传和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要进行报道,树立典型;

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及时曝光,督促整改。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消防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抄送: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市公安局、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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