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征文

2024-07-10

反腐征文(通用6篇)

1.反腐征文 篇一

传承理想信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这一重要论断,科学总结了我们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经验,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基本规律,是我们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遵循。

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后,针对反腐倡廉建设我有了一定的收获。现总结如下: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和能力,同时也体现了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有利于有效查处新形势下的权钱交易案件,有利于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目的是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对此,我们一定要做到:

一、定理想信念,构筑拒腐防变的牢固思想防线。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我们的党不断成长、壮大和成就伟业的根本所在,也是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不能推进,党的执政地位就不能巩固,党员的先进性就不能保持。党员理想信念一旦动摇,必然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坍塌,必然会迷失方向,走上邪路,就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什么钱都敢花。综观陈良宇等每一个腐败

分子,其走向深渊的根本原因,无一不是因为放松思想改造,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精神支柱出现倾斜,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严重扭曲造成的。因此,每一名领导干部,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才能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始终坚持为党为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才能摆正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自觉地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始终不渝地为人民谋利益;才能保持高尚的精神境界,始终做到洁身自好,廉洁奉公。如何做到政治立场坚定,从根本上讲,就是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服务、地位与责任、做官与做人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服务的关系。每一名领导干部处于领导岗位,手中拥有一定的权力,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权力与服务的关系。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好处,绝不能损害人民的利益。只有摆正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的关系,才能从思想上行动上正确认识和行使手中的权力。大家一定要知道,权力使用的过程,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过程,就是尽责任尽义务的过程,权力一旦与服务分离,必然导致腐败。因而大家一定要做到权力与服务同始同终。

(二)正确处理好地位与责任的关系。大家知道,每个领导干部所处的地位不单是个人奋斗的结果,更是党和人民信任、赋予的结果。当组织给予越来越高的地位时,也赋予了更重的责任。如果地位与责任相脱节,权力就会变质。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只有权大不忘责任重、位尊不移公仆心,才能真正坚持党的宗旨。权力意味着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责任越大,为人民服务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如果把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抱着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肆意亵渎人民赋予的权力,必然走入违法乱纪的歧途。

(三)正确处理好“为官”与做人的关系。怎样做人,为谁“当官”,是领导干部改造人生观必须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要想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首先需要堂堂正正做人。做人需要以德为本,弘德立身。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增长学识,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提高修养,思想境界提高了,道德修养加强了,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就能自觉地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而勤奋工作,就不会去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更不会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一己之私利。

二、严格廉洁自律,提高抵御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廉洁,既是立党立国之本,也是领导干部从政之本,立身立业之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过程中,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形形色色,花样繁多。从某种意义上说,诱惑就是考验,有多少诱惑就有多少考验,作为领导干部能否经受住考验,取决于能否严格自律。因此,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从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努力成为清正廉洁的表率。在这里我希望大家要增强四种意识,克服四种不良心理。

(一)增强四种意识。

增强宗旨意识。大家都是党员干部,岗位很重要,工作很辛苦,责任也很重大,坐在这个位子上,我觉得心里一定要想清楚这个职位是人民给的,党和人民安排我们坐在这个位子上,是对我们的一种信任和重托。因此,我们在其位就要谋其职,一定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使用好,否则,就会愧对组织,愧对人民;

增强奉献意识。机关干部也是血肉之躯,也需要把生活过得充裕一些,这一

点无可厚非。但是,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各项要求绝不能过高,要守得住清贫,挡得住诱惑,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不该要的坚决不要,不该花的坚决不花,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要把精力集中到如何搞好工作上,而不要整天想着如何搞好自己的小家庭上;

增强监督意识。首先,要时刻严格自律。每个领导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一定要注重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努力做到“四个不放松”,即任何事情都不放松,讲原则,守规矩;任何环境都不放松,慎行、慎友、慎独;任何环节都不放松,不但自己要过得硬,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下属工作人员;任何年龄都不放松,一生清白,两袖清风。其次,要自觉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自觉、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努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不要等问题成了堆再去解决;

增强表率意识。作为机关干部,要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以身作则,领导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这是最基本的道理。领导干部要当好榜样,发挥示范作用,要做到“四个带头,四个坚决反对”:一要带头牢记宗旨、无私奉献,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个人主义;二要带头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享乐主义;三要带头锐意进取知难而进,坚决反对固步自封、消沉不振;四要带头廉洁从政、严格自律,坚决反对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二)克服四种不良心理。

克服放任心理。放任,是自我堕落的开始。在放任心理支配下,个人欲望就

会不断膨胀,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不断放任自己,最终导致一发不可收拾。这方面的案例很多,道理大家也都明白,但有时就是会糊涂。希望大家一定要引起警觉,千万不要在这方面翻跟头。

克服侥幸心理。我们分析一下很多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例,一条重要原因就是存在着侥幸心理。这种侥幸心理实质上是自欺欺人,自作聪明,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心存侥幸心理最终会害了自己,最终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克服攀比心理。攀比心理是造成一些干部心理失衡、走上违法违纪的重要因素。这方面,大家要深思。赵宗周在拘留所期间,办案人员曾经问他,你为什么要那么多钱?赵宗周回答:我就是心理不平衡,别人有两套房,我为什么就一套?大家想想,怎么比、和谁比,不单是个方法问题,它还反映一个人的思想素质和政治觉悟。机关干部要比较,就比思想、比工作、比学习、比干劲、比精神面貌,这样,才能比出正气,比出干劲,比出人生的高境界来。

克服见怪不怪心理。现在社会上有些人,包括我们一些党员干部,对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习以为常,缺乏应有的警觉。这种见怪不怪的心理很危险,发展下去就可能同流合污。大家对此要警觉起来,要充分认识腐败的极端危害性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时刻注意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推动反腐倡廉工作。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的重要讲话中,着重强调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在工作中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这就是: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

近年来,为了规范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中央先后制定了《党内监督条例》和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一系列规定,对各级领导和机关干部来说,这些规定不仅是严格的纪律约束,更体现了党组织对个人的一种关心和爱护。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执行好这些规定。

一、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从加快科学发展,建设和谐的战略高度,按照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和任务。我作为班长,在领导班子内要尽到自己的监督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又是第一责任人,更要担负起全委的教育管理责任、监督检查的责任,支持反腐倡廉的责任,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旗帜鲜明地支持纪委全面履行职责,从严监督,规范全体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努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二、建立健全监督体系。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和途径,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扬民主,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把监督重点放在重点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学校的“一把手”身上,把监督关口从事后向事前和事中前移,实现党内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加强专门监督。纪检部门作为监督的专门机关,也是广大干部的娘家。要积极创新思维,认真研究完善监督体制的相关思路和措施,切实解决好“谁来监督”和“谁来落实”的问题。要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离任审计等活动,通过诫勉谈话、“打招呼”教育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纠正错误,不犯和少犯错误,真正体现对广大干部的爱护和保护。尤其对那些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部门,更要严加约束,勤于监督。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要廉洁从政,不是为了廉政而讲廉政,我们必须明白,讲廉政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发展,发展是一切工作的主线,这一点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住,将反腐倡廉贯穿各项工作的始终。

2.反腐征文 篇二

与通常的实名举报方式相比,通过网络、微博实名举报,往往更容易见效,能够迅速进入公众视野,形成舆论热点,进而倒逼有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正因如此,举报人有必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更大的责任,以免伤及无辜,损及他人的隐私和名誉。

但需要提醒的是,网络反腐也有其局限性,除了可能存在诬告、诽谤、误伤,或恶意泄露他人隐私等问题外,也存在监督对象和范围有限,调查效果具有一定偶然性等不足。民众乐见实名举报等网络反腐取得实效,但也不能期待太高,有关部门更要认真对待,既不能对举报的线索视而不见,又不能因为舆论的高度关注而“匆忙断案”,查清真相、依法办案,这才是可取态度。

而对于举报者,原则上,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即使举报有失实之处,也不应追究举报者的责任。因为基于公众的知情权和舆论监督权,法律对官员隐私和名誉的保护有所限制。

不过,在当前声势浩大的反腐热潮中,无论是网民还是有关部门,或许还是应该多一分清醒和冷静。反腐成功与否,不能单以落马官员的级别或者数量来衡量。这方面,重庆昔日的“打黑”已经提供了某些教训。以史为鉴,做任何事情如果以大搞“运动”的方式去做,结果往往事与愿违。“运动式反腐”,会“人去政息”,反腐不能靠某个人去决定成败。中国吃这方面的亏已然不少,值得警惕。

民众希望看见的是“法治反腐”,须警惕的是“运动式反腐”。“法治反腐”,一方面是要在具体的个案中,以法治的原则和方式应对;另一方面要更加注重法律制度的建设。公民实名举报的勇气固然可嘉,但反腐不可能靠个别人的努力以竟全功,仍需要完善基本的制度防线。

比如,由于缺乏财产公开等基础性反腐制度,相关部门对贪腐线索的发现、汲取能力不足;立足于内部自我监督的体制设计,难免会产生制度惰性,导致反应迟钝、行动力不足;程序上缺乏公开,也影响到查处结果的公信力等。在查处具体官员的同时,这些制度的完善更不能松懈。

3.反腐倡廉征文 篇三

姓名:古月学号:

学院:地球物理学院专业:地球物理学时间: ***2.4.2

5说道反腐倡廉,那就必须把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结合起来。

我党的反腐败斗争经历了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和制度反腐的过程。而制度反腐思想是在反腐倡廉的实践中逐步确立,并不断强化的,毛泽东同志早就提出,在党内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邓小平同志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廉政建设还是要靠法制的战略思想,江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径。党和国家领导人这些制度反腐思想在十五大和十六大报告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十五大提出反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和国家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建立党的纪检和行政监察两个法规体系,陆续出台了一批反腐倡廉实践急需的规范性文件,为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逐步迈入了“有法可依”轨道,进一步拓宽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同时也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制度反腐思想逐步深入人心。中纪委三次全会对在2010年前建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工作制度体系作出部署,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从目前我国社会腐败现象来看,权

力是腐败的轴心,体制机制的缺陷、制度管理的漏洞是腐败的主要根源,因此,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根本性、基础性作用,对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近年来,我党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努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方向发展。我市也和全国全省一样,这几年加大制度反腐工作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制度反腐还缺少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这些现象都严重制约着制度反腐工作的开展,如果不及时加强探索和研究,势必影响整个反腐倡廉的大局。

党风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

1、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各个环节当中,在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等各方面都建立起长效的制度反腐机制。制度建设不能出现反腐败真空地带,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市场经济的今天,形形色色的腐败行为不断出现,腐败人员往往是抓住制度建设的空白点,钻空子,找缺口,挖空心事找制度上的漏洞去进行腐败行为,只有在制度和体制上进一步健全,对症下药,设计出切合实际,可以操作的制度框架全面地覆盖到反腐的各个方面,使腐败现象无滋生蔓延的条件和土壤,使腐败分子无空子可钻。集中力量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涉及重大政府投资、公共财政支出、主要财政收入等部门的反腐制度创新,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行业作为反腐制度供给的重点,在教育、卫生、交通、电力等部门加大反腐败制度供给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执纪执法、组织人事部门也要用制度去规范,确保廉洁从政。

2、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应注意从源头上抓起,制度建设应突出合理、公平、公开和公平竞争的特点,如制定的“收支两条线”为基础的财政管理体制,就应该突出合理的收费以及合符国情的公开的财政管理的特点,防止乱收费、乱支出。这就是反腐败抓源头,从制度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制度,这些制度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具体的可操作性,因而能更好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到实处。从减少腐败机会着手,积极推动和促进政府引入市场机制,培育和规范中介组织,运用市场手段优化社会公共资源配置,避免部分掌握公共资源的部门和人员权力寻租现象;推行机关福利收入统一制度,积极推进公车改革,探索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努力消除职务消费的腐败黑洞。

3、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重加强保护老百姓和群众的利益。公款吃喝、吃拿卡要、看病贵、行路难、办证难,解决纠纷难等问题。看起来小,但他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形象。要解决好它们并不容易,应该把这些事情通过仔细研究,在制度建立时,把这些细琐顽固、缺乏刚性的又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规范化、法制化,从制度上可以看出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哪些行为要受到奖励,哪些行为要受到惩罚,从制度上来解决老百姓的具体问题。从而达到预防腐败的产生。要完善信访投诉制度,切实加强投诉中心和举报中心建设,加快举报立法,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和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

4、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注重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贪婪是万恶之渊。贪婪加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戒贪婪、守清廉,提高干部队伍廉洁自律意识是防止腐败产生的重要思想基础。因此,每一位干部都必须牢把思想防线,特别是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干部,特别要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要建立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用反面典型案件及身边血的教训经常进行警示教育。要建立定期学习制度、集中教育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5、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求注重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等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努力探索和创新有效的监督机制。注重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切实把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逐步建立重大事项报告、重大财务申报及年度廉政述廉等制度,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注重探索建立领导者对工作分级管理的监督机制,继续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外出办事活动的监督,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探索加强对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加强对干部任用、财务支出、装备物资采购的监督制度的建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财务支出情况、重大装备物资采购事项、重大工程项目监督制度的建立。

我们党内只有人人做到了廉洁,我们的反腐倡廉才会有强大的后盾,反腐倡廉,我们年年都在谈,年年也都在整治,落马的官员不计其数。从总理的讲话中我们可以发现,由以前的“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到现在的“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体现出了我们国家反腐倡廉的决心。要加快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绝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加强制度建设。

4.反腐倡廉征文 篇四

摘 要 反腐倡廉是每一个国家和政府任何时期都高度重视的问题,是关系到一个政权和民族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问题。特别是在部队,意义更加重大。在我国,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反腐倡廉最关键、最可靠的工具,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法制建设仍然存在着诸多的缺陷和不足。因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对全体公民进行法制意识培养,逐步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廉政法律体系,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本文分析了腐败产生的根源,当前引发腐败行为的主要环节,论述了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以及反腐倡廉的意义,进而对我国当前这个特殊的历史时期,如何通过不断完善廉政法制建设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关键词:反腐倡廉 法制建设 法律制度 依法治国 监督体制

一、引 言

腐败已不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独有的祸患,不管存在于哪个国家,都严重破坏了社会体制的正常运转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具体实施,侵蚀了社会所提倡的道德和人们的精神世界,严重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在我国,特别是改革开放的特定历史时期,社会上腐败现象日益严重,腐败案件不断增多;高官腐败突出;顶风作案猖獗;大案要案显著。已成为阻碍我社会主义事业良性发展的突出问题。

如何遏制腐败现象,更有效进行反腐败斗争呢?邓小平同志指出:“廉政建设,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因此,能否有一套严格而又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这是防治腐败现象,进行反腐败斗争中有无强制性对策的问题。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反腐败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

如何健全廉政法制建设?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必须从三个大的方面入手做工作,第一就是要认识到腐败根源所在,对症下药,查找引起腐败的根本原因,彻底根除此生腐败的温床;第二就是要认清反腐工作的开展与法治社会建设的关系,认识到反腐既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同时,法治社会建设也是为了更有效的遏制腐败的滋生;第三就是要清楚当前我国针对腐败问题采取的有力措施,依然存在的腐败顽症和我军针对此问题所实施的具体行动。

二、腐败产生的根源

腐败的产生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有着深刻的根源。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根源。人的思想是其行为的支配力量,占支配地位的错误思想是腐败产生的主观要素。

(二)社会根源。每一个人都处在现实的社会环境中,无论是自觉的还是不自觉都要受周围事物的影响。

(三)历史根源。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我们的祖先制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培育了优良的传统美德。但是,几千年的封建制度给我们留下了几个世纪难以消除的封建残余思想,有的甚至在人们的头脑里还根深蒂固,成为新时期腐败产生的历史根源。

(四)体制根源。体制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必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出现新旧并存的局面。这难免在某些方面形成空隙,使一些违法违纪者有空子可钻。

(五)制度根源。制度与体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实行什么样的体制,就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与其相适应。制度建设同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特别是由旧的体制向新的体制过度期间,制度不配套,造成许多事情无法可依,使一些人有空子可钻。尤其是一些新的产业和市场出现后,法规建设有时相对滞后。一些人乘机捞一把,出现新的腐败。

尽管腐败产生有各种因素,但根本原因是权力的滥用。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人民服务,向人民负责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根本宗旨,但没有制约的权力会导致腐败已成为人类社会的一个经验总结,并成为大多数人的共识。因此,在法制社会,权力不仅需要法律保障其实现,更需要法律制约其运行,确保其依法行使。

三、当前引发腐败行为的主要环节

(1)权力监督环节。当前经济社会正处于“四个多样化”转型期,在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尚不够健全、完善的情况下,导致一些权力失控、失管,少数掌握1定实权的部门和党政干部充分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力寻租,谋求部门利益和私利,还把自己从“公仆人”异化为“经济人”,最终经受不住权力的考验,腐化堕落。也有1些干部凭交情、拍脑袋作决定,甚至搞幕后交易、暗箱操作,引发各种弊端,从而导致“专权独断、以权谋私、持权捞钱”等权力腐败行为的发生。

(2)执法监督环节。一些执行行政执法公务的领导干部,执法不公,甚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情理大于法理,关系重于原则,对老上级、老朋友、老同学等请托的有关案子“法外施恩”;有的办金钱案,在钱财的作用下,法制成“面团”,重罪轻判,轻罪不判,以罚代刑;有的利用行政处罚上限与下限的规定玩花样,逼着当事人拉关系、走后门,从而引发贿受贿等腐败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在执法上划地为牢,搞地方“保护主义”,对己有利的执行,对己不利的则设置种种障碍,利用职权施加压力,干预执法机关办案,影响执法公正。近几年来消防部队查处几起执法腐败案,在全国消防部队甚至全社会内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财务处置环节。财务处置,也是一道容易导致领导干部跌跤的门槛。有的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借口改善和提高单位 福利,截留正当收入,搞帐外帐,以权谋私私设“小金库”等现象,然后以各种名目暗地瓜分;有的违反金融政策法规,单位资金擅自外借,违规为无关企业和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经国家和部队造成经济损失;有的巧立名目,自设奖项,自定标准,慷国家之慨;有的利用行业特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然后乱发滥补。给国家人人民带来了莫大的耻辱。

(4)社会交往环节。这方面是领导干部近年来出现问题的“多发环节”。一些领导干部的“社交圈”无原则的扩大,把结交的触角伸向社会上所谓的“能人”,傍大款,讲哥们义气,时间一长,一桩桩权钱交易的买卖由此产生;一些领导干部对自己的生活娱乐圈不加限制,放纵自己的行为,而组织上又疏于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行踪的监管,结果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的拉拢下,经不住诱惑,在“色情关”、“贿赂关”前败下阵来;一些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现象有所减少,但在非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红包”增多了,主要发生在逢年过节、外出学习、乔迁新居、婚丧嫁娶等时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变相实施“旅游贿赂”,为一些领导干部提供节假日私人旅游费用。

(5)家属与身边人环节。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把握情与法、情与纪的关系,违反原则,满足家属、子女的不正当要求,利用职权和职务上影响为其谋取不当利益,或为其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或曲线敛财,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家庭成员从中接受对方财物;或默许家庭成员收受与其职务影响有关的礼品、礼金;有的对家属、子女的不良行为不批评、不教育、对身边的工作人员重使用、轻管教,要求不严;有的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不阻止、不报告,出了问题还为其开脱、庇护。到头来,毁了家庭,毁了自己,毁了身边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

腐败成因的复杂性决定了消除腐败现象单靠哪一种措施难以完全奏效,少数领导干部在一些易发生腐败问题的环节上,放松警觉,放纵自我,最终身败名裂,究其主要原因,其一,放弃理想信念,追求金钱享乐。其二,法制观念淡薄放松自我约束;其三,权力运作不规范,教育管理不严格;其四,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

三、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的关系以及反腐倡廉的现实意义

通过不断健全法制建设不仅可以有力打击各种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起到防范腐败现象产生的作用,提高全党的执政能力。同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需要反腐倡廉整体工作所提供的逐渐净化的立法环境。因此,反腐倡廉与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

1、廉政法制建设应遵循的主要原则

必须有利于促进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是党的基本路线的主要内容,也是廉政法制建设必须遵循的原则。必须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廉政建设法制化。

必须与从政道德建设紧密结合。廉政建设需要法制,也需要道德。既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又要把最基本的从政道德规范法律化、制度化,以法制的形式促进从政道德建设,有效地构筑起反腐败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必须坚持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相辅相成。“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但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又有许多重要的区别,二者相辅相成,不可替代,不可偏废。

必须使廉政法律、法规成为必行之法。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通过严格执法,进一步树立和维护廉政法制的权威性、严肃性。

2、法制建设与反腐倡廉的关系

把行政管理运行过程法制化,是防范腐败的基本途径,也是提高政府效能重要前提。我们不能静等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而坐视各种腐败行为的蔓延,我们只有不断加大反腐倡廉的力度,才能不断打击腐败分子对于廉政法律体系建立进行干扰和破坏的企图,而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腐败现象的干扰力度将逐渐被遏止,因此法制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同步进行,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3、反腐倡廉对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积极意义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条件下,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文化必然会乘机而入,同我国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影响相结合,滋长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生活方式等消极现象,对人们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产生冲击,也会侵蚀我们的干部和党员队伍,甚至毁掉一些意志薄弱者。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我们自从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卷进经济犯罪活动的人不是少量的,而是大量的。犯罪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现在的大案子很多,性质都很恶劣”。江泽民说:“腐败现象的蔓延,严重破坏了党和群众的联系,而且成为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我政权的借口。反腐败斗争是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他还说:“如果听任腐败现象发展下去,党就会走向自我毁灭。”而反腐败斗争又具有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求我们及时而有毅力去做这项工作。

首先,反腐败斗争具有紧迫性。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改革开放事业的成败。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和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保持清正廉洁,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从而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某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产生了官僚主义、贪污受贿、敲诈勒索,贪脏枉法、执法犯法、任人唯亲、裙带关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腐败现象。如果任其蔓延,就会使党变质、国变色,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毁于一旦。苏、东剧变,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丧失,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这些国家党内的腐败现象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地根治,是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因此,要保证党不变质、国不变色,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就必须加强法制建设,惩治腐败。

其次,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邓小平同志指出:“惩治腐败斗争,不能搞一天两天,一日两日。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产生腐败的原因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根本解决,这就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从思想上看,封建主义的残余思想和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还会对我们一些党员和干部产生腐蚀作用。从制度上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监督机制不健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有可能被某些腐败分子用于谋取个人的私利。因此,清除腐败要通过长期的制度建设和思想教育,这些都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

最后,反腐败斗争具有艰巨性。惩治腐败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但腐败是一个历史性的顽症,反腐败斗争必然要遇到腐败势力和分子的抵制和反抗。同时,反腐败斗争涉及到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文化的、法律的诸多方面,由于它又是一个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开展有效的反腐败斗争必然会遇到许多困难和阻力。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

实践证明,反腐败不能通过“搞运动”的方式来进行,这种方式不仅往往出现大轰大嗡的情况,而且容易使腐败分子漏网或反腐败斗争扩大化的问题。因此,只要把反腐败斗争纳入法制轨道,才能取得良好成效。

四、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一是对反腐倡廉工作持无所谓论,有的认为反腐倡廉工作不过是上面一个时期弄出的新花样,新形式,因而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不足。二是对反腐倡廉工作持虚无论,有的认为反腐倡廉是务虚的、抽象的,因而抱着搞形式、摆样子、走过场的态度。

2、研究理解不到位。对反腐倡廉工作缺乏全面、深刻的学习、认识、研究、分析、理解,没有掌握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处在一知半解或半知关解状态。

3、工作力度不到位。对反腐倡廉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存在“等、靠、望”思想,等上级的部署,靠上面的安排,看人家的做法,缺乏应有的“热度、力度、深度。”

4、正确操作不到位。由于学习、理解不够,致使有的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近、中、远期目标和规划胸中无数、不甚明了;有的在工作实践中无所适从,难以掌握,不能正确操作运用;有的把教育、制度、监督相互割裂开来,孤立对待,就事论事。所有的这些都将影响反腐倡廉工作的全面性、准确性和科学性。

5、追究责任少。对违反反腐倡廉工作的人追究责任少。首先是该追究责任的而没追究,找一个“替身”,自己则落得一身轻松,逍遥纪外,免责免究。其次该追究责任的而轻追究,做轻处理,存在追究偏软现象。再次就是追究责任断档的问题,即在前任发生追究责任的,前任已走,又与后任无关,出现了责任追究“真空地带”。

五、针对现有问题,我国廉政建设所采取的法制措施

(一)实现权力的法治化

1、将权力的赋予法治化。权力的赋予与权力的获得是一体之两面。从给予权力的角度,权力起始于赋予。从接受权力者来说,权力赋予的过程则是权力获得的过程。什么机关,什么人才有条件去获得权力,通过什么程序去获得权力,获得那些权力,都需要法律的指引。其中涉及到人民代表的选举立法,人大代表的权利与权力立法,国家机关的组织立法,国家官员的选举与任命立法,等等。

我国目前的权力不当赋予或不当获得的现象,总是与腐败联系在一起的。“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就是一个特定权力滥用的起点,就是一个特定权力走向腐败的开端。“买官卖官”与“跑官要官”,都是对于权力的非法赋予和获得,都是对于人民权力本质的背叛。

保障权力赋予与获得的正当性的根本,不是法治而是民主。民主对于权力的意义是根本的,是决定性质的。但是如果没有法治,民主就没有保障,民主就会为集权、专制所取代,权力就会从其起点就被扭曲、异化。

2、将权力的行使法治化。权力的行使应当是法治最大的着眼点的。权力的腐败都是在权力运行之中实现的。将权力行使法治化,首先要求将权力主体法治化。权力主体内在的法律意识与法律自觉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其行为的合法程度。其次,将权力法治化还包括将权力的内容法治化。一个权力主体享有哪些权力应当有法律的具体规定,各种权力拥有者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权力内容作出自己的权力行为。权力内容的法治化,它是权力法治化中的核心部分。再次,将权力法治化,要求将权力的行使过程法治化。权力的行使得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遵守法定的程序,权力就必然是滥用的。不按照程序运作的权力极易腐败或者为腐败提供便利的条件。

3、将权力的监督法治化。权力监督的法治化是指权力监督的主体、对象、程序等方面的法治化。

(二)推进社会法治化

1、社会法治化是反腐倡廉的社会基础。社会法治化是指社会实现法治的过程,以及社会实现法治后呈现出来的整体状态。权力的广泛性质要求反腐倡廉必须以社会的法治化作为前提和基础。

2、社会法治化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措施。社会法治化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和廉政建设,确保政治清明与为政廉洁。它是反腐倡廉的社会背景,也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社会法治化可以使掌权者慎用权力,增强抵制腐败的自觉性,减少腐败的可能性,降低腐败的机率。社会法治化可以为权力拥有者随时敲响警钟,使权力拥有者消除腐败而不受处罚的侥幸心理,勤勤恳恳、踏踏实实,随心所欲而不逾矩。社会法治化还可以为监督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监督环境,使监督者更好地发挥出反腐倡廉的作用。在法治环境尚未建立的时候,监督总是困难的,大多数公民出来指证腐败者时都会有所顾虑。他们会害怕打击报复。如果整个社会都法治化了,打击报复的事件必将大幅度减少,人们对于腐败者的恐惧就必然会减低,对于腐败的指控就必然更加大胆,腐败者也就会在更大的程度上法网难逃。监督者必将有更多的法律意义到的保障。

治理腐败不仅需要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而且还需要有着较强法律意识的公民的参与。如果人们的法律意识、法律观念普遍淡漠,那么即使有非常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也不起作用;如果没有基本的法律知识、法律意识、法律观念,公民就无法充分行使自己监督法律实施的权利。我们还常看到,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违法犯罪,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律观念淡薄,以至于无法无天。因此,我们要强化普法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才能铲除腐败生存的空间。

5.工商反腐倡廉征文 篇五

——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服务经济保民生

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理论和思想的新发展、新探索,先进的文化是社会和谐的粘合剂,它倡导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推崇务实、为民、清廉的执政观,对新时期深化反腐倡廉工作、保障民生、服务经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基层工商所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基层工商所处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第一线,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赋予基层工商所执法职权。加强工商部门的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营造一个廉洁、公平、公正、高效的执法环境,真正树立政府的权威和工商队伍的形象,对于促进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首先,建设廉政文化有利于推动和深化工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把工商廉政文化活动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载体更具有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其次,加强基层工商所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基层工商队伍的廉政建设。近年来我们的工商队伍显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意识不强,;二是执法行为不规范,;三是宗旨淡化,唯我独尊。腐败出在少数握有权力的人员身上,但根源在整个社会机制和人的思想观念风气上。因此从文化层面来考虑腐败问题更有利于新形势下的工商队伍的廉政建设。再次,加强基层工商所廉政文化建设,有利于促进经

济健康发展。在基层工商所处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第一线,权力如不受制约,就可能出现滥用权力的土壤和条件,妨碍地方经济发展。因此,对滥用权力实行有效的制约,对于促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廉政建设是尤为重要的。

二、如何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只有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弘扬廉政思想,增强廉政意识,倡导廉政道德,才能营造出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一)、加强思想建设和宣传教育。

首先,要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工商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其次,大力加强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着力解决工商干部在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和艰苦奋斗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要大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路线、纲领、经验和廉政理论教育,使广大工商干部自觉以廉政理论武装头脑,紧密联系实际,不断指导实践。

同时,大力开展腐败风险意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工商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形式多样。自觉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到日常监管和学习生活之中,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比如针对不同岗位的特点制作贴切的格言条幅;将将平时学习、座谈、巡查、执法等场景真实记录下来,供大家学习借鉴,不断改进和提高。二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将廉政文化建设扩展到红盾维权点和辖区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市场、学校、社区,渗透至社会的方方面面。

三、加强监督。以政风行风监督员走访等形式,推行联系企业、联系个体工商户制度和企业回访、案件回访制度,大力开展廉政知识讲座、廉政知识辅导;以公示上墙、上网等形式,公开所有的办事程序和收费项目,让工商人员始终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大力宣传基层工商所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成效,营造工商廉政文化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廉政文化建设与工商各项任务相融合。

推进工商文化建设的重点是要注重工商业务特色,增强工商廉政文化的辐射力和渗透力。

一是推进登记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从细节入手改变登记“窗口”形象,树立良好的政风,如推出办理各类营业执照的注册表格示范文本,代前来办照人员参考填写,设立外来投资企业直通车和“绿色通道”。

二是立足于满足会员的需要,充分发挥个私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作用,加大了服务工作力度,拓宽了服务工作领域,强化了协会组织建设,提高了会员整理素质,倡导企业、个体户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廉洁经营。

三是建立网上服务平台。及时发布工商工作动态,提供最新工商政策法规,公布企业信用情况,不断完善网站信息库,拓展网上服务领域。

四是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重点加强了对案、费、证、照职能工作关键岗位和人事、财务、基建、物资采购等内部管理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

(三)、突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确保廉政的强制性手段。在现阶段的基层工商所廉政文化建设中,制度建设是重中之重。

具体来看,在廉政文化建设中,要坚决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和《党风廉政责任追究规定》,有效地促进了工商廉政文化建设向纵深发展。

建立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等形式了解民情,征求行政执法一线的廉政信息、群众意见以及合理化建议,以便制定的服务措施更具实用性。

建立和完善家庭助廉制度,定期召开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听取座谈意见。引导家属和工商干部互相教育互相监督。使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也受到有效的廉政监督。

建立和完善廉政考核机制,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硬指标与软指标相结合、工作过程与实际效果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对廉政建设进行全程监控,有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健康地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作风建设。

廉政文化建设要注重和作风建设相结合,要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职能部门、决策机关的行政效能

和服务水平。

一是要继续弘扬与时俱进的工商敬业精神。不断变化的市场经济和勤廉统一的工商廉政文化,客观上要求我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措施、行为规范必须立足长远,与之适应,并不断赋予其廉政勤政清白的内涵和要求;二是构建执法为民的工商价值观念。作为工商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只有执法为民,廉洁奉公、促进发展、服务全民,打击一小撮,规范一大片甚至一个行业的工商价值观念,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的勤政廉政高效的职能部门;三是树立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我们讲廉,是在原则的前提下优质、高效服务条件下的廉,作为行政的管理者和服务者必须务实高效地服务;四是营造公正廉洁的工商从政氛围。工商干部不断接受中华民族优秀廉政文化的熏陶,不断冲洗思想上的污秽,筑起为民、务实、清廉的精神堡垒,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始终以全球化的眼光和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的心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努力把廉政文化建设渗透于工商部门各项工作中,打造具有工商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工商廉政建设中得到深刻体现,不断推进工商廉政建设的深入发展,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政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依赖、能担当起维护市场秩序重任,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

棠棣工商所

6.反腐征文 篇六

一、网络反腐的内涵

网络反腐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 学者们对其定义各有侧重, 没有形成统一标准。当前已有的理论研究主要是从“制度参与论”“网民主体论”“技术决定论”和“舆论监督论”四个方面来定义。这里, 我们使用中央党校出版的《中共党建词典》中对“网络反腐”的定义。网络反腐, 是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 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

二、我国网络反腐的现状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 公众最愿意参与反腐的方式中“网络曝光”达到75%, 其次是“举报”占58.2%、“媒体曝光”占53.8%、“信息公开”占48%等方式。①2003年, 被称为“中国舆论监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创立了“中国舆论监督网”。同年, 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网络举报平台, 这是我国最早出现的官方网络举报平台;2005年中央纪委、监察部首次公布了中央纪委信访室、监察部举报中心的网址;2013年,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 就受理举报32500件, 月均2700件。而最高检提供的数字显示, 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回顾十八大以来, 雷政富、周锡开、刘铁男、倪发科、王素毅等多位官员均因网络举报查处, 因此网络反腐也被形象地称为“小鼠标绊倒大贪官”。

三、网络反腐的SWOT分析

1.“网络反腐”的自身优势分析

(1) 参与方式便捷。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 任何人只要一台电脑或者一部手机, 接入到互联网中就可以参与到“网络反腐”中来。而且“网络反腐”也不像传统反腐那样, 需要层层手续审批、上报, 简化了一系列繁琐的程序, 大大缩短了受理时间, 更有利于规避一些人为因素干扰, 使得网络反腐的参与方式便捷、高效。②

(2) 参与成本低。由于网络空间存在一定的隐蔽性, 举报者“藏”在电脑屏幕后面, 具有隐蔽性, 言论更加自由, 也更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同时, 举报者不受时间和空间限制, 无需花费巨大的人力、财力进行上访, 大大减轻了自身负担, 实现了大范围的信息传递, 投入成本低。

(3) 交流互动性强。在开放的互联网空间中, 参与者可以通过个人博客、QQ空间、网站论坛、信箱等平台进行举报, 也可以使用文字、图像、声音、视频等多种方式让内容更加直观, 引起广泛关注。同时, 由于网络空间交流的互动性、开放性, 使得公众交流更加便利, 更容易产生共鸣, 形成巨大的网络舆论压力。

2.“网络反腐”的自身劣势分析

(1) 网络信息的信度和效度。信度是指被测量物的可靠度, 效度是指被测量物的准确度。③网络自身不能够对网络信息的信度和效度进行辨别, 但网络的便捷又会让网络信息的传播速度非常快, 从而造成网络上虚假信息遍布, 影响人的判断。因此保证网络信息的信度和效度是网络反腐的一项研究课题。

(2) 网络监督的局限性。一方面, 由于网络信息真假难辨, 公众无法对网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筛选, 使得网络舆论监督的真实性和权威性受到质疑, 造成网络秩序的混乱, 影响网络监督的有效性。另一方面, 由于我国互联网发展不均衡, 网络参与主体的低龄化, 使得网络监督更加集中于80、90后群体, 不代表广大公众, 因此网络监督也不等同于人民监督, 仅仅是人民监督中的一个方式。④

3.“网络反腐”的外部优势分析

(1) 网络技术迅猛发展。2013年, 国务院发布了“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 部署未来8年宽带发展目标及路径, 宽带首次成为国家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随着网络技术迅猛发展, 移动通信业务大幅开展, “4G”业务成为主流。上网工具已不仅仅限制于计算机, 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也可以接入网络, 实现随时随地上网。网络技术迅猛发展为“网络反腐”提供了外部优势。

(2) 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 政府才不会松懈”。反腐是一项系统工程, 需要公民、制度、科技大诸多要素共同参与, 而公民的广泛参与是最基本、最有力、最高效的。⑤众所周知的“表哥”“房叔”“天价烟局长”等官员落马都是依靠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随着公民教育化程度的不断提高, 公民权利主张越来越普遍,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觉参与到政府权力监督中, 对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权利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⑥。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是网络反腐迅速发展的推动因素。

4.“网络反腐”的外部劣势分析

(1) 网络反腐的相关法律不完善。虽然我国网络发展十分迅速, 但是对于网络规范管理的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健全, 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规范。法律法规对网络上不良现象的界定与惩处还没有明确规定, 伴随着网络举报而来的有“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 给网络反腐带来不可避免的负面影响, 无法充分发挥网络反腐的效力。

(2) 网民素质参差不齐。网络反腐的作用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让更多人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来。但是由于网民学历不同、年龄不同、从事行业不同等原因, 网民素质良莠不齐、自辨能力不高, 谣传误信的事情时有发生, 甚至有些大众媒体会通过网络发布不实新闻或倾向性新闻, 从而对网络舆论产生不良影响, 导致网络监督中大众对公权力的不信任, 影响网络监督有序发展。

四、进一步推进我国“网络反腐”机制建设

1. 建立健全有关“网络反腐”的法律体系

俗话说“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法律是规范网络反腐最基本的保障和依据, 网络反腐中一切问题必须通过法律来进行规范。为加强网络反腐建设, 必须积极开展网络反腐课题立法调研, 建立健全的有关网络反腐的相关法律制度, 进一步规范网络举报程序, 明确界定正常的网络反腐和侵权、造谣、诽谤等行为之间的界限, 为网络反腐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

2. 加强网民道德素质教育

网民的素质影响着网络反腐的效果, 因此政府、媒体、学校等各单位要加强网民道德素质宣传教育,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通过宣传客观公正的价值观和监督理念, 提升网民的社会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 使网民们认识到“网络反腐”不是“人肉搜索”, 不是“网络暴力”, 不能做出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只有加大道德素质教育, 营造良好的网络反腐舆论环境, 才能保证网络反腐有序发展。

3. 加强对网络信息的处理机制

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使得网络上虚假信息遍布, 如何快速有效地甄别网络信息的信度和效度, 对网络反腐十分重要。因此一方面, 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追查虚假信息源头, 对散布虚假信息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杜绝虚假信息源头;另一方面, 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有序举报, 建立多样化的网络举报渠道, 使网络真正成为公民参与政治监督的重要渠道。⑦

4. 加大网络反腐的公开透明度

网络反腐之所以被公众大力推崇, 就是因为腐败官员一旦被网络曝光, 其所有贪腐行为就无所遁形。但是由于政府行为往往不被公开, 使得公众无法了解整个反腐过程, 民众对案件处理结果是否公正客观往往存有质疑, 导致网络反腐方向时有偏移。因此, 为让公众更加依法、有效地参与网络反腐, 要强化网络反腐流程的公开透明机制, 让公众全程了解案件处理过程, 从而增强公众对网络反腐的信心。

注释

1 唐丽娟.当前中国网络反腐现状分析[EB/OL].共识网.

2 张黎天, 杨丽莉, 刘艳.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SWOT分析[J].广州大学学报, 2013 (1) .

3 张黎天, 杨丽莉, 刘艳.信息化时代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SWOT分析[J].广州大学学报, 2013 (1) .

4 张进.关于网络监督的特点、局限性及完善对策研究[J].网友世界, 2014.

5 http://blog.sina.com.cn/s/blog_abc9a6d10101c5i8.html.

6 范玉鹏.论网络反腐视域下的公民权利意识[J].中国市场, 2014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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