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2024-11-14

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共9篇)

1.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

武罐高速公路第一驻地《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总结报告

武罐高速公路项目办:

根据项目办通知要求和•关于下发†武罐项目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线整治方案‡的通知‣(甘交武罐发„2012‟52号)文件精神,创建武罐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项目良好的施工安全环境,有效地防范和坚决的遏制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了武罐高速第一驻地办监理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顺利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依据我一驻地实际情况,现将该项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全面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我驻地办成立“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邹宝恩 副组长: 王 涛

成 员:、汪永山、徐兴平、漆平六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

1、各工点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包括龙门吊、架桥机,铺架作业等。

2、各工点使用的各类脚手架,包括高空作业平台高大模板支撑等。

三、专项整治的工作内容

围绕“四查”、“四抓”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四查”:

一查制度。是否建立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有无明确岗位责任和设备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有安全操作规程,是否有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二查方案。是否有卞之琳完善的总体施工方案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和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施工方案。

三查设备。是否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生产合格证和安全许可证,有无出厂前的试验报告;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有具有相关资质部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脚手架及支架使用的钢管、扣件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四查资质、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起重设备拆装是否由有资质单位实施;起重机械、脚手架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其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由特种作业资格证、1、注重“四抓”

一抓入场、凡起重机械入场、脚手架搭设必须经过验收,确认设备合法、合格、队伍、人员资质有效、方案安全。

二抓拆卸。起重机械拆卸,必须按规定由有资质的单位实施、脚手架、高空作业平台、高大模板支撑等拆卸必须按制度的方案进行。,要保护工程实体不受损坏。三抓过程。监督、检查作业过程,不得违章作业,对关键工序、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工区要对运行设备有定期检查记录。

四抓特殊环境,特殊时期作业。大风天气,雷电气候要按规定采取措施,停止作业;夏季汛期等重点时段加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采取领导和技术人员跟班作业,确保安全。

四、专项整治的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成立专项整治组织并制定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报项目办

2、自查整改阶段:实施自查整改阶段。各个部门负责人逐项工作面(点)检查、梳理、督促整改,并将抽查资料报驻地办。

3、检查整改阶段:驻地办将组织专项检查,根据文件要求、上报资料逐个工点进行检查梳理,对发现问题,定人、定责、定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限期整改。

4、迎接上级检查阶段:做好迎检准备,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5、总结分析阶段:进行总结分析,归纳评估,形成总结报告,各部门负责人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上报驻地办。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亲自部署、亲自参加重点检查:各部门负责人要将活动情况向总监办、项目办及时汇报,必要时借助上级单位资源,组织专业人 员、专家参加检查,使该次专项政治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2、结合实际,落实整改责任。专项整治工作,要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充分运用现有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在落实整改责任上下功夫;要也其他专项活动相结合。

3、及时上报信息。各部门负责人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种信息。

2012 武罐高速公路第一驻地办

年12月15日 4

2.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篇二

湖南省“瘦肉精”整治年行动, 设立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举报电话, 并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检测与检疫同步进行, 确保问题生猪不上市、不外运、不屠宰。继续加强“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排查, 及时消除隐患。对各地畜牧兽医部门经酶标筛查为疑似阳性的样品一律送省畜禽水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免费确认。

湖南省畜禽水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将设立“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确认检测绿色通道, 做到随接随检。对所有检出含“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实行无害化处理。所有涉及“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案件一律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并将案情及时报告省局。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对所有“瘦肉精”案件的查处实行跟踪督办, 坚决做到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3.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篇三

近期,针对河南“瘦肉精”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农业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工信部、公安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将启动为期一年的“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出重拳、下狠招,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犯罪行为,全程强化“瘦肉精”源头管理、生猪养殖、生猪收购贩运、生猪屠宰、肉品加工、肉品消费餐饮、肉品进出口等环节的监管,细化措施,坚决杜绝“瘦肉精”进入食品产业链,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

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生产经营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制定活畜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管办法;落实饲料购销台帐、生猪养殖档案记录、生猪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屠宰企业自检、肉品流通查验记录等制度;加强法制宣传和食品安全教育,建立健全诚信和自律机制;强化政策扶持措施,加快转变生猪养殖方式转变,提高生猪养殖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水平。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今年生猪市场形势展望

生猪供给应比较充足 去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数量、比重均高于理论上的合理值(4200万头、9%),预示今年生猪生产比较稳定,供给比较充足(未考虑重大动物疫情)。

猪肉需求仍有上升空间 按“十二五”规划,居民收入与国民经济预计增速7%,今年猪肉需求刚性增加,但季节、节日因素对猪肉需求的影响仍比较突出,呈现上半年偏少、下半年偏多的格局。

养猪成本高位运行 生猪及猪肉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是成本推动,可以预见今年养猪成本对价格的推动力会进一步增强。受国家提高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玉米价格坚挺、社会流动性充裕、物价上涨传导、人员工资提高及防疫费用较高等因素影响,预计今年养猪成本仍将走高,支撑猪价处于较高水平。

综上分析,在无重大疫情或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下,预计今年生猪及猪肉价格呈现先跌后涨态势,全年均价及养猪利润同比将高于去年,生猪生产积极性处于正常范围。

(摘自农博网)

今年蛋鸡和鸡蛋行情预测

根据去年下半年的存栏情况看,今年开春进入产蛋高峰的鸡数量会有所增加,但从整体的物价水平来看,虽然供应量增加,但并不会对整体行情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预计今年上半年行情持续乐观。如果按照以往惯例3年为一个运行周期,今年也应该处于持续上扬阶段(排除突发事件影响)。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今年甲鱼价格有望延续旺市 苗种或涨价

我国目前主要养殖鳖种类有中华鳖和台湾鳖,而中华鳖又细分为湖南鳖、江西鳖、黄河鳖、黄沙鳖、日本品系中华鳖等。主要养殖区域为江浙一带,以及广东珠三角地区。养殖品种方面,据介绍,浙江温棚养殖多以台湾鳖为主,外塘则以日本品系中华鳖为主;广东中山、顺德等地以台湾鳖养殖为主,惠东、三水等地则以中华鳖养殖为主;此外,黄沙鳖作为价格较高的品种,主要养殖区域在广西,近年广东也有少量养殖。市场方面,据了解,2008~2009年由于养殖增长过快和金融危机影响,市场价格低迷,而进入2010年,商品鳖市场出现好转,广东1.0~1.5斤规格商品鳖价格整年基本维持在19.5~20.5元/斤;浙江温室统货价格11.0~18.0元/斤,7两以上的13.0~19.0元/斤,外塘甲鱼1斤以上17.3~20.2元/斤。养殖成本方面,由于饲料成本上涨,各地养殖成本都有明显上涨,浙江温室甲鱼成本在13元/斤,外塘甲鱼14~15元/斤;广东16~17元/斤。

市场的好转,一方面是因为广东地区养殖量近两年呈下降趋势,据业内人士估计,2010年,广东投苗从2007年的最高峰近1亿只降到了6000万只左右。而对于近年市场,相关人士指出,由于市场低迷,台湾甲鱼蛋2008~2010年连续3年减产,每年减产约30%,不可能短时间内出现太大的回升,所以今年养殖量应该不会有太大变化,有望继续维持2010年旺市。

苗种方面,中华鳖一般5月下旬到6月初开始出苗,去年1两以上的中华鳖价格5~6元/只,头苗价格在2.5~3.0元/只,今年预计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台湾鳖2010年顺德地区,投苗早期1两3.3元/只,1.5两3.7~3.8元/只,2两4.5元/只,头苗价格2.5元/只左右,中苗1.5元/只左右,尾苗0.5~1.0元/只。黄沙鳖2009年的过冬苗3~6厘米的价格在10~12元/只左右。当年苗一般在6月份开始出售,价格在10元/只左右。

(摘自农博网)

今年化肥市场需求分析与价格预测

据了解,今年前两个月的化肥产量中,磷肥和钾肥都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而氮肥却有小幅下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全国共生产化肥491.1万吨(折纯,下同),环比1月份增长7%,同比去年2月份增长8.9%。分品种看,1~2月份累计生产钾肥29.2万吨,同比增长98.6%;累计生产磷肥234.9万吨,同比增长23.4%。2月份氮肥生产止跌回稳,产量达到357.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3.5%;尿素实物产量461.3万吨,环比上涨4.8%,但前两个月累计生产氮肥688.5万吨,同比仍下降0.5%。

在此生产状况下,农业部提供的化肥需求预测则显示,随着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氮肥施用量增长减缓,2009年氮肥施用量约3400万吨。预计未来几年氮肥需求量在3300万~3500万吨之间。

今年氮肥需求形势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冬小麦抗旱浇水补助、冬小麦返青拔节弱苗施肥补助、东北水稻育秧大棚补助、西南西北玉米覆膜种植补助等扶持政策利好氮肥消费;2月以来的北方地区抗旱浇水也有利于追施氮肥;东北地区玉米进、大豆退的步伐加快,而玉米对氮肥的需求是大豆的5倍。在去年下半年氮肥出口较多、煤价上升、肥价下滑及两节期间氮肥企业大量停车检修等影响下,氮肥供应较磷肥、钾肥更为紧张。权威分析认为,氮肥企业的开工率需保持在75%以上方能保障市场需求。

今年氮肥市场行情并不完全与需求吻合,虽然一度尿素价格普遍达到每吨2000元以上,但进入3月后价格曾一再下滑,最低时一些企业的尿素出厂价低至每吨1800元,远不如磷肥和钾肥的价格稳定。对此,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种供需与价格的不吻合只是暂时现象,和春耕启动拖后、春节后氮肥企业集中生产、原料价格过高影响企业资金周转等因素有关。随着气温升高北方作物返青和东北地区备肥开始,尿素价格应该回归理性。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白灵菇市场前景看好 价格将持续高扬

从全国白灵菇生产的现状和市场行情看,6~11月份市场上白灵菇鲜品数量极少,销售价格居高不下。由于其较高的市场利润空间,白灵菇迅速在新疆、天津、河北、河南、山东、福建等地陆续开始规模化生产,种植面积和生产规模不断扩大。

根据白灵菇的上市时间不同,销售价格也不一样。据调查:今年元月份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白灵菇14元/公斤,哈尔滨哈达批发市场白灵菇价格在16元/公斤;2月份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白灵菇16元/公斤,哈尔滨哈达批发市场白灵菇价格在17元/公斤;3月份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白灵菇18元/公斤,哈尔滨哈达批发市场白灵菇价格在24元/公斤。预计白灵菇价格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将持续高扬,会持续到10月份,10月末11月初随着北京、河北、山东、山西等地利用自然温度生产的白灵菇陆续上市,各地批发价格也将陆续回落,但会保持在12元/公斤左右,白灵菇市场会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

从市场消费趋势来看,白灵菇这一产品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其主要原因在于与其他菇类相比,白灵菇属耐储藏品种。再加上白灵菇形状倍受餐饮行业的欢迎,适合各种烹饪手法,其中知名度较高的素鲍鱼在广州、北京、上海等地酒楼饭店销量都很大。因此,未来白灵菇市场前景看好。

(摘自农博网)

广西成功繁殖推广出18个高产糖料蔗新品种

近日从广西农业科学院了解到,经过4年攻关,有关专家成功繁殖推广出18个高产糖料蔗新品种(系)。业内专家认为,这一研究成果可有效提高甘蔗的产量。

广西农科院院长李杨瑞介绍,由广西甘蔗研究所等单位承担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高产高效甘蔗良种繁育及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目前已繁殖推广出桂糖28号等甘蔗新品种(系)18个,并制定出与品种相配套的栽培技术措施。

李杨瑞介绍,研究人员提纯复壮了被病害感染的新台糖22号等甘蔗优良品种,使其单产提高23.11%,并有效延长了品种的使用寿命。

此外,项目人员还首次利用甘蔗健康种苗瓶外生根技术,成功使甘蔗新品种的生根成活率达到83%以上,简化了甘蔗试管苗的生产程序,生产成本降低50%~75%。

目前,研究方已建立良种繁殖示范基地14个,已累计繁殖推广甘蔗良种137.79万亩,平均亩产达8.387吨,经济效益提高29.47%。

(摘自中国农业信息网)

美国研制成功新型新城疫疫苗

前不久,新型新城疫疫苗由美国农业部科学家研制成功。这种新型疫苗不仅降低了新城疫在家禽中的致死率与发病率,同时也可减少该病毒的传播。

美国微生物学家余庆中(音译)博士领导的科研团队发现,通过反向遗传技术,他们把传统疫苗内的某个基因置换为目前流行毒株的基因,研制出新型疫苗。此新型疫苗的免疫实验结果显示,可保护家禽免于感染,并且用野毒株感染时,能够降低病毒的散播。

余博士称,目前市场上广泛用于家禽养殖业的新城疫疫苗虽能够保护家禽免于感染,但是不能阻止病毒在感染动物与健康动物间传播。疫苗市场热切期望出现一款疫苗能够有效降低病毒的散发与传播。

4.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国家、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成果,按照市住建委《关于印发<阜阳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建管函〔2014〕9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14年5月至11月开展全县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照《安徽省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安〔2013〕10号)和市住建委《关于印发<阜阳市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建管函〔2014〕98号)部署,突出现场、盯住隐患,严查真改、深化整治,不留死角、补强短板,提升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回头看”,健全和落实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插基层、直奔现场)检查方式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严格施工现场管控,强化现场技术指导和管理,有效防范脚手架体系及塔吊等起重机械整体坍塌的系统性安全风险。

三、实施范围、领导组织和职责分工

(一)实施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经研究,成立专项整治“回头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李强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陈章怀担任,安全科全体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章怀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部署全县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四、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主要任务

1.对2013年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施工现场脚手架、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脱节等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展开“回头看”,督促建设各方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别是加强对监理单位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事故隐患整改。

2.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不平衡、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展开“回头看”,推动建筑施工领域企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准入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装拆卸单位、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等安全生产是否符合国家、省对其参建工程项目的基本要求,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业资质。

2.从业资格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信号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新入场作业人员三级教育培训情况。

3.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工程施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监理旁站、设备“定人定机定岗定责”、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安全监测等现场执行情况。

4.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深基坑施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搭设拆除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情况。

5.专项施工方案现场实施情况。深基坑支护、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环节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6.安全隐患和事故查处情况。专项整治以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年5月下旬。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6月份。将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7月至10月。县住建局将在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四不两直”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职责范围内的在建项目要做到全覆盖。检查要留有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实施跟踪督办。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年11月。

将对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住建委。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回头看”工作层层分解,层层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遵章守法意识,认真梳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大整治力度。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中未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以及“回头看”活动中查出的新隐患,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突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大检查工作力度,特别是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落实治理责任,该补课的补课,该严厉打击整治的要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该退出的坚决退出。

5.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篇五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

预防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等

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活动监理实施方案

制:

核: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总监办

实施方案

江苏燕宁工程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总监办

二0一二年八月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总监办

关于开展预防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活动

监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昆山市交通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昆交发工﹝2012﹞22号》文关于转发《关于转发<苏州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预防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的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总监办决定开展预防起重机械和支架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具体的监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长效机制建设、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采取源头治理,实施过程控制,全面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总监办所辖标段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总监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长:吴建春,(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监督及总结工作)

副组长:胡建明(协助组长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编制、实施、监督及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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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结工作;负责对各专业监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及交底工作;监督各专业监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对专项整治活动的贯彻、落实及执行情况)

成员:张辉生、蒋国庆、董鸿洲、朱明洪、杨洋(负责对涉及到本部门、本专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内容进行巡查、监督;对本专业现场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落实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协助组长、副组长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部署、实施、监督及总结工作)

三、整治范围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S-1标、S-2标工程项目

四、整治内容

1、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工序转换、特殊季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2、省厅苏交质【2012】11号《关于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安装与拆除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情况;

3、《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执行情况;

4、《交通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执行情况;

5、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管理情况;

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事故方案编制、审核及现场落实情况;

8、机械设备管理,尤其是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

9、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尤其是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岗前风险告知等告知开展情况;

10、钢管、扣件等周转性材料进场前的检测与验收情况。

五、整治重点

1、特种设备管理:龙门吊、架桥机等固定式起重设备安装与拆除是否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特种设备使用前是否通过法定检验检测,是否建立“一机一档”管理制度,是否开展日常维修、保养及检查工作。

2、大临工程:临时支架和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大型模板的安装与拆除是否编制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钢管、扣件等材料是否通过进场验收;是否对脚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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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架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开展日常监测、监控及检查。

3、支架脚手架:施工现场使用的满堂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重点整治搭设用的材质缺陷、施工方案缺陷、支架荷载不明以及模板安拆不当等安全隐患。

4、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施工人员上岗前是否进行了安全技术培训、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工人上岗前是否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六、主要任务和措施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施工安全监管工作

各标段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项目经理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的过程监管;全面推行重大安全隐患由项目经理现场带班制度;加强工程建设日常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打非治违”工作相关要求,杜绝违法分包、违法转包等行为;加强对起重机械、满堂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的进场检测验收、操作使用和防护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全面加强施工作业全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施工。

2、严把“三关”,加强起重机械管理

各标段对起重机械的使用必须严把“进场验收关、用前自查关、用后保养关”。严格起重机械验收、报检制度,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未经相关部门验收不得使用,对无产品合格证、无使用许可证、检测不合格等起重机械一律清退;

对于起重机械的基础和轨道、安全保险、安全限位、钢丝绳和电缆布设等,各标段应主动申请监理、建设单位进行排查验收,不满足要求的一律先停用。对无国家检验标准的起重机械,应申请质检部门进行验收或进行专家论证,并进行现场试吊测试;

各标段对龙门吊、缆索式起重机、架桥机和塔吊式起重机等拼装式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必须制定专项方案并向总监办报批后实施,同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使用前必须进行试吊,使用中必须专人定期保养维护;

江苏燕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总监办

实施方案

各标段必须要对特种机械一线操作人员和协作人员开展岗前现场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3、加强监管,严把支架脚手架工程材料、方案关

模板、支架脚手架搭设用的钢材、钢管与扣件等周转性材料进场前,各标段应逐批进行检测并及时向总监办报验,对扣件螺栓滑丝、裂缝、钢管严重弯曲变形和锈蚀的,一律清退;钢管壁厚不足的,应按实际检测结果重新设计方案并向总监办报批;

对于模板、支架脚手架的搭设拆除施工,各标段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审。支架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大型模板支撑体系或满堂支架、高度24m及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由项目经理部上级单位技术部门审批;对于支撑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大型模板支撑体系或满堂支架、高度50m及以上的脚手架搭设方案,应报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复算并进行专家评审;

满堂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完毕,各标段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向总监办申请复验,通过验收的应挂牌公示,明确使用荷载、载人数量、搭设责任人姓名以及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各标段应将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搭设拆除施工专项方案的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月的重点内容,对搭设人员组织上岗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4、强化科技支撑作用,提升施工安全技术

鼓励开展工程安全技术研究,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淘汰、限制落后施工装备和工艺;

5、强化双基建设,构建“平安工地”长效机制

各标段应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平安工地”长效机制

七、实施步骤与工作进度

1、部署启动与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8月)

各标段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活动方

江苏燕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总监办

实施方案

案,部署相关工作(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须于8月13日前报总监办审批);全面排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措施,限期做好整改落实;(自查自纠报告须于8月17日前报总监办复查)

2、检查督导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

总监办将采取巡查、抽检等手段对工程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将责令停工并将严肃处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相关协作队伍及人员将予以清退;

3、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

各标段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结合各自工程特点,制定完善起重设备和模板、支架脚手架施工管理措施指导意见。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标段须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各施工环节、各作业岗位的安全职责,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夏季、汛期的安全工作。

2、突出重点,加大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改力度

各标段须针对本次整治内容、重点,紧抓施工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抓出成效;高度重视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提升方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鼓励引进、采用先进的施工装备和工艺,提升施工本质安全;切实推行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突出抓重大风险源的预案、预警、预控,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各标段须根据各自工程特点,开展事故案例教育和三级安全教育,宣传一线操作工人的权力义务,提高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4、加强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安全应急机制

各标段须根据各自工程特点,按照国家、省厅及地方相关要求编制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强化管理,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江苏燕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总监办

实施方案

各标段应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开展起重机械事故和支架脚手架等坍塌类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构建“平安工地”长效机制。

江苏燕宁工程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昆山市中环快速化改造工程JL-1标总监办

二0一二年八月

6.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篇六

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项目部对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等多发性事故进行专项整治。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由项目负责人统一合理分配,做到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人、责任到人。由公司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并且对项目部各管理人员进行责任制考核。

项目开工前都做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每天进行隐患排查,公司安全处定期到项目部排查隐患,每月至少进行两次综合性的安全隐患大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整改。

二、教育培训

项目各管理人员每年都要进行再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本岗位工作。施工过程中项目部管理人员严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确保特种作业人员都持证上岗。项目管理人员定期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月不少于四次,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每次安全教育必须全部到场。对于新入场工人首次教育要通过考试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起重机械

安装之前做好对起重机械的进场验收与基础验收,经四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安装起重机械前先去相关部门做按拆的告知,按拆过程中有专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周围的防护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四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报有关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再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然后再投入使用,整个过程严格遵守起重机械的按拆规定。在使用的过程中,每天使用之前进行相关检查,确认无误后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并且做好每次维修保养的记录。日常检查起重机械的各种限位的有效情况,确保限位器的灵敏有效。严格查起重机械司机持证情况,确保每一个起重机械操作者都是持证上岗。

四、脚手架

所有脚手架材料质量、规格均为符合要求的材料。脚手架的搭设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搭设前编制脚手架的施工方案,经各级领导审批合格后再进行搭设。搭设时严格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立杆间距1.5m,大横杆间距1.8m,架宽0.9~1.2m,拉结点按照三步两跨进行拉结。脚手架采用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有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指导,每搭设10m左右进行验收。

日常对脚手架的管理工作:每天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且做好相关记录工作。主要查看架体是否偏移,查看拉结点的设置情况。特别是因施工需要拉结点暂时拆除后的恢复情况,确保拉结点的数量及质量。另外对于架体基础的检查也是工作的重点,发现存在异常情况后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防止因架体基础不稳造成架体坍塌。

为保证脚手架稳定防止坍塌特制订以下几点安全防范措施:

1、严格把好施工材料关,严禁锈蚀严重的钢管及扣件进场使用。

2、施工前计算出保证结构稳定安全系数的脚手架步距、横距及纵距,并与施工班组做好交底。

3、为保证脚手架整体结构稳定,按要求设置剪刀撑。

五、基坑

基础施工是建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房屋建筑施工时普遍采用基坑形式,基坑坍塌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针对此问题我公司制定了相关措施,减少基坑坍塌的可能性。

选择适合的基坑坑壁形式

基坑施工前,按照规范的要求,依据基坑坑壁破坏后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确定基坑坑壁的等级,然后根据坑壁安全等级、基坑周边环境、开挖深度、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的条件等因素选择坑壁的形式。

当坑基顶部无重要建筑物,场地有放坡条件且基坑深度≤10m时,优先采用坡率法。采用坡率法时,确定正确的坡率允许值。一般坑壁的坡率允许值可按工程类比的原则并结合已有稳定边坡的坡率值分析确定。如:土质均匀良好的硬塑粘性土,当坡高小于5m时,坡率允许值可确定为:1:1.00~1:1.25。若坑壁土质较软或基坑顶部边缘附近有较大荷载,坡率允许值还必须采用圆弧滑动法进行稳定性分析确定。

施工场地不能满足设计坡率值的要求时,应对坑壁采取支护措施。选择支护结构,确定基坑坑壁的安全等级。按照规范的要求,坑壁的安全等级按其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坑壁类型和基坑深度等因素,确定为一、二、三级。坑壁安全等级一、二级采用挖孔灌注桩护壁,坑壁安全等级二、三级采用土钉墙护壁。

2.加强对土方开挖的监控

基坑土方一般采用机械挖法,开挖前,根据基坑坑壁形式、降排水要求等制定开挖方案,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交底。开挖时,必须有技术人员在场,对开挖深度、坑壁坡度进行监控,防止超挖。对采用土钉墙支护的基坑,土方开挖深度应严格控制,不得在上一段土钉墙护壁未施工完毕前开挖下一段土方。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对采用自然放坡的基坑,坑壁坡度是监控的重点,出现基坑实际深度大于设计深度时,及时调整坑顶开挖线,保证坑壁坡率满足要求。

3.加强对支护结构施工质量的监督

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内部支护结构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保证支护结构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质量检验的对象包括支护结构所用材料和支护结构本身。对支护结构原材料及半成品应遵照有关施工验收标准进行检验,主要内容有:(1)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查;(2)材料现场抽检;(3)锚杆浆体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试验,强度等级检验。对支护结构本身的检验要根据支护结构的形式选择,如土钉墙应对土钉采用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对混凝土灌注应检测桩身完整性等。

4.加强对地表水的控制

在基坑施工产前,摸清基坑周边的管网情况,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对管网造成损害,出现爆或渗漏。同时为减少地表水渗入坑壁土体,基坑顶部四周应用混凝土封闭,施工现场内设地表排水系统,对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进行有组织排放,对坑边的积水坑、降水沉砂池应做防水处理,防止出现渗漏。对采用支护结构的坑壁应设置泄水孔,保证护壁内侧土体内水压力能及时消除,减少土体含水率,也便于观察基坑周边土体内地表水的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泄水孔外倾坡度不宜小于5%,间距宜为2~3m,并宜按梅花形布置。

5.搞好支护结构的现场监测

支护结构的监测是防止支护结构发生坍塌的重要手段。在支护结构设计时提出监测要求,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监测方案,经设计、监理认可后实施。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试方法、测点布置、监测周期、监测项目报警值、信息反馈制度和现场原始状态资料记录等内容。监测项目的内容有:基坑顶部水下位移和垂直位移、基坑顶部建筑物变形等。监测项目的选择考虑基坑的安全等级、支护结构变形控制要求、地质和支护结构的特点。监测方案根据设计要求、护壁稳定性、周边环境和施工进程等因素确定。监测单位定期向我施工单位通报监测情况,当监测值超过报警值时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7.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篇七

坍塌事故整治方案

为切实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部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特点,编制本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一.安全教育培训

1、加大对新进场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100%。

2、做好班前安全教育培训,班组负责人每天针对施工内容作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及防范措施。

3、项目部特殊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应达到100%,上岗前应根据工种进行相关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做到制度与实际相结合。二.完善体系,落实责任

项目部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成立施工现场活动专项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李玉柱 副组长:安全负责人张卫军

组员:技术负责人赵宏、安全员 朱永军、徐树军 材料员赵福臣、质量员穆永岭、活动小组在实施整治方案过程中所涉及各种问题主动汇总至上级领导。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组织本次活动内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活动各个负责人加以监

督检查。

⑵.认真落实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施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的验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专款专用。

⑶.应督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技术负责人开展安全施工的检查与整改。

⑷.一旦发生伤亡事故发生,指挥长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按照有关程序及时报告,在职权范围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主持或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2.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协助项目经理抓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⑵.项目经理不在工地时,履行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一切职责,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⑶.支持项目部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

⑷.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3.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⑴.对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⑵.组织编制、审核施工生产任务计划,必须包括相应的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细则等内容和要求。

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和施工环节应编制应急处置预案。

⑷.密切掌握和处理现场危及施工生产安全的技术问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事件)应及时提请有关人员制定防护、抢险措施。

⑸.检查、指导现场施工生产的同时,应检查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规则的执行情况,并督促、指导工点施工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

⑹.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负责处理检查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⑺.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三.制定方案,严格排查 1.整治范围:

⑴.起重设备作业:检查起重机械设备运转情况是否良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特种操作人员是否具有操作资质;人工配合是否完全符合操作规程;设备行走过程中是否有专人指挥;操作人员明天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把设备的运转情况传达给下一个操作人员,做到设备不带病运转。

⑵.脚手架:检查脚手架搭设所用的管材、管件是否相匹配,是否有严重腐蚀、弯曲、变形等情况发生;脚手架整体稳固情况及现场搭设是否与编制的施工方案相符,检查脚手架与建筑物拉结是否符合JGJ59-2011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安全网是否防护到位,施工层脚手板铺设稳固,有无探头板。

⑶.基坑(槽)各类建筑材料的,是否按规定距离堆置,施工机械是否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的防护、土质情况确定安全距离,是否小于1.5米等。

(4).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设备带病运转时,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制定整改措施,并定人、定时间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安全负责人必须进行检查验收。

2、坍塌事故的控制和处理

⑴、坍塌事故发生以后,施工人员应及时撤离事故现场,并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⑵、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统一指挥,全力以赴投入抢救、抢修,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当有人员伤亡发生时,应立即通知当地的社会医疗机构,并组织项目部的抢救人员进行必要的自救。

⑶、在事故发生区域设置警戒线,除抢救人员可以进出外,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事故发生区域,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将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现场自救的情况作详细地汇报,以便制定更加快速有效的抢险方案,减少因事故带来的损失.4、资料整理

⑴、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的处理过程、结果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⑵、项目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整改,加强预防,更有效地控制坍塌事故的发生。

⑶、资料管理人员应将处理事故的各种资料进行认真的汇总整理。

天津市蓟县宏拓建筑有限公司

8.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篇八

为建设现代化公园式城区,打造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实现渣土运输车辆安全、有序经营,根据城市管理“十美”创建工作暨开展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市政管理局打击渣土运输“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准 副组长:蔡树刚

成 员:朱朝晖 杨忠明 易 静 戴小平陈湘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湘钢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人员、车辆的调配、后勤保障及文字材料、信息的归纳、总结及相关资料上报工作。

二、整治范围

高塘岭街道、喻家坡街道、白沙洲街道、大泽湖街道、月亮岛街道、金山桥街道、黄金园街道、廖家坪街道

三、整治目标

通过对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整治,建立安全、有序的经营秩序;减少事故发生,打击不当竞争行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树立文明城市形象。

1、加强本地渣土公司车辆的规范管理,要立章建制,形成行业规范,从源头上治理“黑车”存在的利益链,达到消除“黑车”的目的。

2、要联合交警、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统一行动,严厉打击无牌、无证、无营运资质的渣土运输“黑车”,实行严管重罚,使黑车无处藏身,打击扰乱市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3、对于长沙及周边地区过来的偷运车辆、无手续车辆(重点范围为经开区、麓谷)要进行专项整治,禁止外地车辆到本地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4、对无证车辆要严查、严扣,禁止上路行驶,禁止偷运经营。

5、要严密巡查、监视,不按线路、时间、地点运输及乱倒、乱挖的车辆,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必要时吊销营运资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日—5月15日)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宣讲此次“打黑行动”的重要意义;二是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宣传“打黑”行动的方针、政策,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黑车”危害,也使“黑车”驾驶员在心里上畏惧、在行动上畏缩,从而减少“打黑”行动的阻力,迅速推动“打黑”行动。

(二)全面整治阶段(5月16日—7月5日)在此次行动中,局渣土办人员要进行全天候24小时巡查整治。按照原有的职责分工及白、晚班制度,分别由易静、戴小平带队负责整治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工作人员对查处的车辆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探索出一套行业管理规范,并报请区政府联合交警、交通、行政综合执法等部门组织1—2次的专项联合执法行动。

(三)整章建制阶段(7月6日—7月15日)通过对上阶段行动的整治及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制定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出台望城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形成行业规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下旬)

对上两阶段行动要及时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整治机制,确保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渣土运输“打黑”行动是响应区纪委号召,要精心组织,加强工作调度,明确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打黑”行动作为单位的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并计入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考核。

(二)措施得力,整改到位

此次行动要讲究方式、方法、不畏强权、不畏强势;要讲原则,不畏阻力;要以法治人、以理服人;要杜绝工作中的徇私枉法、索拿卡要现象,在源头上、在思想上、在行动上,为本次打黑行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

一是要通过和纪委的联系,争取区纪委对行动小组工作人员的监管,发现徇私枉法、索拿卡要及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人员要进行问责;二是要对此次行动的成果进行巡查巩固,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

附:

1、渣土运输公司车辆信息登记表

2、望城区“黑车”摸底名单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2

望城区“黑车”摸底名单

9.脚手架等专项整治方案 篇九

为深入贯彻全省“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镇冶金等工贸行业开展为期一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以“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主线,通过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整治风险管控不到位,惩戒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关闭取缔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显提升全镇冶金等工贸行业整体本质安全生产水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整治范围

根据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镇机械、轻工、纺织、建材、商贸等行业,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液氨等危化品使用等重要领域、重点部位,突出设备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外委作业等关键环节,对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二)整治重点内容

全面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机械行业企业(含高温熔融金属企业)。(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和浇注影响范围内。(2)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铸造起重机技术条件,驱动装置中未设置两套制动器。吊运浇注包的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等零件,未进行定期探伤检查。(3)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未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5)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6)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7)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8)存放滤水处理后或机械压实成块状的铝镁屑,未单独设立房间(库房)存放,未按规范设置氢气浓度监测报警及机械通排风连锁装置;未对存放量及存放时间制定安全风险管控要求,或存放量及存放时间超出规定要求的。

2.轻工行业企业。(1)食品制造企业涉及烘制、油炸等设施设备,未采取防过热自动报警切断装置和隔热防护措施。(2)白酒储存、勾兑场所未规范设置乙醇浓度检测报警装置。(3)纸浆制造、造纸企业使用水蒸气或明火直接加热钢瓶汽化液氯。(4)日用玻璃、陶瓷制造企业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5)日用玻璃制造企业炉、窑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出现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6)喷涂车间、调漆间未规范设置通风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3.纺织行业企业。(1)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未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2)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保险粉露天堆放,或储存场所未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

4.建材行业企业。(1)水泥工厂煤磨袋式收尘器(或煤粉仓)未设置温度和一氧化碳监测,或未设置气体灭火装置。(2)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作业外包给不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承包方且作业前未进行风险分析。(3)燃气窑炉未设置燃气低压警报器和快速切断阀,或易燃易爆气体聚集区域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4)纤维制品三相电弧炉、电熔制品电炉的水冷构件存在泄漏。(5)进入筒型储库、磨机、破碎机、篦冷机、各种焙烧窑等有限空间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止电气设备意外启动、热气涌入等隔离防护措施。(6)玻璃窑炉、玻璃锡槽,水冷、风冷保护系统存在漏水、漏气,未设置监测报警装置。

5.商贸行业企业。商贸行业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按照相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确定的要求实施。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还对涉及到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领域企业和作业环节,重点整治存在的以下违法行为。

1.涉及粉尘爆炸危险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2)可燃性粉尘未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11)铝镁制品机械加工采用干式除尘,未配备铝镁粉尘生产、收集、贮存的防水防潮设施。

2.使用液氨制冷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空调系统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2)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数量超过9人。

3.存在动火作业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对动火作业没有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等级,没有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未开具动火作业票证。(2)动火作业未按规定进行可燃气体分析及检测和记录;未对动火作业设备(管线)采取拆离、盲封等措施;未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实施,未安排专人监火,安全防护措施未落实到位。

4.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对有限空间没有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未建立台账资料;未按规范在有限空间场所设置了明显安全警示标志。(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前,未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作业现场未将存在有毒有害的空间隔开;未按规范进行检测;作业现场没有监护人员;未配备相关的应急装备和器材。

5.存在外委作业的相关行业领域企业。(1)发包单位未将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实施统一管理。外包项目有多个承包单位或外包项目作业过程中存在交叉作业的,发包单位未对多个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以及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多个相关方的交叉作业实施统一协调、管理。(2)发包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和环境,未做好工程施工区域、运行设备、其它检修区域的隔离工作,未设置逃生通道、悬挂警示标志;未对承包单位进行外包项目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三)整治重点措施

围绕企业本质安全有实质提升,属地和部门监管能力有本质改进,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水平有根本好转的目标,着力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欠账较多,重大风险隐患不见底,安全监管不专业不精准、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事故调查处理不规范不到位以及安全宣传培训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重点推进以下10个方面工作:(1)完善工矿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运行机制,明确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健全以监管“双向覆盖”和联动协调为目标的风险研判、协同执法和职责认定机制,堵住监管漏洞,提高监管效率。(2)持续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程,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告知承诺,风险管控双重预防、非法违法行为公示、履责信用等级评估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制度的落实,强化精准监管和分级管控,倒逼企业知责、履责、尽责。(3)建立健全冶金等工贸行业风险排查动态监控机制,不断完善行业内重大风险隐患及防控整改措施清单,确保重大风险点、重大隐患见底可控。(4)在工贸行业重点领域内,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教育培训。(5)依法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6)强化中介机构管理,完善中介机构报告内容评估审查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7)完善行业企业互查互助制度。(8)建立健全企业小微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9)全面提高企业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率。(10)强化示范引领,打造一批涉及各领域的安全生产标杆企业。

四、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为期一年时间。分为三个阶段开展: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12月)。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在全面总结2019年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分析研判影响制约本辖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尤其要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实际,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精心部署好专项整治行动。要召集辖区内所有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3·21”事故警示教育,并就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专题部署,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确保所有相关企业了解掌握到本次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各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好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对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在全员责任制建立、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教育、危险作业审批、外委作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登记造册逐条逐项进行整改,并要在企业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员工和工会组织的监督。各企业要将本单位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报送镇安委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2月底至2020年9月底)。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和安全状况,及时对企业数据库进行补充更新,加大对重点区域、重大风险点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分析研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自查自改、督查整改、责令整改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在全镇冶金等工贸企业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停产停业、关闭、待拆迁或搬离等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企业明确具体责任人和监管措施,坚决杜绝监管漏洞和盲区。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重点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一是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以来全镇冶金等工贸大排查大整治发现隐患问题的整改,没有完成整改的,书面说明理由报送镇安委办,为开展集中整治提供问题隐患清单。二是2020年1月至3月底,持续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工程,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告知承诺(见附件4),企业要全面完成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安全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管控措施制定、隐患自查自改等工作,建立安全风险报告制度并将发现的安全风险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镇安委办。同时,各村居、部门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特点,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对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全覆盖检查,确保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三是2020年4月至9月底,完成对本辖区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覆盖,对企业是否按照《盐城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政安办〔2018〕34号)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开展精准执法、集中整治,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企业,要坚决予以打击,一律按上限处罚。对未按要求开展风险辨识、风险等级评估还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督查落实“回头看”阶段(2020年10月至12月)。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分析研判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要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镇安委办依据隐患清单,集中进行督查督办,督促各村居、部门单位推进问题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或重大事故隐患问题突出的各村居、部门单位,组织警示约谈,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我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迫切性,全面加强对冶金等工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担当作为。

(二)强化整改闭环。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坚持边整边改、整改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引导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持续推进“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努力降低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第一时间责令限期整改,能尽快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对不主动开展自查自改、存在重点问题和隐患较多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切实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三)压实工作责任。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以隐患无处不在的危机感,以成绩每天归零的责任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更严的责任担当,以更实的举措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每项任务要层层压紧压实,落实到具体人员。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定以奖代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等激励措施,引导企业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整治行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从重严肃惩处。

(四)严格执法检查。

各村居、部门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混乱、长期诚信缺失、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充分利用联合惩戒机制,通过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暗访暗查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利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充分发挥刑事手段的惩治震慑作用,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建立健全机制。

各村居、部门单位要健全冶金等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台帐,及时对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各村居、部门单位要提出批评,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村居、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每周四上午10时前向镇安委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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